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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哈萨克族;护生;法律知识;认知状况;对策
The Survey on Legal Knowledge Cognitive Status of Nursing Students of Kazakh and Countermeasure/Ren Feng-ying,Li Na,Yu Xiao-lan//Medical Innovation of China,2012,9(11):096-097
【Abstract】Objective: To study legal knowledge cognitive status of nursing students of Kazakh.Methods:The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 of 40 nursing students Kazakh conducted a questionnaire survey.Results:Kazakh nursing students a general lack of knowledg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clusion:According to the survey results to develop appropriate training programs and organiz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nursing students for the Kazakh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aspects of Chi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training was imperative.
【Key words]Kazakh;Nursing students;Legal knowledge;Cognition;Measures
First-author’s address: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Urumqi 830063,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11.060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患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而目前护理人员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由此引发的医疗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1]。护理工作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潜在的法律问题较多,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是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在临床带教中,实习护生的法律意识对医疗护理安全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知识,极易在实习中发生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后果。为了解实习前哈萨克族学生在护理法规方面存在的误区、盲区以及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笔者所在医院护理部对2010年7月来院实习的40名哈萨克族护理专业护生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岗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后护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明显增强。现将方法介绍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哈萨克族护理专业学生40名,全部为女性,大专学历4名,中专学历36名,年龄18~25岁。
1.2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问卷由护理部设计,以选择题的形式,内容包括一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方法等。调查时间为护生来院实习前,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回收率100%。
2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有关法律法规问题、护生的法律身份、对护理行为进行明确规范的核心制度、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等、患者的权利等5个调查项目,结果平均正确率为50.7%,中专生与大专生没有明显区别,可见护生对法律知识与护理核心制度的知晓率低。见表1。
表1培训前40名哈萨克族护生掌握有关法律知识的情况
项目 掌握人数(名) 比例(%)
护生是否有权利为带教老师替班 15 38
一般情况下医生的口头医嘱能否执行 20 50
体温单与法律有关联吗 20 50
患者的隐私能否泄露 14 35
对医生下达的医嘱不清楚的情况下是否执行该医嘱 19 48
为已知姓名的患者取做治疗,需要再次核对该患者姓名吗 32 80
有向患者解释吸氧的注意事项吗 28 70
在没有取得执业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为患者进行侵入性操作 4 10
下班时间接班者未到,交班者应如何处理 33 83
患者有权利复印护理文书吗 17 43
3原因分析
3.1学校缺乏必要的培训护生对护理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不足,大多数护生认为医院规章制度只是用来管理的手段,不具备法律效率,没有意识到认真执行医院规章制度是维护医疗安全的重要前提[2]。
3.2对护生法律身份缺乏正确的认识在实习中、后期,护生自认为护理操作已学会或熟练,没有经过老师同意擅自去执行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3.3部分哈萨克族护生在校时未接受系统的汉语预科培训,汉语的语言表达和文字书写能力较差,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深入。
4对策
4.1加强汉语言运用能力的培训对于哈萨克族学生来说汉语虽属第二语言,但学好汉语是他们今后与汉族患者沟通交流的基础,是接受法律知识的先决条件,因此提高汉语言运用能力是哈萨克族护生的当务之急。护理部在加强语言表达训练的同时,还重视培养哈萨克族护生的阅读能力,语言运用能力的提高,阅读训练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具有一定的阅读量,才能够积累丰富的语言材料,运用起来必然得心应手。
4.2医德医风培训在临床实习前护理部对护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理念,主要内容为院史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礼仪服务、沟通技巧,规范护理行为,教会护生走入临床如何处理好护患关系,提高自身修养。
4.3法律法规培训护理部讲述临床具体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知识维护护士的正当权益,防范差错事故,列举临床护士工作期间发生严重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案例,与护生共同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护生法律职责范围。
4.4护理文书书写培训让护生了解护理记录涉及的法律责任的基本涵义、特点及内容[3],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护理文书也是护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强调书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对于弄虚作假、蓄意伪造护理记录的行为,同样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使护生从实习开始就重视护理文书的正规书写[4-5]。
5效果
岗前培训结束后仍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观察培训效果。设计形式及内容与培训前相同。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回收率100%。见表2。
6讨论
培训后护生对护理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明显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调查结果的平均正确率为92%。因此要使护生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指导护理行为,就应该在岗前培训中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对于哈萨克族学生来说,学好汉语言是他们今后学习和掌握一切科学知识的基础。为此,在进行汉语教学时,要培养学生与患者沟通交流能力的训练,创造语言学习环境,提高哈萨克族护生汉语言运用能力。通过开展岗前法律法规的培训,使每位护生在工作中遇到纠纷时能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医院及个人的权益。
参考文献
[1] 陈敏贤.对实习护生进行护理相关法律知识宣教的效果评价[J].护理研究,2007,13(34):85-86.
[2] 陈瑞霞,韩娟,邵冬梅.实习前本科护生相关法律知识调查分析[J].护理学杂志,2007,10(7):17-18.
[3] 李良君,万东升.护理记录涉及法律责任探讨[J].中华护理杂志,2006,9(3):56-58.
[4] 孙甜甜,刘西常,张晓荣,等.加强护生实习前法律知识培训的实践与效果[J].护理管理杂志,2006,6(4):26-27.
关键词:护理专业;就业;指导模式
就业问题是一个十分现实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安全与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逐渐深入,就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对于一个学校来说,就业直接影响到招生,影响到生存与发展。我校护理专业学生占学校学生总人数的2/3,显然,护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对我校的意义不言而喻了。
就业指导在宏观上讲就是要掌握国家就业政策,及时捕捉经济发展的信息和就业需求,积极开拓就业渠道。但对于就业单位来讲,毕业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实验、实训等情况是他们最关心的,这也是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将教学环节及内容纳入就业指导范畴,让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毕业生是关键。
做好就业工作,尤其对于学生人数较多的护理专业,必须要充分发挥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树立就业工作人人有责,就业工作人人受益的理念。此外,要使每一位学生就好业,还必须进行个性化指导,使就业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一、问卷调查
设计问卷对目前护理系开展就业指导课的内容和质量、就业指导课师资队伍及学生期望从就业指导课中获得的信息等方面做一个调查,找出目前就业指导课开展情况与学生的期望值之间的差距,为今后就业指导课的开展提供方向,并且对就业指导课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革。问卷内容如下:
1.性别: A.男 B.女
2.年级: A.大一 B.大二 C.大三(做14题)
3.参加过几次学校开展的就业指导课( )
内容分别是:
4.在这些指导课中对你影响最大的是:
5.我校就业指导课程的量是否足够:A.是 B.否
6.对当前就业指导课的内容满意与否:A.是 B.否
7.若不满意内容安排,那么你希望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可多选)
A.就业政策讲解 B.求职技巧(笔试.面试)
C.相关法律法规讲解 D.就业信息
E.其他
8.就业指导课以讲座的形式开展是否满意:A.是 B.否
9.若不满意就业指导课的形式,希望采取的形式(可多选)
A.单向式教学(如教师讲解)
B.经验式教学(如专家说法)
C.体验式教学(如实地演练)
D.其他
10.对就业指导课教师队伍组成满意与否:A.是 B.否
11.若不满意教师队伍组成,希望如何改进(可多选)
A.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工作人员
B.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人员
C.具有丰富指导经验的专家
D.知名校友
E.表现出色的学生
F.其他
12.除了学校所开展的就业指导课以外,你还通过哪些途径了解相关指导:
13.什么时候开展就业指导课最佳:
A.大一 B.大二 C.大三
原因是:
14.参加双选会时是否存在困惑:A.是 B.否
若有困惑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5.你认为我系现目前的就业指导课对自己职业发展有帮助吗?
A.帮助很大 B.帮助较大
C.帮助不大 D.毫无帮助
二、结果分析
通过对300名大二学生和300名大三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如下:
1.学校每年开展6次就业指导课(具体内容为:就业心理调适与培养、职业应试、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素养养成),但是大多数学生已经记不清楚具体就业指导课的内容。在第三题中学生能记得最多的就是四项,其中,职业应试、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职业生涯规划这几项给学生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其他几项的效果并不是那么明显。
2.在学校开展的就业指导课中,对于自身影响最大的一项,63%学生认为是职业应试,28%的学生认为是法律法规讲解,7%的学生认为是职业生涯规划,2%的人认为是就业心理调适。
3.73%的学生不满意目前所开展的就业指导课内容,67%的学生觉得就业指导课课程的量不够,应该加一些求职技巧、合同讲解、毕业生就业协议运用、职场礼仪等内容。
4.82%的学生对目前开展就业指导的形式不满意。目前的教学形式以单项教授为主,学生希望可以增加一些经验教学,如请专家来讲座,或者请已经就业的学生来做一些交流。此外,学生还想增加一些体验式的教学,比如模拟应聘、实地演练等。
5.谈到我校现目前的就业指导师资,80%的学生不满意,认为人员不充足,结构不合理;75%的学生希望可以增加一些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这样能直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意向,使指导工作更为直接、更为有效。
6.除了学校开展的就业指导课外,很多学生还从网上、朋友、教师、兼职等途径了解就业。74.3%的学生认为大二开展就业指导课最佳,因为快实习了,这个时候开展就业指导课能让大家有直观感受。
7.83.5%的学生在参加双选会时都存在困惑,很多学生觉得不了解来招聘的单位,学校所标注的注意事项不明,远在省外实习的学生回校不现实,希望可以远程视频面试。46%的学生觉得就业指导课对自己的就业帮助比较大,52%的学生觉得帮助不大,2%觉得毫无帮助。
三、改革实践
1.通过对调查结果分析,科研组对护理专业就业指导内容及模式方面做了改革:
一是转变观念,就业指导贯穿从入学到就业乃至就业后的发展,贯穿于教学环节、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的言行举止等方方面面;
二是采取“包班”制,树立专业教师与辅导员齐抓共管的思想,并落实任务和责任;
三是找准问题,认真做好调查,搞清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学生及用人单位的建议,为就业指导提供针对性更强的内容;
四是根据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指导,做好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2.把这种改革后的新模式运用在2012届毕业的学生,最后将2011届毕业的学生就业率和2012届毕业的进行了对比:
(1)就业率:2011届大专为98.66%,2012届为100%。
(2)医学专业就业人数比例:2011届大专为69.81%,2012届为89.92%。
(3)进入医院的学生数量:2011届大专有122名学生进入医院,2012届为357名,同比增长为39.1%
改革后的新模式不仅使学生的就业人数有所提高,而且在就业质量上也有明显提高,就业相关性增强。所以,改革后的新模式更加适合对护理专业的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指导后效果更为明显。
参考文献:
[1]吴忠民.论就业的社会意义[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11):180-182.
[2]孙建莉.张兆隆.浅谈如何做好就业指导工作[J].职业教育,2008,(12):506-508.
1.1临床带教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带教老师的法律意识淡漠,未能意识带教也有可能会侵犯患者的权利,甚至可引发医疗纠纷。表现为:
1.1.1护理临床带教中,一些带教老师领着护生到病房,当着其他患者向护生介绍某患者的病情、心理状况、治疗及护理措施等,或是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暴露患者身体的隐私部位,向护生进行实体讲解或操作演示,忽视了此行为已侵犯了患者享有的隐私权。
1.1.2带教老师让护生给患者进行有创操作前,不管患者同意与否便让护生动手操作;或是为了能取得患者的同意,过分夸大护生的操作能力,而一旦操作不顺利时,个别带教老师不但不及时替换护生进行操作,还以不恰当的方式鼓励护生。如:护生给患者行静脉穿刺一次不成功时,带教老师当着患者的面说,没关系,再来一次……。患者听到后便会感到护士在欺骗他、不尊重他,没有真正的关心其的痛苦,而是把他当成学习用具,由此而产生对护理人员的不满情绪。
1.1.3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带教老师与护生之间不恰当的语言沟通方式。如:用怀疑的语调询问护生,你刚才给××患者打针了吗?打的是什么针?怎么这里还有一支针呢?有的则是在护生为患者进行护理技术操作结束后,带教老师当场进行效果评价,对一些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如某操作环节中违反了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易造成感染的发生等。一旦治疗的效果不佳或是发生感染迹象时,患者便会认为是由于护生操作失误而引起,从而成为了患者投诉的焦点。
1.1.4在护生实习后期,部分带教老师认为护生已具有临床护理工作能力,放松了对护生的监督,让护生单独进行发药、注射等技术性的护理工作。但护生基于其特有的身份,尚缺乏工作的责任感,又由于基础理论不牢固及临床经验不足,较易发生护理差错。有报道,护生在实习后期发生差错占总差错的66.67%,[1]从而也将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
1.2护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护生在校时很少或没有接受过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教育,又由于实习医院中某些护理管理人员缺乏对护理与法的相关知识,片面地认为实习生发生差错,带教老师负全部责任[2]。有的带教老师则不知道护生在执业护士的督导下,发生差错或事故,除本人要负责外,带教护士也要负法律责任,从而忽视了对护生的思想教育。所有这些均可造成护生对护理与法律的关系及护生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在临床实习中表现为:
1.2.1护生初到病房,除了对治疗、护理操作感兴趣,对患者的身份、经历、所患疾病也感兴趣,一旦了解到患者的一些特殊问题,便津津乐道地互为传说。没有意识到此行为将对患者的心身健康造成伤害。
1.2.2实习中后期,部分护生认为自己对医院环境、护理工作已较为熟悉,脱离带教老师的监督,擅自执行医嘱,为患者采取某些护理措施。如一护生未经带教老师的同意,给一位手术后患者用热水袋取暖时,没能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节水温,以致造成患者皮肤发生3cm×4cm浅Ⅱ度烫伤,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引起患者的不满情绪。
2护理临床教学中医疗纠纷的防范
2.1增强护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首先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护理专业与法律的相关知识,以熟悉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明确护士的法律责任和护生的法律责任。其次制定护理临床带教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护理人员及护生的职责。三是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根据有关的奖惩条例,表彰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教师。并对表现好的护生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其继续努力。至于带教老师和护生在临床护理教与学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指出,防止造成不良后果。对已造成不良后果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则给予相应的惩罚。
2.2加强对带教老师的培训
护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举办学习班、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临床带教老师不仅熟悉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护士的法律责任,熟悉患者享有的权利,并掌握临床教学的方法及沟通技巧等,能正确处理临床带教与患者的切身利益问题。
2.2.1在拟利用患者实体进行教学讲解操作前,向患者讲明临床教学的重要意义,所需患者提供的检查或观察部位、时间等。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2.2.2进行临床教学的护理查房、小讲课时,带教老师带护生对患者进行问诊、查体后,离开患者、家属及探视人员再进行讲授和讨论,以免在讲授或讨论中,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上不同意见的讨论,让患者悉知后,引起误解而产生不良影响或成为日后患者投诉的起因。
2.2.3带教老师在让护生进行护理技术操作前,对护生的操作能力及患者的一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事先避开患者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法等,以能顺利完成整个操作。一旦操作失败,应以文明礼貌的语言向患者表示歉意,并由带教老师接替完成该项操作,不可过多增加患者的痛苦。对于护生在操作中存在的不足,不当患者面提出批评及分析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2.2.4严格执行带教老师的职责,在整个带教过程中对护生坚持“放手不放眼”。给护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的同时,不放松对护生的监督、指导,做到既对护生实习中的行为负责,也对患者身心健康负责。
2.3加强对护生的教育
2.3.1对护生法律法规教育最重要的方面是让其明确自己的合法身份。[3]护理部在护生进入临床实习前,首先了解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的范围、程度,选择培训课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护理专业与法律的知识等题材。采取集中讲授,分组讨论的学习方式,使护生明确自己只能在专业老师或护士的指导或监督下才能对病人实施护理。如果他脱离专业护士或教师的监督指导,擅自行事并损害了病人的利益,护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4]
关键词 带教 实习护士 差错
实习是每一位临床护理人员的一段职业经历,按往年教学大纲的实习要求,实习生只注重基本技能、基础理论的提高,而忽略了医疗安全、医疗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养、岗前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教学,因此出现差错较高,(这些差错在实习过程中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及时得到纠正)我院对100名实习护士实施临床带教干预,取得了满意效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11年―2012学年我院共带教护理实习生共200人,其中男36人,女174人,年龄18-21岁。
1.2方法
1.2.1干预方法
干预组和对照组带教老师均为护师以上职称的护理人员,两组学生在实习第一个月均接受系统教学大纲的实习计划,即专科护理技术、专科护理常规、基本护理操作、护理记录书写等方面进行带教,干预组在实习第二个月起在此基础上根据临床需要,另增加医疗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养、岗前强化医疗安全等几个方面的教学,共计9个月,而对照组按教学大纲带教,经过10个月实习期满,实施临床带教干预组有很大意义。
1.2.2评价内容
护理差错的定义:凡在护理工作中,未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是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原因,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1】。
服务意识投诉:包括由于工作经验缺乏,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差,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的技能未能很好的掌握。
护理记录疏漏:包括实习护士法律意识淡薄,当班出现的护理问题及病人出现的特殊情况没有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或巳报告医生,及时处理,护理记录漏记等。
2结果
3讨论
教学大纲中的临床带教工作,仅仅是将护理学的基础知
识过渡到基本实践阶段,不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为了更快地适应临床工作的需要,临床带教干预能使护生在完成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接受多方面的教学,这样才能使实习生不仅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够在多方面分析和解决所遇到的护理问题,减少差错,杜绝差错而成为合格的护理人员。
3.1各科实习增加有关医疗法规内容
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实行了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新的规则加大了对患者的保护力度,也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医疗护理人员的责任,使医疗机构成为被告的风险增加【2】;于目前我国护理专业课程设置没有专门独立的医疗法规课程,实习护士的法律意识淡薄,为增强实习生的法律意识,把与护理职业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安排在各科实习过程中,初步使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减少差错的发生。
3.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实习护士将来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条件,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护理差错是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是防范护理差错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护生不仅要学法,更要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在带教过程中,根据各专业课的内容,联系实际将医疗战线上因责任心不强、专业知识缺乏,护理技术不过硬而引起的严重医疗事例,穿插到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实习生认识到自己将从事工作的神圣职责,从而稳定其专业思想,努力学习,在以后的实习和工作中,时刻以护理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避免护理差错的发生。
3.3岗前强化医疗安全教育
为了使实习护士在实习和以后的工作中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法的角度来审视护理行为,防范由护理差错引起的护理纠纷,并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医院在临床带教前,应对实习护士进行全面的医疗安全强化教育,通过岗前教育,使护生进一步明确自己应具备的条件,行为规范及法律身份,以及如何处理医疗护理纠纷等【3】。
3.4心理护理
在临床带教中的干预作用临床实习是实习生教育的重要阶段,是实习护士学习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其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重要转折点。在这个阶段学生既想将自已在课本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又想在临床实践中验证课本的某些知识,而当学生带着这种好奇心真正面对病人的时候,由于缺乏工作经验,而无所适从,所以在实习期间护生要经历紧张恐慌惧期、失望消沉期、情绪稳定期,带教老师应适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争取在最佳时期即情绪稳定期,进行知识注入,以便使学生在学习期间学到更多的知识与技能,更好地完成教学计划。
参考文献
[1]姜小鹰,护理管理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203
【关键词】护理告知;护理工作;临床意义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并对医疗护理质量及安全问题有了更新的要求[l]。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我们根据我院病区的护理特点,实施了护理告知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程序不仅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而且充分尊重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从而缩短了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距离,减少和避免了护患纠纷的发生。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共有床位120张,护理人员47人,年龄在19~47岁之间。其中,主管护师为9人,护理师为28人,护士为10人;本科学历者有10人,大专学历者有21人,中专学历者有8人;最长工龄为25年,最短为1年;1~5年的护士有15人,占临床一线护士总数的40%。
1.2 方法
1.2.1 加强护士的法律意识教育 组织护士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法》、《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进行1次法律知识的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1.2.2 建立合理规范合理的告知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临床护理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制定能保证医疗护理知情权得到落实的制度。
1.2.3 制定完善的护理服务流程规范 如入院流程、手术病人流程、危重病人流程等,科护长及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对告知内容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从而使告知程序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2 明确护理告知的内容
2.1 入院时的告知内容 患者入院时,首先由接诊护士对病人进行系统的告知,如介绍病区环境及住院须知,规章制度;科主任、护士长、管床医生和责任护士及科主任查房时间;介绍治疗、作息、探视、就餐时间。了解患者的身心需要,耐心听取并解答患者及家属的询问,把相关内容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并得到患者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2.2 公示告知 其优点是具有广而告之的作用,可以减少部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如医院简介、就医指南、收费查询、药理信息、就诊手册等。缺点是告知的对象不具有稳定性,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就医人员,理解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 转贴于
3 效果评价
因我院是一所综合性的企业医院,每月出院的病人平均为180~200人次,护理部每月向150个出院病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的内容有护士的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业技术水平、对疾病知识的讲解、护理措施的实施情况、最满意的护士及医生、出院的健康指导等15项指标,以了解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经统计,2008~2009年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为90%,而通过实施护理告知程序后,2010年患者的满意度为96.7%,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高,并且,2008~2009年无护理纠纷,仅有护理投诉4例;2010年无护理纠纷,护理投诉仅2例。由此可见,实施护理告知程序,可减少护理纠纷,提高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4 讨论
4.1 临床护理告知贯穿于患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护理人员应该履行的告知义务及知情权,同时也给予患者技术性的建议和专业指导[2],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积极调动了患者及家属主动配合护理工作的积极性,是减少护患纠纷的重要手段。
4.2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是护士正确履行告知义务,减少护理纠纷的根本保证。护理工作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要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就必须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各项护理活动,而护理管理体制正是护理安全的核心[3]。我院根据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使护理工作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护理专业信息的准确性,有利于提高护士的业务素质,使护士在告知过程中有章可循,护理管理监督有据可依,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护理安全隐患,从而真正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有效地实施护理告知程序,使护理工作变得积极主动,既保障了医护人员自身的权益及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增进了护患之间的感情,同时也让护理人员获得了成就感,使医护工作质量明显提高,护理纠纷发生率明显降低,病人满意度不断上升,从而使患者在诊疗期间得到了更加安全、有序、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叶小平.“告知”医方面临的新课题[J].医院,2005, 5(2): 76-77.
【关键词】护理工作;法律问题;对策
在护理实践中经常潜在一些法律问题,必须清楚认识其重要性,并寻求合理的对策,以促进护理工作的改进与完善。
1 潜在的法律问题归纳
1.1 侵权行为。患者有恢复健康、促进健康的权力;临床症状比较轻微的患者有人身自由的权力;各种有创操作及特殊检查前必须取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签字后才能执行;所有患者都享有同等的救治权力,不应因患者的地位、经济等方面的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护理行为。
1.2 疏忽大意与渎职。指不专心致志的履行职责,因粗心或遗忘而造成过失。疏忽大意或失职可损害被护理者的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的进程,严重的可致残、致死。前一种是侵权、是疏忽大意,后一种是犯罪、是渎职罪。
1.3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护理人员对医生下达的医嘱应不折不扣的执行,随意签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应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但是《护理条例》规定,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只有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方可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理人员必须复述一遍,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护士立即记录在纸上,抢救或手术完毕请医生补开医嘱。
1.4 护理记录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体温单虚绘生命体征;护理措施、效果评价、巡视病房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护理记录不及时,做了不记,多做了少记等。
1.5 护生的法律身份。护生是正在学习的护理专业的学生,尚不具备独立工作的权利。护生进入临床实习时,应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认真按照护理操作规程去做。
2 法律风险的主要成因
2.1 护理人员方面的因素。
护士未经注册从事护理工作;责任心差,技术不过硬;护理记录不规范,如文书记录不及时,内容不详细,护理记录与医疗记录不吻合,病情描述不确切,用词模棱两可,书写不规范,字迹不清楚,影响记录效果,病人或家属签字不规范等;法制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
2.2 管理方面的因素。管理者缺乏科学的管理知识和经验,从事行政事务多,抓护理质量时间少;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已有的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监控管理机制不严格,措施不力,把关不严;管理者对护士缺乏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岗位设置欠妥,医院由于护士编制不够,超负荷工作,使少数护士身心疲惫,产生厌烦心理,不能按常规完成一些工作。
2.3 患者及家属方面的因素。某些患者或家属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护士工作不理解,易出言不逊或有不尊重行为,也可能为达到某种私欲制造纠纷,而将医院推上法庭;患者或家属期望值过高;患者的不良心境。
3 避免法律纠纷的对策
3.1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中自觉地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并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3.2 提高护理记录书写质量。有问题随时记,病情变化随时记,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及手术前后随时记;重点记录客观事实,重点记录护士确实做过的事情;主观的描述、判断、结论不能有,自相矛盾的记录不能有,含糊其词的记录不能有。
3.3 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医生和护士要互通信息,查缺补漏。只有科室一盘棋,医护关系和谐,才能降低医疗护理纠纷的发生几率。
3.4 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护理人员应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与护理人员关系较密切的法律知识要有所了解。
3.5 强化护理人员的证据意识。规范管理,全面、真实、客观及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履行告知义务;医疗用品要符合要求;完好封存现场,重视死亡患者尸体解剖;加强护患沟通,患者满意度是减少医疗纠纷和投诉的关键因素。
3.6 加大质量控制及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健全护理安全质量管理;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全体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重视专业理论与技能操作的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护理实践;法律意识;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 R47[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3(b)-110-02
在社会法制、文化、经济环境的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处在改革浪尖而备受关注的医疗行业,医患关系发生着耐人寻味的变化。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及医患矛盾的升级,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1],但又同时表现出“高权利-低容忍”现象。护理工作直接涉及患者的治疗和康复的切身利益,稍有疏忽,难免发生医疗纠纷[2]。在护理实践中,相对于患者强烈的权利意识,护理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3]。因此,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1.1观念滞后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已成为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模式。由于文化素质及经济水平的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整体服务及护理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治疗及护理的过程中,患者不再言听计从,其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医护人员只是平等主体间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是患者的医疗消费服务的提供者,而不再享有优越感。观念的滞后将使我们处于被动的地位。
1.2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
由于临床护理工作任务重,人员配备又往往不足,加之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需要及时补充新的知识。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新知识的学习而轻于法律知识的自觉学习,忽略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1.3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机会少
传统的医学教育着重于医学知识、护理技能的教育培训,轻于法律、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后的继续教育也未能及时充实法律知识的缺失。以至在职业行为中不明晰自己的法律责任、权力、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就处于不利地位。
1.4麻痹心理
认为法律只是个概念,与自己有距离,不用刻意去学习,只要工作完成了,与法律有关的事不会找到自己头上,忽视了工作中的潜在性法律问题,以至于纠纷在意想不到时发生。
2强化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2.1是保障护理安全的基础
护理安全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因此护士不但要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护理技术和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还要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护理行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注重细节管理,重视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杜绝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2.2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需要
护理工作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护患纠纷会严重扰乱医院的工作秩序。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护理服务的领域也不断扩展,增加了护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随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广泛。因此护理人员不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高水平的技能,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更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规避护理风险意识,减少纠纷发生,以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健康发展。
2.3是确保患者权益的需要
患者是特殊的消费者,付费就医标志着与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彼此具有了权利和义务,患者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随着医疗服务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4],“期待利益的丧失可能会引发纠纷矛盾”。护士与患者接触时间最多,患者所接受的服务主要由护士来完成,这就要求护士增强法律意识,在制订护理计划或进行护理活动时,懂得如何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利,对护理行为中可能产生的法律关系及后果要有预见性,自觉地将规章制度当作法律意义中的义务去履行,“慎独”自律,主动防范纠纷发生,确保患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4是保证护理人员自身利益的需要
对于患者不断增强的运用法律手段衡量医疗护理行为和后果的意识和维权意识,护理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挑战,这也是保护自身利益、减少损失的需要。护理工作科学性强、服务性强。而现代医学发展是建立在高成本高投入的基础上的,患者的不堪重负会以某种方式转化为医疗纠纷。因此,护理行为即使无过错,也可能发生纠纷。在护理实践中护士要强化法律意识,要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明晰责任、权利和义务,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慎独”的职业道德。即使出现纠纷,也会有意识地有效保护现场和医疗护理文书及抢救用物等证据,在处理时就会有理有据,从容冷静,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免责或减轻责任的理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5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化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护士既是医生的合作者也是病情观察的先行者和医嘱的具体执行者。准确、及时、完善的护理记录,审慎、细致、耐心的言行,周到、科学、严谨的护理服务不仅是护理专业的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强化法律意识的真实体现。工作中,观察到患者病情变化,要及时通知医生,不得擅自处理。执行医嘱时如有疑问要及时与医师沟通,护士有权拒绝执行错误医嘱,否则,因此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引起严重后果的,护士要与医师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无故不执行医嘱或篡改医嘱,均属违法行为。护理专业在发展和提高的实践中,无论内容和形式上都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因此,要明确护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树立和强化法律观念,规范护理行为,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医疗形势,降低护理风险,防范护理纠纷。
3讨论
在医疗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及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的现今,医疗护理工作也将逐渐进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阶段。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医疗形势,在护理实践中,一方面要忠实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基本职责,另一方面要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法律观念,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培养护士化解风险的能力[5],一旦出现纠纷,能够明晰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石俊华.医事法学[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441-443.
[2]熊晓美,熊诗华,张胜芝,等.新形势下增强护士法律意识的思考[J].护理学杂志,2000,15(12):753.
[3]杜治政.护理学新论[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533,544.
[4]毛惠芳,裘丽君.护患交流中的换位思考[J].实用护理杂志,2003,19(8):67.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上海市闵行区全部10家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共106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61名,护理人员45名。
1.2 方法
自行设计的问卷分为护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5个科别。问卷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3大类。法律知识为与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最基本的卫生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病历书写、健康教育、临床基础知识。调查当日,随机抽查当班医生和护士。医生问卷内容以历年医师资格考试题目为题库,由区卫生局临床方面的质控专家从中选择最基本、最常见的题目,课题组按照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1/3的比例组成问卷;护士问卷从闵行区2006年护士”三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审核确定后组成问卷。
1.3 统计分析
当场核对试卷填写的完整性,根据标准答案打分。将每人的分值录入Excel软件,并进行相应的百分制转换,然后进行求和、平均分等计算。
2 结果
2.1 总体得分
我们将医护人员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知识合称为执业相关知识。调查结果显示,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整体得分普遍较低,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故判定为不及格。其中,妇科医生的平均得分最低,仅为51.88分。医生中,最低得分仅为25.00分(表1)。被调查的45名护理人员平均得分为60.98分,略好于医生,护理人员中,最低分得为32分,最高得分为84分。
为了进一步了解不同专业的医护人员执业相关知识得分分布情况,我们把得分情况按照好(>80分)、较好(70~79分)、一般(60~69分)、较差(50~59分)、差(<50分)分为5个层次进行评价。结果显示,106名被调查的医护人员中,83%的得分集中在“一般、较差、差”3个层次,其中“较差”和“差”的比例占51%。结果还显示,执业相关知识的得分评价在“不同专业”中的分布情况也不相同,护理专业得分相对较好,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占31%。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的医生的得分评价相对较差,得分高于70分的比例低于13%(表2)。
2.2 分类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各科医生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我们对不同专业医生的分类知识得分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法律知识类,内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儿科最差。基础知识各科医生掌握情况整体较好,平均得分68.37分。专业知识外科医生掌握相对最好,内科最差。对于各科医生而言,基础知识掌握整体相对较好,专业知识次之,法律知识相对最差(表3)。
3 讨论
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是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是卫生技能和执业能力的基础。基本知识掌握不好,执业能力就不容乐观。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业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很不理想。内科、外科、妇科、儿科4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均低于60分,医生、护理人员的最低得分居然是25分和22分; 特别是妇科医生,3类知识的得分均低于其他科室的医生。69%的妇科医生知识得分集中在“较差”和“差”两挡。例如: 96%的护理人员不能正确回答如何护理留有长发的卧床女性患者;89%的护理人员不知道如何搬动劲椎骨折患者;100%的儿科医生不知道新生儿每日平均尿量;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过去病史应包括哪些项目;8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频繁抽搐,应首先如何处置;79%的内科医生不知道丙类传染病包括的内容;100%的妇科医生不知道青春期开始的重要标志; 88%的妇科医生不知道产褥感染中,哪种细菌最易引起菌血症。
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要针对目前的情况,着力在3基本方面加强培训。完善医务人员内部考核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方面的考核。目前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是一个弱项。相关研究结果显示:95%的被调查者认为无论医院管理人员还是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都掌握不足,非常希望得到专门的培训,但只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医疗机构业已或可以联系到培训渠道,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无力解决培训问题。可见目前营利性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需求相当大,目前的培训现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急需重视这个问题。卫生部门、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发挥“服务”作用。为有培训需求而无培训渠道的医疗机构牵线搭桥,让医疗机构的内部培训工作能更加有效地开展,引导和帮助医疗机构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机构的执业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并收回执业证书。我们认为,对于医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目前已显得非常必要。从知识、技术、医德等几个方面对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减少落后医师,同时保护了优秀医师。同时记分制度已在医疗机构层面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果在医务人员层面也建立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护生人文素质的现状
人文素质是指由知识、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而形成的个人内在品质,表现为一个人的人格、气质、修养,包括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中职学生普遍文化水平较低,人文素质不高。对护理专业不了解,学习目的功利,只为应付考试,而不是增强人文修养。学习习惯和能力较差,缺乏对病人的同情心和责任心,没有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伦理、法律意识淡薄,不能从心理、社会、经济等多方面思考问题。缺乏社会实践,与人沟通的能力较差,好奇心强,单纯敏感,依赖性强。考入护理专业后局限于基础医学知识的学习,从而使人文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
二、教学中渗透人文理念的方法
1.陶冶学生健康的职业道德情感
护士的情感影响决定护士对待病人的根本态度和护理工作的质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非常重要。在刚开始对“护理学基础”进行授课时,引导学生互相讲述自己或自己了解的人求医问药的艰辛,让学生体会到病人和病人家属的痛苦、无奈,挖掘学生内心深处对病人的关心和同情;请护理前辈讲述他们的成长历程和思想体会,加深对护理专业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学生开展5.12护士节活动、观看国内国外著名的医疗电视剧和电影、进行护理技能竞赛等,培养对护理事业的热爱。
2.注意教师形象对学生的职业影响
据调查,多数学生对护士形象的确立首先来自于专业教师。“护理学基础”教师往往是学生真正接触到的第一位护士,在学生的潜意识里,这就是护士,所以,不管在课上还是课下或是与学生接触中,教师都要保持良好的形象,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注意规范的护理礼仪,展示出丰富的文化和专业知识、高超的护理技术,潜移默化地使学生从内心深处认同护理这个职业,渴望成为一名优秀的护士。
3.改革教学方法,体现人文精神
改变传统的护理教学方法,尽可能地为学生创造人际交往和素质提升的机会,指导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现“人文”,实践人文精神。通过情景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PBL教学法等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共同参与的新型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问题,探索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在进行无菌技术的教学时提出“如何换药不会污染伤口”的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学习;静脉输液的教学设置不同年龄、疾病的病人病例,让学生通过分析病人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输液方法和沟通技巧,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常用卧位、搬运法、皮肤护理的教学课前布置任务,让学生预习相关知识,自己总结归纳生活知识,互相协作,提高沟通、合作的能力,增加学习的愉悦感。
4.护理实训教学中贯穿人文精神
护理实训中心设置成模拟病房,营造人文环境。注意护士美的职业角色,严格规范仪容仪表和行为姿态。在护理技能操作教学流程中,模拟临床情境,训练学生在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都与病人沟通交流,体现护理人文关怀。在教学中严肃教导学生尊重“模型人”,视其为“真正的病人”,给予充分尊重。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操作尽量采取真人实做,如口腔护理、常用注射术、静脉输液等。学生互为病人和护士,培养爱伤观念。引导学生参与实验室管理,让学生承担部分仪器的清理、保管等工作,增强责任心,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改革护理技术评分标准,提高人文素质分数所占比例。
5.注意培养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
护士工作中人际沟通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的效果。而现在许多学生在护理活动中一言不发,或者机械地背诵书本、模仿老师语言。在教学中通过护患沟通的实际案例,让学生分析总结不同沟通方法的优劣;在技能训练中指导鼓励学生按照自己对操作项目的理解,组织灵活多样的操作用语;在课堂上开展病例讨论、角色扮演、伦理辩论等活动,让学生习惯发言,主动沟通。
6.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
随着国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临床上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学校教育中医疗法律知识的内容非常少,完全不能满足临床护理需要。所以,在护理学基础的教学中必须时刻注意灌输法律意识。如护士条例的内容;护理操作中的解释用语如何做到规范;护理文件的保管、书写的法律意义及法律要求;护理事故及护理差错的内容;护士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护理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了解护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学生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加强自身法律意识。
7.组织临床见习提高人文素质
临床见习是最直观感性的人文知识的学习,这种亲身临床实践的人文教育远比课堂传输的教育深刻、持久。安排学生参加“理实交替、工学结合”的临床实践,在带教时指导学生关注法律、道德、护患关系等人文问题,要求学生写见习日记和感悟,完成见习指导手册。学生亲身感受和体验医院的氛围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护士工作的辛苦和病人的病痛折磨、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体会护理工作的崇高和伟大,端正职业态度,树立牢固的护理专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