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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稿精选(九篇)

法制讲座稿

第1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

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值此xxxx的重要时刻,社里举办这样的法制讲座,足以看出社领导对法律学习的重视程度。去年我们学习了刑法,今年我们将一起学习民法,共同探讨今年3

月份公布的,即将在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

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律是什么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用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它可以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在当代社会,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法律体系又是什么是指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我国的法律按照效力的高低分为五级,第一级,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第二级,法律。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普通法律。第三级,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第四级,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第五级,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总局等制定只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有效,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广义的法律包括这五级所有的法律规范,狭义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规范效力不同,在具体适用上遵循什么原则呢比如针对同一个法律问题,不同法律规范中规定的不一致,发生冲突怎么解决一般来说,本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

接着,和大家聊一下我国的法典。从历史渊源来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我们的法律采用成文法体系,以法律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这一点和英美法系差别很大。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而言,是否拥有高质量的法典往往标志着这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备程度。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宪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于1982年12月4日。为了纪念这一天,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专门通过一个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我们也拥有自己的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行于1997年10月1日。我国自古就有重刑轻民的传统,相对而言刑法体系更完备,先有刑法典不足为奇。在民事生活领域,我们一直期待着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的诞生。不过民法典制定起来难度很大,因为民法实在是太博大精深了,它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用到刑法或者其他专门的法律,但是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过去的30年时间里,一直指导着我国民事实践活动的还是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大家不要小看这部民法通则,它在我国的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度被誉为“小民法典”。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民法通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我们迫切地希望一部更完备的民事法律出现,于是民法典的编纂工作顺应时势而生。现在已经编纂完成了民法典的总则编,我们说的民法总则,就是指民法典的总则编。民法总则在编纂过程中既吸收了民法通则中的基本法律制度和一般性规定,同时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做了有价值的补充和完善。目前法律工作者们正在抓紧编纂民法典的各分则编,其中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等。预计到2020年,我们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民法典了。

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到底是是干什么的呢它是就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做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框架,为编纂各分则编奠定了基础。下面我们就对这些基本法律制度加以解释。

第一个问题,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在第4条到第9条共规定了六条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彼此互不隶属,各自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灵魂是意思自治,只要不是法律所禁止的,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以公平正义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4.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比如对于合同,民事主体要诚实地缔约,在缔约过程中不诚实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信用地履约,不按要求履行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要诚信地解释合同,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5.

守法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指的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6.

绿色原则:也叫生态保护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中规定的一个全新的原则,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民法基本原则的高度,可以说是立法上的一次重大突破。绿色原则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和民法通则相比,民法总则新增了绿色原则,同时删去了等价有偿原则。原因在于,等价有偿其实体现的就是要公平。民事主体在实施转移财产的民事活动中要等价交换,取得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人的财产,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以相同价值的赔偿或者补偿,可见等价有偿原则完全可以被公平原则所涵盖。

民法的这些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准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依据,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在民事活动中,谁有资格成为民事活动的主体包括三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是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主体。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需要具备两种能力:一种是民事权利能力,一种是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总则第13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总则》在这个地方第一次提出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问题。对于胎儿利益保护,以前在民法通则中没有规定,只在继承法中出现过:“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特留份制度。这次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以后只要是胎儿利益受到侵害,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前两年有一个案例,一个孕妇患上了风疹,多次去同一家医院就诊、进行孕检。医生没有告诉她胎儿有被传染的风险。结果孩子出生后,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双耳重度耳聋。后来孩子的母亲把医院告上法庭,获得了29万的赔偿。按照当时的法律,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因此也就没有享受权利的资格,自然也就不存在权利遭受侵害的问题,那个孕妇只能以自己受到损害为由提起侵权损害赔偿。有了民法总则16条,以后这样的案件,孩子出生后就可以以自己作为原告,就其在母体中所遭受的损害提起赔偿。

每个自然人都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能否将这些权利和义务转变为现实还需要一种能力,这就是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中,根据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不同,将自然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样的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干会有什么的后果,理应对行为的后果负责。

第二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的人不能完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因此也就无法对所有行为的结果都负责。民法总则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下限由十周岁调整为八周岁,这样的调整很有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儿童的认知能力、适应能力和自我承担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适当降低年龄下限,有利于未成年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现在一个八周岁的小孩儿,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文具,可以和同学交换玩具,可以在父母离婚时自主选择是和爸爸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民法总则的另一个变化是将就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改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这样就可以将那些虽然不是精神病人,但是智力发育不够健全之类的人也包含进去,弥补了法律的漏洞。

第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自然无法对行为的结果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没有能力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只能由其法定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弥补他们行为能力上的不足,民法特意设立了监护制度,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次的民法总则在监护制度中出现了很多新规。

新规一:遗嘱监护。我一个同事,几年前老公去世了,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半年前她被诊断出了癌症,于是就开始担心万一哪天自己不在了,孩子怎么办谁来担任他的监护人她想让自己的姐姐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不想让孩子的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这样做法律允许吗按照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就是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找第二顺序监护人,该未成年人的兄、姐。如果还没有,第三顺序,才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成为监护人。《民法总则》公布之后,我告诉她这个问题有办法解决了。《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父母最了解孩子,他们通过遗嘱指定的新的监护人,可以在父母死后对孩子进行最周到的保护,有利于实现被监护人利益的最大化。

新规二:老年监护。随着我国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的监护问题也成为法律必须回应的问题。我们小区有个大爷,今年七十多了。儿子在外地很少回来看他,倒是他的侄女,经常帮着老人打扫卫生,买菜做饭,带老人散心。老人生病住院,还忙前忙后照料。大爷决定让侄女成为自己今后的监护人,自己的房子也打算留给侄女。这次的民法总则还真是赋予了大爷这样的权利,《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允许老年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指定监护人,有利于更全面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规三:国家监护。有人在火车站发现一名弃婴,车站的工作人员暂时收留了他。但是工作人员也没法长时间照顾这个孩子,该把孩子交给谁呢民法总则规定,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让民政部门履行带有国家义务性质的监护责任,是对探索国家监护制度作出的大胆尝试。

新规四:撤销监护。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1.是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2.是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3.是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如何撤销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学校、医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能恢复吗对于孩子来说,亲生父母的爱是任何其他人无法替代的,被监护人的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不论撤销还是恢复监护人资格,目的都是希望父母担负起责任来,父母和子女形成良性的监护关系,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第二类民事主体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随着社会的发展,法人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分类,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这样的分类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了。民法总则根据法人设立的目的和功能的不同,把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判断一个法人是否属于非营利法人,核心标准就是非营利目的加不分配利润原则。一直以来,象民办学校、民办医院这样的组织是否可以营利都没有明确的说法。一方面他们要赚钱,另一方面法律上又不允许他们赚钱,处于一种扭曲状态。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分类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从事这些活动完全可以以营利为目的。以后再成立的这样的组织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营利法人还是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属于捐助法人,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也可以取得捐助法人资格,这是民法中的新提法。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监督捐助法人的活动,民法总则规定,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的,或者决定的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和主管机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

对于非营利法人,在法人终止的时候,是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公益目的。

特别法人都有谁包括为履行公共管理等职能而设立的机关法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主要指村民小组;包括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如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指的是居委会和村委会。以往象居委会,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会面临很多问题,它是适格的民事主体吗它签订的合同有效吗若要打官司它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吗现在有了特别法人的规定,居委会就有了完整的民事主体身份,它可以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第三类民事主体是非法人组织。他们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一旦出现债务,组织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的,它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非法人组织和法人最本质的区别。赋予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地位,有利于他们开展民事活动,也能很好地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相衔接。

第三个问题,作为民事主体,都享有哪些民事权利民法总则第三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法律保护,而身份权注重的是本人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受法律保护。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这里就不再一一展开。在其他合法权益中,民法总则新增了个人信息保护权和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权。作为21世纪的民法典,要对21世纪人们的社会生活做出回应。民法总则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当今社会是个信息社会,大数据正在悄然改变我们的生活,对于各类数据信息以及象Q币、网游装备、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等网络虚拟财产以后也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四个问题,民事主体如何确立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来实现。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主体如何进行意思表示呢一种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比如采用口头、书面、

肢体语言(如拍卖会上的举牌行为)。另一种是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比如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东西,在ATM机取款,可以从其行为推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沉默作为默示的一种方式,只有在法律有规定、当事人有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比如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满不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比如遗赠,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按照以前的民法理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这次的民法总则扩充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既包括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无效的、可撤销的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样既尊重了民事主体的意愿,又强调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利于提升民事主体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

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同时满足三个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标的要合法。

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为主体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一个6岁的小孩儿要把一块名表卖给我,我敢买吗当然不敢,买了也没用,也无法发生法律上买卖的效果。二.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其背后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张三为了避免亲友不高兴,将他自己的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赠给他的好朋友李四。买卖行为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应归于无效,其背后隐藏的赠与行为,如果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且也不存在非法目的,则该赠与行为有效。三.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效。甲、乙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包,乙却和丙签订了转包合同,那么该转包合同无效。四.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买卖枪支、毒品、大熊猫等就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就无效,是自始无效、确定无效、当然无效,不以任何人的主张和法院、仲裁机构的确认为要件。无效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行为人因为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过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四种情形:一是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对方告知真实情况,就不会实施该行为。我的朋友买了辆二手车,结果开了两天,车的小毛病不断,有一次还在路上抛锚了。到4S店一查,原来这车出过事故,曾经大修过一次。当初买车时原车主信誓旦旦地保证从未发生过事故,朋友很生气打算把车退回去,但合同都签了,车还能退吗我告诉朋友,原车主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已经构成了欺诈,他作为受欺诈方享有撤销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合同一旦被法院撤销,则该合同自始无效。到时他就可把钱要回来把车退回去了。撤销权作为一种权利,我朋友可以自主选择是行使还是不行使,如果不行使他们之间就是有效的合同,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另外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法律上把这叫除斥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不行使则撤销权消灭。二是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威胁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导致对方内心恐惧,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一个领导要卖房子,打算卖50万,一个报社记者找到他,说要40万买这套房子,自己手里有他贪污受贿的材料,如果不卖就举报他,他因为害怕同意了。这个领导作为受胁迫方享有撤销权,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三是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就显失公平的,另一方作为受害方享有撤销权。四是重大误解。行为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导致自己遭受重大损失,行为人享有撤销权。民法总则在这个地方变动很大,一是将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修改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想要变更,当事人自己协商就好了,没有必要非得法院来解决。二是删除了乘人之危这种情形,以后的实践中可以把它归入到显失公平这一类。三是重大误解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和其他三种情形的规定不一样,是三个月不是一年。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一个15岁的小孩儿和一个摩托车店的老板签订一个购买一辆价值一万元摩托车的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能否成为有效的合同取决于孩子的法定人的态度。如果他的法定人同意或者追认,就是一个有效的合同。法定人不同意、拒绝追认或者置之不理,就是一个无效的合同。二是无权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也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延伸和补充。是指人在权限内,以被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在被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比如订立合同,履行义务等等。不是所有的民事行为都能,违法行为不能,我代张三打李四一顿这是不行的;身份行为不能,结婚离婚等行为必须本人亲自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需要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今天的这个讲座我就不能派个人来替我完成。无权是指人没有权、超过权或者权终止以后所从事的行为(。无权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得到被人的同意或者追认才能对被人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是不会对被人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五个问题,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民法总则共规定11种承担责任的方式。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有关,还通常由民事责任的类型决定。比如对于侵害物权的行为,可以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责任;对于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可以要求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对于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责任;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等责任。

是不是只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就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呢不是的。民法总则中规定了四种免责情形。一是不可抗力免责。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个养鸡专业户,和别人签了一份合同,半个月之后卖给人家500只鸡。不巧的是在这期间,一场大风把鸡舍刮倒了,鸡都被砸死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个养鸡专业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不需要,他的不能履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二是正当防卫免责。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三是紧急避险免责。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我在小区里散步,邻居家的狗突然窜出来要咬我,我情急之下一脚把它踢到了一边。后来狗的主人说我把他家的狗踢伤了,要我赔钱,我告诉他这在民法上就紧急避险,我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是邻居和我有仇,看见我过来了,就致使他家的狗咬我,我把它踢伤了,我也不用赔,我这次实施的是正当防卫。四是见义勇为免责。这是民法中新增的内容,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个司机在路上出了车祸,几个好心人把他送进了医院。后来医生说因为救助人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司机发生了骨折,救助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当然不用,理由就是民法总则中的这条。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更多地鼓励这种救助行为。

第六个问题,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权利不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我们提两点:一是,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由过去的两年延长为三年,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认为今后所有的民事诉讼时效都是三年,那就错了,这只是一般情况。其他法律中,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和民法总则有不一致的,属于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关于特殊诉讼时效,民法总则本身也有,比如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受害人至少可以在21周岁之前主张自己的损害赔偿请求。二是,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民法总则中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不同。试想如果连义务人是谁都不知道,又如何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呢显然民法总则的规定更科学。法律之所以规定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就是避免权利人‘眠’于权利之上,法律是不会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的。

第2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到处“借”钱,通过“借”的方式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在这起抢劫事件中,保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樊、李、关、丁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年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0元;判处刘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人,个体户。武,17岁,城关区人,一中学生。贺,14岁,一中学生。刘,14岁,一中学生。

年月11日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从叫来,6月15日上午,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16岁,职中二年级学生。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候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负百分之五十,候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张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二候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假如候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人。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年8月份,关伙同景(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人,农民。)、钱(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人,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酒厂、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景、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0元。

关,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3年1月2日刑满释放。3年月6日,关与朋龙在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准备回家休息,行止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刘、张、、樊、李、关、梁、丁抢劫一案是)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上初中期间与保、刘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李、丁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李、丁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关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李、丁原是中、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关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第3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制度的历史演进

在党的历史上,注重“学习”一直有着深厚的传统,尤其强调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学习。1939年2月,中共中央专门成立了干部教育部,1941年9月成立的中央学习研究组则由任组长。新中国成立后,中央领导也有组织地进行学习。如1959年下牛年倡导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1月刘少奇首先组织读书小组。此后、等也分别组织了读书小组。的读书小组,成员为其秘书,采取边读边议的办法。刘少奇和广东省委负责人组成的读书小组,有经济学家王学文、薛暮桥参加。与国务院部分部委和中南局的领导人组成的读书小组,有经济学家许涤新、薛暮桥等参加。在的读书小组会上,曾参加读书小组的胡绳还宣讲了关于“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笔记”(参加读书小组的同志整理)。不过,此种学习并未形成固定制度,且大多属于个人化、白发性的学习。中央领导大规模、制度化的集体学习,在党的历史上是较为晚近的事情。回顾中央领导集体学习从萌芽到制度化的发展历程,可以为深刻理解学习型政党建设提供很好的参照。

萌芽与雏形:1980年代的科技讲座与法制讲座

1980年代,中央领导采取集体学习方式进行学习的活动,至少有两次。一次是始于1980年的中央领导科学技术知识讲座,即邀请科学家给中央领导同志讲课。有关资料表明,讲座由中央书记处倡导并组织,讲课主题、主讲人等由中国科学院拟订,计划讲10次,课程内容包括农业、能源、资源、人口、环境保护、计算机、空间科技、数学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听课者是书记处、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等负责人。该讲座持续了两年。据称,讲稿历经一年多准备、由十几个部门、100多位专家和学者反复讨论并在国务院各部委领导中试讲。科技讲座的组织过程、讲稿准备、讲课过程、讲解方式尤其是听课者等特征显示,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采取专家授课、中央领导集体听讲的学习方式,可视为中央领导集体学习的萌芽。

第二次是1986年举行的中央领导法律知识讲座,该讲座可视为政治局集体学习的雏形。据有关当事人回忆,讲座的背景是“一五”普法,主要目的是借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听法律知识讲座推动全国普法工作,在领导干部中普法。讲座由司法部部长邹瑜建议,由书记处牵头组织:书记处与司法部共同拟订计划、内容和讲课者等。法律知识讲座的组织过程、讲稿准备、讲解等,与科技知识讲座基本相同。主要不同是,多名政治局委员参与听课。如第一次讲座上,等政治局委员8人、候补委员1人、书记处书记2人参加了听课。另外,此次法律知识讲座倡议发起、组织过程等,影响了1994年开始的新一轮法制讲座。就倡议组织过程来看,两次法制讲座都是由司法部负责人基于普法工作需要向中央提出举行讲座建议,总书记接受建议并要求中央有关部门着手组织,总书记等带头听课。此外,1994年开始的法制讲座,最初几次沿用了1986年“法律知识讲座”这一名称,到1997年后才命名为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这些足以说明1986年法律知识讲座的历史影响。当然,1986年的法律知识讲座还不是政治局全体成员参与的集体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仅限于法律知识,其目标主要是借助示范作用对全国普法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以及在在中央领导中“普法”,尤其是领导人和组织者均没有把知识讲座设计为一项需长期坚持的学习制度。

初步制度化:1994-2001年中共中央法制讲座

1994 2001年间的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简称“中共中央法制讲座”,1996年前称“法律知识讲座”),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初步制度化。具体表现是:第一,同志在第一次讲座后不久即明确提出将法律知识讲座规范化、制度化,并身体力行,参加主持了全部讲座。第二,知识讲座在此后每年举行,共举行12场讲座,平均每年集体学习1~2次,成为中央常规政治活动。第三,大部分政治局委员参与听课,尤其是政治局常委一般均参加听课。讲座举行时,要求在京政治局委员均参加。

法制讲座的内容广泛,涉及“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论西部大开发的法制保障”、“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为不局限于法制内容的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提供了条件。另外,中共中央法制讲座的初步制度化,带动了其他机关或部门集体学习制度的建立。如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自1998年6月至2002年12月,在委员长主持下,共进行了30次法制讲座。

正式制度化:十六届政治局集体学习

2002年12月26日,十六届政治局举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这标志着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正式建立。

首先,集体学习是中央领导集体的共识,并被明确设计为目标明确、需长期坚持的制度。在第一次学习会上指出,中央政治局经过讨论认为,为了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所赋予的重任,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除了自学以外,中央政治局还要进行集体学习,并且集体学习“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学习目的是提高本领

执政兴国的本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本领。其次,与之前的中央法制讲座等比较而言,学习者范围扩大,包括全体政治局委员:学习内容扩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历史、军事等。再次,集体学习的组织过程、讲稿形成过程、主讲人挑选、讲课过程等,基本沿袭以往做法,“顶级专家主讲、政治局委员等听课”等特征明显。最后,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建立后,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普遍建立。如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法制讲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法制讲座改为专题讲座,学习内容扩大;2003年起,十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开始举行学习讲座。根据中央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党政领导班子普遍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等。

2002年以来,政治局集体学习坚持举行,十六届政治局共举行了44次集体学习,平均每40天一次:截至2012年5月,十七届政治局举行了33次集体学习,平均每50天一次。上述现象说明,集体学习趋于规范、成熟,已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的一项正式制度。这不仅成为学习型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对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对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中央集体学习制度解析

“圆桌课堂”三方牵头运作

据相关媒体援引中央办公厅人士介绍,课堂设在中南海怀仁堂一个会议室中,“学生”围坐在同心圆桌边。其中坐序由外到内依次是各部委官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坐在最中央面对讲师。据悉,每次学习120分钟,讲课时间通常80分钟,随后提问、讨论30分钟,最后由总书记作总结讲话。

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基本由中央办公厅、相关部委、相关科研机构三层共同协作完成。中央办公厅人士称:“一般情况下流程是,中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政策研究室负责选题,相关部委负责确定讲师和讲稿。上报的讲稿起草人和讲师,经中办批准后具体操作,讲稿最后提交给中央办公厅和中央政策研究室通过后定稿。”

中央党校党建原理教研室副主任蔡志强教授透露,接到选题后,讲师需要根据中央提出的授课需求在相关领域广泛开展调研,在此过程中讲稿会反复修改,“我所接触的讲师一般结束调研后,会在日常课堂以及其他官员培训中多次试讲,其目的便是寻求外界反应,检验授课内容,并反复调整讲课思路”。

中南海课程表紧扣热点,中央点题与筛选报批有机结合

据新华社主办的《瞭望》周刊此前报道称,中央政治局每一次集体学习的课题,务求紧扣治国理政面临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内容主要是知识和理论,框架基本上是历史和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

课程设置整体上呈现出涵盖面广泛、跨学科和多领域交叉的特点。集体学习“课程表”的拟定依据主要有两种:一类是决策层根据自身的关注亲自点题,另一类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当前热点问题进行筛选并报批,而选题一般在讲课前牛年就会初步确定。这些课题具有时效性、对策性和战略性的特点。

近年来,中国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也面临因民生发展滞后而形成的社会管理困局:征地拆迁、民众安全感下降、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以及此起彼伏,作为全球最大的执政党,中共面临前所未有的施政压力。201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展开题为“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体学习。此次学习中,提出四点要求: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注重维护群众权益,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随后在2011年两会期间,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频繁提及创新社会管理这一议题,将其定为新一年中共施政重点之一。

对此,中央党校蔡志强认为,在这个课堂上,讲师可以把自己的主张和见解,直接同中共最高层进行分享。另一方面,集体学习亦为中共的决策提供了很多参考,让决策者了解学术界如何理解看待社会问题。学者的建议对于决策制定所起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

经济、法制建设为最热课题

21世纪初的中国,正在面临一场全球化浪潮。体现在77次集体学习中,中央政治局通过集体学习广泛地吸取世界各国在社保、政府服务、金融管理、安全生产、城市化等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提高治国执政能力。

中国经济发展尽管遭遇种种挑战,但依然势头迅猛,过去数年平均超过10%的GDP年增长率令世界瞩目。中国政府也一直注意改进执政能力、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体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经济相关专题成为所有主题中数量最多的。根据我们对学习主题的初步统计,经济相关课题占到35次,约占总学习主题的50%,从世界经济形势到国内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重大话题都包括其中。

“法治”成为77次集体学习课程表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根据我们统计,有8次集体学习围绕法治展开,包括首次集体学习的宪法专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以及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内容。

此外,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话题,气候变化、非典、奥运等热点话题也出现在课程表上,成为中央政治局集体高度关注的内容。

学习内容成中央领导关注点的“风向标”

此种“咨询性学习”对决策的影响不可小觑,外界将其视为国策“风向标”。早在2002年12月26日,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宪法》,被海外舆论认为,“以此纪念非常具有垂范价值和象征意义”。《纽约时报》还高调评价此举,“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开创了与专家学者定期磋商的做法”,“对于中国的许多学者来说,创新远远不是简单的领导风格问题”。

海内外观察人士已将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为透视中国动向的窗口。从讲课时机和主题确定,以及集体学习后已成惯例的总书记总结讲话,都向外界传达出丰富的信息。此前有专家表示,从新华币土刊发的正式通稿上最高决策层的一些说法中,可以读出很多重要的信息。

2007年9月2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为中央政治局作题为“世界金融形势和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集体学习。从时间上来看,金融海啸暗流涌动,尚处于“萌芽期”。当时,中国金融改革顺利推进、卓有成效,金融领域各个方面状况尚可。但就在大好之时,北京却敏锐地关注着华尔街异动,以及全球经济变动中的趋势轨迹。巴曙松感慨:“此前政治局集体学习从未单独细化研究金融课题,而通过这次讨论研究金融课题,充分说明决策层中始终有不少人是以开阔的视野在关注全球范围内金融体系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77次集体学习中,出现“国际”、“全球”、“世界”、“国外”字眼的课题多达27个,占总课题比例超过36%。曾担任讲师的社科院教授高培勇对此认为: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更多地是站在全球的高度、用世界的眼光分析全球情势,将国内发展进一步纳入国际大棋局加以考察。这既是全球化语境下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亦体现了对国际社会有更多担当的大国风范。

智囊选拔重海外背景更重国内视角

随着中共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化,讲师们也愈来愈受外界关注,“智囊”一词日渐成为他们的代名词。据我们统计,在77次集体学习中,被港媒誉为“中央智囊之首”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有25位讲师走进中南海,而来自中央党校的专家学者共有7位,另外,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有8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2人,另有国内多所知名大学学者,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共有9人,位居各大学之首。对此,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分析:“选择是带有倾向性的”,社科院本身就是个研究机构,选择党校的学者则是因为他们对官员们关心的问题抓得比较紧。在地域选择上,“信息灵通,对高层关注问题把握较好”的北京学者占了大多数。

据中共中央党校蔡志强教授透露,讲师选取的首要标准便是对相关研究领域的熟悉程度,是否为学术界公认为一流专家;其次便是对中国现状能否有清晰认识、能否提出客观的建议。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为例,就宪法领域,许崇德曾参与中国宪法诞生、发展至今的历程,其学术造诣无可非议:而周叶中对于宪法的现实思考则代表了新一代宪法学者的智慧。他们两人当时都分别主编了全国宪法学统编教材,周叶中等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于2001年获得了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其实,大多数专家在集体学习之前所获得的各类国际、国内各种各样的获奖已经已不胜枚举,这些从一定程度上确定了他们学术翘楚的地位。此前有媒体指出,学者海外背景可为上“中南海讲台”加分。据不完全统计,讲师中80%以上具有留学或长期做学者访问的海外教育背景。但中央党校蔡志强教授并不完全认同此观点,他认为:“学者海外研究经验的确可提供更多视角看待中国存在的问题,但从国内视角出发似乎更具有说服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智囊”们因为这个课堂,人生或多或少也都受到了影响。早在1994年进入中南海讲课、时年39岁的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如今已是最高检检察长:2004G讲课时任同济大学校长的万钢,3年后正式担任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并于2008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三大特征

仔细研读77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题可以发现,几乎中国在行进中遇到的所有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在这里都有涉及。党建专家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每次集体学习都是从执政兴国、谋求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的,对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实际工作、探索客观规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从题目的选择可以看出,以为总书记的中央政治局在学习上有三大特点。

第一,注重从中国和世界历史中汲取营养、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十六届政治局的第9次集体学习讨论“15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发展历史”:第16次探讨“我国民族关系史的几个问题”:第17次进行“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历史考察”:第24次进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回顾和思考”:第33次进行“红军长征胜利的回顾和思考”:第42次学习“南昌起义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十七届政治局的第16次集体学习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和实践”。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和分析,政治局领导对于中国现在所处的历史地位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有更清楚的认识。这是纵的坐标。

第二,着力研究世界发展趋势、树立正确的国际观。在十六届政治局的44次集体学习中,18次是有关世界发展趋势的,超过总数的40%。其中涉及世界经济形势、世界就业发展趋势、当代科技发展、世界军事变革、世界文化产业、世界格局、世界农业发展、经济全球化、国际能源资源形势、国外城市化发展模式、世界马克思主义研究、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国外安全生产制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世界教育发展趋势、国外医疗卫生体制、世界网络技术发展、国外区域发展以及世界金融形势。到目前为止,十七届政治局的32次集体学习中,8次是有关世界发展趋势的,达到总数的1/4。讨论题目涉及世界宗教、国外政府服务体系、全球气候变化、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世界经济形势、世界主要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制等。通过对世界各国的了解,中国领导人对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有了更好的把握。这是横的坐标。

第三,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整体执政能力。这是两届政治局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历史题目还是国际题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焦点都会落实到中国的政策上。从中国和世界历史的角度观察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教训中探索应对措施。了解世界经济形势是为了更好地制定中国的经济发展政策:熟悉世界就业发展趋势是为制定中国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掌握国际能源资源形势有助于谋划中国的能源资源战略。

集体学习制度化是—项重要制度创新

参加过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讲课的多位专家认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带动全党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党,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4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日期

法律教研室

基础教研室

计算机教研室

警体教研室

10

上午

培训动员会议

完成教研室学科分组,安排培训内容

安排培训内容、制定今年参加计算机大赛学生培训计划

完成教研室年级分组,安排培训内容

下午

刑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培训动员会议

培训动员会议

教师分组讨论写教案

11

上午

民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1、张延峰进行教学管理方面讲座。2、语文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窦跃武主讲《备课、听课、说课》

商千里主讲《试述我校警体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

下午

刑事诉讼法备课组活动

分组集体备课

校本教材书稿第一章研讨

教师分组讨论写教案

12

上午

合同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1、高峰进行教学经验交流讲座2、英语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彭红英主讲《骨干教师成长心得》

李随斌主讲《警务理念通讲》、《解脱技术和警棍技术的动作规范及教法》

下午

中国法制史备课组教研活动

1、秦霞示范课教学2、分组集体备课

校本教材书稿第一、二章研讨

郝红刚、张晓辉、杜林峰讲课,全体教师点评、讨论

13

上午

法律文书、商法、行政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1、王永新示范课教学2、数学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柴红桃主讲《FLASH课程教学模式》

培训动员会议

下午

刑法组实验课示范、全体教师讨论、点评

1、王路示范课教学2、政治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校本教材书稿第三、四章研讨

范治国、齐华强、袁晋龙讲课,全体教师点评、讨论

14

上午

刑法组实验课示范、全体教师讨论、点评

1、书法、音乐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郭燕飞主讲《教学心得体会》

党世将主讲《特训队的警体发展方向及基本格斗技术的教法和组织训练》

下午

分析、总结

分析、总结

校本教材书稿第五章研讨

任洪亮、丁俊平讲课,全体教师点评、讨论

备注:

1、法律教研室主要任务是指导各备课组教师制定、落实教学内容及教学进度计划,审议教案、并根据各学科组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要求。

2、基础教研室通过汇报课、示范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3、计算机教研室就假期安排校本教材的编写进行审核,每章编写教师要说出自己的编写思路,此次校本教材重在符合学生实际。

4、警体教研室通过专家讲座、教师讲课,统一警体课教师教学动作规范

教务处要求:

1、各教研室要按照培训日程安排做好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各教研室于14日下午将下列计划交教务处。

(1)本学期各学科教学进度计划表。

第5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座谈会讨论的新闻理论问题有:一、关于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问题;二、关于党性与人民性一致的问题;三、关于新闻事业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四、关于真实性问题。在讨论这些问题时,气氛热烈,有详细的阐释,有明确的论断,也有尖锐的意见。例如,对于风行多年的写作组、通讯组,不少与会者认为,“统一办理报道工作的办法,是不利于发挥人民舆论作用的”。有的与会者认为,“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可以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报纸,与党的机关报展开竞赛,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有的与会者还主张办“读者来信报”。

这次座谈会,是“民间”自发集合举行的,但具有全国性意义。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门讨论新闻理论教学与研究的会议,应该在中国新闻史上写上一笔。

举办这次座谈会,不是复旦新闻系偶然提出的建议,而是同全国思想解放的大局有关,同迫切需要解决新闻理论教学与研究的实际问题有关。1978年5月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开展以来,激发了人们的理论兴趣。12月举行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于新闻理论的探讨,也出现了活跃的局面。一些省委机关报成立了新闻研究所,有的内部业务刊物正在准备改组为公开发行的、以研究新闻理论与实践为内容的专门刊物。1979年3月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全国新闻工作座谈会,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兼长的到会讲话。他肯定了粉碎“”以来的新闻工作成绩,讲了党的新闻工作的性质、在新时期的任务以及思想解放等问题,鼓励新闻工作者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把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加强党的集中领导结合起来。李龙牧参加了这次会议,回校后向师生作了详细传达。也就是在学习、讨论会议精神时,教师提出新闻理论研究落后,教师对于研究不仅有畏难情绪,还害怕“闯祸”,而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确实不少,如何正确开展研究,研究哪些问题,需要全国同行好好讨论一番。

研究与教学是紧密联系着的,研究中的问题在教学中反映出来,教学还有自身的问题,其中突出的是,在“”中取消了新闻理论课程。众所周知,新闻理论课程(《新闻学概论》、《新闻理论研究》等)历来是新闻系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1956年至1957年上半年,王中主讲《新闻学概论》课程,为了讲好课,他去报社调查研究,还撰写了《新闻学原理大纲》。1958年,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杨西光在新闻系蹲点,也重点抓新闻理论课程,草拟了一个大纲。余家宏更是从1950年以来一直主讲《新闻学概论》的老教师。但是“”中这门课程改成了学习马、恩、列、斯、毛新闻论著。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招生后,迫切需要恢复新闻理论课程,但又不能照搬“”前的老一套,如何在新形势下讲好新闻理论课,困难甚多,亟须研讨。这是复旦新闻系发起座谈会的动因。

开座谈会的动议,是在1979年4月份提出的。起初打算叫新闻理论研究与教学座谈会,后来考虑到学校以教学为主,而搞研究的除学校外,还有新闻单位的研究机构,范围太大,还是以高校新闻学科为宜,所以名称定为新闻理论教学座谈会。

座谈会开会期间,出现一个小插曲:有人提出对于王中问题不了解,希望介绍一点有关情况。李龙牧便要我准备一个发言,概括地介绍王中的主要新闻观点及有关的历史背景。但是,却有个别的与会者以为大谬不然,声言“如果要用王中的观点来统一我们的认识,我马上退出会议”。李龙牧、余家宏等复旦教授深感意外,立即撤销了我发言的安排。其实,当时复旦新闻系教师,包括李龙牧、余家宏和我,对于王中的新闻观点的看法,是比较客观的,评价也只是止于“有益的尝试”。

这件事虽然淡然过去了,但它却使我们深感对于王中新闻理论有重新评价的必要,有进一步说明的必要。这种感受,催促了油印刊物《新闻学研究》的早日诞生。我们是在1979年4月商定要出个内部刊物,发表教师的研究成果,名称未定,但口头上都叫“未定稿”。??座谈会结束时是7月初,铅印、32开本的《外国新闻事业资料》4已创刊。这个刊物由本校印刷厂排印,内部发行(收成本费),所需费用虽不多,但新闻系财力毕竟有限,难以再出一个铅印刊物,所以商定“未定稿”暂出油印本,要求作者在暑假中交稿,开学时出刊。刊物定名为《新闻学研究》,加注“内部未定稿”。第一期于9月份出版,由于在1979年5月份校庆时5篇评价王中新闻理论的文章已印发,所以出版时间署5月。当时,余家宏兼任新闻研究室主任,刊物的一切事宜均由他主持。徐培汀也在研究室,刊物的许多具体工作都是他做。

《新闻学研究》(内部未定稿)第一期的目录如下:

一、编者的话

二、新闻学原理大纲(王中)

三、有益的尝试――关于王中同志新闻观点的提出及其意义(丁淦林)

四、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探索新闻发展规律――重评“社会需要”论(徐培汀)

五、试论报纸的两重性――读《新闻学原理大纲》(余家宏)

六、党报应该重视“读者需要”――重评王中同志关于“读者需要”的论述(宁树藩)

七、新闻理论研究与学术民主(葛迟胤)

附件:

(1)办报要有立场;

(2)评××日报六月十六日社论――兼评论文写作和新闻学上的几个问题;

(3)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学术问题――我们对××日报社论《办报要有立场》一文某些论点的不同意见。

关于这个目录,需要说明的是:

1.《编者的话》是李龙牧写的。有的书上说是王中写的,不对。李龙牧当时仍为系副主任,还在抓工作,特别是理论研究方面的事,他都乐于过问。他写的原件,在交去打印前,余家宏和我都看过。

2.附件中的3篇文章都是具有关键作用的材料,其中第3篇是青年教师徐培汀、学生朱大丰等被划为分子的主要依据。

1979年上半年,王中主要忙于解决自身的问题,他原任复旦大学图书馆副馆长,9月起调回新闻系任系主任,兼任复旦大学分校校长。11月,新闻系行政班子改组,李龙牧、余家宏两位副主任卸任,丁淦林继续任副主任,林帆、叶春华新任副主任。王中由此恢复全面主持新闻系工作。

注释:

??《复旦新闻系举行新闻理论教学座谈会》,载《文汇情况》第308期(1979年7月30日)。

??见《新闻理论教学座谈会简报》。

??20世纪60年代,在批判“修正主义”时,北京出版了《内部未定稿》杂志,内部发行至全国。有些单位也出版过《内部未定稿》或《未及发表的文稿》。

第6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关键词]演讲与口才;精品课;实训

课程建设尤其是精品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中最基本的核心工作,其水平、质量和成果是衡量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实现培养目标的保证。《演讲与口才实训》精品课建设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教学改革,并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一、以激励理论和过程控制为指导思想

本课程是实训课,突破了传统理论课为主的教学方式,学生成为讲台的主人,为了达到预期目标,在整个实训过程中,需要给予学生激励,让学生保持高度的热情和参与性,全身心投入到各模块训练当中,能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升自己的当众演讲能力和沟通能力。实训时间以一周为例,为了在规定的时间里能达成目标,需要学生制定周训练计划,按照计划逐步开展,当天的目标当天达成,用过程控制来保质保量的达成训练目标。

二、建立“障碍突破、能力提升、成果汇报、技能竞赛”四段式实训方式

实训课程的流程设计和创新对于提升实训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演讲是一种技能的训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在较短时间里有较大提升需要主客观共同努力。主观上:学生需要突破自身障碍,克服恐惧心理、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客观上: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教学模块设计提升学生的训练热情。

1、激励式+参与式实训方式

演讲障碍的突破主要是心理障碍和能力障碍的突破。

激励式训练突破演讲心理障碍。要使学生突破自卑、恐惧障碍需要进行激励。鼓励学生、肯定学生,让学生处在一种被肯定被认同的良好氛围当中,形成互帮互助、互相支持的良好人际关系当中,逐渐克服社交恐惧,克服自卑心理,为当众演讲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每次实训开始要进行激励式动员,提高学生对演讲与口才能力获得的愿望,提升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参与式训练突破学生能力障碍。演讲与口才实训用一周的时间集中训练,让学生积极参与,学生是讲台的主人,不再是传统课堂的听众。

2、考核+竞赛式演讲热情延续方式

演讲能力的获得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周的实训只是一个开头。如何使一周的课程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呢?就需要保持学生学习演讲、提升口才的热情,需要他们进行持续不断的练习。

一周的实训通过汇报考核的方式结束,确定学生的成绩。为了能发挥更大作用,在本学期演讲实训结束之后进行一次全系的演讲与口才比赛,延续学生的训练热情,创造一种持续不断锻炼口才的良好氛围,使学生口才能力有所突破,达到实训的最大目的。

三、实训教学内容模块化建设

教学内容设计的“1+5”模块化建设。1指的一个中心:演讲口才全面提升为中心;5指的5个内容模块的设计,即心理素质训练、体态语训练,演讲稿的设计训练、命题演讲训练、即兴演讲训练。五个模块安排由基础能力到专项能力,对公众演讲需要具备能力进行分解,从单项到全面,由易到难逐步深入。

四、建构视、听、读、写、练、演的全新教学模式

打破传统讲授为主的上课方式,多方式整合资源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建构视、听、读、写、练、演的全新教学模式。

视:引入台湾著名培训师林伟贤《魅力口才》演讲教学光盘

听:教师演讲技巧主题讲座

读:《演讲与口才实训教程》经典演讲稿赏析、片段阅读

写:演讲稿的设计

练:命题演讲、即兴演讲、小组演讲训练

演:自拟题目演讲汇报

一周演讲与口才实训设计的教学内容有:观看名人演讲知识讲座――教师演讲技巧专题讲座――命题式演讲训练――即兴演讲训练――小组演讲训练(自拟题目演讲训练)。通过以上教学内容的训练,学生能从心理到演讲基本能力得到极大锻炼,基本能脱稿上台自如表达,少数学生能做到内容振奋人心,感情真挚,感染力强的效果。

五、采用混合式教学方法

本课程采用混合式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促进学生积极行动。具体表现如下。

1.阶梯训练法:把训练项目按照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进行训练。

2.情景教学法:(情景训练、情景分析、情景模拟)。既可设置情景让学生先练再针对存在问题讨论归纳技巧,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供演讲光盘资料,让学生模拟学习。

3.范文评析:选择优秀演讲稿范文,让学生在评析中,掌握演讲稿写作技巧。

4.练习法:命题演讲、即兴演讲、自拟题目演讲这几个模块都以学生练习为主,教师点评,纠错,鼓励。

六、立体化教学资料建设

教材是教学的“抓手”。在精品课程建设中树立建设立体化精品教材的观念,实现了纸质教材、多媒体课件、光盘有声资源,网络免费资源四位一体的教学资源,为演讲与口才实训教学提供了优质服务和教学资源的整体解决方案。

本实训课程选用了《演讲与口才实训教程》纸质教材为主体实训教材,配套学生使用的《演讲与口才实训手册》学生可利用书中提供的演讲技巧结合书中提供的大量练习方法和内容进行口才训练,并在手册当中记录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过程控制,利用光盘有声资源进行模仿学习,利用网络免费资源(如演讲与口才网、中华口才网、中华语言艺术网等)进一步拓展知识面和学习更多的演讲技巧。

七、打造和谐互补的高素质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建设是课程建设的精髓,是重中之重,精品课程建设需要有一支实力强的教学团队,只有打造出一支高水平的教学团队,有效地实施其他各项内容的建设,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人才的重任。

本课程在教学团队建设过程注重知识能力互补和谐发展的高素质教学团队。在年龄结构上注重老中青结合,在知识结构中来自多专业学习背景的教师组建教学团队,有利于本课程适应面向经济管理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除了每个班级有一名指导教师外,还配有辅导教师,本课程不定期邀请著名企业的培训师、电台的主播,其他学校著名教授来校为学生作演讲与口才方面的讲座,扩宽学生的视野,为学生带去更多更新的口才训练方法和理念。

此外,《演讲与口才实训》还积极进行网络资源的建设,指导教师通过博客、微博、学校精品课网站的平台与学校进行交流与沟通,传递学生更多训练方法,分享学生训练心得,相学相长,共同进步。

参考资料

[1]符秀敏.“大班”背景下口才课程教学模式探索[J].价值工程,2011年11期

[2]童媛华.《演讲与口才》课程教学方式刍议,教育教学论坛[J].2010年36期

[3]盛杨.项目教学在高职“演讲与口才”实训中的应用,职教通讯[J].2010年8期

[4]梦顺英.演讲与口才课程教学的研究与实践,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6年02期

[5]张兰.《电子商务运营综合实训》精品课程建设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2,(8) .

第7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为了完满完成公局广南项目团支部年优秀荣誉座谈动员会,做好会议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策划主题

明确并落实优秀荣誉座谈动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准备工作时间

10月下旬,11月上旬,一周的时间。

四、各项准备工作和资料

(一)会议通知文件

1、由起草撰写会议通知文件,经项目经理同志批准后,作为项目部团支部的正式发文;

2、正式发文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内容是会议的相关内容和事情,附件包括会议的策划书和准备工作策划书;

3、正式发文需要每个团员认真传阅,《会议流程和内容》每个团员和与会者人手一份,给每个团员罗列一份各自不同的准备工作清单;

4、提前一周准备好会议通知文件、会议策划书、准备工作策划书、会议流程和内容、每个团员的准备工作清单。

(二)会议各阶段的准备工作

1、会议第一阶段

(1)同志协助项目经理提前一周准备会议开始发言讲稿,争取有正式的书面讲稿。会议时,经理根据讲稿和现场发挥做现场发言。

(2)提前一周准备好会议开始主讲发言讲稿,要求有正式的书面讲稿。会议时,根据讲稿和现场发挥做主讲发言。

2、会议第二阶段

(1)和其他团支部团委提前一周收集关于去年团支部工作和获取荣誉的一些资料,共同努力撰写正式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提前两天发给审阅,审阅汇报材料是否符合会议要求。审阅后发给同志,同志准备最后的汇报材料。会议时,同志根据汇报材料和现场发挥做主讲汇报发言。

(2)审阅的汇报材料后,做一份初步的书面的总结分析点评材料草稿。会议时,根据草稿和现场情况对去年团支部的工作和取得荣誉的经验汇进行总结、分析、点评。

3、会议第三阶段

(1)所有团员提前一周准备好对团支部争取年优秀荣誉的工作的建议、见解、感想,要求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提前两天发给审阅,审阅团员准备的材料是否符合会议的要求。审阅后发回给团员,团员准备最后的材料。会议时,根据团员的准备充分情况优先点名准备充分的团员发言。

4、会议第四阶段

(1)根据团员提交的建议、方案的书面材料,做一份初步的书面的总结、分析、点评草稿。会议时,根据草稿和现场情况对团员和与会人员提得建议、方案进行总结、分析、点评。

(2)要求与会人员在第三阶段做好会议笔记,会议时对的总结、分析、点评进行补充和发言。

(3)根据团员提交的建议、方案的书面材料,和总结分析点评草稿,和个人的思考提前准备一份团支部争取优秀荣誉工作内容草稿。会议时,根据草稿和现场情况做该阶段总结发言。

5、会议第五阶段

(1)根据4阶段的材料,对可能最后却后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初步优先排序,准备一份书面草稿。会议时,根据草稿和会议现场情况主导工作内容的优先排序讨论。

(2)根据前面阶段收集的材料,结合自己的想法,对可能最后确定的工作内容,每项准备一个书面草稿。会议时,根据草稿和会议现场情况主导制定工作内容执行方案的讨论。

6、会议第六阶段

(1)提前一周协助同志准备好一份动员发言讲稿,争取有正式的书面材料。会议时,同志根据讲稿和现场发挥做动员主讲发言。

(2)提前一周准备好一份动员发言讲稿,要求有正式的书面材料。会议时,根据讲稿和现场情况做动员主讲发言。

(3)每个团员提前一周准备一份书面材料,主要内容是对团支部争取年优秀荣誉工作的一些感想和承诺。要求有正式的书面材料,提前两天发给审阅,审阅材料是否符合会议要求。审阅发回给团员。会议时,团员根据准备的材料和现场情况做发言。

7、会议第七阶段

(1)根据收集整理的与会者准备的材料,提前两天协助同志准备一份会议总结发言草稿,争取有书面的讲稿。会议时,同志根据草稿和现场发挥做会议的最后总结主讲发言。

第8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这样的故事,凡是办过会的同志都能讲出不少。为帮助入行不久的读者尽快掌握办会的本领,我们以不同方式搜集了一批会务服务的故事,希望对读者朋友有所启发。组稿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各级办公厅(室)同志们的热烈响应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会场布置

1.让会场布置“活”起来

去年,我负责某次讨论会的会场布置。布置好会场后,我请主任来检查。

初步检查后,主任问:“座位是按什么原则安排的?”我信心满满地回答道:“根据之前会议要求,按‘先定中间,再定左右’的顺序,市级领导和讨论组组长排在主桌中间,其他代表按选区和职务一左一右依次排列。”

“这样不行,”主任说,“会场布置不能简单凭经验,要看会议内容和目的。就说座位排列,第一,这次讨论会和一般会议不同,与会人员都是党代表,身份是一样的,不存在职务的高低。第二,讨论会的主要目的是审查报告、畅谈思路、建言献策。想讨论得好,至少要确保主桌上各类代表分布均衡,涉及重点工作、重点行业的代表也要往中间靠。你再想想,重新调整下。”我这才意识到有些情况还真是没有认真考虑。再看会场,主桌上明显缺少农业、教育、卫生等行业代表,分布确实不合理,而且会场中仅主桌有话筒,未在主桌就座的代表发言很不方便。

回到办公室,我将座次重新排列。第一,主桌上优先安排身份重叠的代表,如既是女性又是教育卫生系统的代表,确保各领域代表在主桌有限的人数中尽量实现均衡分布。第二,涉及重点工作、重要行业的代表,如无法安排在主桌,尽量安排在后排靠中间位置。第三,准备四个无线话筒,分置在后排座位两端,保障未在主桌就座代表的发言。最后,我将会场实际安排情况制作成参会人员座位表,标明代表姓名,与代表基本信息表一同打印出来,放在与会市级领导座位前,以便领导对参会人员信息一目了然。

精心布置后,第二次的会场布置顺利通过了主任的检查。由此可见,会场布置绝非简单机械的重复性工作,做到因需而变、因事而变,方能让会场布置“活”起来,为会议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提供保障。

2.能否坐得下尺子会“说话”

一次召开市政协会议,政协主席提出:“以前咱们每次开政协全会,常委们都坐在台下,这次全会能不能想办法都上主席台?”

听到领导这么说,我头一下子大了。要知道,对这个会场我是再熟悉不过了。以往全会,之所以常委们没有上主席台,是因为主席台较小,一般安排四排,每排21人。市政协常委60多人,加上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其他与会的厅级领导,一共125人,显然坐不下。

这可如何是好?不管怎样,既然领导提出了这样的想法和要求,我们就得努力想办法。我就提议有没有可能再加一排座位,每排也再增加几个座位。后勤组的同志听后马上说:“如果有可能,早就增加了。”我说:“别急,那咱们一起去会场,实地量一量再说。”于是,我们一起到主席台上,拉尺子一量,第一排前沿距主席台前沿近两米,最后一排座椅后沿距后墙有一米多,每排座位左右两端距侧幕也各有半米多宽。果然,会议桌整体前移一米,后边是可以增加一排的,每排会议桌再增加座位也有富余。这样,前后五排,每排25人,市政协常委与其他参会的厅级领导正好全部坐下。

这样一次经历让我明白,惯例也不一定科学,解决问题不能墨守成规,要有求证精神。

3.会场温度控制的“学问”

在一次大型会议召开当天,我提前一小时到达会场,早早把会场空调打开,调至25摄氏度,就去忙其他工作了。出人意料的是,会议开始后不久,会场温度忽然升高。台下的代表们热得纷纷拿起桌上的会议材料当扇子扇起风来。我非常纳闷:明明提前一个小时就开了空调,怎么还这么热?为了保持会场的舒适度,我赶紧降温,把空调温度调至18摄氏度。结果没多久,会场温度过低,一些代表开始打喷嚏。三个半小时的大会结束后,忽冷忽热的室温让不少代表颇有微词。我听到有代表打趣道:“今天会场空调应该是犯了疟疾,咱们是‘热时节热得在蒸笼里坐,冷时节冷得在冰凌上卧’,哈哈哈??”我感到很难为情。

会后,我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方才明白会场温度控制还真是有大学问呢!会场越大,温度越难控制。因为人体热量和外界环境不断交互,会改变外界环境温度。会场无人时和代表入座后,会场温度自然会发生变化。因此夏天要提前把室温调得比正常温度更低一些,这样随着室内人数增多,室温会增高,从偏低变成相对适宜。

这件事给我好好上了一课,会务工作的学问真是一辈子也学不完,开空调这样看似简单的事,里面也有门道呢。

4.会场灯光检查少不得

某大型会议开始前几天,我们开碰头会,各自汇报会议的筹备情况。我汇报完到会议现场踩点的情况后,处里老同志提醒:灯光检查了吗?我心想:那个会场经常用,还有什么可检查的?不过作为会前筹备的必要流程,还是不能大意。于是,我叫上摄像师一起去会场。打开灯,摄像机开机,我坐到主席台上,试拍了一阵。

这一拍可真发现问题了,灯光效果非常不理想。主席台头顶上的灯光打在我的头顶上,拍摄的画面变成了“阴阳脸”。如果用摄像机自带的灯补光,光线直接打在脸上,不仅热得难受,连面前的文件材料都看不清了。

以前这个礼堂开过无数次会,从来没遇到过这个问题,这次是怎么了?我马上向礼堂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终于弄清了原因。原来前不久,礼堂主席台的灯改为了LED灯。我马上向领导汇报,协调后勤部门同志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提醒我办会不能“想当然”,按照程序要检查的,一个都不能少。

5.疏漏了记者的席位

一次,我们处负责市质量监督大会的会务工作。筹备、服务这样的会议,对我们处来说是轻车熟路,但我们不敢掉以轻心,全处上下紧锣密鼓,按流程认真统筹安排。

一切都准备就绪,原以为能圆满完成任务,可会议当天居然在座位安排上出了问题——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会议增加了“假冒伪劣产品展示”环节,这是会议的一大亮点,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因此来了许多媒体记者。但安排座位的工作人员还是按照以往的惯例,仅为媒体留出寥寥几个席位。结果,三四十名记者参会,媒体席位一下子显得捉襟见肘,我们把自己的座位让给记者还是不够,不少摄影记者只能一直站着,会议现场的气氛和效果都打了折扣。

会后,领导对我们提出了批评,与会记者也有抱怨。我们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会务工作必须把各种情况考虑周全,决不能疏忽大意,否则真是“一丑遮百俊”,一个小小的疏漏就可能让之前的付出变得苍白无力。

6.差点出事的会标

办会多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县里召开的人代会,我负责会标的布置。

前一晚忙到深夜,会场一切都安排妥当,我去值班室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到会场时,我吓了一跳:会标上“届”字下面“由”的边缘已经卷起,仔细查看后发现,原来是暖风惹的祸。这个会场比较大,天气又冷,需要提前几个小时开空调,有一个暖风出风口正好对着“届”字下方,把胶吹化了。为防止胶再次被吹化,我们赶紧把会标上所有字全部用大头针别住。

虽然会议顺利进行,但大家还是心有余悸。如果发现不及时,在会议进行时会标上的字掉落,电视台还现场直播,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为避免工作中出现类似失误,从此以后我们将用大头针固定会标的内容固化到会议组织流程中。

7.简洁明了的会标

初入职场赶上一次县委召开会议,我负责会标的制作。综合会议的主题和议程,我将会标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暨“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专项主题活动动员会。核对后我自己还挺满意,就向科长做了汇报。科长看了之后说:“小王,你数数这有多少字,咱们开会的地方挂得下吗?”科长一下子把我问住了。

后来,向同事请教才知道,开会的主席台比较窄,如果将这么多字放在会标上,字间距会非常小,不美观不说,还看不清楚。于是,我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向科长请教,最终将会标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我也从中学到,会标的制作一定要突出主题、简洁明了。

8.导引牌里的“玄机”

在会场周围,我们经常会摆放导引牌,为参会代表指引会场的位置。制作和摆放导引牌,要注意检查字体、箭头是否清晰,摆放的位置是否合适,一般这项工作由会场的有关部门来负责。但是不是有人负责就可以不管了呢?实践告诉我们并不是,导引牌事先一定要检查。

在一次办会工作中,我就发现了小导引牌里的“大问题”。这次会议在我市的礼堂召开,在办会的前一天,这个礼堂刚刚承办了一场大型文艺汇演。在制作导引牌时,礼堂方面准备不周,缺少大小合适的纸张,就拿文艺汇演主办方剩下的纸张充数。我在检查时发现,粗看也没什么问题,可凑近仔细一看,最底端居然印着一排文艺汇演赞助商的公司标识。虽然公司标识图案小,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但机关的会议不同于商业演出,哪来的“赞助商”?这不是跟会议严肃的性质背道而驰吗?于是我立即找到符合规范的纸张,协调重新制作导引牌。

事后领导表扬我说,现在是自媒体时代,如果有人把这个导引牌拍照发到网上,就很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9.没有保密柜怎么办

省委领导要到基层召开会议,我随行服务。其中有一个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通信设备。会前,基层同志告诉我,条件有限,当地无法提供保密柜,而如果从市里运来时间又来不及。这可把我给急坏了,会议就要开始了,我怎么就没有早作安排啊!

正当我不知所措之时,当地的办公室主任给我提供了一个土办法——将与会人员的手机分别装到信封中,用订书机封口并写上名字,然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和清点,散会后再取回。这样,没有保密柜的问题顺利解决了。

我也提醒自己,以后办会必须将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遇到问题多思考、多请教,提高工作应变能力。

10.会上耗材要备足

某年,我参加市两会的组织筹备工作。那年的市两会结束当日加了两个会,后面两个会的议程和名单都要在会上准备,打印量比较大,最后打印需要摆放的出席人员名单时我发现——打印机没有墨了。我摇晃摇晃墨盒,试着又打了几页,可是纸上的墨色还是明显淡了。我一下子急出了一身冷汗:我们没有备用的墨盒。当时我们使用的那台电脑没有刻录功能,现场也没有备用的墨盒。因为是保密电脑,也不能使用移动存储设备。

我们急得满头大汗——这时已是中午,下午三点就要开会,需要打印的量还不少。这时,我只好求助同事,同事急忙送来墨盒,才没有耽误。我也不禁后怕:如果更晚一些发现没墨,来不及应变,肯定会惹出大麻烦。

后来我总结,在外开会,自带电脑、打印设备和电子版名单也并不意味着万事俱备,各类风险依然存在,例如打印机墨盒等耗材一定要想办法备足,确保万无一失。

11.停车场炸响警报声

一次,我市在开发区某会场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市领导正在讲话,窗外突然传来汽车的警报声,此起彼伏。因为离会场太近,声音很大,即使关上窗也还是很吵,底下的参会者窃窃私语,大家也无心听会了。我赶紧出去查看情况。原来会议停车场就在会场外,紧挨着会场窗户的一辆车警报器出现故障,率先响起来,带动周围几辆车的警报器也一同响个不停,结果严重干扰了会场秩序。

事后,领导虽然没有批评我,但我仍然很内疚。以后再安排会议,虽然不能都把停车场安排在远处,但我会通知工作人员,紧邻会场的几个停车位就不要安排大家停车了,以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办会,什么想不到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多经历、多总结,办会的经验也就丰富了。

12.会场文具赢赞许

一天,同事收到一个快递,是一款多格文具盒,简单的黑色盒子,打开后可以分隔摆放多种文具,是同事给上学的孩子买的。收者无心,看者有意,我也赶紧买了这种盒子。因为服务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时间久了,我发现这种带有研究、审议性质的会,领导往往需要审阅签批许多文件。过去,会场桌上摆的是“老四样”:座签、话筒、笔筒、记事本。发现审阅文件不便的问题后,我设想在翻阅时加上湿手器,签批时提供各类笔,整理时备好曲别针、长尾夹、订书机。可这一堆东西放上会议桌,杂乱无章,会议桌岂不是变成办公桌了?一拿到文具盒,我就迫不及待把有关文具全部放进去,再把文具盒放进桌斗侧边,需要时再拿出来,问题迎刃而解。之后的会上,桌面非常整洁,领导签批文件也相当方便。

我们处还有几个黑色的大公文包,上面还系着号码牌以便区分。包里装得满满当当的,打开一看,分门别类、整整齐齐:订书机和订书钉、一盒黑色签字笔、一把削好的铅笔、一本稿纸、一摞打印纸、一沓便笺纸,还有信封、回形针、印泥、橡皮、胶水、尺子??各种文具应有尽有,还有内部电话本放在夹层里。这就是我们的会议文具包——谁负责会议现场的服务工作,谁就拎上它去会场。几年来,会议文具包立功不少,特别是去外面的会场开会,更是经常派上用场,再也没有发生过会议现场缺东西需要临时去找的情况。

开会时,有关文具的问题看似小事,可从让与会者使用方便、提高会议效率的角度考虑,还是有许多文章可做的。

二、人员组织

13.提前十分钟还不够

一次,我们筹备一次全市性大会,参会者近千人。我作为会务组一员,负责起草会议通知。大会是上午8点开始,我按照惯例,在通知里写明“请参会人员7:50提前到达”。

到了大会当天,会务组的同志早早来到会场,一切准备就绪。可是眼看快到7点50分了,参会人员还有很多没有到场。

这时我发现,这次会议在会场大门外设置了安检仪,参会人员需要一一通过安检,这就大大增加了入场时间。可是我之前起草会议通知的时候,根本没有把这个时间计算进去。眼看会议就要开始了,会场门外还排着长长的队伍,我听到大家议论纷纷:“怎么还有安检啊,来不及了吧?”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但又无计可施,安检是必需的环节,不能省略。即便加快速度,也不可能在8点前全部安检完毕。

我进会场看了看,领导们已在主席台就座,可是台下依然乱哄哄的,参会人员或站或坐,门口还不断有人急匆匆走进来,左右张望着找位子。到了8点10分,大家才差不多就座完毕,会场渐渐安静下来,大会主持人方宣布会议开始??

事后我总结,筹备会议一定要考虑到每个环节,像通知几点到达这样的事,也要把各种可能的时间都计算在内,打足提前量。

14.一场混乱的握手

在办公室工作多年,我参与筹备过数不清的会议,在新来的年轻同志眼里,算得上一个“老会务”了。最近单位来了新书记,我负责筹备全体干部大会。这类会议我组织过多次,自然是轻车熟路,筹备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心里还想着,这次一定要给新书记留下一个好印象。

结果在开会当天,新书记进场后,没有像历任书记那样直接走上主席台,而是绕到台下,打算与参会的同志们握手寒暄。我事先完全没有考虑到还有握手这个环节,所以也没有提前组织。结果坐在前排的同志一拥而上,把书记团团围住,都向前伸出手去,后排的同志也想离开座位走上前来。书记想走到各排依次与大家握手,但座位前后挨得很近,无法通行。同志们只好侧着身子进进出出,不时伴随着挪动椅子的摩擦声,原本井然有序的会场瞬间乱成一团。

我站在会场一角,想要补救又束手无策,那种难熬的滋味至今难忘。这次失误让我明白,“老会务”的“老经验”有时未必管用,一个环节考虑不到,就会给会议整体效果造成影响。

15.只有西装才是正装吗

去年,我市举办建市30周年纪念大会,涉及各个单位各个行业的代表近千人。我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大概发了快十个单位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问:“你好,我们接到通知,让穿正装。请问我可以穿自己的民族服装吗?”我回答说:“大会规定要穿正装,估计您不能??”正说到这儿,旁边的主任赶紧打断了我,让我先不要回答。我急忙告诉对方,稍后再答复。

放下电话后,主任说:“我们在通知里,只是简单地说让大家穿正装。而少数民族的同志认为出席正式庄重的场合,应该穿体现民族特色的民族服装。而且这次纪念大会,各行各业的代表都会出席,如果真的全部穿西装来,效果就一定好吗?”我这才恍然大悟。主任召集会务组的同志们碰了个头,大家经过讨论,一致觉得,如果不同行业的同志,穿着代表各自身份的服装出席,效果应该更好。我们把这次讨论的结果汇报了领导,领导肯定了我们的想法。我马上修改了会议通知,之前已经通知过的单位,也一一打电话进行了更正。

到了开会当天,代表们就座完毕,我们看到会场里,军人穿着庄严的军装,工人穿着自己的工服,警察穿着笔挺的警服,还有少数民族代表身着鲜艳的民族服装??每个人都展现出各自的风采,现场气氛喜庆而隆重。

我事后“复盘”,办会固然有一定的模式,但更需要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从会议效果出发灵活应变,有时候一个小小的变化,就会带来大大的不同。

16.正装能不能换成便装

有一年五月,我省召开一次表彰大会。我负责起草会议通知,起草完后拿给处长审核,处长看后问我:“为什么要求大家穿正装?”我说:“以前开这类会议,惯例都是着正装。”处长说:“以前的惯例如此,不代表今后就必须如此呀。最近天气又闷又热,已经有30度了,如果穿正装的话太难受。你再琢磨一下,也看看其他地方怎么安排的,看穿便装合不合适?”

我想,这种大热天让大家西装革履地全副武装起来,确实不太妥当。我查找资料,参考兄弟单位的做法,又打电话和一些同行讨论,感觉可以让大家穿便装。党的十以来,各级会风越来越务实清新。除了党代会、人代会等需要着正装,像表彰会这样的场合是可以便装出席的。我跟处长汇报了自己的想法,经请示分管领导,会议通知便改成了着便装。

会议当天,果然又是一个大热天,我们在会场外迎接代表,穿着短袖衬衫尚且汗流浃背,如果真的让大家都穿正装,该有多热啊!在整个会议筹备中,着装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看起来并不起眼,可就是这么一个“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考虑不周到也会带来不便。

17.分错房间了吗

一次,我负责筹备一个金融会议,有二三百人的规模,该会是以会代训,住宿、交通、材料等事务繁杂。

报到时,我正在会场门口迎接代表,办公室主任心急火燎地找过来,指着会议手册问我:“怎么回事?房间怎么排的?这到底是男是女?”原来一名代表报到时拿到会议手册一看,同屋的人名字是“张小红”,就去找主任:“我是男的,怎么能安排和女同志一屋?”主任一边道歉一边来问我。我一下就懵了:这也太大意了,怎么会把男的和女的分到一个屋呢?我赶紧翻看原始的报名表,发现“张小红”后面注的是“男”,心里才略微踏实了一些。再一打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男同志的声音,听过原委,对方也乐了,说他的名字经常会引起误会。

原来这是一场乌龙。但这个事情提醒我,会议服务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到反常的、特别的事情,并记在心里,随时能够答得上来、处理得好。

18.把发言人员服务好

省里召开某项重点工作的经验交流会,按照议程,共有八名代表上台发言。分工的时候,处长把组织发言的工作交给我负责,并交代:“其他的事情你不用操心,就把这八位发言人安排好就可以了。”

我知道处长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就在半年前的一次座谈会上,也是有几位代表要上台发言。会议过程中,一个发言人到会场外接了个电话,而按照顺序,下一个就轮到他了,结果这个电话讲了很长时间,上一位同志发言完毕回到座位上,主持人说“请××单位的张××上台和大家交流”时,他还没有回来,会场陷入令人尴尬的宁静。我们赶紧跑出去提醒,他才慌慌张张跑回会场。

这次我负责这个环节,知道大意不得,便打起十二分精神,力求万无一失。从安排发言人集中就座到排发言顺序,从告知如何衔接到提醒携带讲稿,都一一落实到位。不过到了开会时,依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排在第二位的发言人进场后,才发现把讲稿忘在了车里,而到停车的地方来回需要二十多分钟,再回去取很可能来不及了。我赶紧拿出预先准备好的全套发言稿,找出他的那份给他,总算解了燃眉之急。最后还不错,大家的发言很顺畅。

发言人员可谓是会议中的重点人员,如果发言准备工作出了问题,也会影响到整个会议的效果,因此,把他们安排好、服务好也是万万不可马虎的。

19.特殊情况要重点关注

从事会务工作多年,有两次失误让我印象深刻。

一次是我事先没有询问与会人员的特殊情况,结果将一位坐轮椅的代表安排在了会场中间的座位。会议当天,看着已经就座的代表个个起身搬开座椅让位,坐在轮椅上的同志非常过意不去,连连致歉。当这位代表艰难地来到座位上就座时,主持人已经开始宣读出席者名单了。下午的会议前,大家临时决定每个人依次往里挪一个座位,把最边上的位置留给残疾人代表。

还有一次是一位年迈的老领导参加会议,并有陪护人员随行。老领导是在主席台就座,但我事先没有给陪护人员在前排预留座位,因此他只能坐在会场最后一排。会议进行到一半时,老领导感到身体不适,向陪护人员示意,但由于距离太远,陪护人员没有看清。老领导又坚持了许久,直到旁边的同志发现他捂着胸口脸色苍白。虽然经过一番救护,老领导并无大碍,但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

这两次失误提醒我,一些会议有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员出席时,会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议过程中给予重点关注,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

20.抬着轮椅才进了会场

市里召开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差不多都到位了。我又一次核对参会人员名单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几位老同志,有的已近八十,于是在名单上标注了一下,并在会务组碰头会上提出,要对这几位老同志重点照顾一下,大家都点头称是。

会议当天,我负责在门口值守。有辆面包车开到会场外,司机下来从车上搬下一个轮椅,我赶紧上前,帮着从车上扶下一位腿脚不便的老同志。可是,当我推着老同志走向会场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这是一栋有些年头的老楼了,门前没有设置残疾人通道。望着通向大门的高高的台阶,我只好让老同志先等着,自己赶紧跑到会场,叫了三个年轻男同事出来。我们四个两人一边,一齐发力,连人带轮椅抬起来,小心翼翼上了二十多级台阶,大家都累出一身汗。老同志不住地说“给你们添麻烦了”,弄得我们更不好意思。会开完后,我们四个又把老人抬下台阶。

会后我跟会场管理人员提到这个事情,才知道原来楼后设有电梯,可以直接通到会场。会议筹备过程中,我们方方面面都想到了,却还是没有想到有人坐轮椅这个可能性,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会务工作中,再多的预设都不为过。

21.让代表帮助代表

在我市,一些会议有时会有少数来自基层的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但是因为条件限制,无法为普通话不好的少数民族代表都配上同声传译人员。会场里,常常会看到少数民族代表听得很吃力,一脸茫然的表情,我们心里也跟着着急。这个问题困扰了会务组很长时间。

后来有一次,在会议间隙,我们注意到一位汉族代表用流利的藏语与一位藏族代表交谈,这一下子启发了我。经请示领导同意,在下一次筹备类似会议时,我提前了解了有哪些代表同时掌握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在安排会议席次时,将他们和汉语不流利的少数民族代表安排在一起,也事先和他们作了沟通。同时,适当增加会议间隙的讨论时长,增加代表们沟通交流的机会,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会议精神。

新做法带来新成效,那次会议现场效果很好,气氛也很融洽,赢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因为语言问题,一些少数民族代表无法融入会议氛围,这无疑会影响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开动脑筋、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难题,是做好会务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主席台和休息室

22.主席台上的空茶杯

一次,跟随省委领导到某开发区调研。调研结束后,我们直奔开发区的会场准备召开现场会。主席台上的几位领导悉数就座,主持会议的领导开始讲话。

一上午顶着日头调研,大家都口渴了,纷纷端起会场桌面上的茶杯喝水。“嗯,不错,水温刚好。”我抿了一口茶水,内心给负责上水的服务员点了个赞。

这时,我注意到正对面主席台上的一位领导也端起茶杯,一丝惊讶的神情从他脸上闪过,随即,他冲我们这边招了招手,一手举杯子一手做了个手势。我明白了:茶杯是空的!我还以为会场服务员已经给倒上了??我赶紧联系会场服务员,请她们给主席台添水。后来一沟通才知道,主席台上的茶杯内已提前放置好了茶叶,开发区的会场服务员出于谨慎考虑,以为要等我们工作人员的指令才能倒水。我们喝着会场里的茶水,想当然地认为主席台上的茶水也已经有了。

会后我们总结:在机关开会从未遇到这类情况,因为上茶水的服务员训练有素,对于上水时机的学问早已了然于胸,不需我们工作人员过问。在基层,办会场所我们并不熟悉,却想当然地认为对方会做好。这提醒我们,对不熟悉的会场切忌“想当然”,而要想办法提前熟悉,尽量避免因沟通不够而出现缺位的情况。

23.大字号的领导讲话稿

我刚调到办公室不久,就参加了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领导安排我负责主席台上领导讲话稿的打印和摆放。会前,处长来检查会务工作,他走到主席台跟我确认讲话稿版本等问题,顺手拿起主席台上我刚摆放好的讲话稿:“字号怎么这么小?重新打一份,换成二号字,全文加粗。”“咱领导年纪又不大。”看到我还一脸不解地嘀咕着,处长耐心地告诉我:“领导讲话时,不可能一直盯着稿子,字小了容易看串行,眼睛也会累。所以,摆在主席台上的讲话稿,字号和行距要略大些。”我这才明白,打印一份大字号的讲话稿对工作人员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却可以为领导提供不少便利。会议服务过程中,只有懂得与服务对象换位思考,才能真正提升会务服务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

24.“任性”的笔

一次会上,会议刚刚开始,坐在主席台最右侧的领导突然皱了一下眉头,随即小幅度地举起了手中的笔,冲我们工作人员这边使了一个眼色。我心中一紧,难道笔出问题了?顾不上细想就带着几支备用笔迅速绕到主席台后面,来到领导身边。果然,摆在这位领导面前的笔竟然不出水!

下次办会时,我们就多长了份心,凡是摆放在主席台上的笔,都挨个摘开笔帽查看、试用。

无独有偶。一次会前试笔时,我刚拔开笔帽,手就被染得一片漆黑。直液式走珠笔竟然会“喷墨”!幸亏在会前排查出来,不然“任性”笔在会上喷主席台领导一手墨,那就尴尬了。

后来,针对防范“任性”笔,我们商量了两种解决方案:一、在主席台摆放纸笔的同志要提前试用所有的笔;二、采购铅笔并提前削好、试用,确保不断芯后才摆在主席台上。

25.惹祸的大头针

一次会前筹备,在布置主席台桌面时,我竟遇到过一个“流血事件”。事情是这样的:为保证主席台桌面的整洁大方,会议地点所在宾馆的工作人员在桌上铺了一层蓝色毡布。由于毡布长度不够,工作人员将多块毡布用大头针连接起来。

会前检查时,我和一位同事负责检查主席台布置。我俩从主席台两侧分头检查话筒、纸笔摆放等。“啊!”突然,那位同事发出了一声惨叫。“怎么了?”我赶忙过去。其他几位在会场的同事也闻声赶到主席台。原来,这位同事试笔时,笔帽有点紧,用力一拔,胳膊因惯性碰到桌布,被没有完全隐入布中的针头刺出了血珠。我们都有些后怕,万一开会当天出现这种境况就尴尬了。

如何排除这个“安全隐患”呢?我们先是用透明胶带把连接处粘了起来,不过透明胶带无论怎么粘贴,难免有露在桌布外面的部分,影响美观,后来又改用双面胶重新粘贴。

我们不禁感叹:会议服务中隐藏的问题还真不少,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此外,寻求解决方法时,需先提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总结出一个最佳方案再动手。

26.误引领导从后门进会场

一次,我局召开一次会议,有两位省厅的领导参会。会议开始前,这两位领导和局领导在休息室休息,我看时间差不多到了,便引导他们去会场。

从会议室到会场,要经过一个长长的通道。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该从哪个门进去。这个会场以前我们用过好几次,但我之前负责其他工作,从休息室到会场的路线并不熟悉。局领导在陪同两位领导,也没有注意到我的无措。

沿着通道的每扇门都是一个样子,间距看起来也差不多。我一边心里打着鼓,一边故作镇定引着领导往前走,路过一扇门心里便嘀咕“好像不是这个,应该还在前面”。又到了一扇门,我猜测着差不多了,便试探着轻轻推开门,可是朝里面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更慌了,又往前走了一个,推开一看,里面黑压压坐满了人。我心想“就是这里”,连忙请几位领导进来,但走了两步才发现,这竟然是会场的后门,上主席台需要经过会场长长的过道。但这时已经不可能再请领导转身出门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引导领导继续往前走。很多参会人员都扭头张望,有的想鼓掌又有些犹豫,气氛非常尴尬。

那几十米的距离,我感觉走了几十里路那么远。这么一个简单的任务,我都没办好,真是惭愧。事后总结,不管在多么熟悉的地方开会,也总有自己想不到的细节。接受任务后,一定要提前熟悉好整个过程,方能排除意外,确保万无一失。

27.忘记提前报告主席台座次

一次我市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正式开始前,参会领导在休息室内进行准备。我向领导详细介绍了会场情况和当天的一些现场变动,认为休息室的会前准备工作算是轻松圆满地完成了,就指引领导前往会场开会。

没想到,领导们从主席台一侧上去后,一位座位原本就在近端的领导径直走向了主席台最远端,走过去才发现不是自己的位子,又返回来挨个找。后面有几位领导见状也受到了影响,上台的脚步变得迟疑起来,开始停留在主席台旁寻找自己的座位,我们想上去提醒,这才发现没有安排服务人员引导,场面一时有些混乱,显得很不严肃。

这个插曲也给我们的会务工作提了醒,在重要会议的会前准备时,在休息室也要摆放主席台座次表,提前告知领导主席台的座次安排,或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引导领导在主席台就座,确保有序落座。

28.少了把椅子的休息室

一次,我们区承办市里的一个会议,我负责安排会议休息室。会前,我去看了看休息室,觉得没什么问题,心里有些窃喜这次任务的轻松,不用清点材料也不用检查座签,休息室没那么多麻烦,不会有什么问题。

很快,领导们一下子都来到了休息室,寒暄落座后发现,椅子居然少摆了一把,还有一位领导只能站着!我顿时羞得满脸通红,赶快跑到其他房间搬了一把椅子进屋。原来,休息室有一把椅子被临时搬走,服务员用后忘记将椅子放回屋了,而我又忘记在会前再次清点椅子数量??

反省这次失误,万万不能因为任务简单就掉以轻心,一定要时刻绷紧认真这根弦,反复细致检查,感觉到轻松的时候,往往就是离失误最近的时候。

29.“藏起来”的洗手间

一次局里召开座谈会,我们租用了一家宾馆的会议室。受场地限制,休息室与会议室分设在两层。我们引导领导在休息室就座后,一位领导问我洗手间在哪?我一下子懵了,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会前我只勘察了会议室周围的洗手间,却忘记提前去休息室踩点了。

领导提出来,我们才知道休息室内没有洗手间,而我也不知道这层的洗手间在哪儿。我急忙找到宾馆的服务人员询问,才知道主楼这层的洗手间正在维修。服务人员带领我们在宾馆里兜兜转转一直走到旁边副楼,才找到洗手间。浪费了不少时间不说,由于之前没有清扫,这个洗手间卫生情况略显糟糕。

领导虽然没说什么,但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暗自提醒自己,以后再准备休息室时,一定要想好所有的细节,提前踩点熟悉,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30.一通没打成的保密电话

某次,省里召开会议,由我市承办。会上,我负责休息室的接待工作。会议中间休息时,一位邻市的领导问我,知不知道哪儿有保密电话,他有事项要联络。

新礼堂刚启用不久,我并不知道这里是否安装有保密电话,只是听说过新礼堂的部分设备还没安装好,凭直觉判断应该没有,就硬着头皮告诉领导,这里没有保密电话。那位领导点点头,说那会议结束后再说吧,就继续去开会了。

领导走后,我马上联系礼堂管理人员,希望能在会议结束前找到一部保密电话机,结果管理人员说这个休息室隔壁的小会议室内就有一部保密电话。会后我反思,这个情况是因为我没有提前熟悉会场才出现的。做好会务工作,会务人员必须全面熟悉、了解会场情况,才能从容应对各种突发需求。

四、会议文稿

31.会议通知落款怎么是去年的

元旦后,我市准备召开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承办部门起草了会议通知代拟稿,我们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然后按部就班报批送审、排版校对。为了确保文字无误,我还特地把排好版的通知清样返回承办部门进行校对。

就这样,经过了层层修改校对,大家都以为肯定没问题了,就准备正式印制。这时,旁边一位年轻的排版工作人员问了一句:“落款年份是去年,对吗?”大家大吃一惊,定睛一看,果然,落款年份还是上一年。顿时,所有人脸色通红,被吓出了一身冷汗,直呼:“好险哪!差一点就犯下大错了!”

从那以后,在起草、校对通知等材料的时候,我们都对日期进行重点确认,尤其是在刚进入新年的一段时间里,更是加倍留意。

32.电话号码对不对,打过才知道

今年我市召开党代会,我负责会务值班工作。会议前一天,参会人员报到、入住等都顺利结束了,我自己也在会务值班室住了下来。本想可以轻闲一会儿,谁承想,到了晚上,值班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全是参会人员打来的,还都是询问某份材料的发放情况。可是,我自己并没有接到有关任务呀!后来才知道,当天下午报到时本该发放的一份会议材料,还需修改,就改为晚上由发文组直接发到参会人员房间。到了晚上,这份材料还没有发,于是参会人员就纷纷打电话询问。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来是《会议须知》里发文组联系人的电话有误,大家就都打会务值班电话了。

后来我们吸取教训,在校对时,凡是留在会议材料上的电话号码都要拨通核实一遍,如果是传真,就试传一下,确保万无一失。

33.单位职务要核准

我省举办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我被分配在会务组,负责整理与会人员名单。

名单做出来之后,我报给领导审阅,领导仔细看了一遍,当看到“张亮”的名字时,一脸严肃,对我说:“张亮已经不在工商局了,调到省纪委了,你怎么不认真核对呢!”我向领导解释说,上周五给他们单位打电话核实过,对方交代我写工商局的单位和职务呀。领导说,张亮的新职务这周一省里开会研究通过的,应该写现在的单位和职务。不过领导还是有点不放心,交代我向组织部门核实情况。后来经与省委组织部联系确认,张亮的新职务虽然已经上会通过,但是还没有发文,没有宣布,其单位和职务还应该按原来情况填写。

这样一来二去,虽然还是按照原来的单位职务填写,却让我学到了程序意识和严谨精神,遇到此类问题,必须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确保万无一失。

34.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胞要留意

我市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其间正值妇女节。

会议前一天早晨,领导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拿着我做的参会人员名单问:“你知道这些人里面哪些是女同志吗?我市少数民族同胞比较多,你知道这个名单里面有多少人是少数民族吗?都是哪个民族的?”这一连串的发问,顿时把我给问懵了,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从领导那里出来后,我赶紧请会务组的同志都来帮忙,分组打电话一一核实对方的性别和民族情况,并在名单上标注出女性和少数民族情况,在名单下方统计出女性人数和少数民族人数。领导拿到名单后,告诉文稿组的同志,在讲话稿中加入一些祝福的话。事实证明,这样做现场效果非常好,体现出对女同胞的尊重和祝福,体现出会议代表的多样性和各民族的团结和谐。

这也提醒我,今后在做会议名单时,即使没有食宿安排的任务,名单中也尽可能标注出女性和民族情况,以便领导和参会同志掌握更全面的信息。

35.领导讲话稿的半页白纸

我厅年终总结大会就要召开,会上领导要做全年工作总结。处长带着我们一班人熬了好几个通宵,终于形成初稿,呈报给厅领导。反复打磨,几经修改,就在临开会前一天夜里,领导还对稿件进行了最后一次改定,并交代我誊清后明天一早带到会场。我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逐字逐句校对修改,确保万无一失。完成后,我打印了两份,并且一页一页翻着角看了一遍,发现页码是对的,欣欣然放进了公文包,就放心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我早早赶到会场,把报告放到主席台上,一切都很顺利。谁知,领导讲到第14页时,意外发生了。他忽然停顿了一下,来回翻了翻稿子,然后再讲语速就降了下来,没有按照稿子讲,而是接着刚才讲的问题进一步展开了论述。我听着不对劲,猛抬头,发现领导正在看我,还指了指手里的稿子。我立即反应过来,心知大事不妙,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儿,迅速把备用稿拿了出来,翻到第14页,快速往后一页一页整个翻了一遍,还好没有问题,就赶紧把备用稿拿上去。拿回领导的那份讲话稿,我翻开一看,第14页上边多半页居然是空白的!事后回想,前晚在翻看核对的时候,我只是点了下面的页码对不对,并没有整页翻看稿子,谁知就是这么巧,打印机故障造成这页的上半页出现空白。

36.到底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次,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县委书记在会上讲话。讲话既有工作总结,也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按照流程,接下来是主持会议的县长发言,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县长念到:“刚才书记提出的六点要求,我们要领会好、落实好。”这时我心里咯噔一下,刚才不是讲了五点吗?怎么是六点呢?一想,原来县长的讲话稿是根据上一稿书记的讲话来写的,后来书记讲话又改了一稿,有两点要求作了合并处理,六点要求已经改为五点了,而县长的讲话稿没有进行相应修改。

会后,我们办公室作了总结,要求今后的会议,会上各个讲话稿的最终版本都要统一核对一遍,确保万无一失。

37.礼炮声哪儿去了

多年前,我市举办建市20周年庆祝大会,主持人在会议上宣布鸣炮,与会领导和各方嘉宾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听见礼炮声,才知道出现了纰漏,场面有些尴尬。

后来才得知,政府送审的会议方案中原先安排有鸣炮议程,但后来市委主要领导对会议方案进行审核时,认为没必要就取消了,修改后重新印发了会议方案。谁知,后来有关科室没有对接好,撰写主持词的工作人员没有获悉会议方案已经修改的消息,依然把鸣礼炮这一项议程写在主持词上,导致了当天的失误。

这次失误被反复提起了许多年,提醒我们会议的主持词和会议议程必须一一对应,反复核对。

第9篇:法制讲座稿范文

20年如一日宣讲____精神

从____89年开始,____就把传播____精神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注重在青少年和退休干部中宣讲。为增强宣讲的效果,20年来,他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区域、不同人群撰写讲稿100多篇,内容达240万字,保留下来的稿纸摞起来有一人多高。____要求自己:给别人讲____精神自己必须大量占有史料,通晓历史。20多年来,他自费沿着和党中央当年转战陕北的路线调研,走访____、榆林等10多个县区,访问老红军、老八路及其后人,拍摄红色遗址实景图片,广泛搜集红军歌曲和战斗故事……20多年来,____、志丹、定边、米脂等陕北大地都留下了____宣讲的足迹,总里程相当于重走了一次长征路。

宣讲____精神成了____20年来离休生活的全部。在____县委办公室工作的三儿子曹生海说:“父亲不让我帮忙打印资料,一是不想影响我的工作,二是担心我用公家的纸张。这满屋子资料都是他用离休金自费打印的。他还将不少学习资料自费复印几百份分发给周围的群众阅读。”虽已是耄耋之年,还患有心脏和腰腿疼等疾病,但____依然坚持每天读书看报,写笔记、撰写讲座和理论文章是他每天的必修课。一天深夜,____的老伴寇永兰醒来,发现____还没有睡,仍在精神十足地写着什么。她心疼地责备:“你不是年轻人了,这么熬夜哪能吃得消?”____说:“这两天我在琢磨____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如何结合宣讲的问题,现在有了想法得马上记下来。”天长日久,老伴也拗又不过____,习惯了他的生活。在他的感召下,____县先后有16位老干部、老党员加入到宣讲____精神的行列,只要有学校、单位邀请,他们随叫随到。

传承____精神要从娃娃抓起

____说,____的娃娃要知道____精神,____精神要落地生根,薪火相传,就必须从娃娃抓起。在一次讲座中,有人不理解地问____:“现在是市场经济,听你哇哇的讲能赚钱?还不如我去打麻将呢!”____则反问他:“咱们都是做父母的,拿什么教育子孙,是麻将吗?我们讲____精神其实是给予子孙后代的精神银行里储蓄,是树人!”

每次给孩子们讲课前____都精心准备讲稿,他的一言一行深深感染着听课的孩子们。一天上午,身患感冒的____应邀到____初级中学宣讲____精神。他先用一首红歌开场,深情、婉转的歌声吸引了台下的师生。接着他讲到____时代的学生用石板当课桌,沙盘当黑板;讲到长征时牺牲的人比活着的人多;讲到刘志丹等陕北红军英雄血洒战场;讲到在党的领导下,____从一个极贫地区发展到一个富足的山城……宣讲结束,掌声经久不息。台下的学生们一下子围上来:“曹爷爷,请教我们唱红歌吧!……

一次去一个农村小学讲课前,天空乌云密布,学校方面建议推迟讲课,____在电话中告诉他们“我已经在路上了”。途中,天降大雨,____冒雨又走了很多路才赶到学校。当全身湿透、满脚泥泞的____踏进教室,从贴身衣服里掏出用塑料纸包裹的讲稿时,全体学生深深地向他敬了一个礼。一些学生听完报告后给____写信:“在您身上我们看到了真实、感人的____精神”。在____,上至中青年干部,下至入学不久的一二年级小学生,几乎人人都听过____关于____精神的讲座,大家亲切把他称为____精神的“活化石”。他的执着和热情感染着周围的人,老干部、老党员听了他的宣讲纷纷发挥余热,奉献社会,中青年干部视____的宣讲为行为规范,敬业爱岗、创先争优,而在少年儿童眼里,____生动的宣讲让他们潜移默化中记住了历史。

身体力行践行____精神

____不仅20年如一日地宣讲____精神,而且还身体力行践行____精神。离休后,____县委安排____担任县关工委副主任、革命传统教育宣教团团长。为做好这份工作,他制定了《自我约束制度》,除不喝酒、不打麻将,每天早起劳动等生活内容外,还规定了“每日必须读书、每日必须记写笔记”等八条学习规定,“离休不离志,保持艰苦奋斗的____作风”等八个牢记规定。他把这些规定挂在自家窑洞内经常默诵,还告诫当干部的儿子们要牢记这些规定。他还撰写了《____精神讲稿》,编辑完成了《在____王家湾的故事》、《张思德生平》、《____精神是培育“四有”新人的精神支柱》等100多篇专题报告或论文。这些讲稿或文章在陕北很多地区被选为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