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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范围精选(九篇)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

第1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所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在一定的施工周期范围内,依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用科学和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的规划、决策、组织以及协调和控制等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从而完成一定的目标,达到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具体来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如下。第一,建设工程项目的集成管理和范围管理。建设项目集成管理包括编制建设项目集成计划、实施项目集成计划以及管理项目总体变更等,协调项目中各方面工作。而范围管理的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起始时间的确定、项目范围的规划、界定、确认、以及变更等内容。第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和造价管理。建设项目的工期管理主要涉及项目活动的分解与定义、活动的排序、活动时间的估算、项目工期与项目作业计划的编制和项目进度管理。而造价管理是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完成全部项目工作而开展的有关建设项目成本和价值的管理工作。第三,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和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是对建设项目中所面临的风险事件和后果进行有效识别和及时控制,从而减少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而质量控制就是要对一个项目的工作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管理。第四,建设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和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就是通过对项目人员的获得与配备、项目团队的建设来保证工程建设中的人力得到合理配置。而采购管理就是通过采购工作计划的制定、资源寻求过程与采购合同的管理、资源供应来源的选择与合同履约管理等为工程建设提供材料基础。

2、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就是具备一定资格的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依照法律、合同以及一些相关标准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资金、工期以及质量等进行管理。下面,我们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第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是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起步试点阶段。1993年5月,第五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制度走向稳步发展的新阶段。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不断发展,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第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个控制、两个管理和一个协调”。“四个控制”是指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安全控制;“两个管理”是指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一个协调”是指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协调。第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原则。在建设项目监理过程中要遵守以下原则:公平自主原则;权责统一原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原账综合效益原则。第四,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程序。具体来讲,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流程如下: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各项监理工作;参与验收并向业主提供监理资料;总结监理工作等。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关系

经过以上论述,我们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我们就从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法律责任以及行业准入等四个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分清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在服务对象方面

从服务对象上来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更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仅是指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还包括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设计的项目管理、供货的项目管理以及施工的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在工程建设中,如果缺乏有经验的设计、施工或者建设单位,都可以委托其他项目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而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在建筑业中,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定位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投资资金、建设工期以及质量控制等进行管理,它只是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才依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相关的文件对工程实施管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一个服务对象。

2、在业务范围方面

从业务范围上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也比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大,在某种程度上说,建设工程监理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如上文所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集成管理、范围管理、工期管理、造价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采购管理以及沟通管理等多个方面,它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集成与综合。而建设工程监理则主要是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费用、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等问题进行管理和监督。由此可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有可能涉及到设计过程中的一些项目管理工作,有时甚至包括了前期规划,而建设工程监理的业务中并没有这些工作,它的业务范围小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

3、在法律责任方面

从法律责任方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如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体系完善。在法律建设方面,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起步相对来说比较晚,与之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还不是十分完善;另一方面,建设工程项目作为政府鼓励的一种方式,实施的灵活性比较大,一些项目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在合同中明确了应有的责任。而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从上文监理制度的发展我们可以知道,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工程监理己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和相对成熟的法律体系,在法律法规中对建设工程监理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由此可见,在法律责任方面,与建设工程监理相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

4、在行业准入方面

从行业准入方面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业准入标准比建设工程监理标准低。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近年来国家并没有制定一些新的市场注入制度和标准,而是积极鼓励那些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企业进入到建设工程管理之中,对于参与建设工程管理的人员也没有什么特别专业的要求,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长远发展。而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一方面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只有当监理单位符合一定标准之后才能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并且对于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也有严格要求,只有通过相关考试获取一定资格后才能进入到本行业之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己经成为建筑业中一种专业的管理人才。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虽然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的发展。

三、结束语

第2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1.1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现状

自从1988年7月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以来,中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大致经历了如下三个发展阶段。

1988年~1992年的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阶段的实践进程中,大量的工程监理企业及人才队伍不断涌出,具有专业技能的工程监理人员不断增加。这系列的发展.为工程监理企业在建筑行业的立足奠定了基础,也使得其他行业再进行尺寸偏差的检验将比较被动。

(2)1993年~1996年的进一步推广阶段。在这个阶段,政府和国家为了推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其提供了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为工程监理服务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3)1997年以后是规范完善阶段。1997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主管机构对开展工程监理服务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监理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定位,推进了工程监理在工程建筑领域的全面展开。

1.2工程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

(1>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狭窄,不能有效保证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我国工程监理服务建设的初衷是要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导致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大多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方面.而对于前期勘察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却很少涉及。

(2)业主方对工程监理企业的作用的认识不到位。有些业主委托工程监理企业进行工程监理工作,很大的原因是由于他们为了追求眼前的利润和效益,片面地注重工程的成本和进度,进而会造成工程项目质量的缺陷;有些业主忽视工程监理人员的作用,越过监理直接对工程的总承包方进行指令的下达.直接干预了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最终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和索赔行为。

(3)工程监理企业取费标准不规范,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在我国已有20多年了.但是工程监理企业的取费标准与其他行业相比还是很低,并且杂行业中存在着各种不正当竞争。由于目前的一些工程监理业务没有完全推向整个市场,还存在着一些垄断行为,因而有些工程监理企业通过低价竞标的方式来取得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以获取利润。

(4)国内部分工程监理企业的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工程的服务质量欠缺。我国许多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缺乏一定的资质等级,大多依靠企业内部几个资质能力较高的总监理工程师来支撑整个企业的内部运作情况。这样就会造成企业承揽的许多工程项目,并非是像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那样由专业的监理班子来进行运作,而是由一些资质能力优越的总监理工程师来负责,有时一个总监理工程师会负责多个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总之,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现阶段工程监理行业暴露出很多不足.已经无法满足监理的多元化和市场化的整体需求。为了能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前进与发展,工程监理行业需要转变发展的路径。工程监理企业要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进行转变的发展方向,以使行业的发展跟上国际咨询服务的步伐.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工程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的必要性

(1)市场发展的需求。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的局限性及自身存在的很多问题,巳使其发展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开展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逐步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接轨,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比目前的工程监理服务更能合法.合理地表达业主的权益和需求.保证整个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2)提高国际竞争力。国际上大多数工程建设企业都没有实行过这种中国式的工程监理体制,它们大多采用的都是工程咨询体制和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因此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转变.对提高行业的国际水平和建立适合国际竞争的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3)工程监理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无论在我国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大开发建设的进程中,其总体的投资方向不可能离开大中型的公用事业工程、经济适用房、商品住宅小区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家强制实行的监理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仍然会不断增加.这是一个大的趋势。这些大型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果仅仅依靠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是不够的.无法满足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通过扩展业务范围.完善组织结构等方式.完成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服务的转型。

3.工程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的问题分析

(1)工程监理企业缺乏担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专业人才。工程监理企业长期局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行业中的高素质人才严重不足.且人才素质偏低,缺乏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面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工程监理企业的许多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带头人缺乏能担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所需要的经济.管理、计算机及法律等领域的复合型项目管理技能。另外,工程监理企业较低的收入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素质、高学历和高技能人才的进入。

(2)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机构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工程监理企业要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转变,就要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体系。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机构都比较简单.并且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和相关配套系统都不健全.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管理水平较低。这根本不能满足在前期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搬迁过程及材料采购、设备试运行等阶段的全方位的咨询管理服务的需求。

(3)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无法满足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囊括了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如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阶段的招标服务.项目全过程的咨询服务等。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必须拥有_项或多项资质条件,除了施工监理资质之夕卜,还需要在业务方面拥有项目策划和投资咨询资质、勘察设计资质、造价咨询资质.招标资质等。国内的工程监理企业一般仅具有施工监理的资质,资质等级还不能够满足这种综合性且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业务扩展方面转变的发展进程。

(4)工程监理企业缺乏满足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技术创新能力。中国的工程监理企业起步比较晚.也使得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比较落后。虽然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监理行业的技术能力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工程技术水平和工艺技术的设计能力方面还是非常欠缺.仅仅靠低价来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

总之,工程监理行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转变,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转变的进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勇敢面对。针对这些问麁.需要我们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找出适合自己发展和转变的途径.使整个工程建设发展进程规范有序的进行。

4.工程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的策略分析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育是保证一个行业能够前进和发展的动力。在工程监理企业转制的进程中,积极培育人才和留住人才,是完成成功转型的必要前提。工程监理企业如果要开展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必须要运用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各个阶段都拥有能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全能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经济、管理和政治等领域的知识,必须在专业技能等各方面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因此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努力加强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

(2)调整组织结构。工程监理企业要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转变,需要运用项目管理的组织理论,进行组织结构的调整.并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国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大多采用矩阵式的组织机构,在部门的设置上都有与其业务相对应的部门进行业务的承担.并通过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整个项目主体进行管理和服务。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比较少。为了适应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监理企业在转型后可以用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综合协调部、设计咨询部、决策咨询部、预算财务部、综合协调部等部门,每个部门都要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公司要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来支持各部门、各专业、各岗位有序高效地开展项目管理服务。

(3)扩展业务范围及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若想转型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需要运用项目管理的范围理论和整体理论,向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等领域拓展一项或多项资质。由于勘察.设计和施工领域对于资金、专业人员等的要求都很高,现阶段的工程监理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因此可以优先考虑向招标和造价咨询类领域扩展资质条件,在拓展自身业务范围的同时,向较简单的招标、造价咨询等资质进行申请;在以后的发展经营过程中补充一定的资金、技术、考业人员等.将相应的资质逐步升级和扩大.逐渐达到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发展需求,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实现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完美转变。

(4)建立全面的工程项目信息资料库。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核心内容是为业主提供全过程或分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其中做好数据的归整和分析工作,建立全面符合该行业的工程项目信息资料库,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转型是_个庞大的工程.一定会遇到大量的信息管理工作和归档任务。这就需要运用项目的沟通管理理论.建立全面的信息资料库.在归整的同时逐步地吸收和消化,最终将别人的东西转化为自己的东西。与此同时,这种数据库的支撑工作.也在一定的程度上为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转变,提供了数据和资料的支持,减少在转变过程中对繁琐的信息量的处理麻烦。在工程监理企业的整个转制过程中,企业还需要在不断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融入高水平的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种信息化的手段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使得项目在经验的积累方面更加便利,也使得数据的分类更加便捷,为提高项目的技术创新能力.为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成功转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第3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导全局,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政务公开和优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富民强县”的工作重心,增强执行力,提升满意度,提高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率和社会公认满意率,推动政务服务精细化管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办理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大厅、各部门网站同源公开。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民代表旁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制度,健全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制度,加强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2、突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填报标准,完善公开形式,规范查询点硬件设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由中心牵头,建立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政务公开,强力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落实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公开目录,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办事公开。

(二)围绕“两帮两促”,推动审批进一步提质提速。

1、打造好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新品牌。完善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相关制度,将许可事项办理率纳入相关单位政务公开考核范围,提高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率。建立视频监控体系,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和审批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建立在线互动平台、网上信箱、咨询服务与举报与投诉、公共信息查询、办事状态和结果查询等网上窗口,打造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2、对“两帮两促”重点项目继续进行特事特办。依托政务中心“绿色通道”,按照“统一收费、内部分解、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对规划选址、竣工验收、图纸审查等需多个部门现场勘查和技术审查的前置审查项目,全面推行联合踏勘。全力落实好全程代办制,完善项目档案制度、跟踪服务制度、一月一调度制度。推行主动、高效、全程服务,努力构建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府服务方式。

3、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发挥好政务中心窗口的平台作用,杜绝体外循环,不断提高审批事项即时办结率。积极对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窗口进行重组挖潜,优化调整窗口布局,建立窗口退出和委托办理机制。

(三)围绕城乡统筹,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

1、为新农村建设“六集中”提供无差别服务。全力投身城乡统筹,围绕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工作重心,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再造审批流程三大手段,为农村资本集中下乡、产业集中发展、土地集中流转、农民集中居住、环境集中整治、公共服务集中推进搞好服务,将六集中相关项目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办理,实行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2、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新成立的街道要全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九项制度,加大八项乡镇(街道)信息内容公开的力度,开通网上专栏,优化工作制度,强化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将乡镇(街道)政务中心打造成民主监督、便民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

3、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规范化建设,完成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及全县重点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标准及规划,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点的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推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建立精细化管理模式。建立窗口单位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完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规定》,加快工作要求的细化、量化和标准化进程,建立健全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以项目管理为主轴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行为,做好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的工作。加大绩效考核与日常工作的联系力度,从细节入手,管理台帐数字化,加大奖罚力度,拉开奖惩档次,进一步推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强化窗口队伍建设。及时总结精细化管理和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先争优舆论氛围。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会组织活动,继续开展廉政文化机关活动。创新评先选优方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建立健全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考核、效能评价等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中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树立全国一流政务公开示范点形象。

(五)扩大政风行风测评面,完善纠建并举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

1、全面推进年检项目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企业年检项目,简化申报资料和办事流程,要求将所有年检项目全部纳入政务中心在各窗口统一受理,建立年检材料“一表制”,并向社会公开。

第4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关键词】 监理;监理企业;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公司

【中图分类号】 TU721.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1-006-02

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逐步形成,再加之项目规模日趋庞大和管理过程日益复杂化,国内传统的监理模式,如主要业务集中在施工监理这一领域,已不能满足业主方希望寻求直接人以实现业主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并且这也与我国建设监理设立时的初衷:定位在全过程、全方位的建设监理相矛盾。

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其本意就是推行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虽然,工程监理制的实施致使投资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工期延长的现象得已有效控制。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监理企业工作仍在施工阶段徘徊,出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形成系统化的项目管理管理模式,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分析:

1监理企业的现状

监理从试点到全面推广,已经被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所接受和认可,“有事找监理,有问题与监理协商”已成为建筑工地的一种普遍认识。监理的督促、控制、协调工作保证了工程按期、按质及经济合理地完成,为工程按照建设的自身规律实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已有建设监理企业近7000家,从业人员30多万[1]。但是由于我国是由政府实行强制监理制度。这种强制性的市场行为,必然导致建设各方责、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统一,建设投资效益低下。并且,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也受到政府相关部门政策、法规的约束,以上种种造成了目前监理以下的尴尬的现状。

1.1法律、法规不健全,工程监理定位、责任不明确。由于工程监理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工作内容深度尚无明确规定,导致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一致,对工程监理的责任界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法律依据。因而难以界定工程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在工程中难以把握,实践中出现的监理责任问题难以辨别,相应的行政处罚不尽合理等。

1.2监理公司的服务内容过于单一。国内监理公司到目前为止,业务范围基本集中在工程施工阶段,只有少数监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延伸到设计阶段。而国外项目管理公司的业务涵盖了从项目初始阶段到项目结束后开车服务的全部项目周期,且在管理深度、管理技术手段、技术装备方面也远优于国内监理公司。

1.3工程监理实际收费普遍较低。当前监理工作中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企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监理人才流失现象比较普遍,严重缺乏后劲,极大地削弱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阻碍了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

2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关联分析

项目管理就是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管理单位通过项目策划(PP)和项目控制(PC)以达到项目的费用目标、投资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以尽可能满足相关利益方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2]。而工程建设监理则主要充当业主咨询师的角色,在施工阶段进行项目管理。因此,可以说工程建设监理属于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二者之间存在十分自然的关联。具体如下:

2.1范围管理。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并控制哪些工作内容应包含在项目范畴内,并对其它项目管理过程起指导作用,而我国建设监理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首先就是明确监理范围,根据监理范围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2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关键职能,它对于项目进度控制至关重要,在范围管理基础上,通过确定、调整合理的工作排序和工作周期。进度管理可以在满足项目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使资源配置和成本达到最佳状态,这也是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之一。

2.3成本管理。PMBOK对项目成本管理分如下四步进行:制定资源计划――成本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工程监理对投资控制的主要思路也是将实际支出与计划投资相比较,结合项目进度调控,这一基本思路与PMBOK有关成本管理十分类似。

2.4质量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把质量控制当头等大事来抓,监理公司从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高度来控制,规范项目团队中各方行为。PMBOK在介绍项目质量管理中指出,该书质量管理基本方案旨在与国际标准组织在IS09000质量体系标准与指南中提出的方案相一致。

可见,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基础是一致的,与工程项目管理在目的和职责上是一致的,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一致的。这为工程监理发展到一定层次转向项目管理,提供了丰富理论基础,这也是工程建设发展的大势所趋。

3监理企业转向项目管理公司的措施

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转型,要在满足市场需求及国家政策法制等方面的建设下,朝着有利于建立企业转型的方面改进。企业要在认清形势的情况下,从自身建设出发,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理念及实践方面的创新,满足各相关利益方需求。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3.1拓宽业务范围。改变监理企业目前仅从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的状况,把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扩展为项目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服务,是我国监理企业转型的首要工作。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要注意结合我国的国情及相关政策,而不要一蹴而就,盲目扩展业务。目前,很多省市在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中的指导文件中都建议企业发展成为能从事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管理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企业在确定业务范围时要以监理业务为依托,循序渐进地向全过程项目管理发展。在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可以根据业主的需要承担监理工作。

3.2建立与全过程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监理企业要依据企业确定的业务范围,建立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这是监理企业转型成功的第一步。从企业组织结构形式的选择上来看,国外大多数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以矩阵式组织结构为主,这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十分有效和实用的。在部门设置上,国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都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部门,通常包括项目管理部、项目控制部、质量管理部、设计部、采购部、施工部等部门。我国的监理企业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可以大力借鉴国外公司的模式。

3.3建立企业管理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可按照项目的类型、服务范围和内容等,逐步形成综合性和模块化管理服务软件,以此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并最终为服务项目创造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多数监理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对信息化的运用还处在初级阶段。而对于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来说,要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及合同、资源、现场管理等工作,涉及的信息量非常大,管理的内容也非常复杂,并且整个管理过程要形成一个系统过程,这些必然要求监理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加强企业管理信息化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3.4加强企业项目管理人才的建设。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是要有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实现战略管理的重要环节。所以今天的监理企业必须认真部署以人为本、人才优先发展的各项工作。这里所说的人才是指综合能力强、知识面广的复合型管理人才。根据国际上项目管理公司一般的要求,这样的人才在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中所占的比例通常为20%,我国监理企业目前远远没有达到。企业在加强项目管理人才的建设时,一方面要注重公司人力资源群体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要致力于培养知识面广、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朗、专业结构合理、高中低层次配套科学的人才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为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公司的顺利转变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本。

4结束语

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政府、业主及监理企业自身等多方面的不断努力来实现,在这中间还存在很多的障碍和困难。但是,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趋势的增强,国内监理企业应结合我国的国情,使监理工作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不断学习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理念及实践方面的创新,尽快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变以提高自身竞争力,避免由于自身定位的缺陷阻碍了发展,导致最后走向被兼并或者倒闭的境地。只有这样,监理企业才能可持续发展,进而提高我国整体建筑行业水平,使我国建筑行业更好融入到全球化竞争中去。

参考文献

1广西建设监理.200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广西监理行业情况 分析[G],2008

2陈茜.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转变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 文].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4)

3李亚光.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发展的实践与探讨[J].公司管理,2008(7)

第5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关键词】监理单位;总承包;工程公司;项目管理公司

1、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实行监理制度尚不长久,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正式明确规定我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此制度在我国正式全面实行。

但是就目前从我国监理发展的现状来看,监理制度还很不规范,不健全,问题重重,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主要体现在:

(1)监理行业取费标准太低

(2)监理的范围小

我国监理基本上还停留在施工阶段,只是施工监理,内务范围窄,人员积极性不高。

(3)监理人员素质普遍低

监理取费的低下使得监理公司在雇用人员与设备配备上尽可能的节约成本,雇佣的监理人员中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即将退休的老年人居多。

(4)监理权限小

我国监理行业普遍存在着责权不相等现象,业主赋予监理的权限太少,而要监理承担的责任太大。

2、监理单位施行总承包途径与方法

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是国际上常用的总承包公司模式,这两种公司以拥有全面的服务功能、专业化的技术、完善的管理得到业主及各界的一致认可,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得到发展。

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我国监理企业的特点,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发展成为项目管理公司最有可能。

一 监理公司改造成工程公司

工程公司是以工程技术为基础,其主业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具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融资等技术和管理诸多方面的能力,通过实施工程项目以获取利润的企业。

国际型工程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功能主要有:

(1)具备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功能,即项目咨询、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开车、人员培训、融资等功能;

(2)拥有一支层次合理、数量相当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

(3)具有与公司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4)熟悉和掌握国内外相关的标准体系;

(5)拥有先进的工艺和工程技术;

(6)较强的融资能力;

(7)完善的服务体系;

(8)全球范围内的营销网络。

鉴于以上工程公司所具有的功能,监理单位改造成工程公司的难度较大,它不但要拥有勘察、设计能力,还要拥有施工总承包以及融资能力,也就是说监理公司要兼并或收购一些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方能完成公司转型,这对于监理公司对于人才、资金的需求都是个很大的挑战,也不太现实。因此由监理公司改造成工程公司难度较大,相对而言改造成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则难度较小。

二 监理公司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

我国监理企业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1)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文件,颁布了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大力支持和鼓励监理企业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

(2)实力较大的监理企业有很强烈的发展成项目管理公司的愿望;

(3)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对国外项目管理公司做了诸多研究,对国内监理企业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多了诸多研究和探讨,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

(4)现阶段建筑业有着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大环境,是一个机遇。

项目管理公司是以项目管理技术为基础,其主业是项目管理服务(PM)或项目管理承包(PMC),是具有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技术,通过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获得利润的企业。

监理单位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最重要的是拓展业务范围,从单一的施工监理向上发展到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服务以及融资,向后延伸到采购服务,开车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有全过程综合服务功能。

项目管理公司除要具备以上必要条件和功能外,在组织结构及人员结构上也应做改变与调整:

(1)人员结构

监理单位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其原有的人才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培养一批精通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转以及融资方面的专业性人才,一批精通工程项目总承包及合同、安全、质量、工期复合型管理人才,一支熟悉国际法律、规范、采购与销售方面的专家。

(2)组织结构

参照国际做法,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项目管理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应设置以下部门:

①咨询服务部

咨询服务部主要负责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评估工作,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分析其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拿出切实可行的不同方案供业主决策。

②项目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承包、EPC总承包管理。公司采取矩阵式项目管理方式,对每一个项目,项目管理部派出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③工程监理部

工程监理部的职责已不仅仅是施工监理,而是扩大化的业主代表、设计监理、施工监理、采购监理、开车监理、并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工期管理,使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期完成。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部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协助项目经理完成监理工作。

④质量安全部

材料、设备、构配件、工程质量问题,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职业健康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均属于质量安全部的职责。质量安全部将派出质量安全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负责。

⑤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运转流畅,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创造良好的公司外部环境,总之,综合办公室通观全局,运筹帷幄。

⑥市场开发部

项目是公司得以生存的保障,公司只有源源不断的承接项目才能够生存。因此市场开发部的功能是立足公司,面向市场,寻求合适的市场机会,并进行机会研究,确定项目是否可行以及负责合同谈判和签约。

⑦财务部

日常财务管理、会记核算、资金分配、融资等是财务部门应负责的工作。财务部要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运转,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

并非所有的监理企业都要都要向项目管理公司改造,大的实力较强的企业应积极的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部分中小型企业应向专业化发展,做精做细,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上承担一些专业项目,或成为大型项目管理公司的分包商,与大型项目公司形成大型承包化、小型专业化的市场格局。

参考文献

[1]连小量.浅谈施工企业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体制建设[J].今日科苑,2008,(14):123-124.

[2]李睿.论工程监理制度与工程总承包制度[J].大众科技,2006,(2):5-6.

第6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第7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

1.服务要求

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机构

例: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监理服务的范围

1.服务范围

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

2.服务目标

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已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枉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

例:业主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

五、监理服务的依据

例:1.监理合同;

2.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其它。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一、文件和资料

例:业主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条件__份;

2.业主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__份;

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__套;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远规程__套;

5.其它。

二、决策与决定

例:业主同意:根据监理单位针对有关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是时予以决策或决定。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上述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协助

例:业主在项目所在地对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

1.建立监理工作人员及个人财产的出入通道;

2.建立监理服务费用财务通道;

3.建立监理服务所需的公关和信息通道;

4.避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不含税金);

5.解决非监理单位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遣返和相关事宜;

6.其它。

四、设施与物品

例: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修费。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和期限:

1.办公设施(办公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2.生活设施(生活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3.办公设备;

4.生活设备;

5.通汛设备;

6.交通设备;

7.试验、检测设备;

8.办公物品;

9.其它。

双方在此约定:下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监理单位自备,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五、辅助工作人员

例:双方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工作人员___名,服务人员___名,辅助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工作。

双方约定:下列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用,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

及经济补偿办法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c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一、监理服务费用

1.正常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法。

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派驻监理人员费用

基本工资

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各种补助

各种津帖

个人所得税

其它

(2)现场费用

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

办公用品费

文具纸张费

资料费

劳动保护费

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

伙食费

差旅费

煤、气、水、电费

交通、通讯费

其它

(3)不可预见费

建议比例10%-15%

(4)公司取费

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

上级管理费

法定利润

法定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

其它

2.附加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基本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用如下办法:

(1) 附加工程工作量×基本费率;

(2) 附加服务工作日数×监理服务日平均费用;

(3) 附加服务工作比例×监理服务费用总额。

二、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

例:l.动员预付费

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之后__日之内向监理单位支付__元的动员预付费。

2.履约担保金

业主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5.5.3条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影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它支付。

3.赔偿金

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赔偿,业主从对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时间与支付内容

业生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和附加服务的费用,以及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

5.支付方式

业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了监理单位向业生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__%;某期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额低于__元时,将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合并到下期支付。

6.结算

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__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__%的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__日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三、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第8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关键词】河道 建设项目 管理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具体是指在河道(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睡到、蓄洪区、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有水利水电的开发、水害防治、河道整治,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 码头、渡口、 管道、 缆线、 取水口、 排污口等建筑物,还有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以及为上述项目实施的钻探。河道管理范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涉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另一类是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施洪水位确定。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涉河建设项目也不断增多,各级水利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更加重大。我国已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河道主管单位也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落实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管理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是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给规范化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部分基层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管理混乱。

经过各地政府部门的努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但是仍有一部分基层主管部门,对法律法规重视不足,管理上所依据的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给后期的执行造成困难。管理缺乏科学性和积极性,不能以规范的标准来指导企业开展项目建设的工作,部了解项目情况,前期工作没有按照统一标准的手续进行,从一开始就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埋下了隐患,也不利于企业树立科学管理的意识。

2、对建设项目的审视不够。

依法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制度,不仅能够保障河道和工程项目的安全,还能够优化建设方案,降低成本,节约开支,避免浪费。为了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对河道的影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安全合理的角度出发,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但在实际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对项目缺乏长远规划,忽视了审查制度,使审查流于形式,失去了意义,产生了一些不按规定先建后报、私建瞒报的现象。另外由于没有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审查的各环节无法顺畅衔接,手续繁多复杂,同时容易产生管理上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的效率和质量。

3、对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管不力。

项目的过程监管一直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般具有工期长、任务重、涉及领域广、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因此更加难以控制。如果疏于过程监管,主管部门就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会对河道的正常运行秩序和防洪安全产生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监察人员业务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现阶段监管工作需要,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导致疏忽涉河工程专项验收工作,没有对涉河项目开展日常检查和年审,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监管结果不具备充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导致了重审批轻监管现象的存在。

二、加强管理的建议

根据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要加强管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管理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法规认识

主管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力度推进水利改革顺利发展。随着我国和各级地方政府关于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为我们的涉河建设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各级工作人员,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法律法规,有效指导涉河项目的建设,对不同的项目类型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对于企业则要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让他们明确施工的条件、原则和具体要求,这样能够促进水利部门加强河道管理,有效地规范涉河建设行为,更好地开展社会服务。

2、落实管理责任

我国河湖众多,水域面积大,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覆盖范围广,因此各级水利部门在管理中存在职责不清,管理不力的现象。因此要求各级水利部门明确落实管理责任,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河道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做法有:第一,要落实各级水利部门的责任。要明确水利部门是涉河事务管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对企业进行指导,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纠正涉河违法违章行为。要明确省、市、县、乡各级水利部门分级管理的职责,使管理协调有序。第二,要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地方政府是当地防汛的责任主体,有责任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并且要解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企业是占用河段防洪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保证所建工程自身的安全,并承担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河道堤防的管理维护和防汛责任。

3、强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认识到水利工作的本质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因此要从项目立项之初就开始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企业进行科学规范的施工建设。同样,在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及后评价中,更要加强服务与指导,将服务意识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引导作用。其次要统一技术标准,对于河道的防洪能力、项目的可行性都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对项目工程的防洪影响进行科学论证,客观评价,明确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最后,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一些重点地区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水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保证河道功能的发挥和水利工程安全,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晏永耀.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探讨.陕西水利,2010.5.

第9篇: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范文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 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 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 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 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 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 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o77___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 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 即历法日。

1.1.10 月 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l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2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 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 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 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 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中止

5.l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件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 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 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a. 参阅通用条件

1.1.1 项目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1.1.2 工程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2.5 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2.6 保密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4 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 ____%(建议比例5%~10%),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5.2 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比例5%~10%)。

4.6.2 业主要求的保险

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

5.4.4 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

6.2.1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

当地资币_______________日

外币__________________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

每日_______________‰

6.3 货币

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

7.2 语言和法律

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

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 _______________奖励

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前工期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质工程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投资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2 版权

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

8 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

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

仲裁规则

b. 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

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

1.服务要求

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机构

例: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二、监理服务的范围

1.服务范围

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

2.服务目标

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已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枉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

例:业主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

五、监理服务的依据

例:1.监理合同;

2.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其它。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b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一、文件和资料

例:业主在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条件______份;

2.业主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______份;

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______套;

4.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远规程______套;

5.其它。

二、决策与决定

例:业主同意:根据监理单位针对有关项目或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是时予以决策或决定。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上述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协助

例:业主在项目所在地对监理单位提供如下协助:

1.建立监理工作人员及个人财产的出入通道;

2.建立监理服务费用财务通道;

3.建立监理服务所需的公关和信息通道;

4.避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收费(不含税金);

5.解决非监理单位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监理工作人员的遣返和相关事宜;

6.其它。

四、设施与物品

例: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并承担相应的使用费和维修费。

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下列设施、设备及物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和期限:

1.办公设施(办公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2.生活设施(生活用房、配套水电及附属物品);

3.办公设备;

4.生活设备;

5.通汛设备;

6.交通设备;

7.试验、检测设备;

8.办公物品;

9.其它。

双方在此约定:下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监理单位自备,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及经济补偿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辅助工作人员

例:双方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工作人员_________名,服务人员_________名,辅助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工作。

双方约定:下列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行聘用,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监理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清单

及经济补偿办法

六、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c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一、监理服务费用

1.正常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法。

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派驻监理人员费用

——基本工资

——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各种补助

——各种津帖

——个人所得税

——其它

(2)现场费用

——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

——办公用品费

——文具纸张费

——资料费

——劳动保护费

——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

——伙食费

——差旅费

——煤、气、水、电费

——交通、通讯费

——其它

(3)不可预见费

建议比例10%-15%

(4)公司取费

——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

——上级管理费

——法定利润

——法定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

——其它

2.附加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基本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用如下办法:

(1) 附加工程工作量×基本费率;

(2) 附加服务工作日数×监理服务日平均费用;

(3) 附加服务工作比例×监理服务费用总额。

二、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

例:l.动员预付费

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之后______日之内向监理单位支付______元的动员预付费。

2.履约担保金

业主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5.5.3条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影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它支付。

3.赔偿金

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赔偿,业主从对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时间与支付内容

业生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和附加服务的费用,以及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

5.支付方式

业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了监理单位向业生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______%;某期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额低于______元时,将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合并到下期支付。

6.结算

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______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______%的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______日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三、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