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安全法规教育精选(九篇)

安全法规教育

第1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工作不仅是不断促进安全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更好地保障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安全教育法”是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实践表明,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先决条件。制定“安全教育法”,可以提高人们对安全的认识,使全社会都能站在历史和未来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开创一个全员育人、全方位工作、全过程培养的教育工作新格局。通过“安全教育法”的制定,可以明确界定安全教育的目的、方针和办法,规定国家、组织和个人在安全教育中的地位、义务和职责,这就有助于促进党政群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精干高效的安全领导体制与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真正建立。通过这样一种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共同推动安全工作的合力。

(二)“安全教育法”是推进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

“安全教育法”的制定是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规范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全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必修内容,根据不同阶段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保障安全教育所需物质条件。必要的物质投入与条件保障是安全教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确保安全教育的重要地位,就必须努力增加安全教育投入,并逐步改善安全教育发展的物质条件。同时,制定“安全教育法”有利于保证安全教育质量。教育质量作为对教育效果优劣与水平高低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我们必须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从宏观上监督和保障安全教育的基本质量。[1]

二、制定“安全教育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立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教育立法活动中所要坚持的主要准则,它是教育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制定“安全教育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因时制宜与法制稳定相结合

因时制宜就是要求在制定“安全教育法”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时机,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工作。如,针对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校车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注,全社会也高度关注,相关工作迅速启动,并很快得以颁布实施。必须指出的是,因时制宜必须保证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性,需与法制稳定相结合,避免“朝令夕改”现象的发生。

(二)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相结合

制定“安全教育法”应结合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创造新的法律规范,以适应调整安全教育关系的需要。但制定“安全教育法”,一方面需要解决好与上位法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避免产生照抄照搬上位法、抵触上位法等现象,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同一位阶上的法规(包括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等)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问题,避免产生相互交叉或相互冲突。这就要求把因地制宜与法制统一结合起来,要求“安全教育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所确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相抵触。[2]

(三)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因势制宜就是指制定“安全教育法”时应审度安全形势的变化,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动态的角度主动地加强安全教育立法。“安全教育法”制定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国内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这就要求“安全教育法”既符合我国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又充分考虑我国安全教育的领域特点和状况,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各项立法权力,进行法制创新,创制出其他国家与地区没有创制的新规则,拓展教育立法发展的独特空间,因势制宜与法制创新相结合。

三、“安全教育法”包含的基本内容

“安全教育法”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展安全教育的具体政策及措施,主要包括:

(一)安全教育管理部门职责的明确

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法”中必须明确各级各类安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地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等,明确各级各类安全教育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将安全教育活动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安监、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公安、交通、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种社会群众团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扭转以往安监部门“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局面,有力地推进安全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二)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

经费的筹措是教育中一个永恒的共性话题,安全教育也不例外。西方发达国家与地区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在经济状况相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教育经费筹措方法,结果安全教育发展速度不尽相同。坚持安全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财政等相关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安全教育法”应该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安全教育经费的筹措,确定安全教育经费拨款、集资、使用管理办法及地方各级财政对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等等。

(三)安全教育的法律监督

第2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高校校园;安全教育;内容;途径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G4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4-0095-02

高校校园安全教育,是指学校采取一定的教育手段,培养师生针对突发性事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应变能力,培养师生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遇到人身伤害时的自我保护、防卫能力,以及培养师生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

一、校园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也是政治安全教育,主要是指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和校内师生都会涉及到来校参观访问、讲学、留学、科技合作、学术讲座、与外教交流等活动。因此,必须加强《国家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主人翁意识,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学校师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还要进行保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使每名师生员工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网络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遵守网络法律法规,用网上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上行为,从而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开展文明上网,保证校园网络安全。

3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高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如火灾发生,不知如何报警;不掌握救火常识,常常小火酿成大灾;缺乏自救知识和技能,丧失逃生的最佳时机;等等。

一要学习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提高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

4自我保护教育

首先,教育师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得其帮助,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遇到盗窃、抢劫、、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大胆采取正常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其次,在受到不法侵害和恐怖袭击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以正压邪。学会记住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学会报警,学会依法正当防卫。第三,对待疾病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预防为主,加强锻炼,及时就医,保证在第一时间及早治疗,克服病痛。

5交通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教师、学生在驾车、乘车、走路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树立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路权意识,促使师生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二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特别是对学校专职司机的教育管理,保证通勤公务交通安全

6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与教育

近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运营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及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师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师生的学习、生活、教学实验、教学实习、社会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不按制度办事、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酿成事故的问题。因此,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师生遵守制度规章的自觉性。

二、校园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途径

(1)加强安全教育的领导,完善和健全安全教育的制度和机制。首先,学校领导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认识维护稳定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把安全教育紧紧抓在手上,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其次,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安全教育管理机构,专抓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教育的相应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落实在学校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名师生的行为上。再次,要完善安全教育的相应制度和机制,主要包括监管防范制度和机制,校车安全运营制度,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护工作预案,学生自护自救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及善后处理预案以及学校、消防部门的安全联防机制,与社区的安全联防机制,与当地派出所的安全联防机制,与家庭的安全联防机制等。此外,还要完善和健全学校的相关人员安全工作管理情况考核机制、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只有制度和机制上的完善,才能防患于未然,真正落实和保证校园安全。

(2)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相应的安至教育课程,切实让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课堂,依靠课堂教学的主渠道,让学生学到系统的安全教育知识、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教学中要注意避险知识、自救互救知识、防火防爆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反恐防资知识、防止意外伤害知识、家居安全知识、防金融和电信诈骗知识等知识的讲授。安全教育课程可以按照季节性、教育性、随机性、选修性的原则,相机地、灵活地排入课表,并保证安全教育课的相应课时。安全教育课堂教学还要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从理论和实践土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3)抓好专题安全教育。专题教育是指在安全教育过程中,紧紧围绕某一特定的内容进行的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常常以大课堂的集中报告的形式进行。如,围绕交通安全教育的主题,学校可以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的专题报告;围绕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可以请辖区消防官兵或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的专题报告;围绕网络安全教育,可请公安局治安科的干警做网络安全教育的专题报告等。专题安全教育由于主题集中、专业人士报告、受众广泛,是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师生了解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了解专题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专题安全教育意识。

(4)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例如,在消防安全教育过程中,学校可请辖区消防队官兵和专业人员,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举办消防运动会以及对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演习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的全过程,从而使师生知道防火知识、灭火知识和防火制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从而提高火灾发生时及时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再如,进行抗震救灾的模拟训练,提高师生抗震救灾能力等。

此外,还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校报、黑板报、网络主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师生了解其内容和要求,养成遵章办事的习惯。还可以通过知识竞赛、考试、专题宣传等形式,结合相应的工作任务进行宣传教育,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方法

(1)案例教学。可以把典型事故作为案例,制作光盘教学课件,并组织学生对本校和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和讨论,使师生形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师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对师生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认真查处的各类违纪事件以及对违纪违章的师生的公开曝光和处理,都可以纳入案例教学,全校通报处理结果,使违章人员及全校师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2)模拟训练法。即在一种仿真的情境下进行的安全教育训练。如上面所提及的消防模拟训练、交通安全模拟训练(红绿灯的识别及其意义、斑马线的识别及其意义以及其他交通标识的识别及意义)、抗震模拟训练等。模拟训练可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的基本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及自我安全保护等能力。

第3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可概括为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个方面。

1.安全态度教育

安全态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两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和法纪教育。通过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的教育,使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纠正各种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从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通过法纪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自觉遵章守法,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是一项经常的、细致的、耐心的教育工作,应该建立在对员工的安全心理学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联系实际地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基本安全管理方法等知识。

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主要是针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目的是使之能够更好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内所有员工都应该具有的。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进行各具体工种操作时所需要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培训

仅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操作,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才能取得预期的安全效果。有的新员工有安全操作的愿望,也学习了公司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出了事故,就是因为缺乏安全技能,力不从心的缘故。要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就要借助于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预先制定作业标准或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方法、作业姿势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要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就是要多次重复同样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动作,使职工形成条件反射。要达

到这样的标准程度,不是通过一两次集体讲授就能做到的。-

安全教育的类型

按照教育的对象把安全教育培训可分为五大类型。

1.领导人员的教育

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体制、安全规章制度、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超级秘书网:

2.技术干部的教育

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不直接参加生产,受到生产中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又不承担领导干部那样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因此往往缺乏接受安全教育的迫切要求。但事实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3.专兼职安全干部的教育

他们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工作,应该具有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为此,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系统的专门教育。

4.新员工的教育

新员工要接受公司、科站、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公司、科站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公司、科’站的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场所、设备、,尘毒等情况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班组教育应着重安全技能培训,即结合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训练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护方法等..

5.特种作业员工的教育

对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过有关部1-]的严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准其上岗操作。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一般采用短训班的形式进行,而且持证后须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年审。

怎样搞好安全教育

搞好安全教育涉及的因素很多,现着重提出下列各点:

1.要建立和发展安全教育的阵地

有条件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安全教育部门,条件差的至少应该有一间教室和一间资料室。要逐步添置积累安全教育所需的资料、图书、教材和设备。有了安全教育阵地,就能为安全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

2.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化

要重视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有计划地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3.教育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结合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使人触目惊心、印象深刻,给人以启示警戒,久久难忘;模拟性的安全训练能使人迅速牢固地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竞赛性质的教育方法能激励人进取,而且生动有趣。总之、,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第4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可概括为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个方面。

1.安全态度教育

安全态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两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和法纪教育。通过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的教育,使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纠正各种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从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通过法纪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自觉遵章守法,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是一项经常的、细致的、耐心的教育工作,应该建立在对员工的安全心理学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联系实际地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基本安全管理方法等知识。

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主要是针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目的是使之能够更好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内所有员工都应该具有的。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进行各具体工种操作时所需要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培训

仅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操作,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才能取得预期的安全效果。有的新员工有安全操作的愿望,也学习了公司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出了事故,就是因为缺乏安全技能,力不从心的缘故。要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就要借助于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预先制定作业标准或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方法、作业姿势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要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就是要多次重复同样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动作,使职工形成条件反射。要达

到这样的标准程度,不是通过一两次集体讲授就能做到的。-

安全教育的类型

按照教育的对象把安全教育培训可分为五大类型。

1.领导人员的教育

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体制、安全规章制度、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

2.技术干部的教育

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不直接参加生产,受到生产中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又不承担领导干部那样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因此往往缺乏接受安全教育的迫切要求。但事实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3.专兼职安全干部的教育

他们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工作,应该具有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为此,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系统的专门教育。

4.新员工的教育

新员工要接受公司、科站、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公司、科站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公司、科’站的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场所、设备、,尘毒等情况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班组教育应着重安全技能培训,即结合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训练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护方法等..

5.特种作业员工的教育

对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过有关部1-]的严格考试,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准其上岗操作。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一般采用短训班的形式进行,而且持证后须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年审。

怎样搞好安全教育

搞好安全教育涉及的因素很多,现着重提出下列各点:

1.要建立和发展安全教育的阵地

有条件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安全教育部门,条件差的至少应该有一间教室和一间资料室。要逐步添置积累安全教育所需的资料、图书、教材和设备。有了安全教育阵地,就能为安全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

2.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化

要重视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有计划地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3.教育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结合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使人触目惊心、印象深刻,给人以启示警戒,久久难忘;模拟性的安全训练能使人迅速牢固地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竞赛性质的教育方法能激励人进取,而且生动有趣。总之、,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第5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对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对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作者的一些看法。

[论文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如何开展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点看法。

一、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发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认识水平的不同造成了差异。就电力施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而言,大部分施工单位位的培训管理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能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按时举办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如山西省电建一公司注重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年来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50余期,培训企业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安全教育基础较好。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在经济上和时间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则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清楚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由于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建筑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仅仅针对建筑企业职工,并未做到全员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上,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些企业领导人只是应付几句“要注意安全”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到底什么地方不安全,应采取什么措施,则避而不谈。职工安全教育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技术知识面较广,十分庞杂费力的系统工程,抓与不抓,抓得好与坏,关键在各级领导。此外,安全教育工作者在数量上远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现场施工的企业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目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最后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企业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这说明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生疏,安全生产知识贫乏,这是造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将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在牢固基础上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必须执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但当前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时间不能保证,岗前培训只讲安全注意事项,仅限于背操作规程,缺少现场岗位培训以及职工应急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脱节,职工对岗位的生产工艺、安全问题没有真正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能认真正确执行等。

三、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建议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一百个人遵章守纪,只要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企业安全教育必须遵循全员原则。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不能搞突击战,打快拳。必须坚持长抓不懈,经常性学习、经常性教育。 转贴于

(二)确定培训计划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首先必须制定符合企业安全培训的计划,确定了与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后,企业必须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把每年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作为硬性指标,严把安全教育关。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通用安全知识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2.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主要是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3.安全教育培训还应加入企业文化和现场紧急救护方面的知识内容。强化安全意识,使员工真正理解和体会安全的含义,把安全意识带到生活、工作当中,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在培训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一般来说,培训对象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培训(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然后是确定培训所需的师资。

(三)确定培训形式

目前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多数还是“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内容枯燥,使学员容易产生厌学的情绪。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交互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大力开展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特别是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可以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手册,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训效果。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可采用电教化的方式在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施工现场进行。内容应以声、像、画相结合,通过采用多媒体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寓教于乐,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

此外,班组班会也可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班组成员通过了解当日存在的危险源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作为自己在施工时的指南,当天作业完成后由班组长牵头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讲评。

(四)确立培训内容

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根据时代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适时调整、补充。“三级”安全教育可分为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除了“三级”安全教育以外,施工企业在其施工生产中,还应把适应性、季节性、应急性等多方面的安全培训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中。

(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考评机制

第6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同时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6、要重视学校的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第7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1、 法规政策教育。

劳动安全法规和政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单位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才能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2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技术知识教育。

3、 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单位第一责任人要结合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结合单位典型经验、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使职工看得见、摸得着、说服力强。从事故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8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法制化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特点

根据我们对赣州市某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发生的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所做的调查发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有如下特点:第一,事故主要形式有故意伤害、交通事故、交友不慎被伤害、溺水等,其次是食物中毒、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事故、自然灾害等。第二,重大安全事故,如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地点多在校外,发生时间是假期、实习阶段或学生请假离校期间,处于学校或家长监管难到位、对学生自律要求更高的情况下。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成因

中职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差;第二,校外因素介入大;第三,学生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差;第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有待加强和完善;第五,家长未尽责,尤其在学生请假回家或假期在家期间家长对安全教育和监管未尽责;第六,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未能给学校提供文明、洁净、安全的育人环境,给学生安全留下了隐患。

从法制角度探讨职业学校

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对策

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是包括学生本人、学校、家庭、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任何一方的疏忽失误,都将形成学生安全工作环节的断链,给学生安全埋下隐患,甚至造成实际损害。我们认为,要有效防范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法制化。

(一)通过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安全意识,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

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行为人(包括致害人和受害人,但主要是受害人)安全意识差。如因缺乏安全知识而认识不到危险或隐患的存在;有相关安全知识但思想麻痹而没有意识到危险或隐患;认识到隐患或危险但心存侥幸地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事故发生前或发生过程中,因防范技能差而受伤害等。

学生自身特点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中职生法制、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弱。首先表现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差。比如,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侵犯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因不懂法而被社会不良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纵容、包庇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因为思想麻痹、疏于防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使自己成为受害者;甚至部分学生因纪律、法制观念差故意以身试法。在我们的调查中,首先从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校内翻爬围墙、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随意约见网友等行为可以发现,学生安全意识差。其次表现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中职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年龄基本在15~18周岁之间,处于未成年向成年的过渡时期,其生理、心理还不成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于社会规范知之甚少。比如,依然有部分学生缺乏消防安全知识。调查发现,有2%的学生不知道正确的火警电话;有近10%的学生不知道楼内失火时应如何正确逃生。

学校应充分重视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层、教职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普通高校大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可能较缺乏,但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应该有大的差距。中职学生必须是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学生。他们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处于“易变”期。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没有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就极易成为权益受侵的对象;同时,也容易由权益受侵者(受害人角色)转变成侵权者。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来自学校。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校学生认为自身现有安全知识、技能来自学校教育的占62%,说明学校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养非常重要。学校应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安全教育,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有趣。比如,可以采用黑板报、宣传栏(窗、牌)、播放影像作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专题讲座、利用校报或校园网宣传、召开主题班会、故事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安全教育的重点在于讲授安全基础知识和传授安全防护技能。应让师生尤其是学生在平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实践证明,重视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得好的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

家庭和社会应提高法制、安全意识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除学生自身原因之外,多是外界因素造成。以交通事故为例,2007年教育部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约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6%。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另外,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因此,仅靠学校、学生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社会共同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大环境,才能更好地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保障学生安全。家庭、社会、学校都应承担起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的责任。

(二)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效

通过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学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制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安全制度、防火制度、校舍及校内设施安全管理检修制度、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其次是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从高到低,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学校应注意教、管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形成工作体系,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强化家庭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保护工作。”第十条规定了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五种情形。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和关心被监护人,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等。因此,家长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负有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家长应该明白自己对孩子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认真履行自己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义务。

强化社会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社会的责任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在安全宣传、安全立法、安全监督、安全执法、安全服务等方面制度化。

(三)通过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保险,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处于相对缺位的状态,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还没有专门的、单行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法等多部法律虽然涉及校园安全,但对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部门法规、规章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政策性较强,但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地方规范性文件多属于应急性规定,且往往出现部门立法的倾向。因此,往往在解决校园安全的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因此,我国急需制定一部详尽、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校园安全法”,以便更好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完善社会保障,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安全对于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应尽力去防范和控制,但很难完全避免。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没有科学的风险转嫁机制,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活动势必受到影响。有些学生伤害事故所引发的巨额赔偿甚至直接影响到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现实中,部分学生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并非事故中相关人或部门的过错、责任不清晰,也不是学校拒绝承担责任,而是学校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作为公益性机构,其经费来源都很有限。因此,对学生安全事故的赔偿进行必要的社会救济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解决:第一,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转移学校风险。即通过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把由于学校过错(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学校应动员和要求家长为学生投人身伤害保险,学校投事故责任险,形成学生投保、学校投保、社会风险基金保障的良性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强制投保学校责任险,而保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以广东省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学校和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应当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第二,建立国家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目前大多数学校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巨额的赔款将使学校不堪重负,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在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的基础上,国家应建立相关的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通过政府财政预算、社会捐资、发行等多种手段,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校园伤害专项基金,专款专用。这样一方面可以真正落实对受害学生的赔偿,切实维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使学校从校园伤害事件处理的经济纠纷中解脱出来,全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综上,我们认为: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加强学习,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掌握法制、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应强化、落实各方责任、共同协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尽早完善我国学校安全立法,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风险转嫁机制,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第9篇:安全法规教育范文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法制化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特点

根据我们对赣州市某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发生的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所做的调查发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有如下特点:第一,事故主要形式有故意伤害、交通事故、交友不慎被伤害、溺水等,其次是食物中毒、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事故、自然灾害等。第二,重大安全事故,如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地点多在校外,发生时间是假期、实习阶段或学生请假离校期间,处于学校或家长监管难到位、对学生自律要求更高的情况下。

职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成因

中职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差;第二,校外因素介入大;第三,学生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差;第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有待加强和完善;第五,家长未尽责,尤其在学生请假回家或假期在家期间家长对安全教育和监管未尽责;第六,学校周边环境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未能给学校提供文明、洁净、安全的育人环境,给学生安全留下了隐患。

从法制角度探讨职业学校

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对策

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是包括学生本人、学校、家庭、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任何一方的疏忽失误,都将形成学生安全工作环节的断链,给学生安全埋下隐患,甚至造成实际损害。我们认为,要有效防范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法制化。

(一)通过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安全意识,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

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行为人(包括致害人和受害人,但主要是受害人)安全意识差。如因缺乏安全知识而认识不到危险或隐患的存在;有相关安全知识但思想麻痹而没有意识到危险或隐患;认识到隐患或危险但心存侥幸地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事故发生前或发生过程中,因防范技能差而受伤害等。

学生自身特点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中职生法制、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弱。首先表现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差。比如,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当自身合法权益受侵犯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因不懂法而被社会不良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纵容、包庇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因为思想麻痹、疏于防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使自己成为受害者;甚至部分学生因纪律、法制观念差故意以身试法。在我们的调查中,首先从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校内翻爬围墙、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随意约见网友等行为可以发现,学生安全意识差。其次表现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中职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年龄基本在15~18周岁之间,处于未成年向成年的过渡时期,其生理、心理还不成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于社会规范知之甚少。比如,依然有部分学生缺乏消防安全知识。调查发现,有2%的学生不知道正确的火警电话;有近10%的学生不知道楼内失火时应如何正确逃生。

学校应充分重视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学校领导层、教职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普通高校大学生相比,中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可能较缺乏,但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应该有大的差距。中职学生必须是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学生。他们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处于“易变”期。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没有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就极易成为权益受侵的对象;同时,也容易由权益受侵者(受害人角色)转变成侵权者。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来自学校。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该校学生认为自身现有安全知识、技能来自学校教育的占62%,说明学校对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养非常重要。学校应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安全教育,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有趣。比如,可以采用黑板报、宣传栏(窗、牌)、播放影像作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专题讲座、利用校报或校园网宣传、召开主题班会、故事会、辩论赛等多种形式。安全教育的重点在于讲授安全基础知识和传授安全防护技能。应让师生尤其是学生在平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实践证明,重视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得好的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

家庭和社会应提高法制、安全意识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除学生自身原因之外,多是外界因素造成。以交通事故为例,2007年教育部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约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6%。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另外,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因此,仅靠学校、学生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社会共同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大环境,才能更好地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保障学生安全。家庭、社会、学校都应承担起提高法制、安全意识的责任。

(二)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效

通过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制度化,强化学校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根据学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制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安全制度、防火制度、校舍及校内设施安全管理检修制度、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其次是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从高到低,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学校应注意教、管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规范、形成工作体系,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强化家庭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保护工作。”第十条规定了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五种情形。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和关心被监护人,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等。因此,家长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负有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家长应该明白自己对孩子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认真履行自己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义务。

强化社会在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社会的责任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在安全宣传、安全立法、安全监督、安全执法、安全服务等方面制度化。

(三)通过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争取社会支持和参加学校责任保险,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完善校园安全立法,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处于相对缺位的状态,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还没有专门的、单行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法等多部法律虽然涉及校园安全,但对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部门法规、规章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政策性较强,但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地方规范性文件多属于应急性规定,且往往出现部门立法的倾向。因此,往往在解决校园安全的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因此,我国急需制定一部详尽、具体、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校园安全法”,以便更好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完善社会保障,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安全对于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应尽力去防范和控制,但很难完全避免。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没有科学的风险转嫁机制,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活动势必受到影响。有些学生伤害事故所引发的巨额赔偿甚至直接影响到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现实中,部分学生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并非事故中相关人或部门的过错、责任不清晰,也不是学校拒绝承担责任,而是学校缺乏相应的赔偿能力。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作为公益性机构,其经费来源都很有限。因此,对学生安全事故的赔偿进行必要的社会救济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解决:第一,参加学校责任保险,转移学校风险。即通过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把由于学校过错(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学校应动员和要求家长为学生投人身伤害保险,学校投事故责任险,形成学生投保、学校投保、社会风险基金保障的良性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强制投保学校责任险,而保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以广东省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政府举办的学校和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应当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第二,建立国家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目前大多数学校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巨额的赔款将使学校不堪重负,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在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的基础上,国家应建立相关的校园伤害赔偿基金制度。通过政府财政预算、社会捐资、发行等多种手段,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校园伤害专项基金,专款专用。这样一方面可以真正落实对受害学生的赔偿,切实维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使学校从校园伤害事件处理的经济纠纷中解脱出来,全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综上,我们认为: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加强学习,提高法制、安全意识,掌握法制、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应强化、落实各方责任、共同协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尽早完善我国学校安全立法,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风险转嫁机制,为学生安全提供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