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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实务论文精选(九篇)

金融实务论文

第1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关健词]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 市场开放度 规模经济

一、引言

近年来,产业内贸易一直是贸易界的热门话题,它在两国经济交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产业内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在出口的某种产品的同时又进口同类产品,它与产业间贸易有着显著的不同。产业间贸易是指一个国家专门从事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并进行出口,用以交换它不具备比较优势的其他商品或服务。

产业内贸易理论基于新贸易理论,换而言之,它的诞生基于规模报酬递增条件下的垄断竞争市场,而非传统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中的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完全竞争市场。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统计现象的直观推断。20世纪年代中期以前,Vordoom对“比荷卢经济同盟”的集团内贸易格局变化的研究,Michaely对三十六个国家5大类商品的进出口差异指数的计算,Balassa对欧共体制成品贸易增长和Kojima对发达国家之间贸易格局的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构成了产业内贸易理论发展的第一阶段。与此同时,对二战后贸易新格局所进行的大量的理论研究推进了实证性研究的进展,并为产业内贸易步入第二阶段对统计现象的理论解释,提供了基础。70年代中期,Grubel和Lloyd 《产业内贸易》一书所作的开创性、系统性的研究使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发展上升到第二阶段。随后,许多西方学者对产业内贸易现象做了大量的理论性研究,使这一理论日渐丰富。Krugman (1981) 提出的理论基于垄断竞争的情况,认为“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是将现代贸易理论和传统贸易理论区分开的评判标准,他认为这两个因素是影响各国产业内贸易的重要因素。Falvey(1981)、Falvey和Kierzkowski (1985)的研究基于赫克歇尔俄林贸易理论中的假想,分析了贸易伙伴国家的要素禀赋在产业内贸易中发挥的作用。Leamer (1988)提出市场开放度在产业内贸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新近的关于产业内贸易的研究中,Davis (1995)的研究基于不同国家的技术发展差异,以强调要素禀赋作为比较优势的传统贸易理论作为理论基础。Harrigan(1994, 1996) 也同样强调了市场开放对贸易的贡献,以及市场开放对特定国家的产业内贸易增长做出的贡献。

基于新贸易理论和前人对产业内贸易的研究,本文将以下三个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来检验这些因素对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所造成的影响:(1)要素禀赋;(2)规模经济效应; (3)市场开放度。 下面的章节将对这三个要素建立模型并进行分析。

二、建立计量模型

1.因素的选择

(1)产业内贸易。Grubel和Lloyd(1975)创造了产业内贸易指数以衡量产业内贸易。Aquino (1978)、Tharakan (1983) 都通过Grubel和Lloyd(1975)的方法对产业内贸易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数理分析。近年来,Vona (1991) 和Cooper等人(1993) 同样印证了Grubel和Lloyd指数的正确性。因此本文同样使用Grubel和Lloyd指数进行分析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在文中以IIT表示。

(2)要素禀赋。Falvey (1981) 、Falvey和Kierzkowski (1985),在其产业内贸易模型中都将贸易伙伴国家的要素禀赋作为影响产业内贸易的因素。Moshirian (1994b) 的实证研究显示人力资源和物理资源是一些国家在金融服务业取得比较优势的两大决定因素。Davis (1995)在对产业内贸易进行理论研究时折中了传统的赫克歇尔―俄林贸易理论中的要素禀赋理论。在银行服务业这一领域,对各国比较优势和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影响最大的要素禀赋是人力资源,它反映为接受过高等教育培训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本文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将中国的教育发展程度用于评估人力资源对中国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在文中以EDU表示。假设教育发展程度越高,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就越高。

(3)规模经济效应。Krugman (1981)认为在特定的某些国家中,垄断竞争条件下的规模经济效应无论对于贸易总量还是产业内贸易而言都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Greenaway和Milner 也认为规模经济是影响产业内贸易的重要因素。Lee (1989), Hughes (1993) 和Somma(1991) 发现规模经济的存在对制造业的产业内贸易有重大影响。在银行业领域,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有许多文献试图证明在美国的银行业中是否存在规模经济。Berger等人(1999) 的文章综述了那些试图评估银行效率,量化银行业规模经济的研究文献。他们发现在20世纪80年代,那些总资产高于100亿美元的银行中才存在规模经济。然而,在90年代,资产超过250亿美元的银行才体现出规模经济。本文选取中国所有银行的总资产来衡量规模经济效应对中国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在文中以SCA表示。假设规模经济的存在对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增长有促进作用。

(4)市场开放度。在某些国家,由于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许多金融服务业的贸易壁垒已经消失了。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更促进了金融服务业的扩展,加速了金融服务业的产品多样化。尽管Leamer (1988) 和Harrigan(1994,1996)强调市场开放度是促进贸易量增加的重要因素,Hughes (1993), Greenaway 等人(1994) 和Bernhofen (1999) 对制造业产业内贸易的研究都没把市场开放度作为影响产业内贸易的因素进行考虑。虽然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度相对不高,但本文仍把市场开放度纳入考虑。本文以中国金融服务业的FDI来衡量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度。在文中以FDI表示。假设市场开放度越大,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量就越大。

2.模型的建立

本文运用Eviews3.1软件将要素禀赋、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市场开放度三个影响因素与中国金融服务产业内贸易的关系进行计量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本文的数据样本区间选择1997到2004年。计算产业内贸易指数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网。计算要素禀赋、规模经济效应和市场开放度的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1)计量分析。首先,我们对要素禀赋、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市场开放度三个因素与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关系进行计量分析,建立模型:

IIT=eC1×EDUC2×SCAC3×FDIC4×eu

因为经济时间序列经常存在异方差,为了消除所选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对所有变量取对数得:

LnIIT=C1+C2×LnEDU+C3×LnSCA +C4×LnFDI +u

其中IIT表示产业内贸易指数,EDU表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SCA表示金融服务业的规模经济效应,FDI表示金融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C1代表常数项,C2是回归系数,代表要素禀赋对我国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力度,C3是回归系数,代表规模经济效应对我国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力度,C4是回归系数,代表市场开放度对我国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力度;u表示干扰因素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1:

表1:中国金融服务业IIT影响因素计量分析结果

该回归方程的各变量均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拟合优度达到了88%,调整后的拟合优度系数也达到了79%,且不存在相关状况。

(2)实证结果分析。对要素禀赋的统计结果如预期的具备正显著性,表明要素禀赋与中国金融服务业的IIT指数存在着正相关,而且要素禀赋对产业内贸易的增长有促进作用。这一结果是符合Falvey、Falvey、Kierzkowski以及Walter等人的研究结果的。这是因为一些金融工程或者风险投资管理都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金融人才。例如为兼并、收购行为提供顾问, 房地产业顾问,公司财务管理等。风险资本融资、项目融资、房地产融资也都需要高素质的人力资本来产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而金融产品的高度多样化则能促进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增长。

对中国金融业规模经济效应的统计结果显示,中国金融服务业的行业内贸易的确是与规模经济相关联的。实证结果显示那些规模较大、更便于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服务的大型金融机构确实获益于规模经济,与小型的金融机构相比,这些大型的金融机构在国外提供金融产品的边际成本是很低的。同时这些金融机构也提供了更多品种的金融产品,有利于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增长。研究结果与Hughes 等人(2001) 的结论相一致:规模经济在金融服务业中存在,尤其是对大型金融机构而言。

对市场开放度的统计如假设的一样,具备正显著性。金融服务业市场的市场开放度越大,金融服务业的行业内贸易就越为发达。国外的研究成果均显示一个国家对国外贸易与投资的开放度越大,在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量就越大。贸易壁垒和国家限制政策都将影响金融服务业的贸易量。这与Harrigan (1994, 1996) 的研究结果一致:市场开放度将增加贸易量,因此也会增加产业内贸易量。

三、总结

本文基于Helpman (1981) 、Markusen和Venables(1998,2000)及其他众人发展的现代贸易理论,对影响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的重要影响因素进行了一系列的假设,并建立了模型对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进行分析。实证结果显示要素禀赋、金融服务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度都促进了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增长。

由此可以看出,为了促进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增长,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提高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放度,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以此促进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我国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东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都大大提升了中国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充分利用我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日益兴旺的经济贸易,加快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放与相互交流,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2)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化经营,由此发挥金融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严格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对外资向我国金融行业的进入做出相应的规定;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对国内的金融服务业进行合理保护;规范扰乱金融服务业市场秩序的行为,培育有利于规模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3)重视教育事业对金融服务业的影响,重视对金融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为金融服务业提供急需的高素质金融人才。

参考文献:

[1]Fariborz Moshirian,Donghui Li,Ah-Boon Sim.Intra-industry trade in financial service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 ,2005,(24).

[2]大卫・格林纳韦.国际前沿问题[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3]Dominick Salvatore.国际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2.

[4]强永昌.产业内贸易论――国际贸易最新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第2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财务工程,金融工程,区别,联系

一、前言

在西方的理财实践中,有很多人认为财务和金融是一个词,用英文表示都是FINANCE,因此对财务工程和金融工程的理解和应用也陷入了误区,在本文中,笔者对二者概念进行详细阐述,以便区别与联系。

在现代市场环境下,企业的集团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由此也对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工程的思想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即在企业内部构建一种以价值为导向,以现有的财务管理技术为基础,以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有效循环为主体,有效融合多种管理技术、确保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有效的财务管理运作平台。

金融工程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生并迅速发展起来的,其在风险管理和资金运动等方面的有效运用,使得其在金融业的发展甚至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二、工程的定义

要充分理解财务工程和金融工程,就先要理解什么叫做“工程”,“工程”即“系统工程”,它是系统科学的一个分支,是系统科学的实际应用,可以用于很多有着庞大系统的方面,比如人类社会、生态环境、自然现象、组织管理等,它是以大型复杂系统为研究对象,按一定目的进行设计、开发、管理与控制,以期达到总体效果最优的一种理论与方法。而财务工程和金融工程则分别是系统工程在财务领域和金融领域的细致应用。

三、财务工程与金融工程的概念辨析

“财务工程”这个概念进入中国已经很久了,但直到21世纪以后财务工程才得到真正的发展。我国学者认为财务工程是一个大系统,包括企业的一切财务管理活动、一切价值管理活动。但是也有些学者认为“财务工程=金融工程”,如张求真(1996)发表的《现代企业再生的新途径——“财务工程”》,及蒋屏(1999)发表的《财务工程理论对企业融资工具定价的作用》,都是认为财务工程即为金融工程。

冯巧根在其《21世纪财务管理的新发展》中,将财务工程定义为“以价值工程思想为核心,结合金融工程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发展而形成的一种财务管理新技术或新方法”。冯巧根认为财务工程是财务管理发展的一种新技术或新方法,它属于财务管理范畴。这个定义概括了财务工程的核心思想、运用的管理工具,即以创造价值为核心,通过借助于金融工程、信息技术等现代管理工具,创新性地进行企业财务管理的一种技术方法。

目前,对财务工程定义比较明确的是吴江龙,吴江龙认为:财务工程是指运用财务管理学、会计学、组织行为科学、信息论、控制论、管理科学等基础理论、方法、技术与工具,以目标集聚战略为指引,以优秀核心经营循环业务程序和严格的内控制度为基础,以合理的财务组织结构、特有素质的财务经营者及团队为基本保证,以预算技术、业绩评价,风险评估、信息技术和内部审计为提升企业价值的关键,在企业集团创新搭建一种有效融合多种管理技术,确保企业战略实现的一种经济循环战略财务系统的理论实践。在吴江龙对于财务工程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认识到财务工程是对企业的统合管理,这种统合管理不仅仅是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统合,更重要的是加入了人的因素,如组织机构、财务经营者及团队等,在此基础上,运用多种工具,如预算管理、业绩评价、风险评估、信息技术和内部审计,最终达到信息流、价值流、物流和会计流的统一。

金融工程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数学及通讯工具,在各种现有基本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分解,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要的新的金融产品。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指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它不仅包括金融产品设计,还包括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它将复杂的数理分析、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自动化技术及系统工程等全方位导入金融领域,使金融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出现了更广阔的外延与内涵。它将现代工程方法和高新技术引入金融领域,综合运用各种工程的、信息的方法,对金融产品进行设计、开发和实施操作,从而实现规避风险、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环境下的各类金融问题。

所以,从一定层面上讲,金融工程的内容大部都是财务工程的内容,金融工程是包含于财务工程中的。

四、金融工程在财务工程中的运用

根据冯巧根对财务工程的定义,我们可以认识到财务工程的主要任务是:①研究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动和资金运筹;②如何适应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搞好财务与金融的协调与配合,使企业效率达到最大化。冯巧根认为财务工程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资金筹集工程、资金运用工程和资金调控工程。从这个角度讲,金融工程发挥了其在财务工程中的核心作用,在资金筹集工程、资金运用工程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一)资金筹集工程

资金筹集主要应以金融工程技术方法为支柱,分为内、外两项具体工作,就外部而言,资金筹集工程是依据金融工程思想而展开的一系列工作:

一是围绕金融工程创新,运用新型的金融工具。目前,基于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所创造的新型金融工具已有数百种,从远期利率协定、指数期货直到合成证券等都属此列。

二是配合金融工程,努力寻求风险最小、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筹资渠道和方式。企业通过对资本成本的加权对比分析,确定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以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并且利用有限资金寻求新的利润资源。

(二)资金运用工程

金融工程在资金运用工程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恰当投资,有效利用财务资源。投资的目的是选取并运作合适的投资策略以达到利用闲散资金,使得自身收益最大化。企业可以利用金融工程,将自身持有的股票、基金、债券、优先股等进行优化组合,以实现最大化的整体收益,这样,使得企业的资金得到最合理的利用,这也是实施财务工程的目的。

五、总结

笔者认为财务工程与金融工程是有联系与共通之处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区别,因此我们不能将财务工程和金融工程等同看待。从微观上来说,金融工程是包含在财务工程中的,财务工程可以利用金融工程为企业服务,特别是有关筹资、融资的部分是以金融工程思想为依据的,但两者在其它诸如资金的运用、调控、效益等方面,两者又各有侧重。

参考文献1 陈宏.财务工程与统合管理.经济与管理.2004年(9)

2 范长缨、苏英民.公司理财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3 彭莉.企业财务工程与财务管理创新.财会月刊.2003 (7)

4 万正晓.财务工程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2003(3)

5 周立.论财务工程的发展条件与障碍.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8)

6 李贵波.论财务工程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其应用.西安金融.2002(2)

第3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体系解释;司法;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5-0063-07

一、问题提出

美国次贷危机后,“金融消费者”及相关概念进入我国理论界、实务界视野,围绕金融消费者的讨论方兴未艾。汲取历次金融危机教训,各国着力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构建,我国以金融消费者身份识别为中心的保护机制框架也逐渐清晰;然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实务与理论界未形成统一意见①,甚至各自内部尚有分歧。学界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范围呈扩张态度;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看,多见于行政执法对于行业的整顿,缺乏具体条文对司法进行具体指引,且效力层级各异的法规中,难以梳理出一条“主体确定、保护方式明晰、救济方式统一”的逻辑主线,因此司法适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态度较为谨慎。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理论、立法与司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前者的争议往往导致司法的不确定性,金融消费者司法裁判结果目前尚无明确梳理,金融消费者研究也鲜有实证研究方法②。

本文对“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进行梳理,对整个体系过度依赖体系解释、扩大“消费者”内涵以解决体系逻辑不畅提出质疑;结合2012―2016年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阐释或演绎的司法判例,将部分涉及的问题置于实践范畴中进行考量,针砭以金融消费者概念为核心的保护体系在实践中的弊端,以期找到其他替代性思路,从而对当下“金融消费者”理论研究、立法工作产生一定指导性作用。

二、体系解释与上位概念疏漏

既往研究对金融消费者概念主要存在两种阐述模式:体系解释的阐述与比较法的引证,但后者往往是前者论述的注脚、补充,因此实为一种界定方式――现有立法与理论框架中金融消费者概念从属于消费者,以属概念的定义范围对其进行确定,而后兼顾金融消费者的特殊性,对其展开种差内涵的具体补充。但是属概念即消费者之定义中存在的争议在种概念的讨论中也会涉及,在金融领域中甚至会产生异化,进而影响整个解释体系。体系解释背后难免存在着“法教义学”的影子,而经济法、金融法领域对教义学的概念较为陌生。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解释逻辑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最早的成文“金融消费者”规定来自银监会2006 年颁布并施行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该指引对商业银行提出了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监管要求,过于原则化的条文没有厘定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这也是次贷危机前金融消费者保护未受重视的一个缩影。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13年印发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金融消费者做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使用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自然人”。该定义实则突破了消费者属概念中强调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限制,但从效力级别与适用范围来看,该试行办法与理论界的期望相去甚远。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保护金融消费之措施做了进一步说明,但对于其定义依然没有正面回应。

学界试图通过将“金融消费者”概念纳入到“消费者”概念之下,这也是体系解释使然,但不论属概念逻辑的自洽还是种概念特殊性的演绎都难言圆满。理论界将《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法》)第二条进一步归纳为“消费者”若干基本特征:自然人主体,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行为以及生活需要目的(梁彗星,2001),并将该特征延伸至金融领域③。思及传统消费者概念适用于金融领域时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现有金融行业立法在保护性上的不足,因此在种概念之外,有必要对属概念进行进一步明确。对于属概念的忧虑来自现行立法――由于我国消费者保护体系自身尚未成熟,在传统消费者领域还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以此延伸的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举步维艰。

从性质上看,金融消费者较消费者而言权益更易受到侵害,若不采取精细、针对性规范,难以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对种概念特征的具体论证,学者多引入域外事件或观点相左,譬如本轮次贷危机中美国住房贷款次级抵押贷规则、信用卡市场的坏账处理方式等等,甚有引用激进观点认为消费者保护不力为次贷危机产生原因者(PWG,2008)。同时引入外域立法经验对自身观点进行佐证,反复出现的立法例有1999 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2012年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2000 年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以及2011 年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等,各国法律对于金融消费者定义或宽松或揽粒因而总有自证之据。当前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大意可概括为,“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或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且对其具体保护当建立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以具体实现。

(二)上位概念模糊界定

消费者被视为金融消费者的上位概念,消费者定义的分歧并未在金融消费者的讨论中消弭,上位概念本身的不明确性给实践带来很大困难。《消法》颁布至今历经两次修正,就概念而言未对其内涵、外延做出正面界定,而是通过调整范围“间接”阐明“消费者”为何。详言之,1993年《消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该条也为2009年、2013年两次修法所沿袭。从纠纷看,体系内部未形成统一意见的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对于“生活消费”的具体理解与对于单位是否能构成消费者的讨论。

其一,法条中“生活消费”措辞框定的狭小行为范围让很多行为难以纳入《消法》保护。消费者是消费主体,但从字面看《消法》中涉及的消费者仅指“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并未囊括所有消费者,概念的错位难以区分个人消费行为与个人经营行为。实践中对于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生产原料的认定,难以划入“生活资料”的范畴;另外对于“知假买假”行为的判断,非“生活目的”的行为是否构成惩罚性赔偿各地判断亦不同。

其二,《消法》未言明单位能否受其保护。1985年《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第二条明确排除单位消费者的规定已被1993年《消法》抹去,然而近年来持有单位亦受《消法》保护的观点应者寥寥。主流观点认为消费者是指个体社会成员, 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最高法院近期明确了该观点④。客观上看,合伙、公司等商事主体为自身存续、维系组织基本运转,的确存在购买或接受一定服务的需求;该问题当前在实践中依司法惯例已得到了解决,但无法依原本概念体系获得圆满解释。

(三)体系解释延续与扩大的问题

体系解释必然会使属概念的争端进一步延续。从当前争议看,“消费者”概念的若干问题悬而未决对整体法律适用及消费者保护产生很大影响,这些问题往往处于解释学的边界点、传统消费者理论未讨论之处。

一方面,与上文所述“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基本确定不同,“金融消费者”是否限于自然人尚未有定论。有观点认为仅自然人可构成金融消费者,非自然人进入金融领域一般具有相应技术与经验,不应当受特殊保护。另有观点认为决定是否参照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情况是具体判定“交易双方实力悬殊、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邢会强,2009),若符合该条件均可以金融消费者处之;金融作为一种资金融通方式,非自然人亦有平等接触之机会。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金融消费者之定义并不是依据是否为自然人而定,自然人亦可能为金融专家,而“不具备金融专业知识,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可作为其标尺。从立法来看,前述《管理办法(试行)》将金融消费者界定为自然人,但是该条款效力仅限于人行下辖系统而非整个金融行业,囿于人行监管业务的传统与特殊性,自然人与法人原本即分而视之,鉴于当前“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该条效力是否扩张适用于整个金融行业尚不确定。

另一方面,消费者概念行为需符合“生活所需”要件延伸至金融领域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金融行为”与日常消费行为不同,难以满足“生活所需”的要求。普遍认为当下除金融企业从事金融投资服务外,大多数个人或家庭的财产都存在投资金融服务获取利益以保值、增值之需要,“金融行为”可使个人、家庭的生活水平提升。另外,带有“投资目的”的行为是否依然能涵摄于“生活所需”扩大解释的范畴,何为“投资目的”亦难获得清晰解释。事实上该问题与前述问题存在一定重合之处――对于保护主体之确定前述问题以“自然人”标准区分,而此处讨论行为以是否带有“投资目的”纳入保护范围。有观点认为基于“投资者的适当性”应当区分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身份,其中有理由认为依据原有证券、银行等立法,对于投资者之保护已然足够;又有观点认为机构无法构成消费目的因此难以归入金融消费者之列,“金融企业的经营客体不是消费品不能用来进行生活消费,金融企业客户实施的主要是投资行为而不是消费行为。”反对者认为传统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买者自负”理论有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金融交易中的买方依然有必要受一定保护(陈洁,2011)。

体系解释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解释、补漏目前并未达成一致,未回应之问题并非在司法实践中不会出现。因此很多学者尝试从消费者体系解释之外对两者进行解释,譬如有学者认为金融消费者之概念独立于消费者概念,应当尊重其自身发展轨迹,也是“对投资服务的消费者保护法制独立发展的回应”。当然,金融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并非利用体系内部逻辑解释新概念,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创新,金融法采用相应创新方式应对,较之英、美立法进程,金融消费者内涵与外延的确立非理论推演的结果,而是实践产物。因此对金融消费者解释的未圆满之处进行实证研究,有助于了解实践赋予该概念体系的含义。

三、“金融消费者”司法现状:一个实证研究

金融法领域实践往往给理论带来极大支撑,甚至有学者指出金融法的规制路径并非法律指引,而是社会、政治甚至文化的选择,因此研究裁判性文书中对金融消费者展开的阐述实有必要。囿于金融消费者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等制度尚未成型,司法判决依然是金融消费者获取救济的主要途径。笔者以2012―2016年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为样本,对于司法实践中“金融消费者”进行实践问题的归类。笔者发现金融领域消费者纠纷案例较多,但鲜有在判决书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概念,并进行进一步说理的案件。本文在比较理论、实践差异的基础上,对判决书中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一定梳理。

(一)研究方法综述

本文以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1日,时间跨度47个月的57份判决书为研究对象,最后检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笔者以“金融消费者”为关键词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共检索到目标结果97个,其中包括行政案件5个(具体包括(2016)沪03行终273号等五起行政诉讼案件)。因检索报告将数据库判决书中含“金融消费者”语词案件全部纳入检索结果,笔者进一步筛选样本中目标民事案件,将内容不合格的判例剔除出颖荆共得原、被告诉求及法院说理中提及并适用“金融消费者”含义案件57个。该筛选中剔除案件包括以下三类:第一,判决书中“金融消费者”仅为指代作用,未对具体含义展开;第二,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说明非金融消费者相关问题;第三,涉及“银行金融消费者投诉书”等具体适用中非为说明“金融消费者”等情况证据(譬如(2015)株中法民二终字第141号)。

从数据库检索结果看,数据存在数据缺失现象。本次实证研究对象为涉“金融消费者”且民事诉讼中对其含义展开讨论之案件,在符合要求的57起案件中包括36起二审判决、22起初审判决,但所有36起二审民事判决中有13起裁判文书数据库中并无对应一审判决文书。从样本分布时间看明显存在2013年前的数据断层期,虽有涉及“金融消费者”概念尚未普及之因,但从数据内生原因看不能排除数据库2012年前数据残缺因素。

(二)案件数量

将57起涉及金融消费者裁判案件按判决时间归类,2012年以来诉讼案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从增长趋势上来看,以每年接近2―3倍的速度增长。因研究未统计2016年全年数据,且判决时间与上传时间存在时间差,导致2016年数据偏少,笔者预计2016年案件约50―60起。从具体判决时间看,现有2016年数据以8月之前的案件为主,若以平均数处之约50起;若参照2013、2014年涉及金融消费者案件判决书上网时间,大约为8个月,如此计算2016年案件大约为60起。

金融消费者保护在实践层面案件的匮乏并非个案,以金融消费者保护起步较早的美国银行业为例,金融消费者保护成效远未达预期:有实证研究表明,1990―2004年,美国货币监理署(OCC)没有提起一起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条款的诉讼; 2000年至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在OCC职权范围内进行的69 起件行政罚款案件中,仅6 起涉及金融消费者(Levitin,2009)。由此也可以看出,实践中即便存在“金融消费者”制度,其运行也并非顺理成章。

(三)案件地域性

从案件发生地点上看,案件分布于上海、内蒙古、北京、浙江等14个省份。笔者统计、归类案件属地时以审判地原则为主,兼考虑民事诉讼l生之特殊情况。譬如(2016)内01民终120号等8个案件实际由内蒙古法院管辖,但该管辖权基础为指定管辖,具体来看天津爱尔爱司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诉讼前两年已撤销,因此笔者将其依然归入天津市。

从数据看,上海、天津、北京、广东发生的案件远超其余省份,其中自然有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保护意识较其他地区强的优势,亦有金融服务和产品复杂,纠纷经常产生的原因;尤其笔者注意到在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小额借贷等金融交易频繁的城市往往诉讼案件发生频次较高,譬如涉及天津期货交易所的纠纷与温州法院判罚的一系列案件。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一种嵌入原有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新内涵,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入司法实践的“试验田”也不失妥当。

(四)消费者弱势地位

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间关系较为一致,57起案件中有55起围绕客户与金融机构间的委托合同、服务合同等契约关系展开,主体涉及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仅有的两起非契约关系案件为不同原告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均以原告败诉结案((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61号、(20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323号)。

在全部的57起案件中,适用“金融消费者”概念的主体以法院为主,在47起案件中法院主动在说理过程中加入了对于“金融消费者”特殊身份的保护,另有9起案件由原告提出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之诉请、1起案件由证监会认定金融消费者身份((2014)闵民四(商)初字第108号)。

法院援引“金融消费者”概念主要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认定金融消费者在诸如举证能力、过错分担、告知义务等程序与实体方面存在保护必要。在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请的47个案件中,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技术疏忽过错不应由其承担而支持原告的案件居多,为22个;一般法院通过利益衡量得出该结论,“从利益衡量角度来看,对于本案因伪卡盗刷产生的损失风险,由被告先行承担能更好地真正保护原告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整个银行卡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2015)浦民六(商)初字第1525号)。另有小部分案件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收集证据困难,法院将部分举证责任转嫁于金融机构,此时法院认为,“因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提供者,相比储户以及其他金融消费者而言,举证能力更强、距离证据更近,故根据公平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对储户资金异常变动的情况,银行应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2016)鲁1002民初3329号)。另外,基于消费者尤其是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法院特别强调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从数据整体来看,金融消费者在司法程序中的地位依旧不甚明确,适用标准也远未统一,相关问题正在得到重视却依然远远不够:金融消费者涉及的诉讼虽逐年增多,但是整体的数量依旧十分稀少;从案件体量分布看,金融活跃地区的案件较多;对于金融消费者具体含义的理解各地均有自己的经验,但是整体并不统一;案件整体种类较少、类型化现象严重。从样本所反映的情况看,理论对于“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界定模糊,司法实践正逐渐形成既有的一套裁判经验,但这种裁判经验颇受地域限制。

四、理论争议的司法回应

实证研究与解释学并非矛盾,而有取长补短之功效。司法并未直接回应金融消费者概念之问题,对于其保护的裁判逻辑也未有统一,在讨论焦点与高频案件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理论未给予实务足够的支持,且学界未有争论结果的问题给实务带来了负面影响;其模糊地带正是体系解释延伸问题:消费者针对的具体对象。尤其是“投资行为”是否应当纳入保护范畴存在很大争议。

(一)理论与实践关注点偏离

体系解释在阐述金融消费者特点时往往将其置于P2P、小额贷款等互联网金融体系中予以讨论,从现实情况看,金融消费者涉诉案件远未涉及该方面,反而多见于“银行卡”相关纠纷案件,具言之,审判文书内容集中于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信用卡、储蓄卡纠纷,亦有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问题。

上述案件类型单一亦体现在案件模式的类似,统计的57起案件中有26起信用卡“盗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又因持卡者是否存在过失分为两种保护模式:若为盗窃、抢劫或其他不当方式取得消费者银行卡,并利用该卡盗取财务的,法院判定对于持卡人密码的保护存在疏忽情况由银行举证;若为伪造持卡人银行卡盗取财物的,法院则认定由银行先行承担责任,后由银行向违法人追责。

涉及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类案件尚未出现援引“金融消费者”定义,并非该定义无适用余地,更多体现着法院对未有明确指引概念的谨慎态度。这在大多数案件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援引被用于举证责任的分担和判断是否存在过错方面可见一斑,两者均为法官自由心证判断范围。互联网与新金融业态下的金融运行的确可能使消费者更多地暴露在不利环境之下,其具体行为规范指引等实有讨论必要;但对于传统金融常见不当行为,亦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之适用。

(二)地区性判例习惯形成

对于单一案件类型,笔者发现对于金融消费者内涵与救济措施的具体认定存在着一定分歧,但这种分歧体现出地域效力――不同地域对于案件审理、消费者权利的认定往往不同,而相近法院在具体裁判方面达成一定共识。

在消费者与金融消费者差异方面,各地法院也达成共识,“在金融领域消费者处于更为弱势的地位,在信息搜集、获取、了解方面更为薄弱”;虽然基于一定共识,但对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保护停留在“理念”指引层面,法院除《消法》外难以援引更为贴切的条文,判决书的说理仍须依托其他法条,甚至出现了法院以未生效法条说理的情形。

对于具体案件的判断,地域相近的法院基本统一意见。譬如信用卡纠纷案件,法院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大致有过错减轻、告知义务与举证能力弱三方面,相同法院对于金融消费者之内涵及救济判断大致相同。譬如浙江温州中院在(2015)浙温商终字第2320号与(2015)浙温商终字第2331号案件中认定银行比信用卡被盗刷的金融消费者“举证能力更强、距离证据更近”,而判决支持部分诉讼请求。同样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内01民终120号等8起案情类似案件中,均认定一般金融消费者不具备辨认金融机构是否具有一定资质的能力,并确J金融消费者与涉诉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关系。整体上看,上海各区、浙江各地法院亦基本保持同案同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认定标准也比较统一。

(三)理论的“弱实践性”

前文提及体系解释延伸产生的两个问题:对“投资者”身份判定困难与金融消费者之主体是否当为自然人。前者在个案中频繁体现;后者并无相关争端,即当前案件未有单位援引金融消费者保护维护自身利益。

各地法院对于投资行为是否属金融消费者保护涵摄之范围意见不同,有判决书承认“包括业余证券投资者在内的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人的消费者身份”((2016)粤03民终4548号),也即法院认为符合金融消费者的投资者需具有两层特征:个人与非专业。亦有法院认为,“股票交易属于投资行为,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证券投资活动,并非消费,不适用《消法》”((2016)辽02民终344号)。

但是从救济的行为看,涉诉案件的投资行为绝大多数包括银行存款、保险、股票以及其他理财产品,投资行为的具体界定对个案的法律适用十分关键。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占到了所有案件的23%,此类案件中一般法院判令金融机构对其金融产品负解释、明示告知风险等其他义务。从判决看,对于银行存款、保险各地法院均视其为金融消费者正常之行为;但是对于股票投资,各地法院均视其在金融消费者常规行为之外,法院争议大多聚集在个人理财产品是否构成“金融消费者”保护之范围。

在57起案件中共有24起涉及理财产品,笔者发现对于理财产品处理问题中法院存在“骑墙”做派:对于投资者以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或其他基本权利之案件,除个别特例外均以因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权利为由支持,“将消费者保护理论及立法扩展到金融领域,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费意识,规范金融市场服务行为,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有效维护金融创新、发展和安全,是中外金融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领域的普遍理论共识和立法趋势”((2016)粤03民终4548号);但对于投资者以金融消费者身份,以获得惩罚性赔偿案件,法院无一例外驳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适用惩罚性赔偿”((2016)沪民终146号)。

五、解释学反思与可能路径

整体上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在理论上的讨论对司法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案件发生数量变化趋势上;但是囿于高位阶规范的缺失,整体诉讼案数量偏少,各地裁判结果、适用法律差异较大。对于学界讨论的自然人主体、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实务界体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立法、理论对于司法的作用不但体现于法条、学理指引上,对于司法实务中法院具体问题适用法律明确性的要求亦需要有足够的关怀。虽当下司法裁判环境并不理想,但司法仅仅只是法律适用的一个环节,还有诸如行政执法、守法等等环节,金融消费者定义对整体立法构架的作用当纳入一个更宏大的背景进行讨论。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金融消费者保护既不能简单理解为普通消费者保护在金融领域的延伸,也不能狭隘理解为金融监管目标的扩张”(林越坚,2015)。

不论金融消费者保护采取何种制度,其初衷与归宿均是保护特定交易中的交易方。目前立法主张对“特定行为人”进行优先识别,而后针对分类主体提供不同的保护与救济措施;囿于前述情况,短期内对于金融消费者概念达成一致,并将其成文化难度较大。金融并非一个封闭的系统,对于金融的规制也应随着创新而改变,基于“消费者”的解释学难以适应外部环境迅速的变化,且金融创新可能在短时间内对社会带来毁灭性打击。

金融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并非局限于个人与金融机构间,在非自然人主体与金融机构间亦可能存在,且非自然人主体无可避免主动或被动地参与某些金融活动,因此仅针对主体分类进行保护并不合理。金融消费者识别并非弱势群体保护的唯一途径,从美英立法看,通过不同的风险评级识别金融消费者并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进而对相应投资者提供不同的保护亦是一种思路。此种立法模式的思路为“特定行为―主体―规制”,由行为确定保护主体并提供相应保护。通过产品分级,对购买风险标识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提供同质保护,并对特定金融产品投资市场进行准入限制。高风险产品依然按“高风险、高收益、风险自负”的机制,遵从“买者自负”原则,仅针对专业投资者放开;而其余金融产品的购买视为金融消费行为,对其进行适当保护。

概念的厘定依然十分重要,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很难清楚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上文简略提及之方法也仅是一种参考思路。金融风险防控、规制几乎不可能出现解决问题的圆满方案,这与解释学方法在理念上是相冲突的;不论选择何种立法路径,为保证法院作为金融领域相关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的有效性与统一性,立法机构迅速、明确地出台条文明确法院在金融案件中对弱势方的保护是理论与实务界共同的目标。

注:

①参见杨东:《论金融法的重构》,载《清华法学》2013年第4期。传统金融法未将因金融创新而诞生的新金融法客体、新金融法主体金融消费者以及由此构建的新的金融法律关系即金融服务关系纳入其调整对象。基于出发点的不同,之后展_的论述学界与实务界多有冲突。

②相关研究参见齐萌:《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实证研究――以40部金融消费者保护规范性文件为样本》,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马一德:《解构与重构:“消费者”概念再出发》,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6期。直接实证研究文献较少,譬如有学者曾对我国现行涉及“金融消费者”立法进行穷尽式检索,位阶之低、数量之少、规范冲突之剧烈,让人咋舌。

③ 参见吴弘,徐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理探析》,载《东方法学》2009年第5期。定义延伸之方法详见吴弘文;笔者私以为该种归纳不无疑义,《消费者保护法》保护之消费者并非涵盖所有消费者,前文所述第二条为对其限制;因此其实消费者概念远大于《消费者保护法》指向之“消费者”。

④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奚晓明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37页。

参考文献:

[1]Levitin A J.A Critique of Evans and Wright’s Study of the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 Act.Ssrn Electronic Journal, Oct.21 2009.available at: https:///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492471.

[2]PWG(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Policy statement on financial market developments,March 12,2008.available at http:///DocumentStore/4b778dd4-1302-4d7b-8bf7-c6b8e5e3eb63.pdf, 2016-12-01.

[3]梁慧星.关于消法四十九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

[4] 邢会强.投资者保护与证券法转型[M].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研讨会论文集(下),2009.

[5]陈洁.投资者到金融消费者的角色嬗变[J].法学研究,2011,(5).

[6]林越坚.金融消费者:制度本源与法律取向[J].政法论坛,2015,(1).

The Ought-to-be and Should-be of Constructing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System for the Dogmatics of Law

――Empirical Study on 57 Verdicts from 2012 to 2016

Ding Lei

(School of Economic Law,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Shanghai 201620)

第4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培养方案; 专业特色

目前,人们对财务管理专业的认识持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财务管理专业是区别于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一个特色鲜明的专业;有的认为财务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应该作为会计学专业或金融学专业的一个方向。各高等院校在专业和院系机构设置上也体现了这种认识上的差异,有的院校单独设置财务管理专业并归属于会计学院,有的院校则将财务管理专业归属于金融学院,有的只是在会计学或金融学专业下设财务管理专业方向。对财务管理专业认识上的偏差必然影响到本专业的特色教育,很多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也认识模糊,导致学习目标不明确,感觉前途迷茫。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明确财务管理专业特色。

凌婕、徐文佳(2007)曾撰文指出,财务管理专业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应并入会计学专业或金融学专业。他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一是从同一院校来看,历届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录取分数低于会计学和金融学专业,故认为社会对财务管理专业的认可度不高;其二是从三个专业近几年毕业生的去向来看,就业结构相似,均有进入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政府机关、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具体岗位也有相同的;其三是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方面与会计学或金融学相似课程较多,专业定位有共性,培养的学生规格没有本质区别。

笔者认为,上述实证研究的结论比较牵强附会。首先,从高考录取分数来看,分数的高低的确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对该专业的认可度,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报名人数多,录取分数高。尽管财务管理专业的录取分数略低于会计学、金融学专业,但在大多数院校仍然属于较热门的专业,第一自愿录取率在90%以上,录取分数远高于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经济学及其他经济管理类专业,难道这些录取分数低的专业都没有独立设置的必要吗?这个结论显然有些荒唐。其次,从毕业生就业走向来看,仅凭就业机构的相似性就认为财务管理专业无特色也是站不住脚的,每一个单位都需要吸纳各方面的专业人才,除了上述三个专业外,同一单位还要吸纳其他许多专业的学生。当然,这三个专业毕业生的初步就业岗位的确很相似,大多数是会计核算岗位和金融业务岗位,但如果按照财务管理因此可取消的逻辑思路,会计学或金融学也可以取消了,应该合三为一,因为会计学专业毕业生有做金融业务的,金融学毕业生也有做会计实务的。

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初步就业岗位是会计核算或金融业务岗位,几乎没有直接进入财务管理岗位的,这一方面是因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掌握了会计学和金融学的相关知识,完全能胜任这两个岗位的工作;另一方面是因为财务管理属于企业较高层次的管理工作岗位,刚出大学校门的学生不可能一步迈入,只能从基础的会计实务做起,以后随着实践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财务管理才能逐步走上重要的财务管理岗位。就如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企业培养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的,该专业毕业生也不可能刚进入企业就当中高层管理人员是同样的道理。

至于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相似的问题,笔者下面主要从各专业培养方案入手进行比较分析,因为专业培养方案比较详细地反映了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学生知识结构,是最能体现专业特色的教学资料。

一、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的相似之处

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总体框架相似。各高等院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具体课程及各课程的课时不完全相同,但总体框架基本上是相似的,通常都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或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科学人文素质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等六大模块。其中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科学人文素质选修课模块中的课程体系和内容也很相似。

公共基础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课、计算机课程、体育课等,是培养大学生基本素质和最基本技能的教学模块,是所有本科生都应掌握的基础知识,三个专业在该模块课程设置上几乎没有差异。

学科基础课是培养学生专业思想意识和专业学习基础的教学模块,通过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教学,将学生引入专业学习之门,为进一步的专业学习打好基础。财务管理与会计学、金融学同属经济管理类学科,都需要掌握数学、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管理学等学科基础知识,因此该模块课程设置上也大同小异。

科学人文素质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教学模块,该课程设置的课程门类多,包括培养法律意识、营销能力、理财能力、文化素养、文体艺术能力的各类课程数十种,不分专业在全校通开,各专业的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进行选修。

二、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的特色比较

(一)专业培养目标不同

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财务会计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及财务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学、审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国内外与会计、审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熟练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检查和会计分析的方法,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较复杂的会计专业问题。

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等单位从事金融管理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经济、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由此可见,三个专业培养人才的定位是不同的。财务管理专业侧重于培养能为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规划和财务控制的财务管理人才;会计学专业侧重于培养能为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会计管理人才;金融学专业侧重于为金融机构培养金融管理人才。

(二)专业课程设置不同

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模块,它们是构建人才主体知识结构,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的教学模块,在专业教学中处于核心地位,各专业的教学特色也由此凸现。财务管理学、会计学、金融学三个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如表1所示。

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呼应,三个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各有特色。财务管理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以财务管理知识为主,如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税法、财务分析、国际财务管理、财务理论、资产评估学等;会计学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以会计、审计知识为主,如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审计学、计算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金融学开设的专业课程以金融、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知识为主,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金融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国际结算、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从课程设置来看,财务管理专业也开设了不少会计学和金融学的课程,这是因为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协调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由于资金运动涉及到企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收益分配活动,企业在组织资金运动的过程中必然与各方面发生较复杂的财务关系,还会受到经济、法律、金融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由此给财务管理人员知识结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基础扎实、精通专业、知识广博,不仅要精通财务管理知识,还必须熟知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经济学为财务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会计学是财务管理的专业基础,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分析的依据都是会计信息,财务管理的效果也是通过一系列会计信息反映出来的,不懂会计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金融学为财务管理提供了理财环境知识,企业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都离不开金融市场,财务管理人员还必须掌握金融学知识,熟悉资本市场,善于运用资本市场为企业寻找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和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融会贯通各学科知识,才能真正成为高素质的人才,把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最好。

(三)实践教学内容与方式不同

实践性教学模块是为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而设置的。该模块以专业理论知识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三个专业实践性教学模块设置的项目基本相同,均包括认识实习、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模拟实习、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项目。但各项目具体内容和方式是各有特色的,其中社会调查报告、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选题和文章内容上,应侧重于各自专业领域的内容。而在各种类型的实习中,除了实习内容不同外,财务管理的实习方式也有别于其他专业。

模拟实习是模拟实际业务发生情况,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解决其中涉及的各种专业问题,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从模拟实习的内容来看,财务管理专业除了会计核算外,还应包括大量的财务管理案例分析;会计学专业以会计核算和审计为主;金融学专业则以证券投资操作和银行业务为主。

毕业实习一般是在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相对而言,会计学专业和金融学专业比较容易找到对口的实习岗位,会计专业学生一般可到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岗位实习会计业务;金融专业学生一般可到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金融业务。而财务管理属于企业较高层次的管理工作岗位,并且可能涉及到企业的一些财务机密问题,不可能让实习生参与企业财务决策过程。因此,大多数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只能找到会计核算的实习岗位,学生难以接触到实际工作中的财务管理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在校期间的模拟实习来弥补该环节的缺陷,具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案例教学,一种是erp沙盘仿真实验。这两种方式都与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实践活动极为相近,实施得好完全能达到实地实习的效果。

案例教学可让学生接触大量的各种类型企业的实际财务管理案例,学生自己扮演财务经理角色对案例进行分析,作出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相互间的案例讨论,发现自己的不足,补充修正自己的判断和决策。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锻炼学生面对复杂问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作出财务决策的能力。大量的案例教学还能使学生从失败案例中分析失败的根源,避免将来重蹈覆辙,并能从成功案例中学到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逐渐成熟起来。

erp沙盘仿真实验主要是构建仿真企业环境,模拟真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将实物沙盘和erp管理软件的全面运用相结合。在erp实验教学中,让学生直接利用erp企业管理软件对仿真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利用erp管理软件将模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经济业务融为一体,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控制,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实现企业资源(资金流、物流、人才流和信息流)的有效配置与协调。整个实验从财务角度透视了仿真企业的整体运营过程。

【参考文献】

第5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发展;指标体系;功能观;结构观;金融资源论

Abstract:The definition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is divided into theoretical circles as“function view”which emphasize macro aspects of the quality and“structure view”which emphasize micro aspects of the quantity. The“financial resource hypothesis”which contains the two above,discusses both the function and the structure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e quantization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depends on a series of index systems. The relationship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linked: on one hand,economic development plays a decisive role in financial development by making a lot of requests to financial system; on the other hand,financial development do contribution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by improving itself.

Key Words:financial development,index systems,function view,structure view,financial resource hypothesis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8-0011-08

一、金融发展的理论界定

对于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戈德史密斯(Goldsmith,1969),他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把金融结构定义为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而在此基础上的金融发展就被定义为金融结构的变化。这一系列定义方法,对之后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麦金农(Mackinon,1973)和肖(Shaw,1973)提出了金融深化论和金融抑制论。

对于金融发展的界定,目前的研究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莫顿和博迪(Merton和Bodie,1995)为代表的金融功能观,另一类则是以莱文(Levine,1997、2004)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观。以此为基础,从金融系统功能的角度出发,根据对金融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相对稳定性的不同认识,产生了对于金融发展的不同认识。国内学者白钦先(2005、2006)在总结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金融功能论,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金融资源论。

(一)金融发展的功能观

根据莫顿和博迪的描述,金融系统的根本功能是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对经济中稀缺资源进行跨空间和时间的有效配置,并以此为基础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莫顿和博迪认为金融系统的功能相对金融机构更加稳定,功能随时间和国界变动较少。金融机构的形式以功能为主导,机构之间的创新和竞争最终将导致金融体系的功能更加完善。现存的机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尽管功能观中机构是重要的,但机构不是分析问题的基准,金融系统的功能是分析的基准,是分析金融系统演化的出发点,这形成了金融系统演化过程的功能观的核心思想。功能观将金融机构提供的经济功能视为固定,试图寻找更好的机构结构以更好地发挥固定的功能。从另一个角度看,金融系统的功能细分实际上就是金融系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不同途径。莫顿和博迪将金融系统的根本功能细分为六项:跨期转移资源、管理风险、清算支付和结算支付、归集资源并细分股份、提供信息、设法解决激励问题。

莫顿和博迪从金融系统演化的角度区分金融系统基本功能的恒常性和金融结构的最优应变能力或者适应性,金融系统的演化体现为最适合的金融结构以及这种结构的最佳适应能力,金融发展的内涵就被界定为金融机构为了更好地实现其相对稳定的功能而追求的自身结构的变化。

(二)金融发展的结构观

第6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双语教学的起源以1965年加拿大圣•兰伯特学校采用浸入式法语教学实验为标志,中国等亚洲国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步开展双语教学的。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提出了文科院校要从金融和法律等专业入手,先行开展双语教学,要求三年内双语教学开课比例要达到5%-10%,十年内则达到15%左右。在这种背景下,笔者所在的学校也借1999年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的契机,按照澳洲本科商学院的课程体系推出了大量双语教学课程。2004年,国家教育部又颁布了《关于本科教育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开展双语教学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开展双语教学不但是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需要,更是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人才和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迫切需要。于是,笔者所在学校通过设立国际金融实验班,首先对国际金融课程实行了双语教学。

1、金融双语教学的课程体系

关于金融双语教学课程体系的设计,李稻葵指出,在技术性课程上用英文教学比中文教学容易;马骁教授则提出,应选择少量标准化课程进行双语教学。笔者认为,在金融全球化的滚滚浪潮下,应该从标准化、微观化和国际化兼顾的视角,参照发达国家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选择一些前沿的金融学科纳入金融双语教学的课程体系,比如公司金融、理财规划、投资学、国际金融管理,以及金融工程等新金融课程,作为开展金融双语教学的突破口。

2、金融双语教学与金融英语的内在关联

金融双语教学的主要目标,是金融理论同运用英语等外语进行金融专业沟通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教学中很多财经院校从大二开始,陆陆续续推出有关金融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大二学生的特点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学生都已经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也有一部分学生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的考试,但是,其英文水平存在两个突出的缺陷———一是四六级考试对口语的交际运用没有进行考核,所以,很多通过此考试的学生都存在着有“英文成绩”,无“英文能力”的问题;二是四六级考试主要是对公共基础英语的考核,因此,学生对金融专业英文术语的把握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空白。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推行金融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就有必要设立一门重要的前期准备课程———金融专业英语。金融专业英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对拟开设的金融双语教学课程所涉猎的主要英文专业词汇,以及主要的金融实务操作流程进行讲解或描述,培养学生用英文对金融理论与实务进行思维与交流的综合能力。金融英语教学是金融双语教学发展的客观需要,也反过来推动金融双语教学的顺畅运行。

二、金融英语传统教学策略对金融双语教学的制约因素

施良方(1996)认为,“教学策略是指教师在课堂上为达到课程目标而采取的一套特定的方式或方法。”袁振国(1998)又进一步指出,“教学策略,是在教学目标确定以后,根据已定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组合相关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技术,形成的具有效率意义的特定教学方案。”和学新(2000)则提出,“教学策略是为了达成教学目的,在对教学活动清晰认识的基础上对教学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一系列执行过程。”笔者认为,所谓教学策略,是教师为实现某一教学目标,对实施教学过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效果评价等三方面动因进行思维加工而形成的策略模式。教学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模式:一是产生式教学策略,鼓励学生自己从教学中建构具有个人特有风格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处于主动处理教学信息的地位。二是替代式教学策略,这种教学策略在传统教学中比较常用,它更多地倾向于指导学生学习,主要是教师替学生处理教学信息。三是独立学习与小组学习策略,认为处于同一学年段的学生,可以开展合作学习、竞争学习和个别学习,小组学习则是合作学习一种基本形式。四是竞争与合作学习策略。金融英语教学策略包括实施教学过程中金融英语教学内容的选取与设计、教学模式的规划与安排,以及教学效果的考核与评价。金融英语课程传统教学策略普遍存在着教学内容庞杂无序、“翻译式”教学模式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强烈抑制,以及教学效果评价的失准性。所以,即使学生最终的金融英语成绩比较优秀,但在接下来金融双语课程的学习中,却明显后劲不足,尤其是当金融双语课程数目偏少时(比如:5门以下),这种以英文去理解、去思考、去交流金融专业的熟练度更是大打折扣,使得金融英语与金融双语教学相辅相成、和谐共生的共同发展面临着三个主要的矛盾。

1、金融英语教学内容的选取与金融双语教学的需求脱节

首先,学科教材过于陈旧,近5年内几乎没有出版新的金融英语教材。金融英语教材的撰写因其采用英文的缘故,所以要比其他金融专业课程教材的撰写难度大;而且一些财经院校没有设立或者废除了金融英语课程,导致金融英语教材出版相对困难,撰写的激励受到抑制。其次,教学内容过于庞杂无序,同时也缺乏前沿理论与实践的描述。有些院校只是随意选取了若干篇金融方面的英文文章,作为金融英语的授课内容;同时,教材内容的选择缺乏明显的系统性,体现不出后续金融双语教学的需求特征。

2、金融英语教学模式的规划对金融双语教学的滞后效应

一方面,在教学方法的设计方面,传统金融英语教学表现出“翻译式教学”的授课特征,学生完全没有以英文交流金融专业知识的机会,这种“被动式”的教与学,使得学生在接下来金融双语教学的接受方面存在着滞后的痼疾。另一方面,在教学手段的运用方面,传统的金融英语教学主要以“多媒体”为教育媒介,由于缺乏综合性的语音教室和实验教室,使得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无法添加培训学生听力以及情景模拟等开放性和社会性的教学模块,导致学生的金融英语综合能力不能有效整合和提高,在后续的金融双语教学中难以顺畅交流。

3、金融英语教学效果的评价使金融双语教学的前期评估失准

传统教学效果评价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平时成绩,基本以学生出勤和课堂小作业作为评定成绩的两大标准;二是期末成绩。这种考核体系无法准确界定出学生在金融双语教学前期课程把握方面的真实成绩,因为平时成绩的考核具有极大的主观性和雷同性;而期末成绩的评价只能说明学生在短期内通过复习取得的卷面成绩,而无法真实表明学生的英文思维与运用能力,因而必然造成金融双语教学的前期评估失准。

三、金融英语教学策略创新对金融双语教学的推动作用

针对党的“十八”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政策导向,为了促进金融双语教学的深入发展,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金融英语教学策略进行改革创新。

1、实现金融英语教学内容选择的融合化

在课程教材选择方面,为了配合学生毕业后在金融系统就业的需要,笔者选取了《现代金融实务———金融专业英语证书综合考试教材》。该教材以香港银行学会的培训材料为基准,结合中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比较全面地探讨了中外金融实务的操作与理论。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系统地包含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重点讲述了中外中央银行及其监管,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间业务、银行会计和国际业务,证券交易与监管,以及保险营销与理赔等众多的现代金融实务教学模块。这种教学内容的选择,创新地将中外金融实务、基础理论与前言热点、教学内容与就业需要有机融合在一起,使金融双语教学的前期准备课程内容更加丰满,而又不失重点和逻辑联系。

2、推动金融英语教学模式设计的开放化

长久以来,教师在传统教学中没有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实现合作交往的机会,没有将人际关系、合作与竞争作为推动学生学习、认知发展的重要动力。如果在教学中采取小组学习模式,学习任务由大家共同分担,深入推动金融英语教学模式的创新,就能推进教学模式的开放性、主动性与互动性。

(1)教学进度表设计结构重组

突破了以讲授为主的教学进度安排,比如在72学时的课程规划中,将讲授课时缩短为62学时;另外的10学时则在教学模块讲授完成后,要求学生围绕着这个模块的重点或热点问题进行学术研究并做英文展示。这种安排既丰富了教学模式,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推进了对财经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能力教育与创新培养。

(2)“引导式科研教学”

在金融不断深化、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全球化时代,金融实务的动态特征尤为明显。为了帮助学生从课堂走向银行、从书本上的基本原理拓展到更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满足学生撰写论文,以及大多数本科生毕业后继续研究生学习的需要,可以采取“引导式科研教学”的教学改革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主要是结合几个教学模块的教学内容,事先为学生选好科研命题;然后指导学生搜集并整理研究数据与资料;并建议数学好的同学通过创新运用或设计模型,对有关命题进行实证研究;最后鼓励学生按照国际规范完成英文学术论文。

(3)“拓展式英文教学演讲”

结合金融专业英语课程既需要培养学生将来从事现代金融实务的能力,又需要提高学生英文运用综合能力的特点,可以推出“拓展式英文教学演讲”的创新教学模式,以期学生将来可以在金融国际化浪潮中成为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在实施这种新型教学模式的过程中,笔者首先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并指派一名组织能力强的学生作为组长;然后将五个预先设计好的演讲题目分配给五个小组,提前两周提供给学生;接着指导他们撰写论文并制作PPT———论文的各个部分分别由每一组的各个成员分担,这样可以保证每个同学都参与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过程中;最后,组织每个组用1—2课时的时间进行教学演讲,由组长负责从开篇陈词到结论的总篡演讲,其余组员则分别承担各个具体研究内容的英文演讲,台上与台下同学可以互相提问。上述教学模式的创新,增强了学生之间的合作,提高了学生共同学习的兴趣,推动了金融英语教学的开放性,培养了学生融入金融双语教学的互动性和能动性。

3、促进金融英语教学效果考核的全面化

第7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现代金融学专业的发展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实践教学是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目前工科院校在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提高金融学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应从思想认识、培养计划、师资队伍以及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强金融学本科专业的实践教学。

在理工科院校,因其重点学科是理工科,虽说开设了金融学专业,但对金融学的发展重视不够,投入较少,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无法满足学生实践的需求,因此,实践教学成为工科院校金融学教学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严重制约了应用型金融教学。培养出的学生动手能力差,创新素质不高,很难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一、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过分强调教学计划的完整性,而忽略实践教学内容的关注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对金融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高校对每级学生都制定出相应的教学计划,包括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理论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学时和学分要求,有些高校过分追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对实践性的学时和学分也有相应的要求。目前,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做为课程组成部分的各类实验课、课程设计、社会调查、学年论文、金融模拟实习、生产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但这些实践环节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明确规定,规定了实践环节总学分的上下限,各实践环节也有规定。加之过分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上英语、高等数学、思想政治类等公共基础课所占比重过大,势必要压缩专业课时,与专业课相匹配的实践环节内容的完成很难得以保证。

2.实践教学时间过短

目前,我国金融学专业教育中,理论教学仍占主体,实践教学内容相对薄弱,各教学环节相对分散,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过分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性环节。有些实践性环节一般安排在理论课结束之后的假期,暑假天气过热,寒假忙于过春节,一些实习单位并不是很乐意接受,实践时间大打折扣,与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相比,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时间和效果就很难得以保障。

3.缺乏一支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指导老师队伍

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培养金融学应用型人才的关键。高质量的师资不能局限于高学历、高职称,普通高等院校师资为了应对教育部的教学评估,引进人才时更注重学历要求,目前担任专业课的任课教师90%以上具有研究生和博士生学历,高学历人才虽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但是绝大多数都是从高校到高校,从理论到理论,缺乏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高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及职称的评定,更多注重的理论教学学时要求和科研水平,教师很难有时间参加社会实践,进行知识的更新,导致教师缺乏进行实践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学生的实践学习效果不佳,这样的师资队伍怎能符合当今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需要。

4.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校内实验室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滞后。为此,2005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开办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将实验室建设作为本科教学评估的重点考核内容,各高校才真正重视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金融学专业的校内实践基地以金融模拟实验室为主,它只是各高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金融学专业要申报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难度大,一些重点高校以打包形式获批部级经济管理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投入较大,学校投入也有较大的积极性,而对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侧重点却不同,因此金融学专业实验教学在各高校起步较晚、发展速度缓慢、实验内容较少等问题突出。为了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在校外也建立起一些实践教学基地,但揭牌仪式多,实习内容少,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接受学生实习会影响到他们的自身工作,加之实习多安排在假期,学生数量多且集中,实践基地往往很难一次性接收,有些实习单位分批安排实习,但学生整个假期将被占用,实习带队教师时间也捆得过死,很难利用假期时间从事科研活动,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而造成学生和老师的实习积极性不高。

二、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我国,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业的竞争可以说是金融人才的竞争,金融业务的开展很大程度取决于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随着金融业竞争的激烈性和复杂性,对其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学本科毕业生,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实践操作能力欠缺。因此,要适应金融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就必须明确实践教学在金融学本科体系中的地位,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综合能力和素质为主线,将各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安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构建一个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应包括以下4个层面:专业技能的训练、专业课程设计与实验、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专业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实践教学重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

1.专业技能的训练

专业技能是从事金融学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包括外语口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数据处理、金融软件的操作、点钞、珠算、银行会计实务操作等。尤其应针对银行电脑汉字输入、点钞及伪钞鉴别、计算器的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来安排,技能训练考核标准参照工商银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学生熟练掌握后走上银行工作岗位上手更快。

2.专业课程模拟操作与实验

金融学专业课程主要包含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三大类,这些课程实务操作性都很强,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在学习该课程理论课后,适时开设专业课模拟实验,通过建立的校内金融模拟实验室进行。目前有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已开发出一些实际操作性较强的的金融软件,如股票模拟交易系统、期货外汇模拟交易系统、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系统、国际结算模拟系统、信贷业务及风险管理模拟系统等软件,通过全方位的仿真模拟训练,不仅能够让学生更好更快的掌握理论知识,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理论教学不再枯燥无味,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

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都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运用,是提升学生对理论知识理解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巩固和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学年论文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结束,字数要求比毕业论文更少,但要求论文格式规范,符合本科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打下坚实基础。毕业论文安排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生可根据毕业实习搜集到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质量上应比学年论文要求更高,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

实习是金融学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主要包括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生产认识实习一般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结束后,学生经过三年的金融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已经掌握了金融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通过生产认识实习,可加深学生理解所学的金融理论知识,同时也是找出差距的学习机会,学生更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主动调整学习目标,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毕业实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它是对学生大学四年所学理论知识的大检阅,是学生走向社会的大演习。可采取顶岗实习的模式,毕业后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可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搜集资料为毕业论文撰写提供现实素材,写出的论文才能与实践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毕业论文大肆抄袭现象。

三、加强金融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思考

1.制定出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计划

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金融学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具有一定金融理论知识,熟练和掌握外语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运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按照协议,我国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开放金融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基金机构以及保险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业务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业越向纵深发展,对金融人才复合性的要求也越高。因此,高校应实施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制定出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实践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以及实践教学指导书,学生可通过实践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2.建立一支具有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为达到教育部对师资的评估要求,我国高校引进教师时,过分强调学历、职称,无形中淡化了对实践经验的要求,这些老师虽具有高深的理论知识,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因此,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应逐步实现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优化,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第一,学校应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每年安排教师有一定时间到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从事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熟悉该单位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提高教师自身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也可以与相关单位加强合作,从事科研活动。第二,建立一支有政策保障,能精力充沛的投入到实验管理中来的实验队伍。要求实验室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培训资格证。第三,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国外的应用型大学在聘请教师时,常常把实践经验看作一项重要的条件,德国柏林科技大学的所有教授来自工业企业,都具有工程师资格。高等院校引进一批学历层次高、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从事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也可聘请行业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实验教学顾问,优化师资结构。只有建立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业务技能的师资队伍,培养应用型金融学人才才有保障。

3.提高对实践教学的认识,调动学生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长期以来在金融学教学中实践教学只作为理论教学的一种补充,实践教学未能起到真正作用,这种教育模式很难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在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定方面给予倾斜,以提高教师指导实践的积极性。对于实践经验缺乏的教师,应加强自身实践经验的提高,同时,还必须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自主实践的意识,在实践过程中应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让学生了解实践操作的重要性,以及将来求职的关联度,还可以聘请本专业有一定影响力的校友现身说法,以激发学生对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只有通过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才能使学生的创新性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还可缩短学生由学校人向职业人和社会人转变的过程,有利于学生今后人生发展。

4.增加学生实践时间,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金融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务性较强的二级学科,且具有金融行业分布的广泛性,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应具有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在学生四年的金融学理论学习的同时,应安排总计不少于1年的时间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一方面加大投入建立起校内模拟实验室,可通过购买相应的软件,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方位的模拟操作,使学生在校内就可以模拟到时实务工作情景,加深学生对金融理论知识的理解,也可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能力,还可弥补金融企业因业务资料保密性造成的校外实习效果不佳情况。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校外资源,与金融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定,建立稳定的企业、学校“双向互助”的实践教学基地,金融企业能够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节约人才选拔成本和培训费用,也可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对金融企业的了解,从而实现学校、企业与学生的共赢。

参考文献:

[1]王家华,汪祖杰. 金融专业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的思考 南京省计学院学报 2007(2)

[2]王东升. 金融业发展与实用型金融人才培养 浙江金融 2008(10)

[3]徐扬、戴序. 构建金融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 现代商业 2008(17)

第8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 关键词 ] 商务英语 国际金融 教学改革

商务英语属于专门用途英语,商务英语的教学是基础英语教学的延续或扩展;是在基础英语教学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语言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内容;是英语教学适应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水平,培养实用型、复合型英语人才的重大变革。正是基于商务英语的特殊任务与功能,对此专业开设的课程应该不同于常规的基础英语教学,本文从商务英语专业的《国际金融》这门课程所开设的目的意义和教学方法改革尝试等方面进行研究,希望有助于商务英语的教学改革。

一、国际金融的教学目的的改革

国际金融课程在商务英语专业的教学目的是不同于经济类专业的教学目的。首先,商务英语是一门应用型的边缘交叉学科,是以英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理论为指导,涉及多门类、跨学科的交叉性综合体.是英语的一种重要功能变体,亦是专门用途英语的一个重要分支。商务英语的教学内容除语言知识外,还涉及文化、经济、贸易、金融、管理和法律等诸多方面。其“交叉性”,在于它只分别涉及上述各种有关学科的部分内容,而并不包括这些学科的全部内容,它只是上述学科部分内容的综合,而不是这些学科全部内容的总和。这种“交叉性”既表明它的独立性,即它是一种新的独立的学科,也表明它的综合性,既它与相关门类有多方面的错综和交叉。所以,商务英语的教学重心应是商务方向的英语,而不是商务专业知识本身。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第一所贸易专业高等院校―北京对外经贸学院(现为对外贸易大学)成立,商务英语的教学也从此正式开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贸事业得到了巨大发展。外经贸已由过去的单一的对外贸易发展到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技术合作、对外服务;对外贸易也由原来单一的货物贸易发展成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形成了“大经贸”格局。其次, 国际金融学的课程性质、教学要求一般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国际金融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经济学科,是世界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金融的形成以宏观经济的一定开放程度为前提。国际金融学关注的焦点是内外均衡的相互关系和外汇供求及相对价格―――汇率问题;在产出、就业等其他宏观经济目标既定的条件下,国际金融学研究的是外汇市场与国际收支均衡问题。“国际金融”课程的研究对象具有明显的涉外性。通过“国际金融”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掌握金融工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国际金融的一般原理;掌握远期、期货、期权等外汇业务、国际储备管理、利用外资等主要国际金融业务。本课程理论要求高,实践性较强。较高的外语水平对学好国际金融很重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对外贸易与国际金融业务与日俱增,虽然经济类专业也开设了国际金融这一专业,但是经济类专业注重专业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注重国际金融业务的实际操作,根据我们的调查与信息反馈,经济类国际金融专业的学生出去后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熟练准确,但是语言表达能力跟不上业务能力,在国际金融业务的商务谈判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具有明显的优势.所以,商务英语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应该更注重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语言的形式与表达,当然,对于专业知识必须要有一个体系构架存在心中,对于国际金融业务的专有名词要懂得其含义与语言的表达,教学的目的不在于对业务的实际操作掌握与运用。笔者对这门课程进行了多年的教学,其体会就是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对于金融业务的运用能力较弱,这与学生本身的素质也有关系,商务英语专业的生源是文科学生,数学基础薄弱。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国际金融这门课程在商务英语专业中的教学目的可以定位为国际金融业务的概念及理论的语言表达形式,实际业务操作的语言表达,而不再与业务的精通与娴熟。最后,教学计划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要反映

金融国际化、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市场化的要求,贯彻“实践、实际、实用”的原则,加强金融行业和学科的前瞻性研究。做到金融理论与金融应用相结合、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相结合、宏观金融与微观金融相结合、对内金融与对外开放金融相结合、历史金融与现实金融相结合。突出强调注重素质教育,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加强实践课教学,增强学生的实务操作与动手能力。

二、国际金融教学改革方法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谈谈国际金融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

1.选择内容新颖,合乎经济发展需要的教材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经济活动中金融创新的速度也在加快。新的交易品种、新的交易规则不断充实和更新着《国际金融》教材的内容,时代的发展要求这门课程必须紧跟国际经济发展的步伐,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国际经济活动。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内的教材未能适应时代的这一要求,内容陈旧,一些新的国际金融理论、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并没有被充实到教材中。欧美教材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更新速度快,能够较好地适应现实的要求。虽然国内也出版了一部分欧美教材的中译本,但在教学中有两个缺陷。其一,这些中译本教材部分内容在翻译后晦涩难懂,未能达到“信”、“达”、“雅”的程度,没有真实再现原作者所要表达的含义,增加了学生理解的难度,给教学活动带来了障碍。其二,采用传统教学方法讲授中译本教材,难以培养学生熟练应用英语从事涉外经济活动的能力,学生在社会上的适应能力不高。因此,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欧美英文版教材,同时应用双语教学是时代的要求。

2.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结合《国际全金融学》课程的培养目标,国际金融课程学习中必须引入实践性的教学模式

(1)在教学过程中开设外汇交易模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模拟以及黄金买卖交易模拟等金融交易环境。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相关的软件,教师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购买这些软件,给学生们提供一个可以模拟操作的平台。比如,随着银行利率的逐步降低,银行客户的理财观念不断发生着变化,外汇买卖作为一种风险较小的投资手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另外,在期货市场中进行投机以牟取利润的方法,也是一种新兴的投资途径,在我国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采用。正是在这种市场需求下,市场上存在很多完全涵盖了实际运行的期货、外汇交易系统功能的软件,如智盛系统等如果学校有条件买回这样的软件,那么学生就可以通过对这些软件的操作,加深对理论的理解,提高实践能力、业务技能,以培养适应社会竞争的综合素质。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学生素质体现为:经济知识缺乏,数学基础较薄。在教授课程的时候应该结合当前的实际的经济形势,增强学生的理解力。比如讲授汇率这一张时,我们可以这样设计课程,首先结合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讲授这场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给世界各国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做出力保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2)人民币汇率的问题。自汇改实施以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屡创新高,升值幅度逐渐加快。2008年4月10日,在全球关注的目光中,人民币汇率开启了“6时代”的大门。2009年国际储备的进一步增高对经济的影响。(3) 由于国际金融与世界经济密切相关,国内的一些媒体、财经类杂志都会报道一些与国际金融有关的信息。据调查,近几年来,国际金融发展中出现一些新的事件都是同学们比较关注和感兴趣的问题。比如:1997年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中国在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下可兑换,资本账户的开放也在积极有序地推进。目前为鼓励资本的合理流动,政府推出了QDII、QFII的政策,媒体有关这方面的报道也很多。货币政策与中国房地产问题等一些热点话题学生们接触的比较多,所以他们很想通过对《国际金融学》课程的学习,对上述内容行进一步的了解。这样为教师授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3.《国际金融》课程在本科学生中可以尝试采用双语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讲授汇率含义和类型、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机构部分时,英语的比重宜相对较大;而在讲授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国际风险管理、衍生工具交易、货币危机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部分时宜适当加大中文解释的比重。

4.近几年来,多媒体教学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多媒体课件可以以文字、图片、动画、音频、视频的形式讲述课程信息。此外多媒体教学可以将大量文字内容短时间内呈现在屏幕上,非常适宜于给学生在课堂上讲授国际金融的新理论、新动态。因此多媒体教学的形式可以很好的完成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目标。

5.积极研究《国际金融》学科发展的新动向

《国际金融》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而且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金融活动也越来越频繁,遇到的国际金融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国际储备的管理问题、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问题、外债规模的管理问题、货币一体化问题、国际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等,这些都已成为《国际金融》学科研究的新课题。在教学中,尽可能地将国际金融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到教学中去,这集中体现在对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的更新上。如,随着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的发展,欧盟国家如期推出了统一货币―――欧元,因此对于欧元的起源、稳定及未来发展的研究也就成为了国际金融学科的新课题,同样在教学中也及时增加了这部分内容。

6.重视实践基地建设并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国际金融》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注重应用能力、运作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提高,注重模拟、实训、实践等环节的教学,培养好用、顶用、耐用的,面向一线的兼用型人才。从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理想入手,以掌握方法论和创造性思维为主线,以知识、概念和理论为基石,采用启发式、发现式、案例分析式、情景式教学以及计算机辅助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开设有关《国际金融》教学的实验室,模拟各种真实的金融交易环境,提高学生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感性认识和领悟能力,从而大大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

总之,采取在商务英语专业国际金融这门课程应该采用多样化的理论课教学方法,在讲清经济金融概念的基础上,强化应用,课堂提问、讨论、辩论等形式应占理论课教学课时的一定比例,以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其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商务英语专业国际金融这门课程还可以改变单纯以闭卷笔试为主的理论课考试方式,适当增加口试、答辩、现场测试、操作演示等多种考试形式,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教师和同学积极、主动参与教改,从根本上改变教改是少数人的事的认识。多数教师和学生并不了解教改的内容、目的和实施进程,不关心教改,从而影响教改成果质量和效果的状况。教师和学生是高校的两个主体,教改只有调动了这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达到教改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李庆云:商务英语课程设置研究,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

第9篇:金融实务论文范文

关键词:复合型人才;金融信息服务人才;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6-0141-02

一、引言

互联网产业与金融行业结合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推出了首只基于互联网的基金产品――余额宝,在短时间内成为国内单只规模最大的基金。[1]这对传统金融行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管理方式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传统金融行业正在积极探索和互联网产业融合,这使同时具有计算机知识和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正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争夺的焦点。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从2008年成立,便率先开始培养具备计算机专业和金融专业的金融信息服务人才。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的培养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的创新模式。本文结合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在培养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方面的实践,借鉴国内外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提出了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的创新培养模式,为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培养优质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提供理论依据,并为其他院校的人才培养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二、我国金融信息服务人才的需求

1.金融信息服务人才需求主体。对于金融信息服务人才的需求主要来自于两大类: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和互联网金融企业。传统金融信息服务人才需求主要来自于金融服务外包行业,主要包括四类企业:第一类是国际金融机构在华的离岸运营中心,如汇丰、花旗、摩根大通、道富等;第二类是具有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跨国服务外包提供商,包括IBM、埃森哲和毕博等;第三类是国内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如后台服务中心;第四类是有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国内服务外包提供商,如浙大网新、软通动力和文思海辉等。[3]而更具发展潜力的是互联网金融方向,包括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等。传统金融企业都在积极地拥抱互联网产业,这使未来对于金融信息服务人才的需求将急剧增加,同时对人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2.金融信息服务人才需求特点。根据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特点,金融信息服务人才需要具备以下一些特点:(1)计算机知识和金融知识交叉融合的能力。在掌握计算机和金融方面的理论知识基础上,能对两方面知识进行融会贯通。(2)金融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已经越来越深入地被应用到金融业务的各个方面,如客户交易行为和模式分析、金融风险管理等。对于学生金融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的培养显得越来越重要。(3)具备国际视野和外语技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往往会要求人才具备国际视野和良好的外语沟通交流能力。而互联网企业的国际化,也会对人才提出相应的要求。因此了解外国文化、国际商业知识和法律,掌握英语或是日语等外语,会极大地增强人才的竞争力。(4)具有良好的实际工作能力。这体现在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这些能力都是学生在适应当前金融产业所必须具备的。

当前我国以计算机专业或是金融专业为主的单专业教育体系,无论在专业内容上,还是在教学体系构建上,都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对人才的要求。

三、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挑战

复合型人才是指具备了两个专业(或学科)的知识和能力的人才。[4]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培养是在计算机学科的基础上,增加金融和财会等专业知识,通过双专业交融,使学生能形成新的知识、新的思维方法和新的综合能力,使学生能具有复合型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更强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对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教育实践与思想起源于世界各国高校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变。在课程设置上,打破原有的课程的界限及框架,开设跨学科的综合性课程,以加强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渗透,并成立了越来越多的跨学科教学中心和科研中心,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复合型人才。[5]但是复合型人才培养也对培养模式构建提出了新的挑战。

1.双专业培养的方向选择。传统单专业设置使学生能专注于一个专业进行深度的学习。双专业设置会使学生在学业进展过程中面临专业方向和专业重点的选择,而学生的专业课程和学业负担也会比单专业的学生压力大很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限制学生对课程外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兴趣培养。因此合理设计专业课程,使学生既知识宽厚,又学有所长是复合型人才培养所面临的很大挑战。

2.双专业培养的知识更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双专业设置不是两个专业课程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交叉和融合课程设置来实现对人才的复合能力培养。随着新的技术和理念不断涌现,如电子金融、金融数据挖掘、金融数据库等新课程出现,这使需要不断调整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来适应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需求。

3.双专业培养的实践挑战。在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中,一方面一些课程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如金融信息服务外包、服务外包管理等,授课内容以理论介绍和综述性内容为主,如何使理论授课和项目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更好的接触实际,并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于教学体系设计都是巨大的挑战。

四、人才创新培养模式构建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成立于2008年,率先在国内高等教育界探索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跨计算机专业和金融专业的金融服务系,遵照复合型、应用型和国际化要求,贯彻专业学习与综合实训并重,采取“三阶段”式“2+1+1”,即“2年专业基础+1年从业实训+1年企业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熟练的专业技能、开阔的国际视野、独特的创新思维的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6]在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培养模式构建以复合型金融信息服务人才为目标,探索在培养理念、培养目标、教学体系、教学队伍、实践体系等五个维度协作创新,不断改进计算机和金融等多学科交叉的课程体系。下面进一步对各部分的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理念构建在由教师授课为主的“理论导向”模式转变为以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为主的“实践导向”模式。[7]在掌握多学科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个人和职业能力、人际沟通和团队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核心能力。

2.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强调熟悉金融和财会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学科基础知识,并具备金融软件开发和应用技能,具有中、高级外语水平和沟通能力,适应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国际化需求,培养宽视野、复合型的高素质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人才。

3.基于模块的教学体系。在教学体系构建上,体现出模块化的特点,通过设置多层次课程模块,使学生既明确专业培养基础,又能根据自身特点合理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同时在课程模块设置上,既体现出双专业融合的课程特点,又具有双专业自身特色。这有助于学生在具备双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兼顾一定的单专业特色和专业深度。在专业模块设置中,还需要体现项目实践和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内容。这样使教学体系能向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方向倾斜,能更加贴近现实环境。

4.构建多层次师资队伍。多层次师资队伍组成包括专职教师、企业教师和外聘教师。专职教师组成又包括了计算机、金融和管理等多个方向,多学科教师形成一个系,有助于形成多学科的交叉和优势互补。同时企业教师为学生带来了企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项目经验。外聘教师主要为外籍教师和行业专家,他们为学生带来了国际视野和外语沟通交流能力。

5.四级实践体系。在复合型人才培养中的实践环节尤其重要。这体现在通过构建“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工程训练―毕业设计”四级实践体系,使实践环节贯穿在整个教学体系中。通过四个阶段的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使学生能分阶段渐进式的增强实践能力,实现“学习―实训―再学习―再实训”的螺旋式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与企业构建校外综合实训基地。实践平台和实训基地的建设,使学生的工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大大提高,并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五、结语

复合式创新培养模式在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服务工程学院金融服务系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学生在专业知识上和综合能力素质上有了明显提高。金融服务系学生多次在“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大赛中获得奖项;同时,金融服务系的几届毕业生都被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机构和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并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参考文献:

[1]莫易娴,刘仁和.论我国“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J].金融教育研究,2014,(3).

[2]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4).

[3]韩莉,杨宜.我国高校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1,(5).

[4]潘柳燕.复合型人才及其培养模式刍议[J].广西高教研究,2001,(6).

[5]吴向明,余红娜,陈春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及其启示[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