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履职和述职的区别精选(九篇)

履职和述职的区别

第1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一、 概念不同

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述职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在概念的本质上有所不同,应把两者加以区分开来。述职报告是各类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上级机关和职工群众,如实陈述本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一种事务文书。《孟子。梁惠王上》说:诸侯朝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可见,所谓述职是陈述职守,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不涉及与本职无关的事。而个人总结则是个人对做过的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系统的回顾、分析,从中找出收获、经验教训及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一种事务文书。

二、 目的不同

述职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行文的目的和作用是不一样的。述职报告是群众评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述职干部的重要文字依据,不仅有利于述职者进一步明确职责,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素质、改进工作,还有利于增强民主监督的良好风气。而个人工作总结则是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借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同时,也有利助于针对性地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 回答的问题不同

两者在具体写作中,文中具体要回答的问题也有所不同。个人工作总结是对一项或一段时间里工作给予的归纳,主要回答的是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绩,取得了哪些经验,存在哪些不足,要吸取什么教训,今后有哪些打算等问题。而述职报告要回答的是有什么职责,履行职责如何,是如何履行职责的,称职与否等问题。即要表述履行职责的结果,展示履行职责的过程,又要介绍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思路,还要申述处理问题的依据和理由。除上文涉及的三点理论方面区别以外,在实际写作操作过程中,还有以下三方面的不同,即两者写作的侧重点不同、结束语不同以及表达方式的不同。

一、 写作的侧重点不同

应用文在写作时,并不是对每个部分平均分配笔墨,把所有的材料罗列开来,而是有所侧重,详略得当。在这点上,述职报告与个人工作总结在写作的侧重点,主要着笔的地方也有所不同。个人工作总结一般以归纳工作事实、汇总工作成果为主。重点在于阐述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都可以归纳在总结之中。而述职报告则必须以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德才业绩为主。重点在于展示履行职责的思路、过程和能力,重点和范围有确定性,仅限于职责范围之内,围绕职责这个基点精选材料。职责范围外的概不涉及。

二、 结束语不同

应用文的结构一般有固定模式,它崇尚程式化的结构,循规蹈矩而不别出心裁。述职报告与个人工作总结在结构上大致相同,只就是在结尾部分有所区别。述职报告结束时一般在指出存在的问题后,阐述自己的态度,欢迎大家对自己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常用以上报告请批评指正、述职至此,谢谢大家、专此报告,请审阅等字样。而工作总结结束时即在指出存在的问题后,还要写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努力方向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 表达方式不同

第2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的制度,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开拓创新,在加强代表工作中采取的新举措。作为新制度,其正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但所存在的不足也同样不容忽视。下面,我们将从正反两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分析。

从正面看,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完善人大代表监督机制,督促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不断深化代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有利于对代表行为的有效监督。近些年出现了少数人大代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思作为;自视身份特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以私废公,偷税逃税,参与贿选,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威信。因此,有必要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定期进行述职并面对面地接受选民评议,就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是有利于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对代表进行监督,使代表进一步认清了他们与选民间是产生与被产生、选举与被选举、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尊重选民,热爱选民,促使代表注重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疾苦,竭诚为选民服务。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后,代表如果没有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就没法向群众交待。

三是有利于提高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代表述职和对代表评议活动的普遍开展,改变了过去代表只监督别人,自己无人监督的局面,使代表的精神在述职评议中为之一振,进一步激发代表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觉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践证明,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代表素质的提高,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代表素质的提高,对于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意识。让群众听取代表的述职并进行评议,把监督代表的权力交还群众,这本身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体验和感受民主的最好实践活动。它能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来看,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开拓创新,无疑是一件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这一制度既然是好制度,它能否持续呢?能否进一步推广呢?如果要推广,或者进一步发展,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作为新制度,存在那些不足之处?

1、合法性。这是一种联系代表制度的创新,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开展这项活动,但由人大常委会组织选民对代表进行述职评议,它至少在目前,还缺乏法律依据。尽管代表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但我们应该知道“人大代表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意志,本能地监督人大常委会,这个关系是不能取代和颠倒的。”(见朱宪生著:《管窥代表联系的宏观性,2001年11月5日中国人大新闻网)如何让选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对代表进行述职评议,因其操作上存在许多困难而在实际中不可行(徐海明著:《关于代表述职的理论思考》,2002年4月14日人大代表制度研究网);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监督形式和手段。因此,述职评议这一制度要想得到推广,就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进一步探讨。

2、合理性。在实践中,许多代表谈的基本上都是自己如何如何做好本职或本单位的工作,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听他们作工作报告。对此,代表们认为,一天到晚忙于本职工作,哪有多少时间去履行代表职责。由于我国的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的,要求那些整天奔波于第一线的代表搁下本职工作去干兼职的事情是不现实的。代表在平日里难以履行好代表职责,其责任不在代表自身,而在于兼职性制约了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

3、公正性。市县级的地方人大代表总数少则120人,多则500人。如何确定代表述职评议对象,成了一件十分严肃且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在一届内,有的代表参加了述职评议,而又的没有参加,这样是不是显得不公平。在我们的代表中,有领导干部、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你是评哪个界别,在同一个界别中,你是评哪个人。人大代表有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大家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你选哪一个层次的代表来述职评议。多年来,“官员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情况不尽如人意(见朱耀清著:《“官员代表”应率先履职》,人民代表报)。在实际操作中,要组织选民评议“官员代表”,能行吗?代表的职责可分为大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有些代表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但在大会期间积极地发挥了作用,可选民又看不着、摸不着或者跟本选区选民的利益关系不大,他们如何公正地对待这两方面的工作。

第3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一、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基本现状

思想认识逐步统一。人们对委员述职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发展。一是政协组织非常重视。很多政协都把委员述职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协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开展委员述职活动的政协组织已占政协组织总数的5左右。实施委员述职的层次逐步升级,目前已发展到省级政协。二是政协委员普遍拥护。在开展述职活动的政协组织中,参与述职的委员比例达到90以上,政协委员普遍认为委员述职很有必要,应当形成制度。三是社会反响比较热烈。《人民政协报》近年来多次报道开展委员述职活动的情况,新华社、《人民日报》还报道了一些典型作法,国外报刊也对个别典型作法作了报道和评论。社会舆论的基调是给予积极评价和大力支持。

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开展委员述职活动,目前已经有了一些规章制度的雏形。一是探索了述职内容。在规定以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有的增加了委员遵守基本要求的情况,有的增加了委员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二是探索了述职形式。委员述职的基本形式是会议述职,也有个别地方采用书面述职。会议述职的作法是,由委员在一定会议上汇报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会议形式多数是专委会,少数是委员小组会,还有的是常委会议或者主席会议。三是探索了述职程序。比较一致的作法是:“表”、“书”、“会”,即填写履职情况统计表,撰写述职报告,召开述职汇报会。

实践效果逐步显现。经过探索和实践,委员述职活动初步展现了一些实践效果。一是激发了委员的参政热情。委员总结和陈述履职情况,接受政协组织的检查和他人的帮助,看到了成绩,找到了不足,明确了方向,激发了荣誉感、责任感和成就感。二是健全了政协的管理机制。政协组织制定了委员述职办法,形成了委员管理机制,强化了政协组织的管理功能。很多政协认为,这是管理委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三是提升了政协形象。委员的出勤率提高了,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数量增加了,政协建言献策的质量提高了,政协组织的形象树立起来了。

二、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基本问题

基本原理问题。基本原理是指导工作的基础理论。建立委员述职制度,应当以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理为指导。目前,政协工作没有明确的基本原理,委员述职也没有可以遵循的基本理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委员述职制度的深化和发展。解决的办法是,研究和确立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理,为委员述职提供基础理论。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理应当是:人民群众形成政协界别,政协界别产生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组成人民政协,人民政协谋求人民利益。建立委员述职制度应当贯彻这个基本原理。

基本依据问题。基本依据是开展工作的合法性问题。开展政协委员述职活动,应当以政协《章程》或者党的文件或者全国政协的文件为依据。目前,政协《章程》、党的文件和全国政协的文件,都没有关于开展委员述职的规定,说明目前开展委员述职活动还缺乏有力的政策依据。当然,目前没有政策依据,不等于今后没有政策依据。解决的办法是,由合理走向合法。要确定委员述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委员述职的规章制度,将委员述职载入政协《章程》或者有关文件。在没有制定全国性文件之前,应当鼓励探索和实践。

监督主体问题。委员述职的对象应当是监督主体,监督主体应当是委员权力的授权人即界别群众,政协组织包括专委会也应当监督委员,但不是监督主体。目前,参加述职活动的只是政协委员或者专委会人员,而没有授权人界别群众参与,委员只向政协组织述职而不是向界别群众述职,这种做法不符合授权与监督相一致的原则。解决的办法是,明确界别群众监督委员的主体地位,明确主要由界别群众的代表接受述职和进行评议的职权,明确委员合格不合格主要应由界别群众说了算的基本要求。本界别委员是本界别群众的代表,专委会派出的人员是政协组织的代表,也应当参与述职评议,但在述职活动中,本界别委员和专委会人员不是界别群众代表的全部,不能代替界别群众。

基本做法问题。委员述职应当是委员向界别群众汇报履职情况,并由界别群众进行评议。目前的基本做法是,委员进行书面总结或者口头总结,没有进行民主评议。这种作法只能是委员履职总结,而不是委员述职,最大的缺点是影响了述职的深度和效果。解决的办法是,委员应向界别群众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程序应增加民主评议环节,并加大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现在的作法与真正的述职还存在很大差别,而且这个差别仅仅只有一步之遥。只要跨过这一步,就是真正的述职。当然跨过这一步,可能需要用一定的时间和功夫。

述职次数问题。述职次数是委员述职的数量要求,述职次数应当符合政协实际和委员特点,应当考虑既要加强民主监督,又要不增加委员负担。目前,委员述职有几种情况,有的每年一次,有的每届一次。这些做法存在的问题是,要么达不到加强民主监督的目的,要么增加了委员的负担,而且难于组织实施。应当看到,委员是履行政协职能的主体,委员的职务行为从根本上说是兼职。解决的办法是,要合情合理地确定述职次数,每届述职以两次为宜,即届中述职,目的是促进委员发挥作用;届末述职,目的是决定留任委员。每次述职时间最好为年度末。

组织实施问题。组织实施是工作权限问题,委员述职活动应当由界别小组组织实施。目前,委员述职活动基本上是专委会或者地区小组组织实施,还有主席会议甚至常委会议组织实施。这些做法的主要问题是,实施主体混乱,界别小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专委会、地区小组、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超越了职权。解决的办法是,建立界别小组,赋予界别小组管理委员的权利,明确界别小组实施述职活动的职责。

三、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实践操作

述职的基本原则。一是自我总结,自我提高。要调动委员的积极性,激发委员的内动力,鼓励委员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真正使委员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促进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二是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组织界别群众和界别委员参加述职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创造和谐氛围,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述职委员既要充满信心,又要诚肯虚心。三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总结汇报、评议发言和小组评价,都要客观辩证,符合委员实际,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找准问题、指出不足,还要着眼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四是

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要在坚持基本规定的前提下,简化程序,灵活操作,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要把述职和评议的重点放在委员职责的履行上,而不是放在委员权力的监督上。述职的基本要素。一是基本内容。委员述职应当包括遵守政协章程、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界别意愿的情况,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二是基本形式。委员述职可以采用填写履职情况统计表、提交述职报告、汇报履职情况的方式进行。述职会议以界别小组为单位召开。委员要撰写和提交述职报告,但不实行书面述职。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述职的,可给予一次补述机会。三是基本程序。在述职会上,委员汇报履职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评议,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四是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分别对优秀委员进行表彰,对称职和基本称职委员提出改进要求,对不称职委员按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述职的基本步骤。一是准备动员阶段。小组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委员撰写述职报告。界别小组确定界别群众代表,并邀请所在单位领导参加。界别群众代表人数应与委员人数相适应。二是汇报评议阶段。界别小组做好述职动员讲话,委员逐一进行汇报,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等次测评。参会人员可以向委员提问,委员应当回答所提问题。三是结果运用阶段。述职结果由界别小组和专委会统计,政协办公室汇总,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分类处理。评议结果书面反馈委员,开展表彰奖励,督促整改提高,搞好述职活动总结。

述职的组织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政协应当成立委员述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述职活动,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二是组织实施。界别小组要按照组织实施述职活动的要求,负责发放通知,搞好统计数据,组织述职会议,上报有关材料。三是服务协调。政协秘书长会议、办公室和各专委会要做好联系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并派员参加述职活动。四是规定纪律。要求委员全员参加述职活动,对积极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要进行鼓励和表扬,对不积极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要做好工作并使之自觉参加,对请假和补述的委员要酌情扣分,对经教育仍不参加的委员要给予恰当的组织处理。

四、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的配套措施

创造委员履职条件。政协组织要合理安排委员活动次数,认真搞好活动策划,努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参加活动,促进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各方面都要关心委员的学习、工作和事业,努力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政协机关和界别小组要做到通知到位、指导到位、后勤到位,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加强委员日常管理。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委员政治思想素质,奠定委员述职的思想基础。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做好平时记载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要坚持每年一次的工作总结和评比活动,为述职活动奠定工作基础。对平时履职不好的委员,要加强教育引导,并与委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转化工作,为实现全员述职创造条件。

第4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一: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

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五、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负的职责。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

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提高履职的实效。同时还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才能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学会虚心求教,积累资料,丰富自己。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善于总结。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述职人:xx

述职时间:xx年xx月xx日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二: 

 各位选民代表:

本人被选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能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现述职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一直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本人写出了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感受等,还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上理论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文件、横幅、案例教育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一、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一)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等32件议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综合管理问题的建议》等14件建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兴建铁仔山古墓遗址博物馆和铁仔山郊野公园的议案》、《加快公共卫生有关单位立项建设的议案》,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件。

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

先后走访、接待28名退休职工代表,多次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外资、三来一补等58家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等,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工业区社会治安状况等,整理出工业区治安情况书面材料向市、区两级人大进行了汇报。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和完善了工业区治安办及企业内部的保安措施,改善了工业区的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向人民群众负责。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为解决退休集体职工的参保困难和退休金较低、部分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本代表领衔提出了013号议案《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职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

西乡街道企业28名集体工退休人员一直以来由企业发放退休工资,多数人员退休工资较低,且无医疗保障。为使他们安享晚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了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表达了政府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2014年9月这批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及享受医疗保险,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总计为这批老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差额90多万元,使西乡街道企业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大增强了企业员工对政府工作的信任。2014年全公司为下属企业聘用临时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实现了参保率100%。

三、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不行贿受贿,廉洁自律,为全体党员、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在本职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企务公开,严格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乡镇2014~2014依法治镇工作实施计划》,依据《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这一中心,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作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到位,在组织上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及工业区管理处岗位责任制》、《接投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布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如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情况表、工资表、财务报表、车辆费用一览表、新增投资项目和工程招投标,提高依法治企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依法治企自查、监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月报表,确保依法治企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建设工程投资方面,坚持对新建项目、维修工程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投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第5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着力健全组织架构,拓展代表工作空间

换届后,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组织架构进行了重新审视,按照代表工作领域和行业特征,指导各县(市)、区代表团将本届代表划分为36个代表小组,并选派素质高、有经验、有组织协调能力、热心人大工作的代表担任代表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各代表小组充分发挥集体优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视察、调查、检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同时,还依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组建9个专业代表小组,参与地方立法、专项工作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拓宽代表广泛参与人大整体工作的渠道。

常委会在深入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时,了解到全国很多省、市都对加强人大的基层工作力量开展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建立人大街道工委,使代表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2008年,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的领导同志,同时邀请省人大人选委的同志一同到广州、厦门、杭州、南京等城市进行调研论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经市委批准,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个别试点、全面铺开三个阶段,组织指导全市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在48个街道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有效地活跃了代表工作。

指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代表工作程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常委会对完善新一届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出严格要求,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使代表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有力保障和推进代表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常委会先后修改制定了《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意见》和《关于邀请驻长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活动的意见》等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还不断加强政情通报制度建设,定期为代表发送常委会公报和法规草案,在网站上及时代表大会文件和常委会工作信息,规定每年的7月下旬定期召开全市政情通报会,让代表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使代表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能够早知道、多知道,有效地保证代表的知情权。

常委会结合实际对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进行了改进。新的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意见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述职评议,在没有述职评议的年份,人大代表要在年末递交书面的履职工作总结,既符合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又减轻了代表履职的负担。同时,把述职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方案,各代表联系组负责组织落实,市人大代表联系组组长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其他代表在所联系的街道向区人大代表、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代表述职,然后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述职代表根据评议和测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统一填写《代表述职评议登记表》。评议结果作为“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的依据,对于履职积极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要在推荐下一届人大代表时优先考虑。

积极开展走访代表活动,改善代表履职环境

换届伊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常委会的一项紧迫工作,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要完成走访百名人大代表,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部非职务代表的走访工作,并要求在走访中要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利用走访代表的机会,向代表所在单位宣传人大制度和我市的人大工作,介绍代表履职情况,使代表所在单位依法保证代表履行职务。两年来常委会累计已走访代表200余名。在此基础上,常委会根据职务代表在代表中人数众多的实际,对市人大各部门提出了要在2010年完成对20 位左右的职务代表进行走访的工作目标,通过对代表深入细致的走访交流,从中发现履职优秀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和推广,促进其他职务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还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人大代表日、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等制度,保持与代表的密切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全面保障。

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常委会针对换届以后新代表多的实际情况,对加强代表的培训工作提出了覆盖面要广,内容要新,形式要活,参与度要高的具体要求,除了在新一届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新任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相关业务知识以外,还要对新当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培训,集中讲解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基本知识。先后采取发送教材、订阅杂志、组织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对代表进行培训,还举办了长春选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长春代表团代表、长春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城区四级人大代表培训班,请全国人大专家亲自授课,代表们普遍感觉受益匪浅,收效显著。

关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第6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__区本届共有区纪委委员26人,其中换届选举产生25人,换届后因工作调整需要,增补委员1人;目前平均年龄47岁,当选平均年龄43岁,其中两名委员当选年龄33岁;大学学历22人,占84.6%学历,研究生学历4人,占15.4%;女性11人,占42.3%。从委员从事工作性质来看,目前在纪检监察系统从事纪检工作的11人(换届时18人),其中委局机关7人(换届时7人、派出纪工委6人),纪检组3人(换届时2人),街道纪工委1人(换届时3人);目前未在纪检监察岗位从事纪检工作的15人,主要分布在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统筹局、交通局、检察院、财政局、民政局、北郊管委会、街道和国有公司,换届时7人,主要分布在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团区委、规服办、检察院、审计局。总体上看,我区纪委委员具有单位分布比较合理、学历构成比较合理、女性结构比较合理等显著特点。

__区历来注重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重视区纪委委员意见建议,在区纪委委员参加参与和对区纪委委员的管理上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为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监督检查权、质询评议权,督促区纪委委员履职尽责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发挥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会议中的决策作用,组织区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安排部署等党风廉政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如:区纪委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要事先书面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在会议期间又都再次征求意见,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形成的决议都由区纪委委员举手表决。

(二)强化专项检查活动参加,保障区纪委委员监督检查权。大部分区纪委委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加强了对本辖区、本部门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及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在区纪委常委中开展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分片督查,组织担任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委员按月开展作风督查,组织从事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区纪委委员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部分担任区纪委委员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的区纪委委员甚至还发挥了协助办案查处的作用。

(三)强化询问质询评议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权。区纪委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委会上,对参与大会述责述廉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询问质询,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2013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对向大会述责述廉的全区14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23个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四)强化定期报告定期约谈,保障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到位。规定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约谈区纪委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区纪委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对区纪委委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提指导性意见。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每年12月底前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区纪委常委分别对全区26个纪委委员进行了约谈,其中,常委会成员进行了交叉约谈,做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区纪委委员全覆盖。

虽然,__区在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作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没有系统完备具体的意见

作为支撑,只能是“管中窥豹”,收效不够明显。区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控性,且离《》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用发挥作用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距。(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区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区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区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三)履职保障不够充分,导致委员想“为”不能“为”、“为”与“不为”一个样。__区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在区纪委办公室,在日常服务区纪委委员的过程中,可谓尽心周到,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管理上,都还是略显松散。首先,缺少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能够加强对接联系沟通、提供丰富活动载体、迅速处置委员意见、从严管理督促的协调机构,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仍处于“自发萌芽”状态。其次,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带动,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频繁、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区纪委委员组织的培训、活动、调研少之又少,委员反馈问题少、能够针对办理的问题也少,委员履职在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工作制度执行基本流于形式。

(四)选用机制创新不够,导致委员结构不稳定、“为官不为”。__区纪委委员原则上实行一届一任,人员虽然固定,却反而导致结构的不稳定。由于委员结构只在进口上把关,没从出口长远打算,导致委员结构无法适应因部分委员调离、退休或退居二线、患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结构变化和不合理。通过换届时和现在的队伍结构对比发现,我区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委员已由换届时18名下降到11名,岗位外委员则反向增长;由于岗位变化,岗位外委员所在单位与反腐倡廉工作关联度下降,部门街道“一把手”增多;加之2名委员退居二线,1名委员患重大疾病常年修养,委员结构出现“不平衡”,导致有位无“为”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委员作用发挥。

如何针对性的解决好__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拟从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入手,坚持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原则,以分类明责为前提,以系统搭台为关键,以全面管理为保障,以破除旧制为动力,尽可能地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一)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性明确职责任务。要以《》、《党内纪律监督条例》为职责依据,参照省、市相关工作意见,结合__区情实际,从总体上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并根据委员共性,确定区纪委委员基础性、保障类目标任务。同时,要在明确区纪委委员总体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对委员职责进行分类指导。其中,岗位内的委员要按照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不同工作侧重点进行任务划分,确定任务类型、实施对象、覆盖范围,如:委局机关委员要侧重于牵头、范围覆盖全区,派驻纪检组和街道委员侧重于具体、精力主要集中在本部门、辖区;要分清作为常委的纪委委员与一般纪委委员承担的相应责任,常委委员在履行一般委员职责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岗位外的委员则要根据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通盘考虑。如:组织部门的委员要发挥其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委员要发挥其反腐败配合协调作用,真正让各条战线上的纪委委员做到各在其位、各施其职,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突出统筹考虑,系统性搭建履职平台。在区委委员履职平台的设计上,要坚持“系统思维”,从确保委员知情权、监督检查权、决策建议权、提案建议权、质询评议权等方面建立健全履职工作制度,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履职方法路径,为其创造知何“为”、以何“为”的履职条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沟通通报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向委员通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通报,常委会会议纪要是内容寄送委员阅知,相关文件和信息及时送达委员,方便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委员知情权。二是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重点联系制度。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委员可根据区纪委常委会安排,对有关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区纪委常委会。每名纪委委员可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和工作性质确定1-2个联系点,开展定点联系走访、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对联系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确保委员监督检查权。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参议制度和重大事项全委会决策制度。凡是事关全区纪检监察全局性的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事项和重要工作报告,区纪委常委会都要以书面或座谈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并对全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委员选任罢免等进行集体投票表决,确保委员决策建议权。四是建立健全提案提报制度。区纪委委员每年向区纪委常委会提报有质量的提案(也可以几名委员联名提出提案),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群众关系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委员提案建议权。五是建立健全质询询问和评议制度。区纪委委员既可以在全会上对参与述责述廉的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也可以对全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向全委会、常委会、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和执行单位提出询问质询,并责成询问质询对象限期答复整改,确保委员质询评议权。

第7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一、人大代表述职是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分别由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组成。要实现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正确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对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好国家事务,管理好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就必须按照宪法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规定,不断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自身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选民述职,监督者同时也被监督,这正是国家权力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必要途径。

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可以促使代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可以说,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对代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的一次集中检验。述职中,代表不仅要讲自己如何履行职责,为民办了多少事,办了哪些事,还要讲办事的指导思想、所抱态度等深层次的情况。这样,就必然触及到一个核心问题-执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何。选民对代表的述职进行审验、测评、分析,给予肯定,提出批评,可以使述职代表从中受到启发和震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得到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可以帮助代表紧密联系群众。代表法第4条规定:“代表应当与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代表述职,也就是代表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汇报。Www.133229.COm代表只有平时经常深入群众,听取呼声,收集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联系群众做得好,述职汇报就作得好,也就是说,要想述职汇报好,就要平时密切联系群众好。另一方面,在代表述职过程中,参评选民会随时向代表提出新的意见,反映新的要求,述职代表虚心听取,认真思索,然后作出恰当处置,这本身就给述职代表提供了又一次联系群众的好时机。

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可以推动代表模范遵纪守法。代表中有相当多数是基层单位的领导,这些代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选民最为关注。在谈及这方面内容时,述职代表要给选民一个满意的交待,决不能含糊。述职代表只有“言必信,行必果”,加强对自己的法纪约束,才能不断用廉洁自律的模范行为向选民交出好答卷。

代表述职,接受群众监督,可以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作为人大代表,能否受到广大选民的信任和拥戴,除了具备良好的思想、作风、法纪素质外,还须有较强的履行职责的能力。这种能力的提高与增强,既要靠自身主观努力,也要靠人民群众的监督。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对每个述职代表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可以让代表增强责任感,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最后归宿,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提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能力。

二、抓好人大代表述职的关键在于精心组织

人大代表述职一般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分选区进行。人大常委会机关、代表组负责人、人大工作联络机构三位一体,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是抓好代表述职的关键。从代表述职活动取得成功的实践看,应着重把握好4个环节:

第一,计划要周密。在总体计划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应明确提出每个代表在5年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可从每届第二年或第三年开始,分期分批进行,每批安排三分之一左右代表述职为宜。在具体安排上,各代表组要按照人大常委会总体计划,根据本组实际情况,比如当代表时间长短、履行代表实绩、代表工作岗位变动等因素,确定谁先述职、谁后述职、述职时间、述职内容,并在年初通过代表集中活动逐一落实,让述职代表心中有数。

第二,准备要充分。述职代表一般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思想准备。通过动员和有关学习,明确述职目的、意义,变“要我述职”为“我要述职”,牢固树立为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向人民负责而述职的正确态度。二是文字准备。书面材料要有理有据,有观点有事实,全面记述任期内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代表权利、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做到汇报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态度诚恳,谈今后打算具体明确。

第三,评议要公允。一般来说,代表述职宜同选民评议一次性完成。为使评议公正、准确、客观,述职评议活动组织者尤其要注意两点“一是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让选民掌握好评议标准及范围,依法进行评议;二是做好思想发动工作,鼓励选民打破情面,端正态度,消除顾虑,敢于面对面评议,做到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紧紧围绕履行代表职责情况这个主题进行评议,防止偏离主题,泛谈社会问题和过分纠缠个别实际问题等偏向发生。同时,还可采用《人大代表述职测评表》,组织选民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述职代表进行背靠背地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述职代表。

第四,整改要真诚。整改作为代表述职整个进程的落脚点,这一环节必不可少,决不能忽视。要引导和帮助述职代表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落实,这样就能使代表通过整个述职过程,既看到自己的成绩,又知道自己的不足,从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以利再战”;既感到当代表无尚光荣,更感到当代表责任重大,思想得到进一步飞跃,精神得到进一步升华,向人民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三、努力创造人大代表述职的条件

人大代表述职要搞好,还应处理好述职和履行职责的关系。无论是人大代表本人,还是代表述职活动的组织者,都应把主要功夫下在代表日常如何履行职责上,少说空话,多做工作,扎扎实实,埋头苦干,为代表述职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代表述职之厚实基础的获得,主要靠代表自我加压,狠练内功,自觉、积极、主动地去履行自己的职责。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不少事,代表可独立去做,比如: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入基层,联系选民,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映社会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建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帮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带头守法执法等等。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人大代表工作的组织者,对于代表履行职责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还应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地创造条件,组织并帮助代表们更全面、更深入地履行好代表职责。

从实际情况看,在这一方面,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做了不少努力,然而,我们觉得还须在以下一些问题上进一步加强:

一是不断抓好代表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及人大工作基本理论学习。代表除了自学、参与本单位学习外,人大常委会机关还可每年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代表集中学习,把体现人大代表特色的学习空气搞得更浓些。

二是帮助代表识大体,知大局,想大事。特别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应经常召开一些诸如政情通报会、形势报告会、重大问题新闻会、人大专委会工作分析会、人大议案、意见办理汇报会之类的会议,或印发一些书面材料,让代表随时了解全局,掌握全局,想问题围绕全局,提建议紧扣主题,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适时组织代表进行集体视察、检查、调查。人民群众反映的有些疑难问题,涉及面广,有时光靠某方面、某区域的个别代表去反映、去监督,势单力薄,不太奏效,而且代表个人也不好牵头组织别的代表。如果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共同参加,通过认真调查,拿出解决意见,再由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则效果会更显著。同时,参与代表尽了心、费了神、出了力,述职时也有了内容。这种活动,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代表组都可以根据实际,随时组织。

第8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各位代表:

经研究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天召开人大代表履职考评会议,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于3月下旬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代表履职考评活动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代表履职考评活动。为了进一步理解代表履职考评的内涵、要求,我从三个方面在此介绍代表履职考评工作。

一、充分认识代表履职的重要性,增强履职的责任感

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一项活动,是县委号召在全县开展党员先进性明白卡创新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新形势下,县人大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开展代表履职考评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展示的舞台,为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提供了载体。这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适应了现时客观要求。我国《宪法》、《代表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际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工联系选民,依法组成代表小组,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当地代表小组的活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从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代表是一种职务,担负一切责任。代表从当选的那一天起,就意味着接受了人民的这种委托,就理应为民办事,代表在届中是否为民办事情,办的好坏,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表如何履行好职责,如何把代表的先进性及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出来,将是我们每一位代表需要认真思考和实践的课题。

从现实客观要求上讲,我们的人大代表是从各行业和生产、工作一线中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代表本人的声誉,而且还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过去的代表工作中,重会议期间的履职,轻闭会期间的履职,这种现象在镇代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在全县统一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活动显得非常必要,必将对新时期人大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我们必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代表履职考评工作。

二、范开展代表履职,增强履职的实效性。

为了落实好《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工作,镇委制定了《上津镇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实施方案》,并以镇委文件印发各代表小组组织实施。

(一)、明确指导思想。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争做选民满意的代表为目标,以促进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强化监督为目的,组织县、镇人大两级代表,积极开展社会活动,密切代表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而更好地树立代表形象。

(二)、明确考评对象。参与履职考评的对象是:在上津选区选举产生的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及上津镇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上津镇共有县镇人大代表67人。

(三)、明确考评内容。人大代表履职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十项活动”,做到“五个带头”,发挥“四个作用”。“十项活动”即:每年提一条合理化的建议;领办或参与一项支柱主业;救助一名贫困儿童;帮扶一个贫困户;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化解一次矛盾纠纷;走访一次选区选民;向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参加一次视察、调查、检查活动;向代表小组汇报一次工作。“五个带头”即: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带头维护群众利益;带头建设小康社会;带头开展廉政建设;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四个作用”即:参与决策作用;监督协助作用;桥梁纽带作用;模范带头作用。

(四)、明确方法步骤。代表履行考评活动主要是按照人大组织、代表参与、群众考评三个层次进行,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6月10日至20日)。主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设置承诺表和手册,召开代表动员大会,组织代表进一步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广泛宣传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作用,宣传开展人大代表履行考评活动的意义和目的。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舆论氛围,调动全体代表和选民参与代表履行考评的积极性。

第二个阶段;确定目标,公示承诺(6月21日至6月30日)。主要任务:每个代表根据“十项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通过努力办得到、能落实的若干项作为自己履职考评目标,向选民承诺。具体要求是:代表是在职干部、村(居)干部的承诺重点要放在体现履行职责、为民办事上,每位代表的承诺应在六条以上;农村无职代表要将承诺的重点放在体现发挥作用、为民代言上,每位代表的承诺应在四条以上。然后由各代表小组将每位代表的履职考评承诺内容统一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会上我们将给各代表发一张表,请各位代表选择内容进行承诺。每位代表要交两张照片,一张用在镇政府统一公示,一张用在代表小组公示,每个代表发一本履职考评卡。

第三个阶段:履行职责,落实承诺(7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承诺内容公示后,代表要努力创造条件,善于抢抓机遇,集中精力,一件一件的抓落实,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承诺,通过“十项活动”的开展促使人大代表在各项工作中作到“五个带头”,发挥好“四个作用”。各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要主动为脱产代表牵线搭桥,落实救助和帮扶对象,在实施过程中要为代表提供服务,各代表小组要利用每季度一次代表小组会议,对代表承诺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收集。

第四个阶段:年度考评,总结上报(12月1日至12月底)。主要任务: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述职,组织选

民代表测评和总结履职经验。人大代表的履职考评在每年年底进行,考评过程中,主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确定考评类别。年终由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述职的基础上,组织选区选民代表以票决的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考评类别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

二是公示考评结果。代表小组对考评的结果向代表所在选区及时予以公示,让群众知情,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应用考评结果。对县人大代表的考评结果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作为年度表彰和处理代表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的镇人大代表报请镇党委予以表彰。对评为不称职的代表由代表小组给予帮助提高,明确努力途径和方向;对连续两年履职考评不称职的镇人大代表由镇人大主席团给予通报批评,并报请镇委取消当年各项评先彰优的资格。

(五)、明确组织领导。为了认真开展好这一活动,镇党委成立代表履职考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纪道清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叶克才,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姜显亭,组织委员徐芝秀任副组长,各代表小组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查督办,确保代表履职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十项活动的承诺问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若干项向选民承诺,要实事求是,量力而为,尽力而为,一旦承诺就要千方百计落实。代表是在职干部、村(居)干部的承诺重点要放在为民办实事上,每位代表的承诺应在6条以上,无职代表4条以上。

第9篇:履职和述职的区别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rey”为你整理了这篇人大工委主任宪法学习心得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基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重要组成部分,需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宪法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本领,更好地服务群众和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宪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代表履职工作始终。

基层代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政治性,在基层的履职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法律知识的积累程度。要学法,争做学习法律的排头兵,学好法律从加强培训开始,采取不同形式组织代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培训班。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以及与代表履职相关的业务知识,使代表切实掌握宪法法律、政策规定、履职基本知识和方法,以更好地指导履职实践。要懂法,争做宣传贯彻的领头雁,提高代表政治站位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负有重要职责。因此,必须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代表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开展工作、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要守法,争做依法办事的模范生,需教育代表在履职上保证依法依规。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要引导代表切实明白自己肩负人民重托,使命艰巨,责任重大,清楚自己履职倍受选民期待,一言一行倍受社会关注。要切实在思想上破除“特权”观念,带头知法守法用法,自觉依宪行事,以法作则,清正廉洁,切实做到做事不越界、履职不越规,树立代表尊崇宪法、严守法纪的良好形象,取信于人民群众。

人大代表是一个特指的、具有特定涵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党代表或一般群体组织的代表,而是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密切联系在一起。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个体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的整体功能。基层党工委、人大工委要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需知情参政,建立政情通报机制。基层人大工委需定期向代表通报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召开区、街道政情通报会,适时向代表通报区、街道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提高代表的议政水平和效能。并根据议题内容,组织相关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需形式多样,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围绕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相关重大事项和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邀请代表参加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和一系列的专题调研、视察、评议、执法检查以及公益等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更多社会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需尊重民意,拓宽民情联系渠道。在各社区办公场所和选区选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大代表“民情信箱”,适时收集民意。需依托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定期开展好“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写好“民情日记”,及时记载选区选民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形成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建议,提交区人大,并做好跟踪协调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