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责任险承保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060(2016)01-0216-01
医疗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医疗意外、医疗事件不可避免,医患纠纷不断发生。医疗责任保险是降低医疗职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其对于减轻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维护患者利益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
医疗责任保险,又称医生责任险,由于医疗行业存在风险性,医生或者医院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一旦在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事先签订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医生或者医院)进行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被保险人可以是医生,可以是医院,也可以医生医院共同承保。在历史范围内,二十世纪初出现了这种类型的保险,它的迅速发展则是在五十到六十年代的美欧等发达国家,到了七十年代就已初步形成规模和较健全的体系。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发展迅速,但在我国发展十分缓慢。发达国家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很广,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套实施有效的医疗保险方案,实行范围也没有达到全国性。只是在局部地区或者部分医疗项目上进行了试点和探索。目前我国只有几个大的保险公司推出了医疗保险条款,其中包括太平洋、平安、人保等,但是每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不尽相同,保费普遍很高,基本都是以盈利性为目的。
2医生责任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2.1缺少多领域的复合类型人才
目前,法学、保险、医学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是保险公司最渴望得到的人才。医疗责任保险与其他险种有很大区别,只有对各行业精通才能使得保险费的制定得到规范、合理的进行,使医疗事故的鉴定科学。而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保险机构有这样的人才,这就使得很多医疗机构一旦投保赔偿问题受到影响。
2.2医疗机构认识存在偏差,投保率低
在现有的保险项目下医院认为保费偏高,并且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医疗保险的作用不大,医院多数处于与患者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鉴定不明确理赔很困难,医院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大。此外,医生对于保险赔付不明确,只是简单的理解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赔付患者的损失。发生意外需要理赔时,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很多的证明材料,这就不可避免的加重了医务工作人员的负担。
2.3法律制度不健全
至今为止,我国对于处理医疗纠纷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务院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医疗事故的范围、等级、鉴定、补偿等方面的规定已与现在的国情不符,依据《办法》的行政处理与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司法之间不协调,甚至出现过医疗事故通过医患双方协商的赔偿额低于法院判决赔偿额的畸形现象。”[1]
2.4责任划分不明确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自行拟定的保险合同,国家并没有对这类保险合同进行干预,这就导致了这类保险合同缺乏科学性和法律性。其中不免存在一些权力义务不对等的现象,投保人的权力没有办法被有效的保障。例如:人保的保险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付款或赔偿。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从这项条款可以看出,只是强调医生或医院作为被保险对象所以履行的责任,并没有体现出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对等的义务。由此可见,医院和医生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证与保险公司的条款和工作流程有重大关系。
2.5保险费的厘定不明确
迄今为止,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都是单独的保险公司承保,而且各家公司制定的保费不一致是很普遍现象“如人保保单的保险范围仅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且责任限额是医疗事故10万元/每人,医疗差错0.5万元/每人,另有年度最高累计限额。如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保险公司理赔额远低于患者提出的几十万上百万的诉讼标的和法院所裁决的赔偿额。”[2]这充分体现了保险费的厘定不科学,这样的保险合同必然给医院和医生造成数额巨大的经济负担。保险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更会让医疗机构投保率降低,有碍于医生责任险的发展。
3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3.1培养复合型人才
我国医疗保险步伐缓慢,保险购买率低。这与保险公司业务管理水平差,宣传力度低,专业性人才缺乏有很大关系。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产品推广、医院宣讲等方式宣传医生责任险的功能,扩大医生责任险的影响力。此外,医生责任险是融合医学、法学、以及保险学的一项险种,必须培养从业人员精通这三项基本知识,这样才能科学地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保险条款,合理地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增强保险公司的专业性,提高医生医院的投保热情,促进医生责任险的发展。
3.2健全法律法规,采取强制保险
目前针对医疗责任险我国只是出台鼓励其发展的指导性和原则性意见,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建议有关部门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经验,通过推动方式进行试点。并且建立独立权威的医疗责任损害鉴定机构,为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损害认定,医疗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赔偿制定合理的鉴定标准。
3.3厘定科学合理的保险费
我国医护人员的保险费也不能仅仅依据当前的模式,例如往往通过医院规模,病床数量,以及就诊人数来厘定。按照以往的经验厘定的保险费一般都由保险公司单独规定,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为了提高收入而提高保费,这严重影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利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合作来制定多样且合理的费率,并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费率制定出不同的保险种类,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责任险市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柬埔寨王国已经颁布实施了私有化电力法,鼓励和推动独立发电商以私有化方式开发柬埔寨水电资源,中水电以竞标的方式获得了项目的开发权,于2006年2月26日与柬埔寨国家工业矿产能源部、国家电力公司正式签署了该项目所需的一系列协议,并专门成立了项目公司以BOT方式开发、建设和运营该项目。
电站位于柬埔寨西南部的大象山区的Kamchay河上,距柬埔寨Kampot省首府Kampot市西北部15公里,Kampot市位于金边西南方向150km,交通便利。这是一个常规的中型水电站项目,工程主要包括: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取水口、发电引水隧洞、地面厂房、反调节堰等,总装机194MW。股东投入28%的资本金,采取“项目融资方式”(ProjectFinancing)向银行贷款融资72%。
二、BOT项目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内容
项目公司必须在整个项目特许经营期间,承担项目的所有风险,这是BOT项目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制定一个长期的风险管理方案和完整的、“无缝连接”的保险方案,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对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内适时进行检查,实施完整的风险控制方案,并由保险专家来确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价格和条件以及处理风险事故能力。
BOT项目保险主要内容简单介绍如下:
1.非商业保险(政治风险/信用风险):
政府征收;
政治动乱(党派、大选及民众骚乱);
货币转换,汇率及向境外汇出限制;
各种合同违约;
政府担保无效。
2.商业保险:
常规保险:包括工程建安一切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运输险等。
职业责任保险:用以承担项目执行中每个独立的职业承包商风险。这种保险在单一项目中并不常见,但其承保范围以年保单方式承保了所有独立的承包商风险,因此,职业责任保险应独立于其他保险而贯穿于建设期和运营期始终。
建设期内保险内容包括(1)运输险:(含内陆和海运)承保自项目所需设备制造厂至项目现场的风险损失;(2)运输后续损失险: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风险损失而导致于其运营所造成的后续损失;(3)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一切险:工程建设及试车运行期的风险损失,以及在此期间内的责任风险损失保险;(4)运营逾期利润损失险:建设期内由货物运输和工程建设及试运行期内发生风险损失导致项目逾期运营而带来的利润损失;(5)采购信用保险:通常是对设备供应商/厂商的支付保障
运营期间的保险内容包括(1)火灾保险;火灾造成的利润损失险;(2)设备损坏险(与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的设备担保综合考虑);(3)财产/设备损坏利润险;(4)综合性商业责任险;(5)环境责任险。
三、BOT项目保险方案的选择
(一)保险市场状况
1.非商业保险市场:由于非商业风险属于国际上的政治风险,风险本身非常复杂,很难进行量化,保险市场和承保能力非常有限。目前主要有:
a.国际市场:MIGA的承保能力很大,承保条件和承保范围也比较宽泛,但审核程序复杂,前期费用高。以劳合社为首的政治风险保险市场与MIGA类似,但往往保险成本过高。以美国MG为首的政治风险保险市场,单独承保能力有限,通常作为再保险人考虑。
b.中国市场:中国信保是最直接、最方便的保险市场。
2.商业保险保险市场:商业保险市场相对比较发达,保险产品种类比较全面,选择性较强。大约在十年前,德国安联保险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推出了BOT项目统括保单。但由于国际市场形势变化,此类保单目前已经无法买到。因此,我们只能利用现有的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
a.国际保险市场:欧洲保险市场(安联、慕再等);伦敦保险市场(劳合社等);北美保险市场(AIG等)。
b.中国保险市场:主要是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
如果单独追求保险成本,中国保险市场的保险成本比较低,但保险产品尚无法完全满足BOT项目的需要,而且保险服务水平和信用等级相对较低。
(二)保险方案拟定
根据上述BOT项目的风险特点、国际国内保险市场的状况及保险方案的拟定原则,我们从拟定的几种保险方案中选择了如下方案:
a.政治风险保险方案根据在保险市场中进行方案比较结果,结合贷款银行(进出口银行)的要求,除必须考虑的主要险种外,我们重点考虑了各种合同违约保险。
b.商业保险方案在目前的保险市场没有成套的BOT项目保单可以采购的情况下,我们将现有的保险市场可以提供的保险产品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套综合性保单。
(三)保险方案评价
对于上述施工期间的商业保险方案,表面上看类似于传统的工程保险方案,实际上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采用了DSU保险,它涵盖工程一切险和货物运输险项下所承保的所有风险损失造成的工程逾期利润损失,以保障一旦发生风险损失造成工程延误而蒙受的逾期毛利润损失;其次,将传统的工程一切险项下所承保的工程机具设备损失独立进行承保,以保障在项目施工中损失发生率高、损失幅度低的机具设备,克服了以往在工程一切险项下由于免赔额高而使该部分财产损失无法获得赔付的缺陷。
四、保险方案实施注意事项
(一)保险公司的选择
对于上述综合性保险方案的实施,为使各保单之间相互衔接,最好选择同一个保险公司进行承保,以保证风险协调转嫁,避免产生缝隙。从融资的银行角度看,它们固然希望能够采用一个贯穿项目建设期直至运营期的统括性保险方案。这里所说的同一个保险公司是针对于传统模式的工程保险方式而言的,可以看到,普通的工程项目中,不同的保险内容或标的,如设备生产厂商,运输商,项目运营商等大多都是分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选择购买不同用途的保单,而在BOT项目下,应聘请有经验的风险顾问(如有经验的保险经纪公司)来组织、设计风险管理方案,并据此制定风险转嫁方案――保险方案,并组织各
保险公司方案报价,进行综合评估,向项目公司提供最终的保险方案,以供决策。
传统的风险转嫁方式对被保险人(本案为项目公司)而言,当建设期转向运营期时,保单承保责任并不能全部扩展和应用;在BOT模式下,所有风险都是由项目公司所面对的,不仅是建设期,也包括运营期,无论在两个期间内所有分包单位提供什么样的担保保证,风险总是无法避免的。换句话说,所有保单的首要被保险人都是项目公司,而其他分包商是共同被保险人。
上述对BOT项目的保险方案通常承保范围很广泛,因此必须谨慎考虑方案的可行性,即使项目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也须格外注意在每个单独的保单下会形成风险事故的不断累积,尤其是对项目财产保险和利润损失险要采取严格慎重的态度。此外,对上述所有的保单中,如果包括自然风险损失(暴风雨、洪水、地震等),也需要购买与其相对应的利润损失险。
(二)保险成本的评估
选择保险公司往往会遇到信价比的问题,即信誉度高的保险公司往往会带来高成本。在BOT项目中,由于必须考虑一些特殊的保险产品,如本案BOT项目中的DSU保险,由于风险发生幅度和损失发生率均偏高,必须统筹考虑保险公司的信/价比,在合理的价格内,选择最好的保险公司。本项目最终选择了慕尼黑再保险和PICC结合的保险方案。
另外,在项目启动前,应整体考虑由建设期进入运营的保险成本变化,因此,应从项目总成本及收入状况来统筹规划总保险成本。如果设计一套长期的、综合性保险方案,将会大大地节省保险费用,并为保持项目平稳、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保障。
(三)特殊风险的风险管理要点
职业责任损失补偿保险(PI,professional~naemnity)在通常的工程建设/安装工程项目中,咨询服务商(如设计单位)是由项目公司聘用的,但咨询服务商风险一般不在工程一切险/安装一切险保单的承保范围之内,如果在项目进行中由于设计错误给项目造成任何损失,保险公司或项目公司往往会从咨询单位及其职业损失补偿保险中寻求补偿。
在BOT项目中,虽然咨询设计单位有时是由项目公司聘用的,但有时他也是项目公司的一部分,因此,应将咨询单位也纳入到共同被保险人之列,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就不必单独向咨询单位寻求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在BOT项目中,设计错误所带来的风险往往高于普通的工程建设项目。
建议职业损失风险处理方案制定中,尽可能地将设计错误风险纳入保单之中,并适度提高设计错误损失赔偿的免赔额,同时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
(四)建设期至运营期的风险移交处理
在普通工程项目中,业主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结束后将开始承担全部责任,通常以验收报告方式进行接管。
而在BOT项目中,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或项目公司为同一单位或项目公司成员,因此,不存在像普通工程项目那样由建设单位向业主单位移交的过程。然而,在由建设期向运营期转移当中,特别是局部工程竣工转向部分运营阶段,如果发生风险损失事故,将会对项目公司经营与财务带来很多问题。如果过渡期转移的定义不明确时,这类问题会更加突出,因为,很难区分保单规定承保责任、免赔责任及工期延误等。基于此类问题,项目公司应与各咨询商或分包商/供应商签署相应的协议,以利于保险公司便于核实赔付,从而保障项目公司的经济利益。
(五)生产制造商担保
如果设备厂商因其自身的风险原因造成供货延误,或因为设备在运营期内无法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将给BOT项目带来无法预测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公司或保险公司自然首先是从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所提供的担保来寻求补偿。然而,在BOT项目中,设备厂商往往也是在被保险人之列而将其风险转移给了项目公司,所以类似的赔偿工作面临着困难,因此要明确界定设备厂商与项目公司的关系,同时也要格外关注保单中的除外责任条款,以防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设备厂商责任保险应注意核查保单中对设备厂商责任除外条款。并适当调高设备厂商的免赔额,以获得足够的风险保障。合理支付保费,统筹考虑设备损失/损坏保障范围与利润损失保障。
(六)银行融资人的风险
通常,银行会要求项目公司与其签署相应的协议或贷款合同中加以约定,甚至要求项目公司提供竣工担保保函。
有些银行会要求作为保险合同中的共同被保险人,以直接从保险人获得补偿,如前所述,BOT项目在建设期内,若发生财产损失而造成项目逾期或延误,鉴于项目公司尚未得到任何收益,因而无法偿还贷款利息,可从保单项下得到补偿。
(八)利润损失
由于BOT项目融资的绝大部分是来自外部(非企业内部的),而且项目公司缺少其他资金来源,因此对银行来说,利润损失保险对其尤为重要。
在这里相关的保险单中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当项目刚刚开始的阶段,因风险损失而造成延误工期,将会对整个项目的竣工带来部分的乃至全面的影响,例如,有一种非常难以表述的案例情况,货物运输损失在项目刚刚开始阶段发生,从而导致整个项目逾期/延误。涉及上述各险种项目下的利润损失险,要对项目进展的每个阶段实施跟踪,以确保一旦损失事故发生则便于向保险公司索赔。
在BOT项目保险中,供应商扩展条款包含在利润损失险中,将会有效转嫁项目公司的风险,该条款将承保水电站主要设备部分,设备制造商在制造过程中发生可保的风险事故而造成生产/供货延误损失,很明显,此扩展条款对保险公司非常不利,因为设备厂家原本并不是该保险公司的承保客户。因此,需要与保险公司协调,调查和评估设备厂家的风险状况,以求获取合理的承保条件和费率。
项目公司在利润损失项下最重要的是保障支付贷款利息和分期偿付贷款,当贷款利息和贷款本金为固定款额时,可以考虑按毛利润额设定百分比方式,但在多数情况下,建议采取用全额毛利润额进行投保。
五、柬埔寨水电站BOT项目的投保内容和范围
(一)非商业保险(海外投资保险)
2007年12月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柬埔寨XX水电站BOT项目海外投资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保单。
承保风险为征收、汇兑限制、违约。其中承保的违约事件特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与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EDC)签订的《购电协议》,与柬埔寨工业矿业能源部(MIME)代表柬埔寨政府签订的《实施协议》和《土地租赁
协议》中的以下条款:
1.购电协议
a.条款8.1.1:商业运行后,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按“或取或付”原则购买基本电量;
b.条款8.1.5: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保证在商业运营期内按“或取或付”原则支付基本电量的电价,但是如果因降水不足导致当年发电量低于基本电量,不足电量由此后年份的超额电量中按规定的比例冲减;
c.条款8.3.1、8.3.2、8.3.3和8.3.4:自1#厂房第一台机组完成调试前到第15个商业运行年末,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基本电量电费;
d.条款,8: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支付电费,其中80%以美元支付,20%以约定的兑换率兑换成瑞尔支付;
e.条款15.5.3和15.5.6:根据项目企业的电站回购要求,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应按约定的终止价格支付价款。
f.条款16B.2和16B.3:法律变更导致企业成本增加或收益减少,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应相应调整电价或予以补偿;
2.实施协议
a.条款5.3.2:MIME确保项目公司无需使用水资源缴纳任何费;
b.条款5.4.2:MIME确保企业享受非歧视待遇;
c.条款5.7.2:MIME确保公司只须支付约定的租赁费用,且项目工程范围内不涉及安置移民问题,赔偿和/或获取私人土地的费用不超过约定金额:
3.土地租赁协议
a.条款2.1:MIME确保项目公司所承租的土地上不存在第三方的抵押权、通行权、承租权等第三方权利;
b.条款14.3:出租人擅自中止土地租赁协议,须赔偿相应损失。
保险金额:2亿美元;
等待期:汇兑限制:90天;
征收:180天;
违约:180天。
赔偿比例:汇兑限制:90%;
征收:90%;
违约:90%。
初始保险期:1年;
承诺保险期:15年;
免赔额:0
(二)商业保险
2007年8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国际业务部通过柬埔寨亚洲保险公司(出单公司,根据柬埔寨法律要求,在柬埔寨的项目承保工程一切及其附加险必须由柬埔寨当地保险公司承保出单)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柬埔寨水电站BOT项目公司出单承包商业险。其承包的险种及内容如下:
1.工程一切险(含延迟投产险)附带第三方责任险:
a.出保单公司:柬埔寨亚洲保险公司
b.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
c.被保险人:中国水电XX项目公司和/或他们的分支和次级公司和/或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或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和/或直接的和/或特别的承包商和/或任何分包商和/或任何指定的供应商和/或可能的一次又一次指定的供应商和/或借贷人的权益和利息。
d.保险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起计共56个月并外加12个月的保修期。在保险期限延长不超过3个月时不增加保费。保险期限延长超过3个月时,需要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e.项目:水电站BOT项目,包括在不限于土建工程,机械和设备安装,输电线路安装和其他相关工程。
f.位置的限制:
第一部分:物资损失,在工地现场范围内及在柬埔寨境内与工程相关的地方,包括贮存场及转运场。
第二部分:第三方责任,在工程相关的世界范围内。
第三部分:延迟投产,在工程相关的世界范围内。
g.保险额度:
第一部分:工程一切险
保额为:2.4亿美元。
第二部分:第三方责任
整个保险期限范围内总额为500万美元。
第三部分:延迟投产
保险额度为1800万美元。保险内容为借款人的债务、毛利润和固定的管理费。保证期限为半年。
2.货物运输险:
a.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被保险人:中国水电XX项目公司。
c.保险期限:自2007年8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d.保险标的:凡属柬埔寨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不论以何种运输方式运输,均属本预约保险协议可承保范围。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
e.适用条款:乙方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货物运输保险条款(CIC条款)”和“英国协会货物条款(ICC条款)”承包。
f.承保险别:一切险
g.责任起讫:从起运地仓库至柬埔寨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工地第一仓库。
h.运输工具:甲方须选择适合于安全运输的运输船舶或经乙方认可的其他运输工具。
i.保险金额:本协议项下的总保险按甲方柬埔寨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货物计算。期末结算时按甲方逐笔申报的投保数据/出运数据计算实际保额。每一保单货物的保险金额,按货物到岸价(CIF价)确定。
j.免赔额: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0元。
3.建筑施工机具险:
a.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投保人:中国水电XX项目公司。
c.保险期限:自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d.保险标的:准备运到项目工地的建筑施工机具设备。
e.免赔额:每次事故人民币1000美元。
4.雁主责任险:
a.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投保人:中国水电XX项目公司。
c.保险期限:自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d.保险标的:项目雇员
e.保险责任: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重大疾病
①保持呼吸通畅;②轻拍患者肩部,呼叫“你怎么啦”(若病人昏迷)则高呼“来人啊!救人啊!”使病人整体转呈现侧卧位(昏迷有呼吸者);或仰卧位头后仰(昏迷呼吸停止者);③颈部上抬(无颈部损伤者);④开放气道:病人呼吸心跳停止后,全身肌肉松弛,口腔内的舌肌也松弛下坠而阻塞呼吸道,应清理口腔异物,立即打开气道,方法如仰头举颌法、仰头抬颈法、双下颌上提法。⑤耳听病人口鼻呼吸声。
重建呼吸(无呼吸者)
①快速向病人口腔吹气2次,每次2秒钟,吹气量为800~1200ml;②口对口呼吸(观察病人仍未自主呼吸者,16~20次/分),或气管切开行人工呼吸;或气囊-面罩人工呼吸。
重建循环(与重建呼吸同时进行)
①触摸颈动脉无搏动者;②心前区捶击(明确室颤后从20~30cm高度捶击1~2次;险颤器未备时);③胸外心脏按压:胸骨下1/2位置,定位之手放在另一只手的手背上,两手掌根重叠,十指相扣,手心翘起,手指离开胸壁,救护人的上半身前倾,双肩位于双手的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伸直)垂直向下用力,借助自身上半身的体重和肩臂部肌肉的力量进行操作,胸骨下后深度4~5cm,下压与放松时间比为1∶1,放松后掌根不离开胸壁,按压速度每分钟100~120次,按压与吹气之比30∶2,直到心跳、呼吸恢复。
进一步生命支持(自主呼吸循环的恢复)
持续心肺复苏;开通静脉生命通道;肾上腺素0.5~1mg加0.9%氯化钠10ml静注(3~5分钟后重复),连接心电图监测;利多卡因lmg/kg静注(用于室速、室颤者,每分钟后0.5mg/kg静注,直至总量达3mg/kg);5%碳酸氢纳100ml静注(如心跳骤停超过2分钟,每10分钟后重复50ml,尤其适用于高钾血症);电除颤:150~300J(电除颤是心室颤动复苏成功的关键,尽早从小量开始与利多卡因、溴苄铵、阿托品、5%碳酸氢钠交替使用至复律成功);10%氯化钙2.5~5ml,缓慢静注(高钾血症或低血钙或机-电分离时);气管插管:如有条件和需要时,应立即进行,其顺序为:①鼻导管持续吸氧(中流量);②利多卡因lmg/kg静注(严重的高血压、颅内压增高、支气管痉挛时);③阿托品0.02mg/kg静注(儿童<5岁时);④等待3分种;⑤琥珀胆碱1.5mg/kg静注;⑥硫喷妥钠3.5mg/kg静注(对颅内压增高者);⑦等待30秒钟;待病人松弛时行气管插管术,或气管切开(需要长期进行气道管理时);考虑起搏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和心搏停止引起者,如有条件应进行起搏治疗)。
复苏后生命支持(脑及重要脏器功能的维持)
自主循环、呼吸恢复后。
判断和治疗可能致死的原因:血容量减少、缺氧、张力性气胸、弥漫性肺栓塞、心脏填塞症、心肌梗死、高血钾、低血钾、酸中毒、药物中毒、低温等。
重症监护:生命体征、意识、瞳孔、尿量、心电监护、血气分析、电解质测定等,有条件者重症监护病房(ICU)监护。
高压氧吸入(高压氧舱治疗最佳);呼吸支持;头部冷敷;人工冬眠合剂静滴(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哌替啶100 mg加5%葡萄糖250ml;降温32℃为宜);或地西泮10mg静注(抽搐时);20%甘露醇250ml,半小时内静滴,6~8小时后可重复;续呋塞米20~40mg,必要时可重复增加100~200mg静注(亦可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多巴胺10~20mg/(kg•分)体重开始静滴(低血压或心功能不全时);或多巴酚丁胺5~10mg/(kg•分);异丙肾上腺素2~20μg/分静滴(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及心动过缓且对阿托品治疗效果不佳,又无条件电起博时);25%白蛋白20~40ml加5%葡萄糖125ml静滴;地塞米松5~10mg加入10%葡萄糖40ml静注,1次/6~12小时,连用3天;能量合剂等静滴(10%葡萄糖500ml加三磷酸腺苷20~40mg、辅酶A 50~100U、维生素C 1000~2000mg、维生素B6 100~200mg、细胞色素C 30mg,先皮试);胞二磷胆碱0.25~0.5g加10%葡萄糖250ml静滴,连用5~10天;扩充血容量(低分子右旋糖酐、0.9%氯化钠);进一步病因治疗及各系统治疗参见有关疾病。
政府推动第三方援助专业协助市场化运作
山西启动医疗责任险统保新模式
(实习记者韩璐)政府推动、第三方援助、专业协助、市场化运作“四位一体”的医疗责任险统保新模式,日前在山西省正式启动。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了该省卫生厅《山西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作为独立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援助力量,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为医患双方提供调解援助和由医学专家、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团援助,并对申请调解的案件按照规程进行立案、调查、评估、定责、定损,督促医患双方达成并履行协议。同时,根据方案,医调委还将负责该省医责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山西省医疗责任险统保模式还引入了专业协助――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是具有保险专业优势,站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立场上,与保险公司进行博弈的机构。据介绍,该公司为医疗卫生行业量身定做的保险方案,扩展了保险条款责任,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均列入保障范围,并为医疗机构理赔难的问题寻找出路。
关键词:责任保险;法制环境;保险市场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
一、贵州责任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环境不健全。责任险的发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得以实现,特别是通过立法规范和推动实施,而我国责任险与其他国家相比发展程度不高,与法律先天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四部法律规定了相关的强制责任保险:一是《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8条规定要强制实施油污染民事责任保险;二是《煤炭法》第44条规定要强制实施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三是《建筑法》第48条规定要强制实施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四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要强制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煤炭和建筑这些高危行业,《行业法》规定强制实施意外伤害保险,而现实中各地又出台了许多规定要求强制实施雇主责任险。贵州地方性法规也只有2004年贵阳市人大颁布的《贵阳市中小学生意外伤害条例》中有要求所有学校为在校学生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规定。但是,由于各部损害赔偿法规都只是针对不同领域做出的特殊规定,而《民事通则》本身对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相当概括,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的归责原则难以实现对社会公众的有效保护,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还没有相关立法,这造成实际生活中许多损害责任认定不清,损害赔偿难以落实到位。加之民事案件尤其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行政干预司法的案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由于各地经济状况不同,同类案件也会出现不同的赔偿结果,甚至同一地区的一审和二审法院之间因法官对法律认识不同,判决也有大相径庭的现象出现。
(二)责任险投保比例低,社会管理功能缺失。在西方发达国家,责任保险费收入一般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30%左右,其中美国高达45%以上。在我国这一比例为4%左右,而在贵州责任险所占的比例仅为2%左右。有数据显示:2001~2003年,贵州全省四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实现责任险保费收入6,677.28万元,仅占3年财产险总保费的2.4%。贵州省城镇单位在岗从业人员188万人中只有不到7,000人享受雇主责任保险保障,占比仅为0.3%。2003年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仅13万元,中介市场如律师责任险等则基本处于空白,使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处于缺失状态。
(三)市场主体认识不到位,维权成本高。由于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人们认知程度较低,特别是责任保险,了解的人更少。2008年笔者在贵州贵阳市随机对58名企业员工进行调查,其中了解责任保险的只占被调查对象的5%;还有62%的被调查对象因为认为出事故自己有责任,有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单位没有赔偿责任而不要求赔偿。同时,14%的被调查对象直接是因为要求赔偿的难度大而放弃要求赔偿;62%的被调查对象因为损失小而放弃赔偿,这说明索赔程序复杂或索赔的成本高,阻碍了人们对责任保险的需求。
(四)保险公司经营难度大,产品及服务有缺陷。在现有的购买者市场上,由于基本上都是统保性质,保险公司为达到规模效应,不惜以降低费率、调剂使用保额、提高手续费等手段争取保费,使得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白热化,导致近年来该险种的利润直线下降。以贵州人保为例,2005年赔款金额957万元,增速0.26%;2006年赔款1,641万元,增速71.44%;截止2007年5月,赔款支出809万元,未决赔款2,353万元,该险种利润率已接近0。
(五)企业逃避责任,减少成本支出。在责任保险发展中,社会法律环境以及公众对企业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使得在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个突出矛盾,是私营小企业事故频发。贵州乃至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大部分发生在私营小企业。不少私营业主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漠,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愿在安全保护上增加投入;个别业主以牺牲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来换取超额利润。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由于企业规模小,家底薄,业主往往躲避逃匿,把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推给地方政府承担。这样就使公共灾害事故多由政府独家承担,导致处理成本过高,财政负担过重,风险过于集中,形成“业主发财,政府发丧”的状况。
二、加快发展我国责任保险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目前,我国除《民法通则》外,已陆续出台了《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等几十部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为责任保险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制度保证。但是,民事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有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缺乏力度。建议监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在各种法律的研究制定当中,充分考虑这些问题,为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对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法律予以细化,建立和完善民事责任赔偿机制,尤其应建立健全保护民事责任受害方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界定、加大责任方的侵权过失成本、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责任险的发展奠定基础;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法律法规得以有效贯彻落实,对有困难的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以推动责任保险业务发展。加快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和法规,还要明确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各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证民事法律责任的贯彻实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借助各种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普法工作和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重点是宣传民事侵权责任的依法处理和责任保险的作用,提高国民的法治意识和保险意识,使人们充分意识到责任保险的重要性,提高责任保险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大责任保险的宣传,扩大责任保险的影响,实现责任保险的社会功能。责任保险之所以发展缓慢,很重要的是社会认知程度低,参保意识差。要使责任保险这种积极的风险管理手段渗透到社会生活中,需要一个宣传和引导的过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媒体机构等独立于保险公司的第三人,其做的宣传更容易被公众接受。因此,这些机构应将责任保险知识的普及作为保险行业的一项长期工程来抓。通过对责任保险宣传进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创新形式,来扩大责任保险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企业及个人的保险意识。策划好媒体上的广告式宣传、大型保险主体式活动宣传、体育赛事或演唱会等业务承保式宣传、巨灾保险赔付新闻会式宣传以及我们营销人员走户串门式销售、可散发或领取保险知识小册子等。要立足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广泛的人群获知责任保险,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特别是要全面提高公众对责任保险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努力培育适合责任保险发展的社会大环境。
(三)引导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专业技术含量。责任保险市场风险比较大,保险公司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在日本,保险公司都是通过风险管理子公司去做风险管理工作,他们会针对不同的客户、不同产品的不同特性提出风险问题并提供确切建议。我国也可以参照这种做法。
保险监管部门也可以统一协调责任险的风险分散,避免风险单位的集中,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这样,不但可以鼓励建立行业责任险共保体,提高责任险的整体承保能力;而且可以加大再保险公司对责任险的参与程度,拓宽责任险的分保渠道;政府还可以考虑加大对保险公司发展责任险的财政补贴,分散保险公司的部分风险和经营压力,提高保险公司经营责任险的积极性。对于新推出的责任险种,由于费率制定比较困难,可以参考类似产品中有相同风险的数据,也可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保险公司可以将免赔额提高,免除责任订得多些。
同时,保险公司要加强电子信息数据管理,通过对承保、理赔方面分险种、分阶段的历史数据采集、分析,为进一步完善核保核赔体系提供数据支持,为科学准确制订营销方案提供依据。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新的责任险开办时间比较短,控制风险的经验不足。因此,保险公司在强调拓展业务的同时,要强化管理,科学控制风险对运行一个或两个承保周期后被认定为质量较差的业务,进行改良或停办。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各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信息的采集,及时了解本地其他公司和外埠地区责任险业务发展的方向及特点,同时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险信息流通,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整合客户需求,强化对公司核心客户的服务。责任险对大多数客户来说,仍是陌生业务,因此为客户分析风险的同时,应针对其风险状况,提供菜单式保险建议书。
(四)加大责任保险创新力度。打造责任险的品牌险种是在责任险市场上竞争取胜的关键。各保险公司要整合产品优势,以创新险种为动力源,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实施营销组合策略;积极开辟新的业务渠道,应对竞争挑战。通过险种组合、包装,推出适合营销展业,具有优势的保险产品,并应结合形势,采取措施应对各种法规政策对各险种业务的影响。如新《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对物业责任保险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故应加大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业务的推广工作。各保险公司还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分类别、分步骤开发责任保险产品。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认识程度的差别等原因,决定了责任保险的开发不可能完全统一,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地开发各类责任险产品。比如,开发产品责任保险,可以从出口产品的公司入手;开发公众责任保险,可以从涉外公司入手;开发雇主责任保险,可以从外资、合资公司入手;开发职业责任保险,可以从对外交往比较多、了解国际惯例的职业入手。原因是这些领域对责任保险的接受程度较高,推广起来相对容易。
(五)推行部分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制度。我国对待责任保险的态度与其他财产保险一样,坚持自愿原则,这是与我国《保险法》相吻合的。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如果依然在这一传统的模式中运作,业主、经营管理者、公共活动组织者基于成本因素和侥幸心理不愿意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的情况十分普遍。一旦事故发生,自己承担巨额赔付款不说,更主要的是对受损害人会造成权益维护的不及时、不到位。从这个角度讲,责任保险的投保已经不单单是一个人、一个机构自身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所以,当自愿原则不但没有达到利益维护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时,加以改变就毋庸置疑了。有必要对自由、权利进行限制,由国家公力介入,变责任保险自愿原则为强制原则,即实行强制责任保险。真正实现仅以投保人个人利益的小损失换回自己、他人乃至社会大权益的维护。
(作者单位: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福金,李铁军.发展责任保险构建和谐社会.鞍山社会科学,2006.2.
承保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总关口,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致。目前市场上的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以追求规模、追求保费为目标,在保源有限增长、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公司迫于业务压力,展开非理性价格竞争,导致车险“高返还、高手续费、低费率”现象愈演愈烈。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一味地追求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向保户开出诸多优惠条件,甚至不惜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对承保质量的高低漠然视之,不仅增大了承保标的风险系数,降低了车均保费,同时也为以后的理赔工作带来诸多隐患,致使承保效益进一步降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个问题:
一是业务基层只要数量不问质量。长期的思维定势,致使业务基层单位思想仍然停留非理性价格竞争上,承保管理环节相对薄弱。面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拾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经营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仍可按正常标准承保,部分车辆“套用条款”现象屡禁不止,保户为了“节省”保险费,往往采取“套用条款”投保的行为,变相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从而改变车辆条款适用类别。如:人为将营业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性质承保、家庭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承保,由此虽然实现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但业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承保政策执行力不够。目前核保工作基本上局限于要素核保,不验车承保。基层展业单位对验车承保重视不够,对投保车辆根本不进行检查验车,片面轻信投保人的表述,而核保人员又无力顾及,造成诸多风险漏洞。
因此,车险迫切需要在经营上实现由大到强、由量到质的转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实行有效益的承保政策,提升风险选择能力,提高保费充足性,推动业务质量的持续改善。
一是合规经营,严控违规风险。开展合规经营教育,树立效益第一的意识。随着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单一、经营数据不真实、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为止,保监会以保监发[2008]7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合规经营,规范市场秩序。江苏保监局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出五项监管新举措,重拳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实施了“四高”(业务非正常增速高、展业成本高、综合赔付率高和市场不良反映呼声高)指标为核心的产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办法,建立了保险公司月度监测指标制度。根据月度监测获取的数据将各产险分公司分为低成本扩张型公司、低成本收缩型公司、高成本扩张型公司、高成本收缩型四类,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通过检查式调研、约见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分析其成本偏高的根本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和恶性竞争行为的公司,坚持从严从速查处,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也从6月20日起降低手续费用,商业车险10%-12%。保险公司要自觉遵守行业自律,特别是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公司要引领市场,降低违规经营成本,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提升承保定价能力,是要通过业务风险识别能力的加强,提升定价体系的精确度,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甄别风险,进行选择性承保。解决业务结构问题,首先要进行动态盈利性分析,通过分析,甄别客户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销售费用和服务资源,形成对风险的主动选择能力,推动业务结构改善。首先是制定科学的承保政策,目前人保财险公司按业务盈利能力高低,将业务分为A、B、C、D、E、F六个风险分类,结合对各客户群具体险别业务的盈利分析,明确各客户群的效益险种,根据客户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大效益险种的营销力度,限保亏损险种,提升业务整单盈利能力。全力巩固A类业务,积极发展B类业务,有效提升C类业务,控制D类业务,重点管控E、F类业务,提高优质业务续保率。通过精细化分析对险别进行细分制定差异化的承保策略。江苏省目前商业车险理赔赔信息共享平台已建立,各公司承保转入业务(F类)时通过平台逐单查询商业险上年出险次数,并严格根据费率规章使用系数。出险一至二次不得使用无赔款优惠系数,出险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及五次以上上浮30%。二是要严格执行统一核保制度,加强核保力量,树立核保工作的权威性,防止病从口入。三是确保原始数据录入真实可靠,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制,为业务数据的积累和业务分析奠定基础。四是做好数据分析,对公司的车险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做好业务风险的预测,以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前瞻性,并通过费用差异化配置,有效进行风险选择,在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
车险赔款支出作为保险公司最大的经营成本,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赔款未能及时兑现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内结案赔付的承诺,造成理赔难的局面,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声誉。车险理赔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近几年汽车走进了普通家庭成了代步工具,随着车辆的巨增和新驾驶人的不断涌现,交通事故也随之而增,当前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已达历史最高水平。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处理已决案件呈高速增长态势,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
二是三责险赔付率持续上扬,其中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严,现场查勘过程的粗放管理,加上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把关不紧,增加了理赔水分。
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
上述问题的出现有悖于现代保险公司注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终目标。加强理赔管控,提升理赔工作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强化理赔关键环节管控,挤压理赔水分,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使业务发展及服务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匹配。
1、加强理赔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一是把好队伍的入口关,强化培训。选择高素质人员充实理赔队伍。强化理赔专业技能建设,提高理赔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行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制,初中高定损员的权限管理和初中高核赔人员的专业化管理。二是完善理赔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理赔业绩量化考核体系,提高理赔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三是持续开展理赔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和警示教育。
2、加大车损险查勘定损力度,把好理赔第一关。车险的经营好坏与现场查勘力度有直接关联,提高现场查勘率,加强查勘定损环节时限管理,强化第一现场查勘要求:一是对单方事故采取快捷服务程序处理的案件,第一现场查勘率包括复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必须达到100%。二是出险后未及时报案和有疑问的案件必须查勘第一现场,对于汽车修理厂代办的案件必须和被保险人或事故当事人联系,核实出险情况和复勘事故第一现场。三是对关键时间和关键车型出险的车损案件,当场报案的必须查勘第一现场,如未当场报案的,要复勘第一现场。关键时间如:下午一点半左右,晚上七点半左右;关键车型如使用年限8年以上的老旧车型等。四是建立健全理赔后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定损复查。查勘案件复查率不低于10%,核损案件复查率不低于3%。五是加强对异地代查勘案件的授权,车损超出一定数额的案件要派出高级别定损员前往出险地查勘定损。六是规范定损标准,强化报价和核损管理,坚持能修不换,不能修则换的原则,区分合作与不合作4S店,严格理赔定价标准,努力提高定损的准确性。
3、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疑似虚假案件的调查,严控通融案件,建立支公司赔案反制性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驻保险公司警务室的建设,加大打假防骗的工作力度,提高打击效果。对有疑问的人伤赔案中的户口性质、被抚养人的情况及有明显伤残评定不合理的认真调查,申请重新进行伤残评定。对重大欺诈骗赔案件的查获给予特殊奖励。
4、加强人伤案件的管理,挤压不合理赔付。近年来人伤案件赔款逐年增大,其中医药费、死亡伤残赔款也是逐年增大,人伤案件的案均赔款居高不下,1-5月江苏人保财险人伤案均赔款22411元,同比增加4261元,增长率为23.48%。如何挤压人伤案件的水分是今后理赔工作的重点。一是要成立由理赔部负责人、医疗专家、医疗跟踪人员组成的医疗跟踪、审核小组。对涉及人伤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提前介入,对医疗及用药方案、费用标准等与医院进行沟通,并及时告知保户。并要示跟踪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医院,询问伤势和伤者的职业及工资收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对涉及人身伤残和死亡案件的被抚养人、伤者收入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加关注10级伤残的。三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进行医疗费审核,严格剔除赔案中不合理费用,对医疗专家进行相关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5、增强车险未决赔款管理能力,提高数据准确性。未决赔款的准确于否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综合赔付率、利润率等指标,直接影响车险经营成果。建立未决赔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车险未决赔款管理,定期与保户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及时对车险未决赔款进行修正,使其与赔款相近,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防止车险未决赔款估损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车险经营效益。
三、车险财务风险防范
车险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应收保费的风险、成本归集不合理的风险。防范财务费用风险要从源头抓起,降低车险经营中的各项成本,将综合成本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1、强化分险核算工作,确保车险经营成本的准确归集。目前直接费用间接化、间接费用平均化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各险种间费用分摊不均衡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要从源头提高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合理性,真实反应经营情况。一是实行销售费用的差异化配置,以增强风险选择能力,将费用向优质业务、优质客户群倾斜,切实提高销售效率。二是推进车险理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理赔成本,提高理赔资源利用效率。要重点解决在车险赔案中不合理列支各种行政管理费用问题。
2、全面推广车险“见费出单”,加强应收保费管控,集中清理存量应收。严格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规范应收保费管理。
四、新《保险法》对车险的风险防范
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关于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条文有了明显的增加,这既是法律对当前保险业主体关系地位的调整,也是当前保险业务经营中尤其是理赔过程中诸多问题的体现。因而如何顺应《保险法》的要求,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服务能力和速度,降低理赔过程中发生的诉讼风险,是车险理赔所面临的新课题。
随着交强险的实施,目前涉及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诉讼案件正在急剧攀升,已经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对于受害人的,目前法院多是判决保险人承担交强险项下的赔偿责任,对于商业三者险则碍于民事诉讼法和旧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人直接向第三人赔偿的案件仍是少数。但新《保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传统上车险三责险理赔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先由受害第三者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被保险人向受害第三者赔偿后,被保险人再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另一种是受害第三者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人得到被保险人的通知后,直接向受害第三者赔付保险金。新保险法第65条第2款对第二种赔付方式进行了明确,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第三者保险金请求权。可以预见的是,在司法审判实务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受害人直接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有权申请追加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从当前法院判决的趋势和人伤案件在理赔业务中的占比看,保险人的赔付成本面临陡升的压力,会严重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基础。
关键词 医疗纠纷 第三方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R-051 文献标识码:A
第三方调解机制因其独特的优势而成为时下的新宠。目前,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56个地市采取了第三方介入解决医疗纠纷的措施,这一实践从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黑龙江省成立了调解委员会,自启动以来,该机制取得的成果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同时暴露出诸多的法律问题。
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实践情况分析
目前国内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尝试建立专业“第三方”来介入调解医患纠纷。从国外来看,较为典型的第三方调解模式有日本1973年建立的医疗责任险制度。美国1997年成立的国家医疗纠纷解决委员会,还有诸如调解和仲裁、监察人制度等一系列的解决方式。德国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创建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调停所、鉴定委员会等。我国于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201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在该法律的保障下,国内医疗纠纷第三方解如雨后春笋般广泛开展,卓有成效的模式有:北京市成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及医疗保险承保公司指定部门调解,构建“多调联动效果”;宁波市建立与医疗责任险相结合的第三方调解;南京市成立专业服务的营利性咨询机构介入医疗纠纷调解等。
二、黑龙江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问题分析
2011年,黑龙江省在绥化、七台河、哈尔滨等市成立了致力于调解医患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黑龙江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研,有数据显示,绥化市通过第三方介入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例一共有四例,其中调解成功的就有三例,这成功率都达到了75%;此外,七台河市调解医疗纠纷的案例有16起,其中成功的有11例之多,这些数据显示出第三方调解化解矛盾的巨大意义。
(一)调研数据分析。
笔者对黑龙江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访谈、调查,以及对患者和医生进行随机取样、问卷调查。通过建立图表、数据分析,针对开放式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归纳出以下三组数据结果:
(二)困境和问题分析。
通过对调查的数据进行归纳分析,可以看到黑龙江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困境和问题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社会认知程度低。从调研情况来看,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首先想到的是传统的解决机制,如协商和诉讼等,而非第三方调解。这是因为公众不了解甚至根本不知道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存在。分析来看,一方面由于第三方调解这一新模式,被公众了解、认可仍需时间,但也不可否认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宣传不到位;另一方面,第三方调解大都需要当事人的申请才能介入纠纷。这些都使得第三方调解这种新型的医患纠纷处理模式在目前尚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
第二,第三方机构规范性有待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本质为特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样缺乏具体法律依据,这使得调解的效力与公信力大打折扣,新兴机构在具体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大都没有科学的、严格的工作规范,这些弊端都会使得公众不相信第三方调解的权威性。
第三,经费来源成为困难。第三方调解机构基本都为非盈利性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或社会捐赠。然而社会捐款是有限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想要维持正常的经营仍需上级政府的拨款,这就使得第三方在经济方面不得不依赖于行政机构,在调解中势必有所偏向,无法实现真正的独立,严重影响其中立性与公正性。
第四,专业人员匮乏。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要想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在队伍建设方面需要有专业人员的参与,他们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包括法学、医学、保险学、沟通学等。这样的专业人员很稀缺,没有相关专业培训,提供的待遇有限,因此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匮乏,这些难题尚未得到解决。
第五,与其他解决机制衔接不畅。由于缺少法律上的支撑,经过调解达成共同的调解意见,性质上也只是合同,并不具有强制力。若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重新调解或法院诉讼等救济,由此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长时间的纠纷争执加剧了双方矛盾的深化。
三、黑龙江省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完善路径
(一)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救济意识之路径。
由于调解委员会宣传力度低、宣传内容匮乏、宣传时效性差等现实问题的存在,民众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尚未形成法律救济意识。鉴于此,可以通过以下创新宣传手段,以提高公众救济意识:首先,设立黑龙江省大中型医院调解工作站作为前沿阵地。医疗机构可将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的地点、联系方式、调解特点、调解流程图等信息印于病历上,或印在院内公告上,也可在导诊台一侧及门诊大楼告示栏中设立关于医疗纠纷案例的调解流程的指示板等。其次,建立黑龙江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网页专栏开展宣传。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信息要及时公布,如调解成效汇报、获赔额、结案时间,典型案例。
(二)设计制度——保障第三方调解流程之路径。
1、调解中立及保障制度的构建。
由于新兴机构产生,没有公正有效的保障机制,没有标准的行业准则,没有独立的经费,必然会导致调解工作的参差不齐。医患双方当事人寻求此种救济方式时考虑到以上因素,便不能相信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中立、公正、权威。因此构建保障黑龙江省第三方调解流程的制度势在必行。增设回避制度、公开制度、调解员惩戒制度等有利于保证第三方调解的中立性与公正性。 回避制度可以参照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第三方调解自身的特点和实践情况。公开是中立的灵魂,公开制度具体包括:调解过程可以旁听以及调解协议书可以公开。调解员惩戒制度能够有效限制调解员的肆意妄为,如果违反了中立原则,首办调解员应当为其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调解经费外界供给。
经费来源问题关系到医疗纠纷调解平台能否正常运作,也关系到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设想经费来自医院,纠纷解决将失去其中立性,造成当事人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假使由第三方调解机构自己出资,变成商业化的营利性机构在所难免,当事人考虑成本问题而更少去选择此种救济方式。因此建议确立专门用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基金,以维持这种机制能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3、组建专业调解队伍。
笔者认为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调解人员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要考虑到人员专业性能否得到保障,即调解人员中必须有一部分对医疗纠纷的医学专业问题有所精通,否则难以从医疗科学的角度来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明确的划分;二是要考虑到人员要保证医疗调解的合法性,即不能出现违法调解,这就需要调解人员中必须有一部分对法律问题有所精通。当然调解人员还应当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技能和处理纠纷的工作经验。因此调解机构应当有专门的较为完善的培训机制。
4、确立并健全医疗责任险制度。
为了给予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最终效果的实现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引入科学的医疗责任险制度不失为一个好方法。目前,可以考虑的措施有:黑龙江省应尽快出台《医疗责任保险方案》,启动试点测试方案;纠纷中的利益冲突风险由医疗责任保险进行部分分担;将保险公司设为纠纷调解的第三方,赋予保险公司相应的程序开启同意权、异议权、程序参加权、意见表达权等必要权利;以法律形式实施强制投保的商业保险。
(三)健全医事立法——完善法律保障之路径。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最后一道防线,理应为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供保障。但现实是,我国没有对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制度做出专门规定,而且我国关于此种机制的立法与各地广泛开展的第三方调解实践相比相对滞后。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制订和颁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以构建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体系;并阐明介入的第三方调解部门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经费来源、受案范围、调解流程、执行、法律责任及其与其他程序的衔接等内容;还应该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与应用等相关事项。黑龙江省应尽快加强针对医疗系统,尤其是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立法建设,以便在纠纷产生时能为调解工作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以符合我国法治化国家建设的要求。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医疗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研究》编号:12522172;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地项目《黑龙江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研究》。
(作者:李姗姗,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学生,硕士在读;徐晗宇,通讯作者,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讲师,硕士)
注释:
黄思思,方姗,陈勰,等.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状分析-以温州为例.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4):518-521.
蔡蓓慧,姚丁铭,胡嘉佩,等. 温州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效果跟踪研究.现代医院管理,2011,45:13-16.
[关键词]广东省 财产保险市场 现状 政策建议
一、前言
近年来,广东财产保险市场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利润普遍提升,发展活力逐渐显现;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险的社会地位持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就。
但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财险市场相比,广东财险市场发展均显滞后,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如何破解这些难题,为广东财险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效发挥财产保险的保障和社会管理能力,更好服务于广东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幸福广东建设,是广东财产保险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广东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1.业务持续增长
财产保险是一个与经济发展繁荣程度息息相关的行业。从图1中可以看出,广东省保费收入的增速与GDP的增速之间表现出了较强的相关性。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之下,广东财险市场近年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2005至2009年间,广东省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由118.13亿元增长到239.33亿元,四年内翻了一番 、 ,年均增速达19.30%,2008年,保费收入的增速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放缓降至7.97%,2009年又增至14.87%。初步估算,2010年全省财险保费增速不低于25%,随着经济的复苏,广东财险市场规模出现了恢复性增长,并有加速扩张的趋势。
2.险种结构变化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5-2009年,广东车险保费收入增速明显快于财险市场的整体增速,结合车险的占比情况不难得出,车险业务是全省保费收入的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同时,非车险中的农业保险和信用保险的年均增速也达到了62.46%和28.40%,但因基数不大,总量偏低,在财产险中的占比不高,只有0.43%和1.97%。
3.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
(1)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转移服务。过去的5年当中,广东财产保险业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的经济建设,为广州汽车制造业、茂名和惠州石化产业、东莞和惠州的电子制造业等多个省内重点项目提供了保险保障等。截至2010年初,广东财产保险业为基础建设项目提供风险保障近8万亿元,为出口企业承担120亿美元风险保额。(2)发挥保险作用,有力保障三农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房保险,截至2010年末,广东省农房统保覆盖率达90.4%,同时,能繁母猪、水稻试点、森林等农险险种的试点和推进工作也在有序的展开。(3)服务保障民生能力有所提升。广东省社保医疗补充保险已覆盖佛山、惠州、阳江等9个地市,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补充保障。同时,围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湛江模式”是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一个新的尝试,对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积极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广东省地处东南沿海,热带风暴频发,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广东财产保险业在面对巨灾时,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责任,为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恢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2008年的冰雪灾害中,广东保险业累积支付赔款1.29亿元。
4.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2006年以来,广东财险业的风险控制水平有效提升,市场环境得以改善。一系列监管制度及措施的出台,如实施见费出单制度,手续费据实列支制度,批退全额转账制度,车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制度等,为行业的风险防范水平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有效的促进了险企盈利能力的提升。截止2009年,广东整个财产保险行业应收保费率为3.4%,远低于8%的警戒线,业务及管理费用率降幅明显,2009年降至20.8%,费用率得到有效控制。
三、广东省财产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广东省财产保险行业在取得了重要成就的同时,也存在几个较为突出的矛盾,制约着市场健康的发展。
1.保险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
(1)市场供给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全国财险市场保费收入领先的省份,我省的优势更多的体现在保费规模上。从表2来看,2005年广东省保险密度141.22元,全国排名第9位。保险深度0.60%,全国排名第19位。2009年保险密度273.62元,排名下降了两位,降至第11名,保险密度升至0.78%,全国第13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全国排名居中,折射出广东省的财产保险市场目前的发展程度仍然不高,与其全国领先的经济地位明显不符。
从保险供给的角度来看,广东省保险市场创新能力缺乏,适销险种少,保险有效供给不足。保险供给是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保险市场可能提供给全社会的保险商品数量。一方面广东省占据市场较大份额的公司都是分公司建制,缺乏独立开发产品的能力,直接销售由总公司从全国层面出发而设计的产品,导致产品适应能力差,不能很好满足地方的需要。另一方面供给主体的内部经营机制不能适应财险发展的需要,主体本身的潜在能量尚未完全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财产保险市场目前仍以粗放竞争、价格竞争为主,费用率上升压力较大,违规风险大。
(2)大灾赔付比例明显偏低。广东自然灾害频繁,但保险赔付比例一直不高。以2008年南方雪灾为例,全部经济损失达1500亿元,保险业赔付迅速,有效支持了恢复重建工作,但此次灾害中,总体保险业赔付仅占经济损失的3%,保险赔付率严重偏低。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往往达到了30%以上。巨灾赔付水平低,反映了当前广东省在面对巨灾时,保险机制仍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如何将商业保险机制有效的融入巨灾风险管理是广东、更是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目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3)服务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市场主体在保险产品的设计、营销、保险理赔过程中,重承保、轻理赔,未能很好地体现保险的经济保障的功能。二是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链脱节现象严重。对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承保后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保险条件优化和保险补偿在内的全程服务全面滞后,造成业务脱节,失去市场,降低竞争能力。三是服务整体水平及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部门设置、保险产品、服务手段等内容大同小异,核心竞争力不强。
2.险种结构矛盾
从近5年的各险种的发展情况来看,广东省险种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车险保费收入占比重过高,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05-2009年间,广东省车险保险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之比,从63.30%上升至73.04%。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如美国2007、2008年的车险在财产险业务中的占比都在38%左右,而家财险和劳工保险合计占比在20%以上;日本近年来车险在财产保险中占比在55%左右。目前,广东省财险公司的险种结构以机动车辆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占主导地位,2009年二者保费收入占全省保费收入的82.27%。车险占比相对偏高。
二是非车险发展缓慢,效益低。责任险有效需求不足,发展速度缓慢,2009年,责任险保费收入占我省财产保险收入的3.34%,与发达国家17%左右的平均水平相比偏低;企财险和工程险目前表现为市场费率低,风险高,盈利水平普遍不高;农险方面,广东农村点多面广,地处偏僻,业务成本较高,加之保费收入偏低,受灾频繁,市场各主体在开展农业保险时缺乏积极性。总体来说,非车险发展规模不大,质量不高。
广东省财险业结构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车险在财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各市场主体将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了车险上,对非车险的重视和投入明显不足。二是非车险方面,社会保险意识不强,保证市场有效益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仍不完善,非车险整体发展动力不足。
3.区域发展不平衡
广东省的经济总量高,但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财险市场也表现出极强的不平衡性。从珠三角和非珠三角区域的保费收入看,2005年,珠三角与非珠三角地区财险保费收入分别为9660.22亿,2152.95万元,珠三角地区保费收入占全省保费收入的81.78%,这一比值在2005-2009年间,在82%左右波动,2008年最高时达到了82.44%。市场发展不平衡,在客观上加大了各市场主体统筹业务发展的难度和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除了人保财险以外,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平安、太平洋在内,都将非均衡发展作为其在广东省区域发展的指导思路。
四、广东省财产保险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在未来的几年内,广东省将以建设幸福广东为契机,适当调低GDP增长预期,把经济工作的重心放在深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从经济环境看,《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将使广东的社会总消费和投资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行业监管看,监管视角逐渐从微观监管转向宏观审慎监管,监管重心从经营性风险向系统性风险转换。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市场将更趋规范,经营理念逐步转变,注重效益特别是承保效益将成为市场主体的共识。总体而言,未来几年内,广东财险市场的发展仍是机遇多于挑战。发展环境不断好转的趋势不会变,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不会变,盈利水平提高的趋势不会变。
在新的形势下,广东省财产保险业应积极把握适应新的环境,推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的增长点,着力提高发展水平,提高保障能力和社会服务管理能力。
1.创造良好环境,强化政策落地。一方面应继续改善财产保险行业的硬环境,促进保险相关法律的制订和完善,从政策和财政方面为财产保险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应继续改善财产保险行业的软环境,积极加大宣传,提高社会保险意识,全力提升财险行业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引导财险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着力出台和制订有效促进市场科学发展的政策合力的监管措施。
2.支持经济建设,增强保障能力。广东财产保险业应以广东“双转移”战略与《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重点关注专项规划的实施,努力推进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新兴技术的保险险种的设计与研发,积极争取政策和财政方面的支持,不断扩大财产保险的服务领域,提高保障水平,切实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3.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品质。首先,广东省财产保险业要切实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文化建设为引导,制度建设为保障,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立覆盖各种环境、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的保险服务体系,实现由单纯卖产品向为用户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服务的转变。其次,发挥保险公司的资源优势,为用户提供保险责任以外的附加服务。再次,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如欧美一些大型保险公司有自己的急救医院、康复中心,客户可以在那里享受优惠的服务,投保数额大的客户还可享受免费疗养。广东财险业要通过提升服务水平来主动适应当前保险消费市场内涵正在发生着的深刻变化。
4.促进险种均衡,实现全面有效益发展。大力促进较有潜力的非车险险种发展,改善广东财险险种不均衡的状况。责任保险是一个对法律环境依赖性较大的险种。一方面要求有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责任险的发展,一是要发挥保险监管部门的积极作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二是通过开展各类责任保险试点,积极提升公众的保险意识。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责任险的倾斜,重视对责任保险的开发和创新,优化制订选择销售策略。在农业保险方面,一是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开展农险业务的积极性,增强对农业的保障力度。二是保险公司应注重农业保险的治理,在农业保险方面把握好政府政策与商业之道间的平衡与分配,处理好公司品牌形象与公司效益间的关系。
5.积极争取和探索巨灾保险模式,扩展保险补偿功能的广度和深度。瑞士再担保2009年的关于巨灾的标准是,只要满足保险理赔4260万美元、总体经济损失8520万美元、死亡或失踪20人、受伤50人等其中一项,即列入巨灾的范畴。依照这一标准划分,我省属于巨灾多发的地区。当前保监会正连同各有关部委,加紧推进巨灾保险实施机制的调研工作,一些落地的方案也会于近期推出。广东应发挥对巨灾经验丰富的优势,有条件的争取和探索巨灾保险模式,更有效的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为本地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年鉴》2006-2010年,中国保险年鉴社
第一,对那些已经老了,比如60岁以上或者是65岁以上的没有养老金的人,也不可能通过缴费来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应该建立一个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可以从低水平开始,但是一定要有。比如说在北京已经开始了对65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给280元钱的养老金。
第二,对农村现处在劳动年龄的人,开始建立他们的养老保险。从今年开始要在10%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在城市里有大量流动性的农民工,我们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想,就是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开始,一步步实现全国统筹。
石家庄:
为“准退休人员”预发养老金
祥伟
石家庄市社保局日前传出消息,为确保达到退休年龄的“准退休人员”及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石家庄市今年开通预发养老金业务。
“准退休人员”是指达到退休年龄并经核准退休、仍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参保人员。这部分人员虽然退休回家,但由于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社保机构无法对其及时计发基本养老金。对此,石家庄市社保局的解决办法是,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其基本养老金,作为预发额。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补发养老金差额。
上海:
拟将在全市统一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
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以及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上海将在全市统一推行“上海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责任险”。通过全市公开招标,选出太平洋、平安等3家公司作为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承保单位。
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年龄限制在65周岁以下,而这项险种针对的是养老机构所有核对床位的老人。
早在去年5月,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牵头,“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就率先在浦东新区50余家养老机构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方案,明确由养老机构每年为每个养老床位支付180元保险费,因意外伤害造成老人伤残、死亡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残疾、死亡保险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医疗、就医交通等费用。
普通养老部门统计,在试点1年间,全区接到有效的事故报案51起,占参保机构比例的91%,没有发生一例拒赔现象。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责任险”在全市的推广模式,可能采取类似社区综合险、火灾责任险的“共保方式”,保费由养老机构和政府共同承担。
大连:
养老机构推荐养老院入住合同范本
近年来,大连市养老机构的发展势头迅猛,全市已有160多家,而其中只有18家是国办的,其余的都是社会力量兴办。随着大量老人走进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养员之间的纠纷也开始增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老人的意外伤害引起。而对簿公堂的结果往往是养老机构吃亏,一个重要原因是出在合同上。有的不懂如何在合同中保护自己,有的则片面强调保护自身,形成了“霸王条款”,合同的规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养老机构与养员之间的合同,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范本。市民政局为此组织部分资深院长和法律顾问,研究制定全市养老院入住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将充分照顾到养老机构和老人双方的利益。这项工作计划5月底前定稿,从6月1日开始,在全市养老机构中推荐使用。同时,他们还与有关保险公司合作,专门为养老机构推出低保费、高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筹备成立养老福利协会,做好规范行业与维权的工作。
父母下岗,
祖父母有抚养孙女的义务吗
扬州读者林希问:我和丈夫均是下岗职工,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下岗以后,我们把原有的积蓄都花光了,仍不足以支付孩子的学费、生活费。而我的公公、婆婆均是一家效益不错的企业退休职工,收入有保障。面对经济上的困难,我们想请公婆支持一下,但是,他们重男轻女,不愿抚养两个孙女。最近,我看了《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我们现在无力抚养女儿,请问,可否提讼,要求公婆抚养孙女?
答: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父母因重病、残疾、智力障碍难以胜任抚养子女义务的实际情况。因此,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扩大了原婚姻法规定的抚养范围,将原规定只有“父母死亡时”,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负有的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扩大到“父母无力抚养”的范围。但是,从来信所述,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你的家庭。因为《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所说的父母“无力抚养”是指父母没有劳动能力,而不是经济上的困难。你和丈夫虽然下岗,但你们身体、精神均无重大疾病,你们完全具有劳动能力。可见,你们经济上的困难只是暂时的,你们应当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再就业,靠自己的劳动来抚养子女,而不应该依赖公婆。当然,如果你的公婆出于自愿在经济上接济你们也未尝不可,但那只是他们出于亲情而给予的帮助,并不是他们的法定义务。
(兰友)
存折改个新密码子女难截养老金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写一份工作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工作计划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公司工作计划,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2022年保险公司工作计划范文1--年,中支公司在省分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关心支持下,完成了筹建工作并顺利开业,在业务的发展上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圆满地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此基础上,公司总结--年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业管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
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中支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好文章尽在公文易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最大化。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4、在--年6月之前完成--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
根据--年中支保费收入----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规划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业务工作。--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合作协议,--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虽然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有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中支将开拓思路,奋力进取,去创造新的业绩,为做大做强公司保险事业而奋斗。
2022年保险公司工作计划范文2在公司的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关心支持下,在业务的发展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任务指标,在此基础上,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经验和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公司各项条款,加强业务管理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承保是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13年,公司将狠抓业务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二、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服务条款,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服务平台。我们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在市场逐步透明,竞争激烈的今天,服务已经成为我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纳入我们公司的价值观。客服工作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在20--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建立一流的客户服务体系,真正把优质服务送给每一位公司的客户。
三、加快业务发展,巩固郑州市场占有率,扩大河南市场占有面。根据20--年支公司保费收入 万元为依据,公司计划20--年实现全年保费收入万元,其中:计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1、精心组织策划、坚决完成计划指标,为全年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2、大力发展
渠道业务,深度拓展郑州市场,打好河南地市业务的攻坚战,有序推进,扩大和巩固河南市场占有面。3、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渠道和客户,扩展新渠道,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渠道业务、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4、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对效益好,风险低的单位重点公关,与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20--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5、其他方面:深入抓好其他保险业务工作;加强与各保险单位的`合作;积极参与各种保险的激烈竞争之中。
四、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员工和保险推销员工作,继续完善人力资源调配,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20--年在员工待遇上,工资及福利待遇在20--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计划为每个员工体检身体,每位员工过生日公司提供一份礼物,举办一些集体活动等,用的好人才,留的住人才,为13年的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五、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力。今年将从制度入手,对公司的现有规章制度上、要求范围内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以前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汇编成册后,发到每一个员工手中,认真学习。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从而提高执行力度。20--年是全新的一年,有望通过我们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让公司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2022年保险公司工作计划范文3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紧密围绕市公司总经理室贯彻的“保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稳定”的工作指导方针,全体内勤人员不断进取,共同奋斗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主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围绕目标,落实计划,紧抓业务工作,计划落实早、把计划分解成月计划,月月盘点、月月落实,有效的保证了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的进行监控和调整。
下面是20--年保险公司内勤具体的工作计划: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适应股份制改革后新的管理模式和展业模式,继续加强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的教育,加强并运用数据管理,引入激励机制。
二是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当前与长远、做大和做强的关系,加强整体公关力度,注重业务承保质量,以最快速度和的质量挑选并占领市场。
三是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协助,努力提高五小车辆、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的承保率。
四是强化理赔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现场查勘率,采取人性化服务,区别对待,加快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外部展业环境。
五是针对竞争,密切注意同行业发展举措,加大公关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参与竞争,巩固原有险种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新业务、新保源。
为达成公司这一战略转型目标,对我们每一位员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到我们综合柜员,不仅是工作量大幅增加,对我们的业务水平也要达到更高更全面的水平。
20--年对公司内勤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1、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做好本职业工作,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通过日常工作积累,发现自己的不足,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公司条款,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保险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工作。
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每次学习、培训活动,更快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4、争取在20--年通过公司中级保全员考试。
总结下来,20--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新的一年的工作中,会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尽一份力。
2022年保险公司工作计划范文4现将公司关于20--年工作情况和20--年工作思路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的经营情况和主要工作
业务经营情况
一年来,在业务经营压力繁重,业务质量检查频繁,业务运作变化频繁,规范经营不断深入的环境下,公司整体工作运行良好,干部员工思想稳定,业务经营稳中求进,业务发展稳中求快,发展态势稳中求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业务发展逐步进入“迅猛”的发展轨道。
截止11月底,累计实现签单保费25106.2万元,增幅为23.42%;实收保费25068.6万元,增幅为20.74%。
2、经营效益逐步呈现“回暖”的发展态势。
公司上半年盈利水平明显不足,下半年逐步有所好转。
3、应收保费逐步迈入“合理”的经营区间。
全市应收保费余额426.6万元,占总业务的比重为2.10%。
4、市场份额逐步趋于相对“平稳”的竞争局面。
截至10月底,我公司市场份额为35.86%,同比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5、赔付情况逐步显现“持续”的好转态势。
截至11月底,简单赔付率为54.4%,综合赔付率为75.06%。
主要工作情况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导,推动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自年初便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业务调度,对保费收入实行逐月分解下达计划,逐月点评,逐月分析,并实行月、季、年三重考核,按照计划完成情况对各经营单位和产品线进行奖惩兑现。对不同险种实行差异化费用政策和激励办法。在全市系统费用紧张的不利情况下,我们基本做到省公司下拨的每笔费用首先满足基层展业需要,全面激发基层一线的展业热情。
(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带头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20--年,我们公司共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系统内外大规模、多渠道、全面系统的检查达10多次,这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不断增进了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同业的沟通协调,为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规范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应收保费执法力度,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
今年,公司加大了应收保费执法监察力度,达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了“四不怕”,即不怕揭短、不怕麻烦、不流形式、不留死角。对应收保费逐笔、逐项、逐人进行落实,摸清了“家底”,查清了责任,严肃了整改,对历史遗留的应收保费,立足自身、不等不靠,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欠费催收,受到了省公司的表彰。
(四)积极提升销售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交叉销售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二是大力开展营销组训建设,三是大力加强和规范营销队伍建设,四是建立多方位的销售渠道,五是积极推动交叉互动业务,创造了一流销售业绩。
(五)认真贯彻学习“八个表率”,积极践行科学发展。
一是我们及时组织党委、总经理室班子成员进行了原文学习,并开展了座谈讨论,制定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的意见和方案;二是组织各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学习领会,吃透精神;三是迅速组织全市系统广大干部员工学习讨论;四是根据方总讲话精神,重新制定并完善年度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规划、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办法;五是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交流发言;六是组织市公司党委成员分赴各联系部门、联系单位进行辅导和督导,确保此项学习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得力,考核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我们规定由信息技术部全面负责全市数据质量的管理监督工作;二是公司安排专人分管数据,将数据质量管理职责明确到人;三是制定了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四是认真进行了全市系统培训;五是按月通报数据质量考核结果,保证了公司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七)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培训过程中,公司采取了集中培训和分散性培训相结合,以分散性下基层培训为主;系统培训和新险种培训相结合,以新险种推广培训为主;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以短期实用性培训为主的方法。确保了公司培训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八)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紧密围绕60周年司庆为主题,一是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乘势而为,再铸辉煌”的全员大讨论;二是广泛开展了“为国庆献礼,为司庆增光”的业务竞赛活动;三是积极开展适合于本单位特点的创新服务活动。10年10月在市组织的行风评比中,我公司的参评结果和群众意见均好于往年。
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盈利能力仍很脆弱;二是发展不平衡问题异常突出;三是经营成本高位运行;四是结构调整任重
2022年保险公司工作计划范文5岁末临近,新春将至,不知不觉--年的工作即将告一段落。对于每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来说,免不了会在年终岁未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
过去的近一年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年,也是我加入公司从陌生到熟悉的一年。这一年中工作的点点滴滴,让我不断地学习、成长着。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总经理的正确领导、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各位同事的支持协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要求,较好地发挥了行政部服务基层、以文辅政的工作职能,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一、--年的工作回顾。
1.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行政工作对我而言是一个相对熟悉的工作领域。作为行政部的主管,我自己清醒地认识到,行政部正是一个公司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方的枢纽,是推动各项工作朝既定目标前进的中心。细数行政的工作,可说是千头万绪,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会议及活动安排等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我努力强化自我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处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
行政工作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重点,充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学习,在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去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行政统筹工作的关键事物控制和内部管理。行政事务性工作的内部分工、前台文员的管理、办公室保洁、资料的分配整理等工作以及物流和售后、维修等的监管。
2)切实抓好公司的福利、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预算审批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等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联系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合作单位;与饮用水公司洽谈优惠条件及赠品;对比办公用品等的采购渠道,寻找高性价比供应商。
3)爱岗敬业,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以“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开展每项工作,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
4)做好协调工作。行政作为后勤服务和办公协调的核心部门,在理顺各部门关系,提高管理效率,保证上传下达等方面具有枢纽作用。过去的这一年,行政部以沟通协调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在做好办文、办会工作的同时,更注重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
5)认真做好公司的文字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等文字工作,负责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概要及重点的提炼,并负责对会议有关决议的实施;认真做好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发、分递和督办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公司有关会议、文件、批示的精神;公司的重要文件资料、批文等整理归档,做好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6)制度建设。配合总经理在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包括行政人事类、财务类、售后类、业务类等等,以及根据企业现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7)落实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公司的劳动、人事和员工的考勤控制监督工作,根据人事相关规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及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法到劳动管理部门办好录用、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各项手续。体现公司的规范性,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8)做好公司主管会议及其他各部门会议的组织和后勤服务工作。落实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资料搜集等以及会后的会议记录、整理及重点提炼汇总等工作。
2.凭借个人经验,传授方法,协助销售部逐步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并强化管理。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作为行政部的主管,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是决定办公室是否能够正常运转的基础,是发挥“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方”作用的关键,对推动各项工作起着决定性因素。
随着时展和新形势的需要,我越发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公司的要求及想要达到的工作效果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不敢掉以轻心,也正在持续学习。向书本学习、向总经理及其他部门主管学习,向周围的同事学习。总体感觉自己近一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
经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并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并且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积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思想观念,积极适应股份制改革后新的管理模式和展业模式,继续加强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的教育,加强并运用数据管理,引入激励机制。
二、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当前与长远、做大和做强的关系,加强整体公关力度,注重业务承保质量,以最快速度和的质量挑选并占领市场。
三、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协助,努力提高五小车辆、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的承保率。
四、强化理赔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现场查勘率,采取人性化服务,区别对待,加快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外部展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