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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精选(九篇)

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

第1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下面,本人就自己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技术工作上的具体情况。做以下总结,若有不妥之处,诚望评审小组给予指正。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教书育人

21年的教学生涯中,始终担任班主任和语文教学工作。通过复杂而富有创造性的辛勤耕耘,成功地塑造了几十个、几百个、上千个不断健康发展着的青少年的心灵。作为班主任和语文教师,忠于职守、治学严谨既教书又育人。用精雕细刻的匠心和独立思考的求索精神,不断教育和转化“双差生”,成功地开展个别指导教育活动,使一个又一个又差生走上了正确的人生轨迹,使某些特殊性格的学生浪子回头,成为一名好学生。

在思想政治方面

身为教师,为人师表,我深深认识到“教书育人”、“文以载道”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多年来,始终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崇高的品德修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书育人的思想,积极实践“三个代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做的报告,积极领会会议精神,贯穿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思想素养,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对学生的教育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每天坚持早到晚归,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甚至还放弃节假日的休息,回校做好有关工作;甘于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绝对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学生和教师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好的教师形象。1996年,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教育教学方面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任务,学校以教学为主,这是办好学校最基本的规律。在教学方面,能准确把握教学大纲和教材,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把各种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以学生为主体,力求教学由简到繁、由易到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人十分注重提高教学技巧,讲究教学艺术,教学语言生动,学生学得轻松,老师教得自然。 大概是因为很想对自己刻苦的学生时代有个交待,我把教学看得很重,如何备好课、上好课一直是我心里的重头戏,任何时候,都不肯懈怠。一堂课上下来,感觉好的话,整整一天,我都会欢欣鼓舞,反之,则萌生羞见江东父老的沮丧。细细想来,我最在意的是课堂上学生对我的呼应程度,为此,我竭力回避那种自说自话的讲课方式,对唤醒学生积极参与的意识,启发他们独立思考的自觉,从而点燃他们对信息技术课程的兴趣,表现出了由衷的热情:

第2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称改革;职务聘任制度

随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日益强烈,国有企业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认同程度不断提高,员工的聘任上岗、薪酬收入均与专业技术职称挂钩,职称制度改革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焦点。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维系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务聘任制度在其运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职称改革工作,为国有企业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

一、职务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回顾

所谓职称是指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的等级称号,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或学识、智慧、才能的综合反映。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解放初期至20世纪50年代末,此阶段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度,主要特点是以学术、技术水平为授予和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一旦授予,终生享有。

第二阶段从1977年1983年,此阶段实行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职称实际上成为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待遇挂钩。

第三阶段从1986年到现在,此阶段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94年,国务院明确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国又逐步建立实施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务聘任制度的功能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快人才资源开发,促进科技进步和企业发展,落实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职务聘任制度促进了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随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完善,职称评审的重点已经从注重学历、资历等条件转移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制度不仅要求国有企业技术人员具有实际技术水平和能力,而且还要在岗位上做出实绩,这就促使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撰写技术论文,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在职称评审中,对评审标准和评审条件严格把握,科学全面地评价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业绩,大大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生产和经济建设中的责任感和竞争意识。

(二)职务聘任制度增强了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实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广大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公正评价,激发他们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推动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国有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其他管理工作的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增强了企业各种活动的实效。

三、职务聘任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趋于过时目前的职称评审核准条件与市场经济对人才的评价标准存在冲突。现行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过于刻板生硬,对职称外语水平的要求对某些行业、专业或者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导致可操作性不够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以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限制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评审条件缺乏可操作性国有企业现行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都比较笼统,存在着“两软”、“两硬”现象,即学术、资历比较“硬”而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比较“软”。这种笼统的评审条件操作起来弹性大,难于把握,引发一系列问题:一是某些企业擅自降低评审标准、放宽评审条件,私自扩大评审范围,使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技能与所评职称不尽相符;二是评价标准过于重视学术和资历的倾向,使假学历、伪造资历问题屡禁不止。

(三)聘后不能进行规范化管理多年来,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任职资格的评审上,而忽视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聘前聘后一个样,干好干坏一样,忽视了自己职责的履行,导致了以下现象:一是因人设岗,有岗无责;二是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挫伤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过分追求职称晋升导致“铁职称”现象突出目前,国有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以追求各种福利和待遇为目的等待职称晋升,而不是为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这些使国有企业内部出现“铁职称”现象:企业在职称上只能高聘、不能低聘,只能续聘、不能解聘。上级虽然在解决“铁职称”的问题上有一些政策规定,但由于这种现象已经蔚然成风,改革措施难以开展,导致“职称热”继续升温。

四、完善职务聘任制度的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务聘任制度实施现状,2007年我国人事部门在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职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我国将加快职称制度改革,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体系。在当前,在这一总体思路的指导下,结合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走出认识误区,确立对职务聘任制度的正确认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科学术革命的突飞猛进,人力资源因素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日益突出。职务聘任制具有人才评价和激励功,因此必将成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因此当前的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必须摆脱终身制、福利制,客观看待当前出现的诸如“取消说”、“淡化说”的观念,把改革重点职务聘任制的建设和完善上来,让职称真正能客观反映、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

(二)与单位聘用制度相适应,深化职务聘任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从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上还不能适应国际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发挥职称的杠杆作用和导向作用,提高职称评聘的质量,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学习,帮助企业开发人才,用好人才,稳住人才;同时,尝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适应,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签订聘约,优胜劣汰”的要求,科学设岗,严格考核,全面推行聘约管理,切实解决职务聘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

(三)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国有企业应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要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宜,不搞“一刀切”。

(四)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是指把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分开,即实行“双轨制”。根据企业不同的性质和规模,确立起各有特点的技术职称体系,真正评聘分开,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量化标准,强化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坚持岗位聘任、竞争聘任、职权利一致的原则,鼓励公平竞争。

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目标迈出了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大职称改革工作投入,进行职改工作队伍建设市场经济赋予职称评审工作以新的内容,使职称评审朝着与科技发展和知识经济相配套的方向发展。国有企业应把整个职称制度改革纳入人才资源开发战略中来抓,从人才资源和产业开发的最佳结合的需要上抓职称改革工作队伍的基础建设。

国有企业应配备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纪律严明和业务精通的人员从事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工作。尤其要注重学习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经验,及时对职改队伍的专业知识储备进行补充和更新,以过硬的自身素质保证职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和各项配套改革的逐渐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聘任程序和考核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职称改革体系,使各类人才真正能够实现按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条件公开竞聘上岗,使职称改革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参考文献】

1、王俊:对新形势下铁路企业职称改革工作的探讨[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第3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职称为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了很重要的贡献,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职称工作也处于新的改革的发展时期。职称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很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

(一)新中国的职称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的职称,它的内容和性质都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个时期,是解放初期和我们的50年代到60年代,这个时候的职称制度,主要是延续了解放初期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的等级工资制。

第二个时期,叫职称评定时期。这是刚刚改革开放,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时期,所以对调动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第三个时期,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到90年代,在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的同时,逐步推行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称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职称工作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人才资源进行评价使用的重要手段,也是人事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在人才的使用、流动、培养、选拔,以及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其中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保证。

第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第三,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改善他们的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推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外交往,特别是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是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交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第五,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挥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不断改善。

职称工作也是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的部分,是人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职称工作的内容。

职称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以考试和评审为主要评价手段的人才评价工作。

(四)职称工作特点。

职称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二是政策性强;三是职称工作协调任务重,挂钩政策多;四是对从事职称工作人员的要求高。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一)198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转发了《中央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发[1986]3号)。

《通知》指出: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项基础建设。要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上的各种弊端,打破那种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二) 1986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并要求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受聘者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文件还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的程序、任职基本条件、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工资额的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聘任的有关要求等共十四条内容。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主要特点:

1.评聘结合;

2.有数量岗位限制;

3.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

4.先由专家评审任职条件,再由行政领导聘任;

5.职务有任期;

6.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单位内有效。

(三)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1995] 1号)文件。

对少数地区和部门违反国家规定,自行制定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变相建立职称系列,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指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及考试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国家规定和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四)29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的政策文件。

1986年以后,当时的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陆续转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实验人员、中专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出版专业人员、翻译专业人员、体育教练、播音员、图书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文博专业人员、海关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人员、艺术人员、律师人员、公证人员、飞行人员、船舶人员等共29个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并确定了群众文化、法医、计量和专利等专业的靠用。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总则、职务名称及级别设置、任职基本条件和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评审、聘任与管理、附则等内容。

(五)评审工作。

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主要通过评审进行。

在职称改革初期,职称评审工作主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颁发的29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精神执行。

1990年职称评聘工作转入正常化以后,人事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8号)和《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等文件,对评委会的组建管理作了一系列的规定。目前各地、各部门的评委会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上述的文件精神组织进行的。

(六)量化评审条件。

1993年以后,根据国职办[1992]10号、国职办[1992]11号、国职办[1992]13号的要求,陆续制定了35个系列和专业的中、高级量化评审条件。

根据实行社会化评审的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一套以学历为基础,把对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进行量化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准,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其中进行的专业划分,主要参考了我国一些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专业划分,适当借鉴了教育专业划分,以二级学科为基础,向一级和三级学科延伸。

目前各类量化评审条件都是指导性的文件,不是强制实行的标准。

(七)企业职称改革。

在1992年前,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职称管理办法是基本一致的。

为贯彻《企业法》和中央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精神,国家不再对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指标或结构比例限制,企业可以按照“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开展评聘工作。

1998年底,中央决定把各类企业脱钩,交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达到200家左右。为了指导企业职称改革工作,人事部于1999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脱钩企业职称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人发[1995]105号),企业在坚持“四自”原则的前提下,不断改善职称工作。

(八)事业单位职称改革。

1.在转入经常化评聘工作后,国家给各地、各部门下达职务微调职数(聘任指标),各地、各部门给所属企事业单位下达指标,用人单位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数量进行评聘。

2.近几年来,随着工资管理等制度改革的发展,国家逐步改变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

3.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2年]35号)。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今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中人员聘用与职称聘任的政策衔接是当前正在抓紧研究的问题。

(九)其他相关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里,还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政策。一是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的要求。提出了一个实事求是,逐步提高的原则。从1999年开始,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职务提出了统一的实施外语等级考试的要求。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用制里,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初聘职务,这项政策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里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4年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一)原劳动部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1.确定职业资格的定义和分类。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2.确定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工。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

3.确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人事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分类、职业资格标准,并制定认定、考试、评定、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确定了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原则、范围和程序;对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分类、实施办法作了原则规定;对具体的证书管理、注册管理、罚则等方面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三)各单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文件。

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建立了3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此外,依照有关法律,国家还推行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和律师等资格制度。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性文件的主要内容有:职业(执业)资格名称、职能分工、报考条件、注册登记与管理、执业范围与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原则性条款。

(四)与各项制度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主要有:考试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继续教育规定等。如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举行考试,每年度还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操作性的文件,包括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合格标准、证书颁发等。

四、职称考试。

职称考试又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目前主要有三大类型。

第一类是专业技术员的资格考试,分为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审计、卫生、船舶驾驶等,共6类。

第二类是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共有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税务师、拍卖师、企业法律顾问、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质量专业、出版专业、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等,共36类。

第三类是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相关的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共2类。

(一)考试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1990年以后,人事部对各类职称考试管理制定一系列的规定,关于考试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考试各项工作规定,对职称考试统一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作了特别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人发[1997]75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并下发了《考试管理办法》、《考试大纲、试题编审和试卷印制工作规程》、《考务工作规程》、《证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文件规定。考试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各单项职称的政策文件规定。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通常这类考试单独制定规定,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船舶驾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等。

2.(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主要根据各单项职业(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配套的考试办法。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单项考试。

《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5号) 、 《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

五、职称工作面临的挑战以及改革。

我国加入了WTO后,国际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随着国际交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人才流动的国际化,人才服务的贸易需要,以及相对的资格的一些互认,这些都对我们的职称工作,提出很多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之下,就要求我们职称工作要适应新的变化,有新的发展。

现行的职称工作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现行的职称制度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二是师资不适应职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的标准不科学,特别是没有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四是专业技术人员中,实际上存在着终身制的问题。

(一)职称制度的改革:

1.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第一,改革完善专业技能聘任制度,实行了评聘分开的办法,为其他的所有制人员进入这个自身体系,开辟了很广阔的道路。

第二,改进和丰富了评价的方式,在部分系列和专业中推行了考试、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多种的评价方法。对单一评委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改革。

第三,在评审中强调了同行专家评议,特别探索了评委会的组建方法,

第四,逐步完善评价标准。

第五,改革职称管理的办法,对企业、事业指标管理,岗位结构管理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2.探索制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身评审和考试的办法。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实施符合多种所有制,以及各类人才需要的评价方法。

3.推进了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制度。

(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义。

第一,职称工作的改革,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符合我国国情,并逐步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职称制度。

第二,职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贯彻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劳动的思想,和落实党的知识论政策,已经成了党的知识论政策实施的重要的手段。

第三,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为不同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改革起了一些基础性作用;为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中央对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一,制定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要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第二,要建立以能力、业绩为核心,由品德、能力、业绩、知识等要素构成的评价体系。

第三,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要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四,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终身制。

2.对职称制度改革的共识。

第一,职称改革要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目标,要逐步建立顺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的、分类的、开放的、动态的这种评价体系。要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为核心,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这种评价机制。

第二,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以人为本,按科学的人才观来建立人才评价机制,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的特点,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第三,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分类分步推进。

3.职称改革的内容.

第一,从宏观上要开放职称系列。在新的时期,要结合市场经济,结合新的职业的发展,要建立一种开放、动态、科学、分类的职称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对整个专业技术人员,各个门类,各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更为有力。

第二,要拓展服务范围,对全社会,对各种所有制进行改革。

第三,要创新评价方式,强调能力和业绩为核心,强调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四,要完善使用机制。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目前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主要围绕五项基本目标:

第一,继续扩大我们的队伍总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第二,以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

第三,要优化队伍结构。

第四,大力培养高层次急需的人才,这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五,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

(二)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制度。

1.国家专家选拔制度。

2.博士后制度。博士后制度是非常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也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一,博士后制度是由国家来资助兴办,国家来组织实施的。

第二,国家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来培养博士后。

第三,博士后的政策是由国家来制定的。

①设有流动站,博士后的进站,博士后的人选,博士后的出站,都要经过国家的相关程序。

②学科交叉。规定一级学科,博士后必须再交叉哪些学科,这样对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继续教育制度。抓高层次人才建设,核心是抓能力建设,能力要通过继续教育的这种方式来获得。

①要有法律保障。

②要有职业资格制度保证继续教育的实施。

③要有市场导向。

4.留学人员和回国专家管理。

留学政策最早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现在的留学政策概括为四句话,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

第4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1)小学教师的具体条件:

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确定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初中教师的具体条件: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高中(中专)教师的具体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或中专讲师,下同)任职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参加中级职务的评聘。

2、函授五大毕业生(包括业大、自考、夜大、函大、电大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对于部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人员,其毕业前后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毕业专业对口(含相近),方可按以下原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本科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大专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半;中师毕业生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非教师系列专业不对口的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都按各系列职评要求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考试或继续教育培训。

3、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填写《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审批。研究生以上学历确定中级任职资格,经逐级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正常晋升任职条件

1、任职年资(计算到当年12月底):

任职年资是指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历一律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底止。在此期限内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其任职资历的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1)晋升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已聘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或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晋升高级职务(中学高级、中专高讲和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已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中专讲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学历要求:

(1)晋升中级

高中(中专)教师、中学教研员和教科所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对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具备大专学历且本科在读,从2011年起必须取得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中师。凡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2)晋升高级

高中和中专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2011年起,35周岁以下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力。初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2011年起,凡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任职资格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和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后逐步达到本科学历。

(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年资要求,分别为取得规定学历后任职满3年、2年以上。所取得规定学历的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对口(含相近、交叉),否则不予申报。

(4)对2010年—2011年招收的第二专业专科教育的学生,在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教育毕业证书的同时,加发一张“学历视同成人本科”的学历证明。对同时持有上述两种证书的毕业生,承认其成人本科学历。

三、破格

初级教师不搞破格。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学历破格从严,除了特别优秀外,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不搞破格;任职年资破格不起过一年。每人只能破格一项学历或年资。

(一)中小学教师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级职务期满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助级职务期未满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推荐晋升中级职务:

1、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四等、本市三等或县级一等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长期任班主任工作,并在任助级职务期间,所带班级获得过县(市、区)教委以上部门授予的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4、获县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宁波市教委及以上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团队干部、市教坛新秀、市红烛奖、省春蚕奖或两次被县(市、区)级教委(局)授予上述荣誉称号者;评为县(市、区)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5、在设置中级职务岗位的学校中,主持教研组以上主要教学业务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基层学校任教十年以上,现仍在乡镇基层学校工作的。

6、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

(二)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五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省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第5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 专任教师 素质结构

教师的职业素质是一个动态的系统结构,具体表现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教育教学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着直接而显著的影响,是作为主体的教师心理品质的总和。作为一种职业,可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三方面分析教师职业的素质结构。我们认为,教师的专业知识包括普通文化知识、所教学科专门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三方面;教师的专业能力包括教学技巧和教学能力两方面;教师的专业素质则包括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情操、职业个性等四个方面。

一、职业行动知识成为专业知识的重要构成

职业是职业教育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人们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谋生手段的工作。社会学认为,职业是劳动者获得的社会角色,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获得相应的报酬;它具体指向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操作的专门劳动岗位。“一种职业应该包括行业和职能两个维度构成”,“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得合理报酬,满足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工作。” 无疑职业是一种专门的劳动岗位,拥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职业教育的‘专业’不是对学科体系专业分类的简单复制,而是对真实的社会职业群或岗位群所需的共同知识、技能和能力的科学编码。”职业行动知识的核心是工作过程知识,包括工作的方式、内容、方法、组织以及工具的历史发展等方面的知识。

上个世纪末以来,以德国不莱梅大学劳耐尔(Rauner)教授、中国职业教育专家姜大源等为首的国内外一大批职业教育研究者,提出了生成性的教育过程与工作过程定向的“职业科学”概念,并提出“职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从社会职业的角度对特定职业领域里的具体职业行动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等进行研究和系统化;从职业教育的角度对特定职业领域里实用的科学知识、方法、能力等进行研究和系统化。这样,“职业科学”就涵盖了实际的职业劳动的实施过程与实用的科学知识的获取过程,既研究工作经验又研究专业知识,既关注工作过程又关注学习过程。

二、职业岗位技能成为教学能力的重要构成

教学能力是基于教师掌握教育科学知识所形成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是教师职业“双专业”特征的具体表现之一。学科专业知识内化为教师的学科专业能力,教育科学知识内化为教师的教学能力。随着职业行动知识成为职业教育教师职业专业知识构成的一部分,一旦教师掌握了职业行动知识,也一定会内化形成教师一定水平的职业行动能力。这种职业行动能力具体包括工作过程知识和职业岗位技能两个方面,其中工作过程知识是职业行动知识的核心,是职业科学的重要内容,是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专业知识结构的一部分,而职业岗位技能则应该成为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构成。

也就是说,职业教育专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技能和职业技能。这符合职业教育对专任教师“双师”素质的本质要求。职业教育师资的“双师”素质要求从三个方面界定了专任教师的职业岗位技能,即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具体认证“双师”素质的条件是具备上述三者之一即可。但实际上这三个方面的内涵各自的关注点是不尽相同的。

第一条强调职业教育专任教师除拥有必备的教师资格证外,还应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证,通过取得后者而了解职业岗位技能和工作过程。考虑到仅仅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证,并不能确凿评定教师的职业岗位实操水平,故要求教师应同时具备主持或主要参与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也就是说,单有“双证”并不等于“双师”素质,参与或主要主持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是比较典型职业实践操作,当且仅当二者兼备时才能界定“双师”素质。

第二条强调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必须具有企业一线本专业工作经历,在时间上规定为五年内累计两年,同时还要具有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实践实训的能力。这里“企业一线”意在突出真实的职业行动,并通过职业行动积累职业工作经验,全面了解具体工作岗位任职要求;“本专业工作经历”意在将专业与职业对接,最终的目的是根据职业行动知识来改革传统专业学科体系,也就意味着职业行动知识才是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五年内累计两年”是对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企业顶岗实践的时间要求,目前国内职业教育专业面向的往往是多个职业岗位(岗位群),专业专任教师要比较深入了解这些岗位具体的工作实践,必须有较长时间作保证;“全面指导学生实践实训的能力”侧重要求两点:一是“全面”即要针对专业所面向的所有职业岗位,允许专业专任教师突出深度了解其中的一二个职业岗位,但同时要求必须全面了解所有职业岗位;二是“实践实训”既包括校内实训,也包括企业顶岗实践,也就是说专业专任教师在校内可承担实训课程教学,在企业里可以指导学生顶岗实践。总之,职业教育的专业专任教师还同时是一个比较合格的企业员工。

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应用技术实践研究能力。关注专业学科体系,也就意味着职业行动知识才是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五年内累计两年”是对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企业顶岗实践的时间要求,目前国内职业教育专业面向的往往是多个职业岗位(岗位群),专业专任教师要比较深入了解这些岗位具体的工作实践,必须有较长时间作保证;“全面指导学生实践实训的能力”侧重要求两点:一是“全面”即要针对专业所面向的所有职业岗位,允许专业专任教师突出深度了解其中的一二个职业岗位,但同时要求必须全面了解所有职业岗位;二是“实践实训”既包括校内实训,也包括企业顶岗实践,也就是说专业专任教师在校内可承担实训课程教学,在企业里可以指导学生顶岗实践。总之,职业教育的专业专任教师还同时是一个比较合格的企业员工。

第四条强调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应用技术实践研究能力。关注点具体包括:首先是“应用技术研究”,应用技术一定与企业生产一线密切相关,应用技术研究就是为企业生产一线解决新技术应用、技术革新、技术研发等实际问题,是深层次了解并创新职业岗位职业活动的重要途径;其次是“主持或主要参与”,只有是主持或主要参与者才能真正深度、全面地了解企业特定职业岗位的技术应用等活动,或者说只有不是片面地、边缘化地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才有机会、负责任地参与并了解企业生产活动;第三是“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这是强调应用技术研究的实际价值,评价一项应用技术研究的成败关键就是是不是被企业使用和是不是取得了良好效益。某种意义上说不被企业使用的应用技术研究绝对不是一项有价值的研究,没有取得经济效益的应用技术研究绝对不是一项成功的研究;第四是“近五年”,尽管我们认定某专业专任教师是不是具有“双师”素质是一种静态测评行为,但一旦将这种静态测评行为限制在有限的时间内时,其暂时性和可发展性就会得到彰显,为“双师”素质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潜势。

综上所述,三条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要求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必须深度了解企业,熟悉专业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不仅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专业教师,还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员工或技术人员。从这个意义上说,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必须从“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员工或技术人员”的角度再一次“专门化”。

三、校企合作意识成为职业素质的重要构成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和鲜明特色,校企合作对于职业院校来说是一个泛在的工作,应该具有全员参与、主动服务的校企合作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适应现代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意识是指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应主动密切联系企业,通过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以获取顶岗实践机会和职业行动知识,与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共同实施合作育人和项目研发的主体意识。具体包括:

1.为企业主动提供技术服务的意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即主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企业生产运营服务。落实到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个体身上,技术服务就是要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如工艺流程优化、技术应用中的疑惑、陈旧技术革新改造、新技术培训指导、经营管理健康体检与校正、企业文化凝练与培育等等,专业专任教师在与企业交往的过程中,要以企业一员的身份有意识地去发现和捕捉服务机会,主动跟企业沟通,独立或团组完成服务任务,赢得企业信任,为深入了解企业、融入企业赢得机会。

2.与企业技术专家合作育人的意识。职业教育培养的是产业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需要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甚至接受理实一体化教学。单纯依靠校内专任教师和实践教学条件,并不能完全解决所有学生或所有实操技能的实训和理实一体化等教学需求,必须通过校企合作充分利用企业的教育资源包括能工巧匠、技术能手和生产设施等弥补校内专任教师和实践教学设备等数量或质量的不足。专业专任教师要主动与企业技术专家沟通交流,缔结稳定的协同进步、合作育人的人际关系,合作开展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归纳、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遴选、典型工作任务行动领域与教学领域分析、专业课程设置与课程开发、课程教学与评价等具体的人才培养工作。

3.积极主动参与企业顶岗实践的意识。不参与企业顶岗实践就无法获取具有经验和策略双重意义的职业行动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的专业专任教师在五年内要有累计两年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的时间,也就是说要充分利用寒暑假、带队实习以及可以利用的课余时间,经常性到企业去顶岗实践或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研发、指导等活动,及时掌握职业岗位及其任职要求的变化,深度了解与企业先进文化相关的职业态度内涵,在专业专任教师教学实践与企业生产实践之间构建及时的、常态化、动态化的信息互动关系。只有这样,职业教育的专业专任教师才能够获取职业行动知识和技能,才能成为真正的“双师”素质教师。

第6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实施职称制度改革不仅有利于发掘人才和促进人才的成长,也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社会弊病。因此对现今职称制度改革有必要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可喜成绩

为了使职称评价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多年来在职称申报、推荐、评价的方式、程序上进行了一些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职称制度改革伴随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动了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公正评价,他们的社会价值得到认可,提高了社会地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通过对学术、技术、专业水平及成就的认定和评价,激励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促进了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各项专业的发展。

三是通过职称评定发现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人才保证。

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得到提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以及在住房、调动、政府特殊津贴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使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实惠,生活得到改善。

二、存在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国际竞争日趋激励,各国都把人才的竞争作为综合国力较量的关键。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面临与国际接轨的挑战,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

一是重评审,轻聘用。从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的情况看,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十分关注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忽视取得任职资格后的聘任上岗工作,还有不少地方搞以评代聘、评聘不分,把评价与职位需要合而为一,把评价功能强加到职位功能上,使用人单位难以根据职位要求选择适合本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缺少用人自。

二是职称与待遇直接挂钩,用评价功能取代分配功能。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学说技术水平的肯定,是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很多地方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作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的一种重要途径,只要取得了职称资格立即兑现工资,而且不受任何约束,只要职称资格相同,工资增长幅度基本相差不大,工资分配没能按岗位职责、贡献大小、技术高低和生产要素来合理拉开档差。这种分配方式带有浓重的平均主义和机遇色彩,使得成绩突出,在重要技术岗位、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在一般岗位、业绩平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差别不大,从而日渐削弱了职称评价激励作用,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评审标准不一,导致了评价不公现象。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不一致,有的评委严格按照《试行条例》中的规定严格把关,有的评委却笔下留情,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四是重条件轻能力,用任职条件替代软条件。在职称评定中刻意把外语、计算机、论文、学历作为评价的先决条件,忽视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能力和水平,这样势必造成生产和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不上职称,而能力和水平平平的人却评上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严重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了买文凭、假论文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一来使得有能力、懂技术、擅管理、业绩突出的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职称资格,从而压制了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改革方向

以上种种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了职称贬值现象,制约了职称工作的杠杆调节作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偏离了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与现今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第一,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打分,实行量化评价,其中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历、资历、论文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首选,能力、学识、业绩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职称评价中对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的突破,充分调动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二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作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性、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三是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建立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一要拓宽人才评价的服务领域,把职称评价延伸到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限制,发展面向全社会的人才评价工作。二要建立社会化、专业化评审组织,打破现行的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部门组建的模式,由本地区的政府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在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中选聘并建立评审专家库,吸纳知名学者、专家,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学术研究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评审专家队伍。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议组成人员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产生。消除评审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

三要创新人才评价方法,提高职称现代化管理水平。制定简便易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职称评审程序,研究设计职称评价软件,试行网上填写职称表格,报送材料,网上传阅申报材料,网上评价,网上查询评审结果。同时,建立以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标准,把政治素质、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项作为评审要素细化、量化,以此来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在评价中,可采用笔试、人机对话、实际操作、演讲答辩等多种手段开展评审工作,使评价科学合理。

四要对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职称资格。

为最大限度吸引人才,研究制定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留学归国人员可一步到位参加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实现高层次人才评价政策的突破。

第四,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行职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国加入世贸后,现行职称制度要与国际接轨,要按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建立起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目前,对国家已实施的执业资格制度,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并逐步扩大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实施范围。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后,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职称评审职能,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将由社会进行评价和公认,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再是单位所有,可以自主择业,从而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

第7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实施竞聘工作以来,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人事、人才工作政策为指导,以挖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潜能、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分类管理的原则,在职称聘任过程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水平,全面推动了我镇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多次召开了党政成员参加版权所有的联席会,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群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员和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竞聘委员会,为竞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竞聘程序

㈠增加竞聘工作的透明度。为更加客观地评价每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我们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公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述职,将制定的竞聘实施细则和各单位竞聘限额,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按照《岗位说明书》,由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竞聘志愿,竞争上岗,对其任期考核、民主测评、量化积分情况全部当场公布,竞聘得分、聘任结果予以公示,使整个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将全部竞聘过程置于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

㈡增加竞聘工作的竞争性。为彻底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和论资排辈现象,我们突出了竞聘工作的竞争性。我们的竞聘工作首先进行任期考核,对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对民主测评结果及时予以公布,实行百分制量化积分办法,凡竞聘最后得分不满分者,即使有空岗,也不能聘任。对同一单位有中级、初级岗位,不论是否取得中级职称,按竞聘最后得分由高到低聘任,形成了人员能上能下,待遇随岗位变化的良好机制,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㈢增加竞聘工作的严肃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对聘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凡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将严肃查处。对在聘任工作中无理纠缠领导、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取消竞聘资格,使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待遇落实版权所有

第8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评定范围

全县各类企业中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有关条件,均可申报评定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翻译等“以考代评”系列除外)。

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直接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也可参加乡镇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资格的评审,但评审的任职资格只在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范围内有效。

二、推荐评审的条件

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和业务能力,任职期限内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学分;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达到规定条件。

(一)继续教育条件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须达到20学分。

(二)学历条件

国家正规院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央和省委党校、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等颁发的毕业文凭且专业对口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视为有效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其专业工作年限条件要适当从严。

(三)任职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必须同时达到规定年限,具体规定见表一。晋升乡镇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见表二。

三、推荐评审的程序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随时申报、集中受理、分批评审”的办法,即: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单位申报,单位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不再分系列呈报各主管部门,可随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受理人数,分类、分批提交相应的系列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乡镇企业工程系列初级仍由县中小企业办公室受理材料并组织评审。当年度的最后申报、评审时间按市里的要求执行。具体推荐程序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有关评审材料并提供有关证件。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用人单位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同时将审查核实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按规定进行张贴公示。

(四)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中的“单位(核实)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后,将评审材料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中小企业办公室。

四、推荐评审人员需申报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不得复印);

3、《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初级15份(其中原件3份);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其它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不得超过三件)原件;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

7、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8、《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1份;

9、继续教育证书(附任期内各年度的培训结业证书或其有效材料原件)。

有关表格可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五、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按期定职

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级”职务;大本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级”职务。

对于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不能进行按期定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根据情况参加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确定任职资格。

定职时,单位要对符合定职条件人员的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位将考核意见填入《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上报审批时须同时提报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毕业生就业分配介绍信和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

3、任期内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六、县外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确认

从县外或条条管理单位中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在原单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调入后未被确认的,均需办理确认手续。

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后,连同工作调动介绍信、原《专业技术职务呈(申)报表》、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它专业技术档案一块报<,/SPA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手续。

七、有关费用的收取

第9篇: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范文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