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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精选(九篇)

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

第1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1.1舆情信息获取

舆情信息获取是舆情监测的第一环节,也是做好舆情监控工作的基础,直接决定了舆情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网络舆情搜索方法至关重要。舆情信息获取可以通过人工搜索和专用软件搜索两种方式实现。

1)人工搜索。应以政府机构网站、权威媒体网络版、公众认知度较高的门户网站和论坛、影响力较大的博客和微博等为主要信息来源,密切关注可能形成网络舆情的热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负面问题,制定热门站点汇总登记,通过浏览网站新闻排行、论坛热帖排行、博客和微博热点话题排行等,确保主流网络舆论热点监测到位。

2)利用专用软件搜索。这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工作效率的智能手段,应确立正确的关键词,对相关舆情信息进行自动采集。

1.2舆情分析研判与分级

获取网络舆情信息后,首先要对舆情进行分析研判。舆情分析研判方法一般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要想做到全面准确,既要对舆情信息进行性质认定和价值判断,又要对其影响范围、传播情况及不同受众的观点倾向性等进行数量上的研究,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舆情的整体轮廓和发展脉络,掌握舆情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从而为舆情应对工作提出科学准确的建议。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可截然分开。

1.3舆情报告

为兼顾时效性和利用率,舆情信息应实行分类报送,建立快报、日报、月报和专题报告制度。通过分析研判,达到分级要求的舆情信息应报送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常规舆情原则上应以日报形式汇总后上报,如遇到时效性强的重大舆情,可通过快报形式单独上报。同时,为整体把握舆情变化趋势和舆情监测工作进展,每月底应将该月舆情监测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编写月报并上报。对引发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除在上报中做好跟踪监测以外,还应开展专题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案例,编制专题研究报告上报。

1.4响应程序

舆情信息报送到有关管理部门后应尽快进入舆情响应程序,建立“政府与网民对话沟通”机制。首先,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判明与事实相违背的信息,应及时组织相关机构或专家科学解读,权威信息,化解网民疑虑;需调查核实的,应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尊重社会公众知情权,安抚群众情绪。其次,要落实后续事项处理机制,对处置结果要安排专人跟踪回访,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公布调查进展情况和结果,避免事态扩大化。

2农产品质量安全舆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相关部门对网络舆情工作认识不足

个别部门对网络舆情工作不够重视或认识上不够科学。一提到网络舆情,有的部门认为它所带来的影响都是负面的、对自己不利的;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如能正确处理网络舆情,它所带来的影响应该是正面的。网络舆情除了可以正确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满足百姓的诉求外,还可以间接提高机构的工作规范,帮助机构发现自身不足,促进机构改善自身情况。

2.2舆情监控人员专业素质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舆情工作人员既要具有监督检测方面专业的知识背景,又必须熟知网络舆情传播特点与规律;不仅要具备从海量信息中快速搜集信息、迅速捕捉舆情热点、甄别挖掘舆情价值、准确预测舆情走势的能力,还要具备较强的信息提炼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及丰富的舆情监测经验。

2.3多数部门资金投入不够

目前,多数单位采用人工搜索、引擎检索的方式监测网络舆情。然而网络的信息量庞大,信息来源渠道极为广泛,仅依靠人工方法应对网上海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其效率和准确度均难以保证。专业的舆情监控软件和人员培训投入巨大,且舆情监测是一项日常性工作,需要持续性的投入。

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监测工作的一些建议

3.1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思想认识

舆情工作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各部门需有专员来负责,定期整理并上报舆情报告,处理好突发的网络事件,正确地引导舆论,倡导正能量,避免不实舆情转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2加强舆情监控队伍建设

应加强对舆情监管人员有关理论、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其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研判能力、对网络舆情传播规律的掌控能力及对网络舆情的预见和防范能力。同时,积极培养一批坚持正确导向、熟悉网络语言、了解网络传播技术和传播技巧的网络评论员。

3.3加强财政支持

舆情监控工作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必须专业的软件和专业的人员互相配合才可以实现,而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专业软件的开发运行都需要大量资金进行运作,各部门应加大对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

4结语

第2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重要会议于3月18日-24日在北京召开,区委网信办按照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网上宣传引导、舆论调控管控和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营造我区良好网上舆论氛围。

一、突出主题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按照市网信办和区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全区政务微信、微博、网站全面飘红,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广泛传播。各平台积极转载大会程序性报道、评论员文章以及网上展厅、H5页面、主题小游戏等新媒体产品,共各类信息260条。

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平台、蓟州政务微博开设砥砺奋进的五年”、“五年发展点滴印记”等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大干部群众以优异成绩喜迎本次重要会议召开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示全区党员干部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崭新风貌。大会期间,以某某等为主题,准确转载新华社播发的大会程序性报道、有关发言和报道,集中展示全区党员干部群众集中收听收看本次重要会议开幕会的热烈场面,精心设计网页主页,及时做好更新,深入宣传本次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反映大会团结、开放、民主的热烈气氛。

强化网上引导,组织各镇乡各单位网评员积极开展跟帖引导,在微博、微信、社区、论坛等环节做好网上解读。本次重要会议期间,完成市委网信办指令4次,对为鼓掌、为点赞、“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网上展厅、手势解锁新知识等链接进行转发,在区内各新媒体平台推送30余次,总浏览量达8000次,跟贴、转发和点赞450篇次。

二、做好网上舆情监看,确保网络空间清朗可控。

3月17 日起,区委网信办进入最高级应急响应,全办每天安排50%力量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实行网络安全事件和突发舆情零报告制度。

对网络舆情实行24小时监控。每日《舆情监测日报》,通报敏感信息5条。发现舆情第一时间通过“值班”微信账号与各涉事单位、镇乡的网信干部取得联系,建议及时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发展。针对突发事件、网络谣言、有害信息,充分利用蓟州官方微信公众号和蓟州政务微博及时进行纠正,回应网民关切,确保网上舆情平稳。

三、强化安全防护,及时修补漏洞。

本次重要会议召开前,区委网信办积极申请由市级安全防护力量对我区六个重点党政机关网站进行远程监控扫描,协助进行防护。联合公安分局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潜在风险,对我区供水、供电、供热等部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再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下发《服务保障重要会议网络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系统、本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报送责任人和信息表。

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组织全区网站、微信、微博广泛深入地宣传本次重要会议精神,加强议题设置,积极转发转载解读文章和重要社论。创新宣传方式,通过H5页面、微视频等形式提升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开设“本次重要会议”等专题专栏,宣传全区各镇乡街、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本次重要会议精神的经验做法,充分反映干部群众对本次重要会议的热烈反响,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本次重要会议精神的热潮。

第3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6月2日,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主办的净化网络语言主题座谈会召开。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座谈会上了《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官员、城管、专家、医生、警察成为所谓的互联网“黑五类”,在历次公共事件中常常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此外,“尼玛、潘俊⒍罕取⒔惺蕖钡却视铮在2014年网络低俗词语的使用中位居前四位。

2014网络低俗词语排行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截取日期:2014年月1日-12月31日(数据来源:微博、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中文报刊系统)

此次座谈会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5月20日至6月7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护苗2015・网上行动”的一部分,“护苗2015”是《国家网信办2015年网上“扫黄打非”实施方案》今年新增的专项行动,旨在对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进行清理,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人民网舆情检测室常务副秘书长单学刚在座谈会上介绍,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根据网民用到的低俗词语,进行简要的筛选统计,选取25个(组)网络词语进行信息检索后发现,2014年全年,12个(组)网络低俗用词的原发微博数量达到百万次以上,4个(组)网络低俗用词的原发微博达到了千万次以上。

2014网络低俗词语排行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截取日期:2014年月1日-12月31日(数据来源:微博、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中文报刊系统)

《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显示,媒体在标题中使用最多的三个用词是“潘俊薄“逗比”、“叫兽”。网络低俗用词之间存在较高的关联性,“尼玛”“你妹”“蛋疼”,以及“绿茶婊”“碧池”“小婊砸”有明显的网民搜索相关。

单学刚指出,网络低俗语言主要分为三类,首先是一些生活中的脏话经由网络变形而受到广泛传播,例如“尼玛”、“”等词语的同音利用。其次,有一些词语因输入法运用而呈现出象形创作。再次,英文发音的中文化、方言发音的文字化也使得网络低俗语言不断翻新,如“碧池”、“逼格”、“zhuangbility”、“滚粗”等。此外,网民自我矮化、讽刺挖苦的创造性词语今年也有增多,例如“潘俊薄“土肥圆”、“矮穷矬”、“绿茶婊”等。

“网络空间就像每个人居住的小区一样,网络低俗语言就像充斥在小区内的垃圾,网络低俗语言是一种语言‘雾霾’。”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局长姜军指出,出现网络低俗语言的原因主要在于网络发言呈现匿名性、个人可自由发言、传播广、发表网络低俗词不好追究等特点。

《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指出,网络低俗个人可自由发言、传播广、发表网络低俗词不好追究等特点。

《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指出,网络低俗语言的使用主要表现为,以情绪发泄为目的的网络谩骂、以恶意中伤为手段的语言暴力、以粗鄙低俗为个性的网民表达。

面对碎片化的互联网信息,部分网民在不深入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将情绪性的谩骂宣泄于公共空间,报告指出,官员、城管、专家、医生、警察成为所谓的互联网“黑五类”,在历次公共事件中成为口诛笔伐的常见对象。

第4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互联网是网络舆情传播的基础和载体,自其诞生之日起,便表现出强进的发展势头。近年来,随着新媒体应用的日趋丰富,新的应用和传播形态不断涌现,网络新闻、BBS、博客、微博、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网络媒介相互交织,互相借力,构成了一个多元立体的舆论传播路径,极大地拓展了网络舆情的传播空间,多元化的舆情传播格局大大增加了舆情监测和把控的难度[18]。同时,新媒体迅速向经济、文化等多领域渗透,成为热点事件曝光的主要平台和舆论的独立源头,影响力不断增强。特别是自媒体和社交媒体,大大增强了新媒体的舆论传播功能。有调查显示,微博已成为食品安全等负面舆情曝光的主要源头和重要传播渠道。2012年上半年,浙江“杨梅膨大剂”等近10件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传闻就是通过微博第一时间曝料的[5]。网民是网络舆情传播的主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超出2011年世界平均水平的30.2%,我国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19-20]。在网民数量迅速攀升的同时,一方面,网民上网的娱乐化追求倾向明显降低,网络议题从日常生活琐事转向社会公共事件[21],涉及一日三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自然成为网民最为关注的公共话题;另一方面,网民应用互联网的角色也逐渐从信息获取者向信息制造者转变,大众麦克风时代催生了一个巨大的“网民压力集团”,政府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的一言一行都会被高倍放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舆论讨伐。除普通网民外,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也日益不容忽视[22]。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安全、有保障,但一些深层次制约因素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生产主体素质不高,部分生产经营者故意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违法手段花样翻新,传统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尚未杜绝,新的违法添加等风险隐患又不断出现,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检测工作等带来很大挑战[23],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尚不完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这些都决定了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处于多发期,安全消费矛盾凸显。从“镉大米”、“药袋苹果”、“有机食品风波”等热点舆情来看,无论是产品、生产过程还是政府监管行为,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触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成为近年来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然而在网络媒体发挥舆论传播和监督功能的同时,其自身道德失范现象也层出不穷。有些媒体片面追求时效,为抢占先机不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讹传讹,造成谣言传播;有些媒体为吸引眼球,断章取义,动辄冠以“致癌”、“剧毒”等字眼加以报道,加剧公众恐慌;还有些媒体为提高关注度,夸大负面新闻,把个别现象扩大化、典型化、普遍化,扩大事态影响,甚至冲击整个产业[24-25]。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为不实舆情,极大地增加了政府部门回应网络舆情的负担。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望越来越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零容忍的态度愈加强烈。但客观上任何食品都没有“零风险”,由于官方风险交流机制不健全,消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也比较薄弱,消费者在媒体的推波助澜或误导下,容易以偏概全,产生认识误区,难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形成客观认识,消费心理敏感而脆弱,任何农产品质量安全负面信息都极易引发非理性的共鸣。“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尽管国家对乳制品的监管和抽查力度空前,但国内乳制品消费信心还是一蹶不振。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控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随着网络舆情与现实社会的互动日益加深,网络舆论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干预机制也应运而生。近年来,在应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危机实践中,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已进行了初步探索和尝试,但与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突破的瓶颈问题。网络舆情日益上升的关注度和影响力,特别是个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放大炒作对产业和消费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早在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就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互联网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处置工作”。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舆情收集和分析”。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主动、密切监测舆情”,从国家层面对舆情监测提出了制度性要求。2012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着力强化舆情监测,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制度”,将强化舆情监测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制度性安排。为落实舆情监测工作的制度安排,支撑实际工作中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置与应对,近年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陆续启动了舆情监测工作。部级层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向常态发展,一是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整理,确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快报(日报)制度,并深化舆情总结分析,编制舆情跟踪和重点舆情专题分析报告,帮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读网,为舆情响应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撑;二是依托新组建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强化了专家组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职责,针对重大舆情不定期组织会商分析,为应急处置提供了有力的决策参考;三是安排专门经费开展网络舆情监测体制机制研究工作。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纷纷将舆情监测纳入监管工作内容,如江西省成立了舆情监测小组,设置了舆情监测信息员,建立了舆情报告制度,编印舆情简报,及时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26];重庆市组建了舆情信息监测专家团队,并建立了舆情信息收集整理、跟踪巡查和干预制度;上海市在舆情监测及处置机制、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畅通舆情沟通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此外,部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建立了舆情监测和报告制度。随着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重视程度的上升和应急处置经验的积累,近年来网络舆情应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都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在实践中渐显成熟。“激素黄瓜”、“香蕉乙烯利”、“茶叶农残超标”等一系列不实网络舆情发生后,农业部门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释,借助权威媒体澄清事实,采取网络访谈、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正面引导舆论,有效阻断了谣言传播,有力保护了农民和产业利益。“药袋苹果”等安全隐患一经报道,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界定了个案性质,防止了媒体扩大炒作,最大限度减少了产业损失。“河南瘦肉精”等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得到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排查和督导工作,尽快查清事实,公布真相,回应社会关切,并依法开展责任追究,树立了政府部门的正面形象。虽然各级农业部门对网络舆情的重视程度有所提升,但有关舆情监测的制度要求仅在相关的文件和办法里有所提及,没有针对舆情监测系统化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舆情监控工作还处于“各自为战”的阶段,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同时,由于开展舆情监控工作的时间较短,目前尚缺乏集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反馈于一体的运作机制,农业部门内部的共享机制、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与新闻媒体之间的对接机制、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机制等也尚未形成,有些地方舆情监控工作往往是仓促应急,就事论事,多以经验为主,舆情监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网络舆情的特点、规律和应对环境都有别于传统舆情,相对于网络舆情短时间内的快速蓬勃发展,政府部门应对网络舆情的方法和手段调整略显滞后,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一是监测手段不适应,传统人工监测的信息获取手段已无法满足对海量信息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分析方法不适应,对舆情信息的汇总、舆情周期的判别、舆情走势的预测和重要舆情的预警缺少必要的技术手段支撑。三是应对方式不适应,固守传统媒体、忽视网络阵地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对新媒体和新型舆论平台的运用较为有限,多数部门不善于适应网络环境、运用网络语言、与新闻媒体见面、与网民对话,缺乏应对舆情问题的能力和技巧,舆情发生时,难以及时缓解舆论压力,化解矛盾[27]。目前农业系统普遍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业团队研究并开展网络舆情应对,特别是地方农业部门,监控力量薄弱,没有确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现有的网络舆情人员大多是兼职,并且缺乏系统培训,缺少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再加上管理薄弱,现有的人员力量难以支撑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响应工作,更难以保证舆情应对效果。同时,由于缺少资金支持,舆情监测硬件设备投入不足,软件设施开发和购置也受到限制,有人员没设备、有设备没监测手段的现象比较突出。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控管理的对策建议

第5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为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我校重大突发舆情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学校舆论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有利于学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工作方法

1.加大学校网站,增强校园网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2. 加强对校内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各科室采写的信息,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通过学校网络信息处理平台报送,党支部进行文字审核。

3. 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在师生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新闻网站、门户网站以及互动类网站等,撰写正面评论文章;对涉及本校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 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网上主动导贴,积极跟贴,及时正面观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 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三、应对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审定新闻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 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处应确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师生担任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上海电力学院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学校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 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领导汇报。

4. 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网络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干扰学校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 建立信息机制。加大在学校微信群有关热点事件的进展情况,完善新闻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校级领导同党办、校办迅速拟定新闻内容和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网络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6. 学校档案馆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第6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按照XXX要求,XX党委现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

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人员责任,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严格履职尽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力,敷衍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追责问责。

(二)隐患排查情况。

一是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抵制生活中、朋友圈的各类谣言,严禁在手机朋友圈造谣传谣,对在公共场合中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舆情监控。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大舆情监控,对可能涉嫌发生重大舆情的,相关科室要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迅速展开舆情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会商和研判预警,控制舆情态势,严格把握信息工作。

三是管控好信息传播途径。加强本系统内外网管理,严禁利用内外网、传播各类损害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通过增加监控软件、硬件防火墙等设备,截断传播途径,发现相关隐患及时处理。

四是管控好信息审核关。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类信息的审核和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切实把控好“出口关”。

(三)总体评价

总体判断,XX能够深入学习贯彻XXX精神,坚决贯彻落实XX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署,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过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认为,目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总体向上向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坚强有力,中心组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和普及、网上舆论阵地管控、对外宣传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个别部门、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离我们距离尚远,无需操心;有些领导干部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发展,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等方面投入不足,把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中,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投入较少;管理不到位,不善于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

三、改进措施

(一)勇于担责,补齐责任短板

要“高处”发力。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夯实基础,补齐保障短板

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已有规章制度落细落小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高效落实。要配齐配强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全员轮训、专项进修等方式,提高基层宣传干部业务素养。

第7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网络舆论一般情况下能正确反映普通大众的呼声,合理反映民意,作为一种“普遍的、无形的和强制的力量”来监督人民法院,促进司法过程实现前所未有的公开透明。但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具有情绪化、非理性化和工具化等内在缺陷,对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建设构成了负面影响和挑战。

(一)个别人民法院、法官的违法违纪或不文明行为、个别案件审判或执行存在错误或瑕疵引发网络舆论聚焦放大,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如2010年5月网络上热议的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官收黑钱被偷拍的新闻以及《山东法官收黑钱院长千里来善后》的网络视频,引起全国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传媒、网站密集报道。法官收钱办案的消息和评论形成了强大的舆论风暴,给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造成极大损害,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又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2009年审结的“协警临时性案”,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辩护律师所持的“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的意见并非法律用语,却被判决书引用并采纳。该案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争议,网民质疑“以临时性为借口换减轻刑罚”。“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被演绎为“临时性”后蹿红网络,使人民法院成为舆论的漩涡,最后演变为一场网民质疑司法公信力的“盛会”。尽管上述行为和判决是个别现象,部分网民以偏概全,向人民法院猛抛“板砖”,强烈质疑司法公正,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二)网络舆论进行“网络审判”,部分当事人利用网络舆论干扰司法审判活动,冲击了司法公信力社会转型期的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各种矛盾、纠纷交织。在网络时代,由于传播速度快、公众参与面广等特点,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机关,受到前所未有的瞩目。网络舆论对司法活动越俎代庖的现象并不鲜见。有的网站、网民片面理解言论自由,滥用监督权,不了解甚至不尊重司法活动的基本程序,对人民法院未终审的案件随意发表评论,引导社会舆论,给人民法院的公正审判施加了影响和压力。有的网站记者没有摆正舆论监督者的位置,有意无意地站到一方当事人的立场,发表片面观点、极端言论。有的网络媒体追求“眼球经济”,在案件还未判决之前,就给犯罪嫌疑人冠上“贪官”、“罪犯”、“罪不容诛”之类的帽子。案件的证据和事实都未经过人民法院庭审质证和认定,网络媒体即进行分析、评论,作出“判决”,得出结论,对人民法院提出质疑、责难、挑战,从而引发民众的各种联想、猜测,伴之产生的不满甚至愤怒就通过网络这个平台释放出来,形成强大的舆论,进行“网络审判”,把人民法院推向风口浪尖。近几年发生的许霆案、彭宇案、张明宝案、河南公路天价收费案等之所以短时间内引起广泛关注,其实就是网络舆论推动的结果。部分当事人认为“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后,希望借助强大的网络力量改变现状,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支持。有的在网上发泄不满、捕风捉影地抹黑法官,有的歪曲事实攻讦人民法院司法不公,有的盗网络舆论监督之名,行破坏和干预独立审判之实,在网络上大发不实之词,试图引起网上共鸣,让“案件变成事件”,借助网络舆论风扰司法裁判和执行。部分网民置身事外,很少质疑网络信息的真实性,他们未全面了解客观情况,也不进行理性思辨,仅凭主观臆断发表意见,带有严重的感彩。他们面对现代陌生人社会的生活压力,对传统道德有着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幻想,往往站在道德捍卫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价和道德批判。更可怕的是,司法活动有时会被“网络黑社会”介入,如中央电视台在2009年12月19日《经济半小时》节目曝光了“网络黑社会”现象,报道中一位网络公关公司营销总监说:“期待当代包青天评判,话题的矛盾性都是非常强的,相当于在网络上造出了舆论,逼到一个风口浪尖上,国家不得不判,我做到的是让2.2亿网民全知道这事,五万元短平快,300家论坛是最核心最积累人气的地方,50%网民在上面。”面对网络舆论洪流,人民法院很难排除干扰,独善其身,保持中立,唯法是尊,判案时常面临两难境地:屈从大众思维、网络民意,则可能背离法律,有损法治原则;不遵从大众思维、网络民意,则可能遭受网民围攻,降低司法裁判的大众接受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不当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造成损害,削弱了司法公信力“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即程序的正义是保障结果正确的前提。实体正义之“正义”更侧重于“真实”,而程序正义之“正义”则更侧重于“正当”。程序的独立价值体现于过程之中,与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人们会尽可能地选择那些有利于发现结果真实的程序,但因为结果的真实只是一种主观的相对的真实,所以它更要受过程的价值的制约。诉讼程序是一个封闭的法律程序,其信息来源渠道受当事人举证责任、不告不理等法律规则的限制。法官判案的过程是审查、判断在诉讼程序中提出的有限信息和证据的过程,未进入诉讼程序的信息、证据不应当成为法官裁判的依据。裁判的公正性首先体现的是程序正义,而非实体正义。网络舆论则偏重于追求事实真相,如网络舆论的信息来源较诉讼程序中产生的信息更全面,网络舆论比司法裁判可能更能体现实体正义。当网络媒体对个案大肆制造舆论、左右舆论、诱导舆论,调动起社会大众的情绪,形成强大的社会公意合流时,就会对人民法院审判形成巨大冲击,实际上就把人民法院和法官推向了社会的对立面。网络舆论对于案件的强势、主观的报道和宣传实际上是对案件的“预审”,从而加剧司法判决与法律准则之间的背离,也进一步削弱司法的公信力,加剧司法权的边缘化。

二、人民法院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及不足

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于如何运用传媒资源塑造公正形象缺乏经验、能力和训练,存在着不少问题。部分法院领导观念陈旧,习惯于“捂盖子”、“遮丑”,将媒体监督定性在正面报道的层面上。他们媒体意识淡漠,不掌握传媒新闻传播的规律,也未全面了解新媒体、新环境、新特点,未能充分认识到网络传媒作为“社会排气阀”具有宣泄民众情感、舒缓心理压力的正面作用,一概排斥网络监督,更不知如何将网络“为我所用”,疏民意解民怨。在发生网络涉法舆情危机时,他们往往消极被动,应对媒体能力不足,欠缺经验技巧,有时会引起媒体、民众对司法公正的猜疑,最后造成人民法院在舆论上处于被动地位,损及司法公信力。部分法院应对网络舆情危机不利,存在以下不足:1.舆情危机处置机制不健全,不能适时果断地处理危机。对新兴的网络舆情缺乏有效手段。对网络不实言论,主要采取删帖了事,很少对事实进行澄清。有些问题早已解决,但反映问题的材料一直在网络中转帖。2.不善于和网络新媒体沟通,不能有效借助网络管理部门的力量平息舆情,也难以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比如,在2009年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没有及时建立起传媒沟通的良好机制,对出现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所发生的冲突问题,没有及时与传媒保持互动。司法机关大都经历过从被动解释到不得不积极应对的发展过程,不善于对事件的成因与发展做出预判,不善于利用大众传媒、借用案件开展宣传法制的工作,反倒被各种民怨之声、破坏司法权威之声占据了一定的“上风”。3.缺乏网络舆情危机意识以及处置网络舆情危机的经验和技巧,容易导致枝节横生,衍生新的网络热点。同时对网络舆情危机的收集和分析工作也明显滞后,造成危机事件处置的被动。人民法院设立的网站、微博不符合信息时代要求,难以满足民众的司法需求。全国的各级人民法院基本建立了网站,开通官方微博的人民法院数量逐年递增。但与数以千计的公安微博相比,法院微博显得势单力薄。在新浪网政务微博中,司法部门的微博在影响力前200名的政府机构职能部门微博中只占1.5%,不如公安机关的56.4%。人民法院已经建成的多数网站、微博存在一些问题:网站、微博建设流于形式,只满足于网站、微博的建成;版面设计缺乏职业特色,没有形成亮点;网站、微博更新不及时,内容陈旧;网站、微博信息内容偏离了公众的需要,缺乏公众所急需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缺乏主动与网友的实质交流互动,缺乏亲和力;微博建而不用现象严重,未能发挥微博的便捷、灵活、迅速功能,增进与网民的沟通交流;微博管理处于混乱状态,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大多数法院微博侧重“自我形象展示”,而对社会关注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披露少,通过微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少,通过微博解决实际问题少。大部分法院网站点击率极低、微博粉丝少,网民关注度不高。

三、应对网络舆情,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

人民法院除了做好公正司法、提高法官的素质和司法能力、保持司法廉洁、注重诉讼调解、大力加强法院文化、作风建设等常规工作之外,还应依据网络舆论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一)在处理网络舆论关注的“公案”时应吸纳合理民意,避免“网络审判”案件审理过程不是机械过程,法官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外来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时不可能闭目塞听,应积极回应网络舆论,吸纳其中的合理成分,争取裁判结果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如我国宋朝的胡石壁所言:“法意、人情,实同一体,循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权衡两者之间,使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则通行而无弊矣。”对于网络舆论关注的个案,人民法院应科学分析、客观对待网络舆情,尊重人情民意、民间智慧、生活逻辑。但同时不被“网络民意”牵着鼻子走,违背法律原则、一味妥协退让,让位于“网络审判”。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秉承“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的立场,坚守“正当程序”的法治要求,对网络民意进行适当的区隔,借助网民的事实发现与观点论辩,依据法律事实,选择适用法律规则,并以严密的逻辑推理,运用适当的司法方法,得出裁判结论。司法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利用各种手段引导网络舆论,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说服民众接受判决,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设立网络发言人,做好网络直播庭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网络受众之所以容易对审判过程及判决结果产生各种怀疑,很多时候源于信息的不通畅,来自主流媒体的正规信息得不到有效的传播。主动增强司法透明度,及时把真实信息传播到普通受众,保障民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可以有效遏制网络流言的产生和传播。人民法院应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整合各类司法信息资源,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在互联网上新闻及司法信息,并就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利益诉求,通过网络新闻平台和网络舆论监督回复专栏,以“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采取发帖、跟帖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答复时应避免大话空话和模糊辞令,减少网民猜疑。力图做到对网民的回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努力维护和打造人民法院尊重民意、对民众负责的良好公众形象。选择部分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将审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直播时可以当庭宣判,对网民进行法治教育,引导民众,培养民众的法律、程序、规则意识。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和司法公信力的载体,应该在网络上予以公布,接受网民的检视和评价,消除网民的疑问和误解,平息网络谣言,取信于民。

(三)采取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网站建设,设立网络诉讼服务中心,开设符合时代要求的法院微博人民法院要用网络的办法解决网络出现的问题,不惜人力物力财力,精心打造网站,在法院与民意之间架起一座“金桥”,了解民意、传达民意、疏导民意和吸纳民意。摒弃“保密才有助于稳定”的观念,在网络上公开可以公开的司法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要经过不懈努力,把法院网站建成本辖区内网民信赖、喜闻乐见的网络媒体,为司法网络舆论引导提供强有力的发力平台,掌握网络舆论宣传阵地的主动权,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在网站上应设立网络诉讼服务中心,为民众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网民在网络诉讼服务中心可以查阅法院快讯、开庭信息、拍卖公告及结果公示、送达公告,法律法规、诉讼指南、诉讼文书格式。服务中心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材料收转、案件查询、约见法官、委托鉴定、申请判后答疑、网上阅卷、查阅诉讼收费计算方法等各项便民服务。服务中心也可以设置资深法官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连线社区等栏目为民排忧解难,并接受网上违法违纪举报、审判作风监督、申请司法救助等,使网民接受便利服务的同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满足公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要。人民法院应开通贴近时代脉搏的微博,占领这块重要的公共舆论阵地,找准自己的位置和发出自己的声音。法院微博不能盲目跟风、流于形式,要将其真正打造成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工具以及法院提供便民服务的有效平台,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举措,真诚吸纳民意和面对批评,破除有碍微博发展的作秀风。法院微博应做到兼顾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院应建立健全一整套关于微博运行管理方面的制度规范,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提高运用现代传媒的能力,推动落实司法民主公开的长效机制。摆脱“司法未处理就不能发言”等机械教条观念的束缚。善于互动,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和感染力,紧密联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翻译”各类专业的法律术语,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法院微博的信息交流中来。要能宽容不同的声音,在沟通中实现求同存异,除涉及人身攻击的帖子外,轻易不要删帖。

第8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基本政治建设、理论建设贯穿始终。为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涵、提升学习效果,校党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根本遵循,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强国”的学习,确保党员学习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赴赣榆抗日山瞻仰烈士遗迹,重温革命精神;按照规定动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内法规文件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法规。(二)制定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文件。校领导人手一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手册》,按时填写。(三)促进学习成果落实。今年3月18日,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党委对“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等重要论述学习肤浅,没有第一时间找准学校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环节加以落实。3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座谈会。“课程思政化”,启动了思政课集体备课活动。(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充分发挥13个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关注师生思想动态舆情,对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成功处置两起校外人员利用学校场地组织宗教活动行为;抓牢网络阵地,确立群主责任制,及时清理不健康的信息,严格审核信息。成立了连云港开放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连云港开放大学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连云港开放大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工作清单》等制度,拨出专项资金26万元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五)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上半年,市委巡察组、市审计局来我校进行政治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广大教职工较为关心、议论也比较多,另外,关于学校的未来和发展,外界有多种传闻,引起教职工的关心。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也引起了教职工的焦虑,针对这些情况,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及时有效信息,正确引导,化解了教职工的疑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监督和评议,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舆情信息上报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络意识形态维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我校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树立楷模,以宣传工作促发展,以意识形态强监管,提高干部的思想高度。

一是强化舆情动态分析。加强舆情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舆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小组,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舆情信息工作质量,同时将舆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第9篇:网络舆情排查情况报告范文

这些网络舆情监测机构,利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动态监测网民对此事的帖子、评论转发等情况,从而绘制出一份每日该事件网民关注度的折线图。

折线图形象地反映出网民对官方回应的态度,亦为机构应对危机处理提供决策指引。当山西省疾控中心回应称此事并无不妥后,网络舆情达到高点,直至山西省纪委表态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热点才被另一个新的话题替代。

通过对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从而把握网络民意的走向,这项工作正在成长为一个庞大的产业。这有点类似于民意调查,只不过调查对象是躲在电脑背后的网民,官方称之为“网络舆情监测”。

这个产业的发展得益于愈来愈“猛烈”的网络民意。近年来,因为微博的崛起,网络舆情更加汹涌澎湃。民众通过互联网信息,发表意见,参与对公共事件的讨论,并逐渐形成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现象。

而在2012年初,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已率先了2011年度网络舆情报告,未来一两个月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亦将类似报告。显然,这种现象既对官员获知民意的渠道进行了重塑,改变了官民之间的互动,同时也催生壮大了一个专门从事网络舆情监测的产业。自2011年至今,从事这一行业的各类机构开始显性化,进入公众视线。

网络舆情新变化

对于网络舆情的新情况,几乎所有的舆情监测机构都注意到了微博的崛起。

微博――这种WEB2.0时代的产物,多中心、扁平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正在逐渐改变过去的传播规律。网络舆情的主导权,正在由过去以传统媒体或门户网站控制,转变为千万个公民意见的聚合来影响。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截至2011年底的数据,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5.13亿,其中48.7%的网民在使用微博,而2010年同期使用微博的人数仅有6311万。

微博用户的迅猛增长开始改变网络舆情生态。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等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归纳了2011年网络舆情出现的四点新变化:

第一,微博的大规模使用降低了网民发表意见的门槛,让各个阶层人士都可以利用微博,信息和发表观点。因此,参与网络表达的人群在迅速扩大,网络舆情的力度空前增强。

第二,移动互联网得到迅速发展,并与微博相结合。截至2011年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占整体网民比例为69.3%。在这一年,由学者于建嵘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得到公安部打拐办的积极回应和各级公安部门的支持,在微博上引起警民合作的热潮。

同时,2011年的多起发生后,第一时间消息的不再是传统媒体的记者,而是网民,他们综合运用图片、视频、文字,通过微博等方式丰富多彩的内容。

第三,参与对公共事件发表意见的人士增多,过去很少发言的人群,也开始发言。

正源于此,言论的空间被迅速放大,并且呈现多元化特征。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还注意到,微博不仅仅吸纳了国内人士,来自海外的中文用户也开始积极使用微博,并且使更多事件具有了国际比较的视野。

第四,源于网络动员的“线下”行动逐渐增多,包括一些的联络,同时各种公益活动也通过微博获得更广阔的舞台,如随手送书下乡活动、免费午餐活动,等等,均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对于网络动员,部分人认为这会激化社会矛盾;还有人则认为,网络动员不过是社会矛盾整合的一个表达渠道,其实减少了社会摩擦。

这种网络舆情新形势被祝华新称为“大众麦克风”时代――人人手中均握有“麦克风”。

微博崛起之后,部分传统媒体开始有意识地追随网络舆情热点进行新闻操作。据北京艾利艾网络口碑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艾利艾)的中国网络舆情2011年上半年分析报告,同期以微博为源头的15个热点事件中,《人民日报》即对其中7起予以了回应。

因为诸多负面网络舆情针对各级政府部门或官员,政府部门亦开始积极应对,政务微博成为2011年的一大亮点。据2011年新浪政务微博分析报告统计,截至2011年10月31日,经过认证的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2011年网络热点事件――微博达到18132个,其中公安系统占据43%,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因为拥有超过194万个粉丝,成为最活跃的政务微博。

不过,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舆情,政府的应对仍显不足。2011年,“7・23'’动车事故和“郭美美事件”在两家微博服务商――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上的主帖和转发之和各自达数百万条,给铁道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带来巨大压力。

网民的批评不仅仅会使政府部门或企业的声誉受到损失,而且很可能带来直接的“线下”抵制或抗议行动。对于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网络舆情,潜在的可能被批评者――政府、央企或其他公司,需要第一时间了解舆情,把握其走向,以免情势进一步恶化。

由监测发展到分析、研判,并提出应对策略,网络舆情监测行业应运而生。

对接资本市场

2011年,网络舆情监测行业中的佼佼者开始登陆资本市场,小公司则遍布全国各地。目前,针对这个行业的规模,尚缺乏具体、权威的统计,通过一些公开数据可以窥知一二。

2011年中,以网络舆情监测服务为主要业务之一的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拓尔思)进入资本市场,登陆上交所创业板。拓尔思近年积极进入这个行业,提出要“像预报天气一样预报网络舆情”。

据其内刊《拓尔思》介绍,该公司互联网舆情管理系统“广泛应用在政府、公检法、电力、石化、军工、通信、媒体、医药等各个行业”,并为某电网公司打造了“国内最大的企业级舆情项目”――覆盖31个省市3000多用户,采集超过3000个站点,每年可以监测1亿条数据,3TB的数据量。

随后,另外一家以舆情监测为主业之一的公司也顺利通过发审会审核,即将登陆资本市场。于2009年2月注册成立的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隶属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民网)。人民网IPO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已超过1300万元。

与人民网类似,新华网于2011年下半年推出“舆情在线”,并成立了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中心。 一些学术机构或独立创办、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也纷纷成立舆情研究机构,如艾利艾同时也是中国传媒大学的科研机构,其官方网站介绍为14个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部级电视台和

通讯社、十余个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等央企与知名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合作成立舆情部门,客户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河北省委宣传部等。

其他一些更小的公司遍布国内各地。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检索结果表明,来自江苏、甘肃、福建、广西、宁夏、天津、四川、浙江、河北等地的各级政府部门,为采购类似系统,耗费十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以今年1月13日的一则公告为例,江苏省监狱局花费22万余元采购了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的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

2011年,伴随着网络舆情高涨,这些从事网络舆情监测的机构开始进入资本市场,获得更快发展,但是这个新生的行业仍需要规范。

经营生存法则

这些以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为业的商业服务机构,各有其经营法则。

它们中一部分以技术服务为主,主要依靠销售相关监测软件或搭建监测系统获得收入;另一部分则以分析、研究和提供应对策略为主要特色,技术服务不是其强项。还有一类为公关公司,监测并不是它们的主要业务,应对已经出现的负面舆情,并帮忙化解为其主要业务。

但不少舆情服务机构是上述三者的“结合体”,既包括技术服务、分析和研究,而且还提供应对策略。

许多机构身兼不同的身份。如艾利艾作为一家公司,既自主研发舆情监测软件,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是中国传媒大学的科研机构。它们一方面承担公益性研究任务,另一方面则以商业机构面目出现,提供收费服务。

不少机构还会举办各类官员或企业人员培训班,推广其服务项目,比如书籍和刊物的出版、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为客户提供危机公关对策等。

由于政府部门是主要的客户来源之一,为赢得订单,不少机构会强调其政府背景。作为中央级媒体下属机构推出的舆情监测产品,人民网主办的《网络舆情》杂志定位为“帮领导干部读网”,新华网“舆情在线”栏目的定位则是成为领导干部和企业主的“秘书+顾问”,帮他们监测研判网络舆情,提出应对之策。检察日报社下属的正义网舆情监测系统,“专为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而量身定制”。

在政府危机公关方面,一位不愿具名的舆情监测机构的负责人介绍,在一起越狱事件中,当地监狱管理部门起初在媒体批评声中非常被动。在向他们请教之后,得到的建议是:让“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去现场,还要特别向记者强调监狱经费不足的困难。据此操作之后,“网络舆情热度马上下降了”。

政府客户之外,针对企业客户,各机构亦提供行业细分产品,如房地产行业、食品行业网络舆情报告,并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相对而言,这个行业中的佼佼者往往能取得许多大客户的订单,如各大央企、中央部委、省级政府部门等等。还有一部分企业,则以本地业务为主。

全国各地以公安系统与宣传系统为主的各级党政机关,已经或正在建立网络舆情监钡4系统。如云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士称,他们内部的网络监测系统安排了六七十人,自2008年起即已启动,尽管如此,仍要外包一部分业务给专业机构。

由于上述系统的建设,需配备专门的设备和人员,而大量设备的采购催生出监测软件市场的兴起。此外,面对舆情还需要分析、研判和应对,中央媒体、传播学专家则有了发挥作用的平台,他们活跃在官员培训讲堂,顺带推销自己的产品。

不少大型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机构认识到,这一行业不等同于公关行业。一些从业者认为,公关行业重在协调关系与解决问题,而网络舆情监测更多为日常服务,提供预警及危机应对意见。在他们看来,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因此更多主张通过信息公开来积极回应网民的关注。

不过,不少公关企业也加入到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的行列中来,这些公关公司的主要服务项目是帮助客户删除网络负面舆论,并根据不同的客户及信息删除的难度,收取费用。这又形成了网络舆情监测服务业的灰色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