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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心理辅导精选(九篇)

残疾儿童心理辅导

第1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一)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部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筹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其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在城市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在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八)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终期检查,督导各地完成“十一五”社区康复任务;全面推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成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充实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

复协调员工作手册》。(二)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贫困患者免费手术7万例,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筹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二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20__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市、州、盟)、县(市、区)工作标准》,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三)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主动将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纳入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大局。全力以赴,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四)实施“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

(五)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指导各地选好定点康复机构,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第2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残疾儿童康复家庭支持残疾观优势视角残疾儿童康复,是指通过各种治疗和训练,帮助身心存在某种缺陷、不能正常从事某些方面活动的儿童能够最大限度减轻缺陷带来的障碍,恢复或重建其缺失的活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早发现、早治疗是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最具紧迫性与回报性的选择。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0~17岁残疾儿童504.3 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6.08%。除小部分被遗弃的残疾儿童生活在福利机构中,大部分都在原生家庭。残疾儿童的生存、康复、发展,一方面,与国家政策相关,另一方面,与家庭密切相关,即使在同样的社会政策背景下,不同家庭残疾儿童康复差异依然存在。本文重点在微观层面上探讨家庭支持对残疾儿童康复效果的影响。

1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研究选取无锡市18户残疾儿童家庭作为访谈对象,发现其中6户案例比较有代表性,这三对案例儿童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基本类似,符合案例对比研究的要求。个案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1.2研究方法

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进行入户观察和深度访谈。观察残疾儿童家庭环境、受访者态度、家人与孩子之间的互动情况,了解残疾儿童确诊后家庭生活的改变和残疾儿童日常照料及康复情况。

采用案例对比分析,从家庭支持视角探索家长在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分析家长的支持程度与残疾儿童康复效果之间的关系。

2结果与分析

2.1访谈和观察的主要结果

访谈发现,当家庭出现残疾儿童时,几乎所有的家庭都不愿意接受这一事实,觉得“怎么可能呢”,“我们祖祖辈辈都没有这种情况”,“不会是医院搞错了吧”,在心理上排斥和否认残疾;时隔多年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是情绪激动、悲伤无助,“家里的人每天以泪洗面”“觉得天都塌下了”“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责怪”“觉得自己很不幸”“老天为什么这么惩罚我们呀”,“当时家里乱套了”“家里人都没心思吃饭,更别提烧饭了”“我们当时都傻了,不知道怎么办”……

经过一段时间的平复,残疾儿童家庭开始进入面对期(即努力解决期)。访谈发现,残疾儿童家庭的分化大多在此阶段形成。此阶段的经历和过程,直接影响到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

2.2残疾儿童家庭支持对儿童康复影响分析

2.2.1家长观念差异导致了不同的康复决策

同为听力残疾1级,案例7和案例18选择了不同的康复方案。案例7爸爸说“家庭在孩子做不做耳蜗这件事情上很纠结,我们实在不想让孩子开刀受罪”。但案例18妈妈回忆道:“当年人工耳蜗手术还不普及,孩子爸爸听了一次讲座,说北京有个手术成功的女孩恢复和正常孩子一样,我们马上就下定决心去试一试,开始借钱”。由此可见,虽然都是为孩子着想,一个是不忍心孩子开刀受罪,一个是追求长期效果,但究竟哪种方案更适合孩子呢?从目前康复的效果来看,前者说话还不甚清楚,后者已经正常上学考学,差异比较明显。

2.2.2家长的坚持与辅助康复能力直接影响康复效果

第一,家长的坚持。残疾儿童康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非常考验家长的耐心和信心。只有坚持不懈的康复和努力,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访谈中发现,家长为更好地照顾孩子而放弃工作,但残疾儿童康复的效果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放弃了工作,也不是花多少钱(有富裕的家长,肯花钱购买仪器,但不花心思进行康复教育,因此效果不好),而在于家长是否坚持为孩子进行专业的康复训练。

第二,家长掌握的资源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起着十分明显的作用。

康复效果不太好的家庭尝试寻求帮助,或与其他家长交流,或网上找到残疾儿童家长QQ群寻求心理支持和康复信息,但信息不能代替实际操作;案例7家长说“我们按康复老师的建议进行训练,但孩子不喜欢,就是不发声,我们也没办法”。

案例6爸爸是体育老师,当时关于唐氏综合症的康复治疗非常少,爸爸“觉得只要平衡能力好,孩子的发展就好。因此,力培养孩子的运动能力;康复训练由爸爸自己做,他自己设计运动处方实施”;案例18和案例6一类的家庭,他们不仅接受建议进行医学治疗,还会根据家长本身所具有的优势结合残疾孩子的身心条件主动探索适合康复发展的训练。

2.2.3家长的积极心理影响孩子心理健康水平

对于孩子的疑问(为什么我要带助听器,你们不需要?),案例7爸爸表示“没办法解答”;而案例18妈妈则轻松回答“就像妈妈带眼镜一样”,因此孩子也非常乐观,“不介意头发剪得短短的露出助听器。春节放炮,孩子摘掉助听器,开玩笑说可以屏蔽噪音”。由此可见,家长的积极心理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平。

3讨论和建议

研究发现,有残疾儿童家长面对残疾事实都悲伤,绝大多数居家残疾儿童得到了救治,但是康复效果不同;有家长为照顾孩子而放弃工作,但残疾儿童康复结果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放弃了工作,也不仅是花多少钱,而在于家长是否坚持为孩子进行专业的康复训练。

残疾儿童康复效果家庭影响因素包括:一是家庭所持有的残疾观,对康复效果的信心导致了不同的康复决策;二是家长的坚持与辅助康复能力直接影响康复效果,不仅接受医生的建议进行医学治疗和康复计划,还充分整合所有可利用的资源,发挥家长本身具有的优势主动探索适合孩子发展的康复训练;三是家长的积极心理影响残疾儿童的心理健康。

对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和家庭对待康复治疗的观念、态度和行为密不可分。在残疾儿童的成长和康复过程中,家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善伟.家庭环境对儿童残疾预防影响作用分析――以苯丙酮尿症为例.残疾人研究,2014,(01):32.

[2]孙莹.我国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需求分析及其应有的干预策略.青年研究,2004,(01):8-9.

[3]方晓义,徐洁,孙莉,张锦涛.家庭功能:理论,影响因素及其与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关系.心理科学进展,2004,12(4):544.

第3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关键词]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儿童保护理论是在人权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特殊儿童作为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其基本权利应当受到社会成员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特别保护。即特殊儿童一方面应当作为人权的主体被尊重,同时鉴于特殊儿童在身心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更应该给予特殊保护。

一、各国在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

(一)我国在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

1951年,政务院通过《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7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986年《义务教育法》中的第9条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见》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问题,要求把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轨道。

中国自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后,中国政府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提出的全球目标和《儿童权利公约》,先后出台了两个国家行动计划:《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2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其他法规主要有:1991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2年国家教委《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4年7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1996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1998年12月教育部下发《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2001年教育部等九个部门下发《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6年新的《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残疾儿童参与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二)美国在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

美国在1920年制定了《职业康复法》。美国国会在1957年通过了《教育所有残疾儿童法》,其中规定必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制定一份个别教育计划。1965年的美国《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中单独设立“缺陷儿童方案”。1973年颁布的《职业康复法案》第504款提到特殊儿童问题。1975年颁布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简称为EHA或者94-142公法,IDEA),其中规定了特殊教育应该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非歧视性评估或鉴定;免费的、适当的普通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有效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创造适合特殊儿童的最少限制环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1986年的“残疾人教育修正法”,也称99-457公法,1990年此法案被重新修订为《美国残疾人法》。1990年的101-476公法,即《残疾人教育法》(简称IDEA),对特殊儿童的评估又有了比较具体的规定。1997年美国重新修订了特殊教育法,新的特殊教育法被称为《障碍者教育法》,对美国特殊教育的对象、目的、范围、方法方式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作了全面修订。2004年底通过的《残疾人教育促进法》中对转学的学生的评估工作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在这期间,美国还陆续颁布了《康复法》、《建筑无障碍法》、《残疾儿童教育法》、《关于处于发展阶段的残疾人法案》等。另外,美国颁布的法律通常还附有配合实施的各类标准及细则。

(三)英国在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

英国在1944年颁布了《教育法》,这个法律对英国的特殊教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对缺陷儿童的法律条款有详细规定。此后,英国相继制定了1970年的《缺陷儿童教育法案》和1973年的《就业与训练法案》。1990年,英国出台了《残疾人教育法案》(PLl02-119)。1994年,英国教育部颁发了《特殊教育需要鉴定与评估实施章程》,其中规定了学校和地方教育当局实施全纳教育的一些问题。1997年对特殊教育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成为PLl05-17公法。修改后的《残疾人教育法案》规定特殊儿童有平等接受合适的公共教育的机会,体现了对残疾儿童实施全纳教育的思想。1998年,《英国教育改革法》要求,所有学校必须有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精神的、道德的、文化的、智力的、体格的发展,有责任为学生提供体验成人生活的机会,为成人生活做准备。1993年的《教育法》强调所有的学校都必须制定相关的特殊教育政策,并建立一个保证特殊儿童教育工作有序进行的系统。1995年,英国颁布了《残疾人歧视法》,并在2001年5月被修订为《特殊教育需求和障碍法》,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残疾儿童养育计划具有的义务和权利,残疾学生有权享有养育教育及养育计划提供的服务。

(四)日本在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

日本在1947年的《学校教育法》中规定,建立盲校、聋校和其它残疾人学校,用于保证特殊儿童的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为残疾儿童开设特殊班。1956年颁布了《公立学校为残障儿童提供服务的特殊办法法案》。1976年颁布的《学校教育法》中的第六章涉及到“特殊教育”;另外还颁布了《残疾人对策基本法》、《残疾人福利法》等十几个具体领域的法律,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日本还制定了《有关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及养护学校的就学奖励的法律》,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向这些学生提供经济援助。日本文部省于1989年制定的《特殊教育诸学校学习指导要领》中明确规定了特殊学校的教育目标。

二、各国在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经验和问题

各国关于特殊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都经过了较长的发展阶段,而且随着各个时代对残疾、残疾儿童认识的深入,对特殊儿童的权利保护都有相应的调整。例如,关于特殊儿童的定义经过了缺陷或残疾、障碍、特殊需要等阶段。我们注意到,正是因为特殊儿童(包括残疾儿童、超常儿童等)存在着巨大个体差异,每一类特殊儿童甚至同一类特殊儿童的不同个体面l临的权利保护状况非常复杂,既有权利保护的领域也有保护的程度上有差异。因此,各国在立法进程中都特别关注特殊儿童,采取单列的专门立法,例如在《教育法》之外,另行制定残疾儿童教育法。此外,还就特殊的不同特殊需要进行专门立法,例如,在反歧视、福利、康复、就业等方面都有立法。

我国在立法方面和其他国家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我国立法机构和政府均高度重视特殊

儿童问题,所以在我国许多重要的法律条文中都涉及到特殊儿童权利保护问题,如在我国的宪法、义务教育法等中都对特殊儿童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都从根本上保证特殊儿童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极大地改善了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状况。

在立法方面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虽然我国对特殊儿童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比较健全,但是已有的法律条款用词空泛,原则性表述多,可操作性不强。另外,在社会上还没有形成一种普遍的共识,可以说许多公民不了解特殊儿童及其权利保护,甚至特殊儿童的家长也不是很熟悉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究其原因,这一方面和有关特殊儿童的法律的宣传力度有关。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有关特殊儿童保护的法律都包含在一些大的法律、法规里面,要求往往比较笼统,这样在具体实施起来没有具体的标准可参考,使特殊儿童的一些权利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我国的法律比较宏观;而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最突出)往往只针对某一个具体领域(如康复、就业)颁布相应的法律,这样比较容易落实到具体的实践。

最后,我国与其他国家相比的一个欠缺是:在一些有关特殊儿童问题的重要方面或环节上重视不够,如特殊儿童的鉴别、评估,以及康复和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有关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多,这就阻碍了特殊儿童一些权利的很好落实。因此,立法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尽快研制出一套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别和评估标准。

法律、法规的制定固然重要,而有效地执行则更为重要。因此,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还应该制定一些政策落实情况的奖惩措施,以更好的推动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从而使它们真正地发挥效力。

三、各国政府对特殊儿童保护方面采取的辅助措施

各个国家除了颁布针对特殊儿童保护问题的法律法规外,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有效地辅助措施。

(一)我国政府在保护特殊儿童方面采取的一些辅助措施

我国政府为了更好的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倡导成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残联,以对本地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残疾人实施服务和管理。

另外,1982年,我国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了“残疾儿童社区康复”项目。到1994年为止,全国已经在23个省的32个市、县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网络,并对从事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和教育的工作人员以及残疾儿童的照料者进行了系统的培训,这有效地确保了残疾儿童权利的实现。

(二)美国在保护特殊儿童方面采取的一些辅助措施

美国在PL94―142公法中指出,各州应按规定成立的残疾儿童教育顾问委员会。在行政决策听证会上特殊教育顾问往往被要求作为专家证人,以及帮助家长解决与残疾学生教育有关的联邦和各州的法律和规章的理解的困惑。其中的成员必须包括残疾儿童、残疾儿童专家、残疾儿童家长等各方代表。另外,还明确规定家长在评估、诊断等方面的权利。

早在1933年,俄亥俄州Cuyahoga县就出现了名为智障儿童审议会的家长组织。它最初是由五个有智障孩子的母亲组成。这些家长们联合起来以抗议学校将她们的孩子开除出校。另外,还有一些家长组织如重度残疾人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for Persons with Severe Handicaps,TASH)、全国脑瘫协会(The United Cerebral Palsy Associations)、全国自闭症儿童协会等。同时,全国合作学校网(National Network of Partnership Schools)发展了6种父母参与教学的手段,学校可以依此决定自己的指导方针。

在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方面也有一些其他措施,如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CEC)1995年制定的《每个特殊教育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和资格的国际标准》中规定特殊教育教师至少获得学士学位,至少当一年的专业辅导教师,并需要参加有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另外一个是新教师的入门指导计划(Beginning Teacher Induction Programs)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教育改革的产物,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新教师入门指导计划”受到广泛的关注,并成为“发展最迅速的运动”之一。另外,如果普通班里来了一个特殊儿童,教师应该在大学的培训班进修相关课程,或者大学派专家进行指导,使教师更有效地帮助特殊儿童。

美国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特殊儿童教育听证会,它主要是协调特殊儿童家长的意见与学校的决定和服务产生的分歧。最终通过法律仲裁解决矛盾,以更好的贯彻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另外,1967年开始推行的诉讼程序,规定当特殊儿童的宪法和法规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实施法律诉讼,以作为获得这些权利的手段之一。教育和治疗残疾儿童,长期以来被视为慈善事业,现在必须被视为是特殊儿童享有的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也基于这样的原因:每一次代表残疾人利益的审判的胜利,都有助于确立新的法律用于保护残疾人的利益。立法和政策极大地推动和规范了特殊儿童的康复和教育。例如,美国的“波太奇早期干预模式”重视父母和家庭对孩子早期发展的作用,它能够提供一套结构严谨的评价、评估及儿童学习的程序,主要是把特殊儿童自身发展特点和周围拥有地资源结合起来制定出个别化的教学课程,提高家长的养育技能以更好的帮助和辅导特殊儿童。

(三)英国在保护特殊儿童方面采取的一些辅助措施

英国的特殊儿童法规中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家长在特殊儿童监护方面所具有的权利,如地方教育单位应该以书面通知家长一些有关权利的申诉程序;当某志愿团体能够给家长提供建议或帮助时,应主动通知家长。英国专门处理地方教育当局和家长之间分歧的机构是特殊教育需要法庭(SEN Tribunal)。

1993年的英国教育法规定:每所普通学校必须有一位特殊教育的协调人负责本校的特殊学生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学校年度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英国的所有普通学校都设有专门负责学校的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的特殊教育协调人,并附带有特殊教育专家组成的支持小组。特殊教育协调人受命于地方教育委员会并对它负责。这种模式在管理层面上保证了特殊教育的有效实施。例如,Portage工作者(Portage Worker):他们隶属于教育系统,以家访形式对5岁以下特殊需求的儿童和残疾儿童进行每周2次的教育和指导,并且指导家长如何教授孩子,使孩子能够学会新的技巧。

英国的有关法律还规定:所有教师(无论是普通教育教师,还是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均应包括特殊教育的内容,英国教师资格委员会只承认那些有特殊教育课程的师资培训机构。

(四)日本在保护特殊儿童方面采取的一些辅助措施

日本为保护特殊儿童制定了详细、全面地法律法规。其中一个比较值得借鉴的特色措施

是:日本的访问教育,为因病长期在家卧床不起或需长期住院治疗、或反复出院住院治疗的视障儿童建立教师访问特殊教育班。这样可以保证所有特殊儿童都能够享受教育权利,使特殊教育的覆盖面更广。

另外一个比较好的措施是:当婴儿出生3个月、18个月和三年的时候,每个城市、城镇或乡村的健康和福利部门都要对婴幼儿进行健康评估和普查。如有必要,将转介到医务或早期干预部门进行医学诊断或尽早地提供指导和服务。这样可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可以有效地治愈或减轻残障程度。

四、各国政府对特殊儿童保护措施的经验和问题

第一,近几年我国在特殊儿童治疗和教育的经费投入方面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众多等问题的存在,我国的经费投入与美国和日本相比有些差距。如2000-2001学年美国政府为明尼苏达州的11万特殊教育对象投入特殊教育专项经费近1亿美元。而我国在1989-2000年的11年间下达的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款仅为2亿元人民币。不过,最近的几年我国用于特殊儿童的经费投入有了较大的提高。

第二,我国普通学校中的特殊教育的管理缺乏专业化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这在普通学校中的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上是一个桎梏。我国应该在有特殊儿童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类似于英国的特殊教育协调人,以保证达到随班就读的目的。

另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数量的增加以及特殊教育教师的流失,因此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特殊教育教师匮乏现象,我国在这方面也存在问题,美国针对这个问题采取的措施值得借鉴。1984年,新泽西州率先通过立法将“选择性证书计划”(Alternative CertificationProgram,ACP)作为师资培养的途径,截至2004年,全美4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共设立了144个选择性证书计划,主要针对有一定工作经验、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这样可以广泛吸纳社会人士参与到特殊儿童教育中。

第三,我国在要求或鼓励家长参与特殊教育的有效措施较少。我国的有关特殊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中,很少涉及到家长有参与制定特殊儿童的治疗和教育计划的权利,家长在儿童康复和教育过程中的重要被忽视。在这方面国外有一个值得借鉴的方法:特殊学校创办家长学校,由特殊教育教师向家长系统地传授特殊儿童心理及教育方面的常识,可以为家长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援。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更有效的利用家长资源。

最后,有关特殊儿童的鉴别和评估问题亟待解决。在我国,评估和鉴定主要是由医疗专业人员进行,根据《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只有在对智力落后儿童进行鉴定时,才可“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参与下进行严格的筛查”。我国应该重视特殊儿童家长的参与,儿童家长应该学习美国建立家长组织,以维护特殊儿童应有的权利。

五、比较研究对我国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启示

(一)完善多层次的特殊儿童保护法律体系

多层次的特殊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可以确保法律法规更具有操作性,以保障特殊学生的基本权利。我国需要制定一些针对性比较强的、易于落实的有关特殊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将宏观的目标细化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则。此外,我国应成立专门特殊儿童法律实施状况的监督机构或组织,并对落实情况制定奖惩制度。

(二)倡导社会各界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和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导向或者媒体宣传等措施,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和关注,通过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特殊儿童。

(三)提高特殊儿童家长的维权意识

与欧美国家相比,这是我国特殊儿童家长监护方面的一大不足。作为残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为残疾孩子的各种权利保护做出的努力和行动还不多,往往使孩子的正当权利受到损害。因此,提高特殊儿童家长的维权意识至关重要。

(四)制定完善的鉴别、评估、审核程序和制度

对特殊儿童实施有效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正确的鉴别结果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疗、康复和教育计划,有助于达到有效的治疗、康复和教育效果。

(五)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研究

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如科研立项和经费支持,鼓励大学和相关研究机构从事特殊儿童权利保护的研究,培养从事特殊儿童权利问题研究的专业人才。

第4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2014年8月4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项目选址、立项问题,截止目前已确定项目选址、完成测量,正在进行图纸设计。

(一)残疾人培训工程。

1、为残疾人提供技能、技术培训。共举办计算机、电气焊、电动车维修、手工编织职业技能培训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8期,培训残疾人1327名;举办业务培训班4期,分别培训专职委员160名、就业指导员110名、康复协调员53名、健身指导员17名。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拥有了一技之长,为他们自主创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2、紧紧抓住省级培训机遇,选送7名残疾人学员,分别到郑州、鹤壁参加电动车维修、电子商务、美容美发等专业培训。

(二)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实施0-6岁抢救性康复工程,组织开展了0-6岁脑瘫、智力、自闭症、听力儿童对象筛查,通过进村入户,筛查出脑瘫儿童126名、智力儿童70名、自闭症儿童7名、听力儿童74名,确定有抢救性康复治疗价值的共计43名,全部输送到市妇幼保健院训练治疗,并为其每人申请补助1.2万元;为12名儿童安装矫形器23件;为2名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植入了人工耳蜗,每个人工耳蜗价值18万元,另3名听力残疾儿童顺利通过人工耳蜗省级筛选,待国家复筛。

1、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充分发

挥各康复医疗点和社区康复室的作用,组织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83例;为1315名残疾人提供咨询、指导、转介等康复服务,为16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防治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316件,为170名脑瘫和72名智残儿提供社区康复训练;低视力儿童家长训练50名;盲人定向行走120名。

2、积极配合“爱心助听、爱心助行、爱心助视”活动在我县的开展,为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59台;安装假肢40件;发放轮椅400辆,盲杖40根;提供其他辅助器具373件。为76名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服药治疗、为14名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治疗,为符合标准的残疾人免费制作矫形器39件;为低视力儿童免费配戴助视器40台、成人低视力免费佩戴助视器11台。

3、完成县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建设。

4、截至目前,纸房乜庄、县康复医院两个社区康复示范站已建设完毕开展工作,等待市、省验收。

5、6月6日,县残联联合县中医院、舒雅眼镜视光中

心举行以““关爱眼健康,预防糖尿病致盲”为主题的第十九个“全国爱眼日”活动,免费为低视力中小学生佩戴框架眼镜30副。

6、2014年6月25日组织28名村级残疾人参加康复协调员培训班,使其初步具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

1、依法强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加大就业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127号令,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我县40家企业进行201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2、将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为保障贫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水平,县残联积极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将3984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享受最高补差标准。

3、认真落实残疾人个体从业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4名残疾人办理个体从业优惠证,为其减免税费4000余元。

4、县残联通过多方考察、确定与____县胜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共同创建省级扶贫基地,扶持带动85户残疾人脱贫致富。

1、为进一步提高乡镇残联工作者素质,在每月召开例会,实行以会代训对乡镇专职委员培训的基础上,筹措资金3400元,为17名专职委员开展了网上培训,目前正在进行注册登记。

2、做好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发放准备工作,已通知126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银行存折,待准备统一发放。

3、截止目前,正在为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完成土建施工、扶手安装无障碍改造,待统一采购辅助用具。

4、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残疾人评定和发证工作。共计发放残疾人证1852件,累计发放16980件,实现核发率35.68%。

5、开展好志愿者助残活动,利用系列教育活动、助残日等节日开展服务活动2次,惠及残疾人500余名,投入资金6000余元。

6、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

益,县残疾人办公室继续协调县导航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17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次,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7、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带领下,县残联深入到城关镇高庄村、四合楼村、固城乡旧城村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残疾人送去了慰问品、慰问金(折合人民币8000余元),使残疾人度过了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同时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

1、按照市残联安排认真做好两刊征订工作,顺利完成

68套征订任务,完成任务的100%。

2、及时做好残疾人工作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上半年共计编发信息18篇,其中人民网刊发2篇、大河网刊发6篇、市、县电视台专题报道4次。

3、做好体育人才的发现培养工作。组团参加濮阳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并取得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其中3人参加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

4、注重有特长人才的发现培养工作。组团参赛濮阳市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8月26日,我县精心选拔10名优秀选手,组团参赛,夺得计算机文本处理第一名,盲人技能按摩第一名。

5、积极申报“文化体育示范县”,正在准备工作。

1、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即将来临之际,县残

联在乐园文化广场举办了以“自强、励志、圆梦”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此次活动不仅让残疾人在社会和群众面前展示了自强不息、展示自我、战胜困难、乐观向上的决心和毅力,也让社会更多地了关注残疾人事业,了解残疾人,关爱残疾人,从而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积极协调县慈善总会继续开展好“扶残励志、爱心助学”活动,为达到三本分数线以上的大学生和中学生提供资助,截止目前已登记大学生5名、中学生10名。

3、联合县慈善总会,扶持美鞋创业26户,并为创业户统一形象,免费配发三轮车、修鞋机、遮阳伞。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2015年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争取条件,创造条件,尽快启动还未开展的工作,力争抓出成效。

第5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关键词:香港;重度残疾儿童;教育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3-0156-02

香港特殊教育的宗旨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提供适当的教育,使他们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使其能独立生活及适应社会。香港特区政府的现行政策,是尽量安排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入读主流学校,让他们在普通学习环境中与普通学童相处和沟通,以接受全面的教育。

一、香港重度残疾儿童教育概况

香港共有特殊学校60所,分为视障儿童学校、听障儿童学校、肢体伤残儿童学校、轻度智障儿童学校、重度智障儿童学校、严重智障儿童学校、群育学校和医院学校八个类别。根据智障儿童的轻重程度,又划分为可教育类、可训练类、可养护类。重度残疾儿童学校有10所(其中5所为宗教办学),如明爱乐勤学校和灵实恩光学校。这两所学校均以6-18岁智商在25以下的重度智力障碍残疾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寄宿。开设课程有语文、数学、艺术、体育和德育等,高中还开设有计算机、科技与生活等课程,部分班级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开设自理课、辅导课和引导教育课等科目。学校教职工包括专职教师、治疗师、教育心理学家、社工、护士、助理和技师等。

二、香港特殊教育的原则

香港政府对经评估鉴别为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制定了特殊教育原则,即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尽可能与普通儿童一视同仁,安排他们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对这些在普通班级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因他们的需要不同,会得到特殊的重点指导,因伤残情况而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儿童,不得已才安排进特殊学校就读[1]。特殊教育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还提供巡回教学服务,就如何教育伤残学生,向普通学校教师提供意见。

三、香港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的特点

1.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确保学校运行

香港特殊教育学校,包括明爱乐勤和灵实恩光两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其90%以上的运作经费均来源于政府拨款,仅有小部分经费通过社会募捐或相关基金提供,中、小学特殊教育均实现完全免费。教育局根据每个学校的学位安排服务人数并提供资助,不仅提供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而且也为专职医疗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及宿舍部人员提供工资待遇和补贴。同时,香港政府还为残疾儿童提供残疾补贴,根据残疾程度,标准从1200元/月-2400元/月不等,并为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困难津贴,基本解决了残疾儿童的教育和养护问题,解除了残疾儿童家庭的后顾之忧。由于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在养护等方面需求比其他学校大,因此明爱乐勤学校的学生有36人,教职员工有50人,师生比约1:1.4;灵实恩光学校有学生104人,教职员工有110人,师生比约1:1.1,生均经费均为每年约20万港币。

2.参考美国课程,采用量体裁衣式教育方式

香港特殊学校多采用美国特殊教育课程,同时根据学生能力和需要,把校本课程作为教师为学生制定学习目标和设计个别化课程的参考,各班级在校本课程的基础上,再依据学生个别发展的需要并配合现有资源,发展生本及班本课程,并将治疗项目,如感统训练、站立训练、步行、视觉策略等融入课堂活动、日常生活流程和宿舍生活内,真正做到量体裁衣式教育教学。为配合个别化教育的需要,学校除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外,还聘有其他各类工作人员,如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社会工作者、护理人员、宿舍部工作人员等。

3.注重运用有感光教育方法

为适应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的需要,多感光设施设备和课程在香港特殊学校得到广泛运用。灵实恩光学校以行为检查表(BPI)和Motivation Assessment Scale(MAS)来评估学生的行为种类及原因,发现有一半以上学童行为问题的主因与感觉有关。为此,学校设置了灵活、互动的感光室,运用声音光速、u-design等先进多媒体互动软件,并结合不同的方法来丰富多感官的训练手段。如水疗、音乐治疗和艺术治疗等,达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香港在学校建筑设计和选材上别具心裁,通过不同的用料材质来刺激学生的感官。该学校在新鸿基地产的协助下,在香港建立起首个感官花园,整个花园颜色鲜艳,设计对比分明,材料凹凸质感,结合学校先进的感觉统合治疗设备和课程,增强训练学生的感觉接收能力。

4.重视教师培训

香港政府制定了一个为期五年的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架构。从2007年起有系统地对全港中小学及特殊学校教师提供基础课程、高级课程和专题课程,以加强教师的专业能力。其中教师培训课程中的专题课程针对性很强,分为八项学习课程,即自闭症学生教育、智障学生教育、肢体伤残学生教育、注意力不足或过度活跃学生教育、视障学生教育、听障及言语障碍学生教育、中文科教师专题课程(特殊学习困难)、英文科教师专题课程(特殊学习困难)。除了教育局提供的特殊教育课程外,香港教育学院也开设了120小时的照顾不同学习需要的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供教师选修。提高教师专业发展的另一种形式是由教育局不定期举办的有关特殊教育发展的研讨会及经验分享会。灵实恩光学校每年都会举办各项培训和参观活动。学校2009年还曾推行艺术治疗,并事先为员工举办有关讲座。

5.重视家长参与

明爱乐勤学校认为,当学校接收了一名残疾儿童,就等于接收了一个家庭,学校和家庭将密切协作为残疾儿童开展服务。同时,学校将与家长一道解决残疾儿童家庭中的问题,如住房和经济纠纷等。学校通过家长日、沟通会及信函等与家长沟通,并成立家职会,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义工工作,在学校的统一规定和整体安排下,家长为自己孩子服务的同时,也必须为班级的其他学生服务,做到一视同仁。例如伙食、衣着等方面不能在班上搞特殊、开小灶等,使家长成为照顾学生及协助学生学习的重要力量。学校还专门安排家长休息室以及住宿室,为家长参与学校教学活动提供便利。灵实恩光学校成立了家职会,鼓励家长来做志工、义工和助教,筹办亲子和师生同乐活动,通过家长参与式教育教学,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

6.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

香港注重发挥社工在残疾人施教和养护中的作用。社工不仅要处理学生有关事务,如处理及跟进学生个案及进行家访、安排新生收录及离校生转介、加强家长之间的联系及沟通等,而且同时也负责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安排及提供有关设施、联络其他特殊机构及(民间)团体。明爱乐勤学校欢迎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人士来校义务劳动、义务助学。有些议员夫人是学校的长期义工,每月都会到学校做义工,这样不仅传递爱心,而且有助于扩大特殊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的人关注和关心残疾儿童教育。

7.注重教学效果评估

香港特殊学校建立了常规化的教学评估机制,每学期均进行阶段评估和总评估,在学期末均进行全年教学检查,运用评估结果对教学和课程做出修订。在评估过程中,明爱乐勤学校采用多方参与的评估方式,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专业评估人员、管理员、家长均参与到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估当中。学校为学生建立了详细的学习历程档案,系统地记录学生学习历程、课外活动和学生日志等,全面反映学生在知识、技能和态度方面的情况。

8.主动参与科研,自己动手制作教具器材

明爱乐勤学校以自己学校为实验基地,与公司合作开展特殊教育课题研究,开发重度残疾儿童需要的器材和教学软件,公司将器材和软件推向市场来满足更多重度残疾儿童的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学校仅仅参与科研和实验,不参与市场的利益分配。另外,明爱乐勤学校拥有自己的小型加工厂,学生需要的一些辅助器材,如桌椅、床、拐杖等都是由学校的教职工亲自动手制作的。这些辅助器材的制作标准不仅超过了政府的标准配置,而且依据学生需求制作的辅助器材在实用性方面更加贴合学生的需要。

四、启示

1.重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

香港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重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

2.优化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学校的师资队伍

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目的不仅仅是教育,更多的是训练、治疗和康复。香港针对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的特殊需求,合理配备学校教职员工和各类专业人员(包括语言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和心理治疗师等)的比例,保障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的正常教学与治疗康复训练等工作。

3.开展个性化教学

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每个学生的特殊需求,为每个学生制定学习目标,包括学习、治疗、训练在内的课程表,实施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教学。

4.创设有利于重度残疾学生发展的环境

“学校协同家长给学生作适当的生涯规划,再搭配有效的生态评估与教学”[2],以促进学生在未来社会中发展出最高潜能。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关心爱护残疾儿童,充分用好政策,积极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疏通各种就业渠道,保障和拓展残疾学生的就业渠道,为残疾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方骏,熊贤君. 香港教育史[M].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 447.

[2]彭霞光. 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六大转变[J]. 中国特殊教 育,2010(9):3-8.

第6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北京市聋儿康复中心 中心设有语训部、社区部和听力门诊部。中心师资技术力量雄厚,设备设施齐全,可为耳聋患者提供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为配戴助听器和接受电子耳蜗植入术后的聋儿提供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并通过开办聋儿家长培训班,深入社区宣传培训等形式,普及听力和聋儿康复知识。

康复训练部 为偏瘫、截瘫患者以及脑瘫儿童进行系统康复治疗和训练,其中包括:运动训练(PT)、作业训练(OT)、语言训练(ST)和心理治疗、特殊教育等内容;针对脑血管病、脑发育不全引起的语言障碍者进行语言训练;指导肢体残疾人选配合适的辅助用具;对学习困难儿童进行感觉统合训练;对成年智障者进行相关领域的能力和功能的评估及康复训练,为智障亲友提供咨询服务;为稳定期精神残疾者提供心理咨询、娱疗等服务。

北京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中心 为残疾朋友提供辅助用具的展示、咨询、评估、供应服务。主要展示以肢体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康复训练为主的国内、外各类质优的残疾人用品用具及老年人生活辅助用品,达200多个品种。并提供各种先进的残疾人用品用具的试配和使用指导,以及假肢矫形器装配等服务。

第7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关键词】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优生优育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们对优生优育越来越重视,如何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成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的重点之一。本研究回顾分析了330例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资料,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辖区内2001~2010年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330例,其中男296例,占89.7%,女34例,占10.3%。

1.2方法 由病残儿家长提出申请,经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查,最终由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专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如超声、心电图、脑电图、CT、MRI、智力测验、染色体、肝肾及凝血功能以及听觉诱发电位等)结合家族史,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原则》做出诊断。

2结果

2.1发病时期 见表1

2.2农村与城镇病残儿比例 见表2

2.3疾病分类

2.3.1非遗传性疾病 330例病残儿童中,非遗传性疾病199例,占60.30%。见表3

2.3.2遗传性疾病 330例病残儿童中,遗传性疾病131例,占39.70%。见表3

2.4病因分析

2.4.1非遗传性疾病 见表5

2.4.2遗传性疾病 见表6

3讨论

本研究发现,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表明非遗传疾病的病残儿占多数,说明大部分的病残儿发病是可以避免的,应加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期保健知识普及力度,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知识普及工作,从婚前、孕前、孕期多个时期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包括在妊娠时机选择方面对新婚夫妇进行指导,同时孕期加强疾病防治,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等。

在非遗传性疾病中,脑瘫、智力低下所占比例较高,与较高的难产、早产、新生儿窒息缺氧等因素有关。而孕期宫内感染及慢性缺氧也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后遗症。因此,应提高产科质量,降低新生儿窘迫发生率。一旦发生新生儿窒息,应加强监护、提高复苏质量,减少后遗症的发生。

第8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社区康复(简称CBR)是指在城乡水平基础上,积极调动社区有关部门及人员,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参与,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和利用社区资源在医疗、教育、职业、社会四大康复方面,为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中提供有效、可行、经济的全面康复服务,扩大残疾人的康复受益面。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拟定康复服务计划如下。

基础康复医疗护理服务:组建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并配备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和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家庭康复病床和转诊服务等。

本中心重点开展视觉康复、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和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

视觉康复:①设立低视力专科门诊及医学配镜中心。②对于先天或后天性眼部疾病,如白内障、沙眼、倒睫、翼状胬肉、斜弱视、高度近视、青光眼、视神经萎缩、眼白化症、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黄斑变性、糖尿病性眼底病等原因都可导致低视力。专业眼科医生在采用手术及药物积极治疗眼部疾病后,配用适合的助视器,同时进行相应的训练。③低视力患者在医院眼科低视力门诊进行助视器验光后,针对低视力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助视器使用训练。④对学龄前及学龄的儿童要进行佩戴助视器后的功能性视力训练。

肢体康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的对象主要为偏瘫、截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疾病等运动功能障碍者。针对脑血管病、脑外伤引起的偏瘫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对颈肩腰腿痛患者、各类慢性病患者进行推拿按摩、理疗、针灸、中药熏蒸等。训练内容包括: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①对于脑血管病、颅脑外伤、脑血管畸形、脑动脉瘤等任何导致大脑损伤的原因所引起的偏瘫需要进行瘫痪侧面部训练,如训练病人吸气鼓腮,让病人皱鼻子,用冰块或电动牙刷背面刺激病人的口唇和颊部,从侧面向中间运动。②卒中后常见并发症――肩手综合征的预防。其方法有:肢体的摆放,避免过度牵拉,肩吊带的应用及运动疗法和其他辅助疗法。帮助病人练习伸髋屈膝、屈踝及帮助病人进行患腿的负重练习等。③截瘫者康复一般是截肢手术完成后14天拆线后即需进行残肢弹力绷带包扎。为防止残肢水肿及促进残肢成熟,要进行残肢的拍打,使残肢皮肤增厚,提高残肢耐受力,为安装假肢做好准备。再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训练其生活自理能力。④小儿麻痹后遗症马蹄内翻等通过专业骨科医生手术治疗后进行康复训练。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对象为14周岁以下,由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智力发育低于同龄儿童平均水平,同时伴有明显的社会生活适应能力困难的儿童。

对智障儿童的感受能力和活动能力及身心进行协调,并通过增加感知活动和肌肉活动,对大脑刺激频率和大脑本身的分析、综合、调节活动的锻炼,以促进大脑机能的修复。

第9篇:残疾儿童心理辅导范文

全面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搞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重点做好残疾人政策落实和法制宣传,稳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政策法制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的为广大残疾人服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1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2社区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20--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得更好,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人4人,(其中:肢体残疾27 人,智力残疾 6人,视力残疾 2人,听力残疾2 人。)精神残疾 4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要宣传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助残日、精神残疾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五、为社区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

六、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培训等服务工作.

20--年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推进社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3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五、以法律为武器,完善残疾人的维权工作

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天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准确无误地履行好,今年,街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大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充分利用维权示范岗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根本利益。

六、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小型贴息贷款等方面多谋取福利,具有实效地解决辖区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继续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的新申请、换领、发放、建档工作仍然是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将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用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全部信息,针对特殊残疾人进行特殊的服务方式进行特殊的服务。为广大残疾人顺利办理《残疾证》大开方便之门。

八、利用各种契机,开展各项残疾人活动

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活动是增加残疾人竞争社会能力,参与社会意识的有效锻炼手段,丰富业余生活,提高思想情操的课堂,也是广大残疾人朋友直接感受党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亲切感受。同时,也是彰显我街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依据。我们将不失适机地在辖区搞好各项活动。

以上为我福安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420--年,街道残联将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和维权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制定20--年莲塘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各项工作。巩固社区职康中心和康复站成果,认真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2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二、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20--年残奥会、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在区残疾人就业所指导下,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整体素质的提升。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

四、推动符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学;逐步实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和残疾学生课外照顾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创建规范化社区工作,对社区残协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引进、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

20--年,街道残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残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精神,落实区政府制定的惠及千万残疾人的政策,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520--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经常性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好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性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建成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零距离”网络,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