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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专业受限精选(九篇)

高考体检专业受限

第1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关键词高考招生 体检 预防保健 健康教育

中山市2006年普通高考招生体检工作结束后,笔者对在我院参加体检的考生健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统计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资料和方法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采用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卫生局指定的由中山市人民医院负责体检的9所学校共2809名应届考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体格检查。

结 果

体检总评:体检2809人,体检合格可录取各专业1249人,占44.46%,限制录取部分专业1558人,占55.46%,不合格2人(2人均为肺结核),占0.07%。

限制录取部分专业的原因:限制录取部分专业者1558人共1845人次,其中视力不良1370 人次,占74.2%,身高体重不达标216人次,占11.7%,色盲、色弱41人次,占2.2%,外科1人次,听力下降3人次,嗅觉失灵1人,其他原因2人次。

讨 论

第2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中图分类号】 R 339.35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7-0857-01

【关键词】 视力,低;结核,肺;肝炎,乙型;学生

高考学生体检是国家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学生在校学习阶段健康状况的综合体现[1-2]。为及时掌握抚顺市高考学生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升学与专业选择的身体因素,笔者对抚顺市5 a体检资料进行分析,为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抚顺市2005-2009年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所有参考学生,共计52 555人。

1.2 方法 体检及诊断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抚顺市卫生局指定的抚顺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承担,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部X线透视与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2 结果

2.1 体检结果 5 a体检合格人数10 420人,占19.83%。2007年合格率最高,为23.40%;2009年合格率最低,为14.73%。专业受限人数为42 129人,占80.16%(1人有时多项受限),2009年检出率最高,为85.26%;2007年检出率最低,为76.60%。2005-2009年合格人数呈下降趋势(χ2趋=195.53,P

2.2 受限因素比较 视力受限40 905人,占77.83%;色觉异常1 009人,占2.40%;表面抗原阳性1 001人,占2.38%;转氨酶>25 u/L的345人,占0.82%;肺结核29人,占0.07%;先天性心脏病24人,占0.06%。

专业受限主要因素为视力,这说明高中学生的视力不良情况已非常严重。色觉异常受限情况为2006年与2005年比较有所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从结果来看,2005-2008年表面抗原阳性受限情况是稳中有降(2006,2007年持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5 a高考体检结果显示,学生视力受限情况居高不下,且逐年上升(除2007年有所下降),视力受限主要原因是近视。据有关资料记载,近几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呈低年级、低龄化发展趋势,造成近视的因素有很多,如坐、读、写姿势不良;教室采光照明不符标准,课桌椅与身高不配套;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营养不均衡;计算机网络对视力的影响等,因此预防近视仍然是抚顺市学校卫生工作的重点。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种评比活动,如眼保健操评比活动,利用“爱眼日”在学生中进行用眼、评选护眼健康标兵;通过演讲、编排小品、广播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还要加强学校领导层的重视程度,把健康教育真正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建立学生日常健康行为习惯监督机制,定期做好学生良好健康行为习惯评估,同时保健所每年要举行1次全市中小学生卫生知识竞赛、卫生知晓率的调查,对学校进行健康教育评价等办法来检查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情况,要求学校把预防乙肝、近视、学生用眼卫生等宣传内容安排到健康教育计划中,把健康教育放到应有的位置,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此外,建议将学生平时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的评估与升学考试有机结合,使教育部最新制定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使学校与学生真正重视起来,以此帮助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

4 参考文献

[1] 赵丽娜,王琨.2003-2007年南宁市高考学生体检结果分析.中国校医,2007,21(5):516-517.

第3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第一条为实施档案法规,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查处。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和监督检查员

第四条国家档案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应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计划单列市、省(自治区)辖市、行署和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监督检查员,负责组织、协调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其它档案法规规章;

(二)监督检查档案法规的实施情况;

(三)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违反《档案法》案件;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见格式一);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承担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案件查处和其他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任务;

(五)组织总结、交流本行政区域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

(六)对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人员或者集体,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六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正派,秉公执法,并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二)具有馆员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档案法律、法规的;

(三)熟悉档案工作业务,经过法律知识培训,确已掌握与档案有关法律知识的。

第七条专职或兼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均发给《执法监督检查证》。中央国家机关监督检查员证由国家档案局负责制作与填发;地方监督检查员证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及计划单列市档案局负责制作并填发。

第三章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应与档案业务工作密切结合,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应根据档案法规实施的情况具体确定。

第九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为:

一、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执法检查;

四、受理群众举报、申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第十条对下列行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监督检查员可以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

(一)未建立档案工作或档案管理制度的;

(二)档案保管条件差,危及档案安全的;

(三)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

(四)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下落不明或泄密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五)拒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的;

(六)不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七)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鉴定验收时,未按规定验收档案,致使档案残缺不全的;

(八)借阅档案未按规定及时归还,且屡催不还的;

(九)在保管或新用档案中涂改、撕毁、丢失档案的;

(十)其它可能导致档案损毁的行为。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应写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个人所违反的具体档案法规条款和违法事实以及改进要求。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是指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档案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查处。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具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违法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违反《档案法》案件,按下列分工查处:

(一)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违反《档案法》案件,由同级或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必要时会同其上级主管机关查处;

(二)公民违反《档案法》案件,由发生违法行为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三)各级档案馆违反《档案法》案件,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四)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档案法》案件,由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查处。

第十三条凡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查处的违反《档案法》案件,查处机关都应受理;如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不应由本单位受理的,要及时移送有权受理的机关。

第十四条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纠正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错误或不适当的决定。

第十五条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四章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程序

第十六条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程序为:

——调查

——处理

——上报备案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查违反《档案法》案件,并负责组织调查。必要时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每次不得少于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查处工作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调查违反《档案法》案件时,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应出示《执法监督检查员》证。其它调查人员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依照本规定,对违反《档案法》案件调查清楚后,确认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机关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签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见格式二),直接通知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协助执行。

确认违反档案法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机关按法定程序移交发生违法行为地的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接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提出的意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执退回;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于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通知书发出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十五日内既不退回处理结果回执,又不向通知书发出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查处机关有权询问情况和建议其上级机关督促执行。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属于监察机关监察对象的人员,也可以向同级或上级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诉人。

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查处机关应将结案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有关材料按规定格式(见格式三)填报,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拓宽人才评价的服务领域,加强评委会管理,改革评审办法,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社会化,加快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不论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一视同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为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提供服务。

(一)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合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没有区别,在非公有制单位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具备条件的,同样可申报评审或报考高一档次资格和职(执)业资格。

(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所在地县(区、市)人事部门。县(区、市)人事部门应及时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分类报送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或评委会。高、中级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工作由县(区、市)人事部门负责落实,并将取得资格人员的评审表(原件)移交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的机构存档。

(三)为便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可按管理权限,在不降低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畅通申报途径,精简申报程序,简化评审材料,提高工作效率。

二、未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的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凡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工作一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经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外省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确认后予以承认。

三、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资历限制,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四、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依据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职(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政策规定执行。

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工作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离、退休人员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

七、目前还是工人身份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其获得的资格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

八、我省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可以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可在学历、论文要求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应聘。

九、贯彻业绩优先原则,鼓励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对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调整为: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二)凡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调整我省职称外语政策,加大对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力度。

(一)从*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和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凡国家政策规定有外语要求的,均须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再组织省内的职称古汉语、医古文考试。

(二)在外语成绩要求上,根据系列(专业)、年龄、地域的不同区别对待:

1.高等学校教师(不含党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的人员,仍按原规定的外语条件执行。

2.艺术、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其外语成绩,仅作参考。

3.其他系列*年(含*年,下同)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仅作参考。

4.其他系列*年至*年出生的,以及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当年有效。

不符合上述2、3、4款规定的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十一、对业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特殊评审的办法,评审高一档次资格。

(一)业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范围: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者;

4.经人事部等七部委选拨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者;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二)上述人员(含已离退休人员)申报高一档次资格,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依照现行程序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省人事厅负责组建专家评委会,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评审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十二、为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全省高、中级评委会的组建和运作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101号),按规定条件、数量组建评委库,随机抽取当年度评委会组成人员,各评委会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全程接受监督。

十三、为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全省高、中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必须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36号),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返回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市人事局以及省人事厅监察室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举报。省人事厅举报电话:020-83133936(监察室)、020-8313394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十四、继续坚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原则。各级评审组织要严格条件标准,履行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用人单位要坚持按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27号),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数,自主决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并加强聘任后的管理工作。

第4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导语】

序号计划性质科类院校代号院校名称投档线最低投档排名备注1统招军事类理工4000国防科技大学(其他专业合格)6135928 2统招军事类理工4020陆军工程大学(其他专业合格)5989241 3统招军事类理工4120陆军军医大学(医疗专业合格)58811788 4统招军事类理工4260火箭军工程大学(其他专业合格)59111018 5统招军事类理工4320武警警官学院(指挥专业合格)56619307 6统招非军事类文史000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只招男生,限已体检、面试、政审合格7统招非军事类文史2337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只招男生,限已体检、面试、政审合格8统招非军事类文史8205南昌航空大学限民航招飞体检、面试、政审合格9统招非军事类理工2329常州工学院限民航招飞体检、面试、政审合格10统招非军事类理工2461烟台大学561 有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要求11统招非军事类理工2734钦州学院478 只招男生,有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要求12统招非军事类理工8205南昌航空大学限民航招飞体检、面试、政审合格13统招非军事类理工8220南昌理工学院限民航招飞体检、面试、政审合格14定向理工8209赣南医学院50551591色盲、色弱等身体条件受限考生不能被录取

第5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原则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各级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人事)部门是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按管理权限,党群系统的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系统的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与实施方案的申报、核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和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管理权限,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市直党群部门(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县市区(含乡镇、办事处)的向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汇总报县市区党委、政府同意后,分别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的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公开招聘的政策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招聘方案必须在同级党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组织、人社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拟聘人员均须在同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报名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确定。县市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和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进事业单位以及特殊行业特殊岗位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是以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操作技能为主,管理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市直单位申请降低开考比例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分值比例在招聘实施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除国家和省有统一政策规定外,不得设置加分项目。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评委为7-9人(不设单位评委,一般异地聘请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和考核,市直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县市区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组织体检的部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如确需变动标准的体检项目须在方案和公告中明确),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考核合格对象确定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合格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的成绩汇总表提交所属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和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市直事业单位的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1、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和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其招聘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招聘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

2、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6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关键词:无损检测 行业现状 培养目标

现代工业的发展以及社会对产品质量和结构安全性、使用可靠性的要求,为无损检测技术日益广泛的应用提供了平台。笔者学校的无损检测专业已开办3年的时间,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无损检测行业的情况变化,更好地培养本专业的无损检测人才,以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2012年6月―2013年7月,我们对长三角特别是张家港的无损检测现状及专业人才需求进行了调研。

一、调研的理论准备

1.明确无损检测概念

所谓无损检测,是指以不损害被检物体及其将来使用功能和使用可靠性的方式,对材料、制件或此两者进行宏观缺陷检测、几何特性测量以及化学成分、组织结构和力学性能变化的表征检测,并进而就材料或制件对特定应用的适用性进行评价的一门学科。

2.认识无损检测的目的

(1)改进制造工艺,确定满足要求的产品制造工艺。

(2)降低制造成本,提前进行无损检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制造成本。

(3)提高可靠性,使构件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不至于发生故障或意外。

3.无损检测常用方法

射线检测方法、超声检测法、磁粉检测法、渗透检测法、涡流检测法、无损检测新技术―激光全息无损检测。

二、调研分析

1.调研企业

江苏申港锅炉有限公司,专职无损检测人员50人;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探伤人员10名;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长力机械有限公司等。

2.现状分析

(1)检测人员缺口较大,特别是对于一线操作人员需求很大。

(2)大部分技术人员没有检测专业背景,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一般只精通一到两门技术的操作,不但自身发展受到限制,同时也阻碍了技术的创新以及新技术的应用。

(3)由于人才紧缺,以及社会对人才的争夺非常激烈,因此造成了频繁的人才流动。

(4)很多企业缺乏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导致技术人员自身发展较为困难,同时也限制了企业本身的发展。

3.需求分析

(1)无损检测行业人才非常紧缺,特别是对持有Ⅰ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线操作员和持有Ⅲ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层技术人员需求量都很大。一般的Ⅰ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经过一到两年的实践后就可以考到Ⅱ级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有机会进入高一层次工作,所以一线操作员每年都要大量补充,加之国家近几年对工业的质量安全体系要求越来越严格,致使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开展无损检测工作,对人才的需求自然也越来越大。就调研的企业而言,每家企业都对学校开设的无损检测感兴趣,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他们输送10~20名毕业生。

(2)素质要求。一要有一定的专业背景。企业要求检测人员最好能熟练掌握几种常规的检测技术,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从学校检测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学校需开展超声探伤、渗透探伤、着色探伤、磁粉探伤实训项目,每个项目训练3~5周,并确保90%的学生能熟练掌握。

二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学校需开设超声波探伤技术及探伤仪、超声波探伤实验指导书、超声检测技术、磁粉探伤等无损检测专业课程。强化学生的理论学习,并作专业考核,理论不达标不能参加实际操作练习。

三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损检测行业肩负着工业生产安全的重任,技术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质,为此,学校需开设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等课程。

三、调研结论

结论一:加强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教育,应使学生掌握无损检测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培养出全面发展的技能人才。几乎所有企业都希望学校的专业教学能注重实践能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培养,尽量与岗位对接,毕业就能顶岗工作或有一段短暂的工作适应期后就能适应岗位工作;约有75%以上的用人单位把就业者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摆在了首要位置。

结论二: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必须充分考虑到学生当前就业能力培养的需要,要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持续学习、提高的必备基础。我们又对在校的30多名无损检测专业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回答“来学校学习的主要目的”一项时,有93%的学生选择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以便毕业后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结论三:注重加强学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养,使该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适应市场需求,抓住机遇,主动创业。

第7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飞行职业特点,对飞行员的心理品质提出了特定的要求。飞行实践表明,飞行员应具备的心理品质是一个多因素、高水平的复合性结构。那我们知道有哪些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广东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_飞行员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1广东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2021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招生院校共6所,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送培单位共5个航空公司,分别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青岛航空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文简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12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的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文化课总分需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且不低于各招飞单位自行确定的单科成绩要求。外语语种限英语。考生需符合各招飞单位在招飞简章中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广东省的民航招飞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宣传、联合行动,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

(二)按照各招飞院校为招飞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民航招飞工作2021年在招飞宣传动员、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由南方航空公司牵头,各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招飞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招飞宣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制定招飞各环节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工作职责,完善预选初检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程序,严谨细致地做好各环节防疫工作,确保参检学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凡报考民航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要认真、详细地了解相关招飞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由考生自主选择招飞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预选初检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体检并接受背景调查。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五)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简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招飞,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的民航招飞选拔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考生报名、预选初检、体检及背景调查等。

1.宣传动员(2020年11月中下旬)。

民航宣传动员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市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21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报考程序,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跟各地市与招考部门沟通协调后,到相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0年11月中下旬)。

(1)考生招飞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填写《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1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见附件4),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时将报考名册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收齐名册后,在2020年12月3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由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0年12月中上旬)。

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级市共同设立面试站进行学员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

学生预选初检时需持有《2021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视力验光单,否则不得参检。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网站公布。

4.体检(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

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2021年3月-5月)。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

6.在“招飞系统”填报有关信息(2020年11月-2021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的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均属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飞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飞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5个送培单位和6所招飞院校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合格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我省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飞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高考志愿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的招飞院校及专业,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录取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飞行员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一、非智能结构

这一结构主要是指与飞行密切相关的飞行动机,性格特征、情绪控制和意志水平等品质。

(一)积极的飞行动机

动机是行为的源头和内驱力,是实现目标的强大动力。一个成功的飞行员,首先来自他对飞行事业有强烈的向往、强烈的兴趣、强烈的爱好和对飞行着着的追求。将飞行看作自己职业生涯的最终目标。有在飞行职业中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欲望和需要。这种飞行动机又称为飞行成就实现自我的动机,所以也叫飞行成就动机。有了这一动机,什么样的动机都不会受到干扰,它会引导、激励飞行员一步一步地攀登上飞行成就的最顶峰。

优秀的战斗机驾驶员

(二)良好的性格特征

性格决定一个人的成功之路,性格决定一个人的毕业命运。性格特征的优劣,对于从事飞行职业也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作为一名中国空军的飞行员,它不仅关系到飞行技能的掌握和飞行能力的提高,而且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为谁飞行,为谁作战的根本性问题。性格特征在飞行员的整个生涯中始终起着核心作用。将良好的性格特征飞行员心理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我军的优势所在。

二、飞行员的良好性格特征,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是热爱飞行,忠于职守。

要当一名飞行员,首要的是对飞行事业的渴望与热爱。只有对飞行事业打心眼里热爱,才有可能把从事飞行作为最理想、最神圣的选择,并为此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专心到场的投入,不惜一切地奉献。

2.是胸怀宽广,目标远大。

飞行员的胸怀,似蓝天那样广阔;飞行员的目标,象太阳那样远大。要飞行,就要成为世界是最顶尖的飞行员。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计较,不为个人恩怨是非所伤神,在他们身上始终可以看到一股朝气蓬勃、乐观向上、自信成功的精神。

驾驶员之间的技术交流

3.是大公无私,乐于奉献。

飞行员是光荣的,但是在光荣的旗帜下,也饱含着要对个人的利益做出较大的牺牲乃至献出宝贵的生命。不计名,不图利,一心扑在飞行事业上。

4.是英勇顽强,敢于冒险。

飞行职业本身就是一项探索性、冒险性很强的职业。飞行员在一定意义上讲,首要的是有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敢于冒险的精神。特别是在完成高难度飞行课目、飞行中遇到险情、空中作战或执行科研试飞等重大任务时,这些品质就显得特别重要。

5.是作风泼辣,干练果断。

飞行员作风特征是“战斗”型的。泼泼辣辣,干脆利索。那种患得患失、瞻前顾后、办事拖拉、无棱无角、斯斯文文的书呆子气是不适合当飞行员的。

6.是勇于创新,自信好强。

飞行员对自己事业的成就永不满足,不喜欢按照别人走过的路去走。自信心强,喜欢创造性的劳动,飞出自己的动作水平与风格。心目中有一个牢固的信念:只要我起飞,空中就没有王牌。

7.是办事认真,一丝不苟。

飞行员中有一句很精彩的俗话:“飞行员的勇猛顽强就像下山的猛虎,飞行员的机警敏捷就像俯冲的老鹰,飞行员的沉着冷静就像大漠的骆驼,飞行员的认真细致就像绣花的姑娘”。也就是说飞行既要胆大机敏又要安详心细。飞行员办事就同他开飞机时操纵电门、手柄、杆舵一样,钉是钉,铆是铆,一点也不含糊,飞行员办事“一百个放心”。

飞行培训费用几十万如此昂贵11月22日结束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促进通航产业发展和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目标,完善法规制度,最大限度盘活低空空域资源,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33岁的小伙子于成亮是爱飞客航空俱乐部的副总经理,这几天,有两件事牵动着他的心。

“如果明年全面放开真高1000米以下空域,私人飞机的飞行限制就会大大减少,如果石家庄栾城机场能顺利取得通用航空机场的资质,我们的航空俱乐部就能拿到营业证照了。”于成亮盼望着以石家庄栾城机场为主运行基地的爱飞客航空俱乐部尽快开张营业。

未来私人飞机飞行将更加容易

对普通百姓来说,航空俱乐部还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航空俱乐部就是教开飞机的‘驾校’,”于成亮解释说,“但学开飞机可不像学开车那么便宜,私人飞机驾照培训费为24万元/人。”

如此昂贵的培训费有人报名吗?

“虽然还没营业,但已有32名学员报名了。”于成亮说,绝大部分是年龄在40岁以上的私营企业老板。

但他同时坦承,学员大多来自熟人介绍,“招生是目前我比较发愁的一件事。”于成亮分析说,一是相关政策的缺失,高端人士考取私人飞机驾照的消费欲望尚未激发,二是昂贵的培训费设下的高门槛和较为苛刻的体检指标也让不少人望而却步。

私人飞机驾驶培训有多大的市场?

“有四分之一的学员来自北京。”于成亮坦言,据他了解,目前,河北省有4家相关培训机构,来自京津两地的高端人士是主要客户目标群体。

昂贵的费用挡不住人们飞行的愿望

业内人士解释说,京津两地飞行禁区、飞行管制区较多,由于交通便利,有飞行爱好的人们纷纷来到河北接受培训和体验,他们将成为私人飞机培训业的主要消费群体。

第8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一、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

在多数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学历都被限定为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这是因为法官、检察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必须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思考论证方法,而这只有通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才能获得。我国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经历了一个逐步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建国初期至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前,按照有关领导的观点,充当法官、检察官者应为工农出身,政治面貌清白,具备高小文化者即可。而且由于高等法学教育落后,法学本专科毕业生非常有限,因而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招干进入法院者占了大多数。1983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增加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规定。但由于这一规定比较笼统,加之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可以通过短期培训获得,而且同时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自1983年至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时,我国仍然沿袭过去的做法,把公安司法机关作为安置复转军人的主要场所,以至于在大部分的法院、检察院,复转军人出身的法官、检察官占了法官、检察官人数的一半以上。从总体上讲,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素质并没有太大的提高。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我国第一部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对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23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2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由此可见,从1995年开始,我国法官、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专科毕业以上。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进行修改,提高了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中的学历条件(其他条件未作修改),从2001年开始,我国法官任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本科毕业以上。同时,修订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任何人要获得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由上可见,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我国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不断提高,从而使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很大的提高,进而为实现司法公正和防治司法腐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和可能。这是因为:第一,我国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迄今为止,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已规定法官、检察官必须是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而在我国已加入WTO并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致力于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情况下,仍规定所有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也可担任法官、检察官,这显然极大地忽略了司法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且与世界潮流不相符合。第二,当前,进行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的要求,而要达到这一要求,其根本的途径就是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素质促公正、防腐败,因此进一步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已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第三,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迅速发展,已培养出大批法学本科毕业生,但由于司法机关进人以安置“两转”人员(即复转军人和政府转岗人员)为主,因而大部分法学本科毕业生未能进入司法机关工作,学非所用,造成了极大的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浪费。1999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连年大幅度扩大招生,法学本科在校生人数猛增,从2003年开始,每年将有大批法学本科学生毕业。这无疑为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3年内再次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将法官、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进一步提高到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这样,既可以极大地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又可以促进高等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二、建立法官、检察官任前培训或研修制度

长期以来,大学毕业生和社会招干人员进入法院、检察院,往往走从书记员、助审员(助检员)到审判员(检察员)的晋升之路,而部队转业干部和政府分流转岗人员进入法院、检察院则是直接任命为助审员(助检员)、审判员(检察员),或直接任命为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他们以前未经过任何业务培训或研修,因而进入法院、检察院后往往难以胜任专业性很强的审判工作或检察工作。

在国外,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参加司法考试合格后,还必须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训或实习,才能出任法官或检察官。例如,在法国,未来的法官必须在大学读完4年法律课程,通过大学毕业考试后,还必须通过由政府主持的考试,考试合格者便可进入国立法官学院进行为期31个月的专业培训,然后通过第二次考试,合格者还要进行6个月的分专业培训。在德国,法官资格经两次考试及格才能取得。第一次考试即大学毕业考试(应考者须在大学修习法学至少三年半,其中至少须有4个学期在同一大学研习法律),考试合格者,要经过2年的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服务于普通法院民事庭、刑事庭或检察机关、行政官署、律师事务所或由实习法官选择的有关机构。然后再参加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是挑选法官的主要依据,考试合格率为10%.在意大利,经过十分严格的法官考试之后,合格者要在法院进行6个月的实习,最后完全合格者才能被任命为法官。在日本,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必须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合格者还必须作为司法修习生进行至少2年的法律基础与实务方面的修习,之后经严格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法曹的资格。取得法曹资格的人,根据志愿可以担任助理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其中从事律师职业者占80%.上述三种人一般要经过10年的司法实践,才能被任命为法官。这10年间,他们必须重新回到司法研修所进行4次进修,以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在韩国,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后还必须在大法院所属的司法研究和培训学院训练两年,才能被任命为法官。

国外对法官、检察官实行任前培训或研修制度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这是因为,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使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后受到相应的业务培训,获得从事实际工作的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地适应司法工作专业化的要求。而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分别建立了国家法官学院和中央检察官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建立了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或法官培训中心、检察官培训中心,完全有条件进行这项培训工作。

三、建立从律师或法学教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

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如果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因此,西方国家普遍要求由富有实务经验且道德学问优秀的人才担任这一重要职位,其集中表现就是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一般都从律师中选任,取得律师资格并且有一定期限的律师执业经验是担任法官的必要条件。例如,在英国,除治安法官以外所有的法官都只能从参加全国4个法学会的律师中任命,其中担任领薪治安法官必须具有7年以上的初级律师经历,记录法官必须具有10年以上初级律师或高级律师经历,巡回法官必须具有10年以上高级律师经历或5年以上记录法官经历,高等法院法官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高级律师经历并且年龄在50岁以上,而上诉法官必须具有15年以上的高级律师经历或担任高等法院法官职务的平均年龄为47岁,高等法院法官的年龄一般都在60岁以上。在美国,只有在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得DJ学位(即法律职业博士),经过严格的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并有若干年从事律师工作经验的律师或法学教授才具有担任联邦法院法官的资格。全美2.8万名法官几乎都是从律师(特别是出庭律师)中选的。在澳大利亚,县级以上各级法院的法官,不仅要求必须是法律职业的合格成员,而且法律明文规定必须具有从事该职业的最低年限的经历。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从律师队伍中吸收过来的。在巴西,担任初审法官必须有非常丰富的法律知识和长期的司法实践经验,其中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从律师、检察官中选任的,必须从事律师和检察官职务10年以上。在新加坡,法官必须是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并当选7年律师后才有资格当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必须有10年至20年的律师或法官经历。在印度,担任司法职务至少满20年或在高等法院或在两个以上此类法院连续担任律师至少满10年才能担任高等法院法官;在任一高等法院或者两个以上高等法院连续担任法官至少5年者或连续担任律师至少10年者、或总统认为卓越的法学家且通常要50岁以后才能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日本,出任高等法院法官必须担任过10年以上助理法官、简易法院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职务;最高法院的法官应由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的40岁以上的人担任,只有担任高等法院法官、检察官、律师、大学教授累计达10年至20年以上,才能出任最高法院的法官。在韩国,担任高等法院法官必须有10年以上的法官经历;担任大法官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上,曾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法学教授15年以上。

许多国家从律师中选任法官的做法,是它们长期经验的积累,实践证明是十分成功的,其实际效果也是十分明显的:一是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精通法律,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由他们担任法官可以保证法官的专业素质,从而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二是律师长期为公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了解老百姓的疾苦和难处,体察民情,他们改行担任法官就会乐于听取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弱者(如刑事案件被告人)一方的意见,善于把握对弱者有利的情况,从而不易于主观武断,冤枉无辜甚至草菅人命,进而有助于案件的客观公正处理;三是律师在执业期间收入较高,积累较多的财富,改任法官不容易为生活所迫而贪赃枉法;四是由于需担任较长时间的律师才能被任命为法官,这一职位来之不易,因此他们会倍加珍惜,不容易为私欲所左右、为金钱所迷惑;五是法官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而要成为法官必须先考取律师和从事相当时间的律师工作,这样也必将促进律师队伍的迅速壮大和律师业的蓬勃发展。一举几得,何乐不为!有鉴于此,我国亦应建立法官、检察官从律师中择优选任的制度,以利于司法的独立、公正和廉洁。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考虑从法学教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

四、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晋升制度

司法职业是一项神圣的职业,在司法活动中,不仅法官作出的裁判具有权威性,而且法官个人也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和威望,深受民众的尊重。法官的这种威望和尊严,往往与其年龄与阅历有着很大的关系。这就是英美法系国家要求法官“年长、经验、精英”的重要理由。他们认为,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判断和分析能力,有良好的决定和交流技巧。富有权威、道德、公正,能够理解普通人和社会,性格温和,有礼貌和尊严,对社会服务具有责任。”法官这种知识、经验、能力、技巧、性格及至尊严的获得,除了依赖长期的律师工作经历或大学法学教学工作经历外,在一些国家还依赖于他们建立和实施的法官及检察官逐级晋升制度。例如,在德国,初次任命的法官一般在州初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任职,有30%左右的法官一直在最初任命的职务上工作;在初级和中级法院工作10年左右,一部分法官有可能到高级法院任法官或者在中级法院任庭长。在法国,其法律规定,上一级法官一般应从下一级法官中选拔,当然特殊情况也有越级选拔的。在泰国,到府初审法院任法官后,至少经过10年才能根据其品德、业绩,晋升到设在首都曼谷的初审法院当法官;在曼谷初审法院当4—5年法官后,如上诉法院的法官出现空缺,才能晋升到上诉法院当法官;如果大理院大法官有空缺,必须在高级法院或者民事法院、刑事法院任过10年以上法官、法官组长、庭长或院长,并且必须具有25年法官工作经历的,才有可能晋升为大理院大法官。在英国,担任高等法院法官,除可以是具有10年以上的出庭律师外,还可以是具有2年以上地方法院法官的经历;担任上诉法院法官,除可以是具有15年以上出庭律师的经历外,也可以是具有2年以上高等法院的法官经历。

一些国家所实行的法官逐级晋升制度同样值得我们借鉴。一方面,为了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加其社会阅历和诉讼经验,可以考虑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长期以来有着法学专业毕业生直接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传统,不顾这一现实而照搬西方国家基本上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因此在实行从律师、法学教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晋升制度。具体设想是: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者选择法官、检察官为职业的,在经过2—3年的业务培训或研修后,只能到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5年后工作成绩突出者方可选任到中级人民法院和相应级别的检察院工作。在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5年后,工作成绩突出者方可选任到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工作10年后,工作成绩优秀者方可选拔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这样,一个人若在25岁开始担任基层法院法官和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则最快到30岁才能进入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到35岁才能进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到45岁才能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当然,也可以考虑,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司法考试合格者经过1-2年的业务培训或研修,可以直接进入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或相应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司法考试合格者经过1年的业务培训或研修,可以直接进入高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或省级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这种逐级晋升的制度有利于法官、检察官受到各种审判、检察岗位的训练,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和提高工作水平,从而为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保障,同时也使法官、检察官感到其职位来之不易而倍感珍惜,保持谨慎,而有效地预防司法腐败的发生。

五、实行法院院长、检察长只能从法官、检察官中选任的制度

第9篇: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范文

2010年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计划已由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属于提前录取批次,一些考生及家长对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政策还不是很了解,近日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考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希望对考生填报志愿有所帮助。1.军队院校如何接受报名?答:军队院校报名时间与普通高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方式不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具体报名方式,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并告知考生。2.报考军队院校应怎样填报志愿?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3.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对象是如何确定的?答: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对象,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军队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在军队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4.政治考核是如何组织的?答:由考生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普通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5.面试如何组织以及主要面试哪些内容?答: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解放军招生办公室统一选派,与政治考核同步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结果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6.如何组织体检和作出体检结论?答: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对象,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检。体检一般指定部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7.军队院校以何种方式录取?答:军队院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军队院校招生办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8. 哪些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可优先录取?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9.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文科考生和女生?答:军队院校以招收理科考生和男生为主,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一些院校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10.有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答: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院校只有解放军艺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等4所院校。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11.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何不同?答: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4点: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12.军队院校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答: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解放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13.什么是国防生和国防生如何招生?答:国防生是指军队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毕业后任命为部队干部的在校大学生。国防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另一种是从普通高等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大学生中考核选拔。14.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何区别?答:①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②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15.国防生培养现状如何?答:200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建立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现有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普通高校117所。2010年除同济大学未安排国防生招生,其他116所签约高校安排招生6850名,招收专业主要为部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武器类和军队通用的气象、外语、财会、医疗等专业。16.报考国防生如何填报志愿?答: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在学校组织填报高考志愿时,对照当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如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17.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如何组织?答: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所在省军区组织,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情况录入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审核录取的主要依据。18.哪些考生报考国防生优先录取? 答: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19.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驻校选培办,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20.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如何组织?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的,由军队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如果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可以转为高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21.高考时未被录取为国防生,入学后是否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答: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签约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考取签约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培养人才普通高校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国防生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22.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23.国防生军政训练如何组织?答: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需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军政训练内容包括军政理论教学、日常训练、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其中,假期集中训练和见习锻炼由军队指定的国防生军政训练基地承训,主要安排在寒假或暑假进行。24.国防生本科毕业能否报考研究生?答: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国防生招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毕业时与军队院校指挥类毕业学员一样,不能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而要到军队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后,以部队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招生单位、培养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其中,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入伍手续。25.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少量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26.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27.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信息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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