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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职业技能鉴定 问题 建议
开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我国自1993年以来逐步形成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完整形态,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18年来,作为我国劳动生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序运行,满足了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了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成才,引导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的发展变革,职业资格证书已逐步成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人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在肯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鉴定对象的差别、生产技术的不断更新、劳动分工的不断细化,鉴定工作当前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突破。
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技能鉴定发展环境不健全。
1.法律、法规不健全。1994年7月的《劳动法》和1996年5月的《职业教育法》,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确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地位。各地和各部门也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如原劳动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上海市、云南省、陕西省、深圳市及济南市等地方相继出台了职业技能鉴定条例或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1年5月10日,“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指出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有1658万人次参加鉴定,1393万人次通过鉴定获取证书,分别比2009年增长11.1%和13%。“十一五”期间,共有6893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5683万人次获得证书[1]。随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巨大变化,上个世纪90年代颁布的《工人考核条例》、《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出台《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法律层级,已迫在眉睫。
2.“证”出多门,资格证书管理混乱。同一职业资格认证,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行业协会、学会等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自行设置的准入门槛颁发不同的资格(执业)证书,各种考试认证机构竞相参与,造成了交叉认证、重复认证问题,使证书制度的效力大打折扣,令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无所适从,加重了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3.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缺乏质量意识,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面临考验。质量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生命线,一些地方和行业鉴定机构贪多求量,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忽视鉴定质量会使证书反映的劳动者职业能力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要求脱节,影响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4.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目前各地方人社部门都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当年各职业、等级的工资指导价,但是大多数企业在对职工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后无法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应的就业、户籍、社保等政策时没有适当考虑向技术工人倾斜,导致整个社会对技术工人的培养氛围不浓,职工学技能、长知识的热情不高。
(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不到位。
1.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制不合理。目前我国职业技能鉴定采用大致按通用职业(工种)由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行业职业(工种)由行业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的管理模式。在此管理模式下,存在一些通用技术工种与行业技术工种交叉的领域管理混乱,导致地方与行业鉴定所(站)矛盾重重,甚至出现为了争夺鉴定生源而不顾牺牲鉴定质量,出现违规鉴定、乱发证的现象。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管理混乱。目前我国没有一个针对不同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立标准,各地方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在设立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时没有任何依据,导致鉴定所(站)设立后无法按正常考核要求开展工作。
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存在考培不分离。目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未完全与培训单位脱钩,大多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由于历史原因建在各企业、学校的培训单位中,职业技能鉴定单位与培训方融为一体,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考评与培训分离。
(三)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支持体系不完善。
1.职业分类、职业标准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企业)的需要。我国由国家职业工种目录、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和对应的培训教材等构成了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支持体系。企业日新月异的生产方式带来新职业、新工种的产生,现有的《国家职业大典》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的建设更是有待加强。截止2010年年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只有1001个,而大多数的职业标准只能依据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各行业部委设立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这些标准与现代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严重脱节;职业标准建设的滞后影响了国家题库开发,直接带来了现有职业(工种)、教材、题库不被企业接受,培训和鉴定考试无法顺利开展。
2.教材及题库不完善,脱离劳动者和企业需要。由于社会不断进步,生产、制造业技术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的投入使用和商业、服务业分工的不断细化,部分职业功能在生产活动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造成原有教材、试题考核的内容与现代生产设备和岗位活动不匹配。教材、试题建设效率低,无法满足鉴定职业数量的需求。
(四)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联网查询,证书使用过程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社会保障系统的互联平台等都未完全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滞后,已不能满足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建议
(一)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出台为契机,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我认为人社部应尽快完成该条例的出台,重新修订已不符合现在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另外,国家应具体规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各方面工作守则、工作流程,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向社会公布必须持证上岗的具体职业(工种),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录取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工资指导价位的管理,引导用人单位在制定企业工资时向技术工人岗位倾斜。
(二)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范管理部门。
以国家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为主,肃清各部门、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名称使用;明确地方技能鉴定机构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关系,以就业准入为要求的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由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逐步缩小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范围。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管和指导,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工种)设立基本要求,规定鉴定机构设立不同职业(工种)的设备数量、型号,以及师资要求,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准入门槛;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要求,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操作流程,严把职业技能鉴定的过程管理;明确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能,对违规鉴定的鉴定机构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快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教材、题库。
首先,应针对就业准备入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进行全面更新,优先修订各行业中从业人员较多的职业标准,加大新职业的标准开发力度。其次,根据标准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教材、题库的开发,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支持体系。
(五)加快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
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软件、题库管理软件、无纸化考试软件等,完善证书全国统一查询,证书信息与人力资源有关的求职、招聘、工资、社保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的信息化管理、查询、使用,提高证书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文武.强化质量 完善机制 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持续发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侧记[J].职业,2011,(8).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以后,在一些技术要求高、通用性强、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中,职业资格证书还是一种就业准入证明。目前在江苏有93个职业工种招收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招用,从业者必须持证上岗。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形式
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全国全省统考,目前已有18个职业;第二类是车工、钳工等通用工种的非统一鉴定,由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第三类是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考试合格者除了核发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合格证书外,目前有计算机新技术、网络管理员等6个职业同时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途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报考者可以按照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问题
4.1信息化管理不到位
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建立初期对信息化要求不高,那年代计算机技术和Internet技术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职业技能鉴定以纸质档案为主,电子档案普遍没有建立。如今算机技术和Internet技术已经非常普及,智能手机终端已经能够上网查询检索各类信息,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实行无纸化办公,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电子化管理势在必行。
4.2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建设需要加强
证书查询系统建设是信息化时代的需要,也是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要采取得力措施,抓紧做好。
5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对策
(1)要加快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二十年发展,年鉴定量逐年递增,2012年全国鉴定人数达到一千七百多万人次,表明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与日俱增。如此众多的鉴定量,不实行鉴定档案信息化是很难查询检索档案的,即便保存纸质档案,查询检索也做不到。
(2)尽快开通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联网查询系统
据了解全国2013年底职业技能鉴定入网数据达到7700万条。年鉴定1700万人,入库才7000万,数据入库比例令人不敢恭维。推动证书查询工作有常规查询向电子化Internet查询转换,一方面对新增的证书数据要即时入网,另一方面,仍然要抓紧整理历年证书数据,力争实现证书信息全部上网、提供全口径查询的目标。
(3)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中心工作做好职业技能鉴定
关键词:职业技能鉴定 题库管理 问题 对策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以具体职业的某一等级所需知识、技能、操作熟练程度、职业道德等要求,与相关工种关系等作为考核标准,测试考生是否达到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其难度标准不是以考生的通过率来确定,而是以所要求知识和技能量(掌握多少、反应快慢等)与质(复杂程度)的特征来决定。类似一把尺子,具有达标性。因此,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行业工种的不断增加,国家职业技能题库试题也相应地应该在数量、种类和质量上有所变化和增加。
一、我国职业技能试题库现状
一是部分工种的考核试题比较陈旧、知识单一,适应不了部分行业的发展需要;试题标准显得滞后、内容陈旧,严重影响了考生技能水平的正常发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部分工种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例如: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汽修和数控车工等工种,而题库更新较慢,无法与时俱进,常常会使被鉴定者对技能鉴定考试有怨气,对证书的含金量产生质疑,这也直接影响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声誉。
二是考核内容过于狭窄,常常只针对某一个岗位,而针对一个岗位群的内容很少,含金量比较低。考核内容过于片面,也严重影响鉴定工作的实施。
三是受业务水平和对行业的了解程度较低等出题人个人因素的种种制约,导致试题比较片面,不能大众化,这也是导致我国鉴定题库不完善的一个表现。
以上这些问题都给鉴定工作带来很多不利于发展的影响,造成技能鉴定结果的误差,因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是急需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积极推动题库建设,完善国家题库
到目前为止,我国国家题库初、中、高级和技师以上试题资源总量分别达到了163个和97个职业。但是,职业资格鉴定工种的扩展范围还不是很不平衡。因此,需要不断地推动国家题库的新发展。建立覆盖面广、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强的国家题库资源是迫在眉睫的工作。
第一,加快更新现有题库资源的资源修订工作。对已开发题库中鉴定规模大、工作内容更新快的题库进行时时修订。加快题库开发速度,提高题库的时效性是一项长期的不可中断的工作。
第二,充分利用地方优势资源。对尚未开发题库的职业,应注重地方试题资源的整合。不断探索我国国家题库开发新模式,积极引导和规范地方题库开发工作。借助网络平台等先进手段,开通多种试题资源征集渠道,整合地方、行业和相关企业的试题资源。吸收有积极性的社会各方力量及企事业单位技术专家参与到国家题库开发中来,形成共同开发的格局,充实国家题库的资源。
第三,加强命题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扩大国家题库的覆盖范围。
第四,严把题库质量关。质量是鉴定工作的生命线。题库建设要严把质量关,为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选择对就业贡献大、对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影响大的职业作为国家题库重点项目,在开发思路和方式、题库数量和质量上都以高要求来严格执行。
第五,不断完善国家题库服务功能。以标准化的考试内容,统一命题、灵活、适应性强的题库促进鉴定质量建设,满足各职业工种的不同要求。经常组织各工种命题专家、各企事业高技能人才深入到各工种、各领域进行调查和细致研究,让国家职业技能题库来源于各行各业的领域,并能广泛地运用到各工种和领域,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建立起一个能符合时事、更贴近经济发展的国家题库。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开展铁路房建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的意义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铁路房建系统作为运输辅助单位,承担着铁路房建设备大维修、供水、冬季供暖等任务,房建系统的工种具有其特殊性,与运输一线工种有较大差别。目前房建系统在人员素质、年龄结构方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是职工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二是人员素质偏低,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0%左右,70%以上人员为高中或中专学历;三是年龄结构断档,青年职工人数偏低。粗略统计房建系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仅占20%。另外一个较突出的问题是:由于房建部门工作艰苦,工作环境差,青工中愿意从事房建技术工种工作的人员较少,即使取得了技术工种职务但由于考评过程内容不统一、不规范,这些青工的实际技能水平很难达到要求,因此目前房建系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技术工种工作还是以老职工为主力,青工多数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长此下去房建系统将面临技能人员断档、遇到技术含量稍高的工作就无人可用的局面。
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一是对房建系统主要技术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公平、合理、有序的职业技能考评能够提高广大青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促进良性竞争,这是提高房建系统职工劳动技能、劳动素质的有效手段;二是结合技能鉴定的结果,将工资奖金向房建技术工种倾斜。比如,是否可以发挥技能工资的调节作用,对同一工种的人员(岗位工资相同的人员)结合技能鉴定的结果调整技能工资,从而激发和调动青工学习房建技术的热情。
二、如何开展铁路房建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建立素质过硬的铁路房建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队伍
目前哈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中没有针对房建工种的鉴定人员,培养高水平的房建工种考评人员,建立专业的房建工种考评队伍是开展鉴定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从组织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鉴定过程控制等方面对房建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提出明确要求,规范鉴定行为。鉴定机构应设专职房建工种鉴定人员,同时在各房建段选拔技术能手、高技能人才进行考评员培训,合格后,聘任为房建工种考评组成员,参与考评工作、充实考评队伍。在队伍建设工作方面,要对考评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和认证,逐步建立起责权明晰、奖惩分明、动态管理的考评人员管理体系。同时,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做好高级考评人员和鉴定管理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考评人员和鉴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提高鉴定运行管理透明度,以便广大职工对鉴定工作进行监督,真正实现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
2、确定申报房建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
申报房建工种技能鉴定的条件要比照省相关工种技能鉴定的要求来确定,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应有区别。不同的工种应有不同的申报条件,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4年以上、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3、确定房建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鉴定方式
房建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建相关工种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这些内容应依据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房建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应比照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三、房建系统部分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
铁路房建系统的特有工种包括管道工、瓦工、木工、车工、白铁工、架子工、钢筋工等,下面就管道工、瓦工、车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和要求进行探讨。
1、管道工的职业技能鉴定
管道工是指操作专用机械设备,进行金属及非金属管子加工和管路安装、调试、维护与修理的人员,房建系统的管道工主要从事暖气管道以及锅炉的维修和安装,在房建部门中此工种占有较大比例。
房建系统的管道工应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参鉴职工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
申报条件: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4年以上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管道工理论知识考试基本常识应包括:管道识图基础知识、常用管材及管件知识、常用阀门及附件知识、常用工具和机具知识、管道安装基本技术、管道敷设与安装要求、建筑给、排水管道系统、采暖管道系统知识、相关工种常识、管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法的相关知识、消防法的相关知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知识等。
管道工的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应包括:
初级
(1)简单的工业管道安装、设备配管;(2)安装一般冷热水管、排水管、卫生器具、采暖管道及其水压试验;(3)安装各种快装锅炉及全部配管,并作吹洗、试压和试运转(烘炉、煮炉、调试安全阀)及整理交工资料;(4)简单焊制弯头、三通的放样、制作及管子煨弯(角弯和方胀力)、管道调直;(5)安装疏水器、注水器、油水分离器和小型水泵;(6)绘制法兰加工图及法兰划线、钻孔及常用简单工具的制作、管子收头;(7)安装简单的一次性仪表(流量孔板、温度计、压力表等);(8)搭拆3m以内的简单脚手架。
中级
(1)各种工艺管道的安装;(2)给水、排水管道及管件的安装;(3)较复杂的异径三通、偏心大小头多节弯头的放样、下料和制作;(4)各种工艺管道酸洗、脱脂、吹洗、试压方法;(5)按施工图计算工料,绘制加工大样图;(6)编排班组施工计划,做好施工记录;(7)参与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解决本工种操作技术上的一般问题。
高级
(1)复杂管件的放样制作与一般管架的设计制作;(2)高层建筑给排水管道系统、消防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3)给排水泵站、室外给排水系统的安装调试;(4)一般采暖管道、热力管道、制冷管道和一般工业管道工程的安装调试;(5)中小型锅炉及配管的安装、烘炉煮炉及运行调试;(6)掌握各类管道工程相关的质量检查方法,进行安装质量鉴定,并提供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7)解决本工种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上一般的疑难问题;(8)管道的维护、保养技能;(9)相关工种技能。
上述考核内容可由鉴定人员随机抽取2至3种进行考核。
2、瓦工的职业技能鉴定
瓦工是指用砖或砌块和砂浆砌筑房屋或其它构筑物的工人,房建系统的瓦工主要从事管内房建设备的大维修,此工种在房建部门中也占有较大比例。
房建系统的瓦工应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申报条件:同管道工申报条件相同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瓦工理论知识考试基本常识应包括:
制图的基本知识、建筑力学的一般知识、砖石结构和抗震结构的一般知识、砌筑工程季节施工的有关知识、各种基础大放脚摆底的方法、异型砖块的放样板和砍、磨异型及多曲线砖找规矩的方法、烟囱、烟道、水塔的砌筑方法、水准仪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各种新型砌块材料的性能和特点、本职业与其它有关职业配合施工的相关知识、班组管理知识。
瓦工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应包括:
初级瓦工
(1)用水平尺、托线板和线锤吊线、拉通线。
(2)砌各种基础大放脚,抹找平层。
(3)按轴线、边线及皮树杆的标志,砌6m以下清水墙角、墙垛、门窗垛、封山、出棺及预留洞、槽。
(4)砌清水墙、砌块墙、混水平旋、拱旋、钢筋砖过梁及安放小型构件。
(5)按规定摆放木砖,配合立门窗框。
(6)砌毛石墙(不包括角)及勾抹墙缝。
(7)挂屋面平瓦、勾墙面灰缝、铺砌地面砖。
(8)铺阴阳瓦、做平面瓦的斜沟、屋脊(包括砍、锯)。
(9)按设计标高找坡度,铺设下水道女、干管,砌化粪池、窖井(包括抹灰)。
(10)砌筑一般家用炉灶。
中级瓦工
(1)各种砖、石基础大放脚的摆底。
(2)砌6m以上清水墙角、清水方柱、拱旋、腰线、多角形墙、弧形墙、混水圆柱、柱墩和各种花棚、栏杆等复杂砌体。
(3)砌空斗墙、空心砖墙、毛石墙角和各种预制砌块,立门、窗框。
(4)砍、磨各种砖块,清水墙勾缝的弹线、开补。
(5)铺砌预制混凝土块、缸砖、水泥方格砖地面和乱石路面。
(6)铺筒瓦及做阴阳瓦的斜沟和筒瓦的简单正脊、垂脊。
(7)砌拱形和双曲砖拱屋面。
(8)砌锅炉座、烟道、食堂大炉灶、附墙烟囱和简单的工业锅炉灶。
(9)砌方、圆烟囱(包括耐火砖内衬)和水塔。
(10)按图计算工料。
高级瓦工
(1)复杂的筒瓦屋顶、屋脊、垂脊和磨砖、对缝的墙、柱等。
(2)砖雕各种花纹、图案、阴阳字体。
(3)参与复杂工程的定位、放线。
(4)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参与编制本职业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
(6)对初、中级工示范操作,传授技能。解决本职业操作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3、车工的职业技能鉴定
车工是指操作车床,进行工件旋转表面切削加工的人员。房建系统的车工主要从事锅炉零部件、管道阀门、建筑机械零部件的加工修理工作,虽然从业人数不多,但该工种属精细工种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相对较高。
房建系统的车工应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申报条件:同管道工申报条件相同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车工理论知识考试基本常识应包括:
(1)基础理论知识
识图知识、公差与配合、常用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知识、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2)机械加工基础知识
机械传动知识 、机械加工常用设备知识(分类、用途)、金属切削常用刀具知识、典型零件(主轴、箱体、齿轮等)的加工工艺、设备及切削液的使用知识、工具、夹具、量具使用与维护知识。
(3)钳工基础知识
划线知识、钳工操作知识(錾、锉、锯、钻、绞孔、攻螺纹、套螺纹)。
(4)电工知识
通用设备常用电器的种类及用途、电力拖动及控制原理基础知识、安全用电知识。
(5)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衔接;途径
[作者简介]朱林,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湖南 长沙 410100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6―0173―03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与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相适应,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综合体现,积极稳妥推行“双证书”制度,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
笔者所在的学院结合举办传媒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常规教学管理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常态化研究与实践,提高了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认识,推动了教育教学工作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深度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依据传媒类职业院校的特点,建立起职业技能鉴定的长效运行机制
(一)建立起合理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院、系两级管理组织体系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机制和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是实施“双证书”制度的重要保证条件。笔者所在学院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挂靠在教务处开展工作。所长由院长兼任,教务处分管实训工作的副处长任副所长,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两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对全院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规范培训、鉴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在此之下,各教学系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由系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职鉴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站长,配备两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系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培训等,从而构建起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院、系两级管理组织体系。
(二)健全了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健康发展的管理制度
笔者所在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国家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情制定整套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学生计算机、英语和职业技术等级的认证规定》《关于在教学活动中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考证项目与专业对照表》《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等,从鉴定队伍、考核条件、测评方式、考务组织、鉴定结果、证书管理六个方面建立相应的质量监控体系,按照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标准严格考核,积极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二、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内容纳入课堂教学,促进课程建设,保证职鉴内容成为专业教学的基本内容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到实处,笔者所在学院要求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将与该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认证作为学生毕业条件之一,开设相应的考证课,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内容纳入课堂教学,深化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效衔接,促进课程建设。
(一)遵循高职教育规律,从培养目标出发,构建以岗位职业活动和工作过程为导向、体现传媒产业从业要求的综合职业能力模式课程体系
为了主动适应我国传媒业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更多更好的掌握先进传播理念和现代传媒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学院在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势的宏观把握、对学院历史沿革与现状的认真分析基础上,明确将自己的办学目标定位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突出传媒特色,培养适应传媒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综合素质高、传播能力强、拥有国际竞争力的岗位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基于这一培养目标,学院从岗位职业能力分析人手,充分考虑传媒职业人的社会责任感和精神文化产品的二重性对文化从业人员的独特要求,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的内在逻辑关系和职业成长规律,构建以岗位职业活动和工作过程为导向、体现文化产业从业要求的课程体系――综合职业能力模式课程体系。
(二)深化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效衔接
1.根据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要求,不断完善课程教学大纲。一是每门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打破学科特性,按职业课程特色设计;二是教学内容安排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接轨,强调知识与能力的融合;三是课程内容按职业要求更新,保证在行业内领先。注意按职业要求,针对传媒特色,将最先进的、最新的知识及时纳入课程之中。例如,影视动画专业,根据市场对动画绘制从业人员的要求,将全电脑无纸二维动画技术及时纳入影视动画二维制作课程内容;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将当前生产中先进的Adobe视频编辑技术纳入电视画面编辑课程之中等,以上课程内容同时也是动画绘制员、影视后期制作员职业资格考证的重要内容。通过进行上述有效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体现当前传媒业先进水平和传媒职业岗位标准要求,突出了传媒高职教育特色。
2.根据职业岗位能力标准要求,选编教材。在国家非常缺少传媒高职教材的情况下,学院加强了自编教材建设。近三年来,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标准的要求,编写《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朗诵艺术指要》《计算机应用》《电视画面编辑》等24门课的特色教材。在教材开发中引入行业标准,将相关职业岗位所需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手段反映到教材中去,提高教材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三、积极探索与职业技能鉴定相衔接的教学方法、考试考核方法改革,保证职鉴模式成为专业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针对不同生源基础特点、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分层次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多样化教学方法,有效地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
学院的专业课教学广泛实行“整体计划,分段教学”,即改变传统理论课学习的周课时习惯,将每学期分成几个时段,每个时段集中学习一门对应于某种岗位技能的课程,提高学生对理论的掌握程度。教学中还十分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训室融为一体,实现真实情境下的教学做;广泛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方法,课程教学结合项目进行,项目纳入课程教学之中;设置单独的实训环节,在第3、4、5学期末安排1周的时间进行课程综合实训,强化学生核心职业能力。这种多样化教学方法,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二)积极探索考试、考核方法改革
在考核中,学院加大实践考核的比重,加大实
践能力、动手能力考核的比重;对一些核心课程,把相关项目制作、作品获奖情况作为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形式的改革,逐步建立以能力考核为主,常规考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方法体系,并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才市场就业准入的培训考核制度接轨。
四、依照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标准,建设师资队伍
考评员是实施“双证书”教育的关键条件,为此,学院十分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一)实施“双师素质”强化工程
努力实施“双师素质”强化工程――建立专业教师轮流挂职锻炼制度,鼓励教师下基层顶岗实践,直接承担或参与产品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合作和员工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强化教师的职业能力;鼓励引导教师在实践中进行高职教育理论研究,开展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提高课程开发、课程设计和课程实施的能力,进而提升教师的职业教育能力;鼓励教师参加劳动部门及行业的培训考证,获取职业考评员资格。
(二)实施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工程
实施兼职教师资源库建设工程,具体而言,就是创新兼职教师的校企“共享”机制,聘请行业、企业中的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聘请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专长的能工巧匠担任实习和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将兼职教师编入教研室实施一体化管理,为学院的实践教学、职业技能鉴定提供宝贵的人才支持。
五、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建设实训基地,保证职鉴所需设备条件成为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项目
为实现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效衔接,笔者所在学院通过“3个计划”的实施,普遍建立了具有真实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和可以满足学生顶岗实训并就业的校外实训基地,从而具备了较完善的软、硬件实践教学条件。
(一)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校内的实训基地建设,就是通过“3个计划”实现“3个一体化”。“3个计划”:一是原有校内实训基地的改造主划;二是校内实训基地拓展计划;三是校内实训基地运行制度建设计划。通过这“3个计划”的实施,实现“3个一体化”,即课堂与工作岗位一体化、学生与员工一体化、教学与生产一体化。
(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校外的实训基地建设――也通过“3个计划”,实现“5结合”。“3个计划”:一是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计划;二是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计划;三是校外实习基地内涵建设计划。“5个结合”,即学生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相结合,训练与生产相结合,岗位技能与职业素质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实习单位管理相结合,实习与就业相结合。
由于学院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高度重视,坚持将其作为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常态化,并通过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学院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对外科技服务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学院技能教学的开展,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招生就业两旺。
[参考文献]
关键词:体育行业 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研究目的
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规划和管理的,严格遵照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鉴定站的成立是为了有效提高体育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体育职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同时充分利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运动员获得符合本人特长的体育行业资格证书,使退役运动员具备的技能优势转化为走向社会的职业优势,成为体育健身业和社会就业市场上的高技能人才。辽宁省鉴定站是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唯一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开展。
2研究对象和方法
2.1研究对象:本文以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体育学校、鞍山市体育学校、辽宁石化大学、抚顺市体育学校、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个试点培训基地为研究对象,承担我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任务。
2.2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调查分析法。
3研究现状
2008年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辽宁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正式成立。鉴定站的成立标志着我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此正式启动,三年年来辽宁省6个培训基地从制度的启动到就业准入的严格实行后,经过认真培训,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程序,共组织18次鉴定工作,其中涉及8个项目,参加培训人员560人,通过鉴定率80%具体培训鉴定情况见表一(统计截至2010年)。
4研究对策和建议
4.1辽宁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刚刚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处于研究初级阶段。
三年来在辽宁省体育局和6个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职业鉴定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先后有600余人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通过规定的培训和鉴定站的考核鉴定,有80%人员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从业奠定了基础。
4.2规范了我省经营性体育场所中从业人员。
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开展,我省经营场所已经开始重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问题,在招聘过程,职业资格证书是必备条件,否则就不得上岗或执教。
4.3进一步规范体育人才管理市场,使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社会保障
本研究是体育产业理论和实践经济领域的应用研究,通过职业鉴定工作开展,扩大体育人才市场从业人员质量和数量,保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比如:持证从业人员和无证人员的在五险一金以及工资待遇差别等权益问题的相关政策出台,使其市人才场良性运营,使之体育产业真正成为我国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之一。
4.4促进我省体育市场管理的良性运营,开发和规范辽宁省体育人才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通过研究探讨辽宁省职业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借鉴其它省市研究经验,开拓我省职业鉴定工作新局面。构建一套适合我省职业鉴定工作的管理体系,使之科学化、系统化以此促进我省体育市场管理的良性运营,开发和规范辽宁省体育人才市场,更好地为全民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体育职业技能开发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2]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组编.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
关键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创新;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师资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5-0083-03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全国的技能劳动者总量已突破1亿人,高技能人才也突破了3 000万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并提出了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训鉴定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这就要求我们重在抓落实,在工作的深化、细化上下足工夫,争取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效。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抓住技师社会化考评龙头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 400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 90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 000万人左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2011—2020年,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到2015年底,国家重点支持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每个国家重点支持的培训基地建设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云南省在《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制定了“十二五”时期高技能人才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1.39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7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1.19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万人。”可见国家和我省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非常重视的。加大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将是各鉴定机构永恒的话题。要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任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的要求,全省上下各鉴定机构整体联动,迎难而上,在进一步拓宽技师、高级技师晋升通道的同时,切实加大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力度,创新职业技能鉴定模式。一是继续创新企业内技师考评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企业在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和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和企业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技师考评的要素和内容,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骨干,经企业推荐,鉴定机构评审认定,可破格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要大力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竞赛成绩突出者,可破格晋升技师、高级技师。二是进一步强化技师考评的基础工作。重点做好技师、高级技师题库(卷库)等配套技术资源的研发工作,组织开发完善技师、高级技师卷库和相应工种的鉴定指南,为推进技师考评提供技术支撑和质量保证。
建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保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信度和含金量,就必须提高鉴定质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推进鉴定质量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一是实施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控制,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监督与查处机制。省市鉴定中心应加强对各鉴定站(所)的考务管理检查、监督,建立鉴定质量举报、查处和通报制度,加大对鉴定工作走过场、考场作弊等违反《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及各项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力度,重点完善和实施现场督考方法,提高现场督考率,并做好现场督考记录,将其作为考务管理检查和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各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责。二是完善各鉴定机构的目标考核、评估年检制度。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制度,不断改进完善考核体系,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使目标考核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效果。加强对鉴定所(站)的年检制度,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完善鉴定机构的退出机制,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布局,形成布点合理、优势突出、工种齐全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的职责。
拓展新职业统考和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 新职业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一鉴定具有技术先进、组织规范、社会影响力大的特点和优势,要发挥这两类职业鉴定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大拓展力度。应继续开展好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等职业的全国统考和茶艺师、电工等职业的全省统考。应广泛使用计算机智能化平台考试,提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新职业统考的宣传和组织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新职业的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具有标准先进、内容实用、考试方式科学等优点,鉴定站(所)都可本着切实提高考生计算机实际应用水平的原则,扩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范围。
创新企业内鉴定和院校鉴定两项模式 一是加快企业内鉴定方式的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鉴定模式。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来源于企业,服务于企业,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和职工参加鉴定的积极性不高。据统计,普洱市企业职工2011年参加鉴定的人数仅占总鉴定人数的10%左右,这种状态非常不利于企业职工职业能力的提高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应将企业作为重要工作领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服务岗位需要,采取在工作过程和生产现场进行技能鉴定的方式,重点对职工的岗位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2011年,我们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分别对墨江供电公司、思茅供电公司、路桥四公司磨思高速公路筹建处等8家企业的400多名职工在生产现场进行了实操技能的鉴定,鉴定工种有变电站运行值班员、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电工、焊工等,效果很好,推动了企业内鉴定工作,促进了职业资格证书更好地服务企业、植根企业。二是进一步推行职业院校教学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衔接的“双证书”制度。按照确定的工作模式,把好实施方案审核关、现场评估关、实施过程监督关。在具体工作中,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实施方案,将技能鉴定要求纳入教学课程体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将主体专业教学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增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继续实施“失业人员技能鉴定服务项目”和“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两个鉴定服务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鉴定机构应主动与就业管理部门配合,结合失业人员培训情况,引导其参加适合再就业职业的技能鉴定,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经费补贴。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提高转移就业能力。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就业需求量大、操作简单易学的专业,在九县一区开展了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鉴定工作,5年共鉴定两万多人,合格率在85%左右,绝大部分人已经就业。2011年,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对达不到鉴定标准但考核合格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将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减免的费用可在政府对农民工培训补贴中支出。这项政策的推出,将对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鉴定工作起到推动作用。鉴定机构应该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地推动岗位能力认证考试和其他各类能力型考试,加强对这类考试的管理和督导。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和专家队伍四支队伍的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鉴定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鉴定管理人员是鉴定业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是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提高服务效能的基本力量。各鉴定站(所)有责任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水平、规范化考务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还应倡导爱岗敬业、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的优良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时下,应重点提高鉴定管理人员对考务管理系统等智能化考务管理工具的使用能力,还要从制度上、方法上防止和杜绝鉴定管理人员协同作弊及集体舞弊现象。二是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考评员尤其是高级考评员的培训和认证工作,以适应加快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的需要,鉴定机构有责任积极推荐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评员培训。要严格实行考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聘任制、回避制等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认证、派遣、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考评人员诚信考评档案。要改革完善考评人员的培训方式和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一至两个专业探索分专业培训和现场观摩研讨等培训形式。三是加强质量督导人员的履职能力。质量督导制度是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障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质量督导员代表国家对职业技能鉴定活动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情况、场地、设备设施和考评人员安排情况等进行检查和督导,并对举报、投诉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这就对质量督导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质量督导队伍的建设,加大对质量督导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确实使质量督导员成为思想品德好、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精通业务、熟悉标准、掌握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各项政策的多面手。四是充实壮大专家队伍,加强对专家委员会的动态管理。根据职业发展需要,应采取多种措施将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专家充实到专家库中,并调整部分专家组组长和成员,发挥专家队伍在基础性、前瞻性的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研发中的作用,积极参加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厅级课题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夯实技术资源开发、平台建设、网络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四项基础工作 一是加大鉴定技术资源开发力度,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持和服务。应发挥企业、行业、院校等组织的资源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自主开发、委托开发、消化吸收引进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发鉴定技术资源。应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开发鉴定技术资源,实现省市之间、区域之间、各鉴定机构之间鉴定技术资源的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开发。为适应不断变化的产业发展、职业发展的需要,各级鉴定机构还可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并应加大研发的人才、经费投入,保持鉴定技术方法的先进性,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质量。二是启动公共实训鉴定平台建设,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提供高效能的新载体。公共实训鉴定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水平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在一些发达省市区,公共实训平台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应充分认识建设公共实训鉴定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投入,开辟筹资渠道,进一步加快启动公共实训鉴定平台的建设,促进整体实训鉴定能级的提升。三是进一步推进网站建设和智能化考试平台建设,改革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已建的网站应进一步优化网站结构,充实内容,加大信息量,扩充网络功能;计划建立网站的则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大力推广计算机智能化考试技术,扩大通用工种理论知识计算机无纸化考试范围,并进一步创造条件利用网络化手段实行网上考试和对鉴定现场实行网上远程监控。四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夯实技术服务基础。各鉴定站(所)应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倡导勤于学习、深入调研、善于思考的新风,大兴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应抓好本单位具有培训资质的工种的技能人才队伍结构的调查统计,摸清相应工种的持证人数、各等级结构比例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规划“十二五”期间的发展与决策提供准确数据。
总之,“十二五”时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既具有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也面临种种困难和问题,必须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奋力开拓,扎实工作,狠抓鉴定质量,为实现云南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Z].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09.
[2]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云南日报,2010-12-12.
[3]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11-03.
关键词:高校学生 就业 职业技能鉴定 现状 鉴定模式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已不再是精英化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推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民的综合素质,但也在一定条件下为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带来巨大压力。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680万,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699万,“90后”毕业生面临诸多就业问题,热门专业就业趋冷、就业满意率不足五成、高学历就业难、毕业生频繁跳槽等现象不断挑战着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和培养模式。
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毕业前实习环节松懈,毕业后严重缺乏社会经验和岗位适应能力,应届大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与用人单位需求脱节。
二是高校专业设置不合理,部分专业人才供求失衡,热门专业人才需求规格偏高,应届毕业生技能培养成本较大,导致部分岗位需求对象综合素质不达标。
三是高学历毕业生实践动手能力较弱,校内所学理论与实践脱节,侧重于研究型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应用型岗位需求。
四是院校就业指导工作不全面,应届毕业生期望值过高,对市场人力资源需求实际情况不了解,导致频繁跳槽。
五是自主创业扶持工作落实难度较大,渠道方法宣传不到位,导致创业者畏难而止。
二、高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
一是高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可更好地提高在校生综合素质,在掌握专业理论的前提下,取得专业技能操作资格,全面提高上岗竞争力。
二是高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可有效改善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实现高校毕业生上岗零障碍。
三是针对高职教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可更好地平衡就业人员不同学历层次分布,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满足不同行业领域岗位的差异需求。
四是高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可有效平衡社会人才培养资源,节约用人单位培养成本,更好地推进校企合作,推动高校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校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
1.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场所、设施等硬件不足
国办高校对在校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实验实训设施投资力度较弱,多集中在研究性实验室及验证性实验室投资,专业实训场所和设施简陋,学生难以在校内开展有效的职业技能鉴定系统性学习和训练;民办高校因建校时间较短,需要投资的教学基础设施项目较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教学设施投资比例较低。目前,多数高校在校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面临校内设备不足、场地有限、练少看多的局面难以打破;校外实习基地较少,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无法满足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要求。
2.高校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视力度不够
多数高校均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列入教学辅助范围之内,难以正确认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被动开展部分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这样使学生难以获取有效及时的鉴定信息,教学计划与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内容偏离,培养技能型人才目标与实用型技能鉴定人才不符,因此学生只能通过自学、自考的方式实现对自身职业技能的考核,从而形成报名人数少、通过率低的现象。这样既不能够有效推行职业技能鉴定系列教材,又无法更好地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培养方案。
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推广宣传渠道单一,组织工作力量薄弱。高校专职鉴定考试管理人员队伍薄弱,多数高校无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整体处于在校生自发报名的状态,学校组织宣传力度不足。特别是部分地方性高校,尤其是职业院校尚处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起步阶段,而且绝大多数重点高校也无专职机构或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3.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考评员队伍薄弱
目前,多数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均由考评机构统一配备,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效果。在技能考核过程中,考评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会对鉴定结果产生重大影响,考评员培训质量和调配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考评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同时,在考评过程中人工介入过多,客观性考核内容未全面实施无纸化,不利于鉴定效果的提高。另外考点的自有考评员队伍过少,无法保障培训机构科学掌握考核内容,不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展有效的培训学习,培养目标与培养计划分途,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技能鉴定初衷。
4.鉴定题库内容更新过慢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开发或审定通过,并正式发文确立或配发的,专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的题库总称。国家题库是职业技能鉴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证全国鉴定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推动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部分职业(工种)存在命题试题形式、出题范围、难度系数等标准不统一,从而影响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相关地市应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题库建设要求,针对部分当前发展较快的前沿行业,结合新技术发展和社会应用主流,及时有效地开展考核评价内容更新,如汽修、数控、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就业指导、广告设计、计算机应用等领域。
5.部分工种鉴定收费不合理
部分工种培训成本过高,现行收费标准无法满足培训需要。如数控类操作工鉴定考试,机床操作、上机操作、原材料消耗、师资成本、考评接待等合计费用远远高于实际收费,劳动者培训学习受限,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6.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信息宣传有待强化
受利益驱使,部分行业、企业利用技能培训,以挂靠部分政府机构名义,颁发各种培训证书、技能证书,从而混淆了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准入、培训学习的概念,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使在校生对各类证书信息掌握不全面,难辨真假。
四、推行“院校、企业、政府”三方互动的鉴定模式,促进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健康发展
1.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宣传力度,建立固定信息传达渠道
高校要有效传达在校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意义,使在校生充分认识到目前就业形势和压力,调动在校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经调查,目前高校在校生对职业技能鉴定理解存在误区,部分在校生认为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社会开展的,多数在校生对职业技能鉴定概念理解模糊。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应在上级鉴定管理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建立常态宣传机制,设立固定的信息传达窗口,安装特定的宣传栏,进而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规模。
2.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技能鉴定培训力度
为了有效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学习培训效果,高校应针对不同专业在校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需求,适当调整培养方案结构或设立职业技能鉴定选修模块,将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学习与实操容纳于日常教学过程中,全面提高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3.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展实景教学,提高鉴定考试通过率
职业技能鉴定切合岗位需求,强化校企合作,既可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缓解校内实训设施、场地不足的压力,解决部分生产设备昂贵投入较大的问题,降低技能鉴定培训成本,又可通过顶岗实习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实景教学针对性强,更加有利于学生熟练技能操作,大大提高鉴定考试通过率。
4.加大校内实践教学投入力度,建设职业技能鉴定高端专业实训场所
高校实践教学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影响“双证”培养制度落实,制约着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满意度高低问题,建设高端专业实训场所,对内可打造技能鉴定品牌,既提升学校发展内涵,改善招生环境,又可利用优越条件对社会劳动者开展服务性培训,使高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5.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完善校内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是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的基础。职业技能鉴定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高校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如: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考评员管理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理论与实操考场规则、监考员监考办法及考评办法、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管理办法、技能鉴定实训设施管理及使用办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量及薪资计算办法、职业技能鉴定流程、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管理办法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程序及考核要求组织实施。加强对技能鉴定现场考核、督导检查、鉴定结果及反馈意见等各环节规范化管理,增加鉴定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技能鉴定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不断培养优化技能鉴定校内考评员队伍,提高校内学生培训质量。
6.配合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做好考试改革
当今,科技飞速发展,信息产业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周期不断缩短,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形式也不断更新,高校考点应积极配合上级要求,不断改进考试形式,打造鉴定考试便利条件,切实做到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符合社会发展主流,提高鉴定证书含金量,结合鉴定过程存在的问题,不断反馈,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真正做到证岗相符,实现持证上岗零障碍。
7.加大职业技能鉴定整顿力度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整顿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培训及非法证书办理机构,严厉打击扰乱职业技能鉴定的非法行为。合并部分水平较高的社会机构组织的技能证书鉴定,如部分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技能鉴定,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市场,保证人社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合法性,提高社会认可度。
参考文献:
[1]蒋学先,李旭光.高职实践教学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思考[J].广西教育,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