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精选(九篇)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

第1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上海再担保作为市级唯一的再担保机构,本着“政策性职能,市场化运作”的经营理念,肩负着发挥政策性引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市、区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运作体系,提高民营商业化担保公司为科技型、创业型、现代服务型等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能力的重要职能。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市场化多元化创新业务,如对金融产品的再担保,包括保险产品、债券类产品、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实现稳定可靠的现金收入,使公司依靠自身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壮大,逐步打造成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信用担保的高风险性不仅来源于担保业务的对象中小企业是个复杂而特殊的群体,还来源于信用担保的运作受到许多外部因素和自身因素的影响,各种错综复杂因素的交互作用,决定了信用担保机构在运作过程中必然面临多种风险。一是流程风险,在产品开发、客户挖掘、业务受理、合约签订、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风险;二是道德风险,在担保机构的经营过程中,存在少数从业人员在担保过程中违规操作,恶意骗取担保等现象,从而担保机构蒙受损失;三是市场风险,单个被担保企业破产倒闭、单个担保市场混乱都可能导致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经营困难的风险,而且反担保物的市场价格波动也时常发生,若出现价值的大幅度下降,其对信用风险的抵御作用也将受到很大影响,一旦发生代偿,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将受到严重威胁。而且与一般性的担保公司不同,市再担保直接面对的是全市所有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然而许多有关担保机构真实经营状况的数据难以获取,如担保机构的担保规模、代偿率、风险大小、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等,而且缺乏统一的对担保机构的评价标准,这种信息之间的不对称进一步增加了市再担保的运营风险。因此如果市再担保不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将难以生存,风险识别、风险防范与控制及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市再担保生死攸关的核心战略。

二、总体思路

公司作为上海市政府在特定的背景下设立,按照政策性职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运作模式,应当树立全面的风险意识、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和全新的风险管理手段,以流程控制为着眼点,以体现职责分离、权责制衡为原则,以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为而核心,确保公司再担保、担保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开展,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构建及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担保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不对等是担保行业的生存现状,但高风险高收益又是担保行业内部竞争的趋势和导向,因此,风险控制能力是担保机构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源,担保机构需要不断修炼、夯实内功,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公司成立三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同时,形成了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在加强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方面,尚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完整的业务制衡机制与内控机制

公司应当通过建立制衡的内控体系,通过集体智慧、集体廉洁来防控风险,设立风险管理控制的三道防线,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公司领导班子为第三道防线。董事会从总体上负责确定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明确公司可以承受的风险水平,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不同部门之间按“审保分离”原则,明确职责与分工,互相制衡。

明确了三道防线及各部门风险控制责任,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作为风险控制单元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内的内部控制活动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识别、评估、收集与上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督促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的实施,建立公司风险控制子系统;公司决策机构制定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政策,从风险控制角度对业务进行决策。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相互独立、互相制衡的关系有效防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业务评审会议制度为公司决策机构起到集思广益的辅助决策作用和制约作用,基本建立了权责对称、责任明确、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衡机制和项目决策制度。

(二)建立对担保公司再担保、项目担保(再担保)、产品担保三位一体的风险评价体系

对于担保公司的再担保:由于再担保业务不直接面对被担保企业,而是通过与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协议、按照再担保协议条款向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方式而开展再担保,因此市再担保对风险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水平和对担保机构经营状况的判断。对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担保机构的主体资格、资金规模、当期在保余额、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资信状况、历史和预期代偿率、追偿能力、反担保措施、其它风险分散机制和基本财务状况等。

对于项目担保(再担保):业务主要划分为批量担保项目的组合担保(再担保)和单笔担保项目的单项担保(再担保)两项业务。因此要对担保(再担保)的项目进行信用风险评价,从而保证每笔业务均得到及时的监控。首先要充分了解项目所处的行业背景包括行业政策、行业许可、该行业的竞争情况、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和盈利水平等。其次要了解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例如规模大小、技术先进性、企业排名及市场占有率等,同时重点了解企业及管理者的信用状况,判断其财务指标是否符合行业规律,财务数据的配比关系有无异常,在判断出企业的主要风险点后,再提出担保额度建议,设计担保方案。

对于产品担保:公司还将积极开展中债券产品、保本投资类产品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以金融产品担保为主其他领域担保为辅的新型担保业务。此类担保业务比较容易受到信用风险、收回风险、突发事件风险和政策风险的影响,因此在提供担保服务以前以及担保过程中,必须对所担保对象的风险状况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估,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担保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从宏观角度,必须准确分析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动状况,了解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点、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趋势,关注银行利率的变动以及影响利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如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等指标。从微观角度,既要从总体上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又要对影响债券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经营管理水平、各项财务指标等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建立担保项目风险评价标准体系

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担保机构控制风险的重要环节,准确、全面、客观地识别担保风险是对担保项目进行科学、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因此,需建立担保、再担保项目风险评价标准,如被担保人的评价指标、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的评估标准、反担保措施的评估标准、担保及再担保组合评价等,为担保业务风险评估及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公司已参考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等级管理办法制定针对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等级评估办法,今后将逐步建立对其他业务的评价标准和指标。

(四)形成事前控制、事中审核、事后分析三位一体的风险监管体系

1、事前控制

风险预防。从项目运营机制角度,建立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的体制定位,从源头上对风险加以防范。内部实行项目A、B角的评审、监督,实施透明与廉洁运作;从风险转移角度,实施灵活多样,不断创新的反担保措施,在采用常规传统的反担保物的基础上,开发诸如经营权、设备供应商回购,期权、经营者个人保证等多项可行性的反担保行为,既兼顾了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又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从风险分散角度,可采用业务品种多样化、期限结构多样化、额度多样化、行业分布多样化的策略来分化风险。

风险识别。运用风险评价体系对有再担保要求的担保机构和有担保要求的产品和项目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做出受理决定。

风险控制。一方面加强运营风险控制。在再担保业务开展方面,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控制风险,首先制定详细可行的再担保资格审查制度,从面上对担保机构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资格的担保机构纳入再担保范围;其次,高度关注由公司提供再担保的担保机构的代偿率和大额代偿事件,设计提高再担保费、降低再担保比例或终止再担保合同等相应惩罚机制,从点上对担保机构的业务开展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和引导。

2、事中监控

制定保后监控措施。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对担保项目中的被担保人的契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包括,包括被担保人资金状况、资金流向、经营管理、产销情况、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记录、合同履行、改组改制、还款来源等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出现异常的在保项目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再担保规模就会越来越小,再担保业务就会萎缩,因此,必须开拓内部补偿与外部补偿两条渠道,确保再担保业务的运行有坚实的资本保证。一是内部补偿,建立包括担保责任准备金、追偿损失和普通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制度,为再担保业务开展提取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并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与公司开展其他业务、特别是投资业务的资金区分隔离管理,建立责任制,保证资金安全;二是外部补偿。外部风险补偿的主渠道来自于政府,这是基于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的需要,在公司不能填补损失时,应当由政府来承担这些损失。

3、事后处理

当再担保项目出现风险隐患或风险已成事实时,应当根据不同性质的风险实施差异对策。对于经营风险,采取柔性策略,多途径帮助被担保对象走出困境;对于道德风险,则采取刚性策略,通过法律手段及媒体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让失去诚信者承担应有的社会成本。当项目的风险既成事实时,依据事先设定,快速处理好相关事宜,使风险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安全解决。

(五)构建企业文化、员工素质、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风险控制保障

1、营造有利于风险防范的企业文化氛围

担保公司的企业文化核心应当是风险文化,不论是组建时的结构风险和道德风险,还是再担保业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财务、法律、经营管理、市场、技术以及政策性风险,都意味着市再担保管理的是风险,需要炼就识险、避险和化险的本领,使每一位成员有高度的认同感,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担保行业面临的大都是高风险客户群,因此我们在从事担保、再担保业务中保持高度的风险控制意识。公司将风险控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培育公司上下目标一致、沟通畅通、讲究诚信、排斥利益冲突的风险控制文化,发挥每个员工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2、塑造有利于风险防范的员工队伍

担保行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其风险具有很大的离散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对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经验,能够准确分析经营环境,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着有效的识别和控制能力。因此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通过参加专题研讨会、交流会、学习考察、短期培训、在职教育、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培养和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道德水平高、专业涵盖面广、业务经验丰富、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员工队伍。

3、构造有利于风险管控的信息化环境

第2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4―0050―03

商业性担保公司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构。商业性担保公司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完全不同: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执行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对一些产业的投资,而且政府财政对其亏损给予适当的补贴:商业性担保公司则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完全以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控制的原则运行,发生亏损需要用自有资金来弥补。因此,风险控制是商业性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决定性因素。

一、商业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担保风险按照引发风险的层次性分类,可以分为系统性担保风险和非系统性担保风险。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政策、法律的变化等引发的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由于担保机构决策失误、企业信用变化、违规操作等引起的风险为非系统性风险。以国内担保公司普遍开展的贷款担保业务为例,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都是不能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项目,如果项目的抵押、保证等条件很好,就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没有必要找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所做的项目基本都是银行不愿意做的。因此,担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一)担保公司风险来源

商业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与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保险公司面对的是数额巨大的保险客户,用向每个客户的少量收费米弥补个别的大额损失,是根据大数定理计算后确定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收取保费的比率,从而用保费可以弥补风险损失及经营成本,并获得利润:风险投资公司是通过少数项目的高额回报来弥补对多个项目的投入,是在小数定理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的严格审查来控制风险的,担保公司通过对多数项目的低收费来弥补少数项目发生的大额损失,南于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数量有限,担保项目的金额、期限各异,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程度差别较大,担保项目的离散性很大,无法精确计算担保费率。

(二)担保公司风险影响因素

1、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制

我国的担保行业发展迅速,相火立法却十分缺位,在担保体系的建设及担保行业的运作上,目前周内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保障。虽然我国已出台了一些有关担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立法层次较低,多以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主,“试行办法”、“暂行规定”居多,对担保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极为不利。此外,已出台的信用担保配套法律法规还存住着矛盾与冲突的问题,使得担保公司的运作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制,直接影响到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2、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差,潜在风险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担保公司普遍以风险很大的贷款担保为主营业务,且大多还未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担保风险主要还是靠经验管理来控制,经营风险很大。此外,我国担保公司普遍规模小,而且缺乏资金补偿渠道。如果规模上不去,那么因杠杆倍数的限制,业务量也会受到限制,一旦发生代偿,担保公司的经营就有可能难以为继,潜在风险非常大。

3、缺乏与银行的协作

我国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没有形成一种协作关系。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十分有限,目前,全国与国有银行有协作关系并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担保机构不足担保机构总数的60%。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虽然同样都是经营风险的机构,然而它们所处的地位却极为不平等,在贷款担保风险的分担上,大多数担保公司与协作银行在担保关系上普遍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协作银行往往只享受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或承担较少义务,担保公司几乎承担着全部风险。

4、社会信用环境差

完善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和整体信用水平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中国家信用代替了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的历史原因,我国个人和企业信用观念普遍比较淡薄,整体信用水平较低,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尤其低,企业贷款的违约率达百分之十几,这使得经营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力涉及的高风险业务的担保公司承担着很大的风险。由于整个社会征信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担保公司和被担保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被担保人的信用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很突出,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及银行不参与风险分担,担保公司可能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只是来自被担保人,还来自商业银行。

二、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

(一)完善商业担保公司风险内控机制

风险内控机制是要求担保公司自身要建立起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制度。一是担保条件控制。担保公司应制定信用担保的受理标准,严格要求被担保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二是担保评估制度。担保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担保评估制度,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保证信用担保的安全性。三是担保业务流程控制。对此可借鉴日本的立法,日本通过专门的信用担保立法,规范担保机构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担保机构实行分级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审、保、偿分离制度,使担保的操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

(二)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鉴于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杜绝是不可能的,只有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分散风险。因此,担保公司必须建立一系列风险分散的制度,制定责任分担原则,将风险分散。具体包括以下3项制度:

1、比例担保制度。为了分散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风险,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确立比例担保制度。所谓比例担保制度就是担保公司并不提供全额担保,而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贷款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贷款实行比例担保。担保公司应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与商业银行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在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关于担保比例,各国有所不同,美国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75%―80%,英国是70%―85%,德国是50%―80%。Ⅲ根据国际经验,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80%,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我同可以考虑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确定70%―80%的担保比例,即担保公司为商业银行贷款的70%―80%提供担保,而银行承担20%―30%的剩余风险。

2、反担保制度。反担保制度是在担保公司与被担

保人之间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担保公司为减轻自身风险,应该根据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以加强被担保人的风险意识与责任。反担保措施主要有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与保证反担保等,为了解决被担保人抵押、质押物不足的问题,减轻被担保人的压力,扩大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空间,担保公司应该建立灵活多样的反担保制度,逐步开发诸如机器设备抵押、仓铺存货抵押、仓单质押、提单质押等反担保品种。

3、再担保制度。再担保简单地说就是对信用担保的担保,再担保机制是分散和转移担保风险的重要方式。信用担保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仅依靠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控制是难以稳健运行的,仍然需要政府的扶持。因此世界上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的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再担保制度,政府组成信用再担保机构为本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性手段。我国也在积极筹备与探索建立全国性再担保机构。据了解、国务院在2000年初就讨论通过了关于探索组建全国再担保机构和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目前,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政府正在积极筹建中国信用再担保公司。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风险补偿是指担保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制度。为了应付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或亏损,担保公司应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代位补偿的支出准备、因追偿失败而发生的损失以及冲抵担保机构未来可能发生的经营亏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三条规定:“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第十四条规定:“担保机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运用资金。担保机构设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存入主管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担保机构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任何机构一律不得动用。”这两条的规定立法可以借鉴或采纳。

(四)在战略上回避和转移风险的策略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业内法律法规的关注和前瞻性研究,这样可以增强担保机构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和相关法规变化的洞察力,及早做好应对准备。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担保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因此,在担保公司建立之初,就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的员工队伍。这样就可以从战略上规避掉一些由于员工素质不高而引发的风险。

参加省级和全国的再担保体系,通过再担保来分散风险。目前,全国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参加再担保体系可以在代偿风险转变为实际损失时,由再担保机构来分担一部分损失,这样就将风险分散掉了。

尽量避免法律风险,不去涉及违法违规的业务。有些业务种类是违法或违规的,但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有许多机构都或多或少的开展了这些业务,这其中就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一旦国家查处此类违规业务,开展此业务的机构就有可能面临灾难。

第3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一、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概述

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公司在日常的财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受到内外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整体目标与预期计划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差异,甚至是出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公司只要在市场环境下经营,就势必会存在着财务风险问题,对于融资担保公司而言,按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中资金运作流程的不同,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以及收益分配风险等几种不同的形式;按照不同财务风险类型的成因,又可以将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分为政策变化造成的财务风险、法律因素带来的财务风险、市场变化造成的财务风险以及内部经营管理风险等几种类型。相比其他企业而言,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除了具有普遍的客观性、全面性、不确定性、共存性以及激励性以外,由于融资担保公司主要是以向借贷机构担保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财务风险还具有明显的隐蔽性、爆发性、高风险性以及风险分担困难的特点。

二、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从外部以及内部两方面系统分析造成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其成因如下:

(一)外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

融资担保公司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出现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源自于所受保企业的风险,在担保过程中,由于具有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所担保公司如果由于经营困难出现了违约,就必须由担保公司偿债,因而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问题。外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自于担保公司财务风险识别管理不当,对于受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不全面,抵押物价值评估不当或者是业务操作不规范等造成的。

(二)内部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

内部因素造成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问题,主要是融资担保公司自身财务管理等造成的。如果融资担保公司为了实现自身规模扩展,不合理的对外筹集资金用于投资,或者是挪用客户资金造成资金链断裂等,一旦资金回收困难,则很容易出现财务风险问题。

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一)强化对受保企业财务风险传递的防范

作为融资担保公司而言,防范财务风险,重要的工作就是应该在源头控制源自于受保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传递。首先,应该加强对受保公司的前期调查,尤其是对受保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以及财务风险问题的整体评价分析,对于会计报表应该全面审视是否存在粉饰报表的问题,并加强对受保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的全面分析,在对受保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盈利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以后进行决策。其次,在确定担保以后,应该加强对受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尤其是对受保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并定期与受保公司进行业务咨询,及时发现财务工问题并进行提醒作出风险预警,以控制财务风险问题的发生。

(二)提高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能力

风险控制管理的基本流程就是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因此,融资担保公司应该强化对风险的识别评价与控制能力。在风险的识别评价方面,重点是关注自身代偿能力情况与经营效率状况,以控制风险为基础来开展业务,并通过对公司自身的财务指标分析,发现经营管理中潜在的风险问题。在风险的应对上,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担保项目或者是担保期限实现风险分散,可以采用内部补偿或者是外部补偿进行风险补偿,也可以通过反担保、与银行共担风险、建立再担保体系等方式进行风险的转移,通过这些措施提高融资担保公司对财务风险的应对控制能力,避免由于财务风险问题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监管

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防范,除了采取主动的防范管理措施以外,还应该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管,通过强化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来规避风险问题。在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应该重点加强对业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运作都在标准规范的框架范围内。同时借助内部审计管理,对融资担保公司全面开展管理审计、项目审计以及风险控制审计,督促公司内部自觉强化对风险的识别、分析与控制,进而降低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结束语

第4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信用担保体系

一、我国现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

(一)我国现行信用担保体系

自我国首家担保机构成立以来,经过10余年的努力,初步形成现有的担保格局。总体来看我国信用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授信担保为主体,商业性与互担保为两翼,中央、省、市、县为四层的担保架构。政策性担保包括城市信用担保、省级再担保和部级再担保。城市担保是担保体系运行基础,直接从事担保业务;省和国家再担保通过再担保服务分散城市担保风险,是城市担保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担保行业运行分析

为了解决企业的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上给了担保行业很大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实力增强;为了解决自身融资难的问题,企业也积极投资或设立互担保机构;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社会上各种闲置资金纷纷流入到担保行业,投资或设立商业性担保机构。笔者由银监会负责人就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等答问相关数据整理分析可知,担保行业整体规模、实力、从业人员和担保业务量也都得到大大增强;担保机构由政府出资为主向民营及外资控股转变。

2011年,根据《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促进规范发展,防范化解风险为主线,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完成担保行业规范整顿工作。(1)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过规范整顿后,担保机构逐渐树立规范经营和风险控制意识,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提高。(2)经过行业规范整顿,银担合作的基础和环境有所改善。同年联席会议了《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该文件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了银担合作。银担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担保业务量进一步加大;同时了促进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二、现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分析

1.中小企业信用度问题。大多数中小企业信用等级都是3B或3B以下,A级以上的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低,信用管理意识薄弱,信用等级不高。

2.中小企业内部财务结构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内部财务结构不严谨,信息不透明,缺乏严格的内部财务记录、财务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等问题。正是这些因素致使企业披露的财务报告很难获得财务审计部门的认可,披露信息可信度不高,因而外界很难把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状态,信息不对称问题随之产生。

(二)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

1.现有机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越往基层机构越少,分布不合理且覆盖率低。

2.担保公司“异化”问题严重、无序竞争、违规经营、乱象横行。我国部分担保机构的“异化”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市场无序竞争下,部分担保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融资、无序放贷、乱收费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从事违法行为。

3.担保公司没有明确的担保对象和担保资源流向标准,致使担保资源分散化和担保资源利用率低下化。

4.担保机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者不制衡,而且自身的独立性也存在质疑。一方面,许多担保机构并没有一套完善的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均衡机制,也缺乏完善的被担保公司风险信息资料的收集、使用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国现有信用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的担保架构,然而政策性担保机构大多是依附政府性机构,担保业务难免会受到政府方面的影响;由于担保机构自身治理结构不规范,导致其在决策时也容易受到内部不良因素的干扰,特别是规模比较小的担保机构。

5.担保机构与银行间的贷款风险共担机制不合理。我国现有的贷款风险分摊模式为“担保公司承担所有风险、银行承担零风险”模式。但是担保机构的保证服务降低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和审核、评估企业资质的成本,因此贷款银行也应当承担一定的风险,例如美国担保机构仅承担第二担保贷款风险。

(三)从社会层面分析

1.担保行业的监管缺失。在实际运行中,随着担保机构数量和业务的快速增长,监管资源不足、监管能力不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渐渐显现。另外在中央政府方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是由财政部、银监会等八部门组成,银监会为牵头单位,涉及部门多而且权责不清、管理混乱。

2.担保风险控制法律体系建设滞后。担保机构对外提供担保贷款的风险极高,风险控制是担保机构生存与发展的核心问题。但我国现有的担保风险控制法律体系模式主要包括“核心法规+主要法规+配套法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十地方性法规”等,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担保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3.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须完善。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具体有以下几点:缺乏权威的征信系统、健全的信用评估体系、良好的失信惩戒机制、没有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导致银行和担保机构很难获得中小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

三、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

(一)中小企业的自我完善

首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治理制度,使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实现均衡。其次中小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最后是对外披露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治理状况,尽可能提供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提升披露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信用担保机构的进一步完善

1.信用担保机构规范自身发展。(1)加强担保信息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被担保公司风险信息资料的收集、使用和管理制度;实现担保机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均衡;提升担保业务独立性。(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规范自身发展战略,规范担保财务制度,披露真实、可靠地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注重自身软实力建设、提高担保从业人员素质。(4)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2.提升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量和布局的合理性。针对现有的担保公司分布结构不合理、覆盖面率不足问题,应根据不同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制定担保行业发展的长期规划,调整担保机构的布局,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提高担保业务量。

3.加强风险管理,建全担保风险控制制度。首先是风险的预防和评估机制,具体就是通过事前调查了解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等,评估担保风险。其次是担保风险的控制,保持对受保企业大额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最后是通过再担保、事后追偿与补偿机制等措施实现事后担保风险控制。

4.明确担保对象、建立担保资源流向标准。现阶段信用担保资金扶持的重点是科技创业型、都市吸劳型、资源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社区服务型,以及以仓储、配送、分销为主要内容的商贸物流型中小企业。各担保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担保对象和担保资源流向标准。

5.积极拓展信用担保功能,不断创新担保业务模式。政府、企业和担保机构应重视担保方式的创新,构建多样化担保模式。

(三)国家加强对信用担保体系管理

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对策。(1)建立健全担保风险控制法律体系。以风险管理为主旨,信用担保法为核心,预防法律制度、控制法律制度和补救法律制度为基石,建立一套严谨的担保风险控制法律体系。通过不断完善资信评估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担保机构内部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反担保制度和被担保企业保证金制度等法律制度来实现担保风险事前预防;风险控制法律的核心是担保风险的监测和担保风险的分散制度,通过完善风险监管制度、保证保险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再担保制度、银行与担保机构间贷款风险分摊制度等措施来完成事中风险控制;风险救济法律制度着眼于担保损失出现后的补救措施,通过代偿、追偿、风险补偿制度等来控制损失。(2)加强担保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在地方监管层面,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地方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加强日常审慎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监管资源合理化配置和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等措施来弥补监管资源不足、监管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等缺陷。

2.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构建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工商登记年检系统等现有信用体系作用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政府监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主体,以信用信息收集、信息共享、信用评级、失信惩戒为主要功能的全国性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2)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制度。一方面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的健全,能够帮助银行和担保机构获得比较可靠的企业信用信息和预防风险,从而有助于银行与担保机构做出担保贷款决策。另一方面通过担保业绩、服务水平、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等方面对担保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并划分信用等级,不仅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和银行选择担保机构,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银监会.银监会负责人就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等答问[EB/OL].2012-06-28.http://.

[2]周德文.担保业面临的危机[N].新金融观察报,2012-07-23.

[3]张婷.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问题研究[J].求是,2012(2).

[4]周军霞、罗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与发展对策[J].企业经济,2011(1).

[5]张翔.从国际经验计较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路径选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9).

第5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担保 风险 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近年来在对外担保中出现许多问题,蕴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如果这类问题不解决,会给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带来不利影响。而造成我国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原因有很多,如上市公司自身、经济市场监督、法律法规等方面,而控制担保风险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加强上市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

一、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本身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活动,在企业融资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不少上市公司由于担保出了问题,使其正常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同时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产生这种风险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国有股“一股东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大股东直接掌握,产生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在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过程中,有决定权的少数大股东的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产生损害广大股东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这也构成了上市公司股东最主要的成本。这些大股东的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往往会放松对被担保方资信、还贷能力等的审查。另外,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等原因,上市公司管理屋会利用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来谋取个人利益。当由管理层代表股东进行担保业务的审查时,一些具有极大风险的担保决策也能通过,使得本可以避免的风险得以产生。

2.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风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上市公司面临巨大风险的重要原因。目前,提款机式担保虽有所控制,但还是有很多上市公司由于对担保事项控制不够而受到牵连。

(1)许多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决策者尚未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管理者对风险没有正确的认识,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往往忽视了风险的存在。

(2)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较低。在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之前,由于没有能力对其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往往对被担保方的资产收益率、资信状况,以及本公司资产与担保额比例等不够明了。

(3)缺乏有效的风险监控处理系统。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没有适时对其进行监控,没有及时关注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而在风险产生后,又缺乏一套成熟、有效的控制和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以及本公司为被担保方还债务后应如何挽回自己损失的方法。

(4)风险责任制度不完善。由于没有将担保风险与各责任人的经济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因而出现了对担保风险放任自流的不谨慎和无人负责的状况,而且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担保行为的审批也缺乏谨慎性,使得担保风险加大。

3.其他外部因素

(1)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在银行与被担保方之间,所以银行资信审查工作的不到位以及监管不力也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一直以来,我国银行都是粗放型经营,过分强调市场占有份额和银行盈利而盲目扩大信贷规模,又没有掌握借款人的真实经营状况、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由些产生的借贷风险就部分地转移了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

(2)我国担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目前我国的担保法律体系来看,有关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于恶意担保和非法担保或恶意隐瞒相关信息给上市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当事人或当权人和责任人几乎不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刚刚建立,还存在很多欠缺,信用理念也没有彻底贯穿于企业和个人之中。这也给上市公司的担保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二、完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对策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国有股“一股独大”。要制止大股东通过对外提供担保来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就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适度地减持国有股,降低国有股所占比重。可以采取国有股转让给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国有股回购、股转债、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降低国有股持股比例。还可以对银行实行债转股,使银行由上市公司债权人转变为上市公司所有人,从而更关心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担保风险。

(2)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这样,一方面可以制约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外部股东的事情,另一方面可以由其监督上市公司管理层,减少“内部人控制”带来的问题,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决策和监督。修改有关监事会人员构成的规定,允许除股东和上市公司职工以外的利益相关者进入监事会,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明确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必须明确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完善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方法,使上市公司的担保在一个规范的体制下进行。风险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指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对其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密切联系与配合,从担保行为发生的第一五环节入手,充分地搜集相关信息,以便有效地判别风险。调查被担保主的资信情况,密切注意可对担保行为有影响的事件,建立被担保方担保档案,并尽量做到充分、完整。

(2)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分析与评估包括对风险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具体包括:预测风险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可能性;预测可能的结果范围,评估可能的损失程度;预测发生的时间;对各种风险进行描述与排序,对风险进行量化,通过建立风险的计量模型,确定单一风险和企业总体风险水平,为应对风险提供科学的依据。

(3)风险处理。在识别和衡量风险之后,企业就要做出各种避免和控制损失的决策。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实施风险管理:风险回避,如果通过分析发现上市公司担保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很大而且影响因素很难控制,则可以采取主动放弃的措施,即不进行担保。风险留存,与风险回避相反,上市公司认为风险在自己可随的能力范围内或者风险较小且能给自己带来获得机会,主动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计提风险基金,做好防备工作。风险转移,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企业或机构。风险披露与损失控制,当风险已经产生时,上市公司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弥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在财务报告中真实披露有关的担保给本公司带来的负担效应。

3.加强担保风险的内部控制

(1)实行担保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分离。为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相容职务包括:担保业务的评估、评价与审批,担保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监督、相关财产的保管与担保业务的记录建立担保业务岗位责任制,并进行严格考核,将其与各责任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因责任人失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健全有关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对于恶意担保和越权非法担保或恶意隐瞒相关信息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巨大损失,应当增加明确当事人或当权者和责任人的相应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条款,以治理对外担保的人风险。

(2)制定担保政策,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和禁止担保事项。科学地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程序对担保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如对于超过企业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中把持有决定权的投票数量,也会使审议事项最终容易通过股东大会,故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控制还应从内部、外部联合着手。建立独立董事、流通股股东联合否决机制。建立严格的担保业务评价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符合担保政策。要对被担保方主体资格、担保项目的全法性、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信用状况、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归属等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当被担保方有关项目发生变动时,要重新进行评估。

(3)建立一系列规范制度。建立担保检测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被担保资金流向的日常动态监控,定期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并形成报告,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担保业务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参考文献:

[1]南言:担保“圈钱黑洞”系统风险揭现中国经济周刊2004.10

[2]朱世芳黄汉江:关于上市公司担保问题的思考 财会研究 2005.8

[3]胡燕论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体系 商业会计 2006.5

[4]姚秀琦:对中国公司配股融资行为的思考会计之友2005.7

[5]刘章胜:中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分析 财会通讯2006.6

第6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一)结合企业战略目标培养风险管理意识

管理层应该依据企业所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构建近期、中期以及长期风险管理战略。从融资担保企业风险容量出发,对风险管理运营、政策、道德以及法律风险进行综合性的评判。在战略发展方面,融资担保企业在其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与再担保机构、银企共担等新形式的合作,寻找化解风险的新方式。还应该拓展非融资性担保、直接融资担保等业务,从而构建多样化、健全的融资担保服务。同时针对这些业务构建合理的业务流程框架,使得企业融资进得去,出得来,将担保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积极打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对职工进行风险观念灌输,营造出融资担保企业在风险管理中的运营的环境。同时构建监管机制,管理者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控,如其违反了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必须要对其进行追查和处理,并探寻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内控风险制度,加强检查和追踪,最大程度降低道德风险与操作风险。通过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增强企业全体职工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三)完善人力资源及组织机制

融资担保企业需要专业人才对担保项目进行评估、保后管理等,对员工的业务素养以及职业道德都有很高要求。因此,融资担保企业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积极引导员工提升自我修养,提升业务水平。并且要完善人力资源的培训机制、绩效评估机制,从而降低担保企业人力资源运营的风险。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等管理与监督机制,从整体上管理各业务及产品的风险。

二、风险评估机制与流程的完善

(一)健全完善风险评估流程

一个完整的项目放款前需要经过项目上报―初审―补充调查―项目复审―补充调查―上会批复―决议出具等基本流程。流程中的每个节点,都需要设置相关的操作规范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其中重要性节点有“初审”、“项目复审”“评审决议”。

初审工作要点:对项目准入和所申请业务执行判断:包括是否符合准入标准(规模、行业、软信息)、所申请业务是否符合公司规范;对基本信息执行核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财务报表数据、银行负债信息、时间、反担保措施等;对基础要件信息执行审查:包括个人和企业征信、纳税报表、关联方及网络查询;对财务数据的核实工作执行抽查和审查:包括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出入库单据、存货及往来科目等;对于特殊事项执行审查:包括诉讼信息、重大资产、抵押物权属、特殊经营资质等;对其他辅助信息进行计算、判断、审查:包括交叉验证的合理性、用款需求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合理性、盈利模式和利润水平等,并对于报告的整体逻辑性进行综合评估等;抵押物原则:抵押物必须同时具备变现价值和变现能力。

复审工作要点:对初审内容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准确性;结合整体信息对于项目调查报告的逻辑性执行评估;对所申请业务上报方案提供建议。

评审工作要点:符合风险管理要求数量的评委表决意见;否决人数、通过人数;授信总额;信用敞口;收费费率及约定用款时限。

(二)保后管理原则及流程

条线管理原则:设置保后管理中心负责保后管理政策制定,对保后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检查、督导及对保后人员培训管理等组织工作。

持续性原则:保后管理应持续贯穿每笔业务的始终。授信业务发生后,即应按照规定开展保后检查。对企业经营财务数据变动趋势、内部经营环境变化、所在行业及政策变化等信息综合分析,动态调整风险分类、信用等级及保后管理方案,直至该笔授信业务正常收回或终结。

差别化管理原则: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所在地域、业务处理环节的不同,保后管理工作实施有差别的保后检查频率和保后检查内容。

及时性原则:保后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开展各项保后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有效性原则:保后管理人员应始终牢记风险意识,摒弃“习惯检查,缺乏自觉”的被动风险意识。自觉进行保后检查,并做到“?z查必记录,记录必真实”,使保后管理工作有据可查,做到保后管理“实质重于形式”。

保后管理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专项检查。

保后管理检查内容:借款资金用途检查;还款来源检查;经营持续性和(反)担保措施检查;

第7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 担保公司 管理风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风险控制

对国内众多良莠不齐的担保公司而言,从2012年初至今的这一段时间公司经营十分艰难。受各种大环境影响,担保公司业务量急剧下滑,担保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风险分析

(一)管理风险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风险主要指由于股东设置、法人治理、人力资源与部门设置出现的不合理情况而导致的公司经营风险。

1、股东行业集中度高,持续出资能力有限

目前担保公司股东行业较多集中于房地产行业。股东行业集中会导致担保公司业务的行业集中度偏高,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此外,股东公司股东本身持续出资能力不强,使得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意愿不强,担保放大倍数偏低,这严重影响了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挤占了担保公司可用于代偿的资金,为担保公司的经营埋下隐患。

2、法人治理层次不清晰,治理模式还有待完善

一部分担保公司股权过于集中,且由大股东控制;其次,部分行使表决权的股东缺乏相关经济金融专业背景和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并不具备识别与管理担保客户风险的能力,具有较高的风险隐患。

(二)信用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主要由以下两个风险点组成:

1、担保公司放款门槛太低,缺乏客户评价依据

担保公司的放款过程门槛较为宽松,大部分担保公司只是机械性地依靠抵押物与质押物来判断是否应该进行放款。其次,大部分担保公司为未能达到担保门槛的企业进行担保,这些企业大多数存在经营问题,潜在风险较高,而一旦这些企业资金出现断裂,担保公司就会形成代偿。

2、担保额度及期限设定存在风险

担保公司囿于资本规模限制,对企业提供的额度不能够充分满足某些优质客户发展的融资需要;同时也存在担保额度超限问题,最终导致过度授信的情况。

对于担保期限选择方面,担保公司给予客户的期限缺乏灵活性,这可能会导致客户在正常经营周期下不能按时归还贷款,不得已通过其他高成本渠道进行融资还款的风险或者客户将待归还的款项挪作他用,导致到期无法归还的情况。

(三)操作风险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三大环节中都会或多或少出现相关的操作风险。

1、保前调查有所局限,缺乏规范

由于目前担保公司调查人员综合素质有限,因此保前调查流程规范性较差,难以保证抵质押等风险措施的有效性。主要表现在由借款企业关联关系调查缺失、由财务信息缺失、由借款企业负责及抵押情况调查缺失带来的风险。

2、审保分离执行较差,保审会未能起到良好作用

多数担保公司审保未能做到审保分离,大部分部门的职责仅由少数人负责,缺乏制衡约束机制。而担保公司保审会的运作缺乏规范,股东代表占比较大,但是这些股东代表却缺乏风险识别能力,存在一定的决策风险。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点措施多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一)、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担保公司自身的管理风险相对于上述风险,可控性最强,但是危害性最大。为了控制这些风险,有以下几点可遵循。

1、完善担保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

首先,要建立一套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制度要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次,各个职能部门之间要能够互相制衡和制约,形成协作的机制;此外,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这将有效避免员工的道德风险和委托风险。总之,建立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是保证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的一环。

2、建立风险的补偿机制

担保公司可以效仿银行,采取风险准备金制度。具体来说,为了应对坏账以及代偿风险,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抽取准备金,担保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扩大准备金的数额,这样才能更好地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担保业务全过程监控

要加强担保业务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一定要重视“三查”,即调查、审查和稽查,应当利用“三查”的过程尽可能地发现风险点,找出业务潜在风险,并主动预测风险的发展方向,及时调整自身战略,制定可接受风险的临界值,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2、建立反担保机制

担保公司要和被担保企业建立起反担保的机制。所谓反担保,就是被担保企业需要把它的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甚至是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都作为抵押物或者质押物给到担保公司这一方,这样当代偿发生时,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处置以上财产,来挽回一定的资金损失,从而降低信用风险。

总之,目前我国担保公司面临的困境主要来自于其不成熟体系下的各项风险,因而担保公司必须在了解风险的情况下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化解能力,从而进一步促进担保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炜、张宏宇、杨宏远.融资性担保公司潜在风险剖析――以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为例,《西南金融》,2014年04期

第8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管理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

1 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化程度低、出资分散、风险增大。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元,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全国各地建立的担保机构已有2000余家,且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增长,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2 补偿制度不健全。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设有民营担保公司。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担保的需要,而且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注入,规模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现在,许多地区银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担保规模较小,没有补偿机制。

3 信用担保机构复合型人才缺乏。由于近年来的盲目扩张,担保机构缺乏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队伍,不少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可以说是政府官员从事担保,很难说了解担保业务。然而,担保品种的设计和开发、担保风险的控制都是依靠专业技术、专家队伍和经验来实现的。因此,目前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匮乏,严重制约着我国担保业的发展。有些担保机构由于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和识别、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已出现因代偿过多,无法履行保证责任而进入清算破产程序等严重后果。

4 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我国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虽然不乏信用优良的企业,但从整体而言,由于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借款人或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惩罚制度。有的中小企业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规范;有的缺乏偿债意愿;有的采取非正当手续“逃、废、甩、赖”债务。

5 缺乏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从国内担保业的法律环境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解决企业间债务及保护银行的债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显然不够。因此,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服务对象、支撑体系和运作规则必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虽然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这些部门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担保业整体和该行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规划和调整,难以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

二、信用担保机构的“四全”风险管理

从业务流程的角度看,担保风险包括评审风险和程序风险。评审风险主要是对担保客体的经营管理状况作出的判断出现偏差,从而造成代偿的风险。程序风险是在评审判断中所设置的程序不够科学合理,内部机构不健全,在担保过程中出现代偿的风险。近期,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渐放太,我国中小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开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防范担保机构经营风险,应该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对担保风险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着三个前后连贯的策略:一是预防引发不利后果的事项发生;二是事项发生后防止事项发生不利的后果;三是减轻不利事项所造成的后果。在三者中最重要的策略是避免和预防引发事故,所以,评审、识别风险是最重要的环节。从时间顺序研究,评审风险划分为四个阶段:识别、估测、评价和防护。这里提供一个一般意义上的风险管理流程图:

实际工作中应对每个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管理,具体归纳为:全面的风险意识、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全新的风险控制理念,也称“四全”风险管理。

(一)建立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对信用担保而言,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最重要的是如何通过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在信用担保的风险管理体系中,由风险预防、识别(事前控制)、控制(事中、事后控制)三个程序的共同作用实现风险防范。

1 风险预防。建立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体制定位,从源头上对风险加以防范;内部实行项目A、B角制的评审、监督(每个项目由A、B两个经理担任,彼此协调、监督),实施透明与廉洁运作;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预警机制。主要方法是:建立以“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盈亏状况、资本充足率、费率变动的状况、担保风险度的变化、内控完善程度以及市场风险水平”为核心的整套风险监测,通过对预警指标体系(不良担保率、会员客户的担保余额超过该客户交纳补偿金放大倍数、单个担保客户的担保余额超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一定比例、总负债与总成本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应收与未收担保费与担保费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经营效益急剧下滑或亏损增加)的分析,力争及早发现风险,防患于未然。

2 风险识别。开发中小企业的资信评分系统,对有担保要求的企业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根据评价结果,作出受理决定。

定量分析主要集中在安定能力(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测定、经营能力(净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保障倍数等)测定、成长能力(净资产增长率、现金净增长率等)测定三方面。为了对被评估对象有科学、全面、客观的评定,对上述指标预先设定合理的权重及适宜比率,与被测企业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能否受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在担保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识别上,合理设计担保组合,在严格控制每笔担保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担保情况,计算担保的平均持续期限,保持担保资金投资组合的平均持续期限与担保的平均期限相匹配;根据每笔净担保业务量对应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计算加权净担保风险;根据加权净担保风险增加净资本的数量,使担保风险与净资本保持在合适的水平。合理的担保组台方案为:(1)单一行业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25%;(2)单一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10%;(3)最大10家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0%;(4)最大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10倍;(5)担保客户信用等级分布A级1)1 1-≥65%,BBB级≤35%;(6)存续期在1年以上的担保余额≤全部担保余额的40%。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上述安全营运指标严格运作管理,尽可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定性分析主要是对被测评企业的信誉、财务管理状况、企业发展趋势、企业领导阶层素质的评析。在得到对被测评企业相关的定量与定性指标的基础上,信用担保机构应多渠道收集有关来自于工商、税务、银行、行业协会、关联企业、民间团体的信息,综合、全面、客观地作出受理回应。

3 风险控制。把握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时控制,依据风险识别的结果,选择好项目只是风险控制的第一步,必须在项目承保后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只有建立在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才能将担保机构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在当前担保体系不尽完善的情况下,随着担保额的不断增加,累积的系统性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担保机构要“有保有压”,将控制风险放在第一位,不要片面追求量上的扩大。在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经营业绩良好、一时还款困难的企业,担保机构要积极与企业、银行沟通、协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化解担保风险;对代偿企业,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将代偿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要创新担保理念。担保业务的开展,要用新的标准、从新的视角进行分析、评价。不要盲目追求单个担保项目规模,坚持小额、多笔,分散风险;重视企业的成长性、科技性和盈利能力。

(二)开拓化解风险的多种途径。担保的责任就是承担风险,但如果担保机构的风险过于集中而又没有畅通的途径来化解,担保机构就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应设置风险转移、风险分散、风险处理、风险补偿四个系统实现风险的化解。

1 风险转移

(1)实施灵活多样,不断创新的反担保措施。在采用常规传统的反担保物的基础上,开发诸如经营权、设备供应商回购,期权、经营者个人保证等多项可行性的反担保行为,既兼顾了民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又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

(2)担保机构与银行的风险互担。积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担保机构要认真履行与银行的相关合作协议,借助合作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来降低自身经营风险。同时,担保机构要突出主业、合规经营、加强自律,维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从业形象。

切实强化反担保措施。反担保作为担保业务的最后保障,是担保机构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抵押、质押反担保,要评估标的物价值,足额反担保;对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要详细了解第三方资产、负债、信用状况,保证在代偿发生时,反担保措施切实可行。

第9篇: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

一、信用担保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担保机构本身产生的风险

信用担保机构由于经营管理水平、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及从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的不完善性都可能引起担保风险。

1、 担保机构体系规划能力低导致的风险。表现为:担保能力低,不能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失去凝聚力;效益与成本无法均衡,过高的企业费用率,使担保机构刚成立时,就面临倒闭风险;担保机构对担保体系的风险防范能力低,增加了代偿损失可能。

2、 操作失误产生的风险。表现为业务人员对担保业务不熟练或经验不足,造成操作不当,或对担保对象判断不准,担保条件把握不严或违规操作造成担保资金损失。另外业务人员故意违规操作或暗箱操作导致出现代偿损失。

3、 犯罪风险。表现为:内部犯罪,如内部人员贪污,侵占挪用担保资金、收受贿赂、、以保谋私、使信用担保机构蒙受损失;贷款银行骗保,造成担保损失;担保从业人员与受保企业、贷款银行相互勾结套取贷款或担保、使担保资金受损。

(二)来自中小企业的风险

中小企业的风险是指受保企业违约所引起的风险。

1、 信用风险。我国的经济运行由于长期受计划体制的影响,社会信用严重缺失,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正常的信用关系被扭曲。“债务人是老爷”,“欠债有理”等现象在社会经济活动比比皆是。由于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借款人或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严格的惩罚制度,信用问题和道德风险呈日益恶化的趋势,不少企业没有还款意愿,有的企业即使还得起债务,也拖欠不还,甚至千方百计采取各种非正当手段“逃、废、甩、赖”债务。许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报表账册不全,内控制度不严,甚至一厂多套账目,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另外合同关系中不诚信行为、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等也严重损害了中小企业的商誉。不良的社会信用和企业信用环境,给信用担保带来了潜在风险。

2、 经营者素质和竞争力风险。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大多文化层次低、经营素质不良,表现为管理上独断专行,项目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和计划性。由于经营者素质低,企业整体实力差,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的脆弱使企业发展难以为继,其所面临的竞争力风险与经营风险明显增大。

3、技术和市场风险。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小企业人均固定资产装备为204万元,仅为大企业的24%,其结果是中小企业技术含量低,后劲不足,无长远的技术优势,技术风险突出。另外中小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能力与大企业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加大了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风险。

4、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中小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和信用担保谈判中有明显的信息优势。隐瞒经营信息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使信用担保风险进一步增大。

(三)来自政府部门的风险

1、政府部门的不适当干预。由于担保机构大多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政府作为审批人、出资人,其行为明显地影响着担保机构的运作,通常会以行政命令指定担保形式,直接干预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活动,将信用担保资金变为中小企业的救济金或第二财政,严重影响了资本金的安全。

2、政府对中小企业政策的不稳定性。财政资金的投入是担保机构实力扩张和补偿资金的重要来源。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地县(区)级担保机构成立的财政承诺资金大多不能到位,导致担保机构无法继续运作。另外政府无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也会使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摇摆不定。

(四)来自贷款银行的风险

贷款银行对象选择是否正确,贷款操作是否规范,也直接影响着信用担保资金的安全。如果贷款银行出于转移贷款风险的动机而有意放宽贷款条件,或放松对企业的资信调查,贷款审查与审批,使本来不应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进入信贷行列,势必给信用担保机构留下巨大的风险隐患。同样,如果贷款银行将贷款安全性寄托在信用保证上,不如实履行信用担保关系中的义务与责任,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随意放贷,或者以贷谋私,违规操作,甚至银行与企业相互串通,提供虚假信息,共同骗取担保,则担保机构同样会遭受巨大风险。另外担保机构承担100%的连带责任,也使得来自银行的风险加大。

(五)来自法律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风险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政策,银行的服务对象,大额贷款也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加上证券、债务市场基本上没有对中小企业开放,使得中小企业,特别占绝对多数的民营中小企业长期处于不规范的社会环境中奋力抗争。虽然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并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业务,但《促进法》中并没有就担保业务的具体环节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虽然对保证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运作中,担保机构根本没有选择余地,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也过于笼统。除此之外,部门出台的法规也主要针对国有集体企业,难以对我国所有中小企业提供规范的有约束力的法规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我国担保业的健康发展。

(六)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健全、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是保前判断、解决中小企业风险与存在问题的基础。没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支撑,中小企业难以健康发展,信用担保机构也就难以实现良性运作。因为,通过一些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撑、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能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决策水平,帮助其对症下药,摆脱困境,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在我国,除了10个试点城市,大多数地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残缺不全,还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需要,同时,又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资金的安全。

二、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风险管理机制

担保机构销售的是信用、经营的是风险,风险的有效管理与控制是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社会效益,得以持续经营的关键。信用担保风险管理机制可分为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内控机制、风险分散机制和补偿机制四个方面。

(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1、保前风险预警管理。即然担保机构销售的是信用,经营的是风险,风险主要来自受保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等。其对风险管理应延伸至保前对企业的风险控制,并作为信用担保控制风险的重要环节。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支付到期债务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财务支出困难,也是信用担保出现的典型风险形式。由于中小企业方面的原因,银行与担保机构一般不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作为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直接依据。担保机构可重点分析以下问题:

①资本金。由于银行贷款对单个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年度规模控制在资本金的10%以内,因此评价分析受保企业的资本金实力具有现实意义。②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长期投资和流动资产是企业经营实力的体现,也是判断企业信用能力的重要依据。③负债。合理的负债是企业得以扩张经营的重要保证。重点关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及行业或同类企业平均值、或有负债的规模。④收益风险控制。近二年企业收益应不低于同类企业的平均值,同时关注企业近二年的费用变化是否有异常及可能的原因。⑤现金流量。企业稳定、长期充足的现金流量是其还款能力的重要标志,因此首先必须核实企业具有在贷款期限内产生足以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⑥其他因素。同业商会、同类企业、消费者对受保企业的了解、评价是保前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同类企业通过同业商会或与受保企业日常交往中获取大量的信息,如经营者的社会信用、行业中的威望、企业近几年业务增长情况、企业和经营者违纪记录等。如发现经营者有故意逃债记录或陋习,应坚持放弃提供信用担保。

2、保中风险预警管理。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商业银行还是担保机构对保中贷款风险预警还没有引起重视。据笔者走访几家商业银行和一家担保机构后发现,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保中贷款风险预警管理几乎是空白,导致这种现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银行方面。客观上担保机构承担100%连带责任,即使出现代偿,银行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主观上银行认为保中贷款风险预警管理太烦琐,又花费人力物力,即使出现财务风险,也缺乏运作手段。因此,加强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规范贷款担保和贷款合同条款,发挥各自在不同方面获取信息的优势,及时交流信息,可防患于未然。如果信贷企业擅自改变用途,把贷款用于还旧债,或用于其它投机活动,或反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责任时,银行、担保机构都应及时通知信贷企业提前归还贷款,另外,从保中风险预警管理中反映出企业在财务、人事、经营管理、银行账户上的不良信号,也可为银行、担保机构对该企业的下一轮贷款是否给予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建立风险内控机制

内控机制是信用担保机构为确保担保业务正确且有效实施,对组织与人的相互有效协调、制约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与方法。

1、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提升组织机构的控制。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转,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对总经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跨部门设立评估组、加强对贷款担保项目的保前管理;设立审查组,(审查组成员由部门、股东代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即建立评估组――审查组――总经理的贷款担保三级管理制度。

2、 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如深圳市中小信用担保中心的做法,项目审核实行A、B角制,审核过程分初审和终审二次上会制、限额审批制和定期核查制、评审委员会核准制和专家会审制;保后跟踪管理上,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保后检查措施,要求项目经理定期到被担保企业调查和了解情况,按时填写保后检查记录,一旦出现不良信号,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完善相关制度的设立。如担保限额审批制度、内部稽核制度、业务报告制度、离职审计制度、反担保制度、目标预警制度等。

(三)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风险分散机制对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是非常有效。通过担保债务的风险分散,使得每笔担保的金额减少,从而降低担保债务发生代偿损失的概率。风险分散的办法主要有:一是增加股东、担保金的户数,扩大受保面。二是控制对单个企业担保债务比例,即单个企业的年度担保债务,不能超过担保资本金的10%,单个企业担保贷款放大倍数控制在3-5范围。三是切实落实有效的反担保措施,要求受保企业提供合法有效流动性强的资产以抵押、质押等方式作为反担保,如提供信用连保,还应和法人代表无限责任反担保相结合。银行与担保机构共担风险,按受保企业的信用等级,银行承担20%-30%的责任,担保机构承担70%-80%。

(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