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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婚姻保卫战精选(九篇)

天津婚姻保卫战

第1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关键词:娱乐乱象;电视媒体;创新;责任;路径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2011年“相亲热”骤然降温,以天津卫视《非你莫属》为代表的“职场真人秀”、以江苏卫视《欢喜冤家》为代表的“婚姻真人秀”热播荧屏,把观众带入了一个由娱乐、信息和消费组成的新的符号世界,电视娱乐节目俨然是欲望诉求的镜像,成为了巴赫金所言的“广场式”狂欢的文化标本。一味的感性狂欢,带来了疯狂的“复制”与“拼贴”,导致电视节目“同质化”加剧、“创新力”匮乏,电视娱乐也呈现出失范、失序、失格的“乱象”,这极大影响着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公信力。本文盘点2011年电视“娱乐乱象”,从电视节目市场版权化、栏目诉求人性化等方面探寻践行电视媒体责任的创新路径。

一、“娱乐乱象”:电视媒体的尴尬境地

2011年电视娱乐节目发展势头迅猛,“职场秀”、“婚姻秀”等娱乐节目层出不穷。然而,娱乐繁荣的背后裹挟了“娱乐乱象”的种种表征,诸如“相亲”与“职场”的混搭、“形式”与“样态”的复制、“煽情”与“情感”的混杂、以及“虚构”与“真实”的冲突等,电视媒体的公信力遭遇质疑。

(一)相亲节目变身职场节目:再掀同质化狂潮

电视节目同质化主要是指目前电视媒体存在的“以大致相同的节目制作手段、制作流程、节目类型,传递大致相同的各类信息的现象。”继《非诚勿扰》之后,作为职场节目的《非你莫属》,以系列环节的惊人相似成为了“求职版”相亲节目。以《非你莫属》为代表的大量职场节目形成了新一波职场秀节目浪潮。

2010年末,天津卫视的大型职场真人秀《非你莫属》以及中国教育1频道的《职来职往》登陆荧屏,2011年两档节目进入全盛时期。随后,各类职场真人秀粉墨登场,如宁夏卫视财经频道的《中国职场好榜样》、旅游卫视的《烈焰门徒》等“职场秀”等。细看这些职场节目,其职场节目形态与相亲节目如出一辙,“复制”与“拼贴”的痕迹十分明显。以《非你莫属》与《非诚勿扰》相较,开场惊声尖叫、T型大舞台、LOGO新设计(人形图像)、节目四环节、现场两指导、嘉宾语惊人、命运数盏灯、赞助同一体等惊人相似的节目样态加剧了电视媒体的“同质化”进程,表征了电视娱乐文化“泛化”、“异化”的生态转向,使人们踏上了尼尔·波兹曼所言的“娱乐至死”的不归路。

(二)争议性话题频出:挑战主流价值观

职场节目能够吸引观众的不仅仅是节目表现形态,更重要的是不断制造了极具争议性的话题,这与相亲节目不谋而合。相亲节目曾打造的“马诺”、“朱真芳”、“谢佳”、“马伊咪”、“那笛”等争议性人物成为了节目的看点。将这一特点进一步扩展,除了嘉宾还延及评委,例如《职来职往》中马丁的过分挑剔一改昔日评委的电视形象,成为了争议性的话题人物。《非你莫属》的黄欢语言暴力及乖张行为引起人们的不满。达人/Boss作秀意图较为明显,刘同与马丁、慕岩与刘惠璞等相互攻击制造的话题更是连绵不断。同时,应聘者的争议性也是推陈出新,“伪娘”一身女性装扮,加之言语中透露出的女性气质,成为了舞台上的另类,作秀、表演的意图十分明显;“啃老族”展现的是不思进取的一种萎靡状态。总之,节目中电视节目制作方、作秀达人、利益商家、个性选手多方合力建构了一个话语冲突相互较量的文化磁场,对就业观念造成了某种颠覆的同时,挑战了社会主流价值观。

(三)“婚姻秀”合力故事潮:探底真实底线

在职场节目火爆的同时,江苏卫视的《欢喜冤家》、《老公看你的》、浙江卫视的《婚姻保卫战》等“婚姻秀”的热播占据了电视荧屏的一方空间。《欢喜冤家》与《老公看你的》作为江苏卫视的两档“婚姻秀”,前者重在节目矛盾,后者旨在秀出夫妻恩爱。夫妻生活本是普普通通的,经由荧屏的修饰,煽情与真情已难分伯仲,观众是被电视的煽情打动还是被故事的真情感染,已不得而知,影像与现实的冲突不言而喻。秀出的婚姻能够长久吗?同时节目中的故事备受“真实性”的拷问,电视媒体的公信力遭遇到了空前的挑战。《老公看你的》在喧闹中遭遇“限娱令”后节目被迫宣告停播。

电视新闻故事类节目《传奇故事》、《王刚讲故事》、《说事拉理》等的热播,受到了观众的喜爱,开启了电视节目新的叙事文风——“故事潮”。“故事潮”主要是以真人真事作为母本通过再现与演绎的方式呈现出的特色鲜明的谈话节目、栏目剧。2011年的电视娱乐善于运用“故事潮”来表现特定的情感。江苏卫视的《欢喜冤家》就是通过再现故事主人公的矛盾,并试图通过多方力量进行调解。但是,节目制作方往往给故事打上某种惊异的标签以期获得观众的眼球,诸如“我不愿做后妈”、“犹豫男孩的悲恋三人行”、“复婚之路遭遇情敌求婚”、“老公保留前女友物品”等暴露个人隐私性话题制造噱头。主人公略显拙劣的表演让人对其真实性表示质疑。

无疑,异彩缤纷的电视娱乐节目疯狂复制,彼此“模仿”、“拼贴”、“抄袭”的现象日趋严重,“克隆”成风导致节目“同质化”、“类似化”现象严重,麻痹了人们的神经系统,消解了电视艺术的崇高感。电视节目“同质化”现象的产生是多方合力的结果,包括全球化进程中消费主义与流行文化盛行、电视媒体在收视率面前的妥协、经济利益驱使下商业文化的盛行、大众的“集体无意识”导致严重失语等,并进一步导致了“娱乐乱象”的盛行。电视媒体如何摆脱“乱象”的阴影成为了电视工作者的棘手问题。

第2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有真爱不记仇

从赵家班的《乡村爱情》(通称《乡1》)到如今的《乡村爱情变奏曲》(通称《乡6》),一个象牙山村,涉及到的夫妻两口子起码也得有十对儿。而在这上百集的电视剧中,从头至尾就没断了两口子吵架,尤其是小两口吵架。因为出發点不同,剧中的小两口总是在争吵,甚至是冷战,但是在观众的眼中,吵架当中的任何一方都是处于替对方着想,都是为了追求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是,尽管吵架涉及的每一对人物,他们各自的家庭背景及文化修养各不相同,但是,在观众的心目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可爱,而每一部戏最终并非刻意让他们彼此和好,而是每对小两口都是真心实意地爱着对方,这使得打归打,闹归闹,但是没有记仇的,没有因此而分手的。这就是真爱。相比于此,那些充斥于荧屏的刻意编造出来的家庭矛盾,是不是就太拙劣了……

观众单瑛:采写 记者 马丽

小两口电视里吵架有看头

看现实生活题材的电视剧的时候,特别是婚恋题材的电视剧的时候,时常能看到结婚不久的小两口吵架的镜头,我觉得其中还是很有看头的。他们吵架的原因五花八门,但大多与生活中的琐事或因各自的脾气秉性不同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有关。记得有一部电视剧中,有—对儿结婚不久的小两口因为是否很快要孩子产生了争执,男方因为母亲的压力想早些要孩子,而女方因为从事的是媒体行业,生活不太规律,想自己事业有一定的成绩之后再考虑,于是两人先是冷战,后来终于爆發了争吵。最后的结果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但这种情况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很普遍的。当然了,电视中的小两口吵架不能为了争吵而争吵,而是要给人带来启示,对观众的生活有所帮助,最不济也要能够推动情节的發展。吵架毕竟伤神,看吵架也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所以只有那些或给人带来启示或对情节推动有作用的吵架才是可取的,否则最好不要出现,会让观众感到厌烦。

观众刘航:采写 记者 程戈

第3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播出频道:湖南卫视 播出日期:4月26-27日

《岳麓实践论》是湖南卫视在午夜零点开辟的一档定位高端的新闻纪实谈话节目。本期话题从药家鑫案谈起,以云南教育厅厅长罗崇敏的“三生教育”为主题,探讨生命教育何去何从。

点评:

这档定位高端的节目并没有端起架子灌输理念。话题具有社会性,互动探讨也算得上开放、包容。(张莉)

《环球视线》

播出频道:CCTV-13新闻 播出日期:5月4日

《环球视线》是CCTV-13新闻频道改版中惟一一档直播的国际新闻评论节目。本期由水均益主持 “我的邻居是拉登?!”

点评:

八卦无处不在,拉登之死正是现在最国际化的谈资。水均益和两位专家从拉登最后的居所谈起,通过视频、卫星图片、访谈等方式,解析最后岁月的拉登是如何生活的。话题“新”“鲜”、引人关注。(张莉)

《说事拉理》

播出频道:山东卫视 播出日期:4月30日

一档对现实社会、百态人生进行情节化报道和个性化点评的节目,并为百姓生活提供全方位帮助。本期内容大概是该节目最不平民化的一期,因为它讲述的是举世关注的英国王子娶媳妇儿背后的故事。

点评:

在没有现场第一手视频资料和信息传播时间滞后的情况下,主持人仍能坚持节目的平民视角,搬出了婚礼的开销、王储的继承权等边角料,并把这类婚姻套上一个中国词语“冲喜”,带来一些新意。(陈晶晶)

《爱情保卫战》

播出频道:天津卫视播出日期:4月23日

天津卫视推出的“后婚恋时代”情感综艺节目,将恋爱中的困惑与矛盾搬上舞台,由专家对情侣们提出忠告与建议。本期节目聚焦:爱情是否需要门当户对。

点评:

主持人控场能力较强,对节奏的调节张弛有度。节目还擅于营造悬念与仪式感:在成功保卫爱情之后,男女嘉宾交换戒指,让人印象深刻。(刘亚娟)

《你最声动》

播出频道:河北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 播出日期:4月23日

旨在“寻找最给力的有声达人”的大型选拔秀。周播节目,每期8―10位选手登台展示自己的作品,三位嘉宾评委进行评价,最终决定选手的去留。

第4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摘 要:池莉是新写实小说的代表人物,她的作品因贴近民众而得到了人们的喜欢,但他的作品的意义更多的在于作为一个女性作家,池莉用其最细腻的笔法给我们描述了普通女性的情感生活,从而塑造了一批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

关键词:池莉小说 传统女性 现代女性

一、 等待爱情的传统女性

女性作为一种社会角色,她具有一种人们所期待的行为模式,而这种行为模式又是千百年来的文化规范所规定了的。虽然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当今中国女性的地位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封建文化传统对女性的影响确是巨大的,女性不平等的社会角色和地位依然存在,她们对男性的依附也依然存在。池莉笔下诞生了很多传统女性角色,他们生活在男权的屋檐下,她们对所爱的人是绝对的服从,她们对待爱情,是无可变更的执着。

“细腰”(《细腰》)看似开放的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可她却为了一句诺言等待了一辈子,这样的具有献身精神,使她的神情显出了圣母般的柔和宁静,圣徒般的淡泊悠远,对所爱的人的从一而终在细腰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①

明月好(《月儿好》)――“我的小媳妇”,尽管有文化,她依旧是“低着眉,垂着眼,两手按在衣角上,嘴角含着浅浅的笑”②。她尽心伺候我考上大学,可我“趾高气扬的走了,没有要月好”③而月好依旧在家乡苦苦等待,直到得知我结了婚后才匆匆嫁人了。明月好是新旧文化交替时期的女性形象,虽然她自尊、自强、工作出色、教子有方,有着新女性的特点,但旧有文化却是根深蒂固的。他用一生守候着这个“抛弃”她的男人,无怨无悔。

两位女人如出一辙,都甘愿为心爱的男人忘我的牺牲自己,在她们的世界里,多的是等待,多的是无尽的期盼,而在她们的世界里唯独没有自己。她们都是传统文化下女性的典范,姣好的容貌,温良的脾性,坚韧的品格,她们宽容大度,忘我牺牲。可她们还是一个个被抛弃的对象。这与中国几千年来传统文化所规定了的女性不平等地位是分不开的。

二、拥有现代爱情的现代女性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女性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女性的自主意识大大提高,女性开始独立的确立和安排自己的生活,她们敢于主动追求自己所向往的婚姻爱情,敢于和不平等的婚姻爱情进行抗争。女性形象也发生巨大变化,在她们身上少了几分坚忍和宽容,多了几分泼辣和直率。对待所爱的男人她们不再等待,对待背弃她们的男人她们也不再宽容。

(一)、争取爱情的现代成长女性

在池莉描绘的女性角色中,就有这样一类女性形象,他们生活在70、80年代,一个追求自由平等的年代。她们不再像细腰、明月好那样一味地用自己的生命去等待一份神话般的爱情,她们也憧憬美好的公主与王子般的神话爱情,但她们更用自己的努力和行动使这种神话般的爱情融入世俗社会变为现实。

《一去永不回》,把年轻女性在恋爱中的果敢演绎到了极致,彻底否定了传统女性在爱情上的含蓄与羞涩。小说近乎直白地讲述了一个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女孩,在父母反对的情况下,她用近乎极端的方式捍卫了自己的爱情,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为爱情毅然决然的女子,一个冲破世俗压力追求自己幸福永不回头的女子。

《怀念声名狼藉的日子》,在豆芽菜的身上充分体现了现代文明对她的影响。她厌倦自己索然无味的父母和家庭,自主选择了下放农村。她尤其向往人与人之间真诚单纯的感情。在与爱情的搏战中让她变成了声名狼藉的女孩,但她终于得到了她向往已久的真正的爱情,因此她格外的幸福快乐。

在以上两位女子身上,都有着现代女性的气质,果敢、天不怕地不怕、朝气活力,更难能可贵的是有着传统女性所没有勇气用行动追求自己的幸福。敢于冲破传统伦理的羁绊,自由放飞自我。在他们身上充斥着传统女性所没有的新鲜血液。

(二)、敢爱敢恨的现代知识女性

自从有了小说,女性一直活跃在世界各国的文学作品中,以两类截然相反的形象:“天使”与“妖妇”出现。在千百年对妖妇的否定中,女性的美丽善良――后来又附加上现代人所推崇的智慧,一直被各国的作家所津津乐道。然而,在池莉笔下,女性的形象始终无法界定是天使还是妖妇。诸多的女性形象在具有美丽、善良、温柔、智慧一面的同时,又屡现着泼辣、刻薄、冷酷甚至残忍的一面。

凡看过《云破处》的读者,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人“面无表情、嘴唇苍白”“蜷缩”在橡皮树阴影里边一动不动的身影。这个娇小纤弱宛如柳的女子,以最激烈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骗局婚姻的反抗。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知识女性对文明进程给人类带来的“美满”的爱情和“文明”家庭的一种真实的要求。

而小说《小姐你早》,则描写了另一种因丈夫欺骗了感情,视妻子的情感于不存在的丈夫的报复,是女人以女人的智谋向欺骗玩弄女性的男人复仇的“警世通言”。此时的戚润物就像是驰骋在战场上的勇士,不仅狠狠打击了“敌人”,还妥善保全了自我。在这里,女性的纤纤细指在划出美丽弧线的同时也让她们开始从男权世界走出来,去寻找自己生存和爱的权利。用女人的智慧告诉了男人们爱的神圣、纯洁。

(三)、不谈爱情的现代市民女性

米兰 昆德拉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中写到“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重,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池莉的作品中对生活的还原融合着生活的本质,她描写的还有一群是为生计而奔波,和柴米油盐打交道的女人们。她们对爱情又是另一番理解。

《不谈爱情》中的吉玲就是作家以自己的眼睛在真实的人生中找到不谈爱情的典型,也是作家以市民立场阐释婚姻爱情的载体。吉玲恋爱的全过程就是她精心预谋的陷阱,在吉玲眼中,婚姻爱情与高尚无缘,它只是实现自己生活目标的一种手段,一个无规则的游戏。这里,吉玲的罗曼史痛快淋漓的解构了传统的理想爱情,赤裸裸地摹写了现实生活中市民爱情的虚假和不完美性,体现了鲜明的反理想主义倾向。

《看麦娘》中的易明莉是个冷静务实的女人,她的理性使她对爱情看的很轻。她的爱情婚姻观是:“婚姻是我人生的船,可我是一条鱼。船有它的航道,码头和目的地,鱼没有。鱼的全部意义就是从这片水域游到那片水域。鱼可以尾随着船,也可以游离开去。”

在她们身上我们看到,商品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的通行法则,在生活迅速转型和激烈变动的情境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人们的精神追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过去视为人类社会中最圣洁的婚姻爱情,曾几何时成了隔日黄花、古生物化石。世间没有幻想中的爱情,而婚姻也只是一种生活方式。

注释:

①②③⑤《池莉文集》第三卷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

④⑥转引自《一副当代中国妇女生存本相图》安徽教育学院报2002年9月

⑦《小说月报》2002年1月

参考文献:

(1)《池莉文集》第1―7卷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

(2)汪政《请柳师娘》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3年1月

(3)王艳玲《背离男权审美理想女性角色》语文学刊2004年4月

第5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曼斯菲尔德庄园》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主题,可与简・奥斯汀其他五部作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两大新特色:首先,它是奥斯丁唯一有详细戏剧表演描写的小说;其次,该作女主人公形象独特。《曼斯菲尔德庄园》因而被评论家称为奥斯汀最复杂、最有趣的小说,它对奥斯汀的艺术创作之路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简・奥斯汀;《曼斯菲尔德庄园》;特色;范妮;女性形象

1.引言

1.1 简・奥斯汀和她的文学成就

简・奥斯汀出生于牧师家庭,她有8个兄弟姐妹,排行老六。她从未受过正规教育,父亲对他进行了启蒙教育,她热爱阅读和写作。她所生活的小村庄有着静谧而舒适的生活环境,所以她的作品没有主要社会矛盾。她描述她周围的小世界,尤其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她19岁时开始从事写作,她写了许多小说,比如《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爱玛》,《诺桑觉寺》,《劝导》等。其中,许多作品都被制作为影视剧。

《曼斯菲尔德庄园》于1814年发表。女主人公范妮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10岁时被叔叔托马斯先生收养。她和四位年长的哥哥姐姐汤姆,埃德蒙,玛利亚和茱莉亚一起在曼斯菲尔德庄园长大。汤姆经常,玛利亚和茱莉亚都很爱慕虚荣。范妮经常受到不公正对待,只有埃德蒙对她很好,范妮渐渐地爱上了埃德蒙。这部小说也是描写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但情节更加复杂。

2.《曼斯菲尔德庄园》特点

2.1简・奥斯汀唯一一部有详细描述的剧作

简・奥斯汀本人也非常喜欢业余戏剧表演。但令人惊讶地是,在她众多小说中,她只在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进行了戏剧描写。小说中,在托马斯先生出差期间,他的两个女儿和他们的朋友排练了戏剧《情人的誓言》。

2.2 .三种女性形象

女性意识一定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女性形象反映出来。简・奥斯汀擅长描写人物形象。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她塑造了一系列女性形象来表达她自己的女性意识。这些女性形象可以根据年龄划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她的人生经历。

2.2.1 正统旧形象

《曼斯菲尔德庄园》采用倒叙的形式,沃德家的三个女儿都到了结婚的年龄,玛利亚・沃德仅仅凭借美貌和七千英镑嫁给了托马斯・贝特伦并被封为男爵夫人。她拥有一座大房子和巨额收入,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沃德小姐等待了六年之后嫁给了一无所有的牧师,弗朗西斯小姐嫁给了一个没有受过教育,没有财富和关系的海军中卫。

30年前不同的婚姻选择导致了不同的结果。显然,上流社会的婚姻规则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尊严并向下层阶级表现不屑,不同的生活环境导致了他们不同的生活角色。生活富裕的女人变为了享乐主义者,生活贫困的女人则变成家人或小孩的奴隶。

2.2.2 新一代女性形象――爱情与婚姻的分离

正统的旧女性形象在小说中占据次要地位,目的是区别新的女性形象,展示新女性形象的艺术魅力和独特性。

玛丽・克劳福特因她叔叔和姨母间失败的婚姻而认为婚姻只是儿戏,她不相信爱情,对爱情也产生怀疑,她认为男女之间只有纯粹的交易。 在选择婚姻时,她不仅考虑爱情,还考虑其他方面。对于自己的婚姻,她权衡利弊。她知道自己应该倾向于汤姆,因为汤姆拥有继承权、宽敞的花园和漂亮的大房子。 汤姆离开庄园后,起初她很沮丧。但与埃德蒙相处一段时间后,她渐渐地发现他有出色的交流方式。她对埃德蒙有了好感,在家庭戏剧排练时,她极力劝埃德蒙扮演她的情人。 当她知道埃德蒙想要当牧师时,她放弃了埃德蒙。因为她已习惯奢侈的生活,而埃德蒙并不能满足她。得知埃德蒙生重病后,她又开始关心汤姆,她希望汤姆病逝好让汤姆获得继承权。最后,埃德蒙看清了玛丽的本质,他们毅然决然地分开了。

2.2.3 独立的女主角形象

范妮10岁时离开父母来到曼斯菲尔德庄园,她以养女的身份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在她到来之前,长辈们聚集在一起讨论该如何定义范妮的身份。最后,托马斯爵士提出几点要求:他的女儿们不可以傲慢,希望他们可以成为朋友,同时又不能是同样的身份。毕竟他们之间存在地位,财富和前途的差别,所有这些都使范妮很忧郁。当安提瓜的种植园遭到损失时,范妮拒绝了亨利的求婚,这使托马斯爵士很生气,他甚至想把她驱逐出庄园。

当她来到庄园的时候,她的姨母命令她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她从来没有反抗过这种不公正对待。当她无助的时候,她得到了埃德蒙的帮助。从那以后,诺里斯夫人和她的姐姐们经常刁难她。只有埃德蒙为她着想,像妹妹一样对待他。当她需要一匹马时,他设法为她找到一匹新马。在积极的影响和引导下,她渐渐地成长为一个优雅、聪明而又温和的小姑娘。当托马斯爵士不在的时候,一群无聊的年轻人想要排练戏剧,但她认为这违反了公共道德和家规。她拒绝参演戏剧凸显了她出色的判断力,范妮没有违背她的真心而去迎合他。虽然她并未改变现状,她尽力去遵守托马斯先生的道德准则。只有还有一个人尊重托马斯先生,这让他感到很欣慰。

范妮的经济条件很差,但她勇敢地向女性婚姻发起了挑战。她没有从财富和身份角度选择丈夫,而是凭借她的独立和明智的标准。这打破了社会的真理。虽然她的爱经历许多坎坷,它依然充满了女性主义色彩。范妮对事情看得很透彻,她知道亨利是个虚伪的人,所以她一直没有接受亨利的追求。她拒绝没有爱情的婚姻,她很珍惜建立在尊重和平等基础上的爱。事实上,她早已看清玛丽的真面目,但出于善良她不在再埃德蒙面前谈论玛丽。范妮一直都坚守正义,最终,她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简・奥斯汀赞赏范妮的冷静、敏感、自省、温柔和聪慧。作者想要告诉我们:与真理和道德准则相比,金钱一文不值。主人公的婚姻一定是幸福的,因为它有两个必要因素――平等和互助。

3. 结论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很有意义的代表作,本文分析了它的两个特点:一,它是简・奥斯汀唯一一部有详细的戏剧描述的小说。二,它有独特的女主形象。通过比较三种不同类型的女性形象,范妮便凸显出来,她拥有丰富而强大的精神世界,其他人物都凸显了她的善良。她身上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好品质,它表明了作者的想法。总之,它也为我们展示了个人关系,女性地位和价值。她的想法具有深远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喜欢阅读研究她的作品的原因。

[参考文献]

[1]Jane Austen. (1814). Mansfield Park [M].

[2]Syrie James. The Lost Memoirs of Jane Austen[M].

[3]傅桂香. (2012). 《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女性意识.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6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就在音乐类选秀节目面临“七年之痒”与“选秀已死”的质疑之时,从2012年一直延续到2013年夏天,还是有多家卫视愿意选择这一节目类型。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少有十多档歌唱类选秀节目差不多同时开战。成为中国电视的一道标志性景观。回归“声音”的本质,似乎成为2012-2013年很多音乐类选秀节目的一个共识,从纷纷打出的“盲选”“盲听”“寻找最好的声音”“选出全中国最强音”的口号中即可窥见一斑。尽管如此,这些节目在内容和形态方面还是有所区隔与细分,号称“音乐评论类节目”的《中国好声音》的出现,迅速将话题和视线凝聚,传奇也许不可轻易复制,却带给所有的电视人憧憬与希望,如果说以《超级女声》为代表的选秀节目是一个大型的造星工厂,那么《中国好声音》则称得上是一场全民造梦的运动。电视人有理由成为这美妙梦境里的主角。不过美梦总是不长,第二季《中国好声音》依然势头夺人,但已经失去了全民热议的往日辉煌。

另外,关于模式引进节目的利与弊、得与失已经引发了诸多的讨论,无论如何,当前大观的模式引进热潮确实对中国电视的发展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我们也看到一些电视节目开始了走出去的尝试与探索。节目模式探索、政策、市场等因素共同作用,让前三个季度的中国电视人走过了一条并不算平坦的道路,相信伴随着艰苦卓绝的奋斗,中国电视未来的脚步一定会越来越扎实与稳健。

江苏卫视

江苏卫视在常态节目上的收视表现一向强劲,《非诚勿扰》《非常了得》以及在开年推出的《一站到底》,都保持着较强的稳定性。宁财神加盟《非常勿扰》的变化为节目带来新鲜内容。江苏卫视三、四季度将隆重推出中国明星版野外生存真人秀——《征服梦幻岛》,节目中12位国内明星,被放逐到人迹罕至的澳大利亚热带丛林岛屿,在3周的时间内,他们远离热闹喧嚣的都市生活。明星们必须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忍受饥饿,经历艰险的游戏挑战。观众通过网络和电视,实时了解明星们在岛上的生活状态,并根据自己的喜好,投票决定淘汰哪位明星离岛,该节目计划投资8000万元制作,将使用200个拍摄机位架构,制作团队全程驻扎,将动用直升机航拍,水下摄影等多种拍摄手法。节目形式非常吸引人,但能够如期录制播出如今还悬而未决。第四季度,江苏卫视计划推出《世界牛人大赛》,该节目由江苏卫视与The Voice原版模式公司Talpa联合出品。

湖南卫视

第三季度的重磅节目《快乐男声》落幕后,湖南卫视在第四季度将推出邱启明主持、以已婚女性为主体的歌唱竞技类季播节目《女人如歌》,节目将参与人群锁定在有过婚姻经历的女性上,她们通过歌声比拼来完成心愿,另外还有草根挑战舞蹈竞技秀《奇舞飞扬》也在2013年推出。湖南卫视2013年秉承一贯每周多档新节目轮番上阵的宗旨,并明确提出收视群体以女性和青少年为主,推出女生团体主持脱口秀《中华有多美》、女性需求深度服务节目《我知女人心》,婚检真人秀《我们结婚吧》,男性竞争求偶节目《爱的车轮战》,舞蹈竞技类节目《齐舞飞扬》等。与此同时,擅长各种直播晚会的湖南卫视,依旧会推出跨年演唱会等。

浙江卫视

第二、第四季度浙江卫视依旧推出《中国梦想秀》,在周六晚间主推大型季播活动,新增一档明星交友类节目《The Choice》,将覆盖第一、四季度。浙江卫视2013年形成每月有首映庆典,每半年有大型盛典的差异化格局。2012年因《中国好声音》与改版后的《中国梦想秀》双标杆节目,真正向着大台梦想跨出了一大步。其他一些节目也会实时作出调整以配合优势节目资源与版面的整体编排。如《酷我真声音》《舞动好声音》的推出就是为了配合或者延续《中国好声音》的优势资源,而《心跳阿根廷》《越跳越美丽》都对原有老版节目进行了改版和升级。同时,很多节目的播出时间也进行了动态调整,因时而动。

东方卫视

第三季度的《中国梦之声》号称中国所引进的最大规模的电视真人秀节目,播出以来也被认为是仅次于《中国好声音》的存在。但是这个美国偶像国产版,和东方卫视一贯表现一样,有高开低走之势。2013年快要过去,东方卫视第四季分别有《顶级厨师》《梦立方》撑腰,模式引进类节目《步步惊心》和第四季度的《声动亚洲》《中国达人秀》+今晚80后脱口秀也将陆续登场。

天津卫视

2013年,天津卫视在现有的品牌节目上继续升级,随着《非你莫属》主持人的更换,此品牌节目也进一步改版升级。另外,第三季度,天津卫视以引进海外版权的模仿类节目《天下无双》刷新了自己全部是原创节目的历史,第四季度,天津卫视将推出《全能巨星》,这档节目纯属原创,节目是要全方位包装艺人,演唱、歌舞、表演都会有。

北京卫视

《档案》是目前北京卫视最具全国影响力的文化品牌,2013年,北京卫视以《身边》为引领,打造特色栏目带。周一《身边》、周二《好人故事》、周三、四《全景对话》、周五《天下收藏》。 季播活动带的音乐类节目《一起唱吧》和《最美和声》,第三季度主打的《最美和声》,让北京在音乐类节目上有了立足之地。

河北卫视

7月,由朱丹主持的高端真人脱口秀节目《青春那些事儿》落户河北卫视。第三季度,河北卫视首次引进英国ITV收视冠军节目《Odd One In》模式的大型季播节目《谁是高手》第二季播出,接着,大型益智类闯关综艺节目《男过女人关》也在每周四晚十点档推出,该节目启用12位类型各异的美女在台上守擂,单个男生上台闯关。用传统相亲节目的舞台,做益智类综艺节目在全国尚属首例。

深圳卫视

深圳卫视2013年重点打造互动类明星真人秀栏目,比如《下一站幸福》,综艺道德情感类节目《非说不可》,社会服务类真人秀《家庭救兵》,以及信息游戏类节目《男声女生》,乐嘉加盟的《夜问》,都是深圳卫视主打并延续到第四季的节目。

第7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1987年,段卫铭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双石镇农村。他很小的时候,父亲段长龙便去了深圳打工,而母亲周芬为了照顾他和爷爷奶奶而留守在家。小时候,段卫铭对父亲十分崇拜,因为父亲很会赚钱,经常寄钱回家。2000年,段卫铭上初一了,为了儿子读书方便,段长龙在镇上买了一套房子。乡亲们羡慕不已,段卫铭对父亲也更加崇拜。

然而,幸福太短暂了。两年后,段卫铭就听到传言,说他父亲在深圳有了别的女人,而且那女人是母亲的初中同学,名叫郑梅。周芬听说后,气愤不已,段长龙却坚称没这回事。2003年春节,段长龙回家了,周芬把两家亲戚都叫来评理,可段长龙死不承认,事情便不了了之。

春节结束,段长龙返回深圳前,对儿子说:“你放心,爸妈不会离婚的。你一定要安心学习,爸爸会挣很多钱供你上大学……”段卫铭以为风波已经过去,安下心来。2005年年底,段长龙回家过年时,还特意带着妻儿一起去自贡市区看彩灯会,并鼓励儿子说:“你马上就要高考了,爸妈希望你考上名牌大学,今后有大出息!”段卫铭开心地说:“行!只要爸妈恩爱,咱一家人平安,我就心满意足了。”

可令段卫铭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几年来,父母的和睦竟然是假象!2006年6月11日,他刚高考完,父亲便请假从深圳回来了,而且一回来就提出了离婚。段卫铭一下子蒙了,继而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吼:“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跟我保证过不和妈妈离婚的吗?高考前一天,你还说考完了我们一家人去乐山大佛玩,你全是骗我的!”段长龙唉声叹气,似乎有满腹苦衷:“我瞒着你,是不想影响你高考,不想因为这事耽误你的前程……我和你妈真的没有感情,你以后会明白的……”

为了离婚,段长龙终于承认,他和郑梅几年前就有了婚外情。郑梅是周芬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初中毕业后两人还一起到县城当了几年服务员,曾是很要好的姐妹。后来,周芬嫁给了段长龙,郑梅则跟着男友到广东珠海搞建筑,不久也成了家。1996年,郑梅和丈夫在珠海买了房子和车子,一时风光无比。可好景不长,2000年年初,郑梅被丈夫抛弃了,从此,她带着分得的几十万元家产,和女儿雯雯在珠海相依为命。

2000年年底,周芬一家入住镇上的新房子,特意请了回乡探亲的郑梅吃饭。席间,段长龙竟看上了时尚漂亮的郑梅,回深圳后,他经常借出差之机去珠海看她。郑梅不想破坏他的家庭,对他一再拒绝,可段长龙不死心,仍苦苦追求她。当时,段长龙是深圳市宝安区一家五金厂的销售主管,也算是事业有成。郑梅经受不住他的感情攻势,两人发生了婚外情……

由于周芬死活不同意离婚,2006年6月15日,段长龙来到荣县人民法院离婚。开庭时,周芬泪流满面,哭诉自己十几年来照顾老人孩子的辛酸。看着悲伤的母亲,段卫铭心中对父亲充满了仇恨……

由于段长龙和周芬的婚姻确已名存实亡,法院最终判决准予他们离婚,段长龙自愿净身出户,家里的房子和全部积蓄5万元均归周芬所有。当法官询问段卫铭愿意跟随谁生活时,他瞥了一眼父亲,用鄙夷的语气说:“这种薄情寡义的父亲,不要也罢!”他的“懂事”让母亲十分欣慰,周芬的亲友也都纷纷称赞:“这孩子有良心,知道好歹!”

2006年8月,段卫铭被成都理工大学录取。儿子去成都上学后,周芬很快在镇上茶馆找了一份工作,虽然只有700元工资,但她省吃俭用,每个月都能省下三四百元,存起来供儿子读书。每个周末,段卫铭都会准时打来电话,母子俩相互嘘寒问暖。邻居们都感慨地说,周芬虽然被丈夫抛弃,却有个贴心懂事的儿子,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难拒美好前程!“变心”儿子要高攀富爸爸

段长龙离婚后,立即返回珠海,向郑梅求婚。郑梅见他为了自己净身出户,十分感动。2006年年底,他们领证结婚,随后,郑梅卖掉了珠海那套已升值到100余万元的房子,和段长龙一起到深圳市宝安区开了一家五金厂,她以资金入股,段长龙以技术和客户资源等入股,各占50%,两人一个做总经理,一个当厂长,夫唱妇随,生意迅速红火起来。

得知这个消息时,周芬很失落。段卫铭闻讯后,打电话安慰母亲说:“妈,别难过,他有钱又怎样?咱以后也能挣!”

2007年9月,为儿子缴完第二年的学费后,周芬只剩下2万多元积蓄了。段卫铭说:“妈,不用担心,当初爸跟你离婚时,不是说头两年你负责我的学费,后两年他负责吗?”周芬气愤地说:“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联系了!我们虽然穷,但要活得有骨气,没了他,妈照样能供你上完大学!”

2007年年底,周芬经人介绍,与一个50岁的离异男子结了婚,并在镇上开了一家茶馆。可她没想到,丈夫沉迷,屡次偷拿店里的营业款去打麻将。2008年6月,他竟然把周芬仅剩的1万元也拿去赌了!她气得大哭大闹:“这是我儿子明年的学费啊,你怎么这么缺德……”

就这样,仅半年,周芬的第二次婚姻就结束了,她不仅没实现致富梦,连两万多元积蓄也赔进去了。为了供儿子上学,她只好去县城给人当保姆,可这样也攒不了几个钱。2008年8月,段长龙开车回了趟老家,并托父母交给周芬3万元钱,作为段卫铭第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周芬不要,公公婆婆却说:“长龙是对不起你,可卫铭也是我们的孙子呀,供他上完大学,也是我们段家的义务!”段长龙又找到儿子,劝说道:“你妈犟,你也不懂事?你不要这钱,难道让你妈去借?”

段卫铭想着母亲打工太辛苦,便收下了钱。周芬知道后,责怪他没骨气,他哭着说:“妈,我只是不想让您再吃苦啊!”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借口花不了那么多钱,留下1万元给母亲。从2009年1月开始,他每月都用不同的理由找父亲要“零花钱”——他想以这样的方式来“报复”父亲和“回报”母亲。

2010年夏,段卫铭大学毕业后在成都四处投简历,可都石沉大海。就业的不顺,让他浮躁不已,一没钱花,他就打电话向段长龙要。而段长龙为了缓和父子关系,对儿子“百依百顺”。他还多次对儿子说:“你要是找不到工作,就来深圳吧,爸把你安排在厂里。”可段卫铭鄙夷地拒绝道:“我才不会跟你同流合污呢!”

而周芬为了把儿子留在身边,也在想方设法帮段卫铭找工作,最后费尽周折终于为他在一家县城企业争取到了一个技术员的名额。2010年11月,迟迟找不到工作的段卫铭不得不回到县城上班,月薪只有1000多元。

2011年春节,段卫铭的很多同学和朋友都从外面回来过年了。聚会时,看着别人都津津有味地聊着外面的世界,他特别羡慕,尤其是得知在广东工作的两个高中同学已月收入近万元时,他心里更不是滋味,觉得自己这个大学生还“窝”在小县城里,实在“不合时宜”。

不久,段卫铭向母亲透露自己想去广东闯一闯的想法。周芬坚决反对:“不行!我不许你找你爸,他害得咱娘俩还不够吗?”段卫铭说:“我去广东,但我决不进我爸的厂,行了吧?”“你就安心在家乡干不好吗?咱娘俩一起努力,过几年挣钱了,再把镇上的房子卖了,到县城买房给你结婚成家,不是挺好的吗?”“我还年轻,就想到外面闯闯,真不愿意在县城待一辈子!”母子俩第一次发生了争执。

见无法说服母亲,段卫铭便于2011年4月底给母亲留下一封信,直奔广东。周芬伤心不已,而段卫铭的爷爷奶奶在镇上四处宣扬,说段卫铭到深圳去当他父亲的“接班人”了。周芬听了,气得差点晕倒……

千里阻击无果!穷妈妈跳河自尽为哪般

段卫铭到广东后,确实没有去找父亲,他先是在广州四处应聘,屡次碰壁后,他去了东莞一家工厂做技术员,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其实,他心里很矛盾:他不想让母亲痛苦,但他又不甘心一辈子待在小县城里。因为顾及母亲的感受,他没有投靠父亲,只想自力更生。

段长龙得知儿子来了广东却没有找自己,心里很着急。2011年8月,他终于找到了段卫铭,苦口婆心地劝他说:“现在的大学生很难找工作,想赚大钱就更难了。你要是在别人的工厂干,即使干上5年最多也就升个主管,但如果你来爸的工厂帮忙,我不但教你技术,还教你管理、销售等,5年时间完全可以把你培养成副厂长或者副总经理。我这也是为你的将来着想啊!”

听了父亲的肺腑之言,段卫铭有点动心了,毕竟跟着父亲走,自己可以少奋斗几十年。可他一想到母亲,就又犹豫了。段长龙继续劝道:“我是为你好,你将来在深圳成家立业了,也可以把你妈接到身边来嘛!”段卫铭觉得有道理,不久便辞职去了父亲的工厂。

开始,段卫铭和段长龙都瞒着周芬,但两个多月后,消息还是传到了老家。周芬气愤填膺,2011年12月初,她一个人千里迢迢赶到了深圳。那天,她守在厂门口,终于等到了儿子。一见面,她就大吵大闹,要求段卫铭跟她回家。段卫铭只好把她带到自己的出租屋,耐心解释。周芬仍然不同意:“你追求美好前程,我赞成,但你就是不能和你爸在一起,他当初抛弃咱娘俩,难道你忘了吗?虽然他现在有钱了,可做人要有骨气,我们不能因为这就原谅他!”

无论段卫铭怎样劝说,周芬都坚持要带他回去。为了逼儿子就范,她还天天跑到厂门口去闹。无奈,2012年1月,段卫铭陪她回了四川。过完春节,周芬看出了儿子又想去深圳,便天天守着他,甚至把他锁在家里。段卫铭对母亲的做法有些反感了,开始和母亲争吵:“妈,您这是在毁我的前途啊!”周芬哭着说:“你要出去也行,只要你答应不跟着你爸。你要是跟着他,将来就是给妈一座金山银山,也是在扇妈的耳光哪!”段卫铭只好答应了母亲。不久,他再次辗转来到深圳。

重新找工作又苦又累、前途渺茫,因此,段卫铭晃荡了一个多月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父亲为他铺设的“光明大道”。3月,他再次回到父亲的厂里,并在父亲的再三邀请下,住进了他和“后妈”的豪宅。很快,老家谣言纷纷,有老乡告诉周芬:“你儿子和段长龙住一起了,还管郑梅叫妈妈!”

周芬气得吐血,再次心急如焚地奔赴深圳。那天刚好是周末,没见到儿子,周芬打听到了段长龙所住的高档小区,保安不让她进,她就守在门口,傍晚时分,她看到了开车的段长龙正准备打卡进小区,而且段卫铭和郑梅也在车内。她一时气急,冲过去大喊:“段长龙,你给我下来,你还我儿子!”接着,她又指着郑梅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抢了我老公,还要抢我儿子,你太缺德了!”

段卫铭见状,苦苦哀求道:“妈,您别这样,我留下来是想跟爸学技术、学经验……”“不行!你要不跟妈走,妈就死在这里给你们看!”

为了安抚周芬,段卫铭只得搬出来,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他天天在出租屋里陪着母亲,可周芬天天和他吵,让段卫铭头痛不已。2012年5月,周芬已在深圳折腾了一个月,段卫铭还是不愿离开父亲的工厂。27日,周日,段长龙打电话给段卫铭,让他劝周芬一起吃顿饭,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但周芬不肯:“我才不会吃他的饭!我就是饿死也不会接受他的施舍!”段卫铭见母亲如此固执,不禁十分心烦,一个人走了。周芬便追上去骂:“你这个没良心的,跟你爸一样,嫌贫爱富,为了钱,连亲娘都不要了……”

段卫铭听了很生气,忍不住甩开母亲的手,说:“妈,您太固执了,难怪爸不要您!”说罢,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当时,天空阴云密布,接着电闪雷鸣,一场暴雨倾盆而下。本来就悲伤不已的周芬,被暴雨淋湿后,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她独自走在大街上,想着儿子不跟自己回去,自己回老家也没脸再活下去了。于是,她淋着雨,失魂落魄地来到宝安区西乡河边,绝望地跳了下去……

汹涌的洪水吞噬了周芬,当天下午3点,有群众发现她漂浮的尸体后报了警。段卫铭赶到现场痛悔大哭:“妈妈,您咋就这么傻啊!我跟着爸爸学做生意,又不是不要您了……”一旁的段长龙和郑梅也百感交集,他们陪着段卫铭,等周芬的娘家人到达深圳后,出钱厚葬了周芬。7月,段卫铭依然留在父亲的工厂,只是心里无比沉重……

本刊观点:

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人伦悲剧。段卫铭与父母之间的事情传开后,很多人唏嘘不已。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谴责段卫铭“不孝”、“唯利是图”,有了富爹就忘了穷妈;也有人对段卫铭的“原谅”与“背叛”表示理解,如今的大学生就业难,谁都想走捷径;有人觉得周芬值得同情,也有人说她太狭隘,不应该因为自己婚姻的失败,就一味割裂儿子的父子之情……

其实,段卫铭一家的故事并不仅仅是特殊的个案。随着离婚诉讼的增多,当事双方由原来的"财产争夺"转变成了"孩子争夺"。孩子有时被当成砝码,无论他们懂不懂事,离婚中受伤的不光是夫妻双方,还有孩子。

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更应该享受完整的爱。当在不稳定的环境与完全相反的教育观念之下,孩子会无所适从,最后只能选择反抗。对父母失去敬重的孩子,更容易在逆反中走向不良的境地。从小面对亲人之间尖刻冷漠,长大后容易对爱失去信任,对婚姻产生恐惧。父母只想着自己的心里是不是平衡,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在算计、争夺之中,可能会得到眼前的一些"战利品",但牺牲掉的却是他们共同的未来——一个健康人格的孩子。

第8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关键词婚姻;性别基础;生育;社会构建;价值取向

婚姻以两性生理差别为其自然基础,这一观念几乎无可质疑,不可动摇。问:婚姻为何必须以性别为基础?答曰:非以性别为基础的婚姻有违自然。再问:为什么非以性别为基础的婚姻有违自然?答者再答曰:婚姻性别的自然要求,就象饮食男女一样,是自然而然的,非人为所能改变,“自然”就是婚姻以性别为其自然基础的终极理由。婚姻的性别基础一旦披上了“自然”的外衣,也就剥夺了质疑与动摇的可能,同性婚姻也就因缺乏自然正义而遭到了异性婚姻的打压与排挤。

可是,当我们对同性恋者施以惩罚,施以救治,仍不可改变其强烈的自然倾向时,我们发现婚姻的性别基础遭到了动摇,于是人们大胆地假设:婚姻的自然基础本身就是社会建构的。本文正是循着这一假设从婚姻的生物切入进行分析。

婚姻以性别为其自然基础,从

生物功能上讲,无非是生育和性娱。两者均借助两性之差别并在此差别之基础上的合作。前者为合作之结果,后者为合作之过程。合作的前提在于两性的差异。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婚姻之中的生育与其实并不可相提并论,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的需要往往掩蔽于生育的过程之中,并不具有独立性,甚至不具有正当性。而且,即使是生育,也与婚姻不具有天然的联系。人类演变和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婚姻产生的原初动机既不是为了,也不是为了生育,一句话,与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婚姻的性别结合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自然的,而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正如福柯所言: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性”、我们把它当做“事实”的性,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而是被18世纪的性的机器制造出来的产品,是不断变换的性的话语的产物,是社会建成构的产物。[1]

一、婚姻以性别为基础的原初意义

远古时代,是否存在婚姻,或者说婚姻是历史的产物还是人类历史的伴生物?这一问题至今仍无定论。1877年,美国人类学家亨利。摩尔根据用田野调查并推理的方法描述了人类史前婚姻家庭的原始图景,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摩尔根也由此成为进化论人类学的伟大人物。其后,马克思深受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影响,对这本着作做了详细的摘要,准备撰写一部相关着作,但未完成夙愿。在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这一读书笔记加上自己的研究,写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在这部书中,恩格斯认为,人类的太古时代,无所谓婚姻,而是“血亲杂交,骨肉”,人类的毫无节制。在随后的历史进化的过程中,人类历史出现了禁忌,伴随着人类禁忌的产生与变化发展,人类的婚姻形态也就依次经历了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再到一夫一妻制的历史。[2]这一观点,在社会主义国家,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主要基石。[3]如果说,恩格斯的这一历史概括是正确的话,那么,在史前这样一个漫长的没有婚姻的历史中,人类的生生息息,种族繁衍,自然也就与婚姻没有联系,人类历史的延续只是依赖于无婚姻形式的人类两性的,生育与婚姻的天然联系就无从谈起。

当然,恩格斯的这一观点发表之后,批判的声音就一直没有停止过。[4]批判者认为,即使我们有理由相信,确实有少数几个民族真的过着生活,但据此就贸然断言:曾经是整个人类经历过的一个发展阶段,那也是错误的。实际上,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使我们确信:这类所谓的“”乃人类原始景况的一种残余,或是社会处于蒙昧状态的一个标志。[5]“人类历史的帷幕拉开时,男权制就已经确立。关于史前人类社会的组织,只有极不充分的根据供我们作出判断,而当代无文字部族的社会组织也不是关于史前人类社会状况的可靠指南。”[6]禁忌并非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是始于人类历史的开端。[7]一夫一妻制存在于各种社会类型之中,[8]单偶婚姻在最简陋的部族中都不是阙如而是很普遍的,太古之时男女杂交之说毫无事实上的根据。个体婚姻始终与历史相伴,人类社会从其发展的一切阶段都是由家庭组成的,血缘婚姻和血缘家庭在历史上并不存在。[9]如果这些批判的观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婚姻与生育的联系也就与历史同在。但是,这同样不能证明,人类婚姻历史之初,婚姻与生育就具有直接的关系。而且,这些指责恩格斯的结论过于武断的学者,其结论同样未获得实证资料的证明。

要认识史前两性关系的形式,实在不是那么容易。但是,无论恩格斯与其批判者对史前的各自描述如何,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彼此都认为婚姻与禁忌有直接的关系,只不过是在关于禁忌产生的时间点上有分歧。恩格斯认为禁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批判者认为禁忌始于人类历史之初。我们认为,禁忌即使是在人类历史之初就已经存在,其内容也总是在两往的过程中变化发展的。禁忌内容的发展,必然导致两往的形式发生变化。而两往的形式无论是在原古还是在今天,总是多种多样的,有、有专交,只不过今天的禁忌只承认一夫一妻制罢了。事实上,现代婚姻法只赋予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效力本身就说明两往形式的多样性,原初社会当然也不例外。只是当人类有了所谓的文明法律后,由于法律只承认一夫一妻,其他两性关系的形式自然也就从法律上排除了,不再称其为婚姻罢了。因此,恩格斯与其批判者观点的对立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对婚姻概念的界定不同。从这一点来看,原初社会存在群婚、对偶、专偶的两性关系就大有可能。不过,恩格斯很可能是将并列存在的两性关系的形式整合成婚姻产生与发展的前后相继的人类发展的历史,因其尚缺乏足够的实证材料支持,学术上的质疑也有一定的道理。

婚姻是在人们两往的关系中逐渐形成的相对固定的两性关系形式。婚姻的形式是在两往中形成的,这种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法律(习惯)为什么承认此为婚姻,而排斥彼的理由是什么?就这一点而言,婚姻仍然有一个产生的过程,只不过这个过程在人类历史上也许过于短暂,短暂到人类始祖的第一代也就可以完成,以致于人们对婚姻历史的描述完全可以忽略这一产生过程,因此,恩格斯的批判者认为婚姻始于人类历史之初的观点似乎也说得过去。

既然婚姻的产生有一个过程,哪怕这一过程是多么的短暂,那么,需要回答的是,人类婚姻产生的最初动机是什么?是生育,还是?生育就其生物学角度而言,与其说是与婚姻相联系,还不如说是与两性相联系。至少,囿于古人知识的狭隘,史前人类对生育的认识肯定晚于两往的开始,将子女的出生完全归功于妇女,而不太容易认识到男人在生殖中所起的作用。生殖只是人类的一个结果,并不是其目的。因此,原古时代,人类婚姻也就并不是为了生育,至少其初衷与生育没有联系。而的需要更不是婚姻产生的动机,因为,就人的动物性而言,婚姻非但不是为了,反倒是对的限制。“我们不能因为人类把性生活限制到了夫妇关系之间,或是人类不经过婚姻不能得到社会认可的性生活,而说婚姻的功能是在满足,或是说为了要满足人类第一类的基本需要而在文化中发生婚姻。”[10]一句话:婚姻不是为了性。既不是为了的过程也不是为了的结果,相反,是对的限制,限制到一个特定的对象。因此,探求婚姻的原始动因就只能从人类限制的最初动机去寻找,即只能从社会属性,而不是从自然属性入手。对于婚姻的意义,基督教徒圣保罗认为婚姻的存在本来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为了防止奸淫的罪恶。其观点在他在给哥林多人的使徒书中得到了完整的阐述。[11]在圣保罗看来,婚姻的生物学意义全然不重要,只有当是为了纯洁性关系时才具有正当性,生物学意义完全屈从于社会学意义。撇开圣保罗的说教意义不谈,圣保罗其实已经触及到了婚姻的社会建构的本质。不过,圣保罗的观点,只是在评价婚姻的意义,并未揭示出婚姻产生的原初动机,或者说,婚姻为什么要为了限制性而性,这在圣保罗那里仍然不是很清楚。

婚姻是社会建构的两性关系形式,但这种社会建构是完全脱离生物基础的纯粹社会建构,还是在生物学基础之上的社会建构?显然,圣保罗的观点是偏执的说教,并不具有说服力。婚姻是社会建构的,但这种建构是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上的。忽略了这一点,探求人类婚姻的原始动机也就不可能。婚姻形式之不同于其他两性关系的形式,仅在于婚姻生活的相对固定与持久。因此,解释婚姻的原始动机就只能从婚姻的共同生活入手。

人类的本能与自然要求必然有两性的发生,的结果必然有生育,生育的结果必然要求有抚养。由于抚养的问题并不象与生育的问题那样,可以完全在自然属性的内驱力作用下实现,因此,抚养制度的建立之初也就并不只是囿于生物学基础,而是与社会制度的建构联系在一起。“人为了个人生活的健全必须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人是生物,不免于死,死亡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因之也威胁着未死者的健全生活。因之任何社区都得预备下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以维持人囗的安定。这机构并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因为生物的机能并不能完全保证人类种族的绵续。人类要用社会的制裁力使婴孩不断出生,并且使出生的婴孩有机会长大成人,以备继替衰老和死亡的人物。婴孩要有机会长大成人,不但要得到适当的营养,还要得到适当的教育。这件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有人负责。”[12]从社会建构的角度去理解,这个工作可由父母,也可以由第三人去完成,然而这里却不能完全排除生物性因素的影响,血缘父母的抚养似乎是最自然而然的,整个动物界也大都如此。不过,由于古人最初并未认识到男子在生殖中所起的作用,人们“聚生群居,知母不知父。”尽管在人类历史发展中,人类逐渐认识到生殖与的关联,但如果没有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作保证,人们也无法确定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因此,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解释,抚养子女的大事就只能由母亲完成,即人类抚养子女是从单系开始的。

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观点,由父亲和母亲共同担负抚养子女的双系抚养方式是基于两性分工与合作的要求。因为,在以性别分工来结构成的社会里,生活单位必须由男女合作组成,只有这种单位才能担负起全部抚养后代的责任,因此,抚育子女要求双系共同承担。两性生理上的自然差异与自然分工基于抚育子女的需要,因此形成长期性的男女结合,配成夫妇,组成家庭。“我们与其说:因为两性的爱好,所以愿意共同抚育儿女,倒不如说: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13]由于其他动物从出生到成长的时间不如人成年这么漫长,自然也就无所谓因抚育而形成持久的配偶关系。虽然,父亲似乎对自己的儿女充满了自然情感,但这并未见得就是生物的本能所起的作用,在不知道父亲有传宗接代义务的地方,父亲完全可以因为他知道那是他妻子的孩子而产生兴趣。“因为他曾经亲眼看到孩子的诞生。也就因为这个事实,使他与那孩子之间产生一种天性上的亲结。”[14]

问题是,既然初民从生物学上无法确定父亲的身份,而子女的抚养又需要父亲的加盟,那么,父亲的身份又是怎样确立的?在不知道父亲具有生殖作用的地方,托达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了婚,这男子的弟弟们或朋友们,即可和她发生性的关系,至于她所生的孩子,只能通过仪式来确定,孩子最终归属于那个举行过弓箭仪式的丈夫。[15],由母亲和举行过弓箭仪式的丈夫共同生活以抚养子女。父母之间为抚养子女履行的弓箭仪式就是当今人们所指称的结婚程序。人类婚姻的社会建构的原初动机由此得以揭示:婚姻的建立既不是为了,也不是为了生育,而是为了抚养。而因为两性自然的生理分工又需要双系抚养,而双系抚养又必须确立父亲。于是,婚姻完成了这一任务,人类婚姻以性别为基础的原初要求最终得以形成!

二、婚姻的生育功能对性别基础的强化

人类婚姻的性别基础因为抚养而由社会所建构,并因为与生育的联系而被法律所强化。随着古人知识的逐步积累,生殖的本能也渐为人类所认识。但是,即使是在今天,人们已经认识到了与生殖的关联,父亲之于儿女们生理上的联系,也是假定的、间接的、推定的。这种推定仍然借助于婚姻作媒介。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婚姻的目的是确定社会性的父亲,对于生物性的父亲的确定,倒还属于次要,事实上父与子的生物关系的确定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规定。即以我们自己的社会说,虽则表面上我们常特别重视血统、亲子的生物关系,以生物性的父母作为社会性父母的条件,可是在我国传统的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和他们的生父尽管存在生物性联系,还是必须经过法律才能成立父子关系。反过来,妻子和外遇所生的子女虽然和丈夫不存在生物性联系,但也得首先推定为父亲而承担抚养的责任,只有经过法律手续有效确认后才能否认父子关系。换一句话说,我们的旧法虽则承认生物关系可以确立父子关系的原则,可是没有经过法律手续认领或否认的,婚姻关系已足够确立父子关系了”[16]质言之,即使在现代社会,婚姻也是基于抚养子女的需要而作为确立父亲身份的一种手段。法律基于对子女抚养的要求更多的是关注社会学意义上的父亲,而不是生物学父亲。父亲与子女发生关系的媒介是婚姻而不是生物性的血缘关系。

婚姻对父亲身份的推定,是通过婚姻将妻子的性关系限制在婚姻的范围之内,以使丈夫获得最大程度的内心确信。婚姻“这种关系之所以得以维持,是与对于妻子贞德的信任密切关联的,因此是由于心理的因素造成了这种关系,而非真正本能的因素在起作用。”[17]为了使这种推定能更接近于真实,一夫一妻制的优越性也就凸现了出来,通过排斥其他两性关系而为后来法律所肯定,婚姻的性别基础开始为人类法律所重视并不断强化。其强化的结果是生育与婚姻密切关联,婚姻只以生育为目的,生育只能借助婚姻以完成。这种生育与婚姻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致于人们往往视婚姻与生育为同一。于是

,因为生育,婚姻也就必须以性别为基础。推而论之,婚姻的性别基础与其说是“自然”的,勿宁说是男权文化所要求的。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育与婚姻一直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生育子女是婚姻的目的,婚姻则为生育子女的手段。[18]因此,欢乐只有是为了生育才具有正当性。中国传教士“非为性,而为后也”的观念在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严格要求下以及宗教礼义的反复说教与咏唱下而不断得以强化。即使要西方,“基督教的性观念也认为,性本身是一种污垢,唯有合法的婚姻形式以及最终的生育才是可以接受的。”[19]因此,妻子的意义在于身体,其存在的自然性也就服从于传宗接代的神圣性。如果妻子不能胜任生育后代的工作,那么,为延续烟火,丈夫可以纳妾以代替妻子完成生育,或者可以休妻再娶另外的女人以接替前妻生育。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在传宗接代的名义下有了最正当的理由,就连阿Q也都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理。

婚姻与生殖的合一关系,在论证了婚姻内的工具性价值的同时,也将的娱乐性从中彻底地排斥了出去,以致于人类历史长久地将性视为“恶”而不断地加以贬低,中国古代诅咒的“万恶淫为首”以及西方基督教的禁欲理论“性即罪”[20]就是这一观念的极端反映。人类在不知道生殖与的关系时,婚姻与抚养统一;在知道了与生殖的关系后,婚姻与生殖合并,男人的需要只能转而求诸纳妾与,婚姻的功能再次与婚姻发生了剥离。

由于婚姻所担负的生育后代的功能,妻子的作用也就在于此。“因为,只有妻子能发挥一种属于她特殊地位的作用:提供合法的孩子和确保家族的延续。[21]也正因为妻子的这种作用,妻子通奸的违法性就重于丈夫通奸的违法程度。因为一个男子希望得到保证,他抚养的孩子是自己的,如果他的妻子通奸,就拒绝了这种保证。通奸的妻子及其情人把抚

养子女的费用就强加给了丈夫,并使丈夫有可能失去生育自己孩子的机会。[22]显然,妻子的通奸,将使子女的血统无法确定,家庭的财产就可能流落他姓,由此形成标准的双重性。许多义务都是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通例,并极为苛酷。女子的义务系于一生,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前甚至在离婚或丈夫死亡后,其义务也不能豁免,且非因自己过错而被,也被视为”失贞“。相反,男人则可以任意纳妾和随意,并无”失贞“之虞,至多为”失德“而已。于是,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则必须从一而终。这种由生殖目的所决定的婚姻观念将妇女置于男子的从属地位。历史上,男尊女卑产生的文化根源,也与此存在内在的因果联系。[23]

在历史上,由于生殖往往并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被看作关系到国家、民族、家庭的“公事”,所谓“婚礼者,将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就反映了婚姻的社会要求。于是,国家公权力介入婚姻及其也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这集中表现在控制个人的生育方面。“当然,这主要是出于人口方面的考虑。公权力常常将个人作为生育的工具。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性对人构成了最大的奴役。”[24]在古希腊的斯巴达,由于经常发生战争,人囗死亡很大,因此为增加人囗,法律规定所有市民都有承担结婚的义务,独身者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要剥夺一切特权。古罗马以及中世纪的欧洲各国也都有通过税收的方法来鼓励结婚生育的法律规定。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结婚是每个穆斯林应尽的义务,真主要以繁殖力与各民族竞赛。[25]在我国古代,封建统治阶级为了鼓励人们生育以增加兵源,增加赋税,往往也规定了较低的结婚年龄。如战国时期,越王勾践为报国仇,曾下令:凡男二十岁,女十七岁不嫁娶者,惩其父母。汉惠帝为了增加户口税收,也曾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26]其他各个朝代也都有类似的规定。甚至在土地革命时期,湘赣省苏区《婚姻条例》对生育也表现出了对革命后代异乎寻常的关心:“有妨碍生育不能做事的”,准予离婚。[27]从1944年的《晋察冀婚姻条例》到1950年的《婚姻法》甚至还有“生理缺陷,不人道者”不得结婚的规定。剥夺“不能人道者”的结婚权利,其实正是为了将其可能的“对象”用到有助于人口生育的地方。[28]而禁止同性恋、堕胎以及也是基于人口繁殖的这一功利主义伦理的考虑。认为,结婚之前的禁欲乃是为结婚之后的消费而进行的道德积累,而把看做是非生产活动和道德上百无聊赖时的奢侈消费,其原因也在于此。[29]而现当代各国因为人口增长过快的压力而实施的控制人口生育的政策也主要是从控制婚姻入手,[30]俨然,婚姻的使命就是生育或不生育。

也正因为妻子的身体负有生育的功能,妻子的身体也就与自然联系在一起。“大地母亲”对女性的讴歌其实就是关于女性生殖的自然意义的隐语。对生育的需要也就暗含了对女人身体的需要,女人的身体成了需要的客体,而不是欲望的主体。因而,在以性别为基础的法律强制中,妻子存在的意义就不是因为她的“人格”,而是因为她的“身体”。妻子的“身体”可以协助男人及其家族生育和生存,也可以协助国家生育与节育。也正因为女人的身体负载了国家的生育任务,于是,女人的身体也就具有了社会资源上的意义。因此,“在每次革命论功行赏之日,女人的身体就会和土地一样被重新加以分配。”[31]因而,“在女人的世界里,身体也许就是生命之意义的起点和归宿。”[32]女人因生育而伟大,也因为生育而屈从!

国家权力对生育的强行干预,使得婚姻的性别基础获得了法律上强制性,并在为完成国家额定的人口生育指标,而驱使或限制着婚姻的结合及其生育或节育任务的完成。[33]婚姻的性别基础在自然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自然性”,又在法律上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致于人们对婚姻的自然性的认识产生了神话般的迷信,正如穆索尼乌斯。鲁弗斯说过的,假如有什么东西是符合自然的(Kataphusin),那么这就是婚姻。法律的强制性强化了人们关于婚姻“自然性”的认识,更使婚姻以性别为基础的“自然性”不可置疑!

三、婚姻生育功能的逐渐衰微

婚姻与生育的合一关系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从生物学角度而言,婚姻与生育的联系也只是或然的。也正是为了弥补婚姻内生育的缺失或不足,才有了收养制度。收养制度是一种法律拟制,即以人为的方法来发生血缘关系。[34]当然,这种血缘也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而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收养发生在夫妻所组成的家庭之中,主要是“反哺”功能所起的作用。因为“当他们年富力强时,他们精心照顾这些弱小的孩子,作为回报,当他们上了年纪、体力不济时,他们会从长大的孩子那里得到照顾。”[35]收养作为婚姻内生育的缺失或生育的不足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收养非但没有动摇婚姻与生育的紧密联系,某种意义上反倒是强化了婚姻与生育的统一关系,以防止婚姻外的生育行为冲击婚姻与生育的统一体。

真正挑战婚姻与生育统一关系的是避孕与堕胎技术的出现。避孕与堕胎技术的出现使得生殖的功能不再完全受生物学机遇的支配,而开始处于人类主观意志的掌控之中。[36]避孕与堕胎的出现从其积极意义上讲,增强了妇女的独立地位,使妇女获得了对自己的性、自己的身体以及自己的生育能力的控制,从而减少了对男子的依附。“避孕的改进直接减少了男女两性婚外性活动的成本,但它也间接地减少了这种成本,即它减少了女性对男性的依赖(这种依赖是因连续怀孕造成的),因此也就减少了女子以允诺保持贞节来换取男子供养的激励因素。”[37]也正是这一积极意义,避孕与堕胎在使妇女拥有生育选择权的同时,也使婚姻内的不成为生育的手段,并且使婚外也不因为生育而恐惧,从而使妇女的开始具有了独立的意义。

彻底切断婚姻与生育的统一关系的是来自医学上一场人工生殖的技术革命。早在1770年,英国医生就成功地进行了一例人工授精的生育技术。[38]在美国,第一次用人工授精来繁殖人是在1884年,首先是作为对夫妻无法通过获得受孕的种种不孕症的技术回应。[39]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人工授精作为治疗男性不育的技术被广泛运用,由人工授精而生育的婴儿数量也随着大量增加。人工授精有同质与异质之分。同质授精由于来源于丈夫,因此,其与自然生殖的区别仅在于授精的方式上。就这一点而言,它对婚姻与生育的联系并不能构成冲击,相反,还可以巩固婚姻与生育的联系。但异质人工授精则不同,由于来自于丈夫之外,也使得婚姻的性别分工合作与生育及其结果彻底发生了分离。与此相关的还有体外授精,即试管婴儿的生殖技术。这种技术是指用人工方法在体外将和卵子放在含有特定营养液中授精,发育到前胚阶段(即着床前的胚胎),然后将2—8个细胞期的前胚移植到母体的子宫内,使其继续发育至分娩。[40]体外授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男性不育,也可以解决女性不孕。因此,其对婚姻与生育统一关系的破坏也就更加彻底。不但能割裂父亲与子女的生物性联系,也可以割裂母亲与子女的生物性联系,婚姻与生育的联系彻底断裂。更为残酷的是,随着“克隆”技术的进步,人类在不久的未来还将面临无性繁殖的法律问题。“克隆”是指不经过雌雄两性生殖细胞的结合,只用一个单一细胞内的反应来生育后代的方式。[41]“克隆”技术将彻底改变人类生育的传统模式,“父母从生育子女转向制造子女”[42],人囗不再是“生育”而是“生产”,由此带来许多问题。其中,“复本”与“原本”的关系以及“复本”与“原本”的其他亲属关系都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伦理问题。自从克隆羊“多利”出世后,科学家们就一直怀着激动与不安的复杂心情注视着“克隆人”的事态发展,政治家、法学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也以忧虑与严正的口气警告试验者不要乱来。许多国家也缘于这种恐惧,纷纷通过立法禁止克隆人。但是这一切似乎并没有阻挡“克隆人”一步一步地向人类逼进。

如果说,人工授精与体外授精尚须男女双方合作的话,那么克隆技术的出现就使男女两性在生育上的自然分工已不再具有必然的意义。无疑,婚姻与生育牢不可破的关系在这样一场医学生殖技术革命面前败得溃不成军。而我国吉林省人大2002年通过的计划生育条例,将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权利赋予单身的女性,则更是从法律首肯上了婚姻与生育的分离。

人工生育的技术为有生理缺陷而不能生育的夫妇带来了福音,也给人类伦理带来了困惑,给法律提出了新的问题。婚姻外的技术生育方式在彻底改变与生育的生物性联系的同时,也彻底瓦解了婚姻与生育的统一体关系。如果说,堕胎与避孕是将婚姻内的与生育进行了部分分离,那么,人工授精、体外授精就将与生育进行了彻底的割裂;而克隆技术则更是彻底改变了男女生育的两分法,使婚姻结合的性别基础在生育上毫无意义。这场来自医学上的生殖技术革命,在彻底摧毁婚姻与生育紧密合一神话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人们的婚姻观念。今天,当一对对新人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时,其实他们的初始动机已经不再是为了生育,而是出于共同生活以及情感慰藉的需求,堕胎与避孕的医学技术又为他们晚生甚至不生的想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而法律拟制的收养制度与人工生育的技术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他们的这种要求。于是,以前因为生育的原因而建构的婚姻关系的性别等级也在婚姻与生育的分离过程中遭到了冲击,性别平等的婚姻关系也因为不存在生育的束缚而越来越接近实际。在婚姻观念改变的同时,人们的性伦理观念也在发生翻天地的变化,未婚同居、婚外等也大量增加,非婚生子女的数量激增。所有这些,都似乎在说明同样一个问题:婚姻与生育已经没有“自然”的联系,婚姻以性别为基础的根基已经开始动摇。人们不禁要问,婚姻以性别为基础到底还有没有法律强制的意义?如果没有,那么同性的人可以结婚吗?

四。同性婚姻的出现对性别基础的彻底颠覆

真正彻底颠覆婚姻的性别基础是同性婚姻的确立。同性婚姻晚于同性恋的出现。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和柏拉图到今天的“酷儿理论”[43],从中国的“余桃”、“断袖”[44]到英国的“沃尔芬顿报告”[45],古今中外,同性恋的故事一直与人类历史同在。尽管历史上同性恋现象不绝,但同性恋的法律地位却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变迁历程。长期以来,西方对同性恋的看法一直持宗教的观点,视同性恋为“妖巫”、“恶魔”,将同性恋作为犯罪与违法行而严加惩处。直到十七、十八世纪以后,同性恋问题逐渐医学化,被视为是一种精神病。但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精神病专家逐渐认识到同性恋与精神病并非同类,因而又致力于同性恋的非医学化的努力。终于,美国于1994年精神病学代表大会一58%赞同,38%反对,4%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将同性恋从精神病中予以删除。[46]伴随着同性恋的非医学化,人们对同性恋的观念也从同性恋为身体或心灵的病态,转而认为它不是一种疾病,只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非正常的个人倾向,最终在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影响下,进而认为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行为方式而已,其作为一种性取向在生物学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自然的。[47]“尽管同性的原因尚未完全得知,然而科学研究却表明我们似乎很难控制我们的性倾向,而且一旦获得,我们的性倾向很大程度上不为改变所影响。”[48]以致于有人认为,同性恋完全受生物学决定,因此,无论是同性恋者征召还是社会环境的任何其他特征都不会影响同性恋者的数量;以及同性恋者同我们其他人都一样,只是他们有不同的性偏好和行为而已。[49]正是由于西方国家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发生了这样根本性的变化,加上西方普遍盛行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念,私生活不受国家干预,使得同性恋在西方国家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并逐渐演变为政治生活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话题。[50]同性恋者为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成为西方重要的政治力量而愈来愈影响着西方的文化观念及其政治制度,同性恋者也在人们日益理解的目光中开始暴露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和公开宣扬自己的同性恋主张。从同性恋的这一历史演变过程中,我们发现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由歧视到理解,同性恋也从“异常”而为“正常”,表明了社会文明不断趋于开放及人类文化逐步走向宽容。[51]

尽管西方国家对同性恋行为有了很大的宽容,但关于同性恋者是否可以结婚组成家庭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异性婚者的强烈反对。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反对理由就是同性婚无法过,无法完成生育的任务。针对这一诘问,支持者认为,的方式多样,异合的方式并非唯一,也正是因为存在同性的,才有绵远的同性恋历史,而这正是同性恋要求法律承认的理由。至于生育,即使是异性婚者也有不生育的,象老年人婚姻、丁克家庭以及有生理缺陷者等,均无法完成生育的任务,婚姻法是否因为他们不生育或不能生育也一律禁止他们结婚?如果说,在婚姻与生育合一的昨天,这一理由尚可成立的话,那么,在婚姻与生育已经发生偏离的今天,这一理由则仅仅是异性婚者感情上反感的一个借口,而异性婚者的情感是不能成为剥夺同性恋自由结合的权利,并且同性恋者同样可以借助医学手段生育一方子女或借助法律手段收养他人的子女。针对支持者的这一反驳,反对者辩称道,即使同性恋结婚后可以有子女,也因为父母的同性恋而造成子女倍受歧视,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发展。但是,持这一观点的人恰恰忘了,造成这一歧视的原因,本身就是缘于反对者的歧视,否定同性恋者对子女的抚养权正是对这一歧视的屈服。当然,也有反对者固持已见,将艾滋病的流行归咎于同性恋,认为同性恋行为与艾滋病的传播具有高度的因果联系。这对同性恋者是不公允的。我们知道,艾滋病的传播与不洁有关,不洁的并不只存在于同性之间,同样存在于异性当中。如果一定要说同的不洁量高于异性(这其实也无实证资料支持),那反倒证明了同性恋结婚的社会功利性,允许同性恋结婚而使同性恋者在法律上有固定和唯一的,从而纯洁其。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这一论争,反而强化了同性恋者结婚的正当性要求。

当今流行于西方的酷儿理论更是针对主流的异性婚提出了很多带有颠覆性的理论:为什么社会必须实行一夫一妻?为什么结婚一定要生育?为什么生育就是为了养儿防老?如果上述理由在今天已不充分,那么,为什么就不可以实行同性婚姻?为此,酷儿理论提出了一个“第三性”的概念,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获得的不同方式罢了。酷儿理论普遍认为同性恋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挑战,它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化;同性恋是对性别角色认同的挑战,它创造了一种真正的男女平等的气氛,因为在同性恋中,男性也被客体化了;同性恋更是所有边缘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及话语垄断的挑战,是对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反抗。酷儿理论实际上已远远超出了婚姻制度的论争,其意义已覆盖了整个社会既存的制度,对其理论冠以“颠覆性”实为不过。[52]

其实,同性恋者结为夫妻的事早就发生了。从现有资料看来,它开始于60年代的荷兰,而在婚姻法上,同性恋取得婚姻的认可则首推1988年12月丹麦通过的《同性婚姻法》。在这部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里,同性婚姻的配偶双方在遗产继承、住房津贴、退休和离婚方面,享有与异姓婚姻同等的权利。继丹麦之后,美国的几个州以及挪威、瑞典、法国、荷兰等国也都从法律上相继承认了同性婚姻。有些国家更是从法律上允许同性夫妇领养子女,满足同性婚姻家庭的“正常化”要求。[53]

同性恋以取向为其结合的唯一理由,而置传统婚姻以性别为基础于不顾。这种颠覆性的同性结合的婚姻在法律上的确立,彻底中断了人类婚姻演进的历史,而将传统婚姻理论置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处境。必须应对的思考是:当成为唯一的结合理由时,婚姻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或者说,婚姻的存在应不应该再以性别为其前置性条件,并以性别作为其自然基础?

五。婚姻价值的现代取向与婚姻自然基础的重释

从婚姻的产生及其功能的演变的历史中,我们不难发现,婚姻与其说是自然形成的,勿宁说是社会不断建构的。正如西方学者所言“性在两个意义上被‘自然化’了:首先,一种占统治地位的假定认为,应当把人类的性当作一种生理功能来理解,这一功能扎根于进化论的必然性之中,然后被直接转换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其次,在人们接受了某种性表达是自然的这一推论之后,其他种类的性表达就成为‘不自然’的了。”[54]正如日本社会学家桥爪大三郎所说的,“决不是自然现象,归根倒底它是一种社会现象。人们所纺织的网,按照固有的意义把社会空间构筑为固定的模式。”[55]质言之,婚姻的性别基础并非自然的,而是社会强加的。这种社会强加赋予了婚姻的性别基础并假以了“自然”的面目予以了正当化,其结果是任何怀疑与区别都被视为异端而不再需要更多的理性分析,成为一种文化、一种意识形态。[56]这种以性别为基础的婚姻制度将男女不同的自然生理建构为性别角色的社会分工,并予以了制度化的强制,致使源于自然的生理区别的男女而为社会不平等的身份特征。并且这种私人领域中的不公平状态在公共领域中作为社会组织建构的原子进一步发挥着“核聚”的作用,导致公共领域中的妇女只是作为身体在场进行言说,而不是以主体身份出现,使政治资源的分配始终在男性主体中进行。婚姻的性别基础就是这样与男权文化结盟,一步一步地从制度上将妇女在家庭中的不利处境建构为政治生活中的屈从处境,使男女政治、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从一开始就披上了神圣的“自然”外衣。

婚姻却以其发展的历史脚步一步步瓦解着婚姻以性别为基础的普遍性命题,并从而在根本上不断动摇着传统的婚姻理论和正统的婚姻制度。婚姻以性别为基础的法律建构是以婚姻与生育的紧密关系为其存在的历史理由,而当这一历史理由在婚姻发展历史上已经消失后,建立在这一理由之上的法律强制也就失去了正当性。因此,重新解释婚姻的性别意义,并重新理解婚姻的自然基础,以适应人类丰富的生活实际以及建构性别平等的婚姻关系就成为当下必须直面的理论问题。“如果性别和性类别的建构是历史的产物,如果我们能够弄清楚性别和性类别的出现及繁衍的机制,那么,我们就可以改变它们。”

从前面分析中,我们已经注意到婚姻的功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总体上服务于生育与抚养,性娱的意义总是屈服于前者或者服务于前者。换一句话说,婚姻的缔结是为了家族的延续以及国家利益对人口的要求,婚姻当事人的自身幸福与快乐总是退而求其次,并不具有独立性与正当性。然而,在生殖技术与婚姻观念的冲击下,生育与抚养逐渐与婚姻家庭分离,妇女受制于生育与抚养的束缚逐渐趋于淡化,婚姻当事人的个人幸福与快乐就一跃而为婚姻的首要动机,并为现代法律所应极力维护的法律价值取向。

婚姻价值取决于婚姻的功能定位。在古代,婚姻主要承担着生育与抚养的职能,因此,婚姻的价值在于其生育与抚养的家族利益的工具性。在这一工具性价值导向下,法律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强调性别的生理基础,并虚构为自然属性而予以正当化。当事人在法律上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义务,至于其个人的幸福与快乐则始终服从于家族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的大局之中。现代社会崇尚个性,以自由、平等、权利为法之理念,法律的设置不是以人为手段,而是以人为本,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体的权利而不是团体的利益。[57]“任何团体或‘集体’,不管是大或小,仅仅是无数个体的组合。除了个体成员的权利之外,团体没有其他的权利。”[58]因此,个人权利的正当性不因家庭团体甚至国家利益的名义而否认。“每一个生命体的存在是他目的本身,而不是其他目的或他人利益的手段,正如生命以其自身为目的的一样。所以,人必须为了自己的缘故而生存下去,既不能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能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59]因此,在这一价值指导下,妇女对婚姻也就掌握了主动的权利,并因为这一主动而与男人相抗衡,与男人同处于平等的婚姻关系中。

;而且,现代社会婚姻也不再是传宗接代的工具,生育子女已不再是当事人追求的婚姻目标。理想的婚姻是当事人基于完美追求而结合的共同生活组织。奥古斯说:“没有的人,不可能度一个正常的生活。”[60]阿奎那也说:“完美的道德不是完全消灭,而是应该使都遵守它们的次序,贪所应贪才是。”[61]法律价值就应该是在尊重当事人正当性的前提下谋求其个人幸福。正如边沁所指出的“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人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62]快乐和痛苦是当事人选择婚姻的动机,也是婚姻法应该维护的价值目标。“组成共同体的个人的幸福,或曰其快乐和安全,是立法者应当记住的目的,而且是唯一的目的。”[63]功利主义学派的这种观点虽然过于极端,但是,当个人的快乐与幸福不损及他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应该保护而不是剥夺,政治生活领域是这样,作为私人生活的婚姻就更应该得到法律的尊重。

既然,快乐与痛苦是婚姻的动机,而快乐与痛苦的个体体验又并非完全相同,禁而不绝的同性恋以其事实的自然性就告诉人们,以性别为基础的婚姻已不再具有普遍的公共意义,因而也就不是公共领域中的政治话语,而是一个纯属私人领域中的自治事情。因此,婚姻究竟应该是同性还是异性也就只是一个私人选向的问题,其决定权只能依当事人快乐与痛苦的意愿性而非由立法者所能强迫。异性相吸,同性相斥也许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一个规律,但绝不意味着是唯一的定律。男女两性的自然生理的差别以及其在此基础上的分工与合作对大多数人来讲也许是最佳的,但这绝不是唯一的和排他的。不能将大多数的偏好强加给少数的人,更不能将大多数的爱好虚构为人类的“文明”道德,否则,无异于多数人的暴政。因为“当‘文明’的性道德占压倒性优势的时候,个人生活的健康和活力可能受损,而这种牺牲个人、伤害个人的激进文明的制度,如果升达到某一个高度,无疑将反转过来,有害于原来的目的。”[64]“个人的权利不能屈从于公共的表决;大多数人也不能剥夺少部分人的权利;权利的政治功能就是保护少部分人免受大部分人的压迫。”[65]如果以平等、权利去言说婚姻的性别,我们发现婚姻的选择是当事人自己的一种私权利,婚姻的性别是个人民生安排的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必须。正如桥爪大三郎所指出的“如果说在一般社会中,男女的性别是先天的,那么,在无分娩的社会中,性别则变成了一种可选择的对象。”[66]否认这一点无异于剥夺公民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和对个人幸福追求的权利,也与现代法治社会所追求的平等、自由的原则相背离。

婚姻的幸福在于爱情。“人们相信性接触的正当权利存在于爱情之中的时候开始,婚姻的正当性观念就受到了威胁……更多文章请联系我们因此,婚姻要以其内涵,即不断发展的爱情事实,来保证自己的正当权利。”[67]即婚姻的正当性在于爱情而不是在于性别。虽然,爱情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但法律却有责任提供自由的空间以促进当事人的爱情而不是限制其发生。既然同性恋与异性恋者爱情的性取向不同一,性别与爱情也就并无必然的联系,那么,强调婚姻的性别基础以限制当事人的爱情就不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婚姻之不同于其他性关系在于其共同生活的内在要求与外在事实。尽管爱情观千人千面,但爱情往往是这一共同体结合的内驱力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律保护这一结合的共同体的目的只在于尊重并维护千人千面的情感需求,而不是为了符合一种无法证明的理由[68],而强行追求统一的爱情标准,并以这整齐划一的标准对婚姻的性别作格式化的处理。这种格式化的处理其实蕴含的是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暴政的权力。

在结束本文之际,笔者试图对本文的中心作如下归纳:第一,婚姻的性别基础是社会建构的制度,并非是婚姻自然形成的产物。第二,婚姻以其自然发展的历史向人类宣示:婚姻的性别基础并不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第三,婚姻的性别基础构成了压迫性制度的基础,实质上是异性恋取向的强权政治话语,它使男人压迫女人和多数人压迫少数人获得了制度上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第四,婚姻是有关个体生活的一种选择,私权利的神圣性决定了婚姻的私人性。婚姻的性别基础并不具有公共性与政治性。[69]第五,现代社会是权利的社会,现代法治的人文性(而非统治性!)决定了现代法律尊重个体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谋求其个人幸福的权利。

最后,笔者以日本学者桥爪大三郎对未来婚姻所作的预测结束本文的讨论:“作为抚养子女的基础单位——家族的观念大概还会存续下去。然而,作为家族的核心,不一定必须是有关系的一对男女,也可以是男性同伴或女性同伴的对子,或者是人们并非因关系而是因友爱关系结成的对子或集团。因为这些人们与所谓的夫妇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70]

Deconstruction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

Abstract:Attheprimarystage,theaimofthehumanbeing‘smarriagewasnotrelateddirectlytobearandsexualentertaiment,butthemotiveoftheconnectionbetweenmaleandfemaleisbasedontherequirementsoffosteringchildrenonthefoundationofthenaturaldivisionoflabour,thentheestablishmentofthemothodofthetwofosteringchildrenhavecompletedtheassignmentofconstructing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Butwiththeforwardhistoricalevolution,therelationshipbetweenmarriageandbearhasbeenrecognizedbythehumanbeingandstrengthenedbythecountry’spower,and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hasbeenregulationzedstepbystepsothattoresulttothemythologicalsuperstitiontothenaturalcharacteristicsof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Otherwise,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istheresultofsocialconstructionafterall,butatpresentisbeingshakedbythebearingtechnologyrevolutioninthefieldofmedicine,atlastshouldbeenoverturneditbythehomosexualandtheirmarriage.Atthesametime,werecognizethattheprocessofconstructing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istheoneofconstructingtheoppressiontothefemaleandtheminority.Themodernsocietycherishesthepersonalityandfreedom,respectstherightsandequality.Marriageisapersonalchoicetopursuethehappinessandnotakindofpower‘spoliticalremark,thenthegenderfoundationofmarriagehasnotitsrightbasementandhasbeennotpromotedbythelaw.

Keywords:marriage,genderfoundation,bear,socialconstruction,valueorientation.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注释

*本文发表于《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1辑(2004)。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理学视野下的性别问题研究”的阶段性课题,批准号为04CFX003.周安平,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1]参见李银河:《福柯与性——解读福柯〈性史〉》,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60.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页20—85.

[3]参见徐国栋:“家庭、国家和方法论——现代学者对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批判百年综述”,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2期,页194-195.

[4]参见徐国栋:“家庭、国家和方法论——现代学者对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批判百年综述”,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2期,页195.

[5][芬兰]E.A.韦斯特马克:《人类婚姻史》,李彬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页114.

[6][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页166.

[7]参见童恩正:《文化人类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页323.

[8]参见[法]安德烈。比尔基埃等(主编):《家庭史——遥远的世界,古老的世界》(第一卷),袁树仁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页8.

[9]参见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蔡俊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页59.

[10]费孝通:《生育制度》,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页45.

[11]参见[英]伯特兰。罗素:《幸福之路》(下),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页339—340.

[12]费孝通着:《生育制度》,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页61.

[13]同上注,页65.

[14][英]伯特兰。罗素:《幸福之路》(下),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页323、410.

[15]参见费孝通:《生育制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页73.

[16]同上注,页73.

[17][英]伯特兰。罗素:《幸福之路》(下),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页323.

[18]参见周安平:“婚姻家庭与人囗生育立法分离之探讨”,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5期,页31—34.

[19]李银河:《福柯与性——解读福柯〈性史〉》,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187.

[20]参见刘达临:《世界古代性文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页346.

[21][法]米歇尔。福柯:《性经验史》(增订本),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页246.

[22][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244.

[23]参见周安平:“性的公权控制”,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5期,页96-100.

[24]赵合俊:“作为人权的性权利”,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页242.

 [25]参见冯建妹:《现代医学与法律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页215.

[26]转引自冯建妹:《现代医学与法律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页215.

[27]朱晓东:“通过婚姻的治理——1930—1950年共产党的婚姻和妇女解放法令中的策略与身体”,《北大法律评论》第4卷第2辑(2002),页399.

[28]同上注。

[29]参见[英]布莱恩。特纳:《身体与社会》,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3年,页168.

[30]参见周安平:“对我国婚姻法原则的法理学思考”,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6期,页171页。

[31]朱晓东:“通过婚姻的治理——1930—1950年共产党的婚姻和妇女解放法令中的策略与身体”,《北大法律评论》第4卷第2辑(2002),页387.

[32]刘禾:“重返《生死场》:妇女与民族国家”,载李小江等(主编):《性别与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版,页71.

[33]参见周安平:“对我国婚姻法原则的法理学思考”,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6期,页171.

[34]参见[英]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页16.

[35][法]米歇尔。福柯:《性经验史》(增订本),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页267.

[36]参见[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第二卷),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页550.

[37][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236.

[38]参见冯建妹:《现代医学与法律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页134.

[39][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565.

[40]钟安环:《生命的追问》,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40.

[41]郭自力:《生物医学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203.

[42]陈功:《家庭革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页292.

[43]酷儿理论是9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性理论,酷儿是queer一词的音译,原初意指“怪异”,为英语口语中对同性恋的贬称,后被激进的同性者借用,以概括其反判传统,标新立异的理论。参见李银河“关于酷儿理论”,载[美]葛尔。罗宾等:《酷儿理论——西方90年代性思潮》(译者前言),李银河译,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年,页1—14.

[44]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汉哀帝与董贤共枕,因董贤熟睡中压住了汉帝衣袖,汉帝为不惊醒他,毅然“断袖而去”。后人于是以“龙阳”、“断袖”暗指同性恋。

[45]1957年9月4日英国政府同性恋和问题委员会发表了“同性恋罪行和问题委员会报告”。该委员会主席为雷丁大学副校长沃尔芬顿爵士,因而该报告又称为“沃尔芬顿报告”。

[46]我国直到2001年4月20日,卫生部在新修订的《中国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才将同性恋进行了重新定义,不将同性恋作为精神病对待。

[47]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130.

[48][美]保罗。布莱斯特等(编着):《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第四版。下册),陆符嘉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1256.

[49]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391.

[50]参见冯建妹:《现代医学与法律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页301.

[51]参见周安平:“性的公权控制”,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5期,页102.

[52]参见李银河“关于酷儿理论”,载[美]葛尔。罗宾等:《酷儿理论——西方90年代性思潮》(译者前言),李银河译,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年,页1—14.

[53]参见刘达临:《世界当代性文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页569.

[54]斯蒂文。艾普斯坦:“酷儿的碰撞:社会学和性研究”,载[美]葛尔。罗宾等:《酷儿理论——西方90年代性思潮》,李银河译,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年,页90.

[55][日]桥爪大三郎:《论》,马黎明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页50.

[56]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页32.

[57]参见周安平:“破裂主义离婚标准的失落与失衡——关于我国离婚标准的法理学分析”,《东吴法学》2002年号,页243-244.

[58][美]爱因。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秦裕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页100.

[59]同上注,页23.

[60]参见[台]王臣瑞:《伦理学》,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70年,页117.

[61]同上注。

[62]参见[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页57.

[63]同上注,页81.

[64]王伟、高玉兰:《性伦理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页298.

[65][美]爱因。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秦裕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页104.

[66][日]桥爪大三郎:《论》,马黎明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页45.

[67]同上注:页108—109.

[68]日本学者桥爪大三郎说:“人类虽然被纳入,但又不能证明性别存在的理由。”同上注,页43.

第9篇:天津婚姻保卫战范文

在以往的电视剧购买和播出体系下,一部电视剧往往会在几个卫视平台播出,但由于频道覆盖、广告宣传以及品牌效应等方面差距很大,往往导致同一部剧目的收视效果各不相同。随着竞争的升级和深入,省级卫视电视剧的播出类型日益创新、增多。盘点2010年度的卫视播出的优秀电视剧,我们希望能从不同平台、不同档期以及不同的播出类型等多角度的进行盘点。在总结2010年各省级卫视电视剧播出情况的同时,也希望为2011年的电视剧发展趋势、各卫视频道的剧目购播选择等方面有所帮助。

整个盘点分为三个部分:50部优秀黄金档国产新剧盘点;30部优秀非黄档国产新剧及多轮剧盘点;30部优秀非黄档引进剧盘点。[1]

一、50部优秀黄金档国产新剧盘点

随着省级卫视收视竞争的升级,电视剧资源的竞争也必随之升级,盘点2010年的电视剧播出情况,强势卫视不断加强晚间黄金档电视剧资源的独有性,从四家首播到两家首播到一家独播,资源的控制力不断增强,我们也许会发现独播化、自制化、大体量是强势卫视,特别是晚间黄金时段电视剧制播发展的三大必然方向。

(一)独播化

有经济实力的强势卫视会逐步实现电视剧“资源共享”向“资源独享”的转变,会出现多种形式的“独播剧”:1+X、完全买断、首轮独家上星、黄金档首独后再发地面和二轮、首独播出一遍再二轮、非黄档首独等等。盘点2010年卫视黄金档前50部优秀剧目中,首轮两家的有9部,占比20%左右。首轮独家播出的就有12部,占比24%,比2009年50部优剧中6部首轮独家播出翻了一番,独播化趋势更加明显。

(二)自制化

优质资源总量稀缺、独播剧的收视保障、电视剧与频道品牌匹配需求提高、植入广告成为新的重要创收来源,这五大因素推动了卫视电视剧的自制化。越来越多的有实力的卫视平台开始进行各种形式的定制、自制,以湖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为代表,如浙江卫视的《爱上女主播》、安徽卫视的《娘家的故事2》、天津卫视的《阳光的新生活》等等。2011年将会有更多卫视平台加入自制的行列,进而加剧电视剧自制化合作资源的争夺。

(三)大体量

大体量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系列剧,如江苏卫视的《仙剑奇侠传3》;一类是总集数在40、50集以上的大片,前面的50部优剧中,系列剧及40集以上的占总数的50%左右,其中更出现了95集的新《三国》、80集的《娘家的故事2》等长剧。从这点上可以看出,大体量长剧正在不断受到各省级卫视的青睐,因为大体量长剧无论从频道品牌塑造、降低营销成本,还是电视剧编排、观众粘性、收视表现等方面都越来越体现其强大的优势。

二、30部非黄金档国产新剧和多轮剧盘点

追逐晚间黄金时段的重点剧目的精耕细作的同时,优秀卫视又把竞争重点放在了非黄档电视剧上。与黄金档不同的时,非黄档剧目独播化已占绝对优势,在30部优秀剧目中,独家播出的剧目占比50%以上。以前的4家同期、3家同期的情况越来越少,而湖南、安徽更是实现了非黄档自制化独播,如《丝丝心动》、《幸福一定强》等剧。由此更可见电视剧已然发展到了“全天候独播竞争时代”。

盘点2010年非黄金时段30部优秀电视剧,可以发现两个特点:

(一)刑侦谍战、涉案题材依然占据着非黄档电视剧的主流

如江西卫视的《现场铁证》、安徽卫视的《警中英雄》等。30部优秀电视剧中,有11部刑侦谍战、涉案题材,占比40%左右。浙江卫视白天资源和观众定位最具特色,是资源使用性价比最高的卫视。非节假日期间周一至周五每天播出10集类型化的刑侦剧,锁定男性观众,刑侦剧独播率高、重播率高的特点明显。

(二)一些经典老剧又重新焕发了青春

如安徽卫视的《大宅门》、《渴望》,多家卫视播出的《济公》、《铁齿铜牙纪晓岚》、《亮剑》等等。经典老剧的穿插播出,在收视播名、观众反响等方面也起到了不错的效果。

随着竞争的加剧,在黄金档资源充足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省级卫视会把资源流到非黄金档,其中一些资源有优势的卫视(如湖南、安徽、浙江、天津等),非黄金时段电视剧独播化的程度更加明显,这样也使非黄档剧目资源的选择和播出编排的竞争进一步升级。

三、30部优秀非黄档引进剧盘点

2010年30部优秀引进剧,湖南、安徽两强独大,浙江进跟其后。在30部优秀引进剧中,湖南和安徽分别以11部、9部独播引进剧与其他平台形成鼎足之势,题材多以青春偶像剧、爱情情感剧为主,风格鲜明,且数目多重播率低,形成了以14岁到24岁为目标受众的主流收视人群。而浙江卫视则用一部引进的TVB 古装大剧《宫心计》攻占晚间非黄档,世界杯期间“男人看世界杯,女人看宫心计”的宣传口号广为流传,浙江卫视靠此剧成功获得在播期间同时段全国卫视第一名,比第二名的湖南卫视收视高出25%。

盘点2010年电视剧播出情况,就优秀卫视而言,电视剧对频道的品牌塑造、人文价值、广告收入、观众影响等方面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从一个侧面也预示着,随着省级卫视间竞争的升级,随着传统媒体之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于优秀电视剧资源的争夺也必将更加激烈。克顿传媒认为,随着省级卫视黄金时段优秀电视剧独播化趋势的进一步巩固放大,黄金时段优秀电视剧的自制化竞争也将愈演愈烈,将从电视剧资源竞争演变到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竞争,而在整个产业链中具有素材创意策划能力、剧本评估和优化能力、产业链共赢整合能力的合作商资源将更是未来各优秀省级卫视竞争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