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

第1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一、农村学前教育的现状

我们采取“看、查、听、问、谈”等方式,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内涵发展等几个方面,从随机抽样的35所农村学前教育学校中发现:独立建制园和民办一级园有相应的部门管理负责人员,教学班实行两教一保;小学附设幼儿园有一名园长主管,教学班实行一教一保或一班多教(一名教师固定,多名教师轮流上小学和幼儿园的课);民办二、三级幼儿园由园长主管,教学班实行一教一保或个人包班,无部门工作人员;教师队伍中18岁至40岁占90%,40岁至59岁占10%,本科学历占12.3%,专科学历占49.7%,中专及幼师学历占32.5%,幼师以下学历民办幼儿园占5.5%。教师和保教人员中,临聘人员占75.5%。从总体上看,农村学前教育办园规模不一,水平参差不齐,低水平的教育管理距离家长渴望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存在较大差距,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一是农村幼儿园多数由社会力量投资承办,政府投入的人、财、物相对较少,政府的主导地位远没有确立;二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一级园主要集中在中心城镇,边远农村则相当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心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农村幼儿绝大多数只能到空气混浊、拥挤嘈杂、设备陈旧的家庭作坊式私立幼儿园活动、学习、生活。

(二)小学附设和民办幼儿园条件简陋

一是园舍布局、设计不合理,活动室采光、通风条件差;二是幼儿活动场地窄小,没有软化;三是缺少保健室、盥洗室、办公用房等服务用房,缺乏美术、图书、音乐等功能室;四是保育费的20%-30%不能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园舍、设施设备达标率较低,现有设备多数简陋、陈旧,存在安全隐患。

(三)师资队伍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一是民办园中多数是中职毕业生;小学附设园中多数是小学老教师;公办园中,临聘教师和临聘保育员多。他们普遍学历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缺少幼儿专业素质培训。二是小学附设园教师不能与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园教师待遇相对偏低,为追求利益,部分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班额严重超标并实行一教一保或一名教师包班,教师工作强度大,临聘人员年内流动约占60%。三是教师的在职培训费用由幼儿园或教师自行解决,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教师队伍的教育理念和能力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

(四)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办园模式不规范

一是多数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为了多招生不得不满足家长幼儿一入园就认字、写字、学数学、学英语等要求。二是小学附设园的学校校长办园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致使转制后的幼儿园依旧存在学前班的管理模式,部分学校将年龄较大的小学老师教幼儿班,这些老师缺乏学前教育知识,教学小学化,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四是民办幼儿园管理体系多以家庭作坊式办法管理。

(五)幼儿园保教工作存在弊端

一是多数二、三级幼儿园保育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工作不到位,不能满足幼儿饮水、食品营养、卫生保健等成长的需求。二是没有使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正规教材,教学内容也没有以“五大领域”为主,部分幼儿园甚至以教一年级部分课程为主,存在“小学化”趋向。三是作息时间、周计划、月计划不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只为迎合家长的要求和意愿。四是多数学校没有幼儿操作的材料,玩具、图书、手工制作,没有活动区、角的设置,没有幼儿成长记录、对话、作品等展示。五是部分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目标混乱,课堂教学不结合幼儿年龄特点,教学方式、方法单一,不能以“幼儿为主体”,以“填鸭式”为主。六是多数幼儿园没有独立的食堂、保健医生、活动场地。

(六)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学校消防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二是消防设备、器材不全,部分民办学校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三是部分学校周边存在安全隐患,防溺水等措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校车存在超员载人和维护保养不按时等安全管理漏洞。

三、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

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经济欠发达,区域特征明显,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现有的幼儿园难以保障人人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因此,学前教育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总体上实现由规模发展向质量发展、粗放发展向精细发展、模仿同质发展向特色发展转变,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的渴求。

1、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实施幼儿园评估标准和办法,加强幼儿园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科学引导、扶持和发展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二是要抓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劳动保障、无证取缔、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幼儿教育发展的常规工作。三是加强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检查,切实规范过渡后的幼儿园园务管理,落实附设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四是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学校办园方向、办园行为要进行定期的管理、督查和指导。五是制度扶持发展乡(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六是按照市人事部门颁发的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幼儿园规划、幼儿人数,由县编制办、教育部门共同核定本辖区各幼儿园编制数,并逐年增加幼儿园中公办教师的数量。七是发挥组织,协调、管理职能,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开展片区研训活动,向所在片区的其它公、民办幼儿园做示范,示范其管理理念、模式、制度的先进性和有效性;示范其一日保教活动的规范性,以及月计划、周计划的科学性;示范其消防安全、园舍建设、设施设备、卫生保健、育人环境等方面的具体落实与改进。

2、落实临聘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一是设立幼儿园教师职务系列,把农村幼儿教师的职称评聘和资格认定纳入教师序列。二是加强临聘幼儿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三是采取从幼儿教师的月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从幼儿入托费中补贴一部分和县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等方式落实合格临聘幼儿教师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建立健全幼儿教师收入保障机制,规范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五是规范临聘幼儿教师社会公开招聘程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严格把握进口关。

3、尽力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经费的正常投入和使用。一是加强收费管理,增强幼儿园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规章制度,以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支持,保障幼儿园园务建设、县级师资培训、学前教育奖励基金、低保困难家庭子女保育费减免补助、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实施资金配套政策,建设高标准的示范幼儿园,新建、扩建幼儿园用地、园舍建设、设施改建等应纳入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分步实施。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4、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

(1)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当前,非公办幼儿教师作为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加强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幼教师资队伍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国家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农村幼儿园充实新的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招聘录用。

(2)建立培训、激励、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研训部门的培训作用,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优秀幼儿教师,助推名园长、名教师,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按照“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幼儿教育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学前教育和幼儿教师的共同发展。

(3)完善师资培训机制,加强职校幼儿专业的建设,培养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园长)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类培训。

5、制定科学的幼儿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办法。

(1)根据幼儿园等级分类,加强对幼儿园办园条件的督导评估。“坚持分类指导,促进统筹发展”的指导思想,完善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体系,把功能房的完善使用、设施设备的更换添置、户外活动场地的规模、保教人员的资质、工作人员的配备、图书资料的装备、教材的规范、教具和操作材料投放的数量、育儿环境的创设、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等作为重要指标考核评估。

(2)强化管理与效益的内涵关系,加强对幼儿园园务管理的督导评估。一是发展规划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幼儿素质发展要求指标;二是组织机构重职责明确、运转科学有实效;三是管理制度重规范完整、切合实际、适时更新、实用实效;四是卫生保健重制度落实、幼儿心理健康辅导落实、膳食管理工作有效、生活常规指导有方、安全常规管理精细、应急演练适用;五是教育工作的开展重教育观念与实践有机结合、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师基本功的特色与专业提升、师生关系与师生互动、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开展、校本研训的实践、家长对保教工作的参与、一日活动的安全实施等方面;六是对交流互动活动制度化、系统化和对周边幼儿园的指导示范作用的幼儿园要有奖励性考核指标。

第2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工作部署,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努力提高幼有所育水平,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中心幼儿园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民办园年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附属幼儿园大班额专项治理力度。

3.严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

4.加大园长、幼师培训力度,举办好教学比武和送教到园活动,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园际合作交流,开展好幼儿园帮扶薄弱园活动。

三、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当前学前教育重点工作,采用“分层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工作策略,突出重点,精心实施。

(一)优化办园结构,改善办园条件

1.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需求,切实做好辖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和乡镇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建设好小学附属幼儿园项目,确保如期投入使用。

2.开展附属幼儿园大班额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3.多渠道加快推进公办园建设,加强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工作,改善办园条件。严格按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督促做好内部设施配备和管理工作。

4.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所占比例。

(二)严格规范管理,提升办园水平

1.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

2.坚决杜绝“小学化”,加强幼儿园区域环境创设,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质量。规范幼儿.园科学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规范招生、收费、办班、用书、园外活动等各类行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信 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各类幼儿园资质、师资状况、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

3.重视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抓好人防物防技防、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等常规工作,坚决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做好“五防”(防性侵、防拐卖、防意外、防校园暴力、防自然灾害)教育。

4.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有效指导家长志愿.服务,帮助形成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发挥社会和家庭教育的作用,凝聚学生健康成长合力。

5.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和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继续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学习与贯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把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任务细化为幼儿园工作的具体要求,使教师把《指南》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转化为科学保教的素质,表现为高水平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实际能力。重视并加强幼儿园区域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开展好幼儿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组织好“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师生共读、亲子阅读、绘本阅读等读书活动,让书香充盈校园和家庭。

2.各幼儿园加强园本教研和园本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教师交流、教学观摩等活动。发挥骨干力量的示范作用,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听课、评课记录、课后反思,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较高水平的教学随笔。

3.积极申报省级、市级、区级课题研究,切实提高学前教育的教科研水平。积极开展幼儿教师赛课、基本功练兵等活动。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做好园长和幼师培训工作,以落实学前教育学段幼师培训目标为重点,分批选派园长、幼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2.

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每学期教师培训的必修课并纳入园务计划,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师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加强对教师的语言、穿着打扮、仪容、行为等方面的教育,树立幼儿教师良好形象。

3.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师德师风和依法从教行为管理制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一日工作督查制度,成立评委会,每周定期督查教师的师德师风,杜绝虐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园长要做好一日三巡,深入班级观察和了解老师组织开展一日活动的情况、教师管理幼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加强示范园建设,提高办园内涵

1.鼓励幼儿园通过申报区级、市级示范幼儿园, 提高办园内涵。

2.引导条件较好的幼儿园树立品牌意识,做好特色园建设工作,以教育活动和科研课题为中心,创设适合的环境布置、特色课程建设,通过现场展示、观摩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3.加强园际合作交流,开展市、区级幼儿园帮扶薄弱园活动。

四、主要工作安排

2月份

1. 制定计划,部署春季开园工作

2.幼儿园基本情况摸底

3.开园工作督查

3月份

1.召开全镇幼儿园园长工作会议

2、幼儿园一日活动观摩指导

3、常规工作督查

4月

、开展中心园帮扶活动

2、开展坚决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大普查

5月

1、开展教研活动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查

6月

1.结合“庆六一”活动,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2.

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复查

7月

1、学期工作总结

第3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13号)精神,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切实解决我县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教育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针对当前我县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以规范办园行为,确保正确的办园方向,提高依法有序的竞争能力,切实维护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

(一)整治目标

1.消除无证办园的现象。到**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全县幼儿园基本做到持证办园。

2.规范办园行为。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停办或取缔,对基本具备办园条件但存在可整改问题的幼儿园要督促其整改提高,达到规范办园的要求。

3.提高我县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整治原则

1.鼓励发展原则:坚持公办与民办相结合,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快幼儿教育发展。

2.规范提高原则: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办园行为,在规范管理、有序竞争中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

3.停办取缔原则:根据年检与督导评估的统一认定结果,对于限期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停办或取缔。

三、步骤与方式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30日)

县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对全县所有幼儿园进行一次年检与督导评估,全面掌握全县幼儿园办园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创办幼儿园的有关政策法规、我县幼儿教育的现状及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等。要宣传好的办园典型,让群众了解规范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一些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教育不规范的幼儿园要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对违规办园危害性的认识。各镇乡要专门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幼儿园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整顿幼儿教育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布置任务,制订整治方案,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5月31日)

1.分类整治: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幼儿园存在问题的不同,进行分类整治。

(1)无证幼儿园分为三类整治:

发证:对符合规划、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按程序抓紧做好审批和发证手续。

试办: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发给试办证。

取缔: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无法整改提高的幼儿园予以取缔。

(2)有证但存在较大问题的幼儿园分为两类整治:

整改: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

停办:对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力,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吊销办园许可证。

2.整治方式:

采取自我整改、督查整改和停办取缔三种方式进行。

自我整改:各幼儿园根据年检或督查书面整改通知书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幼儿园办园纲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自我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督查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幼儿园自我整改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又整改不力的幼儿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教育引导,并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停办取缔:县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执法检查,对不听劝告,不落实整改措施,继续非法办园的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停办或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1日)

各镇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教育局,县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五类幼儿园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县教育局和各镇乡要及时总结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防止无证幼儿园死灰复燃,巩固和扩大取得的成果。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县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尤玲娟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葛建满、县委宣传部何晓进、县教育局林志来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符洪铭、县公安局陈乾章、县物价局葛为园、县民政局葛国标、县司法局张德浩、县财政局王祥满、县建设局葛文耀、县卫生局章国平、县妇联胡彬、县规划局童青燕、县消防大队丁孟云及各镇乡分管教育的副镇乡长组成。同时,明确各有关单位对幼儿教育专项整治的职责,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镇乡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创办镇乡中心幼儿园,筹措办园经费,改善办园条件,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各镇乡要成立本镇乡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订详细的操作计划,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县教育局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创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订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的督导和评估制度。负责对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建立健全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负责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县卫生局负责拟订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保健业务,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知识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督促幼儿园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使其达到有关的卫生标准。

县财政局和物价局要协助县教育局,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向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

县建设局、规划局会同县教育局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

县民政局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县教育局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同时,做好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工作。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以被撤销登记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办园的,要予以取缔。

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的消防检查,帮助幼儿园合理配置消防设施,不定期指导幼儿园开展消防工作。

县公安局、司法局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打击办园过程中的违法现象,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

第4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依照省、市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幼儿教育现状

1.截止到年12月底。公办幼儿园2所(含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属园(学前班)8所,企业办园2所,民办园15所。市级示范园2所,市一级园1所,市二级园8所,合格园2所,准办园14所;分布在城区内的有20所,分布在镇的有7所。

2.全区学前三年适龄幼儿3544人。幼儿三年毛入园率85%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7%

3.全区幼儿园教职工520人。有园长资格证24人;专任教师328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196人(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57人)幼教专业毕业的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是59.8%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是17.4%本科学历33人,大专学历150人,中专及高中学历199人,初中学历3人。

4.近五年来对学前教育共计投入1375.3万元。

年为80.5万元,1政府共计投入855.5万元。其中。年为129.3万元,年为117.7万元,年为164.1万元,年为363.7万元。

2社会力量近五年共计投入520万元。

5.20112013年。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和外来人口的流入,区03岁,35岁适龄人口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需求不时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

(二)纵观我区学前教育的现状。

1.公办园数量少。教师缺编严重。两所公办园(区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园幼儿505人,仅占全区在园幼儿的13.7%其中区幼儿园占地面积12713平方米,建筑面积3427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班,幼儿407人。教师应有编制58人,实际在编33人,其中专任教师26人,缺编25人,教师的年龄结构出现严重断层(年至今只进1人)镇中心幼儿园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现有3个教学班,幼儿98人。教师应有编制16人,实际在编2人,缺编14人。

2.校办园、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大多属学前一年教育。

3.民办幼儿园:近年来。但发展不平衡、局部幼儿园办园规模小,其问题主要表示在

相当局部教师无幼儿教师资格证。1局部教师未接受过正规的岗前专业培训。

未按照“两教一保”要求配足师资,2局部民办园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幼儿的保育功能被逐渐弱化,严重阻碍了幼儿未来的发展。

课程内容安排随意性大。3个别园岗位职责不清、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水平和保教质量。

1.幼儿园三年布局建设规划:结合人口分布情况和流动趋势。全区拟改造、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预计新增班额32个班,可容纳幼儿数约960人左右。2011年,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合理布点规划,撤并规模较小和依法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民办园;2012年,争取兴办12所成规模上档次的民办园,创建一批区级优质园;2013年,进一步优化我区幼儿教育办学格局,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创建首批民办示范幼儿园,争取有23所成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

2.公办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

2011年。8个教学班,新增学位240个。

2012年。新增学位360个。

2013年。新增学位360个。

采取利用小学撤并后留下的校舍或小学富余校舍扩办公办幼儿园或学前班等办法。2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3.教师队伍总体水平:年。专任教师328人(学前教育专业196人)其中,本科学历33人,大专学历150人,中专及高中学历163人,初中学历3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59.8%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5.8%教师培训率达到4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59%。2013年底,依照“两教一保”要求,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力争使全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7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5%教师培训率达到8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5%。

4.积极扶持、鼓励公办幼儿园和专业的早教机构设立婴幼儿早教中心。为家长提供专业的早教知识。

(二)分年度目标

1.2011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2.2012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

3.2013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幼儿园建设任务

要改造、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2011年,根据全区未来三年适龄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装修、改造一所幼儿园,预计8个教学班,新增学位240个。2012年,新建“镇实验幼儿园”预计规模12个教学班,新增学位360个;2013年,开建“区城东幼儿园”预计规模12个教学班,新增学位360个。

(二)教师队伍建设

配备幼儿教师。区编制部门要会同区教育部门按照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省定的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规范,按“两教一保”配备要求。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加大新聘教师中幼儿教师的招聘比例。对中小学教师富余的学校,区教体局要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教师的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证;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

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区教体局要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体系。专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并建立每三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要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打造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以省、市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幼儿园中积极实施园本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保教能力。

(三)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1.加强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区教体局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申办申请,并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要完善并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健全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责任制度,要强化幼儿园平安监管。加强平安设施建设,配备安保人员和技防设施,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平安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所在镇(办)社区(村)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

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区教体局要遵循“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整体工作思路,要坚持分类治理。对目前存在无证办园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规范的及时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幼儿平安和达到基本保育保教要求的由区教体局会同区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

2.加大扶持力度。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的办学用地,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并通过市一级以上评估验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保证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以及教师在培训教研、资格认定、惩办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

3.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做到足额布置、不留缺口,并保证按时拨付到位。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积极探索办园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托幼机构。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名园引进”名园办分园”集团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增强我区学前教育办园活力,形成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园体制机制。

5.坚持科学保教。促使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别,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生长。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建议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生长发明良好环境。

6.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监管体系。要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保教质量优良、社会信誉良好的幼儿园。要依据《市幼儿园等级评定规范及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全区各类幼儿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指导、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建立健全示范幼儿园、一级幼儿园与薄弱园的交流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达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第5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市教育事业以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年。深入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启动实施《市“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创新教育发展机制,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双十大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十二五”教育发展起好步开好局,朝着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迈进。

二、主要目标

(一)学前教育: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7%;新增公办幼儿园2所,创省二、三级幼儿园7所,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达到68%。

(二)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入学原则,继续推行阳光招生政策,减少择校行为,初中、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残儿入学率达99%。

(三)高中教育:改革高中定向生分配办法,完善特长生招生办法;在所有普高推行“平行志愿”填报方法;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到96%以上。

(四)成人继续教育:新建社区学校3-4所,使全市社区教育覆盖面达到95%以上;创建市社区教育示范校1所、一级社区学校2所、二级社区学校4所,力创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完成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700人次。

(五)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三个一”教师培养计划,完成“十二五”任务目标数的20%;争取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40%,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85%,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72%,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含在读)及以上学历达7%,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40%。加快培养专家型名校长、优秀班主任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三支队伍。

(六)优质教育资源:创建市现代化学校4所、市示范学校3所、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2所、省特色学校2所。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争取达到50%,普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5%,职业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达到65%。争创省示范专业1个,市示范专业2个,市实训基地1个。

(七)学校基本建设:全面推进“校安工程”拆建项目建设工作,争取电大迁建等5个市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启动教育城域网建设,新建校园网12个,创建35所市教育信息化达标学校,70%中小学建有学校网站,85%以上教室建有多媒体小平台,生机比达到6.5:1。确保全市校方责任险投保率达100%;小学和初中I、Ⅱ类仪器达标率达95%,农村中小学生均图书增长1.5册以上。

(八)良好育人环境: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学校的和谐和稳定。创市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所,创市绿色学校12所,市绿色学校3所;创五星级禁毒教育学校2所,四星级4所。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发展各类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确立学前教育的基础地位和公益性质,利用住宅配套设施举办公办幼儿园,农村有计划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举办幼儿园。努力完成学前教育三项指标任务,新建2所乡镇公办幼儿园,创省二级幼儿园2所,省三级幼儿园5所。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合作办园和对口帮扶机制,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做好无证幼儿园整治;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注重幼儿个性发展和快乐成长,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保姆式”倾向,提高保育质量和办园水平。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围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指导市现代化学校、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市示范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合格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坚持“名校引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均衡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积极探索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先确定城区和城乡结合部2-3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试点,今后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贯彻落实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办法》,召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工作经验交流会;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升格为市特殊教育学校。

3.协调发展高中教育。开工建设市职教基地,启动市职业中专职教实训大楼建设,协助市开元综合高中从部门办学到民办的改制工作,为构建“中、东、南三足鼎立,西部辐射”的职业教育校网布局奠定基础;启动职业中专集团化办学试点,申报创建全国中职改革示范校,市十中、高级中学争创市现代化学校,争取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再提升;围绕我市支柱、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以企业需求和市场就业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争创省、市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启动与国内知名院校的中职师资培训合作计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深入推进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提高新课程的实施水平;加强对新高考的研究,充分发挥高考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个性化教育,创新学生自主选课、走班上课制,以适应在全科会考基础上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高考新模式。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4.规划校网布局调整。根据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城乡校网布点规划,加大校网调整力度。按照“高中向城区和重点集镇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的要求,努力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做好玉海中学高中部和汀田高中停招前期工作;做大做强做美片区中心镇学校,加快瑞祥实验学校、塘下中心区实验小学建设,争取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第三实验小学立项;加快山区中心镇寄宿制初中建设,撤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所;推进职教中心(轻工学校)、电大等市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市五中迁建前期研究工作;建立专门基建管理队伍,加快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5.发挥经费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全市财政经费比例高于现有水平,确保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拓宽捐资助教渠道,建立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办学激励机制;规范预算、决算,加强收费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成立教育资助中心,落实资助政策,规范资助管理;加强对大宗物品的采购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发挥使用效益;规范食堂财务管理,突出对饭菜质量、价格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核算中心管理,提高核算中心、“分中心”人员和学校财务管理员业务水平。

6.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大力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在业务指导、设施配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规范学校功能室管理,开展示范实验室、标准图书馆创建活动,启动实施农村学校教育装备达标工程;落实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百所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全面开展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有效整合;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教与学领域中应用研究,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实验室、图书室及体、艺、劳与技教育教学设施使用率;全面启动农村升格学校推进行动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城区学校高级教师、优秀校长到农村支教,实行柔性流动。

(三)增强教育发展内涵,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探索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深入开展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禁毒防毒教育等;充分挖掘校本德育资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学校主流文化,开展校园文化先进评比;广泛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形成课外活动的系列化、序列化;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普及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强化学生心理状况和有效德育研究,倡导健康上网,促进德育的生活化;大力加强团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学生欢迎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8.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民办职业高中、幼儿园按成本收费并公示制度;继续实施公办普通高中“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改革高中招生政策,完善普高定向生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学校要合理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业,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四项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强化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力推进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9.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发学校课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义务教育“减负”四项制度(即责任追究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和家校联动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减负”专项改革实验,有效推进义务教育“轻负担高质量”;倡导有效教学,开展分层教学研究和实践,强化科研引领,突出研究新高考改革趋势;举办教育教学论坛,统筹安排各类论文评选;评选学年度教学质量奖,完善质量监控评估方案;以绩效工资为杠杆,努力实施优绩优酬,全面促进中小学校教学质量提升。

10.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加大预案演练力度;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各种隐患;重点抓好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安全工作;规范学校护卫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严格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加强春秋游安全管理,规范学生接送车;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以人为本,大力创建“平安校园”和“绿色校园”,力争使全市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四)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11.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放眼全国,多方面、多层次吸收优秀人才进入我市教师队伍,招聘重点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若干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规范公正招录师范类毕业生,规范教师资格证考试,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机制;科学均衡调配教师,完善职称评审,规范编制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对教师的分类管理,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发挥教师评价作用;完善在职教师合理流动调配,继续实行综合量化评估考核机制,引导市区优秀干部、教师到农村山区学校任职、任教。

12.加强师德业务培训。继续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考核制度,引导每位教师做学生喜爱的“魅力型”教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他们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工会职能,关爱教师生活和专业成长,健全困难教师帮扶中心,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文体活动;完善建设教工活动中心,推进教师健康工程,吸纳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举办教育教学论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统筹安排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改革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以实施领雁工程为载体,强化以校(园)为本的培训制度,实施“三个一”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完成“十二五”培训计划目标任务;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学校,配备义务(学前)段专兼职师训员,创新培训项目教师自主选择方式。

13.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骨干教师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个层次评选工作,搭建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示范平台,首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比;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建立校级干部后备人才库,积极探索校长任期制度和校长公开选拔制度,校长年度考核注重校长个人努力;组织校长论坛、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举办校长后备力量培训班;探索“名校长+优秀团队”的办学班子建设模式;继续实施班主任全员培训计划,发挥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领军、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探索有效管理机制,大力发挥教育潜力。

第6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县城(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县县城及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与城市用地红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县县城(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区规划部门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居住区园林绿化、单位园林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应当符合《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见附件)的标准。

其他集镇以及不在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矿企业的园林绿化参照《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用地图则、提出的不同类型的用地界限、规定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绿化用地界限的具体坐标,是城市绿线的划定依据。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源泊、水塘、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1、捞刀河及松雅河、浏阳河两岸堤脚起各50米。

2、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省道、县道两侧各15米。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原生林植被、园林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八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县县城(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等标准进行建设。

第九条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态绿地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评审后,报县、区主管领导审批,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报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葬坟、用水以及其他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内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十一条所有新建项目、需改变或影响园林绿化景观的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向县、区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同时,应向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送该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整体设施方案评审,对符合园林绿化要求、达到规划绿地率指标的方案加盖“县城市园林绿化审批专用章”后,规划管理部门方可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园林绿化建设指标的,或需要期占用绿地、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需报经县城园林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单位必须在同类区域内完成所缺(减)面积的异地绿地建设任务,或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缴纳异地绿化建设费,由财政监督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二条县城和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报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时,要按照园林绿化总面积不减少、设计方案更合理、植物配植更科学的原则进行,且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要按照划定的绿线和审定的园林绿化方案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确认绿线范围和建设质量合格的加盖“县城市园林绿化合格专用章”后,规划部门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十六条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状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葬坟、用火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水库以及浏阳河、捞刀河非城区段两岸的绿化保护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7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年区教育工作主要目标是: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确保全区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盲率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至2%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20%以上,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3%以上。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教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重点搞好局机关干部、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育工作者的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落实。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增强学校和教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2.推动实施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特殊教育学校(班)提升工程、社区教育行动计划、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等重大项目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研究制订或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力求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

3.加大组织落实力度。完善督查协调机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确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抓紧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二、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一)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规范中小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规范管理,完善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的征订发行及优惠让利公开透明工作,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循环使用工作。加大对违规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的查处力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构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教学质量诊断、反馈指导和改进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完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招生划片等办法。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教育同城化”等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推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校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控辍保学”能力,努力提高普及程度水平。

5.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巩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强化“以学论教”意识,以“实施有效教学,打造高效课堂”思想为指导,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要效益。重视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区教研合作,构建区进修学校教研员为主导、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特约教研员三位一体的教科研网络。加大学科指导组和联校教研活动的力度,加强对农村课改工作的示范和引领。建立一批能在全区教育科研领域发挥引领作用的教研基地校,提升“五课”教研水平等,力争出成果。

6.提高教学常规管理水平。建立区校二级巡查制度,抓好“五规范”落实督查工作,增加随机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次数。加强技能常识学科教学质量管理、监控工作。推行日检查、周汇报、月交流、学期总结等制度。贯彻落实《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程》,加强专用教室管理,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日常教学要切实加强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努力做到“堂堂用”,提高教学效果。举办教育资源使用研讨活动,开展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与应用交流会,提高使用水平。

7.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中小学德育三年提升计划,全面实施《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健全学校德育考评机制,持续开展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评选推荐表彰区、市、省级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制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青少年养成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切实把德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上来。建立健全学困生、留守儿童档案,加大帮扶力度。探索、提炼德育工作特色。扎实做好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唱响时代主旋律。持续推进“五自五创五建”德育工程,积极参与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8.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科技教育。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加大对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督查力度,开展控烟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艺术教育工作,结合建党90周年举办相关艺术活动。抓住《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和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9.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形式,努力创新校园文化建设途径。高度重视第二课堂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彰显校园文化特色,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德育、美育、实践功能,形成底蕴丰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在“3+X”品牌创建基础上,整合创新学校品牌特色,打造区“文化校园特色校园”学校品牌。加强品牌创建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品牌特色的评估、成果展示工作,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

(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0.加快布局调整工作。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做好校安工程的分工及责任主体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学校基础建设及校安工程。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徐碧新校区的规划选址和开工建设,督促开发商新建上河城小学、幼儿园及徐碧新城海翼幼儿园等建设工作。确保在年秋季滨江新城幼儿园投入使用。完成三明六中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完成三明十中办公楼拆除重建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督促市属校加紧完成校安工程建设。抓紧督促完成列西小学二期拆迁改造扫尾工作,完成列西小学操场建设。

11.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创建。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校倾斜。妥善处置闲置校舍。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各校按省颁年的配置标准进行摸底,统一补充添置体、音、美、小学科学、中学理科仪器。完成小学机房改造2个,建设校级资源库,升级教育城域网。逐步更新学生课桌、教师办公桌,改造小学科学实验室。加强教学仪器与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常规检查力度,注重过程性检查,促进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化与制度化。全面实施“城乡教育共同体”行动,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学”的形式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完成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在年底前达到100%学校通过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目标。

12.巩固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巩固率先在全市实现“班班通”的优异成绩,继续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推进办公无纸化、学籍数字化、图书管理信息化、教学研究网络化、家校联系、师生联系网络化进程。建设校级资源库,升级教育城域网。创建2-3所省级示范图书馆。新建数字图书馆,建设覆盖全区中小学的丰富图书资源。以加强学校对教育装备的管理使用督查为重点,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充分发挥现代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三)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13.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编制幼儿园三年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公办园,协助抓好公办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督促开发商新建上河城幼儿园、徐碧新城海翼幼儿园。落实滨江新城幼儿园产权归属及办学体制问题,确保在秋季投入使用,逐步推进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园目标。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

14.多形式提升幼儿师资。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启动实施“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园长培训,已取得园长证的负责人参加园长提高班培训。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民办学校师资队伍质量。完善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奖励制度,表彰一批优秀民办教育机构和优秀教师。

15.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订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严格学前教育机构准入管理,做好民办校的年检工作,与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物价局、民政局组成联合年检检查组,对年工作进行全面的年检,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和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民办校的办学行为。坚持科学保教,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协助区公安分局组织民办幼儿园保安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充分发挥优质园、合格园对民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的示范、引领、扶持作用。加大对申报市示范性幼儿园和市城市合格园、市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奖励力度,提高办园品位、办学层次,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四)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提升终身教育。

16.切实抓好特殊教育。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特殊教育建设工程,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充分发挥区培智班的引领作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推进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

17.积极发展终身教育。招聘、培训一批社区教育教师,招募、培训一批社区教育志愿者。在乡(镇)、街道成立社区学校,村(居)委会成立社区教育学习点。利用成立的社区学校和农村文技校,充分发挥中职免费教育有利时机,职合区农办、区劳动等部门,举办各类成人职业技术培训。配合新农村建设,办好各乡镇街道“成人读书班”和“脱盲巩固班”,并召开2010年“扫盲工作和六普工作”表彰会。编著《区社区教育风彩集》迎接建党90周年。

三、突出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加快师资队伍素质提升

18.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以“学纲要、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完善师德考评方案,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并在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奖方面给予优先,职业道德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召开师德感悟交流会,推选优秀教师交流“强师德树形象”感悟。

19.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实施“120”工程,即“10名省市学科带头人,40名区级学科带头人、70名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对己有的10名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开绿灯,创造条件让他们提升自己为省市名师。建立“名师工作苑”,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教学和教研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评选认定第三届区级学科带头人40名、首届区级骨干教师70名。抓好培训工作。选送校长、教师参加部级、省级、市级培训;以校本研修为基本组织形式,有机结合集中培训与网络远程培训进行教师全员培训;进行新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农村教师、班主任、学校管理者等专项培训;鼓励教师开展多渠道的学历提高教育,提升教师队伍学历水平。组织教师硬笔书法自学考试,年必须有15%-20%的小学教师和10%的中学文科类教师参加中国硬笔书法自学考试。

20.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第二轮岗位设置工作,制定合理科学的岗位设置方案,做到岗位设置科学化、竞聘上岗公开化、聘任过程程序化。深化校际交流工作,促进校长、教师在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河东学校和河西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市区与沙县之间合理流动,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竞聘制度,校长竞聘在区属学校内进行,实行“五制”,即竞聘上岗制、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聘期述职考核制。

四、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1.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和安防能力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协助区公安分局组织民办幼儿园保安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月”活动,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开展“三项教育”和各类防灾抗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校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22.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保障。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事业。研究重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过程跟踪监控。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完善财务预决算制度,逐步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促进教育经费优化配置。加强对各校的内审工作,计划审计学校3—5所,抓好教育费附加增收。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在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基础上,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

23.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做好“教育强区”的过程性指导及验收工作。修订完善“教育强区”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做到有序,有进度,有检查,有纠偏功能,有激励机制,有实效和展示,以良好状态迎接“教育强区”市级核查评估。加强对学前教育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全面实施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重点,落实常规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学校评估制度。围绕省、市教育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24.充分发挥进修学校的作用。切实承担起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服务于教师的需求和专业发展,建立可持续的、互动的“教师支持服务体系”,切实承担起教师能力建设、培训后的后续服务以及教育质量监测、指导、提高的职能。加强教育一体化及教研模式等研究,力争出成果、出品牌。

第8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宜居、特色”和幸福城市的总体要求,按照自然、生态、野趣的原则,多植树、建大绿,建设布局合理、植物多样、绿树成林、具有历史文化品味、特色鲜明的城市森林公园,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

1、坚持“四个统一”。张公堤公园建设任务重、时间长、要求高、参建部门多,必须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控制,形成整体,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

2、坚持部门联动、专群结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各负其责。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3、坚持合理安排、同步配套。即植树造林和绿道建设优先,同步配套完善交通、给排水、公园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4、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依据自然山水地貌,以植树为主,增加绿量,以乡土树种为主,种植高大浓荫、速生快长的乔木,形成绿量饱满、生态大气的绿色长廊。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张勇强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操俊峰副主任、区园林局局长吴茂杰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城改办、区考评办、区文明办、交通大队、区园林局、易家街办事处、长丰街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为小组成员。

同时,成立区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区园林局吴茂杰任指挥长,区发改委李勇、区国土规划分局朱明乔、区建设局谢少军、区水务局徐清华、区城管局张波、区园林局杨少斌任副指挥长,各相关单位指派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社会动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4个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张公堤公园建设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日常办公设在区园林局。

三、总体目标

我区张公堤公园建设规划范围608公顷,包括竹叶海公园、长丰公园、张毕湖公园和张公堤南坡30米北坡50米绿化建设。按照市统一要求,计划分3年完成植树绿化工作。

2012年是克难攻坚之年,既要完成已具备条件的地段绿化,又要对难点地段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全年计划建设绿地面积45.4公顷,其中长丰公园10公顷,张毕湖公园3公顷,张公堤堤顶南坡32.5公顷;植树4万株,启动绿道及长丰、竹叶海园区建设。

2013年至2014年是奋力推进的两年,完成可绿化用地的绿化建设,植树10万株,建成绿道12公里,初步完成张公堤公园植树绿化工程。

经过3年奋斗,努力建成绿树成林、一带三园、绿道贯通的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建管和职能分工的要求,我区承担市总体规划区域内的张公堤城市森林公园建设任务。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区发改委针对张公堤公园建设涉及的竹叶海公园、长丰公园、张毕湖公园部分(带经营性)园区建设会同市发改委,及时了解资金平衡方案并报区政府。

区建设局负责与市城建委做好对接工作,负责张公堤公园范围内道路、供电管线入地等的建设协调。

区国土规划分局负责与市国土规划局做好对接工作,负责张公堤公园周边规划的完善;提出我区张公堤公园土地打包方案;协同市局做好交通管线等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协调。

区园林局按市整体规划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区域张公堤公园建设;积级协调参建单位并负责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张公堤公园建设;在市园林局指导下,监督、检查、验收公园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区水务局会同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安排张公堤公园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建设协调,张公堤堤身改造和绿化建设,以及汉水滩地的绿化建设。

区城管局负责张公堤公园规划范围内的控违和拆违工作。组织拆除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腾地建绿。负责按审定的设计方案组织安排禁口垃圾场等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建设。

区财政局安排区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支出计划,该项工程初步概算区应承担万元,其中借地费用万元、青苗补偿万元、拆迁万元。

区文明办负责动员辖区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区域张公堤森林公园绿化建设。

区考评办按照张公堤公园年度计划和责任划分制定考核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实施绩效考核。

区城中村改造专班负责与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将我区张公堤公园建设的征(借、租)地费用,争取计入城中村改造成本之中,制定资金平衡方案报区政府决策。

易家街办事处和长丰街办事处,主要是协助区各职能部门办理公园建设的征(借、租)地手续,协助区城管局拆除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做好稳定工作。

交通大队主要保障施工期间的道路畅通和交通管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张公堤公园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区园林局要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明晰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建立考核机制,形成以区政府为主、市政府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单位积极参加的责任体系。

(二)巡查督办,协调推进

加大建设巡查督办力度,日常工作由指挥部组织巡查督办,并将建设进度、巡查结果以专报、简报的形式上报区政府和市张公堤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指挥部定期召开建设调度会议,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建设中的问题、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建设张公堤公园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提倡校庆、参军、生日、结婚、离休、退休等植纪念林和纪念树,开展义务认养和捐资冠名(场名、园名等)多种形式的建绿活动,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我为公园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管理,依法护绿

针对张公堤公园植树量大、品种多样、地势复杂的状况,区园林局要制定完善建设标准、实施规则及张公堤公园管理办法。加强树木栽后管理,强化树木栽植技术指导,提高植物成活率和保存率。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考核机制,做到包栽、包养、包管、包活,切实提高张公堤公园绿化的管理水平。

(五)广开渠道,确保资金

第9篇:规范办园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精选关于控烟工作计划范文   以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据,以创姑苏区首批“无烟单位”为抓手,大力开展控烟活动,面向教职工、家长、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家长及教职工控烟的自觉性,顺利完成创建考核。

  一、明确责任,落实控烟措施

  幼儿园成立以园领导为组长,园班子人员、保健老师、班主任、保安等为组员的控烟领导小组;成立以园有关领导、党团员教师组成的园禁烟检查督导组,明确各自的职责,由组长负责分工,各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控烟活动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

  二、加强宣传,创设无烟环境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1、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幼儿园健康教育计划,通过集体活动、展报、橱窗、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提高教职工对控烟的认识,人人参与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控烟氛围。充分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孩子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孩子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孩子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2、发挥幼儿园网站、家校通的作用,宣传控烟法规,向全体师生、家长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将控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社会。

  (二)健全制度,提供创建无烟学校的机制保障

  1、幼儿园内全面禁烟,园内主要区域如办公室、走廊、餐厅等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及监督投诉电话,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

  2、不设烟具,严禁教职工、外来人员在幼儿园内吸烟,要求吸烟的教职工尽早戒烟。对来幼儿园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不给家长敬烟,不劝烟,家长递烟婉言谢绝。

  3、控烟监督员负责在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若有非本园人员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园长室进行进一步劝阻;本园教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4、本班家长在园是否吸烟与评优考核结合起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积极开展无烟教室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烟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三、重视督查,力创实现“无烟单位”

  1、控烟监督人员对幼儿园控烟工作的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形成常规化。

  2、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对在园内发现的吸烟者进行劝阻。

  3、园有关领导、党团员教师组成园禁烟检查督导队,加强幼儿园内部巡视和督导检查。

  4、定期组织对幼儿园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一次。

  精选关于控烟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给学校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整洁、健康、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提高师生的文明意识,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我校认真开展控烟工作,加大控烟工作力度,本年度计划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为确保学校控烟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洛阳希望小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组成,并要求学校男教师做好表率,把创建无烟学校作为我校的近期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控烟措施。

  二、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1、为了使控烟活动深入开展,控烟领导机构要在办公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实验室、教师走廊等校园醒目位置设立“请勿吸烟”、“无烟办公室”等标志,随时提醒学生、教职工和外来客人禁止吸烟。

  2、利用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国旗下演讲、黑板报等各种渠道,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创建无烟学校成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3、利用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有效降低吸烟率。

  4、各班利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开展“拒绝烟草,做一名不吸烟的好学生。

  5、让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力所能及地规劝家长戒烟、禁烟。学校利用家长会,加强控烟宣传,使家长遵守国家对控烟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参与控烟活动。

  三、加大控烟工作力度

  1、学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加强控烟知识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无烟单位标准》等,让广大教职工全面了解国际、国内控制吸烟的历史、现状以及鸦片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从而进一步认识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增强广大师生控烟的自觉性。

  2、利用主题班会,对学生讲解吸烟的危害,让学生充分讨论吸烟对青少年成长的危害,从而拒绝吸烟。

  控烟工作领导机构要围绕以上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检查和监督,形成全校人人参与的有效机制,切实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精选关于控烟工作计划范文

  一:社区控烟

  根据市、区爱卫会工作精神,结合富强巷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广泛学习宣传,加大控烟与健康知识的传播力度

  1、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组织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及时报道和宣传各部门的控烟活动情况,营造健康、清洁、禁烟的良好社会环境。

  2、要深入开展控烟综合干预工作,向群众反复宣传吸烟的危害。

  二、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措施

  本单位应把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内容,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控制吸烟的规章制度,做到有考核、有奖惩。办事处、社区应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劝阻、有灭烟沙盘;做到无吸烟现象、无烟草广告、无烟具、无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