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精选(九篇)

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

第1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1.南、北半球发生昼夜交替

2.不同地方的时间差异

3、物体偏向 (北右南左,赤道不偏转)

4,日月星辰的东升西落

公转意义:

1.太阳直射点的回归运动

2.昼夜长短变化

3.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

第2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勤奋学习,就是在成绩面前永不满足,不断追求更进一步的指示,扩展更广泛的课外积累,不断对自己提出更高的学习目标。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中地理必修一盘点知识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地理必修一知识1

地球运动基础知识

1、天体的类别:星云、恒星、流星、彗星、行星、卫星、星际空间的气体、尘埃等。

2、天体系统的层次:总星系——银河系(河外星系)——太阳系——地月系。

3、大行星按特征分类:类地行星(水金地火)、巨行星(木土)、远日行星(天、海)。

4、月球:

(1)月球的正面永远都是向着地球,也有昼夜更替;

(2)无大气,故月球表面昼夜的温差大,陨石坑多,无声音、无风;

(3)月球表面有山脉、平原(即月海)、火山。

5、地球生命存在的原因: 稳定的光照条件、安全的宇宙环境、适宜的大气和温度、液态水。

6、太阳外部结构及其相应的太阳活动:光球(黑子)、色球(耀斑)、日冕(太阳风)。

7、太阳活动:黑子(标志)、耀斑(最激烈),太阳黑子的变化周期11年。

8.太阳活动的影响:黑子——影响气候,耀斑——电离层——无线电通讯,带电粒子流――磁场――磁暴。

9、太阳辐射的影响:

①维持地表温度,促进地球上水、大气、生物活动和变化的主要动力。

②太阳能是我们日常所用能源。

10.自转

方向:自西向东,北极上空俯视呈逆时针方向、南极上空俯视呈顺时针方向;

速度:①线速度(由赤道向两极递减至0) ②角速度(除两极为0外,各地相等);

周期:①恒星日(23h56m4s真正周期) ②太阳日(24时,昼夜更替周);

意义:①昼夜更替 ②不同经度不同的地方时 ③水平运动物体的偏移(北右南左)。

11、晨昏线:沿自转方向,黑夜向白天过渡为晨线,白天向黑夜过渡为昏线(晨昏线上太阳高度角为0度)。

12、晨昏线与经线:晨昏线与经线重合-----春秋分;晨昏线与经线交角最大----夏至、冬至。

13、时间计算:所求时间=已知时间±区时差+ 途中时间

14、时区=经度/15°(若不整除,则四舍五入),区时差=时区差

15、世界时:以本初子午线(0°)时间为标准时,也称为格林尼治时间,也是零时区的区时。

16、日界线:自西向东越过日界线(不完全经过180°经线)日期减一天,自东向西越过日期加一天。

17、公转

速度:1月初--近日点—速度快,7月初--远日点—速度慢;

意义:①昼夜长短的变化 ②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 ③四季的更替 ④五带的形成 。

18、公转与自转形成了黄赤交角(23°26′):

①黄赤交角存在---太阳直射点的移动---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四季;

黄赤交角存在---太阳直射点的移动—气压带风带的季节移动—地中海气候、热带草原气候的形成;

②五带的划分界线:南北回归线之间为热带、回归线极圈之间为温带、极圈极点之间为寒带 ;

③若黄赤夹角变大,热带和寒带变大,温带变小;若黄赤夹角变小,热带和寒带变小,温带变大;

若黄赤交角为零,太阳永远直射赤道,全球昼夜平分,地中海气候、热带草原气候消失。

高中地理必修一知识2

地球的运动特征及其地理意义

1、地球自转的规律及其地理意义

①地球的自转方向:赤道上空的自西向东、北极上空的逆时针方向和南极上空的顺时针方向。关键是要找出地球自转方向与地球上经线的关系,并根据这种关系来判断地球的自转方向,或者根据自转方向来推断经线的经度。

②昼夜交替。昼半球和夜半球之间的晨昏线的变化和应用也是高考的重要内容。掌握晨线和昏线的判断方法很重要,一般来说可以根据“顺着地球的自转方向,东昼西夜为晨线,东夜西昼为昏线”来判断。晨线和昏线与赤道相交的两点分别是6时和18时,是晨昏线知识的重要应用。晨昏线与南北极圈的关系也是判断日期的重要依据。

③地方时与区时的计算。地方时的计算与经度的变化相关,经度每隔15°地方时相差1小时;区时的计算随时区的变化而改变,相邻两个时区,区时相差1小时。地方时和区时都是“东早西晚”,因此在计算时一般采用“东加西减”的原则。

④“北京时间”。关键是要区别开“北京时间”与北京的地方时这两个概述。“北京时间”是指北京所在的东八区的区时,即东八区中央经线120°E的地方时,是我国目前统一使用的标准时间。而北京的地方时是指116°E经线的地方时,比“北京时间”要晚约16分钟。

2、地球公转的规律和黄赤交角。

①地球公转的方向从文字上表述为自西向东,但要与地球的公转轨道结合起来,因为从不同的方位看,地球的公转会有不同的表述,关键是要掌握地轴与地球公转方向的关系。而地球上的四季又与地球在公转轨道上的位置有关。

②黄赤交角与五带。黄赤交角是地球自转和公转运动叠加而形成的,是地球自转的平面——赤道平面与地球公转的平面——黄道平面之间形成的一个夹角,目前的黄赤交角为23°26′。地球上的五带范围随着黄赤交角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地球自转和公转的地理意义示意图

3、地球自转和公转的关系。

昼夜长短的变化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是地球运动的结果,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

①昼夜长短变化可以分为季节变化和纬度变化。

②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规律是从太阳直射点向南北方向递减。就北半球而言,夏季太阳高度角大,冬季太阳高度角小。

高中地理必修一知识3

地球圈层结构

一、知识点梳理

1、地球内部圈层结构

划分依据及内部圈层结构——对地震波的研究地震波特点

2、地球的外部圈层结构

大气圈包围着地球,是由气体和悬浮物组成的复杂系统,它的主要成分是氮和氧。它是地球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圈是由地球表层水体构成的连续但不规则的圈层。它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气水、生物水等。水圈的水处于不间断的循环运动之中。

生物圈是地球表层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的总称。它占有大气圈的底部、水圈的全部和岩石圈的上部。它是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结果。

两个判断题

(1)为探测莫霍界面的情况,在下列四地同时进行了地震波的测定,最迟从莫霍界面传来地震波的是 ( )

A.当雄

B.成都

C.上海

D.北京

(2)此次地震,拉萨有轻微震感,理论上拉萨居民感觉到 ( )

A.先左右摇晃,后上下颠簸 B.先上下颠簸,后左右摇晃 C.只左右摇晃 D.只上下颠簸

(3)掌握地震发生规律可有效减少危害,我们要了解西藏地区地球各圈层组成物质和结构特征,目前主要的研究依据是________,其研究原理是________

【解析】

第(1)题,地壳厚度不均,高山、高原较厚,平原、盆地较薄。

第(2)题,纵波传播速度快,横波传播速度慢。

第(3)题,利用地震波在不同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不同,可以了解地球内部各圈层的特征。 。

【答案】

第3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内容 提要:本文运用 政治 经济 分析 方法 ,分析了全球化的不同含义、成因、 影响 ,以及全球化及其对公共行政的意义,并对全球公共行政 研究 者和实际工作者提出了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全球化,公共行政,国家 作者:阿里·法拉兹曼得(Ali Falazmand),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Florida Atlantic)大学公共行政学院教授。 译者:曾峻,上海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副教授,政治学博士 校者:朱华,上海行政学院教授,科研处处长 导言关于全球化和世界新秩序的各种看法全球化的成因全球化的后果全球化对公共行政的意义 导言 新千年到来之机,一种新文明正展露曙光。有关这种文明特性的变化已经成为诸多研究的主题,例如,亨廷顿谈到了“文明的冲突”,福山预言了“ 历史 与人的终结”,科尔宾则宣称要“回归中世纪”。文明的这一变化的标记是全球化的进程,这导致了世界范围的一体化和各种引人瞩目的成就,并激发了至少两种不同的思想回应。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跨国公司的成长尤其是它“与国家无关”(state- indifferent)的性质,以及全球资本主义的扩张,已经使国家变得无足轻重、甚至多余;有些人甚至认为工作和公共行政已经终结。另一些人则相信,全球资本主义导致了超国家管理机构的出现,它们即便没有取代疆域性的民族国家,也成为民族国家的重要补充。还有一些人认为,全球资本主义也侵蚀了共同体意识和城市权力结构,造成了城市职业的丧失。他们警告说,超国家管理机构加深了欠发达国家的依附性,加重了它们的财政危机,在这些国家引发了严重的统治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公共行政管理者和公共政策分析家则预言,全球性公司将创造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秩序,即一个“地球村”、一个实行“全球性管理”的“ 世界政府”。部分 理论 家甚至试图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全球性质的公共行政理论。其他人则竭力反驳国家终结的观点,为民族国家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共行政辩护。赫斯特和汤普森(Hirst and Thompson)、佐兹曼(Zysman)、波易尔和多齐( Boyer and Drache)1996年的论著指出,全球化被夸大了,政府在一些关键性的管理功能上依旧举足轻重。国际关系学界的现实主义者也指出,“实际上,(国家)的主权不是被削弱,而是被强化了”。同样,在八十年代“把国家带回”到学科研究领域的 社会 学家、政治学家米歇尔·曼恩(Michael Mamn)和塞得·斯考波尔( The da Skcopol)等,也始终怀疑国家从历史中消失的说法。 但是,后一类学者也认识到,全球主义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改变了政府管理的性质,全球化的经济结构及相关的许多超结构变革,如跨国界的权力结构,对公共行政产生了深远影响。几位社会 科学 家描述了国家权力和权威在质量与数量方面的“ 退却性转移”,他们分析了“从福利国家转变到竞争国家”、“空心国家”(the hollow state)或者“法人国家”(the corporate state)的过渡性特征,这种转变是国家为了“适应、塑造和控制不断增长的国际政治、经济渗透”而作出的努力。 本文把全球主义和全球化视为一种在连续性的宽泛框架内的历史变迁所产生的现象,这些现象是晚近资本主义历史的、辩证的 发展 的产物,也是全球层次财富快速积累动态特征的产物。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最新的动态特征是从早期的偏重生产资本转向了偏重 金融 资本、从国内资本主义转向了全球资本主义。变革与连续性是社会经济制度辩证发展的特征。始于“二战”结束、在70年代加速的几十年的质变与量变,已经改变了资本主义经济以及相应的治理与行政结构、组织的性质。 我认为,全球化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其中包括剩余资本积累、国家、国内束缚、信息技术、国际组织和意识形态。反过来,全球化又对资本主义国家和公共行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当国家与行政核心部分保持广义的连续性的同时,随全球化而

第4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全球气候危机的应对问题,发展到2016年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我们观察到,目前确立的国际规则和主要国家的国家实践等,正在发生本质性变化。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之奠基

最早在19世纪,就开始有科学家关注二氧化碳气体排放与全球气候变暖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警告。但是,直到198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才联合成立了一个“政府间谈判委员会”来推动社会公众和各国决策者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也筹划相应国际公约事宜。后来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UNFCCC)就是该委员会磋商形成的文本①,被提交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获得通过后形成的。该公约是全球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也开创了国际社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行国际合作的基本规则框架。该公约正式宣告全人类将通过碳减排,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但在其内容中却并未规定国家的具体义务和实施机制,需要在后续谈判中继续完善。所以,《公约》规定,从其生效之日起,缔约国每年举行一次缔约方会议,以评估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效果和推动规则的继续发展。因为气候变化和碳减排等观念在国际社会普遍推广的难度,直到1997年的缔约方大会上,《公约》的首个附件《京都议定书》才获得通过②,开始扩展《公约》内容。《京都议定书》的重要贡献在于将温室气体减排规定成为了《公约》缔约国的法律义务,即建立了强制减排义务。该协定创立了“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约机制”“碳排放配额交易机制”等一些具体执行措施。但是,缺乏具体操作的量化、细化的规定。例如,关于碳排放初始配额的计算、分配和定价等,都没有明确。

(二)《巴黎协议》的重要意义

《巴黎协议》是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中③,由到会的近200个国家,一致同意通过的一份新协定。其是联合国《公约》继《京都议定书》之后达成的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定,是在《京都议定书》之后打开气候治理僵局的一次重要突破。2016年4月22日是《巴黎协定》开放签署的首日,即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75个国家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该协定。这次签署,创造了国际协定在开放签署首日缔约国家数量最多的新纪录。《巴黎协定》能够在如此短的期限内得到如此众多国家的支持,可以说是不负众望地真正拉开了“全球”气候治理的序幕。《巴黎协议》的内容主要是在《公约》规则的基础上,细化了2020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指标和行动安排,旨在加强对《公约》减排目标和宗旨的实施能力。《巴黎协议》得到近200个出席国家的一致支持,意味着国际社会的多数成员,就打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在历史责任、资金安排、减排约束等观念中的众多分歧,成功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的进展,已经达成了共识。不论是从应对气候变化,还是对于国际法治进程的影响方面,这都是了不起的成就。国际评论普遍认为,《巴黎协议》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新起点”和“历史转折点”[1],即将开启新一轮的强制减排义务规则和新措施、新合作。中国全程积极参与了《巴黎协议》的谈判,并为解决其中的重大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承诺在今年9月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2]。《巴黎协议》不仅代表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积极贡献,也为中国发展模式的转变带来新机[3]。可以说,《巴黎协议》是中国在崛起过程中积极参与国际治理,真正融入国际社会并发挥应有影响之努力的具象体现。

(三)中美联合声明的特殊价值

2016年3月31日发表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宣称,中美两国将于2016年4月22日作为第一批国家签署《巴黎协定》,呼吁其他缔约国踊跃签署《巴黎协定》,还承诺联合推动《巴黎协定》的实施。中国和美国在联合声明中的表态,以及承诺在未来采取的投资、合作等重要举措,成效的确显著,许多《公约》缔约国开始考虑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2016年7月5日讲到,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家计划在今年内批准《巴黎协议》,预见《巴黎协议》很可能将在2017年即达到生效条件,比原设想预计提前了三年[4]。而且,中美两国联合表态的这种示范作用,成功消弭了气候谈判进程中一直存在的重要阻碍,即发达国家集团和发展中国家集团之间,在强制减排规则方面的核心利益冲突和气候治理基本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强大分歧。这一重要障碍的成功解决,是最终导致《巴黎协定》高票通过和创纪录签署的重要原因。打开了全球气候治理的局面,开创了真正“全球”参与的全球气候应对规则与合作行动。对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措施及其实际效果问题方面,由于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正面宣称将签署《巴黎协定》,并就南北国家间的气候治理合作,主动承诺和作出示范。极大地打消了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的顾虑,对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强制减排义务履行和国际合作的实施效果产生积极作用。在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打破全球低碳经济转型的僵局,顶住压力继续推动气候控制和气候适应型经济的全球推广。而且,考虑到各国不同的经济类型和发展阶段差异,在2020年后,允许各国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更具包容性,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依据各自的国情,出钱出力,在气候控制方面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以争取最广泛的全球共识。中国和美国在气候联合声明中的表态,表明中美两国已经众望所归,扛起南北合作气候治理的大旗,引领了全球气候适应型经济的希望。

(四)全球气候治理已经建立

全球气候治理作为全球多边治理的重要领域,也是当前全球治理中走得最远的领域。其对于国际法治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当然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低碳转型既是“第二次的经济全球化”[5]40,也是全球化发展的升级版和必然阶段。《巴黎协定》的通过,验证着全球经济“迅速向低碳和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的需要[6]这一经济制度自身的客观规律的作用。经济发展规律决定人类生产方式进入新阶段,低碳经济转型被认为是“下一次工业革命”[7]。在这一变革过程中,众多国家和人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均出现本质变化,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消费产品方式等均产生深刻变革。而绿色贸易壁垒、航空碳税、碳交易市场等现象的出现[8],正是低碳经济模式全球化的必然产物[9]。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生产规模、市场份额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碳交易市场的全球化也正在快速发展[5]200,均表明全球强制减排制度的真正建立和运行。“第三次工业革命”与人类社会与之前的每一次工业革命和市场方式变革一样,对弱势的产业和经济体均会带来巨大挑战。广大发展中国家必然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承受更多的冲击与挑战。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对迎接这些挑战,充满了勇气与责任感。中国对人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低碳未来充满信心。首先是将生态经济转型写入国家战略,并持续性地坚持在科技政策、产业经济政策、税收政策、教育改革等多种方面切实贯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促进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中的气候适应型转型,在国内逐步建立和运行碳排放交易市场[10]。据公开数据,截至2010年4月,中国政府已经批准了2443个CDM项目,其中,806个已经在联合国清洁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占全球总量的3745%。中国低碳转型虽然起步比欧洲、美国和日本等晚,但是,目前国内已经获得签发的减排量占全球的4835%,减排量和项目数已经居世界第一位[11]。这表明中国成功利用自己巨大的经济体量后来居上,挤入全球碳排放的博弈圈。其次,是中国结合本国的升级国情和核心利益,一直致力于开创气候经济转型中的“南南合作模式”。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体的中国,公开承诺捐献200亿元人民币成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国内的经济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措施[6]。而且,依托“一带一路”“亚洲投资发展银行”等机构和平台,结合未来中国的重要战略引领发展中国家集团低碳转型方式和积极创造未来低碳经济模式中新的发展机会。中国用实际行动表明,其愿意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其发展红利,在合作中一起转型,迎接低碳经济和国际社会的未来。中国真诚贡献自己的智力与财力,极大地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的建立和良好运行。只有国际社会主体广泛的参与和减排制度的真正运行,才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的真正建立。若以此为标准,当前正是全球气候治理发展进程中的关键阶段和分水岭。随着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国际社会在经济、社会、法治等方面的核心内容,都正在随之发生巨大变革。这种变革不是只停留在法律制度层面和意识层面,还要落实到各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政策措施和每个人的生活、消费行为等的变革中。

二、全球气候治理对国际社会的重要影响

不管国家行为体主观上是否愿意,气候经济的变革实质上一直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进行着。全球经济生产方式、社会管理方式、生活方式、贸易方式、消费方式等方面,都正在经历一个“强制性”的统一过程。感受到这一强劲的变革“潮流”,观察和思考这些持续变革对于国际社会和国际法治的影响,开始变得日益重要。

(一)全面和深入地促进国际社会“组织化”

国际社会的这种较为全面和更为深入的“统一化”或者说“组织化”,一方面是全球化长期深度发展的累积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在气候危机面前,人类社会各类行为体更紧密地“相互依存”的必然结果[12]。毕竟,在客观规律面前,当前人类社会科技和人力想要快速挽回之前几个世纪“工业化快速发展”累积的负面后果显得非常无力。只有整个地球村“统一行动”,才能看到希望。整个国际社会“统一化”和“组织化”的应对措施,成为必须。1经济的组织化。全球气候治理的建立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类社会统一应对全球气候危机各方面努力的总和。气候治理全球化最初的切入点或者说表现,是在经济领域,以欧盟、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经济体,纷纷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引领了全球性的经济进化过程。这些发达经济体不约而同的选择,表现出国际社会组织化现象背后的经济规律作用。从国内经济运行来看,气候适应型经济表现为更多的国家干预,如对气候和生态服务的预设性定价、强制性碳排放配额交易制度等[13],也凸显了气候经济更强的组织性。因为气候是公共产品,其定价、交易等制度,必须体现更多的国家干预特征,而且生态以及环境服务的经济价值,在原有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和制度中,几乎体现为零价值。因此,在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中,生态以及环境服务经济价值的重新确定,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剧变过程,需要以国家公信力和强制力为基础,才可能成功建立起各国气候经济的发展条件。从国际经济运行来看,气候经济的全球化与WTO时代的国际制度相比,表现为更高程度的经济组织化特征。WTO时代中,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生产组织与交易、管理等都是分隔开的,WTO规则允许国家以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国内和国际市场加以区分;而全球气候治理时代中,碳排放的计算是完全打破国界的和全球统一的,所有商品和服务的碳排放率竞争都是全球性的,而碳排放配额和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也都是全球性的。可以说,碳排放已经成为了全球通行的特殊“碳货币”。正是这种本质性的变化,导致了气候适应型经济具有更强的组织化特性和全球化趋势。2国际社会各类主体的组织化。最近数十年来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危机的努力和国际合作,一方面极大地加强了国际社会各类主体关于组织化行动的观念和习惯;另一方面,因为组织化的行动方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危机的能力和效率,因此,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联合国也一直有意识地努力推动国际社会在气候治理中的组织化。国际社会各类主体组织化现象加强的成因,一方面是由于国际合作中不断践行了组织化;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各类主体的观念和制度逐步统一,也更多要求组织化程度的加强。总之,实践的积累和全球气候治理的本质,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中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不断发展。国际社会中各类主体的组织化,有利于提高人类在应对全球气候危机中的合作能力和统一行动力。在国际社会主体组织化的过程中,联合国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全球气候治理也已经成为联合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有利于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协调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国际合作[14]。此外,全球众多的民众和公司等等,均可以参考NGO的组织化方式,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各项活动和运营机制[15]。这是其他的全球治理领域中所未见的。总之,国际社会各类主体都正在以更高的组织化方式,参与到全球气候治理中来,“合众之力”共同应对气候危机。

(二)国际法治的组织化

原本,基于国际社会法律规则形成的特殊方式,国际法治的组织化程度相对于国内法治来说自然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主要体现为内容的碎片化和软法化。但是,国际法治的这些“根深蒂固”的特性,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似乎已经发生了缓慢变化[16]。第一,气候治理中规则的统一程度不断得到加强。联合国《公约》中明确阐述,只有国际社会的各类主体一致努力,才能达成公约控制气候变化、应对全球危机的根本目的。因此,公约中设置的义务天然的带有统一性,并通过《公约》以法律的方式“强制”在缔约国国内推行这一切。这样的做法,极大提高了气候治理规则在全球国家中的统一化程度,即基于气候问题的全球性特质,导致国际社会在该领域内进入了全球治理的状态。这对当代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事务中的行为方式产生了直接影响。第二,《公约》创设了非常具体的、具有强制性的条约义务,这在条约实践中实属罕见。气候公约中明确规定了各阶段中不同国家类别的减排义务,而且表现出更多的强制义务和清晰的处罚责任,即条约的强制力极大得到加强。这种情况在此前的条约实践中确实罕见。此前具有类似设定的条约极少,且一般集中在针对严重的国际犯罪等少数领域和问题。正是由于《公约》这种强制性的义务,美国退出了公约谈判,并在签署后又以此为理由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如前所述,《巴黎协定》极大地细化和继续执行了这种强制力,但仍然得到了200多个国家的支持,这表明全球气候治理规则已经成为了强制性的国际法规则新领域。第三,全球气候治理规则的组织化程度与WTO规则相比,更加突出。WTO规则中规定,WTO组织对各缔约国的国内法有审查和作出报告的权利,争端解决机构也有权对缔约国国内立法与行政措施进行裁定和协调,以保证WTO规则的执行,其强制力一直备受瞩目;而全球气候治理规则试图建立的机制中,其组织化程度更高。组织将有权对缔约国国内的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国内立法等进行审查和评价其减排功效。总之,虽然国际法规则碎片化发展和软法的特点不能完全改变,但是气候问题确实已经迈开了脚步。在全球气候治理规则中开始呈现出统一性、系统性、强制力的特点。

(三)重新形成国际竞争机制和秩序

第5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只有涉及了当今世界的社会性空间和政治行动主体的变化,全球化这一概念才会具有实质性的全球政治意义。值得特别强调的是, 这个全球化所涉及的“空间”,不只是物理性的,而更是社会性的。正如斯考尔特所指出的那样:“说到底,空间是社会关系的一个主要方面。地理和文化、生态、政治、心理一样,是社会生活的决定因素之一。社会生活的空间轮廓对社会中的生产性质、治理、认同和群体等方面都有很大影响,反过来,这些方面对社会生活的空间轮廓也有很大的影响。例如,沙漠的游牧民族,山区的乡民,岛屿上以水为家的驻民,他们的生活区别就主要是由生活地区的区别所造成。空间与社会关系的其它主要决定因素紧紧地相互联系,相互构成。一旦社会地图发生变化,那么文化、生态、经济、政治和社会心理也会发生相应的转变。”〔注1〕国际关系,包括与它密切相关的“普遍化”、“自由化”和“西方化”概念都是与疆域性民族国家这个社会空间联系在一起的。国家关系与全球化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疆域性地理,而后者则是超疆域性的地理。〔注2〕

从全球化的这三个方面来理解全球化的意义,会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公民政治在当今中国的现状和前景。在全球化这三个方面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民族国家的政治社会空间、生活空间所具有的意义和机能在发生极大的变化。国际间关系(inter-national)正在转化为全球性的超国家关系(trans-national)。前者局限在国与国之间,后者超越了这种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而成为一种与全球有关的联系。超国家关系使得以往的民族国家政治、社会空间发生了变动,也使得以往占主导地位的、维持民族国家的国家、正当性和权力效能发生了变化。在今天的世界上,超国家关系并没有完全代替以往的国际关系,也并不能够取消民族国家的重要性。只要国际关系和民族国家还在起作用,就一定还会有民族主义。这三者本来就是相伴相随的历史产物。然而,只要超国家关系的影响继续存在和不断扩大,民族主义就不能不因此有所自我调整。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民族主义是没有出路的民族主义。相反,如果能适应新的形势,民族主义或许反倒能从全球化的“公民国家”和“治理”理念中找到群体共建的新策略,为发展全球公民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 大众民族主义和民粹民主

民族主义思潮同时活跃在政治、知识精英和大众中间,是1990年代突出的现象,但并不只是1990年代才有的现象。在中国历史的一些其它时期也出现过类似的现象。1990年代的民族主义之所以有别于那些类似的高涨民族主义,正是因为它有特别明显的国际关系思想框架。民族主义总是与一定的现实环境、思想框架和与此有关的群体目标联系在一起的。例如,五四时期民族主义的思想框架和提倡目标分别为“中西文明冲突”和“保存国粹”。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这两者分别改变为“中日战争”和“救亡”。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则改变为“反帝反修”和“自力更生”。八十年代则再改变为“球籍问题”和“现代化”。九十年代民族主义的基本背景是,“文明”、“救亡”并不迫切,“自力更生”无人再提,“现代化”屡遭质疑,唯有“文明冲突”(或“文化对立”)仍继续在起作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关系间的利益冲突和遏制需要才成为民族主义思考的基本框架。从反对干涉中国内政,打破西方遏制到反抗文化霸权(普遍化、西方化、自由化),民族主义的自保自强策略和目的都是在这个基本框架中展开。

民族主义在国际关系框架中这样确定自己的策略和目的,有它相当的合理性。国际关系的基础是“国家”,被理解为威斯特伐利亚模式,即用于建立在领土和自律性基础之上并为组织政治生活而制订的制度性设施。特别是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威斯特伐利亚模式占有统治地位,并被广泛使用。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明确承认国际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因此具有就可以保证其作为国际社会的主体或一个单位而存在。一直被认为是构成国家最主要的条件,甚至可以说是创造了国家。〔注3〕

国际体系并不是由平等的国家关系所构成。国际体系由具有强大的大国之间的关系所支配。因此,根据一国能够控制它国行为方式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国家分为超级大国,或称霸权国家,以及大国、中等国家、弱小国家、微型国家等等。从权力的观点来看,并不存在具有相同权力的国家,现实的体系是在具有较大权力的国家之间形成的。国家概念的问题与国际社会、国际体系、国际政治以及国际组织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国际体系看上去是由平等的既成规则所支撑,但实际上又是由不平等的国家之间的相互冲突或相互合作的关系所支撑,“我们因该常常注意国家间的不同性--这种不同既产生于不同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又产生于各自不同的文化历史渊源。”在国家关系中,如果强者打算对弱者采取过度的行动,那么最终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实力。迄今为止国际体系形成、发展与变化的过程,就是一个由不平等、非对称性国家间关系所支配的过程,当然这一过程中国家之间在进行权力斗争的同时也在摸索建立一种寻求共同利益的合作体制。〔注4〕

正是由于现实的国际关系是在具有较大权力的国家之间形成,九十年代的中国民族主义特别敏感的是中美、中日和中国与其它西方大国的关系。这些大国间的任何摩擦和冲突随时会触动中国民族主义的神经。事实上,九十年代的民族主义正是由于一系列这一类的摩擦和冲突和由此积累的反感和怨愤才日益强化起来的。有论者这样总结1990年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事件”起因:“在1989年中国内部发生政治事件后,西方世界联手对中国进行经济、政治和军事制裁,这一制裁的冷战意识形态背景不言自明。在西方的道义想象中,中国成了专制、落后、不文明的代表和化身,必须将中国‘和平演变,’否则不能休。在九十年代前半期时间力,‘银河号’事件、1993年阻挠中国申办2000年奥运会、1995年允许台湾‘总统’李登辉访美、1999年在科所沃战争中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2001年因美军军机贴近中国海域飞行而引发与中国军机相撞事件。这一系列事件中美国及西方的霸权心态,都表露无遗,而在中国国内,它们都引起了不仅社会精英而包括一般大众在内对美国和西方霸权的普遍反感。这些反感体现在知识阶层的理论思考中、青年学生的反美游行中、九十年代末以来互联网的反美言论中。”〔注5〕

大国关系中的摩擦和冲突恰恰是国际关系的特征而不是全球关系的特征。正如斯考尔特所强调的那样:“国际关系是疆域间的关系,而全球性则是超疆域的关系。国际关系是有距离的跨疆界交往,全球关系是无距离的超疆界交往。因此,全球经济不同于国际经济,全球政治不同于国际政治,以此类推。国际性的基础是疆域性空间,全球性超越了这种空间。”〔注6〕

由于民族国家的政治和地理疆域分明,国际社会并存在一个制约所有国家行为的国家间关系之中,任何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批评或采取的行动,都可以被对方理解为“攻击”、“遏制”、“干涉”或霸权略。以中美关系为核心的国际关系是1990年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基本视野,形成了这个时期民族主义极有特色的三个反对:,即反对西方化,反对自由主义和反对普遍化。这在当时的大众民族主义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大众民族主义是一种有别于国家中心论民族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它强调当前中国民族主义的民众基础及其作为体制外现成的公民领域和民主政治空间的价值。这种体制外的群众民主诉求形成了大众民族主义特有的民粹政治色彩。大众民族主义是在与国家中心论民族的区别中确立自己的。国家中心论民族主义把国家政权合法性作为民族主义的归依。它是九十年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主流话语。它把民族主义看成是一种国家的规划,一种能将“民族文化凝聚力”转化为政治团结的力量。〔注7〕国家中心民族主义是八十年代后期新权威主义的继承者,它认为新权威主义比公民民主政治更为有效。为了有效地确立国家合法化的基础,现存政权必须在“革命意识形态”中增加“实用的世俗主义和没有假想外部敌人的民族主义”。〔注8〕它认为,民族主义对于中国转向一个社会主义-民族主义阶段非常必要,因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作为中心象征符号的基本组成部分,对保持政治秩序的历史连续性,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效固然提高了现存体制的合法性,但坚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时又强调发展,引发了“如何避免意识形态资源因缺乏必要的补充而空洞化和贫乏化”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将民族思想作为这种文化的资源。〔注9〕

和国家中心民族主义理论不同,大众民族主义理论强调民族意识的以人民而非国家为依归,强调民族主义动员民众参与而非支持国家制度合法性。这两种民族主义对当前中国的国情分析有明显差异,前者强调革命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延续性,而后者则强调新兴的市场经济和大众文化已经使得原先的革命意识形态丧失了控制能力,也使得原先的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正是由于这种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断裂,在中国已经前所未有地形成了可以由民众自由参与的“人民政治”空间。人民可以因此自由选择脱离现有统治意识形态,并背离现有政治体制。

大众民族主义理论有“新反帝”和“大众公民”两种不同取向。它们在一些具体观点上虽有所区别,但在凸现民族主义的民粹政治意义这一点上却是相当一致的。新反帝思潮强调民族主义是一种重要的人民经验,据此民众可以达到民族自我意识的觉悟。有论者以第三世界和西方的二分对立模式,区分了进步的民族主义和倒退的民族主义,提出:“在西方,地方主义和民族主义强调的是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优越性,但在第三世界,地方主义和民族主义展现的却是反对西方化的积极力量。”〔注10〕还有论者提出,九十年代中国民族主义兴起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中国民众普遍认清西方。民众的反西方,尤其是美国霸权意识使得大众民族主义成为当今中国最具反抗性的思潮。在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甚至官方国家权力都对西方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的这种情况下,民间的民族主义意识便成为一种难能可贵的对抗性政治力量,唯有它才能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即“中国的民族主义在国际关系领域的一个基本立脚点就是:中国的命运必须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里。”〔注11〕“中国人”这个概念为反帝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提供了一个陈述“民主”理念的结合点。“‘民族主义者’所追求的是一个正义的、民主的社会”,这个社会的具体特征是,“人人能过上体面的生活”,“能保卫自己”并“胸襟开阔”。但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由中国人组成的社会”〔注12〕,在这里,“民主”不需要体制架构和与之相应的政治文化,只是一些“善良人民”的笼统愿望。这种体制外的民主理想形成了反帝民族主义新民粹政治的基本特点。

和反帝民族主义一样,大众公民论的民族主义也同样诉诸于体制外民主,因而也同样形成了一种类似的民族民粹主义。和前者不同的是,它不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具有自由主义和大众媒体这两个敌人。在它看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中国民族主义的唯一敌人,而大众媒体则是孕育和培植独立大众文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大众公民民族主义和反帝民族主义的另一个不同在于,它从陈述“中国人”善良的民主愿望转向论述中国民族主义在国家内部对形成新公民社会意识的贡献。大众公民论者甚至将大众民族主义直接称作为“公民民族主义”〔注13〕。这种观点认为,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变导致了“正在萌芽的社会空间(与直接的政治空间相对),它伴随着正在兴起的消费社会和更新的大众民族主义情绪。”这些社会空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关键体制外的新领域”,在那里,普通民众可以独立地使用民族主义来塑造他们自己的“市民社会”,并发展出“平等、民主、个体主义和社群的新观念”。〔注14〕这种观念还认为,九十年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和大众文化“并不是随着国家的支持或知识分子参与而出现的。它基本上是在日常生活领域并通过大众文化的中介而形成的。”〔注15〕和反帝论一样,大众公民论强调的是公民参与的民粹性,而非其民主制度基础。和反帝反霸论不同的是,它在礼赞民众的同时,更强调大众动员公共空间,并把这一空间确定为大众文化。

从大众公民的观点来看,对大众民族主义及其大众文化的公共空间极具威胁的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文化取向是“精英主义”和“普遍主义”(亦即“西方化”),即便他们涉及到民族主义,也是站在现代性的普遍话语所庇护的狭隘立场来讨论这个问题的。正是现代性话语使得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成为国家压制人民的共谋:“在文化研究和意识形态批判领域,自由知识分子往往拒绝面对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他们所描述的现代化乃是根据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在整个后时期,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已经和改革的官僚体制的意识形态结盟,并享有同样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特权。在西方和中国广泛被承认的一个情况是,……现存体制的压制性基本上来自其确保稳定的决定作用,稳定被认为是经济现代化的必要前提条件。这就剥去了其关心政治对抗的自由主义外衣,因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完全支持和参与了国家的规划。”〔注16〕由于自由知识分子和国家的共谋关系,他们对中国专制秩序的批判就不过是一个幌子。他们所主张的政治文化现代性(人的现代化和民主观念现代化)和官方主张的经济科技现代性(四个现代化)其实并无区别。自由知识分子其实不是国家的批评者,而是它的宠儿,“因为(他们的)普遍现代化的话语在技术官僚的国家,已经找到了自己热情的听众。”〔注17〕

二、体制外和反自由主义

反自由主义的民族民粹主义谈民主,其特征不仅在于它诉求于“人民”,更在于它以“体制外”的名义来作此诉求。1989年以后,民主政治体制改革停滞低落,体制外民主这种没有出路的出路便显得特别诱人。“民主”在中国是一个伯纳德.路易斯(Bernard Lewis)所说的“互变对立”概念,即使全然相反、互相对立的行为都可以同样表述为民主。〔注18〕在中国,没有人公开拒绝和反对民主,而关于民主的争论一向是围绕体制性民主,尤其是现状体制进行的。维护现状者一般坚持民主体制已经实现,它虽有缺点,但不过是一个好体制的暇疵而已。批评现状者则认为民主体制尚有待建立,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则必须从根本上诊治现有体制的非民主的结构性弊病。政治体制包括政治架构,权力合法性基础和维持权力的合法手段。民主体制是建立和完善民主大众社会的政治文化(整体人群普遍具有的民主态度、信仰、价值和技能)的基本条件。

在民主体制改革不断被拖延的情况下,民族民粹民主论者试图先将大众社会与民主直接挂钩,再将此二者等同为一,这原本是要绕过民主体制问题。但是他们所幻想的非体制或体制外民主并不是一条现实的出路。大众社会本身就是存在于特定社会政治体制之中的。现有的大众社会理论,一种是强调大众社会的非理性,强调大众的彼此隔离、相互孤立状态和他们面对权力操纵的极其脆弱的处境;另一种则是强调大众社会的理性民主潜力,强调大众日常生活的自由空间对与民主理念不合的现代体制的抵抗作用。〔注19〕这两种理论看上去不同,但却都以某种特定体制内大众生活经验为背景。前者的体制背景是给二十世纪人类带来极大灾难的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佛朗哥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后者的体制背景则是如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这两种经验事实上并不相互排斥,正如古德法勃(Jeffrey Goldfarb)指出的那样,“在极权的恐怖摧毁了欧洲文明的同时,美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领导地位也就奠定了。”〔注20〕

中国民族民粹强调中国大众社会的民主性,它的体制性经验背景是什么呢?在中国,大众社会是否也象美国社会那样拥有独立的民主传统和资源呢?民族民粹主义者显然不愿意正面来回答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难找。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极权专制的严密控制之下,处于这种严密有效的极权统治下的大众社会是十分极端的。极权统治下的大众是不断受到政治运动激励、不断处于动员状态下的大众,政治运动的激励和动员使得他们成为合群的大众,成为“群众”,更确切地说,是“革命群众”。极权制度中,合众为群的关键力量是一个力行政治专制的群众政党。正如法国政治学家勒夫特(Claude Lefort)所说,“群众政党是极权主义的绝佳工具,国家和民间(civil)公民社会因此而成为一体。在每一个公开场合,党都体现了权力的原则;它传播某种普遍规范,使社会觉得这规范是出于自己的想法,使全社会奔向同一个目标,奋勇地从习惯势力无声的惰性威胁中解放出来,因而得以在行动的命令(imperative of activism)中塑造自我。”〔注21〕群众社会是不断处在“行动命令”之中,并在行动命令中形成整体意识的大众社会。

九十年代,随着中国社会转化为后极权,大众社会不再时刻处于行动命令之中,这使大众社会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但是,这并不是一种自由民主体制保障的自由,而是一种受赐于和受制于专制权力的自由。受制者的自由,其特点是,即使在事实上没有干涉或不太可能干涉的情况下,受制者仍处于脆弱的状态,因为统治者随时可能进行干涉,受制者不受干涉的限度是由统治者安排的,受制者和统治者都知道这一点。当今中国大众社会所享受的受制者的自由,从***功事件,或者从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后,政府对群众民族情绪渲泄的自发程度和有效期许可的控制,可以看得很清楚。正是这种受制地位,使得中国大众社会至今尚无能力形成真正独立的公众空间。

大众社会和民主的关系与政治体制有关,民粹政治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意义更是如此。例如,墨索里尼将“无产阶级”修正为“无产人民”,他的“反资产阶级”民粹政治在道德号召上以“健康”、“无私”、“全心奉献”的人民,来谴责自私享乐的资产阶级。但这个道德号召却是为法西斯“英雄主义”战胜“资产阶级思想”的政治“革命”服务的。以“人民”或“无产阶级”为合法性基础的威权政治是多种威权政治形式中的一种,它强调人民同质整一的集体性和道德性。〔注22〕正是由于将集体团结推向极端,限制群体内部的批评和异见才成为合理合法的极权政府行为。而在不同政治体制中的美国民粹传统则具有全然不同的政治意义。十九世纪美国“人民党”提出的社会改革章程和二十世纪中叶的美国民权运动及六十年代的反越战运动,它们之间所以能发挥正面的民主作用,是因为增强了普通人民对现有体制改革的影响能力。美国式民粹民主运动的特征,是以它自己的对抗性体制(政党、民间组织、社会运动等)来与现有的政治体制作互动。它既不是反体制的也不是体制外的运作,它以现有的民主体制为存在和运作的条件,也在这一体制中体现其激进民主的意义。〔注23〕

在民间组织和公开活动受到政治体制严格限制的中国,建立民间社会独立的民主对抗体制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使得民主民粹只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把这个梦想描绘为现实,事实上也就是在接受现有非民主体制的合理性,并自动放弃对体制改革的正当民主要求。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的立场是完全不同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积极主张的民主体制建设,并不是要从西方套搬,而是基于本土现实调整和修整现有的制度,使它高度民主化。这本身就是一种本土策略。民主体制的一些基本因素或架构在中国都有,只是关系有待理顺,而针对现实弊端的纠正重点也有待突出。例如,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从自由与民主和的关系来强调自由。自由和民主有紧张关系,自由是保护少数,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强调自由是为了防止重新出现式的多数人暴政的“大民主”。民主离不开法治,但那不是奉旨或党定的法治(封建王朝也有它的王法),而是在权力得到制衡的民主体制中法治。高于单一政党权力、代表“宪法司法”的宪法法庭或最高法庭应当可以宣布政府、国会所立之法为违宪,这就是民主的法治。民主体制建设,这才是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政治主张的精髓所在。

民族民粹论者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民主政治体制建言,一面把它从道德论上定性为屈从于西方话语的普遍性,一面又从发生论上把它定性为与人民智慧对立的“精英主义”。它如此营造的后殖民反智主义,秉承了革命民粹主义早就在中国确立了合法地位的无产阶级大众反智主义。从二十世纪初,民粹主义在中国就和“无产阶级革命理论”联系在一起。从民粹主义以“平民主义”和“庶民主义”普及“德谟克拉西”(民主)到劳工劳农神圣,终于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民粹主义。有论者就此指出:“当中国民粹主义者心目中空洞抽象的‘平民’化为具体的‘劳工’和‘劳农’(无产阶级?)之后,中国共产党人便走完了从民粹主义到马克思主义的一步之遥的思想进程。他们坚信自己找到了实现平民主义思想--一个民粹主义乌托邦--的科学的革命之路。”〔注24〕“革命”是最激烈的反体制变革形式。成功结合民粹主义和社会主义变革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革命成功后的继续变革提供基本模式。一次次政治运动都是通过与体制不符的群众动员、参与和大民主而展开和推行的,对另类思想的铲除也都是以人民的名义来实现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这样的政治动员口号集中概括了革命民粹主义的“无产阶级”反智主义,它所建立的暴力体制在文化革命中也达到了顶点。

中国的革命民粹主义具有明显的极权和威权或后极权政治形态。民粹主义和威权政治的结合在世界其它地区,如一些拉丁美洲国家,也很常见。然而在中国,民粹主义是在列宁主义的一党专治的条件下被纳入极权和威权统治的体制之中的。在取得政权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种威权民粹主义在政治上实行“人民民主”,在经济上实行私有财产罪恶的强制公有制,在社会结构上以阶级成分区分“人民”和“非人民”,在文化上用“群众性”压制个性独立思想。在所有这些领域中,威权民粹主义都诉诸“民意”,强调全体群众的普遍参与,把“全体人民”当作党的方针政策的唯一合法性源泉。它在全社会实行一种广泛的政治动员,把全体“人民”无一例外地纳入统一的政治过程之中。以民主为彪柄的新民粹政治理应针对极权和威权制度的反民主因素来提出其体制改革的主张,而不是仅仅满足于从批判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来翻新无产阶级大众反智主义。

民族民粹论者敌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失去了在体制改革问题上原本可以合作的思想盟友。历来民粹主义在强势面前为“普通人”(老百性)出头,针对的是两种不平等的强势:财富和权势。九十年代的民粹主义也是在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正、政治权力严重腐败、老百姓无力相抗的情况下生发的。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正和政治自由成为九十年代自由主义最关心的问题。在政治上,自由主义主张民主,要求以民主制度来监督制衡政府权力,反对以“人民国家”的名义限制任何个人的基本民权和人权。在经济上,自由主义强调市场经济是必须的社会竞争机制之一,但并不认为光靠市场就能够保持社会的公正性。在社会结构上,自由主义主张公民权利平等。在文化上,自由主义主张公民自由独立思想。针对目前存在的种种社会不公正、不平等(自由主义的平等观与“一大二公”的平等观不同,它指的是“机会”而非“结果”的平等)弊病,自由主义强调政府的责任。由于政府行为的必要及其对维护社会公正的责任,自由主义认为政府自身需要改革,途径是民主化。改革社会的关键是政府改革,而政治改革的关键则在于制度改革。自由主义同时要求更多一些公民权利和更多一些政府责任,它所包含的民众关怀和平等意识是很明显的。〔注25〕

从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文化主张不难看出,民族民粹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分歧其实并不在民众关怀或平等意识这两个问题上。真正的分歧在于如何评估当前的中国基本国情,而这里涉及的仍然是一个体制问题,即如何让民众关怀和平等意识在中国现有体制内获得实际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前面提到,民族民粹主义对当前中国国情的基本评估是,九十年代以后,市场经济和大众文化已经终止了一党专治意识形态和威权政治体制在中国的统治地位,在此情况下,“与直接的政治空间相对”的“社会空间”形成了民主公民参与的基本条件。自由主义对国情的基本评估是,市场经济和大众文化并未影响先前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在中国的延续性,反倒是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延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虽提升社会物质水平,但因权金勾结而造成的社会不公)和大众文化(统治意识形态控制虽不如前严密,但依然有效,大众的不满和反抗尚不能转化为公开的社会要求)。在民族民粹主义看来,市场经济和大众文化观已经为民众的民主参与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但在自由主义看来,市场经济和大众文化不仅不会自动导向民主政治,反而可能支持威权政治新经济、文化机制。

成功的民主需要地位平等的公民在国家和社会(民间)体制中的积极参与方能取得,而大众民族主义却恰恰是在抽取掉民众集体活动的基本社会组织条件的情况下谈论群众性民主活动的。随着1989年以后政府对群众集体活动的严格限制,群众民主公众活动的三个主要条件已完全消失(这三个条件分别是:代表民众意愿的领袖;展示民众力量和统一意志的公共舞台,如街道、工厂、广场;人民意志的公众展示,如群众游行、示威、罢工,等等)。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犬儒民族民粹理论家告诉我们,无须政治组织和动员,没有公众领袖和活动场所,民众反倒能更有效地参与民主。

在后现代犬儒式的民粹主义者那里,个人消费欲念使普通人获得了自由的个体意志,传媒文化成为民众集会的公共空间,文化消费代替了游行示威式的公众展示,而电视屏幕则自动把观众团结为公民社会的公众。在这个自由的公众空间中,购买一本“说不”类的畅销书就等于参与了一次自由的公民讨论,经历一场体育赛事的集体亢奋就等于参与了一次民众的共同表决。公民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明的大众文化消费者,便是这样实现了“平等、民主、个体主义和社群的新观念”。〔注26〕民粹主义本来是一种“政治涂料”,它可以涂在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上。这一次,它居然要被涂在大众文化民主这种非体制政治之上。于是便有了这种制度外的、与公民权利不着边的“民主”政治。它起到的恰恰可能是弱化和取消民主和体制性公民政治的作用。

体制外大众民主的说法只是近来多种后现代犬儒主义论述中的一种。这种后现代犬儒主义是一种面对西方的政治化了的阿Q精神胜利法:你说中国没有民主吗?中国看上去的不民主,其实比你的民主更民主。这种意念游戏,用波维斯的话来说,是把政治相对无限精致化(因而诡辩化),直至“升华到一个高不可攀、与现实政治脱节的程度。”〔注27〕它成为一系列对中国极权和威权政治的正面解读的基础,例如,明明是“七、八年一次”的威胁,可以说成是七、八年一次的群众性民主;明明是官僚制度的“文山会海”,却说成是体现了“议事民主”;明明是极权加封建的奉旨崇拜仪式(“忠字舞”),却说成是群众自由参与的大众文化活动。〔注28〕这些张冠李戴、似是而非的“精致”说法,有意无意地在帮助说一套做一套的权力操作,使得已经充斥谎言的公众政治领域进一步假面化。

三. 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公民国家

从自由民主政治和公民国家理念出发的民族群体思考和对九十年代官方意识形态或民粹民族主义的批评,常被定位为“非民族主义”或者“反民族主义”。其实,自由主义思考和批判本身就表现了对中国民族国家发展的关切,它们认同民族国家群体,尽管它们也许并不认同这个群体所处的政治、社会现状。把自由主义思考和批判也纳入九十年代的民族主义话语,并不是一种“泛民族主义”的看法,因为谁都不能说越狭隘、越极端、越封闭的民族主义就是越纯粹、越具代表性、越正确的民族主义。即使民粹民族主义话语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提出公民自由、民主政治合法性、平等、独立、自尊自强等自由主义的要求。当然,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在强调这些原则时要明确得多。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民粹民族主义都试图在民族国家之外设想一种与专制国家不同的体制。对民粹民族主义者来说,这个体制是大众国家,对自由主义民族主义者来说,这个体制则是公民国家。

自由论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存在“超民族(亦即超‘文明’)的普世价值”,这些价值包括个人的自由、平等和权利以及公共政治的民主程序、公民参与等等。〔注29〕普世价值指的是“把个人整合为社会的规则,”如“对个人选择的尊重程度、对个人权利的保障程度,对个性自由的容纳程度以及因此达到的全体社会成员享有的总效用。”〔注30〕自由主义者一般认为,由于普世价值的存在,民族国家的制度之间是有优劣差别的。例如,秦晖把民族主义严格地限定为两种认同。一种是“文化认同”,或“纯粹符号审美的认同”,这种认同只具情感价值,与政治制度无关。另一种是“国家利益认同”,国家利益的评议主体必须是公民而不是少数掌权者。秦晖强调,只有后一种认同才构成“合理民族主义”的核心。合理民族主义反对“以民族主义的口实来压制公民权利。”〔注31〕民族主义关系到每一个具体公民的利益,“民族主义所要捍卫的民族利益只能是民族中每个成员个人利益的整合,因而民族利益的体现者只能通过自由公民意志的契约整合程序(即民主程序)产生。任何人不能超越这一程序而自称为民族利益体现者并要求别人为他所宣称的‘民族利益’作出牺牲。换句话说,合理民族主义是以民主主义为前提的。”〔注32〕

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思考特别重视民族主义的政治性和它成为专制统治意识形态工具的危险。徐迅指出,民族主义是一种历史运动的形式,本身不涉及价值判断。但民族主义政治却进入了价值、道德、伦理的范畴,意识形态包括了社会观、历史观、社会动员方式、政治目的、组织形态,等等。要判断一个民族主义的性质及其和政治的关系,只能根据它的意识形态和其所诉求的政治权力。〔注33〕

在自由民主的制度中,民族主义可以支持“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和由此构建的群体生活方式和秩序。但在专制国家中,民族主义则可以用来“鼓吹种族主义、军国主义和国家主义,强调领袖的绝对权威,实行专制的独裁恐怖统治。”〔注34〕以国家为中心的民族主义具有暴力倾向,因为“民族国家已经是最高的暴力机器,……制约民族主义暴力的力量不可能从孕育暴力的民族主义本身去寻找,这个力量只能是超越民族的,即道德的力量。”〔注35〕自由主义者不是反对民族主义,而是反对以民族主义之名施行国家暴力。自由主义者与民族主义并不天然抵触,因为每个人都有浓淡程度不同的民族情怀,都带有一定民族文化传统的烙印。在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国家,民族主义不是有与无的问题,而是一个多与少的问题。换句话说,在中国,民族主义的出路不是要不要民族主义的问题,而是要多少民族主义和要什么样的民族主义的问题。〔注36〕

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思考还强调在当今中国重新构建民族主义的需要。许纪霖指出,九十年代出现的三波民族主义都是以“反西方”为特征。九十年代初的第一波以何新为代表,94年以后的第二波以后殖民批评、甘阳、崔之元的制度创新说和盛洪的文明比较论为代表,九十年代末的第三波则以《中国可以说不》为代表。反西方的情绪煽动看似推动了民族热情,其实于构建中国民族主义无益。许纪霖认为,构建民族主义应从它与政治、社会生活有关的“实质性内容”入手。当今的民族主义应当“不仅仅是一种种族的、文化的认同,更重要的在于民族国家的认同,而民族国家不是一种形式的、的和法律意义上的抽象,而是关于共同体生存方式、社会制度和价值体系的实质性的内容。这就是说,现代的民族主义认同,不是无原则,无内容的,不仅是对民族国家的外壳认同,而且也是对其内在的价值体系和政治体制的认同。而且,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性认同,而是一个有待创造的构建性过程。中国民族主义的实质性内涵依然处于探索之中。”〔注37〕

共同探讨中国民族主义的实质性内涵,这本身就是一个民族国家群体共建的过程。因此,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思考还必然包括强调公民政治在民族国家群体中的作用。民族不能自动代表整个社会的和谐,也不能代表整个社会利益。在民族成员之间,实际上也是社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自然的利益和谐。由于种族、社会地位,个体经历、文化传统的差异,关于自由、公义、社会、秩序、欲望、个体的信念和经验观察等等,是高度分歧的。“民族”要能整合这些差异,靠的不是“民族共性”,而是公民政治。公民政治提出的“正义、平等、自由等问题,超出了民族的范畴,”具有超民族的意义。〔注38〕同样是这些价值问题,决定了在国际上享有国家的国内政治合法性。对于公民来说,认同一个民族国家群体不只因为不得不如此,而是因为值得如此。〔注39〕这种认同包含了强烈的价值取向,“当一个民族不能给民族成员的个体提供安全、发展和自由,这个共同体的存在就失去了它最初产生的根据。就个人而言,人被划定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集体,分属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当他在一个特定的民族里失去了生存权和其他权力,就可以不认同该民族,这取决于他所认定的价值观念。”〔注40〕这种以价值观念为取向的认同观当然不只是建立在纯主观的判断上,而是与对其它民族国家群体的了解和优劣比较有关,这种了解和比较越深入,对普遍价值的信念也就越全面,信念也就越坚定。

九十年代中国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思考涉及到一些颠覆国界限制的议题,但并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涉及全球化超疆域、超国际关系力量对民族主义发展可能具有的积极影响。尽管如此,自由论民族主义却已经提出了一些与当今中国现状有关的、极待继续思考和讨论的问题。例如,如何克服国家间关系和国家内部关系这二者之间传统上所存在的割裂状态?民族主义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中坚持平等、自由和尊严的权利,如何在国家内部也充分落实每个公民的平等、自由和尊严?普通公民如何获得这些权利,是由政府权力恩赐,还是由公民政治去争取和维护?只有明确思考了这些基本的公民国家问题,才有可能使得公民政治由民族国家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全球范围。自由论民族主义思考在当今中国的意义正在于它把公民国家的问题摆到了人们的面前。

吉登斯将国家定义为“被疆界所束缚的权力的容器,”即一套由权力组织的、为权力服务的机构。〔注41〕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也就是国家。任何一个在国际间得到认可的政权国家都享有“”,也享有国际间的法律正当性。但是,政权国家在国际间的法律正当性(国外)与它在国内的政治权力正当性(国内)之间并不是一回事。在国际关系中,受到重视的是国家的国外,而不是国内,国家被想当然地当作了一个统一和同一的行为主体。然而在国内社会现实中,国家并非是这样一个主体,国内社会一直就是一个充满分裂与冲突的非统一体,它由各种各样的利益分裂和联盟的关系网所构成。〔注42〕“民族国家”和“公民国家”的概念都可以帮助和促进对国家统一性和同一性的认同。这两个概念并不必然矛盾,因为民族为了使自己的存在具有合理性,有必要使用公民这一概念。〔注43〕然而,民族国家和公民国家之间却有着重要的区别。一个民族群体是在与其它民族的族性区别中自我辨认的,而一个公民群体则无须如此。公民群体之间的关系不象民族群体间那么充满了“自然”鸿沟和隔阂。甚至可以说,由于所有公民群体都认可公民社会的一些共同价值和原则,不同公民群体之间反倒有了许多自然共同点和联系。

“民族主义”主要是区别于“国际主义”而言的,强调公民身份和公民群体认同(无论是共和主义还是自由主义)并不一定就是非民族主义,更不一定就是反民族主义。中西浩指出,“Nation State不论是指民族国家还是公民国家,其都是政治家们的一个目标而已,在现实中实际并不存在。赞成这一目标的被称为民族主义,而反对这一目标的则被称为国际主义。”〔注44〕由于公民群体间和民族间的不同关系,公民群体观比民族群体观更具有国际主义倾向。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与这种倾向是有关联的。

“公民国家”的主要区分概念是“君主国家”或作为它变种的“专制国家”。在现代世界上,君主国家转变为公民国家,就是由君主向人民、公民转移,公民成为政治的主人,公民政治成为国家政治的主体。但当今的许多国家,与其说是公民拥有的国家,还不如说权力拥有和统治公民的国家。这种国家的公民其实与以前的臣民并没有什么两样。公民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家政策的过程和对国家政府施加影响,这是一个国家是否存在民主政体的根本标志。作为国际政治主体的国家往往与国内民主,与国家与公民权力的存在方式无关。国家政府在对外政策上时常会采用黑箱作业的方式(中国政府宣布放弃日本二战赔偿就是一例),奉行大多数公民不赞同的政策。在国家主体的行为与公民意愿向违背的情况下,公民要求参与国家主体事务的要求往往会受到压制。

公民国家的意义在于,它使得公民参与国家政治,包括对外国际政治,成为合理合法的要求。“公民”作为一个有别于“民族”的政治共同体,它的意义正在于公民可以就社会事务采取共同行动。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及其影响力越来越直接对国内社会和公民发挥作用,公民对参与国家政策决策过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造成这种可能性的技术革命又进一步使公民的政策决策能力日益受到重视。国家政府权力越来越受到民主要求的制约,往往不得不对此作出回应。如果国家不能回应公民对民主的要求,公民就会与国家权力发生对抗,对国家权力提出挑战,并按照自己的利益和价值采取公民社会行动。公民社会的形成是民主社会形成的继续,它形成了不同于国家权力的具有自律性的公共空间。公民在作为公民的同时也是公众(复数的公众),以公众的身份关心和参与各种具体的社会问题。在公民国家里,公民既是权力的拥有者,同时也是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公民既是国家权力的参与者,更是与国家权力相对抗的固有权力的主体者。因此,公民既在国内对国家具有影响力,又成为超越国界的对外权力的直接所有者和行使者,形成全球公民社会。

四.积极民族主义和全球治理

可以说,九十年代的中国民粹民族主义和自由论民族主义都在国家权力不民主,而社会要求民主这个现实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它们都设想一个与国家权力保持某种距离的社会,民粹民族主义设想的是一个游离在政治体制之外的、存活于“大众文化”中的“公众社会”,而自由论民族主义则设想一个能够对抗国家权力、保护自己权利的公民社会。在这两种民族主义里,国家和社会之间都存在着一种紧张的关系。为应对这种性质的国家和社会关系,一个设想的策略是井水不犯河水,另一个则是戒备和抵抗。在这样两种国家和社会关系之外能否设想另一种不同的关系呢?如果说民族主义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始终关注民族国家的良性构建的话,那么能否设想一种更为融洽、更有建设性的国家-社会关系?这决定着有无可能在中国发展出一种更为积极的民族主义。

全球化,或者至少是现有的全球化理论,为我们设想一种更融洽、更有建设性的积极民族主义提供了可能。要克服现有的社会对国家的疏离和对立(首先表现在官民的对立、普通人在权力面前的无力感和无安全感,对国家决策程序的不满和无能为力,对政策动机的怀疑和不信任,对法律机构的敬而远之,等等),一个可能的途径就是让“统治”转化为“治理”(goverance),“治理与公民社会有天然的密切关系,没有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就无所谓治理的实现,因为治理不是国家或政府执行的统治,而是它们与社会的平等合作,并且社会发挥的作用应越来越强大。”〔注45〕由于“治理”和“政府”的区别,由于全球体制中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治理成为全球化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它的意义却并不只是体现在超疆域空间,而同样体现在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社会空间中。

治理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就其“善治”和“公共管理”的意义而言,治理比政府管理范围更广,包括了非国家的行为者。在治理中,国家的事并不只是由政府说了算,公共的、私人的和自愿组织的行为者都可以参与其间。而且,国家和后一类行动者之间的界限是灵活的、模糊的,不是你我分明的,更不是自然冲突的。治理体现的是群体成员以不同组合形式的共同参与,不是自上而下的权威统治,“治理不是一套规章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但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注46〕

全球化的力量正在使得治理成为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公民政治意义的理念,“治理作为一个概念引起世界范围内的重视,得到理论和实践的认同,首先要归功于世界银行。”〔注47〕世界银行1989年发表的报告《南撒哈拉非洲:从危机走向可持续增长》和1992年的《治理与发展》系统地阐述了治理的理念:“治理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个是‘技术领域’的,强调治理就是建立‘发展的法律框架’和‘培养能力’。其中包括实现法治,改进政府管理,提高政府效率等。二是支持和培养公民社会的发展,自愿性组织、非政府组织、各种社团等都是要发展的对象。”〔注48〕

治理的理念不仅要求从政府统治转向社会自我管理,而且更要求从培养普通人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做起,切实发展民主和公民政治。其中最基本的两条便是公民言论和结社的政治自由权利。没有这两条,在一国之内发展自愿性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各种社团都是做不到的,更谈不上什么超越疆界的非政府组织活动。谁关心全球正义,谁不愿看到只讲弱肉强食的世界恶霸,谁就会赞同全球治理的的理念,而正是这一理念在促进着许多国家公民政治的发展。只有公民政治才能把国内政治和全球政治统一为完整的“治理”。

全球化使这种统一有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尤其是它所形成的新社会空间和新公民政治主体。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对公众活动有意义的社会空间在不断扩大和变化。在一个相对来说没有阻隔和距离、甚至没有国界的全球化时代,人们的社会生活将越来越不是以国家为中心。人类社会关系将在以地球为单位的基础上展开并重新组织。国界对人们的生活而言已不再是唯一重要的定位,世界正在成为一个无国界的社会领域。全球化发展正在形成全球规模的社会关系网络,国家的地位和职能降低已不可避免。与此同时,国家之外的国际组织、非国家行为体、准国家行为体和超国家行为体等已开始登上国际体系的舞台,正在迅速成为多元社会关系网络的一部分。〔注49〕

全球化使得非国家主体介入了原本由国家主体独占的领域。自从民族国家成为现代群体自我想象的基本模式以来,国际关系不过是一种多边化关系。全球化的力量则在渗透并打破国界的限制,并从人的政治和社会活动行为体的根本性质,动摇(当然不是取消)国界的至尊意义。随着世界正在形成一个超国界的社会领域,国界对于人们的生活而言已不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界线。国家主体的重要性正在越来越多地被非国家主体补充或代替。〔注50〕在目前的世界上,存在着三万八千多个在国外建有分公司的重要跨国公司,约一万个非政府组织,三百个类似于联合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四千七百个类似于国际大赦那样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这些非国家行为主体在全球政治中发挥着有效的作用,并且与政府相互作用。除此之外,还存在其它的非国家主体,如游击团体、犯罪集团和恐怖集团等。〔注51〕

全球化使得新的政治共同体,世界公民和全球公民社会,至少在理念和理想的层次上成为可能。全球化的发展,不但向具有历史传统和固定特性的国家观念提出了挑战,而且对民族国家必然具有共同价值观的观念也提出了质疑。由于全球化的出现,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组织所具有的意义正在发生变化,其最重要的标志便是从“国家”和“民族国家”向“公民国家”转移。〔注52〕只有当“公民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成为各国政治现实的基础上,由超疆域公民运动和非政府组织联系为主要运作方式的世界公民共同体才有可能对所有国家中的人民具有实质意义。当今世界上,形成全球公民社会的阻力主要就是来自那些在国内敌视和压制公民民主政治,以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掩护专制的国家权力。

尽管全球治理在促进国内公民政治的发展,但全球治理的实践模式却是由国内公民政治所提供。这是因为从历史上说,公民政治在民族国家内的实践先于全球化的发生。不同的现代民族国家由君主国家(或其它形式的专制国家)转变为公民国家,有它自己的特征和过程。全球治理是不同国家公民政治发展的共同贡献。当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民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实质上成为国家的基础时,治理就开始起作用了。治理的实现依靠三个层次上的公民国家变革:在制度层次上要创造一个“中立的”国家;在社会层次上要创造一个自由的公共领域或者公民社会;在个人层次上要创造一个自由的“自我”以及行为的“现代”模式。〔注53〕1990年代中国自由论民族主义所不断强调的,其实就是这样的一种治理理念。中国之所以特别需要强调这一理念,是因为在中国民族国家尚未充分转化为一个公民国家。

治理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相当受肯定的全球政治理念,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际关系研究由于长期局限于国家实力和正式制度所导致的目光短浅狭隘的缺陷。”〔注54〕福克总结了全球治理优于国际关系现实主义政治的四个特点,它们分别是:一、治理使人们注意到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制度和集体努力在全球范围内解决人类事务,参与者不仅包括联合国这样的全球性机构,还有各种区域性、跨国的以及地方基层的行为者;二、“全球治理委员会”使这个术语具体化了,它认为可以通过治理来改善冷战后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基础;三、治理概念更有弹性和分析力,避免了“全球”或“世界”政府概念带有的反嫌疑,减弱了各国政府对这类思想的恐惧和抵触;四、避免了用“国家主义”的视角来看待问题。同时,它代表了这样一种信念:自组织体系以及其他非官僚化方式的权威可以不通过制度化达到有益的结果。而且全球治理框架与传统的国家主义框架相比,更容易容纳正在出现的全球公民社会。〔注55〕

全球治理比国际关系与全球公民社会的关系更为密切。我们在瞻望中国在今后世界中的地位和它对世界的可能贡献时,应努力破除现有国家关系的限制。迄今为止,产生于国际关系思考中的反自由化,反西方化和反普遍化论调已经僵化为一种教条主义和正统意识形态。这使得许多中国民族主义者很难与世界许多其它国家中已经在实践公民政治的人们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相互支援的感觉,更不要说是实质性联系了。这些民族主义者们强调的是世界其它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民主体制不适用于中国国情的理论模式。这种“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割裂是现今中国民族主义与全球化格格不入、难以在全球治理中找到自己积极位置的一个根本原因。

在全球治理的三个主要因素,价值观念、制度以及行动中,最基本的是价值观念。全球治理的制度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上的,那就是,人类能具有实现全球治理的价值观念共识,没有这样的共识,就无法产生全球层次上多主体间的协调与合作。“全球治理委员会”曾列举了这样一些最基本的价值:尊重生命、自由、正义与公平、相互尊重、关怀以及诚实。在该委员会看来,不仅需要确立核心价值,还要建立全球公民伦理观。它将市场和官僚机构运行人性化,而且限制个人和团体间的无序竞争和自私的冲动,全球伦理规定了明确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包括:安全的生活;公平的待遇;公平生活和获得福利的机会;通过和平的方式来保留相互间的差异;参与所有层次的治理;要求弥补大量不正义的自由而公平的请愿权;平等获得信息以及平等使用全球公共品。所有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为公共品做贡献;要考虑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安全和福利的影响;推进包括性别平等在内的平等;通过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公共品的方法来保护下一代的利益;积极参与治理以及为而工作。〔注56〕全球治理的价值理念为全球化时代中国民族国家群体的共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蓝图。这个蓝图中不仅包含着与全球正义相一致的民族社会正义观,而且还包括着一种更为积极、富有建设性的国家和社会互动关系。在这种治理而非单纯统治关系中产生的公民国家也许可以成为民族主义的理想。由于这样的公民国家能自觉地进入全球价值共建的过程和机制,它可以在解决各种国内问题的同时,也为确保全球和平、全球安全保障、全球福利、全球可持续环境以及人权等发挥作为民族群体的集体作用。

注 释:

1. 6.Jan Aart Scholte, Globalization: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2000, pp. 46; 49.

2.在疆域地理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可以在地球表面上丈量的,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在地图上标示,“距离”是指联系两个地方点的那一条线,“疆界”是指把一小块地球与另一小块划分开来的那一条线。疆域地理把社会空间划分成国家或区域,然后再划分成行政区、市、县、镇、乡等等。疆域地理又可称为国家疆域地理,因为国家这个单位拥有无与伦比的尊贵地位。在疆域地理的世界里,人们按自己的疆域所在认同自己的家园。在民族主义的时代,这个有疆界的家园十之八九就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间的疆界障碍限制了不同人民间的相互往来和往来的方式。因此,同一疆界空间中的人们一般总要比与其他的人们更能频繁往来,结成亲近关系。疆域地理至今仍是许多人理解社会地理的唯一方式,它也一直在支配着中国1990年代至今的民族主义思考。在这种思考中,“中国”只能是疆界性的,不可能脱去这个疆域地理特征。

3. 52. Ian Clark, "Globa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72; 19.

4. J. D. B. Miller, "The Sovereign State and Its Future." International Journal, 39 (1984), p. 291.

5.程亚文:《九十年代以来民族主义与全球化的争论》,未刊稿。

7.“民族文化凝聚力”已成为官方和知识界表述国家民族主义的最常用说法之一,见钱其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人民日报》,1999年5月31日,第三版。另见刘登翰:《发挥民族文化的凝聚力,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台声》,1999年第5期,第10-11页;周绍斌:《论民族凝聚力与传统文化》,《船山学刊》,1999年第1期,第61-64页;李振连,左伟清:《当代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趋势》,《新华文摘》,1999年第10期,第50-52页。

8.肖功秦:《走向成熟:当代中国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北京青年报》,1993年5月13日,第三版。

9.肖功秦:《民族主义与中国转型时期的意识形态》,《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四期,第21-25页,第24页。

10.孙景尧:《全球主义,本土主义和民族主义》,《中国比较文学》,1997年第三期,第1-12页,第1页。

11. 12.石中:《从“逆反种族主义”到“中国的民族主义”》,《明报月刊》,1996年9月号,第32-42页,第38页,第42页。

13. 14. 15. 16. 17.Xudong Zhang, "Nationalism, Mass Culture, and Intellectual Strategies in Post-Tiananmen China," Social Text, 16:2 (Summer 1998), 110, 110, 131, 129, 129.

18.Bernard Lewis, "Islam et Democratie," in Notes de la Fondation Saint-Simon,No. 54 (June 1993), p. 31.

19.第一种理论的代表作有Jose Ortega y Gasset, The Revolt of the Masses, trans. Anthony Kerrigan; ed. Kenneth Moore (Notre Dame, IN: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5); Elias Canetti, Crowds and Power, trans. Carol Stewart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62); Max Horkheimer and Theodor Adorno, The Dialectic of Enlightenment, trans. John Cumming (New York: Herder and Herder, 1972)。第二种理论的代表作有Edward Shils, 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2)。

20.Jeffrey C. Goldfarb, The Cynical Society (Chicago, IL: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 31.

21.Claude Lefort, The Political Forms of Modern Society: Bureaucracy, Democracy, Totalitarianis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86), p. 216.

22.Pierre-Andre Taquieff, "Political Science Confronts Populism: From a Conceptual Mirage to a Real Problem," Telos, no.103 (September 1995), pp. 15-16.

23.Robert N. Bellah, "Populism and Individualism," in Harry C. Boyte and Frand Riessman, eds., The New Populism (Philadelphia, P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100-107.

24.顾 昕:《民粹主义与五四激进思潮》,见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347页。

25.参见徐友渔:《自由主义与当代中国》,见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413-430页;秦晖:《问题与主义》(自序),长春出版社,1999年。

26.Xudong Zhang, "Nationalism, Mass Culture, and Intellectual Strategies in Post-Tiananmen China," p. 110.

27.Timothy Bewes, Cynicism and Postmodernism (London: Verso, 1997), p. 48.

28.崔之元 :《发挥中的合理因素》,《亚洲周刊》,1996年3月26日,第47页;Liu Kang, "Popular Culture and the Culture of the Masses in Contemporary China," Boundary2 24: 3 (Fall 1997), pp. 113-114. 对这类论调的分析批评,见卞悟:《淮桔为枳,出局者迷》,《二十一世纪》,1996年2月号,第5页。

29. 30. 31. 32. 秦晖:《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契合点在哪里》,《东方》1076年第3期。第45; 45; 47; 47页。

33. 34. 35. 38. 40. 徐迅:《解构民族主义:权力、社会运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见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39; 33; 43; 47; 44页。

36.刘军宁:《民族主义面面观》,见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第16页。

37.许纪霖:《反西方主义与民族主义》,见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第427页

39.徐贲:《“我们”是谁?》,见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第483-85页。

41. Anthony Giddens, The Nation-State and Violence.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13.

42. Michael Mann, "Neither Nation-State Nor Globalism."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28 (1996), p. 1960.

43. 福井宪彦:“公民国家的形成”,载井上俊等编:《民族国家.种族》,岩波书店,1998年,第88页。

44.中西浩:《新国际关系论》,南窗社,1996年,第186页。

45. 46. 47. 48. 54. 56.

杨雪冬:《全球化:西方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2年。第207; 199; 199; 199; 201; 204-205页。

49. 52. 星野昭吉:《全球化时代的世界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 4-5页。

50. Jan Aart Scholte,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Politics." In John Baylis and Steve Smith, eds.,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Politics: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14.

51. Peter Willetts, "Transnational Actor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n Global Politics."

In John Baylis and Steve Smith, eds.,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Politics: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288.

第6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地球运动是宏观宇宙知识,其抽象性强,时空跨度大,不能直观感知,因此我在设计本课时,特别注重知识的抽象性和学生空间思维局限性双重困难的解决:一方面我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设计制作多媒体课件来辅助课堂教学,通过三维动画和图片再现地球公转场景,突破时空跨度,使枯燥的学习内容充满情趣,更为直观、准确地呈现地球公转与季节的变化;另一方面,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始终以探究为中心,以活动为主线,为学生创设研究氛围,创造参与机会,分组合作交流,充分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让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其智慧得到启迪,其潜能得到发展,使他们真正成为地理课堂的主人。

二、课标解读

要求:分析地球运动的地理意义。

分析:针对本课教学内容,不仅要分析清楚地球公转与季节产生的原因,还应分析这些现象对地理环境的形成和变化,以及对人类活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三、教材分析

(1)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本节教学内容选自(人教版)地理必修1第一章“行星地球”第三节《地球的运动》。地球运动是地理环境的形成及地理环境各要素运动变化的基础,而其中的“地球公转与季节”更是地球运动知识学习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因为该知识时空概念强,抽象难度大,因此只有理解好这部分内容才能真正掌握地球运动理论的精髓。

(2)教学三维目标。

知识与技能:①理解地球自转与公转的关系,掌握黄赤交角的概念。②绘制太阳直射点移动轨迹示意图,掌握太阳直射点的移动规律。③掌握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角的变化规律。④了解四季和五带的划分与成因。

过程与方法:遵循传统认知规律,以图片和生活事例引入,启发学生自主探究,播放动画,展示图片,分组合作交流,从而得出结论,这样既培养学生分析、思考、概括能力,又培养学生的观察、推理和空间思维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理解事物之间是联系的、发展变化的,使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宇宙观,培养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激发地理探究精神。

教学重点与难点:①重点: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本课的重点突破在于运用多媒体技术手段使学生以观察者的角度,分析出地球自转和公转形成黄赤交角,引导学生绘制出太阳直射点运动轨迹,并由太阳直射点的移动来模拟晨昏圈摆动,从而加深对昼夜的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角的变化的理解,最终理解四季和五带形成,使知识前后关联,形成系统。②难点: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规律。本课应由展示图示让学生从“一轴两面三角度”和“三个基本不变两个变”入手掌握黄赤交角的概念,经绘图启发学生自主归纳太阳直射点的移动规律,通过多媒体课件播放三维动画,同时采用分组合作交流、主动探究的学习方式,使学生掌握昼夜长短及正午太阳高度角纬度、季节变化规律,最终理解四季和五带的划分与成因,那么难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四、学情分析

本节教材语言专业性强,内容抽象难于理解,且图形分析涉及立体几何知识,学生由于受年龄、理解和空间想象能力的限制,对专业图形不易看懂,以致对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动态分析能力差。因此,教师只有借助于多媒体手段提供的动画、图片等资料,帮助学生直观地认识地球运动的宇宙环境,才能使他们充分理解地理公转与季节知识的内涵,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五、教法与学法分析

(1)教法:启发引导法、讨论交流法、多媒体演示法。通过教师引导,启发学生完成知识由感性到理性的提升,讨论交流培养学生发散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利用多媒体演示动画,使学生获得连续、动态、真实的感性材料,化静为动、化抽象为具体,更直观地去认知地球的空间运动,从而更有效地突破难点。

(2)学法:自主学习法、探究发现法、合作交流法。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学习,提高能力,通过探究分析,掌握理解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规律,经分组合作讨论、相互交流,进而得出结论。

六、教学过程

主要由导入、新课、小结、练习四部分组成。

具体如下:①导入:以春、夏、秋、冬四幅图引入,启发学生思考四季景观差异的原因,激发学生探寻真理的兴趣。②新课:通过图片展示使学生认识到黄赤交角的存在,了解它是四季产生的基础。自主绘制太阳直射点运动轨迹图并归纳规律,播放动画,分组合作交流,使学生掌握昼夜长短及正午太阳高度角纬度、季节变化规律,回扣课前问题,理解四季和五带的成因。③小结:由学生归纳总结本课所学知识点。④练习:训练地球公转与季节内容习题。

七、教学反思

(1)在教学中,教师应努力创设探究氛围,培养学生从图中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真正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在设计探究问题时,也应注重难易结合、由浅入深,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方法。

第7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关键词: 高中地理案例教学 《地球公转地理意义》 教学有效性

一、问题提出

地理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地理教学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的一种地理教学方法。它通过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归纳、总结,使教学内容更加具体化和典型化,使学生从“个”推知“类”,由特殊归纳一般,通过典型的案例理解普通的规律性原理。案例教学是新课程的一大特色,它使教学更加贴近生活,从基础知识的传授,转移到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上来,打破了教学的封闭性,使地理教学愈趋开放,并很好地贯彻了学以致用的原则。

《地理课程标准》对案例特别重视,课标能力要求《必修》中用案例的占四分之一。“原理+案例”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是近年高考发展的趋势。地理新高考重视案例学习的思维与方法在试题上的落实,以某一专题为载体,从不同层面、多个角度考查学生的学科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与学科素养的养成情况。试题着重考查某地理专题的原因分析与问题解决,要求学生透过对某地理专题的复杂影响因素分析,建立地理事象与本质规律的联系,用准确简洁的语言、明确严谨的逻辑、正确和谐的观念来展示自己论证和解决地理问题的思维过程和学习成果。对于高一新生而言,在接触新事物,学习新知识的背景下,地理教师对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探究尤为重要。通过教学实践,我认为:运用案例教学,可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其能力,是提教学有效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二、教学案例分析

1.《地球公转地理意义》教学实例

(1)内容标准

了解地球公转运动的基础知识、基本特征,黄赤交角的产生及其引起的太阳直射点的移动。

(2)学习要求

①通过运用地球仪演示地球的公转现象,学生能够准确地画出二分二至日太阳照射地球的示意图。

②能够根据“二分二至日太阳照射地球示意图”分析全球各地的昼夜长短状况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分析同纬度地区不同季节和不同纬度地区相同季节的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培养辩证地看问题的思想方法和求真、求实的科学态度。

③借鉴与运用知识,进行案例迁移。

(3)教学程序

分析:虽然学生们对地球运动所产生的地理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但很少能真正了解、掌握其变化规律。地球的运动很复杂,学生的空间感要很强。本节教材在已阐述地球公转特点的基础上,重点阐述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该部分内容较为抽象,学生的学习难度较大。在教学中教师如何帮助学生先建立感性认识呢?首先,从日常生活中的熟悉方法入手,从中发现地理问题,再从中找出规律,理解规律,上升至理性认识。怎么让学生们更好地掌握地球公转的地理规律呢?在思考如何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掌握这部分内容的过程中,我先后想到了三个教学方法。

第一,图表讲解法。教材中的图像统和文字系统都是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在学习过程中,可运用空间想象的思维方法,通过读图(二分二至日照图)加深对文字系统知识的认识和理解。这有助于他们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把握地理事物的空间位置、空间结构和空间联系。但是,本课的内容比较抽象。由于学生们在初中时地理知识比较薄弱,而且空间想象思维特别是女同学的空间想象思维比较差,如果只通过图表结合的方法,让学生凭借空间想象思维将其储存在大脑中,再经过加工、分析、比较,形成新事物的形象,来获取新知识,对于他们来说那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我觉得用这种方法教学效果不会好。

第二,利用多媒体来演示太阳直射点的变化。经过整理,我合成了一个可以较好地演示地球公转的地理课件。利用多媒体教学的确比较形象、直观,问题是:在实际教学中,我发现上课时学生似乎都理解了,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又问题百出。看来,仅凭多媒体的演示很难让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我放弃了这种方法。

第三,选择合适的球体当地球。经过反复思考,我想到了用一个体积比较大的球体――篮球来代替地球,在课堂上演示地球公转与太阳直射点位置变化的关系。

案例描述:

本节课需要解决的问题:

①地球绕日公转,能根据教材中的知识和教材插图所给信息,演示地球的公转。

②你能总结出地球公转的方向?公转中地轴的姿态吗?公转中二至二分位置的判断?

③你能总结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规律及原因吗?

在上课之前,我找到了一个篮球,将篮球的中间一圈用白粉笔涂成白色,代表赤道,用透明胶在篮球上下侧各固定上一根粉笔分别表示南、北两极,并按比例画出北极圈和南极圈。

“咦,老师,你缴的是谁的篮球啊?”当我带着篮球进教室时,一个学生好奇地问我。我说:“不是,是上课要用的。”于是,学生们就先议论开了,并且猜测篮球可能是用来当地球仪的。我故意卖关子,没有跟他们解释篮球的用途,继续吊他们的胃口,以激起他们的好奇心。

上课开始,我说:“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地球的运动包括自转和公转。由于地球的自转轨道面(赤道平面)与公转轨道面(黄道平面)不重合,随着地球的公转,太阳的直射点在地球表面是移动的。现在我们就来演示一下。”说完这段话后,我拿出了篮球。学生终于知道了篮球的用途。当我说需要两个助手来演示地球公转时,学生的反应是不同的:有些活泼的学生积极要求参加演示,有些学生比较安静,也不够积极。最后,我在班上选了两名学生来在教室里演示。我先分配好两人的工作,一个人代表站在太阳上的观测者,另一个学生“拿着地球”与站在太阳上的观测者的视线保持同一水平面。在我的指挥下,太阳上的观测者站在教室的正中央,“地球”以同样的姿势绕着太阳不断地移动。我把整个教室四个方位作为地球移动的位置(即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位置)。首先,我让“地球”站在春分日的位置,(观测者要随着地球的移动在原地转身,改变观测方向)让观测者说出他所看到的赤道的形状和南、北两极地区范围的大小。我的工作就是根据他所说的形状,在黑板上画出图形并确定太阳直射点的位置。学生发现,每换一个角度,观测者观察到的地球形状与教材中的示意图(或示意图的变化图)总是大致相同的。当这两位同学在演示时,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其他同学,发现他们也在很认真地观察,并不时对照课本和地图册上的示意图。地球公转这部分的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学反思

这节课的设计也有不足之处,首先是在“地球”移动的方向上,我不应该告诉学生应该如何移动,而应该由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自己完成。其次,“地球”在移动的过程中姿势容易改变,换用地球仪误差会更小些。在后面的几个班上课时,我及时作了调整。

这个案例来源于实际,使教材贴近生活,激发学生研究自然现象的兴趣。

(1)通过地理案例分析,突出基础知识和主干知识。

案例分析的过程使学生调用已有的知识和运用新学的知识来理解地球的公转,使知识变得生动、有趣。

(2)转变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提高复习课的有效性。

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3)增强地理学习能力,提升学科素养。

案例分析采用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促进了学生的思维,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培养,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三、结语

自然地理中有许多现象和规律需要我们用通俗易懂方法去诠释,如何用更有效、更直观的方法去让学生们理解这些知识,我们需要精益求精的。

教师要着眼于全面提升学生的地理学习能力与学科素养,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法的点拨与总结,考法的归纳与提炼,进行解题思路的整理,建构答题的模式和基本“公式”。强化案例教学,遵循学科的知识规律与学习的认知规律,引导学生自主构建地理逻辑思维体系,学会知识迁移运用。通过这个典型案例的学习,学生对案例中的信息进行提取、分析、评价,学会从纷繁复杂的地理要素中抓住核心内容、探索本质特征,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案例所隐含的知识要素和基本原理,提高了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的能力,掌握了分析问题的原理和方法。

就像叶圣陶先生所说:“教材无非是例子,通过例子来使学生达到举一反三的本领。”我们应使案例教学由“个”到“类”,进而形成知识结构和规律性认识的目标,使学生“学以致用”。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讲解和重复,为学生提供较为充分的参与活动的空间与时间,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第8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一全球化与国家自主性

作为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趋向,全球化从根本上改变着民族国家的内外治理环境,给各国政府提出了严重挑战,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具体来说,全球化作为一种国家间的博弈活动,它给民族国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多方面的。它影响到以国家为核心的多种关系的重塑,如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各种国际组织如跨国公司的关系等等。总之,全球化将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来重塑国家的地位和角色。而随着国家地位和角色的转变,作为国家学说重要内容的国家自主性的变革问题,也就被提上了议程。

研究和探讨国家自主性,我们有必要对现代国家的内涵和本质进行清醒的认识。李强通过对韦伯、埃利亚斯以及奥尔森的国家概念的综合,将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三点:第一,现代国家体现为在特定领土上存在一套独特的机构,这一机构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利;第二,现代国家对使用暴力权力的垄断是以它对税收权的垄断联系在一起的;第三,国家垄断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与税收的权力目的不在于为国家机构自身或国家机构的成员谋求福利,而在于为一国的人民提供“公共产品”。[1]而时和兴则分别对发达世界和欠发达世界国家的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考察。[2](p29-70)透过他的分析,我们可以至少可以把握到现代国家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和强调;二是国家制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家行为渐趋规范。通过两位学者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现代国家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独立性和公共性的凸现,即随着人格化国家向制度化国家的转变,现代国家开始独立于各种特殊势力,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制度化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的自觉追求。因此,现代国家的独立性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公共性成为现代国家区别于其它社会组织的最本质特征。

在明白了现代国家的本质之后,理解国家自主性就容易多了。关于国家自主性,有关学者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在亨廷顿看来,国家的自主性是看“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独立于其它社会团体和行为方式而生存的程度”。“凡充当某一特定社会团体—家庭、宗族、阶级—的工具的政治组织便谈不上自主性和制度化”。[3](p19)孙立平进一步指出国家自主性是国家对各种社会力量的超越性。[4]时和兴则通过回顾国家自主性学说的发展历程,提出了理解国家自主性的四个向度。他认为,国家自主性的根本形式表现为国家权力的统一与权力结构的完善;国家自主性的决定因素在于国家权力所代表的利益与社会上各种单个或集体形式特殊利益相脱离,即公共利益的独立性;国家自主性的动态过程表现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即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权力免受个别势力干预以及制定的公共政策与国家代表的公共利益相一致的程度;国家自主性的直接结果表现为国家政策的贯彻能力。[5](p120-124)这一理解更为全面地涵盖了国家自主性的内涵和特质。

上述学者的见解对我们研究国家自主性问题启发颇深。国家自主性是基于国家的独立性和公共性而产生的一种特性,它本质上是国家对各种特殊势力的超越和对社会公共福祉的追求程度。在全球化背景下探讨国家自主性问题,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细分,因为全球化对国家自主性的影响将涉及到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因此,我们也将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来探讨国家自主性问题。具体来说,在国内层面上,国家自主性表现为国家权力对各种特殊社会势力包括政府自身利益的超越以及能动地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在国际层面上,国家自主性表现为国家对各种国际势力的超越程度以及积极有效地参与国际交往过程、增进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动性。下文对国家自主性的探讨也主要在这两个层面上展开。

二我国国家自主性的现状

在开始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我国国家自主性的现状作一番描述。这是我们探讨全球化对我国国家自主性影响以及建设国家自主性的重要前提。

197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进程。这一进程深刻地影响着二十年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国家自主性的演变。

首先,就国内来讲,国家自主性发生了较大变化,总体上表现为国家自主性的走低。原因是多方面的。较外在的原因有:国家权力市场化程度的加剧[6];国家权力某种程度上受到特殊势力的影响[7];地方势力的增长[8]等。但从根本上说,国家自主性走低的根源在于国家的全能主义色彩依然浓重,导致国家自主性的悖论。自1970年代末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国家权力逐步退出经济和社会领域,国家和社会由领域合一走向领域分离。但是,当前国家依然带有浓重的全能主义色彩,国家依然保持着对经济和社会主体的强大的控制力。这就导致了全能主义国家的悖论。[9]具体来讲,全能主义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不存在“独立”“自主”的国家,即不存在一个专门垄断合法使用暴力权力、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国家的无所不在导致了国家自主性的降低。因为,国家自主性的存在是以国家与社会的适当分离为前提的。正如施密特所指出的,全能主义国家导致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在这种状态下,所有事情至少在潜在意义上都是政治的。国家因此便无法声称其独特的政治特征了。[10](p22)因此,全能主义国家存在自身自主性悖论,国家对社会的过度自主从根本上导致了国家自主性的降低。

其次,在国际上,国家自主性则表现为两重性。这种两重性在我国“入世”前表现尤为明显。一方面,我国在国际上拥有形式上较强的自主性。这是由于我国未完全融入国际社会,可以超然地行使一系列具有自主特色的、与国际规则不相符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这些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国有效地抵御了国际的种种冲击,如我国实行的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制度,使我国较为成功地化解了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在国际上具有较低的自主性程度。这同样是因为我国还未真正融入全球化潮流,因此还未完全享有国际社会的资格权利,不能在国际交往活动中利用国际社会的通行规则来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例如在国际倾销与反倾销战中,我国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之一。而在“入世”前,我国则不能利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有效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但是从根本上讲,由于我国还未完全融入国际社会,没有掌握与地位相称的话语权,因此,在国际交往过程中,我国国家的表面自主实际上掩盖着内在的不自主。这也是我国加入WTO的重要原因。

今天,全球化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蔓延,某种意义上消融了民族国家的界限。但是,全球化决不是像某些学者所宣称的带来了民族国家的消亡,相反,民族国家是全球化进程的积极推动者和博弈者。因此,全球化对民族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作用和国家自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是一个转型国家,一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一是由封闭性国家向开放性国家的转型。在这个转型时期,国家的自主性即国家对国内外各种特殊势力的超越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追求社会公共福祉和国家利益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来说,更具有非凡的意义。因为“国家或政府越于各种社会势力集团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或政府能否制定出一种稳定的、长远的、符合国家利益的现代化计划与政策,并将其付诸实施。”[15]而我国目前的国家自主性程度与全球化对国家自主性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家自主性的建设是我国更好地参与全球化进程、应对各种挑战的关键所在。而全球化给我国带来的种种冲击则为我们提供了进行国家自主性革新的强大外部资源。

三全球化对国家自主性的影响

如果说从本土资源中寻求改革的动力已困难重重,那么全球化则给我国带来了进一步改革的强大外部动力和契机。我们认为,全球化蕴含着一系列发展趋势,这些趋势将从根本上影响到国家自主性的变革。表现如下:

其一,对公民和社会自主性的强调。

全球化的一个特征是对个人和社会自主性的强调以及社会对国家治理的参与。在全球化背景下,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自组织力量将不断发展,并将积极参与国家的治理活动。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民意识的增强。随着利益的分化,公民越发进行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并自觉抵制国家行为对个人权利和利益的侵犯。二是公民能力的增强,这主要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助于人们了解转瞬即变的公众认同的支持程度和一致程度。而以往的交流方式缺乏即时性,公众认同的形成和转变相对缓慢。相比之下,今天公众聚合过程迅捷通达,脆弱的社会评价体系易于改变方向,易于传达公开而不稳定的公民意向,任何领导者对此都不敢轻视。”[11](前言,p11)总之,在全球化背景下,公民和社会自主性的增强有助于社会和国家从领域合一走向领域分离,从而形成社会对国家治理活动的有效的制衡,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趋于规范和有序。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由以国家为中心的模式走向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而国家与社会的适当分离是建设国家自主性的前提。

其二,政府自身的变革和地位转换。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将重新思考国家理念、国家职能、国家的行为方式等问题,由此必然影响到我们对国家自主性的重新理解。我们知道,全球化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作为世界上众多国家博弈的产物,它蕴涵着某种普适性的原则和价值。以作为全球化重要组成部分的WTO为例,WTO的透明度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无歧视待遇原则、互惠原则等,体现着某种全球理念和价值,如契约、规则和制度化、公开、公正、参与、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等精神和价值。随着我国融入国际交往过程,我国必须接收国际上某些公认的精神和价值,以获得在国际社会中的合法性资格。这种情况下,这些精神和价值首先会对我国国家的治理理念带来积极影响,既而带来我国国家制度层面和职能层面上的变革,由此影响到国家自主性的改变。具体来说,在国内,为与全球化规则接轨,我国的国家治理正在发生一系列转变。

首先,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全球化规则所体现的法治理念、平等理念、透明理念、选民理念等对我国国家治理理念带来了强烈冲击,迫使国家治理理念进行转型,强调塑造服务型政府,突出政府的公共利益观念。

其次,国家制度化程度的提高。融入全球化,与国际社会接轨,必须提高国家行为的法治化和制度化程度,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国家权力的运行,这是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国家制度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减少国家行为的失范,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福祉。

再次,全能主义国家的淡出和有限国家的建设。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角色需要重新加以界定。而全球化对国家建设的要求是塑造有限和有效国家。国家的主要国内职能是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设施,如一系列制度安排、社会公共物品等等,而不过多干预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私人事务。因此,塑造一个有限国家,清理国家的各种谋利行为,斩断与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已是必然趋势。现在国家也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如国家正在废除和修改各种带有利益色彩的文件法规等。全能主义国家的淡出和有限国家的建设从根本上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独立性和公共性。

其三,国家治理的多中心趋势。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治理将出现多中心趋势。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跨国公司等国际组织将大规模进入我国,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同时,经济和社会的自组织力量进一步发展,其自主性和自主治理意识也在逐步增强。此外,地方政府也将在制度性的框架下更合理的自治权。这说明,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治理将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中心治理向主体多元化背景下的多中心治理转变。但这决不是否认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是政府要专注于应发挥作用的领域。在此之外,应当允许其它治理主体的存在和发展。

其四,国际合作机制的加强。

全球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对国际合作机制的强调。在全球化背景下,许多问题如环境问题、国际犯罪问题等单靠一国的能力无法应对,必须形成有效地国际合作机制以吸引众多国家的参与,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因此,全球化意味着国家间依赖程度的加强。例如,针对这种情况下,有学者进一步主张建立一个全球开放社会,以建立一些指导国家与公民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和机构。[12](p323-324)不论其可行性如何,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已是必然趋势。

总之,全球化背景下的上述发展趋势不可避免将对我国国家的国家自主性产生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带来了增强国家自主性的机遇,如社会自主性增强带来的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野;国家治理的公共利益观念的凸显、国家制度化程度的提升以及有限国家的建设;对国际交往过程的积极参与和表达等等。这些因素有助于增强国家的独立性和公共性,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国家的自主性程度。二是全球化也带来了影响国家自主性的负面因素,如在缺乏制度化约束的情况下,跨国公司的活动[13]、地方自治程度的增长将会削弱国家的自主性。此外,其它因素如现代信息技术[14]以及国际霸权主义等也会对国家自主性产生负面影响。机遇和挑战并存,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建设国家自主性就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四全球化背景下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的建设

在国家自主性的建设问题上,有学者已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时和兴认为,现代国家权力一般通过自身的有限性来获取合理自主性,从而形成一套有限的自主机制。他指出,国家权力的有限自主机制包括四个方面:统一的国家权力内部机构的自主;制度的完善;社会对于国家制约作用的制度化;国际社会的制约。[16](p143-146)这对我们探讨国家自主性的构建问题极有借鉴意义。许多国家的国家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国家自主性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即国家自主性存在自身的限度。一旦突破自身发展的限度,形成绝对意义上的国家自主性,必将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后果。绝对意义上的国家自主性意味着脱离了社会等方面制约的国家自主性,具有盲目、武断等特征。具体来讲,国家权力自主性的过度增长,将会导致国家对于社会的淹没、国家对于公共利益的偏离以及国家体制中腐败现象的滋长等严重后果。[17](p135-142)在国际上而言,国家权力自主性的过度增长将会导致紧张的国际关系等等。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就我国国家自主性的建设而言,国家应通过确立自身行动的限度,建设有限合理的自主性。

具体来说,在国内,我们要借助全球化带来的机遇,进行国家治理的革新,以此建设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重塑国家的治理理念、提高国家的制度化程度、以及重塑国家职能等,是提升国家自主性的重要举措。但从本质意义上讲,国家自主性走低的根源在于全能主义国家的无限性和人格化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社会监督力量和制度制约缺失的情况下,导致国家权力与各种特殊利益相结合,而逐渐丧失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性。因此,借助全球化带来的强大外部契机,进行国家政治体制革新,以制约国家权力,缩短国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权力线,加强社会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是建设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的关键所在。同时,在全球化进程中,面对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建设国家有限合理自主性关键是要将政府和其它治理主体纳入制度化的框架,以制度来规范和平衡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例如,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内外各种利益集团不可避免会对国家政策施加影响,这是客观现实。但关键是要通过制度途径规范和制约国家行为,建立各利益集团和国家间正式的制度化表达渠道,切断国家权力与各种特殊势力的利益关系,从而避免各种利益集团通过非正式渠道对国家自主性的侵蚀。再如,就中央和地方关系而言,以制度来规范二者关系,明确二者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建立二者之间制度化的制约机制也是建设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必不可少的内容。

在国际上,建设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意味着,我们既不可能徘徊于国际主流社会之外,也不能在国际社会中一味扩张。而是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参与国际事务,加强与其它国家和各种国际组织的合作,并坚决抵制霸权主义行为。具体来说,在国际上建设国家自主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使之充分体现我国的国家利益,同时积极利用国际规则来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例如,在今后的国际倾销战中,我国应积极利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当然,这种参与是有一定限度的。其次,在国家自主性的主动让渡方面,我们应严格区分国家中的“高政治事务”和“低政治事务”。[18](p305-308)前者包括和平与安全等重大政治事务等,后者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事务。在事关国家安全的“高政治化”事务领域,我们不能随意作出让步;在国家的“低政治化”事务领域,我们可以让渡出部分国家自主性,以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解决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我们一定要在坚持平等的前提下,在国家主动让渡部分的基础上,寻求全球化环境下最大可能的国际合作。有效的国际合作和制约机制对于我国建设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具有重要意义。再次,我们要力图避免国家自主性在被动意义上遭受削弱,即国际上各种因素对国家自主性的侵蚀。如我们要将科技全球化给我国国家自主性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我们要坚决抵制国际霸权主义以及各种国际组织对我国国家自主性的主动侵蚀等等。这也是建设有限合理的国家自主性必不可少的内容。

注释:

[1][9]李强.后全能体制下现代国家的构建[J].战略与管理(北京).2001,(6).

[2][5][16][17]时和兴.关系、限度、制度—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3][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4][15]孙立平.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J].战略与管理(北京).1996,(4).

[6]我们应注意到,在市场经济进程中,计划经济体制造就的全能主义国家权力与市场活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同时,缺乏自主性的社会无法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再加之转型时期制度真空的出现,不受监督和制约的国家权力所有者公开利用国家权力追逐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具体表现为政府机构直接或间接参与各种赢利性的经营活动。国家不是更加超越于市场和社会之外,而却日益成为市场活动中的一个利益主体。国家权力对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的追逐淹没了社会的公共利益,由此大大削弱了国家的自主性程度。

[7]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社会利益的分化,各种特殊利益集团也在形成和发展之中。在缺乏制度化参与和表达渠道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各种非常态的方式影响国家权力的运行和政府决策,导致部分国家权力所有者被他们“俘获”并为他们的特殊利益服务,而逐渐丧失了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角色。有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软政权化”和“分利集团化”,并视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两重陷阱。(萧功秦,1994)分利集团对国家权力侵蚀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国家的病态自主。奥尔森在分析大英帝国兴衰时看到,在国家中占据垄断地位的利益集团在日益强大的同时亦愈发保守。他们拒绝任何威胁到自身利益的制度变革。于是,国家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就不惜牺牲社会的公共利益。(奥尔森,1993)在我国,事实上也存在着这样的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影响甚至操纵着国家的政策导向,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国家自主性的降低。只不过我国利益集团的行为方式同西方国家的利益集团存在重大区别。

[8]我们注意到,1970年代末,随着我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央政府开始了向地方分权的进程。尽管之后中央和地方之间充满了集权和分权的博弈,但地方政府获得了越来越大的自已是不争的事实。但问题是,分权是非制度化的,导致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缺乏有效的制度整合和约束。这种情况下,地方的自逐渐演化为对中央政策的抵制和变通。地方保护主义即是典型例证。因此,地方势力的膨胀很大程度上对中央权威造成了分割和侵蚀,国家自主性的弱化则在必然之中。

[10]CarlJ.Friedrich.ConstitutionalGovernmentandDemocracy[M],revisededition.Boston:Ginn&Co.1950.

[11]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C].张胜军等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12]乔治·索罗斯.开放社会[M].王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3]在本质意义上,跨国公司等国际性组织都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国际性利益集团。融入全球化后,跨国公司等利益集团势必会形成一个势力庞大的外籍压力集团,在政治层面上为自己的经济利益提出要求,对我国的国家政策施加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对跨国公司来说,并不仅仅是‘母国’政府才重要,一旦它们在某个国家进行了大量的投资,该国政府的政策对它们来说就成为非常重要的因素—为它们提供补贴、建立一套合理的税收制度、配置基础设施、培训具备所需技能的劳动力等等,如果它们不能使政府屈从于它们的意志,它们可能就损失巨大……”(请参阅王列、杨学冬:《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因此,出于利益的考虑,跨国公司等利益集团必然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渠道对国家施加压力、游说甚至寻租,以寻求有利于它们利益的国家政策,迫使国家作出让步。这势必影响到国家的自主性程度。

第9篇: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范文

 

换句话说,有关全球化的解释和“话语”是一种对地域和本土的偏见。在大多数的话语中,全球是与资本、空间、历史和权力转换等相等的概念;而本土,则与地域、劳动力、传统等概念等同,通常还包括那些仍然“附属于地域的”妇女、原住民、乡下人以及其他人。

 

在本次讨论的这篇文章中,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种偏见所产生的后果,难道说地域真的必须附属于全球吗?这种带有全球中心话语特征的不对等能颠倒过来吗?我们能为地域辩护,使它免遭全球主义的专横概念所吞噬吗?在这种全球化的环境下,还有可能恢复那些地域性的知识与实践模式,来共同改造世界吗?另外,难道本土的人民天生就被判为与主体话语无缘?下文中,我们建议训练自己反复思考这些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将这些社区或地域人民的行动视为改变世界的有效手段。

 

幸运的是,过去的十年中,已从社会政治分析中爆发出一种地域意识。最近一项哲学研究显示,地域意识是人类存在的一部分。因为几乎不可能“想象如果世界上没有地域划分会是什么样子”。从另一方面说,地域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人类活动的产物。这意味着如何去想象和认识地域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地域意识与全球主义是紧密相连的,而且看来是全球主义激进的对立面。

 

我们认为,应该把有关地域和地域意识的知识与实践,看作一项能构建政治思考和知识生产的新语境的工程,而不是一堆历史与地理的遗产。

 

全球与本土:空间性与地域性

 

全球与本土是两个互相衍生的概念,而不是出自任何与之相关的可描述的特定空间。全球这一术语指的是某种进程(如经济、政治、社会及文化进程等),而不是指几何学意义上的地球。不仅世界的大部分被排除在“全球化”的进程之外,即使在进程以内的部分,随着交通或网络的推移,也留下未被触及的地区,或变为被“全球”概念所暗示的边缘意义的。因此说全球性大于国家或地区,这并没有说出它的全部意义;对它进行最抽象的描述也许可以将它归于任何非本土的东西;说它凌驾于除地理物质领域之外的其它领域(如文化领域)之上,也不具有普遍意义;从更复杂的意义上看,最好说它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中。

 

然而,全球性似乎对国家政治边界所确定的空间表示怀疑,它已经对“本土”这一与“全球”在空间上相反概念的意义表示了怀疑。本土概念的早期含义源于与国家概念的相对照。但逐渐地,本土的含义已与全球的含义并列。由于全球含义很难确定,使得本土概念也含有多种歧义,并如同全球一样难于确定。因此,现在本土的含义不再从国家引伸而来,而可以指代国家及国家以外的地区。

 

即使用全球与本土的意义使空间与地域的概念合为一体,这些术语的意义仍然含糊不清。在很多关于地域问题的讨论中,象本土,空间性和地域性等这些词都是可互换的。因为这种合成并不只是概念上的,它还有更深层的政治意义。把全球主义假设为一种没有空间与时间的运作,极具讽刺意味地把它的主张拔高为一种新型的普遍主义,从而使其成为其他一切空间化的起源。任何不那么“全球性”的东西都被视为与其对立。空间与地域概念的合成防止了空间、本土和地域性等概念之间出现更深的差异,这样人们就有可能将空间、本土和地域性相提并论,而忽略了正当全球的概念改变着本土的语义时,全球性的概念也在改变空间性的语义,空间性与地域性于是形成了一种对立的关系。

 

让我们进一步澄清本土与全球或地域性与空间性等问题的疑点。

 

混杂与矛盾:全球与本土的统一性

 

几乎所有关于全球与本土问题的讨论中都存在着一种不对等。这种不对等在于强调全球的普遍性和把本土降为从属地位。正如把本土的当作全球的,如果把全球的当作本土的(或地域性的),那又会怎么样呢?这是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在《我们从未进入现代》一书中特别提出的问题。

 

拉图尔把全球与本土的问题作为对现代性(西方的现代性)更广义的批评之一。在他看来,只有把人类与非人类(文化与自然)区分开来,把西方与世界其余部分(我们与他们)区分开来,现代性才是可能的。

 

这两种相互关联的区分构成现代条件的基础,可笑的是这种现代条件没有导致“纯粹的现代人”,而是孳生了杂种,从而否定了整个现代性的计划。全球和本土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混杂的状况,根据他们的区分,这种混杂产生出一种全球性与地域性相对立的幻觉,同时掩饰了它与“前现代”和“非现代”的密切关系。在拉图尔看来,“本土”与“全球”在网络的概念中能有更丰富的联想。网络从本质上讲既非本土也非全球,但不管怎样却延伸得较长并互相联系。

 

在他的著作中,他用“网络”的比喻表现出这一疑问的关键,他不仅对全球与本土之区分提出质疑,还对这一独特的现代性的观念提出质疑。因为“现代人采用某种非人类的方式已经简单地发明了更长的网络结构”。至于他自己对于全球与本土之间关系的认识,他是通过极其简单的“铁路模式”来表达的:

 

“一条铁路是本土的还是全球的?两者都不是。你完全可以说它是本土的,因为你可以随时发现铁道枕木或铁路职工,你会看到沿途散布着车站、自动售票机。然而它又是全球的,因为它能使你从马德里到达柏林,或从布列斯特到达海参崴。只是,它还没有全球化到能把你带到世界上的任何本土。”

 

这对于反思全球化问题是很有益处的。铁路既不是本土的,也不是全球的,拉图尔合成这两个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对人们的全球性和普遍性要求降温,使这些要求恰如其分。他用铁路作比喻,而不是用小路或飞机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及时提醒了我们注意他的网络构想中的一些问题,但目前就全球和本土的问题来说,顺着他的思路走下去,似乎还是会有收获的。

 

现在,将全球和本土最终区别开来的困难也许会愈加明显,这是全球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特点。“glocal”(全球本土)用“全球”与“本土”的合成词形式充分表达了拉图尔的用意。但问题在于拉图尔提出的混杂形式,是否能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于是问题不再是全球与本土的对立,而是“全球本土”的不同结构。

 

社会和文化分析中的地域概念

 

如果按地理学家亨利·勒菲伏尔(Henri Lefevre)所说,地域是人为产生的,而不只是事物发生的特定位置。这一地域的产生还包括“社会关系特殊混合”的产生。那么,如果我们从“地域性”的现象出发,用地域边界的方式来设想这些社会关系及我们对它们的看法,就合乎情理了。这种特殊的混合,既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特殊结构,正是这些结构给那些代表了不同阶级、性别及种族范畴的社会关系赋予了具体的含义,也对地域本身的社会关系赋予了具体意义。因此,当一方面,在全球资本主义背景下地域的产生(无论是创造还是毁坏)成为生存的某种条件,另一方面,对这一情形的不满已使人们对那种脱离地域的概念中隐含的霸权主义产生疑问时,这一特殊的混合就变得越来越不可避免。

 

在这一点上最引人注目的是针对阿图罗·埃斯柯瓦尔(Arturo Escobar)的所谓“发展论”提出的有关问题。发展论将自己对于贫穷与富有、停滞与发展以及美好生活标准等特殊定义,假定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该理论已经导致了一场由欧美资本主义(现在又增添了新伙伴)对整个世界的入侵,并最终给社会与自然界带来了毁灭性的后果。

 

最近,斯泰西·利·皮格(Stacy L. Pigg)用同样的论调谈到,发展论的本质是消除差别,照她的观点,消除尼泊尔现存村庄之间的差别,目的在于制造一种“普通村庄”,那样将更容易被发展主义的官僚们(外国的或尼泊尔的)所理解,同时这些村庄也更容易适应直接来自远方的发展计划。然而,差别的消除并不只是那些远处发展主义官僚们的责任,它还须通过那些将发展主义文化内在化了的国家与本地官员们的配合,将这一切“本土化”。这问题不是尼泊尔所特有的,它描述了所有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国家在消除差别过程中的一种共谋。的确,从日后历史的眼光来看,也很难说清哪个问题更大:是不断入侵地域的贪婪的资本主义,还是制造同质性的民族国家,由于国家与资本的共谋(对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国家与行政官僚们的共谋),这成了一个始终争论未决的问题。

 

基于对差异,也即对地域的密切关注,埃斯柯瓦尔推断出:虽然发展主义已经破坏了许多东西,但它并没有破坏一切。地域性的本土传统所强加给普遍性发展主义的混合形式,也许对生存与变革可以提供另外的选择,地域概念成了批评发展主义的关键,并可作为其想象性选择方式。

 

对发展主义普遍性的质疑,实际上是对普遍主义社会范畴质疑的一部分,它不可避免地要对社会分析诸范畴的普遍性提出疑问,因为这种普遍性正是产生发展主义的同一种现代性的产物。既然如此,那么质疑的根源和结果中都存在更为复杂的东西。试想,如果没有地域这个所指,我们能够想象阶级、性别、民族及种族这样一些概念吗?在运用这些社会范畴时,是否因为对地域的忽略而使这些批评范畴成了霸权主义的工具?结论是复杂的。以“社区”或某种“地域疆界”定义身份的地域,最终也在掩饰与压制地域概念内的不平等性与压迫性。

 

全球资本主义时代的文化与知识

 

最后是文化的问题以及知识的组织和传播的问题。知识是一种活生生的力量,是任何概念化文化的综合。如果我们准备带有批判意识地参与文化问题,我们能回避地域吗?人们常常根据文化观念将地域范围的文化特征视为落后的标志,然后以此为借口来迫使他们向全球化和民族化的文明“开放”。但也许我们应再次重申文化是一种以地域为基础(而不是以地域为界限)的现象。由于文化是战胜霸权斗争中的一种重要武器,这个问题在全球资本主义时代显得特别紧迫。

 

在“全球化”的热潮中,考虑提出何种地域性的设想也许是很重要的。首先,我们应该给全球主义“定位”。全球主义是早期发展主义的继续,如果说它作为一种发展主义的理论更有成效,这是因为它试图(也确实获得了部分成功)隐瞒一个事实,即全球化进程仍然囿于旧权力范围之内。但它现在已经与第三世界的国家、公司、知识分子和专家们达成共谋,使他们逐渐加入到发展主义的话语和进程中来,然而加入的条件是要求他们将这种体系的知识与标准加以内化。这样做的结果是地域也要承担这些社会重新概念化所带来的压力,这里不仅指第一世界的霸权,也指民族国家的地域的霸权,以及跨国化的阶级、性别和种族等。

 

第二,地域必须更加直接面对全球力量的运作。因为民族国家现已成为全球主义的帮手,而逐渐放弃了它们早些时候曾承担的协调全球与本土的任务。在早期民族解放理论中,民族国家承担着保卫地域的责任,但现在地域只得独自谋生。这并不是说民族国家已变得与地域毫不相干,或者说它应该向全球主义让步,但目前更紧迫的问题是给民族国家自身“定位”,使它的主张公开化,并有组织地与它抗衡,如果只是作为一种手段来复苏地域和国家之间的联系——这次必须从下面做起。重新考虑地域和超地域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也是必要的,这样才有可能最终跨越国家的边界来设想重组空间的选择。

 

结语:为地域辩护

 

我们希望以上的讨论能够说明,对地域性想象的辨护和倡导并不是一种理想主义,而是对一个非常真实的系统危机的反应。而谈论地域和地域所提出的新型政治,也就是回应一种重组政治空间新方式的需要。它涉及了一些系统性的自然方面的问题。

 

目前,对地域的倡导涉及广泛的社会和政治领域,它包括世界范围的本土化运动、生态运动和社会运动(它们因妇女的关注而广为人知)——这些运动通过反抗发展主义而重申对精神、自然以及地域的态度,清楚表达了对生存的基本关怀;它还包括致力于保护周遭环境的都市运动;包括在全球市场关系的背景下中国境内重新兴起的集体化运动;包括精英主义的公有制运动以及受早期宗教价值观影响的美国离家农民的民团运动。从政治上说,这些运动包括了从地域性的无政府主义到右翼精英主义的所有政治倾向。这些包括本土主义在内的运动,已一再重申人类回归自然的重要性,同时重新评价了人际关系,对于现代主义发展论提出了激烈的、意味深长的批评。

 

这是今天的知识分子、政策制定者、非政府组织和活动家们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在他们与“全球化”的协定中,人们能够从地域性这一现实的观点出发,将世界按新的结构来重新定义吗?我们应该认真思考为推进这一计划所需要的知识、社会及政治方面的必要条件,那么,在我们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中,地域再也不会成为不相干的问题了。

 

阿里夫·德里克,学者,现居美国。主要著作有《后革命氛围》、《全球性的形成与激进政见》等。

 

少辉,大学教师,现居海口,有译著多种。

 

参考资料:

 

全球化研究动态

 

“新左派”:全球化是夺取市场

 

全球化(Globalization)一词,首先出现在六十年代的法国和美国。到七十年代已成为全世界的通用词,但至今有关它的精确定义,仍然是见仁见智。大致而言,目前英文学术界主要有四大学派,对全球化存在南辕北辙的解释。

 

第一是新马克思学派,或称新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S.Amin,A.Callinicos和S.Gill,他们认为全球化就是帝国主义,代表了反动的全球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胜利,其结果必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两极分化,而国家和政府已经沦为国际垄断资本的“人”。新左派认为这次全球化是一种“新中世纪主义”(New Medievalism)的复兴,意指人们像当时所有天主教国民,不受一个主权国家的统治,每个国家必须在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绝对权威下,分享主权,模糊国家和领土的概念。新左派认为,世界历史在帝国与反帝国,或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的较量中,经历了五大时期:第一是发生在公元500—1500年期间的中世纪,以神圣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为代表;第二是以欧洲国家脱离神圣罗马帝国为标志;第三是以大英帝国和拿破仑帝国为代表;第四是战后的1945—1970年代,此乃第二次反帝国、反全球化时期,以民族独立和民族主义为特征;第五则是发生在1980至二十一世纪初的第三次帝国时代或第三次全球化时期,以欧盟(EU)、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北美金融贸易组织为代表。

 

新左派认为,世纪末的全球化正在催生另一种形态的帝国体制,但不是以军事强制为先导,而是以市场和资本为杠杆,没有鲜血和暴力,通过资本、信息和市场来冲击国家主权,促使国家和领土的界线再度淡化。目前的Internet就是一种“信息帝国主义”,WTO是市场帝国主义,IMF是金融帝国主义,联合国则是一种政治外交帝国主义,全体发展中国家再度成为帝国主义的“臣民”的日子已经不远。最后,新左派强调,古代的帝王(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中国的皇帝)往往是统治整个帝国,但并不管理所有领地和番邦,也就是说它们注重“面子”,不重“里子”。但当代强大的跨国公司和西方资本注重的是“管理”而不是“统治”主权,要的是“里子”,而不是“面子”,所以其危害远甚于“旧帝国”。

 

新自由派:信息共享

 

第二大学派是新自由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是K.Ohmae和W.Grieder。他们认为全球化主要是指全球经济和市场的一体化,其结果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零和游戏”,而是世界资源的优化组合,绝大多数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都将得到比较长远的利益。尤其是,他们认为全球化是人类进步的先驱,因为它正在促使全球市场和全球竞争一体化的出现。

 

他们强调,信息不可能是独占的,而是共享的,尤其是因特网上的信息是极为公平的,任何国家和民众都能得到同一种价格的信息、同一个商品交易会的时间,所以全球化下的信息流动是跨国界、无阶级的。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任何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国家,都将被开除球籍,如美洲印第安人和中国大清帝国的命运,在道德上值得同情,但历史是无情的,拒绝现代文明,必然被历史所淘汰。

 

有意思的是,尽管新左派和新自由派的政治理念截然不同,但它们共同对全球化的重大意义存在一致认识,即他们不仅认为全球化已经成为事实,而且共同认为全球化已经提出从根本上重建“人类行为架构”的要求。尤其是他们共同认为,经济全球化正在导致非国家化的趋势,传统的民族国家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内部事务,也不能满足“经济的非国家化”。每个国家政府的功能已经弱化为全球资本的“传送带”而已,或者只是扮演一个“三明治”的功能,成为介于强大的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之间的“媒介机构”。这样,国家的主权和政治的权威最终将听命于全球化下的经济力量。所不同的是,新左派是希望“劳动控制资本”前提下的国家消亡,而目前“资本控制劳动”前提下的国家权力弱化,则是新自由派所乐见的。

 

“怀疑派”:国家和区域依然有效

 

第三大学派是“怀疑全球化派”(the sceptical thesis),简称“怀疑派”,其代表人物是P.Hirst和G.Thompson。与新马克思和新自由派所认同的“超全球化”观念不同,“怀疑派”认为甚嚣尘上的所谓全球化,根本就是一个“神话”。他们认为经济全球化不是什么新玩艺,更不是史无前例的,因为十九世纪末的“金本位”(the Gold Standard)时期,已经出现过全球经济、市场和金融的更高程度的一体化。如今的所谓“全球化”,充其量只是一种发达国家经济之间的“国际化”与“互动”而已。他们认为世纪之交的全球经济,只是一种“区域化”(regionalization),而不是全球化,因为它只是三大区域的金融和贸易的合作,即欧洲、亚太和北美。而且,经济区域化正在朝着逆全球化的方向发展,日益走向排他、封闭和保护。

 

同时,“怀疑派”认为国家弱化和消亡论完全是耸人听闻,因为这在根本上低估了国家和政府干预国际经济的持续性力量。政府绝不是国际化被动的牺牲者,而是主要的设计师和建筑师,如今日的国际化,就是美国政府在二战后所推动的双边经济体系和民族经济自由化的一大副产品。

 

国家化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世界经济的不平等、不公正的等级结构,全球化只能导致更极端的民族主义的兴起,促使世界文明分解成不同文化、宗教和种族的独立领地,而不是什么世界大同。

 

“转型学派”:无法预测、超越左右

 

第四大学派是“转型学派”(the transformationalist thesis),其代表人物是Anthony Gidderns,J.A.Scholte和M.Castells。他们共同认为,身处新世纪的世界,全球化是推动社会、政治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并正在重组现代社会和世界秩序。

 

但另方面,“转型学派”认为,这种世界秩序的剧变又充满变数,因为全球化在根本上是一种偶然的历史过程,而绝不是如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和新自由派所认定的历史趋势与必然规律,全球化的内容与方向是无法预知的。尽管“转型学派”并不认同全球化正在导致民族国家的消亡,但仍然承认“国界”已经日益成为全球化的麻烦制造者,日益面临着跨国界或无国界国际组织(WTO、IMF)的挑战。他们认为明智的国家政府应该转化自身的统治功能,变传统的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促进国际合作。

 

此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吉登斯(Anthony Gidens),他是轰动一时的《第三条道路》和《超越左右》的作者,主张中间偏左的政治和社会哲学,由此为“转型学派”增加了理论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