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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

第1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孕情管理、长效节育和“月月清”平台出生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奖惩长效工作机制,使我街道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长效节育指标。社区居委会当年落实长效节育及时率72%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2%以下按比例得分。

2.孕情掌握指标。社区居委会六个月内孕情掌握率75%以上(含)(以当年市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得满分,75%以下按比例得分。

3.人口统计指标。社区居委会“月月清”出生平台上报率,以平台上按PIS分发的总出生为分母,其中已上报的出生为分子,按比例得分。

4.依法行政工作。社区居委会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

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5、按当年度计生重点推进工作或阶段性计生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累计得分。

(二)评分标准

街道计生办根据各社区月报表、“月月清”出生平台数据,pis上报率及“月月清”清理平台等上一月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排名。

四、奖惩办法

(一)街道对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排名通报,季度排名奖励制度,对月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月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每季度对各项考核指标总分排名前3名的社区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经费;对季度排名倒数3名内未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每季度综合排名末位的社区书记、主任要向办事处主任做检讨,计生专干要向分管计生的领导做检讨。

(二)社区居委会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被群众投诉或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调查属实的,当月排名直接列入倒数3名内;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第2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特制定本意见,现予下发。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组织机构

(一)成立村、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由4-5人组成,行政村书记、居委会主任任主任,行政村主任任副主任,行政村、社区计生服务员和其他村支委、村委、居委会委员任委员。

(二)成立村、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由行政村、社区计生服务员任计生办主任,各自然村、居民小区计生联系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本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

(三)健全计划生育协会

协会会员由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自愿申请,按村民总数10%比例发展。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会长、专职副会长和理事,会长一般由村书记或主任、社区主任担任,总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配备专职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担(兼)任,秘书长由村、社区计生服务员担(兼)任,并根据会员布局分成若干个会员小组。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计生协会。

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阵地

(一)完善管理服务阵地

完善村、社区计生服务室(可设在社区卫生服务室,要挂牌),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配基本设施四大件(办公桌、B超检查床、档案资料柜、避孕药具箱),室内有计生组织网络、工作职责等规范的上墙资料。示范服务室环境布置温馨,要求设立“生育文化角”,并需再配四小件(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体重计)。

(二)完善教育活动阵地

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计生协会“会员之家”(要挂牌),要求做到设施、计划、制度等齐全,并因地制宜开展协会活动。总人口1800人以上的村、社区设立“人口学校”,组织村民、居民进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基本设施可综合利用,资源共享。

(三)完善计生宣传阵地

根据各村、社区的实际,要在村民或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黑板报、宣传窗、宣传标语和标牌,并做到宣传内容及时更新。各村、社区有村民(居民)代表讨论通过的计划生育村民(居民)自治公约,保证群众的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得以落实。计划生育村民(居民)自治公约上墙公布。同时各村、社区要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重点公开计生证件办理流程、优先优惠政策、技术服务免费项目、再生育对象情况、监督投诉途径等。

三、加强村、社区计生队伍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制定和完善各项有效措施,强化村、社区党政一把手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意识,切实推进我镇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干部队伍,为创造性地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措施

1.确保人员到位

一是要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由各村、社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每个村、社区均配备1名专职计生服务员,2000人以上的村至少配备2名计生服务员(条件不允许的村要求配备2名计生协管员,协助计生服务员开展计生工作)。流动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也需配备2名计生协管员。二是以村、社区为单位,每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均配备1名计划生育联系员。

2.确保经费到位

村级计生服务员的工资报酬占村主要领导工资报酬的80%以上,计生协管员的考核办法、工资报酬由各村落实,计生联系员工资报酬每年不低于2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夯实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按照民主管理要求,加快建立社区居委会“两委抓导向,协会唱主角,群众做主人,计生上水平”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实现居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使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觉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居民自治点低生育水平稳定,群众的计划生育参与率达到90%以上,无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行为,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等,其内容、形式、产生程序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做到依法建章、依法建制、依法治居。

(二)群众性原则。以计划生育协会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作用,广泛、深入地发动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并在参与自治的过程中充分享有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分级负责原则。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居委会要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切实履行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四)稳步推进原则。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必须结合实际,办点示范,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五)服务原则。继续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社区、“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开展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六)创新原则。尊重居民首创精神,在居民自治形式和内容上积极探索新的方式和做法。

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格、示范创建标准

一、社区“两委”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人口计生目标任务。

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计生协中心户长、居民门栋小组长等职责、任务明确,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网络健全。

三、计划生育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体现大多数居民的意志,实行合同管理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四、能较好地落实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社区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能较好保护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利益。

五、经常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目标规定要求,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

六、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救助活动,并有较明显效果。

七、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

八、多数育龄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居民委员会及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报酬待遇挂钩。

九、能及时妥当处理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没有违法的收费和罚款。近三年(示范社区为近五年)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居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

十、近三年(示范社区为近五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目标要求,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

十一、近三年达到规范化建设、生育文明建设、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以及示范人口学校建设的标准和要求。

十二、近三年流出、流入育龄妇女管理服务到位率、信息登记上报及时准确率达到目标要求,无孕情非正常消失。

十三、与辖区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建立经常性的协调、协作关系,形成了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一盘棋”,经常性工作制度、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五、社区居民自治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规范

一、民主管理

(一)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负责领导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活动。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经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聘任,可兼任协会秘书长。各居民小组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中心户长、门栋小组长等。社区计划生育协会按照章程聘任协会会长、秘书长和会员中心户长。

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由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街道办事处的要求,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提出方案,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二)选举或选聘社区计生专(兼)职干部。作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专干,应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通过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各居民小组计划生育中心户长或门栋小组长等,由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根据各居民小组多数育龄群众的意见提名,由居民委员会聘任。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提名、聘任为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及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秘书长,以及各居民小组计划生育中心户长、门栋小组长等。

(三)制定章程公约。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或在居民自治章程中单设计划生育一章。章程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居民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民主管理和监督社区计划生育事务的主要事项及程序,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措施,外出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等。章程公约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简明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或修改章程公约的基本程序是:宣传发动群众,提高居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起草;征求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四)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实行计划生育合同(协议)管理的社区应分类指导,按需组织实施合同(协议)管理。

首先,由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提出本社区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的对象户名单。然后,有针对性地草拟合同或协议书文本。合同或协议书文本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得违法增加群众的义务;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但不得设定违法收费和罚款的条款;明确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最后,由对象户与居民委员会自愿签订。

(五)民主决策计划生育事务。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规模较大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落实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报酬待遇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事一议”。

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1/10以上居民联名或1/5以上居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对需要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计划生育事项,应及时向居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会后应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由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或委托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

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评议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对象(户)。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及各类计划生育帮扶、救助工作的对象,应根据政策的具体要求,进行群众评议。

具体程序是:公开、深入地宣传有关政策或项目,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群众根据要求和本人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或委托社区计划生育协会按要求组织部分有代表性的群众进行资格评议,对群众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居民委员会根据群众评议意见提出审议意见;将审议结果及时向全体居民公示;公示期满,及时将符合项目或政策要求的对象(户)以及居民委员会的意见,报送街道办事处有关办事机构。对提出申请但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反馈情况并说明原因。

(七)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因地制宜设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及协会会员之家。协助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以及生育文明新风尚的宣传,协助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以及生殖健康服务;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多数育龄群众的需要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情况,自主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并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重点帮扶。制定适当奖励措施,增强居民小组、协会会员小组等的凝聚力,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民主监督

(八)公开计划生育事务。凡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都要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规则与程序,以及工作纪律和维权举报电话等内容要长期公开;本社区再生育申报、生育、违法生育处理、奖励和扶助制度落实等情况要定期公开。在固定的居务公开栏中要有一定的版面,用于公开计划生育事项,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品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居务公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由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根据多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居民委员会确定公开的事项、时间及方式;最后,由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实施计划生育居务公开。

(九)应答群众计划生育投诉和质询。社区设立计划生育意见箱。居民对社区计划生育事务以及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居务公开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投诉和质询。

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应及时做好群众投诉、质询登记,做好调查研究,并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对群众的投诉或质询,居民委员会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并由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向群众反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在10日内向群众作出解释,并对将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时限。对涉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问题,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每季度统计分析一次本社区群众的投诉、质询情况,并向居民委员会报告。

(十)民主评议村计划生育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兼)职干部计划生育履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区、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政策措施落实、计划生育事务公开、人口计生工作中有无弄虚作假、社区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听取群众意见及工作改进、群众参与和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评议工作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实施。主要以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可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街道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

(十一)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协会广泛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代表居民监督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呼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计划生育协会应通过理事访问、会员小组活动等多种渠道了解,并及时反映群众的需求和意见。

(十二)依法追究决策责任。未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集体经济收入实施的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项目和活动,居民有权拒绝参与,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不称职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撤换。

六、实施步骤和基本要求

(一)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2009年3月)

街办事处成立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由徐春华为组长,刘俊喜为副组长,计生科全体同志为成员。各社区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格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居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安排专人负责。

(二)认真调查研究(2009年3月)

1、确定试点单位。选择试点单位要坚持以下标准:(1)居委会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战斗力,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健全,发挥作用好;(2)居委会经济有一定实力;(3)群众民主意识较强,有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4)生育秩序稳定,群众的婚育观念新;(5)计划生育专干工作能力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规范。

2、组织开展民情调查:在试点单位走访50户以上家庭,了解居委会、组基本情况,掌握群众的具体意愿和需求,并对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三)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网络和社区志愿者队伍(2009年4月)

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落实协会会长联理事、理事联协会小组长、小组长联骨干会员、骨干会员联重点服务对象的“结对、帮联”责任制,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网络。

(四)宣传发动(2009年4月)

大力宣传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意义,分层次、分对象召开动员会,营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舆论氛围。

(五)民主选举计划生育监督机构(2009年5月)

各社区在居委会的领导下,召开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计划生育居民议事会。

(六)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配套制度(2009年6月)

制订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合法性,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群众性,制订章程必须两次以上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居民会议表决通过;三是配套性,在制订章程的同时,要制定与其配套的孕检、随访、孕情跟踪管理、评议等制度;四是实效性,要联系本地实际,使居民看得懂、记得牢、便于操作;五是互约性,章程和制度要体现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

(七)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2009年7-10月)

在平等的基础上,居委会要和每个居民户签订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同,将居民自治章程中所规定的居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落实到合同双方,使居民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生育,使居干部增强依法管理责任和为群众服务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民主监督履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合同(日常)

各社区在居委会领导下,由居民议事会制订民主监督制度,实行计划生育社区政务公开(即政策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既督促居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又督促居委会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维护居民应享有的权利,督促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接受评议。评议结果要予以公布,不断提高群众的计划生育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九)申报认定和考核评估(2009年11月)

1、申报认定。参加居民自治合格社区创建的由所在街道推荐,报区人口计生委认定;参加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的由所在街道推荐,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审核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验收认定。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次,申报审核工作在每年的11月进行。

2、命名表彰。达到合格社区标准的,由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授予“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格社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授予“*汉市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示范社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3、动态管理。市、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将对获得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格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示范社区称号的社区分别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将限期整改完善,仍不达标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对严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将随时取消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七、责任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责任

1、加强居委会建设,推荐能力强、依法办事的人员作候选人;

2、制定社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检查督促;

3、组织社区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积极组织资金,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5、落实财政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免费;

6、推行优质服务,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及时入户到人;

7、高效率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做好计生手术并发症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8、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进行指导。

(二)居委会责任

1、配好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等志愿者队伍;

2、组织制订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及配套制度;

3、经民主决策,安排适当经费用于计划生育奖励;

4、及时做好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上报工作,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孕情跟踪管理、药具发放、计划生育合同(日常管理、流动人口)的签订、流动人口孕检证明单收集反馈等工作,协助群众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全面推行上门服务;

5、组织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开展对计生家庭、计生贫困户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落实相关的帮扶措施,向居民提供“四送”服务;

6、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口科学理论,传播新型婚育文化;

7、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

8、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事务管理,实行居委会政务公开。

(三)计划生育协会责任

1、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的草拟、征求意见、宣传和民主监督;

2、协助居委会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工作方案;

3、依法维护居民在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等方面合法权益;

4、向居民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晚婚晚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技知识;

5、发动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建立会员联系户制度,全面收集育龄妇女流入、流出、生育、避孕、节育等相关信息;

6、协调社会力量,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居民意愿和要求。

八、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合格社区、示范社区活动是强基固本、推动社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街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小组,按照制定的创建方案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成立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有关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公约、规则、合同以及相关制度。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对工作基础好、创建意识强的社区进行重点帮助和培养,在创建活动中,要重点把握领导重视、队伍建设、依法规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居务公开、政策落实以及经常性工作机制建立等要件。

(三)协会参与,稳步推进

街、社区计划生育协会要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创建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各种载体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直接协商、民主决定,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街、社区计划生部门加以整改。

第4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遵循“客观真实、量化考评、绩效挂钩、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成立双凤开发区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负责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工作,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开发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社居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社居委党建、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给社居委的重点工作。

五、考核方式

社居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按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基础性的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和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的重点工作。考核实行540分制,基础性工作440分(其中计划生育工作240分、综治工作56分、工作64分、物业监管工作48分、安全生产32分,均参照年度考核该项工作分值的80%计算),重点工作100分(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由考核领导组确定各社居委重点工作,指定相关具体部门拟定考核细则并派发)。

每季度结束,汇总考核结果并提交考核领导组审定,基础性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考核,重点工作由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值1000分,主要考核党建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物业监管工作、综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其中党建工作100分、应急及宣传工作20分、社会事务工作280分、重点工作50分、物业监管工作6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综治工作15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计划生育工作30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4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加分事项另计。

年终考核,根据考核领导组的安排,各部门结合考核细则和给定分值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考核领导组审定。

注:年终考核加减分事项说明

加分:因工作出色,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和荣誉的,可以加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在年终考核中可加50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可加30分,获得县级奖励的可加10分。均需为集体荣誉并辅以文件、奖牌、证书等证明材料。

减分:发生对开发区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事件,年终考核中给予扣除50分处罚,并不得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具体由相关部门提出,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票否决事项:

对计划生育工作、综治工作、工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被“一票否决”的社居委,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

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与季度考核挂钩,由财税局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发放,社居委考核第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上浮30%;社居委考核最后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下调30%。社居委连续2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3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报请区两委研究,给予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季度考核突出绩效奖惩,各社居委需加强对社居干部的考核,将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实绩相结合,每季度确定奖惩明细表报财税局和社管局认可后发放。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总分在800分及以上的,考核第一名给予优秀等次,考核第二名给予良好等次,总分在8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与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挂钩,奖金基数为5000元/人,社居委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全额年终奖金;社居委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80%;社居委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60%;社居委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不予以发放,并对社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社居委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区两委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

七、相关要求

1、社管局作为社居委的主管部门和考核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保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遵守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

第5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二)基础设施及工作情况

1、区办事处党委、政府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组建完善区办事处、社区两级计生服务所室,药具发放管理不出社区,放环、取环、查孕、妇检和康检等不出区,方便群众,全部配备有避孕药具柜,能够正常开展宣传计生科学知识,发放避孕药具和术后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已开展妇检三次,生殖健康检查300人。对检出患有妇科病的育龄对象全部给治疗。

2、完善计生“三结合”小康示范园建设,充分发挥利益导向作用。我区共帮扶计生“三结合”111户,区属各单位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项目、资金、人力、财力、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帮扶,全区共举办计生“三结合”科技致富培训班期,发放有关科技信息16份。我区把阳光社区建立计生“三结合”小康示范园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典型,带动全区计生工作的发展。

3、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搞好协会整改。到目前止,全区已有阳光社区等2个社区实行了计生居民自治,占全区办事处社区总数的20%。计生居民自治和综合改革示范居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发挥了自治作用。我区计生协会严格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区各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使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发展新会员198人,累计协会会员6563人。

4、社区人口学校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等,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率达90%,群众应知会率达80%。各社区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计生工作有关情况按季度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还开展“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如在“5。29”计生协会成立日、“7。11”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中,区党委、政府出面邀请文艺队进社区演出,党、政班子领导带头上街散发宣传材料,并解答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主要是区党委对计生工作加强领导的结果。作为全市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区办事处来说,搞好计生工作,关系着全市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针对计生工作面广量大,难度增加的实际,区党委、政府确立深入细致、求真务实抓计生的工作方针,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各项责任的落实。一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计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二要增加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三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以此推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6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川汇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__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__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__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__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__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 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证》,做到“流而不失、动而有控”。双向反馈:即凡外出流动人口、做到定期检查孕情、环情、尤其对20-49岁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到流入地乡(镇)以上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环情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双向管理:即凡需长期外出或居住在外地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一旦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加强网络建设。社区居民小组、街道、楼栋、物业小区等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中心户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灵通、管理到位。五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责任制,把居住地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当地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六是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即流动人口必须先办理、交验《婚姻证明》,然后才能 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其他证照。七是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各镇、街道办事处均组织了以工商、公安、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活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依托社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一,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提倡理解人,尊重人,以温馨的标语口号,架起心灵沟通之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把面对面上门宣传作为重点,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说一句知心话,送一份宣传品,办一件实心事,解一个难心题。将计生宣传服务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内的摊点、巷道和醒目的地方刷写永久性标语,在楼栋间张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向经营摊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自觉执行计生政策。

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我们坚持开展B超检查和妇科检查服务,免费为育龄妇女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费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怀孕率、流产率,从而不断提高外来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第7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颍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颍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颍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职责

(一)各部门、各单位计划生育职责

1、成立计划生育管理组织,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备一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负责本单位(含空挂户、租房户、退休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和信息通报,计划生育信息员享受计划生育岗位津贴。

2、认真做好本系统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单位和单位住宅小区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宣传栏内容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奖举报办法和省、市、县、镇四级有奖举报电话号码等内容。

3、年初分别与下属相关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出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将计划生育纳入本单位综合考评。每季度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半年、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兑现奖惩。督查、考核要有文件和相关资料。

4、建好本单位常住户、空挂户、流动人口的育龄群众档案。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两检”对象按时参加每季度的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政策外怀孕、生育的处理。

5、单位分管领导、计生专干按时参加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的例会,汇报上月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单位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规范填写统一的《阜阳市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上报所在社区。实行零报制。

6、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除要参加慎城镇每月召开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例会,通报相关信息外,也要参加所在社区每月召开的例会,上报本单位计生信息。公安、卫生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件时,需凭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房管部门要做好租房户的建档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

(二)慎城镇计划生育职责

1、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培训等形式,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有奖举报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

2、督促、指导社区、单位按要求建立规范计划生育各类统计台帐,力争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

3、规范建立计划生育统计台帐,落实信息核查、反馈制度。认真组织核对社区、相关部门上报计生信息,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计生办WIS系统,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原上报单位予以纠正,并督促其及时上报纳入管理;对人户分离、流入人口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本县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并留好存根;外县的上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建立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帐,查验登记内容与社区居委会查验登记一致。

4、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社区例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通报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检查相关部门、社区上月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各社区工作情况,发放社区工作信息提示单,计生办要有参加例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回执、例会内容记录簿、人员签到簿、参会场景照片等资料。

5、年初与县直单位及社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落实;年终对县直单位及社区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6、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公开栏和宣传栏,有生育政策、收费标准、办证程序、政策外怀孕、生育有奖举报、居民自治章程等内容。设立永久固定的城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奖举报电话号码。接受举报要有登记,查处要有卷宗,处罚要到位。

7、加大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宣传经费、孕环检、手术经费、办公经费、专干工资要落实;切实做好城镇无单位居民、流入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工作。

8、认真做好经常性工作,确保年度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统计实现零误差,确保出生婴儿性别比125以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以上。

(三)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职责

1、社区居委会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主任兼职,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住宅小区、家属院配备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建立系统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2、规范开展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培训,确保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知晓率95%以上。社区居委会、家属院、住宅小区要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四级举报电话。

3、年初与辖区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建立规范的“三簿四类”台帐,并将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以月报单形式上报镇计生办,确保实现信息统计、上报零误差。

5、认真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并有查验登记,查验结果及时上报镇计生办建档,纳入管理。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配合房管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力争合同签订率100%。

6、为办理有关证件的群众出具地址证明,社区有地址证明存根和登记簿,使用计划生育专用章。未提供相关证明和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暂不予办理。

7、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定期组织“两检”对象按时参加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杜绝早育和政策外生育。

8、组织召开辖区单位、住宅小区、家属院计生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参加的例会,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听取各单位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搜集计生信息,对单位通报的计生信息认真组织专人检查,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三簿四类”台帐;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提供信息单位,更正后重新上报。社区居委会例会要有参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书回执、人员签到簿、会议记录。

9、按时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信息核查等任务。

三、考核

(一)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慎城镇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慎城镇组织对县直单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行月调度与半年、全年检查相结合的考评办法,每次调度、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四)省、市检查结果纳入县年终考评。

四、奖惩

(一)完成年初与慎城镇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二)完不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慎城镇城区期内出生政策符合率低于96%、统计准确率低于98%、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25、节育手术到位率低于90%、《婚姻证明》查验率低于90%的,县委、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一票否决”。

(三)相关部门信息通报率低于90%、通报信息误差率大于5%、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证明查验率低于95%的,县委、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一票否决”。

第8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诚信告知。与邹日光计生”行动结合,规范实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实行区、镇(街)、村(居)三级阳光告知,让计生政策、法规、社会管理和办事程序在阳光下运作和落实。诚信守法。以基层群众自治为载体,在村(居)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基层协会的作用,组织群众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订的基层群众自治规范,民主制定《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公约》,育龄群众与村(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诚实守信合同》,明确承诺事项和双方权利与义务,实行双向承诺,规范群众的计划生育行为和村(居)委会的服务管理行为。诚信监督。健全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上监下与下监上相结合,即:区人口计生委对镇(街)、村(居)实行诚信考核,基层群众对村(居)、镇(街)、区进行诚信评议,以基层群众自治为载体,群众之间开展诚信互评,构建层层诚信、群众互信的格局。通过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告知,实现政府诚信;通过诚信守法,实现群众守信;通过诚信监督,实现双向互信。顺应社会转型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积极融人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建立“四个一”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实现人口计生“办事到厅、维权到站、服务到家、指导到底”。

设立一个“中心”,实现“办事到厅”。坚持人口计生与民生有机衔接,在镇街设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镇街副职兼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镇街计生办主任任副主任;中心服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窗口”,配备2一4名计生专职工作人员,承担镇街计生办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实现了镇街与村居网络化办公,群众办理计划生育事项直接到中心“窗口”,所有事项全部由“窗口”代办或网上办理,实行“一单式”告知,提供“一条龙”服务,使群众“进人一个厅,办成所有事”。配备一名“助理”,实现“维权到站”。按照“一村一站一助理”的原则,在各村居设立综合维权服务站,由区、镇街两级为各村(居)选配一名“村级事务助理”,长期驻在村居综合服务站,承担与村(居)干部相同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与村(居)干部一起,负责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兑现村(居)级服务承诺,配合村居计生专干,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村(居)务,在服务站设立“监督台”和“意见簿”,“全天候”受理并解决群众计划生育维权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需求,提供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咨询,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建立一支队伍,实现“服务到家”。各镇街根据村居数量和人口规模,分别组建5一10人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队伍,走村串户,深人群众之中,结合实施“家庭服务计划”,做到康检、送避孕药具、术后随访、“生育关怀”、宣传教育、扶贫帮困、流动人口服务“七到家”,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完善一个机制,实现“指导到底”。区人口计生委进一步深化完善“干部在基层推动,决策在基层落实,问题在基层解决,创新在基层体现,成效在基层考核”的“基层一线工作法”,推行主要领导抓重点、分管领导抓点片、科级以下包镇街的工作模式,即:委主任抓统筹推动,重点抓后进帮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四个镇街,抓点带面;科级以下干部每人包一个镇街,每周下去一天,与镇街计生干部同坐班车上下班,同在机关食堂就餐,同深人一线工作,开展“帮、指、促”活动,协助基层抓重点工作的落实,解决工作中的难题难事,指导工作一抓到底。

第9篇:社区委主任工作计划范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

第一项议程:上届社区居委会主任同志作社区居委会三年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请选举委员会主任汪国华同志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报告。

第三项议程:介绍选举委员会成员(监票、唱票、计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人员负责唱票。

第四项议程:请同志宣读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五项议程:介绍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简历。请居委会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每人不超过五分钟)。请选民对候选人进行提问。

第六项议程:检查票箱下面,投票选举开始;在选举之前,请工作人员上台,当众检查票箱,加上封条。

第七项议程:在填写选票前,简要介绍选票的填写方法:选民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同意,可以反对,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同意,就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如反对,就划““;如要另选他人,就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作为无效;选票上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票。

下面,请各位选民在各居民小组选区按次序领取选票。若选民想单独投票,可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若需他人,可到“处“请工作人员代为填写选票。填好选票后,请选民按次序投票。

第八项议程:计票。按照《选举办法》,选举投票截止时间为.07.1011.00。现请工作人员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当众唱票、计票。下面宣布选举结果。

社区共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名,共发出选票张,收回废票张,选举有效。本次选举应选主任1名,委员4名。正式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是:

同志得票张,超过本社区参加投票选民半数,并得票最高,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予以公布。同志得票1518张,同志得票1479张,同志得票1344张,均超过本社区参加投票选民半数,当选为社区居委会委员,予以公布。

现在我宣布: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正式成立。

下面请街道领导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委员颁发当选证书,大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