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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反思精选(九篇)

公益活动反思

第1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键词:道德实践 高校公益社团 社会功能

前言

高校公益社团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公益事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高校公益社团可以通过自身的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另一方面,高校学生也可以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身的素质和道德修养。本文通过对高校公益社团的行为志愿性与民主管理性的公益特点进行阐述,并对基于道德实践下的高校公益社团的育人功能展开了详细分析。

一、高校公益社团的公益特点

所谓高校公益社团是指以面向社会公众并为其提供公共物品作为组织目标的大学生社团,其服务的对象是在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社会群众,且所提供的物品是无偿性的社会公益物品。高校公益社团的公益特点为(1)行为志愿性。高校公益社团是由具有共同爱好和兴趣的大学生自发组建的并由全体大学生自愿参加而形成的群众性组织。对于高校公益社团的成员而言,其参与社团的精神是一种志愿精神,是一种不以报酬与收入为参与目的的促进社会进步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精神[1]。因此,无论是高校公益社团本身,还是其所提供的社会公益服务均具有高度的志愿性;(2)管理民主性。高校公益社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由于成员均是以个体的形式参与到社团当中的,这就使得高校公益社团具有较强的民主性。社团的内部管理活动和外部公益活动大都是在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才开展的,这样一种平等、民主的组织结构与团体运行模式不仅为社团成员提供了合作与交流的平台,而且也大幅提高了社团的工作效率。

二、高校公益社团实践育人功能研究

1.提高高校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校公益社团的实践育人功能首先体现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具体说来包括了提高大学的实践能力、社交能力以及活动组织能力等方面。就提高其实践能力而言,虽然大学生参加的社会公益活动与其所学专业并不具有直接的联系,但是高校公益社团的成员在开展相关社会公益活动时,往往可以通过与不同群体的人们进行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使其学到更多专业以外的知识,并可以从社会实践中获得相关信息,从而提高其自身知识的综合水平[2]。在社交能力方面,为了使得公益活动的效果达到最佳,在开展公益活动前,高校公益团体的组织者必然要先了解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并对其展开分析,从而确定出合适的公益服务对象(个人、群体),并与服务对象就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进行沟通交流。此外,为了获取充足的公益资金,社团成员还需要多方奔走,并鼓励和游说社会各界人士或商业机构为其公益活动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而在上述过程中,高校公益的社团成员的社交能力便得到了大幅提高。

2.培养高校学生团结协作精神

基于道德实践下的高校公益社团育人功能的另一体现为培养高校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这种协作精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强社团成员的团结性,二是凝聚人心。由于高校公益社团的本质便是由一个小的学生群体组成,其聚集了一群关注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的学生,其目的是为了推进社会进步、实现社会公平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3]。由此可知,这种兴趣团体要想发挥出巨大的力量,就需要集体精神的弘扬和发展,而社团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正是对集体精神的不断深化。在从事相关社会公益活动时,每个成员都希望为公益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这就有效提高了团队的合作能力。社团自身发展定位的明确和良好愿景的形成都是全体社团成员共同奋斗的理想与目标。这种理想不仅能够激发社会成员的责任感和集体感,而且也使得成员在从事相关的公益活动中获得团体的归属感。

3.陶冶大学生的道德情操

高校公益社团是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的主要载体。就现阶段而言,高校中的大部分学生均为独生子女,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其艰苦奋斗的精神则愈加减少,加之竞争压力不断增大,使其在竞争中忽视了思想道德方面的追求。高校公益社团的组成和发展可以使得大学生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接触到各种社会现象,并通过相关的社会现象反思自己的言行和校对自我道德标准,进而树立的积极的生活态度并形成了良好的道德品质。

4.引发社会群体对公益事业的反思

此外,高校公益社团还可以通过公益活动的开展引发广大社会群众对相关社会问题与公益事业的反思。例如,某高校公益社团在开展“探望敬老院老人”的公益活动时,就老人跌倒的“扶不扶”问题进行了交流。部分成员认为老人跌倒应该扶,部分成员由于考虑到“被讹诈”的问题,则持反对意见,而老人们对此也是意见不一。这项公益活动在开展之后,使得社会群体对“扶不扶”的问题产生了广泛讨论。可见,高校公益社团不仅对大学生起到了思想道德的培育作用,而且也引发了社会群体对从事公益事业的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的反思。

结论:本文通过对高校公益社团的公益供给特点进行分析,并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团结协作精神、陶冶大学生情操以及引发社会群众对公益事业思考等方面对高校爱心公益社团的实践育人功能做出了详细研究。可见,未来加强对道德实践下以育人作用为主的高校公益社团的社会功能研究力度,对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使高校公益社团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并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媛.创新型公益实践活动对高校公益社团发展的启示[J].南方论刊,2013,05(12):58-60.

第2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键词:利益;价值;公共利益;价值共识

中图分类号:BO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5―0162―06

拒斥普遍价值、强调价值多元、追求价值共识,不仅是西方现代性批判的一个重要论域,也是当前我国哲学界探讨的热门话题之一。各种研究向路本身已经折射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诉求。到底应该怎样来看待这一理论现象和理论本身呢?为此,非常有必要“回到克思那里去”,对此做出辨析。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我们很难找到“价值共识”的直接论述,但如果我们认同“价值是主客体的一种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它涉及的是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关系问题”,那么马克思对“价值共识”的看法就向我们无限敞开。

一、价值共识问题的产生及其理论困境

马克斯・韦伯最先对当代世界价值多元化现象进行描述和分析。他在《学术与政治》中说:“我们这个时代,因为它所独有的理性化和理智化,最重要的是因为世界已被祛魅,它的命运便是,那些终极的、最高的价值,已经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他们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验领域,或者走进了个人之间直接的私人交往的友爱之中”。当终极价值编织和维持的“神圣秩序”崩溃后,“那些古老的神,魔力已逝,于是以非人格力量的形式,又从坟墓中站了起来,既对我们的生活施威,同时他们之间也再度陷入无休止斗争之中”。这就是韦伯所谓的价值世界的“诸神的斗争”。

价值多元论与西方近代思想的历史境遇密切关联。在对传统的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的批判中,价值多元论主要被用以抗拒具有宰制性的、凌驾于其他价值之上的“价值一元论”,并资以架构新政治理论的前提。它不仅要求主体承认外部多元价值事实,更强调对不同价值观采取平等与宽容的态度:“保持价值中立,……对所有不同的价值不作扬抑,平等对待”。在西方各种价值多元论中,价值的不可通约性是一个基础性的主题,即不同的价值之间不可公度,不同价值无法也不能划归为一种单一的价值。从人的价值需求来讲,价值多元论尽管让人摆脱了“一种没有选择的标准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的本质主义的烦躁”,却又陷入“一种没有标准的选择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存在主义的焦虑”。价值共识论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彻底的多元主义如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奎因的“译不准原则”、库恩的“不可公度性理论”及其形形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倾向于认为,不同的语言文化之间的共识,尤其是价值共识是不可能的。他们对价值共识质疑的核心在于各种语言文化之间是否有可公度性,最终质疑到一种普遍适用的话语的合法性。伯林直接指出:“既然有些价值可能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那么,原则上可以发现所有价值都能和谐相处这样一种观念,便是建立在关于世界本质的一种错误的、先验的观念之上的”。温和的多元主义者尽管同样看到了达成价值共识的难度,但还是承认不同语言文化之间是可能达成价值共识的:语言文化的不可公度性只是表层现象,只要去发现和澄清,价值共识必将昭然若揭。因为人类作为“类”的人类学决定了文化的共通性,语言具有的“深层普遍特征”与历史叙述共有的“深层结构”决定了文化的同质性,世界历史发展所面对的共同自然事实将为价值共识提供现实基础。马德克更是提出“世界文化的公分母”概念来强调差异多元的各种文化都是基于同一分母的分子而已。

价值共识作为现代政治哲学的命题,是与自由主义裹挟在一起的。自由主义首先面对现实世界价值多元存在的事实,进而把该事实转化为对现实政治批判性反思的逻辑前提和理论预设。自由主义者认为,传统的政治制度是以不正义的、单一性的宰制价值为支撑,那么,对价值多元事实的宽容和接纳必然倡导另外的制度选择和设计。罗尔斯说:“除非把政治的正义观念建立在平等的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基础之上――并坚实地建立起来,且得到人们的公共认可,否则,任何理性的政治正义观念都不可能”。但是,正如伯林所说,“人的目的是多样的,而且从原则上说他们并不是完全相容的,那么,无论在个人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冲突与悲剧的可能性便不可能完全消除”。这表明对价值多元的宽容并不能回避价值之间存在着本质性冲突这个事实;价值紧张同样深刻地嵌入到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构成了自由主义者难以消化的“内伤”。温和的自由主义者(以价值的不可通约性为核心)漠视价值冲突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其制度设计只是政治幻想。激进的自由主义者(以价值的相互冲突性为核心)则要求在各种绝对的价值之间作出选择,“一旦走出了这一步,宽容对许多人而言就成了一种价值观或理想,本质上并不比它的对立面更优越。换句话说,不宽容是与宽容具有同样尊严的一种价值”。在对社会制度框架的建构上,为使相互冲突的价值能够真正地和平共处,任何“正义优先”(罗尔斯)或“权宜之计”(雷格)都必然带有规划性质,而所有的规划必然带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标准化,因而也必然诉诸“普遍价值”。由此可见,为维护价值多元最终却又诉诸于普遍价值,自由主义的价值共识方案终归无效。

价值共识在理论上的自我否定这个现代性悖论,其实质在于强行割裂普遍性与特殊性而导致的人为对立。其错误正如恩格斯在1844年《英国状况》中所说的:在逻辑上,“没有认真克服二者对立,使主语从属于谓语,使整体从属于部分,因此把一切都颠倒了”;在经验上表现出“不是把类的权利赋予自由的、意识到自身和创造自身的人,而是赋予粗野的、盲目的、陷入矛盾的人”。在此,恩格斯既反对把国家看作人类普遍利益的永恒形式,也反对“以公共利益是最高的法”来代替国家。

二、马克思的价值共识立场的转变历程

各种各样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的价值一元论批判,作为“批判的武器”虽然能多视角地展示价值问题的表现形式,拓宽并加深人们对价值共识的理解,但并没能克服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二律背反。自由主义的逻辑悖谬说明,价值共识不仅仅是纯理论问题,事实上是一个涉及国家公正、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人的自由和发展等现实问题。因此,自由主义式的价值共识问题无不在马克思的批判视野之中。换句话讲,后起的价值共识问题并不能超然于马克思的时代语境之外。

《莱茵报》之前,马克思视自由、平等、正义为法哲学的基本准则。正义的法必须符合人的自我意识,体现普遍自由和平等;国家应该是公平的体现, 表现为捍卫人们的普遍利益或公共利益,而不应该是某些特权等级的保护神。显然,该时期的马克思进行法哲学研究进路与今天的自由主义者如出一辙:普遍价值都依托在思辨哲学之中,视国家为实现价值共识的永恒形式;在坚持理性预设前提下来探讨社会问题,希望进而促进政治体制的改良。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开始注意用利益方法来分析各种现实问题。然而调查研究的结果却让他困惑不已:(1)在反对书报检查令的一系列文章中,马克思认为,自由报刊本应是表达民意的公共舆论领域,“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在报刊这个领域内,管理机构和被管理者同样可以批评对方的原则和要求,然而不再是在从属关系范围内,而是在平等的公民权利范围内进行这种批评”,然而,书报检查令反对新闻出版自由,“追究思想的法律是以无思想和不道德而追求实利的国家观为基础的”。这对把新闻出版自由作为反映国家和法的本质的马克思无疑是沉重的打击。(2)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论文中,马克思发现“利益就其本性来说是盲目的、无节制的、片面的,一句话,它具有无视法的天性本能”,“临时的应急办法是利益的推动机制中最常用的因素”。马克思质疑道:“难道无视法律的东西能够立法吗?……私人利益也并不因为人们把他抬上了立法者的宝座就能立法”,他开始认识到等级会议的使命是建立特殊利益的法,是把“特权变成法”,进而提出只有人民代表制才能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3)在关于摹泽尔河地区的贫困问题的论文中,马克思明确指出,贫困状况“同时也就是管理工作的贫困状况”,私人利益与官僚的原则和行为是对立的。他由此告诫:“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上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既决定私人的行动,也决定个别行政当局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的方式一样不以他们为转移”。这是“既存在于管理机体自身内部、又存在于管理机体同被管理机体的联系中的官僚关系”。从总体上看,尽管《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的思想思辨色彩仍然浓厚,但“现实的法和国家=特殊利益”表现出“理念的法和国家=公平正义”的反题让他困惑。正是理念与现实的激烈冲突,推动了他开始“另觅出路”,而不像今天的自由主义者始终在纯思辨中转圈子。

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起,马克思开始了对“从前的哲学信仰的清算”――“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他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从而开启了批判法哲学的新路径:国家和法并不具有优先性或独立性,作为社会基础的只能是市民社会,因此,“对揭示市民社会的解剖只能从政治经济学中去探求”。这不仅是马克思价值共识观与自由主义分野的标志,更意味着对其抽丝剥蚕式的批判开始。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指出了资产阶级法权源于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分离,自由主义不是基于市民社会而是把市民社会分解为彼此隔绝的“原子个人”来理解价值、自由和平等,那么它在现实性上不过是对分离的利己主义个人和私有财产的肯定与表现。这注定自由主义的价值共识诉求成为玄思。在《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提出“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态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面对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那些课题”。他认为,无产阶级才是克服市民社会缺陷的、能够充当“批判的武器”的现实担当者。因为它是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是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的阶级,会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继续论证了自由主义悖谬的根源。自由自在的活动是人的本质、“真正的活动的财产”,可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相互作用的关系”导致了“异化的人”,结果“私有财产的普遍本质”即国家代表的公共利益也成为虚幻的公共利益。尽管这一系列批判是以思辨哲学的归谬和抽象的人性预设来实现的,但马克思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公共利益的实现、价值共识的达成与扬弃异化,走的是同一历史发展道路。此后,马克思与自由主义价值共识观彻底地分道扬镳,开始走上对理论和现实的双重反思和批判之路:在理论上,价值共识不能从抽象的理性预设出发进行逻辑推演;现实性上,只能通过人类解放而不是政治解放或制度设计来实现。

追溯马克思的价值共识观的演变历程,不难看出:马克思对自由主义式的价值共识观经历一个“秉持一质疑一批判”的思想炼狱过程。可以说,马克思正是对它的批判过程中发展了自己独特价值共识观。鉴于此,我们非常有必要与今天西方强势话语霸权下的价值共识保持一定的距离。

三、马克思的独特价值共识观的解读

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样,价值共识也是马克思一生不懈的追求。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深刻认识到了“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对立是“价值多元”与“价值共识”对立的现实基础,但是没能真实地剖析出市民社会中的“利益理性”的运行机制。这一缺陷反过来促进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治经济学批判言》等著作中对“价值共识是否可能及其如何可能”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探索。

首先,关于研究价值共识的基本方法。一是在致思的切入点上,从政治国家的理性预设来“观照”社会现实的进路已行不通,由此使马克思转向:“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二是在致思的逻辑前提上,与立足“自我意识”或“感性直观”来研究价值共识不同,马克思则从“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的前提和事实来理解“有生命的个人存在”的条件――“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从而得出个人需要生活以及为了满足吃喝穿住等必要生活需要而进行的物质生产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已经得到的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马克思深刻地认识到需要的私人性,但并不否认私人利益的现实合理性。三是在致思过程中,注意“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新的需要”,正是“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交往的联系发展。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并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其表现形式具有历史性。

其次,马克思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辩证关系出发,阐述了价值共识的产生机制。马克思明确 反对“当个人追求私人利益的时候,也就能达到私人利益的总体即普遍利益”的非历史观点。他说,非历史的思维方式也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每个人都互相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利益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这意味着私人利益必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能实现。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互相冲突的主体间利益需要得以实现的社会机制:“每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手段互相利用”,“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它作为交换的自然条件是交换的前提”。正如中国智慧所谓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个人要实现自己私人利益(目的),必然要成为他人实现私人利益的手段;只有成为他人手段的同时,才能实现自己的私人利益。每个私人利益都是相互交换实现的,所以“共同利益恰恰只存在于双方、多方以及各方的独立之中,共同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交换。一般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一般性”。公共利益的产生根源于人们的合理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交往;存在于私人利益之中而又超越在各方利益之上。它既不是特殊的利益诉求,也不是抽象的利益悬置;它既是对私人利益的保障,同时也是对私人利益的限制;它既以利益分立差异为基础,同时又强调各利益主体平等无别。公共利益的这一特点必然要求:各个私人利益只有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才能实现自身;公共利益必须由代表各个利益主体的“共同体”来担当和维持。所谓的价值共识就是私人利益的合理实现和谐相处,反映在意识上也是对公共利益的认同和追求。可见,公共利益的实现,是主体间能否达成价值共识的关键所在;而能否及其在多大程度达成价值共识,同样是由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共同体规定的交往形式决定的。

再次,马克思在对共同体的历史发展的论述中揭示了价值共识的实现过程。一切利益关系(私人利益之间、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都与共同体密切关联。“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只有在合理的“共同体”的社会组织形式中才能统一起来。“共同体”是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社会交往的发展决定的,是一个伴随人的自由和解放实现而发展变化的过程,与此同时,价值共识也遵循着质量互变规律。马克思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给“共同体”加上不同的谓语――赋予它不同性质(价值)。归结在本文主题上就是“价值共识”的发展历史:“自然共同体”:代表了消极的价值共识一“虚幻的共同体”:代表了不全面的价值共识一“真正共同体”:代表了积极的价值共识。(1)早期人类社会,基于自然关系形成的自然共同体,与社会是一个统一领域,其中没有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共同体代表消极意义上的价值共识。之所以是“消极的”,因为自然分工还不是出于每个成员的自愿,思想观念受真正经验的束缚和限制。(2)随着人类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不合理的分工决定不平等分配,因而产生了私有制。“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社会分工把个人纳入不同的社会共同体(阶级),形成了同一共同体内部和不同共同体之间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阶级共同体的出现和发展,使得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变得不可调和。“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国家是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以及不同共同体利益之间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现实地表现为权力;其代表的只是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非全体利益),当然也不可能代表全体的价值共识。纯政治解放只是特殊阶级的解放和权力的过渡,可能适当地扩大价值共识范围,但并没有改变国家性质。以此类推,在国家范围内的各个非统治阶级共同体也仅仅代表一部分人的私人利益和价值共识。相对每个特殊利益来说,异己的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如国家、阶级等),必然会异化为一种除统治阶级或阶级成员外的“不堪忍受的”力量。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社会共同体)的不完整性决定了阶级社会的公共利益及其价值共识的虚幻性,因此,实现真正的共同利益和积极的价值共识只有向真正的共同体“回归”。(3)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之相联系的世界交往的形成,由发达的分工而导致的劳动与私有制分裂也就发展得越尖锐,这就会产生无产阶级这个“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掘墓人,使国家共同体最终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所取代。自由人的联合体是真正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不是阶级成员)参加的;消灭了城乡差别,消除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对立;“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适应的。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与之相适应,就“不再有必要把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或者把‘普遍的东西’说成是占统治地位的东西”。从该意义讲,这时的价值共识既是积极价值共识的实现,也是对价值共识问题的克服和超越。

四、达成价值共识的现实之路

以现代生产力充分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尚未形成,这是否意味着今天以生产不足为基础的人们追求价值共识注定是无功而返?

关于现实价值共识是否可能的问题。“自由人的联合体”只是对公共利益担当主体的理想的描述,“实际上,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有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同样,“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之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成状况的现实运动”。“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对现存社会不断扬弃的现实运动,那么,价值共识的发展就是改变现存价值共识的运动,即就是“积极的价值共识”对“不完全价值共识”的不断扬弃。列宁说:“‘国家消亡’这句话说得非常恰当,它既表明了过程的渐进性,又表明了过程的自发性”。这观点同样适用于价值共识――共识本身不是凝固的,他不仅可以拥有多副面孔,而且可以历史地变化着的。

价值共识流动性在现实性上的表现就是不完全价值共识的范围不断扩大,并为人类的“完全价值共识”的产生提供前提条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段话描述了价值共识主体范围之所以 能历史地扩大的社会根源。他认为,“因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代表出现的;它俨然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这一阶级的胜利,对于其他未能争得统治地位的阶级中的许多个人来说也是有利的”。“由此可见,每一个新阶级赖以实现统治的基础,总比以前的统治阶级所依赖的基础宽广一些”。毋庸置疑,统治阶级赖以实现统治的基础每宽广一些,价值共识的范围就越大,而价值共识的形式和性质就可能有质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西方的价值共识观有其进步意义,把之看着资本主义社会大变革前的思想启蒙又未尝不可。不过,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他们假借“价值共识”之名,推行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

关于现实价值共识如何可能的问题。按唯物史观的理解,一个被统治阶级要取代统治阶级的地位并非随心所欲地进行,它为客观的物质生产方式及其决定的交往关系和分工状况所制约。当现存的生产关系还没有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之前,异己的力量就不会成为被统治阶级的“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社会革命条件就不成熟。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这种统治相对稳定状态(或者说和平时期)占有时间比社会革命长得多。“国家不是被‘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应当以此来衡量‘自由的人民国家’这个用语,这个用语在鼓动的意义上暂时有存在的理由,但归根到底是没有科学依据;同时也应当以此来衡量所谓无政府主义提出的在一天之内废除国家的要求”。这个结语性的论断对今天的执政当局和无政府主义者无疑具有警示意义。如果说,社会革命是自下而上地推动价值共识的历史发展,那么和平时期的价值共识是否可能?如果可能,那又将意味着什么呢?西方价值共识问题上的困惑和悖论,进一步凸显了国家代表的公共价值与市民社会的价值需求的撕裂。无论他们基于什么立场来拷问有关价值共识的合法性问题,价值多元化已经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价值多元在学理上是价值一元的分化;在现实性上是对原有的价值秩序的厌恶和反抗。作为阶级的价值观,“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未来的利益”。在现实主义看来,价值多元存在必然伴随价值追求行为的政治权力博弈互动。任何权力统治集团不想让学理讨论演变为社会革命的先行舆论导向的危险,它们必然做出艰难的抉择:放弃原有的等级价值秩序,为价值共识创造宽松的条件和良好的氛围。

第3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 键 词】个人所有制/公有制/集体/集体主义

【 正 文 】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4 章阐述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时,无意中为后人设置了一道“哥德巴赫猜想”式的经济学难题。这就是他所提出的在未来社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设想。这段话的完整表述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注:《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卷,第832页。)100多年来,围绕这道难题, 人们进行了各式各样的探索求解,但至今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即便是“哥德巴赫猜想”那样的难题,也仍然是可解的。问题的关键是要在准确把握马克思所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的本质基础上,找到科学解答它的突破口。依笔者所见,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一个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双重命题,是对集体主义原则的经济学表述。与此相应,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就成了解答这道难题的最佳突破口。

一、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命题吗?

马克思上述命题的提出,确实是令经济学界人士深感困惑的。不难看出,马克思阐述资本主义积累历史趋势的那段话,包含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内在逻辑结构。构成这一逻辑结构肯定性前提的是“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它主要是指前资本主义社会自给自足的小私有制。这种形态,以中国封建社会男耕女织的个体家庭小农经济最为典型。从社会视角看,一家一户式的小农经济,由于彼此缺乏内在联系,呈现出一种极度的涣散性,互不相属,各自独立,老死不相往来。这就如同马克思描述的法国农民一样,“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而形成的,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而造成他们这种涣散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卷,第693页。)这种“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是原始和古典意义上的私有制,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由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注:《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卷, 第830页。),封建社会提供了这种古典私有制发展的全部条件。

无疑地,这种“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他自身的物质手段,并进入其否定性的 阶段,即“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这是一种在生产的充分社会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古典个体私有制相比,它实现了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体现了历史的进步意义。资本主义私有制使个人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累的生产资料,从而大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到少数人的手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1卷,第255页。)与此同时,随着生产社会化的不断发展,它同资本主义占有方式的矛盾不断激化。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的日益发展,科学日益被自觉地应用于技术方面,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这样,“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他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注:《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卷,第831页。)这预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丧钟的即将敲响,从而实现所有制形式上“否定之否定”式伟大变革,即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显然,马克思认为,在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事情。但问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社会,在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建立“个人所有制”呢?这似乎是一个悖论,因为从经济学视角看,“个人所有制”是大体可与“私有制”划等号的。但马克思对此又作了明确的区分,1875年,马克思在亲自修订过的法文版《资本论》中又补充说,历史上存在过的劳动者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共产主义所要建立的,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注:法文版《资本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26页。)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不幸的是,马克思所作的这种区分,目前尚很少有人真正理解。这可从理论界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三种代表性意见中看出来。

第一种意见是:马克思要“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其主要证据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一段话:在未来社会,“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页。)此种意见,把个人所有制等同于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即私有制。第二种意见是:“个人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人人皆有的私有制”。这两种意见均是马克思所明确反对的,因为“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绝非“劳动者的私有制”。第三种意见则认为:马克思所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此说似失之笼统,未抓住“个人所有制”的真义。若这样不加区分,马克思就是要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公有制基础上重建公有制,这是一种同义反复,无疑是说不通的。

上述三种意见(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 期《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研究观点综述》一文。)的一个共同缺陷是从单纯的经济学视角来看问题,对个人所有制、私有制、公有制的关系进行简单化处理,结果越闹越糊涂,导致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科学命题种种混乱不实的误解。作者的愚见是:马克思的这一命题,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命题,它同时是一个伦理学的命题。若换个视角,从个人与集体间的利益关系方面来透视它,可能会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效果。

二、个人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集体主义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不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产品分配形式,还包括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模式。当然,后者是由前者决定的,但后者亦是前者的凝结和反映,并在人际交往实践过程中内涵了前者。就后者而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甚至用交往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代名词以突出其作用,而生产关系的这个方面是常常容易遭到忽视的。

事实上,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必然内涵了一定的人际关系及其交往模式,所有制是属人的所有制,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同时意味着不同社会的人们在谋求自身利益过程中地位、关系和价值取向的差异。

从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所反映的利益关系来看,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积累趋势的那段名言所展示的否定之否定 的逻辑进程,可合理地解读为人们利益取向上“个人主义——极端利己主义——集体主义”的擅变过程。在“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分散地属于互不关联的小私有者所有,小块的土地及其产出,简单的手工作坊,成了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人格的对象化的证明。小私有制和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范围,决定了人们精神生活的相对贫乏。事实上,当时的社会只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结合体,在缺乏普遍有效的社会联系的情况下,小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在观念上的必然反应就是自私自利,就是狭隘的个人主义观念。建国之后,在对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毛泽东指出:“反对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为一切言论行动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的思想的和政治的保证。”(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44页。)显然, 毛泽东是很清楚小私有制与狭隘利己心之间的天然联系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作为“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把小私有制条件下的古典个人主义推到极端,变成了极端利己主义。由于资本主义在生产高度社会化的条件下建立了发达的私有制形式,并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必然地、自发地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极端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利欲熏心,必然成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突出特点。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资本主义社会“交换价值(以及货币关系)的发展,同普遍贿赂、普遍收买是一回事。普遍卖淫现象,表现为人的素质、能力、才能、活动的社会性质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 109页。)在这个阶段,“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即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高尚激昂的宗教虔诚、义侠的血性、庸人的温情,一概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冷水之中。它把人的个人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它把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都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来代替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68页。)在资本的绝对统治之下,“不是你掠夺别人,就是别人掠夺你;不是你给别人做工,就是别人给你做工;你不是奴隶主,就是奴隶。”(注:《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卷,第354页。)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内在冲动促使资本家异化为追逐利润的机器,为谋一己之私而不择手段,勾心斗角,巧取豪夺,坑蒙拐骗,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由此“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成为公认的信条。这种利益取向上的极端利己主义,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它严重恶化了人际关系,激化了社会矛盾,带来了“人对人象狼一样”的战争状态,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末日情节”,敲响了资本主义灭亡的道德丧钟。

由此,“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一否定,“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种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想形式,内在地包涵了人们利益取向上的集体主义原则。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为在共同体的基础上使社会利益重新公正地回归到真实的个人提供了基础;同时,个人利益的公正实现及其创造性能力的不断发挥,又使社会整体利益处于无限的增长过程之中。劳动者掌握了生产资料,自主地支配着自己的命运。公有制的组织,既是人们经济活动的中心,又是人们社会生活包括精神生活的中心,在这样的集体里,连接着人们的不仅是共同的生产目标和任务,还有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道德观念。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在联合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同志式关系。在此过程中,人们之间虽仍然存在着各自特殊的利益矛盾,但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根本利益上是完全同一的。并且,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成为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把每个人的命运紧紧地联系起来了。真正的公有制,必致力于劳动者个体福利的最大实现,把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紧密结合起来。这种公有制,是作为劳动者个人之自由联合的集体所有制;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并作为公有制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个人所有制。这二者的结合,必然使集体主义成为人们利益取向上的基本原则。对此,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反之,“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 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么,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注:《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2卷,第175~176页。 )他要求:“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2卷,第337页。)

就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而言,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共同体尚处于低级形态,尚未形成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自由人联合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的并存、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及由此所必然带来的人性的物化,以及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种种不公正现象等,都使现阶段人们的利益取向和价值追求出现了多元化、复杂化的倾向,并对集体主义原则的主流地位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但必须明白:只要我们仍然以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要分配形式,只要我们仍然要搞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以集体主义作为利益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反之,若从集体主义退回到个人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将是民族精神的大倒退,必不利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当然,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首先必须对集体主义的涵义有着完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对此,我们不妨来看看马克思是如何理解的。

三、集体与个人关系的准确表述

在考察公有制与集体主义关系时,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两个名词作点语义学的考察, 无疑是有趣而必要的。 社会主义(SOCIALISM)本意为人们在经济交往中, 以社会共同体利益作为出发点、归宿和基本的价值取向,与个人本位主义相反,它体现的是典型的社会本位主义。它把人不仅当作手段,同时也是目的,并在自由联合的共同体基础上实现成员间的平等、团结、互助与合作,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健康、融洽的人际关系。这种社会共同体的形成,“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它“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的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 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因此,社会主义内含了人与自然、个体与类即社会关系的重新协调,内含了个体利益的一致性,一句话,内含了人们利益取向上的集体主义原则。建立在自由人联合体基础上的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和精髓所在。与“社会主义”相比,“共产主义”(COMMUNISM )一词则突出了所有制形式,其核心在于人们对社会生产、生活资料的共同占有。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即抛开其异化的私有制形式,而保留其有价值的内容,即“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并转而为社会之“共产”。 就财产公有与集体主义的关系而言,马克思认为:只有“在被积极扬弃的私有财产的前提下,人才能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由此,社会成为人们存在的“一般性质”,“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而不是单纯的个人主义行为。这样,社会就成了“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 121~122页。),成为真正的“自由人联合体”, 成为个体生存的温暖家庭。正是因为洞察了“共产”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作为历史的最高形式,而社会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则是达到共产主义的必然环节。

不难看出,马克思所理解的“社会”、“集体”,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人联合体”,它在私有制社会中是不可能存在的。私有制社会存在的只能是以利益冲突和阶级对立为特征的“虚幻的集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虚幻的集体”与“真实的集体”作了经典的区分。他首先批判了私有制社会中“虚幻的集体”。第一,这种“集体”不是人们自由的联合。他指出:“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构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 1972年1卷,第83页。)第二,这种集体不是由真实的个人组成的。“个人只是作为普通的个人隶属于这个集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个集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社会关系中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1卷,第83页。)与此相反, 真实的集体是“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集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1卷,第83页。),在这样的集体中,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1卷,第273页。)其一,集体是个人存在的基本形式,个人离不开集体。“只有在集体中,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1卷,第82页。)其二, 个人是组成集体的细胞,集体是由细胞构成的有机体,集体离不开个人。“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1卷,第83页。)显然, 这种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与个人是水乳交融的关系。对此,马克思警告到:“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 )这无疑是发人深思的。由此反观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代,不顾生产力落后的实际,片面追求所有制形式上的“一大二公”,而忽视公有制集体的属人性质,僵化的运营模式,压制了人的主体性,结果把集体与个人人为地对立起来,集体成为从个人中产生又反过来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压制人的主体性的异己力量,一定意义上变为“无人”的虚幻共同体。我国传统体制下缺乏活力的国营企业,是这种虚幻共同体的典型表现。这种“无人”的虚幻共同体,与马克思所说的真正的“自由人联合体”,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在对集体涵义的正确理解基础上,人们利益取向上的集体主义原则也就不难把握了。集体主义的本意在于确立一种合理协调人群关系的普遍利益准则,既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性关系,又突出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中社会普遍利益的优先地位。事实上,个人与集体是密不可分的,集体是个人存在的社会形式,个人是集体的细胞,无集体的个人和无个人的集体都同样是不可想象的。正因如此,集体主义内含了对个人正当利益的肯定,真正的集体必然代表社会广大成员之个人利益,并以合理有效的社会组织手段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需求。因此,集体利益所在,就是社会成员个人利益所在,而背离集体利益的特殊个人利益,必然会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根本上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格格不入的。

第4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三年来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和中国共产党的猖狂进攻,表现在各个方向。资产阶级用心种卑鄙的手段,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各种非法活动。他们一方面派了坐探,钻入我们内部,另一方面用利诱威胁等办法使我们的立场不坚定的干部蜕化成为隐蔽在我们内部的资产阶级的走卒。他们在工厂中虐待和分化工人,在后的农村中,也开始争夺农村合作社,想使之成为富农经营的据点。他们在思想领域上也同样地向我们进攻。许多文化教育部门中充塞着资产阶级思想。学校里资产阶级的教员用资产阶级思想教育青年。一些电影和文艺作品,披着工人阶级的外衣,实际上贩卖资产阶级的货色。甚至有些共产党、青年团的干部不敢向工人、农民宣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不敢以工人阶级思想教育工人和农民。只怕工人、农民会发生误解,只怕共产主义的宣传会吓得农民不敢发展生产。於是单纯把“发财致富”、“做工是为了升级涨分”等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大肆宣传。

资产阶级之所以这样猖狂的进攻,目的是为了使新民主主义社会变质,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为此,它就在政治、经济、思想各方面和共产党与工人阶级争夺领导权。由于共产党和工人阶级的力量的强大,共产党和工人阶级是全国人民公认的领导者,共产党和工人阶级的领导,并在人民山大——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资产阶级不能公开地说:“新中国应由资产阶级来领导”,就采取各种卑鄙的办法,向我们作隐蔽的争取领导权的斗争。它向我们进攻是用糖衣炮弹。在这种形势下,如果我们不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不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不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的运动,我们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就不可能巩固,就不可能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前途。

当前伟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的运动,从思想战线上说:就是要和资产阶级思想作坚决的斗争。凡是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运动的人,都将会受到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教育。我们要在反贪污、反浪费、反运动中学会分清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界限。我们要分清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必须要了解两种思想不同的本质。这两种思想本质是绝对对立的。这里举出两个特点:

第一、剥削和劳动——资产阶级是剥削群众不劳而食的。它为了无限制地追逐利润,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它认为剥削是天经地义。“近代产业的机器生产方法,是资本大义社会的基础。资产阶级在这种生产中是站在占有生产手段及分部生产品以剥削无产阶级剩余劳动的地位,倚靠工人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而生活。如是,他们就要求商品与劳动的自由买卖、自由竞争,用经济手段毁其竞争者,造成自己在经济上以及政治上的垄断地位,要求私有财产神圣可侵犯,要求工人们贡献他们以数量更多(更长的工作时间与更快的工作速度)、质量更好(更好的熟练的技术)的剩余劳动,更少地付给工人的工资,并且承认他们发财、垄断社会财富时合理性。”(刘少奇:人的阶级性)资产阶级思想的特点就是要以剥削去取得财富,要把剥削得正多更巧妙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要把不劳而获而且获得以多财富作为无上的光荣。无产阶级完全不是这样。无产阶级是集体的劳动者,是以劳动创造财富的阶级,它的最终目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要在将来社会里建立友谊的生产的联合,在那里劳动不再带着强迫的性质,而是人类创造力的自由表现。这是无产阶级的理想。囚此,无产阶级是坚决反对不劳而食的剥削思想的。

第二、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资产阶级思想体系是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大抓模生产手段为大本家所私有,大批的劳动者受其剥削,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思想体系产生的物质基础。在这个思想体系里,就是一切为了个人,如上所述,在生产上是要尽量剥削劳动者,压倒一切竞争者,以求别人获得更多利益;在物质生活方面,就是一切为了个人享受,其表现就是贪污、浪费、享乐至上,在思想领域中也是强调个人的作用,把个人作为推动历史的主要力量。正因为一切是为了个人,所以它绝不会为极大多数人、为人民谋利益;而只能为个人、为极少数人谋利益。所以它的所作所为,是损公利私、损人利己。

无产阶级思想是群体主义的,因为工人阶级没有生产手段的私有,而且是反

第5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键词 电视 公益广告 思维创新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公益广告水平反映了这个城市、地区或国家民众的文化道德水准和社会风气。”对一个电视媒体来说,在公益广告和公益活动传播上付出多大努力都是应该的和必要的!

一、电视媒体公益广告传播要提升策划意识

策划,是预备、思考、谋算之意,它与谋略、运筹、决策、计划密切相关。策划是行动的指南与纲领,也是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广告策划是策划在广告领域的运用,是媒体企业在注意力经济的大背景下,提升广告传播效果的一种思维创新,它对于提升广告的社会传播力和社会营销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运筹帷幄,精心策划是非常必要的。

1 把握好选题

公益广告的策划首先需要明确主题。电视公益广告的主题选择直接影响着一则公益广告的传播效果和教化功能的实现。

(1)公益广告选题应突出时效性

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的任务、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人们的关注点会有所不同,因而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应结合热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的及时创意制作、公益广告。明确选题的针对性,创作人员须研究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消费者内心对于公益广告传播的深层次需求、主题要与公众切身感受息息相关,如此方能引起公众的关注,优化传播的社会效果。如中央电视台等播出的反映下岗问题的系列电视公益广告,“真正的男子汉”等广告适应当时机构调整、下岗就业的社会现实问题,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力,激荡人心。再如1998年“抗洪救灾”、2002年“抗击非典”等主题公益广告以社会焦点事件为切入点,宣扬传统美德、匡扶正义,弘扬精神,通过积极健康向上的形象和姿态引导公众的价值取向,营造了一种良性的社会空间,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巨大反响。

(2)公益广告选题要力求实现系列化,规模化

电视公益广告应走规模化、系列化的发展之路,强化品牌意识。公益广告因其所关注的主题往往是文化传统、民族精神和道德观念等比较宏大层面的问题,因此将主题进行解构进行系列化传播和连续性的规模化传播,深化主题。强化接受。更有利于公益广告的叙事,提升传播效果。2001年,央视为配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特别制作推出了系列公益广告,每则广告同时在央视各个频道播出,每天播出不少于22次,总播出频次高达50多次,个别精品广告播出频次甚至达到110次。高密度多频次的系列播出有力的强化了公众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知晓、理解和接受,保证了《纲要》的顺利实施。

2 创意独特。内涵深刻

公益广告的主题选定之后,就要通过巧妙的创意来表现广告的主题,使公益理念得以最大化的传播。公益广告应摆脱说教口吻,强调受众导向。如伯恩巴克所言“公益广告需要创意,为其赋予精神与生命”。新颖的形式,巧妙的构思,来源于对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的深入体察和把握,要能对现实生活中的大量事实进行筛选、提炼,从而达到既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既耐人寻味又让人经久难忘的目的,从而实现公益广告社会教育的功能。

(1)巧用幽默法

公益广告中使用幽默手法,可以寓庄于谐,运用轻松愉快的方式来表达严肃的主题和意向,增强广告的吸引力,避免刻板的说教、吓人的警示,巧妙的隐蔽传播意图,潜移默化的激发受众好感,以一种愉快的方式缩短与受众的心理距离,消除受众的怀疑和抵触心理,轻松愉悦的接受公益广告观念,同时得到审美体验。2008年北京奥运30秒电视公益广告《交通协管员篇》可以说是难得一见的运用幽默进行劝服的电视公益广告佳作。片中由冯巩饰演的交通协管员,真实而可爱、普通而平凡,“违章停车——我贴;自行车逆行——我拦;行人翻阅护栏——我拽”!这位协管员踌躇满志尽职尽责,且行且说:“就要开奥运了,咱得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行人也得做到红灯停绿灯……”走着走着,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红灯,他面带愧色和尴尬,口中念道“我改”,于是小心翼翼的退了回去,然后定了定神,颇感自得的说道:“像我这么自觉,你能做到吗?”。就这样,通过执法者违法的情节创意,透过交通协管员有趣可笑的语言和表情,以及执法语言和行动的矛盾不协调形成一种幽默感,一个公正执法者的可爱形象便跃入公众的视野中。严肃的执法者违法的话题也通过幽默手法的巧妙运用而变得轻松。

(2)凸显人情味,以小见大

学者朱月昌曾提出:公益广告创意要遵循思想性、情感性与民族性、倡导性原则。其中情感性即强调公益广告要通过调动人的情感,以感情为创作中心,注重用情感和细节打动人,感染人,让人在情感共鸣中接受广告诉求,在艺术的感染中让受众自己去思考和体会。为此,公益广告创作者应着眼普通人的视点和心情去创意,将公益的主题赋于受众可以感知的现实语境中。注意电视公益广告文本的人文内涵。完整准确的传达广告诉求,冲击人们的心灵并引发深刻的体悟。“公益广告是一盏灯”照亮环境的同时,可以温暖公众,你一定记得这样一则公益广告描述的场景“一个北方的冬夜,呼呼的北风不停的刮着,一个女孩下自习回家,骑车走在黑漆漆的小巷里,一边骑车一边唱着歌给自己壮胆,当走到一个拐角处的时候,一个卖宵夜的大爷为她照亮了回家的路。话外音:平安有时就是一盏灯让人心里暖暖的灯字幕:平安中国,和谐为本。广告中的细节让人心暖,”漆黑的小巷、呼呼的北风、暖融融的灯光、稚气的孩子、慈祥的老人、亲切的话语……”。观众在感受温暖的同时接受了公益广告传达的观念。

(3)适时引入名人代言

名人在倡导社会公益观念时,因演技高超,艺德高尚而深受观众喜爱,容易与公众实现良好互动。比如08央视奥运系列公益广告征集比赛通知中就特别强调“要为知名人士奉献奥运提供机会和舞台,邀请名人参演公益广告电视片和担任公益广告形象代言人等,以实际行动支持奥运,展现民族精神为社会作出表率”,随后我们看到名演员濮存昕、央视知名主持人、歌唱家宋祖英等众多音乐界、京剧界、曲艺界等社会知名人士出演的公益广告《关注篇》、《明星篇》、《京剧篇》、《曲艺篇》、《濮存听的相信篇》,凭借他们特有的知名度和感召力,有力的诠释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广告主题。名人代言、“平民”路线、生活化的场景、情感化的诉求极大的提升了公益广告主题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当然,与商业广告一样,公益广告启用明星要慎重,不合适的明星会导致适得其反的传播效果。

3 巧选时机

公益广告的必须要考虑到公益广告的主题与内容。就公益广告自身贴近生活、表现多样化与费用等因素,使用多种媒体,强化整合营销传播的意识,其基本思路在于置换商业营销传播中的消费者利益为社会公众利益,从而综合运用广告、公关、促销等手段。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公益广告整合营销传播的一种方式,公益事件行销不同凡响的影响力已在实践中初露端倪,其运作的要诀在于借用时间的焦点效应,影响公众关心事件本身所附带的话题。

4 积极提升百姓参与公益的意识

公益广告创作可以调动社会力量来集思广益,促使更多的电视观众思考公益广告的创意,并在这个过程中来反思自己的言行,这本身就是一次最大范围的公益观念的教育和传播。

公益广告的使命最终能够完成有赖于每一位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广告传播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交流关系,因此,公益广告要带动受众思考,参与创作,为大众留下充分的想象和思考空间,使其投入其中,更为深刻的感知公益广告的内容,带着受众一起思考,互动交流沟通,这样才能达成更好的传播意图。如迎奥运公益广告征集在中央电视台等多家部级媒体的号召下,形成多媒体、多区域、全方位联动的公益广告展播优势,通过公众欣赏、投票的多媒体互动,极大的调动了公众参与的热情和力度,形成了公益广告全民参与和高度关注的传播实效,其成功之处可圈可点。

二、电视媒体公益活动传播应巧借事件营销

第6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键词:以人为本,公共政策,价值取向

改革之初,为了抓住机遇促进发展,我国公共政策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政策取向打破了“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僵死局面,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同时也使得自然生态矛盾突出,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极不谐调。这些冲突和矛盾是公共政策在社会全面改革和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偏颇的集中体现。面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共政策的人本价值取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第一次把以人为本提升到了公共政策核心价值的地位,明确了我国公共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我国公共政策人本取向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第一,“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概括,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和精髓。马克思主义哲学蕴含着丰富的人本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人是世界之“本”,认为人是世界的本质和终极本质;人是价值之“本”,认为人是世界上最有价值意义的生命存在;人是历史之“本”,认为历史是人的活动史,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类创造并主导着历史。

第二,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理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同心协心、共同奋斗,我国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一、第二步,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其实,这种小康只解决了人民的物质层面的需求,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平衡的小康。而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仅仅满足了人民的物质方面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在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又要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第三,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置于首位,强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公共政策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我国的公共政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愿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四,公共政策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要让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的关系融洽、协调,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气氛良好。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过渡和变革时期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极化、利益差别显性化、利益矛盾尖锐化。在这样一个不稳定的特定状态下,如何有效整合社会各成员、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和谐,关键在于我国公共政策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以物为中心”的公共政策的弊端

第一,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目前,无论从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城乡劳动生产率、工农技术装备水平等经济差距看,还是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差距看,我国城乡差距都很大,并且呈现出继续扩大的趋势。衡量城乡差距是否适度的标尺,通常是基尼系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均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1990年,我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1,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为0.23;到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365,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32,从中可以看出扩大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

第二,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国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但由于自然禀赋、历史基础、区位条件、政策取向等种种差异,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是不平衡的,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间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的差距在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也明显扩大;东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差距也在拉大。

第三,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失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化,社会公众的利益正在分化,有些人成为市场化的正收益者,有些人则成为市场化的负收益者。因此市场机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优,但无法矫正由自身引起的不同利益群体利益失衡,具体表现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利益失衡。在现实中,强势利益群体已经结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团体,有能力利用各种资源,以各种形式诉求自身利益,影响公共政策制定。有些强势利益集团在某些地方政府决策中甚至会影响政府,使得政府决策向强势利益集团偏向。但另一方面,弱势群体自身既没有资源,也没有能力利用资源,缺少有效途径和渠道来诉求利益,他们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往往被边缘化。弱势群体本来在市场机制过程中利益已经受损,而其利益诉求在某些公共政策过程中又不能得到反映,因此社会利益格局愈发失衡。

人本思想在公共政策中的具体应用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

公共决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首先,决策目标人性化。决策目标人性化就是决策目标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而且也要满足人民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等各种需求,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人民群众造福。

其次,决策程序民主化。决策程序民主化,是公共决策以人为本的关键之所在。所谓决策程序民主化,就是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全体决策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正确决策。无数的事实证明,凡是坚持以人为本,按民主集中制进行的决策,决策方案一般来讲是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即使有了缺点或错误也比较容易发现和纠正;而凡是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专断所作出的决策,由于没有决策的民主化,决策的原材料不足,信息不够,决策过程简单,缺乏科学可靠的依据,主观随意性大,根本谈不上科学,决策失误就在所难免。

再次,决策主体群众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决策一直实行“精英”决策模式,公共决策由少数人操纵,而普通人民群众被拒之门外。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作风,必然导致决策失误。所以,公共决策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决策中的主观主义、唯意志论、独断专行的作风;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笔者强调人民群众是决策的主体,并不是否定领导者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其在决策中的“拍板定案”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我们只是想通过强调人民群众在决策中的主体地位,使领导者在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作出的公共决策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构建“以人为本”为核心价值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

这就意味着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时,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

首先,公共政策的制定要彰显公共利益取向。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因而,许多学者都将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定位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认为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逻辑起点,是公共政策的本质与归属、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对于公共政策应该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将选择公共利益。”坚持公共利益取向,就是制定公共政策必须反映、综合、表达绝大多数人们的利益,满足绝大多数人们的利益需要,必须从维护和谋取人民的利益出发。只有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受,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执行政策的热情,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才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其次,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和渠道。“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将更加重视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尊重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民主基础上通过充分讨论来完成政策制定过程。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独立自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以及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不断增强。一方面,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如政府组织中加入公民代表、公民训练、基层意见搜集法、听证制度和网上公开征求民意等;另一方面,探索公民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个别接触、舆论扩散、集体推动、游说工作等政策参与渠道。

(三)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应弘扬公平原则

公平是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公共政策是实现公平的媒介、手段。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代内公平,即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它要求消除不同阶层之层、不同地域之间在机会选择和成果占有上差别悬殊和两极分化现象,尤其把消除贫困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二是代际公平,即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公平。代际公平强调,人类赖于生存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当代人不要为自己的发展和需要而掠夺式地使用资源,从而损害后代人发展和需要的条件,要给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在利用公共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要在其目标取向上做到:以横向的代内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现实的发展;以纵向的代际公平保障经济社会未来不间断的发展。公共政策要以立体公平为目标,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映.地区差距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04

2.文力.多元利益集团下的社会均衡[J].中国改革,2005

3.赵尔奎,占绍文.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J].理论观察,2006

4.潘尔春.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的“以人为本”[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5.吴湘玲.缩小我国城乡不合理差距的公共政策分析[J].科学社会主义,2006

第7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如果把社会公正的探索看作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的一个理想追求和实践原则,那么毛泽东的社会公正思想的探讨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的公正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中国社会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认真厘清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的思想,总结其得失,对于确立当代中国的科学公正观,建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思想

第一,农民的命运与出路问题是社会公正的首要问题。

80多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与农民的命运息息相关,也与中国的兴盛息息相关。而农民的命运和出路问题,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都是一个最大的社会公正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在革命时期正视和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于制定中国革命的发展战略产生了重大影响。

早在1926年,毛泽东驳斥反动派污蔑农民运动时,就在《向导》杂志上发表了《浙江农民的痛苦及其反抗运动》,以大量的事实说明农民受地主压迫所遭受的贫困状态。并指出农民暴烈行动的根源在于地主对农民的暴烈行为,这才能公正地评价农民的行动。他指出农民对地主的好坏都心中明白,谁应该从严惩办,都很公正,因而要充分相信农民。在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毛泽东于1937年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明确地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这既是革命和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是对中国这个历来的主要社会基本群体权利和命运的关注。1945年,刘少奇同志在中共七大上指出:“中国的现在的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目前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国的农民。”[②]他还指出说:“伟大的中国农民战争,如果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之下,就与历史上一切农民战争不同,是完全能够胜利的。”[③]这里可以看出,中国的革命任务始终是与农民的命运和出路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毛泽东解决农民出路问题是与当时革命需要及其历史命运结合起来的。首先解决农民的生存条件问题,因此把土地问题当作农民出路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非常清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而1935年《中共湘鄂川黔省委关于土地问题的决定》指出:“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是肃清农村封建半封建势力,巩固与扩大新的苏维埃区域,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主要前提之一,也是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之一。”土地问题的解决“才能大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积极性,更进一步改善工农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吸引他们整个的力量与热忱,卷入苏维埃领土的民族革命战争之中。”[④]由此可见,这时党已经不仅从中国革命一般意义上,而且能够把农民阶级本身的命运和出路这一关乎社会制度公正的首要任务结合起来,认识解决农民土地公正问题的基础性意义了。

毛泽东在革命实践过程中总结的历史经验,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无不体现出了对中国农民这一最大社会群体和革命与建设的基本力量和命运的关注,为中国农民社会建构公正的秩序倾注了很大心血。在革命胜利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更加重视党群关系的角度来关注中国这个农民群体。1945年党的七大报告中,他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1956年党的八届二次会议上,他指出:“世界充满着矛盾,……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在1957年他又说到:“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可以看出,无论什么时候,毛泽东都非常关心群众,特别是关心底层贫困农民的状况和生活出路。因为他看到了农民的问题不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力量源泉,而且始终是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根本体现,也是执政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保证。毛泽东的这些公正思想也集中体现了他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利益主体原则。

第二,国家、社会和个人三兼顾。

在任何社会里,都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什么样的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才是公正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重大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私有制社会以来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设想出未来公有制社会中的状况,那就是既强调集体是个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又认为个人的自由发展又是集体发展的条件,辨证地解决了个人发展和集体发展、个人利益和集体、国家利益的关系。斯大林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体主义的科学概念,认为集体与个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对立,而是统一的。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上述集体主义思想,贡献在于提出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兼顾的公正原则。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一次政治局扩大会议中明确提出了要处理好国家和工厂、合作社这些集体的关系,处理好工厂、合作社与个人的关系,要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处理好,最好的原则就是实行三兼顾,他指出:“为此,就不能是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⑤]首先,三兼顾原则是在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基础上提出的。毛泽东论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论述了应当为此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即社会主义的一切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⑥]这就需要处理好建设中和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关系,尤其是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更为重要。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和建设决定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统一的兼顾关系。其次,三兼顾原则中的个人利益要予以重视。毛泽东在组织干部讨论《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书会时指出过,既要反对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忽视个人利益;也反对过分强调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利益,公与私是对立统一的。他批评斯大林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注意个人所得,过分注重公而忽视私,极大地损害了个人特别是农民的积极性。他风气地说:“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而不吃草。世界上那有这样的道理!”[⑦]所以我国的农民政策上要兼顾农民的利益,必须再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让农民逐年增加个人收入。同样工人的个人利益也必须兼顾。三是从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大局观来提出三兼顾原则的。1956年毛泽东在分析地方闹事的问题时指出:“应该承认,有些群众往往注重当前的、局部的、个人利益,而不了解或者不很了解长远的、全国性的、集体的利益。”[⑧]可以说,在三兼顾原则中,毛泽东历来比较强调长远的、整体的、集体的利益,认为它们本身已包含了当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前者发展后者也相应发展的公正原则。这一原则解决了西方历来正义思想家们无法解决的自由与责任、国家与社会、权利与义务的矛盾,是对马克思主义公正原则的发展。

第三,反对封建等级和宗法制度,主张人与人间的平等。

毛泽东认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血缘关系是社会平等的根本制度障碍,它不仅限制了人的基本权利,造成了性别歧视,而且对现代社会公正的实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毛泽东认为,中国男子一般要受到政权、族权和神权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而女子则除了深受三种权力的支配外,还受到夫权的支配。“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⑨]因此主张农民运动,起来不断推翻地主政权,以及族权、神权和夫权。只有动摇和推翻这四种权力,人民的思想和道德才能获得解放。同时他号召农民破除封建迷信,使很多青壮年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妇女也在农民运动中得到锻炼和觉醒,她们组织乡村女界联合会,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使夫权也最后被动摇。冲破“四权”的同时,就是要使农民和女性以及全体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获得平等的权利,享受公正的待遇,并引导农民在观念上包括道德观念和伦理观念上的进行彻底改观。毛泽东指出说:“至于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⑩]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农民身上的旧观念、旧传统习俗,必须由他们自己通过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去破坏它们,只有农民自己才能解脱几千年封建社会套在他们身上的种种精神枷锁。毛泽东认为:“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列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11]

在充分尊重个人主体性人格尊严的基础上,毛泽东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包括性别平等和妇女解放,主张人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法律地位以及社会领域中的平等与公正待遇。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指出:“寻乌的女子与男子同为劳动的主力。严格来说,她们在耕种上尽的责任比男子还要多。……男子虽已脱离了农奴地位,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农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她们的痛苦比一切人大。”[12]一部封建社会史就是中国妇女受尽压迫和屈辱的血泪书。毛泽东经过实地考察,认识到近代以来的中国,许多仁人志士都曾试图把妇女解放出来、改变妇女命运,但因始终没有能够将妇女解放运动同整个社会改造运动和政治、经济活动结合起来,所以收效甚微。毛泽东尖锐地指出:“这种歧视,是社会的歧视,而不是两性间的问题。这种压迫,是社会压迫,也不是两性间的问题。……妇女要同男子一样,有自由,有平等。”[13]“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14]“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密切联系着的”[15]。

总之,在这里毛泽东表述了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决定了人们在基本权利、社会资源(包括社会地位)等公正待遇,必须把人的解放与社会解放有机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人与人的平等权利,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四,反对个人主义,主张个性解放,尊重基本人权,发扬政治民主。

毛泽东在总结红军党内的个人主义倾向的基础上归纳出了个人主义的7种表现。[16]报复主义,即从个人观点出发,不从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出发,目标是自己队伍的成员,这削弱了组织和队伍的战斗力。小团体主义,即“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现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狭隘的个人主义,同样地具有很大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17]三是雇佣思想,即“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为自己仅仅对长官个人负责任,不是对革命负责任。这种消极的雇佣革命的思想,也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表现。”[18]四是享乐主义,五是消极怠工现象,六是离队思想,七是攻击个人等等。毛泽东指出“个人主义的社会来源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党内的反映。”[19]防范个人主义就要加强教育,分析个人主义产生的社会来源及其对党和革命的危害,并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作为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和伦理观念,个人主义危害党和革命队伍的建设。毛泽东从中国革命实践上深深体会到这点,看到了个人主义对社会公正原则的销蚀,并分析了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克服的途径。这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理论和实践。

毛泽东反对个人主义,但并不反对个性解放,他区分了个性自由和个人主义,主张“解放个性”[20]毛泽东关于“解放个性”的主张是对李大钊思想的发展,他把这一思想引入群众观点,因而在他的群众观点中包含有尊重群众的个性自由的含义,要求党的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自觉和自愿相统一的原则。他把个性解放和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发扬政治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他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21]这里体现出了毛泽东一贯倡导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从政治体制来说,就是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说:“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22]而要发挥革命人民的意志,就要尊重每个人的意志,使各个人都发表出于内心自愿的意见,然后又集中起来,形成统一的意志,成为集体行动的动力。这就是毛泽东后来说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23]这同李大钊所说的“个性解放和大同团结的统一”是一个意思。这对于政治民主为基础的社会公正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否定了唯意志论,又肯定了公平与正义选择的意志自由;既否定了道德正义的宿命论,又肯定了社会公正的理性实践作用,从而把尊重基本人权、自由与民主政治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革命的功利主义的合理性。

毛泽东认为唯物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但反对超阶级的功利主义,主张阶级的功利主义。他说:“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这一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阶级的功利主义。”[24]剥削阶级宣扬的超阶级的功利主义实质上是为其本阶级利益服务的功利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小资产阶级往往口头上反对功利主义,实际上抱着本阶级的最自私最短视的功利主义。毛泽东尖锐地批判了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认为这种功利主义是为少数剥削阶级服务的,是同劳动人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对立的。无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反对那种口头上反对功利主义、实际上抱着最自私最短视的功利主义的伪善者。”[25]但却提倡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这种无产阶级功利主义是以广大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为目标,毛泽东说:“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大和最长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的和目前的狭隘功利主义者。”[26]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是基于无产阶级的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基于无产阶级政党的为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而奋斗的宗旨,主张把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统一起来,既考虑照顾群众的目前利益,也不能损害群众的未来利益,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毛泽东指出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27]因此,为广大群众谋取最大的利益并为每一个人获得公正的社会待遇,这就是无产阶级功利主义的基本内涵。

第六,反对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

关于绝对平均主义的庸俗思想,毛泽东最早在批评红军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倾向就提出他的基本观点。针对当时红军中,要求物质生活方面不问情形、工作需要而要求绝对平均,毛泽东指出:“绝对平均主义的来源,和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一样,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不过一则见之于政治生活方面,一则见之于物质生活方面罢了。”[28]小生产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无法创造出丰富的物质产品。小生产这种生产性质,决定小生产者在物质生活方面要求绝对平均。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决定其在分配上的道德观念。红军中大部分成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造成了红军官兵中绝对平均主义的状况。毛泽东在分析了红军中绝对平均主义的社会根源之后,指出了解决的途径。他说:“纠正的方法:应指出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29]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已经非常重视清除作为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观念,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预见在社会主义社会物质分配中也不可能实行绝对平均主义。中国是个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绝对平均主义也是小生产者的伦理观念或道德理想,平均主义的渊源是很深的。同时这种渊源也使得两极分化的极端有了场所,自古以来作为社会公正的两个倾向总是存在着。毛泽东指出:“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反过头了,会发生个人主义。过分悬殊也是不对的。我们的体罚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30]毛泽东不仅批判平均主义,也担心两极分化的出现。他多次指出:“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因此“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31]是解决两极分化的基本途径,也是防止绝对平均主义倾向严重化的措施。1959年关于农村工作问题的《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就平均主义问题指出:“必须首先检查和纠正自己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所谓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并指出“上述两种倾向,都包含有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的思想在内,这当然是不对的。”[32]应该说,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已经注意到了社会公正的核心问题,具有科学的预见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当然,除了上述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思想外,毛泽东还特别提出了独立自主、平等相待的国际正义原则、着眼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代际公正思想和教育平等权利等等,对于指导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构公正合理的政治伦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对毛泽东社会公正思想的评价

无庸置疑,毛泽东的公正思想对于当时的中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也给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构科学的社会公正理论提供了经验教训和借鉴。美国的毛泽东研究专家R•特里尔在评价毛泽东时指出:“从不自满,他总在追求一种更有人情味和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主义,这是他的优点所在”。而且在他的领导下,“新中国比旧中国有更多的社会平等”,比如“按劳分配——身份,或拥有土地和资本不再起作用了。因此,中国的产品分配成为世界上最平等的分配方式之一,彻底贫困和死于身无分文的人极少。并且,进步的基本手段——卫生保健和初级教育——不再是只有少数人才支付得起的了”。[33]当然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客观条件,其公正思想中的缺陷及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其实践过程的把握上:

第一,在群己关系上,过分强调了集体、国家而忽视了个人而带来严重后果。

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公正原则上,毛泽东提出了“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34]的价值标准,并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5]这既揭示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公正观的根本特征,也科学回答了义利关系的基本依据和义利之辨的志功关系问题。国家、集体和个人三兼顾的公正原则应该说科学地解决了民主与自由、权利与义务、国家与社会、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西方“民主”社会探讨了几百年无法解决的矛盾,应该说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公正理论的一大贡献。但是这一原则在实践中明显的失误就是过分强调对国家集体的公正,从而过度挤压了个人公正利益,用命令代替自觉,从而使三兼顾原则陷入了片面性,也违背了西方正义论的“自愿”原则。反映在群己关系上,就是强调个人必须服从、甚至是无条件地服从集体。所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与“个人利益”便成了决然对立的两个概念。个人利益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只有集体——组织才能代表,所以在实践中,个人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利益,就是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组织利益。”这一“集体主义”原则在战争年代有其必要性,也是不容否定的。但是如果忽视了集体中的每个人本身也是目的,又有自身独立的利益和人格,而把每个人看成只是为集体服务的工具,那这样的“集体主义”就会陷入片面性。甚至会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在反对个人主义的同时,也抹杀了个人利益,压抑了个性自由。特别是当时毛泽东受到“阶级斗争”思想的桎梏和社会形势的影响,三兼顾原则彻底走向了极端,导致了“文革”危机,对个人基本人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就像瞿秋白犯有的倾向那样,把历史必然性绝对化,否定偶然性因素的客观性,认为“所谓历史的偶然,仅仅因为人类还不能完全探悉其中的因果,所以纯粹是主观的。”同时他在强调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工具”时,没有适当指明,在历史过程中,每个人既是工具又是目的。这就逻辑地包含着人的个性自由也只是工具价值的片面性,忽视了人是目的这一方面,导致群己关系上过度强调了国家集体公正而忽视了个人公正。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观点和影响及其深刻,几乎成了20世纪30年代以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共同倾向。

第二,在社会公正实现的基本途径与实现形式上,没有走出计划体制的限制,并把市场与计划绝然对立起来,使得毛泽东的社会公正思想失去了现代公正理论应有的市场经济理念。

在世界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上,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论述的是毛泽东。早在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中就以苏联为鉴提出了十大关系问题。1957年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同时指出:“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36]毛泽东提出这一论点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的。无庸置疑,毛泽东的哲学论述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涉及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事实时,他又只承认我国当时在生产关系方面的主要矛盾是资本家还拿定息,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经济部门的生产、交换还需要寻找适当的形式。在上层建筑方面也只提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还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还存在。所有这些内容显然都没有从总体上对我国生产力水平作出正确分析与认识,没有涉及根据我国生产力任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分配形式、消费形式,更没有涉及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范畴内的体制、结构的建立、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正观的现实依据是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换言之,现代意义上公正观是建立在现代化的实际进程和现实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只有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才能孕育出现代的公正观。”[37]而“毛泽东的公正思想缺乏充分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现实依据。毛泽东的公正思想是在中国比较落后的社会土壤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形:一方面,中国某些落后的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于毛泽东的公正思想中;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的具体演变的实际状况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毛泽东公正思想具体演变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变数。如平均主义的痼疾和严酷政治斗争的环境,使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逐渐成为时代中心任务,而这又对毛泽东的公正思想产生了有害的影响。”[38]正因为这些,毛泽东没有能够对社会主义公正实现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形式进行科学的论证,而这一任务就历史地落到了邓小平身上。对于这些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理论论述中,才逐渐得到了解决。邓小平反复告戒我们,“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39]

注释:

[②]《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31页。

[③] 同上。

[④]《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53页。

[⑤]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6页。

[⑥] 毛泽东:《关于党过度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05页。

[⑦]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8页。

[⑧]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91页。

[⑨]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3页。

[⑩]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4页。

[11]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5页。

[12]《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9-240页。

[13]《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168-169页。

[14]《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58页。

[15]《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169页。

[16] 参见章海山:《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发展的历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87-488页。

[17]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5页。

[18] 同上。

[19] 同上,第96页。

[20] 毛泽东:《致秦邦宪(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书信选集》,第239页。

[21]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22]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23] 毛泽东:《一九五七年夏季形势》。

[24]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64页。

[25] 同上,第864页。

[26] 同上,第866页。

[27] 毛泽东:《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17页。

[28]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3页。

[29]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3页。。

[30]《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0页。

[31]《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37页。

[32]《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页。

[33] R•特里尔:《毛泽东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26、528页。

[34]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页。

[35]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36]《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67页,766页。

[37] 吴忠民:《社会公正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1页。

[38] 吴忠民:《社会公正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1页。

[39]《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2-53页。

来源:政治学研究网

第8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键词:社会责任;有效性;信任感;审美

一、社会责任感

公益广告的终极目标是使目标受众群体建立公益观念,进行公益活动,从而提高全民的道德意识,促进社会的进步。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有着明确的区别。首先,创作动机不同。商业广告的创作动机是外在强加的,要符合企业主的意志,要能够给企业带来营收,而公益广告一般出自创作者内心强大的社会责任意识,创作者本着个体良知,出于对社会和国家负责任的态度,围绕社会话题进行创作。其次,审美情趣不同。公益广告主题比较自由、灵活,在艺术表现上一般采用讽刺、褒奖、美丑对比等手法,商业广告主要用于推广商品、树立企业形象,所以往往采用褒奖的手法。因此,公益广告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要想使公益广告具有社会责任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从情感呼吁层面下功夫。设计者只有从情感出发,才能真正打动大众,才能促使他们感受到转变观念的重要性。只有使人的内心产生共鸣的作品才是最美、最富有责任感的。抽象艺术大师康定斯基在《艺术中的精神》一书中强调:“只有发源于心灵的才是美的。”他的这一论述强调了意识的作用。综观时下的街头广告,专业的或者是符合审美效应的作品不多,这反映了设计者社会责任感有待增强。所以,公益广告并不是简单地以画面美观为最终目的,而要能起到激发受众社会责任感的作用。

二、有效性

所谓有效性,就是公益广告产生效果的概率,这个效果不是外在的客观因素附加的,而是这一作品所具有的基本功能与价值。有效的公益广告必须揭示一定的社会问题,能够让大众读懂广告内在的含义,并且达成共识、转化成行动。笔者把“发生行为”作为评判公益广告是否具有有效性的标准,而不是广义的广告设计中对于形式语言的夸张表现。当然,这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公益广告都能够立即产生社会效应,使受众行动,而是以建立公益观念为首要目的,此后需要时间验证。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需要几代人的坚持。人们耳熟能详的商业广告,如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的广告之所以能够根植于大众的内心,是由于长时间的广告效应提升了品牌形象。企业的良好形象一旦树立,销售额的提升便水到渠成。同样的道理,要想提升人们的整体素养,就需要长期的、有效的指引和感化,正所谓水滴石穿、厚积薄发,所以公益广告的有效性应该一如既往地保持下去。

三、信任感

公益广告的信任感不是受众对于广告画面上的形式、文案、故事情节的信任,而是对于公益广告信息在其心中形成的主观反映的信任感。公益广告之所以要建立信任感,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广告内容只有被目标受众主观上相信并接受,才有可能激起其内心的情感,从而改变其行为,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其二,当下有部分地铁公益广告存在虚假或者无病的倾向,长此以往,人们会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公益广告建立信任感的前提就是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公益广告只有真实,才能反映社会现象,才能取得理想的广告效果。真实性也直接影响受众对于公益广告的态度。部分受众不信任一些悬挂于街头巷尾的公益广告,因为他们深知有些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夸张的。所以,公益广告设计者一定要合理运用比喻、夸张、隐喻、反衬等表现手法,切不可过于夸张或者缩小主题范围。当然,在社会生活中,有些公益主题已经达成共识,如吸烟有害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关爱弱势群体、保护动物、酒后禁止驾车等,设计者应该不断深化对这些主题的认识,从而引导大众的行动。对于还没有达成共识的话题或者以后可能出现的公益主题,设计者要慎重考虑大众对它的信任程度,最好在创作之前做好社会调查。

四、体现审美价值

审美是个体的基本社会能力,我国著名的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就曾提出用美育教育大众、唤醒大众。在21世纪,人们更加重视美的普及和美育的作用。审美渗透于人们日常生活中,反映了一个人的内在修养。公益广告是一种大众化的实用艺术,其内容和艺术表现更具有外在的整合性,应该承担公共艺术教育的职责。公益广告应该让受众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感知并接受其思想观念。“一则好的公益广告,能否具有强烈而持久的艺术魅力和艺术感染力,往往不是取决于受众的多少和接受程度,而是取决于广告艺术的表现手段和心理技巧的恰当运用。一则好的公益广告,一定是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高度统一。”①具体而言,受众对于一则公益广告,通常目光只会停留几秒甚至更短的时间,所以公益广告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新颖、最有创造性、最容易记忆的形式将思想观念呈现出来。因此,公益广告创作十分讲究艺术手法。此外,公益广告应该做到与环境的和谐统一,这是现代广告设计的基本要求。公益广告应该是美的、艺术的。如果不能美化公共环境,这样的公益广告也是不合格的。地铁公益广告与其他户外公益广告有所区别。首先,地铁环境具有封闭性,封闭的环境下人们的视线会不自觉地向左右转移。据不完全统计,超过70%的人会关注地铁广告的更换。其次,地铁公益广告媒体形式具有多样性。通常,地铁中的广告有平面类的静态广告,而视频类的媒体广告传播效果更佳。最后,地铁公益广告的受众较为固定,要么是上班族,要么是学生群体。固定的广告受众群体多次浏览相应的广告,就会加深对于广告的印象。

结语

地铁公益广告并不像商业广告那样只是简单地传达产品信息,它是一种公共艺术教育形式,要关注社会,传达一定的思想观念,或是褒扬,或是批判,或是警醒,或是呼吁,要体现出社会责任感。我们要重视地铁公益广告,还要有效利用地铁公益广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美)维克多•帕帕奈克.为真实的世界设计.周博,译.中信出版社,2013.

第9篇:公益活动反思范文

[关键词]公益广告含蓄美

一面土墙,一块破旧的黑板,黑板上用白色的粉笔写着这样的课程表:一、挑水;二、喂猪;三、割稻;四、做饭;五、放牛;六、拾粪;七、砍柴。一天七节课,没有一节和语文、数学、音乐、美术有关。当大多数的城里孩子享受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读书无忧的幸福生活的时候,这份独特的课程表是中国贫困山区的孩子们生活的一个缩影。你可以质疑现实生活中这样一份课程表的真实存在,但是无法遏止一种心灵的震撼,无法回避课程表背后更深刻更残酷的真实,无法拒绝课程表背后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无法停止一种揣想和关切:那么多与年龄不相称的繁重家务、农活,这些孩子是怎样完成的?在阳光的暴晒风霜的侵袭里他们是怎样的又黑又瘦。这份课程表是一幅获奖的平面公益广告作品。它的魅力在于含蓄。关注贫苦山区的教育是一个很严肃、很冷峻的话题。作为艺术作品,广告没有简单地以新闻实录的方式还原生活,也没有空洞地声嘶力竭地喊口号。而是把创意的触角伸向了与话题密切相关,人们司空见惯的旧元素:黑板,同时把一份课表的内容进行反常处理嫁接到黑板上,辅之以黑白灰的色调,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小中见大地折射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教育问题上遭遇的困窘,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并直抵人的灵魂。

那么什么是公益广告,什么是含蓄?

公益广告是面向社会广大公众,针对现实时弊和不良风尚,通过短小轻便的广告形式及其特殊的表现手法,激起公众的欣赏兴趣,进行善意的规劝和引导,匡正过失,树立新风,影响舆论,疏导社会心理,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以维护社会道德和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和谐、有序运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永续发展为目的的广告宣传。所谓含蓄,意思是含而不露、耐人寻味。作为艺术的形式语言,它是指在不损害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不减少形象感染力的要求下,所体现的一种更简洁、更概括、更有回味的意境表达方式。含蓄是一种美,它内涵丰富,意蕴深长。

那么公益广告是否需要含蓄美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这是由公益广告有限的时间空间决定的。受媒介性质、经费等因素制约,公益广告不可能长篇累牍,短小轻便是它的特点。然而在这样的条件下,公益广告承载的任务是向社会公众传播对其有益的社会观念以促使其态度和行为上改变。也就是说,公益广告必须在小时空小舞台里给受众呈现一个大世界。含蓄表达恰好具备了管中窥豹、以少胜多、由此及彼、言简意赅,以一当十的特点。

其次,这是由公益广告的艺术性所决定的。公益广告必须借助艺术手段,运用准确生动的艺术语言,通过具体感人的形式表现主题。对于公益广告而言,感性与理性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广告人要善于把理性的内涵融入到感性的形式中去,在受众审美过程中寓情理和知识于趣味之中,使受众在轻松愉快的感受中接受广告的诉求和美的熏陶。而含蓄表达的特点是将丰富的生活,深刻的思想,浓郁的激情,熔铸在艺术形象之中,做到言已尽而意无穷。这一特点与公益广告的艺术性的要求不谋而合。

其三,这是由公益广告的参与性原则所决定的。该原则明确指出,在公益广告作品中表现要有一定的含蓄,有一定的保留,有一定的空白,要在不影响受众对作品理解的情况下,激发受众去想,去参与创作。

其四,这是由公益广告的实践所证明的。目前,中国公益广告的创作水平还良莠不齐。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直至今天,在我国的很多小城市及农村的公益广告仍然停留在一般宣传的层次上,无法摆脱说教的立场,简单生硬、图解化、口号化是它们的基本特征。这些广告总是离不开“禁止”,“罚款”、“赔偿”、“纠正”之类的词语;有的甚至非常粗俗,如宣传计划生育的:“横下一条心,斩断一条根”、“一人结扎,全家光荣”、“生一胎光荣,生两胎可耻”。如提倡保护山林的:“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如呼吁保护光缆的:“偷割光缆,讨死!”这样的广告主题虽然明确,也容易明白,但是充满对立、训斥、警戒、威胁,缺少温情,容易让受众产生逆反心理,沟通效果很差。相反,在国外的很多发达国家及中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在受众导向的影响下,更多地是以一种含蓄委婉的方式,人性化的视角创作公益广告,让人如沐春风,在潜移默化中,在善意中被感化,被触动。例如曾经在北京出现的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以保护动物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守株待兔新篇”:第一天,农夫拾到一“触株而死“的兔子;但第二天,另一兔子又撞到树上,揉揉被撞的头转身跑开了,农夫窃笑,原来他在树上包了稻草,曰:“珍爱生灵,从我做起。”广告以其温婉柔和的劝告和劝导为特色,又不乏诙谐和幽默,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两相比较,不难发现含蓄美,是公益广告简约不简单,生动不生硬,深刻不深奥的有力武器。

从构思技巧出发,公益广告的含蓄美,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实现:

一、象征

简单地说,象征是变平凡为深刻的催化剂。是一种深入浅出、寄意深远的构思方式。它寓深刻的思想于平凡的事物中,好像是写“此”,实际让人感受到的是在写“彼”。象征是借助某一具体形象,曲折间接来表现某种抽象的概念或思想感情的艺术表现手法。在公益广告作品中,它的美学价值在于寓理寓情于形象中,从而达到曲径通幽的深度美感。象征这种广告美学方法能够让受众在欣赏广告作品的过程中,有强烈的参与感,并由此获得自我价值体现的满足和精神上的享受,在现代公益广告创作中运用广泛。

象征常用的表现形式有两种:

1.比喻。它是利用两个不同事物的相似点,用其中一个事物来说明另一事物的一种修辞方式。这种修辞格契合了广告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传达完美信息的特性,使人产生深刻的印象。例如一则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广告。画面以蓝天,碧水、绿树为朦胧的背景,以一杯透亮、澄澈的绿茶为主体,辅之以文字“君子之交淡如水,为官之道清似茶”。无论是文字还是视觉形象,都在告诫人们为人当如水,为官当如茶,清白纯洁。广告借助比喻,明白晓畅地表达了一个很深刻的主题,又不失回味。在公益广告中运用比喻需要特别注意:喻体应该是公众熟悉的,同时与本体之间有密切的关联。否则便有可能产生沟通的隔膜,影响美感。

2.比拟。是把甲事物当作乙事物来写的修辞格。具体来说,就是把物当作人,或者把人当作物。这是在公益广告中常用的方法。以物当人,如一则关于保护动物的广告,画面中一只猩猩正在神情专注人模人样地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告文案是:好好学习,天天自卫。以人当物,如一则呼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广告,在很多的树叶上面爬满的竟然是像虫子一样的人。确实,有的时候站在自然界的角度思考问题,人类也许是最可怕的虫子,在破坏吞噬着地球环境。

比喻比拟均是借眼前之物,寄深远之意。在公益广告中运用,可以化抽象为形象,通过形象衬托难以表达的思想、主题,引导受众领悟广告作品中所包含形象的哲理或喻意,提升广告作品的表现深度与力度。

二、幽默

幽默是运用意味深长的诙谐语言或形象抒感、传递信息,以引起受众的快慰和兴趣,从而感化启迪受众的一种艺术手法。它的审美价值在于在有趣与可笑之中引发意味深长的思索,是事物底蕴的深刻沉淀。幽默的特点是寓庄于谐,即使人在轻松和愉悦中感其深刻的蕴含。寓庄于谐的方法很多,比较多见的有:双关、夸张、比喻、对比等。这里主要介绍两种:1.双关。可分为谐音双关和语义双关。谐音双关即利用文字音同或音近的条件,使一个词同时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例如广告“痰吐”得体,从我做起。这里的“痰吐”就是一种谐音双关,它利用语音相同的特点对文字进行了处理,将“谈吐”改做“痰吐”,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表达方式,别出心裁地宣传了“痰吐”得体才能使“谈吐”得体的道理,有趣又让人回味。语义双关是运用词的多义特点,使语句具有双重甚至多重意义,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如一则关于爱情主题的广告。画面是一双紧紧相握的苍老的手。文案标题是:要做就做情场老手。“情场老手”在这里有两层意思,表层指的是风花雪月玩弄感情之徒,内里的含义是从年轻握到老年的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充满浪漫与温馨的八个字。广告通过双关以一种反话正说的幽默,让人体会到年华易逝,真情弥坚的可贵。双关多用在公益广告的文案中,利用巧妙,就可以创造出新颖别致、内涵丰富、令人回味的公益广告。运用双关时,要处理好表里两层意义的关系,一般而言,表层意义是次要的,里层意义是主要的,表层意义要明显突出通俗易懂,里层意思要能够让人稍加揣摩便能够明白,里层与表层意义之间应该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运用双关既要含蓄深刻,又不能够晦涩难懂;既要生动活泼,又不可以低级庸俗,既要表意准确,又不能产生歧义。要始终顾及受众的认知、欣赏水平与感悟能力。

2.夸张。夸张是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有目的地放大或缩小事物的特征,以增强表达效果的修辞手法。夸张的作用主要是深刻、生动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增强语言的感染力,激发受众丰富的想像和强烈共鸣。在公益广告中,幽默而含蓄的夸张须借助视觉要素(图形、文字、色彩及它们在一定空间中的组织关系)进行表现与发挥,在搞笑与滑稽的形式之中包涵合理而深邃的内容。它通常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形态的夸张、情节性的夸张及两种夸张兼而有之的综合性夸张。

形态夸张的手法便是对广告中的形象和角色外部形状与结构的夸张变形。它通过具体、生动的夸张形象提供了变化性和趣味性的信息,因而它能有力地吸引受众的目光,并不断强化着诉求点。例如国外一则关于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广告。宴会上,一位美丽的女郎飘然而至,吸引着男士的目光,一位英俊的绅士很酷地在嘴角叼起了一支香烟,热情地迎向女郎,女郎瞟了一眼绅士,脸上挂着诧异的笑容,原来绅士嘴角的香烟软软地向下弯曲了。不仅如此,宴会上所有把目光投向女郎的抽烟男性嘴角的香烟全部呈向下弯曲状。男人们见状,赶紧拿掉嘴里的香烟。广告对香烟进行了形态夸张处理,含蓄地传递了吸烟有害性健康的信息。又让人在忍俊不禁中对广告主旨了然于心。

情节性的夸张手法是在真实生活的面貌中寻找一些趣味性的异同,通过夸张、扭曲它们之间的某种因果关系来衬托广告主题。这种手法常常表现出夸张而悖理的逻辑,让人产生含蓄而浓郁的幽默体验。台湾的一则反吸毒电视广告《昔日一少年》用的就是这种手法。随着故事的展开,呈现在受众面前的是一幕令人惨痛的悲剧:满天的冥纸、火葬的场景,少年抛洒自己的骨灰,漫步在曾经上课的教室、长廊的画面……画外音响起“我的青春像鸟一样不回来……”的音乐,与画面相映照的旁白是:“的世界里你吃的是自己的骨灰。”广告以一个少年参加自己的葬礼这样极为荒谬的情节,揭示了一个事实,吸毒将葬送你的青春,毁灭你的生活,最终带来生命的终结。广告表现了环境和个人之间的互不协调,并把这种互不协调的现象加以放大,扭曲,变成畸形,使它们显得滑稽可笑,同时又令人感到沉重和苦闷,充满了黑色幽默。

第三种夸张手法便是对前两种夸张的综合。夸张的形态、荒诞离奇的情节,合理而严肃的广告主题,扩展了广告作品的思想内涵与艺术容量。满足了人们求新求奇的审美追求。

无论是双关式的幽默还是夸张式的幽默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扣紧公益广告的主题,同时要考虑受众的文化背景,既不可平淡无奇,也不可一味媚俗,矫揉造作。

三、反常

反常,就是与常规思维定势相悖,借助于逆向思维,取其相反的视角进行思考,置受众心目中的常情、常态、常规、常理于不顾,从而反映深刻主题的艺术表现手法。公益广告中运用这种方法往往可以收到平中见曲,曲中见奇,出人意料、使人震撼的艺术效果。1978年,英国家庭计划协会推出了一则劝说公众计划生育的公益广告。画面上出现的竟是身怀六甲的男人,只见他大腹便便,精神沮丧。广告语是:假如怀孕的是你,你是否会更小心些呢?男人怀孕,广告人借这种一反常态的事件,制造出了含蓄诙谐的效果,让你不由自主地思考广告中所提出的严肃话题。而国内的一则预防艾滋病的广告更是让人在捧腹大笑的同时为作者的反常处理手法拍案。作品以中国人过年的时候在大门上贴的门神关羽、张飞为元素,大胆把他们手里的兵器由大家熟悉的大刀长矛换成了,文字是出入平安。也许有些无厘头,但是广告要说什么,不言而喻。在公益广告中运用反常法应当注意,“反常”只是一种手段,它是为升华艺术形象,深化作品主题服务的。若一味追求“反常”,致力于虚构惊险情节,描绘奇特场面,势必妨碍主题思想的表达,削弱主题思想的社会意义。“反常”应当是在符合生活逻辑的基础上求“新颖”,求“反常”。

四、悬念

悬念是指为了激活受众的“紧张与期待的心情”,在艺术处理上采取的一种积极手段。它包括“设悬”和“释悬”两个方面。前有“设悬”,后必有“释悬”。通俗地说,它是故事发展中间只亮开谜面,藏起谜底,在适当的时候再点破,使受众的期待心理得到满足。在公益广告中运用这种方法,由于媒介的不同,执行有所不同。在平面作品中,常常通过系列的方式来完成。如果是一幅作品,则多以画面为主导“设悬”,而以文字为辅助“释悬”。因为画面与文字相比较,人们一般首先看到的是画面。而在影视作品众常常是在最后才点明主题,解除悬念,使人们在探究反射心理得到满足的同时,对广告产生难忘的印象。广告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告的开头是否能有调动观众好奇心的构思。在一则以亲情为主题的电视广告里,开篇向人们展示的是一个在镜子前欣赏着自己一头秀发的美丽小女孩,她的眼神中有一些不舍和遗憾,但是很快,她有了一个惊人的举动,拿起剪刀笨拙、慌乱地剪掉了自己的头发。瞬间一只小天鹅变成了一只丑小鸭。广告至此在人们心中设置了一个疑团:她为什么要做这么荒唐的事情?故事继续展开,门铃响了,小女孩打开了门,是女孩的父母和哥哥回来了,他们诧异地看着女孩乱糟糟的残发。哥哥似乎很快读懂了妹妹,取下戴在自己头上的帽子,怜惜地扣在了妹妹的头上,哥哥由于化疗光秃秃的头露在了阳光下。谜底在最后一刻揭开,观众的心久久地被兄妹俩的脉脉温情打动着,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麦琪的礼物》么。世间还有比这更纯洁更美好的真情么?这就是悬念的力量,蓄势待发,而后厚积薄发。

五、摹状

指的是对事物情状的描摹或者记录。在公益广告中它指的是通过对受众所熟悉的日常生活的某个场景、片段、道具的描摹来表现主题。它关注生活中最真实、最本原的细节,如小人物的悲欢故事,近乎白描的生活场景、耳熟能详的心声、信手拈来的家常话题……,让人于细微处悟真谛,在亲切、细腻中获得情感的共鸣,灵魂的升华。例如一组以关注无家可归者为主题的系列平面广告,分别以黑白的色调展现了天桥、垃圾桶、地下通道三个场景,辅之以简洁的文字:这里是他们展现人生的舞台;这里是他们的食堂;他们把这里当床。文字与画面的组合让人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进而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命运充满关切。而央视一度热播的广告《爱心传递——洗脚篇》,因为母亲为老人洗脚,年幼的孩子模仿母亲,摇晃着步伐为母亲端来洗脚水的生活片段更是让人心绪无法平静,并常常在脑海中浮现。摹状让人回味的关键是所选择的小事、小场景、小人物、小东西要能够以点带面,个性中有共性,典型性中蕴涵普遍性,这样才会产生余音绕梁,不绝于耳的效果。

关于公益广告的含蓄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含蓄不是晦涩,公益广告的受众是社会公众,他们的审美情趣、文化水平不同,决定了公益广告含蓄美要实现雅俗共赏,含蓄美的开掘一定要保持在普通大众能够理解的层面上,既要有悬念,引起兴趣,又要易理解,一猜即悟。只有这样,才能使受众在享受含蓄美的同时认同广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潘泽宏著:公益广告导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1月第一版第4页

[2]张明新著:公益广告的秘密.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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