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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

第1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是建设工作不平衡,有的村卫生室规范化程度较高,个别村卫生室只停留在低层次的达标验收上。

二是医疗网点的布局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村卫生室不在所在村中心地带,群众就医不方便。

三是少数合并卫生室存在一定问题,存在合人不合心的矛盾。

四是部分村委会仍不能提供业务用房,造成阵地不稳。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营造村卫生室发展良好氛围

农村卫生工作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三级服务网络的完善,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解决,今年我局抢抓机遇,积极营造村卫生室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区委书记、区长、组织部长等对全区卫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就农村卫生工作发展思路、人才培养等问题作出指示,落实了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明确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履职的重要一项是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并常年安排村卫生室建设配套经费8万元,使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得到政策保证,消除了各乡镇卫生院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强化了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每个镇卫生院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负责村卫生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村卫生室管理一体化工作作为局里对各镇卫生院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2、精心组织,强化培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今年5月份对聘任的40名乡村医生继续进行集中免费培训,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聘请市一医院、爱尔眼科的专家讲授院内感染的控制、常见眼病筛查等内容,并请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区卫生监督所的专家讲授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基层妇幼工作内容,培训后考试全部合格,同时于12月组织全体乡村医生参加了市一医院组织的社区(乡镇)适宜技术培训班,使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同时扎实提升了全体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

3、规范行为,严格考核,强化村卫生室管理

在村卫生室的管理模式上,变“院办院管”为“村办院管”,对村卫生室严格实行“六统一”和“六有”的管理模式,即机构统一设置、人员统一调配、药品统一进购、财务统一监管、工作统一考核、制度统一上墙;看病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传染病有报告。为确保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一是重点督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今年在禽流感疫情、手足口病疫情、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处置,尤其是麻疹强化免疫、乙肝查漏补种工作中,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上级要求,另外在结核病、血吸虫防治、农村聚餐信息报告、孕产妇的管理、死亡病例报告、送医送药下乡组织等相关通知和健教资料的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政府出钱购买的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落实,体现了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今年由区卫生局统一印制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药品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上墙进行公示,各乡村医生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范,认真为村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到目前为止,村卫生室没有出现较大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二是健全落实了村卫生室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市*区关于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考核主体为区卫生局、各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今年组织对村卫生室进行了4次考核,其中卫生局评分占30%,乡镇卫生院评分点60%,村委会评分占10%,突出乡镇卫生院管理,做到了乡村医生聘任与职能履行挂钩、任务下达与质量评价挂钩、考核结果与劳务报酬挂钩,形成了以行政管理为保证、以村卫生室服务管理一体化为手段、以质量控制为重点的管理模式,不断强化村卫生室管理,规范乡村医生从业行为。

4、“全面推行”,建档建册,拓展村卫生室职能

今年在全区全面开展了建立农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全区共建立了近8万余份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妇幼保健、老年病、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咨询等服务,全面掌握农民健康基本情况,并上门为农民测量血压、体重,宣传卫生知识等,让本村农民切实感受到实惠,促进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并为村卫生室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累经验。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按照“一村一室”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用房,争取1—2年内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全部由村部提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落实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妇幼卫生、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提高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镇卫生院的枢纽功能。严格执行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继续深化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村卫生室建设,不断强化镇卫生院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内的中心地位和枢纽作用,逐步推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本用药配送制度制度,把住药品的入口关,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保障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促进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整体功能的发挥。

第2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年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评议工作的通知(x组发〔年〕4号)精神及要求,我乡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动员大会于年月11日在乡机关办公楼大会议室召开,在动员会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向全乡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之后,认真进行梳理,共征求到对卢运勇个人和政府班子在履行工作职责、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建议15条。现将梳理汇总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对同志个人在履职、勤政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6条)

(一)履行职责方面(3条)

1、加强督查指导村级工作,深入调研,多听取群众的呼声,切实帮助村级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多关心干部职工,随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关心他们的成长。对责任心强,工作务实,成绩突出的干部要提拔重用。

3、调动全乡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全乡干部都行为起来,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

(二)廉洁自律方面(3条)

1、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廉洁自律。

3、应注重对财政所财务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对政府领导班子在履职、勤政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9条)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5条)。

1、加快以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乡境内未实施的村级公路进行规划,对已实施的进行提等改造,使我乡的公路网络逐步形成,缓解交通瓶颈问题,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

2、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对未实施文明村寨道路硬化的村寨,应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投入,改善村容村貌。

3、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崩塌、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及时落实措施加以解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4、部分村级多功能活动室现已成危房,办公设施不齐,无法办公,协调帮助解决活动室的维修及增加办公设施问题。

5、落实措施,加强对采煤深陷区治理,改善工农关系,维护矿区群众切身利益。

(二)农林水方面(2条)

1、对实施的退耕还林粮食兑现问题要切实加以解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退耕还林的管护,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果。

2、加大对种草养羊项目的扶持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要提请人代会通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文教卫生方面(2条)

第3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工作机构

为确保疫情防控逐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特成立工作指挥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行镇、村两级分片包干责任制

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要求,全面落实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社、社长包户制度,做到逐级压实防控责任,确保纵向压到底、横向压到边,以严密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1.包干落实精准防控要求,做到“五有一网格”。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即: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2.包干落实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实行四个全覆盖。信息摸排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提前掌握返乡人员信息,动员就地过节。登记造册全覆盖,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要立即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做到登记无遗漏。申领“天府健康通”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引导返乡人员主动注册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置。鼓励上述高风险行业返乡人员出行前开展核酸检测。

3.包干落实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实行分类管理。村(社区)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和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返乡人员,应立即报告镇防控指挥部,由镇报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分类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返乡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当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自由流动;对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后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以及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管理。

4.包干落实严格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三个落实。落实健康监测,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监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生活保障,村(社区)干部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做好消毒。

5.包干落实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茶馆、麻将室、游戏室、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控。

6.包干落实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做到三个规范。规范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规范患者转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7.包干落实结合“五清”行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行动。加强超市(小卖部)、餐馆、农贸市场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每日清理消毒。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

8.包干落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健康生活习惯。村(社区)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活动”,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

9.包干落实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做到快速响应。要加强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村(社区)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疫情发现、信息报告、疫点管理、人员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控制疫情蔓延。

10.各单位、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要切实抓好抓实所主管、分管、负责的行业、领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确保分片包干责任制的落地见效

1.各村(社区)要参照本方案制订好本村(社区)分片包干工作方案,把分片包干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

2.结合本工作方案及《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各村(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度。

3.包村(社区)镇干部每周到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低于2天。

4.镇纪委要加强对建立健全分片包干责任制度的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是否全覆盖建立健全分片包干责任制度,以及包干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暗访,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善相关措施办法。并对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督导督办。

第4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完善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度,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管理职能,我区自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以来,较好地激励了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充分发挥其在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目前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引导乡镇卫生院院长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促进乡镇卫生院发挥整体功能,今年我们调整乡镇卫生院年薪分配办法,健全了既能体

现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业绩和经营成效,又能兼顾协调发展和公平合理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度。

一、院长年薪组织结构

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工改”,调整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由基本薪金、风险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为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三个部分构成。

二、调整了三部分的内涵和考核指标

原来院长年薪制中,基本薪金是院长收入的基本保障,风险薪金偏重于体现乡镇卫生院的效益,奖励薪金是促使乡镇卫生院积累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尊重乡镇卫生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乡镇卫生院筹资已经从首要任务转变成了任务之一的实际,调整院长年薪构成的内涵,以充分借助分配的杠杆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能。

(一)为院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基本薪金。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的平均数确定,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薪金分别为每月700元、600元,由农村卫生事业费预算解决,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发放。

(二)体现院长全面履行职能的绩效薪金。以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现行档案工资总额减去岗位工资总额后的平均数作基数,根据对工作业绩指标的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绩效薪金为1倍;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按基数的1—4倍兑现绩效薪金。

一、用对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来考核院长工作业绩、履行职能的情况。

核心指标由三类19个组成。一类是公共卫生工作核心指标10个,即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结核病人转诊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慢非病规范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农村家庭宴席卫生规范化管理率。二类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指标4个,即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新农合医疗服务。三类是社会卫生管理核心指标5个,即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村卫生室人员管理情况、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情况、村卫生室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情况。19个核心指标分别确定了分值,共100分。每年可根据工作重点调整核心指标的权重。与此同时,还设定7个扣分指标,即发生预防接种事故、发生责任性孕产妇死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事故、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或院长被区卫生局通报批评。扣分指标也分别给予了2-5分不等的分值。

二、改变原来对年度目标责任书、院长任期阶段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绝大部分指标依据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出结果,如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由每季度的调查结果确定,卫生服务质量由每年的两次外部评价结果确定;部分指标根据日常管理确定;只有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等少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年终考核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采用核心指标考核,考核工作量大大减少,考核分值的随意性降低。

三是绩效薪金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年度支出预算,年底经考核、审定后一次性兑现。

第5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危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办事处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应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管理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任组长,卫生、财政、教委、派出所、工商、环保、管理区等主要领导成员,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协调落实各自相应工作。

办事处卫生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办公室担负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调查分析,综合评价和报告职责,建立突发事件监控联络网,发现突了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及时控制措施,医院应设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担负医疗、救治、转诊任务。

教委负责全办各个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办事处及管理区组织村委会民兵连配合医院、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控和控制工作。以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农村卫生预防工作,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防疫能力。驻地厂企、村委会要建立监测点,形成监测和预警网络,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上报和防范监控工作。

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所需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救治药品等由镇医院储备,所需消毒杀虫剂、灭鼠药等委托防疫储备。

办事处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治,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监控预警体系

办事处卫生院负责全办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教委负责学校、幼儿园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工商、建委、文化、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助镇分别抓好餐饮、市场、工地、文化、娱乐、宾馆等场所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办事处、村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办事处监测预警力量由办事处卫生院、防疫人员组成,村由村委会负责人、民兵连长、村卫生室负责人组成,辖区内厂企单位建立突发事件监测点,明确一名管理员在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本单位的突发事件排查与上报工作。

五、发现报告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制度,各村、各单位协助办事处突发事件监控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及时报告监控办公室,以便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和上报工作。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在2小时内向监控办公室或区防疫站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监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证后迅速向区卫生局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一切工作。

建立突发事件报告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及时报告和举报、对报告、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办事处根据情节给予通报表扬。

六、应急处理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办事处突发事件监控办公室立即通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理的需要,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及车辆、设备,各部门应主动积极配合,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

在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检查和监督监测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人员,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办事处突发事件监控办公室要设立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登记和报告工作,包片防疫人员负责本片情况汇报,消毒管理各项记录登记。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办事处、管理区、村委积极做好教育,疫情报告人员疏散、隔离救治及其他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做到团结协作,群防群控,以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观察、早治疗切断传染途径防止扩散。

卫生防疫部门在对突发事件采取医学措施时,应积极配合,拒绝配合的有公安机关协助强制执行。

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对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渎职失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请其主管部门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来探寻规定报告职责、隐形、缓报或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处理人员执行公务者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部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卫生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重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适当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报告、监控职责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拒绝接诊病人的。

4、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八、其它事项

本预案是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的指导性意见。

第6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48号)及省、市控烟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年全区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年7月底,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疗养院等)、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其他机构(门诊部、诊所等)均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

二、工作任务

(一)召开全区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回顾我区年控烟工作;安排布置年全区控烟工作;区卫生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控烟工作责任书。

(二)收集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信息认真采集辖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基础信息,按照《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表》和《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的要求,将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信息填写后上报区卫生局。

(三)加大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力度

1、区健康教育所负责联系,在区健康教育网控烟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板报、网络等媒体播放刊登控烟公益广告等。

2、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单位电子屏幕、网络、电视、DVD等设施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播放控烟公益广告、专题片,办好控烟宣传栏,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3、向社会公示单位全面禁烟的承诺。

4、卫生局聘请大众媒体对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进行暗访,并将暗访结果公开报道。

(四)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全区卫生系统要按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全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完善制度建设。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控烟规划,明确职责,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机构常规工作。

2、创建无烟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4、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干部职工戒烟。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五)组织做好年“5·31世界无烟日”活动要围绕“5·31世界无烟日”的主题,组织控烟咨询、专题讲座等,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营造氛围,推动无烟工作的开展。

(六)开展烟草控制培训及巡讲活动要依托健康教育所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人员和戒烟门诊医务人员培训班,提高他们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和戒烟服务的技能。组织控烟专家进行巡讲,宣讲《公约》,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戒烟方法等,提高公众控烟意识。

(七)开发控烟传播材料结合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和履约的形势,设计开发纸质和电子传播材料,通过广泛张贴和播放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环境,引导社会控烟工作。

(八)加大控烟工作督导力度要对辖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如期实现全区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组织专家对全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全区通报督导结果。

(九)组织考核验收按照《省无烟医疗卫生单位考核评估标准》考核验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先由单位进行创建、自查,申报后,组织考核验收、命名授牌。申报时应提交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总结和《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负责考核验收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并命名授牌。对考核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验,并邀请媒体进行监督。

三、组织管理

全区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考核、评比奖惩”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我区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在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市、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本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诊所控烟工作,做到要求明确、指导到位、督查严格,确保控烟工作不留空挡。

四、进度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现“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把全区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年内全区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纳入辖区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成立以院、站、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确定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本项工作,认真落实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将各项指标纳入本单位科室评比和个人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三)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规定,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宣传,示范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

(四)加强督查,通报表彰

区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通报督导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要在加强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暗访督查。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控烟不力被媒体曝光、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7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村级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村医”)职责,理顺管理关系,现就加强我县村级卫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村卫生所设置

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村民居住特点、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原则上坚持一村一所,人口较少的村联合设置卫生所。乡镇卫生院门诊部所在的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所,确因人口较多、面积较大,需要设立村卫生所的,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距乡镇卫生院门诊部1公里以外选址设点。

二、村医职责

(一)严格遵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医疗、防保技术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承担公共卫生与一般医疗服务职责。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参与制定并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参与组织与指导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村”、“文明村”、“小康村”的建设活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三)负责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

(四)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负责做好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的宣传指导;负责有关预防、保健等卫生统计数据和报表的收集、整理、统计、填报及妥善保管工作。

(六)负责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村医选聘

(一)坚持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聘任。

(二)人口在2500人以上的村每村选聘村医3名,人口在2500人以下的村每村选聘村医2名,且每村至少选聘1名女村医。

(三)村医选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有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2.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书》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含取得临时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村医选聘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个人申请,并提交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证件。

2.由村民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行政村所在地张榜公示7天无异意后,推荐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卫生局审批。

(五)在村医选聘上岗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女村医。

(六)村医必须经县卫生局注册后在指定的村卫生所执业,承担规定范围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执业范围内的一般医疗服务;若需变更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的乡村医生,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七)对于边远及当地人口稀少,且在政府给予补助的情况下仍难以设置村卫生所的行政村,可暂由相邻的村卫生所或由乡镇卫生院派出人员包村包片承担其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独立设置村卫生所)。承担者可以享受该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津贴。

四、村医补助

(一)村医每人每月津贴补助80元,所需经费由财政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划拨到县卫生局,再由卫生局划拨到各乡镇兑现给村医。

(二)卫生部门要制定村医津贴补助发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考核办法,实行补助与工作挂钩,原则上每月发放补助的70%,余下30%待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优劣情况发放,促进村级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卫生局取得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取消其财政补助: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等行政处罚者;

2.不服从县卫生局、乡镇人民政府或卫生院管理或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在平时抽查或年度考核中不合格者;

3.擅自变更执业地点者;

4.终止执业活动或不承担公共卫生工作者。

五、村医管理

1.双重管理。村医由县卫生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聘用、双重管理,原则实行一年一聘。

2.业务培训。县卫生局要整合县级卫生技术力量,每年至少组织全县村医统一培训业务1次,乡镇每年至少组织本乡镇村医培训业务2次。

3.检查指导。县卫生局要从疾控中心、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等抽调人员每年至少1次深入各村对村医业务进行指导、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从卫生院、合管站等抽调人员每季度深入各村检查指导工作一次。对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或不认真履职当地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医,坚决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一律停业。

第8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一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XX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二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保证我市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运作,依据《开封市规范乡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意见,特制定临安市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医疗工作

1、按照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和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基本医疗工作并与《医疗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项目相符,病人就诊时门诊病历、处方、日志登记和书写符合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对危、重、急病人的处理要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对可预见严重情况发生的要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2、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在本卫生室(站)就诊的外配治疗用药原则上不能给予治疗处理,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加以说明并征得病人同意后签字。村卫生室(站)一律不得出诊到家庭进行输液或伤情清创缝合处理,对就地发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现场抢救的,在按规范急救程序简单处置后立即转送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留观,事后补写急救记录。

3、村卫生室(站)要严格做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弃物、消毒隔离(紫外线、高压灭菌锅、污物桶)的使用情况记录。对对医疗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性废弃物必须定期运送至卫生院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理或出售,每年与卫生院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4、熟悉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用药目录,掌握对基本药物的应用(包括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适应症、剂量和用法)。对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不得滥用,处方中用药要与疾病相符并按农保规定病种用药量比,不得超量用药。除药品零利率外的治疗性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乱收。

5、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公示,上班时间穿戴工作乙卯并佩证,对2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与休息时间并有交接班记录。对一人一室的村卫生室人员在休息时需要在醒目处告示休息时间和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连续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须向卫生院负责分管人员请示后方可休息。

二、公共卫生

1、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掌握自己辖区内各种基本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加强与本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合作和联系,协助卫生院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管理名册,及时调整数据的动态变化,按时下发辖区内儿童及流动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做好流动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做好聚餐申报和指导工作,准确、完整的按卫生院的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类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数据。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院对可疑传染病的排查和确诊病人的居家隔离、随访和健康指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不得诊治,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对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登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协助卫生院分管人员做好血防、精防、结防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村域(辖区)内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动态掌握人群健康信息数据,开展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村域(辖区)内60随及以上居民人口信息变化与健康基本情况掌握和开展规范化健康管理。协助开展死因监测。

4、做好村域(辖区)内慢性病、精神病随访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病病人随防管理,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按规定要求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

5、负责做好村域(辖区)内公众健康教育公众。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三、药品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站)所有配备药品必须是基本药物所属的品规,药品和非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一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报卫生院分管人员统一集中采购,不得私自采购,不得配备基本药物范围外的任何品规。

2、村卫生室(站)所配备的基本药物一律按供应价实行零利率销售,不得私自加成获利销售,对基本药物以外的卫生耗材类可以按成本价的基础上实行5%加成销售,其他治疗过程中的收费项目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卫生院统一集中采购的基本药品货到后,村卫生室(站)负责人必须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总额进行认真仔细核对,有误时当面对配送单位说明清楚,有必要时向卫生院负责采购人员也说明清楚,做到三方一致。

4、药房人员要对药品加强管理,药品必须存放在通风、干燥之处,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对药品要求低温存放的必须存放冰箱,需避光的存放在阴暗处,定期检查有效期,同时做好防虫、防霉、防鼠措施,定期清查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5、药房发药时必须严格仔细执行操作规程,要认真核对,要向患者提供书写用法,不得口头传达。同时,按照农保政策控制处方用药量,不得串换药品,每日做好药品的进销存,保证现金、药品、账目一致。

四、财务管理工作

1、村卫生室(站)人员必须按照《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临政【20XX】69号、《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站)医生聘用办法》、(临卫疾【20XX】15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所属卫生院进行六统一管理。

2、村卫生室(站)必须每日对收支情况进行结算上报,并对收入按卫生院指定账户按时上缴,不得扣缴、少缴或不缴,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对每个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进行立账建册,对村卫生室(站)由于急用的支出(办公用品、水、电等)可以通知卫生院负责人后进行暂时列支,但必须提供收据或发票、经手人电话、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以便日后做账。

3、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参照卫生院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卫生院要加强对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各项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不得将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补助经费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克扣。

4、村卫生室(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所有收费项目的(包括外出上门服务)必须开具发票,实行一人一病历、一登记、一处方、一发票,每日下班结算做到现金、处方、发票数额一致。

5、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收费、不得药品加成出售、不得擅自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卫生院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监管、定期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乡村医生要严肃处理,酌情扣除奖励性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6、各村卫生室(站)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业务收入要做到日结月清,卫生院负责人账目必须与代管各村卫生室(站)账目款额相符。

五、学习培训工作

1、卫生院加强对下属村卫生室的各类业务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他们的专业服务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特别要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工作,配备护理人员要鼓励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2、对辖区内符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卫生院要合理、科学安排好学习与上班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为了提高个人专业技能和村卫生室(站)的发展,对参加全科医师和全科护士岗位培训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以1000元的补助,并作为今后福利普升的重要依据。

3、卫生院对所辖的乡村医生每年不少于6次的培训例会,一般二月一次,例会培训内容包括:各类专业和非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传达卫生信息和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思路,布置落实任务、提出建议、交流商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评估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同时能够使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站)之间。各村卫生室(站)之间经常性的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发展。

4、参加例会培训的乡村医生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做好每次例会内容的记录,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卫生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每半年做一次总结评估,卫生院要把培训例会纳入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

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各级卫生部门和乡村医生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工作,积极进取,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三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传染病管理:对本村各类传染病(甲、乙丙类及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要及时发现与报告;结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导4次,记录卡与药品要相符,如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谎报者,一例扣除5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村医资格,并承担其法律责任;结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药卡不符者,扣发其管理费,并视情节轻重扣除50-200元。

第9篇:村卫生室个人履职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食品,从生产、流通、储藏到消防等环节,要建立和健全完善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乡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调理》、《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律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IV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指挥部:

乡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成员单位按职能组成警戒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乡市政所,由分管武装部长沈彦名主管,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乡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乡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1、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警戒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和控制。

(2)救护组:卫生院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

(3)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保障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运输到位工作和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负责,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5)善后组:由党办、民政办、财政所、政府办、卫生院负责,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2、应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协调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问题。

(4)向乡政府、乡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乡、村二级建立食品管理网络,企事业单位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构建乡域内信息沟通网络单位。实现与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预警体系。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按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乡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都由权利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3、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部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处理程序

(一)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平台,由镇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2、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镇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需要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3、物质保障:镇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