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创业带动就业精选(九篇)

创业带动就业

第1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创业认识,形成浓厚的全民创业氛围。

(1)充分认识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性。创业不仅是个人的成功之道、家庭的致富之源,而且对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形势、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前五年,我县规模经营的企业不足20家,近年来通过多种途径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创业,一些企业家在各部门的精心呵护下逐步发展壮大,从而带动了两万多人就业,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神鹭水产、四方公司、劲马陶瓷机械、京华陶瓷等一大批企业从过去名不见经传的小型企业,逐步发展成为省市级明星企业,同时也是县内吸纳就业的支柱企业。创业是发展的基础,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创业活力。到现在,我县新成长起来的资产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了521家。其他微型企业13211家。

(2)扩大宣传,增强全民创业意识。近年来,我们培养和扶持了一批先进创业典型,有种养能手,服务标兵,这些人白手起家,勤劳致富,敢为人先,在自己经营的行业勇立潮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在县电视台开辟了创业带就业专栏,致富带头人专栏,创业政策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成功典型和创业优惠政策,大力弘扬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精神。退伍军人王闯、大学生陈德胜、下岗女工、返乡民工李丛兵等一批平民创业典范,他们不畏艰苦,历尽波折,终于走上成功之路的事迹,经过广泛宣传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3)培养全民创业精神。多年来,发展打工经济一直是县委县政府解决就业困难问题的头号举措。是人口大县,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有22万人左右。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就提出了"人回乡,钱回流"的凤还巢工程,通过舆论宣传和政策导向,引导打工者当"小老板",促"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县人社部门每年将扶持创业列入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首。县政府对本地投资者创办工业项目,可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县财政拿出资金以奖代补,鼓励中小企业上规模。

(二)、优化创业环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1)拓宽创业"绿色通道",优化创业环境。县工商部门主动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各职能部门也积极跟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全程制"和"一站式"服务,为创业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60号文件和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迅速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坚决制止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创业者负担和企业运营成本,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经过几年来的政策落实效应,社会风气大为好转,想创业,敢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每年新增创业主体达1740多家。

(2)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扶持政策是鼓励创业的"助推器"。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我们在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扩大扶持范围,简化手续,降低政策"门槛",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为广大城乡创业者落实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最大便利、开辟最大空间、创造最大舞台。从年开始,我们对当年新增自主创业的八类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到年发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共有360多人领取了创业补贴。为扩大贷款规模,化解创业者的融资难题,我们不断扩大担保基金规模,目前基金额度已增加到500万元。同时与金融部门协调,发放倍数已达到5倍,放贷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已发放贷款620万元,上级拨付贴息资金46万元。扶持创业人数521人。同时我们还针对特殊群体,放宽贷款条件,去年黄冈市委市政府在县召开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现场会,表彰了一批妇女创业典型,现场为11名妇女创业带头人发放了贷款,最高发放额度达到8万元。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我们以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模式。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结合就业工作新需要,把创业培训向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力延伸拓展。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就业和职业转化能力,激发创业热情。在按照统一的"创办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的同时,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特色的案例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不同创业人员的需求。对通过创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创业者,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年共组织400多人参加了创业培训,通过创业培训打造成功了一批"小老板";

(四)、搭建创业平台,强化服务引导。

创业平台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为此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服务工作:

一是创建项目平台。针对创业者"找项目难"的问题,我们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需要,通过社会征集、网上搜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形式,采集开发一批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供创业者选择。年我们推出蛋鸡"153"养殖模式,标准化"150"养猪模式,蛋鸭"325"养殖模式,肉羊"1235"养殖模式,肉牛"165"养殖模式以及网上购物实体店等22个创业项目,取到了良好的推介作用,使一批创业者从项目中受益。

二是创建创业指导平台。在现有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各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安排专职创业服务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健全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指导团,专家志愿团队伍,积极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解决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科技特派员李保山,禹山种禽公司负责人,牧业总经理范传勇等一批科技带头人,积极指导返乡民工创业,仅年一年就成功带出了560多个创业户走上创业之路。

三是创建创业交流学习平台。我们通过牵头组织创业成功人员、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成立创业者协会,为创业者搭建学习交流、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指导帮助学员更好地从事创业活动,形成"互联、互助、互补、互带"的协作机制。为发挥交流示范作用,年我们建立了12个标准化的创业示范基地,供创业者参观学习,仅四方饲料种禽公司基地,在全县推出的蛋鸡"153"模式就发展了蛋鸡养殖创业户1632家,发展蛋鸡150万只,产值4.2亿元,户平年收入3万元;以"月山养羊合作社"为样板,成功复制70多家养羊场;特别是三角山羊牛合作社的"0风险养牛模式"被多家中央新闻媒体报道,其方案是:农户只需要到合作社签订合同,就能领着中意的牛犊回去饲养。合作社为农户统一提供牛犊、饲料、防疫、配种和销售,而养殖户只需负责饲养工作。当牛成年后,双方按销售额四六分成,合作社四成,养殖户六成。养殖中若出现因防疫、养殖技术等造成牛犊死亡的,合作社免费更换。这些创业基地的共同特点是,包指导,包服务,包成功上路,还能让创业者相互交流学习、借鉴。

第2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关键词:和谐 分配 失业 就业 劳动力 政府 宏观调控

近年来,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拉大趋势,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官方显示,我国西部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已达0.47。200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收入分配是关系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解决好就业和收入分配问题是健全社保体系的核心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要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首先就要解决就业问题。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明确指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据测算,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即使经济增长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00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一、我国就业现状的主要特点

1、失业从隐蔽到公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主要通过以下的两种途径将我国的人口失业的真实情况置于隐蔽性状态:一是通过户籍制度的实施,将农村劳动力全部限制在土地上,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二是按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的要求,以牺牲企业的效率为代价,把城市经济的失业人口隐藏在企业内部。目前,随着我国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这两部分的隐蔽性失业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出现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大量从农村涌向城市的民工潮的现象。

2、我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成为突出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生产垄断产品、关系到国计民生状况的国有企业,它们既是经济实体,也是政治组织;既是企业,也是社会;既有经济功能,又有政府职能。如今,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减少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和政府的负担,突出其经济实体的功能,讲究经济效益,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减员增效而造成的工人下岗失业的情况。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主要包括七种类型: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企业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待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3、二元经济中的农村失业问题严重,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有待解决。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人民公社制度给每个农村劳动力一个就业机会。并且每个劳动者都可以从集体劳动产品中分得一份几乎平均的收入:在这种体制下,即使农村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也不会有农民失业的问题。但是,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20世纪80年代农业改革的最直接结果就是农业生产率提高和由此而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显性化。再加上近来来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造成了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实际劳动力剩余量估计在9000万~1.2亿人之间,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成为新一届政府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4、经济发展过程中结构一胜调整所带来的失业。一种经济的发展过程总是从低级不断地向高级推进,当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时,一定会出现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即新的支柱产业不断涌现,而老的产业不断被淘汰。在这个产业结构重新组合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岗位空缺与失业并存的现象:一方面新兴的产业由于其突然崛起,出现了适合该产业的劳动的短缺;另一方面,老产业由于资本存量的调整,劳动需求步下降,进而出现失业的现象。应该说,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主要是经济结构性调整造成的。这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它。

5、城市经济中新型失业比例不断上升。一般而言,我们所说的失业是指因工作岗位不足,从而劳动力闲置,即一般性失业。而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城市中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的势头不断增强,表现为对于某些脏、累、苦的岗位,城市劳动者不愿意就业。其主要特征是:客观上存在着工作岗位,但人们挑选职业,不愿去填补这些空缺,而宁肯继续等待合适的工作,形成了新型失业,也叫做自愿失业。而这种新型的失业比例正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6、学生就业难成了新增的矛盾。据统计,在我国2005年新增劳动力2,000万人当中,学生占700万人。由于步入劳动者行列的学生受教育的时间较长,文化素质较高,其对就业条件的要求就相对要高一些,因此自愿性失业在此类人群中的比例较大,学生就业难成了就业问题的新增矛盾点。

7、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失业。以投资膨胀为起点,结构性瓶颈为信号,国家采取主动的宏观紧缩政策为结局的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常态。这种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引起失业的起伏:当经济扩张时,由于投资的带动,市场需求旺盛,企业生产任务充足,就业问题就得到缓解;在经济紧缩阶段,由于金融紧缩,投资下降,市场需求疲软,导致企业产品积压、正式工人下岗,失业率不断上升。自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也曾经历了数个周期性的波动,从而引发了失业的起伏。

二、以人为本,就业优先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新一届政府在其施政纲要中首次将“扩大就业”列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本质。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居乐业是普通老百姓的心愿,更是党的心愿。因此,面对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如此严峻的就业压力,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地解决就业问题呢?

从历史上看,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不同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方式:一是在移民可以前往国外的条件下,用劳动力外流的办法来缓解本国的就业压力:二是用限制劳动力流动,把劳动力就地安置在农村与工厂中,以隐蔽性失业代替公开失业的办法来解决就业问题;三是用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办法,增加就业岗位,以缓解就业问题。

应该说,在上述的诸多办法中,只有第三种才是可行的、长期有效的和我们所追求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思路,“发展才是硬道理”。

(一)以创业之策缓解就业难题。就业与失业是一对矛盾,这一矛盾既产生于又解决于一国经济发展的状况。经济越落后,失业率就会越高;经济越发达,就业的压力就越小。据测算,我国经济增长每下降2个百分点,实际失业率将上升1个百分点。因此,要解决就业难题的最终办法就是要想方设法发展经济。

1、实施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解决失业问题,归根到底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创造就业岗位。政府可以采取稳健扩大政府投资,加大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直接增加就业机会;可以通过适当放松贷款管制,调整利率。创造宽松的货币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刺激投资需求的增长,创造新的就业。

2、全面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在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经济结构性矛盾成为了阻碍经济发展和造成失业的主要原因。因此,新政府应从调整经济结构入手,寻求缓和失业的对策。

(1)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新经济部门。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是形成失业的主要原因。新政府应通过大力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来建立新经济部门,开拓新市场,加强国内产业之间的联系,以此来促进和带动劳动密集型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总就业的增长。

(2)调整所有制结构,发展非公有经济。由于国有企业已成为劳动力净流出的部门,面对社会增加的就业要求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在确保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具有十分很重要的意义。

(3)调整城乡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减轻农村的就业压力,就必须好“三农”问题。具体落实好以下的措施:首先要调整农产品结构,真正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农产品,要逐步建立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产业带。第二要加快农村的税费等各项改革,以减轻农民负担。第三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第四要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4)调整生产力布局,实现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该战略在推动东部地区经济飞速发展并带动全国整体经济提高的同时,也拉在了东西部地区之间社会经济的差距。这一差距的拉大,使占国土面积一半多的西部地区市场狭小,巨大的潜在需求无法变为现实需求,越来越强地拖住了全国经济发展的后腿。与此同时,西部地区就业机会增长缓慢,失业压力加大。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层次、综合国力达到小康水平的情况下,加快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缩小东西部差距,已成为保证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内需稳步扩大、就业持续增加的重要条件。

(二)必须坚持正确的就业方针。要正确贯彻执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我国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与再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引导劳动者自主就业;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中的主要作用,主要措施有:科学制定就业规划,引导和调节劳动力供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对特殊困难对象给予就业援助;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总之,坚持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措施,是解决我国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正确选择。

(三)选准再就业的重点方向。我国经济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时期,经济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制造行业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成为了失业的主要来源,因此,增加劳动就业的重点方向主要选择非国有经济领域,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新的天地。今后创造就业的主要方向是非正规就业或灵活就业。需要重新界定就业的定义。第一、将其世界上广为通行的灵活性就业引入中国,如过去一周曾从事过1个小时以上合法劳动获取合法报酬者可视为就业;第二、实行在市场经济国家更为通行的非正规就业制度;第三、实行更为灵活就业方式;第四、鼓励正规部门创造非正规就业,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又可以创造较为灵活多样的就业;第五、鼓励自谋就业、家庭就业、组织就业、临时就业、社区就业、小时就业、阶段性就业,采取更为灵活的优惠政策。

在中国城镇非正规就业占总就业人数比重可能达到45.5%。从统计口径看,非正规就业包括3部分:一是城镇私营企业,由1996年620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668万人,增长了1.3倍;二是个体经济由1996年的1709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3410万人。第三项其他人员是指城镇总就业人数减去国有、城镇、集体和其他单位以及私营和个体人员,是由进城农民工、下岗职工、再就业职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组成。据罗斯基(2007)估计,1996年约3,733万人,2007年为7286万人。那么1996年全国城镇职工、再就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6062万人,占总就业人数比重约28.5%,到2007年非正规就业人员达9690万人,比1996年增加了3.628万人,占总就业人数比重45.5%比1996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这表明,中国城镇新增加就业主要岗位是非正规或灵活就业,极少量正规部门的正规就业,主要是大量进城农民工、正规部门下岗分流人员,还有相当部分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具有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

(四)必须全面贯彻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再就业服务。

(1)完善和落实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小额贴息贷款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要使国家针对解决失业问题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在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环节中。(2)强化再就业的转岗培训。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主要特征是劳动力过剩,但是许多行业尤其是技术水平较高的新兴行业,却人才短缺,呈现出劳动力数量型过剩与质量型短缺的并存的现象,因此,政府要搭建多层次的、网络化的转岗培训平台,通过免费培训,提高动者的素质与技术来适应新工作岗位的要求,从而实现下岗职工的再就业。

(五)巩固“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3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八)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九)提高培训质量。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健全服务组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十三)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第4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强化政府责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把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市由全面小康向基本现代化跨越的必然要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创业精神,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新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增长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鼓励支持、积极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的方针,制定工作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全民积极创业”的氛围。

(二)明确扶持对象。将有创业愿望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人员,列为创业扶持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重点做好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扶持工作。

本意见所称的创业,是扶持对象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本市新创办企业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践活动。

(三)确立目标任务。围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和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在全市建立政府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一批创业环境好、创业人才多、带动就业成效大的创业型镇(园区、街道)。通过健全完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优质的创业培训体系、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体系、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协作体系,大幅度提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和带动就业的人数在全市新增就业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到2012年,重点扶持6000人自主创业,实现带动4万人就业的目标。

二、完善创业促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放宽市场准入。制订鼓励劳动者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开展创业。大力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于符合规划、环保、公共安全、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对农民创业登记涉及经营场所的,要予以适当放宽照顾。对于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其出资方式、出资额不受限制,由投资者自主确定。对于创办公司制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设立企业,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知识产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投融资等机构贷款,银行、投融资等机构应予以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的转化应用。

(五)规范收费行为。对本市户籍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退役士兵、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限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对中介服务费按不超过原收费标准下限的一半执行。

(六)实行税收优惠。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经申报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也可比照企业吸纳就业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的行业范围内,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本市户籍残疾人员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员取得的应税所得可按规定免征、减征个人所得税。本市户籍的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院、所、有限公司),符合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创业的,要按规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企业,从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本市优先和重点发展产业或行业新创办的企业,有明显带动就业效应的,当年吸纳就业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其中吸纳本市户籍人员达到50%以上,并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期限内由所在镇(园区、街道)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最长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各项税收优惠奖励政策,企业可选择最优政策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

(七)放宽信贷扶持。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放大信贷促进创业的政策效应。本市户籍的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内。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将按规定适当放宽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的,经资信评估符合条件,贷款额度在3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于从事微利项目或从事非微利项目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按《*市再就业贴息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宜财社[200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逐步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制度。

(八)加大社保补贴。对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其业主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自主创业主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申请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

上述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按规定累计不超过3年。

(九)实行开业补贴。对无业残疾人员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市残联审核,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1000-3000元。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残联等部门制定。

城乡“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进行自主创业后,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第13个月退出低保。

上述享受开业补贴人员,3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十)扩大培训补贴。对本市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按规定实行免费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渠道列支。

三、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能力

(十一)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意识(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完善你的企业(SIYB)等多种形式培训。要推动各类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创业课程,开展创业观念教育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探索建立网上创业培训学院。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免费创业培训政策。至2012年全市创业培训6000人以上。

(十二)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注重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从培训标准、师资队伍、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增强培训机构能力。要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和质量考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要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创业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加强创业培训学员的后续跟踪服务。完善培训补贴与创业培训合格率和创业成功率挂钩的补贴制度。健全创业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十三)建立创业实训(见习)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或业主自愿的原则,在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中确定一批创业实训(见习)基地,为经过创业培训拟进行创业的人员提供1至3个月的实训(见习)服务。对经评估认定的创业实训(见习)基地奖励2万元。所需资金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实训基地评估认定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

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服务效率

(十四)充实创业服务内容。从过去比较单一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扩展到为创业者树立创业理念、优化政策环境、健全服务保障等系统化、全过程服务。重点通过健全完善“一站式”、“一门式”服务制度,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定期现场联合办公或开辟“绿色通道”,镇(园区、街道)、社区(村)提供上门服务、电话服务和跟踪服务等,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

(十五)扶持创业载体建设。各级政府要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开发和培育创业载体。要充分利用各类创业园、各类市场建设、招商平台等,发挥区位优势,结合创业需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建设市场型、门面型、楼宇型等多元化的创业载体,以减免租金方式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及有效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进行孵化培养,提高创业稳定率。创业孵化基地由镇(园区、街道)及以上机构建立。对经认定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奖励2万元,所需资金按规定渠道列支。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

(十六)大力开发创业项目。紧密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特色经济,根据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动员和发动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征集创业项目,逐步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创业项目推介会、网上信息和与兄弟城市建立项目信息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畅通项目信息渠道,改进咨询服务方式,促进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十七)加强信用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创业信用社区建设步伐,将其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型镇(园区、街道)活动有机结合,加快推进,逐步纳入考核。结合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健全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创业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镇(园区、街道)、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协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后续跟踪和贷款回收工作。金融机构要逐步提高对小企业及个人创业的信贷比例;对还贷及时,信誉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给予支持。

(十八)强化专家指导援助。要巩固和扩大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队伍,通过创业咨询服务热线,采取专家门诊、集中答疑、电话咨询、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法为创业扶持对象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帮助他们评析、修改和实现创业计划,帮助解决开业登记、贷款、招工、广告及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并对创业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论证进行评审把关。

(十九)提供人才引进及用工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为创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人事、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员工落户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加强对创业企业的员工培训,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为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各方参与协调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任务,市、镇(园区、街道)相应建立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建立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要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把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政策落实、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列入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创业型镇(园区、街道)的评选标准。

第5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新――创业政策

1.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3.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明――创业规定

1.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

2.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

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3.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4.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清――资金支持

1.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2.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

3.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扶――全新服务

1.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2.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

3.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第6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关键词:职业学校 创业教育 平台

在面对市场的需求和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等、靠、要”的传统就业观与现代社会极不适应。如果环境无法改变,解决之道在于改变自己,改传统就业观为“闯、创、做”的现代择业观。自主创业不失为当今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最好出路之一。

一、自主创业是最好的就业

如今国家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知名三资企业等无风险的工作职位是人们工作意向的首选,意图将个人利益风险降到最低。“千军万马”争先恐后向着一个目标齐进发,难怪就业的路会越走越窄。就业形势严峻、供求矛盾突出,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但同时也带来了创业的机遇。创业可为社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创业往往具有就业的“倍增效应”。

自主创业不仅解决创业者本身的工作岗位问题,同时也为社会上需要工作的人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自主创业是最好的就业。职业学校学生要立创业之志,走创业之路,建创业之功,树立自主创业观,通过自主创业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

二、职业学校创业教育现状分析

我国创业教育刚刚起步,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创业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

(1)学校方面。只把创业教育课看作是“业余课”,一不影响升学,二不影响技能的形成,普遍认为创业课程的开设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现实意义,甚至觉得可有可无。

(2)学生方面。对创业教育的延续影响认识不够。很多学生认为,创业是他们遥不可及的“梦”,自己一无本钱,二无项目,对于他们来说就业更现实。他们甚至觉得课本上的那些成功人士只是个例,“条条大路通罗马”,创业根本“无路”可寻,学了也没用。

(3)教材方面。职业学校在创业教育方面教材的选择上,对教材实用性和影响性方面的考虑欠缺。教材中的案例不具有代表性,或是发生年代久远,或是创业情境“今非昔比”,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更不能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2.课程体系缺少创业教育的计划

很多职业学校已经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但就职业学校整体来说对创业教育课程重视不够,更缺少系统的、科学的创业教育体系,只把它作为“业余教育”,仅仅是为了开设而开设。学生学习创业课程兴趣不高,因重视不足职业学校更不可能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机会,造成严重的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

3.专业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缺乏

“半路出家”是现在创业教育课程任课教师的共同特征,不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是他们的共同特点。在教学中,只凭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进行课程的讲授,难免会出现因教师自己的偏见或个人喜恶而误导学生。在职业学校能理论联系实际“文武双全”的专业创业教育教师真可谓是“凤毛麟角”。

三、在职业学校加强创业教育的措施

1.强化对创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明确创业教育不等同于就业教育。创业教育是以创造和开辟新的就业岗位为目的,而就业教育强调填补现有的就业岗位。强化专业教育是创业教育建立的基础。没有基础创业教育无从谈起,创业教育不能独立于专业教育之外。只有职业学校各级领导以及教师转变观念把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与能力放在首位,才能真正把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做好。

2.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创业教育教学的质量必须以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保障,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一定要拓宽创业教育师资来源渠道。由校外聘任制兼职人员、学校跨学科兼职教师、学校专职教师组建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形成师资队伍的完整性,负责对职业学校的创业教育进行组织、策划、评估等。职业学校应鼓励教师以个人或以团队形式进行创业实践,以加强教师的实践经验。

3.打造创业平台

创业教育在学校实施,但落脚点始终还是在社会。职业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优势在创业理论课程之余开设创业实习课程,创办一些实体,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场所,并以此为载体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的平台。鼓励广大学生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创办一些风险小、见效快、投资少的实体,让学生从中体会到创业的乐趣与艰辛,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创业技能。

参考文献:

[1]刘登高,张炳耀.创新与创业[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2]丁丽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创业教育的策略[J].教师文萃,2006(10).

第7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创业带动就业暨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20__全民创业和劳务产业工作,按照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县“两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再鼓干劲,再增措施,全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农民稳定增收,努力开创全县全民创业工作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局面。刚才,海国副县长代表县委、政府全面总结了20__年全县全民创业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我完全同意。会议表彰奖励了20__年度全民创业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马建乡、就业局、吉强镇大滩村和先进工作者、务工人员代表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会后,还将出台《20__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安排意见》和《20__年全民创业工作安排意见》。可以说,今年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已经十分清淅,任务非常明确,请大家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就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抓好工作落实,认识上必须再提高

当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富民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农民的增收。中央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都把农民增收工作提到很高位置,强调指出:“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解决农民增收,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这既是当前紧迫而繁重的任务,也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整个经济工作的重大课题;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围绕农民增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促进农民增收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第一位责任。今天上午,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农民增收的工作措施,对农民增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天这个会议,也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动员部署会。现阶段,解决农民增收,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农村走出去,从事非农产业,我县的劳动力转移实践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民创业和发展劳务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组织推进全民创业,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民创业和劳务产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全年共输出务工人员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9亿元,人均劳务收入达1310元,比上年增长260元。可以说,全民创(来源:文秘站 )业工作的扎实开展,劳务产业稳步推进,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我们还应该看到,20__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44元,这个数字,还达不到全市的平均水平(2962元),与全区相比(全区是4048元),差距更大,达到1004元。县委、政府提出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净增300元,可以说难度很大,压力很大。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必须进一步认清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全民创业,作用不仅仅是增加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大大缓解了就业压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素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实施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发展战略。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劳动力转移,必须继续把增加务工收入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来抓,进一步增强劳动力转移的责任意识,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乘势而上,积极抓好创业就业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措施上必须再强化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们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方式转变的开局之年。全县创业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努力促进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在培训上下功夫。劳动部门统计显示,现在在就业上存在着两个矛盾,一方面,用工企业招不到工,另一方面,许多劳动力找不到就业岗位,出现这个矛盾,除了因工资报酬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劳动力素质跟不上,缺乏必要的岗位技能。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劳动力技能低,主要从事体力型的劳动,收入低,且工作不稳定,会产生多次就业的压力。因此,加强劳动力培训迫在眉睫。另一方面来讲,加强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转移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从低收入向高收入转变,从短期性、不稳定就业向稳定性就业转变,提升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层次和水平。各乡(镇)要摸清劳动力资源底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特点,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与就业相结合,扎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努力实现由初级工培训向中、高级工转变,切实提升劳动力培训层次和水平,提高劳动力市场就业竞争力。不断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观念和能力是全民创业中最关键、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因此,一定要做好创业培训,努力解决好创业者想创业“不会创业”的问题。

二要在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引领转移上下功夫。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必须千方百计扩大有组织转移规模和中介组织与经纪人引领转移规模。各乡(镇)要在现有基础上,千方百计培育和发展壮大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规模,加强与劳务经纪人的对接,与经纪人“交”朋友,多联系,多沟通,准确掌握经纪人的引领输出能力,千方百计解决经纪人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劳务经纪人的政策、法规、业务等培训,引导劳务经纪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增强劳务经纪人队伍素质,切实做好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工资、权益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为务工人员的就业提供“红娘式”的服务,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提供“保姆式”的服务。劳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扩大中介组织规模,力争年内培育1至2家能引领转移千人以上的中介公司。同时,要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中介组织的经营能力,使劳务中介组织实现“培训、转移就业、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运作方式,真正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化运作。

三要在基地建设上下功夫。近年来,全县劳务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大力开辟劳务基地。据统计,我县的劳务基地遍布全国各地,大大小小超过300个,上万人的基地5个,千人以上基地2个。应该说,全县的基地不少、规模不小,但相对于45万人的农业人口大县来讲,基地还需大力开辟,规模还需扩大。各乡(镇)要积极探索基地建设的思路,采取政府牵线搭桥,提供劳务基地的信息和服务,帮助劳务经纪人开辟基地,重点瞄准经济发达省市和国家重点开发建设地区的区外转移,国家开发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平罗、惠农脱水蔬菜企业、中宁枸杞园区等季节性用工基地的区内转移就业,县内城乡建设、设施农业、县城基本设施建设等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同时,要加大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不断提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城、汽车修配创业园、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区等已建创业基地的功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大学生创业园、兴隆镇婆姨创业一条街和汽车美容修配创业园3个精品创业园区,努力为入园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周到及时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人员入园创业。

四要在推动全民创业上下功夫。现在,我们的就业压力,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就业要求高,而创业意识不足,创业氛围不浓,创业比就业更重要,就业只能增收,创业才能致富,创业不仅解决就业,而且带动和促进就业。可以算这样一本帐,一家再小的企业,用工都在二、三十人以上,如果一年能新增100家这样的小企业,就能解决二、三千人就业,增加一个个体户,至少可以解决一人就业,我们现在创业不足,有政策的、有思想的因素,但更多是思想上的因素,因此,要坚持创业与就业并举,以创业促就业,切实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创业项目库建设、政策扶持、创业能力培训等关键环节,力争全民创业工作有大的突破。

五要在搞好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劳动力信息服务网络功能,健全职业介绍、劳动力转移、劳务派遣、就业培训等数据库,加强信息搜集和工作,一方面要与劳务输入地建立更密切的就业岗位信息沟通、机制,另一方面,要结合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认真落实返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创新反担保模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切实解决好务工人员留守儿童教育、老人赡养等家庭生活困难和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转移就业人员和创业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力推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大发展。

三、抓好工作落实,领导上必须再加强

第8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体系

中图分类号:F241.4

通过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对更多的就业岗位进行建立,是当前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创业带动就业和经济的重要作用也使人们对创业计划的实施非常注重。一方面,通过创业教育,对学生的创业意识进行提高,使创业文化得到广泛的建立;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对大学生就业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这两个方面则是创业计划的实施过程,也只有通过这样的实践,才能更好的促使大学生就业体系的构建。

一、大学生创业体系的缺陷

(一)创业意愿较低

就业问题最主要的解决途径是创业。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活动非常的支持。但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意愿比较的低,相比于创业率为20%的美国大学生,我国大学生的创业率仅为1%。另外,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比较的突出,为此成功率也不高。通过调查显示:有创业意向但付诸行动的大学生非常的少,而全国大学生只有4.5%的人在进行创业,但成功的只占0.6%。由此可知,我国大学生创业人数非常的少,能够取得成功的人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学生的创业意愿较低,并不能形成自主创业的良好局面,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也是高校创业教育普及工作紧迫性与必要性的重要体现。

(二)创业资金的缺乏

调查发现,大学生创业面临困难做大的是资金的缺乏,占有30.8%的比例。虽然在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支持方面,政府以及高校制定了许多相关的优惠政策的方案,对大学生的创业进行着有力的支持。为了进一步促使创业资金问题的有效解决,我国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基金组织机构比较的多,这对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很好的经济支持。

(三)创业教育的缺陷

大学生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必须接受一种培训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发展,这也是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旨在鼓励大学生能够自主创业,自己当老板。目前,大学生创业的意愿较为薄弱,不仅存在的各方面能力较低,也缺少创业相关的政策和知识的认识和了解,另外,对于企业管理能力一级市场运作的组织能力,大学生都未能有效地进行掌握,也正是因为这样,大学生创业的实施受到了很大的阻碍。而创业培训主要是训练大学生能够对小型企业进行开设,进而对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掌握和提高。对于学生创业的培训工作,许多国家在中学阶段就已经对专门的课程进行了开设。这些与创业相关的课程大多是通过课外俱乐部、者夏令营之类的形式存在的。

(四)创业经验的缺乏

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践的人数比较的少,大多数学生最多只是拥有创业的思想,但基本上不会付诸行动。有一部分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高校与企业之间没有建立一定的联系。在一些发达国家,高校与各大企业的互动联系非常的密切,这在创业与教学、创业与创新中的体现非常的突出,而研究生创业是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麻省理工学院为了促使教育与科技产业发展之间的充分结合,以低价对企业提供基础设施和土地,而法律咨询等措施对校友企业的快速发展非常的有利,形成的园区企业能够为学校提供更多的财力促使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而学校可将丰富的人力资源输送给园区;与此同时,研究所、实验室等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对学生了解企业的发展和需求对于自身创新与创业的实现非常的有利。

二、创业带动就业体系的构建

(一)高校多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引导和提高

作为高校,应该对创业教育进行开展,对大学生创业的意愿进行激发,以促使学生创业积极性的提高。在这一方面,学生必须对职业知识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当中包括职业要求、特点和形式等,与大学生创业特点相结合,能偶树立他们创业的自信心,进而激发他们创业的动力,做好学生创业的基础性工作。大学生在创业之初,一定要树立较好的职业观念,能够有效处理创业、就业、择业之间的关系,对学生的承受能力、思考能力进行训练和培养,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以便更好的对创业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另外,学校可以对创业比赛进行组织,帮助学生不断积累创业经验,促使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对于创业相关的各项活动和比赛,都要积极的引导学生进行参加,一方面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对适宜创业的思想进行树立,另一方面激发他们的热情,形成积极创业的良好局面。通过创业比赛的锻炼和学习,学生能够更加认识到市场的真正需求,这也对他们后续进行创业或就业走上市场、适应市场的重要帮助和支持。

(二)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

目前,针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比较的多,包括企业营运优惠、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也进一步创建了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此,在创业之初,大学生应该做好准备工作对这些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的了解。另外,社会保障办理、档案保存等措施是政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重要服务和保障。而作为政府,还可以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促使其有效发展,并对提供创业服务的中介组织给予大力支持,通过产权交易、信用担保、信用评估等机构的建立促使机构行为的规范,进而帮助学生自主创业。

(三)扶持大学生创业并带动就业

大多数学生在创业、就业之初,缺乏一定的经验,这就需要对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促使学生自主创业的有效实践。首先,可以通过典型事例对大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将创业看作是一种职业进行选择;其次,对参与创业活动的学生进行培训,使学生掌握商业企划的有效实施。当创业者开始进行创业时,可以帮助他们对商业企划书进行制定,能够对发展目标进行确定并预算投资资金,通过专业人士的论证和评估,对具有价值的意见进行探讨。企业家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要做好“引路人”的角色,以多种形式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进行帮助和支持。大学生创业最为重要的是对风险的回避,学生必须对风险的控制、评估、识别进行掌握,在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对创业的成本进行减少,并促使创业风险的降低。

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学生就业形势非常的困难,但通过创业的方式对就业机会进行增加,对大学生就业的形势有一定的缓解作用。而作为政府,大力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也是构建大学生就业体系的有利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就业环境的营造,同时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形成一个安全、和谐的就业环境。

参考文献:

[1]肖云,邹力.大学生就业社会排斥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09(7).

第9篇:创业带动就业范文

带动就业的意见

各县(区)财政局、劳动保障(劳动人事)局,人民银行支行:

为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激发创业热情,加快全民创业进程,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和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建立健全创业帮扶体系,完善创业帮扶机制。

1、放宽创业扶持对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2、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市、县(区)都要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并统一名称为XX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可依托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训练机构加快成立,提供本级示范性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到20__年底,各县(区)都要完成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设。

3、建立专家队伍。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要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财政、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有关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到20__年底,各县(区)都要完成创业专家队伍组建,并开展创业指导活动。

4、开发创业项目。各地要加快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突出本土化、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等特点的创业项目服务。到20__年底,各县(区)都要建成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免费对创业者开放。

5、加强跟踪服务。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要建立自主创业人才库,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开办和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或参加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6、加强创业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培训,督促定点机构按规范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并将学员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等情况纳入培训效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核拨培训经费补贴的参照依据。

二、加大创业贷款支持力度。

7、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在原下岗失业人员的基础上,放宽到有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技)毕业生、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8、放宽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属于合伙经营的企业,可按人均贷款不超过5万元掌握。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人均2—5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9、放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对下岗失业人员初次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次贷款及下岗失业人员第二次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50%的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第二次贷款,继续给予50%的贴息。

10、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延期期限。对已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还本付息的自主创业扶持对象,贷款期限到期后,经审核同意贷款期限可再延长2年。

11、降低反担保门槛。经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经创业专家组评估推荐,可取消反担保。

12、进一步扩大小额货款财政担保基金容量。在市本级已建立10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基础上,每个区建立不少于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注入到市级担保基金中,依托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体系自主运作。每个县建立不少于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各县区小额货款财政担保基金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今年9月底前到位。并按照本意见要求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建立信用社区,提高还贷率,并按规定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奖励机制。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3、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培训补贴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经费从再就业培训资金中列支。

14、建立创业引导性资金。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内安排专项经费,用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市民的创业活动。创业引导性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配套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发创业项目、开展融资服务、帮助开业登记、加强跟踪扶持、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等创业服务工作和创业推动工作项目。

15、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并成功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 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6、实施创业工作奖励制度。对各类创业成功,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个人报请政府授予有关荣誉称号并予以物质奖励。对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本意见自之日起生效。在意见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执行新的政策。

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__*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