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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市场行情精选(九篇)

劳务市场行情

第1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务市场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市场,是指劳动力供求双方进行双向选择的场所,包括综合劳务市场、行业劳务市场、专项劳务市场和企业内部劳务市场。

第三条 市、区、县劳动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劳务市场的主管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务市场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在本市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专业的劳务市场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务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按行政区域组织开办综合或专项劳务市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开办行业或专项劳务市场。

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可以在市、区、县劳动局的指导下,开办在本企业、本系统范围内调剂富余劳动力的企业内部劳务市场。

个人不得开办劳务市场。

第五条 开办综合、行业或专项劳务市场,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劳务市场发展规划;

二、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三、有固定的场所;

四、有劳务市场服务组织,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有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

六、有与业务工作量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开办劳务市场, 由开办单位向市劳动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局批准核发劳务市场开办许可证后,方可开办。无劳务市场开办许可证的,不得开办劳务市场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禁止自发的劳务市场。

申请核发劳务市场开办许可证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局制定。

第七条 劳务市场服务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办的劳务市场的服务组织,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

第八条 劳务市场服务组织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收集、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

二、开展劳动就业指导和咨询;

三、组织需求劳动力或劳务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家庭(以下统称用工单位)同求职人员直接洽谈;

四、协助企业调剂劳动力余缺;

五、为在职职工合理流动提供服务;

六、组织劳务协作或地区间的劳务输出与输入;

七、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按照用工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

八、介绍单位的临时性用工;

九、介绍家庭服务员、个体工商户帮工;

十、法律、法规、规章准许的其他劳务中介服务工作。

各劳务市场服务组织的具体业务范围,由市劳动局在核发劳务市场开办许可证时核定。

第九条 用工单位在劳务市场招用人员, 必须持市劳动局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招用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求职人员在劳务市场求职,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市劳动局规定的有关证明。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达成用工协议后,必须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劳务市场服务组织必须在市劳动局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和本市各项劳动法规、规章、政策进行劳务中介服务活动。劳务市场服务组织在劳务中介服务活动中,不得侵害用工单位的用人自和求职人员的职业选择权。

第十一条 进入劳务市场的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劳务市秩序,服从管理,不得利用劳务市场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 劳务市场服务组织应定期向市劳动局报送劳动力供求信息,为本市制定就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各劳务市场之间应当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必要时,市劳动局可以对各劳务市场的劳动力资源进行调剂。

劳务市场的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和劳动力资源调剂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局制定。

第十三条 劳务市场服务组织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文秘站:)由市劳动局会同市物价局制定。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 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自发的劳务市场,由市、区、县劳动局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取缔。

二、对无许可证擅自开办劳务市场或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的,由市、区、县劳动局责令其停办或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非法收入的,没收全部非法收入。

三、对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或违反劳动法规、规章、政策进行劳务中介活动的劳务市场服务组织,由市劳动局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开办单位的劳务市场开办许可证。

四、对在劳务市场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五、对扰乱劳务市场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对利用劳务市场进行违法活动的,由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2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按照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相关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依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依照职责对各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和相关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劳动者实现公平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检查内容

(一)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检查内容

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含网络招聘)、劳务派遣活动,未依法备案开展相关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不依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强迫劳动违法犯罪检查内容

小煤矿(包括国有煤矿井下外包)、小砖窑、小工队、小作坊、小企业主体领取证照和劳动用工情况,是否存在侵害劳动者人身权利特别是涉及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强迫劳动、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检查内容

许可和经营情况;就业招聘信息情况,互联网招聘平台招聘行为规范情况;服务台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的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授权情况;劳务派遣协议签订情况及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况;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用人单位招用工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句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情况;督促依法进行就业登记情况、是否使用童工情况、提供或虚假招聘信息情况、就业歧视情况、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情况、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或扣押财物,以及其他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承担职业技能提升

超许可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四、实施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为: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五、检查要求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通过XX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系统随机匹配,采取明察暗访、核验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实地检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数量不得低于本地区监管总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户;用人单位不少于10户。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核查.

执法检查主要通过了解具体经营情况,实地查看场所及设施设备、查阅相关纸质材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调查检查记录表,切实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近期要求将摸排出来的三个台账上报市人社局:一是经审批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台账,二是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台账,三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用工台账。XX月XX日之前,要将实地执法检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的台账上报市局。

六、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促进就业创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各责任科室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监管责任,互通工作进度,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3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下面,我就克拉玛依市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向调研组各位同志做个简要的汇报:

一、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2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扩大和促进就业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抓,着力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初步构建起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并逐步向街道(乡)、社区延伸。

(一)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

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于1996年11月成立,是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机关的直属单位,实行市、局合属办公,2004年3月移交市政府管理。2008年8月,统一纳入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市政府直属的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统筹协调中央驻市石油企业的本地、外部职工子女的就业服务,主要开展大专以上学历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岗位信息、市、区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的统筹、就业指导、就业前指导培训、为地方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提供社会化的人事档案保管、相关人事关系的办理和管理,以及承担各类注释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双选”招聘、紧缺人才引进、相关少数民族比例落实等工作,是政府主导的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现有的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是市政府与原新疆石油管理局共同出资建设,办公区域面积约800平米,使用的两座办公楼仍为油田资产。

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隶属于两个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辖区大专以下学历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业务,目前无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仅依靠现有办公场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乌尔禾区目前仍未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专业人力资源市场,主要依托区劳动保障局职业介绍所开展相关就业服务工作。以上三个区还承担指导辖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失业人员摸底等业务工作。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属于独山子区政府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主要负责辖区所有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培训、日常“双选”推荐等工作,同时区还承担着独山子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情况

全市所辖街道(乡)和社区居委会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已面完成,12各街道(乡)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近30人;84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兼职劳动保障人员84人,街道(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并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个到位和“机构名称、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办公场地、工作职责”的五个统一。目前,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主要承担着开展求职登记和用工登记,收集劳动力供求信息,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失业人员摸底调查、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初审等多项业务工作,同时,还协助区及劳动监察部门,调查了解辖区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等工作。

(三)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和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各项功能的逐渐完善,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日益显现,2007年至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累计就业岗位信息近2万条,组织各类大型双选招聘近30次,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到80%以上,每年实现就业4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今年,打破以往按照学历进行失业登记的模式,将以往有是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负责登记的大专以上失业人员由划归各区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推荐,增强了就业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缓解了就业压力,分散就业矛盾。

为落实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精神,加快各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切实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更好地为广大失业人员和企业服务,我市辖区四个区已全部立项筹备建设人力资源市场,计划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总面积为13700平米。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稳步前进,2009年,我市劳动就业二版信息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累计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轮训6期,各项就业失业相关劳动保障业务实现信息化管理,目前已录入个人就业失业信息58600条,企业信息4477条。同时,有是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组织实施的石油石化人才网站平台日趋完善,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石化企业的网络报名、岗位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我市就业形式的严峻,建设适应克拉玛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就业模式,是一个需要科学规划的问题。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经济发展促就业、通过政策促就业、为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提供好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和市场化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就业环境。目前,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方面,我是在经历了个油田单位计划分配,劳动就业市局合署办公,市、区、街道、社区体系平台建立的不同历程探索。如何更好的发挥好已建立和形成的体系作用,适应发展的需要,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上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严重滞后

随着《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市场脱离了以往政企共同建设管理模式,逐渐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目前,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场所为80年代建筑,经改造后,使用面积约800平米;各区、乡无专门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各项业务基本依托现有办公场所开展,完全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规范要求,制约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作用。(国家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标准:市级1200平方米,区级800平方米,街道(乡)400平方米)。

(二)信息化建设缓慢

便捷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是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基础,目前,我市已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全疆率先实现劳动就业二版的上线,基本实现就业失业、岗位信息、劳动用工备案等基本功能,但由于所有数据及各项业务规划一在自治区建设,各地对本地化功能模块难以自主开发,导致部分能在本地区难以建设。

(三)基层人力资源市场人员力量薄弱

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的逐步下移,基层力量资源市场在现有人员编制基础上承担的就业服务工作日益加重,各区、街道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采取聘用部分人员开展工作,但由于工资待遇等方面原因,聘用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影响了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建设

(一)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市场设

由自治区统一规划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按照“新三化”建设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明确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工作职责,明确考核目标,增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同时,还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从大局出发、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要求,打破狭隘地区壁垒和人力为业务分割,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一规范的进程。

(二)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力度

对已建的市场进行规范,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对未建设市场的,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为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三)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建设

在目前劳动就业二版信息系统的基础,加快推进各地本地化模块的建设,同时,实现部分功能的拓展,逐步建立纵向以市级为中心,覆盖各区、街道(乡)和社区,横向与有关业务部门互联互通的,面向全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标准、内容、流程统一的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

(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自身建设

人力资源市场作为一项公益行业,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充分体现人性化,坚持人本服务理念,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制定科学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抓好职工队伍的建设。

第4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一、充分认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意义

对于坚持市场的灵活度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适用《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的补充用工形式。本市劳务派遣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局部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前,正处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关键时期,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事关广大劳务派遣员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整个职工队伍的团结,事关本市经济继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妥善处置劳务派遣领域的突出问题。市国资系统要发挥率先示范作用,总结国有企业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的胜利经验,国资系统内予以推广,引领其他企业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效推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要通过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实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统一,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掌握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措施

要准确掌握原则、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规范措施,控制派遣规模,逐步降低比例。

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研究实施规范工作措施,一要准确掌握规范工作的指导原则。通过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准确掌握“四个坚持”指导原则。确保规范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依法调整,二是坚持市场调节和行政调节相结合,三是坚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统一,四是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明确要求,二要突出当前规范劳务派遣的三个工作重点。要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临时性、辅、替代性岗位(以下简称“三性”岗位)问题、同工同酬问题、劳务派遣员工参与民主管理问题作为当前规范的三个工作重点。落实任务,逐步规范,切实加以解决。

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措施。当前,三要柔性过渡。本市劳务派遣市场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是历史性遗留问题,有些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要区别情况予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稳妥实施,要柔性引导、创新方法、依法规范,促进劳动关系整体和谐。

三、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认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规范劳务派遣作为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共同推动劳务派遣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

要围绕工作重点,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在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指导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本行业、本企业适合劳务派遣的三性”岗位范围,引导用工单位合理使用劳务派遣,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形成优秀劳务派遣员工转为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的机制。要积极推动劳务派遣员工参与用工单位的集体协商,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纳入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有条件的用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纳入集体协商内容,逐步改善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

确保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夯实劳务派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主动加强与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准确掌握外地区劳务派遣的主要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研究规范的工作措施。三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劳务派遣市场依法规范发展。

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契机,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推动“两个普遍”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大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工会组建力度,通过劳务派遣员工参与用工单位民主管理,形成劳务派遣员工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一要建议用工单位积极吸纳劳务派遣员工参与本单位工会。对于已经加入派遣机构工会的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工会应积极协助派遣机构工会做好会籍管理、工会活动和权益维护工作。二要认真贯彻《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加强派遣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用工单位吸纳劳务派遣员工参与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方法。用工单位未吸纳劳务派遣员工为职工代表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劳务派遣员工列席参与。三要积极协助劳务派遣员工解决“三最”利益问题,教育引导劳务派遣员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定价机制的作用,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督促引导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逐步规范用工行为。一要督促用工单位规范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动合同制员工实行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破除内部工资分配上的二元”结构,落实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二要引导用工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关心,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三要引导用工单位拓宽劳务派遣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的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劳务派遣员工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切实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管。

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派遣机构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备案,一要加强劳务派遣市场管理制度建设。首先要完善劳务派遣机构备案和定期检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对派遣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其次要建立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派遣机构规范化经营。

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管理,二要建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机构初始登记备案、业务情况、年度演讲等内容;实现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管理信息互通,用工备案、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管理系统中增加劳务派遣内容。管理信息系统要实现实时更新、动态跟踪、全面覆盖的功能,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要依托网络化、网格化工作机制,三要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市场的监管力度。依照市区分工、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劳务派遣的日常监管,切实落实劳务派遣的具体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协管员在网格化工作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主动服务、指导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督促其规范经营、规范用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

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举报投诉案件,四要做好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和争议调处工作。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疏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不规范用工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严重的用工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对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依法结案,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的重要建设者和推动者,行业自律是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要着眼于促进统一人力资源派遣市场建设,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建设工作,全面覆盖劳务派遣机构,逐步在行业准则、服务规范、经营规范、监督管理以及市场退出等方面形成市场调节机制,促使劳务派遣行业自觉提升自律水平。

积极动员组织派遣机构参与行业协会,一要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扩大行业协会在派遣机构中的覆盖面,提高行业协会在行业内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研究制定行业服务规范,二要推动形成行业市场规范。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自身特点。引导派遣机构规范经营。

明确约定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划分,三要推荐规范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行业协会要制订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保证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5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关键词:市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

当前,在建筑劳务市场中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已备受业内人士关注。据统计全国已建立了8000家左右的劳务分包企业,约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10%,在册劳务人员约300万人,占3000多万建筑大军的1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但这其中优秀的劳务企业数量太少,一些大型总承包企业对优秀劳务企业的争抢较为激烈,大量新劳务企业质量难以保证。包工头带队目前仍是我国建筑劳务的主流群体,也是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的难点所在。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召开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并形成《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会议纪要》(建会[2005]5号),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可以说,建筑劳务市场正在逐步规范,但一些问题也阻碍着劳务分包企业的健康发 展。

一、阻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

(1)建筑市场现状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协调。建设部提出劳务分包企业概念是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晚于现行建筑法,而目前建筑法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否则就属于违规转包,这就使总承包企业必须自备劳务作业队伍,使“两层分离”难以彻底。建设部规定劳务分包企业获得施工资质的条件之一,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但目前全国仅有800多个技能培训机构和700多个鉴定机构,全国累计培训和鉴定的建筑劳务人员仅300万人左右,总持证率还不到一线操作工人总数的10%。包工头随意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无所顾忌地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外,除了不给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商业保险,绝大多数农民工基本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建设部曾印发“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并制定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规划”。但是一些地区没有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从业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提起足够重视。在目前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培训、鉴定数量较低的情况下,很多地区,尤其是没有重视开展职业培训的地区,很多企业尤其是“包工头”对申办劳务资质望而却步,在开展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劳务企业工作方面困难很大。正在修订的《建筑法》会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监管不力,劳务分包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推行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时间较短,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建立之中,业内有关各方认识不到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忽视了对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各项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缺乏良好的环境。各地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仅涵盖建设工程承发包,尚未将劳务分包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另外由于现阶段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数量较少,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的队伍或使用零散工行为较为常见,这些行为的发生又阻碍了正规劳务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行为的监管。比如一些地方要求承包企业中标后,必须将劳务作业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没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将无法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用工合同要进行备案;拓展现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建立渠道畅通、信息公开的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并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

(3)劳务分包市场规则不明确,缺乏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依据。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依据还比较缺乏,目前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关注点都重在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缺乏具体的制度依据,比如在劳务分包企业如何设立和规范运作,工人与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各应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地方政府、劳务输出单位、培训单位、技术鉴定单位、用人单位、农民工等各方的行为准则以及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建设劳务基地等方面,国家还缺乏相应的、比较完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政策引导。

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培育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一些在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立劳务分包市场中走在全国前列的省市,介绍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立劳务分包市场的先进经验。比如天津市注重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卡等制度,落实总包、劳务分包责任制,通过市场监管,60%的农民工纳入用工企业,有效促进了劳务分包制度的落实。会议号召各地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和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的途径

(1)简化审批程序,引导有资质的包工头进行工商注册。引导包工头建立合法企业是建立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引导,把包工头“收编”为正式合法的劳务分包企业,接受政府的管理。在人员、设备、资金和工程业绩方面有一定能力的建筑劳务队伍可进行工商注册,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可进行内部机制创新,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对信誉良好但不具备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从而促使包工头转为合法的企业职工或股东。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考虑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

(2)鼓励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吸收优秀农民工,组建“架子队”式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是从根本上杜绝劳务分包企业违法再分包的措施。鉴于部分“包工头”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吸收其以现金或设备出资,以巩固合作纽带,解决设备不足问题。

(3)在大型建筑企业组建劳务分包企业。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营规模的扩张,大型建筑企业大多不再直接承担工程劳务作业,大量的劳务作业转而依靠外部各种形式的劳务队伍承担,管理层与作业层混杂,导致项目管理层次多。值得提倡的办法是精简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人员,将管理层的富余人员和作业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分离,组建为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促使其市场化和社会化,成为法人实体,成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联盟。目前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劳务资源,已经注册成立了劳务分包企业,更多的劳务分包企业还将陆续组建。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袁宏川,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4):8-10.

第6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关键词]劳务外派 引进 存在问题 对策研究

当前,随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国际劳务合作的发展步伐日益加快,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工作的各项机制不断完善,各种配套设施也相继建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管理体制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国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认识和分析我国外派与引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体制问题

我国目前有两个部门负责管理我国的对外劳务外派与引进。一个是商贸部下属的中国对外工程商会,另一个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由于劳务外派由商贸部和劳动部共同管理,多头对外,行政管理要求和标准不能统一,造成正规的劳务外派渠道局面混乱,使不少经营对外劳务业务的企业不得不同时申请两家的经营许可证,目的在于既可以躲避商会管理严格、限制高收费的规定,又可以左右逢源,享受双方外派渠道的各自好处。但是也造成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权威的能够起综合协调作用的部门,造成部门之间分工不够合理,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同时也使层次过多,手续太繁,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时,关卡林立,甚至贻误时机,无法适应国际劳务市场上激烈竞争的局面。因此体制上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的顺利发展。

2.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信息不对称

当前,各派遣企业已经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能否及时有效的获取相关信息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由于自身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和内外两个市场的信息搜索能力的约束,在对信息的研究、开发利用等方面还存在技术和能力的欠缺。目前我国对国际劳务市场的信息获取大多依靠其自身在国外的办事机构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导致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足,信息搜集手段缺乏,必要的信息网络未能健全,不能主动的、有意识地收集信息和开拓市场,难以抓住国际劳务市场稍纵即逝的机遇。

3.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行业秩序混乱

当前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行业经营秩序混乱,违规操作现象突出。一是由于我国劳务外派与引进经营单位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开拓新市场的能力不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们常常置国家规定、行业管理与合同约束于不顾,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和低价竞争等现象十分普遍,行业秩序混乱不堪,严重影响了我国劳务外派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利于我国劳务外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一些境内外不法商人利用国内企业急于对外开展业务、部分劳务人员急于出国挣钱的心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弱点,不通过正规渠道介绍出国劳务,而是以骗取中介费为目的。三是对出境限制条件放宽。公民出国劳务只要申领因私护照,劳务人员出国申办护照不再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配套的管理措施又没有跟上,一些劳务公司逃避政府监管,项目不经审查就向外派遣劳务人员。

4.劳务外派与引入过程中人员培训规范性不足

随着当今国际劳务市场竞争的加剧,对劳务人员素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各国在劳动力交流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国际竞争,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方法就是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派出的劳务人员,多数不懂外语,专业技术单一,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理论知识不足,外派劳务的培训合同制也未健全,各单位在培训劳务人员形式上不规范,内容有多有少,时间有长有短,因此培训出来的劳务人员素质差别很大。有的企业甚至不经任何培训和考核,就将劳务人员派出了国外。

5.劳务外派与引进过程中法制存在缺陷

有关劳务交流的事项,我国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因此,劳务人员在申请和在境外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证。当纠纷发生时,无法可依。例如,一些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对劳务人员超额收费;个别外方雇主未能严格履行合同,外派劳务人员在外的生活工作条件恶劣;某些劳务外派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致使外派劳务人员收入降低等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保护。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国之间在生产要素方面也在进行国际间的合理配置。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就如何更好地解决劳务外派与引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政府强化服务观念,对劳务交流给予支持和鼓励

健全劳务交流管理体制,清理目前“多头经营、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坚持市场化运营原则,加紧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首先,成立劳务交流协调机构。这一机构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劳务外派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外经贸部门应制订对外劳务合作的统一方针政策,拟定对外劳务合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使各公司在对外活动中做到统一政策和统一规划。其次,优惠政策措施。对成批引进外地劳务人员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建议按照引进人头给予一定奖励;对缺工企业通过自主招工的新招收部门,建议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并就企业用于劳务引进组织者的补贴可直接计入企业成本。最后,加强政府指导和管理。政府应加快推动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的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外派劳务的管理主体、工作主体、协调部门及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外派劳务的程序、外派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加强对出国劳务签证办理的审查、监管力度,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护照签证办理的审查和监督。

2.建立劳务外派与引进的信息网络,确保内外信息畅通

建立通畅的信息网络,首先,加强国际劳务信息的采集渠道建设、整理、交流、综合利用等机构建设。当前,国际劳务市场变幻莫测,要在竞争中战胜对手,组织更多的劳务出口,必须做到信息畅通。为此,应充分依靠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外经公司驻外机构、境外企业、国外劳务商等,建立一个具有搜集、传递、处理、分析国际劳务市场信息的网络,调查国际承包市场状况、掌握各国经济发展动向和趋势、分析国际劳务市场供求情况。其次,在境内外设立一个或多个搜集、研究、整理和传递劳务信息的动态数据库或信息中心。并利用卫星通讯和电子计算机实现彼此的互联和资源的共享,组成一个全国性的乃至跨越国界的,连接我国劳务外派各级主管部门和国外有关机构、国际劳工组织,以及国内外就业介绍机构等单位在内的国际劳务市场信息网络。

3.确立劳务外派与引入的行业规范,实现有序管理

行业规范的确立对一个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规范的管理,有利于行业健康、迅速的发展。首先,拓展劳务交流渠道。大力培育发展劳务中介公司,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为各类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劳务派出与引进服务。其次,加强劳务协作。在中西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紧密的政府间劳务协作关系和劳务外派基地,进一步贴近服务。引导各乡镇、有关部门既招商又招工,构建信息畅通、外派便捷的劳务用工网络体系。第三,加大外派劳务市场黑中介的打击力度。主管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迅速解决已暴露出来的外派劳务纠纷,同时组织排查摸清辖区内的劳务人员数、劳务输入国、经营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等有关资料和纠纷隐患,根据轻重缓急分期解决。外经、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手出重拳,全面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打击和取缔非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让“黑中介”无藏身之所。最后,引进创新方式。设立用工网站,实行网上招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实行媒体招工;与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实行外出招工;鼓励在岗员工回老家动员,实行以工招工;举办劳动力供需双方见面会,实行专场招工,以及订单式、定向式招工等多渠道有效的招工形式,为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4.加强劳务外派与引入中的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与技能

我国应加强劳务人员出国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当前,国际劳务市场对技术劳务特别是高级技术劳务的需求显著增加。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劳务交流的培训,拓宽路子,占领国际劳务市场,改变以普通劳务外派为主的做法,有计划的建设一支懂技术、懂经济、懂外语、有经验的劳务队伍,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档次。同时,要充分发挥出国人员培训中心的作用,对出国预备人员提前进行外语培训、技能培训和国情培训,使外派人员提前掌握简单外语口语、派往国国情和风俗习惯等,提高外派人员的素质。

5.健全有关劳务外派与引进的法规和制度

鉴于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现状,可以设立一些有关劳务外派与引进的暂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劳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外经、工商、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宣传有关外派劳务的法规和政策,印制“外派劳务人员须知”等小册子或相关宣传资料,让劳务人员明确出国的程序和应办的手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维权的方式和途径。应加大对非法出国劳务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分析案件特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瑞典劳动力市场及引进欧盟外劳务.来源:驻瑞典经商参处,2007-05-08 14:23:58

[2]刘辉煌等.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向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J].求索,1999(1)

[3]李赶顺.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及其经济影响[J].世界经济,1999(8)

[4]许辉.国际分工与我国产业桔构升极研究[J].当代财经,1999(8)

[5]孔令秋等.论社会分工和产业结构调整[J].商业研究,2000(4)

[6]郭景璐.以诚信打造国际劳务品牌[J].中国劳动保障,2008,(4)

[7]陈峰.国际劳务市场高技能人才需求对高职教育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2)

[8]张叶烽.当代国际劳务合作走势[J].施工企业管理,2005(6)

[9]王承业.对外劳务合作风险防范对策研究[J]. 国际经济合作,2007,(02)

[10]徐全红.中国劳务外派发展研究[J].经济论坛,2007,(03)

[11]徐娟.西安地区国际劳务输出现状及对策分析.Post By:2009-2-18 9:18:03

第7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关键词】劳务派遣;规范化;管理

作为一种新型劳务经济模式和补充型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对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事实上,劳务派遣在国内市场上的发展并不均衡。我国东部地区在发展速度和规模上都优于西北地区,而西北地区作为劳务派遣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区,其劳务派遣发展却较为缓慢,明显落后于前者。西安市作为西北地区最大城市,劳务派遣发展势头良好。劳务派遣工作为一种新兴劳动集体,适应了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在西安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贡献了一份力量。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市场监管不力等问题,西安市的劳务派遣在实践过程中遭遇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西安市发展劳务派遣的优势

1、缓解劳动力就业问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西安市是西北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在西北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西安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劳动力前来就业。且西安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云集,是全国高校密度较大和受高等教育人数最多的城市,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留在西安寻找工作,以求更大发展。如此数量众多的劳动力涌入,必然给西安市带来一定的就业压力,面对如此激烈的就业形势,劳务派遣型就业大显身手,其吸纳劳动力的潜力巨大,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对西安市目前的就业难情况起到缓冲作用。2、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企业发展。西安市管辖范围内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的通过劳务派遣来满足实际的用工需求。如西电集团、各大银行西安分行等国有企业碍于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的刚性要求,在实际的用工需求的压力下,不得不选用劳务派遣这种办法来满足现实用工需要,以达到灵活用人的目的。而一部分的大型私营企业也选择劳务派遣这种方式来填补空缺,可以避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而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劳动纠纷;也可以节省招聘、培训、管理方面的用人成本,使用工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抽身而出,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西安市的劳务派遣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西安市现有的劳务派遣企业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下的劳务派遣企业占87.8%的比例,企业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劳务派遣机构占45.7%。且85%以上的劳务派遣企业为私营或者民营性质,正常经营的企业有221家。二是经营的专业化水平低,保障较差。大多数的劳务派遣企业的经营场所为租赁性质,企业并无产权,经营场所不够固定。在正常经营的企业中,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35%,五险一金的缴纳率为33.5%。三是企业的工会组建率和员工入会率低。劳务派遣企业中仅有三成的企业组建了工会,而员工的入会率不到10%。1、组织资质参差不齐,经营不规范。西安市总工会调查数据显示,目前西安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有四五百家,其中依法取得所在地人社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仅有一百多家。劳务派遣行业内公司资质与规模参差不齐。比如一些派遣单位为了谋取利润、规避法律责任,签订不规范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互相推卸责任,使得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被架空。这些做法会造成劳务派遣人才的流失,对西安市劳务派遣的发展是不利的。2、制度滥用,劳务用工岗位性质比例违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但就西安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和规模存在不规范,劳务派遣的范围远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范围。据调查,西安市的国有企业使用派遣工的比例较大,铁路、金融、通讯等系统都使用了大量的劳务派遣工,有些企业的派遣工甚至占职工比例的半数以上。大多数企业迫于实际用工需求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又碍于编制或成本问题不能将其转正,损害了劳动者权益。3、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缴纳不全。同工同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应得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人员大多工作在生产一线,其工作内容与正式工的差异不大,但在薪酬标准、绩效工资水准、津贴补贴、工资增长速度方面均与正式员工均存在差距。与同岗位的正式职工相比,劳务派遣工的薪酬一般只包括正常工资、法定福利以及年终双薪,收入仅为同岗位正式工收入的一半或者更低,更不能拥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与奖励。

三、西北地区劳务派遣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西安市作为西北地区的大型劳务市场之一,其劳务派遣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若不尽快加以解决,必然会阻碍西北地区劳务派遣行业的稳定发展。为确保西北地区劳务派遣行业的有序发展,政府、企业、个人应通力合作,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施:1、完善劳务派遣法规制度,做好指导工作。地方政府应配合国家的立法,做好相关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使劳务派遣行业运作有序进行,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良性发展。首先,政府部门要依据劳务派遣行业现状,出台有关劳务派遣的专门法规,细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要求,明确规定其应用范围及劳务派遣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政府应借鉴东部地区的管理经验,建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台账,认真核验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掌握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及比例情况,不断完善劳务派遣机构的备案管理制度,借此规范辖区内劳务派遣用工。最后,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劳务派遣机构进行等级评定,依据其经营规范与否、服务能力好坏、对劳务派遣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等指标,授予其不同的星级,一方面能够敦促企业不断提升自己,另一方面也能为劳动者选择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参考。2、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用工比例。企业要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比如被派遣总人数、订立合同与参加工会情况。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乎标准的劳动合同,做好三性区分,把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控制在法定比例之内,使劳务派遣重回“企业补充用工形式”。企业应该坚持,以一流的服务赢得劳务供需双方的认可和欢迎,以良好的信誉推动劳务派遣制的良性发展,遵守企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行政部门调整工作,构建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3、调整工资社保体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用工单位应该在执行工资分配自时,应致力于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的工资分配纳入同一工资体系,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坚持公平,使劳务派遣工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劳务派遣机构要依地区政府有关规定,积极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选择规定的缴费档次为员工按时缴纳保险,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切实的的权益保障。要坚持企业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原则,严格休息休假制度、改善企业用工环境、使员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4、个人要提高职业技能,增强法律意识。劳务派遣工作为劳务派遣活动中的弱势群体,其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劳动者应主动学习劳务派遣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务派遣过程中,被派遣员工应及时与企业签订劳动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保证其重要条款的完整性和实用性,并提高对社会保险、培训机会的重视程度。在发生欠薪、工伤等争议问题时,能够以法律途径来合理解决问题,在企业建立工会的前提下,积极加入工会,参与集体协商,通过工会来反映意见和要求,维护利益。目前劳务派遣发展阶段中,法制的不健全、市场的局部混乱、劳动者自身观念问题都会影响劳务派遣活动的有序进行,要解决目前西北地区的劳务派遣市场存在问题,只有靠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的协调与配合,从立法监督实施等方面作出改善,才能规范劳务派遣市场,保障劳务派遣制的正常发展,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切身利益,营造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政府部门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全力整顿劳务派遣市场,使其体制日趋完善,日常活动更加合法合理,才能达到对劳务派遣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西北地区的劳务派遣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关于我市两类企业及用工情况的调研报告[EB/OL].

[2]徐丽雯.我国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的反思与完善[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4)

[3]薛劲松.我国现阶段劳务派遣问题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2)

第8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根据省厅《关于对2004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市及时研究部署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考核内容,对各区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我市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情况

200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把新增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淄博市的“五大民心工程”之一,从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入手,在继续贯彻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劳动力市场建设、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12.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9万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391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7.3万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的138%、294%、106%、12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

(一)拓宽渠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去年我市继续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首先,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了“三O”工程,对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促进其迅速扩张,不断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搞好企业内部挖潜,稳定和扩大就业。其次,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努力培植新的就业增长点。第三,积极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把民营经济接纳下岗失业人员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使第三产业、民营经济等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第四,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减免相应的税费,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领办创办企业。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领导体系。一是市及各区县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了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市政府对各区县2003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情况,对照2004年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进行了考评考核。同时,市委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区县领导班子、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并量化分值,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三是市与各区县、各区县与各乡镇都层层分解落实了全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并签订了责任书。

(三)积极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一是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协调,各项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享受四项补贴的有23155人次,补贴金额1956.36万元;有6815人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收2052.36万元;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578人,减免税1021.26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前,已累计为1283名下岗失业人员放贷1224万元,发生贷款贴息49.5万元。三是继续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3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2003年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了年检。今年全市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73万个,其中为“4050”人员发证3893个。

(四)继续加大就业再就业的投入。市区县两级都制定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府补贴有关问题的规定。去年初,全市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再就业专项资金共6353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479.1万元。全年已支出再就业资金1956.36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479.1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3300万元。拨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经费471.3万元,保证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积极开展人本服务,全面实现就业服务“新三化”

1、劳动力市场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据“新三化”建设的要求,2004年市政府把“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确定为为群众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劳动力市场建设已初具规模。一是制定了《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按照建立新市场,发展专业市场,规范各类已建市场,打击不法市场的原则,提出了3年内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二是市劳动力市场改造扩建顺利完成。从去年9月下旬至今年元月中旬,市政府投资200万元,对市职业介绍中心进行了改造扩建。使用面积1300平方米,一楼大厅为“一条龙”服务窗口,设有工作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和洽谈区。二楼大厅为“一站式”服务区,设有30个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劳务等14项服务内容。同时,三层以上通过改造扩建,形成了近3000平方米的培训基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和求职者,进一步提高技能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三是区县劳动力市场建设顺利进行。有4个区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已投入使用;1个区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其余区县制定并上报了新建和改扩建劳动力市场建设方案。同时在15个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进行了劳动力市场试点。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运作良好。继2003年全市22个街道、8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后,我市把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与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纳入了全市社区整体规划中,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及区县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工作程序,指导开展工作。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都相继开展了辖区内劳动力构成情况调查,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台帐、就业统计报表制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开展职业介绍等工作。有49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了“社区就业信息平台”软件培训,并开始应用。到6月底,全市已全面启用社区平台软件。为了加快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的进度,妥善解决基层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的矛盾,我市已决定聘用部分曾从事企业劳资、退休管理的人员从事基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各街道(乡镇)普遍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已纳入街道、乡镇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的退休人员达到60%以上。

3、强化了再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了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对申报的32家培训机构进行了资质认定。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劳动保障部门与各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共开设美容美发等十几个专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1762多人。二是劳动保障、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市政府已拨付10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补贴。三是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通过为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大力扶持他们开展创业活动,并通过他们领办或创办中小企业,实现了就业的倍增效应。

4、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一是围绕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上半年开展了全市劳动力资源和企业技能人才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技能人才的有关情况。认定了6家培训机构为省级劳务培训基地。二是为指导帮助农民工顺利就业,编印了5万册《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指南》免费发放,全年共发放2.4万余册。三是积极参加“西输东接”工程。2月份,组织81户企业、提供7244个就业岗位,赴菏泽市曹县参加“西输东接”劳务用工洽谈会,有3258名农民工到**市参加工作。4月份,组织了84户企业、5764个就业岗位,赴**县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专场招聘会,有1.5万农民工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254人次。11月份,组织41家用工单位,10个工种、5170个岗位,赴**市**县举办第二次“西输东接”劳务洽谈活动,意向成交625人次。四是部分区县已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良性工作机制。**县专门成立了县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办公室,各乡镇普遍配备了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人员,建立了250人的村级劳务信息员队伍,并与省内外3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联系。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四本台帐”,并确定了两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形成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效机制。

5、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各类非法职介活动的力度。今年以来,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先后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年检、开展了全市清理整顿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专项行动、打击各类非法职介活动专项行动等,查处非法中介机构28户、取缔11户,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六)帮助困难群体,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活动。

1、开发公益型岗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一是劳动保障、民政、园林、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大力开发社区公益型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617多人。二是2003年市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监察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清退编外不合理用工和分配下达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的通知》,今年通过检查督促,规范了用人行为,全市通过腾岗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62人,其中“4050”人员379人。**、**区和**县等区县机关事业单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80多人,其中**县腾岗安置“4050”人员83人。

2、建立完善了困难群体救助机制。全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结对子帮扶困难群体的工作机制、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和司法援助制度,开展了“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在元旦、春节前夕,市及区县领导走访特困户,开展了上门送公益性岗位活动。筹集发放下岗、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523万元,保障40627人次;为全市5.3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500万元,确保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区根据实际,制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两年以上仍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大龄困难群体,可一次性发放3500元补助费,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使大龄困难群体顺利过渡到退休。

3、落实对大龄困难群体的各项补贴。为下岗失业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3967元。11月为2.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293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就业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市是一个劳动力密集的城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而且将会长期存在。同时普遍存在“有合同无劳动、有劳动无合同”和“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现象。再就业困难群体比重较大。据调查,市属以上“4050”人员,夫妻双方、一户两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再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干部特困户5000多人。这些人员受年龄、技能、观念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较弱,扶持再就业的任务很重。

(二)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需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在有的区县和部门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按照省委、省政府鲁发[2002]24号、省劳动保障厅等13部门鲁劳社[2003]4号文件规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放宽到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但是,税务部门却严格执行财税[2002]208号文件,下岗失业人员不包括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大。有的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很难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四项补贴。

(四)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难以发挥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企业破产、重组步伐加快,我市失业人员大量增加,200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比上年增长10.6%。预计2005年增长10%以上,支付压力不断增大。

三、今年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今年我市就业再就业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坚持市场就业方针,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做好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为重点,以强化服务为手段,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全面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各项目标任务。

1、继续抓好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园区建设,大力促进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从科学发展观高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把农村劳动力纳入全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

2、继续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有关责任部门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将省下达给我市的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年底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第9篇:劳务市场行情范文

整体提升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水平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居民生存的起点和终老的归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社区已成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作为老工业城市,面对下岗失业人员多、离退休人员多,管理难、就业难的现状,我们把社区劳动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的优势,广泛开展创建“就业服务最佳社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从而将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整体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区管理,通过社区推荐安置,近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了再就业。近年来,我们围绕创建“就业服务最佳社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基础建设,为最佳社区创建活动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

“就业服务最佳社区”的创建首先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作支撑,我们通过加强四个方面和建设,夯实了基础劳动保障工作基础。

1、加强机构建设。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社区平台建设“六个到位”的要求,我们在机构建设上做到“四个落实”。一是落实工作机构。在全市21个街道、182个社区分别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纳入街道、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受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二是落实工作人员。2003年3月,由我们牵头,联合财政、民政部门制定招聘办法,面向全市下岗失业人员、退伍战士、大中专毕业生公开选拔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从1588名竞争者中择优选拔录用182人,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8%,并进行了四期专项培训。三是落实工作场地。我市先后拿出2850万元新建、改造社区工作场地,确保了每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并建在最方便居民的地方。四是落实工作经费。我们按每个服务所(站)每年1万元的标准,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安排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还专门拨付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社区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并且每年拿出部分资金,视各街道社区工作的实效给予奖励及经费补贴。

2、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工作考核标准化。我们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制度,并逐项量化,一级抓一级。二是日常工作规范化。我们特别制定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人员守则》、《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程序》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最佳社区创建制度化。根据我们的请示,2003年10月市政府下文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就业服务最佳社区”活动,并制定了评估标准,一年一评。今年5月,在全市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暨先进表彰会上,钟楼等开发岗位最多、网络运行最好、就业服务最优、失业人员最少的10个社区首次被评为“就业服务最佳社区”,得到了奖励和表彰,为其他社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3、加强网络建设。

一是四级架构网络,以城域网实现互联。为配合市、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工作组织结构,方便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我们把劳动保障网络的架构形式也相应分为四级,即以市中心劳动力市场为主,城区劳动力市场为辅,街道、社区为延伸,形成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四级城域网,实现信息互联。我们在市中心劳动力市场配置一台数据库服务器和一台虚拟专网服务器。数据库作为全市的数据中心存储全市的社区就业信息,虚拟专网服务器通过光纤连接到互联网,街道、社区则以宽带上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然后通过市中心的服务器认证后进入劳动力市场内部网。

二是配套开发网络专用软件。城域网的运行必须以配套软件为支撑,为此我们组织技术专班开发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专用信息管理软件。最近,我们又率先安装了全省社区劳动保障管理统一软件,实现各节点间的多向互动。各级劳动部门通过劳动力市场网进入社区数据库,查询了解社区每一个人的相关信息。各社区通过劳动力市场服务器进入内部库中。同时从劳动力市场网站下载最新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规,通过彩电或触摸屏向社区居民公布。社区居民则可以通过因特网进入“黄石就业信息网站”浏览信息,实现全市信息共享。

4、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

从2002年开始,我市开始通过社区对居民就业情况进行普查、登记。今年七月份以来,我们又组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始了新一轮社区劳动保障情况普查。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逐门逐户将全省统一的20万份调查表分送到辖区每户居民手中,一户一表一卡,对社区居民就业状况、就业意愿、培训要求、技能水平以及低保情况等进行调查登记。按照我们的要求,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同时为居民建立了五本台帐,即:下岗失业人员台帐、社区用工信息台帐、求职安置台帐、技能培训台帐和社保关系台帐,对下岗失业人员做到了下岗失业原因、家庭状况、社保关系、就业意愿、安置去向、培训技能“六个清”。所有数据录入微机,纳入市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动态管理、统一储存,全市共享,这为就业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加强了针对性。

二、完善服务措施,促进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按照开发岗位最多、网络运行最好、就业服务最优、失业人员最少的要求,我市“就业服务最佳社区”创建工作围绕四大工作重点展开:

1、广辟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为实现开发岗位最多,我市各社区开辟了四条渠道。一是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开发“三保”,即保安、保绿、保洁,发展“三托”,即托老、托幼、托病,推行“三项服务”,即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组织“三大管理”即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2000多个。二是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各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自己的区位优势,采取股份合作、承包租赁、能人领办等多种形式,仅今年以来就创办就业实体525个,服务网点1208个。池湖社区与林红物业管理公司联手,一次性安排下岗职工120人。三是建立再就业基地。武汉路社区利用市政府投资兴建集贸市场的契机,多方争取协调,将武汉路集贸市场成为社区再就业基地,将就业岗位无偿提供给大龄特困群体经营,并帮助减免各项税费。四是开展劳务输出。通过采取收集信息、推荐培训、组织上岗的办法,澄月社区等与外地市开展劳务合作,去年以来已帮助3000多名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异地就业。

2、深入开展社区职业介绍服务特色活动。

职业介绍服务特色活动已成为我市“就业服务最佳社区”创建活动的主打牌,也是争创最佳的重要措施。一是举办社区就业活动周。集中一周的时间,全市各社区共同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进行岗位开发、就业信息交流、组织居民赴劳务集市等形式,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去年以来全市社区共举办“社区就业活动周”招聘会225场次,安置就业5160人。二是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月。大龄特困群体是就业工作的瓶颈,也是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难点所在,再就业援助因而成为最佳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一环。我们充分利用社区的区位优势,今年以来分别开展了社区再就业援助活动月和社区就业活动周,各社区统一行动,对大龄特困人员和双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保障、送培训“四送”活动,并发动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业主,分片包干,“一对一”结对帮扶。今年,全市因此帮助困难群体就业3298人,帮助双下岗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再就业1993户。三是举行社区网上招聘会。为方便社区居民,提高就业服务效率,各社区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网络平台进行网上供求对接。社区首先通过黄石就业信息网提供的就业岗位与本社区登记求职人员到市劳动力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这样的职介成功率达到83%。

3、量体裁衣,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培训推荐服务。

一是利用网络平台向社区居民告知就业培训信息。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充分发挥在培训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分类指导作用,加强与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联系,通过信息网络帮助有培训愿望的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做到“四个知晓”,即知晓各级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培训项目的情况,知晓每个培训项目的开玫和课程设置情况,知晓培训项目的市场需求热度,知晓参加各项目培训的基本要求。二是为有培训愿望的居民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各社区工作人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岗位收集情况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针对每一名社区参培人员提供培训意见,制定培训计划,推荐到就业培训机构进行订单式、储备式和短期速成式培训。今年,我市社区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0.8万人。

4、大力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一是及时传递最新再就业政策信息。我市各社区利用信息网络、宣传栏等共向居民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社区还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将21万册《再就业实用手册》发放到社区居民家中。二是分类指导,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我市发放的5万多本《再就业优惠证》的初审工作全部通过社区,社区对那些符合办证条件的特困援助对象还主动上门收照片、帮助填写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三是为政策落实提供服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将领证人的详细信息录入社区网络,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共享,并从协调场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招收员工等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目前全市社区推荐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690人,通过社区协调减免税费300余万元,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3200人。

三、立足社区,积极推进失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社会化管理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就业服务最佳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社区从三个方面延伸社会化管理职能,从而实现了对劳动保障衔接服务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