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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验收工作方案

第1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第2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把住准入关口,不断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形式稳定。

二、开工验收对象

全市所有冬季停产、春季拟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预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经开工准备和自检自查后,向辖区安全监管局提出开工申请文件和自检自查报告。

(二)初验。县(区)安全监管局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开工验收标准,对提出开工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于3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向市局监管一科报送开工企业名单、验收表、验收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文字说明)及自查报告上传市平台。

(三)复验。市局监管一科根据各县(区)上报材料及企业上传的自查报告、佐证材料审查情况组织现场复查,对复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不予批准开工生产,并责令限期整改,待其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复验后3个工作日内市局发放准予开工通知单;危险性较小的采土、采砂等软岩矿山由县(区)安监局验收,市安全监管局不再组织复验。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工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安全监管局成立非煤矿山开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长

成员: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员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员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主管副局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制定本辖区的开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非煤矿山企业开工验收工作。要把此次开工验收做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标准,严格验收。要按照《市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开工验收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开工验收表》(见附件)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现场对照检查,详细填写检查结果,逐项提出检查结论并已图片或文字形式做佐证。对不具备开工必备条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各项限期整改措施,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市局提出复验申请。

第3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将总结验收与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发展改革系统的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结合实际,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坚持分级实施、全面总结。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对下一级发展改革委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实现全面总结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

(三)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系统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应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总结促交流、以交流促提高。以总结验收为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认真总结交流“五五”普法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发改法规10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六)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情况。

(七)通过普法推进立法、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具体总结验收内容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四、基本步骤及工作方法

(一)自查阶段(4月—6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地自查,并将“五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6月中旬前将正式报告(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组织评估,适时召开座谈会,对照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

(二)检查交流阶段(5月—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思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成立检查组,于5月初对南北疆开展为期20天的检查验收,通过现场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地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总结验收质量。

(三)评比表彰阶段(8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推荐参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

评优选优工作采取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公正、透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对加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

2.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动员情况,网吧从业人员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专项整治政策了解掌握情况。

3.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及变相网吧的查处取缔情况,网吧证照登记管理情况。

4.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情况。

5.对黑网吧和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终止或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情况。

6.对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的查处情况。

7.对本地区网吧调查摸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情况,网吧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8.网吧管理所需必要经费的落实情况。

9.受理群众举报情况。

10.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反应。

(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农村网吧现状和管理情况。

2.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安装、运行情况。

3.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监管情况。

4.对未成年人开展不进网吧和青少年网络文明的宣传教育情况。

5.各级各类学校的上网场所对学生的开放及管理情况。

6.网吧社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7.网吧行业协会建设及行业自律情况。

8.连锁网吧建设情况。

9.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等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情况和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0.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监督检查时间、人员安排

拟于**年8-9月,由全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安排,每组成员3-5人,请人大、政协等部门人员、中央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检查组。

(二)监督检查的形式

除检查省会城市外,检查组还要深入到1-2个中等城市和1-2个县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重视对城市的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地区的检查。对群众举报集中的地区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1.听取地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各部门的汇报。

2.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3.查阅网吧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新闻宣传报道。

4.召开网吧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老师、学生、行业协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

5.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第5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一、检查验收目的

检查摸底调查情况和验收数据的质量,全面了解各镇区开展流动人口摸底调查的工作情况,保证全市流动人口摸底调查数据质量合格,真正查清我市现有流动人口数量、工作生活状况及分布情况,了解我市流动人口的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

二、检查验收原则

(一)以镇区提供相关资料为依据,全面检查各镇区开展摸底调查的工作情况;

(二)以《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为依据,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检验数据的差错率。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安排

(一)9月5日至9月15日为各镇区自查;

(二)9月16日至9月30日为市验收小组复查。

四、验收小组人员分工安排

(一)全市24个镇区,每个镇区抽调一名流管办副主任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组参与全市摸底调查验收工作。各镇区须于9月10日之前将抽调人员报市流管办综合科。(联系人:邓瑜,电话:826131013631103090)

(二)市流管办抽调12名工作人员参与摸底调查验收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

组长:梁文业成员:冯结群、石峰

负责: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等6个镇区。

2、第二组

组长:郑雄成员:钟铭、邓瑜

负责: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等6个镇区。

3、第三组

组长:梁梓胜成员:徐绍伟、郑嘉文

负责:石岐区、南区、东区、西区、开发区、南朗镇等6个镇区。

4、第四组

组长:李有林成员:梁绮玲、尹德良

负责:港口镇、黄圃镇、南头镇、民众镇、三角镇、阜沙镇等6个镇区。

五、检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一)摸底调查开展的情况。(15分)

1、镇区成立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3分)

计分:1-1、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1-2、组长不是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扣1分。

2、镇区政府提供摸底调查专项工作经费,组织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4分)

计分:2-1、没有提供专项工作经费扣2分;

2-2、没有组织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扣2分。

3、镇区要通过电视、标语、发放宣传单张、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对摸底调查工作的认识。(5分)

计分:3-1、没有通过镇区电视宣传扣1分;

3-2、没有悬挂宣传标语扣1分;

3-3、没有发放宣传单张扣1分;

3-4、召开两次以上动员会不扣分,只召开一次动员会扣1分,一次动员会都没有召开扣2分。

4、《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要求数理清晰,无错项漏项,按50张为一本分类进行装订,并配有说明封面。(3分)

计分:4-1《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数理不清晰、存在错项漏项扣1分;

4-2没有分类按50张为一本进行装订扣1分;

4-3没有配说明封面扣1分。

(二)《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出租屋部分)的登记情况。(40分)

5、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差错率小于5。(34分)

计分:5-1、流动人口总数差错率为5—10扣10分,大于10扣20分;

5-2、流动人口男性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3、流动人口女性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4、16岁以下流动人口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5、出租屋房间数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5-6、出租屋床位数差错率为5—10扣2分,大于10扣4分;

5-7、出租屋总面积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6、出租屋是否违章建筑差错率小于5。(3分)

计分:出租屋是否违章建筑差错率为5—10扣1.5分,大于10扣3分。

7、出租屋是否登记备案差错率小于5。(3分)

计分:出租屋是否登记备案差错率为5—10扣1.5分,大于10扣3分。

(三)《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企业宿舍部分)的登记情况。(40分)

8、外地员工情况差错率小于5。(18分)

计分:8-1、外地员工总人数差错率为5—10扣7分,大于10扣14分;

8-2、外地员工男工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8-3、外地员工女工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2分。

9、企业人员情况差错率小于5。(2分)

计分:9-1、企业管理人员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9-2、有专业技术人员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0、企业住宿情况差错率小于5。(16分)

计分:10-1、留厂住宿人数差错率为5—10扣5分,大于10扣10分;

10-2、住宿面积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1.5分;

10-3、宿舍间数差错率为5—10扣1分,大于10扣1.5分;

10-4、床位总数差错率为5—10扣1.5分,大于10扣3分。

11、工资情况差错率小于5。(4分

计分:11-1、平均工资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1-2、最高工资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1-3、最低工资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11-4、20__元以上工资人数总数差错率为5—10扣0.5分,大于10扣1分。

(四)附加项(5分)

12、增加摸底调查项目,做到一厂一表、一屋一表。(5分)

计分:12—1、增加摸底调查项目,做到一厂一表得2.5分,否则不得分;

12—2、增加摸底调查项目,做到一屋一表得2.5分,否则不得分。

(五)其他

13、《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都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发现1个空项,扣1分,一直将总分扣至零分为止。

六、检查验收实施方法

1、根据各镇区提供的资料,验收工作组首先核定被检查验收镇区的摸底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提供专项经费,是否广泛宣传发动,以及《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是否按要求填写、装订等。

2、验收工作组在市工商局调取各镇区企业名单,然后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抽取10间出租屋和4家厂企,对抽中的出租屋和厂企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与原统计表逐一核实,分别计算差错率。

3、单项差错率为核查数据与原统计表数据之差除以核查数据。某一部分差错率为所有单项差错率之和除以项目总数。

4、检查验收采取评分制,总分为100分。每项内容的扣分与其考核分值相同。

5、检查验收分为达标、不达标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总分80分以上为达标,60-79.5分为不达标,59.5分以下为不合格。

6、达标的镇区,以摸底调查出的流动人员总人数为基数,按照0.1元/人的标准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拨付调查补助经费;不达标的镇区,要求进行补查,补查完成达标后,按达标的标准拨付调查补助经费;不合格的镇区,进行全市通报,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工作,不拨付任何费用。

7、在达标的镇区中按得分情况选出优秀镇区,由市流管办另行奖励。

8、各镇区须如实提供台帐,严禁瞒报摸底调查数据,如发现直接定性为不合格。、检查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1、检查验收工作难度较大,各验收小组应认真做好合理的行程安排。

2、各项数据的填写与计算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第6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为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依法审计力度,根据区政府印发《湘东区“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区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发《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审计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审计在实现湘东科学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当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能走过场、留死角,要重实效、高质量的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坚持统一领导、分类领导原则。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法制办根据各股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方法和步骤

我局检查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按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召开干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对照“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并召开检查验收座谈会,邀请特约审计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交自查报告和整顿情况至区普法办。

(三)总结评比阶段

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检查验收反馈的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法制办负责具体业务和协调工作。

第7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鉴于本次检查验收时间紧、单位多、工作量大,组建4个检查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巡回指导组和督导组部分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第一组组长:×××

员:××××××××××××

第二组组长:×××

员:××××××××××××

第三组组长:×××

员:××××××××××××

第四组组长:×××

员:××××××××××××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油田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工作情况,重点是中油局先组发〔20__〕101号文件所列的“八查八看”内容(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表)。

三、检查验收的范围及比例

检查验收的范围是,油田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局党委直属68个单位党委(党总支)全部检查,每个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20个以下的抽查1-2个,21个以上的抽查3-4个。

四、检查验收方式及程序

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自查的基础上,局党委检查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进行普遍检查验收。主要检查验收程序:

(一)检查验收组到达被检查单位后,召集该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成员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的会议,集中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二)与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结合后,由检查组确定抽查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名单和参加座谈会党员、群众名单。

(三)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检查验收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工作。检查组组长可与直属单位领导交谈,主要了解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工作情况,“双建”工程落实情况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分别与被检查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座谈、查看有关资料。其次,抽查部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检查组可按照事先确定的名单,分别到基层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查看基础资料,整改措施的落实,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情况。再次,召开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重点了解职工群众的满意程度,组织问卷调查,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组汇总检查验收情况,填写《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检查验收评价表》和《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检查验收总体评价格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85分-94分为良,70分-84分为中,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差。

(五)检查验收结束后,检查组要进行情况反馈,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五、检查验收时间

(一)8月30日之前各单位自查。

(二)8月31日召开检查验收组会议,以会代训,安排检查工作。

(三)9月1日开始检查,9月10日结束,具体日程由各检查组妥善安排。

六、检查验收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检查验收组组长的主要职责:安排检查组具体工作日程;召集被检查单位汇报情况;指导组员开展工作;与直属单位领导、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组织问卷调查;开展调研活动,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向被检查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反馈检查情况;组织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汇报检查验收工作情况。

2、检查组资料整理与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查看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资料;与被检查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交谈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填写《检查验收评价表》和《检查验收汇总表》,收集被检查单位自查工作报告和典型材料,并负责保管和上交;起草检查验收工作总结。

3、检查组协调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与被检查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落实检查验收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落实检查(抽查)基层党组织及座谈人员名单;协助做好资料整理和保管工作;协调其它有关事宜。

(二)几点要求

1、检查验收组受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委派,应正确行使职权,检查验收中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细认真,严守纪律。

2、检查验收中注意发现好的典型,注意收集好的活动材料和资料,特别是要认真总结被检查单位创造性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指出来,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反映。检查验收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或督促整改。

3、认真填写《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检查验收评价表》和《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提出检查验收评价意见,对被检查单位分类排队。为确保评价格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检查组提出的评价格次,要进行平衡审定,并广泛征求企管、安全、纪检、 、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检查验收结束后,各组要分别写出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特点、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4、检查验收组成员要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返回的,按照油田规定的标准就餐,不饮酒,不接受礼品。

5、检查验收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

附件:1、被检查单位分组情况一览表

2、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检查验收评价表

第8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第9篇: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 备案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2(c)-0173-02

1 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积极意义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成为工程建设中所必经的一项环节之后,因其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使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实现了有效的监督,建设工程从成立建设项目到开始施工,从具体建设施工过程到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对建设建筑的验收到投入使用的整个过程都受到全程的监督,保证了国家对工程质量方面可以进行更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使政府部门委托的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发生了改变,由以前单纯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制度实施后改变为对工程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和对建设标准规范中的一些规定的实施情况调查,随机抽查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和建筑工程的安全水平、对建筑中所使用材料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等工作上来。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在法律层面上将建设单位确定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机构将不会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同时也为工程建设的配套建设工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对工程质量保修方面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4)能否对某项工程建设进行查收备案,是由这项工程的参与建设的各方共同决定的,这明确了建设参与各方的职责。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文件

如果想要办理备案手续,应该具备这些文件材料: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对此项工程的许可情况,这其中包括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文件、经消防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后所开具的认可文件等;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相关文件,若验收过程中出现问题,还应提供整改通知书、质量保证书;最后还需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要求具备的相关文件。

3 当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该项制度缺乏宣传,导致许多人不了解竣工验收工作的具体程序,认为竣工验收工作流程复杂,办理困难。

(2)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对该项制度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和了解。在进行备案的过程中往往不能一次就通过,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也需要经过重新批改才能符合要求。

(3)有关部门之间没有进行良好的信息交流。

4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到当地消防、环保部门对验收手续进行办理。

(2)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在工作过程中相互之间缺少配合,只顾各司其职。

(3)部分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具体程序了解甚微,对各部门的责任不能明确区分,对建设工程备案手续的办理意识不强。

(4)部分建设单位进行备案时出现资料内容不清楚,资料不完整等情况,导致填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5)由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就工程款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在进行竣工验收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刻意扣留相关的文件资源,导致建设单位不能办理竣工验收的相P手续。

(6)处罚措施难以落实,对于某些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由于处罚数额较高和执行主体的权力范围等因素的影响,进行查处的难度很大。

(7)有些工程项目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提前就想进行验收备案工作,结果备案过程中所需要的手续准备不全面,有些工程一直拖到工程完成之后,还没有将相关手续办理好,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查收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对该制度的完善措施

(1)强化验收管理有关部门间的合作,保证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如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的施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为日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提前做好准备。

(2)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工程建设人员的工程备案意识。对备案制度的相关法律也要加大宣传,也可以通过网上公开宣传的方式对该制度进行宣传。可以使用媒体宣传、书本宣传、开课学习等方式普及宣传教育,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提升建设竣工验收备案的数量。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提醒建设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要给参建部门详细的资料文件清单,避免发生资料文件缺失情况。参建部门和管理相关部门要经常保持联系,这样就可以方便双方信息的交流,有关部门还要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提醒,提前准备好建设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

(4)工程监督机构工作能力和效率要努力提升,要勇于创新,变革工作方式,采取多样化的监督方法,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和效率,改变监督管理工作手段落后的情况。随着社会的快速进步,建筑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这就对政府的建设监督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适应现代建筑业的发展状况。

(5)建设网上验收备案服务平台,对备案手续办理的进度实行公开,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减少备案工作的流程,降低文件资料审核的严密度,为建设单位提供方便,多渠道地为建设单位提供备案服务。

(6)要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出一套操作性强的处罚措施,为加强建设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创造条件。

(7)要协调好备案工作和建设的一般流程、建设图纸的审核检查、工程安全检查、工程竣工检查之间的关系,备案工作在进行的这个过程中都要进行良好的管理,将经过检查备案合格之后的建设工程投入到社会中,运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信息,严厉打击没有进行验收备案的工程,利用社会舆论压力对这些工程参与者进行打击,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6 结语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是国家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查的一项行政行为。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依然需要人们进行不断的探索创新,不断地结合具体实践进行思考与改进,也需要各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只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努力探索,该项制度的明天就会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 陆雯.浅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J].广西城镇建设,2011(7):9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