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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改革工作汇报

第1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一、抓住机遇,积极行动,大力发展水利事业

为把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我区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十二五”水利规划。我区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水利建设大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编制“十二五”各类水利专项规划。目前编制完成“十二五”农田水利规划、农村沟河清淤规划、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各类规划全部通过市级审查批准。同时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区长李健任组长,农水、财政、环保、国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规划委员会,统筹协调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规划,确保涉水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连贯性。

二是扎实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去冬今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区整合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围绕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开展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共投入3082万元,新打机井500眼,新建大沟涵闸2座,开挖疏浚大沟6条,中沟9条,小沟238条,新建大沟桥12座,中沟桥38座,小沟桥223座,开挖水渠10公里,建设蓄水池8座。农田水利工程的实施,全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万亩,极大的提高了农田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旱能灌、涝能排,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是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我区积极推进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我区洪碱河治理项目被列入国家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范畴内,5月24号该项目的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了水利厅的审查,6月25日工程初步设计已上报省水利厅审查。二是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规模化、市场化、自动化”的原则,我区计划解决1.6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3月31日工程初步设计上报省水利厅审查通过。6月份工完成了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现已进入实施阶段,10月30日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积极推进村级水管员试点工作。2011年9月份全市正式启动了村级水管员试点工作,首批选定我区渠沟镇11个试点村,我区选聘了11名村级水管员,在推进过程中,具体做到了定职责、定报酬、定奖惩,明确水管员的管护职责、考核内容,我区村级水管员试点工作在区级自验合格的基础上,5月中旬通过了市级考核验收。

五是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自去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落实了普查专项经费、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普查宣传,按照时间节点规定,认真做好水利普查清查阶段、普查阶段各项工作,得到了市水利普查办的好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

中央、省一号文件及市委十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水利建设工程的投入力度。我区也明确了区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区财政将大幅度增加水利配套投入,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20万元。同时整合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部门资金,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设立公共财政的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等,基本落实了水利稳定投入机制。力争今后5年全区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2012年我区加大了对水利建设工程的投入力度,农田水利资金区级投入达到了679万元,比去年的240万元翻了5翻。同时各重点水利项目的区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为确保资金专款使用,并且用足用好这些资金,按规定我们对每项建设工程都设立了资金专户,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保证了每项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有序,强化建设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我区严格执行“四制”。一是项目法人制,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二是招标投标制。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工程招投标的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重点水利工程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入省水利招标中心招标,农田水利工程进入市招标采购局招标,小型水利工程在区内招标。招标过程中无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无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三是建设监理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合同规定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实行监理旁站,监理工作认真负责。四是合同管理制。所有水利基建项目全部按要求签订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组织实施。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和完善工程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查施工安全隐患,杜绝了质量和安全事故。

四、加强防汛工作,确保安全

我区坚决贯彻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严肃防汛纪律,明确了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凤凰山经济开发区防汛抢险第一责任人。区防办建立了汛期信息平台,及时将水情、工情、灾情等传送给区、镇、村各级防汛机构相关人员,为各级开展抗灾、防灾提供信息保障。同时切实做好汛前隐患排查工作、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等,做到组织、人员、物资、队伍、预案“五落实”,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了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五、我区水利建设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目前仍存在很多阻碍水利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水利服务保障体系薄弱。目前我区水利人才队伍现状不能满足水利改革发展需求,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学而不专,工作不对口,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同时水政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区无水行政执法队伍,全区水政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度不够,大大制约了水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更加缺乏,乡镇机构改革后,撤销了水利站并入经济发展中心,人员大都兼职,致使基层水利工作滞后。

二是防洪除涝任务仍很艰巨。我区境内主要行洪河道现有防洪标准普遍不足20年一遇,抗御洪水能力较为脆弱。面上排涝设施也不完善。虽然大沟等骨干工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小沟长年淤积,加之毛沟、田头沟稀少,致使农田排水缓慢,往往造成积水受灾。

三是工程蓄水能力和蓄水条件日益衰退。全区各类蓄水工程20多处,正常状况下可蓄水量800多万方,但由于大唐发电厂及辖区内煤矿采煤对地表和地层的破坏,改变了水利工程的蓄水条件,也造成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因地层沉陷、塌洞而无法蓄水;同时,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的占用、损坏问题十分突出,尤其是道路、市政工程等对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占用和影响越来越严重。

六、几点建议

(一)农田灌排工程投资比例为1:1,区级财力有限,建议市级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经费的投入,减少区级配套比例。

第2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自*月*日市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殡葬基础设施,深化惠民政策,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俗等举措,逐步稳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绿色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资源,形成协同配合的推进机制。出台全县殡葬改革推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向所有乡镇和责任部门征集了意见,准备近期在召开动员大会时下发;将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发的《**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了转发。这些文件的出台是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的依据和遵循。

(二)全面调研,摸清底数。县政府于8月11日由*县长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座谈会,会议召集县老干部代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村干部代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建言献策;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到全县各乡镇开展调研工作,对全县各村的殡葬现状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对今后怎么推进和落实殡葬改革工作征求了基层的意见,也搅动了一线干部的思想,全县上下都统一思想,对殡葬改革势在必行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趋势有了共同认识,为今后有力有序地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形成了强大的推动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在调研和摸底中,初步建立了全县乱埋乱葬现象、棺木制作点、丧葬品销售点等数据库,做到心中有数。以“三沿六区”的整治工作为抓手,重点对县城规划核心区及高速公路、*国道、*公路沿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重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对整治范围可视坟墓采取自行迁移或栽树绿化遮挡,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加快节奏,完善设施。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要先建设后推进,基础设施是做好工作的保障。我县基础设施薄弱,殡仪馆和公墓山建设工作迫在眉睫。但要在*这个人口密度大、可利用土地少的现实情况下,找一个理想的场地,困难程度可想而知,近一年多来,我们一直在进行选址和论证,目前,已经完成选址测量的工作,下一步将全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标市委市政府的时间任务要求抓好落实。

第3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国企改革是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我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自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企改领导组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人民政府带领全县人民众志成诚攻难关,科学实施强规范,妥善安置保稳定,激活机制谋发展,通过艰苦努力,列入市政府考核的户重点企业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纳入县级考核的户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目标基本实现,个别企业正在进行扫尾工作。按照会议的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简要汇报我县企业改革工作情况,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启动企改工作以来,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和要求,在市督导组的有力督导和市企改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各改革企业、企改工作组、县企改办和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历经宣传发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环节,基本完成了户的企业改革任务。

(一)纳入考核的户重点企业改革情况。我县列入市委、市政府考核的县电力公司、普洱电厂、县车队、县粮油收储公司、县粮油销售公司、县粮油工业公司、县金属公司、县机电公司等户国有企业,有职工人(其中:在职职工人,临时用工人,退休职工人),企业供养遗属对象人,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历年累计亏损万元,安置职工资金万元(不含电力公司和普洱电厂名职工安置资金),人均万元。除此之外,县委、县政府从盐津实际出发,在不违背国企改革政策的情况下,立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将国有独资的县水厂、柏树煤矿、煤炭公司等户企业纳入重点改革对象,与市下达的户企业一同实施改革、一同考核。因此说,我县实际列为国企改革的重点企业为户,共有职工人(其中:正式职工人,临时用工人,退休职工人),遗属补助对象人;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历年累计亏损万元,安置资金万元(不含电力系统名职工安置资金);应终止在职职工身份人,已终止职工身份人。这户重点企业改革任务已于××年月底全面完成,列入市考核的户国有企业于××年月日通过了市政府验收,获一等奖。其中,股份制重组户,行业整合户,合股户,整体上划户;户县级重点改革企业通过内部竞卖的方式进行了改革。

(二)全县企业改革情况。我县纳入本轮企业改革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共户,涉及职工安置人,安置资金万元,企业有净资产万元,缺口资金达万元。目前,除茶叶公司、牛寨一支春罐头厂等少数企业正进行新企业注册、职工安置和完善相关手续外,其余改制企业已通过了两终止、一退出,企业运转良好,职工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如原物资公司通过改革,终止了国有企业性质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名职工全部成为股东,改制后的公司注册为盐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除政府参股万元外,其余万元股金由股东持有,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他们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拓展业务,务求实效,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营业收入成倍增长,上缴利税大幅增加。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主要做法

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企业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盐津县深化企业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县企业改革办公室,抽调了业务精、作风实的工作人员具体处理日常工作。实行了县五套班子分别联系户改革企业和五套班子领导分别挂钩企业改革工作的制度,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改革工作,为企业发展想办法、出建议,促使其走出困境。同时,为解决有人办事、能够办事的问题,从相关单位抽调了人组成个指导组,深入企业直接参与指导企业改革工作,为我县企业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⒉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暗箱操作。县政府根据昭政发〔〕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盐政发〔〕号文件《盐津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规定》,为全县企业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县企改办适时以《国企改革快报》及时对国企改革动态进行广泛宣传,各改革企业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共印发政策性宣传资料达余份,做到了改革政策职工皆知;在电视台开辟了栏目宣传企改政策,全面报道企改工作,利用《云南经济信息报》、《昭通日报》、《盐津报》等媒体刊载了篇反映我县企改工作的文章,较好地树立了典型,促进了大面工作推进;宣传部门配合企业改革在县城醒目位置开办专栏,对企改有关政策条款、企改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职工安置补偿办法和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了企改中的暗箱操作。与此同时,还利用标语、板报、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改革,全县共书写大幅标语条,召开职工会议余次,切实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⒊全面摸清家底,做到了有的放矢。各企业在企改工作组的指导下,对本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了数据准确,情况明了,方法得当。一是全面摸清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张榜公布;二是对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请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了认真评估;四是对职工安置补偿金提前进行了预算;五是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

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企业改革整体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领导既挂帅、又出征,经常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市督查组加大对我县企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每一阶段都进行督查指导,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全面完成企改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县企改办从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到方案制定、上报,全力以赴,先后深入企业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个别困难较大的企业,集中精力,重点突击,保证了我县确定的重点企业全面推进改革。

⒌企业积极主动,全力配合抓好改革。各改革企业法人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负责地做好改革相关工作。一是用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统一职工思想,确保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从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出发,准确核算职工的安置补偿金。三是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是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生产,做到生产与改革两不误、两促进。

⒍企改办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县企改办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工作指导和业务指导的作用。一是认真宣传改革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改革政策解释工作;二是满腔热情地做好来信来访,讲解政策,化解矛盾;三是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企业改革政策;四是严把政策关,为企业提供政策依据,搞好各种服务;五是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二)主要特点

我县企业改革工作始终坚持以两终止、一退出、一发展为前提,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改革、发展、稳定为大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企业增效、职工增收、财政增长为落脚点的工作思路,做到了企业改革工作部署早、行动快,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突出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了六个结合。即企业改革与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相结合,与企业增效、员工增收、财政增长相结合,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与推进工业化进程相结合,与社会稳定相结合,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相结合。二是做到了五个一。即一个声音说话,一线呼声认真听,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人马干到底,一个目标共同奔。三是引进了战略性合作伙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如电力公司改革中引进了浙江中大集团加盟,极大地壮大了企业的实力,增强了发展后劲。四是坚持了改革是手段、稳定是前提、发展是目的,通过改革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综合我县的企业改革工作,可概括为三加强三坚持,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措施有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引进战略性合作伙伴,实施开放式改革;坚持在改革中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三、存在问题

我县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回过头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改革不同步,发展不平衡。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在改革的进度上参差不齐,国有企业改革快,集体企业改革慢;县级重点企业改革快,一般企业和乡级企业改革慢。二是由于改革触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有的个人私欲得不到满足,导致有极少数职工无故上访。三是改革成本高,缺口大。我县企业都是多年从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的流通领域企业,多数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转规律,竞争力弱,亏损严重,历史包袱重,改革的成本大,在兑现职工安置资金时有相当大的难度,特别突出的是供销、粮食等传统老企业,仅粮食企业改革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就达万元。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组织精干力量,进一步扫清企业改革的尾欠,帮助改制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运营。

二是协助指导企业制订好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为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4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及工作部署,推进法院司法改革进程,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完成了既定改革试点任务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了员额法官独立办案,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签发,“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组建了八个新型审判团队(执行局暂按原模式),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停止了未入额法官独立办案,已经定岗为司法辅助人员的干警不再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审案件。重新修订了《关于院党组成员审理案件的规定》,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院长、其他院领导、其他业务庭法官(立案、行政、审监)、民事法官(民一庭、民二庭、桑园法庭)按照1:3:5:10比例分案。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关考核办法。

二是积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推进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从软硬件上加大投入,在健全机制、集中管理、清晰流程、明确责任、处置到位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存放、保管。

    三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吴桥县人民法院

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改革后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5个,分别为政治保障处、综合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务监督中心、执行局,新设机构预计年底前到位。

四是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序列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兼职法警清理,所有兼职法警均已归队。目前,各类人员已在各自岗位履行职责。稳步提升司法人员职业待遇、职业安全、职位稳定等方面保障力度,推行办案终身负责制、错案追究制,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履行司法职责,其中法官工资套改、绩效考核均已稳步开展落实,基础性绩效已按月精准发放到位。认真落实《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坚决遏制干预司法的行为,对一切干预司法行为如实记录并通报追责。

六是稳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有层次、有创新地部署和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当事人调解、和解比例进一步提高。对家事审判区整体设计、布局突出“以和为贵”、“人和家兴”的家庭美德文化元素,将法的严肃性、刚性和家庭的和谐温馨、柔性有机结合,尽可能为家事审判提供配套硬件支撑。同时,以多部门联动为基石,打造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合理配置家事审判司法资源。在现有人员和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

    七是积极开展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推进本院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更加便捷的进行尝试改进,建立了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机构,推进阶段暂将该机构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机构名称为“小额诉讼速裁合议庭”,简称“速裁庭”,履行职责重点突出简化和便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改革工作中的创新经验

一是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十几名未入额法官及过去具有法官法警双重身份的人员不再承办案件,这些干警以前的办案数占全院40%左右,对审执工作造成较大冲击。通过制定《入额法官分案办法》,由院庭长带头办案,全体员额任务均衡,为审执工作的开展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科学配置新型审判团队。根据本院实际,建立改进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探索1+1+1的团队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合力。

三是加大家事审判软硬件投入。投资30余万元,对家事审判法庭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家事审判场所的温馨氛围。选派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目前的聘用人员待遇较低,对其工作热情造成了一定程度影响,也对队伍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原与行政职级挂钩的住房、医疗、差旅等待遇保障如何落实尚无明确文件依据。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等工作需上级党委或上级法院统一指导协调推进。请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尽快出台相应制度,进一步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大保障。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今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加快落实改革举措、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为抓手,以强化司法责任、推动创新发展、加强队伍建设为依托,全力搭建司法体制改革①的“四梁八柱”,检察重点改革得以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检察管理新机制

坚持遵循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蹄疾步稳地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1.圆满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②。从2015年起,我院陆续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检察辅助人员招录机制、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分步完成了检察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初步形成了各归其类、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的管理格局。一是科学配置员额③。在省院确定的39%员额上限的前提下,择优选任首批员额检察官46名,保证让高素质的检察人员进入员额;坚持“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综合运用司法办案“大数据”,科学考察各部、局所需要的员额数量,将82.6%的员额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更加优化。二是严格遴选标准。实行全员选任、综合考评、专业比选的工作方法,在坚持政治标准基础上,注重实绩、突出专业、竞争择优,保证入额检察官拥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办案能力和职业操守。经过省遴选委员会审核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首批员额检察官已在2016年3月1日集体宣誓,正式履职。目前,第二批4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分类定岗其他检察人员。综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实行双向选择,将38名检察官助理④、29名书记员、2名检察技术人员和6名司法警察,全部分类定岗到位。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配备司法行政人员15名,在市纪委派驻我院纪检组配备行政人员3名,有效保持了司法行政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稳定性。

2.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我院人财物上划省级实施统管。一方面,配合做好机构、编制清理上收工作,建立由省检察院配合省编办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按需调配的管理机制。检察长由省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检察官选任和公开选拔、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招录、检察人员交流,严格按规定报送上级院及有关部门批准执行。另一方面,及时做好财物的统一上划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方面,2015年省统管以后,在省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经费支出基数逐年调增至3600万元,有效确保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经费统管方面,实行预(决)算、国库收付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资产上划方面,我院及时将土地、房产、设备等各类资产清理登记,统一划转省院管理。

3.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⑤。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根据省院制定下发的8大类10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一是改革“三级审批”⑥办案模式,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按照“充分放权、应放尽放”的原则,制定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⑦,健全完善办案指挥、指令、审核、决定制度,赋予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使检察官成为有职有权的办案主体。二是实行“大部制”⑧管理方式,优化检察官办案形式。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适当分离的要求,将原有16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八部一局”⑨,取消原中层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职务序列和行政管理职能,全部让其回归办案一线。同时,依据业务类别、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不同要件,推行独任检察官⑩和检察官办案组⑪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建立新型办案团队。三是强化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制约,确保放权不放任。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对领导干部办案提出明确的数量要求,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95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发挥流程监控、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等辅助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和司法廉洁,防止权力滥用。

4.逐步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制。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配套、与办案责任制相匹配的职业保障体系,全面激发改革动力。一是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完成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提升了高等级检察官职数配备比例,基层检察官的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二是严格落实检察人员薪酬待遇。完成了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和工资套改工作,员额检察官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建立了与办案质效直接挂钩的奖金分配机制,2016年度绩效奖金的核定、发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三是切实落实检察人员执业保障。检察官依法正确履职具有豁免权,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罢免、辞退或调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问责制度,切实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二、全面推进检察重点改革,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坚持将制度机制创新与检察重点改革深度融合,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监督的新变化,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1.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⑫。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强化检察环节的审查把关和监督制约功能,确保案件证据事实经得起法律检验。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我院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适用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制度。三年来,共依法不批捕470人、不起诉80人;共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62件次,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全面加强公诉人的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建设,主动适应庭审对抗性和博弈性明显增强的新变化;高度重视庭前准备工作,积极与法院就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案件定性等问题交换意见;庭审中注重把握节奏,充分发挥适当人员出庭作证的制度优势,推广多媒体示证系统应用,切实提高公诉人当庭讯问、示证质证和辩论说理的能力。共依法申请16名公安民警、7名鉴定人出庭作证。三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的法律职能。强化诉讼监督实效,主动适应刑事裁判质量不断提升、审判监督难度不断加大的新变化,发挥参与庭审、全程监督的优势,及时调整监督重心和结构,加大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复查力度,提高发现、核实和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的能力。三年来,共提出抗诉20件35人。

2.圆满完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⑬。我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追缴国家专项资金110余万元,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先后查办了部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90余万元的窝串案件;查办了我市部分乡镇工作人员,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90余万元的窝串案件。依法向对专项资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追缴资金。今年3月,我院审查发现,市国土资源局怠于追缴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遂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市国土资源局仍怠于履职的前提下,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月29日,市法院已依法立案受理。经过全国检察机关近2年的探索实践,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修法,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3.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案件法律文书、诉讼程序和重大信息等内容,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三年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61条、法律文书1698份。大力推进“互联网+检察”模式,着力构建“检察网阵”,积极宣传检察工作。我院连续7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不断拓展互动交流平台,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去年10月、今年9月,分别就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两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召开了新闻会;推进“公众开放日”活动制度化,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我院参观指导,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4.大力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工程。坚持将体制创新与科技应用创新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升级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司法办案统一平台,实现了所有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运行、办案活动网上监督的新格局;与全市18家行政执法单位共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⑭,督促和指导录入行政执法信息3000余条,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8件18人,使监督更加高效、精准;加强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养,积极参加全省各级信息化应用“大比武”,先后有26名干警被评为信息化应用能手;侦查部门有4起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信息化初查精品案件。

三、全面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检察改革新成效

近年来,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正是因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悉心支持,才让我们一路负重前行、义无反顾,在此,我谨代表市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理念、体制、方式的重大调整,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虽然目前完成了一些改革任务,但仍有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不够完善。基层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辅助人员的职业“天花板”较低,如何调动检察官积极性,稳定检察官助理等后备力量,防止综合性业务人才流失,成为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二是购买服务制度不够完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留人难,综合工作面临“事多人少”的局面;检察业务一线力量虽然得到了充实,但“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范围、比例,解决各类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三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实行大部制后,在处理与上级检察院对口部门的关系上,“一对多”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有待解决。省检察院虽然下发了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各业务部门权限划分的文件,但详细规定较少,职权划分和考核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贵阳会议”和省委相关部署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作风、更精准的举措,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改革越往纵深发展,面临的困难就越多。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要做战士而不做绅士,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自觉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普遍、直接和经常性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强化督办落实,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改革督促检查,将改革精神落实到每一位检察人员、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推动改革从形式到位向实质到位的转变,努力提高司法效能。大力弘扬只争朝夕、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以一种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闲不下的使命感,倒排工期,担当履职。

(二)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回应干警关切,有针对性做好政策宣讲、思想疏导和情感引导,坚持改革推进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对改革的认同感。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为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改革统筹。更加注重司法改革和业务工作的精准对接,确保改革、业务与队伍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抓好标志性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根,确保配套性改革措施及时跟进、衔接有序、推进有力。更加注重建立健全检察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联席会议”议案制度,强化业务研究探讨,群策群力推进司法公正。更加注重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交流沟通,通过巡查监督、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及时建议和纠正违法等方式,形成改革合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司法生产力”。

(四)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秉承“工匠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精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司法改革的整体成效。坚持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确保员额管理严格规范;坚持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与时俱进地创新司法办案监督方式,促进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成熟成型;坚持提高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能力、提高检察建议的监督质量、增强公益诉讼的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坚持发挥好各项改革的融合效应,建立繁案精办、简案快结的诉讼模式,从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坚持在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背景下,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途径,为上级检察机关新一轮改革部署提供决策参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既是对我院司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也是对我们检察工作的悉心推进和有力监督。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其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平公正。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察人员编制情况

全院现有政法编93个,工勤编9个,实有在职在编84人,其中,政法编78人,工勤编6人。  

(二)检察人员学历结构情况

研究生学历12人,占总人数的14.29%,其中在职研究生9人,占总人数的10.71%;大学本科学历63名,占总人数的75%;专科5人,占总人数的5.95%;专科以下4人,占比4.76%;  

(三)检察人员年龄结构情况

我院平均年龄:38.5岁。25岁以下:5人,占5.95%;26岁至35岁:39人,占45.43%;36岁至45岁:13人,占15.48%;46岁至55岁:23人,占27.38%;56岁及以上:4人,占4.76%。  

(四)各类检察人员划分情况  

把检察人员划分为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具有检察官资格的58人,首批入额检察官34人(已经调出2人),检察辅助人员33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  

二、主要成效

(一)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素养。  

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通过落实检察官员额制,使检察官的队伍结构、职业素养得到明显优化和提升。在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中,我院出台了《平南县人民检察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顺利进行。一是坚持从严从紧、留有余地,科学制定检察官员额规划。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把检察官员额配置比例控制为编制数的40%,首批入额比例是33.3%,把6.7%的比例规划为今后检察官员额的补充,确保员额检察官梯队发展、良性循环。二是严格入额标准和条件,确保入额检察官素质。我们规定了首批入额检察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以及相应的办案能力和办案经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等条件,同时对首次选任设置严格程序,即必须经过个人报名、报名审批、个人业绩展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院党组研究、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公示、确认、提请任命等程序,经过层层遴选,在具有检察官资格的58人中,  确定了34名检察官作为首批入额检察官。三是坚持入额检察官配置到办案一线。检察官必须办案,是实行员额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我们把34名入额检察官(含入额的院领导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置员额检察官。四是明确分类原则,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定岗。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现有员额检察官32名、检察辅助人员33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1.37%、32.35%、12.75%。

(二)以司法责任为核心,落实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  

按照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广西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一是建立具有检察特点的办案组织,实行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对批捕、公诉及诉讼监督中简单案件及一般事项等由独任检察官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的侦查等则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确保案件的质量。二是实行非员额检察官不再分配案件独立办案。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部门,案件管理办转案件到相应部门内勤,内勤收案后按顺序分流至员额检察官的统一业务系统内,按办案责任、权限进行案件办理,非员额检察官不再分配案件独立办案。三是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明确了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提起抗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不立案等职权仍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外,其他均授权主任检察官或检察官行使,检察长或检察委会行使的职权比改革前减少了三分之二,而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大幅上升,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四是明确界定司法办案责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解决“办案者不定案,定案者不办案”问题。

(三)以实现办案组织科学化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  

根据《广西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制定了《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及人员安排方案》,按照“检察业务”、“业务管理与服务”、“司法行政”等三大功能模块进行整合提升,将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整合成为8部1局,其中业务类部门6个,分别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司法行政类部门3个,分别为:政治监察部、检务保障部、警务保障部。院党组结合全院工作需要科学统筹调剂,把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合理配置到各个检察岗位上,发挥了有限人力资源的最大优化,进一步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三、主要做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院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基本完成,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检察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有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改革格局,并结合我院实际,相继出台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内设机构改革及人员安排方案》等多个配套方案,为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思想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改革领导小组会、中层干部座谈会、全体干警大会、部门会议、“一对一”谈话谈心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干警树立合理改革预期,理解、拥护、支持改革,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改革有力。  

(三)加强探索实践。我们紧扣中央顶层设计,严格按照分类分步推行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等的改革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分阶段分重点推进,在探索中推进,在推进中实践,边改革边完善,确保了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四)加强带头办案。入额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负责案件办理全过程,亲自完成阅卷、讯问、形成处理意见、撰写法律文书、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的办案流程工作。截止目前,包括检察长在内的6名入额院领导检察官已办理各类案件59件,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为全体干警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五)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平南检察“两微一端”、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开展改革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人少案多矛盾的问题。目前我院检察干警编制配备与辖区人口比例为万分之0.68,远远低于全区万分之1.3、全国万分之1.8的配备水平。因司法体制改革要严格控制入额检察官比例,导致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入额的检察官少,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足,现行编制状况与案件增长幅度不匹配,案多人少问题更加突出。

(二)分类人员队伍稳定发展的问题。改革后,员额内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仅在薪资待遇方面拉开距离,且岗位职责、工作责任等也有不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稳定和发展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认真解决。

(三)改革配套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三类检察人员的管理和内部交流机制、业绩评价机制、员额退出机制、与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晋升制度、履职保障制度、检察辅助人员的配置等制度文件还不到位,缺少人事、组织、财政等方面具体改革配套措施。  

(四)原中层干部职务保留的问题。内设机构没有整合前,内设机构的中层干部既是各项具体检察业务工作的指挥员,更是工作的排头兵,但在确定新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后,是否会影响到这些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他们的职务是否保留、如何安排、如何解决级别等问题,还需相应的配套机制衔接。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继续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形成合力推动检察改革,确保上级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详细梳理、逐一研究、对症施策,细化检察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各归其类、各尽其责、各尽其才。  

(三)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做好应对改革期间出现各种问题的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做到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第5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县教育局4号文件下发以后,学校组织全体干部教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教师转变理念情况进行了专门闭卷测试。学期初专门召开了教学改革工作会议,并且出台了系列教学改革的文件和配套制度。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实行了干部包组责任制,校长及包组干部对集体备课、导学案形成、课堂教学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和点评,严格落实“备、说、备、授、评”操作程序。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校的教学改革已见雏形,老师的讲课时间已控制在15分钟以下,课堂上学生自主学习紧张、有序、高效,效果初见端倪。下面就我校在集体备课、导学案的形成以及课堂教学流程方面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集体备课研究务求实效,导学案编写精雕细刻。

集体备课每周两次。第一次集体备课为周四晚,主要是说课,在说课的基础上,主备人写出导学案初稿,再利用第二次集体备课时间对导学案初稿进行讨论,然后再修改,经备课组长、教务处审批后使用。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次集体备课既导学案初稿的形成

备课组长主持,所有任课教师参加,整个过程模拟课堂教学的演示。

第一环节:备课组长检查教师对教材的掌握情况。采取逐个谈相互补充的形式,备课组长把备课的主要问题进行统一,关键是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通过此环节加深教师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

第二环节:谈课时划分、学习目标。根据教学内容要划分几个课时,每节课的学习目标是什么?这些目标应怎样分解到自学目标中去,怎样落实这些目标。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确保目标落实的完整、准确、科学化和针对性。

第三环节:谈教学实施。对每一节内容要谈“几学几教”以及问题设计和时间分配,如何设计才合理、科学,使学生处于紧张状态。重点谈“学什么怎么学,教什么怎么教,练什么怎么练”。集中大家的智慧,整理汇总出具体的导学案设计指导意见。(主备人根据汇总意见写出导学案初稿)

第四环节:布置下次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第二次集体备课既导学案定稿的过程

由备课组长主持,采取由主备人首先谈设计思路,其它老师逐个谈,互相补充的方式。集体备课的任务是审核每一个导学案的编写质量,对每一个环节的设计精雕细刻。重点审核研究以下几个方面:

(1)导学案编写的思想是否符合教改精神

(2)对知识产生、发展的顺序是否条理、恰当

(3)对难点的处理方法是否科学

(4)对于自学环节有没有如何学、如何练的方法指导

(5)对于各环节的时间划分是否合理

(6)练习题目的设计是否精选、典型

(7)课堂容量是否适当,预测学生能否始终处于紧张有序的学习状态

通过集体备课研究讨论,对每个导学案形成共识最后定稿,主备人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审核人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印刷使用。

二、精心策划、科学实施、优化课堂

基本环节:提前自学,质疑问难,合作交流,暴露问题,适时点拨,检测达标。

1、精心策划,抓好预习环节:预习课的目标就是使学生学习和掌握80%的所学知识。

教师提前一天把“导学案”发给学生,让学生在预习课(或自习课)上根据“导学案”的要求进行预习。通过预习,自己探究、解决基础知识。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不理解或不明白的问题(自己发现的新问题),记录在“导学案”上,以备上课时讨论解决。

课前教师通过检查“导学案”了解学生预习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第三次备课。

2、科学实施,优化课堂:课堂教学目标是巩固预习成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以下几个环节:

⑴出示目标。

⑵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学,自主获取知识。

⑶对疑难问题,小组合作交流探究。

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让学生充分暴露问题。

⑸教师引导学生订正,并注意总结规律、方法。

⑹检测达标,巩固所学知识。

说明:当课时内容较多时,环节(1)(2)(3)在预习课上完成;当课时内容较少时,课堂教学按以上六个环节进行。

到目前为止,这种模式已基本形成,流程已基本完善,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形成特色。

三、我校在实际教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有:

1、部分教师教育理念还不能适应课改要求,行动滞后。

2、“导学案”的编写不够完善,在导学、学法指导方面还不够科学,有时与课堂脱节。

3、受课时数较少的影响,预习环节落实不到位,预习效果不够理想。

4、学生对“导学案”还没有完全适应,自主学习能力较差,依赖性强。

5、教师的观念还不够开放,教学放不开手脚,不得要领,有时讲的比较多。

6、同备课组教师之间教学研究力度不够,集体备课质量还有待于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学习,理念转变需要亲临体验。近期计划组织教师分批到杜郎口学校学习,促使全部教师观念尽快转变到位。

2、结合洋思、东庐、杜郎口经验,在目前“导学案”改革的基础上,力争在理科以“导学案”为主,文科以“杜郎口模式”为主,形成两大派系,别具风格,独具特色。

3、以狠抓课堂教学为突破口,学校将出台配套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教师的讲课时间,在第一步控制讲课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基础上,努力达到学生会的教师坚决不讲。

第6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一、机构设置情况

自2010年机构改革后,全局核定编制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实际在编人数14人。空余1个编制。领导职位数为4个,其下设五股一室一中心。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企业审计股、行政文教卫生审计股、审计信息中心和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中心。不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情况方面的问题。

二、遵守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情况

县审计局现有工作用车2部,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不存在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受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职能转变和运行情况

改革后,审计机关在政府职能转变中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创新审计理念,树立“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的观念,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其职能如下:

(一)、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行政事业等各经济管理部门的行为,为政府和上级领导提供宏观决策依据。

(二)、在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依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对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本县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本级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县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对有国家资金或接受财政补贴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对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7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一)持续深化各领域改革

行政审批改革: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行动方案》,部署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等6项行动,61项具体任务。出台《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编制公布区街两级公共服务事项1702项,编制服务指南1134项。理顺街道职责权力,编制公布街道行政权力312项。

投资审批改革: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9月起,全面实行投资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实现备案类项目审批“零跑腿”。探索制定《投资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并联办理”实施方案》,绘制项目审批全流程图,打造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高速通道。

职业资格改革:严格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目前未发现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自行设置职业资格和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行为。今后将继续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严肃查处。

收费清理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确保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各部门单位。调整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单位专项调查活动,从严把关,杜绝乱收费。

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行政许可下放力度,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下放到基层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一照一码”广泛应用,巩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实施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截至10月底新增企业2263户、个体2790户、农民合作社24户。加大助企融资力度,为20户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融资77887.7万元,为企业解决困难。

科教文卫体改革:在全区23所公办中小学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业务事项清单,规范事业单位履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和中医诊所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促进医养结合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实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服务。

(二)采取措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下发我区《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削减行政权力事项6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9项,承接上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66项,7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区级保留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目录》,保留部门单位年检20项、政府指定培训3项。参照市里做法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公布取消证明和盖章类材料30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保留收费项目25项。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

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24个部门的305项事项列入随机抽查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对此按有关要求进行了公开。

(四)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

开展行政审批对标立标工作。全区210项行政审批与10个先进县市区比对,删减需提交材料525项,占对标前的42%;减少办理时限1756个工作日,占对标前的73.6%;减少收费事项5项。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编制公布“零跑腿”事项789项,“只跑一次”事项1114项。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政务服务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的职责。制定出台“一窗受理”、“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资格条件和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全天候即时应需”、“物流统一寄送”、“政务服务代办”及“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重点项目建设企业联系”等一系列制度,实现政务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组织召开了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和网上运行工作培训会,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力争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与主要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的目标。

二、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方案>的请示》经区政府研究,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以区政府的名义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复,8月10日制定出台了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第8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一、土地托管、半托管工作

(一)上半年开展情况:

开展土地托管、半托管,是供销社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切入点,也是建立完善面向小农户的供销服务体系的主要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有关要求,今年上半年,市供销社以社有企业新合作农资有限公司为龙头,联合带动供销社参股或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实施开展工作,先后开展了测土施肥,机耕机播,通防统治,等系列化服务。截止目前,土地托管、半托管服务面积达到6万亩。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全年实现土地托管半托管面积达到8万亩的要求,我单位已经完成年任务过半。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积极稳步推进土地托管、半托管工作,在完成上级交办8万亩基础上,保8争10,通过集中连片的保护性耕作,提供“购、耕、种、管、收、卖”产业链式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有效降低生产作业成本,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农产品品质,有效地从土地上“解放”农民。

二、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完成情况

(一)上半年开展情况:

1、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情况。2019年10月,省政府出台《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3月,市也出台了《管理办法》,我市《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13日到期。根据省社、市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我中心开始《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营实施方案》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在起草中,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起草了《运营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向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后,2020年5月27日出台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营实施方案》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2、全面完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根据省社建设规范和“四有”标准,已完成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新址建设工作,交易中心位于市宋璟路666号市社南楼,办公面积300平米,按照功能设施配置标准,设有业务办理区、信息区、休息区、洽谈室、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设立服务窗口4个,现已入驻办公投付使用。

3、乡镇服务站点建设。按照《乡(镇)、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在乡(镇)、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服务点,悬挂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标识和上墙制度。乡镇服务站负责人由乡镇主管农经副职担任,办公人员由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村级服务点负责人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办公人员由村委会成员兼职。

4、交易额完成情况。6月,交易中心按照完成鉴证业务鉴证交易总额1.15万元。完成产权交易鉴证业务1笔,交易信息1条。

5、成立监管机构,规范交易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4]71号)要求“当地政府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的职责,负责对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管”。省、市相继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5月27日,我市成立了苗全生副市长为组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健全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乡镇服务站点覆盖率30%以上,村级服务点覆盖率达到20%以上的要求,我单位上半年已完成13个乡镇办服务站建设,完成乡镇服务站点覆盖率100%,完成村级服务点建设140家,村级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8%,已完成全年任务。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一个新型服务业态,许多村集体、农民还不熟悉,我们要结合各乡镇办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宣传,提高农村资产入场交易的积极性,为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推动入市交易。对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林权等交易标的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以及50亩以上土地流转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情况,全部纳入公开市场流转交易,要列入村级财务工作巡察范围,做到“应进必进”,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对未进入流转交易中心统一公开进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其他交易品种要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要积极引导入市交易。完成今年市社下达的鉴证业务、鉴证交易总额1000万元以上任务目标。

第9篇: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去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把提高农村低保救助科学化水平作为改革重点,积极探索实践,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突出系统性,力求机制化、流程化、精细化

一是健全整套机制。在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学习借鉴内蒙巴林左旗、重庆丰都、四川宣汉等地做法,联系实际,研究探索,制定实施了以“1图1卡1票8书6表3函2单1记录2办法2标准2纪要3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岢岚县农村低保工作手册》,机制化科学实施。二是坚持流程操作。农村低保办理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乡镇受理调查评议审核—一次公示—民政局抽样调查—二次公示—民政局审批—发放低保金—长期公示“八个步骤”流程化实施。同时对调查审核、收入测算、抽样复核等明确了具体程序和做法,对各个步骤明确具体时限和要求,做到有效统筹、繁简得当、公平公正。三是全面梳理细化。充分考虑各种情形,分类细化制定操作办法和计算方法等。比如,将备案由经办人扩大到公职国企人员,将赡抚养人收入进行精细化测算并进行联网比对,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在综合测算中适当加分,对在外地居住的申请户进行函询调查,把赡抚养人车辆价值和折旧情况核算进来,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突出操作性,做到有依据、有标准、有方法

围绕条件认定和享受标准,一是明确标准依据。参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耕地亩产净收入、各类养殖市场收入、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制定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3类10目34项76种”评分标准及依据,对收入支出精细明确,按照2:2:6的比例综合测算。二是注重区别对待。针对不同家庭情形,按照综合评分,以80、65、36三个分值为区限,确定了四个类次标准;针对不同区域耕地质量,划分为四区四类,进行精准核算;针对人群劳动能力差异,按4种情形6个年龄阶段,精准计算劳动力系数,作为家庭收入和赡养金测算的重要依据;针对医疗支出,区分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住院治疗与门诊支出、长期慢性病与无医疗支出依据等情形。三是精准测算方法。依托信息表、量化表和评分表,制定测算方法和公式,进行精准研判。比如,家庭种植业收入=一类地区亩产平均纯收入×耕地质量系数×耕地亩数×劳动力系数。务工人员收入=打工地最低工资标准×个人劳动力系数×打工月数,等等。特别是将赡养费根据实际确定为:(赡抚养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被赡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