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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第1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增强开展机构改革期间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了分析研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机关干部职工机构改革期间思想状况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增强开展机构改革期间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XX厅于X—X月期间,精心组织开展了包括“价值取向、政治素养、改革诉求”等方面为内容的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工作,在对收回问卷全面统计分析基础上,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形成报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是厅党委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开展调查问卷及时部署、提出要求。收到XX部政工办通知后,XX厅党委第一时间做出批示意见,党委书记、厅长XX要求政工部门按照部里要求、结合地方省情厅情深化问卷内容、切实提高问卷调查的精准度和针对性,切实发挥问卷调查在“问诊把脉”方面的有效性。分管领导、党委成员、XX副厅长在调查过程中多次过问,给予指导,在问卷调查收回并完成调查分析之后,厅党委又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调查分析结果。

二是调查问卷对象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能够充分代表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厅机关目前有干部职工总数XX人,本次问卷调查采取的是OA办公系统公告板形式发出、干部职工无记名方式和自觉自愿答卷原则进行,在按期收回的XX份有效调查问卷中,调查对象涵盖了全省系统不同部门、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和政治面貌的干部职工,样本分布广泛合理,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从性别上,男性XX人,占比XX%,女性XX人,占比XX%;从年龄结构上,50岁以上XX人,占比XX%,40-49岁的XX人,占比XX%,30-39岁XX人,占比XX%,29岁以下XX人,占比XX%;从单位类别上,行政人员XX人,占比XX%,事业单位XX人,占比XX%;从职级上,厅级XX人,占比XX%,处级XX人,占比XX%,科级及以下XX人,占比XX%;从学历上,研究生以上XX人,占比XX%,本科XX人,占比XX%,专科XX人,占比XX%,高中及以下X人,占比XX%;从政治面貌上,党员XX人,占比XX%,团员XX人,占比XX%,民主党派XX人,占比XX%,群众XX人,占比XX%。

三是问卷调查的内容具有时代性和依据性,调查结果真实有效,为下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奠定了基础。本次调查问卷,在内容上依托了XX部开展调查问卷的“价值取向、政治素养、工作评价和认可度”等八个方面的基础内容,基本涵盖了干部职工学习、工作、生活和理想信念、意识形态、道德操守,特别是改革诉求等各个领域,同时也充分结合了XX厅党委在全省系统倡导的“精严实干”等理念,以及当前以机构改革为引领的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面掌握职工面对改革时的思想动态、抓好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提供了具有价值的参鉴依据。

二、职工思想状况分析

调查显示,近年来,XX厅党委围绕XX部的XX工作方针、结合XX省委“XX”的重大发展思路,以服务为宗旨,以大事为引领,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党内活动的淬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能够自觉拥戴核心,维护大局,个人的理想信念、工作生活状态、主要社会态度和精神文化需求等主流都是积极向上的,广大职工呈现出关心国家发展、关注单位发展、专注职业规划,正视现实、支持改革、与时俱进的思想主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教育开展有效,职工理想信念普遍坚定。XX厅坚持把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紧紧围绕XX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以推进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为基本形式,以健全学习制度和改进学习方法为基本保证,紧紧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开展理论学习取得实效,职工学习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学习成果得以彰显。调查显示:

一是在学习态度方面: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有XX人是“主动学”和“有时间就学”,占X%(“很少学”的为X人,占比X%);

二是在学习效果方面:有XX人认为近年来开展的主题教育“有很大帮助,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素质”或“有一定帮助,可以使自己认识问题更加深刻全面”,占X%(仅X人认为“不但没有帮助,还会影响业务工作”,占比XX%);

三是在理想信念方面:有XX人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坚信不疑”,占比X%;XX人认为“加入中国共产党对一个人”意味着“理想信仰”,占比XX%;有XX人认为最能体现个人价值的是为党和国家做出贡献,占比XX%;有XX人认为应该向先进典型学习,占比XX%,XX人认为先进典型很感动,真实可信,占比XX%。

(二)关注事业发展,职工干事创业心气较高。十八大以来,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XX系统改革也进入了全面的攻坚期,特别是之后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XX系统机构改革的方向和路线图,原XX部、XX委和新成立的XX总局,都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予以推进落实;省上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也已经国务院批复。

当前,全厅上下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机构改革,热爱XX事业,自觉投身发展,初步形成了“主动改革,创新有为”的意识,。调查显示:XX人在网络上看的最多的是时政要闻,占比XX%;有XX人最关心的社会问题为深化XX事业改革,占比XX%;

XX人对目前的工作岗位满意和较满意,占比XX%;有XX人对XX事业发展前景有信心(XX人对现状比较满意,对前景充满信心;XX人对现状不太满意,但对发展前景有信心),占比XX%;有XX人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占比XX%;XX人希望通过“培训进修”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占比XX%;其次是到上级单位挂职锻炼(XX人,XX%),到同级单位交流轮岗(XX人,XX%)。充分体现了职工想提高自身素质、丰富工作经历的强烈愿望。

(三)文化建设富有活力,职工生活情趣健康向上。近年来,厅党委以巩固和拓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主线,丰富文体活动和谐内部,倡导家风建设回归家庭,开展志愿活动树立形象,全厅上下内部和睦、内外和谐的局面日臻形成。特别是有以下特点:

一是文体活动凝聚人心。调查发现有XX人对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非常愿意参加(XX人,占比XX%)”和“视活动内容参加(XX人,占比XX%)”的共XX人,占比XX%;

二是业余生活情趣健康。有XX人在工作以外与他人交流的主题美食、旅游、体育、娱乐等兴趣爱好,占比XX%;有XX人在工作之余最喜欢做的是阅读和学习,占XX%;XX人在网络上看得最多的是时政新闻,占XX%,其次分别为财经消息(XX人,XX%),自然科学(XX人,XX%)健康养生(XX人,XX%),占比均在XX%以上;有XX人对微博、微信上带有政治敏感性言论态度是很少浏览、不感兴趣,不参与网上讨论,占XX%。

三是家庭观念普遍较强。近年来,XX厅积极倡导家风建设,引导职工回归家庭,乐享生活,厅机关先后有XX个家庭被各级评为“模范家庭”,XX位职工被评为“新时代好媳妇”等荣誉。调查显示:有XX人在工作之余最喜欢的是“陪伴家人”,占比XX%;XX人与他人交流的主要话题是“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占比XX%;对于工作生活中的压力、烦恼和困难,XX人选择找朋友和家人去倾诉,占比XX%。

(四)单位风气清正和谐,政治生态稳步向好。XX厅党委始终坚持把执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引导干部向忠诚、干净、干事的标准看齐,厅机关初步形成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调查显示:

一是用人导向正面:在选择单位提拔任用干部时起到主要作用的因素时,有XX人认为是“工作能力强”,占比XX%,另有XX人(XX%)认为是政治立场坚定,XX(XX%)人认为是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用人导向上比较正面,也正是近年来党委在选拔任用干部中逐步确立出的标尺和规范;

二是政治生态逐步向好。有XX人对本单位风气表示“满意”和“较满意”,占比XX%,满意度较高,但对比兄弟单位仍有差距;有XX人认为对“本单位最满意”的是“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占比XX%,其次是“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较高”(XX人,占比XX%)和“干部职工向心力强、士气高”(XX人,XX%),;

三是职工向心力强,主人翁精神有提高。有XX人很愿意参加、经常参加对本单位或部门发表意见建议,占XX%;有XX人认为“领导关心群众,作风民主”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占比XX%。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总体反映出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呈现积极向上、振作向前的状况,但也有少数干部职工在问卷中对当前的改革、对单位的事业发展以及对个人的成长和收入等呈现一定程度的忧虑和担心,也有极个别干部职工出现消极情绪。主要的表现和原因分析为:

(一)机构改革新进展造成“身份迷失”。近年来,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XX改革也进入了全面的攻坚期,特别是近期随着《XX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马上就进入了一个提速期和转换期,在面临这一关乎个人前途事业的大变化,一些同志难免心存疑虑,对事业前景悲观,对个人发展被动。

调查显示:有XX人最关心的社会问题为深化XX事业改革,占比XX%;对XX事业发展现状或职业前景不太满意和信心不足的共有XX人,占比XX%(“对现状不太满意,但对发展前景有信心”的XX人,占比XX%;“对发展现状比较满意,但对发展前景没信心”的XX人,占比XX%;“对发展现状感到不乐观,对发展前景信心不足,如果有机会可能会考虑重新择业”的XX人,占比XX%)。分析其原因:

一是近年来国家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力度持续加大,部分同志片面理解改革,认为机构职能逐步消弱,已经无职可守;

二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的责任追究制度,一些干部职工还没有完全适应,工作上的优越感逐渐消失,产生社会身份认同的迷失;

三是面对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面对全面深化XX改革的现实状况,职工普遍认为近年来XX改革创新不够,力度不大,特别是在顶层设计方面少有建树,对前景表示担忧;个别职工甚至产生了等等靠靠和听天由命的消极心态,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在能力上的不求长进,在奉献上的无所作为。特别是机构改革随着职能调整往往还会伴着部门缩编、领导职数减少、编制缩减等问题,有XX人对下一步XX事业改革最担心的是成长通道不畅通(XX人,XX%)和大多数人被边缘化对待(XX人,XX%)等选项。

(二)经济发展新常态诱发“弱势心理”。调查发现有XX人认为需要得到单位关怀的是福利保障,占XX%;XX人认为一年来影响自身情绪的主要因素有“个人收入”,占比XX%;XX人认为本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占XX%;XX人认为单位对工作出色的职工应“给予物质奖励”,占XX%。

分析其原因:主要还是当前干部职工面临的生活压力,特别是经济压力较大,虽然厅党委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面临工资福利待遇逐步规范的大背景,干部职工收入虽有所增加,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兄弟厅局相比,与地方其他厅局相比,我们职工收入还是相对较低的,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职工的家庭地位、社会地位等,特别是许多中青年干部还面临购房、成家、育儿等压力,感觉自身成为了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弱者,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职业荣誉感和团队归属感。因此,虽然有政策制约,但职工对这方面仍然期望较高,意见建议中也有同志提出希望厅党委尽量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切实关注民生,提高职工收入水平。

(三)从严治党新要求导致“身心疲惫”。新常态下,尽管干部职工普遍能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之中去,但面对众多的工作事项和不确定因素,职工身心健康需要更多的关怀。调查显示:有XX人对目前的工作岗位感到不满意或不好说,占比XX%;有XX人(占比XX%)觉得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还有XX人的身体状况为“不太好”或“很不好”,占比高达XX%;

有XX人觉得身体和情绪会影响工作,占比XX%(XX人总是,占比XX%;X人经常,占比XX%;XX人有时,占比XX%),有XX人认为 “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占比X%;有XX人认为工作之余最想做的是运动健身,占比X%;此外,在面对工作生活中的压力、烦恼和困难时,有X人(占比X%)选择“不找任何人”,也凸显了部分职工个体心理调适手段欠缺,易于造成健康隐患。以上种种都充分说明,当前职工队伍整体上有一定的身体疲劳感,心理上的压力也较大。

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下,具体工作越来越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动辄考核排名通报,一线职工长期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必然造成身心疲惫;同时,部分职工日常缺乏锻炼,以及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因素也是导致身体处于不健康的原因。

(四)思政工作“转空挡”产生归属感缺失。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技术和网络发展,传统的工作模式已不能满足干部职工的需求。调查显示: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乐于接受的方式,有XX人认为是实地参观,占比X%,XX人认为是专题讲座,占比X%,认为是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的均为XX人,占比X%,呈现多元化需求趋势;有XX人认为“领导关心群众,作风民主”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占比X%;

此外,面对工作生活中的压力、烦恼和困难,找单位领导的XX人(占比X%),找同事的XX人(占比X%),找朋友的XX人(占比X%),找家人的XX人(占比X%),选择不找任何人的XX人(占比X%),而找党工团组织的仅为X人(占比X%)。这个“X”的出现,说明了干部职工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仍然不够,也在另一方面说明了党组织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工作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分析其原因,一是思想政治工作地位弱化,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特别是部分领导对职工关心不够,谈心制度、人文关怀、心理教育疏导等落实不到位;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功能虚化,与中心工作脱节较明显,真正深入到业务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的不多,往往看起来热热闹闹,但实际效果不佳;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平台载体老化。方式方法单一,内容不鲜活,仍然停留在开大会、作报告、读报纸、发文件的层面上,教育缺乏针对性,效果不明显。

四、建议与措施

本次调查从结果看,再一次证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和作用,无论是XX厅干部职工主流向上还是少数个别职工存在想法,都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密不可分。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用新的视角、新的眼光来审视工作,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来推进工作。

一是立足于行业特性,进一步强化职工思想教育的针对性。XX行业性质特殊,所处的改革阶段敏感,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要常抓不懈,持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等,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强化爱岗敬业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其思想统一到“强厅兴业”的团队愿景上来,统一到积极唱响“和谐奋进”的主旋律上来;要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塑造行业的核心价值观,对职工形成强有力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引导职工把单位愿景与个人事业融为一体,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为民奉献的职业操守,坚持公平正义,依法合规办事。

二是优化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机制,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由“软”变“硬”。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围绕破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量化难、考核评价难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侧重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任务落实和创新成果等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工作在推动中心任务完成方面所取得的实绩,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并把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坚持创新,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富有感染力。思想政治工作如果没有创新,墨守陈规,就会停滞不前,就会被时代和任务所抛弃。一方面,要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兴媒体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要善于借助网络媒介,通过开设公众号、微信群等,搭建与职工的交流平台,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和价值含量。

通过利用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巧妙地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职工的工作生活中,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另一方面,要善于变换工作形式,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各种灵活多样的活动相结合。避免生硬说教,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各类岗位竞赛、技能比赛等,寓教于乐,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趣味性和渗透性,吸引职工的参与,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和引导职工的价值取向,达到教育目的。还可通过树立标杆,强化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干部职工的向上精神,为单位发展多作贡献。

四是弘扬以人为本的机关文化,增强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仅仅有制度保障还不够,还要从细微处入手,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扎扎实实地为干部职工解难题,办实事,才能把职工的“心”留住。一是加强人文关怀。要以民主平等的态度,运用干部职工普遍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要带着对职工群众深厚的感情开展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强化精神慰藉和情感激励。

第2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2009年1月11日,深冬的北京寒风凛冽,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会议室里却是温暖如春,不时扬起阵阵笑声。原来,京城十数位资深专家和官员正在这里汇聚一堂,热烈研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展望北部湾这片热土的未来走向,与会专家有石小敏、常修泽、袁绪程、赵慕兰、刘尚希等。

2008年1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领导以及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加快北部湾发展,委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承担“北部湾经济区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组织研究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体制性保障措施,针对目前存在的体制问题或障碍提出改革对策和政策建议。

2008年8月初,课题组先后走访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城市,实地调研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状况。回到北京之后,课题组立刻着手整理收集到的数据和材料,勾勒研究框架,确定研究计划。11月底,研究报告初稿完成,分析框架和报告主干都很清晰,各部分内容都比较完整,达到了预期目标。2009年1月初,研究报告第二稿正式完成,包括北部湾经济区改革与创新主报告一份,财税政策、行政管理体制、金融体制、涉外体制、土地管理体制等分报告五份,向中央提交的政策建议草案一份。

2009年1月11日,项目研讨会随即召开,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即便是在隆冬时节,众多专家对这个研究项目和北部湾发展的关注依然热情不减。

课题组成员汇报了研究报告的进展情况,详细介绍了主报告和分报告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北部湾经济区改革与创新主报告分析了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北部湾经济区体制机制,包括行政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土地管理体制、涉外体制和其他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围绕如何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出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总体思路、总体方案和基本原则,并在最后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报告指出,北部湾经济区作为后发展地区,本身存在着许多体制,具体表现为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土地管理机制与模式不适应开放开发的需要、财税保障水平有限、金融发展滞后、涉外体制亟待改革等,还有很多其他领域也需要创新体制。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落后地区要发挥后发优势,就必须在体制改革与创新方面下功夫,而且体制改革是成本相对较小、可行性相对较大的做法,能够立竿见影地推动经济发展。

课题组给北部湾选定的体制改革与创新目标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广西自治区及北部湾经济区实际,先行先试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用5至10年的时间,率先基本建立以自主能动的市场主体、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精简高效的行政体制、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公平普惠的保障体系、完备规范的法制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几个分报告也各有特色,财税政策报告提出,应当从建立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财政体制、加大自治区对经济区的财力性补助、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发挥财政投融资功能作用、完善和创新地方税收政策及收费优惠政策等方面来促进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为此,还必须做好配套保障措施,例如规范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执行和监督以及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等。

行政管理体制报告大力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还在认真分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五种可供选择的行政管理模式,并规划了相应的过渡路径,最后也进行了必要的利弊分析。北部湾经济区管理机构可选择的五种模式是行政实体机构模式、“独联体”召集人及秘书处模式、派出机构模式、自治区协调机构模式、经济实体机构模式等。

金融体制报告开门见山地指出,落后的金融发展态势已经抑制了北部湾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金融相关比率偏低、金融机构动员储蓄能力偏弱都是北部湾经济区金融发展落后的典型代表。要改革北部湾的金融面貌,应当从八个方面着手:(1)争取成为涉外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金融一体化;(3)加快金融主体建设,完善金融机构体系(4)完善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5)加速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探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6)改革外汇管理制度(7)优化金融生态环境;(8)增强对金融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提高对高级金融人才的吸引力。

北部湾经济区既沿海又沿边,对外贸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比较陈旧的涉外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北部湾的飞速发展。课题组认为,北部湾应当充分结合自身优势,在开放程度和开放模式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应当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先导,以创新和发展边贸政策为抓手,以服务贸易的先行先试为推手,以拓展升级特殊功能区为依托,以丰富开放合作内容为支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保障,倾力打造“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第3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加强和规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申报、审核、评价等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程中心,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工程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以国家和行业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研究开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

(二)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

(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

(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六)为行业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工程中心的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国家和行业发展需要,以及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

(二)主动组织、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

(三)承担国家和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依据合同按时完成任务;

(四)将承担国家和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并工程中心有关政策文件,指导、组织工程中心的审核、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工程中心的申报和管理,督促、协调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第八条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等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工程中心建设领域指南,明确工程中心建设重点方向和申报时限要求等事项。

第九条拟申请工程中心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提出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一),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程中心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具有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具有工程设计、评估及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

(六)原则上采用公司法人形式,确有必要,也可探索其他有效的组织形式;

(七)工程中心董事会(理事会)应包含两名独立董事(理事),独立董事(理事)由相关主管部门选派,一般应由熟悉工程中心所在行业情况的高级技术或管理专家出任;

(八)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由相关领域的优势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社会投资机构联合申请建设工程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建设形式,促进区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引进海外一流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本部门(地区)所属单位提出的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工程中心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及相关申报文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主管部门提出的申报文件后,组织专家根据本办法第十条对工程中心申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重点包括工程中心建设的意义与必要性、申报单位的条件、发展目标等。评审过程中,可要求申报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对工程中心申请报告进行初核,经综合研究后择优批准。

第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在工程中心建设领域指南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的初核工作。专家评审和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

第十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申请报告后,工程中心进入预备期,可暂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筹)”的名义开展工作,实施工程中心申请报告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七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中心预备期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稽察、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第十八条工程中心的预备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达到预先设定的预备期发展目标后,申报单位应编制总结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二),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正式核定申请。

第十九条对逾期不能达到预定目标的工程中心,主管部门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报告,说明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和计划完成日期。

第二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对主管部门报来的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正式核定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授牌。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中心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章评价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每两年对通过正式核定的工程中心进行一次评价。

第二十三条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工程中心应于评价当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报主管部门。评价材料包括:工程中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三)、工程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四)及其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二)数据初审。主管部门对工程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于当年5月20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数据核查与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对工程中心上报的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工程中心评价指标(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工程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75分(含75分)至85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为合格。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65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

3、无不可抗拒因素,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

4、上报材料内容和数据严重虚假;

5、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及其它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将其作为工程中心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心要定期填报免税进口科技用品统计表(附件六),于每年3月1日前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由各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

第四章资金补助

第二十七条进入预备期的工程中心,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提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资金补助。

对于已通过正式核定三年以上,且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工程中心,围绕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也可提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资金补助。

第二十八条申请国家资金补助的工程中心,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相当资质的工程设计机构)编制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七),报送相应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将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评估咨询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或地方的意见,根据国家财政资金情况、综合平衡后,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十条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及项目管理,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变更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工程中心应严格执行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申请报告。如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及时报告:(一)对于不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调整,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二)对于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调整,由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第4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供给侧改革与财政政策

报告显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效果。当前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都有所上升,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拓展财政改革空间。报告认为,积极财政政策在适当兼顾总需求条件下应将重点放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成果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各地经济发展促进效果显著,同时应重视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双重叠加的问题。

权衡考虑两种风险

中国财科院日前开展的“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调研,分别针对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地区,并面向全国开展“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在线问卷调查。

调研报告显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效果。比如,东部地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领先发展,呈现诸多积极变化,工业运行平稳,进出口降幅明显收窄或转正,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升级态势明显。

报告表示,前3季度,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有所回暖,大部分调研地区的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如工业用电量、货运量、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呈增长态势。

报告在肯定经济发展诸多亮点的同时,也着重关注了风险问题。“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整体风险在加大。”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调研显示,当前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都有所上升。

报告所述的公共风险,包括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结构性风险等,具体表现为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对公共服务提出挑战,地区之间的分化明显,传统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等。

财政风险则是指财政收支面临的压力,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市县财政收入负增长或零增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债务增长的压力大。这其中既有“挤水分”的因素,也有经济下行在财源上的反应,应警惕财政运行风险。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万东华也认为,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就要更多地发挥财政的作用;另外,经济下行对财政的压力也很大,因此在政策空间方面也提出一些挑战。

“这显然是一个两难问题,财政风险和公共风险的权衡组合是当前制定宏观政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实际上这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拓展财政改革的空间,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当前的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刘尚希强调。

地方债应透明规范

调研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步,尤其是置换债券对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负债成本、明确政府权利义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不确定性风险意义重大。

报告指出,无论是东北、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的规模不断下降,政府债务的偿还责任更加明确,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水平也相应降低。

与此同时,报告也揭示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的问题,包括经济下行和减税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局部地区债务率偏高、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难度大、不规范的融资行为等。

比如,对东北地区调研显示,有的地方债务率超过了100%的警戒线。与此同时,支出刚性难以改变,收支矛盾较大。中部地区调研则显示,不少地方“发展依赖于项目”的现象较普遍,融资平台的政府投融资职能很难简单免除,一些地方存在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这些都可能为未来政府债务的增加带来隐患。

报告建议,要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防止财政风险蔓延,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债务规模限额控制,严格控制违规举债行为,确保债务规模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杜绝盲目举债;规范发展PPP模式,避免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伪PPP”“假PPP”。

“当前,加强地方债务管理,透明度提高,规范性增强,债务的增长明显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地方的支出压力和债务增长压力并没有减弱。”刘尚希指出了地方政府面临的收支矛盾。

对于我国政府债务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孙学工表示,我国政府杠杆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当中是最小的,风险总体可控。“以前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主要不在规模,而在于不规范、不透明。现在建立了规范透明的融资方式和防控风险的一整套制度,可以通过加强政府和市场的约束,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的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他认为。

用好积极财政政策

刘尚希认为,明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还将延续。以前的积极财政政策可能更多着眼需求方面,现在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考虑,在适当兼顾总需求的条件下重点放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报告认为,进一步减税降费在未来宏观政策中具有重要性和导向性,并提出以下建议:针对关键环节完善税收制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在现行已适度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适度降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率。

“政府要为市场创造条件,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避免过多地采取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市场活动领域。”报告建议,在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应更好发挥市场调控作用,减少直接行政性干预;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性或引导性应通过投资领域来体现,采取清单管理模式,将具体项目选择权和投后管理等委托专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

报告还对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法治化的财政体制提出建议,认为要加快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实践层面的落地;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间的税收分享机制;探索各级财政支出责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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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土地经营收益),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包括政府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的项目(占总投资的20%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第三条[基本原则和资金投向]政府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体现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扩大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

第四条[投资方式] 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方式。

符合政府投资使用规定的项目,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政府投资资金。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第五条[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进行审核与拨付,实施财政管理监督。市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并依法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中的违纪行为。市住建部门负责城建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做好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投资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资金使用方式,分别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者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

第二章决策程序

第七条[项目储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各部门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设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储备库的投资项目,决策时应当优先考虑。

第八条[审批环节]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投资项目,应当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预算。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应当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九条[公示]建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对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作用显著的,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大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当公开的项目除外,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应进行公示。

发展改革部门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归纳,形成主要意见和建议,并送交项目申请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主要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说明采纳情况或者未予采纳的理由。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

项目建议书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项目建议书文本、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表,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申请(市管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工程建设招标内容核准意见、建设资金来源落实证明及财政部门出资承诺,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第十二条[评估论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制度。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承担项目咨询和评估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逐步引入竞争方式来确定。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初步设计应明确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概算、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和设计图册等,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

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时,项目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申请(市管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文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评估)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概算评审和重大变更]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应当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后核定。经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应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10%(或总额超过500万元),或者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五条[预算安排]财政部门应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以及自筹资金的可靠性进行审核,确认项目投资中财政资金的安排金额,并按项目工程进度安排年度预算。市城建重点工程预算由市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财政局批复。

第十六条[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申请资金的主要原因、有关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资金申请报告应根据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不同,分别附上相应的项目审核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文件等。

第十七条[审批条件的一般规定]申请政府投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技术法规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简化审批环节]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下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用统一下达投资计划的方式代替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重点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财政部门直接审批预算;

(二)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可合并进行;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

对于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安排具体项目。

第三章年度计划

第十九条[计划的编制、批准、管理]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各自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的近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平衡政府投资供需矛盾,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由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制定专项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的重大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列入计划项目的条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准;

(二)采用投资补助或者贴息方式的投资项目,符合投资补助或贴息条件,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

(三)采用转贷方式的投资项目,项目已纳入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和签约计划;

(四)其他另有规定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以安排前期工作费。

第二十一条[计划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及资金安排方向;

(二)项目名称、责任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和建设内容、资金来源;

(三)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

(四)规划、专家论证、项目后评价等工作经费;

(五)待安排项目预备资金;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预算与计划的衔接]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政府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预算应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

第二十三条[计划和预算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一经确定下达,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批准程序调整。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制定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单个项目追加投资超计划投资或停缓建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视调整幅度提出计划调整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其他调整计划,由建设单位在实施前上报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计划调整审核意见,上报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定。

政府投资项目调整年度投资额的,累计政府性建设资金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该项目政府性资金概算投资总额。政府投资项目需动用预备费用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建设实施

第二十四条[代建制和项目法人]采用直接投资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部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建法人,已有法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招标采购]项目单位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所需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按照核准的招标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方案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第二十六条[项目开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应当在投资计划下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开工条件。不具备国家规定开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概算调整]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上涨、国家政策调整、地质等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项目概算的,由项目单位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概算调整超过原批复概算10%或总额超过500万元的,发展改革部门先行对其进行稽察,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调整概算进行评估,待稽察或评估结束后,经与有关部门会商,提出概算调整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项目的重大变更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 财政部门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后提请财政或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向财政部门提交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申请报告,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的概算、预算、造价咨询和竣工决算的审核,否则发生的审核费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不得作为竣工决算依据。

第二十九条[稽察]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稽察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稽察。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改革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项目整改,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对存在的问题久拖不改、敷衍了事的部门和单位,发展改革部门暂停该部门所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转报和投资计划下达,财政部门暂停财政资金拨付。

第三十条[竣工验收] 项目全部工程完工且竣工决算已编制完成的,项目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由发展改革部门或由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产权登记移交]项目单位应当于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与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设资金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产权登记后的一个月内将结余资金上交财政部门。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登记,明确国有产权归属。

第三十二条[后评价]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在建成运行后,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后评价,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制度。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责任]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三)未按招投标法规定依法组织招标;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

(五)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责任]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文件;

(二)违法批准施工许可;

(三)违法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四)其他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咨询评估机构责任]有关咨询评估机构在咨询评估时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发展改革部门或提请上级有权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或者撤销资质等处罚;被依法撤销资质的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禁止其从事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质量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工作经费]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审核(概算、决算)、审计、稽察、竣工验收和后评价时发生的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第6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一)改革创新

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经济财政改革的主要任务,深化会计改革。比如,适应医疗卫生、教育体制改革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需要,我们积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修订了医院、高校会计制度,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又如,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之后,在王部长的直接领导下,我司会同有关单位大胆创新,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率先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XX—2020年)》,确立了增强我国会计人才竞争优势、建设国际一流会计人才队伍的行动纲领。再如,为应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在美上市公司自XX年6月15日或之后结束的年度,报送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格式的财务报告的要求,我们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主动牵头,积极推动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为构建科学完善、国际通行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奠定基础。

(二)务实高效

一年来,全司同志求真务实、兢兢业业、迎难而上、团结协作、艰苦奋战,多项会计工作取得了重要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比如,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在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企业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经过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数次集中攻关修改,对内控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稿进行反复论证、调整和修改,期间数易其稿,历经近一年的反复沟通协调,内控配套指引终于由财政部等五部委正式对外。又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面,为贯彻中央人才强国战略,我们着手搭建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经过6年的精心培养、倾力打造,会计领军人才企业一期50名学员终于圆满毕业,踏上领军征程。再如,经过与香港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多次磋商、艰苦谈判,我们终于实现内地12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审计,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开辟了新道路。

(三)纵横沟通

会计工作是经济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改革与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会计政策的制定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比如,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规范发展,我们与中注协、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多个部门积极协调、充分沟通,联合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等行业支持政策。比如,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精神,我们会同中纪委、农业部、民政部赴广东、浙江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比如,为总结“xx”时期会计管理工作成绩,科学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xx”规划,我们先后赴山东、湖北、大连召开地方会计处长座谈会,征求地方意见,集思广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地方会计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下联动,共谋发展。比如,为扎实推进会计规章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稳步实施,我们精心筹划、大力宣传、开展培训,推动地方掀起学习贯彻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办56号文件精神的热潮,20多个省(区、市)了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

(四)开放合作

XX年,我司统筹兼顾,在立足国内的同时,放开眼界、拓宽思路,多方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把握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经济格局重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重大改革的有利机遇,积极融入国际会计事务。适应g20峰会明确要求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商讨对策,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明确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的基本立场;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把握机会,全面参与包括g20峰会在内的多边、双边经济、财政、金融协调磋商机制的重要议题;深度介入国际财务报告财务准则制定,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等国际准则制定机构的各机构、各层面均拥有了席位,中国会计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为促进海峡两岸会计界多层次、多领域的会计合作与交流,提升两岸会计核心竞争力,我们积极推动和指导国家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搭建起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第7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报告显示,我国国民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运动健身意识薄弱,各群体亚健康状况堪忧,由疾患造成的整体疾病经济负担沉重。报告据此以2020年为限,设定了国家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并提出10个具体目标和95个分目标,如人均预期寿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均作出了量化要求。

大部制想象美丽并渺茫着

报告中为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构想和措施,其中,建议涉及人民健康的若干职能相近的部门,如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体育运动等部门,可以考虑逐步合并,建立国家健康福利部或国家健康委员会。

这一建议涉及国务院部委的行政改革,事关重大,构想宏伟,涉及面广泛,故而得到了舆论的重视。据相关报道,虽然有报告撰述者透露,此构想有望在十后拉开帷幕的大部制改革过程中付诸实施,但也有消息说,构想尚停留在专家建议层面,并未上升至中央议事日程。更有学者评论称,基于现实种种条件的限制,此建议短期内实行的可能性渺茫。

与上述专家学者的谨慎甚而不乏悲观色彩的看法迥异,一些媒体评论则以相当乐观态度积极回应了这一建议,认为这是国家部委职能转型—走向服务型政府的契机—并强调这样的职能转型具有为“大健康部”改革正名的功效。也有评论指出,要实现“2020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打破制度障碍势在必行,但前提一是不能将其寄望于单一部门,必须有卫生、医保、社保、环保、体育等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避免国家战略沦为部门战略,落下播撒龙种却只收获跳蚤的结果。二是合作机制的最终成形,有赖于制度的顶层设计。通过顶层设计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以统合各部门围绕“健康”这一核心展开工作,才能避免国家战略与部门职责发生矛盾甚至背离的现象。

怨气弥漫一触即爆

事实上,《“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已经为整合全社会的卫生和福利管理机制,设立国家健康福利部或国家健康委员会,以数据和实证为依据罗列了充分的理由,阐述了这一改革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简要而言,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凸显。具体而言,国民健康在服务和管理层面涉及多个部委,但由于政出多门,既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利于问责制的落实。例如农村妇幼保健实际涉及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教育、环境等多个部门,但是这些部门之间并没有合作的机制。再如,目前医改面临的困境,即主要是医保、医药和医疗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三个体系内部协调不够,尤其是其中的医保管理,更是数种机制交织,叠床架屋,程序繁琐重复,相互掣肘。

在宏观数据上,国民健康福利体系的改革也呈刻不容缓之势。该报告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的年患病人次数由1993年的43.6亿增加到2008年的52.5亿,15年间增加了20%。巨大的患病人数带来相应的经济负担,根据第三次国际卫生服务调查等研究测算,2005年全国疾病总的经济负担为23968亿元,相当于GDP的13.1%,经济负担沉重由此可见一斑。与此同时,国民运动健身意识极为淡薄,2010年中国慢性病监测显示,18岁以上公民83.8%从不参加业余锻炼,而仅有11.9%的公民经常锻炼,全社会的整体健康水平十分低下。

实际上,具体到社会层面和民生现状,国民医疗健康的问题不但问题突出,而且由来已久。种种因观念造就和体制落后导致的矛盾不仅丛生而且尖锐,凸显了更为迫切的改革意愿和要求。一个应该承认的事实是,诸如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非但长期未获改善,反而有加剧的趋势。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以及服务分配的不公平因素,即是导致医患矛盾尖锐的主要原因,也引发了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其恶劣后果是,患者、医务从业人员、行业管理乃至全社会,几乎无一幸免受到了损害。这些弊端,均不难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个案中得以折射和反映。

路径探索各地试水

《“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的以及健康福利部或国家健康委员会的设想,说明锐意革新,突破观念的桎梏,改良医疗公共服务的现状,不仅是全社会共同的愿望,也得到了政府高层的重视。从这个意义上看,短期内的机会渺茫并不能否定对长期予以寄望。正如希望有待于贯彻实现,据报道,由深圳市政府投资35亿元兴建、深港双方共同组建团队管理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已经正式试业。这家新型医院将坚持公立属性,保障医疗服务的公益效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简而言之,基本复制香港公立医院模式。考虑到以国内不尽如人意的医疗环境为背景,曾经前往香港接受过当地医疗服务的内地人,对香港公共医疗服务的赞誉几乎是众口一词,这样的尝试显然极为有益,与“健康中国2020”战略一样让人充满期望。

此外,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近日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业界人士从中解读到的信息是,此前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的模式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广东的“湛江模式”、“番禺模式”,江苏的“江阴模式”、“太仓模式”等,都为解决因病致贫探索出了新路。具体而言,“番禺模式”将三大基本医保基金由商业保险机构托管,管理费由财政买单,而“湛江模式”则是当地政府授权商业保险机构提取三大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15%作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此提高医保报销水平。

第8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深化改革”正式成为本届政府施政的核心理念。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一词共出现了77次,其中医药卫生领域的“改革”5次提及。

“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这个世界性难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医改的描述,得到了现场代表的热烈掌声。不过,面对世界性医改难题,中国式办法在拯救身处深水区的医改方面,仍难获掌声。认识错乱、路径不明……中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仍面临长久考验。通过分析与梳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医药卫生领域的600余字论述,或能更好地理解中央政府对于未来新医改的改革逻辑和路径设想。

失衡的医改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用121字,描述了过去一年医改所取得的成绩: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覆盖80%以上村卫生室;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而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新医改以来政府的巨额投入有着很大关系。2009年,中国政府宣布,计划在三年内投资8500亿元,推进医改领域的五项重点改革。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曾透露,截至2013年,中国政府在此项改革中的花费却已超过2.2万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四年前的4.4%提高到了5.7%。仅在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和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上,中央政府斥资规模已经超过6500亿元。显然,投资规模远远超出最初预想。

在政府的巨资推动下,在新医改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中的基本医疗、基本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药物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280元。”相关数据表明了中国在医保领域取得的成效,医疗保险涵盖人群比例从2008年的81%上升至2013年的96%。与此同时,患者的自费比例从40.4%下降到33%。

但受制于体制机制的羁绊,新医改启动以来,公立医院改革始终踟蹰不前。这也使得新医改一直处于发展失衡状态。也正是由于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公立医院改革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存在的医疗服务供需失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根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2013年10月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大约81%的受访者表示,看病仍是件难事;95%的受访者认为,医疗费用依然昂贵。

显然,从效果角度而言,新医改仍未能实现政府与多数学者期望的效果。也正因此,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开展了三年多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只字未提。“做不到的不要写。”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向东在解释报告出台时,透露了对于政府工作报告的整体要求。由此,政府对公立医院改革成绩的态度可见一斑。

“对于城市大型公立医院改革只用了‘扩大’来描述,这是有些避重就轻的。实际上,在中国,深化与加强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才是医改的重头戏。”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认为,城市大型综合公立医院的虹吸效应已经越来越强;而且从2009年新医改以来,这一现象不但没有减缓,反而进一步加剧,导致医患矛盾等问题越来越严重。

此外,机制不全之下的医改,面临着日益加剧的医患矛盾和暴力伤医事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辽宁、江苏、北京等地相继发生暴力伤医事件。

全国政协医卫界别90位委员联名向大会递交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国务院法制办应牵头尽快制定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体制沉疴,需抽丝剥茧,非一朝一日。当务之急,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立即阻止医院暴力事件的发生。”全国政协委员凌峰在联名提案中,强烈呼吁相关部门需尽快采取相关举措。

中国式路径

梳理过往的政府工作报告不难发现,医改正一步步走向深处。从2010年至今,报告分别用“加快推进”“推进”“大力推进”“深化”“纵深”来形容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巩固全民医保、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体系、创新社会办医等改革热点悉数出现。2014年,医改路径路线图即可完整展现:2014年,医疗卫生工作重点主要涵盖建设医疗保障制度、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发展中医药四大部分。

在城镇化不断加速、社会人口频繁流动的背景下,医保条块分割的体系弊端日益显现。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被再次提出。显然,政府部门在该方面的协调与治理能力依旧亟待提升。而随着医保整合的推进,其将对药品的定价机制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药品价格将出现更大调整空间。

郡县治,天下无不安。“医改深水区的难点还是要啃公立医院改革这块硬骨头。”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两会”期间的记者见面会上表示,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而此项改革的重点,仍是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点的补偿机制改革。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语出惊人,“医改进到深水区,大医院是矛盾集中所在。”显而易见的是,集中着最好资源的大型公立医院正进一步强化虹吸效应,明显缺乏改革动力。

为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举措,缓解无序就医与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的局面,以缓解公众看病难的压力。蔡江南肯定了报告中的这些举措,但同时也期待推行的具体的目标与方法,以及对医生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在他看来,建立合理的医生医疗服务补偿机制,才是解决医生问题的关键。

此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放弃了此前一直使用的“鼓励社会办医”的说法,改为“创新社会办医机制”。在业内专家看来,这是国家进一步放开社会办医的重大信号。以至有专家预言,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造、兴办民办非营利性医院或将迎来一轮高潮。

第9篇:机构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对于世界最大的发展援助机构和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这个数字显得非常不相称。“对世行而言,中国不仅是世行的借款国,更是世行发挥自己作为发展援助机构的作用的大舞台。”世行中国代表处的一位官员对《财经》说。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世界银行亟需为它与中国的关系重新定位,并注入新的内容。这也是今年5月下旬世行行长沃尔芬森对中国进行为期八天的访问的基本动因,即“考察中国近期的经济发展情况,并与中国领导人讨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界银行的对华援助战略”。

作为全球最大的开发援助机构,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开发贷款是世界银行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据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提供的数据,截至2002年6月,世界银行集团向中国提供的贷款总额累计已达354.66亿美元,共涉及239个项目。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农业、能源、交通、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项目贷款的实施,不仅使贷款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受益,而且也为中国引进了国际上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项目招投标制、国际招标采购、项目监理制、业主负责制等。

世界银行对中国的贷款并非一帆风顺。在1984年到1989年间,世行向中国的贷款保持在10亿到15亿美元之间,占中国当时外债净增加额的25%左右。1990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许多国际组织都停止了对中国的援助。世界银行也受到同样的压力,被迫停止了对中国的硬贷款,但仍然向中国提供了6.18亿美元软贷款。1992年以后,世行对中国贷款迅速上升。1993到1998年,世行对中国贷款都保持在25亿美元以上。2000财年以来,世界银行对中国的年度贷款已经下降到10亿美元以下。在今年6月结束的2002财政年度,目前承诺的贷款额只有5.62亿美元。

中国在经历了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国内资金充足,资金成本处于历史最低水平。中国需要世界银行在每年提供一定的长期贷款的同时,更加积极地发挥作为“知识银行”的作用。特别是对某些中国有需求、而世界银行有专业知识的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建议。

但是,如何平衡贷款银行与知识银行的关系,如何将发放贷款的附加条件限制在纯经济领域,使其符合中国目前的需要,如何使世行的政策建议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这些对于世行来说,意味着不小的挑战。

随着世界银行对中国贷款的减少,世界银行必须为其与中国的关系注入新的内容,寻找新的合作领域。这时,世界银行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在不同国家长期从事开发的经验,对于中国目前的改革具有了新的价值。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迫切需要了解西方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和规律。世界银行通过研讨会、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与中国的经济学术界和决策层进行知识的传播与沟通。例如,1985年世界银行参与召开的“巴山轮会议”不仅对当时的宏观经济政策起到一定影响,还推动了现代宏观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

而随着改革的推进,世行的知识参与更加注重微观领域的改革。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通过技术援助贷款以及部门调研(ESW)等形式,积极支持中国的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会计改革、财税改革、住房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更广泛地参与中国的经济改革进程。而随着世行对中国贷款的下降,世界银行作为“知识银行”的作用将显得更加突出。

技术援助贷款(TAL)

与项目贷款直接用于具体的、单个的项目或工程不同,技术援助贷款是指世界银行提供资金,用于借款国的机构能力建设的贷款。在世界银行对中国的350多亿美元的贷款中,有3亿多美元被用于技术援助项目。尽管单个技术援助项目获得的贷款资金不大,但这些援助项目的着眼点是完善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环境,而不仅仅是改善某个地区或部门的投资环境。

会计改革技术援助为了使中国的会计准则尽早达到国际水准,并且使广大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水平,应中国政府的要求,世界银行于1999年启动了“会计制度改革与发展”技术援助项目。世行共向该项目贷款3300万美元。项目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为中国政府提升会计准则提供支持,通过与财政部下属的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合作,使中国会计准则尽快达到国际标准;第二部分是支持中国政府对会计专业人才进行大规模培训,使其熟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审计和商业管理原则。世界银行支持财政部在北京建立一个永久的会计继续教育基地,该基地将提供以特定的会计和商业议题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包括会计实践、审计技术、税收、商业伦理等培训课程。该基地将可以同时为1500人提供培训。

黄说,这一项目目前还在进行中,但是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该项目的推动下,中国会计制度和准则的国际化取得很大进展。截至2000年末,《企业会计制度》已经颁布,并从2001年开始在股份公司和三资企业实施。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已经公布和重新修订了14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在北京顺义建立了国家会计学院,并对上千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会计和审计知识方面的培训。针对中国证监会要求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要求,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此外,有一部分资金也用于建立上海的国家会计学院。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世界银行一直支持中国改革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我国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该《决定》并没有明确如何补充“老人”和“中人”的账户,使得各地普遍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用于发放“老人”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成为普遍现象。1999年,世界银行向中国贷款500万美元,以进行养老金体制改革技术援助项目,支持青岛市和黑龙江省完善当地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当地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人员的培养、缴费率的测算等方面。世行还对我国目前在辽宁省进行的社会保障改革试点进行了技术援助。

部门调研

由于中国经济改革采取了渐进改革方式,许多难题都是错综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包括金融部门改革和国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关键产业领域的打破垄断和加强竞争等。在这些领域,世行除了贷款进行技术援助,还通过部门调研的方式来发挥知识银行的作用,推动中国相关领域的改革进程。“世界银行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帮助各国分析他们所面临的政策选择、并分析各种选择可能带来的影响。” 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说。

据财政部有关官员介绍,1984年世界银行对中国进行第二次宏观经济考察时,提出了就宏观经济和部门经济中的一些重要政策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的建议。这就是中国与世行“经济与部门专题调研”合作的开始。1987年,中国有关部门与世行开始制定“三年滚动调研计划”,使这种专题调研活动更加紧密地结合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现在,双方每年都确定一些关系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比较重要的题目,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中方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和世行专家合作调研。世行及世行邀请的专家主要负责向中国介绍国外在处理某一问题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而中方的专家要向世行的专家介绍中国在该领域的改革历史以及现状。最后双方合作写出报告,交给中国政府做相关决策时参考。与技术援助不同的是,经济部门调研中世行没有提供资金,而仅限于智力支持。

近年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关键产业领域打破垄断,促进竞争。由于这些产业往往涉及国家经济命脉,而且一些基础产业又具有自然垄断的特点,改革不仅要促进这些产业的合理竞争,也涉及建立适当的政府监管框架安排。因此吸收和借鉴国际经验就显得非常重要。世界银行在这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电力行业改革在2000年6月以前,我国电力行业改革由国家电力公司主导,其主要思路是“政企分开,省为实体”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但数年的改革并没有取得显著的进展。“省为实体”实际上演化为“省为壁垒”,限制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厂网分开在电力公司同时拥有电厂和电网的情况下进展缓慢,独立发电公司受到歧视。

2000年的“二滩风波”使得国务院于当年6月将电力改革的主导权转移到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挂帅的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开始着手酝酿新的方案,其指导思想是打开发、输、配、售四大环节,将发电企业全部变成独立电厂,对县市供电机构实行商业化改组,彻底打破当时电力行业上下一体化的垄断格局。

由于既要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提高效率,又必须保持电力工业的稳定发展,因此,吸收和借鉴国际经验就显得尤为必要。2000年10月,就在国家计委获得改革主导权的四个月后,由国家计委主办,世界银行和能源基金会协办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电力改革涉及的单位,包括计委、经贸委、体改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电公司、地方电力公司以及一些咨询机构都参与了此次讨论。

会议就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国际背景、改革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以及法律和监管方面的配套改革进行了讨论。世行专家认为,尽管中国的情况有自己的特点,但是中国电力行业当时所面临的问题其它国家也遇到过,因此必须坚定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并汲取国际经验。世界银行及其邀请的专家向与会者介绍了英国、澳大利亚、拉美、印度等国的电力改革经验与教训。

尽管后来由于美国加州电力危机的发生,中国电力改革方案停滞了一段时间,但是这也使得有关各方更加深入和全面地思考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今年4月,国家计委公布了最终的电力改革方案,包括纵横分拆国电公司、重组发电企业和新的电价形成机制三个部分。

石油化工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监管体制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对石油化工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打破了上下游垄断的体制,建立了两个相互竞争的、纵向一体化的大型公司。但是,这种以行政手段实施的、划地域而治的改革方案,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方面,市场竞争程度不足,包括上游和下游,另一方面,政府经常干预企业决策。而此时,三大石油公司都在筹备海外上市。国际资本市场对于建立统一的石油石化行业监管体系,减少政府干预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世界银行专家组和国务院体改办研究所组成的联合研究组于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间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现代监管框架的研究报告,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现代化:结构改革和监管》。该报告认为,中国石油和石化行业上下游都存在竞争不足和进入困难,在监管上也存在不足,没有专门的、完整的行业监管法律框架,往往是根据条例和政府文件,而不是根据法律授权来履行监管职能。这些都影响了效率的提高和投资的增加。

报告提出,为了增加上游的勘探开发、提高石油行业下游的效率、加快天然气的发展,应该在石油天然气行业增加开放度,引入竞争。随着监管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政策的制定应与监管分开。政策制定者决定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监管机构则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决策,并最终将集中精力处理与市场垄断相关的问题。为了顺利实现政府的这一目标,监管改革的过渡期安排应采取一种全面、谨慎和灵活的方式。

该报告对于此后中国政府放松对原油和成品油价格的控制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为三大石油公司海外成功上市创造一种有利的政策环境。

《破产法》制定1999年,中国新破产法制定因各方意见分歧正处于停滞期,而中国企业破产又面临诸多问题。世界银行当年成立了一个专家组对企业破产进行了专题研究。该研究得到国家经贸委等部门的支持。调查城市包括上海、沈阳、长沙、芜湖和娄底五个城市。报告的中文版于今年3月出版。

报告研究了1986年《企业破产法》生效以来的实施情况,认为中国国有企业破产过程对债权人保护相当不够,很难起到促进企业改善业绩的作用。在很多情况下,破产对企业而言,更多是一种诱惑而不是威胁。报告建议中国将新破产法提交立法机关审议,以便尽快形成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都适用的破产制度。报告还建议,对于尚未完成公司化改造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企业和非竞争部门的国有企业,法律的生效日期可以由政府决定。

尽管中国和世界银行都希望加强双方在知识领域的合作,但是这种合作必将面临很大挑战。由于中国改革的渐进性质,目前中国所面临的难题都是改革中最为错综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难度非常大。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效率最高的方案可能因利益调整的困难以及政府的推进意愿而难以执行。此外,如何判断那些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否适应中国的国情,也是世界银行要发挥“知识银行”作用时所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