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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精选(九篇)

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第1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 作者多年从事校长岗位培训《教育政策法规》教学工作,根据以往的教学经验体会,感到要想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提高教学成效,必须依据校长岗位培训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既系统又有重点又不乏有针对性的教学。

《教育政策法规》是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的必修课程之一。开设这一课程的目的是使中小学校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教育思想,提高对依法治教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掌握依法治教的方法,懂得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办好社会主义学校,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中小学校长首要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中小学校长应该具有教育政策法规知识,主要包括:领会和掌握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基本精神与中小学教育法规的基本内容,初步掌握与教育有关的法规的基本知识。

根据校长岗位培训特点的要求和以往的教学经验体会,我感到要想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提高教学成效,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在教学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 基本知识系统讲

教育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组成部分,为了使校长们能够正确理解教育法规,教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例如:如果不懂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法是怎样制定出来的,法是如何实现对社会生活的调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有何属性等基础知识,就难于理解和运用教育法规知识开展有说服力的教学,尤其是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意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全面性。

二、 主要政策法规重点讲

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长应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包括校长们应具有一定的政策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待政策和法制具有正确的态度,并在实际活动中能自觉遵守、贯彻、维护政策和法规。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做到重点突破,难点排除,搞好应知应会的教学。

三、 紧密联系教育管理实际(依法治教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讲授,提高校长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教学法规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校长在学校教育管理的实践中具体运用。这就需要中小学校长具有一定的理解和运用教育政策法规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正是校长岗位培训特点的要求。为使这一要求落到实处,我们教学人员就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讲授过程中加强针对性。目前许多中小学的实际工作还不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违反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现象屡有发生。一些学校不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只重视智育,轻待体育,甚至没有真正做到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在智育方面,只重视考试的科目和内容,忽视甚至减少、取消不考试的科目的课时或内容,随意改变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任意增加考试和练习,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为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任意增加考试和练习,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定学校和教师工作成绩和水平的唯一标准。随便停止学生上课、侮辱体罚学生、私拆学生信件、乱收学生费用等行为都时有发生。为了提高校长岗位培训质量,搞好教育政策法规课的教学,教学人员在教学中就要紧密联系依法治教的实际,选取一些针对性较强的实例进行剖析,培养学员运用法规的能力,达到使学员回工作岗位后,能正确地宣传法规,能按照法规的要求部署工作,从事教育和教育管理活动;对符合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肯定、支持,对违反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或依法处理;当学校、师生包括校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懂得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教学过程中还要注意结合本地和基层实际,加进地方立法内容,更能突出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学实效。

四、 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积极性

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积极性,一方面表现在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掌握乃至高于教学大纲和教材所要求的知识领域,教给学员正确无误的科学知识和学科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要在教学过程贯彻自学、研讨为主、以高质量的辅导为辅的原则,在集中辅导过程中,教学人员要阐明自己的观点,做出科学的论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 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及其原则

(一)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

这是岗位培训教学的方向性原则,是保证教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原则问题。案例是教育政策法规科学知识传授与思想教育相统一的载体,通过案例教学,教师可以向培训对象一方面传授教育政策法规的科学知识,另一方面又能进行社会主义的活生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培训对象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坚定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这条原则在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教学中具有突出地位。校长们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应用,要求所学的知识与理论能够有助于指导他们办学、育人、提高学校管理效能。

(三)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结合以发展能力为主的原则。在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教学中明确要求,要正确处理知识与能力之间的关系。由于岗位培训教育的短期性、针对性要求强,单纯靠扩大知识积累来发展能力是难以达到培训目标的。因此,必须注重在教学中突出对培训对象能力的培养,使培训质量落到实处。案例是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结合的媒介,通过案例既能使培训对象理论认识得到深化,更能从中培养培训对象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学以致用,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的管理能力。

第2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关键词:干休所医生;需求分析;培训体系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军队离退休干部是我们党的事业不可缺少的人力资源,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对军队长远发展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老干部“高年龄、高发病”的趋势目益明显,医疗保健任务不断加重,对医务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干休所医生的学习需求,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我们对参训医生进行了调查。

一、方法

(一)对象

2011年,该校共举办了干休所医生培训班若干期,每期时间2个月,培训形式为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实践1个月,培训内容为:理论教学包括全科医学概论;内科、外科、眼科、皮肤科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诊抢救和合理用药;老年病患者康复护理和关怀照料等;实践教学包括实用技术训练、医疗机构参观和临床见习。学习结束前,进行问卷调查。

(二)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医生的基本情况、培训需求、对培训的满意度及建议。

(三)统计方法

回收的数据采用SPSS17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统计检验,P

二、结果

(一)问卷回收情况

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300份,回收率100%。

(二)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平均年龄37.5岁,50岁以上5.7%,40~49岁33.1%,30~39岁53.0%,30岁以下8.2%。职称分布:高职11.9%,中职61.9%,初职26.2%。学历分布:研究生6.7%,本科76.8%,大专16.0%,中专0.5%。专业分布:第一学历临床医学93.7%,其它6.3%,最高学历临床医学72.6%,管理类18.9%,其它8.5%;第一学历专业与最高学历专业的不同,最主要的原因是部分第一学历为大专的医生本科攻读管理类专业。在干休所任职时间:10年以上24.2%,5年以上32.6%,5年以下43.2%。

(三)培训需求

1.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的需求依次为:院校学习(87.6%)、上级医院进修(84.7%)、岗位学习(82.5%),各种培训形式之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不同的学历、职称对于这三种培训形式的需求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任职5年以下的医生认为的重要性依次为:上级医院进修(93.2%)、院校学习(85.4%)、岗位学习(81.5%),与其它两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它两组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其中院校培训的形式,需求依次为:操作技能培训(98.7%)、理论学习(96.5%)、医院实(见)习(90.8%)。操作技能培训与医院实习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它各项之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2.培训时间

合理的院校培训时间分别为:1个月(5.4%)、2个月(34.7%)、3个月(41.2%)、3个月以上(18.7%),其中2个月与3个月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1个月与3个月以上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前者(2、3个月)与后者(1个月、3个月以上)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的需求依次为:( 1 )常用操作技术(98.4%),(2)急救技术(97.1%),(3)常见病处理(95.7%),(4)合理用药(93.3%),(5)健康管理(88.5%),(6)老年保健医学(86.1%),(7)健康教育 (85.4%),(8)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83.2%),(9)老年心理学(80.4%),(10)医学新进展(78.2%),(11)沟通技能(78.0%),(12)老年膳食营养(75.1%)。其中(1)(2)(3)(4)项与(8)(9)(10)(11)(12)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1)(2)项与(6)(7)项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它各项之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不同任职年限之间,5年以下医生对健康管理、老年保健医学、老年心理学的需求高于其它两组,且有统计学意义。不同学历之间,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下者,对急救技术、常见病处理、合理用药高于本科以上者,且有统计学意义。

(四)培训满意度

1.培训形式

对培训班以理论学习、技能操作、临床实习的培训方式,满意度为83.4%。存在的主要意见为:理论学习时间偏多,技能操作时间偏少;临床实习分组过少,每组人数过多;实习科室安排不合理,建议增加一些科室给需要求的学员选择,如皮肤科、神经内科、中医科等。

2.培训内容

对培训内容的满意度为87.9%。主要意见为:基础理论偏多,参训医生需求较大的院前急救、合理用药、院后随访等内容较少,个别常用技术没有涉及,如心电图分析、除颤等。

对教材的满意度为58.3%。主要意见为: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教材与授课内容脱节。

3.培训教员

对培训教员的满意度为80.3%。主要意见是部分教员对干休所情况不了解,授课内容缺乏针对性。

4.培训收获

通过培训,学员对当前老干部保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提高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见;提高了老年人常见病的诊治能力、院前急救能力、接受新知识的能力。

三、讨论

(一)培训应有科学的顶层设计

本次调查是根据该校培训工作进行的初步研究,发现当前采用的培养模式与学员的需求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干休所医生培训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对于培训时间、培训模式、培训内容都没有深入的研究。院校培训与医院进修、岗位学习的关系也不清楚。这就需要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组织一个研究班子,去了解当前干休所医生的现状如何,其培训需求如何,继而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规范院校、体系医院、干休所各级的职责,明确各级的培训模式,使干休所医生的培训系统化、制度化。培养方案的出台应以法规的形式颁发各有关单位,增强培养方案的权威性[1]。

(二)院校培训应满足不同需求

调查显示,参训人员具有多样性,不同的学历、年龄、任职年限,使得各类人群的培训需求不一致。目前的培训课程为统一规定的课程,院校对培训内容可以作一定的选择。由于学员类别多元化,对各类知识与技能的需求也呈多元化,目前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并不能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针对这种状况,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构建符合干休所医生任职能力发展需要的科学的课程体系,安排、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

目前的培训形式是每年办若干个班,目的是为了在近年内将所有干休所医生轮训一遍。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在下达培训任务时,可以有计划地进行分类,将具有相似培训需求的人员同批培训。这就需要全面掌握目前干休所医生队伍结构,制订科学的计划,分批分类培训。同时针对不同的参训人员类别,制订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将计划提前提供给培训院校,院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这样能够使培训做到分层次、分对象,切实考虑学员的知识结构、任职需求、学习能力,避免不加区分、不考虑个性特点的“一刀切”[2]。

在目前还不能做到建立科学完善的培训体系的情况下,院校在教学安排上也应更有作为。尽管规定了教学课程,但教学内容上可以作调整,培训的形式可以灵活选择。由于每个批次的参训学员都不相同,可以在开课之初进行一个摸底评估,了解学员对相关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学内容。同时进行一个需求调查,对于普遍需求较高的内容,可以增加学时或者在课余时间安排专题讲座,需求较低的内容,减少学时。尽管会给教学管理增加一些困难,但更能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效果。

(三)院校应健全教员队伍的建设机制

干休所医生培训属任职教育范畴,对于任职教育的教员队伍,应具有丰富的部队实践经验。院校应当下大力持续改善教员队伍结构和知识阅历[3]。院校教员长期从事临床与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也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但他们都没有干休所医疗所任职的经历,不了解干休所医疗保健工作的特点,难免出现授课内容与学员需求脱节的情况。因此,院校必须加大教员队伍的建设力度, 不断改善教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丰富部队阅历、增强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4]。

首先在教员的选择上,要选择具有丰富临床和教学经验的教员,保证教学质量。

其次要加强教员的代职锻炼,丰富教员的实践经验。在代职渠道上,各院校都有自己的干休所,可以组织教员到干休所进行短期代职,协调与工作都比较便利。针对当前培训任务紧迫的情况,可以组织教员到干休所进行调研,了解当前干休所的实际情况,了解干休所医生的需求,提高教学针对性和有效性。

再次要进行开课前教员培训或者请教员进行示范授课。通过培训、示范,使教员了解培训的目的、培训对象的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提高培训效果。

(四)培训应用科学的评价机制

对于培训的过程和效果,应有一套完善的评价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系统,保证培训质量。评价的内容包括学员满意度调查、对学员培训效果的评价,以及对教员的教学进行评价[5]。

学员满意度的调查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培训内容是否满足学员的需求,是否符合部队任职需要;二是培训的组织管理,包括教学安排是否合理、教学场所和实习基地建设是否满足教学需求等。

学员培训效果的评价,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培训前后进行考核,考察学员对所学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二是进行学员跟踪调查,了解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是否提高了任职能力。

对教员的评价,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教学督导,安排有经验的专家听课,掌握教学中的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进行学员评教,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了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是否为学员所接受,授课质量是否为学员满意。三是进行教学检查,特别是培训前的检查,采用试讲和审查教案的方法,督促教员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四、结论

目前的干休所培训总体上是有效的,达到了培训的要求,学员对培训工作总体也是满意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特别是上级职能部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干休所医生培训体系,形成有针对性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院校应加强培训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效果。

参考文献

[1]汤根沐,张忠义.初级任职教育院校课程改革若干问题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1,(1).

[2]任为民,张军,温世浩等.军医大学卫生管理干部任职教育教学差误调查与分析[J].医院管理杂志, 2010,(17).

第3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一、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要更好地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律师服务能力、促进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律师培训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逐步规范律师培训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我国正处于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律师培训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出发,在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针对律师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律师培训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规划、部署和推进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提高律师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把握培训工作规律,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6、律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律师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7、围绕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培训。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律师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律师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内容编入教育培训教材中,使之成为对全省律师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严格落实“三不论三必须”的要求,即:不论举办什么类型的培训班,都必须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主题教育,都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依据;不论组织什么形式的专项活动,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8、围绕提高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引导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适应律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加强高素质人才培训。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抓紧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根据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对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素质律师人才培训工作。

9、围绕提高律师服务的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重点加强廉洁自律培训,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树立廉洁执业的良好风气。加强律师队伍行风行纪培训,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防止和克服逐利倾向,始终坚持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使广大律师熟悉并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强化律师外事纪律培训,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对外交流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10、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律师培训方式。在巩固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经常性培训与专题专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面对面授课、交流、研讨、座谈会、法律沙龙、案例教学、参观学习、以会代训、分批轮训等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系统、网络、视频、通讯等先进手段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11、积极探索和创新律师培训方式。针对律师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如情景培训、模拟法庭、互动式演讲等;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类型,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积极探索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行业内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培训资源。要在实践性培训环节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调动律师的学习热情,积极探索出一条律师喜闻乐见而又容易接受的培训新路子。

四、律师培训的类型和层次

12、实习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基本知识和礼仪等,通过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引导实习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接受正反面典型教育和执业风险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实习人员适应律师行业要求、胜任律师工作的能力。

13、新执业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巧等,通过为新执业律师指定指导律师,充分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各项培训活动,引导新执业律师立足本职工作,遵章守纪,从而促进新执业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14、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执业律师管理法规、专项律师实务、新颁布法律法规、业务技巧、对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前瞻性问题等,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每年组织执业律师必须参加4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律师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宗旨,从而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5、青年律师专项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办案技巧、法律事务管理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短期集中培训班、选派学习等形式,提升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促进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以培养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律师人才,为律师队伍的建设储备力量,推进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6、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培训。重点培训律师事务所管理知识、能力和技巧,尤其是规范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法律文书管理、印章管理、人员管理等。通过举办各类高级律师管理培训班、选送进修、交流研讨、座谈会等,引导主任和合伙人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有效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执行和管理责任落实,从而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17、加强党员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的章程,通过党支部活动、“”、民主生活会、理想信念教育、参观学习、调研、请党校老师辅导等,引导广大律师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18、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培训。重点培训提案技巧、提案程序与标准、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如何提高提案和议案质量,通过与人大、政协和统战等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组织学习、交流经验等,引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民生问题,关心百姓生活,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和公共事务,从而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律师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19、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培训。重点针对地区特点,因地制宜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培训给予一定的支持,根据地区业务拓展需要,可选派有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前往授课;同时,欠发达地区应充分利用已有培训资源,加强本地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可与邻近、情况类同的地区联合办班,节省成本,加强交流,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20、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公文写作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技巧、网络办公软件系统应用等,通过定期组织轮训、邀请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引导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端正服务理念,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驾驭文字运用能力,从而增强管理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21、律师事务所加强本所律师培训工作。一方面督促本所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自己内部的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日常培训,鼓励业务水平高、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资深律师进行指导,并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学习高端法律知识提供必要的帮助。

22、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每年举办全市性的培训班,对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本市全体律师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主任、合伙人、骨干律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的培训;市律师协会每年举办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和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其他类型的培训班。

23、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举办全省性的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实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举办高层次的培训班、研讨会。

五、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4、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把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成立律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专门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方案,为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25、研究制定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律师培训工作要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省、市律师协会要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律师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律师事务所负责研究制定本所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

26、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机制。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将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再将每年的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师资制度,加强培训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注意收集有专业领域特长、综合素质高的专家、学者和律师资料;要建立完善律师涉外培训请示报告制度,凡参与涉外培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对实习人员和执业律师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要建立完善培训证书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证书的制作、发放、登记和验证等工作;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质量考核评估机制,量化培训评价标准,对律师培训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将律师参加培训活动的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日常培训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为律师参加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27、落实律师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为确保律师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市律协要保证年度培训工作的经费开支,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要预留足够的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应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培训费。要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科学投入,优化效益,不得将培训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4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关键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任职资格培训;策略

中图分类号:D6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6—0001—05

2013年2月4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为切实有效地学习和贯彻落实此通知精神,不断改进和完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以我们长期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理论研究和富有实效的工作实践为基础,我们对《专业标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学习研究和分析求证的工作,这里暂且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探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实施策略。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一、明确培训目标,树立培训新理念

(一)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目标

一项培训工作,首要的、核心的基点是明确目标。目标是方向、是引领、是遵循、是根本。依据我国当前教育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依据我国的《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校长培训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依据党的十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等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基于《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目标应确立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专业发展,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水平,胜任校长工作,以建设高素质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树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新理念

理念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思想理念,就必然产生相应的行动。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的《专业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要树立好以下5个重要理念:

1.以德为先

重视“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德育始终是中国教育之首。对校长而言,无论是自身发展还是办学治教,都必须遵循以德为先。所以,要树立广义的德的理念,即立公之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立业之德:“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立人之德:“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自尊自律,关爱师生,尊重师生人格。”

2.育人为本

素质教育和新课改,其核心、主旋律就是办以人为本的教育。今天的校长,就是要冲破以往“应试教育”的羁绊,“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把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关注表现优良的学生,更要“扶持困难群体,推动平等接受教育”。懂得教育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始终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校长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3.引领发展

校长是学校诸要素中最为关键、重要的因素。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校长是学校的旗帜、引路人。“校长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担负着引领学校和教师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重任;将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4.能力为重

校长是教师的教师。校长是教育乃至社会的精英群体。校长是最善于把教育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人,是教育实践家。校长不但有专业精神、专业知识,还具有专业能力,“将教育管理理论与学校管理实践相结合,突出学校管理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与完善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强化专业能力提升。”

5.终身学习

今天,人类进入学习化社会。学习成为所有人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生内容。学校作为学习的最重要的组织和场所,对人具有极为重要的学习意义。校长作为个体的人需要学习,作为学校的关键要素更需要学习,校长以自我的健康发展、促进师生的健康成长。校长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学习作为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与时俱进,及时把握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学校成为师生共同学习的家园。”

二、设计课程板块,厘清培训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是一项任务十分明确的职业岗位资格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学员达到胜任校长岗位工作的素质水平。《专业标准》设计了6个方面的内容: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可以说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课程的总体模块。

根据这一总体模块,即《专业标准》设计的6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我们分别设计课程板块,以支撑这一总体模块。

《专业标准》的6方面表述都以“专业理解与认识”、“专业知识与方法”、“专业能力与行为”三维为框架进行内容整合。从具体内容表述看,“专业理解与认识”和“专业知识与方法”二维的内容主要是指向于对培训课程内容的规定与要求;“专业能力与行为”一维的内容主要是指向于对培训成效和结果的规定与要求。《专业标准》的6方面表述共列有60条,按自然顺序排列,本文为突出这60条,保留其序号和原文,读者可只关注文字表述的涵义。

依据《专业标准》,结合我们的以往经验,这里尝试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6个方面作课程板块设计及具体内容分理:

(一)规划学校发展课程板块

主要课程: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专题(时事政治专题),义务教育政策法规专题,学校发展专题,优秀校长办学的成功经验(校长成长案例、办学案例)。

通过学习,学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解与认识,参照《专业标准》1~3条:

“1.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使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着力保障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2.注重学校发展的战略规划,凝聚师生智慧,建立学校发展共同目标,形成学校发展合力。

3.尊重学校传统和学校实际,提炼学校办学理念,办出学校特色。”

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方法,参照《专业标准》4~6条:

“4.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

5.把握国内外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学习借鉴优秀校长办学的成功经验。

6.掌握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与测评的理论、方法与技术。”

(二)营造育人文化课程板块

主要课程:学校德育专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学校文化专题。

通过学习,学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解与认识,参照《专业标准》11~13条:

“11.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

12.将学校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重视学校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把文化育人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与途径。

13.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重视地域文化的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方法,参照《专业标准》14~16条:

“14.广泛涉猎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的知识。

15.了解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掌握促进优秀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16.掌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健康心理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了解学生思想与品行养成过程及其教育方法。”

(三)领导课程教学课程板块

主要课程:素质教育专题,新课程标准解读专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专题、课程论专题。

通过学习,学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解与认识,参照《专业标准》21~23条:

“21.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3.尊重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智慧,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方法,参照《专业标准》24~26条:

24.掌握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

25.了解课程编制、课程开发与实施、课程评价的相关知识和教材、教辅使用的政策以及国内外课程教学改革的经验。

26.掌握课堂教学以及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一般原理与方法。”

(四)引领教师成长课程板块

主要课程:教师专业发展专题,中小学教育科研专题。

通过学习,学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解与认识,参照《专业标准》31~33条:

“31.教师是学校改革发展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尊重、信任、团结和赏识每一位教师。

32.校长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将学校作为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的主阵地。

33.尊重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激发教师发展的内在动力。”

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方法,参照《专业标准》34~36条:

“34.把握教师职业素养要求,明确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35.掌握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以及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的方法。

36.掌握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方法以及激励教师主动发展的策略。”

(五)优化内部管理课程板块

主要课程: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学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专题,学校行政管理实务专题。

通过学习,学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解与认识,参照《专业标准》41~43条:

“41.坚持依法治校,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42.崇尚以德立校,处事公正、严格律己、廉洁奉献。

43.倡导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方法,参照《专业标准》44~46条:

“44.把握国家相关政策对校长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

45.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国内外学校管理的变化趋势。

46.熟悉学校人事财务、资产后勤、校园网络、安全保卫与卫生健康等管理实务。”

(六)调适外部环境课程板块

主要课程:校长与社区、社会专题,学校公共关系专题,家校合作教育专题。

通过学习,学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解与认识,参照《专业标准》51~53条:

“51.坚持把服务社会(社区)作为学校的重要功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52.坚持把合作共赢作为学校对外关系准则,积极开展校内外合作与交流。

53.坚信学校与家庭、社会(社区)的良性互动是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

通过学习,学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方法,参照《专业标准》54~56条:

“54.掌握学校公共关系及家校合作的理论与方法。

55.了解所在社区、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积极获取与学生成长、学校发展相关的信息。

56.熟悉各级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教育功能。”

三、确立考核细则,完善评价做法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考核与评价,包括培训方案、计划的制定,课程的设置,培训模式方法的选择,学员的素质水平,以及具体的培训流程组织管理工作等。其中,最为根本、核心的方面是“学员的素质水平”。对学员的素质水平考核与评价,关键是要有明确的考核细则,重要的是要完善评价的做法。

(一)确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的考核细则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的考核细则的内容,主要是基于《专业标准》6方面中的“专业能力与行为”部分的规定与要求。

——通过培训学习,学员要达到的规划学校发展的专业能力与行为,参照《专业标准》7~10条:

“7.诊断学校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和研究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8.组织社区、家长、教师、学生多方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立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

9.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指导教职工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提供人、财、物等条件支持。

10.监测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实施情况修正学校发展规划,调整工作计划,完善行动方案。“

——通过培训学习,学员要达到的营造育人文化的专业能力与行为,参照《专业标准》17~20条:

“17.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精心营造人文氛围,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设计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

18.精心设计和组织艺术节、科技节等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好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以及学校组织特有的仪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19.建设绿色健康的校园信息网络,向师生推荐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和先进模范人物,努力防范不良的流行文化、网络文化和学校周边环境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20.凝聚学校文化建设力量,发挥教师、学生及社团的主体作用,为共青团、少先队、学生社团、班集体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活动时间。”

——通过培训学习,学员要达到的领导课程教学的专业能力与行为,参照《专业标准》27~30条:

“27.有效统筹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落实,推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教学资源。

28.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29.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

30.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不片面追求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

——通过培训学习,学员要达到的引领教师成长的专业能力与行为,参照《专业标准》38~40条:

“37.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推行校本教研,完善教研训一体的机制,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

38.关注每一位教师的发展,指导教师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支持教师轮岗交流,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应用。

39.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40.维护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建立优教优酬的激励制度。”

——通过培训学习,学员要达到的优化内部管理的专业能力与行为,参照《专业标准》47~50条:

“47.形成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听取党组织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

48.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民利,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

49.建立健全学校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水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50.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建立和完善学校各种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实施安全演练,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通过培训学习,学员要达到的调适外部环境的专业能力与行为,参照《专业标准》57~60条:

“57.优化外部育人环境,努力争取社会(社区)的教育资源对学校教育的支持。

58.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接受改进学校工作的合理建议。

59.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掌握科学育人方法。

60.积极发挥学校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并组织学校师生参与服务社会(社区)的有益活动。”

(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的评价做法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员的评价做法有很多,主要可采取以下做法:

1.理论知识考核评价

理论知识考核评价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检查听课和读书笔记,二是考试。主要有开卷或半开卷考试,根据情况也作一定的闭卷考试等。

2.实践能力考核评价

实践能力考核评价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学员要上交在校管理实践的学校鉴定,二是要对学员所在学校作一些调查,主要是对学员所在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等进行一些访问活动。

3.综合能力考核评价

综合能力考核评价主要是对学员作一较为全面的了解,主要通过让学员撰写学校管理研究论文、调查报告、学校工作规划等。某种意义上说,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是最重要的工作,既有利于学员的自身发展,展示学员的实际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工作,解决学校的具体问题。综合能力考核评价应作为权重最大的考核评价,要认真对待、切实有效地进行。

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颁布,是我国校长队伍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校长培训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在校长队伍建设规范化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在校长培训工作走向科学化发展上具有重大的推进意义。今天,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有关领导和教师,认真学习研究,努力贯彻落实,争取实现三个到位:

一是落实《专业标准》精神,省市县三级行政工作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和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规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选拔任用制度,尝试推行校长职级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养培训的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机制,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专业标准》精神,培养培训机构工作到位。各级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机构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中小学校长的职业特点和成人教育特点,按培训规律施训,加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校长培养培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注重校长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校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校长培养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校长专业成长的科学研究,促进校长专业发展。

三是落实《专业标准》精神,促进校长专业发展水平到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大胆开展学校管理改进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校长培训和自主研修,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专家。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2013年2月4日.

[2]林森.论现代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新趋向[J].中小学教师培训,2011(06).

[3]林森.课程模块建构:新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课程新策略的探讨[J].中小学校长,2010(07).

第5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摘要:本文基于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的内涵与意义,深入探讨构建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的方法措施,继而重点解析培训在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中的意义,以及辅导员准入机制建设对实现辅导员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为当前高职院校加强辅导员工作准入机制的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高职院校

0引言

辅导员工作是致力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集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工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辅导员的工作与高职院校教学、科研、行政岗位一样,有明确的职业要求。我们一直在大力提倡职业化、专业化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根本方向,这也是人才培养的需求。辅导员队伍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任,其职业生涯建设应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努力做到“术业有专攻”。这也是辅导员扮演好学生“引路人”和“知心朋友”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职业认同、稳定骨干队伍、积累经验和传承必然选择,也是提升辅导员队伍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其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职业化、专业化的目标,必须要规范职业准入机制,帮助辅导员在业内成就事业。

1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的内涵与意义

职业准入机制指的是求职者必须经过各种形式的考核,然后被确定为已经达到了该行业的从业资格,并获得了进入该行业工作的机会。职业准入机制的核心就是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在我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了人们择业的必备条件。辅导员的职业准入机制就是要把职业准入机制引进到辅导员行业中,这样做的好处是:确保了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性,利于队伍规范化建设,同时还增强了辅导员职业机制的开放性,也便于今后的统一管理。辅导员的工作涉及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学生职业规划和一些其他事务,这些都要求辅导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素养,通过准入机制可以有竞争有选拔,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了保障,另外选拔制度面向了社会,拓宽了选拔范围,可以吸引到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到辅导员的行业当中。统一了行业标准后,对于今后的集中管理和规划有长远的意义。相较十多年前,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业准入机制正在逐步发展中。现在我们国家很多行业都建立了职业准入机制,这样做的好处是利于选拔和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专业人才,极大的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和国家的竞争力,辅导员行业也在为此做着努力。通过实行职业准入机制,推行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方面可以规范辅导员的队伍建设,为辅导员创造一个良性竞争环境;二是可以实现并促进辅导员自觉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三是可以实现辅导员稳定就业的目的。

从前在许多人眼里,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要求不高,层次不高,涉及琐碎事务,谁都可以干。导致了辅导员自身难以达到业内发展高度,自我认可度也难以提高。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重,时刻在奉献,如果不提高他们的自我认可度和社会认可度,必然会出现心理失衡。那么准入机制的引入就起到了很重要的意义,维系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提升了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实行辅导员职业职业准入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入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可以有效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通过实行职业准入机制,推行辅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首先可以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为辅导员就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其次是可以实现辅导员的良性发展,为促进业内发展提供保障;最后是可以帮助促进辅导员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职业素养,达到稳定就业的目的。

2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加强辅导员职业化建设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辅导员工作是一种可以终身从事的职业,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应为专职辅导员的聘任、考核、晋升等设计职业通道,使他们能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有动力,发展有前景;二是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应该经过专业的动力,发展有前景,三是规范辅导员的继续学习和培训,根据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继续学习和培训,根据高校发展的需要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对辅导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能力和素质,四是加强辅导员职业生涯指导,以保证在后续的发展空间中有良好的前景。在高职院校中,基本都是专职辅导员,鲜有或没有兼职辅导员。从整体来看,这些人没有经过国家统一的准入考试,并且所学专业不尽相同,所以无法在源头上保证从事学生工作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完善辅导员的准入机制,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学校统一思想,建立严格的选聘制度

近几年来,高职院校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经组织考察,以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关怀热爱学生、擅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决条件,选聘了一些素质高、能力强且具备一定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优秀人才来进入辅导员队伍。这些人的加入为辅导员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开展的一些工作也比较有公信力。

2.2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岗位标准

辅导员除去应为中共党员以及学历上的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一些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职业素养。在实际工作中,学校还鼓励辅导员积极参与到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证当中去,以此来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近几年来,新聘辅导员有较为严格的准入标准,并且进行了系统的岗前培训,同事新聘辅导员都具备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3完善新辅导员的上岗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行职业准入制度,目前入行的辅导员都会被要求去参加省辅导员培训基地的培训学习,这些设有辅导员培训基地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丰富、学科特色鲜明,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帮助新辅导员掌握工作技能,了解岗位要求,更好地适应岗位。省辅导员培训基地每年也举办辅导员技能大赛,吸引较为优秀的新辅导员参加,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3培训在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中的意义

在辅导员的入职过程中,培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首先,培训能够对辅导员进行再教育,满足辅导员的工作需求;其次培训能够帮助辅导员提高工作素养,以此不断满足社会教育发展的变化;最后教育部也对辅导员的培训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都有关于辅导员培训的相关要求。想要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就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培训指标和管理要求提前规划,编制一套科学的辅导员培养计划,按照规划和相关指标逐步形成一套专门针对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骨干培训以及工作技能提升等多维度、多次元的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系统的培训,力求扩充辅导员的知识面,提升辅导员的能力,为后续做铺垫打基础。高职院校学生工作有其特点和规律,辅导员的工作不能仅凭一腔热情、凭过往经验、凭自身感觉进行,否则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需要。

鉴于高职院校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成长成才教育的复杂性,更加要求高职院校要主动更新观念,积极创造条件来建立和完善辅导员的培训体系。比如加大政治理论培训,使得辅导员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素养,加强国情和形式政策教育,使得辅导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得到加强,真正实现辅导员高水准的思想素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将辅导员的培训纳入基础性工作中去,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辅导员分批次直至全部完成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高职院校要把辅导员的培训纳入到全校教师培训的整体计划中去,支持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力争培训覆盖辅导员工作的各个领域。同时,学校也要把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情况纳入到年底考核中去,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辅导员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也为培训效果做出保障。值得一提的是,在培训中也要特别关注整体性和实用性原则,目前省内的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都是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关注辅导员整体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在培训中将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理论与辅导员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帮助辅导员提高工作技能。

4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对辅导员业内发展产生的影响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业内发展是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系统工程。首要就是要通过职业准入机制的建立,根据职业标准来选聘合适的辅导员。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规范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合理的职业发展阶梯、科学有效的工作规范和严谨的学术支撑,让辅导员变成有吸引力的工作岗位。以此来推进辅导员在业内成就事业,实现自我发展,获得合理评价,使得辅导员工作能够职业化终身化。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成熟对辅导员业内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有利于确立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职责和工作规范,引导辅导员明确自身的工作责任,遵守行业要求,提高职业素养,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②能够帮助辅导员增加职业认同感并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将来辅导员在业内发展进行合理的指导,促进辅导员队伍健康稳定的发展。③提升社会对辅导员工作的认可度,提高辅导员的职业声望。建立完善的辅导员业内发展机制是加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如果从开始的准入就出现问题,那么后续也很难对辅导员的发展进行系统合理的设计,达到辅导员职业高峰也是问题重重。只有通过规范的选聘,统筹规划发展序列,畅通业内发展机制,明确相关的聘任制,为辅导员搭建发展平台,才能帮助他们达到事业高峰,并确保骨干队伍相对稳定,使辅导员队伍得以良好的运行。

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不仅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辅导员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辅导员的职业准入机制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能完成的任务,大多数高职院校在这方面虽然有经验可借鉴,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许多状况是不可预见的,不需结合实际情况逐一解决,比如所需的从业标准、资格认证、专业培训等,不仅要保证相关政策顺利落地,更需要高校的大胆探索。我们可以将“辅导员职业准入机制”视为一个目标,也可以把它当成一个拓展辅导员工作能力的重要过程。如果将它视为目标,就必须着眼局未来,根据建设目标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如果将其视为一个过程,就必须立足当下,结合现实条件采取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这个过程稳步向前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政府的支持和各级教育部门、高校的配合,辅导员的职业准入机制一定会实现。

参考文献:

[1]朱正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桂明.普通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评价机制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12(10):230-231.

第6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在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水利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水利改革与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 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是指对水利行业在职职工所实施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职工教育是行业建设的根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发智力、培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水利科技进步,加速水利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水利职工教育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两个文明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水利基础产业发展服务的方向,坚持面向生产、面向基层、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五条 水利职工教育的目标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水利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培养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基础产业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合格人才,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知识,具备较强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年龄、专业、层次结构比较合理的水利职工队伍。具体任务包括:

——对在职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

——对在职职工进行适应岗位需要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或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更新、扩展、深化知识的继续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对在职职工进行高、中等学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和初、高中文化教育、扫盲教育。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六条 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办学”和“以行业为主导,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原则,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以“指导、协调、评估、激励、服务”为特征的水利职工教育管理体制。

第七条 水利部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协调、管理全行业的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行业职工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制定指导性岗位规范、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技术等级考核规范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职工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负责规划和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基地,管理部属职工教育院校;

——组织实施对主要领导干部、部机关干部及有重大意义的有关培训;

——检查、监督、评估行业职工教育工作;

——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组织行业职工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和流域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水利行业的有关规定,指导、管理本系统、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本系统、本部门职工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规划、计划;

——组织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岗位规范、继续教育科目和地方性技术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大纲,编选、补充教学用书;

——指导本系统的职工培训基地建设,管理所属职工培训机构;

——监督、检查、评估本系统、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组织开展职工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统计上报有关资料,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是开展职工教育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工教育的政策、规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负责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岗位规范及继续教育科目,并组织实施。

——制定本单位的职工教育规定、办法,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建立或完善职工培训基地,提供人、财、物等办学条件。

第十条 职工教育应由各单位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它综合管理、行政管理和业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协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实施本条例,努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将职工教育任务列入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或承包经营合同。人事部门应将各单位重视、开展职工教育的情况作为该单位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管理机构,并根据职工人数合理配备一定比例的职工教育管理干部和专、兼职教师。

第三章 办学、发证与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职工教育办学单位都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努力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执行考核、发证制度,禁止乱办班、乱发证行为。

第十四条 建立在行业指导下,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办学的体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单位,可以联合办学或者委托代培。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和境外机构、人员投资举办职工教育。

第十五条 办学单位要立足行业,面向基层,密切为水利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学,要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举办国家承认学历、岗位资格、技术等级和职业资格的职工教育培训活动,必须按国家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各办学单位应依照国家、行业和单位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证书,作为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推行“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

第四章 教师和管理干部

第十九条 各单位均应建立一支热爱教育事业,能满足本单位培训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专职教师和管理干部,都要列入本单位的定员编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条 职工教育教师、管理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钻研业务,教书育人,为适应水利改革与发展需要培养各类合格人才。

——职工教育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熟悉水利建设和水利经济发展基本情况,具备《教师法》规定的,与其教学内容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水平、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组织能力和实践经验。

——职工教育管理干部要热爱职工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了解所在单位的人才结构和需求情况,具备与其岗位、职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 职工教育教师、管理干部享受下列待遇:

——工资标准、晋级及各项福利待遇与本单位相应层次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普通教育教学人员相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可根据所学专业和所从事的岗位职务就近靠人相应系列。

——保证必要的业务工作、进修和休息时间。专职教师应将主要工作时间用于教学工作或业务管理,并享受与普通教育教师同等的待遇(包括寒暑假,教龄津贴等);专职教师超过教学工作量的讲课时数应参照有关标准给予超课时津贴。

——从生产、科研部门抽调担任一年以上教师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兼任教师工作的职工教育管理人员,在任课期间享受专职教师的同等待遇。

第五章 职工的学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凡水利行业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工作需要向单位申请参加对口学习培训的权利;

——被评为县、处级以上单位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优先参加学习的权利;

——经教育培训或业余自学,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学历及其相应福利待遇;

——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技术等级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者,享受发证单位及本单位规定的有关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每三年脱产45天参加学习进修的权利;

——职工按规定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水利行业职工应承担以下义务: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服从组织指派参加培训学习的义务;

——参加各类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有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和向其他职工传授所学技术、知识的义务;

——由单位支付学费连续脱产半年以上或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或被派出国学习培训者,应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写明职工学习结束后为本单位服务的最短年限及合同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在合同有效期间要求调离者,职工本人有义务偿还培训费(也可由调人一方偿还)。

——参加各类学习的职工,有遵守职工教育规定和学校(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有关心教学和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及时作出处理,并答复本人。

第六章 经费与基地建设

第二十五条 职工教育经费是确保职工教育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其来源包括:

——根据国家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提取;

——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企事业单位可从税后利润、事业发展基金等项经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捐助及基金的增值部分。

专门用于部门水利建设与管理、项目明确的职工培训,可在相应的专项经费中列支或直接计人成本。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国家投入、单位倾斜、个人捐资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职工教育基金。为确保基金增值,年度职工教育基金余额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应由职工教育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职工教育需要建立培训基地,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其费用列入本单位的基建计划和增添固定资产计划。各单位用于职工教育的校舍,不能随意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的职工教育基地校舍应按不低于每个职工0.3~0.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和设计,并配备和充实必要的教学设施,创造条件发展电化教学。

教育基地要配备符合四化要求的领导班子,配备胜任教学要求的师资力量和管理干部。

第三十条 建立或撤销国家承认学历的职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必须事先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国家规定办理;建立或撤销职工学校、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应事先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

第七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各级职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人事、劳动、财务等部门,定期对下属职工教育管理部门或办学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各部门或办学单位也应定期按评估办法进行自查,并注意听取下级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和下级单位的监督。

第7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关键词】农机培训;农业发展;意义;建议

在促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加强农民的农机培训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当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强化农机培训工作更加有了现实需求。

1、强化农机培训对促进农业发展的意义

1.1有利于新技术和新机具的推广使用

我国政府为了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对于农民购置新农机的给予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同时各个地方政府采取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技术、新农机的推广使用。但是相对于传统的旧农机,新农机在日常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着诸多的不同之处,农民不仅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接受新技术,而且容易操作失误或者未能采取正确的保养维护而使降低甚至是损害新农机的性能。但是通过农机培训,能够让农民接受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教育,了解目前新技术和新农机的特点,并提升正确操作使用、科学维护保养的意识和能力。

1.2有利于保证农机的安全生产

目前,各种农用机械设备在农村地区当中获得了大规模的应用,并成为了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绝大部分的农机操作和驾驶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和系统的道路安全驾驶培训、机械常识教育以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等。所以导致农机操作和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均比较差、应急处置能力薄弱,并且法律意识淡薄,这些均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通过系统和正规的农机培训教育,不仅能够在技术方面提高其驾驶和操作技能,更能够在意识提高对安全驾驶和安全操作的重视。

1.3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业机械化步伐的加快,推动了农机市场的繁荣。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农机产品的质量缺陷和农机售后服务的不完善。同时,由于农机市场潜力(钱力)巨大,许多质量低劣但是价格便宜的农机流入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威胁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化农机培训教育,可以让农民深入了解农机的工作原理、配件知识等,能够有效增强农民识别假冒农机的能力。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农机市场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在降低了农民购买到假冒农机的几率降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强化农机培训的若干建议

2.1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要给予农机培训政策支持,发挥农机培训与广大农民紧密联系的优势,拓宽办学渠道,把农村机械、电气、维修办学许可授予农机学校,增加农机学校培训规模,同时把农机驾驶、农机维修、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纳入国家惠农补贴范畴,解决农民因负担过重不参加培训和农村安全隐患问题。

2.2企业联合

第8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问:沈主任。《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农民教育培训法规,可以说标志着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逐步步入法制化轨道。为什么天津市想到要制定这样一部条例?

沈欣: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出台,首先得益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央连续7年出台一号文件,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都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立法的政策基础。

2008年3月。《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被市人大列为调研项目,2009年3月又被市人大列为审议项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条例》立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保障。

2004年到2007年天津市开展了“351农民培训工程”,三年中,通过红色证书、绿色证书、蓝色证书、经纪人和村干部五项工程,培训100万农村各类劳动力。从2008年开始利用四年的时间,在天津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重点开展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核心的四大类十个专项培训工程。在实践中初步建立了比较科学合理的农民教育培训组织推动、目标任务、教育培训、政策保障和考核评价“五大体系”。所有这些都为天津农民教育培训法制化进程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把观念新、讲文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放在基础性、战略性的突出位置。制定《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为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规范和保障,对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从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问:《条例》对可以接受培训的农民范围有了扩大,不仅包括本市农民。而且把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达两年以上的外地农民也包含了进去。这样的规定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351培训”当时只局限于培训天津的本地农民。这次有所改善,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符合国家关于农民的教育培训政策要求:二是在我市乡镇企业打工的外地农民在逐年增加,他们为天津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条例》把这一部分农民列入培训和补贴的范围,充分体现了“以农民为本”的思想。将对推动天津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发展、培训计划和经费也都有了明确,这方面您能介绍一下吗?

答:《条例》明确,“市和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是非常重要的。“市和有农业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而且要求“市和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这一规定可以概括为“发展有规划、培训有计划、经费有保障”。

问:很多培训机构和组织都十分关心政府提供的经费是如何使用和分配的,农民朋友也更想知道接受培训是不是还需自己交一定的学费?

答:《条例》规定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补贴参加农民教育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广大农民:二是培训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三是改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

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应当在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由财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机构需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费用的,收取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经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问:办学机构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答:第一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第二是有与承担的教育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第三是有与承担的教育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以及实践、实训基地。

问:符合这三项条件的机构都可以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他们需要履行哪些教育培训职责々

答:《条例》也明确,承担农民教

问:曾校长,您认为《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出台对于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推进有怎样的意义?

曾一春:《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是我国出台的首部农民教育培训法规,虽然这个《条例》是地方性的法规,但是对于推动我们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影响十分深远。

第一,《条例》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农民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民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农民问题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育培训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教学管理活动,制定科学、规范、实用的教学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档案。为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提供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实践、实训基地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问:想要接受培训的农民是否能自主选择具体的机构,选择自己想学的技术?

答:可以的。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有权自主选择教育培训的机构和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课程、学时、时间段,同时也要求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应当遵守教育培训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

问:在参加完课程之后,能够取得怎样的认证?

答:接受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培养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和必然要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民教育培训问题。在积极倡导全民教育和教育公平的今天,通过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以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这是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探索农民教育培训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这个《条例》对农民培训的范围、培训的主体、农民培训的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民教育培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随着《条例》的逐步实施,天津市将在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形式、管理机制、后续支持等方面积累可贵的经验,这将对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条例》的颁布实施,直接受益者将是广大农民。《条例》规定了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条例》明确,农民的学习提高。接受新科特有工种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取得相关技术培训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接受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民成人学历教育,经考核鉴定合格的。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

问:天津市对于这些取得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的农民,在就业方面有什么优先政策?

答:接受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特有工种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农业生产中优先获得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提供的技术支持,依法具备借款条件的优先获得小额低息贷款等等。随着《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随着天津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将来还会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技、新知识,不仅是农民自身的事情,也是政府的职责之一。这项工作所需要的开支可由财政负担。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也是政府职能的延伸、相关职责的履行。

第9篇:合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第一,人力资源培训心理学是研究人力资源培训活动中人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将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培训实践中,强化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以达到提升组织能力、推动战略目标实现的作用。运用心理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人力资源培训,为人力资源培训提供原动力。运用心理学知识进行管理,可以根据心理和人格特质的差异,把合适的人放在最合适的位置上,设计多样化的激励手段和考核手段,提升员工满意度管理的技巧,帮助管理者提升领导魅力等等。同时,管理者提升自身的修养和心理素质,从容面对来自职场的各种挑战,缓解压力方式,正确处理工作中与遇到的困难,心理学应用到人力资源培训活动中尤为重要,更能推进企业员工的不断完善和自我发展。第二,管理心理学为人力资源六大模块提供了理论基础,并通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实践来拓宽自身的理论研究。管理心理学不断深入如何运用心理学来管理人的研究,不断地指导和完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管理心理学在企业人事活动的作用日益显着,与人力资源培训的关系日益亲密。管理心理学对个体、群体、组织和领导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研究,能够充分增强企业凝聚力,改善领导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潜能,使人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运用,进而达到甚至超额完成企业的绩效目标,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第三,积极心理学有助于发掘人力资源的潜能。积极心理学是以占人群大多数的普通人为研究对象,要求心理学家用更加开放与欣赏的眼光看待人类的能力、潜能和动机,利用心理学相对完善的实验方法和测量手段,研究人类力量和人性美德等积极层面的心理学思潮。积极心理学也有助于员工形成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

二、心理学理论与技术在人力资源培训中的运用

培训是人力资源培训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目前的企业培训与员工个人规划中,心理学的各种思想与理论不断渗透其中。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实质也是对企业团队的管理,团体心理学的许多理论都可以运用到培训与开发中来,随着员工心理素质在日常管理中的越来越受到重视,针对员工的心理训练也逐渐增多。

1.行为主义理论在人力资源培训中的运用。在培训的过程中设置一些奖励,鼓励学员积极参与,从而调动课堂氛围。这就属于行为主义理论在人力资源培训中的运用,是一种典型的操作性条件反射,也叫做强化训练。行为主义理论可以使学员参与活动与获得奖励之间产生链接,从而积极参与。这样的活动是快速有效的,尤其针对基层员工培训。但此类学习活动最多只可作为培训中的点缀,过多使用会让学员产生纵之嫌。行为主义理论更多强调的是外部环境对学习的影响。

2.认知主义理论在人力资源培训中的运用。当前培训领域比较主流的培训师角色定位为引导师。这类培训师通常以学员为中心,强调学员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老师在整个过程中是提供帮助、引导和鼓励。这就是认知主义理论中的建构主义理论。建构主义理论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图式(即心智模式),图式是指个体对世界的知觉理解和思考的方式。培训的过程就是促进学员图式的形成和变化,即同化、顺应。基于认知主义理论的培训要结合学员的自身经验来进行,这也是符合成人学习的习惯。同化就像植物嫁接,在学员原有的经验上增加新的认知,从而对学员原有的知识进行扩充和改良。基于认知主义的培训设计比基于行为主义的培训设计着重于培训前的分析调研:更注重分析学员当前水平与目标水平的差距,更注重学员学习动机的分析,更注重与学员学习风格的匹配,更注重培训过程中学习内容与学员情绪的结合等等。认知主义理论强调外部环境和学员内心智力世界的交互作用,通过外因来促进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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