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资产管理投资规模精选(九篇)

资产管理投资规模

第1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近年来,得益于各项资管新政轮番推出,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期货各子行业资管藩篱拆除,私募机构资管阳光化,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投资、地方债务平台风险及影子银行整肃,信托刚性兑付破灭,利率市场化推进,互联网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快速发展,普通居民及高净值家庭财富管理内生需求增强,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国内资产管理规模呈爆发式增长,资管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一、各类资管机构业务规模增长迅猛

从各主要资管机构业务规模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居于首位。2010―2013年,银行理财发行规模分别为7.05万亿、15.53万亿元、24.71万亿元和68万亿元;2013年末银行理财余额为10.21万亿元。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达13.97万亿元。

信托业资管规模居银行理财产品之后, 从2009年始,信托业资管规模连续保持年度50%以上增长率。2009年底为2万亿元,2010年底增长至约3万亿元,首次超过公募基金资产总额,2011年底达48114.38亿元,2012年底达74705.55亿元,超过保险业资产总额(7.35万亿),成为国内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部门, 2013年年末达到10.9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截止2014年1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11.73万亿元。

券商资管规模自2012年5月全国券商创新大会后,呈几何式增长,超过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011年底,券商资管规模仅2800多亿元,到2012年底已达1.9万亿元,增长近6倍,2013年底则达到5.2万亿元,其中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规模约3590亿元,定向业务和专向规模合计约4.8万亿,但专向计划仅约100亿元, 首次超过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截至2014年6月30日,117家证券公司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创出6.82万亿元新高。在券商资管规模构成中,定向业务占比九成左右,而主动管理规模仅占一成,一定程度上券商资管沦为影子银行的平台。

公募基金在2007年行业资产规模一举突破3万亿高峰,2008年末回落至2万亿左右,之后持续在2.5万亿元附近徘徊。2012年底资产规模升至36226.33亿元,其中非公募业务规模为7564.52亿元,2013年底达到4.2万亿元,其中非公募业务规模为1.2万亿,非公募业务规模增长幅度达到61.12%。截至2014年6月底,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51240.77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36118.22亿元,非公开募集资产规模15122.55亿元。近两年,基金子公司“被动的”通道业务为公募基金规模扩张做出了较大贡献;另外,非公募基金管理资产中,2013年基金专户有较大幅度增长,财通基金、长安基金等一批小基金公司专户业务表现突出。根据财通基金提供的数据,截至2014年3月末,财通基金专户数量已突破200只,累计规模近200亿元。长安基金有77个专户理财组合,合计规模76亿元。据估计,基金专户产品在2013年狂飙突进,从2012年的1000多亿元规模,增长到五六千亿元。

私募机构阳光化,获得快速发展。阳光私募基金行业从2004年起步以来,成长迅速,2007年的大牛市,更是催生了我国的私募基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9年年底阳光私募信托产品整体规模在400亿元左右,到了2011年年底,阳光私募行业总体规模已经迅速扩张到了1600亿元左右。2014年3月17日,首批5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拉开了私募阳光化的序幕。根据中国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7月4日,基金业协会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563家,管理私募基金5232只,管理规模为1.98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1036家,管理基金1903只,管理规模0.27万亿元;股权基金管理人2080家,管理基金2688只,管理规模1.51万亿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421家,管理基金604只,管理规模0.18万亿元;其他类型基金管理人26家,管理基金37只,管理规模150亿元。

二、资管机构优势各异,产品投向侧重不同

从各类资管机构产品投向看,2012年开启泛资管时代,不同子行业的资管机构所享受的制度红利逐渐失去,资产管理机构投资范围都有不同程度的放宽,逐步成为跨市场、跨行业、跨品种的全牌照投资者。因各子行业所属资管机构所固有投资优势、客户基础、支配资源各异,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存在明显差异。下表为主要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投向数据比较(引自智信资管报告)。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券商资管、信托、银行理财在债券融资项目(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即“非标”)的投资比例有相当高的比重,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深得资管机构的青睐;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在固定收益(包括存款和货币市场、债券)的投资比例分别为73.89%、64.6%、47.47%,说明固定收益也是资管机构投资的重点;股权投资因股市表现平淡,保险公司和公募基金投资比例都有所下降。另外,因利率市场化改革初期,市场利率抬升,互联网金融发展,各资产管理机构均增加了在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工具方面的配置比例。

三、期货资管先天不足,资管机构迎难而上

期货资管业务相对银行理财、信托、保险、券商、公募基金资管业务先天不足。长期以来,期货市场一直被视作小众市场,期货投资对投资者专业素质要求高,要求盯市投资,投资者参与面窄;产业客户由于套保会计相关规定不切实际、国有企业套保制度及绩效考核激励政策低效、期货交易所合约设计、交易、交割制度不尽合理、国有企业对价格风险不敏感等因素制约,参与者比例较低;机构客户因金融期货推出时间较短,且有套期保值方面规定,参与的数量有限。尽管国内商品期货交易量、交易金额已居世界前列,但包括金融期货在内,整个期货市场保证金规模仅有2000亿元水平,体量很小,以中小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决定了薄弱的期货资管业务客户基础。再者,因国内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推出时间短,期货公司长期以经纪业务为主,资本实力弱,薪资待遇较银行、券商、基金、私募等金融机构低,缺乏有效地激励机制,作为开展期货资管业务的主要机构既没有储备、也难以吸引、留住较好的交易型人才。另外,现行的期货资管业务管理规定期货公司只能以“一对一”的方式开展资管业务,相对“一对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对一”方式投资门槛高,投资管理效率低下,投资组合、多策略、跨市场投资策略难以有效运用,降低了资产管理的规模效应。

尽管期货资管业务存在诸多不足,但期货资管行业各类资管机构却呈现出了极高的热情,跃跃欲试,迎难而上。

期货公司迫于支柱业务――经纪业务手续费率大幅下滑的压力,纷纷寄希望于资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摆脱对经纪业务的严重依赖,实现公司经营模式的转型。主要采取方式包括组建自己的投资团队,打造资管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借助与外部投顾合作,提高资管规模;利用券商资管、基金通道发行集合资管产品;鼓励公司交易客户转型为资管客户;与银行合作引进高净值客户。通过期货公司努力,从2013年正式开户,截止2013年底,第一批18家获期货资管牌照的期货公司发行期货资管产品规模约18.8亿元,通过基金专户发行产品67.4亿元,国内期货资管业务从零开始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第2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有了较大的改观,无论是投资领域的拓展,还是投资人才的引进,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严重威胁寿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财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但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仍是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确保中国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特别是应对加人世贸组织后所面对的新的挑战,必须抓紧有限时间,迅速提高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实现保险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截止2002年底,全国保险行业资产总规模已达6494.1亿元,保险资金可运用余额达5799.3亿元。预计到2005年保险资产总规模将突破万亿大关。

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与传统保险业相比,现代保险业不仅包括经济补偿功能,还包括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风险管理功能。这是对中国保险业的再认识。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业在以往的发展中比较偏重于保险业务本身,从而导致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的发展极不协调。2002年是中国保险业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同比增长44.7%.但保费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收益偏低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2002年,资金运用实现收益155.85亿元,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比上年下降1.16个百分点。这一矛盾已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不断扩大,而投资渠道却非常狭窄,投资工具少,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仍然局限在债券和银行存款等利率产品上。随着国家8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收益率已降至历史低位,投资国债潜在的风险越来越大。尽管允许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但由于保险公司可投资于基金的比例较小,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对总体收益贡献有限。加人世贸组织后,我国保险业不但需要化解以往累计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强力竞争,如不尽快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保险业将会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国内基金的种类不多,性质趋同,保险公司选择余地不大,也制约着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发展。

二是投资环境和投资领域变化,竞争加剧,投资专业化的要求日益迫切。而保险公司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平台已不能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尽管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做了较大的改进,但由于资金运用管理部门仍作为保险公司的一个内设部门,与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相比较仍存在很大弊端,具体表现在机构设置过于简单、投资专业人员不充分、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够、先进投资管理技术不足等等。

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提出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方向,要求按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将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严格分开,强化保险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新修改的《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向企业投资”改为“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为进一步管好、用好保险资金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为设立专业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构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的上述修改,提出:“要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业务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高度重视。要改革保险资金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做到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相分离。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保障。

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

国际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模式分为三种:外部委托投资、公司内设投资部门、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1、外部委托投资的模式。指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这种模式适于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

优点:将保险资金交给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有偿运作,使保险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开拓保险业务。

缺点:外部委托的控制风险较大,保险人不仅要承担投资风险,还要承担外部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

2、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投资活动。

优点:保险公司可直接掌握并控制保险投资活动。

缺点:投资部门是公司内设的一个部门,交易内部化,缺少专业性和竞争性。

3、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由保险公司单独设立,也可通过与其他具有专业优势的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设立。

统计资料显示,在当今世界500强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国际保险业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经验表明:(1)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地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2)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3)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管理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第三种模式弥补了内设投资部门以及委托外部投资机构管理的不足,在引入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收益的同时,通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双层风险监控体系,降低投资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运作,不仅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水平,还可凭借其自身的投资管理优势来管理养老基金、个人基金以及其他公司的资产。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分析

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应该与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投资领域以及保险资金运作的特点相适应。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全部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较小、运作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与其发展不相适应。

尽管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同属风险管理业务,但二者所面对的风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管理模式上具有不同的要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资源配置基本上都是按照保险业务的管理要求建立的,导致其管理风格及运作模式并不完全适合现代保险资金运作的要求,这种管理模式的冲突必然会极大地削弱保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和对投资风险的有效管控。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迅速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金规模,从数十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

因此,保险公司应立足于金融投资领域,除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以其直接投资于股票、管理基金等。那么,目前保险公司内设的投资组织架构,就很难适应新的投资业务,一定程度上也必然限制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拓宽。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既是保险公司适应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也是保险公司面对WTO接受挑战所需的正确选择,从根本上说,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的大计。

建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是实现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大计

1.有利于专业化投资队伍的建设。人才是金融投资的核心,专业化管理人才的不充分,是目前制约我国保险投资发展的最大障碍。保险公司现有的投资管理模式,对于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是不利的。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从根本上改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管理结构,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人才,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特点的专业化投资队伍,为今后保险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金融投资领域的逐步放开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2.有利于培育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成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保险资金的性质与偏好,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在某些投资领域的收益能力优于其他金融机构。此外,保险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下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同时,还可以将资金委托给其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和比较,推动整个保险业资金运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

3.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保险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金融系统工程。建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及时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可以根据金融投资要求,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可针对不同金融产品特性,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根据风险管控的需要,建立相互独立的前后台控制体系,有效地管控投资风险。

4.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水平。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可实现保险资金运用集约、规范、高效的管理,使监管部门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架构的基本设想

1.建立规范的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性,管理团队是资产管理公司成功与否的关键。在发达国家中,相当数量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是采取合伙人制,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则采取管理团队直接参股或间接参股的方式,形成管理团队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我们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适当考虑吸纳管理团队部分参股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更好地吸收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同时,还可以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律,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投资决策、执行交易、结算交收、风险控制、研究支持、财务核算、绩效评价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并可借鉴国际标准制定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更加完备的内部管理控制机制,通过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保障保险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2.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包括:固定收益证券的收益率曲线分析、利率期限结构分析、久期及凸性分析技术、权益证券的VAR分析技术以及业绩归属模型等金融管理技术。通过这些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的引进和在资产管理上的应用,提高对市场风险的分析、识别及管理的能力。

第3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改革

1 引 言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为推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扩大生产能力及满足国防科技工业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相关建筑、设备设施(可形成固定资产)和手段建设等方面的投资,是由国防科工局或国防科技领域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和管理的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投资或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投资。国防科工局或国防科技领域主管机关根据型号任务的研制需求,向军工单位和承担型号配套任务的民口科研生产单位进行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对我国军工单位和其他科研生产单位的发展曾经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今天,传统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面临着进行改革的战略需求。

2 投资模式的现状及问题

2.1 建设模式以保障型为主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模式长期以来一直是任务保障型建设。此种建设模式任务针对性强,在满足重点研制生产任务需求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同时也存在如下缺点:保障条件建设被动滞后,不适应整体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水平的要求;缺乏柔性和弹性,在研制生产任务完成后,固定资产闲置严重。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任务保障型向任务能力结合型转变的过程中。

2.2 投资方式以政府投资为主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长期实行以政府为主的方式,政府既是投资主体,又是审批部门。近几年虽有改变,但总体上还没有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成熟的投资、融资方式,社会融资力度不够。这样导致政府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投入负担过重,政府投资难以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

2.3 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

虽然国防科工局和国防科技领域主管机关加强了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规划计划、项目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管理工作的力度,但与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益和效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管理还不到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后评价管理、档案管理、招投标监管、保密管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4 投资重点不突出

在传统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过程中,各个军工单位和承担型号配套任务的民口科研生产单位都把争取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增强自身科研实力、增厚“家底”的珍贵机会,争取每一次申请投资的机会,国家在投资方面重点不突出,虽然满足了部分单位科研生产任务的研制保障条件需求,但是没有在国内形成较大规模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研生产能力。

3 投资模式改革的战略需求

3.1 国外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的借鉴

在国际形势十分复杂的今天,各国之间的军事实力竞争日益激烈,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也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其他国家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对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以美国为借鉴对象。美国的国防科技工业是全世界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其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军工企业、研究所、高等院校和营利性机构作为美国国防科技工业产品的承研单位,与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是合同关系,负责具体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任务,自主经营,以赢利为目的。其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是联邦政府投资为主导,以风险投资为支撑。我国的军工单位大多是国有、国营单位,不完全是以赢利为目的,国家投资是其获得发展的唯一源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壮大的原动力不足。

3.2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改革的战略方针

近几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和国防科工局都已经认识到了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思路和战略方针。《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发展和改革意见》中提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是加快国防科技工业的改革。其主要内涵:一是建设模式由任务保障型转向任务能力结合型;二是体制机制由计划指令为主转向更多地采用市场手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三是科技发展由跟踪研仿为主转向自主创新为主,努力掌握和拥有支撑武器装备和高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前沿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四是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大力推进产业的高技术化和集约化,加速机械军工向数字军工转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

4.4 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增长方式转变

其根本目的是要大力推进产业的高技术化和集约化发展,加速机械军工向数字军工转变。所以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必须注重能力建设投资项目的内涵需要,突出集约化发展要求,加强柔性化建设,不能一味地追求扩大能力。在投资项目建设中,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从而推动和加快国防科技工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

4.5 完善和建立政策法规,强化监督评价机制

要以满足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改革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认真理清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法规,协调解决因时间、环境和管理部门不同等造成的不同法规之间的冲突和不协调,理顺投资管理体制和机制,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满足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法规,制定可操作的投资管理办法和规定,将转型升级战略以法规要求的形式落实到投资管理工作中。

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监督和评价机制,突出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和社会中介机构不同层次的要求和特点,研究制定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使用的有效性,提高投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实际效果。

5 结 论

从世界范围发展的趋势来看,寓军于民、军民结合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主流趋势。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模式的改革,对提升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整体实力,推动军工单位和其他科研生产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健康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李庆剑.对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转型升级战略的思考[j].研究与探讨,2007(2).

[2]苗宏,周华.美俄日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及特点[j].国防技术基础,2010(1).

第4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泛资产管理时代”基本特征

所谓“泛资产管理”,是指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其特征:一是资产管理主体更加多元。除信托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均被赋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二是资产管理市场更加统一。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均可接受个人和机构的委托,受托管理个人财富和机构资产。三是投资业务领域更加融合。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投资领域虽各有侧重,但通过银信、银证、银保、信政、信保、信基等合作,相互之间的投资壁垒已经打通,业务融合势头强劲。四是依托法律关系更加趋同。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本质上体现为典型的信托关系,即受托人以自身名义管理和运用受托财产。

“泛资产管理时代”市场主体

信托公司。2001年4月,《信托法》颁布;2007年1月,银监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年2月公布修改后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10年8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上述“一法三规”赋予了信托公司“独特的制度安排”,即信托财产的“多方式运用”和“跨市场配置”。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可以采取贷款、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等债权性投资方式,也可以采取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实物投资以及各种财产权利投资等权益性投资方式;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配置标准化的金融工具和非标准化的金融理财产品,还可以在实业市场上进行形式多样的资产配置。“一法三规”为信托公司规范开展信托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确立了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行业中的“正统”地位,引导信托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

商业银行。银监会于2005年9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7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8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3月《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9月赋予首批11家银行理财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上述规定允许商业银行开展个人和机构理财业务,规范理财产品销售和投资运作范围,明确理财资金可以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银行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授权试点银行直接开办理财资产管理业务。原则上,银行理财产品只能投资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但是通过与信托、证券和基金等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加之试点银行可以直接开展理财资产管理业务,使银行理财资金投向呈现多元化趋势。

证券公司。2012年10月,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6月,证监会公布了修改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明确对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适度扩大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运用方式,但总体上被限定在金融市场上各类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上;对于单一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则完全放开其投资范围,允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自愿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投资范围,与信托公司单一信托的投资范围已没有区别。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12年10月,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及合格投资者的资金。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上述规定,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与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已无实质区别。

基金公司。2012年9月,证监会出台新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0月出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旨在向基金公司全面开放资产管理业务,不仅明确基金公司可以针对单一或多个客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金融市场上标准化金融工具,而且允许其设立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公司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已基本相同。

期货公司。2012年7月,证监会颁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首次允许期货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市场,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明确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接受单一或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但其投资范围被限定在资本市场以及衍生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

私募基金。2012年12月,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明确了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允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采取信托型法律结构,募集合格投资者资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实际上赋予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专业领域私募信托业务经营牌照。

“泛资产管理时代”竞争格局

市场份额差距明显。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银行理财业务规模9.85万亿元,居于资产管理行业龙头地位;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9.45万亿元,仅次于银行理财而位居第二位;保险公司管理资产规模7.28万亿元,位居第三位;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3.49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2.52万亿元,非公募资产规模0.97万亿元;证券公司管理资产规模3.42万亿元。私募基金、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则相对较小。资产管理“新政”的实施,将使资产管理市场面临重新洗牌,未来市场份额如何演化尚有待观察。

经营模式趋于雷同。一是银行理财资产管理模式。试点银行可以发行资产管理计划,接受投资人委托开展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用理财直投业务方式以债权形式直接向企业进行投资,与信托公司融资类信托业务模式基本相同。二是证券资产管理模式。证券公司针对单一客户开展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其运用方式和投资领域完全由合同约定,与信托公司单一信托业务基本相同;针对企业资产证券化开展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允许设立综合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公司通过受益权分拆转让方式开展的资产支持信托业务基本相似。三是保险资产管理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资产管理产品,接受保险资金以外的资金,为受益人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其形式和实质均与信托业务相同。四是基金资产管理模式。基金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运用方式与投资领域为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和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与信托财产运用几乎没有差别。五是私募基金模式。《证券投资基金法》允许私募基金设立信托型基金,扩大其投资范围,实质上确立了其专项信托公司的法律地位。

交叉投资逐步解禁。一是银行理财与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金可以委托信托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投资信托受益权等,但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信托计划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则没有明确限制。二是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但不能投资单一信托计划;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集合和单一信托计划;证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或以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信托计划可以投资证券集合、定向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私人股权,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证券二级市场等。三是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四是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可以投资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还可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监管标准尚未统一。一是适用法律法规不同。目前,信托、基金等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明确适用《信托法》,基金、证券等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保险、期货等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名义上属于委托关系,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公司制和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则适用《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二是监管主体不同。受我国金融分业监管整体格局的影响,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分属于不同的监管主体。银行理财业务、理财资产管理业务、信托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基金、期货等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则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泛资产管理时代”现实挑战

对信托公司的挑战

制度优势不再明显。从业务功能层面看,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在于,信托作为一种以实现信托目的为中心的财产管理制度,具有“目的功能”和“资产管理功能”。信托可以用于理财,但绝不仅限于理财,信托运用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其创新力正源于此。资产管理“新政”已经赋予了其他金融机构经营与信托业务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即具备了信托的“资产管理功能”。一旦法律明确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为信托业务,则此类业务便具备了信托的“目的功能”,届时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将不复存在。

传统领域受到侵蚀。一是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受到冲击。先前受到政策限制的银信合作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转让业务,已经借道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得以延续。由于信托公司对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较低的规模比例、较高的净资本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其他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也将逐步向证券、基金等机构转移,银信合作面临着被银证合作、银基合作挤出和取代的风险。二是融资类信托业务遭到侵蚀。资产管理“新政”向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开放了非标准化债权的运用方式,信托公司擅长的非标准化融资模式已经开始被复制。加之,首批试点银行可以直接开展理财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融资类和通道类信托业务的市场空间将受到进一步的挤压。三是阳光私募基金业务受到影响。《证券投资基金法》使得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不必借道信托公司也能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信托公司传统的私募基金“阳光化”业务受到较大冲击。

粗放经营难以持续。多年来,信托公司独享信托业务经营权,依靠粗放经营获得可观利润。这种粗放经营突出表现为“两个不平衡”。一是产品不平衡。信托产品中,以体现理财功能的融资类及投资类信托产品为主,而体现服务功能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产品长期缺位。理财信托产品中,以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为驱动的固定收益产品为主,而以各类权益投资为驱动的浮动收益产品则较少。二是能力不平衡。目前,信托公司的能力主要体现为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而非真正体现竞争力的投资管理能力。信托公司上述粗放经营模式很容易为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所模仿和超越,原有发展道路已不可持续。

监管环境相对严格。资产管理“新政”在监管上赋予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更加宽松的环境,相对而言,信托公司监管则较为严格、规范,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公平竞争。一是合格投资者标准更高。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实行严格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将300万元以下的合格自然人投资者人数限定在50人以下。二是受益权流动性较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虽然允许转让,但限制机构所持有的受益权向自然人转让和拆分转让,允许的拆分转让也不得向自然人转让。三是净资本管理更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实行严格的净资本管理,且净资本占用比例较高。以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为例,信托公司风险资本系数高达10.5%。四是渠道建设限制较多。信托公司目前尚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设立也属严格限制之列。五是“刚性兑付”压力较大。当信托财产遭受损失时,监管部门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倾向于要求信托公司“保兑付”;信托公司为了维护行业声誉,也愿意“保兑付”;信托业便逐渐形成了“刚性兑付”规则。

对信托监管的挑战

削弱了监管政策效果。以银信合作业务为例,银行为规避监管,借道信托公司将信贷资产、票据资产转移出表外,或将理财资金投向限制性领域。鉴于此,银监会对银行和信托公司双管齐下,出台相关应对措施予以规范,效果较为明显。资产管理“新政”实施后,银信合作逐步为银证、银保、银基、信证、信保、信基等两方或三方合作所取代,增加了理财资金的监测难度、检查难度,部分规避了银信合作相关规定,使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增加了监管协调难度。理论上,同类业务需遵循相同的监管规则。然而,分业监管使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受不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约束,监管标准也千差万别。如果说在市场准入、投资范围、运作模式等方面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还相对容易,但在持续监管方面,各监管主体受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把握不同、风险监管理念不同、部门利益不同等因素制约,对资产管理行业监管协调的难度和成本更大。

使信托公司处境不利。资产管理“新政”旨在放松管制、鼓励创新,为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在合格投资者标准、产品流动性、净资本管理、分支机构设立、“刚性兑付”等方面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风险监管也较为简单、粗放。上述监管优势将化为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竞争优势,使信托公司处于相对的竞争劣势之中,加剧了信托公司的竞争压力。

“泛资产管理时代”应对之策

信托公司的应对之策

把握新的发展机遇。资产管理“新政”使信托公司面临更多竞争压力的同时,也打开了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投资信托产品的“闸门”,为信托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信托公司应善于利用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竞合关系”,积极创新合作模式,挖掘合作潜力,推动信托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深挖信托制度优势。信托公司作为目前唯一法定的综合信托经营机构,应依托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尚不具备的信托“目的功能”,不断创新信托业务,发挥信托在财富管理、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公益、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优势,进一步拓展信托服务社会经济的潜能,继续创造属于自己的“蓝海”。

锻造核心竞争能力。一是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坚持人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着重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流程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培育人才。二是打造差异化竞争模式。依托自身专长和优势,找准适合自身的业务模式和投资领域,延伸产品链条,实现业务品种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系列化。三是增强投资管理能力。深入研判各投资领域和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特征,加强投资和风险模型的研发和应用,着力提升投资管理能力。

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一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应覆盖全部业务领域各类风险,并随着业务领域的拓展,不断拓宽风险管理范围,做到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能力相匹配。二是建立全流程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应覆盖经营管理全流程和各环节,并随着业务复杂性的提升,逐步延伸风险控制半径,做到风险控制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三是建立全要素风险定价体系。风险定价应真实反映风险水平和经营成本,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持续提升风险定价精细化水平,做到风险定价与利率市场化程度相匹配。

着力打造品牌优势。经过多年发展,信托公司在市场份额、管理经验、业务模式、人才队伍、行业成熟度、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走在金融行业前列,累积了一定程度的先发优势。下一阶段,信托公司应依托先发优势,善于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深挖制度优势,深耕信托业务,拓展新兴领域,力争在产品研发、资产运作、财富创造、风险管控等方面继续领跑市场,赢得行业美誉,努力打造资产管理行业第一品牌。

信托监管的应对之策

统一监管标准。一是完善信托立法。对《信托法》进行修订,增加“信托经营”内容,对信托经营的条件、机构、原则等内容进行详尽描述和规范,让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在《信托法》的规范下开展信托业务,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信托服务市场。二是统一制度安排。由国务院层面出台《信托经营机构管理条例》,对信托财产登记、信托产品注册、受托人职责、净资本管理等方面进行详尽规范,让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在统一的制度安排下公平竞技,共享资产管理市场发展机遇。

第5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前10家券商管理规模达9.87万亿元,占据全部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大半江山。紧随其后的一批中小型券商,规模亦能跻身行I前列,其主因是找到了在市场上精耕细作之道

随着跨监管套利空间被压缩,券商资管将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向主动管理转型是大势所趋。从规模占比看,广发证券资管、齐鲁证券资管等,主动管理规模占比均超过三成

并非所有大型券商都在主动管理上有所作用。去年海通证券资管进行了增资扩股,但公司仍将八成多的精力放在通道业务上,这也是其资管净收入下滑超过五成的重要原因

在资管行业去通道化的大趋势下,资产证券化是时下券商资管开展的最热门业务,这也有力地推动了证券公司投行资管的转型

在通胀存在隐忧、人民币贬值的压力下,如何更好地配置自己的资产,成为国内高净值客户最关注的话题。对于资产管理机构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统计,去年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约为52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经飙升至17.58万亿元,同比增幅50%,管理规模远远高于基金专户和公募基金。也就是说,券商资管已经在众多金融机构中获得三分天下的资格。

那么在激烈的业务大比武中,哪些券商占据行业第一梯队?哪些券商掉了队?哪些中小型券商实现了弯道超车?

截至4月30日,138家券商公布了年报数据,《投资者报》选取了管理规模和资产净收入两个指标来衡量券商资管的综合实力。

Wind数据显示,百家券商中,有84家券商公布了针对资管净收入可供研究的数据。这84家券商资管净收入322亿元,同比略增;16家券商净收入超过了5亿元,当然也有高华证券、西南证券等资管净收入缩水五成以上的券商。

大型券商占据市场优势

管理规模是衡量资管机构实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去年,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中信建投资管总规模跻身行业前三,月均受托资金规模分别为1.48万亿元、8147亿元和698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基金业协会首度提出月均受托资金这一指标,目的是为了防止券商年底、季度末冲规模。

从上述指标看,中信证券以绝对优势占据龙头地位。华泰资管公司排名稳步上升,从去年的第三名升至第二名。最励志的当属中信建投,去年上升第三名,成为券商资管第一梯队的成员。

去年的华泰证券资管业务产品线更加均衡,固定收益投资保持优势;主动管理能力提升,在银证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委外投资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证券化领域引领了多项行业创新。2016年华泰证券的资管业务收入达到27.9亿元,同比增长29%。

中信建投业务上升势头也非常迅猛,去年在“募集资金规模”和“承销项目家数”统计中获得“双料”冠军,资管业务也是其重点打造的业务,不过从现有的数据来看,规模的增长多数来自通道业务,主动管理业务占比不足两成。

第4名到第7名的券商厮杀激烈,广发证券资管公司、国泰君安资管公司、申万宏源、海通证券资管公司,它们的管理规模集中在6000万~7000万,大家都是你追我赶,排名则会经常变化。

此外,中银国际、招商证券资管公司、华福证券也跻身前10名单,管理规模分别为6471亿元、5590亿元、5069亿元。这10家券商管理的规模达到9.87万亿元,占据了全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大半江山。

中小券商靠特色突围

除了这些实力雄厚的常胜将军,第10~20名单中,还有一批中小型券商格外引人注目,包括华福证券、德邦证券、江海证券、华融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第一创业和国都证券。

这些券商资管规模能够跻身行业前列,基本上是因为在一个细分市场精耕细作实现弯道超车。例如华福证券和江海证券,选择的是发力资产证券化ABS。华融证券则背靠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大力发展股票质押、定增等非标业务。第一创业则坚持以固定收益为核心、深入打造“固定收益+”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

位列行业第10名的华福证券,尽管在综合券商中并不起眼,但是资管业务却非常出色。去年,公司营收25亿元,资管净收入就达到5.4亿元。2014年,华福证券资管开始发力,优势在通道业务方面。去年,华福证券资管规模达到4603亿元,由于通道的压缩,管理规模相比往年略有下降。

刚获得资管资格不久的华福证券,缘何能脱颖而出?有市场猜测主要来自兴业银行的支持,有一种说法是“兴业银行同业方面的业务走券商资管通道,兴业银行与华福证券紧密合作。”此前,市场盛传兴业银行将会收购华福证券,不过两三年过去还没有进展。但这并不影响两家公司人员的交往,譬如兴业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同时担任华福证券的首席经济学家。不过随着银行同业的整治,华福证券的优势也在不断缩小。

德邦证券的崛起则和公司深耕资产证券化相关。截至2016年年底,备案产品数量、发行产品规模均处于第一位的是德邦证券,发行产品38只,规模达624亿元。

德邦证券总裁武晓春曾对记者表示:“德邦证券布局资产证券化已有两年时间,主要通过与蚂蚁金服的合作,在个别业务领域,如互联网金融ABS、消费金融等领域取得突破。”

注册地在黑龙江的江海证券,去年被哈投股份收购,实现了曲线上市。资管的优势在定向资管,近年也在发力ABS,今年一季度的发行规模达到302亿元,同比增长近5倍。

值得注意的是,华融证券、第一创业和国都证券的资管业务规模首次进入行业前20,去年月度平均规模分别为2547亿元、2327亿元和2176亿元,分别位列14名、19名和第20名。而中山证券、渤海证券和华创证券的管理规模跌出了行业前20。

发力主动管理

2016年,资产管理行业的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是国家大力支持资管创新,为实体经济输血;另一方面又严控、规范通过层层嵌套、通道等方式规避监管进行套利的模式,是最为考验资产管理机构创新能力和经营战略的一年。

在此背景下,券商资管纷纷在严控风险基础上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以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大力提高主动管理能力。

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为17.58万亿元,其中通道为主的定向资管仍然占据最大比例,占比为83%,较2015年的比重略有下降。而此前定向资管受益于政策红利疯长,规模持续攀升,2013年占资管业务总规模的93%。

在新规的影响下,各家券商也都在发力主动管理。第一创业副总裁、资产管理负责人梁学来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跨监管套利空间被压缩,券商资管将回归资产管理本源,资管向主动管理转型是大势所趋。

去年主动管理规模排名前五的分别是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以及申万宏源,规模分别为5270亿元、4618亿元、2462亿元、2165亿元以及1703亿元。

从规模占比看,广发证券资管、齐鲁证券资管、华融证券资管、国泰君安资管、光大证券资管以及中信证券,主动管理规模占比都超过三成。广发证券资管的主动管理规模占比最多,高达近七成,未来看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固收+产品模式,实现产品组合创新;二是专家计划,加强团队建设,发展资产证券化,提高投研能力以对冲风险。齐鲁证券资管和国泰君安资管的优势业务类似,即固收业务。目前齐鲁证券资管的负责人章飚就来自国泰君安资管。

当然,并非所有大型券商都在主动管理上下大功夫。海通证券资管、招商证券资管的主动管理规模分别为904亿元、907亿元,分别占比14%、18%。有意思的是,去年海通证券资管进行了增资扩股,在业务布局上扩张较快,但公司将八成多的精力放在通道业务上,业内人士对此颇为不解。

16家净收入超5亿

对于券商资管来说,要规模,更要收入,毕竟落袋为安的才是真金白银。依靠通道业务起家的券商资管,虽然规模大,但并不一定赚钱。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百余家券商都已经公布了年报,其中88家券商公布了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指标。

扣除4家2015年未有统计数据的券商,84家券商2016年资管净收入达到322亿元,略增长4.7%。与之形成反差的是,证券公司管理的资金规模大增了五成,这说明很多券商将重心放在了并没有多少利润率的通道业务上,规模的增加并未带来收入增长。

记者注意到,84家券商中,高达49家资管净收入超过1亿元;超过5亿元的有16家。不过这16家券商的资管净收入共计239亿元,占全行业七成,领头羊效应明显。

国内最赚钱的10家券商资管分别是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招商证券、华泰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以及财通证券,净收入分别为63.8亿元、41.6亿元、23.7亿元、18亿元、11.4亿元、10.4亿元、9.3亿元、8.9亿元、8.7亿元以及8亿元。与券商管理规模前10名单对照,两个名单中间还是有偏差。

净收入排名居前的中泰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财通证券,其管理规模并未进入前10名单中,东方证券和财通证券管理的资金规模前20都未进入。上述表现突出的4家券商有一个共同点――主动管理能力强。

例如东方证券资管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虽然并不高,仅有1541亿元,但高达93%以上为主动管理产品,受到业内的关注,尤其在权益类投资成绩更是在业内名列前茅。财通证券的主动管理也不容小觑,自2012年开始快速发展,2014年达到219亿元,2016年更是增长到643亿元。财通证券的固定收益团队因能贴合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产品设计辅以坚实的投研实力,在行业内小有名气。

净收入超过5亿元的还有广州证券(7亿元)、长江证券(6.3亿元)、海通证券(5.9亿元)、兴业证券(5.6亿元)、华福证券(5.4亿元)以及第一创业(5.2亿元)。

业绩分化严重

在资管大战中,有很多券商败下阵来,尤其是一些大型券商在大发展的环境中,净收入甚至出现了巨幅滑坡。Wind数据显示,84家券商中有31家资管净收入出现了下滑,11家券商缩水超过五成。

不进则退的11家券商分别是高华证券、西南证券、华西证券、安信证券、英大证券、财达证券、华龙证券、华金证券、海通证券、华宝证券以及恒泰证券。

缩水最严重的是高华证券,去年资管净收入仅有1247万元,同比下滑86.8%。不过,由于从公开资料很难找到高华证券关于开展资管的消息,因此不知缘何导致。

降幅第二的西南证券,在2016年可谓是“最悲惨的上市券商”。不仅因投行业务为涉嫌保荐企业财务造假栽跟头,资管业务也是遭遇滑铁卢。去年,西南证券资管净收入1.1亿元,而2015年高达6.8亿元,下滑83%。西南证券对外的解释是2015年参与定增项目报酬丰厚,而去年权益市场整体低迷,如果剔除该部分定增项目收入,去年的资管业绩是提升的。但是也有很多发展定增的券商面临同样的环境,其它券商却没有大幅下降。

海通证券是缩水名单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券商。去年,海通证券资管净收入5.9亿元,同比下降56%。利润下降的核心原因在于,通道业务市场报酬率不断降低,影响了公司的资管业务收入。如果公司只有在主动管理业务上有所努力,业绩才有望回升。

虽然有四成的券商Y管净收入出现了滑坡,但是仍然有高达七成的券商实现了增长,净收入翻番的券商高达19家。其中,同比增幅排名前10的分别为联储证券(净收入1.96亿元)、九州证券(0.68亿元)、大同证券(0.46亿元)、华泰证券(10.4亿元)、华林证券(0.95亿元)、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1.2亿元)、广州证券(7.3亿元)、太平洋证券(2.8亿元)、红塔证券(0.8亿元)以及爱建证券(0.17亿元)。

华泰证券和广州证券的表现最突出,不仅业绩增幅高,而且从净收入排名来看居于前10。

资管转型新方向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经历转型期,并持续面临下行压力,加之货币市场的持续宽松,造成了资产端与资金端的不匹配现象。2015年6月股市异常波动之后,市场可投资标的更加稀少,“资产荒”成为资管行业面临的大难题。

在金融脱媒的大环境下,证券公司作为直接融资的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优势愈发明显。在资金端,证券公司已通过财富管理和经纪业务积累了大量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的理财客户,加之近年来,我国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保险、银行等资管机构管理规模逐年攀升,数万亿资金亟须对接优质金融产品。在资产端,券商投行已积累了大量并购重组资源,并直接接触实体企业的融资需求。产品端连接资金端与资产端,在中间发挥着桥梁作用。

证券公司转型“投行资管”,即加强投行与资管业务的协同效应。“投行资管”模式下,券商通过资管的买方视角掌握投资需求,凭借自身投研实力,主动创设金融产品,对接实体企业的融资需求。这样既解决了“资产荒”背景下券商被动接受市场产品、无高收益产品可投的窘境,又通过创设金融产品,开辟业务空间,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6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关键词:投资基金 委托 信息 入世

一、引言

从1992年第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至今,我国投资基金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与探索,以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界,中国投资基金进入“新基金”时代,基金的设立发行,投资运作以及外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日趋多元化,多数基金表明了市场定位,成长型、平衡型及重组型等品种相继问世,基金管理公司在外部压力和内在激励之下,积极扩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研发力量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地位。2001年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工作也排到了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程表上,《投资基金法》在经过四稿修改之后也即将提请通过,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00年底,我国一共批准设立了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5家,累计发行基金单位562亿个,基金净值847.35 亿元,约占到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7%。

二、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虽然成绩喜人,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基金业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现存的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金大发展,概观现实的发展情况,我国投资基金矛盾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症结为以下四个问题:

1、基金规模偏小,缺乏机构投资者。

基金的规模大小包含三个意思:一是投资基金的资产总额,二是单个基金的融资量,三是单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数量。我国目前基金总资产净值为847.35亿元,而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为6.8 亿美元,是美国金融市场上的第一大金融中介,英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到1998年底也达到了4191亿美元。 基金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基金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规模偏小将使基金难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根据国外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规模占股市流通股总市值比率为33%时,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我们如果引用美国基金在机构投资者中的份额——30%~40%进行计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必须达到33%×30%≈10%,才能发挥其证券市场导向和稳定器的作用,所以目前7%的比率还远未达到这个要求。

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方面,1998年以来发行的新基金规模大都为10~30亿元,而美国基金的平均规模却达24亿美元。从投资组合理论来看,单个基金资产规模偏小限制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弱化了基金分散风险的功能。从规模经济理论来看,单只基金的平均运行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先下降后上升,当每基金单位的边际成本为0,即每基金单位用分摊后的最小成本获得了最大收益时的规模才为单只基金的最佳规模。根据国外基金单位收益远超过我国的经验来看,中国的单个基金资产规模虽处于平均成本下降阶段但还未达到边际成本为0的那一点,应进行积极扩容。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业的集中趋势更为突出,美国的400多家基金管理集团管理着7000多只基金,英国2100多个单位信托基金则仅由15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但我国一家公司平均只管理3个左右的基金,在抵御风险,降低成本和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多样化产品上都没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事实上我国基金管理管理公司“一拖二、三”正处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增加基金管理数量所带来的管理费收益、信息及人力资源共享等收益要大于由此带来的人事管理、行政协调等成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当公司的规模增长率与运行成本增长率相等,即规模收益不变时,我国的基金公司才达到最佳管理规模。

英美国家基金资产规模日渐庞大还主要得益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养老基金构成其重要资金来源。19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共同基金的主要投资者也一直是中小投资者,基金规模发展缓慢,但随着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在1993—1999年期间,基金资产增长了近231%,其中养老基金所持有的共同基金占到基金总资产的36%。 我国的基金业一直以来都缺乏机构投资者,随着三类企业入市以及保险公司连接类帐户的出现才有了一点改观,但要完全起到扩大基金市场规模的作用,力量还十分微薄。从委托理论来看,由于缺乏机构投资者,基金持有人多为中小投资者,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的成本内化和收益外化问题更加突出,这会加剧持有人在监督上的“搭便车”行为,从而不能有效监控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当机构投资者比例上升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内部化和收益外部化,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变基金持有人的信息劣势地位,有利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以封闭式为主的基金类型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人在基金的运行发展中地位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的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沉淀基金资产的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原因是资金全封闭的投资基金无法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

在基金持有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风险,包括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前者是持有人不可能在事前准确地甄别管理人的真实经营能力,有可能接受基金管理人的错误信号而选择劣质管理者。后者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优行为选择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从委托—理论来看,投资基金的这两个现象是必然会存在的。基金管理公司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最清楚自己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多赚取管理费用,管理公司将隐蔽不利信息,甚至不惜以错误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者以投资收益率来甑别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只能算是事后的判别,逆向选择出现。在确立了委托—关系之后,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某些偏差 ,这主要是由于者即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也各不相同,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中投资收益I是唯一变量,即U投=U(I),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基金管理者的效用函数U管=U(t,Ie),t为工作时间,Ie为预期收益,工作时间的减少和预期收益的提高都能增加管理者的效用,但预期收益提高的前提是管理者花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工作,因此管理者会面临闲暇时间与投资收益的选择。如果选择前者,将与投资者的目标函数发生偏离;如果想同时实现,只能是管理者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采取过度投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两者均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约束管理公司隐蔽真实信息,激励管理者选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封闭式基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投资者一旦选择了封闭式基金,如发现其不能满足自身投资意愿,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手基金份额,基金的资产丝毫不受影响,管理公司按资产净值提取的管理费用也分毫不少,这样很难约束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发行时公布真实的投资素质和潜在风险因素,吹嘘隐瞒的“圈钱”行为将加剧逆向选择问题。封闭式基金不存在因经营不力而导致基金管理费减少的问题,管理费比例一般比较固定,因此掌握资产的经理们缺乏外部赎回压力和提高投资收益的激励,会采取更有利于自身效用的行为,如“偷懒”,“交叉持股”等,逐步侵蚀基金持有人的本金。而在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管理公司面临基金份额随时会减少的压力,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得到遏制,风险将大为降低。目前世界上基金业发达的国家都以开放式基金为发展主流,美国开放式基金占到了基金总额的93.9%,英国为76.6%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封闭式基金的不足和开放式基金的优势。

3、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的条件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均为有一定资本实力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也考虑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公司的资金要求,但同时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发起形式使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安排、投资运作均受制于控股股东的意志,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股权集中而导致的“权力放大”。

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的研究,控股股东的权力放大会引起公司内在结构与公司基本形式相比产生较大的偏离,表现在投资基金上即基金管理公司原来代人理财的形式偏化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权力放大效应还将极大地改变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原有利益格局和相互关系 。我们应注意,基金管理公司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公司,还管理着非公司所有的基金资产,控股股东的出现改变了基金持有人与管理公司的利益格局,根据控制权理论,掌握控制权即获得剩余索取权,证券公司将取代持有人的索取者地位,成为真正的基金获利者,管理公司的运作目的不再是获取投资收益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输送给控股股东。因此,在过去几年中,基金管理公司屡屡出现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基金管理者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以及通过高买低卖方式向其输送利益。在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股东中投资基金与其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并列出现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外,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增加证券公司的利润,如1999年基金兴华上半年股票交易量就达116亿元,部分资金周转率高达743%!仅支付给华夏证券的佣金就有2317.58万元,数目十分可观 。基金管理公司“控股型”的股权结构削弱了其独立性,不利于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真正的利益独立体,严重制约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比国外的基金管理机构,公司型几已日渐成熟,股东即为基金持有人,有机构也有中小投资者,“相对分散型”的持股结构更有利于基金的独立运作,再加之独立董事的特殊监督,构成了一个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信息披露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大

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在初期,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按要求进行较透明的披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空,并且存在严重的信息误导。如在年报、中报和投资组合公告的截至日到公告见诸于公众之日中间的90、60、15日工作期内,各基金会对持仓作重大变动,因此投资者看到的所谓投资组合早已成为“过去时”,获得的信息将误导投资者的分析判断。对于新增、剔除股票明细的披露,各基金往往采取保留象征性余额的方法逃避披露,至于关联交易更是不可能在会计报告书附注中得到解释说明,由此可见,我国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可靠在基金的实践过程中往往都有不少问题。与此同时,证监会往往无法深入到基金的具体运作细节进行实质性监督,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让基金有“对策”可用,因此这种信息披露已经不能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信息传递机制的缺陷,会造成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导致人的偷懒,内部人控制,机会主义倾向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逃避持有人监督,必然会延迟或破坏有效信息的传导,加剧信息不对称。通常委托人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必须收集信息,以对人进行监督,但是信息的搜寻和监督是有成本的,并且与人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成正比 ,越隐蔽的行为为之付出的监督成本就越高。在基金这一组织形式中,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缺乏,投资者发现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较困难,因而监督成本较高,加之成本的完全内部化和收益的外部化,投资者搜集信息进行监督的动机几乎为零,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以督促基金管理者主动披露信息。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已不能使投资者及时地得到来自基金公司的有效信息,基金的效率损失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政府强制性监管和中介机构对信息进行审核、公证等外部监督的不力也使基金管理人主动传递信息失去可靠性。

三、入世后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策略

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投资基金业亟待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压力,同时对外还面临着中国入世后国际基金业的潜在威胁。根据WTO有关协议,一旦入世,外资可进入中国的基金管理行业,参股比例可达33%。三年后增至49%,五年后51%,国外基金业届时将凭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本实力向国内基金业发起挑战,加快解决中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现存的主要问题,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我国投资基金的竞争实力已迫在眉睫。

1、积极扩容,加速基金持有机构化。

扩大基金规模即能达到规模经济又能改变我国投资基金“轻量级”对抗国外基金“重量级“的局面,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发行,扩大基金的总体规模;已发行基金在扩容条件具备时,可选择扩募,以增加单个基金的资产规模;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同时鼓励优势突出的管理公司增加基金管理的数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基金品种的多元化。国外基金投资风格多样,各种投资方法组合形成了品种齐全的投资对象,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偏好,在吸引投资者方面颇具优势。因此我们除了继续明确各投资基金目前的投资风格外,可引入成长价值复合型、新兴成长型等新的风格,并从投资对象上发展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等。

此外,还要加速基金持有人的机构化,增加基金的资本来源,迅速扩展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并能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增强与基金公司的谈判能力。具体来看,可以将保险资金和三类企业作为突破点,尤以前者为重点。保险资金自1999年10月间接入市以来,到2000年末,已投资证券投资基金134亿元,保监会批准的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接类帐户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帐户也从30%增加到100%。 今后可以逐渐放大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范围;还应适当考虑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定向向机构募集发行基金。

2、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降低风险。

封闭式基金的实践已证明了它的运行机理无法构成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因此我国应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以降低风险。目前国内已确立第一家开放式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除了尽快做好各项技术、人员系统的安排与测试以外,我国推出开放式基金还应注意:(1)起始规模不宜太大。在试点初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品种、规模有限,基金管理公司还未形成一套成熟、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运作经验,规模过大不利于其顺利运行。(2)起始定位可考虑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由于国内投资者第一次接触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又不稳定,中小基金持有人的投资分析能力不强,投资理念不成熟,极有可能盲目认购和赎回,易引起开放式基金的剧烈波动。(3)可以考虑在试点初期设立非严格意义的开放式基金作为过渡,如当基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发行或申购,延长赎回期,形成一种“易进难出,半开半闭“的局面,以便使投资者和管理者都有一个适应期。在推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者在收益率方面的压力会大大提升,而同时又要面临基金资产高度流动性的要求,因此还需采取措施分离投资基金获取收益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双重职能,发展基金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的手段,适时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如股指期货等。

3、加快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目前基金管理公司被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弊端,下一阶段要重点进行对现存基金管理公司持股结构的改革。从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扩容工作来看,公司通过增资扩股不仅增加了资金实力,而且重新调整了股权结构,5位股东出资额差距不大,改变了“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情况,也为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的独立性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余各家公司也不妨可以在增资扩容时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完成从“控股”到“相对分散”的变革,逐步脱离各大证券公司,成为利益主体。除此之外,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要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今年1月19日证监会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管理公司实行此制度。独立董事要承担起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特殊监督责任,必须真正完全独立。为此,应在《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应大于2/3,以确保对董事会的投票过程有充分的监控能力,任期可以连任,但不能无限期。

⒋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管的力度。

信息披露是敦促基金管理公司向公众提供有效信息,接受监管的最直接途径,它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至关重要,因此要保证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严格要求各基金的年报、中报按照“三公”原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处理,督促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具体标准,聘用会计、律师等中介组织对信息的可靠性作权威认证,加强其准确程度。

此外,还有赖于外部监管力度的加强。除了尽快出台《投资基金法》,证监会需加强在基金具体运作中的监管,如对大额交易对手进行调查和监控等,变被动的、应付突发事件的监管为经常性的、主动的监管;托管机构要改变“无为而治”的现象,采取由基金持有人或监管机构而非基金管理公司选择托管人的方法,或则增加“基金管理人选择托管人的限制条款”,使托管人真正成为“三权制衡”中的重要一角。同时,行业公会和社会公共基金评级机构要尽快成立,以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5、发展中外合作投资基金。

要切实提高国内投资基金的竞争力,还需实行“请进来”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外投资基金业的合作活动,使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学习到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与经验,借鉴他们的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以及投资理念和技巧等,全面增强管理的综合水准。中外合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聘请海外基金管理公司为国内公司的投资顾问;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中外合资基金,即海外基金收益人的介入。

考虑到现阶段的外汇政策和投资法律,且便于管理,目前我国可以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即狭义的中外合作基金。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选择现场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出让一部分股权,另一种是重新在国内注册一家全新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资金的募集可以先在国内募集,等时机成熟后再向海外募集基金,为引用外资开辟新径。募集的中外合作基金应鼓励多投向实业项目,发展成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并且当局应该在投资法律、产业政策和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

主要参考文献

1、林义相等著,《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分析和运作》,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

2、许占涛著,《投资基金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王彬著,《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4、蔡晓曙,“加入WTO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影响及政策”, 《国际金融研究》2000.5

第7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关键词:投资基金 委托 信息 入世

一、引言

从1992年第一家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设立至今,我国投资基金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与探索,以1997年11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界,中国投资基金进入“新基金”时代,基金的设立发行,投资运作以及外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日趋多元化,多数基金表明了市场定位,成长型、平衡型及重组型等品种相继问世,基金管理公司在外部压力和内在激励之下,积极扩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研发力量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地位。2001年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工作也排到了证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程表上,《投资基金法》在经过四稿修改之后也即将提请通过,为我国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00年底,我国一共批准设立了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5家,累计发行基金单位562亿个,基金净值847.35 亿元,约占到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7%。

二、中国投资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虽然成绩喜人,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基金业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现存的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金大发展,概观现实的发展情况,我国投资基金矛盾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症结为以下四个问题:

1、基金规模偏小,缺乏机构投资者。

基金的规模大小包含三个意思:一是投资基金的资产总额,二是单个基金的融资量,三是单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数量。我国目前基金总资产净值为847.35亿元,而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为6.8 亿美元,是美国金融市场上的第一大金融中介,英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到1998年底也达到了4191亿美元。 基金资产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基金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规模偏小将使基金难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根据国外研究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规模占股市流通股总市值比率为33%时,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我们如果引用美国基金在机构投资者中的份额——30%~40%进行计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必须达到33%×30%≈10%,才能发挥其证券市场导向和稳定器的作用,所以目前7%的比率还远未达到这个要求。

单只基金的资产规模方面,1998年以来发行的新基金规模大都为10~30亿元,而美国基金的平均规模却达24亿美元。从投资组合理论来看,单个基金资产规模偏小限制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弱化了基金分散风险的功能。从规模经济理论来看,单只基金的平均运行成本随着规模的增加先下降后上升,当每基金单位的边际成本为0,即每基金单位用分摊后的最小成本获得了最大收益时的规模才为单只基金的最佳规模。根据国外基金单位收益远超过我国的经验来看,中国的单个基金资产规模虽处于平均成本下降阶段但还未达到边际成本为0的那一点,应进行积极扩容。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业的集中趋势更为突出,美国的400多家基金管理集团管理着7000多只基金,英国2100多个单位信托基金则仅由15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但我国一家公司平均只管理3个左右的基金,在抵御风险,降低成本和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多样化产品上都没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事实上我国基金管理管理公司“一拖二、三”正处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增加基金管理数量所带来的管理费收益、信息及人力资源共享等收益要大于由此带来的人事管理、行政协调等成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当公司的规模增长率与运行成本增长率相等,即规模收益不变时,我国的基金公司才达到最佳管理规模。

英美国家基金资产规模日渐庞大还主要得益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养老基金构成其重要资金来源。197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共同基金的主要投资者也一直是中小投资者,基金规模发展缓慢,但随着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在1993—1999年期间,基金资产增长了近231%,其中养老基金所持有的共同基金占到基金总资产的36%。 我国的基金业一直以来都缺乏机构投资者,随着三类企业入市以及保险公司连接类帐户的出现才有了一点改观,但要完全起到扩大基金市场规模的作用,力量还十分微薄。从委托理论来看,由于缺乏机构投资者,基金持有人多为中小投资者,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的成本内化和收益外化问题更加突出,这会加剧持有人在监督上的“搭便车”行为,从而不能有效监控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当机构投资者比例上升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内部化和收益外部化,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变基金持有人的信息劣势地位,有利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以封闭式为主的基金类型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人在基金的运行发展中地位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的各家基金管理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沉淀基金资产的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原因是资金全封闭的投资基金无法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

在基金持有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风险,包括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前者是持有人不可能在事前准确地甄别管理人的真实经营能力,有可能接受基金管理人的错误信号而选择劣质管理者。后者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优行为选择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从委托—理论来看,投资基金的这两个现象是必然会存在的。基金管理公司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最清楚自己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多赚取管理费用,管理公司将隐蔽不利信息,甚至不惜以错误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者以投资收益率来甑别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只能算是事后的判别,逆向选择出现。在确立了委托—关系之后,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存在某些偏差 ,这主要是由于者即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也各不相同,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中投资收益I是唯一变量,即U投=U(I),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基金管理者的效用函数U管=U(t,Ie),t为工作时间,Ie为预期收益,工作时间的减少和预期收益的提高都能增加管理者的效用,但预期收益提高的前提是管理者花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工作,因此管理者会面临闲暇时间与投资收益的选择。如果选择前者,将与投资者的目标函数发生偏离;如果想同时实现,只能是管理者将希望寄托在运气上,采取过度投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两者均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约束管理公司隐蔽真实信息,激励管理者选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从而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封闭式基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投资者一旦选择了封闭式基金,如发现其不能满足自身投资意愿,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手基金份额,基金的资产丝毫不受影响,管理公司按资产净值提取的管理费用也分毫不少,这样很难约束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发行时公布真实的投资素质和潜在风险因素,吹嘘隐瞒的“圈钱”行为将加剧逆向选择问题。封闭式基金不存在因经营不力而导致基金管理费减少的问题,管理费比例一般比较固定,因此掌握资产的经理们缺乏外部赎回压力和提高投资收益的激励,会采取更有利于自身效用的行为,如“偷懒”,“交叉持股”等,逐步侵蚀基金持有人的本金。而在开放式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管理公司面临基金份额随时会减少的压力,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得到遏制,风险将大为降低。目前世界上基金业发达的国家都以开放式基金为发展主流,美国开放式基金占到了基金总额的93.9%,英国为76.6%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封闭式基金的不足和开放式基金的优势。

3、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的条件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均为有一定资本实力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也考虑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公司的资金要求,但同时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发起形式使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安排、投资运作均受制于控股股东的意志,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股权集中而导致的“权力放大”。

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的研究,控股股东的权力放大会引起公司内在结构与公司基本形式相比产生较大的偏离,表现在投资基金上即基金管理公司原来代人理财的形式偏化为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机构。权力放大效应还将极大地改变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原有利益格局和相互关系 。我们应注意,基金管理公司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公司,还管理着非公司所有的基金资产,控股股东的出现改变了基金持有人与管理公司的利益格局,根据控制权理论,掌握控制权即获得剩余索取权,证券公司将取代持有人的索取者地位,成为真正的基金获利者,管理公司的运作目的不再是获取投资收益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输送给控股股东。因此,在过去几年中,基金管理公司屡屡出现违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基金管理者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以及通过高买低卖方式向其输送利益。在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股东中投资基金与其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并列出现的情况并不罕见。此外,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增加证券公司的利润,如1999年基金兴华上半年股票交易量就达116亿元,部分资金周转率高达743%!仅支付给华夏证券的佣金就有2317.58万元,数目十分可观 。基金管理公司“控股型”的股权结构削弱了其独立性,不利于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真正的利益独立体,严重制约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比国外的基金管理机构,公司型几已日渐成熟,股东即为基金持有人,有机构也有中小投资者,“相对分散型”的持股结构更有利于基金的独立运作,再加之独立董事的特殊监督,构成了一个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信息披露及外部监管力度不大

我国在1999年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在初期,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按要求进行较透明的披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空,并且存在严重的信息误导。如在年报、中报和投资组合公告的截至日到公告见诸于公众之日中间的90、60、15日工作期内,各基金会对持仓作重大变动,因此投资者看到的所谓投资组合早已成为“过去时”,获得的信息将误导投资者的分析判断。对于新增、剔除股票明细的披露,各基金往往采取保留象征性余额的方法逃避披露,至于关联交易更是不可能在会计报告书附注中得到解释说明,由此可见,我国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可靠在基金的实践过程中往往都有不少问题。与此同时,证监会往往无法深入到基金的具体运作细节进行实质性监督,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也让基金有“对策”可用,因此这种信息披露已经不能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信息传递机制的缺陷,会造成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导致人的偷懒,内部人控制,机会主义倾向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逃避持有人监督,必然会延迟或破坏有效信息的传导,加剧信息不对称。通常委托人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必须收集信息,以对人进行监督,但是信息的搜寻和监督是有成本的,并且与人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成正比 ,越隐蔽的行为为之付出的监督成本就越高。在基金这一组织形式中,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缺乏,投资者发现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行为较困难,因而监督成本较高,加之成本的完全内部化和收益的外部化,投资者搜集信息进行监督的动机几乎为零,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以督促基金管理者主动披露信息。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已不能使投资者及时地得到来自基金公司的有效信息,基金的效率损失现象十分严重。同时政府强制性监管和中介机构对信息进行审核、公证等外部监督的不力也使基金管理人主动传递信息失去可靠性。

三、入世后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策略

上述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投资基金业亟待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压力,同时对外还面临着中国入世后国际基金业的潜在威胁。根据WTO有关协议,一旦入世,外资可进入中国的基金管理行业,参股比例可达33%。三年后增至49%,五年后51%,国外基金业届时将凭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资本实力向国内基金业发起挑战,加快解决中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现存的主要问题,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我国投资基金的竞争实力已迫在眉睫。

1、积极扩容,加速基金持有机构化。

扩大基金规模即能达到规模经济又能改变我国投资基金“轻量级”对抗国外基金“重量级“的局面,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发行,扩大基金的总体规模;已发行基金在扩容条件具备时,可选择扩募,以增加单个基金的资产规模;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同时鼓励优势突出的管理公司增加基金管理的数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基金品种的多元化。国外基金投资风格多样,各种投资方法组合形成了品种齐全的投资对象,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偏好,在吸引投资者方面颇具优势。因此我们除了继续明确各投资基金目前的投资风格外,可引入成长价值复合型、新兴成长型等新的风格,并从投资对象上发展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等。

此外,还要加速基金持有人的机构化,增加基金的资本来源,迅速扩展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并能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增强与基金公司的谈判能力。具体来看,可以将保险资金和三类企业作为突破点,尤以前者为重点。保险资金自1999年10月间接入市以来,到2000年末,已投资证券投资基金134亿元,保监会批准的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接类帐户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帐户也从30%增加到100%。 今后可以逐渐放大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范围;还应适当考虑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定向向机构募集发行基金。

2、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降低风险。

封闭式基金的实践已证明了它的运行机理无法构成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因此我国应尽快推出开放式基金,以降低风险。目前国内已确立第一家开放式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除了尽快做好各项技术、人员系统的安排与测试以外,我国推出开放式基金还应注意:(1)起始规模不宜太大。在试点初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品种、规模有限,基金管理公司还未形成一套成熟、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运作经验,规模过大不利于其顺利运行。(2)起始定位可考虑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由于国内投资者第一次接触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又不稳定,中小基金持有人的投资分析能力不强,投资理念不成熟,极有可能盲目认购和赎回,易引起开放式基金的剧烈波动。(3)可以考虑在试点初期设立非严格意义的开放式基金作为过渡,如当基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发行或申购,延长赎回期,形成一种“易进难出,半开半闭“的局面,以便使投资者和管理者都有一个适应期。在推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者在收益率方面的压力会大大提升,而同时又要面临基金资产高度流动性的要求,因此还需采取措施分离投资基金获取收益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双重职能,发展基金套期保值和对冲风险的手段,适时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如股指期货等。

3、加快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目前基金管理公司被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弊端,下一阶段要重点进行对现存基金管理公司持股结构的改革。从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扩容工作来看,公司通过增资扩股不仅增加了资金实力,而且重新调整了股权结构,5位股东出资额差距不大,改变了“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情况,也为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的独立性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余各家公司也不妨可以在增资扩容时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完成从“控股”到“相对分散”的变革,逐步脱离各大证券公司,成为利益主体。除此之外,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要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今年1月19日证监会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管理公司实行此制度。独立董事要承担起保护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特殊监督责任,必须真正完全独立。为此,应在《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应大于2/3,以确保对董事会的投票过程有充分的监控能力,任期可以连任,但不能无限期。

⒋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管的力度。

信息披露是敦促基金管理公司向公众提供有效信息,接受监管的最直接途径,它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至关重要,因此要保证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严格要求各基金的年报、中报按照“三公”原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处理,督促各基金管理公司修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具体标准,聘用会计、律师等中介组织对信息的可靠性作权威认证,加强其准确程度。

此外,还有赖于外部监管力度的加强。除了尽快出台《投资基金法》,证监会需加强在基金具体运作中的监管,如对大额交易对手进行调查和监控等,变被动的、应付突发事件的监管为经常性的、主动的监管;托管机构要改变“无为而治”的现象,采取由基金持有人或监管机构而非基金管理公司选择托管人的方法,或则增加“基金管理人选择托管人的限制条款”,使托管人真正成为“三权制衡”中的重要一角。同时,行业公会和社会公共基金评级机构要尽快成立,以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5、发展中外合作投资基金。

要切实提高国内投资基金的竞争力,还需实行“请进来”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外投资基金业的合作活动,使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学习到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与经验,借鉴他们的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以及投资理念和技巧等,全面增强管理的综合水准。中外合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聘请海外基金管理公司为国内公司的投资顾问;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中外合资基金,即海外基金收益人的介入。

考虑到现阶段的外汇政策和投资法律,且便于管理,目前我国可以组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即狭义的中外合作基金。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选择现场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出让一部分股权,另一种是重新在国内注册一家全新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资金的募集可以先在国内募集,等时机成熟后再向海外募集基金,为引用外资开辟新径。募集的中外合作基金应鼓励多投向实业项目,发展成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并且当局应该在投资法律、产业政策和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

主要参考文献

1、林义相等著,《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分析和运作》,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

2、许占涛著,《投资基金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王彬著,《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4、蔡晓曙,“加入WTO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影响及政策”, 《国际金融研究》2000.5

第8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根据目前国内私募的发展情况,本文将“小私募”定位为产品数量不超过5只、管理资产规模不超过5亿元,超过这个范围的都定位为“中型或大型私募”。

本文根据私募排排网2009年和2010年的私募业绩记录,并结合调研,确定2011年值得关注的8家“小而美”的私募,他们是聚益投资、瑞天投资、混沌道然、展博投资、精熙投资、铭远投资、翼虎投资、云程泰。

本文还还总结了“小而美”私募的五大特点:一、核心投研人员都是股东,团队稳固;二、投资理念高度统一,投资风格鲜明;三、敢于与众不同,坚持个性;四、最重业绩,控制规模;五、不爱宣传,保持淡定。

2010年前20名中15家是“小私募”

根据私募排排网的统计(1年以上业绩记录),2010年共有54只私募产品收益率超过20%,这些产品来自于42家私募管理公司,业绩排在350只产品的前15%。

从产品数量上看,其中28家公司发行产品不超过5只,在42家公司中占比达66.6%。按每只私募产品规模3千万到1亿元算,这28家公司中,每家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其中,在2010年间管理产品1只的公司有5家,管理产品2只的有9家,管理产品3只的有4家,管理产品4只的有5家,管理产品5只的有5家。

2010年收益率超过30%的私募产品共有20只,来自17家私募公司,其中仅两家公司管理产品超过5只,分别是理成资产和尚雅投资,产品分别为6只和16只。其中,88.23%的私募公司管理的产品不超过5只。

而前10名中,仅有两家管理的产品超过5只,分别是尚雅投资16只,理成资产6只。

“小而美”特征之一:

核心投研人员都是股东,团队稳固

大私募的核心投研人员可能会有5-7位,比如星石有7位合伙人,新价值有6位股东,朱雀也有6位合伙人。而小私募一般只有2-3位核心投研人员,甚至只有1位核心人员。一方面,小私募核心人员所占股份多、分红多,于是更有动力把业绩做好。另一方面,他们彼此非常了解,理念高度一致、性格互补、沟通充分、决策高效,提高了投资决策的成功率。

比如,铭远投资有三位核心投研人员,公司总人数8人,王志忠与韩跃峰、陆炜共事超过10年。他们三人在铭远投资持有同等股权,话语权相当,而且都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对每一个投资标的,三个人都会从不同维度,提出自己的观点。由于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能够充分地揭示投资标的的风险,使得所选的投资标的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

2010年,铭远投资管理的西部信托・铭远巴克莱收益率31.59%,近两年收益率为70.8%。

瑞天投资核心人员为和叶鸿斌,都是公司股东,公司总人数10人。和叶鸿斌二人共事时间超过8年,性格互补、攻守相宜。处世细腻,对于投资的细节处理得非常到位,更注重挖掘一家公司的成长前景。而叶鸿斌在市场出现重大转折迹象时,决策果断,更注重一家企业的内在价值,对市场风险特别关注。

2010年,瑞天投资管理的粤财信托・瑞天价值成长39.95%,近两年收益率为112.75%。

混沌投资核心投研人员为葛卫东和王歆,二人都是公司股东,公司总人数15人。葛卫东作为董事长、投资决策委员为主席,商品期货出身,具有非常丰富的交易经验。王歆银作为总经理、基金经理,银行出身,擅长上市公司调研,注重风险控制。

葛卫东和王歆二位搭档,不仅能够通过行业及上市公司的调研把握证券行业走势,而且能通过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信息反馈,提前感知宏观经济的细微变化。

2010年,中融・混沌2号以38.82%的收益率列私募排排网存续期1年以上产品业绩第8名。2009年,中融・混沌1号以139.24%的收益率列私募排排网年度第7名。

“小而美”特征之二:

投资理念高度统一,投资风格鲜明

投资理念是否被所有投研人员所理解、接受,是否得到彻底贯彻,是考察一家私募优劣的重要指标。小私募由于人员精干,更容易将投资理念贯彻到底,对投资决策执行力更强,更能体现出鲜明的投资风格。

比如,翼虎投资的余定恒则以“佛境“入投资界,在投资过程中,坚持心态第一,修炼“过去不留,物来则应”的精神境界,用心感悟旧现象的消散和过去规律的失效;敏锐洞察新事物的崛起和未来世界的变化。

余定恒连续两年都取得了突出业绩。2010年,余定恒管理的重庆国投・翼虎成长获取了31.83%的收益率,在私募排排网存续期1年以上产品中列第16位,近两年收益率178.94%。2009年,重庆国投・翼虎成长收益率112.47%,在私募排排网年度排名中列第16位。

大私募在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常常要为引进合适的基金经理或资深投研人员而苦恼。“牛人很多,但是要符合我们风格和理念的牛人很难找”,在近3年私募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多数私募在扩大规模后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他们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员,甚至要花一到两年的时间去考察和磨合。

大私募还容易面临因理念分歧而影响投资业绩的风险。上海涌金投资原基金经理梁文涛离职,就是因为核心人员之间投资理念不兼容。新价值、武当资产、合赢投资、柏坊资产等大私募都面临着团队磨合和调整投资风格的问题。而这些私募在2010年的业绩表现都不突出。

“小而美”特征之三:与众不同,坚持个性

敢于创立阳光私募的人,大部分都在市场上经受过长期考验,形成了过硬的投资方法。他们之所以能够获取超过公募的高收益,凭借的就是与众不同的思维和独特的投资策略。一些小规模的私募基金,个性独特,在市场上知名度较低,但是客户对其投资理念认同度高,愿意长期追随。这类私募执行其个性化策略具有天然的优势。

比如,北京云程泰总裁、基金经理魏上云,是国内较早从公募“私奔”的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其核心投资理念是“守望于羊群之外,寻求流行偏见带来的投资机会”。他于2007年8月发行第一只产品,北京信托・云程泰一期,在2008年10月遭遇了惨烈下跌,产品净值仅为0.3524,亏损超过60%。但是他并未改变投资理念,而客户对他依然信任,没有要求赎回。

魏上云顶住压力坚持到2010年2月,北京信托・云程泰一期净值实现转正;2010年到12月31日,产品净值为1.2957,年度收益率达到33.1%。

上海隆圣投资基金经理王贵文,2007年11月发行第一只阳光私募,2008年底四个产品均出现大幅亏损,最大亏损幅度将近50%。

王贵文延续了担任“嘉实主题精选”基金经理时期的投资风格,坚持“精选个股、不做选时、分散对冲”的投资原则。经历2009年的艰难适应期,终于在2010年打了个翻身仗,中融・隆圣精选以63.1%的年收益率,位居私募排排网年度榜单第二名。截至2010年11月22日清算时,中融・隆圣精选(2009年4月30日成立)净值为1.5437。

王贵文的目标是“在退休之前,成为投资大师,起码大家。”他的梦想和成就值得期待。

私募一旦规模做大,就必须配置更多的研究力量和基金经理,发掘更多的投资标的,同时也需要迎合一大批新客户的需求。在投研流程上将不再扁平和高效,而需要诸多环节的配合,需要经过更多环节的讨论和决策。在决策的过程中将会更加注重防守,操作上将更加趋于稳健,而且其发现牛股的能力,并不一定就会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其结果是,基金经理随着管理规模的扩大,而被迫调整投资风格和投资方法。

比如,新价值罗伟广2009年管理3只产品,粤财・新价值2期以192%的年收益率取得全国冠军。随着知名度的迅速扩大,各路资金蜂拥而至,2010年规模快速扩张,罗伟广管理的产品达到13期,规模超过10亿元。

随着规模的扩大,罗伟广高超的选股和交易能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盈利能力受到影响,2010年粤财・新价值2期收益率仅为17.76%。而新价值投研团队也不得不充实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罗伟广的投资风格也由积极趋于稳健。

如果投资者对罗伟广的认识停留在2009年,那在2010年可能会感到失望。而如果投资者能够理解罗伟广的转变,则能够调整收益预期,接受2010年的业绩。

“小而美”特征之四:最重业绩,控制规模

“小而美”私募之所以控制规模,是因为要把做好业绩、稳定风格放在第一位。混沌道然、铭远投资、聚益投资、瑞天投资、翼虎投资等小私募,目前都没有大规模扩张新产品的计划。

这些私募对于规模和业绩有个类似的看法是,通过一到两年的时间,把产品业绩做到让客户满意,并且形成稳定的风格,在不影响业绩和风格的情况下,才会考虑扩大规模。这种做法,阻止了新客户蜂拥而入,以免承受资产膨胀之痛。可贵的是,他们并不是因为规模太大而无法接受新客户,而是在规模尚小的时候,就控制新进资金的规模。

从调查情况看,混沌目前不会增加新产品,只开放老产品。铭远投资在2011年1月18日西部信托・铭远4期成立后,规模达到5亿元,目前没有新产品发行计划。瑞天投资的计划是,管理资产规模达到5亿元后暂停发行新产品。聚益投资、翼虎投资也在控制老产品的申购规模和新产品的发行速度。

“小而美”特征之五:不喜曝光,保持淡定

一个好的私募要有良好的心态,要淡然面对名利。他们似乎不愿意通过媒体宣传吸引客户,甚至是不想赚客户的钱。这样的私募一般都财力较为雄厚,内心淡定知足,做私募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赚钱,对一些与投资无关的表面文章毫无兴趣。当然,大部分跟媒体保持友好关系的私募,并不是为了出名,而仅仅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

彤源投资的创始人李威来自于财经媒体,但是却从来没有利用媒体宣传,似乎深刻明白“成也媒体败也媒体”的道理。彤源投资在2010年的突出表现,反而让很多媒体对其成功之道充满好奇,欲进行采访报道,却不得其门而入。

精熙投资、铭远投资、瑞天投资、翼虎投资、聚益投资、混沌道然、展博投资、云程泰等私募,在媒体上都不是很活跃。

第9篇:资产管理投资规模范文

金融改革打造更市场化的

发展空间

2012年第三季度开始,证监会一系列监管新政推出,陆续对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私募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放松管制、拓展投资范围,并促使信托、基金、保险、券商、私募等成为资产管理领域的生力军。相比而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领域则显狭窄,所受监管限制更加严格。监管不平等使银行理财吸引力大幅下降,使优质资金和高净值客户从银行体系分流到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构成影响。

2013年7月20日,以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为标志,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随之,商业银行息差收入优势被削弱,更加市场化的价格竞争驱使银行理财产品创新成为必然。

随着工行超高净值客户“多享优势”系列产品——理财管理计划A款的问世,我国商业银行领域第一款资产管理计划试点落地。工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由工行作为管理机构发起设立,是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和投资范围等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特殊目的载体。受批复稍晚的农行也于近期“进取”系列理财管理计划并明确该计划是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设预期收益率,实行市值评估,按净值结算,投资范围主要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权、金融衍生产品、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标准化金融投资工具。不难看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产品与之前的银行理财相比,突出独立投资和运作,投资领域扩展至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标准化金融投资工具。

混业竞争构造更多元化的

发展空间

实践中,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已经形成格局,目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控股模式、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非金融性实体企业控股金融机构模式及非金融性电子商务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四种。前两种模式有利于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同一控股集团下分享投资优势,共享客户资源,促进金融混业集团业务的多元化发展。第三种模式则加剧了金融脱媒,加强系统内自给性金融供给,分流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市场。而非金融性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冲击的同时更激发了整个市场的创新活力,逼迫商业银行必须走更加灵活高效创新的道路。

在业务多元化的混业格局下,商业银行探索多元化的业务合作模式,促进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一是商业银行将加大综合化经营框架内跨领域、跨机构、跨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尤其在银行可开展资管业务后,银行必将凭借综合化布局,加强与其系统内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和客户共享,拓展集团整体的资产管理业务。二是商业银行将加强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围绕资产管理的需求,从理财端和投资端共同着手,运用资产管业务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在企业客户的上下游供应链产业中挖掘潜在客户和投资对象,系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三是商业银行将加大互联网技术创新,尤其加大移动设备的金融创新,加强客户个性化、差异化、模式化的信息搜索处理,通过更便捷的渠道捕获消费者,以更高效更快捷的产品锁定客户资金,为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基础客户、营销信息和资金来源,最终为客户提供综合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财富积累创造更具潜力的

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