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执法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执法工作方案

第1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级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管辖区域,包括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

(二)工作分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高新区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立案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逐一核查监测图斑,审核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适时开展督查、约谈和问责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各区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控制在5%以内,各县(市)控制在8%以内。

三、工作安排

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等相关数据。期间,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完成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案件查处情况和《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报市国土资源局。7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市政府将根据排序情况约谈部分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全市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督促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9月30日前,迎接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检查验收,期间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并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建立领导包片、督查调度、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第2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加强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工作,维护法纪尊严,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全过程协同执法和闭合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稽查执法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稽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创新体制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稽查执法综合效能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稽查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遏制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购买、转售、出租、闲置、出借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检查。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依法查处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三)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性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项目进行检查,对审批部门违规审批、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对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城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等地区开展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城市照明节能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五)住房公积金监督检查。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巡查。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督查工作。

(六)建筑市场秩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和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建设单位违法建设、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招标机构违规操作,施工企业围标串标、出卖资质、违法转包分包、多头挂靠以及其他参建单位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年6月):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责任。

实施阶段(年7月至10月):做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宣传和调研工作;根据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具体情况,对全省或部分地区开展检查、督导,重点是查处、纠正市场秩序和行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梳理分析,督促各地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

总结阶段(年11月):厅机关各业务处室于11月30日前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明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思路。厅法规稽查处对全厅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

(二)工作分工。围绕我厅年中心任务,厅有关处室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对各分管行业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专项执法检查由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厅法规稽查处配合;综合性执法检查,由法规稽查处牵头组织、协调,有关业务处室、站、办配合。各专项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由厅法规稽查处汇总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厅有关部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稽查执法工作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着力推动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向法律法规制定和执法监督并重转变,从注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后查处,向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纠偏转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有自查、有检查,确保稽查执法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第3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巩固和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成果的基础上,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为契机,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驻部队现代化建设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不断拓展双拥工作新思路,丰富双拥工作新内容,创新双拥工作新形式,以军地和谐发展的新业绩争创双拥新荣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调研员、副局长、副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调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科室抽调人员兼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场所设在综合科。各科、各中队和综合执法队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双拥工作,确保双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

1、围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认真梳理双拥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促使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2、深入开展双拥教育与宣传。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对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参与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对双拥工作政策的理解和学习,努力提高双拥工作能力。

4、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地间的互动。

5、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各项拥军优抚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拥工作有序推进

各科、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实施,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军民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全面深入地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利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办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双拥工作先进典型的培养,借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双拥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适时组织过军事日活动,增强感性认识。

(三)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拥军活动

积极组织和参与军警民共建活动,力所能及的为驻军部队办实事办好事。主动协调,妥善解决涉及驻军和村(居)的矛盾与纠纷,及时走访慰问驻部队,促进军地间的互动。广泛开展挂钩农户和扶贫助学活动,重点帮扶困难优抚对象。

第4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通过开展2015年评议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局属各相关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情况,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加快闽西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5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1.案卷文书制作主体、事实、适用依据、程序等合法性情况;

2.执法程序规范性情况;

3.档案卷宗规整情况。

(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情况:

1.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落实情况;

2.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执法人员参训考试情况。

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本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各相关单位自评和全面考评相结合、案卷评查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议考核的步骤

(一)组织动员(5月23日之前)

由局法制股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24日—6月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自评。其中重点做好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和实地督查,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7日前报县局法制股。

法制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附件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4)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5)中的标准,对局属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进行自查自评;县运输管理所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三)全面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4日)

1.全面考评的方式。局将组成考评组,在各相关单位自评工作基础上,以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由案卷评查、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督导检查三部分组成。

(1)案卷评查。对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总数的20%、行政处罚案卷总数的1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处罚案卷的30%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强制文书的使用情况。

(2)基层站所考核。抽查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基层站所实地考核情况,考核内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情况。

(3)督导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及日常监督记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总结迎检通报阶段(6月23日—8月30日)

1.对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并将此次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2.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的重要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对本次考评工作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针对考评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以迎接市局7月份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单位要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执法考评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执法考评工作要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确确实实掌握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

第5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执法单位的职能作用,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抓手,集中查办一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能力,进一步营造廉洁执法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活动中,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开、执法水平不高和案结事不了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随意性大等问题;紧紧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制度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组织领导

区城管局成立城市管理领域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滨湖办、环卫服务中心、文管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推进落实和举报受理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活动推进,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确定一名专项活动联络员,配合办公室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各二级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方法步骤

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1日)。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学习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活动方案,查摆问题;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专项活动前期准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6月1日-6月10日)。加强教育培训,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活动主动性、积极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预防腐败、廉洁从政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务实为民教育培训和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题教育、培训,使得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

第三阶段,查摆查办(6月11日-7月1日)。在前期动员部署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查找所在部门的风险源点。各二级机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同时,科室、大队、滨湖办、环卫中心、文管办之间开展问题互查互帮,从中排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行政许可事项做到高效、便民,既不人为提高标准,也不人为降低标准,杜绝吃、拿、卡、要;行政执法实现“四个标准化”即工作职责(角色分工)的标准化、执法程序的标准化、案件处罚的标准化、考核考评的标准化。通过高效的运转机制、规范的执法流程、严格的处罚程序、合理的自由裁量以及司法强制的有力支撑,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暂扣的物品或者行政处罚中没收的物品建立登记上报制度,各二级机构每周将暂扣或者没收的物品建立清单,上报到局执法科;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事项,做到件件有查处,事事有档案。局设立专项活动举报电话和邮箱,在网站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以查办案件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体现和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效。

第四阶段,建立完善制度(7月2日-7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前期活动开展发现的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决堵塞城市管理领域发生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同时,要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执法活动公开制度,对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建设问题的查处等案件的内容、依据、结果进行公开;二是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制度;运用微博等自媒体进一步拓宽外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执法活动内部报告、审查、信息共享监督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三是执法责任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的工作意见,明确执法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责任边界,进一步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四是审批(核)责任制度,审批(核)事项具体承办科室工作人员及科室主要责任人要对审批(核)事项依法依规严肃认真把关,并对审批(核)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审批(核)意见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五是廉洁办事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执法纪律和执法质量承诺制,对所有审批环节、执法环节等工作事项,执法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吃、请、送,建立个人廉洁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8月1日-8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活动开展得力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活动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监督查处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重大意义,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要统筹安排好专项活动事项与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类材料,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展开。

第6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规范执法行为、建树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城管,加快实现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城管行风建设目标,积极服务“法治姜堰”建设大局,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不时优化,现就城管执法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法治姜堰建设的总要求,围绕建设“文明、公正、威严”城管执法队伍,打造“便民、安民、惠民”百姓城管品牌,以组织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为抓手,以促进文明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时提升乡村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进程,实现城管事业健康继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执法行为情况。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是否程序合法。有无、执法违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欺压群众、弄虚作假、乱罚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执法机制情况。否有比较完善的规范执法顺序、执法公开告知、执法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体系;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许诺制、公开办事制、限时办结制;否简化办事顺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防止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执法能力情况。否积极推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措施.

(四)执法队伍情况。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或负责人是否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执法管理人员是否遵守各项行为规范,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五)执法结果情况。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否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依照法定顺序乱执法、不依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及非法查收、侵犯人权、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群众满意度如何。

五、工作顺序

采取公开述职述廉述法、接受群众质询、问卷调查以及邀请上级机关、社区主任、行风监督员、管理对象座谈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结合市作风办“社会评机关”活动。

六、评议的具体方法

评议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印发评议方案,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下旬)成立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系统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科室、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执法评议工作的贯彻落实。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分析本科室、单位的执法状况,第二阶段:自查整改(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一是要通过公开设立投诉信箱(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排出共性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三是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重点检查各科室、单位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第三阶段:督查评议(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及12月中下旬)一是局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群众评议工作主要采取单位负责人述职述法、集中测评为主的方式进行。参与集中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群众代表或管理对象不少于参评人员的70%三是评议结果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其中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占30%群众评议占70%

并排出好差顺序,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下旬)局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执法评议活动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对评议靠前的单位进行惩处,对评议居后的单位,组织专项督查,责成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评议工作的认识,促使所有干部职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配合接受评议。

第7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商务职能,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通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与宣教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行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开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通过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重组执法机构,整合执法资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现有酒类流通、畜禽屠宰行政执法队伍为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和归并,组建*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市场秩序管理、特许经营、典当、拍卖、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美容美发、商品直销、家电下乡等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尽快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

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现有人员定岗定位。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执法依据,强化目标责任。

依据县级商务执法职能,明确执法依据和流程,与此相对应,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稽查一、二、三科、综合科和12312办公室等五个科室,负责酒类、肉类,其他市场秩序三个执法区域的商务综合执法和日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对各执法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商务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按照上级商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健全投诉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适时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科学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六)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商务行政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八)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物质保障。

为了保障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加大资金投入,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标准的办公环境、检测室,必需的检测设备、保护用品和工作经费。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合执法资源配置和建章建制阶段(2009年5月25日—2009年7月25日)。

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精神,整合执法资源,取消点办和酒办,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精心选拔一批年轻,文化高、素质好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加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二)上岗培训阶段(2009年7月26日—2009年8月10日)。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合格人员进行定岗定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宣传教育阶段(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20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宣传车和集市,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册,广泛宣传商务执法职能、开展综合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综合执法阶段(2009年8月21日—2009年10月21日)。

综合行政执法从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这一阶段工作目的主要是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采取方法主要是开展巡查、抽查、临检、暗访、专项治理、专案查处等执法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具体分三个步骤:

1、组织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酒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酒类流通市场。

2、组织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整治。(1)依据国家对定点屠宰的相关规定,对我县屠宰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卖病死肉、注水肉、白板肉等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肉类市场实行规范管理。

3、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在两节期间,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进行全县范围的、地毯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长期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五)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10月22日—2009年11月30日)。

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认真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以便今后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根据商务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总结前段工作中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装备经费、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等类19项内容进行逐项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09年12月末,各项指标达到商务部考核标准。迎接省厅及商务部领导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8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和“生态建设”的中心,以现行的农林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岗位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农林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农林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林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基本目标

通过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农林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

农林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建立市农林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宏观指导、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制订制度、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监督等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局属各执法单位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主体(以下统称局属各执法单位),凡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的,都应当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实施要求

局属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晰各自的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根据本单位执法岗位的设置情况,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落实相关人员,并按权责统一要求,明确相应的执法责任;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的要求,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原则,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各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执法职能和分解

(一)市农林局法定执法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林法律、法规、规章各项法律规定。

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废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3、负责全市种子、食用菌菌种、蚕种、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新品种、野生植物、无公害农产品、基本农田、农业机械及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国土绿化、陆生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等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全市动物检疫、防疫及其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农林植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二)执法职能分解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结合农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局属各执法单位的主要执法职能确定如下:

1、局办公室(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局审批和审核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的受理、登记,组织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转,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承担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登记,协调政府信息清理、更新及报告工作。

2、局政法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植物检疫站)

承担局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案,以及下级农林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牵头组织农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林系统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担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承担全市农林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和考核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

负责全市农业植物有害生物疫情的普查,依法采取封锁、灭杀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按照相关规定承办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发放植物检疫证书,负责检疫审批许可后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在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查处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和《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行为。

承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执法检查、质量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承担对相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相关查处工作,立案查处全市重大、复杂或者跨县(区)的农业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开展被许可人从事农业行政许可活动的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被许可人从事农业行政许可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局产业信息处(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质量监督;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证书培训与发证工作,指导农民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植物新品种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4、局农经站(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土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办公室)

承担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及承包合同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承担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5、局林业工作站(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市种苗管理站)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和做好林权证的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森林病虫害检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和《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行为。承担林木种籽、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对不合格林木种籽、种苗提出处理意见。

6、绿化办(市绿色生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全市绿化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好绿化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绿色生态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负责绿色生态建设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7、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政管理站)

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承担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编制,承担木材采伐、加工、运输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林地资源保护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执法检查、质量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承担对相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相关查处工作,立案查处全市重大、复杂或者跨县(区)的林业违法案件。牵头组织开展被许可人从事林业行政许可活动的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被许可人从事林业行政许可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8、局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饲料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市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诊疗、兽医执业管理;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行为。按照局统一部署,承担全市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生鲜乳收购管理以及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实施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质量抽样检测,提出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承担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的业务审核以及许可后的日常行业监管;按照局统一部署,承担蚕种质量监督管理。

9、局农业推广中心站(市种子管理站、市植物保护站、基本农田管理办公室、农产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种子行政许可的业务审查;具体实施种子质量抽检,提出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建议。承担草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的业务审核以及许可后的日常行业监管;按照局统一部署,承担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实施草种、菌种质量抽样检测。

参与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承担全市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工作,严格审核占用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建设项目;按照局统一部署,承担耕地抛荒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管理,提出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0、局农机管理站(农机监理所)

承担全市农机监理、农机试验鉴定、农机维修、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监督管理,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及行驶证核发的许可及其许可后的行业监管,具体实施农机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提出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建议;负责和指导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负责和指导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五、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和农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项目、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以及提供的申请材料等情况;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各类行政许可申请,依法履行告知和说明义务,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依法组织听证;依法审查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及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得刁难申请人或者故意对申请人的申请拖延不办,不得借行政许可之机乱收费;各类行政许可办结率、准确率达到100%。

(二)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的法律依据要充分,程序要合法,时间要合理,不得借行政监管之名扰乱被监管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因行政监管加重被监管对象的负担;依法、适时地履行行政监管职责。防止农林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农林业生产安全;建立健全行政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行政监管的制度化、经常化,避免行政监管失控,特别要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力度,避免“重许可、轻监管”现象的发生;实行行政监管档案制度,做到每次监督检查有记录、有分析,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被监管对象信息的数据库。

(三)行政处罚

及时查处各类农林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主体和被处罚主体合法适格,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量罚得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施罚缴分离制度,禁止私分、挪用、截留罚没财物;行政处罚的办结率、正确率达到98%以上,避免出现乱处罚、不处罚以及违法处罚的现象,确保公平公正、文明地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行政强制

作出行政强制决定,主体要合法,对象要正确,法律依据要明确,程序要合法,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正确率达到98%以上,避免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确认

依法受理当事人的行政确认申请,严格审查事实依据,及时作出行政确认决定,依法公示确认结果,做到行政确认客观、无误;建立行政确认档案材料,做到行政确认有据可查。

(六)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的法律依据要充分,标准要明确,程序要合法,出具的票据要合法有效;征收的财物要及时上缴国库,禁止以任何形式私分、挪用、截留征收的财物。

(七)行政给付

依法受理当事人的行政给付申请,严格审查事实,及时按标准给付,依法公示给付结果,做到行政给付客观、无误;禁止以任何形式私分、挪用、截留给付的财物。

(八)行政裁决

依法受理当事人的行政裁决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审查证据,调查事实,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做到行政裁决客观、无误,确保公平、公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从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局党组和局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农林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和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制度。结合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明确过错责任追究,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五五”“六五”普法实施,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第9篇: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等待119”为你整理了这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成都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成法建办〔2020〕9号)要求,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检查,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玉福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大队综合科、专业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

三、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简单以处罚代替管理

整改措施:加强与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厘清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边界,明确区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以及镇(街道)的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积极推进管罚分离、权责归位。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与区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区综合行法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避免管罚脱节、以罚代管。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规范执法行为,避免一刀切式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中队,各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

整改措施:积极对接区司法局,为全局执法人员统一申办“综合执法”类执法证,确保综合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统一性、权威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中队,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执法人员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整改措施:规范执法人员着装及证件佩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证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执法人员主动亮证执法。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中队,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执法不严格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案件审理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中队,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执法态度差

整改措施:加强执法队伍行风建设,开展对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的专项督查,严格整肃作风纪律,推动执法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执法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中队,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本次整改活动,是今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各相关科室、大队、中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筑牢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问题整改。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各相关科室、大队、中队要深刻分析问题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和产生根源,把握好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针对地抓好问题整改,实时跟进整改推进情况,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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