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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精选(九篇)

法学教育

第1篇:法学教育范文

书法教学中的德育教育,旨在研究书法艺术教学和德育教育两者的和谐统一关系,研究书法教学中开展德育教育的方法、途径,分析德育教育对学生书法技能、鉴赏能力、素质提高的作用方式、影响效果。寻找德育教育对书法教育发挥的功能优势,关注学生的艺术学习,提高书法教学的质量,促进学生书法能力的进步、提高。因此,书法教学中的德育教育,就要注重德育与书法教学的相辅相承。书法教学不单单是书法技法的训练,不仅关注学生书写能力的培养提高,更要着眼于通过书法教学,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以书载道,书道融汇育人”的德育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规规矩矩写字,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的教育。德育在书法教学中的渗透,表现形式应该是一种潜移默化式的,不是为德育而进行的“德育”,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自然般和谐统一。

一、讲述书家人品,塑造美好心灵

清人刘熙载说过:“书者,如也,如其人,如其学”。书法强调书品与人品的统一,学书先学做人。古代许多著名书家不但书艺精湛而且人品高洁,在他们身上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王羲之“骨硬”,虞世南“德行忠直”,颜真卿“忠义光明”,柳公权“心正则笔正”,蔡襄“才德俊伟”,黄道周“不谐流俗”,他们的品格令人高山仰止。在书法教学时,教师有意识地用生动的语言叙述,介绍中国历史上顶天立地、坚贞不屈、英勇顽强、勇于抗争外辱,敢于为民请命,且书法上有一定造诣的英雄人物、著名政治家、知名学者等的故事,激发培养学生崇高的民族气节和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通过讲述,可以引导学生向人书俱佳的书家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塑造美好心灵,从而影响学生在书法学习过程中,养成沉着冷静,做事有始有终、勤动脑、善观察的良好品质。

二、欣赏书法之美,陶冶高雅情操

鲁迅先生有言:“中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书法是通过线条和空间的运动产生出无穷的意境,可表现书者的胸襟,表现生命的活力、意志以及无限的情愫。不同的书体,如篆书的古雅朴厚、隶书的沉雄遒劲、楷书的严整瑰丽、行书的秀娟活泼、草书的奔放奇逸,传递给人们不同的情感信息。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与书法艺术产生一种心灵的交流,情感的共鸣,精神得以升华,心理得到愉悦,性灵得以陶冶,情操得以培养。由于书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美,我们可以指导学生从书法中体察提按、转折等用笔的美,刚柔、粗细等线条的美,浓淡、枯润等墨色的美,俯仰、向背等结构的美,疏密、穿插等章法的美。另外,我们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引领学生从不同的书体中汲取营养,感受诸家书体的美,如先秦书法的稚朴古雅、魏晋书法的奇逸开张、唐楷书法的法度森严、明清书法的个性张扬,以及现代书法的异彩纷呈。通过对优秀书法作品的学习、观赏和评点,既可以丰富学生的美感,培养学生的审美和鉴赏能力,还可以指导学生在读帖时欣赏到汉字的结构美,从而在书法实践中产生审美体验,进而起到陶冶情操、培养高雅情趣的作用。

三、临摹书法作品,树立健康人生观

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以汉字书写为基础,要达到汉字书写形式与艺术的和谐统一,历代书法家都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留下了许多传世佳作。往往古代许多著名书家又是文学史上重要的人物,如王羲之、苏轼、郑板桥等,因此学生在临摹书法作品中,大量接触的是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向上的经典诗词、名人名言、智人睿语,能使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以提高精神境界,净化心灵,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同时教师在指导学生临习书法作品时,要求他们能平心静气地考虑好作品的布局安排,有效地控制好心情,眼到、心到、手到,心手相应则写出的线条就有轻重、粗细、深浅、敛舒、险丽之变化的效果,最终达到抒情达意、精神愉悦、心专意畅的最佳目标。

四、坚持书法训练,塑造健全人格

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对人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创造禀赋,但只有心理正常、健康的人才会把创造潜力付诸实现。”

首先,书法训练可以培养学生高度认真的精神。一位心理学家讲:调整学生的心理素质,规范其行为有两种好办法,一是练习平衡木,二是练习书法。这两种练习均能使学生进入到一种相对静止的心理状态。练习书法,必须进入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状态,这种状态叫静止状态。只要这种状态能持之以恒,就能使学生养成逢字不苟、严谨认真的好习惯。写字前,要求把笔、墨、纸、水瓶放得有条不紊;下课后离开座位,手与桌面上不留一滴墨迹和水迹,这对培养学生动作的准确及谨慎细致的心理很有好处。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说的:“养成这种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练习写字可以逐渐免除这些毛病。”

其次,书法训练可以培养学生坚韧不拔,不怕困难的优良心理素质。

第2篇:法学教育范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家长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留守儿童也日趋增多,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学生由于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因此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承担着培养少年儿童法制意识的使命和责任;因此我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小学数学学科知识的特点,浅谈一下我在教学中是如何渗透法制教育的。

一、教师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教师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是培养未来社会守法公民的需要。教师只有具有较强的法律素质,才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依法执教,使学生受到法治的熏陶。这对下一代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尤为重要。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在实施新课程标准教学中,要充分钻研教材,挖掘教材,讲究方法;有机地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之中。

二、充分挖掘数学学科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

教师要想在数学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教师就应该根据数学学科教学的规律和特点,认真钻研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潜在的法制教育素材,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和渗透点,把法律知识自然融入数学教学之中。因此教师要认真钻研数学教材,抓住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数学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必须将教学内容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数学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要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和教材内容,在教学中恰当地把握分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如果教师能把法制教育适时、恰当的运用到教学中去,对提高学生的法制觉悟,抵制不良行为的侵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我在教一年级下册《认识人民币》这一节内容时,在学生理解和掌握认识人民币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再根据学生平时购买东西将人民币揉成一团;在人民币上乱涂乱写等……自己在教学中通过多媒体展示同学平时所作所为图片,让学生讨论这样的做法对不对?根据学生讨论的结果,向学生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条例》第四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通过这样的教学设计。让学生从小养成爱护人民币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结合生活实际渗透法制教育

《数学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在渗透法制教育时,我们也应当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背景出发,联系生活。”例如,我在教二年级上册100以内的加法和减法进位加法中例3:二(1)班有36人,二(3)班有35人,一辆公共汽车准乘70人。二(1)班和二(3)班能合乘一辆车吗?我首先教学算理,然后根据学生的计算结果,让学生讨论二(1)班和二(3)班能合乘一辆车吗?并让学生联系生活,搜集生活中由于超载酿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事例,让学生进行交流,通过交流知道客车超载的严重后果,然后水到渠成向学生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能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通过这样的教学,巧妙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所学知识回归到生活中去。

四、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在游戏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

第3篇:法学教育范文

身为一线的教师,尤其是在农村中学进行教育http://教学的老师,谈及到教育,不得不唉声叹气,这书是越教越难教矣!如何实施素质教育,真要去考虑这一问题,实为头疼之事,为什么呢?

目前农村的初中学生学习懒散、厌学、思想道德不良,因素诸多,我和老师们的交流和做过一定的调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老师的问题,近些年来,考聘的教师来自非师范专业或其他行业部门,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仅凭一腔热情工作,又没经验,部分教师教学方法又陈旧,不能适应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特点,及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无法应对素质教育提出的要求。

(2)家长方面,多数学生家长不能辅导,加之繁重的农活顾不了孩子的学习,相当部分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孩子与监管者是隔代或同代,更是无法对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和监管,由于爷爷奶奶过分的关心与呵护,所以造成孩子的自私与自利,好逸恶劳,专横霸道的恶习,加上与学校老师无联系或联系甚少,家庭教育缺失。

(3)学校方面,由于义务教育,为了普及率,根据《义务教育法》,学校及老师不敢把学生拒之门外,因为领导怕丢帽,老师怕掉碗呀!学生自然有了学习不好也能上初中的想法,而到了初中,科目增多,要求更进一步,学习就更加困难,怕学习的人越是更多,学生的素质怎不越来越差!

(4)社会问题,学校周边违规经营场所如网吧,未成年人大量涌入。学生进入网吧,随便浏览黄色网站,玩一些色情游戏,导致一些青少年迷恋网络,有的住校生半夜三更翻爬围墙,屡禁不止围墙再次加高,他们总还是有办法,白天上课爬在课桌上呼呼大睡,,没有心思学习,打架斗殴,偷盗现象频频出现,老师们又恐触《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敢去严格管教这些游手好闲不爱学习的学生,反而只有想办法留住这些学生。有的老师实在处于责任心管一管,有时尚会落得赔钱赔礼伤身心!甚至有的会遭到家长的威胁或殴打,这样一来我们很多老师心灰意冷,不敢怎么去管。

如今的学生,法律意识又非常淡薄,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上当受骗,走上歧途,目前青少年犯罪不断攀高,我想与上述因素有一定的必然联系。近些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还呈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趋势,形式实为严峻。近几年来发生在学校的一些青少年学生犯罪案件真是触目惊心,令人痛心。如此下去,社会问题必是越来越严重,社会秩序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致使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的还是其自身的内因,即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家庭教育又缺失,可想而知,对青少年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我们不能只是凭吼得凶!关键还是要落到实处,这已决不能忽视,作为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担起这一重任,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要把相关的法律知识贯穿于教学之中,结合学科的特点,联系现实社会的发展,联系生活的变化,对学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胡锦涛同志曾强调:“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那么我们面临的实际工作是如何去进行实施的问题,怎么去做呢?教育的发展要靠政府部门的重视、社会的支持和学校、家庭的配合,作为老师,就应当义不容迟,根据我们的工作,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教师个人方面,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现就初中数学学科特点谈谈认识与看法:

在数学中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如机械零件误差允许的范围问题,某个汽车零件直径要求是10厘米,加工允许的误差是正负0.005厘米,则加工的零件直径在9.995~10.005之间,为合格,否则,不在这个范围,就

转贴于 http://

为不合格的零件,不合格的产品可能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出有关的规定呢?这就可以对学生作适当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教育;现在中学生吸烟成普遍现象,我们可以在教学时自编题目,“如根据某医院统计近五年每年因吸烟死于肺癌的人数,如1987年有12人,1988年有13人,1999年16人,2000年20人,2011年有24人,请在坐标图中作出近五年因吸烟http://死亡人数与时间的关系图像,从图像观查你有什么看法?请发表自己的意见。”借机渗透《烟草专卖法》有关内容。教学弧长,如计算赵州桥桥拱的长,以此可顺便进行历史的爱国主义的教育,此桥坐落在河北省赵县洨河上,建于隋代(公元581~618年)大业年间(公元605~618年),由著名匠师李春设计和建造,距今已有约1400年的历史,是当今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最完善的古代敞肩石拱桥。它的建成,体现了古代中国人民的智慧,以激励学生,鼓舞学生,在教学中要做到时适、有效地发挥,让法制教育要有机地融入在学科教学之中。

第4篇:法学教育范文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在中国式治理模式下践行法治

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法律文化建设

依法治国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目标及若干关系

论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知识构成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主要问题与反思

欧洲中世纪法学教师群体之角色生成

论经济法的知识特征与经济法教学体系的重构

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与诊所教育的本土化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现状与问题调研报告

我国法学教育质量标准的相关问题研究

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体系建构探析

交叉渗透教学模式的刑事疑难案例教学实践

互动教学在《法律史学》课程改革中的植入与践行

论行政法学核心课程地位的失落与回归

全球化下英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日本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效果评介及其启示

牛津法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及其可借鉴性

法学院与技术——我们现在何处并将驶向何方

困扰藏区基层司法的民族习惯法及其对策研究

筹划与自觉: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关键词

深化课程改革中《知识产权法》教材的改革

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论知识产权法本科实践教学的实施

职业能力提升导引下的法学论辩赛事完善

全面推进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依法治国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多维度协同创新,立体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改革

多元创新政法高校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服务新丝路发展战略

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是学术研究永远不变的真理——谈谈学术研究的体会

法科学生法律思维培养问题探究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目标、理念与方法

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多元化的思考

中国国际私法学科体系:由“宏大叙事”向“微观论证”转变

民商法教学中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目标的实现

论台湾地区法学教育情况——以东吴大学法学院为例

多元化法律人对台湾法学教育取向之意义

民法教育基本认识论——兼对法学教育中国模式之检讨

构建“当事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

构建诊所式法学教学模式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与素质

CEPA条件下跨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多元一开放”式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以山东大学法学院为例

基于跨学科的创新型法学人才培养——同济大学工程法学教育实践

第5篇:法学教育范文

关键词:法理学;教材;教育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4-0005-02

教育法学是高等院校教师教育专业的基础课之一,其教学目标是向初涉教师教育专业的学习者传播“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理念,进而规范其未来的教育教学行为。由于教育法学教材建设还处于初始阶段,编写人员的教育学背景更为深厚,所以目前教师教育专业使用的教育法学教材,多半是从教育法律法规的文本分析入手,解释教育领域各主体的法律关系。由于教材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制素养提升的内容不足,因而学生对案例的分析仍旧停留在文字表面和浅层次的道德分析,缺乏法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使案例分析流于形式。黑龙江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教育法学”课选用高教版《法理学》作为参考教材,在教学中和《教育法学》教材共同作为课程内容,效果很好。

一、双重身份要求加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法学素养

2013年6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1]。教师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承载者,教师自身的法学素养直接关系到法制教育的成效,所以,作为未来教师的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仅仅了解教育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不够的,需要获得法理学的支撑。同时,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当下的身份是“高等学校学生”,依据《意见》对提高高等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规定,他们也需要“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2]。双重身份要求在教育法学课程中贯穿法理学的内容,而高教版《法理学》“用实践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实践”的主旨正与这一需求契合。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教育法学课上对法理学的学习是不可或缺的。高教版《法理学》对教学的影响还反映在一定程度上补足实习、实训的不足,给学生一个想象的空间,通过现实的教育法律案件接触教育实践,在模拟学校的环境中体验为师的感觉,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二、用教育实践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教育实践

《法理学》揭示了日常生活与法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善于从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或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用生活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3]。教育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也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现实源泉,也需要法理的提升。

(一)教育是一种秩序

教育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与教师的法律素养缺乏、法律意识淡漠直接相关。当教师把体罚当作“正当管理”、把侮辱性斥责当作“忠言逆耳”时,他已经毁坏了教育秩序。卢梭说,有人把自己看成是别人的主人,但他比别人更是奴隶。即使他并非总是果真如此,他也毕竟确实具有奴隶的灵魂,并且在遇到奴役他的强者面前,他会奴颜婢膝[4]。对学生权利忽视的教师,也会在教育管理中轻视自己的正当权利,陷入“在自己的权利上缺位,而在学生权利上越位”的怪圈。为此,在教育法学教学伊始,我们选择把“法的价值”补充到教学内容中。《法理学》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中强调了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和对自由确认保护作用。“秩序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5]。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秩序的具体特征。抽象地说,社会秩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进程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产和心理的安全性。依据《法理学》教材,我们从“历史上的几种主要秩序观”入手,分析当下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中小学中,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秩序关系。

(二)以教材自身的学术性提升学生学习兴趣

教育法学的教学目的在于促进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法制精神的养成,使未来的教师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执教。现有的教育法学教材,对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释的比较多,但对于“为什么”和“怎么办”讲解的比较少,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科的悠久历史和具有挑战性的研究内容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对该课堂的学习兴趣。《法理学》教材关于三种形式划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的学理分析,使学生可以把教育法律部门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分类。如:我们以把《教师法》中关于教师的六项权利和义务归为一类,即“由法律直接设定权利义务,并赋予以明确的内容”;我们可以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的规定及未成年人工作原则的规定归为第二类,即“法律只提供依据或规定某种标准,由当事人自行设定权利义务确定具体内容”;另外一些偶发性事件的权利与义务模糊之处,可以归为第三类,即“法律设定了权威解释制度”。法学专业以及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要知道有关的法律规范,而且必须知道它们是怎样成为这样的法律规范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法律规范;不仅要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的技术,而且必须知道解释和运用法律规范时应当坚持的价值标准”[6]。学习法理学,掌握适当的法律方法、培养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比仅仅习得具体的法律知识重要得多。

(三)以法律思维分析教育法律条文

通过教育法学课程教学,不仅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教育法律知识,而且要锻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教育法律条文的能力,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教师教育,无论是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还是课程设置,都是以教育学理论体系构建为核心,正是基于这一点,学科交叉解决教育领域的实际问题就难以实现。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是未来的教师,他们在学习期间所接受的课程内容将直接影响他们未来的研究思路和审视问题的视角。为此,借助教育法学课程平台,把《法理学》的思想贯穿其中,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学思维能力,为日后依法从教奠定坚实的基础。高教版《法理学》特别关注法律的执行环境,弥补了当下教育法学教材偏重于法律条文解释说明,而缺少现实操作性的不足。在第六编“法与社会”中强调了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不仅仅是法律系统本身的事务,任何法律规定的落实都离不开环境的影响,正如教育法律问题不能仅仅从学校、学生、教师、家长的微观层面来看一样。“法的生命在法的实施”,《法理学》在第四编“法的运行”中突显“法的实施”的重要性,详尽分析了守法的影响与制约因素,为分析教育法律条文提供了社会环境依据。“社会认同”走进教师教育学生视野,在没有补充法理学理论之前,针对《教师法》规定的六项基本权利,学生们通常从“带薪休假”等显性权利着眼,而没有认识到“专业人员”在身份认定中的重要意义;没有考虑到只有确定了教师的专业人员地位,才能使其他权利的实现成为可能。通过学习“法的实施”,学生不再把权利相对方固化,开始从更大的体统中寻找解决教育中主体利益受损问题的办法。

三、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身份荣誉意识”

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在论及“什么是教育”时说:“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而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如何在教育法学课上,通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部门法提升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荣誉感?《法理学》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在法律活动促进法律职业形成之前,其内部就已经开始酝酿着一种‘身份荣誉意识’,进而发展为一种传承后世的法律职业伦理,它从集团内部维系着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并保证共同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7]。教育职业共同体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一样不是行业,而是职业。它不仅需要有专业学识与资质资格,而且需要践行特殊的职业伦理,成为这个社会中最崇高的人群。这一人群的特征是什么?《法理学》教材弥补了已有《教育法学》教材的不足,明确了现代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首先是主体意识,即明确认识到自己是一名教师,职业平凡而又不平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为此自己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体,而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要有独立意识和独立地位。其二是权利意识,即清晰地懂得权利的正当性、可行性、界限性,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一切合法的权利给予同等的尊重和维护。其三是参与意识,教师和法律人一样应对社会更具责任力,并且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其四是平等意识和宽容态度,只有具有宽容品质的教师才能营造一个民主的学习生活氛围,只有讲民主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具有宽容胸怀的学生。

高教版《法理学》教材鲜明的理论引领特色,使教育法学教学突破对教育法条文的解释和讨论局限,使教育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为教师教育专业学生“依法执教”奠基的课程目标,也为今后教育法学教材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2]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3年6月13日.

[3][5][6][7]张文显.法理学: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17,260,22,224.

[4][德]费希特;梁志学、沈真译.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1.

收稿日期:2013-10-20

第6篇:法学教育范文

学生基本能掌握本节课的知识,教师也完成了教学任务。但是,这种教学模式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学生的自主探索能力、自主学习意识没有得到有效培养。在本节课对聋生的数学教学中,鉴于学生听不到声音,但对直觉感觉较为灵敏的特点。我提前安排学生从家里带来钟表,上课时让每个学生亲自感知钟表的形状、结构,结合自己对教材的阅读,学生通过手语讨论学会了辨别时针以及读数的方法。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学生愿意接受抽象的数学知识,有效提高学生的认知技能,提高学生合作探究能力。

二、利用多媒体技术展示数学资源,为学生创设形象直观的教材情境,提高学习效果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数学知识基础较差,教师应指导学生学习新知的方法,让学生在课堂上尽可能多地把教师所传授的知识学到手。这就要求教师要科学合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为聋生创设真实的数学教材情境,给学生提供直观形象的数学素材。通过感官刺激,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综合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比如,在进行“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圆”的教学时,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实物的图片,有长方形的黑板、书桌、课本、电脑液晶显示屏等物体的图片;有正方形的魔方,板凳、地板砖等物体的图片;有三角形的三角板、自行车的支架、空调安装用的支架等物体的图片;有圆形的篮球、足球、乒乓球、铅球等物体的图片。学生在形象的图片中,感知了不同物体的图形,从而在头脑里建立了各种图形的概念,以便在生活中看到相应的图形能够进行准确的鉴别。新课结束后,教师利用Flash课件进行游戏式复习,教师点击要测试的图形序号,出现图形之后让学生在纸上画出相应的图形,看谁回答得多、回答的正确率高。这样教学,通过互动的方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在游戏中感知数学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通过分组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提高学生的数学运用能力

第7篇:法学教育范文

案例教学法为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佛•哥伦布•兰戴尔所创,它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法学院协会著名的会员法学院进行系统性和评判性分析而采用的标准化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一般不要求讲解抽象的法学理论,而是根据作为教材的案例集,先由学生课前准备形成自己初步的意见,课堂上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通过提出问题引发学生共同讨论,最后再由教师进行必要的总结。案例教学法能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能促进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和讨论法,注重法学理论的灌输,而对法律的实践教育重视不够。因此,在近年的法学教育中,源自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法得到了法学教学工作者的普遍重视。但是,笔者认为,在对待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方面务必要注意避免一些误区。事实上,案例教学法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应用之初,其批评之声就不绝于耳。 雷德里克指出,案例教学方法实际上只适合于教授普通法,而对于教授成文法和其他教材来说,采用不同的教学法将更为合适。[2]案例教学法的局限性存在多方面,对其加以揭示并在法学教育方法中对案例教学法进行科学定位,有助于法学教育界对其正确加以应用,有助于教师在利用案例教学法的同时能够对其不足之处予以及时纠正。 一、应用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历史上对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虽然也不乏反对和批评之声,但是系统性的分析评价还显然不够。笔者认为,在我国法学教育中,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必然会受制于我国法律历史传统。美国法属于英美法系的代表,与大陆法系相比多采不成文法,除非某一项法例因客观环境而需要制定成文法,否则只根据当地过去的习惯来评定谁是谁非,即强调要"遵循先例"。不难发现,以案例教学法来传授美国法显然是一种捷径,不仅学生比较容易接受所讲知识,也更符合学生未来司法实践的思维习惯和具体操作方法。我国的法律制度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与判例法相比,大陆法系的特点在于强调成文法典的权威性,重视法律的理论概括,讲究规定的逻辑性、概念的明确性和语言的精练。与此相适应,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制度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方式,这种教学方式可以系统完整地把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也符合大陆法系以成文法典进行案件判决的过程需要。 (二)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与我国目前的教学制度难以完全适应。案例教学法通常只适用于部分学生,常常是那些思维敏捷和口才较好的学生在课堂辩论中出尽风头,而另外一些学生则常常可能是一言不发。而且案例教学法通常都要求学生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积累,一般它只适用于大学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的课堂教学。 (三)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难以满足大陆法系法律科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求。经过长期的理论与实践过程,在我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当严谨的法律科学理论体系。但是,案例教学法的天生缺陷是难以让学生获得系统和完整的法律知识,案例教学法倾向于把法律科学描述为一种各部分毫无联系而又彼此孤立的碎片,其所传授的法学知识必将是既不具有连续性,又不具有稳定性。这里并不是否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科学性,而是与大陆法系相比,各自法学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律科学主要是建立在判例法基础之上;大陆法系的法律科学则是建立在制定法基础之上。在英美法系国家给学生讲案例本身就包含法律知识的传授;在大陆法系国家给学生讲案例通常只能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而要利用案例直接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由于大陆法系法律科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显然是相当困难的。 (四)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客观上还受到有限教学时间的限制。在我国,教师要完全采用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法,备课就必须做好有关案例的选择与编排,并设计好为满足各种应变需要所可能提出的问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我国缺乏这方面必要的案例汇编资料,这样教师备课所需时间通常要远远多于一般的备课时间;另一方面,学生要想在课堂上适应案例教学法,就必须在课前阅读有关案例及相关参考书,初步形成自己的基本意见,其所需时间也可想而知。而在课堂上,由于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方式是问答式、讨论式和辩论试,其所占用的课时常常是讲授法传授同样知识所占课时的数倍,这一点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相反,尽管案例教学法通常更有利于学生理解教学内容,但是如果有关教学内容在学生理解上没有任何困难,那也就没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学法,甚至有时候利用讲授法通过简单的法理分析,学生理解得会更为透彻。 (五)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也难以完全胜任我国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需要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其基本要求就是学生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还要会实践。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可谓多如牛毛,学生只能通过对不同法律规定的内在结构的理解来进行整体把握。尽管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像律师一样进行思考的能力,但它并不能传授给学生实践技巧,案例教学法绝对不能代替法学临床教学。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例教学法得到广泛应用的美国法学教育中,尽管讲授法不如案例教学法那样得到重视,但也是一个比较常用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并不是法学教育的唯一方法。而且在美国的法学教育中,学生在最后一年还要参加一个现场实习———与我国法律本科生的毕业实习类似,其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诉讼、辩护、起草、谈判等职业技能。 另外,在培养学生的开拓创新能力方面,虽然案例教学法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性,对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会有所帮助,对学生的开拓创新会有所裨益,但是开拓创新更离不开严密的逻辑思维。卡多佐曾经说过:“如同在知识的任何领域里一样,在法律里归纳得出的各种真理倾向于会形成新的演绎的前提。”[3]尤其是在当代法学理论日趋系统完整的情况下,任何法学研究都必须立足于现有理论,这样可以避免学生在开拓创新方面走更多弯路。而案例教学法对学生法学理论本身的逻辑思维推演能力的培养是显然不够的,甚至有人认为"那些从案例中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一般在一段时间后因过于熟悉案例以至于其分析辨别能力变得很迟钝。”[4]#p#分页标题#e# 二、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方法中的地位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并不是想全盘否认英美法系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价值。目前,由于我国法律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司法考试,大学法学教学常常会把司法考试作为教学应付的重点,课堂教学不可避免地会过于机械,因此需要加强课堂教学改革。而且,由于长期以来课堂讲授一直是我国法学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被置于一种无足轻重的地位,所以笔者也认为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应该适当应用案例教学法。但是,对案例教学法予以重视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其它传统教育方法的重要性。讲授法的独特功能表现在教学效率较高、教学成本低、方法通用性强、具有较强的感染力等许多方面,尽管讲授法不可避免地也会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会造成学生思维和学习的被动等,但是与它强大的教学功能相比,这些缺点都显得相对次要,只要能适当地辅之以其它教学方法,讲授法的这些不足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此外,讨论法和自学指导法等教学方法也都有自己的独特作用,但是毫无疑问,讲授法未来必将仍然继续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方法,其它教学方法,包括案例教学法,只能是辅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通常只能根据需要进行有选择的使用,根据笔者和许多同行经验,所有利用案例的课堂教学时间,一般都很难超过讲授法所占全部课堂教学时间的四分之一。

第8篇:法学教育范文

[摘 要]开放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对电大教师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案例教学法适合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法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和教学要求,在《证据学》教学中进行了尝试。通过教学实践,对案例教学法在开放教育法学课程中的应用,特别对其与多媒体网络教学的结合应用提出若干看法。

程,能对教学内容有深刻的领会,并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在分析案件、进行辩论、起草有关文书等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在毕业后很快地适应实际操作。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适应并可以充分发挥多媒体远距离教学的特点,因此成为我在进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的首选,并在《证据学》课程教学中予以采用。

讨论,自学的积极性较差。此外,大多数学生还没有上网学习的习惯,要求他们上网去获取各种学习材料还较难完成。据北京电大崇文分校《消除学生心理障碍和克服学习困难的研究》课题组对139人的调查:“在问及希望学校提供的学习模式时,有99人选择固定组班教学,23人选择自主安排学习方式。在问及所采用的学习方法时,有99人选择面授教学,14人愿意自主学习。WWW.133229.CoM”北京电大《在学习支持服务系统中多媒体学习资料应用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组所做的《学生自主学习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80.7%的学生认为系统讲解教材的面授教学是较好的助学方式;87.5%的学生选择面授辅导。随着发展学生拥有计算机的数量预计可达60%,但也有38.6%的学生表示暂时不购买计算机;专为参加试点学习在入学后购买计算机的学生仅占4.9%.”这都表明,学生尚未从传统教育的模式下转变过来,还不适应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而上述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学生们参加案例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在课堂上讨论的案例较少,案例教学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而据有关材料介绍,美国哈佛大学高级管理班(教学对象都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经理)所有课程基本上都采用“案例教学”法,在13周的教学时间内,要学习研究180个案例,大约平均每天要研究学习2个-3个案例。在学习案例的同时,还要指定一批参考书或参考材料要求学生阅读,以帮助学生吃透案例和更好地分析案例。

第9篇:法学教育范文

关键词:中学教师 德育教育 实践 诚信 榜样 潜移默化

中小学要加强国情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历史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以及党和政府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和措施,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思想道德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精神品质和崇高的理想追求的标准。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在学校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高尚风格,形成青少年求知学习成长修身养德的好风气,下面就德育教育谈几点看法。

一、重在实践,体验过程

思想道德教育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古今中外的教育家都十分重视德育,把德育置于一个特殊的崇高地位,在德育教育的方式上,我们的做法是“重在实践,体验过程”。做到三个结合,即以人为本与依法治校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学校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进感情获得友谊。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大家和谐共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从而形成良好的校风。我们认为要使学生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最基本的是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正确而深入的理解,但这仅用专业知识育人是不够的,他必须紧扣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注入新的血液,使学生获得对“美与丑”、“善与恶”有更加鲜明的辨别力。

二、创建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学习成绩的优劣,除了个人主观努力外,同学之间的相互合作、相互帮助也是重要因素。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使班内形成浓厚的学习气氛,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全体学生相互切磋,相互启发,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鼓励指导学生采用多种方式互帮互学,除了课堂上相互切磋外,课余时间要提倡彼此为师,相互激励。为了搞好学习上的合作,课堂上,还要根据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座位,把优等生、中等生与学困生合理地安排在一起,让他们在学习上互相帮助;课下,根据自愿结合的原则,成立课余“学习互动小组”,相互质疑问答,答疑解惑,共同探讨。或在优等生和后进生之间开展“一帮一”活动,发挥优等生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后进生在学习上的转化。在班会上举行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措施。增强学生的合作意识,强化合作行为,促使学生普遍提高学习水平。良好的学风,促进整体学生成绩的提高,形成了你追我赶奔优异的好风气,坏的习气逐渐减少的好局面。

三、营造诚信教育氛围,优化育人环境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见环境对人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善于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点从不同角度营造氛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 通过现实生活中生动的事例去感染学生,激发学生争论,引发学生产生内心震动。

2. 充分利用黑板报、教室标语作为宣传阵地,着力营造诚信教育的氛围,感染学生,使学生关注诚信教育。如组织学生出版“诚信专刊”,阐述诚信的含义,列举诚信的事例,对涌现出来的诚信人物加以表扬。在班内张贴“诚实守信,立身之本”,“取信于民,方可得天下”,通过这些措施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关注诚信教育。

3. 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积极性。利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任务,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广播等形式,给学生设置情景体验、角色扮演、行为训练使学生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诚信观念。

四、采用榜样教育法

树立榜样,让榜样的力量去影响学生,在树立榜样时,既要注重树立优等生榜样,又要特别注重树立中等生、学困生的榜样,发现他们的优点,并加以发扬他们的优点,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成为不同方面的榜样,可以是劳动方面的,可以是助人为乐的,可以是守纪律的,可以是文艺的,可以是体育的,等等。总之,要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引导每个学生学习做人的道理,让他们在互相学习中不断提高完善自己。

五、学为人师,行为世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