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地震专项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第1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提高本区抗御地震灾害整体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

1.5组织机构

1.5.1组织领导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1.5.2领导机构

根据市政府和市地震局的要求,成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隶属于区应急委,平时负责区内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协调,震时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5.3办事机构

设立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地震办,作为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

1.5.4工作机构

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是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担负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部署的日常相关工作,并在区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区地震应急预案要求承担相应的应对、处置工作。

1.5.5专家机构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平时为区域防震减灾提供政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发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时,参与区抗震救灾指挥工作。

2预防和预警机制

2.1信息监测与报告

2.1.1信息监测

建立区防震减灾测报网络体系。各街道、镇和重要监控目标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平时配合区地震办收集、传递、分析本区域地震活动和前兆信息;震时及时向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本社区震情、灾情、民情及应急处理情况。

通过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理中心的震情实时监测系统,与市地震应急处理中心联网,快速、及时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震情,为区震情分析、震灾处置提供基础材料。

2.1.2信息报告

一旦发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活动和前兆信息,有关单位和社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110)、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马上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分析判断是有感地震还是破坏性地震,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迅速向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报告。

2.2预警预防行动

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的指令,随时进入警备状态。

2.3预警级别及

2.3.1预警级别

按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参照市有关规定,本区地震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3.2预警信息

根据地震信息有关规定,需要通过区应急委报送市应急委,由市政府地震相关预警信息。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

3.1.1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参照本市规定,本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要求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3.1.2响应等级

对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本区建立四个响应级别,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应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3.1.3响应程序

对应急响应级别,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应急办指令,分别启动区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的应急预案分预案。

3.2指挥和协调

3.2.1本区域发生一般、较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指挥机构: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由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自动转为)。

区有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成员部门分工:(略)

3.2.2本区域发生重大、特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

指挥机构: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主要成员部门分工:(略)

3.3应急处置

3.3.1一般、较大的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由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按区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程序(略)

3.3.2重大和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按区重、特大地震应急预案处置。

区重、特大地震应急处置程序(略)

3.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以及可能引发的一般次生灾害,由负责应急物资供应的有关部门提供抗震救灾人员必须的头盔、应急灯、常用的救援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火灾等严重次生灾害,则由消防队、民防特种救援队等专业应急队伍,使用专用设备实施抢险救灾,以避免应急人员不必要伤害。

3.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采取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在社区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各街道、镇应急领导小组事先要向群众交待应急疏散撤离方式、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紧急情况下组织、指挥群众安全撤离灾区;区公安部门应制定应急安全保卫措施,及时维护灾区现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区民政部门应建立救济物资供应站,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救济物品;区卫生部门应组织医疗应急救护队,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3.6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应急委同意后,可动员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内个人参加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抗震救灾。

3.7地震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按照中国地震局公布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规定》要求,由区地震办会同区民政局负责进行地震灾害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有关部门予以帮助。

3.8新闻报道

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地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规定,对现场新闻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3.9应急结束

地震应急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由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请示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宣布解除或调整应急相应等级。区域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完成,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报请区应急委同意、必要时请示市应急委后,方可宣布解除、调整应急相应等级或终结报告,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后期处置

4.1善后工作

4.1.1实施经济救助

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后,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经济救助。

4.1.2安抚、清理及防疫

区民政局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区卫生部门应立即派遣医救防疫队进驻灾区,抢救输送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区市容部门应立即组织实施污染物收集、灾区现场清理等工作。

4.1.3补偿、褒奖及抚恤

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要制定地震灾害事故赔偿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褒奖及抚恤。

4.1.4组织恢复重建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组织恢复、重建。

4.2社会救助

4.2.1组织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

4.2.2明确救助程序

明确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方案;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社会救助程序和要求,并明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等事项;有条件的,还可明确社会心理上援助的单位和方案。

4.2.3规范捐赠管理

全区救灾捐赠活动实行归口管理,由区民政局根据受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统一组织实施灾时应急动员捐赠行为,必要时可建立专项救灾捐赠基金,用于抗震救灾。

4.2.4经常性捐赠与应急捐赠

将经常性捐赠与灾时应急动员捐赠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公益型社会团体和组织开展互助救济活动;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有关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做好吸纳国际援助的各项工作。

4.3灾情调查和总结

区地震办会同区民政局应迅速开展地震灾情的调查分析、检测,提交震害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综合评估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由市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评估。

5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和重建以及地震科普队伍的建设与投入,建立一支与区防震减灾工作特点相适应的地震人员队伍。

区公安、消防、驻区武警、医疗救护、民防、建委和社区保安等抢险救灾队伍是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主要救援力量,承担本区的抗震救灾任务。必要时可由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向驻区部队求援。

5.2财物保障

资金、物资是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物质基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应当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财政预算中预留相应资金用于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以及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在本区统一的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中,确保抗震救灾所需的救灾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积极开拓与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兄弟区县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其中本区医疗单位的药品储存、供应由区卫生局负责。

区民政局负责设立灾民安全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

发生重大、特大地震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可依法向社会统筹、征用救灾所需的各类装备、物资等资源。

5.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必须保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展。震灾发生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及时对灾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区建交委负责救灾交通设施的抢修和修复。

5.4通讯与信息保障系统

依托和利用政务网和公众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体系。

通过区府800兆集群通信网实施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和区应急办的应急指挥通讯保障。

通过区有感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信息平台(待建)与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震情信息、专家决策、应急处理指令的双向视频音频传递。

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全区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必要时,可以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区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信息、通信管理资源与技术支撑。

5.5建设工程质量保障

区地震办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区规划局负责将防震减灾的要求融入区建筑总体设计规划中,并把好建设工程立项前的抗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应依法加强区域内在建或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坚决杜绝质量低劣的建设工程,切实保障各类建筑物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6社会稳定的保障

社会稳定是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区公安分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灾害事故现场的警戒,应确保社会稳定,遏制灾区犯罪率的上升。开展群防联防,积极发挥街道、镇、社区保安在维护区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协助作用。

5.7医疗救护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震时医疗应急及救护的实施。全区各医院应做好应急医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治疗。发生重灾时,应立即组织医疗急救队开赴受灾现场实施抢救工作,并向灾民提供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帮助。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应加强饮水和食品的卫生管理,及时控制和隔离传染源,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教育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是地震灾害中非工程预防的重要措施。要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学校科普教学计划;要向全区公布有关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简本、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地震应急法律法规,使单位和个人明确在防震减灾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大力普及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科普常识,增强市民防范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6.2培训

加强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领导成员、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和抗震救灾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抗震救灾技术装备的建设和先进救援器材的配备,提高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和快速抢险救灾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6.3演习

适时开展抗震救灾训练、演习,增强救灾队伍的实战技能、各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不断完善、充实区地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7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2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我担任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市委述职述德述廉考核工作要求,现将自己过去一年履行岗位职责和思想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作以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感情上坚决认同核心,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确保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注重抓平时、抓小事、抓经常性教育,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决策前充分讨论,决策后坚决贯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按照防震减灾工作确定的目标、思路和任务,真抓实干,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以修身律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拒腐防变的底线。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清廉的形象,担负起xx振兴发展的历史重任。

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筑牢思想根基

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党组成员,注重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带头上党课、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服务基层。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学习、尊崇、维护,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分管部门党员上党课“学习毛丰美,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学,做合格共产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居住地社区活动,两次到泉水社区,实地了解情况,将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学习贯彻xx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推动会议精神落实作为我局当前的主要工作。通过中心组的十三个专题集中学习,撰写发言提纲,查摆不足,促进政治思想素质的提升。按照中央提出的“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的批示,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步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一)震害防御管理工作得到增强

2014年中国地震局与xx市人民政府签署创建xx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协议。2015,市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协议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创建工作责任和完成的目标任务,用三至五年左右时间,打造xx防震减灾示范城市样板,提升xx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1.xx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建设取得新成绩。市财政每年投资50万元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2016年,xx市第二十一中学、庄河七中、金普新区金润小学等7所学校获批建设。目前,xx市地震局与xx市教育局共同创建辽宁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共20所,市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50所。数量和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2.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再出新成果。2016年,我市万科海港城和澳南明秀庄园两个社区申报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截至目前,我市甘井子区周水子街道亿达社区、保税区大窑湾街道格林小镇社区等6个社区获得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3.实施地震重大项目夯实防震减灾基础。2015年安排资金2980万元,启动xx市中西沙甘主城区典型建筑物震害预测项目,2016年该项目已完成投资1561万。该项目是全国地震系统首次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在防震减灾领域的创新和突破。中国地震局拟把该项目打造成全国样板工程,在全国进行推广。

4.依法行政做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全年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市法制办,邀请市政协委员重点检查石化基地和国家重点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工作。

5.加强抗震设防绩效考核,落实国务院关于涉及公共安全事项强制性评估规定。组织全市各区市县、先导区项目审批监管部门业务骨干60余人进行抗震设防监管绩效考核和抗震设防要求落实业务培训。

6.做好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工作。截至12月10日全年抗震设防审批6件,一般建设工程备案25件。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修订 地震应急能力不断增强

1.健全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完成我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核查确认工作,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文件。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继续开展。共备案地震应急预案57份,各区市县应急预案修订率100%,制作《xx市地震应急预案汇编》。完成《xx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已以xx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2.积极参与我市地震灾害预评估调研工作。因我市部分地区今年被列入国家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协同中国地震局、辽宁省地震局相关专家赴庄河开展地震灾害预评估调研。此项调研有利于推动完善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3.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我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并对我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4.开展校园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市地震局、中山区政府、市防灾协会联合在白云小学举办防灾减灾应急综合演练。

5.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xx市核心城区2013—2020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划项目》完稿等待专家评审。

6. 开展地震专业紧急救援队建设,填补我市空白。启动《xx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装备配置(一期)项目》,即将完成训练设施的建设工作。

7.做好地震应急产品研发推广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我局“研发地震应急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获得xx市直机关2015年度“最佳服务成果”奖。完成了与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联合开展的地震应急包行业标准课题项目。

8.组织xx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一周的首届地震应急管理专项培训班,邀请中国地震系统高级专家将讲解国内外地震灾害应急管理与危机处置的先进理念与实践经验,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应急办系统、地震系统的应急管理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推进我市地震应急管理和危机处置工作体系建设。

举办“xx市地震应急桌面演练”,来自我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41个部门人员参加了演练。演练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为主体,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情况下,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实施启动地震响应、展开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处置特殊险情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行动。

(三)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得到加强 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

与xx新商报、xx晚报、半岛晨报合作,利用报纸开设专版,常年宣传防震减灾知识。2016年在xx市区内建立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栏30个。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五进”(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百姓家)活动。在第30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上,我市创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做法受到中国地震局的表扬和与会代表的称赞。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

明确党的纪律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红线,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接受监督。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对执政纪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对照《准则》和《条例》,反思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承担起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也严格要求分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本人没有到单位或企业报销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无奢侈浪费等行为或现象。项目建设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按照财政要求,让项目在阳光下运作,采购日常设备及用品采取网上询价比对办法,局党组定期向干部职工报告建设项目进展和资金运行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第3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一、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全市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进

2013年是新修订的《省防震减灾条例》贯彻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市地震系统上下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着力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难题。

(一)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通知》、《关于开展<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条例学习贯彻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宣贯培训班和“学条例、履职责、强效能”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全员参训、以赛代训等活动的开展,让全市地震工作者熟悉条款、了解规定,从而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二是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在《法制报》上刊登“依法防震减灾,共建平安”宣传我市防震减灾法制建设;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期间,利用电视台影视频道观众收看多、覆盖面广的特点,连续3天在黄金时段播放滚动字幕,提高条例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在市政府大楼门前摆放宣传展板,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条例,让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关心防震减灾工作,从而更好地支持防震减灾。

(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出台防震减灾指导性文件。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我市防震减灾实际进行调研,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工作举措,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保证。二是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将防震减灾行政权力项目进行再清理,保留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改建、扩建工程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项目审批》和《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开采地下水和注水审批》四个项目,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方案,缩短了行政许可时间,保证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强化目标分解。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市领导与各市(区)分管副市长签订了2013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主要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二是健全跟踪机制。完善日常工作及时备案、目标任务季度汇报、重点工作进行点评等工作机制,建立了市(区)地震局长每季例会制度,回顾总结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的主要举措。三是加强目标督查。8月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对2013年度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对各市(区)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9月组织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目标任务推进会,总结、点评各市(区)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推动各项工作转型升级,防震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美好的大局,立足现有基础,加大科技和经费投入,提振工作效能,全力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转型升级。

(一)地震监测研判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注重震情监视。始终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制定了《市2013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强化春节、国庆、十时段震情跟踪监测,全年共监测M1.0级以上地震119个。二是组织震情会商。按照月、季、年中、年度和临时震情会商规定,组织震情会商13次,编发《震情通报》13期,组织编写的《市2013年震情趋势研究报告》获全省第二名。三是指导市(区)台站的建设。主动服务姜堰强震台、苏姜堰10井数字化改造、泰兴测震、强震台和靖江形变台的建设,从与省地震局沟通联系到台站的规划建设,多次上门指导、跟踪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明确了乡镇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负责人,明确了乡镇(街道)兼职从事防震减灾的工作人员,共跟踪处置非地震异常现象4起,新增宏观测报点2个。

(二)震害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了《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今年来对主城区41个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实施了行政许可(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17个),靖江市依法对69个建设工程进行备案(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4个),姜堰市对56个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审核,(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8个)。二是活断层探测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项目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项目的招投标,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北京震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分别与我市签订了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标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组织人员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监理规划,实施方案通过了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邓起东院士等八位专家的评审,近期将按照实施方案进场施工。三是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建设。指导靖江市城西等7个社区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确保7个社区创建成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开展对已创建成功的11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回头看活动,确保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先后与教育、卫生、住建、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布置,全年共指导232所学校、93家医院、3个通信、3家供电、6个供水、11个供气部门的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管理。制定印发了市乡镇(街道)地震应急演练方案,指导靖江、姜堰、兴化、海陵、高港等地区的5个镇街开展了地震应急桌面示范演练,检验了预案可操作性,提高了部门协同应急能力,推进了地震应急工作在乡镇的开展。二是组织开展地震基础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布置会,多次上门收集整理,共整理表格40多套,输入和整理数据条目2601条,数据约12000多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录入上报。三是地震应急视频系统建成。认真做好了项目的论证、设计、招标、施工、调试等工作,实现了我市与省局及兄弟市信息互联互通、应急数据共享、同步视频传输,为增强我市应急指挥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四是开展地震应急处置与反思。受扬州4.9级地震发生波及后,我市及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震情、调查受灾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灾区援助,通报震情信息,释疑解惑,消除了市民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召开了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研讨会,研究和落实切合我市实际的应急措施,强化部门责任。承办了第五届省苏北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联席会议,认真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地震应急快速响应工作有序开展。

(四)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宣传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各市(区)委宣传部、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收看,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意见》和“防震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认真部署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借助媒介优势普及知识。在《法制报》登载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文章;争取“12345”行风热线上线机会,宣传地震知识,认真解答市民疑问;在影视频道常年普及防震避震知识。同时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在门户网地震局网站上动态信息141条、震情信息133条。三是扎实开展“六进”活动。“512防灾减灾日”,在海陵区政府广场举行“防灾减灾日”广场宣传活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深入城南街道沁莲社区开展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发放资料、播放科普专题片。组织人员赴高港、兴化中小校开展专题讲座,取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0多场,直接受众十多万人。

三、狠抓地震系统队伍建设,防震减灾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石。一年来,我局积极加强人才招引,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奋发有为、充满活力、风清气正的地震工作队伍,有力推动了防震减灾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的2013年度“一岗双责”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积极配合做好组织、编制、审计部门做好了“三责联审”驻点审查工作。二是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时调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13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把预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市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暨职务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分解表,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观看廉政电教片等活动,将职务预防犯罪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三是认真抓好民主监督。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民主评议;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监督。

(二)主题教育不断深化。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精神。组织全局人员全程收看十盛况,聆听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所作的报告,召开十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会,专题学习十报告。二是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局领导多次赴挂钩的海陵育才社区、兴化黄界村慰问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促进社区、农村发展出谋划策,慰问金发放、工作经费支持,真正做到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三是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晋位、党员争先”、“党员义工服务”等活动,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全面提高;抓住全市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勤廉履诺强效能”大讨论活动,全局同志认真对照标准,查问题找差距,深刻反思工作不足,积极撰文建言献策,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有力提振了工作效能,有效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学习培训优化创新。一是走出去开展学习调研。组织各市(区)地震局长和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赴丹阳市、连云港市地震局学习,拓宽视野,学习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二是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办李恺副主任对全局干部和各市(区)地震局部分人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公文写作能力;邀请省局监测中心、测震台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地震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地震观测分析知识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三是沉下心进行课题研究。“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体系研究”课题作为地级市唯一代表在全国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成果交流与研讨会上交流发言,《市地震局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2007-2013)》获省地震局2013年度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奖,《地震谣传的成因分析与对策思考》在《大众社会科学》发表。

2013年工作打算: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将围绕“党的十精神”的学习贯彻,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防震减灾十二五重点项目”的有序实施为主要抓手,不断加强地震监测、震灾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两个推进”。一是推进“12322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轨,实时接受群众防震减灾知识咨询,适时提供地震震情信息,实现地震信息网络管理、数据传输、信息服务与共享、政务信息传递与等。二是推进“数字化深井综合地震监测台阵”建设。重点做好2000米超深井前期论证,推进十二五重点项目的落实,形成区域地震前兆和测震观测台阵,实现对及周边地区地震异常变化的有效监控,提高地震活动监控和地震速报能力。

(二)“两个加强”。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与发革、住建、民政、卫生、公安、教育、民防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在重大项目安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应急物资储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等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二是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十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争先争优争一流”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形成防震减灾转型升级的实践与思考、加强和创新市(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调查报告,认真谋划明年工作。招录1-2名业务素质好、掌握高新技术人才,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系统人员及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轮训,为地震系统的转型升级发展注入新活力。

第4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一)档案应急管理原始资料积累阶段(1949—1979)。

新中国建立伊始,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档案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对地震、洪水等各种自然灾害较为重视,先后成立了地震局、水利局、气象局等专业性的防灾减灾机构。档案领域也先后出台了部分文件并成立了相关机构以加强对相关基础性档案工作的管理,为应对各种社会灾害提供档案服务。如1962年6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试行情况的报告》,1963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并责成地质部施行,1950年成立中央军委气象局和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的联合资料室(气象档案馆的前身),1952年成立了地质资料司(全国地质资料馆的前身),1956年10月成立了国家测绘总局资料馆(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前身)。这反映了档案部门提升服务社会应对处置各类灾害能力的早期探索,客观上也加强了对地质、气象、水文、城建、卫生等相关领域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得档案资料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记录和延续,为日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而珍贵的原始档案资料。

(二)社会应急管理体系框架形成及档案部门应急工作的萌芽阶段(1980—200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档案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档案工作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办法,这保证了我国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也使得档案部门应对灾害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在此社会背景下,包括测绘、煤矿、卫生、交通等各部门对如何加强自身档案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水平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务实的探索。国家档案局在2006年制定的《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提高档案馆、档案室抵御自然灾害和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档案信息数据安全”[1]。

(三)档案自身安全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及面向社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探索阶段(2008年以后)。

在此期间,档案部门对各类突发事件对档案资源造成的危害高度重视,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档案的容灾及灾备能力,确保档案安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有意识地加强了对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形成档案的收集积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2008年5月国家档案局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2]。2008年8月国家档案局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3]。2010年5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能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2010年4月玉树地震事件中,国家档案局了《关于加强青海玉树震区档案安全保护和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震后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同时提出要积极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将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的档案资料主动提供给抗震救灾指挥部门。从青海玉树地震和汶川地震发生后档案局的两份通知比较后,我们可以看出,档案部门的应急服务理念发生了重要变化,玉树地震中档案部门不仅仅提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同时也强调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发挥档案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档案的保护和利用是档案部门两项并重的工作,建立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参与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是档案部门当前和今后迫切需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考

(一)建立我国各层级档案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档案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多层级档案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国家档案局是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地方各级档案局是各地区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可成立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支持保障等部门,工作中承担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的政策、规章和规划的制订,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运行机制、应急法制建设,协调指导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并指导下级档案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各级档案局及其下辖的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包括档案、计算机处理、应急管理等领域内的相关专家组成档案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档案部门应急管理提供相关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提升档案应急信息资源的服务能力。

1.加强档案应急资源的收集。档案部门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档案应急服务意识,加强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调查研究,调整和明确规定各领域内的档案归档范围,确保交通、民政、城建、农业、林业、气象、水文等重点部门相关档案归档资料的完整性。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建立了各类风险隐患预警档案,档案部门应抓紧将这部分档案接收归档。在加强对各类与应急管理相关档案的接收与征集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提前介入到各类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中相关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控制。将包括突发事件本身的信息、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应急部门制定的各项紧急处置方案、紧急处置方案的实施过程、效果评估等所有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档案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地收集、移交和接收。通过以上工作,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档案应急管理部门就可以利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相关档案信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应对处置,同时还可借鉴以前发生过的类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支持。

2.建立档案应急管理的信息系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是整个档案应急管理体系的信息综合平台,负责档案信息在整个应急工作中的采集、管理和实时传递,为档案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各类信息支持。档案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建立各类基础数据库系统,内容包括各地区、各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基础信息库,以往档案部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库,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专项、部门等应急预案库等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系统即可成为各地档案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信息处理平台,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发挥关键的信息保障作用,提高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应急管理响应工作的效能。在建立系统的基础数据库时,应确保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的维护和更新,并从技术和制度的层面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保证数据库内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3.档案馆体系的调整改革。我国目前的档案馆体系是各级各类综合档案馆和众多专业档案馆网并存的状况,这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管理模式。传统的档案馆模式存在档案资源分散,服务功能单一等诸多不足,多头管理的体制造成了档案部门在应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工作中的效率低下,限制了档案部门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中作用的发挥。档案部门要打破原有的档案馆管理模式,建立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馆新模式,实现档案工作由“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变。档案部门可参照安徽“和县模式”,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各主管部门配合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监管体制,变专业档案的多头管理、分散保管为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集中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国家档案资源[4]”。建立科学流转的新机制,确保各类专业档案移交到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面提升国家综合档案的应急服务能力与工作效率,真正实现档案应急管理的一站式服务。

(三)制定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各类预案,加强平时的演练和培训工作。

为提高档案部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应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级的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体系,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各级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适用于跨本级档案部门所管辖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下级档案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各级档案局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级档案局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并结合各部门职责制定的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档案部门可结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及国内的各种灾害纪念日等,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通过实践的应急演练,对各类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档案信息系统运转的有效性、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响应的能力等进行全面检验,可锻炼档案应急队伍,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效率,结合档案部门内部机构及档案部门和系统外单位的联动协调机制,切实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可通过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制作《档案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灾难的启示》等新闻纪录片,印发《档案工作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应急指南》、《面对社会危机时档案人怎么办》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工作,加强档案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此外,举办档案应急管理的培训班,加强对档案应管理体系、档案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建设、档案应急管理法制等各项专题内容的学习。

(四)建立和完善档案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社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开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内的众多应急管理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档案部门近年来也加强了突发事件相关立法工作,2011年6月14日,国家档案局对1992年的《档案法规体系方案》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各地区、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符合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的档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其中在“需调研论证的国务院部门档案规章”4部规章中,列出了《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慈善捐助档案管理办法》和《损毁档案的赔偿办法》等3项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档案规章[5],但总体而言,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明显滞后于社会应急管理领域的实践,这使得档案部门在参与各类社会突发事件时无法可依。档案应急工作机构应加强对社会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在完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过程中,将档案部门参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机制纳入到相关法律中去,对突发事件状态下档案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的权利和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用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制约,为档案部门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同时需注意档案应急法规在横向上与社会其他领域应急法规之间及纵向上下层档案法规之间的协调配套,使档案部门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规范有序地开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向社会的档案信息资源规划研究”(项目编号:11CTQ032)、江苏省档案局科技项目“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工作应急管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2-1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社项目“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工作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D870003)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3]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中国档案报2008(10).

[4]李学香.新时期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研究. 2008年档案工作者年会论文集.

第5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 指挥权 不确定性 话语权 对口管理 效率原则

现有法律法规将地震部门定行为“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抗震救灾的“牵头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等,承担常态下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态下的具体指挥工作,震灾发生后,作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成员,协同其他部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应急态非常态,震后救援是三大工作体系的核心,指挥权是应急权的最一线应用,它的科学、理性行驶和统一、高效决策事关大局和生死,理应体现地震部门在专业指导和行业管理上的权威优势。然而作为灾害对口管理部门,地震部门在震后抗震救灾指挥工作中的职能履行和它的法律地位不相称,发出的声音和它的法律地位不相称,履行应有职能多有掣肘,严重影响救援进度和效果。

常态下和应急态下地震部门的性质和职能都是法律确定的,但应急态下的法律法规须重视效率原则的把握,抓住《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修改契机,完善地震法律法规、制度设计和安排,形成制度衔接,明确地震部门在管理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在指挥工作机制中的主要职能、职能行使方式和程序,增加地震部门的话语分量,确保指挥科学、决策高效、应对迅速,尽可能将灾情的高度不确定性置于可控范围,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损失。

一、明确地震部门对口管理地位的现实必要性

1.灾害和应急特点的需要。地震灾害的特点是突发性强、冲击力大、影响范围广,次生衍生灾害多,大地震的应急往往是全灾种的应急。地震应急既是一项有高技术含量业务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地震部门的信息、技术、装备、队伍和管理经验等不断发展的软硬件优势充分展示出它在地震领域具备其他部门和行业无可比拟的权威优势和显著地位。

2.高度的不确定性的需要。震灾难预测,震后既要救人、防灾中灾,还要疏导、引导和指导各方非专业和专业、非官方和官方等救援力量,自然的和人为的不确定性叠加,要求指挥工作讲时效性、协调性和专业性,而只有地震部门才能更科学衡量应急处置与救援各种方案的利弊得失,保障相应措施利大于弊,得大于失,掌握实施公权力行为的手段与行政目的之间的比例关系,所以法律法规和制度应为其提供通畅的职能履行渠道。

二、目前的制度缺陷

地震法律法规和国家层面的政策和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十二五规划、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都充分肯定了对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作用,但由于时间、效力等级、制定主体等等因素,措辞不统一,导致地位和管理权限不明。模糊的立法和不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不利于各部门联合应急权力在分秒必争的抗震救灾中的高效运转。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等指挥管理中就暴露出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多多少少存在多头管理、协调不畅等问题,影响救援进展和效果。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应急法律法律体系唯一一部综合性立法,规定了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地震部门应为抗震救灾的管理主体

防震减灾法作为单灾种法律,通篇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但涉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共计3条的规定中除需要地震部门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外,只字未提其管理地位和权限,分则条文除预防和监测明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外,规划和救援兼为“会同”职能。

(二)法律规定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但这与其编制依据中的“管理”措辞是有很大差别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虽明确了中国地震局负责“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却缺少上位法的原则依据,其“指挥与协调”和“紧急处置”置于“紧急响应”中,取向不明。

(三)1995年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是唯一一部规范震后事中应急处置和救援等行为的行政法规,它关于应急管理原则、机构设置和职责的规定,如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用语、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定位等等,已远远不能适应抗震救灾的实际需要。

规则的制定者或参与者都要将自己的意志表达出来,方能合法合理确定并提升自己在特定领域的地位。从社会学角度来说,话语是有秩序的,并非任一主体都可进入或准入某一特定的语言领域,话语权则是一种潜在的现实的权力,在地震话语领域,地震部门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它当之无愧的引领地位。地震部门应当借助地震立法回归并提升自己在抗震救灾领域的话语权。

三、建议

以《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修改为契机,通过综合性立法和地震单灾种立法、行政法规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形成制度衔接,确保地震部门在震后抗震救灾指挥工作中的职能履行。

(一)单灾种立法要保持在综合性立法中的优势,明确地震部门的法律地位

1.地震应急往往是多灾种应急,在管理或主导的选择上,主导更切合实际需要。条文拟定上考虑精确表达这种价值取向,并将这种价值取向体现在指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中。特针对《防震减灾法》第5、6条。

2.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的制定中须以地震部门为牵头部门,体现其业务管理职能;应对大灾巨灾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则要体现其综合协调能力和社会管理职能,如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则要突出其决策辅助职能。特针对《防震减灾法》第50、51条。

(二)行政法规根据法律规定,细化地震部门主要职能,并完善指挥工作机制

1995年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在“震后应急”一章中,用11个条文规定了17个部门和机构(国务院机构未改革前,包括抗震救灾指挥部和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形同常态下职能拷贝,无主次轻重和协商协调。该条例目前正在修改,可以专章或专节的形式将抗震救灾各部门主要职能和指挥工作机制规定下来,其中地震部门主要职能可以条款形式出现。

首先,要明确震后抗震救灾指挥工作,并不是“谁指挥谁”,而是“谁科学、谁主导”,地震部门正确的决策建议和表达,应以其雄厚的技术能力支撑,以法律制度保障,方能主导决策走向。

其次,震后抗震救灾指挥工作主要是针对现场,现场管理包括救援管理、社会管理、新闻管理等,社会管理有包括了志愿者管理等,其中救援管理是核心工作。

因此,地震部门在震后抗震救灾指挥工作中的主要职能应包括:主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信息沟通会,将监测到的灾情变化和发展情况及时通报并作交流;提出针对性救援方案,对其他部门的救援方案有建议权和保留权;根据灾情程度划分责任区,与其他部门协商救援力量的分配、配合和衔接;为志愿者救援队伍配备地震专业人士作指导;与其他部门合力疏导各方救援力量等等。地震部门履行职能是业务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体现。

再次,完善指挥工作机制可确保职能履行,现场指挥机构目的是应对大灾巨灾,对决策效率的要求最高,就以其工作机制的建立为例,如以章或节规定,要确定章节名称、内容和条文设计。

1.现场管理、现场指挥、现场联合指挥等名称。

2.指挥权行驶原则。

3.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强化地震部门信息沟通和救援方案建议保留权等职责。

4.决策方法、程序和时限。应对大灾现场复杂态势,联合指挥决策的果断和快速至关重要,程序的设定需简化并留有一定的灵活性。

5.不能决策的请示程序、时限、保留等。

6.责任,尤其是保留意见和保留措施的责任。

2009年刚修订实施的《防震减灾法》不可能再作大幅度修改,部门规章位阶低不能解决部门权力的协同使用,只有《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在位阶和操作上都有利于把握,既符合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又能增加实施性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应明确指挥与协调的重要性,根据法律法规继续细化实化工作机制的运行,强化预案演练,弥补现实不足。

1.专章或节“应急处置与救援”,明确指挥部和现场指挥的运作机制,行政法规指挥机构工作机制是依据和指导。

2.在灾后反思中,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总是遭到质疑。采取“冗余技术”制定预案是希望“预料一切危机”,但预案毕竟是“预设”或“预想”,再完备也不能完全应对灾情变化,但预案演练可强化部门间的合作,提高地震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预案的修改也相对灵活,可考虑专条规定预案演练。

第6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一)重视科研,规范管理,监测预报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继续完善建设地震观测设施,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县级台网中心达到13个,实现全覆盖;在新设行政区——昆嵛山保护区选择了一处深井作为测震、前兆、地下水观测使用,待仪器到位即可开始观测;在长岛新上黑石嘴、南域村两处地下水观测点和长岛地震台流动磁通门,使新建行政区和重点区域台点分布得到优化完善。

二是加强县级台网中心的规范管理。集中两个月时间,由市局监测台网中心、技术保障科技术人员组成培训小组,采取“上门服务,轮流培训,全面覆盖”的办法,赴各县市区台网中心现场讲课,解决管理和技术难题,使县市区地震工作人员扎实掌握台网中心维护管理、数据处理等业务技能,为县级台网中心实时监测、信息快报、初步分析,有效服务等各项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基础性研究。在监测设施日趋完备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科研工作,促进专业人员逐步由“值班型”向“研究型”转变。按照“着眼,先易后难,多方参与,政策引导,长期坚持”的工作思路,从省地震局及聘请7名专家为导师进行学术指导,并专门出台配套政策,下达7项科研课题任务,鼓励全局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对区域地震活动规律、地震观测方法等展开了有益探索。目前已完成《地区主要活动断裂及其地震活动性研究》,另有6项课题也进度过半。

(二)立足长效,依法行政,综合防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继续推动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4月在招远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会议,交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暨地震行政审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步工作;5月份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集中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市局执法大队对全市的40多个重点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积极完成国家震害防御数据采集项目工作任务,专门成立了工作组,3月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对全市6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提请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使该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三是坚持以点代面,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和城市社区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向各县市区发放《省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优秀方案图集》,积极推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在龙口市召开了全市农村民居和城市社区地震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其中招远玲珑镇欧家夼村省级示范工程已报省局待批。

(三)立足震情,以练促战,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突出抓好实战应急演练。在完成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与应急指挥(监测)车配套的基础上,为检验实战效果,全市地震系统分二次集中9天时间,以震时通讯联络为重点,开展了震时应急指挥和现场演练。期间,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带队,地震系统40人参与,应急指挥(监测)车行程900公里,覆盖全市14个县市区,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车进行了不同时段、不同气候条件、各类地形的实地联通演练,并与省局进行联通,收到良好效果。省局晁洪太局长亲自参与视频通话,对演练提出充分肯定。其后,对演练进行全系统总结,为地震应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4月份,完成了地震局应急指挥平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对接,实现了地震部门与政府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中心功能。

二是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了对市级1000多名应急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和证照发放。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志愿者队伍的更新、充实,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了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

三是坚持抓好地震应急预案修订。为适应当前地震应急工作和人员调整变化的需要,对《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可操作性更强。及时对市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系方式重新进行核对、更新;各县市区也根据各地实际,修订完善了县级地震应急预案。

(四)创新形式,高点定位,科普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投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取得新突破。占地4000平方米、投资1000余万元的科普教育基地于6月中旬全面竣工开馆,6月21日试运营以来接待参观者已突破20多万人次,中国地震局、省局领导、市领导分别到基地参观指导,省内外地震系统的领导也纷纷到基地参观,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益,先后被市科协、省科协,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授予其“省级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和“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称号。县级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也已启动,年内将建成龙口市地震科普教育示范点。

二是抓好“五进”,地震科普常规宣传坚持不懈。积极推进地震科普进党校,县市区均已将地震科普列入党校授课计划;坚持抓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推广,今年全市又有16所中小学被命名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充分发挥优势载体作用,《地震科普报》每月发放数量达到5000份。

第7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地震;公共财政;应急机制

0引言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频率虽不算很高,但累计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区域性、季节性强;灾害损失严重等。其中最为常见的灾害主要有5种:洪涝、干旱、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等。地震是自然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次强烈地震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达到数亿元。而我国又是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因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居世界之首[1]。

自然灾害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和不确定性。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我们还无法规避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及其影响的自身规律,以及对救助主体自身的运作规律的研究,来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加以预防和应对。本文通过对我国地震应急机制及财政应对地震灾害的现状分析,最终建立了地震类突发事件的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目前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①地震应急预案的研究[2];②地震灾害特点及减灾对策研究[3-5];③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研究[6-7];④地震个例研究[8];⑤国外地震应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9-10]。可以看出,目前还没有从财政角度分析其应急机制的,本文主要以地震为例探讨公共财政的应急机制。

1当前我国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简介

我国的地震应急领导机构分为平时应急准备和震后应急反应两类[11]。平时应急准备领导机构通常称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或者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属于地震应急协调机构,为常设机构;而震后应急反应领导机构通常称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一种决策指挥机构,为临时性地震应急机构,但在平时已经成立,震后根据启动条件启动运作。我国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由地震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部门和应急领导指挥机构组成。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地震应急过程中资金的主要支持性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位列于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部门的行列。财政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支持分别遵循分级响应和属地原则。

2我国公共财政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分析

2.1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支持的必要性

由于地震灾害的难以预测性、突发性、复杂性以及造成损失的严重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就会给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客观上要求社会具有应付此类灾难事故的能力。

财政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中的应急抢险救灾部门,对地震应急的支持是贯穿始终的,无论是震前的应急准备、震时的应急反应以及震后的恢复重建,都离不开各级财政的支持。

(1)对平时地震应急准备的支持

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频率虽小,但造成的危害极大。地震应急准备的目的是降低承灾体的脆弱性,提高其恢复能力,尽可能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灾害的应急反应做出充分的准备。应急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储备地震应急物资;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地震应急宣传以及对地震应急的行政监督检查等。以上所有这些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2)对震时应急反应的支持

震时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灾区人民衣、食、住、行等生活品的基本需要。2002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救灾资金的补助标准。随着灾害过程的发生、发展、稳定和结束,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段将向地方政府下拨救灾资金,按照拨付时段的先后次序,中央救灾资金主要分为三大类:救灾应急资金、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12]。总之,各级财政部门在协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3)对震后恢复重建的支持

震后恢复重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财政资金的投入也是陆续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救灾应急资金在灾害发生后3d内下拨,恢复重建资金在收到报告后10~15d下拨,在恢复重建期内,各级财政部门要适时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

2.2我国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的流程分析

地震类灾害事件发生后,作为救灾主体的政府部门必须迅速组织资源实施救助。本文主要从财政提供资金支持方面进行分析,目前我们国家的救灾资金是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下面对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灾害信息传递流程、财政救灾资金的申请流程、财政救灾资金的划拨流程以及灾后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与清理回收进行分析[13]。

(1)地震灾害信息传递流程

民政部门要进行灾情上报工作,首先要搜集所需要的信息。中国地震局虽有一套灾情信息搜集系统,但由于专业不同,对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方式也就不同,因此在救灾款申领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灾情信息为主,地震局提供的灾情仅作参考。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地震类灾害的信息传递流程可用图1表示。

(2)财政救灾资金的申请流程

地震类灾害的救灾资金主要包括用于解决灾民的吃饭、喝水、衣被、取暖、医药、临时住房等基本生活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对因灾死亡人员的慰问金等。我国救灾款项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而且相应的信息来源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灾情统计信息。在救灾款项申领上报的过程中,由民政部门与同级财政共同会商决定申请救灾款的数额,依据逐级上报原则,层层会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财政救灾资金的划拨流程

在国务院同意下拨救灾款项时,具体事宜由民政部和财政部负责。首先由民政部的一个主管处和财政部的主管处同意后,再分头上报司里,两司经协商(有时需反复协商),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上交两部审核,两部审批同意后,再返回两部的两个处,按程序逐层会商后发文下拨。现行的拨款流程一般是:由民政部、财政部向省级政府及民政厅、财政厅发函通知;省级政府拿到这笔款项后,由省财政厅和民政厅会商,将其分发到各个市县;由市县政府相应的财政和民政主管部门将其发至各个乡镇;最后乡镇将其分发到村,直至将救济款用到灾民身上或发到灾民手中。救灾资金的划拨是各级民政与同级财政层层会商,由财政部门划拨至民政部门救灾资金专户,最终由民政部门统一逐级发放的。

(4)灾后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与清理回收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之一便是对救灾资金的灾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回收救灾资金的余款。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的目的是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挤占、挪用、不及时转拨、分配不公、地方滞留救灾资金等问题的出现。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必须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灾后余款进行清理回收。

2.3当前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处在转型期中的我国财政体制,尚未形成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财政运行机制,赵要军、陈安等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公共财政应急机制探讨”一文中分析了当前财政应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14]。除了所提到的问题外,在地震类事件突发的情况下,财政在应对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地震救灾款申报中的问题

我国地震救灾款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商后向上级部门申报,这就导致地方民政、财政存在合谋套利的可能,如轻灾重报,无灾有报等。

(2)地震救灾款的接收、分配过程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救灾物资主要由财政、民政、社会捐助等方式获得,而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则存在多头接收,缺乏统一的汇集管理。救灾款的分配没有统一的分配标准,随意性较大。分配过程中还存在等不法行为。

(3)地震救灾款的拨付、使用方面的问题

救灾款的拨付不及时,应当兑付灾民的恢复重建资金不足额。主要存在大量挤占挪用救灾资金、随意调整资金的使用用途、少数干部贪污、随意挪用恢复重建资金等。

(4)地震救灾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地震类突发事件救灾资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没有对下拨资金在各恢复重建项目中的划分原则做出明确规定,致使地方政府重基础项目恢复,轻普通民房的重建;虽然对中央特大救灾资金多长时间内下拨灾民手中有了明确规定,但没有对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的一般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下拨做出明文规定,致使地方政府的救助资金长期滞留财政、民政部门。

3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的建立

依据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演化等规律,结合财政自身运作规律,完善的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应包括常态运行机制和非常态运行机制,其中常态运行机制包括: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和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非常态运行机制包括: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和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还有贯穿常态运行机制与非常态运行机制始终的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15]。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与否往往是不可预知的,因此,财政应急机制理应是常备不懈的,各应急机制间应是一个循环往复的闭合圆环(图2)。

3.1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

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的日常运行机制主要完成事前的应急准备工作,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灾难事件提供保障。在目前情况下,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应着力完善以下工作。

(1)财政系统内部成立灾难应急指挥体系

当地震类灾害发生时,发挥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以及财政资金的统一调配工作。由于目前我国的管理体制还存在分部门、分领域等分散管理的弊端,因此,成立统一的财政应急体系是有效应对灾难性事件重要的物质保证。

(2)完善预备费的管理

目前我国预备费的提取数额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有必要提高预备费的提留比例,同时进行预算制度改革,把预备费和年度预算分开管理。建议设立专门的应对灾难性事件的专款专用账户,并设立明细科目。当灾难性事件发生时可迅速从该账户中支取资金予以应对。

(3)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救灾资金的承担比例

依据分级响应原则,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响应主体是不同的,如重、特大灾难性事件,一般应由国务院和灾区所在省人民政府共同应对处理,在财政救灾资金承担比例事先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风险大锅饭”,尽而延误突发事件的处理。日本的《灾害救助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该法明确规定了财政资金应对灾害事件的提留比例以及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数额[12]。

(4)健全财政监督职能财政监督职能在财政资金的申领使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与地方政府会商申领财政资金过程中存在着夸大灾情、为己套利的可能,在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则存在截留、挪用等不法行为。因此,健全财政监督职能是合理使用资金的重要保障。

312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

震前预警防范是震时响应的前奏,做好震前预警准备工作是有效减缓公众情绪及减少损失的关键,因此震前预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财政系统不仅要与民政系统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还要与地震预测、监测体系间形成信息共享互递机制,力争快捷地获得第一手资料,为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做好充足的事前防范工作。

313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

震时应急响应是处置地震类灾害事件的关键。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不同级别的地震应启动不同的应急预案。各级财政作为应急抢险救灾的主体部门之一,也要依据地震级别及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迅速调集资金加以应对。

(2)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

财政资金的申领、划拨等主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灾害统计信息为依据,因此在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财政、民政部门要及时的沟通交流信息。同时财政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多渠道获得灾害损失的真实资料。

(3)简化、规范应急拨款流程

及时性是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原则,而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的划拨流程则显得有些迟缓,层层会商的结果可能会贻误灾难处理的时机,“特事特办”制度虽能一定程度上解燃眉之急,但终不是长久之计,必须简化突发状态下的财政资金划拨流程。

(4)适时监督财政资金周转情况

不仅要加强财政应急资金的日常监督,更要加强对灾害处理中财政资金的周转情况进行适时监督。

3.4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

震后恢复重建是恢复灾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工作,财政资金的支持是恢复重建的重要保障。

(1)震后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

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是稳定民心、恢复灾民信心、搞好生产自救的关键。

(2)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对处理地震类灾害事件整个过程的分析,找出应对环节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3)财政资金的清理回收

对财政资金的清理回收有明确的规定,多余的资金除用于规定的开支范围外,其余的要回收财政专户,对应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不足要查找原因。

(4)对财政资金进行全面审计检查

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申领、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要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5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机制贯穿地震类突发事件应对的始终。不但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流动过程进行检查,还要对预案及预案管理的有效性及灾害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第8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机关建设,构建“五型”民防队伍

今年来,结合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我局加快机关建设步伐,机关面貌和干部队伍均显现出可喜的变化。在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海南赛区,我局共选送的14名业务尖子参加了3个层次11个专业的竞赛,成绩均达到85分以上,夺得了其中7个专业的全省第一、事业单位组全省第一和初赛全省并列第一。被人防办评为人民防空训练先进单位和人防机关“准军事化”检查达标单位。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今年来每月定期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专题学习会,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科学发展论坛”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省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邀请市委党校李珂教授给全局干部职工作十精神辅导讲座,理论学习成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培训,今年来,先后选派多名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知识技能。二是推进管理创新。先后推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准军事化”建设方案》等管理制度,开展人防指挥所、无线短波通信网、通信警报网三个管理课题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通信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以制度管人,用流程办事的有效运行机制,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良好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服务基层力度。今年,我局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重点项目落实推动月”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先后到美兰国际机场、滨江帝景、国兴城等30多家民生、重点项目工地现场办公,听取业主单位的诉求,帮助企业解决涉及人防报建验收、地震安全性评价等问题,民防服务更细心、贴心、用心,民防工作进一步覆盖全市各单位、各社区、各企业、各项目,通过‘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保姆式’服务,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推进企业加快发展的步伐。这一举措,获得上级领导、企业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一些企业还给我局赠送了感谢锦旗。四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局工青妇组织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等与省、市相关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组织慰问退休老干部,组织局团员青年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以此凝聚了人心、增进了友谊、坚定了信念、提升了素质。五是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构建廉政型民防。今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0条和市委21条规定,在总结去年作风建设整顿年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把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和主要抓手,把专项整治工作与“项目建设年”、“科学规划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出台出差统一购票制度、上班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公车报修制度、会务接待报审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管理,节约了成本。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加快民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

今年来,我局积极推进民防工程建设,列为2013年重点项目之一的椰树门广场人防工程并体育场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年底前完成投资额1.5亿元。列为市政府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201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必保项目的万绿园地震应急避难所,现正进行全面施工期,12月初将完成应急供水、应急排水系统、应急供电、应急厕所,安置指示牌等工作,年底基本完成建设。半岛人防骨干工程续建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已编制完成半岛人防骨干工程分项工程结算。完成了人防地下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和人防指挥所地面配套工程的验收。

(三)加大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完善防空防灾功能体系

今年,我局把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作为人防工作的重点,启动《防空袭预案》的修订,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的出台等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人防信息化建设。围绕人防警报网、人防短波通信网、人防软件三个课题研究,加强通信警报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二是加强防空警报网络建设。今年已完成升级改造人防警报电视分控中心建设,使人防警报控制系统适应电视台数字化发展的要求,保证人防警报信号及时、有效地发放;通过开展对我市二十多家单位人防警报安装布点工作实地调研,调整补充警报安装点,增强重要片区核心部位的预警报警能力。完成全市22个镇的全面覆盖,城区音响覆盖率达98%;全市人防警报的完好率、参试率、鸣响率均达到100%。实现了无线遥控方式发放警报信号、远程测试终端和警报器状况、系统的巡检和无人值守,确保警音信号覆盖无死角。三是严把人防结建审批关,规范人防工程验收程序。今年我局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严把“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关。截止11月份,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08件,人防工程规划报建(含易地建设行政许可)项目246个;受理、办结施工报建项目86个;受理、办结竣工验收项目76个,新增“结建”人防工程面积6.5万平方米。为规范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提高人防工程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召集相关部门、企业先后召开规范民防工程竣工验收会、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座谈会、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座谈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规范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推动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四是加快人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步伐。完成机动指挥所视讯会议系统及单兵图传系统升级改造,启动建立人防软件系统和人防信息数据库工作,目前已与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应急办终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五是组织开展“9.18”、“10.29”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经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留目前“10·29”全省警报试鸣日的基础上,确定每年的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我市也是全国唯一通过立法形式确定“9·18”为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城市。9月18日上午,我市首次“9·18”防空警报试鸣演练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陈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倪强,市政协主席韩美,市领导邓小刚、吴川祝、朱永盛,警备区司令员彭军、政委涂永革,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市国动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出席活动并参观人民防空教育展览,视察人防指挥所警报控制室、空情接收室,看望工作人员。这是利用信息化条件下,我市首次过百万市民参与的防空警报试鸣演练。试鸣演练结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辞,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等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均对这次演练给予高度评价。演练得到中央、省、市各大新闻媒体、各大网站的关注与转载,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中新网、凤凰网、大公网海南频道等近20家中央媒体、各大知名网站采访报道或转载了我市首次“9·18”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情况。省内主要媒体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晚报、广播电视台等均以显要位置刊发演练的情况,扩大了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

我局不断完善震害防御体系、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今年来,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在广东省阳江市召开的粤桂琼三省(区)交界地区第二十届防震减灾联席会议上,我局作了《强化管理、拓展服务,开创震害防御工作新局面》的经验交流,全面介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经验和作法,得到与会代表的肯定。编写的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报告获省地震局评比优秀奖。一是落实省防震减灾会议精神。年初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安排部署2013年全市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并与四个区地震局签订2013年推广农居工程示范户和推广户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调整充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由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确保抗震救灾工作快速、协调、高效、有序开展。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已由市政府印发全市各单位。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年初,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中。截止至11月,我局政务窗口共收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报批项目153个,其中有21个项目属于重大工程,需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报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全部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的检查维护及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地震观测仪器的正常运行。全年完成了地下流体观测数据的日接收、日上报、月上报工作,共上报和存档观测资料6260份,强震台共存档观测数据10497份,完微震台共存档观测数据6891份,演丰地震前兆观测台共存档观测资料7873份。五是开展2013年地区地形形变和地面不均匀沉降监测工作。我局联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七地形测量队(测绘院),历经4个月,完成了2013年度地区地形形变和地面不均匀沉降监测的复测工作。今年新增埋设监测点8座(其中普通水准点7座和深层基岩点水准点1座),新增水准路线长度约为60公里,对79个监测网点进行第十二期二等水准连测,二等水准外业观测总里程为350公里,测区覆盖建成区及建成区周边部分地域,通过复测进一步完善了地震沉降监测系统数字库,为更好的研究地区地形形变和地面不均匀沉降的起因和规律,以及地区中长期的地震预报研究提供了客观、可靠、科学的数据。六是加强对农居工程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全年完成省地震局下达的建设260户农居工程示范户和800户推广户指标。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建设思路,指导美兰区演丰镇、琼山区大坡镇、凤翔社区等完成创建地震安全示范镇(社区)工作,指导革命老区—大坡镇树德村委会塔昌村完成创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村建设工作,以此推动农村办公、生活用房和村镇成片开发居住区等率先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城镇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值守制度,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今年来,我局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多形式、多手段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划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等,从制度上保证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应急工作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转。二是强化各种应急演练。为进一步提高应急专项预案的实战操作性,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相关单位根据预案抓好演练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年,我市教育、交通、卫生、商务等单位组织开展各种演练达30多场(次),通过演练,检验应急各专项预案的可操作性、锻炼应急队伍、磨合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应急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积极开展应急业务培训。6月4日至5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安排局应急管理人员16人,到儋州市、洋浦管委会应急办考察学习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及应急终端平台建设,吸取他们的好作法、好经验。6月18日至20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派出9人参加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察团赴广东考察。期间,与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广州市政府应急办、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领导深入开展座谈交流,并实地考察了广东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专家会商室和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等。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对广东等地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到国家行政学院参加副省级、省会城市应急办主任培训班学习,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能力。同时,组织地震应急专家深入我市40多所基层中小学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并指导各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中小学生应急避险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学习、考察、培训,开阔了思路,增长了见识,坚定了信心,明确了工作目标,提高干部职工应急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四是完善应急平台应用终端建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安装了1台和省应急办互联互通的应急平台应用终端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应急信息的即时接收及上传机制,我局再安装了1套应急平台应用终端,目前已与省应急办终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及时稳妥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受表彰。2013年05月17日09时17分,公路材料供应站危险货物运输车队1辆满载液化天然气的运输罐车,在丘海大道金盛达建材商城对面路段不慎侧翻。事故发生后,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迅速响应应急预案,积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力除险,成功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在成功排除油罐车侧翻险情过程中表现突,6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文对我局进行通报表彰。

(六)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民防科普成效

今年来,我局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防宣传活动,民防知识已逐渐深入人心。7月份被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评为2012—2013年度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一是开展“防灾知识进农村”文艺演出活动。5月9日上午由我局联合广播电视台在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文村委会文化广场举办了“民防知识进农村”文艺演出活动,来自谭文村委会的农民群众一千多人观看了活动。“民防知识进农村”演出活动以“防灾知识进农村减灾意识入人心”为主题,以宣传、普及民防知识为主线,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了防灾减灾、逃生自救等民防知识。我局还在活动现场展示了民防移动通信指挥车及人防移动警报车等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设置了图文并茂的防震减灾宣传板,向农民群众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还向观看活动的村民赠送了2000多本《公众应急知识手册》一书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资料。二是开设专栏、专版扩大宣传效果。在市第二办公区张贴“手牵手防震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群策群力防震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宣传专栏10期,在海府路天桥等市中心路段制作了大型户外防震减灾广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海南日报、晚报、网、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开设专版、专栏宣传民防知识,扩大宣传途径,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启动防灾宣传电影放映活动。我局联合市电影公司,5月12日正式启动2013年自然灾害预防应对宣传电影放映活动。此次活动将持续5个月时间,计划放映公益电影500场。主要利用区各地的公园、广场、社区、镇及农村放映电影的时机,以映前科教短片为主要手段,宣传地震等自然灾害预防及应对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开办《民防科普课堂》。我局与广播电视台交通旅游频率合办《民防科普课堂》,并于5月12日在广播电视台交通旅游频率正式开播,播出时间为期一年,播出内容为介绍防灾减灾、逃生自救、应急等科普知识。五是在“5.12”期间播出地震科普专题片。5月8日至12日我局在广播电视台电视1套、2套《科谱大蓬车》栏目播放地震科普专题片,通过电视媒介,向广大市民宣传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市民对地震科普知识的认识。六是组织四个区开展了“5.12”防震减灾宣传周及“9.18”、“10.29”防空警报试鸣系列活动。5月12日上午,琼山区地震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联合在府城三角公园,举办“琼山区2013年防灾减灾暨科技活动月宣传活动”。活动有咨询、发放资料、现场急救培训、为四川雅安地震中受灾的群众捐款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5000多份。美兰区以白龙街道千家社区居委会作为该区今年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会场,其它镇、街作为分会场,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开办科普知识讲座,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全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2000多册,防震减灾光碟400个,发放地震宣传环保购物袋1000个。龙华区地震局到该区遵谭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在该区11个社区、镇、街开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栏,在秀峰小学、海瑞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秀英区地震局也在该区海玻市场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在该区石山中学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9.18”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个开发区及四个区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他们分别在市第二办公区等各自辖区悬挂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氛围,宣传人防科普知识。2013年,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平战结合、“两防一体化”探索实践还需努力;二是地震观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地震台站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应急管理机制体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民防事业加速拓展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市正按照“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思路,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探索新型特色城镇化发展模式,加快城镇化建设。给民防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围绕“突出一条主线,服务两个中心,推进三项融入,抓好四大建设”的工作思路,抢抓发展机遇,着力创新创业,在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引领下努力开创新局面,奋力实现新跨越,进一步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一条主线。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服务两个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定、决策的落实。

第9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防震减灾工作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预防为主、急救为重、服务为先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重民生,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需要,从创新出发、教育入手、落实见效,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着力在防震减灾转变理念上求创新发展

在思想上要高起点,解决影响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的思想障碍。

1、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按照市委的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重点解决“四个不统一”:重视震后,忽视震前防御;重视救援,忽视宣传教育;重视单一防御,忽视全民综合防御;重视系统指挥,忽视启动预案等问题,为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注入新思维、新理念、新举措、新活力。

2、继续开展理论与实践学习研讨。利用每周五法定学习研讨日,重点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导授课、专题讲座、座谈讨论、体会交流、知识竞赛、征文比赛、闭卷考试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和才干。

3、继续开展“创新立功、减灾为民”教育活动。组织“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为谁服务,怎么服务”经验交流会。以我市防震减灾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样板,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无私奉献的人,务实创新的人,埋头苦干的人,攻坚克难的人,为推动防震减灾工作新的突破注入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典型的带动力。

二、着力在防震减灾工作到位上求创新发展

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促进发展。

1、坚持不懈地做好“三网一员”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网一员”逐级培训制。完善县、乡、村“三网一员”逐级承诺制。制定培训计划,上、下半年分别开展集中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形成市级培训县级、县级培训乡级、乡级培训村级的整体网络,提高群测群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县、乡、村优秀防震减灾助理员评选奖励机制。市地震局适时召开“三网一员”建设报告会,表彰奖励“三网一员”建设先进典型。

2、坚持不懈地做好震情监测。实现省会震情监测信息联网,解决震情信息“两张皮”的突出问题,达到震情信息共享,确保第一时间和省地震局沟通情况,向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建立健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震情报告责任制、地震异常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检查督促,追责问效,确保对地震宏观、微观异常,地震谣言,有感以上地震第一时间落实上报。做好周、月震情会商,建立以会代训的半年、年度震情趋势会商长效机制,吸收“三网一员”骨干参加。建立半年、年度会商专项档案,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年奥运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3、坚持不懈地做好地震台站升级改造。完成对市地震观测站深井观测的环境改造和元氏地震观测台观测手段的优化改造。按照城市布局调整,增设地震监测网点,保障城市安全。力争将极5井、热1井、晋2井、泽1井、西湘洋井、王家庄井、西平乐井等观测手段纳入国家地震安全工程河北省项目观测井网建设和改造。积极争取进入省地震局台网维修中心,得到技术支持和提高服务质量。

4、坚持不懈地做好对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和观测设施的保护。把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设施的保护纳入当地建设规划。地震观测台站要及时更新保护警示牌,有保护警戒线,有专人看管维护。有关县(市、区)在6月份之前上报有台站保护范围的图纸和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并将当地地震地质构造和历史地震活动情况上报。

5、坚持不懈地做好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在河北省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办公室领导下,按照城市布局调整,选好探查起点。上半年举办项目开工奠基,年底前活断层项目的初查任务见实效。

6、坚持不懈地做好市、县、乡、村四级地震应急预案的整理备案工作。上半年完成各级地震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印制正式文本。修订市地震应急预案、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签定各指挥分部“预案”责任状。将市地震局预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上、下半年各自分别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能专项培训、演练,使依法落实预案成为防震减灾工作者必备的基本技能。组织专门班子,指导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提高各级的预案执行力。

7、坚持不懈地做好基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3月份完成代市政府起草的《加强县乡地震应急救援管理的意见》。争取省地震局的技术支持,一季度完成地震应急现场指挥技术系统基础数据库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共青团组织做好对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培训,逐步形成培训、服务、行动网络化、规范化,加强街道、社区、乡镇、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争取政府将地震应急救援建设工作纳入“三网一员”管理程序。提升学校、企业、商场、医院等特殊行业志愿者队伍对口培训、演练质量。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以裕西公园试点为样板,指导各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步伐。

三、着力在防震减灾科技进步上求创新发展

科技是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科学创新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地震科技人才,取得一批高水平的地震科技创新成果。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震科技大会精神,大兴“科技兴局”之风,实施人才强局战略,积极培养一批自己的科技人才,重点引进一批社会的科技人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院校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大胆破格提拔使用年轻的科技人才,做好科技人才的评聘、招录工作。

2、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大胆进行科技创新。给青年科技人才压担子、交任务,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发展环境。树立典型,重奖先进。设立局长特别奖,重奖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成果。

3、充分发挥局青年科技研究小组在科技创新中的带头作用。做好科研开发、技术攻关、科技管理等工作,思想上鼓励,财力上倾斜,政策上支持,物力上保障。努力开展防震减灾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加强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力争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申报省科技成果。

4、举办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科技讲座,聘请部级地震科技专家、学者,讲授地震科技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科技素质。

四、着力在防震减灾服务民生上求创新发展

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要。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把服务民生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继续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的“四进”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流动宣传小分队,组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车”,深入集市、田间地头,入村入户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2、做强做实保障民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保障群众享有防震减灾知识的权利、防震减灾成果保安全的权利、知晓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权利、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权利、群测群防成果受保护的权利。一是编印《防震减灾十大招数》、《防震减灾市民应急自救手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精神食粮。二是扎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全工程。积极与建设部门沟通协调,选好试点,开展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全示范村建设。

3、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一流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站。市地震局网站要设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专页,定期更新,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

4、做好部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二期工程。有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对外开放。

5、下半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做好对全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的检查、验收。

6、编辑《市防震减灾工作五年回顾》画册和电视片。

五、着力在防震减灾依法行政上求创新发展

严格守法、严格执法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力保障,依法行政是履行防震减灾职责的基本准则。

1、加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做好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实施防震减灾“五五”普法规划。

2、严格落实防震减灾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市地震局依法行政指南》。用制度规范各自的依法行政行为。

3、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与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把关,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上半年对各县(市、区)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进入审批大厅,项目档案备案情况,次生灾害工程安评工作的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年内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所要积极争取省地震局工程勘查设计院的支持和帮助,联合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逐步纳入省地震局工程勘查设计院统一管理。

4、举办全市防震减灾系统法律、法规培训班,邀请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省地震局有关领导、专家授课,提高全市防震减灾系统依法行政的素质。

六、着力在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上求创新发展

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科技发展、创新发展,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使全市防震减灾系统增强忧患意识,成绩面前反骄破满,谦虚谨慎,艰苦创业,争创新的业绩。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以制管事、以制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局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

2、坚持周绩效评估制,实施追责问效制。建立追责问效跟踪卡,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大考核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大奖惩力度,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把绩效评估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依据,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形成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层层抓、抓细化、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退等制度,推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

4、用先进典型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创新。大力培养和树立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当先进、先进更先进的浓厚氛围。

5、加强基层防震减灾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基层工作,深入基层台站,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县级地震机构建设的通知》精神,加强各县(市、区)地震局的职能,充实基层干部队伍,搞好培训工作,最大限度的充分发挥县、乡、村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6、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协会的促进作用,加强老干部工作,共同打造和谐友爱、严肃活泼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