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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精选(九篇)

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

第1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印发《中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发【2018】24号)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责任分工为第**项“关于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现将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后,我们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高书记专门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了学习,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抓紧做好《意见》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县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政府乔县长对全县贯彻落实改革发展《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县安监局组织专人分别成立了*个工作小组,分别深入到全县1*8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和**各乡镇**各城管委**各工业园区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了解和掌握当前制约我县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待市政府的《意见》正式通过后尽快起草完成。

二、我县《实施意见》重点完善了以下几点

在制定我县《实施意见》时,我们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推进改革发展《意见》的重中之重,着重把我们在全市率先推行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写进《意见》之中,具体在起草《意见》时重点解决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职责,及时制定了《**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行业监管职责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继续深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政府工作部门,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明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为执法机构,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增加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理顺城管委、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设置,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监察体制改革措施,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

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审批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建设诚信体系,把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完善执法监督制度,落实事故整改督办制度。

四是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全过程监管,有效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实施社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落实各级政府、党政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建立面向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市民的社会全员安全责任制。

五是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要求配足配齐安监部门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强化安全生产建设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目录,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专家会诊服务、定期巡查、跟踪服务和直接指导,解决目前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县安监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情况

(一)、关于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方面:根据县政府乔县长、任县长安排以及上级有关精神,从2018年开始,我县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每年年终按照考核制度有关要求,对全县各乡镇、县安委会各重点成员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在这里请求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年终工作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进一步促进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二)、关于改革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方面:恳请县委、县政府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政府工作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为执法机构(同等于县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国务院已经明确。

(三)、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问题方面:根据省改革意见要求,将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

(四)、关于改革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方面:增加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根据县政府三定方案有关要求,我县安监局共有在编人员**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5人,**乡安监站2人,**安监站2人)。     (五)、关于增加安监队伍执法装备问题: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6-2020总规划的有关要求,县安监局各股室、各乡镇安监站全部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我县目前共有安监执法车辆2辆,远远少于国家的配备要求,特别是县安监局还承担着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装备严重不足,恳请县委、县政府给予配备相应执法车辆,应急救援专用车辆,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

(六)、关于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问题:第一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目录,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定期巡查、跟踪服务和直接指导,解决目前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问题。第二按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我县除安监局、乡镇安监站现有人员外,全县按行政村大小确定了村级安全员共计**余人,另外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对已关闭尾矿库实行定期巡查的有关规定,我县共有尾矿库巡库人员**名,恳请县财政给予这些人员落实监管经费,确保我县安全监管网格化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按照省、市安监局关于强化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恳请县委、县政府解决我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有关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我们将把对《意见》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进一步落实《意见》进行部署。在地方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意见》的重点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出学习贯彻《意见》的浓厚氛围。

第2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法体系是指具有不同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授权的执法组织为执行法律而构成的相互配合、相互分工的有机联系的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就是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科学分工、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置、监督执法机制协调高效的统一体,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机构、人员、职责、机制的有机结合。

一、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主要问题

(一)编制机构不全,基层监管工作步履艰难。继2002年11月1日颁布施行《安全生产法》后,国务院依据《安全生产法》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称《决定》)。《决定》指出“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人员,……”。经过2年努力,截止2006年9月,浙江省101个市、县(市、区)已全部设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2006年11月1日颁布施行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称《省条例》),《省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了这个“尚方宝剑”,乡镇(街道)相继组建了相应的监管机构。2008年2月29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8]14号,以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能;三是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至此,县级以上尤其是乡镇(街道)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省(市)级政府至今尚未出台与《安全生产法》、《决定》、《省条例》、《意见》相配套的、刚性的、统一的编制机构文件。负有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机构职责、机构名称、机构只数等)不统一,上下不对口,一定程度影响上传下达以及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己经组建的乡镇(街道)级监管机构,因上级政府没有正式下达行政或事业编制,其监管机构有“巢”无“鸟”,既使有人,或是内部调剂,或是身为其人,实是兼其职,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层面仍然是断层,处于最基层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然步履艰难。

(二)监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执法监察需要。以我区为例。西湖辖区总面积312.43平方千米,辖2个镇、9个街道和118个社区、54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6.75万人,暂住人口10.71万人。区内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建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的陵墓、牌坊、陈列馆16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均集中设在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区快和浙江大学等近百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坐落区内。到2008年6月止,全区法人企业达9814家,个体工商户17000家。而在监管力量方面,目前区级层面仅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11个镇(街道)虽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规定增配科室副职1名、明确1名科室人员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其人员是内部调剂,增配的1名副职和明确的1名科室人员均还兼管其它工作,其实每个镇(街道)只有1人是专职安管人员。与我区监管范围、监管任务相比,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极为薄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监管监察力量越薄弱,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监管职责不清,综合监管部门职能难以履行。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从理论上讲不难理解,它是一个大安全、大概念、大范畴。但是,由于对综合监督管理本来涵义被曲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成了个“大箩筐”,只要是涉及安全的都往里面装。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职责不清,越位、错位、推委现象难以避免。尤其是发生事故后,遭老百姓遣责的不是专项监管部门,而是安监部门,直接把安监部门推向一线。专项监管部门也是能推则推、能避则避。二是综合监管内涵不清,综合监管部门职能不能正常履行。《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虽然国家也颁布实施了一些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仍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不能适应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尤其是《安全生产法》中确定的综合监督管理内涵不清,使得综合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不能正常履行,一些法律规范确定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一定程度影响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一些常识机构设置重叠,不利综合监管和协调。为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立了诸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等组织。这三个组织不能说不重要,也不能讲不可设。问题的关键是,就这三个组织而言,其指导思想都是围绕安全这个中心开展的。而现在是一分为三。各唱各的调、各自为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

象也难以避免,不利宏观管理和指导,不利综合监管,不利统筹协调。

(四)监管手段落后,安全监察工作受到制约。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不断应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执法水平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突现。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力、物力、人力配备少,资金、车辆、人员、通讯工具匾乏,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大部分执法监察人员因缺乏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极不健全,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和鉴定、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国各行业普遍、有效地推行,执法监察难以有效开展,这些情况严重制约着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几点见解

(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核心。一是监管机构编制及人员的配置,应依据当地管辖范围大小、任务轻重、生产总值(gdp)、人口等综合要素,依法、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及人员,切忌“一刀切”。二是在乡镇(街道)级政府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机构。目前,绝大多数乡镇(街道)虽组建了相应的机构,但是,各地做法不尽相同,就人员而言,有的是通过地方途径招聘解决人员,有的是在乡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人员,且组建的编制机构找不到法律依据,主要是省(市)级政府尚未下达过有关编制文件,缺乏法律支撑,使必造成人员得不到稳定、工作经费落实不了、正常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不起来。对此,乡镇(街道)级政府监管机构,应由省(市)编制委员会依据上述要素确定机构、编制和人员,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编制性质、统一监管范围、统一监管职责。

(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关健。一是在目前安监部门尚未实行垂直管理,省级以下安监部门保持现有规格的情况下,为有利于协调有关专项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现有的“安全生产委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是可行的。建议“防火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等有关安全生产组织统一纳入“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利统一协调、统盘全局、综合治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明确《安全生产法》中“综合监督管理”的内涵。《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安监部门不好操作。举个简单例子:企业内部防火间距问题,是消防部门主管,一旦有问题要整改或处罚,应由《消防法》来调整。如果安监部门发现了问题,目前充其量只能是下发整改指令书的同时告知消防部门,也是比较妥当的办法。但是,问题在于安监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企业向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后就不好操作了。再是,安监部门虽告知了消防部门,若消防部门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内部防火间距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的话。此时,安监部门是再直接监督企业还是监督消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理解,安监局可以监督消防部门履其职尽其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安监部门应该用何种方式进行监督。如果安监部门只是口头告知消防部门,在此过程中一旦事故发生,责任追究起来,安监部门是空口无凭了。对此,明确《安全生产法》中“综合监督管理”的内涵,即明确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手段以及明确监管执法主体势在必行。

第3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开局之年要着力抓好的一件大事。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群众要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呼声非常强烈,在今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这方面的议案和建议也很集中;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人大要认真检查监督法律的实施情况。下面,着重讲三点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这次执法检查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吴邦国委员长也指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逐渐增强,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上海的“染色馒头”、广东的“墨汁粉条”、北京、重庆等地的苏丹红辣椒粉、沈阳的“毒豆芽”,还有双汇瘦肉精、三聚氰胺、水果膨大剂、台湾塑化剂事件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案件的发生骇人听闻,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从我市的情况看,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食品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消除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积极推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方位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推动依法行政、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需要。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总体上处于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不断拓展,食品安全问题应当越来越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一直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监管效果不能尽如人意。《食品安全法》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改进,为法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更好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整改,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构建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坚持监督为民、履行人大职责的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卫生的呼声一直不断。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目的是切实改进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我省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也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了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并在第25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进一步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和人大代表的呼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人大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全面部署,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这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监督法》、《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执法检查,推动《食品安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构建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体系,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三是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情况;四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五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情况。

(三)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出部署。

这次执法检查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准备部署阶段。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印发执法检查方案,这项工作已完成。今天组织召开这个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通过人大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的监督电话,动员全社会来参与开展这项工作。6月中下旬,围绕这次执法检查内容,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个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贸粮局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第三个阶段为执法检查阶段。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7月底,执法检查组汇总意见和建议,研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第四个阶段为审议评议阶段。8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贸粮局等职能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自查自纠报告,同时安排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上述这6个部门作评议发言,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市人大代表对这些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量化测评,并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第五个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1月,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汇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报全体市人大代表。

三、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这次执法检查是全面检验各级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人大、政府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协调好这次执法检查。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执法检查的重任,制定好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足够力量,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金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身心投入执法检查工作。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执法检查,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坚持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责任。金华日报社和金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要根据这次执法检查的方案,研究制订宣传报道计划,积极整合力量,主动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辟专栏,全面详细地报道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并探索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提升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增强全社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意识,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

(二)要认真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律。《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统一制定等有关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在监管体制、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信息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从食品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了然于胸,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奠定知识基础。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寻求到对应之策,探究到化解之道。如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如何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如何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过程中,既有利于企业发展,又保证食品安全,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如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环境等等。在执法检查中要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企业,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三是要完善执法检查方式。在执法检查中,除了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现场外,还应该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暗访,以便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掌握情况。

(三)确保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第4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按照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李重庵、蒋黔贵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三部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王以铭还分别就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作了汇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肉、蛋总产量已分别位居世界首位,畜牧业生产总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3.6%,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当前畜牧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现行法律和法规不能全部规范和调整。为适应当前畜牧业发展需要,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畜牧法草案,副主任委员舒惠国就草案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导致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偏重。草案将这一标准由目前的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以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他还就草案中有关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强化税收征管的内容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提请审议的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议案作了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议案作了说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议案作了说明。武大伟还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巴基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朝鲜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这两个议案作了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还就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作了报告。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列席会议。

8月24日上午?熏出席会议的人员分组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赞成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调节收入分配,防止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许多委员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1993年修订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人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生活水平也相应的大幅度提高,而且收入来源结构、消费支出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个人所得税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急需进行修订,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规定过低,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格外关注,反应也非常强烈。另外,现行税收申报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不严格,高收入群体逃税漏税现象也比较严重,从而加重了分配不公和社会不和谐。当前全面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条件确实还不够成熟,为解决燃眉之急,国务院提出就这两个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修改,是妥当的,也是实事求是的。

委员们还提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公证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和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议案。

8月25日上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畜牧法草案等议案。

当天下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何鲁丽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报告了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马凯说,今年以来,国民经济运行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进展。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当前,经济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制约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总量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的情况下,一些结构性问题日益显露。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拉动,增长方式粗放、结构调整缓慢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淡薄,体制性机制仍然存在。他还报告了下半年要重点做好的十项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今年五六月间,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顾秀莲副委员长在报告检查情况时说,律师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律师业有了很大发展,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贯彻律师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律师执业困难较多;律师管理体制不完善;少数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认识、观念有偏差;二是律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报告还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律师法的建议:加强律师法宣传教育,提高对律师职能作用的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条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律师法及相关法律。

今年4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5位副委员长带队,对10个省区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了本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李铁映副委员长在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时说,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效果总体上是好的,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见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其中煤矿安全问题相当突出: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检查组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工作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检查组还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遏制瓦斯爆炸事故频发的势头;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问题;加快煤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副委员长王兆国、司马义・艾买提、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列席会议。

8月26日?熏出席会议的人员在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提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抓住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等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防止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8月27日?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不少人员表示,设立“一人公司”应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而定,既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要适当控制风险。

有的委员提出,公司法和证券法、银行法等法律本身有很多内在的联系,在审议修改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统筹研究,尤其是在事关一些焦点问题方面要特别注意。

在审议中,与会人员还就加强职工利益保护、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当天?熏出席会议的人员在分组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时认为,证券法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吸收正在进行中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创新成果。

委员们建议,应该加强证券信息披露,打击误导投资者的股评行为。

8月28日上午?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议案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签署第38、39、40号主席令,分别公布了这三部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国和巴基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朝鲜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等决定。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按照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86人。会议还通过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两年多来,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了宪法修正案和5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法律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其中的47件。在繁重的立法任务面前,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点。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重视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方面的立法。这次会议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关系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关系到公民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很关心。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普及活动,让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立法指导思想,了解法律所要惩处及规范的行为和保护的对象,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使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警察权的行使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吴邦国说,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是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的精神,这次会后将举行专题听证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工薪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又一探索。

吴邦国强调,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检查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在肯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要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的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吴邦国指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做好今年下半年的经济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年发展目标的实现,还关系到“十一五”的开局。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和解决深层次矛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列席会议。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草案)有关条款及说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此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对上述修改作了如下说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每月减除费用800元。1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了较大的提高。1993年,在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在职工工资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加之近几年教育、住房、医疗等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平均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职工基本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呼声很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对此问题提出很多建议。

第5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采用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规模较大、危害因素较多、现实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对非媒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项监察执法行动。针对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和形势特点,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重大危险源高温季节安全、夏季汛期安全、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工作为重点,推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上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内部管理,提升安全条件;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企业内部形成“事故隐患群防群治、安全生产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

(二)深化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生产安全

一是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烟花爆竹专用仓库认真落实相关标准规范,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严禁非法生产的产品进入零售环节。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规范管理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认真开展旺季烟花爆竹旺季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经营、超量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执法整治。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违反动火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聘请危化专家开展重点危化企业的日常监察执法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在夏季高温时节,开展重大危险源高温季节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保障重大危险源风险点可控、安全。

三是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执法专项整治。针对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彻底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足问题,全年分别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

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工作。全面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规范企业在新进人员培训、健全监护档案、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检测、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现状评价六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同卫计、人社、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治理工作制度。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针对特殊时期、重点时段,如:夏季汛期和“两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联合交通、经科、消防、住建等多部门开展汛期安全和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特殊时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

(三)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查必处。在日常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举报核查和事故调查中,必须仔细检查核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和有关事项的审批备案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是重点查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让企业不愿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要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办理、督查、回复等环节的工作,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和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立案查处,做到有报必受、受必彻查、问题必纠,违法必处。

(四)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严密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方案,明确分工调查组成员职责,充分发挥公安、检察机关和监察、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合力,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确保事故调查证据确凿、逻辑慎密、准确无误,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探索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所有事故在结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相关的信用评级、“黑名单”管理机构通报。在事故结案1年后,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人员综合素质;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全区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对照《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考评标准》和《市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持续改进,防止职能缺失、制度废驰、执法软弱等问题。加强对委托执法工作的管理,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应用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六)严格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在程序合法正当、文书规范完整、证据合法有效、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合规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努力做到依法、规范、文明、高效执法。

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切实预防和坚决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现象,严肃执法办案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检查。监察执法机构要主动接受党组和监察室、法制机构的监督,同时,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四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对安监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治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安监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安监执法队伍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安监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突出队伍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助手作用,充分发挥检验反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作用。

第6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一、一年来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发〔〕23号)及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规定、新精神,在前一时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深入调研,结合湖南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论证、几易其稿,以省安委会名义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下发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共31条指导意见,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湖南强化危化品监管,出台了31条针对性极强的措施”。省质监局、株洲市政府等单位已就如何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

2、提出了《湖南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今年大连、南京等城市接连发生“7.16”“7.28”事故,如何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成为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在尧臣秘书长亲自指导和局领导国庆同志的具体组织下,在有关处室的紧密配合下,我们组织收集资料、横纵对比,充分听取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建议、意见,提出了《湖南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省委省政府作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决策提供了依据。

3、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了全省第一个危险化学品专门规划——《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从战略的高度,谋划了“十二五”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的蓝图。

4、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程序、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再次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程序、审批制度,修订了《危化处安全许可制度》,分许可项目制订了许可流程图,明确了各个环节办理时间要求。下半年,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再次全面清理安全许可,制定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权力运行制度。

5、下发了自动化、标准化等管理意见。

提出了我省15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实施意见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意见。

6、实事求是,谋划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措施。

今年我们根据形势的发展,就如何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监管进行了调研,并进一步谋划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二)着力计划执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计划执法和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以务求实效和树立权威为原则,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治理安全隐患。

1、依法依规开展计划执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制定执法计划,明确10家计划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并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有效推进。3月份第一轮计划执法中,危化品执法组在10家计划执法企业,排查安全隐患158项,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文书16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0份,并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bc三类企业。第二轮执法检查我们对所有计划执法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第一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通过检查确认已整改到位安全隐患120项,38项列入企业本年度整改计划,新发现安全隐患25项。11月份执法对10家计划执法企业进行“年终清算”,对几轮执法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计划执法企业无一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中石化巴陵分公司近年来首次实现“零死亡”;二是计划执法企业共投入4000余万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三是一批久未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治理,郴州华湘化工有限公司的液氯储罐隐患、湖南常德海利化工农药有限公司罐区隐患、湖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高压机房离民房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等经计划执法提出后,引起了企业的高度重视,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我要安全”以成为其共同的理念。对计划执法提出的问题,企业负责人都专门召集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并限期按照指令整改到位;五是发现、总结了一批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如湖南宜化化工公司奖罚分明的安全文化,中石化巴陵分公司把安全隐患和问题消除在一线的做法,衡阳建滔化工公司企业负责人驻厂带班制度;六是解决了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如湖南智成化被柳化集团收购后出现安全重视程度下降,安全管理机构降格,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层次降级,安全管理水平滑坡等问题,经省局计划执法得到解决;七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的同时,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会诊,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了安监部门地位,受到企业欢迎。

2、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监管执法。今年以来,以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企业为重点进行了日常监管执法。对检查的13个市州6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制作了执法文书,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向2个市政府下达督办令。

3、联合执法检查促进市、县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能力提高。一是在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专家的示范作用,特别是通过专家对企业总体布局、厂房、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装置设备等条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教育培训等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检查,帮助企业进行整改的现场演示,指导市、县安监人员进行检查;二是省局执法人员深入车间、班组认真仔细检查,依法依程序下达执法文书,向市、县安监人员通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交流执法经验;三是在肯定基层执法工作的同时,严肃指出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市、县安监局做好计划执法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通过安全监管检查,省局直接排查安全隐患500余项,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到位445项,其余均正在整改。如针对涟源市汇源焦化厂无围墙、煤气柜不符合要求等安全隐患,以省安委办名义向娄底市政府下达了督促整改的督办令,督促地方政府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后,三次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会诊,排查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经过一年的整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提升;对泸溪县金旭集团公司硫酸生产区重大安全隐患,提出了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宿食工棚、限期整改的意见,责成湘西州安监局督促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2、对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危险化学品300多公里管道因历史原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此,我们一是挂牌督办,引起岳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治理,二是向国家安监总局专题汇报,最终促成国家安监总局向中石化总部下达整改意见。目前,中石化总部已组织专家现场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并计划分别安排1亿、6000万专项资金投入整改。

3、力推市、县安监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县安监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实行动态监管。在省局的督办下,长沙市政府安排长沙曙光电子公司煤气柜安全间距不足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引导资金100万,长沙市安监局多次组织专家论证整改方案,指导企业整改。目前该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予以销号。湘潭县云湖桥催化剂厂氯气使用隐患整改到位。桂阳县三氧化二砷生产区域秩序混乱也通过工厂整合予以解决。

(四)狠抓“双基”,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

1、加强基层指导。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督促各地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并有针对性对市、县安监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发挥专家作用,指导基层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2、开展教育培训。4月份全省危化品工作会议期间,专门聘请了化工工艺专家、自动化控制专家对与会代表进行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培训;10月份联合国家安监总局登记中心举办了一起安全标准化培训班;12月份会同人事培训处,举办两期危险化学品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讲授危险化学品业务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巧。

3、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台帐。省局对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和省局发证的经营企业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种、储量及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并依照gb18218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台帐。台帐不但载明了重大危险源情况,而且对其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品品种、数量一并进行了登记。在省局台帐建立的基础上,各市、县安监局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并补充完善,及时更新。通过这种建立台帐的形式和由上而下、再由下返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摸清危险物品底数,有效督促市、县安监局加强监管,方便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

4、强化注销企业安全监管。到目前为止,省局公告注销19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了确保这部分注销企业停产、转产或退出到位,我们加强了日常调度,准确掌握企业动态。下半年化工行业回暖,为防止注销企业为追逐利益,匆忙重新开车、无证生产,专门开展了注销企业“回头看”行动,组织市、县安监局对190家注销企业逐一检查落实。

5、加强改制、收购、出租、租赁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把改制、收购、出租、租赁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死角,有效防止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6、坚持“用事故防范事故”制度。全国其他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发生后如大连“7.16”火灾事故、南京“7.28”爆炸事故,我们第一时间收集事故情况,予以通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举一反三措施。省内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涉危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通报事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

7、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职能转接工作,下发了《关于加速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危化函﹝﹞69号),要求各地危化品业务部门组织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运用行政执法、安全许可等手段,强力支撑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应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进行登记,改变了原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滞后的局面。

8、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把应急救援当成预防事故的最后一道关口,督促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并坚持专家救援、科学救援,及时处置紧急情况。3月5日凌晨,一台满装纯苯的罐装车在京珠高速公路倾倒,纯苯随时可能泄漏,接到报告后,我们携专家连夜紧急赶赴现场一线,开展事故救援。经过近十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最终成功处置该起运输事故。11月份,组织省内三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参加中南五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积累了经验。

(五)严格标准,确保安全许可质量

今年以来,共审批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3个,颁发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33个,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23个,对一批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作出了不予安全许可决定。

1、规范了受理、审查、审批程序。一是在年初要求企业申请、领证,中介机构不得代办、代领证,10月形成制度予以明确;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查申报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安全许可须提交的资料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公布,并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全部改为胶状版,提高申报资料质量;三是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疑问采取处室会商、集体决定的方式,谨慎处理;四是明确层层把关制度,规定各安全许可意见签署人职责和责任,提高安全许可质量。

2、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首轮申请办证企业,我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坚持专业对口专家现场核查,并创造性地将竣工验收审查和发证现场核查合并,既减少了发证审查环节,又监督了市州局验收工作,保证了验收许可质量;对换发证企业,要求县、市安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意见,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经安监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安全行政许可。

3、加强对委托下放安全许可的管理。按照一定比例对试点地区上报的换发安全许可证照企业进行抽查,督促试点地区安监部门严格、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4、调整了加油站换证审批程序。今年是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第三轮发证集中期,工作量大、时间紧。鉴于两大集团加油站经前两轮发证不断整改、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调整了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换发证程序,对安全条件未降低的加油站,经市、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可直接办理换证许可,既坚持属地监管,促进了市、县安监局与两大集团的联系,保证了换证质量,又节省了换证时间和费用,得到了基层安监部门、中石油、中石化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5、启动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试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稿已明确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为探索使用实施方法,在调研邵阳打火机生产企业安全状况后,委托邵阳市安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试点,并在全省明确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视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要定期对反应装置、储存设施、安全设施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危化品储存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评价。

(六)主动出击,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成品油专项整治

1、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湘西自治州近30家硫酸生产企业和岳阳市新建的15家陶瓷生产厂家的煤气项目“未批已建”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对剧毒化学品五氧化二钒建设项目,在原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五氧化二钒非法建设项目并对怀化地区五氧化二矾非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

2、开展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初会同商务、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地政府和商务、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下半年,组织全省商务、安监部门牵头交叉检查。分管局领导杨国庆还亲自带队对常德、益阳等市州专项整治效果进行了督查验收。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上路巡查、部门联动、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等手段,有效遏制了非法流动加油的蔓延,达到了预期效果。

3、规范阻隔防爆改造和撬装加油站的管理。一是5月下旬,通过实地考察,确定了三家阻隔防爆改造实施企业。二是针对撬装加油站大量涌现,规避监管的新情况,我们主动与省商务厅商议,共同制定了撬装站规划布点“三大原则”,明确撬装加油站应视同新建加油站管理。

4、规范高速公路加油站建设。针对高速公路加油站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等问题,专门致函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约谈省交通厅,通报相关情况,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七)强化督促,做好安全标准化、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

1、到目前为止,14家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全部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其他8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也完成达标考评,50家企业取得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

一是督促去年已与省局签订了达标责任状的14家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和已与市州局签订达标责任状的130家企业,履行承诺,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快实施安全标准化进程。二是督促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深入企业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加大了考评行为的监督力度,组织专家进行抽查,确保了考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三是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对常德、郴州等地区拟颁发达标证书企业进行复查,暂缓一批企业达标颁证。

2、今年以来,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推进自动化改造。目前,我省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110家生产企业,39家已通过自动化改造确认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其余均已在制定改造方案。

(八)紧密配合,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一起抓,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检查。一是利用掌握、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优势,严格落实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并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填报统计汇总。二是在基层安监部门迟迟不能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填报系统的情况下,省局采取“倒推”方法,直接掌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相关数据,并一对一通报当地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求及时填报、更新,极大触动了基层安监部门。三是11月联合省公安厅对永州市、娄底市、双峰县禁毒工作、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导,并积极争取禁毒资金。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禁毒委部署的各项工作。

(九)团结协作,加强处室自身建设

1、年初新组建的危化处,面临工作不熟悉,业务不专等诸多困难,加强了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对危化品工作做到了“家底清、数据明,思路清”。

2、我们克服人少事多困难,加强调研,清理基本数据,虚心请教,相互帮助。全处上下团结协作、迎难而上,严格遵守省局执法五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制度,积极践行“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踊跃参加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兄弟处室交办的任务,并及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麻痹松懈思想仍然存在。大家认为危险化学品不出事故,好管,压力轻,从企业到中介机构,甚至各级监管人员普遍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

(二)冶金、轻工等涉及危化品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行业如何监管,尚未探索出最佳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力度不够,与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联系少、互动少,未按照年初计划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管道专项检查行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三、明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们将以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战略,以危险化学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1、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促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工作。

2、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特别要总结我省实施使用许可试点的做法,形成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

3、督促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4、研究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及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调整幅度大,很多监管人员不是化工专业毕业,也未从事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制约,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明年,我们将督促各地结合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特点,切实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培训,同时组织化工专家、执法专家深入现场,采取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的方式,对各市州安监局、重点县市区安监局危化品安监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动态监管力度。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物品的品种、储量等动态数据,并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等强制性管理制度,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建设。注重吸收有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年富力强的专家进入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在危化品领域按行业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指导作用。

(三)加大计划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认真总结计划执法工作,协助执法总队编制好2011年度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确保计划执法有重点、有针对性、有效果。

2、立案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维护安监执法的权威。

3、督促市、县安监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省、市、县三级危化品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4、督促各级安监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安全隐患台帐,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在操作岗位第一时间消除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6、挂牌督办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并进一步跟踪落实以往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推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1、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湖南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争取领导支持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小组。

2、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管理调度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相关情况。

3、推动市州政府加大防治力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选择重点城市作为省直单位联系点。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在合成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一年内全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现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

2、对液氯生产、储存、使用装置设施泄漏点开展专项整治,推广株洲化工集团液氯处置经验,全面提升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

4、推广岳阳壳牌、湖南宜化的压力容器、管道检测检验做法,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治理。

5、开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和演练情况专项检查。

(六)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行为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积极处理前设立企业未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遗留问题。

2、加大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从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购置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3、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七)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评比、支持政策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办法。

2、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机构建设并严格监管,明确咨询、考评机构条件和责任,督促其真真正正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平、公正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让安全标准化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开展。

(八)严格标准,做好安全许可工作

1、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安全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许可证照预报、处置制度,对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集中公告,督促其及时换证,对逾期未换证的,要依法处罚。

3、在试生产备案中,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理。

(九)扎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1、继续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在限定时期内未完成改造工程验收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2、加强注销企业跟踪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3、加强对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监部门的职责。

4、加强危化品设计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安全中介服务质量。

5、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十)加强处室建设

1、加强学习。与时具进、加强政治理论和危险化学品业务学习,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7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冯紫明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8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两个:办公室、监督科。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对石油、化工、贸易、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商贸企业的“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事故,配合调查和处理有关的重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化学品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电、林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力等企业的“三同时”工作、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的重特大事故的处理。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园林、旅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及其“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执法评议开展情况:

为把基层单位执法评议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成立安监局基层单位执法评议领导小组,安监局局长孟繁韬同志任组长,安监局副局长徐绍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姚刚、周梦华两位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绍龙同志兼任。为认真贯彻落实__委办[20__]2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执法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局法治建设,根据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安监局实际情况,制定基层单位执法评议方案。

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理念、服务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发言权,让群众评判,请群众监督,全面加强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评议对象是:局监督科、各街道安监局办。

评议内容是:(一)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执法能力建设方面。(三)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方面。(四)工作流程建立方面。(五)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素质方面。

具体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18日前)。一是召开局班子会,研究制订本单位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职责;二是召开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基层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三是各科室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人员责任;公布监督电话,设立评议举报箱,受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呼声,

宣传执法评议工作动态。局监督电话设在局办公室,号码为:85771538。第二阶段:自查整改(8月中旬至9月中旬)。一是各科室通过公开设立投诉信箱(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分析各自的执法状况,特别是被评议的基层执法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对执法问题排查到人、到事,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和解决办法,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第三阶段:督查评议(9月下旬至10月底)。一是局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所属科室开展执法评议情况和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做好迎接全区对行政执法单位评议工作。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份)。局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执法评议活动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组织专项督查,责成认真整改。第五阶段:评比表彰(12月中旬前)。局执法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将会同区有关部门,根据“百佳基层执法单位”评选标准,评选出年度“百佳基层执法单位”,上报区基层执法评议领导小组进行表彰。于8月22日组织安监局全体执法人员和街道安监办主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自查和群众评议,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为民办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1、认真开展了学习动员。我局先后召开了对基层执法单位评议活动动员会,安全行政执法相关人员座谈会,使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2、认真开展了分析评议。我局开展了一次“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领导讲的方式,分析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3、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我局印制了执法评议活动征求意见表,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去,向各部门、企业、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共计发放征求意见表400余份。通过调查走访,及时反馈各方的意见,及时整改,汇总反馈意见,绝大多数的企业和群众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满意。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多进社区进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法制意识;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的安全生产稳定;三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有得过且过思想,仅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开创精神不足,深入实际不够。四是有的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4、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在执法评议活动中,我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学习机制。利用每周的例会,组织全体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工作中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三是建立长期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且设立了举报投诉箱,使执法评议活动落到时处。对照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有案不立不查、有访不接、权钱交易、不按照法定职责乱作为等行为,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我局是政府具体管理辖区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存在执法违法、粗暴执法的问题。不存在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我局所负责的核准、备案事项均不收费,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吃拿卡要、有案不立不查、有访不接、权钱交易、不按照法定职责乱作为等的问题,也不存在耍特权、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三、今年以来监督科工作开展情况:

20__年以来,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死亡或重伤事故;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和设备事故,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1、五月份,认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各有关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也分别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督查组,迅速在全区开展督查工作;2、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部署“隐患治理年”的各项任务;3、4月11日召开了全区安监员工作会议,对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建档等工作进行了培训,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和掌握企业基本情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按照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出了全面部署,把相关文件、有关精神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一线;5、6月13日,区安委会组织全区10余家部门、6家涉农办事处在苏山批发市场、汉城广场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咨询活动。全区安监、发改、消防、水务、农工、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区安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宣传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了全社会“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氛围。在现场,区安监局等部门联合解答群众咨询、受理安全隐患举报,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0余册。据统计,此次活动,全区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横幅80余条,免费为9000余名市民提供了咨询。6、我区制定下发了《__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淑侠同志为组长的__区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协调小组。区政府专门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20__年烟花爆竹管理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经营户签订 承诺书。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对火花、苏山等集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8箱,查封烟花爆竹存放窝点1个,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8个品种计10箱。截至6月底,全区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95处,其中,已完成整改383处,正在整改12处。7、区四个综合督查组于六月中旬开始按照分工赴各街道办事处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将查出的较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列入整改计划,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截至7月份,汇总各督查组督查辖区企业56家,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53处;其中当场责令整改了137处,限期整改16处,已完成整改的14处;对存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要求相关企业切实做好防范措施,按照整改期限尽快整改到位,到期不能整改完毕的,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区政府责令其停产关闭。8、为切实加强奥运会期间重点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和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区安委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安监局针对通知精神联合区公安分局、发改、交通等部门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与各危化品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承诺书,确保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9、进入高温及汛期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区长及各位副区长多次带队进行重点督查。先后分两个阶段组织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区30多家危化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企业逐一检查,并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分别形成档案,下发通报。10、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紧急部署,为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防范工作,区安监局从9月23日至10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范围是全区所有在用、停用、已经闭库、废弃以及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11、10月中旬以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取得成效,落实好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区迅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城北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文件精神,部署我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区、街两级参加检查的人员共有360余人次,共查出安全隐患139处,当场责令整改完毕12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需整改的企业也已按照要求,结合本身实际制订了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好资金和责任人,并制订了应急预案。

四、下步的打算:

1、继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整体素质。始终坚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放在首位,全面系统学习,认真深刻钻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

第9篇:安全生产执法常见问题范文

(1)违反“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生不重视病例书写管理规定,书写草率,记录不及时、不全面,漏记、错记发生率高。询问病史时不详细,常常忽视性别、年龄、发病时间等细节问题。无规范的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使得医护人员不能及时、有效进行针对性的诊治与护理,也易引发医疗纠纷。(2)缺乏责任心,服务意识差。医护工作者缺乏责任心、工作不认真,诊疗期间易发生漏诊、误诊,入院时不全面进行患者基本体格检查,如腹围、宫高、骨盆等指标。妇产科患者病情变化往往较快,稍不留意就会给母婴带来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从而引发医疗纠纷。(3)医患沟通不够。多数妇产科患者为急症,若医生未及时告知患者待产、分娩、产后等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语言上显示出不耐烦、反感或多名医生同时治疗而未进行有效沟通,均易在医疗工作中发生意外事件,特别是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或治疗结果不满意时,医疗安全事故发生率极高。(4)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功差。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医护人员工作意识淡薄、时而放松警惕性、时而放纵自己。基本功差,缺乏专业技术培训,上级医护工作者未能严格执行带教制度,下级操作常出现差错、失误,医疗设备管理不善,未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等均会引发医疗安全问题。(5)医生法律意识淡薄,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医生不了解、不重视法律,在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权”上未签字情况下,擅自进行治疗,属于侵权行为,也会造成患者不满而进行维权。妇产科患者隐私部位常充分,若未尊重、保护患者隐私权,易造成医疗安全相关问题的发生。(6)疾病个体差异。患者对医护工作者的告知、解释缺乏重视性,不遵守管理制度,如随时离院、不遵循医嘱等,一旦出现意外,还要追究院方责任,引发医患纠纷。

2解决对策

(1)严格遵守“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制定规范化的医疗文书书写,严格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完整、如实的记录、归档。归档后不可随意修改。将病例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值班、交接班制度,保证医疗工作具有连续性、有效性,使医护工作者能及时了解病情的变化,保证医疗安全。(2)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教育,以患者的安危为首要准则,医疗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应适当对外公开,并将其作为院内的行为准则,加强妇产科宣传教育工作,调动医护工作者的服务积极性,加强责任心。(3)加强医患沟通。注重与患者的沟通技巧,主动与患者交流,改善患者对医护工作者的不良态度。告知要适度,语言要温和。对有不良心理患者应多给予关心、安慰,可定期进行集体谈话,既有监督作用,又有相互见证的作用。科室定期召开医患座谈会。聆听患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给予解决方法。(4)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基本技能。严格训练“三基三严”,一旦出现医疗安全隐患应追根溯源,并对不健全制度进行修改。严格遵守规范操作流程,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防范高风险。定时对妇产科患者进行检查,合理分配护理工作量,认真完成查对制度,严格施行安全规范用药制度。定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培训,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5)增强法律意识。增加医护工作者的法律、风险、安全等意识,定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依法执业、依法执医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一旦发生医疗安全问题,应采取适宜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应了解以往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并进行分析讨论,同样事件尽可能避免。(6)提高患者的从医性。预先告知患者相关医疗技术的注意事项、并发症等风险性,多与患者交流,取得信任感,使其自觉遵守执行制度规定、遵从医嘱,在自愿基础上签字。

3评价指标

采用不记名问卷调查评估医疗工作的满意度,问卷分值范围0~100分,其中非常满意90~100分;基本满意60~89分;不满意<60分。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3.0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4结果

两组患者住院期间医疗安全问题发生情况结果显示,安全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并发症和医疗意外的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两组患者对医疗工作满意度结果显示,安全组对医疗工作的总满意度为97.58%,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6.29%(P<0.05)。见表2。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