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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经济效益精选(九篇)

农贸市场经济效益

第1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关键词:农业;贸易保护体系;政策;对策

鉴于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依存性正在不断强化。在全球经济体系之中,虽然农业所占份额相当小,但是却具备了无法取代的重要功能。农业作为人类得以维持生存以及物质资源之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最为基本的社会保障门类。农业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也就决定了其在政府决策过程之中所具有的特殊作用。相当多国家的基本社会目标与政治目标均建立于保护农业基础的稳定性发展之上。所以,一部分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将农业贸易保护视为政府决策之中优先予以考虑的事项。我国作为全球农业大国,积极发展与保护本国农业贸易对于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维护本国经济体系的稳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贸易保护体系拥有非常悠久的发展史,所以通过研究其农业贸易保护的宝贵经验,对于健全完善我国的农业贸易保护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一、农业贸易保护政策解读

贸易保护事实上是对某一产业实施保护。因此,一般来说可将农业贸易保护称作农业保护,也就是对农业部门所实施的保护。一国的农业贸易政策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首先是对农产品贸易具备直接影响力的本国农业政策,包括农业市场流通方面的政策、农产品价格支持方面的政策以及农业收入支持方面的政策等。其次是相关农产品贸易所采取的边境措施,主要包含各类关税和非关税政策等。最后是积极推动农产品出口的相关措施,主要包括出口补贴方面的政策、农业贸易促进方面的措施等。当然,在农业贸易政策中最重要的依然是农业贸易保护政策。虽然如今农业在全部生产部门之中所占比例非常小,但是农业生产者和代言人还是有能力继续得到政府给予的保护的。农业贸易保护政策是指在上述政策范围的前提下提供的相关保护措施。

二、完善我国农业贸易保护体系的重要性

1、从政治经济学视角考虑

一是农业具有弱质性。农业生产往往会承受自然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的双重考验。同时,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缺少足够的弹性,供需变化在周期循环上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我国的农业生产以及农民群众的收入。这样一来,农产品市场就会出现蛛网式的波动,同时还会影响到国民经济体系中别的产业,进而引发本国国民经济的极大波动。当然,还要考虑到农业部门的比较效益相对较低,缺少对于投资的足够吸引力。二是农业具有极大的贡献性。农业产业能够从粮食、原料、劳动力以及市场等四个组成部分支撑起本国的国民经济,并且通过为国家纳税以及输出农产品产生足够的资金积累以及外汇储备。同时,农产品还是解决人民群众温饱与维持其生命的最重要能量来源,是十分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所以,全球各国均不约而同地将农产品尤其是粮食自给与粮食安全视为十分重要的农业产业发展目标之一。三是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农业劳动力资源具备不可储藏性,导致农业劳动力要想实现转移,不管是在空间上、还是在技术上均具有较大的难度,所以,为确保农业产业实现更加平稳的发展,让农民能够得到更为稳定的收入以及就业之机会,这也是全球各国政府一定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尤其是伴随着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农产品的价格在持续下降,其中大量受到高额补贴的低价农产品大批量地涌入到发展中国家,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农民收入不断下降。为此,政府一定要对农产品贸易开展合理保护,从而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就业以及收入。

2、从自由贸易以及保护贸易的视角考虑

鉴于我国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国际农产品市场中的农产品价格和国内的农产品市场会变得更为息息相关,从而影响到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农产品价格。由于我国的农业补贴支出比较少,对于农业扶持的力度不够大,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出现剪刀差的极大冲击之下,我国农产品价格几乎没有提升,甚至还在下降,所以对农业实施全面扶持的政策显得势在必行。

三、完善我国农业贸易保护体系的对策选择

1、形成良好的农业贸易保护政策环境

农业问题绝不可能只在农业自身范围之中就得到较好的解决,一定要从根本上切实改变农业传统体制所产生的不利于我国农业资源合理分配的局面。有鉴于此,不能只在农业的内部来做文章或者是依赖于政府经常性变化的政策,而是一定要形成一个能够有效保障各项政策得到合理实施的外部环境,不仅能够让农业参与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而且还能在竞争过程中得到国家的积极支持和保护。这就需要合理地降低工业发展的速度,提升农业效益增加的速度,切实调整工业和农业发展上的速度比。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实践经验证明,在工业化的初期,农业主要是为工业化提供初步的原始资本上的积累,在进入到工业化中期之后,工业必然会反哺农业,这一阶段工、农业的发展速度比达到了2∶1―2.5,而到了工业化后期则达到了1.5∶1―2∶1。如今,我国工业化已经持续实施了四十多年,从而建立了独立而又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中国工业的大发展建立于侵占农业利益的前提下。对于农业实施保护也就代表了工业一定要反哺农业,这就需要工业持续不断地提升效益,强化自我积累的能力。如果无法解决好工业粗放与低效化发展的问题,农业保护战略自然也无法真正实现。因此,农业贸易保护体系不可能单独实现,而是一定要建立于工业高速与高效益、集约化发展前提之下。

2、明确农业贸易保护的对象

农业所牵涉到的部门十分广泛,绝不可能实施全方位保护。在选择保护对象的过程中一定要将比较优势以及重要性结合起来考虑。此外,不具备比较优势,同时还是极为重要的产品,也是应当进行全面保护的对象。和国际市场比较起来,我国粮食如今已经失去了比较性优势。但因为粮食对于国家的稳定具备特殊的重要意义,一定要将保护粮食的生产视为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除了粮食之外,别的并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品可适当地让出一些国内的市场。与此同时,还应当调整我国国内的农业生产结构,将有限资源集中投放至相对比较重要并且具备显著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生产之中,以求扩大此部分产品所拥有的国际市场,进而实现我国国内资源的科学化配备,这也是农业发展战略更好地适应于农业国际化趋向的一个重大选择。

3、农业贸易保护的具体政策运作方式

(1)要更加合理地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绿箱政策。绝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地区运用价格干预或者直接补贴等传统的方式予以保护本国的农业,但是以上政策并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之贸易规则,最终还是将会被取消。所以,我国农业贸易保护应当也只能是运用非价格保护的办法,尤其是要运用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绿箱政策。和价格保护导致国家出现巨额财政负担以及阻碍当地市场经济的改革相反的是,绿箱政策常常只需要少量的财政资金投入。例如,加大农业科技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以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强化农民群体的职业培训,提升农产品的技术含量,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之转变,切实保护我国的基本农田和当前的农业生态环境,推动结构的调整,并且间接降低农民群体在成本上支出等。以上举措均不需要太多财政上的支出,但是外部的经济效益却相当大,能够通过有效降低农业综合生产成本的方式来提升生产力发展水平,进而提升农产品所具有的国际竞争力,实现持久保护之成效。

(2)要积极培育与发展当前的市场体系。市场体系可以说是发展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政府进行农业保护的重要中介与载体。我国农业历经数十年的市场化改革,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实现了各个方面的市场化。然而,市场体制尚远远未能确立主导性地位,特别是市场体系之发育显得最滞后。有鉴于此,政府部门要积极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新机制,从而确保市场交易能够公平、公正和公开。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制定出合理的市场进入法则,应用法律法规来约束各市场主体行为,并且强化软件建设。

(3)要健全完善我国农业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因为农民大多处于小规模的分散化经营状态,生产上缺乏组织性,决策也比较盲目,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不利于国家进行保护。所以,如果能够把原本较为分散的农户通过股份联合等形式组织成为全新的市场化主体,那么其竞争实力与抗击风险的能力必然会得到极大地提升。同时,还要通过完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专业化合作组织,为广大农民切实解决一些只靠自己的力量难以解决的各种问题,进而为我国农村经济实现新发展提供更加健全完善的服务。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信息网络体系,从而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超前性、指导性的信息,并且让农民依据以上信息决定自身的生产计划以及销售方式。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贸易立法体系。整体而言,我国当前农业领域的反倾销制度、反补贴条例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农业贸易立法举措比以前有了相当明显的进步,然而,我们在听证会机制、提升执法的透明度、政府机构的协调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有鉴于此,我们一定要在农业贸易立法实践中不断加以摸索与探究,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农业经济领域的安全,有效维护我国农业产业的各项利益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 宋祖德、孙凯:农业保护政策下中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及对策[J].东方论坛,2008(1).

[2] 张彩霞:农产品贸易新格局下的我国农业支持及保护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08(10).

[3] 张岭、高芳:全球一体化经济作用下的农业贸易政策研究[J].世界农业,2013(8).

第2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关键词】开拓农村市场 建议

开拓农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当前面临的一项总要任务。随着我国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和买方市场的形成,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总体上农村和农民由温饱进入小康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同时,我国农村人口之多,地域之广都在世界前列,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潜力极大地广阔市场。因此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剧组轻重的作用。就商贸流通企业而言,在加快自身改革发展中,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着眼全方位、多层次开拓发展,调整经营思路、经营对策,组织一定的力量,向农村延伸,积极主动地开拓农村市场,从而达到扩大辐射,增加销售,提供效益的目的,为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农村市场前景广阔,开拓农村市场是商贸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极大地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我国农业生产得以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迅速改善,消费需求增长,购买力不断提高。这给城乡商品交流,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提供了物质保证和基础条件。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消费结构已呈多元化,对生产资料使商贸流通企业在农产可以大展身手,有所作为。正因如此,近年来国家对开拓农村市场十分重视,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扩大农村商品销售。对此,国有商贸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放开思路,打破传统的经营方式和旧的习惯,向农村市场大力发展。

二、商贸企业要以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开拓农村市场。商贸企业主要是指商业、供销、物资、烟草、煤炭、医药等企业,它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各自的经营分工进行商品购销调存,在进入市场经济后,商品已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已形成多元化,在此形势下,商贸企业本应不分城乡之别,不受部门之限积极去开拓,但多年来对农村市场,各流通部门和企业都在喊开拓,结果都没有去开拓,总认为城市购买力强,都热衷于在城市盖大楼建商场,而不去研究农村市场,开发农村市场,最终造成各类商场在城市已经饱和、爆满,不少商场效益不佳甚至亏损。与此同时,对于开拓农村市场,很多商贸企业却认为农村潜力固然巨大,但实际购买能力毕竟有限,经营成品和费用高,得不偿失,故而目前在农村实际上之时少数的基层供销社和私营、个体商业在“开拓”,致使农村商品流通还比较封闭,搞得不活,处于低层次运行状态。商贸企业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顾此失彼、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与市场经济要求相违背。市场经济最终将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流通、大市场,而不是过去那种部门封锁,地区割据的封闭、僵化、单一的市场。面对新的市场形势,每个商贸企业都应立足于大流通,大市场,全方位开拓,大胆主动地竞争,扩大城乡市场占有率,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农村商贸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农村乡、村两级,在尽可能不侵占耕地的前提下,适度地进行中小型商业网点、仓储、集贸市场、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历史形成的集市,要给予适当的投资,进行必要的扩大、维修和改造,增加固定的商业网点,为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各类农机产品、房屋建材等下乡提供基础条件和硬件设施,使农民不出远门即可购到所需商品。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增设饮食服务业、修理加工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加工等方面的一些网点设施,引导和扩大农村消费,给农副产品收购提供便利,促进城乡商品交流。

第3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关键词 中日韩 自由贸易区 农产品贸易

当前,自由贸易区对于中日韩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农产品贸易因为其特殊地位和各个国家的保护政策,一直处在谈判的核心位置。

一、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意义

中日韩三国为了推动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早在2002年就提出了自由贸易区域的建设可行性研究,最终在2012年正式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能够实现一个15亿人口、年GDP收入超过15亿美元的大型经济区。中日韩贸易区产生的经济效益将会占据全世界经济总量的20%,是与北美、欧盟相并肩的三大经济圈之一。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是中国、日本和韩国合作的历史性一幕,对于三国的发展和后期合作具备了非常积极的意义。一方面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够巩固和加强中国与日韩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减少各国之间的矛盾,缓和中日韩国家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来说,建立自由贸易区能降低关税,三个国家的经济市场融合为一个大型国际经济市场,有利于彼此之间的经济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推动了地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于世界经济增长有着重要作用。

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变化

(一)农产品出口量暴增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计划成立开始,2004~2009年的早期计划一直到2010年中国自由贸易市场的开放,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量一直呈现波浪式的增长趋势,早期收获计划实行之后,农产品的贸易出口量更是明显增多。从2010年开始,我国针对农产品出口实行零关税政策,关税降低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量大幅度增长,到了2010年我国自由国际贸易市场农产品的出口量就到达了14.6亿美元。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家给予农产品出口非常大的政策支持,而自由贸易区的开放也对于我国农产品出口量的增长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这不仅能够提升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占有率,还能有效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农产品贸易结构不平衡

我国在大量的农产品出口中,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占据的份额也是有区别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不同的加工程度和要素密集度等分为不同的种类:第一种是大型农产品,包括粮食作物、种子和天然纤维等;第二种是加工之后的,如面粉、饲料、动物油脂、动物纤维等;第三种是园艺产品、水果、蔬菜和鲜花;第四种是直接用于消费的鲜奶、洗干净的蔬菜还有加工好的肉类等。可见,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直接消费产品和大型农产品比其他两样的出口比例要大得多,主要是由于这两项占据的优势较大,非常受欢迎,而相比之前我国的水果等产品,在与其他国家的对比中处于劣势,所以呈现出出口比例不平衡的现象。

(三)不同的地区出现不同的农产品出口差异

由于我国的土地面积较大,各个地区受到不同的气候、土壤、光照等天然因素的影响,所以农产品的种类也有明显的差别。例如,在我国东北地区,主要生产大米、小麦,而南方地区主要生产茶叶等农产品,所以才会出现不同地区农产品贸易不同的现象。农产品具有保质时间短的特点,所以不适合长途运输,而在我国南方的云南、广西等地区交通比较便利,所以农产品贸易出口比较频繁,既能保证新鲜度,又能降低运输成本。

三、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优化策略

(一)加大政府之间的合作力度

在自由贸易市场中,我国的农产品具备技术优势,技术含量高,加工程度高,所以要积极跟日韩国家开展农业合作,把我国的农业技术跟其他国家的优越自然条件相结合,实现产业合作共赢。如果能把我国的早教水稻先进技术传播到适合稻米生长的国家,就能够大大的提升稻米的产量和质量,为我国带来更大的利润。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

出口产品中包括很多精深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为了避免与其他国家的激烈竞争,在农产品出口中可以调整产品接口,鼓励和支持产品深加工,有效地体现出我国的技术优势,增加出口农产品的价值。同时,我国政府需要加强科研资源和人力资源建设,围绕农产品不断创新技术,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三)扩大产品出口量,提升出口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在自由贸易市场上的需求量非常大,所以政府部门应大力扶持国内企业的农产品出口,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品牌。只有得到市场认可,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才能得到提高。

(四)在日韩建立农业生产基地

除了对外政策之外,对于国内出口企业也要有相应的要求。我国企业可以在日韩国家建立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的中级加工,这样不仅能够扩大生产量,还能降低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

(五)加强产品深加工,强化品牌建设

目前农产品市场竞争激烈,我国农产品企业需要把眼光放长远,加强对于农产品的深加工,提升农产品自身的价值,才能提升在出口市场的竞争力。同时为了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我国的农产品企业还必须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升自身产品的竞争优势,提升利润空间,这就要求了我国农产品质量过关、价格公道,这样才能在自由贸易市场得到认可。一旦在市场上确立了企业品牌,那么随之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是非常巨大的。

四、结语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开放,对我国农产品带来的影响有利有弊,我国农产品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必须要认清楚当前的困难和阻碍,努力根据自身优势建立战略性堡垒,积极促进与日韩两国的合作关系,促进自由贸易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的农产品出口研究目前还处于观望阶段,但随着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和完善,我国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改善农产品出口策略,拓展我国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不断进步,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的经济市场竞争力。

(作者单位为广东省肇庆市农业学校)

参考文献

[1] 仇焕广,杨军,黄季j.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发展的影响[J].管理世界,2007 (09):56-61+75+171-172.

[2] 黄正平.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4): 42-45.

[3] 白勇.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研究[J].时代经贸,2015 (19):52-55.

第4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关键词:集贸市场;区域布局;优化设计

一、问题的提出

村镇集贸市场是指县域内小城镇(包括城关镇、中心镇、一般乡镇)和农村满足居民生产和生活需求的、以集市贸易为交易形式的各类市场统称,是定期或常期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另外从区域观点看,村镇集贸市场指是乡村地区承担着商品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功能的商业中心,这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场所,而且包括了村镇各种交换关系的总和。村镇集贸市场在城乡产品流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我国农副产品集散地和城乡产品交易的重要平台。2006年全国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近9万个,其中67%分布在农村,近6万个村镇集市成交额超过1万亿元。全国约有5000万人在从事农产品的产地收购、分选包装、运输和批发,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占有相当比例。另一项有关居民日常消费品购买趋势的调研结果显示,老百姓选择集贸市场购买商品的比例高达55.7%。由此看出,集贸市场不仅是我国居民选择商品和实现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而且是消化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安置点、改善农民生存环境的转折点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结合点。发展村镇市场流通网络已经是我国政府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村镇集贸市场的建设是促进城镇商品高效流通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是,我国村镇集贸市场多为本地区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村镇集贸市场区域布局原则

村镇集贸市场区域布局应该充分考虑交通因素、人口因素、消费水平和竞争因素。集贸市场布局总体要求:顺应商品自然流向,接近产地或消费者聚集区域;尽可能靠近交通枢纽,实现快速组织货源;尽量降低同类集市服务区域重合度,发挥集市规模经济。在明确集贸市场布局具体原则时还应该结合村镇总体功能定位。

(一)县城镇集贸市场布局原则

县城镇是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发挥“上连城市、下引乡村”的社会经济功能中起核心作用。集贸市场是县城镇商业网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农副产品流通中担负重要角色。集贸市场交易灵活,经营方式多样,起到调剂市场供应,每年向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新鲜蔬菜、肉类、瓜果、海鲜类等,承担着当地居民菜篮子工程,它与其他商业流通业态,如超市、大型商场等,相互补充,长期共存。它的布局原则就是既要靠近居民区,又要方便经营者销售,还要考虑地价成本。因此,为多数人接受的一种观点:集贸市场布局在城乡结合部经营效益最高,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如果它又属于交通线路比较发达地区,则优势更加明显。

在我国城镇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县城镇集贸市场布局,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与其他商业市场相协调,发挥优势原则,即建立以镇中心商业区为依托,与其他市场相互补充的合理分布的商业网络,使集贸市场有序发展。二是与县城规划建设相协调,维护城镇生态环境原则,即有计划地新设或改造集贸市场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坚决制止开办新的马路市场。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居民满意为原则,即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副产品集市应该分布于居民区内,方便居民购物,同时在配套设施上加大投入,解决集贸市场可能带来的扰民、卫生和交通问题。

(二)中心镇集贸市场布局原则

中心镇是指区域地理位置突出,镇区非农业人口、财政收入、镇建区面积、二三产业比重、交通条件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城镇。它与周边地区有着密切联系,是带动区域村镇经济发展的中心。中心镇除了为区域居民提供第一产业活动支持外,还要在工业职能方面形成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在商业职能上,中心镇既要满足镇建区内人口日常消费需求外,还要满足影响地域内全部人口的季节性、假日性消费需求;既要满足区域内农副产品生产的社会化服务需求,还要满足区内产业“集群”化和产业链延伸的发展需求。因此,中心镇集贸市场设立和布局方面要比县城镇复杂,调整集贸市场区域布局的宗旨就是要充分实现中心镇的商业职能,使集贸市场布局能以较大的弹性满足地区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地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市场条件。为此提出以下三项布局原则:

第一,交通位置的可达性。良好的交通位置不仅会给集市的商户带来源源不断的客源和对于快速的物流需求,同时满足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顾客对于快节奏的商务活动要求。因此,那些交易活动类型多样的综合性、专业性和批发性集贸市场,更应该分布在通达性强的区域。例如,新发地农业产品批发市场就位于京-开高速和南四环路交汇处,市场交易额和交易量均达在全国名列前茅。市场总体布局应达到有利于市场人流、物流的集散,确保集市内外交通顺畅安全之目标。

第二,与镇域规划相匹配。集贸市场网络布局,应符合中心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道路建设的要求。调整集贸市场布局,首先关注镇域功能区规划,重点关注未来用地规划,使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或迁址不应与中心镇规划相冲突。只有这样,集贸市场布局调整才能得到法律允许和政策上支持,才能通过完善水电、通讯、仓储、环卫、停车场等设施建设,使集贸市场才能融入到中心镇商业网络之中。

第三,与镇域经济相适应。虽然丰富的地产、便利的交通和顾客的需求是市场形成的最基本条件,但是集贸市场网络调整,必须充分考虑所在镇域经济发展需要,保证市场建设类型与设施标准与中心镇域经济发展水平要求相适应,达成经济发展与集贸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例如,浙江义乌围绕针织工业规划建设了针织批发市场、针织配件市场等围绕家具产业规划建设了板材批发市场,这种为地区产业发展进行市场布点模式,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受益,达到了“建一批市场、兴全市经济”之目标;北京顺义后沙峪镇“双峪”市场就是地方政府围绕本地区经济结构转型(以农业经济为主转变为房地产、租赁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农民不再靠土地为生),及时将农资供销社调整为一个集农副产业、服装鞋帽、建材家具及相关服务配套为一体的综合性集贸市场,为居民提供“一条龙”服务,事实证明这项决策是深得老百姓赞同,也达到“建一个市场、富四方百姓”之目标。

总之,中心镇集贸市场应该是一个零售与批发相结合、专业与综合相结合、满足农贸、工贸基本配套的市场体系,促进人流、商品流、信息流向中心镇的更大聚集,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增强镇域经济实力。

(三)一般乡镇集贸市场布局原则

一般乡镇是我国城镇体系中最低一层,它是一定范围的乡村商业中心,是本乡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农业占有较高比重,还有一定量的加工业和服务业。集镇应当以突出集贸市场地位与作用,以辅助县城镇、中心镇形成协调统一的本地区商品流通服务系统。乡镇集市主要是为乡域内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服务,其布局应该以本地镇域为依托,建立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零售市场为主体,以“个体贩运户”为经纪人的市场网络体系。

(四)中心村集贸市场布局原则

中心村是我国农村居民点体系中的基本建制单位,是区域最小的永久性乡村聚落形式。居民利用周围地域内各种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简单加工业和手工业等活动,集贸市场布局原则应以满足村里群众的日常周期性需求为发展标准,尊重传统生活习俗和交易习惯,可以设立一些临时性(如三五日一集或早、中、晚瞬时集)集市或小型农贸集市。

三、村镇集贸市场区域网络优化调整

随着村镇地域经济、人口、交通等外在因素变化,集贸市场区域网络提供的服务功能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将不可避免,这就需要城镇规划者根据上述市场布局原则重新审视整个市场网络,查找网络中瓶颈环节,并对初始节点规模、结构和内部联结作一些调整和优化,达到提升整个市场网络服务功能,解决供需矛盾之目标。我们根据北京周边实际集贸市场的调研总结,认为设计村镇集贸市场区域网络优化调整方案,应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准则:

(一)注重整体性分析

由中心镇集贸市场中既有零售市场又有批发市场,既有专业市场又有综合市场,既有农副产品市场又有生产资料市场,它们既要与镇域内部发生联系,又要区外经济发生联系,它实际是一个多层次、多结构的复杂系统。因此本文建议运用系统科学方法,分析市场网络覆盖区域、市场节点服务载荷、节点之间配合关系,查找市场网络的瓶颈环节,提出解决问题,即以局部调整为手段,以提升整体功能为目标。

(二)规模与结构并重

集贸市场规模是由商圈内国民生产总值、人口规模、收入水平和设施配套等因素来确定,建设规模与实际需求之间肯定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化可以采用摊位出租率来度量。如果出租率达到70%以上,市场运作“繁荣”,如果低于40%,则为萧条。对于摊位出租率不足40%的大型集贸批发市场,应根据商业圈实际需求,将空闲摊位和设施调整用途。在调整规模时,我们更应关注结构问题。集贸市场结构包括若干方面,商品结构、规模结构、分布结构、业态结构等,直接关系到集贸市场布局是否合理。在收入水平的高的居民区应该建立中高档商品为主的市场。另外应根据商圈的人口多少,应设立规模不等的市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副产品市场应广泛分布于居民区,那些对外辐射能力强的批发市场应该分布在中心镇边缘。市场的结构调整就是要为各个市场职能分工基础上的互补性。

(三)收益与风险兼顾

无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还是拆迁新建都需要大量投资,它们既属于城镇规划范畴,又属于投资领域。作为投资项目,就应该体现收益和风险的协调原则。一般而言,升级改造应是一种稳妥性投资策略、因为原有交易关系没有被破坏,面临不确定性低,更适用于目前硬件设施满足不了现实服务需求(交易需求、信息需求、市政美化需求、卫生需求、贮藏需求等)的情况。相对而言,拆迁新建是一项激进性投资策略,虽然优化调整空间大、收益潜力大,但面临高风险,因为市场关系重构不像设施投资在短时期内很难完成。我们在进行选择市场网络调整方案是除了应该权衡收益与风险,选择风险适宜的方案。

(四)坚持调整手段多元化

集贸市场区域网络中的问题往往千差万别、复杂多样,该原则要求应根据实际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手段解决问题;对于不景气的市场,应通过培育、调整、完善和提高等途径,给市场流入活力。对于新建市场需要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进行严格循章审批,对于一定发展前景,但目前不兴旺的市场,则应进行扶持和培育;对于位置条件先天不足的市场,可以迁址重建;对于设施简陋、卫生条件令人担忧的市场,应适当翻新改造,从而改善卫生状况;对于过分拥挤的市场,可以适当扩建;对于露天或马路市场,应分情况处理,对于无证商贩摊位,应坚决关闭。

四、村镇集贸市场网络优化设计

进行村镇集贸市场网络优化设计时,首先应该明确区域范围,是县域还是镇域。但是从我们调查结果来看,村镇集贸市场分布很不均匀,分布在中心镇或城关镇占多数,一般乡镇集贸市场数量较少,也就是1-2家,且主要依托镇区分布,集贸市场区域网络效应不明显。因此选择县域研究集贸市场区域布局优化问题比较切合实际,分析市场网络联结效应才富有现实意义,本文中构建了村镇集贸市场区域网络优化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村镇集贸市场区域网络优化是一项富有系统性和前瞻性的工作,村镇集贸市场业态的多元性,集贸市场区域网络实际上是一个多层次网络系统。例如,根据交易内容的不同,它可分为综合市场网络和专业市场网络,其中综合市场网络包括农产品综合市场网络和工业品综合市场网络;专业市场网络包括农副产品市场网络、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网络、特色农产品市场网络、废旧物资市场网络、建材装饰市场网络、五金电料市场网络等,这里网络内涵就是同一利益链条上各个交易主体充当的角色和构成的关系;根据地区的不同,它可分为城关镇集贸市场网络、中心镇集贸市场网络、一般乡镇集贸市场网络和中心村集贸市场网络,它们是主要是为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所伴随市场交易需求,从而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因此,选择合适的分类标准对于研究工作非常重要,应充分考虑选定区域内集贸市场空间分布特点和市场类型,选择一个适宜标准,对集贸市场网络进行适当分类,针对每一类集贸市场网络进行优化分析。应从多个视角分析集贸市场网络形态与特点,根据布局原则与定量指标取值,分析网络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尤其针对那些重要的“瓶颈”环节,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该坚持上述四大准则,优化内容始终要围绕集贸市场区域网络要素开展,达到优化集贸市场区域网络服务功能之目标。

五、结束语

优化村镇集贸市场区域网络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需要分析所依托村镇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习惯,还应充分考虑镇域总体规划和其他商业业态的竞争,决策者更应清楚认识到集贸市场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集贸市场网络优化的终极目标就是提升集贸市场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凌颖.集贸市场规划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8.

2、官莹,张素丽.北京市集贸市场空间分布特征研究[J].人文地理,2006(3).

3、肖敦富.浅议乡镇集贸市场的区位与规模选择――以广西乡镇集贸市场为例[J].广西城镇建设,2007(11).

4、新农村集贸市场化缓慢原因探析――基于淮安市W村的社会学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8(28).

第5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一)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

出口管制是美国从国家安全利益出发采取的一种贸易控制手段,其目的是发现和制止非法出口交易并惩处违规者,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出口管制以终端用户为基础,重点评估申请出口的项目对终端用户的民用需求是否适当,以及项目转移应用的危险性。1988年美国商务部制订了《出口管理条例》,详细列出了有关出口管制的政策法规。2002年12月,在泰国举行的贸易安全会议上,美国商务部提出贸易转运国出口管制计划,防止被美国视为管制的物品在转运过程中转往其它国家。这一计划旨在弥补出口管制的漏洞,堵塞全球供应链中的安全漏洞。

美国对华的出口管制随中美关系变化而变化。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将除加拿大之外的所有国家分为七组。由严格到宽松依次是:Z组、S组、Y组、W组、Q组、T组和V组。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被列入Y组。随着中美恢复外交关系,美国放宽对华技术限制,并于1980年单独为中国建立一个P组,以示与前苏联有所区别。1983年,里根政府将中国的管制政策再次下调至V组。1989年6月之后,中美关系再次进入低潮,美国停止对放松中国出口管制政策的审议。[1]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和综合实力不断上升,美国决策者已越来越明确意识到中国有可能成为其潜在的战略对手,出口管制不可避免成为美国遏制中国崛起的手段之一。尽管对华限制几经调整,但中国一直是美国出口管制的重点,尤其是军民两用技术,目的是不使中国的核武器、导弹、化学和生物武器以及其他值得关注的军事项目从中获益。近期,美国相关部门正加强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转让制度,加强出口管制,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等。

美国屡屡动用技术出口控制政策,不仅严重干扰了中美之间的正常贸易,而且给两国关系造成损害。如1996年,美国国务院指责休斯公司向中国转让敏感技术,并于1997年暂停批准中美之间的卫星委托发射合同。 2003年初,美国国务院再次指责波音公司和休斯公司非法向中国提供可能用于制造洲际导弹的卫星和火箭技术,并向联邦法院起诉,两公司被罚款6000万美元。美国政府的行为不仅使中国公司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也给中美技术贸易制造了许多麻烦。许多美国公司担心,美国政府这种过分限制只能迫使中国转向其他国家购买技术,使得他们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被其他国家的公司抢走,从而使美国蒙受更大的商业利益损失,必然会对美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产生影响,严重地损害美国在这些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二)美国的农业补贴政策

农产品补贴一直是世界贸易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许多农产品产量和出口都居世界首位,这与美国政府长期以来的农业补贴政策是分不开的。2002年5月,美国又颁布了《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即新农业法,在WTO规则框架下,不仅增加了补贴力度,而且扩大了补贴范围,决定在此后6年内将美国农产品补贴增加67%,每年向农作物和乳制品追加64亿美元的补贴,同时增加对谷物和棉花种植者的支付额。根据美国农业部估算,按1996年旧法案,2002年农业补贴支出为174亿美元;按 2002年;月颁布的新法案,2002年农业补贴支出为208亿美元,当年新增了34亿美元,至2007年生效期内,新增农业补贴519亿美元,共达到 1185亿美元。用于农产品补贴、贸易补贴、资源和生态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国内农业安全、教育研究和农业保险等方面。

在中美贸易中,农产品贸易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美国的农业补贴使美国出口农产品占尽价格优势,增强了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盈余状态。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农业补贴又受到财政预算的约束,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较缺乏竞争力。美国农产品出口价格上存在着较大的剪刀差,中国一直处于劣势。除此之外,中美农产品摩擦还表现在进口农产品配额与转基因产品上。为了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自2002年 3月20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新食品法,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以及农业部190号公告《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公告》,对大豆和玉米等转基因农产品进门进行了限制。而美国出口中国大部分大豆和玉米都是转基因食品,这影响到美国对华农产品出口,使美国10亿美元的转基因大豆进入中国市场受阻。美方据此认为中国有意设置技术壁垒,拖延向国外开放农产品市场的时间。但是美国对农产品的检验却一直实施严格的技术标准。

(三)贸易制裁与贸易补救措施

1.特别301条款。根据特别301条款,美国每年要对世界上的贸易伙伴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考察,并且要排队,分成不同的种类,做一个评价,如果发现了其它的贸易伙伴当中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不利于美国的情况,就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贸易报复措施。多年来,美国先后对中国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宣布使用特别301条款,而事先却不与这些贸易伙伴磋商。中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已初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并参加了世界主要知识产权机构和组织,已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十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在世界上也得到了普遍的肯定,但是,美国却置若罔闻,从未停止过对中国的指责,美国每年都要发表一份年度特别301报告,多次把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美国在《2003年中国履行WTO承诺报告》中,再次指责中国在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承诺中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度。2004年7月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发表讲话认为,中国企业现在对美国企业是全面侵权,从光盘到伟哥,从版权到商标,从汽车零配件到小五金制品,以及轻工、纺织、机电产品等,损害美国企业的经济利益高达240亿美元。2005年,美国商会会长托马斯多诺霍指出,盗版问题在中国已经非常严重,以至于人们可能无法分清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和冒牌汽车。由此可见知识产权问题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潜在的火山。

2.非市场经济国家条款。根据人世议定书,中国将在人世15年后才能得到完全市场经济待遇,这意味着美国可将我出口产品价格视作非正常价值并以市场经济替代国价格对我进行反倾销起诉。人世前,我国就已经是美国进行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国之一,加入WTO后,美国频繁应用该条款对我国进行反倾销,不断挑起两国间贸易摩擦。美国在对华反倾销中,经常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滥用中美协议中关于允许美国维持其现有的反倾销法的条款。特别是美国对华实施替代国政策时,经常违背WTO原则,给中国企业带来很大危害。美国对我滥用反倾销的现象主要是由非市场经济条款引起。2004年6月,美国商务部就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举行了首次听证会,商务部部长埃文斯明确指出人民币汇率问题:除非由市场主导决定劳资和货币兑换率,否则中国将仍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可见,非市场经济条款已成为美国限制中国出口的重要政策手段,并将成为引发我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宏观经济摩擦的重要根源。

3.特保条款与保障措施。自1980年至2004年底,美国累计对中国产品共发起19起保障措施调查(包括5起特定产品保障措施调查和12起纺织品特保措施调查)。美国实施保障措施的依据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l条,简称421条款。特保条款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关于特定产品过渡期保障机制的规定,有效期为12年。根据该条款,在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出口激增,对进口国造成市场扰乱的条件下,允许WTO成员对中国产品实行撤消减让和限制进口。特保条款与保障措施相比,对中国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保障措施要求必须是对产业的影响认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而特保条款只要求对产业造成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保障措施针对所有进口国,而特保条款只针对我国,违背了非歧视性原则,构成了对中国的歧视,保障措施要求此措施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出口国有权采取报复措施,而特保条款要求在该措施实施2年或3年后才进行报复。特保条款使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特保条款是2000年美国国会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补充写入美国《1974年贸易法》的。[2]美国对特别保障条款的滥用主要表现为将本不属于《中国入世议定书》规定的可以适用特别保障条款的产品,列入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范围。如将其国内生产商并不生产或制造的产品列入实施范围,美国对华纺织品出口实施特别保障就是一例。由于特别条款启动程序简单,而且适用期长,它必将成为美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4.337条款。是美国贸易救济法的一种。它旨在防止外国厂商以不公平竞争或不公平贸易行为,向美国出口或在美国销售外国产品,主要限于专利侵权案件。后经1974年、1979年、1988年3次修改后,目前337 条款主要用于处理所谓不公平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对侵犯美国境内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和销售加以禁止,以保护国内产业对市场的占有。337条款将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分为一般性不公平贸易做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做法,337条款的发起调查只需证明在美国有效可执行的知识产权存在,以及有关的美国产业存在或正在筹建,而无需证明被诉人的侵权行为对美国该产业造成损害,而且对于美国企业而言,提请US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337 条款调查是不收费的,企业申请立案较为容易。入世后,随着中国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升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产品比例趋于上升,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日益显现,中国企业遭到的337调查大大增多。截止到2005年5月,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启动的111个调查案件中有42个涉及中国内地和香港,今后337调查对中国企业的威胁也是比较大的,而且都是针对一些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以应诉时间短、律师费用高、调查内容专业、应诉难度大、被诉企业及相关企业打击力度大为特点的337调查,正成为继反倾销之后中国产品输美的又一主要障碍。

二、美国对华歧视性贸易政策的原因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1.缓解美国与其他国家贸易摩擦的需要。在贸易救济中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具有明显的歧视性。目前在 140个WTO成员中,美不承认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除中国外,还有蒙古、阿尔巴尼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但这6个国家的年出口额甚少,对他们的反倾销调查几乎没有。中国出口贸易高速增长,在世界市场举足轻重,美国已经把我国作为重要的竞争对手。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上,忽视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事实,对我国采取某些双重标准,具有一定政治考虑;同时以非市场经济地位为由,在反倾销调查中采取歧视性做法,单方面采用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来计算我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3],并沿用以往对计划经济国家的惯例,对我国出口同类产品的企业不分实际出口价格的高低一律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这种歧视性贸易政策有利于美国构筑贸易保护伞,遏制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和所占份额的日益扩大,缓解了与我国出口产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冲突。

2.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知识经济的发展,为了在竞争激烈的经济领域占领制高点,美国深化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传统的工业经济向科技经济转型。在转型过程中,传统产业成本优势丧失。由于贸易背后经济利益驱使,美国不会轻而易举地退出一些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领域,当这些传统领域受到威胁时,仍会毫不犹豫地采取保护措施。如在纺织、钢铁、小型家电等领域。美国卡托研究所的调查报告指出,2000年到2003年美国制造业出口下降了9.6%,占制造业贸易赤字增长的91%。[4]而高科技产业受美国政策控制又不能迅速开辟市场,这必然增大贸易逆差,美国的贸易逆差是美国产业结构调整、国际分工发生变化的结果。而美国过多地把逆差账算在中国头上,对华贸易政策出现越来越多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在高科技产品出口方面设置重重技术壁垒,使中国公司难以顺利进入美国市场。

3.美国跨国公司确保利益的反映。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是跨国公司适应全球生产一体化的需要占领全球市场进行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美国跨国公司一方面要争夺全球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又要维持美国企业在美国的市场份额。跨国公司在美国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及其战略市场需要决定了政府贸易政策的取向。为保护本国跨国公司的利益,美国政府采取经济外交手段为本国跨国公司进入他国市场提供服务支持,同时采取歧视性贸易政策即通过出口自愿限制和针对性的反倾销措施等,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拒之门外,以确保美国跨国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中国企业为了与世界经济接轨,利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加入WTO后出口增长加快,2004年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贸易大国的地位自然就成为美国保护自己市场的首要目标。

4.美国宏观经济失衡的替罪羊。2005年3月美国商务部表示,2004年第四季度的经常性项目赤字冉创新高,达到1879亿美元,从而使得美国 2004年经常性项目赤字比上个财年增加25%,总额达到6659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的6.3%。美国政府把逆差的原因归咎于中国贸易,据中方统计,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始于1993年,为62.7亿美元,到2004年为802.7亿美元。而据美方统计,其对华逆差始于1983年,为3亿美元;2004年为1272亿美元,在2000年时中国就取代日本成为美的最大的逆差国。美国把逆差的原因归咎为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美元贬值,人民币汇率低估,是廉价的中国产品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实际上,中方贸易顺差主要来自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在对美出口中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70%。中国的加工贸易是由于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为降低生产成本,转移产业而发展起来的。中国在接受这些国家的产业转移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它们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另外,不少美资企业在华投资设厂,产品返销美国。有数字表明超过一半以上的中美贸易增幅是由美国公司在华企业实现的,戴尔电脑、沃尔玛、摩托罗拉和加州食品等美国大公司均是对美出口的大户,美方每年贸易逆差的根源来自于国内,只有削减了财政赤字,提高国内储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美国的逆差问题。把矛头指向中国只是为推动歧视性贸易政策寻找借口而已。

(二)政治方面的原因

1.美国国内政治的需要。随着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失业现象日趋突出。在布什执政的几年内,美国流失了至少260万个工作岗位,失业问题一直困扰着美国人。另据美国劳动部2005年1月6日公布的报告,根据季节性调整指数,2004年12月26日至 2005年1月1日这一周美国失业人数为364000人,比前一周的失业人数321000增加43000人,[4]当中国制造充溢美国市场时,美国人认为中国产品抢走了饭碗。美国产业协会和劳工联盟纷纷给政府和国会施压,美国为化解社会矛盾已设立专门委员会对中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国会提出政策建议。国会部分议员简单地把美国的经济衰退、高失业率和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挂钩,认为是中国巨大的出口抢占了美国国内市场份额,而中国产品竞争力是在违反人权基础上的。为此,对中国商品连连设限和反倾销。实际上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成本的竞争力影响很小。即使把中国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美国仍然会从印度、东南亚国家、墨西哥、巴西等其他国家进口相似的产品,美国的失业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将贸易问题政治化,严重影响了中美双边贸易和政治关系的发展。

2.对华政治的需要。美国从国家利益考虑,在制定贸易政策时往往基于政治利益考虑,如用台湾问题、日本人常问题、对中国人权的指责等来牵制中国。美国国防部2005《中国军方报告》渲染了中国的军事力量,为中国威胁论提供舆论支持。中国的崛起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许多国家的注意力正逐渐由西向朝东向转移,不少国家同中国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增进关系和加强合作。发展中国家对中国道路或发展模式表现出更浓厚的兴趣。中国在世界上的份量主要体现在:一是中国的大块头,不断增强的实力任何国家不容忽视,更何况野心勃勃的美国;二是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传统良好关系和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三是中国的地缘位置带来的地缘政治作用;四是中国经济的发展状况。现在国际公认,中国同美国一道带动了近些年世界经济的振兴,有关国外人士称今天中国经济打个喷嚏.亚洲甚至可能世界其他地方很可能就会感冒。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带动其政治、安全和社会等各方面效应的发挥。中国因素在世界的影响使美国不能等闲视之。再者,苏联解体后,中国成为最大的共产党执政国家,而且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与美国的主张背道而驰,中国自然成为美国新的战略目标。美国不希望日益强大的中国与其抗衡,国内反华势力把中国视为潜在的敌人,认为中国的发展和强大必然谋求亚洲的霸主地位,这会损害美国的利益,如果中美在某些问题上的分歧不能调和,最终不得不摊牌,那么中国就会对美国的安全构成现实的威胁?中美对抗是世界上最主要的两大势力对垒.所以美国把经济问题上升到政治问题来认识,寻找各种借口对中国的发展设置障碍,除了向中国施加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之外,在贸易政策上实施歧视性待遇是实现牵制中国的有效工具。

(三)美国全球战略目标所决定

20世纪以来,美国全球战略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巩固其世界领导地位,或争夺、维持霸权地位。冷战期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确立了遏制苏联共产主义的全球战略。为了抗击苏联的需要,美国实现了与中国关系的正常化。冷战结束后,美苏对抗的战略态势,因苏联解体发生根本逆转。一超独霸的美国将其全球战略总目标调整为防止一个能对美国的国际地位形成威胁的大国的出现,以维持和强化其苏联解体后形成的独霸地位。中美之间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迥异,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显著增加,中国经济总量已升至世界第六,自然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目标的首选压服目标。美国政府凭借超强军事实力,近年来打赢了三场局部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并通过反恐战争扩大了其在海外的军事存在和势力范围。在这一举措中,中国被定位为美国的建设合作者,但刘华的遏制、牵制成分仍然存在。对外贸易政策是一个国家对外政策的主要内容,美国通过贸易政策施加政治影响。美国通过自由贸易协定使成员方得到非成员方得不到的好处,在建立区域经济组织过程中,向成员方推行美式民主、自由、价值观。同时,美国对中国实施歧视性贸易政策,更能刺激美国的贸易伙伴积极寻求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近年来,美国加紧与其他国家建立FTA,一方面是美国政治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就是与中国有竞争关系的那些国家要维持或增加在美国市场中的地位,并且那些国家的出口产品也都集中在纺织品和服装方面,而美国用更大优惠的市场准入换取那些国家非经济方面的承诺,如柬埔寨承诺实施劳工标准,中美洲五国承诺与毒品贸易开战、促进民主和环境保护,与摩洛哥、巴林建立FTA有利于美国在中东的影响。所以,美国只有打击中国,才能确保这些国家在美国市场上的有利地位,从而实现美国的政治目标。

参考文献:

[1]原玲玲,对中美贸易不平衡的政策选择[J].外贸经济、国际贸易,2005,(7).

[2]高永富,美国对中国特别保障措施立法与案例研究[J].外贸经济、国际贸易,2005,(1).

第6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关键词:城乡商贸 城乡一体化 农村土地 产权交易 补偿机制

城乡商贸一体化的内涵与实施意义

在我国城乡贸易联系日益密切、农村城镇化速度愈发加快的今天,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拟定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重要政策文件,针对新时期下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五个统筹”战略方针,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进行综合统筹,立足科学发展观,将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指示精神的首位,显示了政府对于我国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的重视。自1982年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城镇包围农村”的地域面积变化格局,如图1所示。城乡一体化发展不再局限于商贸流通和文化互溶,涉及土地流转及产权交易的一体化发展趋势愈发明显,并且逐渐走上专门性制度探索道路。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典型的二元化特征,农村和城镇商业贸易在硬件基础和软件资源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流通体制落后、改革步伐较慢、要素资源差异等都是这种差距存在的原因。城镇与农村二元化经济发展特征导致我国农村地区长期商业贸易发展水平偏低,城乡收入水平发展扩大。在现阶段,城乡商贸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城乡商贸一体化战略是对农村地区特色产业升级发展的有效支撑。特色农产品只有依赖丰富的出货渠道才可以实现其产品价值,事实也证明,农产品企业的流通能力越强,企业发展就越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在城乡商贸一体化进程之前,农村地区的产品加工、配送、物流等工作都是个体自主模式,不仅成本高,而且很难保证质量和新鲜度,而城乡贸易融合的迅速发展则使城市和农村实现了农产品价值实现的贸易分工,城市输送农业科技、农业管理等要素资源,农村负责专业化特色产品生产,农村经济得到空前的活跃发展。

第二,“三农问题”在城乡商贸一体化进程中得到缓解。作为经济发展的先导,商贸业的区域统筹是农村地区繁荣与否的关键,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都依赖于此。城乡商贸一体化是涉及到农业、制造业以及商贸业三个方面的联动战略,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因此,要在新形势下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进行农业生产信息化、机械化、规模化以及专业化等方面的区域一体建设,使得城乡经济组织在管理和流通等方面实现统一。

第三,城乡商贸一体化是农村土地产权交易补偿机制改革的积极推进力量,是城镇化战略的促进因素。城市商业和农村经济产业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经济因素,在城市扩张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其资源配置、业态结构以及产业空间布局无疑都会对农村产生深远影响,这其中以耕地占用和土地流转为构成城镇化战略实施过程热点,而我国“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式的土地所有权形式,经常会出现所有权界定模糊和产权不清晰的矛盾冲突,城乡商贸一体化“以物质促繁荣”的经济效果有助于解决土地权利纷争。

城乡统筹发展下的国家公共利益征地行为

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土地权利转让及补偿纠纷问题频频见诸报端,这与我国土地所有权属性有直接关系。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国家可以根据公共利益征收或征用土地,并依法对所征土地给予经济补偿”,然而,我国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归属在国家所有权方面是较为充分的,而农民的自有土地权利则受到很大限制,农村土地的收益权多停留于形式,这不仅对于城镇化战略是很大的阻碍因素,而且也不利于农民土地收益的稳定性,影响社会和谐安定,在这一点上,我国两岸四地土地征用法律体系存在较大差别,如表1所示。

我国2007年《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条法规的关键在于确定社会公共利益对私权的限制,反映在我国城乡一体化中的农村土地征收及补偿机制方面,就是直接关系到城乡经济融合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土地不能直接用于地产开发等商业项目,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必须经由国家转变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行流通转让,而国家征地时的低标准补偿性也使得农村土地的收益权事实上仅仅停留在名义层次。即便是农村集体用地,法律也规定不得用于转让和出租等非农业建设,这种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逐渐落后于市场经济要求。

在城镇一体化发展趋势下,不同于土地流转,土地的公益征用只反映买方需求,而不体现出让产权人的意愿,这样就可以用公共垄断力量来保证社会利益不至于因私人主观意图而受阻。公共利益是合法征地的前提条件,国家所有权禁止侵害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界限也在于此。在我国,政府机构一般以强制手段收购农村土地产权,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农民土地在征收后可以得到合理补偿。关于农村土地征用补偿价格的合理性方面,公共利益征地具有强制性并不实质损害农民利益,非公益标准的征地由于是出于城乡统筹建设的目的而决定了其补偿标准必须依靠市场,由市场决定其土地所有权收益。

非公利益下的农村土地出让市场交易补偿机制

在农村土地市场交易方面,我国目前对诸如商业住宅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立法较为欠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仅提出了对于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提高问题,对于土地交易主体等的改革并未有所涉及。笔者认为,城乡经济和文化、政治等融合是时展潮流,国家应放开农村土地转让市场,使得农村土地权利出让行为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微观规制与宏观管控。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权利的市场化交易,代表既可以增强农民个体的土地权利责任,使得土地产权交易得以实现集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以及地役权等的子类划分,又可以使得被转移单位具备将土地价格纳入建设成本的能力,减少农村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浪费和闲置现象。在此方面,我国部分省区已经开辟了先河,例如,四川省成都市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改革方面就走在了全国前列,建立了促进农村地区产权流转为核心的确权颁证制度,通过交易服务平台和联合建设用地流转、政府流转担保公司等创新制度,摸索出一条城乡一体化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改革之路,如图2所示。

我国大陆地区将农村土地转让的补偿门类设置为7类,分别是土地补偿、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耕地占用税、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开垦费以及征地管理费,其中土地补偿费率计算以土地年均产值倍数为基础。然而,国家层面的土地流转补偿标准设置水平相对较低,不能满足农民的土地收益期望,甚至出现农村土地转让后,农民的转让成本和补偿费用合计为负值,这不仅是对农民土地转让积极性的削弱,同时也是诱发社会矛盾、威胁社会团结稳定的根源。因此,非公利益下的市场化农村土地交易补偿机制就使得此问题迎刃而解,既能保证农民土地转让收入,又不至于阻碍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发展。

当然,农村土地产权以市价出让也存在一系列问题,表现为国家层面的统一土地配置宏观效果发挥不良,这有悖于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国家会因此而丢失农村的一级土地市场,非农用地供给量也会产生较大波动,尤其是当农村土地出现巨额“转非”过程后,我国的耕地制度将遭受直接冲击,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基础保障存在崩塌危险。然而,笔者认为,问题是既定的,但不应是放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原因,在法律和相关配套设施建立完备的基础上,我国完全可以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补偿机制,相关的地区性土地产权市场化交易补偿试点工作和新增耕地开发会是现实的探索前沿。

结论

我国是拥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由于历史因素而造成了城乡之间的较大发展差距。在党中央推进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政策下,我国的城乡经济贸易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然而也不可避免的碰触到较为敏感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问题。如何在城镇化大潮中妥善解决公共利益和非公利益下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补偿问题是学术界和政府都要着力关注的方面,这不仅关系到我国的耕地和粮食安全战略,也直接反映着社会主义制度经济的优势发挥,“十二五”期间的城镇化战略和土地制度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杨群.土地流转: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J].学术交流,2013(2)

2.范剑勇.城镇化过程中慎重推进土地流转: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1)

3.金丽馥.土地流转背景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J].商业时代,2012(3)

4.李中.农村土地流转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J].经济纵横,2013(3)

5.原栋.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若干思考:基于晋中农村土地问题的调查[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

6.刘文勇.以城乡互动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发展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3(8)

第7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关键词:农贸市场;发展;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5-0039-02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

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

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

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

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

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

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

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

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

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8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论文摘要] 农村集贸市场作为一个商品交易的场所,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管理落后、不规范问题等一些问题,其现状并不乐观。农村集贸市场需要进一步完善。

农村集贸市场是指在一定时间间隔,一定地点,周边农村居民聚集进行产品交换的场所。作为一个商品交易的场所,农村集贸市场最主要的作用是对农村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引导。不仅如此,农村集贸市场还是农村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的集散地和现代文明从城市向农村传播的中转站,是党和政府政策、路线、法规的宣传阵地,农村集贸市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当前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1.商品质量不高,经营粗放

由于地区产业化没有形成,专业化水平低,产品批量小,质量低,经营粗放。大路货多,畅销货少;原始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老产品多,新产品少,不能适应多层次消费需求。进入农村市场的工业产品,适应农村居民买得起,用得上的“农”字号商品少,城市里卖不掉、销不出,甚至伪劣假冒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

2.市场缺乏规划、市场管理不力,突出表现为“三多”

一是沿路设摊多。此类市场以路为市,沿着公路干线随地摆摊,尤其是在交通要道处摆摊,严重妨碍了交通,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安定因素,破坏了社会治安和正常的交通秩序。二是沿街摊点多。此类市场以街为市,沿街设点,门面交叉重叠,杂乱无章,既不必便于管理,也不便于购物。三是游动商贩多,此类市场以“动”为市,到处喧哗叫卖,骚扰行人。不仅是国家税收无着,而且影响机关、街道居民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加之少数不法分子借叫卖之名,行头骗之实,就更增加了人们对游动市场、流动市场商贩的反感和恐惧感。

3.有特色的专业化农村集贸市场不多

在市场竞争中,特色、专业化是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主要手段。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需要特色,需要专业化。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目前,我国农村集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的、低层次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不多。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起到显著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4.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家制定颁布了一批规范商业流通、市场管理、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使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规定散见在一些法律中,至今没有一部单一的、统一的、全面的有关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

二、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成长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消除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必然途径。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有利于引导和方便农民进入市场,并促使他们根据市场供需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快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及时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使农村经济逐步从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实现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2.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集贸市场的发展与繁荣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一是农民通过参与集市交易,把农产品转化为货币收入;二是乡镇企业的产品也要通过市场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从而间接地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农民可以通过参与集市交易活动的亲身感受和与周围农民、经营者的交流中获得的信息来改变其产品结构,使农产品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也可间接地促进农民增收。

3.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

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农村经济落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人口素质较低,比较保守,商品经济意识较差。通过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能够引导农民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从而激发和提高他们的商品经济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培养出一批农村能人,以他们的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繁荣农村市场

一部分农民在集市上通过从“赶集”到固定摆摊设点、从季节经营到常年经营、从自产自销到采购经销的演化过程,慢慢地由自给自足的小农转化成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国家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务工经商的政策引导下,集市已经成为培养农民的重要练兵阵地。同时,通过市场熏陶而逐渐累积形成的市场经济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竞争意识、价值意识,无形中提高了农民的素质,有助于农民市场主体的确立,对农村市场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的几点建议

1.加强规划,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确定集贸市场的数量、规模

在市场建设规划中,要注意围绕当地的资源状况、交通条件、地理位置、人口密度和商品流向等要素来合理确定市场的选址和规模。具体来说,一是要合理确定市场建设数量,不可互相攀比盲目发展;二是市场建设的档次要因市制宜,市场旺、生意活、交易批量大的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综合市场,档次可以高一些,而一般的农村集贸市场宜建成棚盖式;三是农村集贸市场的选址应为资源丰富、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商品交易量较大的地方,同时,要做到水、电、路、通讯的配套,要注意小市场与大市场的联结。

2.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村集贸市场发展

从产地实际出发,根据产地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以及市场需求情况,选择一组可以重点发展,有一定规模,并能按本地自然、经济条件组织生产,既属本地拳头产品,有进入区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又使当地农民受益的产品,作为一定时期的主攻战略重点,使之发展成为本区起带头作用的主导产业。农村市场的兴起,就是依据这一专业商品生产的形成和发展,为其提供丰富的商品货源,并依赖这些生产群体为这一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这样就把发展专业市场和当地种、养、加结合起来,形成贸工农、农工商的一体化经营。打破地区界限,把本地区优势和全国大市场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取得区域规模效益。

3.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工作

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有序化和规范化是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重要标志,也是市场生存发展和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提高认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真正把农村市场管理当作发展地区经济,保护农村健康消费和稳定社会的大事来抓把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集贸市场发展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坚持经常性治理和定期整顿相结合,特别是在每逢新年春节期间要进行重点治理整顿,以保护农村生活资料的公平交易。要主动接受和支持执法部门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严肃处理阻碍正当执法的案件和责任人。

4.健全市场法规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对于目前农村集市管理落后、不规范问题,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包括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规定及资格进行审查,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和技术监督等。同时,加大集市监管力度,规范农村集市秩序;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建立消费者投诉电话,健全农村集贸市场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建设公平有序、运转协调的农村集市。此外,规范市场管理者的行为,即对市场管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也要有相应的监督制度,防止市场管理者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第9篇:农贸市场经济效益范文

工业化国家农产品保护模式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日本式的主要限制进口;一种是美国式的包括加拿大,主要是出口补贴;另一种是欧盟式的,主要通过价格支持政策使其从原来的进口国变为出口国。

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关系到经济社会繁荣稳定乃至国家独立安全的感激产业。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紫金周转慢、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经受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其生产效果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难以预测性。这就决定农业在现实经济中的弱势地位,其发展必须依赖于外力的扶持和保护,所以人们更容易理解发展中国家农产品保护政策的原因。

然而,对于工业化发达国家而言,工业才是这些国家的经济支柱,农业对于他们已经失去了比较优势,而发达国家对其实施保护不但是本国的农业生产消费失衡还造成消费者和政府的负担加重,对宏观经济状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还造成世界贸易的摩擦升级。

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原因:

首先从政治学和组织行为的角度来看,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农民在政治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是按区域划分的,这样的政治制度给了农民较大的政治权利,因此政治家为了当选就不得不制定一些有利于本国农民的贸易政策。还有人认为工业化以后的农业变成了少数派,相对而言工业等其他产业就变成了多数派,在少数派中,人数较少、每个人的利益份额很大,所有人都有足够的动力聚集起来进行有效地游说活动,而受农业贸易保护政策伤害的则是多数派。虽然多数派也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由于多数派人数众多,每个人的利益份额很小,没有足够的动力、搭便车的思想也很严重,而且人多也不容易组织,自然没有效率,因而农产品保护政策就在发达国家确立下来。

进而,我们从经济学得角度出发,更进一步分析发达国家农产品保护的原因:

我们知道由于农产品的供给缺乏弹性,当需求发生变化时,供给不能及时变化以满足需求,进而导致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很大,在国际市场上这种波动就更为剧烈,外国的自然灾害或需求变化可能迅速的影响本国的粮食市场,加之农民的信息极不对称,农产品的蛛网效应明显,在变化的市场条件下农民的损失巨大,所以发达国家实施保护政策有助于稳定市场价格、保护农业生产者。

在当今社会,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已经变得越来越趋向公共产品,粮食是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粮食供给出现问题,则社会就会出现混乱,而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政府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发达国家也有干预农产品市场的动因。

一般来说吗,工业生产是资本密集型的,而农业生产则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化过程中资本的增长和技术的发展相对于农业来说都是迅速的,所以工业生产的机会成本是也来越小,而对于农业生产,机会成本则是相对变大了,而农业在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也就随着工业生产率的提高而逐渐丧失,并且工业发展越快,农业的比较优势也就丧失的越快,所以发达国家面临这样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不实施保护的话,由于工业的劳动边际产出随资本的飞速增长而增加,工业工人的工资就会快速增长本国的劳动力会向回报率高的工业转移。为了保障国内的粮食供给,发达国家就必须对农业进行保护。

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虽然有其内在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毕竟扭曲了价格,阻碍了资源的最佳利用,政府的负担日益沉重,故这种保护政策使消极的,要解决农产品的问题,对发达国家来讲就是增加对农产品的投资,完成其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的转化,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不是一味的实施保护措施。

参考文献:

[1]海闻:《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选择》 《现代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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