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生产经营制度精选(九篇)

生产经营制度

第1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在市、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行政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公安部门加强侦查工作,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及时移送安监部门查处,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和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监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行为并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工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

第二章许可管理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换)发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审核、发证。

县(市、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查、颁发工作,并接受市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安监部门受省安监部门委托,负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不含进出口经营)的审查工作,并接受省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进出口经营的批发企业和原材料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由省安监部门负责。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实行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根据本市产业布局,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原材料批发企业;市区(含广陵区、维扬区、市经济开发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各县(市)及邗江区各设立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和存有实物的批发场所不得设在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部门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和治安防范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经有关职能部门许可或备案,安全设施设计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生产企业的改、扩建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改、扩建工程由省级安监部门批准;批发企业其它设施的改、扩建工程由市级安监部门批准。施工完成后,经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投产或使用。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企业从业人员1%以上配备且至少有1名;

(三)建立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省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药物混合、造粒、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市安监部门组织的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或有资质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五)应采取相应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企业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企业的工房、库房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布局、建筑结构和材料,生产工艺布置,消防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房、库房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八)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定期检验;

(九)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十)应当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禁使用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生产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超药量、超人员、超品种生产烟花爆竹;严禁私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建立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采购、使用登记制度,完善采购、使用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将含药工序委托给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加工。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的安全管理,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内包装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还应标明数量。无外包装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换不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向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供应烟花爆竹产品。

第四章经营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烟花爆竹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第二十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含药物原材料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企业从业人员1%以上配备且至少有1名;

(三)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省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市安监部门组织的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或有资质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四)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和材料、电气设施、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五)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建立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七)采取相应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费,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企业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十)应当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向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单位供应烟花爆竹。禁止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个人订货、进货。不得采购无外包装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具备配送条件,有完善的配送制度,向零售经营者送货上门。

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定期向当地安监部门报送备案,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2年备查。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在购买或者销售后3日内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

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进烟花爆竹时,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由江苏省工商行政部门监制的《江苏省烟花爆竹购销合同》。采购市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产品,每年初将购销合同和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报市安监部门和市公安部门备案,新增签订购销合同的应及时备案,由市安监部门印发备案通知书并抄送当地安监部门。

第二十五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经过县(市、区)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必须有健全的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包括:负责人、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购销管理、储存保管等制度;

(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零售场所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量。

第2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简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跨地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  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后,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信息登记表》录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信息网(网址:gdcic.net)的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子系统。联络员如有变化,该企业应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在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变更。

第四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省相关地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督促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与施工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等情况上报工作。对本企业承办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照要求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并说明情况;

(四)提出改进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部分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 部分联络员会议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部分联络员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部分企业的联络员参加。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以及事故企业联络员参加,必要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邀请部分企业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应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联络员每年半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企业近半年在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企业近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情况、在粤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企业新制订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措施、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翔实,层次清楚,文字简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文件、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三)联络员所在企业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组织形式

农业市场化经营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当前农业实现规模经营的具体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这种形式大体有两类:一是以村组集体组织为核心,以农户为成员,以组织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为内容而形成的组织形式;二是以大户为核心,以专业户为主要成员,以某种专业品的加工、流通为内容而形成的组织形式。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把农户的小生产、小流通转化为大生产、大流通。

“公司+农户”。这种经营组织具体又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公司+生产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以合同为纽带,以公司的市场化经营为导向,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农业的大生产、大流通,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民的收入水平。实践表明,这种组织形式是农业市场化经营前景广阔的一种形式。

股份合作经营组织。这种形式多是由农民出土地或劳务,农业科技人员、工商企业等出技术、资金等组合而成的,其利益分配机制是按股分红。这种组织形式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自愿结合,集中生产要素,优势互补,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实现农户与市场对接的,也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民营农场。这种形式主要是由工商业资本或种田能手,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承包、转包、租赁等方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利用雇工方式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而形成的。民营农场由农场主实现与市场的对接,直接形成大生产、大流通。这种形式目前在农业市场化经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目前农业市场化经营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形成有利于农业市场化经营的明晰的产权制度。只有产权明晰,才能为实现外部效应更大程度的“内部化”提供动力,才能产生竞争,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为了实现产权明晰,应重点做好这几项工作:首先,清晰地规定农业生产资料、工商业的农业投资、农业经营实体等的产权关系,保护其产权的实现;建立土地产权的最严格保护制度,在农用地的流转和买卖、治理及结构调整等问题上,充分体现农村集体的所有权、农民的使用权所应享有的利益。其次,制定维护和规范“公司+农户”等市场化经营组织正常运行和利益实现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其经营行为和惩罚其违约行为,降低“公司+农户”等组织的交易成本,保证经营组织的正常运行。再次,制定对产权保护执行情况的检查程序,以保障制度执行的公开、透明和有力。

第5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关键词】油田采油;管理模式;生产经营一体化

生产经营一体化主要指的是将原来独立的系统个体以某种标准或因素进行整合,使之形成单一的主体,以达到多系统在同一的管理模式下运行,其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中。随着国家对油田事业的不断重视,这种管理方式也逐渐深入到油田采油的管理中来。其中包括质量一体化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一体化管理体系、环境一体化管理体系、企业文化一体化管理体系等等。

一、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油田采油的管理主要面临着缺乏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不能随时掌握市场的发展动态、投资成本高,且收益少等缺陷。基于我国油田开采的管理现状决定了我国的油田开采要采用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其次,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自身也具有优势,具体有以下几点:①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对整个单位的运行系统起到整合、优化作用,使得原先零散的、单独的部门系统集中统一到一个管理模式中,将单位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进行整体考虑,避免出现因各系统分别管理而出现的决策失误,提高了单位整体的运营效率和运行质量,增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②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有助于专业的工作人员提高生产积极性,明确生产的发展方向,减少工作失误。③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位的冗余建设,避免了各部门职权的混乱和重复,造成资源浪费以及执行能力差等问题。④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不仅消除了单位内部信息流通不畅的问题,还是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化各资源的合理配置,真正将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

二、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建构

针对油田采油生产管理的特殊性,结合油田生产程序繁杂、生产技术专业性强,技术指标高等客观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进行逐一分析。

1、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内涵剖析

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强调要切实从采油厂自身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尽量做到由生产模式向经营模式转变的新思路,从生产建设向依市场建设而迈进。同时,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要符合生产与经营共同发展的机制,具体表现在:生产和经营要进行统一的预算;生产和经营要进行统一的评估和检测;生产和经营要进行统一的规则和方法;生产和经验要进行统一的额外资金预算;生产和经营要进行统一的兑现。建立从上到下,从部分到整体,从分支到整合的整体运营体系和经营管理制度,真正将经营的理念贯彻到各个环节之中。另外,所有的管理人员要转换思路,快速从生产建设的指挥者转变为企业经营的决策者,加大自身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做好整体工作的权衡和决策。

2、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特点

(1)系统性。石油成本管理一直都是管理中的一个盲点,在生产经营一体化中单独为石油成本管理设置专门的研究和剖析。其中,构建完善的系统成本的管理机制,引进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防止与原有的成本管理造成冲突。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系统性主要强调了贯彻全过程的思想理念和经营方式,明确地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从系统中把握规律,形成完善有序的系统组织。

(2)科学性。科学性是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特色,主要指企业加大对专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的培养,使工作人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在生产经营一体化中发挥相应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编制效益,做出科学的决策,展现各方面的优势。

(3)持续性。生产经营一体化作为一个系统的工程,是持久的、长期的发展过程。其中包括制定、考察、、实施以及监督等程序。

3、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基础框架

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中,生产是基础环节,经营是基于生产之上,对于生产活动的服务、评价以及审核等,使之各项环节都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只有正确的了解生产经营一体化模式的具体内容才能更好体现和发挥其自身的优势,真正将油田采油的管理落实到实处。见图1。

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具体内容主要分为生产管理、成本控制、绩效考核三部分的基础环节和制度、执行、评估的运行环节以及科学决策、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保障环节。

(1)基础环节。基础环节包含生产管理、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生产管理主要针对生产过程来设置的,强调规章制度,标准以及管理监控的实施和制定,确保在生产建设的顺利实施;成本控制注重对于经营管理的过程来设置的,即做出合理的预算,制定成本标准,控制成本目标等;绩效考核主要指在生产经营一体化的过程中建立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力度,以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2)运行环节。运行环节包括制定制度,执行制度以及评估三个环节。制度环节主要是员工在生产、工作中所遵循的办事准则和办事规范。作为企业的员工的行为准则,其实施的力度以及实施的效果直接关系着最后企业收益的高低,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执行环节是依照制定规定的内容而遵循的过程,是实现制度制定的载体和环节,更是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真正实际实施的关键步骤;评估环节基础制度环节和执行环节的基础之上,对所执行和所计划的最终检测。

(3)保障环节。保障环节包括科学决策环节、过程管理环节、持续改进环节三部分。科学决策是不仅是采油厂运行的关键环节,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方向指明道路,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浪费资源、重复应用的现象;过程管理主张将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实施统一的管理,做到有效地控制,完善企业在生产经营一体化中的执行能力和实施能力;持续改进是基于整个运行状态而言的,强调动态的跟踪企业发展状况和发展历程,将生产经营一体化从具体实施转化为发展运动的过程,针对市场变化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作出相应的改变。

总结

针对国内外对资源需求力度的不断增长,油田采油的管理模式必须从原先单纯的生产模式转化为生产和经营并存的模式,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发展,充分发挥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的优势,将生产和经营真正做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瑞华.油田采油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研究[D].大庆石油学院,2010

第6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步骤一:测算经营目标。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计划,结合上级经营指标测算相关规定和矿井自身的定额、限额,各级经营管控部门测算出实际完全成本和实际利润。步骤二:评估生产经营目标。经营目标测算后,将实际完全成本和内部利润与上级下达的计划对比分析,重新评估,一是分析矿井生产接替和生产组织管理中的潜力,提出年度生产计划的提升空间。二是通过建立节支降耗项目管理,提高材料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工作力度,降低非生产性支出,确定年度完全成本的降低空间。步骤三:确定生产经营目标。根据评估分析的生产和完全成本的提升空间,制定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

2目标成本费用体系构建

①财务科负责煤炭企业煤炭产品单位完全成本的总体目标管理;负责分解目标成本计划,配合企管科制定目标成本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等工作。

②企管科负责制定并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及各类专项资金计划。负责新建项目、改扩建及技改项目、续建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论证、绩效考核和企业管理创新等工作。

③技术科负责年度地区接替安排,开拓巷道、生产巷修等切块项目的施工设计、计划审查及验收考核工作。同时,根据采掘平衡关系,合理安排年度煤炭产量计划目标和月度分解指标,指导生产区队提升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矿井安全、稳产、高效。

④通防科负责区域瓦斯治理和瓦斯抽采利用考核和费用控制。

⑤地测科负责年度防治水方案的施工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考核工作,负责材料费用中防治水费用总额指标控制。

⑥调度室负责年度煤炭产量和质量考核指标。根据各生产单位的采掘平衡关系,合理组织生产;强化煤质管理,提高煤炭质量。

⑦劳资科负责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目标预算的控制、分配工作。负责合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吨煤工效,降低人工成本。

⑧供应科负责吨煤材料费和储备资金的总额控制。负责按照生产过程将材料费在科室和基层单位进行横向和纵向分解,负责指导各区队开展大型材料的重复利用和修旧利废,强化材料的过程控制和现场管理,规避跑、冒、滴、漏,降低材料消耗。

⑨机运科负责吨煤电力成本、矿管设备大修费、租赁设备租赁费、机电设备配件的总额控制。负责建立合理的电力消耗定额,优化电力系统运行调度,做好避峰就谷工作,降低电力成本消耗;负责指导生产区队提升煤矿采掘机械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加强现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设备维修费用;通过内部租赁市场构建设备调剂平台,加大内部资产的优化调剂,最大限度降低租赁费用支出。

⑩安监科负责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计划执行情况,对安全投入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的监督和管理。輥輯訛福利科负责地面土建修理费及事物用品费用控制。輰輥訛办公室负责区队、科室电脑耗材、业务招待费的监督、控制。輥輱訛宣传科负责年度报刊、宣传费用和印刷品费用控制。輥輲訛工会负责排版和标语制作费用控制。

3成本费用分解

3.1年度成本指标分解原则确保矿井年度成本总目标的完成;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即下级主体分解落实上级主体下达的指标;谁负责谁分解。

3.2年度成本指标分解的依据依据上级成本责任主体下达的年度成本总指标;依据往年的定额、限额及同指标先进水平;依据矿井生产实际,必要时可对定额限额进行修订。

3.3年度成本指标的分解程序

①按照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各级责任主体的年度成本总指标。

②各级成本责任主体根据上一级成本主体下达的年度总指标,结合预算年度内各季度的计划生产情况,将年度总指标分解到各季度。

③各级成本主体根据季度内各月份的不同生产情况,分解落实各月份的具体指标。形成年、季、月度指标分解表。

4目标成本的控制

煤炭企业的成本控制应对设计、采购、库存、生产、销售及售后等整个过程实施全面控制,而不仅是对直接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控制。严格成本评审,明确相关的签字权限。成本控制目标一旦确定,成本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成本测算值作进一步拆分。材料采购坚持“三堂会审、货比三家,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充分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有关新工艺、新材料、积累广泛的市场信息。材料样板提早开始研究、完善。人力资源成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项目规模及发展进度合理制度人员配备方案,预算人力资源成本。财务部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发展计划》、《年度现金流量预算》,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发挥集团资金统筹的优势,保证项目资金供求平衡,最大限度降低项目资金成本。

5生产经营目标考核

5.1动态管理与分析建立安全生产经营的动态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经营信息旬报表报送机制,完善各类信息传递程序。二是建立异动分析机制,将安全生产经营完成情况与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与分管单位结合找到异常出现的原因,制定措施并严格执行。三是建立经营快报机制,将安全生产经营旬报表内容和专题分析内容以快报的形式发送相关单位和矿领导。

5.2生产经营目标考核

5.2.1考核分工生产经营目标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考核基础数据,出具月度考核结果报送领导小组上审批;验收部门负责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财务部门负责经营目标的确认。

5.2.2目标成本考核依据月度计划或经过调整的月度计划;上级考核结果;验收部门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情况;财务部门确认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5.2.3考核表的编制

①安全目标考核表中将年度目标作为计划数,集团公司双基考核和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作为对科室考核表的实际数,矿对区队的双基考核和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作为对区队考核表的实际数。

②生产目标考核表中将月度计划作为计划数,实际验收数量作为考核表的计划数。③经营目标考核表的内部收入、单位完全成本和内部利润中将月度计划作为计划数,财务科出具的月度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实际数。目标成本考核按照目标成本管控体系中要求执行。

6实施效果

①财务科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依靠盈亏平衡点等方法对当年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反复预测,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成本目标分解和管控,形成以财务预算为终点的经营预测体系。

②财务科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通过经营测算编制多种备选方案,为领导生产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③通过经营预测预算出影响企业经营指标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7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作为一种深刻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格局的制度创新,公司制的优越性集中体现于几项基本特征之中:

1.公司制企业是建立于法人财产权制度上的法人主体。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包括3项内容:①法人财产形成制度。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与企业的举债筹资及生产经营过程所形成的盈利,构成企业的法人财产;②企业对法人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支配、使用权,并以之承担民事责任;③投资者拥有对法人财产的收益权、对企业管理者的选择权、重大决策权等制约权。法人财产权制度赋予现代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地位。

2.公司制企业的经营管理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司产权的双重结构及法人产权的进一步分解,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机构设置来实现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履行以上职能,保证企业高效运作的一项制度安排,它是一套多层次的体制,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财产的最终控制权;董事会是执行机构,接受股东委托,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战略决策;经理层是管理机构,受聘于董事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另外还设有监事会,监督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全体股东负责。以上各层次之间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制约,通过一套分工合理、目标明确、激励充分、约束有效、信息沟通充分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了各产权主体的利益,保障了公司制企业在两权分离基础之上的高效率运作。

3.公司制企业经营目标多元化。在公司制企业出现以前,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的经营周期有限,所有者拥有全部产权,所以这类古典企业的经营目标往往注重短期内的所有者利益最大化;而公司制企业由于实现了初始所有者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提供了永续生存的可行性,在分散经营风险、多渠道筹集资本的同时,形成了与企业息息相关的多个利益集团,因而企业经营目标更为长远且多元化。追求近期利润与远期收益的均衡,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所有者与利益集团权益的均衡,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均衡,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建立在法人财产权制度基础之上,通过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治理运作的公司制企业,凭借合理的产权结构、雄厚的经营资本及先进的经营方式,成为市场经济中最具竞争力的经济组织,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深刻改变着社会的各个方面。会计作为服务于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的信息系统,必然深受公司制的影响。

二、公司制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现代公司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制)是在业主制、合伙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企业制度。产权结构是企业制度的核心。相对于其他企业制度形式,公司制最本质的变化在于产权结构的变化。无论业主制还是合伙制企业,都是一种产权高度集中、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于业主或合伙人手中的自然人产权结构。公司制企业的产权结构则显著不同,首先是产权分散、投资主体多元化;其次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成为法人主体。公司制的法人产权结构适应了生产力发展、技术进步及企业规模扩张的需要,能有效地集合资本、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

作为一种深刻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格局的制度创新,公司制的优越性集中体现于几项基本特征之中:

1.公司制企业是建立于法人财产权制度上的法人主体。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制度包括3项内容:①法人财产形成制度。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与企业的举债筹资及生产经营过程所形成的盈利,构成企业的法人财产;②企业对法人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支配、使用权,并以之承担民事责任;③投资者拥有对法人财产的收益权、对企业管理者的选择权、重大决策权等制约权。法人财产权制度赋予现代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地位。

2.公司制企业的经营管理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司产权的双重结构及法人产权的进一步分解,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机构设置来实现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履行以上职能,保证企业高效运作的一项制度安排,它是一套多层次的体制,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财产的最终控制权;董事会是执行机构,接受股东委托,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战略决策;经理层是管理机构,受聘于董事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另外还设有监事会,监督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全体股东负责。以上各层次之间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制约,通过一套分工合理、目标明确、激励充分、约束有效、信息沟通充分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了各产权主体的利益,保障了公司制企业在两权分离基础之上的高效率运作。

3.公司制企业经营目标多元化。在公司制企业出现以前,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的经营周期有限,所有者拥有全部产权,所以这类古典企业的经营目标往往注重短期内的所有者利益最大化;而公司制企业由于实现了初始所有者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提供了永续生存的可行性,在分散经营风险、多渠道筹集资本的同时,形成了与企业息息相关的多个利益集团,因而企业经营目标更为长远且多元化。追求近期利润与远期收益的均衡,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所有者与利益集团权益的均衡,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均衡,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建立在法人财产权制度基础之上,通过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治理运作的公司制企业,凭借合理的产权结构、雄厚的经营资本及先进的经营方式,成为市场经济中最具竞争力的经济组织,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深刻改变着社会的各个方面。会计作为服务于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的信息系统,必然深受公司制的影响。

二、公司制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公司制的产生与发展,对会计的基本理论、方法程序乃至整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公司制与会计主体及主体权益理论。

会计主体作为会计基本理论概念之一,它的形成与经济组织的演进直接相关。会计主体作为确定特定经营主体所掌握的经济资源及从事经济业务的基础,它要求所依托的经营主体必须拥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核算经营主体的经济业务时,要求将主体与主体的所有者及其他主体区分开来,以准确计量、反映主体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公司制企业的特性恰好满足了以上要求,公司制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拥有自己的法人财产权,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说,公司制赋予了企业真正的会计主体地位,实现了法人实体与会计主体在微观层面的最佳结合。

随着公司制的发展壮大,原来与独资、合伙企业相适应的业主权益理论逐渐为主体权益理论所取代。公司制企业的发展刺激了资本市场的发育,融资渠道多元化,利益集团多元化,使得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的关注程度加深了。在主体权益理论下,所有者不再是企业经营和权益的中心,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如同与其他长期债权人的关系,股东仅是公司财产的最终拥有者,不得直接干预生产经营,财务报表从着重披露所有者权益转向各相关主体利益并重。

2.公司制下信息失衡与会计目标的规范。

新制度学派认为,现代公司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联结点。与公司制产权分离相伴而来的是“信息失衡”,即由于契约关系各方所处位置不同,作为人的管理当局拥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情况有较详细的了解,而股东、债权人等利益集团则处于信息劣势,在契约各方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时,信息失衡将导致管理者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作出一些于己有利而损害其他利益集团的决策,从而加剧经营方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失衡,增加公司制的运行成本,削弱经营的效率,妨碍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是,建立以信息充分沟通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东、债权人等利益集团能及时获得必要的信息,以作出相应的决策。在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一系列信息中,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财务信息,无疑是信息使用者的主要决策依据。作为收集、加工、输送财务信息的会计系统,尽可能为各类信息使用者提供全面、充分、真实、公允的财务信息,以满足决策的需要,就成为会计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信息使用者的不同立场,决定了他们对财务信息的关注点不同,在满足使用者决策需求的总目标下,会计信息系统就必须兼顾各方使用者的要求。公司制下利益集团多元化与经济事项复杂化,推动了会计的全面发展:为满足内部、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会计分化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分支;使用者需求的增加及经济业务的多样性,使得会计确认、计量的对象与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财务报告揭示的信息不断扩展延伸。

公司制下多元化的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依赖性,使得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决策的正确性,而不同使用者的利益需要平衡,这两大因素,促成了会计准则的制订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兴起。会计准则通过规范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报告等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维护且平衡各利益团体的权益;注册会计师则以独立客观的第三者身份,验证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遵循了公认的会计准则,鉴证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维护契约关系各方的利益。公司制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产生的特定背景,而后两者又为公司制高效有序地运作,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公司制的产生与发展,对会计的基本理论、方法程序乃至整个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公司制与会计主体及主体权益理论。

会计主体作为会计基本理论概念之一,它的形成与经济组织的演进直接相关。会计主体作为确定特定经营主体所掌握的经济资源及从事经济业务的基础,它要求所依托的经营主体必须拥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核算经营主体的经济业务时,要求将主体与主体的所有者及其他主体区分开来,以准确计量、反映主体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公司制企业的特性恰好满足了以上要求,公司制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拥有自己的法人财产权,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说,公司制赋予了企业真正的会计主体地位,实现了法人实体与会计主体在微观层面的最佳结合。

随着公司制的发展壮大,原来与独资、合伙企业相适应的业主权益理论逐渐为主体权益理论所取代。公司制企业的发展刺激了资本市场的发育,融资渠道多元化,利益集团多元化,使得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的关注程度加深了。在主体权益理论下,所有者不再是企业经营和权益的中心,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如同与其他长期债权人的关系,股东仅是公司财产的最终拥有者,不得直接干预生产经营,财务报表从着重披露所有者权益转向各相关主体利益并重。

2.公司制下信息失衡与会计目标的规范。

第8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为了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在充分的掌握市场需求和状况以及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充分利用各种生产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控制而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的工作。其终极目标是促进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比其他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系统化的工作,而且是一项需要不断变化和完善的动态化工作。

二、现阶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据调查,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意识到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和变化性,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不够科学

现阶段,一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制定往往只考虑了企业短期内的经济效益,同时在短期内尽可能的采用各种方式来扩大产品的产量和销售的范围,忽略了长远的成本和企业长远的生产经营目标,给企业埋下了潜在的经营风险。此外,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在制定经营目标时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本情况,生产经营目标缺乏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机构存在缺陷

据调查,现阶段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依旧以“生产工厂式”组织形式为主,缺乏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体系,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和主观性比较大,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人多职的现象,这样一来,企业实际经营中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进而不仅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绩效,而且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此外,企业各个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信息沟通不畅,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三)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

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是现阶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又一比较严重和普遍的问题,一些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人才外流现象的时有发生。一些企业不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培养,企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很难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此外,一些企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不够高,为了一己私利,存在以权谋私等现象,进而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而且影响了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活动、风险评估活动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和运行,给企业的发展埋下了较大的隐患。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就如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明确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

明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处在全球经济化和信息化进程逐渐加快的今天,一定要规划好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发展的目标不仅是当前的市场和眼前的利益,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要做好产品开发工作,并做好相关市场的拓展,加强对国际范围内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程度,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绩效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优化企业既有的组织结构

企业既有组织结构的优化是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关键,所以企业首先要充分的认识到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生产经营管理结构中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其次,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学习的力度,做好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精简机构,适当增加某些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此外,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增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各个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可以通过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和使用力度,例如引进OA、ERP等现代化的信息系统来加强企业各个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加快有效信息的传递效果和效率,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绩效。

(三)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方法

方法的优化是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加之现代企业所处的时代是消费者的时代,消费者的需求在不断变化、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不断缩短、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由此可见,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法,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企业一方面要加强柔性管理的力度,实现多元化和个性化产品的生产,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方法,让智能化的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

(四)优化企业的营销方式

营销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企业既有的营销方式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绩效的提高同样有着促进的作用,所以企业首先要充分的了解行业市场,做好前期的分析和调查工作,根据不同的市场定制不同的产品营销方案;其次,要将客户的需求与产品的生产进行有机的结合,实现定制化生产和管理,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此外,要做好信息反馈和分析工作,总结好企业每个周期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五)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去

相比硬性的制度规范,企业文化对企业工作人员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所以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融入到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中去是十分重要的。为了更快更好的将企业文化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去,企业一方面要积极的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和价值体系,全面的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尊重和重视人才,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样一来在促进企业工作人员自身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绩效得到稳步的提升。

(六)加强监督和管控的力度

监督管控力度的加强是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绩效的根本约束和保障,企业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提高制度规范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要构建独立的监督管控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能够以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基础,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加强监督和控制的力度,以避免各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第9篇:生产经营制度范文

一、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势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尤为重要。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邓小平同志早在1990年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必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江苏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有利于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提高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又有利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促进农村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的“第二个飞跃”。

其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目的,就是要追求土地和产业的规模效益。目前,:农业经营收入仍然是广大农户尤其是纯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农民来自农业生产经营的收入增长速度不够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规模分散经营,农业的规模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只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快地推广运用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生产与市场对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才能更多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加规模经营效益。

第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许多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从小农经济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形式,向规模化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他们通过财税、价格、合作、就业、社会保障、信贷等政策调整,解决规模经营以及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方面走出了适合本国国情的路子,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我省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切实提高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水平。

第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地方农民兼业化、农业副业化、村庄空心化、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凸现,影响了农业农村发展。实践证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吸引了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下农村,探索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机制,维护了农村和谐安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了农业经营机制,激发了农业自身的活力和潜力,拓宽了农民自主创业的领域。这些都为统筹城乡和工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了条件。

二、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加快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和统一服务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到2012年,全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要达到50%左右,其中苏南为70%,苏中为50%,苏北为40%;到2020年,全省达到80%以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四项原则”、坚持“四个结合”。

“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二是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否流转土地、开展何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要由农民作主。必须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立足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引导的作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示范、政策扶持,培育规模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流转机制、股份化的土地经营制度、合作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和产业化的经营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坚持园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多种投入主体并存、多种实践路陉并存。从面上来看,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生产,主要通过发展专业化服务,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蔬菜、园艺等高效种植业,主要通过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租赁等形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畜牧、水产等特色养殖业,主要通过发展规模养殖与推进加工流通合作,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四个结合”:一是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适度集中,促进他们扩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在确保流出土地的农民获得承包土地合理收益的同时,实现充分就业,增加收入。二是与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相结合。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活居住和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社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农业优势主导产业集聚、集约、集中发展,打造优势产业带、产业群、产业区,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三是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加强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吸引规模经营主体投资农业,发展设施园艺、规模畜牧业和特色水产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四是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合理组织、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带来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规模经营,增加了内部规模经济效益。大力发

展精深加工业和现代流通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培育壮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的农户进入基地生产,推动产业化经营。

三、准确把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工作重点

(一)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一是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长期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能,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全省每个乡镇今年都要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县(市)要建立相应服务平台,形成土地流转的交易信息网络体系,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开展土地流转储备、委托流转等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要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调处土地流转纠纷机制,提高纠纷调处能力。四是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保护农民土地收益。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定好指导价,形成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积极性。

(二)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深入实践,通过引导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发展“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社员数量,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注重发挥种养大户、村干部、龙头企业和农技服务人员的作用,鼓励他们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二是规范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强培训辅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深化“四有”农民合作组织创建,尤其要在组建规范和运行规范上下功夫,做到成员身份与出资登记规范、成员帐户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规范、合作社日常运行规范,着力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三是完善合作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发挥创办人员积极性与普通社员积极性结合起来,把扶持合作组织与提高农民受益程度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完善合作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推进统一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统一服务,就是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上,实行统一产业布局、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专业化服务,发展订单生产,为农民提供全程服务。统一服务,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之中,能有效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尤其适用于粮棉油大宗农产品生产和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或者暂不具备流转条件的地区。一要创新服务机制。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双重推动,鼓励兴办种子种苗公司、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植保专业服务队、产销服务企业等多样化、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他们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农民提供统一服务。二要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建设有先进服务手段、优良专业人员、严格责任制度、规模示范基地、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三要加大扶持力度。从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科技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工程,提高统一服务型农业规模经营水平。

(四)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用抓工业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路径。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有利于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有利于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提供合适的承接载体,有利于示范带动面上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必须做到“四个强化、四个提升”,即强化规划引导,提升园区竞争力;强化产业特色,提升园区影响力;强化机制创新,提升园区集聚力;强化农民合作,提升园区带动力。同时,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现代高效农业服务体系,为规模经营业主提供配套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五)培育多种市场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发展农业产前、产后生产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民发展规模化种养业。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投资农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吸纳土地流出户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形成生产基地吸引大户、大户带动生产基地的良性循环,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条件暂不具备、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的地区,要充分发挥种植大户、购销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采取“社会化服务+农户”方式。将单一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纳入规模化服务范围,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保障措施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涉及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确保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加快发展。

第一。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加大对集中连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经营项目、土地流出方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奖励。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规模经营大户和带动农民致富企业的支持。认真落实农业用地政策,对高效农业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其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置换方式取得,面积控制在农业项目用地规模的3%以内。

第二,加强改革创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决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取决于农民非农产业就业程度,取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创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扶持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劳动力创业和就业,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和城镇稳定就业、充分就业、成功创业。顺应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现集体建设用地“空间留给城市、利益归于农民”。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双置换”试点,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引导和鼓励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或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以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