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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基本特征精选(九篇)

低碳经济基本特征

第1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城市;产业调整;创意产业园区

中图分类号:F129.9

文献标识码:A

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过剩引起的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催生了当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性的“低碳经济”(Low Carbon Economy)发展模式。而城市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中心,消费了全球能源的75%,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80%。例如伦敦市的碳排放量就占全英国碳排放量的8%,并且可能在2025年上升至15%。所以,城市的低碳化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发达国家的众多城市,如伦敦、东京等均制定了一系列低碳行动计划,是低碳城市规划和实践的先行者。上海作为一个拥有深厚工业文明积淀,并正向国际化时尚都市迈进的城市,在低碳城市建设上也应走在全国的前列。

近年来,上海将城市中的工业老厂房等文明遗存加以改造,积极发展创意产业并形成了一定的产业优势。上海的创意产业园区发展体现了现代创意艺术与历史文化的有机结合,它在优化城市产业发展结构、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以极低的能耗盘活了城市中的工业遗存,提升了上海的城市形象。基于以上认识,本文旨在从低碳经济视角分析上海的创意产业园区发展,论证上海能否利用创意产业园区进行低碳城市的建设,并希望从低碳视角找到今后上海发展创意产业园区的也应走在全国的前列。

1 理论背景

1.1 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

低碳经济概念于2003年在英国政府发表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的《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意指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的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其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其核心是使经济增长和碳排放脱钩。实施低碳经济的战略思想有两点:一是改进现有状态,如使用低碳技术去改造优化已有的工业基础设施;二是拓展新领域,如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低碳能源的开发。发展低碳特征产业、调整目前产业结构及产业特征(工业和农业)、建设低碳城市、扩大碳汇、加强碳排放交易等均为推进低碳经济的可行路径。

低碳城市就是在城市实行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就是要通过经济发展模式、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保证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实现有助于减少碳排放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社会发展方式。与低碳经济战略不同的是,低碳城市不光包括低碳生产,还强调了城市生活中的低碳消费。故建设低碳城市除了在能源、技术上的低碳化,更加强调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以实现经济发展的低碳化,以及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以实现社会发展的低碳化。

1.2 低碳经济、低碳城市与产业调整的相关研究

由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的发展战略可以看出,积极发展低碳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一条重要途径。冯之浚提出低碳经济将创造一个新的游戏规则,碳排放是其新的价值衡量标准;低碳经济也将创造新的龙头产业。所以未来低碳产业的投资与发展前景巨大。吴垠提出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产业基础必然转向以低碳乃至非碳消耗的新兴产业或产业簇群,而此类新型产业的核心问题便是要解决产业生产力与生态生产力相互融合的问题。鲍健强等认为调整产业结构必须要限制高碳产业的市场准入,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产业,如知识密集型产业。以集群经济为核心推进产业结构创新,以知识经济为核心推进内涵发展创新是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的重要步骤。付允用数据论证了城市产业结构的变化对产业能源消费结构的影响,其中第二产业能耗最大,第三产业能耗最低。由此,范建华提出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多,低碳经济发展的状态越好,但也有学者认为,不能为减排而调低第二产业比重,而应通过优化发展降低其碳排放量实现。总之,低碳经济的发展不能凭空进行,要借助于产业与产业结构升级,即产业结构升级低碳化。针对低碳城市建设,戴亦欣认为低碳产业和与其相关的环保产业将形成低碳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如何积极开发低碳产品,引导低碳消费,在市场的运作机制中嵌入低碳因素,是建立低碳城市不可或缺的方面。另外,由于中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所以与发达国家后工业化的低碳发展不同,刘志林认为,中国低碳城市建设应以产业结构升级、产业能耗降低为主,不能盲目模仿英国、日本等国家以交通、商业与公用建筑以及住宅能耗问题为重点领域。

总之,从相关文献综述可以看出,低碳战略已经是当前经济发展所应保持的基本态度,而在众多低碳经济推行策略中,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新产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是非常重要的途径之一。所以,了解创意产业的兴起与产业调整的关系,是建立创意产业与低碳经济联系性的有效视角。

2 创意产业发展与产业调整

创意产业是后工业化时代产业调整过程中兴起的新型产业。当全球经济逐步迈入后工业化时代,一方面,巨大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压力逐渐增加,经济的新一轮增长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向微笑曲线附加价值更高的两端提升;另一方面,人们对消费的需求开始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等基本要求,而逐渐转向对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及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这时观念价值,即商品与服务背后包含的能与一些社会群体的精神追求或文化崇尚产生共鸣的附加物,譬如品位、情趣等,逐渐开始取代使用价值在商品市场价值中的决定性地位。这促使了注重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创造财富和就业的新型产业——创意产业的产生。创意产业独特的价值创造模式使之处于微笑曲线两端位置,同时创意的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极大的满足了人们对商品观念价值的需求。创意产业是迎合后工业化时代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的产物,它使新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得以以智力资源为动力,摆脱了原先发展障碍的困扰。其中的发展障碍就包括工业化时代的高碳经济模式所造成的环境和资源压力等。

上海是中国当代的经济与金融中心,2009年实现人均GDPIl320.41美元,列中国大陆各省市第一。经济的极大丰富使城市居民有能力并倾向于追求商品与服务的消费上附加的观念价值,这为上海率先发展创意产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上海又是近代中国工业的发源地,在20世纪末经济转型的环境下,上海以工业为主的旧式产业结构不再符合现代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要求。所以,很多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产业实施了外迁,大量工业建筑历史逐渐空置或废弃。在这种情况下,众多具有开放思维的艺术家和创意工作者纷纷租赁改造这些旧厂房,这使城市中优秀的工业文明遗迹得到了保护,并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创造价值。这种行为逐渐得到上海市经委等政府部门的支持,多个创意产业集聚区由此形成。据统计,2009年上海创意产业总产出达3900亿,占全市GDP比重从5.8%提高到7.7%以上。上海目前拥有M50、田子坊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创意产业园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创意产业品牌效应和产业优势。

可以看出,创意产业的兴起是伴随后工业化时代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必然结果,而上海的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正是创意产业发展史的典型体现。另外,由前述可知:产业调整是有效的低碳战略之一,所以,创意产业与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具备理论联系性。但创意产业是否是具有低碳特征的新型产业,需要进一步对比分析两者的特征契合性。

3 低碳经济与创意产业的特征契合性分析

低碳经济以“三低三高”为显著特征,即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

3.1 创意产业与“三低”特征的契合性

首先,创意产业的知识密集型属性契合低碳经济的三低要求。创意产业是随着知识经济对社会分工的影响深入,一些专门研究、开发、创新知识的工作从传统产业中逐步脱离出来而发展形成的一个独立产业。故创意产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其以文化、创意理念为核心,强调创新性,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这一属性决定了创意产业也是通过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即实现产品的观念价值而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不同于对土地、资源存在巨大需求的传统制造业,消耗自然资源少且无污染,符合低碳经济“三低”要求。

其次,创意产业的空间存在形式是适应低碳经济特征的产物。创意产业常以旧城区、旧工业建筑改造的创意集聚区形式存在。例如纽约的苏荷原为19世纪的厂房仓库,伦敦的泰德艺术馆原为准备拆除的火力发电厂,上海的M50原为停产的纺织厂。目前,在上海已经授牌的81家创意产业集聚区中,由工业老建筑改造而成的占了2/3以上。这些由旧厂房仓库改造而来的创意产业集聚区首先节省了建造成本,符合低能耗要求;其次以高碳为特征的工业化时期遗存所特有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得以保留和延伸,不仅使得其高碳经济引致的面临废弃的城市旧区可重新焕发价值,而且形成了符合低碳经济特征的低排放、低污染的城市创意新景观。所以,创意产业这种特殊的空间改造形式本身就是高碳城市向低碳城市转型的典型表现。

3.2 创意产业与“三高”特征的契合性

首先,创意产业的高附加值属性体现了低碳经济的高效能、高效益特征。由微笑曲线可知,产业链中间生产制造环节附加值低,处于两端的产品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附加值高。创意产业不仅以创造性的点子、设计为主要价值起点,并且通过赋予商品观念价值而实现了品牌营销,故创意产业属于处于产业链两端的高附加值产业,是名副其实的高效能产业。另外,创意产业还有一次投资、多次收益的延伸性特点,故其所衍生的附加价值使之产生更高效益。例如一部《哈里·波特》自1997年问世,图书销售量超过4亿册,由其改编的系列电影全球票房已达45亿美元,DVD销售收入达27亿美元。这部小说是其作者J·K·罗琳的思维创意成果,它不仅使其由一个靠政府救济生活的个人成为比“英国女王”还富有的作家,更使其投资公司华纳兄弟以一次投资获得了数以百倍计的多次收益,仅衍生品相关授权项目就为其带了数十亿美元的收入。即使电影在2011年完结后退出大银幕,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各种不同投资形式,例如筹建主题乐园等,继续从这个经典创意中创造更多财富。也有调查表明投资一美元的创意产品,其相关衍生产品可以带来三至五美元的收益回报。

其次,创意产业的强融合性契合低碳经济的高效率要求。创意产业以创新的思想、技术和设计为其他行业生产提供服务,这使其更容易与其他产业融合,从而实现传统产业的价值创新,并容易衍生出新的产业。创意旅游、创意农业等概念均是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衍生的产物。创意产业以其居于价值链高端的地位渗透融合其他产业,不仅为其他产业带来了额外附加值,而且参与了更多的利润分配,这使得创意产业的价值创造更加具有效率。例如创意农业就改变了现代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产业发展模式,强调用文化元素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通过创意的投入使农产品更具有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创造出新价值和新市场空间的手段,从而实现农产品和产业的增值。

4 低碳视角的上海创意产业园区实践分析——以M50为例

4.1 M50发展沿革

M50创意产业园位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源地之一,上海普陀区苏州河南岸莫干山路50号。其前身为上海纺织控股集团下属企业“上海春明粗纺厂”,原厂房建于1933年,工厂主要生产“孔雀牌”、“红蝙蝠牌”呢绒和“金羊牌”毛毯。这些著名的毛纺品牌曾经记录了近代工业的辉煌。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海产业结构从适应性调整转向战略性调整,制订了“优先发展第三产业、积极调整第二产业、稳定提高第一产业”的产业调整方针。在产业布局上,上海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将不符合中心城区发展需要的、占地面积大、有污染的纺织、传统制造业等搬迁到郊区。1999年春明粗纺厂随之停产歇业,老厂房腾空。

第一阶段,M50在探索中转型。为了解决土地闲置与下岗工人安置问题,留守的30多名员工对老厂房进行“整旧如旧”的适度包装并出租。2002年,M50被上海市经委命名为“上海春明都市型工业园区”,当时园区的定位是建设技术含量高的工业园区。但是,很快遇到了能耗高,原有的电力配置不够,环保成本高,建筑陈旧不符合现代工业要求等问题,作为工业园区,M50运营一直不太好。但同时,园区内拥有的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工业建筑群,其独特的气质吸引了众多艺术家前来入驻。所以,这一时期工厂与艺术家一度并存。

第二阶段,M50主动向创意园区转型。在2001与2002年之交,此地块准备转让并动迁改造。但同时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及创意工作者们进驻园区,此时也正是国外创意产业概念刚刚蓬勃兴起之时,他们第一时间吸收了国外先进的产业理念,并以此来论证莫干山工业建筑群的历史文化价值。M50就此引发了来自社会各界、文化研究工作者以及政府对创意产业概念的关注。2004年上海召开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讨会,正式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并把莫干山路50号作为基地之一。

第三阶段,M50正式发展为著名的创意产业集聚区。M50自2005年4月被上海市经委挂牌为上海第一批创意产业聚集区之一,曾先后获得“上海十大优秀创意产业集聚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等称号。园区收入达两千万元以上。园区入驻企业130多家,年上缴税收已达三千万以上。

4.2 M50低碳经济理念体现

第一,M50探索转型为工业园区的失败体现了城市低碳化的必然。为了适应上海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求,M50在进行转型调整的第一阶段首先定位为工业园区,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由于M50在探索转型初期,没有实质上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应遵循的原则,即摒弃高污染、高能耗的高碳经济模式,向低污染、低能耗的低碳经济模式转变。实际上,工业园区的发展方向没有从本质上改变原粗纺厂的高碳模式,所以遭遇了能耗、环保等一系列高碳模式具有的障碍。这一失败从事实的角度证明了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必然要走低碳化道路。

第二,M50主动转型为创意园区的过程是创意产业顺应低碳经济潮流兴起的缩影。M50吸引艺术家自主入驻体现了创意产业园区随时代兴起的一种必然性,而M50主动向创意园区转型则是在社会各界进一步认清产业结构调整应遵循低碳化原则,认识到创意产业本质上顺应了低碳经济潮流的基础上,创意工作者、政府及园区管理者三方积极努力的成果。M50创意园的形成时间和方式与国外创意产业兴起发展过程接近,并且由于M50经历了工业园与艺术园、拆迁与保护的争论,使之更具有典型性。

第三,M50创意园目前取得的成绩是创意产业适应低碳城市建设的有利证据。M50由于发展创意产业,首先使得苏州河畔最完整的民族纺织工业建筑群得以保留,其包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得以延续;其次,粗纺厂以极低的改建成本重新倍数发挥其价值创造能力;并且,由于M50创意园主要产出物为画、艺术品等,较之前的粗纺厂,其能耗、污染极低,而经济效益极高。总之,M50创意园不仅成功将原先污染严重的城市旧区盘活,并且以更加时尚且具有文化底蕴的姿态成为展示上海的独特窗口,提升了上海国际化低碳时尚城市形象。

5 上海在低碳视角下发展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议

本文通过对低碳经济、产业调整以及创意产业发展三者的两两关系研究,建立了创意产业与低碳经济建设的理论联系性,并进一步通过对两者的特征契合性分析和M50创意园案例研究证实了上海发展创意产业园区符合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时代要求。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从低碳化视角对今后上海发展创意产业园区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鼓励运用创意产业集聚区形式进行旧城空间改造,实现低碳经济与城市文明的有效结合。创意产业园区一般具有明显边界和隶属管理单位,而集聚区往往是由旧城的街道、里弄和小厂房联合自发形成的边界不明显的区域。一旦这样的区域自发形成创意产业集聚,它们不但与旧厂房改建而来的创意产业园区一样具有明显的低碳化特征,而且会辐射和影响周边普通居民的生活,从而更有利于低碳消费的形成,田子坊就是有力的例证。实际上现在上海由旧厂房改造而来的创意产业园区占绝大多数,而自发形成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相对较少。鼓励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立,将会更好的发挥创意产业的低碳影响力。

第2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 发展; 启示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及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应对化石能源对于气候变化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

(二)低碳经济产生的时代背景

低碳经济出现的大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变化的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外,与人类的活动密切相关,既包括生产活动,又包括日常生活活动,主要是生产、生活时,使用化石燃料过程中排放过多的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造成大气组成改变,引起全球气候变化。为应对气候变化危机,英国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中提出了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发展战略。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国家纷纷结合本国国情,制定了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差异的低碳发展战略。

二、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策略

(一)英国—制定激励措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①立法应对气候变化。2007年6月英国出台的《气候变化法案》使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碳排放立法的国家。法案为英国政府推动低碳经济发展,评估政府减排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②推出“气候变化税”。英国于2001年4月1日开始针对不同的能源品种进行征税。如果重工业能源企业能够通过新的投资实现较低的排放,则不需要支付全税,最高可免税80%。政府再将所得气候税收入通过“强化节能环保投资补贴”等办法再返还给企业。③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英国降碳的重心从发展核能扩大到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多个领域,并为一些有竞争力、能尽快实现出口的技术领域提供资金、政策、财税的支持。④设立碳信托基金。碳基金负责提供碳管理、能源审计、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等,安装智能计量表,建立建筑证书制度。

(二)德国—倡导低碳技术,助推低碳经济繁荣

①制定气候保护技术战略。2006年8月,德国在世界上首个推出政策全覆盖的《德国高技术战略》。2007年,在“高技术战略”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技术战略,成为国家技术创新领域纲领性文件。②投入大额资金发展低碳技术。德国教研部将在未来10年内投入10亿欧元用于气候保护技术的研发。德国科学界、经济界将筹集到的30多亿欧元私人资本全部用于企业低碳环保技术攻关。政府计划每年拨款7亿欧元对现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技术进行创新与改造。③建立低碳财政税收政策。德国从1999年起对国内油、气、电的使用征收生态税,并与工业界签订协议,规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与节能挂钩,德国联邦经济部与复兴信贷银行建立起节能专项基金,促进国内中小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日本—树立低碳理念,全面构建低碳型社会

①确立“低碳社会行动计划”。2004年日本环境省推出“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 2008年7月,日本政府通过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提出了建设低碳社会的中长期目标和措施,重点发展太阳能和核能等低碳能源,对住宅、工业、交通等部门提出了预期减排目标,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与技术支撑。②实施“六大低碳政策”。日本政府详细制定了六大推动政策,即:低碳能源、环境税收、低碳技术、绿色投融资、低碳产业及绿色消费政策。③创建低碳示范城市。2008年7月,日本政府选定了横滨、九州、带广、富山、水俣、下川町六座城市作为“环境模范城市”。这六市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推广环保的交通体系,实施更严格的二氧化碳减排措施,努力建设低碳型城市,促进日本社会低碳化发展。

三、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的启示

(一)提供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

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芬兰、荷兰、意大利等国家采取了法律先行的手段,分别推出了各类低碳经济法案,奠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法理依据,保证了低碳经济发展有章可循。我国政府要继续加大从国家宏观角度给予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与政策支持,鼓励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政府要尽快在征收碳税和推行碳排放交易方面形成共识,调整税收政策,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支持低碳经济的税收体系。

(二)增强科研力度与技术创新

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低碳技术。《京都议定书》规定了清洁发展机制,这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实践中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所进行技术转让都有所保留。在自主创新方面,我国政府要采取有效手段,支持技术创新,给各种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项目展示提供充分的人才支撑和资金支持,促进低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通过技术交易等方式迅速推广和应用先进低碳技术。

(三)加快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

英国《斯特恩报告》指出,及早开展相关行动在经济上是占优势的,行动越及时,经济损失越少。面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及环境约束,要摒弃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加快产业升级,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含量高,环境危害小、利润回报高的低碳产业发展,促进生产的低碳化,带动低碳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来看,我国要努力把低碳产业打造成经济领域新的增长点。

(四)创建低碳试点与实践区域

日本以低碳示范城市作为切入点,希望以点带面最终实现低碳型社会。我国可以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选择几个试点。可以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率先试点,通过低碳技术的引入和改造,成为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的首批“低碳城市”发展示范项目—中国上海和保定,在这两个城市实践区内,可以建立实现低碳发展的政策框架,大力建设低碳社区、低碳商业区及低碳产业园区等低碳发展综合实践区域,促进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带动低碳经济发展,探索低碳经济发展规律,形成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任力.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及对启示[J].发展研究.2009,(2)

第3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碳关税;企业;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碳关税是指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玻璃制品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根据最新的研究显示,是否出台碳关税、何时出台碳关税的核心不在于发展中国家,而在于发达国家,并且发达国家开始实施碳关税的时间可能在2020年左右,因为碳关税从提出、到争议、再到具体方案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也可能提前实施。[1]在此前提条件下,出口型生产企业未雨绸缪,积极寻求应对策略显得十分必要。

一、碳关税产生的背景及特征

1.碳关税产生的背景

2006年,法国总统希拉克和总理多米尼克・德维尔潘首次提出了碳关税这一概念,本意是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生产的碳密集商品课征额外进口税。2007年,法国总统希拉克针对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提出应当针对来自美国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以219票支持、212票反对的微弱优势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该法案对征收碳关税的实施对象进行了界定,规定了美国有权对来自尚未承诺具体减排目标国家尤指发展中大国的相应产品征收碳关税,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

美欧主导推行低碳经济之时,全球正面临和经历着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以化石资源为基础的能源供应由于大量开采而将在21世纪上半叶迅速接近枯竭,以及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波及全球等三大危机,因而,发展低碳经济、开发新能源,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成为世界的共同目标。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美欧从开始就隐含在其中的其他战略意图,包括争夺新型经济模式和未来战略性产业制高点,争夺国际政治和国际舆论话语权,争夺掌握新的环境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权,利用低碳经济制衡和打压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削弱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的出口竞争力等[2]。

2.碳关税的特征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经济手段,碳关税与一般的国际贸易关税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征收范围广泛

碳关税主要是针对碳密集排放的行业,如电解铝、钢铁、玻璃制品、水泥等,但其影响力还波及高排放的上游生产企业及下游产业链甚至其他关联行业。以欧盟的碳排放贸易体系来说,它涵盖了超过一万个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覆盖了欧盟将近一半的二氧化碳排放源。

(2)难以体现公平性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大量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历史原因,但他们并没有因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发达国家产业结构中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在GDP占比较大,高排放高耗能的第一、第二产业早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了转移,他们在享用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低附加值高耗能的产品时避免了碳排放却对此征税,这些都显失公平。

(3)缺乏统一的标准

碳关税的计算和征收建立产品生产经营流通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含量的基础上,较为复杂。截止目前,并没有形成国际统一的碳排放标准,碳关税也只是由某一国自主决定征收的标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用来确定来自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是否需要缴纳碳关税的标准不同,将导致不同国家碳关税税额不同,不同的碳关税征收标准必然会引起争论甚至贸易摩擦。同时,某些进口国也可通过“绿色壁垒”进行贸易保护,按照有利于本国的参照标准向出口国征收碳关税。反过来,如果缴纳碳关税的出口国同样也按照利于本国的的参照标准向对方征收碳关税,就有引发贸易大战的可能。

(4)征收对象上的歧视性

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环保技术水平比较相当,它们之间还制定了相同的环境标准,检验方法等,所以发达国家间因环保问题导致的贸易纠纷较少,基本上不存在碳关税绿色壁垒。广大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对环保要求比较宽松,而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及其检验手段比较严格,碳关税的征收,形成了对发展中国家事实上的绿色壁垒。这种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歧视,违背WTO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也不符合《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3]

(5)合理性有待完善

碳关税对于减少碳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来说无疑是个极好的举措,但从理论上来说,任何税收都是财富再分配的过程,碳关税也是如此。如果碳关税的征收只是使一部分财富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而没有相应的税收反馈、调节、补偿机制的话,发展中国家就因为碳关税直接影响到出口部门的收入和就业却得不到资金帮助用于补贴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用于补贴低收入人群的能源消费等,这就与税收的设计理念相违背了。发达国家大力提倡碳关税,却避而不谈其收入调节问题,使碳关税的合理性大打折扣。[4]

二、碳关税对出口型生产企业的影响

我国的经济总量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出口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碳关税的征收中受到的影响无疑最大。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产品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而言,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碳关税的征收使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一部分消费者会把目光转向其国内市场甚至其他国家同类产品上,从而直接影响需求,造成订单的减少,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开工率,造成企业运行困顿。

2.中国政府从十一五时期就开始提出稳步推进“节能减排”,并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40-50%的目标。在国内,碳减排的力度在逐年加强。企业在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指引下,也为使产品符合国际碳排放标准,不得不淘汰落后产能、更新或改造原有设备、改善生产工艺、增加技术投入,这样势必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产品的利润率,降低国际市场竞争力。

3.长期来看,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加大,各项政策以及相关激励措施的加强和完善,企业会积极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当科技创新带来的原有产品的逐渐低碳化,且对生产成本的节约大于前期因碳关税和国内环境规制措施而导致的成本上升时,企业将重新获得成本优势地位,国际竞争力得到增强;当企业生产出符合进口国碳排放标准的产品时,碳关税将不再成为阻碍,国际需求会进一步增加,市场份额得到扩展。

三、碳关税下出口型生产企业的应对策略

1.践行节能环保理念,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与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节能环保已成为应对资源稀缺与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挑战的必然选择。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组织,要认识到节能环保不只是一项政治要求,它更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对社会负责任、有担当的良好企业形象正在超越传统的以资本技术和设备为基础的硬实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软实力的表现。

企业尤其是高碳企业应把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意识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及整个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中,形成领导重视、员工积极参与以及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将企业的长期利益与具体实践活动有机融合,把降低能耗做到实处。从长期来说,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而且还可能绕过碳关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

在经营管理上,企业可从优化和改善生产流程入手向内挖潜,对运营管控、物资采购、财务运筹、物流配送、营销推广、新产品开发、渠道变革等多方面进行整合,以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提高营业利润,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

2.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大力发展绿色技术

科技创新是推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企业通过对绿色技术创新,可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节约原材料和能源的产品、有效提高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资源的利用成本、减少环境成本,从而使经营成本降低,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反过来,利润的实现让企业有了更强的动力去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企业科技创新不仅仅是指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更重要的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引入国内外先进的绿色技术为我所用,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对其的消化、吸收以及再创新。

3.制定多元出口策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我国产品出口国(地区)较为集中,主要是美国、欧盟、日本、香港等。在我国出口的产品中,初级产品所占比例较小,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所占比例较大,到2008年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占到94.56%,而在工业品出口中,机械及运输设备、化学制品等所占比重为70%左右,即我国高碳产品的出口主要集中在这几个国家,一旦征收碳关税,对我国的工业品出口的影响较大。[5]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一方面可以选择利用多元化的产品组合方法来减轻和化解产品出口到碳关税征收国家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开拓海外发展中国家的广大市场,为自己的产品寻求出路,分散风险。近年来,我国与新西兰、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东盟等国签署了FTA(自由贸易区),相互之间较低的关税和较为自由的贸易环境为我国企业进入这些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4.增加对外直接投资,提升产品竞争优势

一些有实力的生产企业可选择在经济不发达、土地闲置、文化相似、劳动力成本低、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或地区直接投资建厂或利用资产收购的方式组织产品生产,然后对美欧等发达国家出口,这样既解决东道国就业问题、促进当地工业发展,又增强了企业自身产品的比较优势,提升了国际竞争力。还有一种方式是直接在发达国家投资设厂进行生产,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碳关税,而且还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提升了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如华为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地投资设厂,海尔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建立冰箱厂等等。

5.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减少产品对外依存

在全球经济面临高度不确定的状态下,中国政府着手将投资和出口导向型经济转变为能促进人均收入平等增长的消费型经济。中国的消费市场正处于激烈的转型期,城市消费市场从中低端向中高端升级,农村消费市场随着农民人均收入的逐年提高而变得潜力无限,这些对企业来说,都孕育着重大的增长机遇。出口型生产企业以应对碳关税的征收为契机,调整思路与重心,立足国内消费市场,逐步减少对出口国外的依赖,不失为促进企业发展的良方。

参考文献:

[1]俞海山.碳关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J].学习与探索, 2015,3.

[2]张宁.应对碳关税[J].中国经贸,2010,3.

[3]王爽,于巧丽.碳关税对中国外贸影响的双重性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7.

第4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一、工业企业低碳生产意义

“低碳生产”,译自英文为low carbon manufacturing /production,缩写为LCM或LCP,是相对于大量消耗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并以高能耗、高碳排放、高污染为特征的“高碳生产”而言的。依据我国第一次(2004)、第二次 (2008)经济普查结果及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分析,我国正处于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大中型企业聚集于工业行业的特点十分突出。分布于冶金、电力、交通运输设备、石油加工和化工等工业行业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尤其是大型工业企业,以其极少的数量不仅贡献着较大的经济总量,而且消耗着大量的能源、造成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由于工业生产产生的碳排放始终是最主要的碳排放源,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促进其由传统的线性生产模式、末端治理模式等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既是救治全球气候变暖的关键性方案,也是构建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具体内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现工业企业的低碳生产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以电解铝生产为例,我国目前年产电解铝产量约1300万吨,全年仅电解铝生产一项就需耗电约1950亿度,约合300兆瓦发电机组74年的发电量。如果通过加强管理、改进设计、引入先进技术节电1%,全年电解铝生产就将节电19.5亿度,依火力发电1亿度约需消耗3.39万吨标准煤计,不仅可以节省约66.11万吨标准煤,而且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78.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3万吨。

(二)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实现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管理创新 从工业企业内、外部两个方面,并依据强制性、市场性、自愿性环境管制以及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多个角度,探索工业企业实现低碳生产的机制和途径,因而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

(三)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实现有利于我国低碳经济体系形成 基于“持续改进”以及“动态平衡”的思想,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及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的全过程探索节约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实现途径,有助于推广节能技术,并通过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低碳产业与低碳技术,促进我国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低碳经济体系的形成。

二、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特征与实现途径

与大量消耗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并以高能耗、高碳排放、高污染为特征的“高碳生产”相比,低能耗、低碳排放、低污染应是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基本特征。

(一)低能耗 工业生产中的能耗包括直接能耗和间接能耗两部分。前者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的煤、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耗和电、煤气、蒸汽等二次能源消耗;后者是指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厂房等在其取得或建造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两者之和称为全能耗。产品生产的全能耗示意图如图1所示。

在全面研究能源消耗、实现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问题时,应同时考虑直接能耗与间接能耗,既要千方百计降低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的直接能耗,又要千方百计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充分发挥设备、厂房的作用,使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的间接能耗最低。低能耗既是工业企业低碳生产应该具备的基本特征,又是工业企业实现低碳生产的前提条件。

(二)低碳排放 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低碳排放,即努力降低或减少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工业企业的低碳生产必须是低碳排放的生产。否则,就不能称其为低碳生产,也就失去了低碳生产的意义。低碳排放可以分为“相对低碳排放和绝对低碳排放两个方面”。前者基于资源投入与产出的成本效益原则而言,如果生产过程中单位碳要素投入带来经济利益的相对增加,即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幅度低于生产产出(可以一定时期的生产总值或销售收入表示)的增长幅度,则可称为相对低碳排放;后者则强调一定时期内一个企业碳排放总量的绝对降低。然而,即使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实现了相对低碳排放,由于过度追求生产发展,碳排放总量依然可能大幅度增加,从而无法遏制由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以及一系列环境生态问题。因此,低碳排放不应仅是相对低碳排放,而应以整个国际社会排放总量的绝对降低为目标,在相对低碳排放基础上实现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绝对低碳排放是低碳生产的基本特征。

(三)低污染 “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超过三分之二来自能源使用和工艺排放,其中约有36%来自工业;而在工业生产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中,钢铁、水泥、塑料、纸和铝等5种主要原料的生产排放占到了56%以上。”实现工业企业的低碳生产,即通过不断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会使能源使用所带来的烟雾、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等危害以及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得到明显抑制。

然而,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论是降低能耗、还是减少碳排放,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够做到的,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改进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工业企业低碳生产是持续不断地降低全能耗以及碳排放的改进过程。因此,应该基于“持续改进”以及“动态平衡”的思想,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及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探索节约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实现途径,具体包括:减少碳源排放;提高机器、设备的能源效率;减少浪费,主要指减少机器、设备的闲置时间、等候时间及排队时间,杜绝或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等;有效利用人、财、物各种资源,包括原材料的有效利用、减少排队及等候时间、生产优先等。

三、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综合成本效益分析

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综合成本效益是指为实现低碳生产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与取得的各项收益之间的关系,是工业企业实施低碳生产的综合成果的体现,包括经济效益(主要指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指资源、环境效益)两个方面,并且可以从企业内、外部两个层次进行分析。

(一)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经济(或财务)效益分析 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经济(或财务)效益分析主要指工业企业内部微观层面的低碳生产成本与收入的比较分析,通过计算为组织实施低碳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增加或节约额以及资源有效利用而增加的收入额进行经济效益或财务效益分析,其结果表现为企业会计利润的增加或减少。

工业企业内部微观层面实现低碳生产的财务成本包括:为组织实施低碳生产而发生的教育、培训费用,以Cj表示;低碳技术研发费用,以C d表示;采用低碳生产新工艺、新技术而发生的设备购置或改进成本,以C p表示;低碳运行费用,以Cr表示等。

内部财务成本C为:C=Cj+Cd+C p+Cr。

工业企业内部微观层面实现低碳生产的财务效益或收益包括:由于水、电、汽等各种能源节约而降低的费用,以Re表示;由于减少机器、设备的闲置、等候时间及排队时间而节约的费用,以Rg表示;由于有效利用人、财、物各种资源而节约的费用,以Rm表示;由于废弃物回收、重复利用而增加的收入,以Rw表示等。

同理,内部财务效益R表示为:R=Re+Rg+Rm+Rw。

则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经济(或财务)效益ΔP=R-C。

对于通过改进工艺、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以及合理组织生产等方式实现的低碳生产而言,企业内部微观层面的财务成本与收益容易区分、便于计算分析。例如,在电解铝生产中,通过运用新型生产技术、加强综合管理水平延长电解槽的使用寿命就可以大幅降低电解槽大修费用。对于拥有172台的306kA大型预焙铝电解槽、年产14万吨铝锭的电解铝厂而言,每次、每台槽的大修理费用大约100万元,未改进前槽生产寿命为1000个槽昼夜左右,在技术改造将其使用寿命延长至2000个槽昼夜的情况下,则每一年内可节省的修理费用为:(365/1000-365/2000)×100×172=3139(万元),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通过逐项计算,即可得出企业一定时期内实现低碳生产取得的经济效益。

对于实施低碳设计、低碳施工、低碳生产的新建企业来说,其成本效益或经济效益分析则可以通过不同模式下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对比来进行。

(二)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社会效益分析 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社会效益是指实现工业企业低碳生产对社会所作出的综合贡献,是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外部效应,主要包括:各种能源、资源消耗量的减少从而节约社会资源;各种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降低从而保护生态环境。在当前能源、资源短缺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两者都体现为正外部性而使外部社会成本降低。

(1)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节能、降耗情况分析。工业企业通过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而使能源、资源节约的分析可以采用技术分析法、线性规划法等从多方面进行。以电解铝生产为例,按照当前铝行业普遍采用的冰晶石-氧化铝熔融盐电解法,其能源消耗主要取决于平均槽电压(V平均)电流效率(CE),电解生成1千克原铝所耗费的电能计算公式为:

式中,A表示生产作业系统中一整套机器(1,2,....φ), 代表机器的最大编号;B表示一整套产品(1,2,...,N),N代表产品类型的数量; Eij表示在j机器生产i产品所使用的能源系数;δ表示在j机器生产i产品所使用的剂系数;Cij表示在j机器生产i产品消耗电能系数;Sij表示在j机器生产i产品的完工时间:Pj表示在j机器完工产品需求量;L表示生产设备每加工周期所需剂;E表示生产设备每加工周期所耗电能。

(2)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碳减排情况分析。工业企业可以通过绘制生产流程图、划定系统边界、确定优先顺序以及数据整理等步骤,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低碳排放计量模型,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准确地测定与计量,它是加强碳排放限额管理和控制、实现碳减排的关键所在。在此基础上,工业企业的碳减排情况分析主要有情景分析和蒙特卡洛分析。前者也称最大最小值测试,用以测算参数发生最好和最差情景时的碳排放水平,计量思路及过程较为简单。后者可通过附有该分析的软件包或专业的寿命周期分析(LCA)包来完成,通过确定并输入每项参数的概率密度、分布类型(如正态或对数正态)、具有可信度的输入值上限/下限以及相关系数等,经过多次重复的计算过程,可以得出不同生产状况下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全面了解工业企业低碳生产的碳减排情况。

以年产14万吨的我国某电解铝厂生产情况为例,参照情景分析方法,并将电流效率(CE)统一取值94%,开工效率按照全年不间断运转(即开工效率为100%)计,采用直流预焙槽,综参考文献:

[1]王君:《中国微小企业融资进展与前景》,《银行家》2007年第10期。

[2]潘家华、庄贵阳等:《低碳经济的概念辨识及核心要素分析》,《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4期。

第5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 碳税碳交易环境规制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涵义区别

(一)碳税的涵义及分类

碳税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以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征税对象,通过消减二氧化碳排放为手段来实现环境规制,具体可分为:

1.按照实施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内税、国际税和协调的国家税。前两者的划分标准是不同的国家体系,后者是指在一个宽松的国际框架下由各国自主决定的税收体系。

2.按照征税依据不同,分为实际排放量碳税和估算排放量碳税。两者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监测为依据,前者技术上不易操作,征税成本也较高,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是后者。

3.按照税率水平不同,可分为差别碳税和统一碳税。前者是指在不同行业或地区实施不同的碳税税率,后者则指实施统一、特定的税率。目前理论界普遍认同差别碳税。

4.按照实施目标不同,分为激励目的碳税和财政目的碳税。前者是以提高燃料或排放的价格为目的来消减能源及其他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后者以筹集财政资金为目的,政策要点在于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

(二)碳交易的涵义及其分类

碳交易是一种以碳资产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活动,把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解决低碳发展模式下的科学、技术和经济问题。它一方面将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和企业,另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具体分为:

1.基于配额的碳交易。指在特定区域或特定时期,基于节能减排目标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既定的,不同配额所有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自行购买或出售所需配额。配额具有可分割性、可传承性和累积性等特点。

2.基于项目的碳交易。与配额交易不同,基于项目的交易主要是针对具备节能减排效果的实施项目,由买主向该项目购买减排额度。在项目购买条件下,交易标的具备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但不具备传承性,因而其使用范围受到限制。目前国际市场中基于配额的碳交易主要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基于项目的碳交易主要是《京都议定书》中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CERS)和减排单位(ERUS)。

二、碳税与碳交易利弊比较的经济学分析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经济基础

1.碳税――以价格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手段。环境税作为碳税的理论基础最早由庇古提出,也称“庇古税”。1920年,庇古设计了福利经济学中的环境税概念,提出对污染者征税,以纠正市场活动中的负外部性影响。此后,政府将这一理念加以运用,对具有负外部性的污染企业进行征税,并将税收所得作为抵消污染效应的经济补偿。在低碳发展模式下,碳税侧重对污染排放企业排污成本的监督。通过对排污企业进行征税,污染企业的排污成本得以增大,出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考虑,企业必然自行控制污染排放量,从而达到环境规制的目的。

2.碳交易――以数量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手段。碳交易侧重既定排污权利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以增加污染的社会成本的考虑。罗纳德・科斯最早提出社会成本概念,他认为要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一个有效手段是在污染者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排污权分配。此后,多伦多大学的约翰逊・戴尔斯在其《污染、财产与价格》一文中提出数量为基础的交易机制。这一理念随后被美国环保署加以引用,并于1977年在《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中得以法律确认。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碳交易相对于碳税而言更具有政策吸引力。

(二)碳税与碳交易的优劣分析

1.碳税效果评估。碳税是一种最为直接有效的经济手段,其优点包括:(1)能够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据估算,在五档碳税税率(10元/吨、20元/吨、30元/吨、40元/吨、70元/吨)下,分别计算碳税的税收影响,可以得出10年动态累计碳税税额 (10年动态累计碳税税额为企业碳税税额与居民碳税税额的加总,即累计碳税税额=企业碳税额+居民碳税额)分别为1238.03亿元、2433.48亿元、3589.26亿元、4707.98亿元、7864.71亿元。(2)可操作性强、实施成本低。碳税通常在化石燃料进入经济循环的开始环节进行征收,因而只需要对很少的一些经济体征收碳税即可覆盖所有的化石燃料消费。

但是,碳税的刚性特征对能源密集型部门产生的影响非常显著。例如,要将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在1993年的水平,日本必须从1993年起征收4000日元/吨的二氧化碳碳税,并以后逐年增加1000日元/吨碳税。如果把减排的社会效应用每吨二氧化碳减少的GDP值来衡量,将达到45-50万日元/吨二氧化碳的高昂成本。此外,开征碳税的影响将随着时间流逝对经济的影响不断增大,碳税税率越高,增强的幅度越大,对GDP的负面影响也将越大。

2.碳交易效果评估。在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既定的情况下,碳交易的优势有:(1)能够加强初始排放权分配的有效性,维持既定排放总量。与碳税相比,碳交易更关注既定排放总量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理分配,通过交易权的分割与转让,实现污染排放边际成本的增加,以起到约束经济体排放行为的目的。(2)规则简便,成本低廉,发展迅速。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目前国际碳交易发展格局中,强制市场为主、自愿市场为辅;配额市场为主、项目交易为辅。据统计,2008年全球碳排放权交易总成交量已经达到48亿吨二氧化碳量,交易金额超过1260亿美元,发展速度超过碳税。

但是,碳交易对本土市场的发展影响较为显著,例如存在价格波动的风险、交易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交易无法迅速完成等等。此外,目前碳交易市场建设滞后,世界碳交易目前主要通过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加拿大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三大气候交易所和印度气候两大交易所等进行交易,发展中国家的碳交易市场仍处于筹备阶段。

三、中国实施环境规制的策略选择

(一)碳税征收应循序渐进,同时酌情减免企业的其他税负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传统黑色能源的依赖度较高,因此在碳税的征收上应当细致考虑,既要根据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制定合理的碳税征收机制,又要避免欧洲发达国家高额碳税的激进征收方法,以将社会的运行成本降至最低。此外,为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征收碳税需要高度关注企业的税负问题,适当减免企业其他税负,以实现企业税负比率零增长,避免打击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①。

(二)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构建碳交易市场的技术路线

我国目前的碳交易市场仍处于建设阶段,应合理借鉴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经验,推动国内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以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环境和能源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建立一套与发展全国统一碳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改变目前政策规划不明、法律缺失的状态;其次,要发挥现有排放权交易所、CDM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在构建区域性的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的作用,鼓励全国各个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积极构建碳交易区域市场,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提供平台支持②。在此过程中,我国要特别注意妥善解决碳交易市场在全球碳定价权中的敏感性问题。

(三)对碳税和碳交易的综合运用是实现环境规制的必然选择

碳税和碳交易作为环境规制的不同手段,本质上并不对立,而是基于不同经济理论之上的政策演绎。碳税侧重解决污染排放的价格问题,碳交易侧重解决污染排放的数量问题,两者在环境规制的不同层面发挥着不同作用。因此,审慎区别并总结二者的适用范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同样需要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加大调研力度,充分总结经验,在碳税和碳交易的综合运用领域开拓创新。

参考文献:

[1]李伟等.关于碳税问题的研究[J].税务研究,2008(3).

[2]熊焰.低碳之路――重新定义世界和我们的生活[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3]苏明等.我国开征碳税的效果预测和影响评价[J].Environ mental Economy,2009(9).

[4]陈洪宛、张磊.我国当前实行碳税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可行性思考[J].财经论丛,2009(1).

第6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碳关税;碳排放量;出口贸易

[中图分类号]F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09-0004-03

[作者简介]李小芳(1980-),女,湖南郴州人,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城乡就业。

一、引言

环境污染、全球变暖已成为困扰世界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保护环境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保护环境的共识。在此大背景下,发达国家从自身利益和比较优势出发,寻求以征收碳关税的形式来解决全球气候变暖及大气减排问题。碳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2007年1月,法国前总统希拉克请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以及《后京都议定书》时,警告美国假设不签署该协定,则会对进口自那些不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法国的意图是希望欧盟国家对于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征收碳关税,以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遭遇不公平竞争。由此,碳关税作为一种新形势下的政治经济手段日益得到有关国家的重视。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BTAs),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本质上属于碳税的边境税收调节。课税范围主要是没有承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高耗能产品,主要是发达国家对进口自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税,如化工产品、钢铁、水泥、铝等。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该法案规定,从2020年起,美国对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未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国家的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碳关税)。欧盟也于2012年1月1日起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EUETS),对全球航空公司飞往欧盟的飞机征收碳排放费,法国、加拿大等国也在酝酿开征碳关税。目前碳关税在世界并没有征收范例,但是欧洲的意大利、瑞典、丹麦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和不列颠早已在国内征收碳税,而且发达国家的碳关税也正处于策划或制定阶段,这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已证明征收碳关税是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学者对碳关税基本持否定态度,大部分都认为这是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一旦开始征收,将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面对碳关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张建平(2009)认为碳关税本质上是绿色贸易壁垒新的表现形式,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再度延伸。曲如晓(2010)指出碳关税一旦开始征收,将会对国际贸易格局和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重大影响。郑春芳(2011)认为碳关税对我国对外贸易最直接的影响是增加我国高碳行业产品出口的成本,提高国际市场价格,进而削弱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碳关税还有可能会引起我国外贸出口额的下降,改变出口结构并恶化出口环境。周玲玲(2010)利用2007年的投入产出表,定量分析了三种税率情景下对我国出口贸易整体和分部门的影响。沈可挺和李刚(2010)在对我国工业品出口的隐含碳排放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用CGE模型测算碳关税对我国工业生产、出口和就业的可能影响。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外贸出口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并提出我国政府和出口企业应对碳关税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二、碳关税对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的影响

1.增加出口商品成本,降低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

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出口的主要商品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中性化工产业和低端制造业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能源密集型产品,主要是以机电产品、冶金制品、化工产品、家具玩具和纺织品及原料为主。这些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的出口产品正是碳关税的主要课税对象,因此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最直接的影响是将增加我国出口商品的出口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进而削弱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我国出口商品处于比较劣势地位。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以碳关税10美元每吨计算,我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和纺织高碳产业的税负共计108.5亿元(以2002年贸易为基准),占贸易总额的1.28%。从现在大多数认可的研究结果来看,如果碳关税在15―60美元每吨之间,我国高碳产业的出口成本中将会增加5%左右的碳成本,而且这种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进、长期温室气体的累积目标的变化而增加[1]。因此,碳关税的征收会导致我国出口商品成本提高,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2.产生贸易条件恶化效应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用贸易条件来衡量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出口相对于进口的盈利能力和贸易利益,贸易条件一般用贸易条件指数表示,通常用PX/PM表示,一旦PX/PM值上升意味着贸易条件改善,PX/PM值下降则贸易条件恶化。下面用模型来分析进口国征收碳关税对出口国产生贸易条件恶化效应。如图1,横轴0X表示我国某种高碳产品的出口量,纵轴OM表示进口国美国的进口量,OE为征收碳关税之前我国的提供曲线,OF为税前美国的提供曲线,二者在A点达到均衡,贸易条件为OA;征收碳关税后,我国由于成本增加导致其提供曲线右移至OE′,新的均衡点为A′,贸易条件恶化,变为OA′,即出口国用同样数量的出口商品只能换取更少的进口商品。

3.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

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两方面。一方面,碳关税将引起我国高碳行业的产品出口比重不断下降。目前,我国钢铁、火电、玻璃、水泥、石油化工和碱等高碳行业产品单产能耗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5、1.17、1.47、1.53、1.45 和1.34倍,纺织印染行业单位能耗是发达国家的3―5倍[2]。黄媛虹、沈可挺[3](2009)认为,如果对我国高耗能产品平均每吨征收30美元或60美元的关税税率,将导致中国工业产品出口下降3.53%和6.95%,而且以上冲击具有持续影响。另外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很有可能导致我国对国内企业的能源消费征收碳税,从而改变我国企业投入生产要素组合。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我国高碳行业产品出口也必将下降。另一方面,碳关税也必将引起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比重不断下降。近几年出口贸易数据表明,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和贸易方式的转变,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比重不断下降。过去我国对加工贸易设置的门槛过低,承接了大量西方国家淘汰的行业,带来很多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资源依赖型产业,加重了我国环境污染、加快了有限的能源消耗。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仍以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主要是纺织服装、鞋包、玩具等,这些产品因设计、质量、使用、回收中存在缺陷和隐患频遭通报及召回。这显现出我国相当部分产品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安全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不强,同时也说明我国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长期处于能耗大、技术含量低的低端生产环节,而产品设计、品牌推广和供应链管理等高端环节长期得不到发展。如今在低碳、环保、节能发展背景下,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我国从事高耗能、高污染的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在世界市场势必很难生存下去,加工贸易的比重将不断缩小。

三、我国应对碳关税的对策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所谓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其特征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构筑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体系。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不可逆转,低碳经济将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要从生产方式、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入手,逐步转变高碳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发展能源产业,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政府要制定长远规划,出台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新能源使用的政策,实施财政补贴、绿色信贷、减免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重点支持太阳能、风能、水能等保温降耗为主的新型建材等低碳产业的发展,把政府可控的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和整合,并通过大力宣传,来引领和助推低碳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目前,服务业占世界经济的比重接近70%,服务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20%多,服务领域跨国投资占全球跨国投资的近2/3。一个国家经济是否发达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就是其服务产业占GDP的比重。如今发达国家这一指标已达70%―80%,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0%,我国的服务业近几年发展迅猛,取得可喜成绩,2013年服务业对我国GDP的贡献首次超过工业,占比达到46.1%,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比重高2.2个百分点,这标志着我国经济或将迈入“服务化”时代。但作为世界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我国服务业、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还是比较落后,无论是与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或者“金砖国家”)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服务业竞争力整体水平不高。所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加速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战略举措,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力量,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现代服务业是依托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具有“三高三低”的特点,即高知识含量、高技术密集度、高附加值和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发展现代服务业对我国这样资源相对缺乏、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国应该明确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长远目标,调整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构建服务业发展新格局,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发挥服务业在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3.借鉴国际经验在国内开征“碳税”

目前,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可我国二氧化碳的年排放量超过60亿吨,位居世界第一,因此,我国在控制碳排放方面取得的成效关系到全球碳排放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加入国,2012年以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义务和责任,并主动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必须出台合理的相关配套政策。针对温室气体减排,碳税是一种最佳、最优化的选择,碳税制度已经在欧洲许多国家推广和实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芬兰是全世界第一个开征“碳税”的国家,实践表明一个国家采取征收“碳税”的措施比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碳排放交易机制要有效得多,在使用成本上面也更低廉,而且更容易取得预期的效果。同时,碳税的征收能有效地应对未来欧美国家针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的碳关税政策。根据WTO有关协议的规定,双重征税是违背WTO规则的,如果我国对企业开征碳税,发达国家就失去了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合理依据。与其被进口国征收碳关税,不如在国内开征“碳税”,一方面可以将“碳税”税收部分用于补贴国内企业新技术开发、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改造等,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另一方面也可以将都分“碳税”税收以合理方式用于补贴国内相关出口企业,这样可以弥补征收“碳税”导致企业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带来的损失。

4.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碳关税征收规则的制定

我国既是贸易大国也是环境大国,在世界环境与发展事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应当通过外交手段为国内企业突破碳关税形成的绿色贸易壁垒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此,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就碳关税问题的讨论和谈判,积极参与讨论和制定国际环境公约、国际多边协定等多边条约,成为公约、协定的参加者和制定者。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碳排放量标准,这给企图用“绿色贸易壁垒”来进行贸易保护的进口国以可乘之机,他们会按照有利于本国标准的碳排放量向对方征收碳关税。因此,制定统一、合理的国际碳排放量参照标准刻不容缓。我国应当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碳排放量参照标准的国际谈判,争取主动权。一方面在谈判中要坚持《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坚持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以维护我国正当的发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树立起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不回避自己应承担的减排义务,使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参考文献]

[1]郑雪姣.碳关税:绿色贸易壁垒旧瓶装新酒[J].经济论坛,2010(9).

[2]于维军.碳关税渐行渐近“中国制造”如何应对[J].中国禽业导刊,2010(4).

[3]黄媛虹,沈可挺.基于CGE模型的碳关税对中国工业品出口影响评估[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年第19卷专刊.

[4]郑春芳.碳关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1(3).

[5]李伟.碳关税对我国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商业时代,2010(6).

[6]黄晓凤.“碳关税”壁垒对我国高碳产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经济纵横,2010(3).

第7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 低碳经济 会计

会计是随着社会生产实践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发展并不断完善起来的。会计的发展离不开与其所处的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教育环境、科技环境和其他环境。在上述各种环境中,经济环境是影响会计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会计发展受制于客观经济环境,同时对经济环境有反制作用。一般认为,客观经济环境是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起点,同时也是研究会计变革的逻辑起点。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是经济产出与资源环境这一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修正。低碳经济发展方式的提出对传统的会计理论与实务提出挑战,同时也为会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一、低碳经济的涵义及基本特征

1.低碳经济的涵义

根据现有文献分析可知,“低碳经济”(low carbon economy)概念是英国政府2003年在其《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之后“低碳经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大关注,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低碳经济要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是对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继承与发展,是继农业化、工业化、信息化浪潮之后的第四次经济浪潮。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提高能源效率、开发清洁能源、追求绿色GDP,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的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的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形态,是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最大可能降低

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2.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

综合现有学者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低碳经济具有如下特征:

(1) 低碳经济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实现“三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

在经济发展中实现“三低”,其最终目标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构筑起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体系, 以“三低”为特征,其实质是为新的经济发展理念界定了前提和基础。

(2) 低碳经济要求企业的生产过程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现有的发展方式引起了能源及环境方面的诸多问题,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和谐发展,要实现这一目的必定要减轻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尽可能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追求绿色GDP。

二、低碳经济发展方式下对传统会计的挑战

1.对资产确认的冲击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除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因此,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显著的开发价值,但是由于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造就了碳交易市场的存在,从而使得碳作为一种商品为企业所获利。碳作为一种企业拥有并控制、并且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是否可以确认为资产,值得学术界商榷。

2.对成本核算的冲击

低碳经济要求企业生产赖以依存的能源使用效率最大,这就意味着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 要综合利用,即企业的生产方式需最大程度采用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循环经济生产方式下,废弃物作为新的原材料投入到企业生产,为企业创造价值,这就需要企业对废弃物的再利用过程进行会计核算。废弃物再利用过程的核算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废弃物的初始价值如何量化,传统会计核算方式下并未对企业日常生产所排放的废弃物的价值进行核算,因此,会计理论和实务界需要创新成本核算的方法,以便于核算中明确废弃物的价值。

3.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冲击

低碳经济发展方式下,企业为碳减排所投入的支出并非全部在会计信息中得到反映,企业的有些投入是公益性,并不能从中获利。在现有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为碳减排投入的支出如果得不到回报或回报率很低的话,企业很少会主动积极的去从事碳减排,同时也与企业的财务目标相违背。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人所认可和接受,我们不排除会存在部分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而进行碳减排的支出,然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大企业为碳减排所投入的支出,他们所作出的努力并不能通过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得以披露。这是因为:现有会计信息披露以三张报表为主且三张报表中反映的是企业的财务信息,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并未得到有效的反映。社会责任作为一种非财务信息,并不能通过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得到恰当的反映。从这个角度上说,大企业为承担社会责任从对碳减排的投入并不能为社会公众所知晓。

三、低碳经济发展方式下会计的变革趋向

1.合理确认碳资产

在现有客观环境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将碳作为一种商品买卖,碳可以作为一种企业的资产加以确认。具体为:一般而言,碳交易都是以合同形式存在,并且一般都是购买数年的碳商品。在进行碳资产确认时,关键是碳资产的计量问题。笔者认为,碳资产计量可以以合同价格为基准,考虑时间价值,从而得出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

2.引入资源流成本核算方法

资源流成本核算利用资源流分析与流转成本会计的结合,以企业制造过程中材料、能源的投入、生产、消耗及转化为产品的流量管理理论为基础,跟踪资源实物数量变化,提供资源全流程物量和价值信息,它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计算企业生产过程的资源投入、消耗、废弃等流量与存量信息,为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的提高提供有用信息。资源流成本核算理念与低碳经济理念相一致,采用资源流成本核算,可以最大程度上让企业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投入、资源消耗、废弃等信息予以量化,便于企业管理人员分析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主动采用循环经济生产方式,节约资源使用。

3.创新表外信息披露方式―增设碳减排报告

一般认为,不能在基本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信息且该类信息又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的披露都是通过表外披露方式来进行的。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碳减排作为企业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亟待通过一种合理的方式将这种信息向信息使用者表达,从而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和社会公众更充分的了解企业,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可以增设碳减排报告,报告中详细列示有关碳减排的支出、收入等信息。

四、结语

社会发展方式从传统粗放型向低碳转变,因此,我们理应对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加以深入剖析,在深入分析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后,我们才会真正明晰传统会计为什么在这种社会环境影响下会面临诸多挑战。会计理论的发展应该是与时俱进的,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 我们完全应当及时变革会计的诸多方面,以适应经济发展,满足于会计为经济服务的职能。

参考文献:

[1]UK Energy White Paper.Our Energy Future Creating a Low Carbon Energy,Feb,2003[R].berr.gov.uk/files/file1071 9.pdf.2009. l1.06

[2]陈柳钦:低碳经济: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0-85

第8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多边外部性;政府规制;碳交易

一、 前言

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能源的需求不断上升,大量化石能源的开发和使用,人为地增加了大自然的二氧化碳浓度,打乱了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导致全球变暖的温室现象。

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internation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会的第四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在过去的100年(1906年~2005年)中,全球平均气温升高0.56℃~0.92℃,由于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ghg)造成的温室效应使全球平均地表气温上升了0.3℃~0.6℃;预计21世纪末,全球平均气温(与1980年~1999年相比)将继续升高l.8℃~4.0℃,平均地面温度可能会升高1.1℃~6.4℃(ipcc,2007),这种全球的气候变化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包括冰川融化导致海平面的上升,干旱、洪水、飓风等极端气候现象和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系统退化等。

由于人们无节制地排放所引起的气候变化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上,气候变化首次作为一个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1988年,联合国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监测和报告全球气候变化。1997年,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制定的《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明确提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的目标。2007 年,制定了《巴厘岛路线图》。各国政府就碳排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战略政策,并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低碳经济的一些经济学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二、 低碳经济中的外部性(externality)及公共品性质

外部性往往是在缺乏相关交易的情况下,当社会成员(包括组织或个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其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的福利,却没得到相应补偿或承担相应义务的经济行为。sidgwick(1883)在研究灯塔问题时首次提出这个概念,灯塔之光可以为路过的船只提供方便,却很难向这些过路船只收费。低碳经济中存在着外部性,当一个国家积极植树造林,增加碳汇时,这就是正外部性(即外部经济);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负的外部性,可以明显地表现为消费者或生产厂商向空气中排放温室效应气体(ghg)时,所产生的温室效应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英国的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nicolas stern曾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要求世界各国必须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拨出 1%,约合1 840亿英镑对抗全球变暖,否则全球经济将付出比治理这一问题高5倍~20倍的代价。世界每排放1吨二氧化碳,会造成至少85美元的破坏”(nicolas stern,2006)。这就是温室气体的排放所带来外部性的经济损失,就构成了社会总成本的一部分。

低碳经济中的外部性同样存在一些特性:首先,在低碳经济外部性产生前,是无法产生任何交易行为的。例如,企业排放温室气体前不会与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受害者进行讨论还价,以确定这种行为的产权形式或者交易方式,对于外部性的范围和补偿支付,双方当事人也没有在事前进行任何的谈判。第二,低碳经济中外部性存在产权的缺失,使事后的补偿和谈判存在困难。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每个人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的边界的界定是模糊或者至少不明确的(张维迎,2005),环境资源具有某种不可分割性,即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排他地消费、生产环境资源以及附属污染物(marshall,1890)。因此,当企业将未经严格处理的废气排入空气时,企业所污染的空气是很难定义其产权,而这种产权的缺失却使排污者过度使用这些物品,不考虑其他人的公共权利。第三,存在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或者是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一致。产生负外部性的产业的产量,比社会最优状态下要高,而产生正外部性的产业的产量,比社会最优状态下要低(pigou,1920)。当存在外部经济时,边际社会收益高于边际个人收益,社会是最优产量高于产业最优产量,当植树造林产生的碳汇,所产生的社会收益会高于边际个人收益。在外部不经济时,存在边际社会成本高于边际私人成本,社会的最优产量低于产业的最优产量。低碳经济中存在的是外部的不经济,当汽车排出的废气污染了空气,这种危害形成的成本加上企业的成本就构成社会总成本,环境污染的边际社会成本将高于碳排放企业的边际个人成本。

低碳经济中的外部性属于多边的不可耗竭的外部性,这种不可耗竭的多边外部性具有公共品的特征。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低碳经济中的碳排放、碳汇、能源安全等都具有公共品的特性:第一,非排他性。在竞争性市场中,商品的使用具有竞争性,当一个经济主体对某种物品使用时会限制其他经济主体对该物品的使用,例如消费者购买了某件牙膏、衣服,其他消费者就不能使用其购买的物品。但是在低碳经济中温室气体的排放,植树造林产生的碳汇、能源安全都具有非排他性,即就是一个经济主体增加或减少对该物品的消费和使用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和使用,也不会使它的供给成本增加,第二,非竞争性。在竞争者性市场中,每增加一单位该商品的使用,将会增加其供给成本,无论消费购买的是衣服还是食品都会增加厂商的成本,边际成本不会是零。对于公共品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提供额外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例如,每增加一个人使用灯塔,不会再增加成本。清净的空气和能源的安全都具有非竞争性的特性。

由于公共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以认为公共品是外部性的一种特殊形式(baumol,1977),公共品不能仅仅依靠市场力量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非竞争性使配置资源的价格机制失去作用,例如,由于公共资源和环境的非排他性,任何人都可能会过度地使用公共的资源和清洁的环境,这就产生了“公地悲剧”(hardin,1968)。公共品也会使消费者产生“搭便车”的动机和行为,消费者的“搭便车”动机,即理性的个人有降低或隐瞒自己对集体消费品的偏好的动机,依靠分散决策的价格机制无法使集体消费品(公共品)的数量保持在最优水平,以价格为核心的市场机制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出现了“失灵”(萨缪尔森,1954)。因此,由于低碳经济中存在的外部性和公共品特性,这就很容易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为什么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化石能源的排放引致了气候的变化这样的“公地悲剧”,而且由于“搭便车”动机存在,使减排的国际谈判往往陷入僵局,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要解决低碳经济的外部性和公共品特性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目前做法主要有政府的干预和产权交易。

在《斯特恩报告:气候变化的经济学》中提出应当把目标设定为将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450ppm~550ppm二氧化碳当量的范围之内,如果目标高于上述范围,就会大幅度地增加带来严重危害的风险,当前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水平或存量相当于大约430ppm二氧化碳(nicholas stern,2006)。纯粹以市场的方式,不会产生社会的最优解,而且由于外部性的公共特性,对于每个消费者可能存在负效用,在任何一个讨价还讨解中,会存在免费搭便车的问题。因此,当前国际社会已普遍考虑碳交易和政府干预的混合解决办法,同时加强国际的合作与协调也是低碳经济中重要工作。

三、 低碳经济中的政府规制政策

政府管制是一种制度安排,是政府对经济行为的管理和干预。规制往往发生于以下情况,产生缺乏公平竞争、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投资者被期骗等一些不良产业行为,而且这样的不良产业行为不能被市场机制调整,即就是不能在市场的调整下实现帕累托的改进,当出现这些市场失灵现象时,政府就通过行政干预矫正这些行为,通过政策法规的执行,重新进行制度的安排。规制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消费者和厂商对规制政策及其后果所进行的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政府这种对市场配置机制的干预会改变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消费和分配行为,甚至会影响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圴衡,影响交易的特征和买卖双方的契约关系的条件。

由于低碳经济中存在的外部性和公共品特性,使得人们无节制地排放温室气体,导致的温室效应,这是一种市场失灵现象。而且这一现象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管制已不仅仅只是局限于一个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博弈,而是全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各国利益之间的博弈。当前政府的经济与干预主要包括:一是政府管制。政府管制大都包括一些激励性的规制政府:规定限额、技术标准、转移支付的补贴等,其也还有处罚、命令等一些强制性的规制方法。例如,欧盟在能源、水泥、造纸、钢铁、电力等行业执行二氧化碳的限排制度,规定这些行业二氧化碳的排放限额,超过限额的企业进行罚款,英国还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证策;美国针对供电商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rps);日本对高耗能企业制定严格的能耗标准。我国目前的减排政策也主要集中在政府管制政策,包括自20世纪70年代未以来不断实施和完善的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以及目前的各项环保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等。二是征税。征收各种与能源环境有关的税收。欧盟是最先采用税收手段控制温室气体的区域,1990年芬兰征收碳税,1999年法国征收生态税,2001年英国征收气候变化税,其他挪威、荷兰、瑞典和丹麦也相继征收了与碳有关的税收。2007年日本也就对能源产品中的碳储量征收环境税。三是金融手段。也有许多国家采用金融手段,如英国的碳基金,其来源中英国的气候变化税,该基金用于促进研究与开发,加速技术商业化和投资孵化器。总之,无论政府采用那种规制方式,社会最优的排碳水平是很容易在政府规制的情况下达到,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时,低碳经济中各个经济单位会就排碳的问题进行博弈,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到次优的碳排放水平。

四、 碳交易中的产权分析

除了政府干预以外,解决外部性问题另一个解决方式是产权交易,使涉及外部性问题的各方就外部性的水平达成一个最优的协议。科斯(coarse,1960)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在法律权力得到某种安排后,当事人之间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同时,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由于考虑到政府干预的成本可能会低于社会交易成本,因此,政府选择某个最优的初始产权安排,就可能使福利在原有的基础上得以改善;并且这种改善可能优于其他初始权利安排下通过交易所实现的福利改善。在低碳经济中,如果我们能明确碳排放的产权,是可以通过碳交易实现社会福利的优化。碳交易就是对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可以在约定或规定一个国家或企业排放限额的基础上通过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排放超过限额的需求方通过交易购买排放低于限额的供给方,获得温室气体的排放额度。早在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中就明确环境合理容量是有限的,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是稀缺资源,导致碳资产成为有价资产。

目前,碳交易中存在三种减排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和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et),根据这三种机制存在两种型态的碳交易,一是配额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是指在规定的配额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对超额减排量的交易,是一种现货交易,可以由管制者制定、分配和拍卖减排配额,例如,欧盟排放贸易系统(euets)的“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京都议定书》中的分配额度(aau)。二是项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是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例如,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排放减量权证”、联合履行机制(ji)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通过发达国家与发展

五、 结论

低碳经济中存在着多边外部性,解决这些外部性问题的办法一是政府干预,二是碳交易。在信息完全的假设前提下,无论政府采用哪种规制方式,都可以达到社会最优的排碳水平。而在碳交易中,无论产权如何界定,通过相应的机制设计,碳交易也可以达到低碳经济的福利最优。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只要有合理的制度安排,碳排放是可以通过政府干预或者碳交易的市场机制达到帕累托最优。

但是,在现实世界中的低碳经济发展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各个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国际上国与国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复杂多变,国内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和博弈也是很难协调,我们可以进一步用不完全信息或者不完全合同的理论来研究低碳经济中排碳量的次优解。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也会加大低碳经济的交易成本,产权界定更加困难,因此低碳经济中存在政府直接干预和产权交易两种机制并存的混合形式。科斯(coarse,1960)也指出,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由于考虑到政府干预的成本可能会低于社会交易成本,因此,政府选择某个最优的初始产权安排,就可能使福利在原有的基础上得以改善;并且这种改善可能优于其他初始权利安排下通过交易所实现的福利改善,“在某种意义上,政府是一个超级企业(但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企业),因为它能通过行政决定影响生产要素的使用”。因此,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国与国之交流与协调加深,碳规制政策与战略构想也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建立一个信息透明的碳交易国际市场将是今后发展的重要趋势。

参考文献:

1. alfred marshall,principles of economics: an introductory volume,1890.

2. baumol,w.j, on the proper cost tests for n- atural monopoly in a multiproduct industr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77,67(12):809-822.

3. coase, r.h,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 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60.

4. garrett hardin.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science,1968,162(3859).

5. nieholas stern. the economies of climate c- hang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papers & proc- eedings,2008,98(2):1-37.

6. nicolas stern. the stern review on the ec- 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2006.

第9篇:低碳经济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碳税;低碳经济;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8003001

1 考虑开征碳税

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税。它本着环境保护的目的,根据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燃烧释放的CO2的强度征税,并转嫁给消费者。因为它增加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最终能达到减少能源使用量的目的。芬兰是最早开征碳税的国家,瑞典、意大利、丹麦、瑞士也紧随其后引入了碳税。

国际社会认为碳税能有效削减二氧化碳排放,因此笔者认为它可能会解决我国面临的能源环境问题。各国的实践表明,碳税在各项政策措施中是比较受重视和欢迎的。但在实际应用中,碳税的实施时间比较短,能够实现什么样的减排效果、对经济和能源方面有何影响还要进行研究。有学者分析了欧盟国家的碳税制度后认为:我国未来的碳税开征要把握好时机逐步推进,确保碳税的税收中性,与其他财税政策配合发挥作用,逐步优化碳税政策。在设置税率时要体现差异性,税收优惠逐渐减少。

1.1 确保碳税的税收中性

碳税通常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因此会遭到相关企业及部门的竭力反对。如果没有一定的补偿措施,那么能源密集型企业将会受到负面影响、甚至失去竞争力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增加碳税的同时应该适当降低其他税收,以实现税收中性,减轻纳税人负担。相关研究表明,征收碳税的同时给予企业一些税收减免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1.2 碳税与其他财税政策积极配合

要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碳税,还要配合其他财税政策。由于排放信息的不对称,即使是最优的税收政策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难实施的,多种政策组合将有利于发挥其他单一政策的正外部性。

1.3 优化碳税政策

有学者建议,考虑到能源供应的特点,碳税可考虑在生产环节征收。在确定碳税税赋时要综合多方因素,对碳含量高的产品征收较高税率。属于低碳产品目录的,可给予优惠税率。对低收入群体和涉及清洁能源使用、低碳技术产品研发等特定经济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基金资助。同时可在碳税的基础上研究二氧化硫税、填埋税、产品污染税等税种,逐步构建起完整的环境税体系。

1.4 税率设置体现差异

碳税税率不能绝对统一,要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不同地区、不同二氧化碳含量设置相应差别税率。可考虑碳税的循环再利用,将税收用于削减其他扭曲性的税收,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考虑再分配效应,减少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开征碳税之初,可将税率设定在较低的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再逐步提高,通过较长时间的税率调整,让纳税人有足够的时间作出行为选择,增加可接受性。

碳税通常会给征税对象产生额外负担,也可能会对某些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使其在国际贸易中降低甚至失去竞争力。但从长期来看,为了实现我国的减排目标,开征碳税将是一个不得不为的选择。

2 发展低碳经济的其他财税政策

2.1 加强财政投入和财政补贴

该方法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方面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资金保障,较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将其列入财政预算,这样可以形成稳定的多元资金投入和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是一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我国可以尝试对企业技术改造进行补贴,对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进行价格补贴。西方一些国家也有一些比较成熟而且成功的做法,如对清洁生产、利用新能源、废物利用等进行贷款贴息的做法。

2.2 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予以财税支持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强化约束和激励作用。例如,从事低碳技术开发的企业可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相关技术的研发;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一些设备的投资,可对此进行一定的税额抵减,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可对低碳企业进行亏损补贴、物价补贴、税前还贷等政策支持,甚至支持一些相关企业发行低碳方面的公司债。

2.3 政府采购方面支持低碳企业发展

政府在采购时,要扩大绿色采购产品的范围,环保产品采购的数量和范围方面要不断增加,在采购方面树立模范引导作用。在商榷采购品的价格时,对环保产品给予一定的价格补偿。因为政府作为该产品的消费者和环保方面的责任人,有义务对环保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适当的价格补偿,鼓励环保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2.4 健全环保税种

(1)消费税方面。将高耗能、高污染的部分产品纳入征税范围;(2)考虑开征碳税;(3)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4)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将“总量控制”确定为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此前提下,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方式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