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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

第1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现今,消费者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从目前看,危害消费者安全利益的行为普遍存在。通过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消费者各种权益作了系统规定,并在章节中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本文是从分析消费者安全权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安全权。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自己的安全权,在自己的安全权利上受到损害时,能依据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消费安全权。因此,我们呼吁加强对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大打假治劣的惩罚力度,使其非法获利不足以支付承担法律责任的成本,令违法经营者无利可图;还要及时解决安全标准缺失和滞后的问题,为消费者安全权提供强制性的技术警戒线。对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及时向社会通告,加大对经营者的心理威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保证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安装防护措施或者设立警示标志,以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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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消费者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从目前看,危害消费者安全利益的行为普遍存在。通过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消费者各种权益作了系统规定,并在章节中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本文是从分析消费者安全权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安全权。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自己的安全权,在自己的安全权利上受到损害时,能依据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消费安全权。

一、消费者安全权概述

首先我们先了解消费者的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在许多法制国家,安全权是消费者最主要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安全成为人类生存的首要条件之一,没有安全权,人们的其他权利就失去了意义。而且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便是安全权。对所有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并提供支付对价后,经营者就要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一)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

当我们基本了解消费者的安全权。那么我就把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分为以下两个方面的,一是人身安全权。它又包括:(1)消费者的生活安全权。即消费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权利,如因仪器有毒而致使消费者残废,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2)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损害的权利,如食物不卫生而致使消费者中毒或因电器爆炸致使消费者残废等均属侵犯消费者健康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失的权利,财产损失有时表现为财产在外观上发生损毁,有时则表现为价值的减少。

在消费者而言,其购买商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者是为了个人或者家庭的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在其为商品的所有、服务的提供付出代价后,对方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使消费者在付出代价后,对方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使消费者在付出代价后反得到伤害。故在消费者方面,他们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消费者安全权的特征

在我国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不受损害的权利与我国《宪法》和《民法

通则》中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害虽是一脉相通,但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这项权利与以上的权利相比还是有其自身的特点的,主要包括:

第一,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所具有的内容,包括生活消费的任何领域,

权利客体的范围包括一切购买、使用消费品和接受服务的行为,所以,这项权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第二,消费者的安全权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也就是说,在消费者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始能产生,离开生活消费这一特定领域,就不可能存在消费者的安全权问题。当今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性不断加深,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生产者,每一个人也都有可能是消费者,任何个人都不可能不接受外界的服务,不可能不购买、使用商品。在如此密切的相互依赖下,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成为必然,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首要地应得到保护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第三,消费者安全权不只是被动地形式,还可以主动要求,也就是说,这项

权利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只有在自己生命、健康权或财产权遭受损害后才能主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动行使消费者安全权,既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标准。

(三)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

上面已经讲述了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和自身特征。现在很多消费者自身都不很清楚的事情,因为有很多消费者安全权受到了侵害,可是消费者却不知道如何在受到侵害的前后来实现自己的安全权。那么我现在下面再讲述如何实现消费者的安全权。

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很多时候消费者的安全权不会自动实现,该项权利的保障首先有赖于经营

者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在不同的消费交易领域,经营者所应当承担的安全义务和

责任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都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

受侵犯的权利。这就要求:

第一,在购买、使用家用电器、家用机械、燃气以及燃气用具、日用百货、

文化用品、儿童玩具等生活消费品时,有权要求这些产品的质量能够有安全性,或者有安全性保障措施,不存在缺陷而使消费者受到损害。

第二,在购买、使用食品、药品、化妆品时,有权要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

安全、卫生标准。

第三,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相关的服务设施、服务用具用品、服务环境、

服务活动以及服务中所提供商品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不致使消费者遭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威胁。

2.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有赖于国家对消费交易活动的有效管理

现在国家为了更加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有一般性的安全保障法律规范,我国对特殊危险性商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问题也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法律规范,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管理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生活用电安全管理规范、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等等。这些安全管理规范是国家对消费者交易进行必要干预的法律依据,为国家对消费安全进行有效管理提供了一系列法律手段。现在把这些手段可以概括成四种:标准化管理、安全认证管理、许可证管理、商品和服务的标示管理。国家通过这几种管理手段,可对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制定强制性的各项安全标准,强行要求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从而实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功能;并且可以防止不安全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为消费交易的安全创造条件;而且通过标示的管理,可以让消费者警惕那些不安全的商品和服务,避免消费者的安全受到侵害。

虽然国家对经营者们的商品和服务已经严加管理,可是损害消费者安全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消费者安全权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消息途径可以看到现在有很多的消费者安全权没有得到保护,致使很多消费者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近年来,我国广大消费者在人身安全方面屡屡受到损害,有些情况已经发展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都享有安全权。

而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非常普遍。

(1)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例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招徕顾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毛肚、凤爪,在菜油中掺柴油,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皆属此类,这些商品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反而会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会致人死亡。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对于销售者来说,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侵犯消费者安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些商店将已经过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骗消费者。

(2)药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制造销售假药、劣药。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钱,则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及解除作用,延误疾病的治疗,有些假药中还掺杂有害成份,不仅耽误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剧,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鸡饲料、淀粉或廉价药品加上伪装,冒充抗生素及名贵药品出售。

(3)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商品不容忽视

日常用品及机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这些年来,我国曾发生了多起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爆炸伤人的事件,电风扇、电热毯、电热杯、洗衣机等漏电致人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

(4)化妆品质量不过关有毒有害性不容忽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也渐为时尚,化妆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有些生发水不仅没有生出头发,反而使原有的头发脱得精光,一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妆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

(5)服务行业的场所和方式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不容忽视

营业场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品、饭店、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有些旅馆管理不善,旅客财物经常失窃等等,这些也属侵犯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服务方式不安全。如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当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浴室热水过热烫伤顾客等等。

上述的五种问题都是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本来就是处在弱势地位。而当消费者安全权不能得到保障的时候我们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一)提高消费者的唯权意识

维权就是指的是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维护生命健康安全权是消费者协会的一个重点,也是消协的一个主要标准,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健康维权确定的依据是:当前危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比较突出,把健康维权作为年主题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以人为本,它包括多个方面;另外确定年主题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社会的总体目标的实现要求全民各尽其所,没有人民群众的全民健康是做不到的,消协维护消费者全权利益有本身的职能,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安全利益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突出的问题,打击制止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一些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为了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列出以下几种方式:

一要选择大商场购买,因为大商场进货渠道规范,消费者一旦购买了劣质产品,不管找商场还是找厂家去维权,都会更方便。二要保留购物票据,以证明劣质产品的出处或卖场。三要认清品牌,不要去买“三无”产品。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维权难度更大。四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当事人而言,维权是件很辛苦的事,如果我们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就会更大程度地避免遭遇到伪劣产品,也就不用花费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去维权了。在消费者消费的同时可以要求:(1)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必须具有合理的安全性,不得提供有可能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安全、不卫生的产品。(2)要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3)要经营者提供的消费场所应具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使消费者能在安全的环境中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这些都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所要提出的安全要求。

上述这几种只是一些消费者为了以后方便唯权常用的行动,消费者的安全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在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寻求司法的保护。

(二)消费者安全权司法保护

1.打击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上述规定所称的法律、法规,是指内容涉及了对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处理之条款的法律、法规。

(1)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

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是两个联系紧密而又相互区别的概念。违法行为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犯罪行为则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当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的安全权益的行为多属于违法行为,除非当这种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达到构成刑法分则所顶的某一项罪名的构成要件时,就成了犯罪行为。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应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于犯罪行为,则由国家的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2)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

现在社会有很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违法行为。其中主要表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搀杂、搀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生产、销售假药、坏药。第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第四,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第五,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第六,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上述以上行为中,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其中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劣质化妆品罪等犯罪行为。

2.人民法院切实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方面的职责

在我国人民法院在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方面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包括民事的、行政及刑事的。它是保证消费者诉讼权利得以实现,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

(1)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的受理

当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包括因经营者违反约定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纠纷和因经营者违反法定义务侵犯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益的侵权纠纷两种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也就是说当消费者的安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选择司法救济方式解决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而对消费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争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既消费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讼和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2)人民法院会采取积极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讼

服务人民、保护人民、急人民之所急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而且方便消费者提讼是人民法院实现其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各项措施的基本前提。社会中,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为了自己安全权益怕打官司,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方便,都会因为离法庭太远,为几个钱不值得来回奔波;举证困难,担心败诉,顾虑进程浪费时间和精力,造成了很多消费者当自己的安全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放弃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能忍就忍,能让就让。而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人民法院有义务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的。这样就能使很多消费者在自己安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还击。

3.对已受理的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会及时审理

所谓及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定诉讼时间期限的要求,在受理案件后,应按时进行审理前准备,尽早开庭审理。此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还可根据需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这都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消费者节省了时间。

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由于人民法院在解决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中具有最终的裁判权,在国家对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保护工作中享有极大的权威性。因此,本条的规定对于及时解决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避免争议久拖不决而给消费者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伤害,加强对损害消费者安全权益行为和现象的司法监督,保护广大消费者安全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消费者安全权行政保护

在这里我要特别讲述一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安全权益的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而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安全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有关行政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督促。2、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这就直接能说明了我国政府对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措施。而在人民政府内部因职能不同而有不同的职能管理部门,现在有很多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的行政管理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技术监督机关、卫生监督机关、环境保护机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这些机关通过自己的各种不同的职能来管理市场、约束市场,通过对市场的严格管理更好的保证市场上商品质量,防止一些假冒产品、不合格的卫生产品危害消费者的安全权益,而且会对给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来提高其对本行业的管理、监督人员的素质能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四、结束语

总之,消费者安全权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也将促进消费者安全权的得到更多保障,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释:

(参考资料)

1.李昌麟主编: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2.张严方著:《消费者保护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3.王淑火著:《产品责任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4.王淑火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答》,中国计量出版社1994年出版。

5.1985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关于从严打击制造贩卖假药、和有毒食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动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年第3号。

6.梁慧星:“中国的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立法”载《法学》2000年第5期。

7.2003-10-3109:06:41

第2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提高。

关键词: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资金筹集管理;债务管理;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2-0155-04

无论是哪一个行业的企业,其企业的管理工作的进行与经济活动的开展,都无法离开财务管理工作。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全部建立在财力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之上,是由财务计划综合规划而来的。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也是一样,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各种经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传统性的企业财务管理已经不能适当当前的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因此,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管理问题逐渐得到了建筑施工财务管理人员的认可与重视。本文以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为出发点,浅谈一些个人观点。

1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分析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有许多不同的管理内容,下面,我们就来对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简要的分析:

1.1 资金筹集管理

在建筑施工单位建立之时,要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建设部的资质管理的规章制度与工商管理部门关于公司建立资本的规定,对单位的资金筹集工作进行核算。在这个过程当中,货币资金要按照规定存入到银行当中,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对于那些不动资产与无形资产,应根据会计法及会计核算制度进行科学的计量,确保资产管理人员对单位的不动产及无形资产进行日常运行与管理。

1.2 债务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特殊之处,债务管理工作正是因此而存在的。建筑施工单位要承担组织工程施工的资金,又要进行产业的投资。在对本身所持有的资金进行充分运用之外,还要运用合作者的资金,也就是来自债权人的资金或者银行的贷款等。债务管理是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债务进行吸纳、化解与清偿、运用是建筑施工企业得以生存与盈利的重要手段。所谓施工企业的债务,就是指建筑施工单位在生产运营的过程中产生的银行贷款与交易行为中形成的财务债务。比如说原材料的采购行为与工程分包单位应付工程款中所产生的债务等等。这些债务的清偿工作会使建筑施工单位的资金外流。

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目的就是杜绝资不抵债的出现,也就是说将建筑施工单位产生的债务控制在企业所持有的资金之内,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日常的建筑施工单位债务管理工作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内容:

第一,在债务产生之前,要进行科学的债务预测。预测的重点内容是债务可否为建筑施工单位带来经济效益,是不是可以为企业自身创造财富。如果不能,要坚持拒绝债务的产生。比如说利用债务对企业员工进行福利的发放就是极不科学的。

第二,进行科学的核算。在债务产生之时,财务管理人员要进行科学与准确的记录与核算,积极对资金进行安排,清偿已有债务,从而减少债务对于企业发展的不良影响。

第三,进行债务比例的压缩。建筑施工单位要利用债务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财务管理人员要力求本企业资金实力的提高,从而加强建筑施工单位企业信用度的提升,对债务比例进行有效的压缩,节约债务产生的成本。

1.3 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在自己所持有资金与其他方面的资金充足之时,不仅可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还会有资金的盈余。而这些资金便可以用来进行投资,利用企业资金进行投资,可以使建筑施工单位利用现有的资金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利用合法资金进行合法的投资,是开拓建筑施工企业提高财富值的重要方法。在建筑施工单位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之下进行合理的投资,可以为建筑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收益。但是,投资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会使企业面对很大的资金风险。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工作之时,首先,要考虑到国家关于投资的大政方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投资行为。其次,要对建筑施工单位本身的投资能力进行分析,使投资力度与企业实力相匹配。另外,要考虑投资行为的成本与收入比是否合理。最后,在企业需要资金援助之时,要保证投资可以转化为资金进行使用。

1.4 单位资产的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单位具有单位资产,比如说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等等。这些资产的安全直接关系着建筑施工单位未来的发展。因此,单位资产的管理也是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人员要对单位的资产进行合理与规范的管理。比如说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之时,要按照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的规定严格进行。

1.5 利润与结算资金的管理

利润是建筑施工单位不断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目标,也是衡量建筑施工单位存在意义的重要指标。利润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更是贯穿于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利润管理工作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成本管理、费用管理与质量管理工作都有密切的联系。只有对收入管理与财产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才能使利润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的重要性分析

2.1 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只关系到建筑施工单位自身的发展,更与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维护与工程投资者的利益等有着重要的联系。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安全工作,有利于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者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企业发展的前景,也是企业进行业绩考核与分析的主要依据。只有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安全水平提高,政府部门才能采取有效的对策对其进行宏观调控,做出更科学的经济决策,促进建筑施工单位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安全要求财务管理者从真实的情况出发,准确无误地进行财务信息的记录,这都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重要实践。

2.2 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这就使得财务管理信息的失真现象较多地存在,财务管理工作也因此正面对着很大的挑战。在财务管理工作相关法律制度出台与实施的今天,加强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不仅是企业自身的要求,更是国家法律对于每一个企业的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度的提高,提高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是保障建筑施工单位一切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更是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2.3 有利于企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市场经济压力,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说也是一样。要在越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企业自身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财务管理安全制度是重要组成内容。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将财务管理工作与企业运营管理工作进行分离是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水平的提高,对于夯实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基础有重要作用,对于企业决策的科学性的提高具有正面意义。

2.4 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

企业目标得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企业的管理水平,特别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讲,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安全水平,对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极为重要。财务管理安全的实现,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与竞争力,使企业有资本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中寻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

大化。

3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财务管理安全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但是,在财务管理的实践当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当代建筑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下面,我们就来对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

3.1 成本控制力度不足

在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当中,成本资金的控制力度不足,使得建筑施工单位的资金缺少统一的管理。施工企业具有特殊性,它的分散度高,流动性能强大,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的资金也较为分散,这对于施工单位进行高效资金利用与调配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施工企业的资金在分散的状态之下不能进行统一的管理,在进行新工程的接手与施工之时,会面临资金短缺的现象。在建筑施工单位的发展实践当中,有一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获胜,赢得投标胜利,不惜大力降低施工利润,从而演变出纯粹地为了投标而进行盲目的投标。这样的现实往往会使得许多施工企业进入到进退两难的境地,最后的结果就是企业经济亏损。一些施工企业没有成本管理的意识,在进行成本预算之时,不能进行真实且充分的市场调查,在进行决定之时缺少科学性。更有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施工进行大额贷款,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

3.2 财务管理安全人员意识不足

鉴于施工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个人素质问题以及企业培训力度的不足,使得建筑施工单位中的一些财务管理人员不能了解到财务管理安全的重要性。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的漠视,直接导致工作质量的下降。这样的工作意识与态度人员不能了解使得一些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责任互相推诿,发生扯皮现象。另外,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与机制不完善,使财务管理行为得不到规范,只限于口头管理的水平。这就造成建筑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成为困难,财务管理安全水平完全依赖于工作人员的工作力度与工作习惯。只有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得以完善,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才能被激发。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十分重要。

3.3 财务管理工作僵化,信息不对称严重

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也不仅仅是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各个部门要实现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利用各个部门间的信息纽带加强财务信息的沟通。财务管理信息的对称是基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间的信任与和谐而存在的。如果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的财务管理问题上存在差别与矛盾,那财务管理的信息就很难统一。计算机是促进财务管理科学化与便捷化的重要手段,但是就建筑施工单位目前的财务管理水平来讲,还不能利用计算机构成一个科学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网络。财务管理信息的不对称会使财务管理信息失真,对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水平的提高极为不利。

4 加强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的对策

分析

面对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加强对策的研究与应用已经迫在眉捷。以下是笔者就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所提出的具体建议:

4.1 加强成本管理的动态性

加强成本管理工作中控制对象的动态性,对于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有促进作用。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对企业生产流程中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方法进行二次创造,加强信息传递过程中可能影响信息质量环节的全面管理,以此来提高成本管理信息的真实性,使与成本管理相匹配的成本核算方法得以建立。另外,要以标准的施工成本对成本管理进行控制,将控制的关键集中在内部转移价格之上。对于目前市场价格与实际的成效价格进行直接的对比,对于测算的项目运用产品月末加权的方法进行结构性调整。除此之外,还要进行阶段性的预算,在事前、事中与事后进行准备的核算,从而摆脱传统的核算方式带来的不便,对成本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使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得以弥补,降低建筑施工的整体成本。

4.2 完善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机制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十分重要。因此,在未来的发展道路当中,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分与机构,从而减少因个人管理财务或者财务独权而带来的财务管理安全问题。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观念,加强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明确财务管理的监理制度,使财务管理人员意识到工作内容的严肃性以及工作的责任感。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学习,在条件的情况下,邀请专业的财务管理团队到企业内部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讲座,从而丰富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体系与科学的财务管理观念。

4.3 明确财务管理的职权

对于建筑施工单位而言,加强财务管理职责的明确对于其财务管理安全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有一个专业的财务管理团队,专门负责工程施工当中的财务问题,将财务的管理、统计与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赋予到明确的个人身上。只有这样,每一位财务管理人员才能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热情。建筑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自身财务管理思想的更新,不能一味地追求亲近的人管理财务的思想,要追求财务管理安全工作的科学性。要将财务管理的长远目标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主线,不能过分追求眼前利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明确财务管理的职权,使财务管理人员的会计行为得到规范,建立一个科学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水平的提高。

4.4 提高审计能力,促进财务管理安全

财务管理信息的失真会使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安全得不到保障,对于建筑施工单位来讲,加强财务审计部门的建立与财务人员审计能力的提高十分重要。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将审计工作的职能进行充分的发挥,针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方法进行专项财务调查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程序对财务信息进行司法审核。审计工作者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财务信息与汇总,将财务审计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财务管理的整体。前期要对审计制度进行明确,中期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后期要将建筑施工单位的利润作为管理重点。

5 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安全水平对于建筑施工单位利润水平都有直接的影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笔者从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出发,对其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发现与阐述了现存问题与加强对策。希望建筑施工单位认识到财务管理安全的重要性,加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财务管理安全的提升,使企业收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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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谢根玲.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J].现代经济信息,2009,(8).

第3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企业财产安全保险保障的对象比较广泛,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代保管财产,以及特约的金银、古玩、艺术品等。财产安全保险不仅可以为企业的财产安全提供一种保障,也可以为企业经营生产免除一定的后顾之忧,提高企业工作的效益。从社会发展的整个趋势而言,财产安全保险是企业经营的重要部分,作为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规划的重要因素,需要重点关注。

二、企业财产安全保险现存的问题

(1)企业投保意识不高。在我国,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对保险需求普遍比较被动,一方面源于国内保险业发展较晚,部分制度和管理结构还未完善;另一方面则因为个人或企业的保守意识,不愿意参与投保。如果个人或企业投保意识加强,很大程度上会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产品的完善。因此,企业投保意识不高,是现阶段企业财产安全保险的一个重要问题。部分企业规避风险的方式主要依靠自我防范,不仅增加了风险成本,而且在风险发生时也面临着沉重的负担;部分企业在保险公司的宣传下被动选择了财产安全保险,投保积极性不高,容易造成胡乱投保,并且不能做到持续投保,从而不能真正实现财产安全保障。

(2)财产安全保险制度不完善。企业财产安全保险不是一个零散的、随机的工作内容,而应当是一个有规划的工作重点。然而我国大部分企业在财产安全保险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上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状况。部分企业只是在财务部门下设一个简单的单元,来负责保险事宜,而这些负责人员往往并非保险专业员工。公司的基本业务章程也很少对财产安全保险单独强调,并做出具体的规划。现阶段,随着市场越来越开放,企业生产规模越来越扩大,企业对财产安全保险的管理制度如果还只停留在原有的单一制度上,那么可能会造成企业成本和风险的增加。

(3)保险购买量不足。据相关统计,2011年全国企业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只有329.6亿元,投保率不足7%。企业财产安全保险购买量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单一险种购买量不足;二是结构性险种购买量不足。大多数企业一般会根据往年事故发生的概率,购买较为单一的险种。保险具有先支付保费后可能赔付的特性,容易使企业当前期望值下降,由此造成企业选择尽可能少支付的购买量和自认为必要的险种,在再三减少保险支出的情况下,使单一险种购买量不足,且购买的险种种类偏少。保险购买量不足,导致企业得不到充分的财产安全保障,一旦风险发生,将会对企业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

(4)保险专业知识薄弱。财产安全保险保障的范围较广,因此相关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全面了解非常必要。企业缺乏专业保险知识,在购买保险时以及风险发生后的保险理赔等各环节都比较被动,而且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和纠纷。大部分企业在购买财产安全保险时,往往是盲目的,即以前购买了什么保险,后面继续购买;保险公司建议的保险,如在财务规划内,就完全加以采纳。而在风险发生之后,大部分企业也是非常被动或者不及时地进行申报理赔,又或者在理赔环节中不清楚具体流程,与保险公司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从而导致理赔不及时、理赔不能达到应有预期等诸多问题。

三、企业加强财产安全保险的对策

(1)提高财产险投保意识。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财产安全保险的重要性。首先,企业应当转变风险管理的观念。自我防范、自我规避、自我弥补长期以来是大部分企业选择的风险处理方式。现阶段,在企业风险更加广泛且复杂,以及保险行业迅速发展和保险险种更加合理化的背景下,企业应该转变风险管理观念,充分利用保险这一力量来规避风险。部分企业认为购买保险还不如自己用于风险管理,其实不然。从长期发展来看,保险的购买相对而言是低成本的。如果发生风险,购买了财产安全保险的企业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且可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因此,企业应该重视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在日常规划中将保险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2)加强保险相关制度。企业关于财安全的保险制度应该进行更加系统化、更加合理化的设置。一方面,企业应该重视机构的设置。在有规划的能力范围内,企业应当设置相关的专门负责保险的部门,对企业财产安全保险做出针对性的年度策划,并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权限。另一方面在人员的设置上,保险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才,并给予一定的尊重和重视。除此之外,如激励制度、追责制度、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都可以适当运用于财产安全保险上面,从而能使企业财产安全保险得到更制度化的发展和完善。

(3)增加保险购买量。从整体而言,我国企业财产安全保险购买量是不足的,企业应该一定程度上增加财产安全保险的购买量。首先,企业应该在单一险种上增加购买量。如本来一个单位的财产需要购买100万元的保险金额,而企业选择购买80万元的保险金额,这属于购买不足。因此企业应该参考保险公司的建议,根据财产价值的正确配比,选择足值的保险购买量;其次,企业应该综合考虑企业风险情况,尽可能地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大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风险并不能刚好与企业购买的某一个保险险种所对应。企业只有全面考虑自己可能面临的风险,在合理财务范围内,购买较为多样的保险险种,才可能将所有风险的损失降为最小。

(4)强化保险专业知识。企业要想在财产安全保险方面转被动为主动,必须强化自身关于保险的专业知识。在购买保险以前,企业应该积极研究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对财务进行合理的规划,计算出能够接受的最大支出;在购买保险时,企业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的交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购买需要的保险险种;在风险发生后,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洽谈,获得应有的理赔金额,用于损失弥补和恢复再生产。在强化保险专业知识方面,企业首先应当引进专业性人才。在引进之后,企业应该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组织的培训,增强整个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四、结论

第4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公安招录培养改革 民法

课程设计 公安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2C-0077-03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安招录培养改革的重点是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自此,改革试点工作给公安职业教育带来教学对象、培养对象、职业培养目标三个方面的重要变化。教学对象从高中毕业生转变为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培养对象从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转变为定向基层民警;职业培养目标转变为应用型、复合型的职业人才。全新的招录对象和人才结构要求全新的教育培养质量;全新的教育培养质量要求全新的培养方案。因此,依据对公安工作民法适用需求的调查,针对定向基层民警特点创新民法课程设计,已成为公安职业教育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民法课程定位和目标设计

有关公安院校类民法课程定位,一般认为,民法课程应成为公安类院校的专业基础课程。公安招录培养改革试点中,试点班分为士官班和大学生班两种类型,民法课程为士官班治安专业和刑事侦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值得探讨的是,民法作为公安职业教育的专业基础课程开设的范围是否应扩大到各个专业的各个层次,以及课程性质是否应与不同培养层次相结合。民法基础知识教育属于法律基本素质教育,应是民警基本素质教育的内涵之一,民法课程开设范围应扩大到公安专业的所有层次。但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及课时安排应根据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学历层次有区别地安排,各专业都应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民法知识,治安专业和刑事侦查专业还应学习民法通识知识。士官班的民法课程应设定为必修课,因退役士兵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民法基础知识的学习;大学生班的民法课程应设定为选修课,因大学毕业生的专业多元,有些在大学期间并没有系统学习过民法基础知识,特别是和公安专业相关的民法基础知识的学习。

公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职业人才。与此相应,民法课程目标应从传统的重视传授民法理论知识的课程目标,转向以公安工作中的民法知识需求为导向,将公安民法教育与公安执法实践相结合,重视将民法知识运用于公安实践的专门技巧训练。民法课程目标设计应是“民法基础知识+民法技能+研究能力”。具体来说:一是民法知识目标,即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这是民法课程应达到的基础性目标,培养公安民警警务核心技能的基础。二是民法技能目标,即公安工作中熟练适用民法的技能,这是民法课程目标的重点性目标,培养公安民警适用民法的执法技巧。三是创新目标,即利用民法知识独立分析、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能力,这是民法课程的难点性目标,培养公安民警警务核心技能。

二、民法课程板块设计

课程板块是实现课程目标的方式。依据公安职业教育的民法课程目标,民法课程相应分为三个板块:一是讲授板块,通过教师讲授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获得民法基础知识,培养基层民警民法意识和权利意识,实现民法课程目标中的知识目标。二是实训板块,通过案例模拟训练,获得适用民法的基本技能,培养基层民警运用民法的基本技巧,加强公安执法能力,实现课程目标中的民法技能目标。三是研究性板块或称讨论板块,研究性板块是否应作为民法课程的一个板块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所谓研究性板块,是指通过对公安工作各个岗位面临的前沿性、复杂性民事法律问题的讨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从而提高基层民警解决复杂有争议的问题或新问题创新能力,实现课程目标中的创新目标的课程模块。学生掌握了一些民法基本知识和民法技能,可以应付简单的执法活动。但碰到新问题、复杂的带有争议的案情则无法独当一面地开展执法活动。传统观点认为,基层民警属于专科类职业教育,开设研究性板块理论性太强,而且不实用。事实上,这是对研究性板块的一个误解,研究性板块开设的意义在于,通过讨论分析本岗位中的前沿性、复杂性法律问题,深度挖掘知识背后的理论,引导学生主动探求知识和独立分析法律,即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辨能力和法律表达能力,又解决职业发展中后劲不足的问题。抹杀了创新精神的培养,一方面我们培养的学生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另一方面不利于发挥学生的潜能,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三、民法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是具体实现课程目标的。基层民警定向委培生的民法课程与普通民法课程教育目标的区别在于,培养基层民警在公安工作中能熟练适用民法,即公安民法技能的培养。且招录培养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职位提前设置为基层民警。因此,基层民警定向委培生的民法课程内容应以基层民警职位和培养专业为核心,进行分层分类设计。

(一)民法与治安管理专业

治安警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及管理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据统计,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多发性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是治安工作的重点。对于治安管理警种,民法知识的运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安机关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以及区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其他违反行为和不同种类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行为,公安民警必须掌握并能熟练适用人身权、物权、侵权责任等民法知识。二是在治安案件调查中,公安机关采取的行政调查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护。具体来说,治安管理警种适用民法知识主要有四种情形:其一。生命权、健康权保护。据统计,殴打、故意伤害他人案件为侵犯人身权利行为案件中高发性治安违法行为。而公安民警在治安案件的调查中,为了搜集证据采取“逼供”等非法调查措施时亦容易侵犯被调查人的生命健康权。其二,隐私权、名誉权保护。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常常会遇到所调查的内容或搜集到的证据涉及当事人或第三人隐私问题。其三,人生自由权保护。公安机关在维护治安秩序中,往往需要对违反治安管理嫌疑人采取强制约束、保护性约束、盘查等人身强制措施。这就要求公安民警采取人身行政强制措施时具备熟练适用人身自由权的技能,以避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其四,所有权保护。侵犯财产权利的违反治安行为属于治安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的违反治安行为。而公安民警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行政强制措施时,如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财产未尽妥善保管职责,则容易侵犯到个人或单位的所有权权能。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亦会造成他人财产权的损害。

(二)民法与侦查专业

由于是基层民警职位,侦查专业基层民警定向委培生将主要成为刑事犯罪侦查警种。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是侦查刑事犯罪活动,在刑事侦查过程中,民法的适用主要表现为:一是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对侵犯财产罪的认定及区别不同种类的侵犯财产罪,需要公安民警具备熟练适用物权、债权和侵权责任制度的技能。如占有遗忘物、保管物、埋藏物与侵占罪的界限,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敲诈勒索与民事索赔的界限。二是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认定及区别不同种类的侵犯人身权利罪,公安民警必须能熟练适用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知识。如相约自杀行为性质的认定,侵害身体健康权与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权利罪的界限,干涉婚姻自由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界限。三是在刑事侦查中,公安机关及其民警采取刑事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具体来说,刑事侦查警种适用民法主要有四种情形:其一,生命权、健康权。刑事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典型现象是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违反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其二,人身自由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刑事强制措施的或拘留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的,都会侵犯到公民人身自由权。其三,隐私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法对公民检查,或在搜查、监视居住过程中违法收集或传播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隐私的,缺乏熟练适用隐私权制度技能就会侵犯到公民的隐私权。其四,所有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所有权权能。如对案件无关的财物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宣告无罪后,继续查封、扣押或冻结财产。查封、扣押或冻结财产后,未妥善保管封存造成财产损失。而侵犯财产权利罪与非罪的认定、此罪与彼罪的分别,亦要求公安民警能熟练运用所有权权能、取得、占有制度。

(三)民法与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的职责是监督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具体任务是监察互联网,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从任务类型来看,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的职责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即负责网络治安、网络刑事犯罪侦查、网络经济犯罪侦查,其任务范畴涵盖了日常生活中的治安、刑侦、经侦。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违法犯罪和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两种类型,相对于传统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犯罪对象上越来越具有复杂性,侵犯的客体涉及各种民事关系。具体来说,主要有窃取知识产权,披露专有信息,电子商务诈骗,盗用、伪造客户网上支付账户、盗窃银行,隐私权、名誉权保护。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中适用民法知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查处侵犯民事关系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财产权、隐私权与名誉权保护。二是在计算机违法犯罪查处中,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及其警察采取侦查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中保护公民隐私权利和财产及非财产性权利。

(四)民法与禁毒专业

禁毒专业培养的是禁毒警察,其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犯罪侵犯的客体多是国家对的管理秩序及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涉及民事关系的只有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三种类型。该三种类型犯罪侵犯的客体均包括他人的身心健康。涉毒犯罪的罪与非罪,禁毒警察适用民法知识主要是生命健(下转第108页)(上接第78页)康权。在涉毒犯罪的侦查中,禁毒警察采取侦查措施、强制措施与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

(五)民法与派出所工作

派出所承担着大量与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但又不属于公安业务范围内的非警务工作,对这些民事纠纷的顺利处理依赖于派出所民警掌握并能熟练适用相关民法知识。具体来说,派出所民警解决民事纠纷主要适用的民法知识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适用相邻关系解决相邻用排水,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环保、相邻防险等邻里矛盾。二是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违约责任制度解决债务纠纷。三是适用亲属制度解决家庭暴力、赡养、抚养、家庭财产分割、彩礼等婚姻家庭纠纷。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适用调解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类型主要是殴打、故意伤害和故意损毁财物,而引起殴打、故意伤害和故意损毁财物的民间纠纷主要是权属纠纷、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具体来说,派出所民警在治安调解中适用的民法知识主要有用益物权制度、违约责任制度、财产继承制度、婚姻制度、损害赔偿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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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摘 要:本文分析了电网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及风险分类,阐述了电网企业风险的处置方法。财产保险是电网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本文重点论述了财产保险在电力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电网企业;风险;作用

电力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方面会遇到来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本文主要阐述了电网财产保险管理、风险类型及其作用。财产保险是电力风险处置的方法之一,是电力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一、财产保险管理

财产保险一般是以单位财产(动产、不动产)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被保险方由于遭受各种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利益损失和财产损失,均有保险方根据保险合同支付赔偿。财产保险实施

要求参保企业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通过财产保险的方法为企业分担资产管理风险。

1、财产保险管理理念

以“抓应用、促成效”为主线,深化内控建设成果应用,研究供电事故赔偿工作中风险存在情况,按照内控建设要求,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取得实施效果。在供电责任事故赔偿工作过程中,强化内控评价监督、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服务依法治企的要求。

2、加强财产保险的必要性

电网企业资产地域分布广,且多为户外资产,容易遭受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侵袭。同时,电网企业也因为用户范围广,在输送电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电力商品本身原因或电网企业过失行为对用户造成损失。严重的经济损失对电网企业资产运转产生了较大影响。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资金安全可以通过保险的手段来实现,财产保险成为弥补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例如龙卷风、强降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电力设备、线路严重损坏,电网企业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积极投保,为抢险抗灾、恢复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获得了大量的赔偿资金,为灾区电网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因而,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管理机制是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保障,能够分散风险,可有效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财产保险管理的目标

将规避供电责任事故发生及降低事故赔偿金额的风险管理目标融入岗位授权、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通过风险评估、风险预警、信息沟通、流程监控、有效性评价、缺陷改进等控制活动,推动企业管理从单一制度管理向体系化管理转变、从传统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防控转变、从职能条块化管理向全流程管理转变,不断提升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持续增强财务防范经营风险、调控资源配置、引领价值创造的能力,服务公司发展大局

二、电力企业存在风险分类

电力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例如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等;按照风险的性质可以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按风险产生社会的环境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等。本文仅从风险标的分类进行划分并作简要分析。

1、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的毁损、灭失或者贬值的风险以及经济的或金钱上的损失风险。供电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众多的资产分布在无围墙无边界的广袤的大地上,特别是农电体质改革后,原有的农村的集体资产产权模糊,给资产的管理带了更大的难度。近年来因人为原因,恶劣天气等原因,电力资产遭损、被盗的次数损失金额不断增加,财产管理的风险也日见突出。

2、人身风险。在电力企业经营活动中,劳动力因素是生产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因素。电力企业各级员工的身体和生命面临着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关系到员工本人的身体和生命,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支出的增加、家庭生活的安定,而且给电力企业生产带了影响。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收入能力损失;一种是额外费用损失。

3、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契约或道义应有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由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上造成的严重质量事故(电压、谐波失衡造成的供电中断),对用户造成较大的损失;供电员工在工程施工设计工作中造成的较为重大的安全事故和损失;供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财产保险在电力企业中的作用

1、分散和转移风险。由于自然界是无法准确预测的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具有偶然性,因此各种风险不可避免的存在。财产保险可以将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价划分,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通过将经济损失分散,平均分摊经济损失,使风险在空间和时间上分散,可减轻企业的损失严重程度。这一点对于现金流量小、抗风险能力弱的组织和个人尤为重要。对电网企业而言,分散在各地的供电企业,同样面临着各种这样的风险,通过保险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同时又可利用支出的小额保险理赔费用弥补生产的非固定,利于电网企业资金的合理运转,在电网企业资金安全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减少民事纠纷协调

电网企业由于其存在的特殊性以及较大的安全风险性,因而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事故伤害问题,随着法制环境和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受到责任事故伤害后索赔积极性不断提高,这就给电网企业带来较多的民事纠纷。电网企业实施财产保险后,可将出现的事故交由保险公司,通过财产保险公司对责任事故进行协调和处理,一方面减轻了受害者的心理压力和痛苦,另一方面能够协调电网企业与政府百姓之间的矛盾,降低了电网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财务风险,提高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三方面减轻了电网企业公司领导和员工处理事故所面临的大量繁琐的法律和事务性工作。

3、具有节税作用。通过投保财产保险,将难以预测的自然灾害和损失,化为固定的、适量的保费支出,列入成本费用,可以分摊损失成本费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保险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合理做到节税,同时,保险赔款可以直接用于意外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4、融通资金。财产保险融资主要是通过保险公司参与筹资和投资来实现的。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用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险费用收取和使用并不是一致进行的,而闲置的部分可以进行保值增值,为维持保险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进行投资。而随着保险基金规模的扩大,保险公司成为极其重要的投资方,这也表现在其在资金融通方面的作用。

(作者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淮北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第6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酒店管理;实习安全;问题;措施

随着高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扩招,走进酒店实习的学生也越来越多,酒店工作环境复杂,学生的安全虽然是社会、国家以及酒店关注的热点,但还是存在多种安全问题,例如,在人身财产方面存在财物丢失、人身受到伤害等问题;在工作中容易受伤和与其他人员发生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实习,因此,学校,酒店以及学生个人都要制定各种措施来防止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安全问题及问题分析

(一)、人身财产方面。

1、个人财物丢失。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的安全系数较高,很少考虑过个人财产安全问题,出校实习期间没有充分的考虑安全问题,导致忽略了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财产物品放在宿舍,而又没有有效的安保措施,导致不法人员进入宿舍盗窃其财物;第二,学生初进社会,容易相信别人,对骗局缺乏甄别能力,致使钱财被不法分子骗取或诈取。因此,个人财产丢失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2、人身受到伤害。由于学生的人身安全意识淡薄和社会阅历较少,一旦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将会给学生带来严重的伤害。在情感方面,实习时期学生基本都已成年且都处于青春期,对爱情的向往和追求具有迫切的心里,但由于实习期间摆脱了学校和家庭的约束和监管,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发生,失戀以后精神受到打击,不仅影响实习效果,甚至是对未来感到失望,影响其以后的生活。对于身体安全方面,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学生血气方刚,受不了委屈,与社会人员产生摩擦,以至于发生肢体冲突而受到身体伤害,也势必会影响其实习。

3、学生思想受到冲击。学生实习的酒店一般为高档酒店,不仅酒店地理位置优越且装修高档、奢侈及豪华,而且餐饮、住宿价格也是昂贵的,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水平有着天壤之别,严重冲击着学生内心的“勤俭朴素”的价值观,使学生内心对产生极度的羡慕或者嫉妒,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生的优良作风,然而,学生以后的酒店工作难以满足这样高档次的生活,以至于对学习的专业和实习感到失望,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学生价值观。因此,这些情况对学生的思想产生较大的冲击,以至于学生实习前和实习后的思想普遍的受到了影响和改变,导致难以把心思放在学业上。

(二)、在岗位实习时遇到的问题

1、工作中容易受伤。酒店的工作不仅繁琐复杂,而且每项工作都要做的到位,但是学生初进社会,出现缺乏工作经验、操作不够熟练、动作慢等问题,在情急之下容易产生内心紧张、手忙脚乱等现象,导致出现自己滑到、烫伤等问题,甚至是碰伤客户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学生的实习积极性。

2、工作期间发生冲突。由于部分学生存在自我意识过于强烈、服务意识较差以及不愿受到管理约束等主观性问题,导致对分配的任务不满,出现抵制情绪,或者争执不下产生冲突,造成人身伤害,例如,2016年5月上海一酒店两名实习人员打架事件。此外,对酒店客户的多次服务或者故意刁难不能有效的解决,一旦产生矛盾冲突,对自己人身安全产生较大的威胁。工作期间发生冲突的事件虽然不多,但也要积极的预防。

二、改善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期间安全问题的措施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选择合法酒店。在学生实习前学校要选择各项要求都符合法律法规的酒店,并到各酒店内进行深入的考察,确保酒店的实习环境和现场安全环境都能够达到标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学生实习安全系数。

2、实习前加强安全教育。实习前加强安全教育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安全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在加强安全教育时不能只给学生讲解安全意识的理论知识,而是要收集近几年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件,结合理论知识认真、深入的给学生做讲解,才能真正的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其次,对学生的思想进行安全教育,巩固学生的价直观、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在复杂的环境下避免优良的思想受到冲击。

3、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实习期间定期招学生回校进行安全教育,或者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的安全意识时刻铭记在心。另外,学生实习期间,学校负责人要到各实习酒店进行安全巡查并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学生提高安全意识。

(二)、酒店方面

1、对实习生上岗前加强培训。酒店要制定完善的上岗制度,按照制度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对学生的酒店管理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工作能力等进行加强培训,让学生各项能力、意识达到上岗要求了在上岗实习,避免学生在工作中出现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情况发生。

2、酒店要制定安保措施。酒店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实习学生的重视,注重学生的安全,由于学生初次工作,对工作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认识不到位,在积极给学生讲解各类安全事务时,还要制定各种安保措施,防止学生在酒店实习时出现各类安全问题,避免学生在酒店内与各类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发生。

(三)、学生个人方面

学生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防御能力,首先,学生不仅要严格遵守学校和酒店的管理制度和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问题的知识,并做到学以致用,也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其次,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人为善,尽量减少与他人的摩擦和矛盾,避免各种冲突事件的发生;第三,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三观”且不动摇,保持积极健康的思想,才能有效的抵御社会环境中的各种不良思想。

参考文献 

[1]王飞,周雪. 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问题研究[J]. 职业技术,2017,16(10):18-21. 

[2]曹仪玲. 高职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的安全问题分析[J]. 现代商贸工业,2014,26(23):135-136. 

[3]张雅静,赵玉静. 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安全问题刍议[J]. 经济研究导刊,2011,(10):285-286. 

第7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资本结构

改革开放以前,西安仅有十来家国营房地产企业,市政建设比较落后;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的房地产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截至2007年3月1日,西安房地产企业突破545家,而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把西安建设的更加宏伟壮观。但是,由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差、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因而总体上与国内其他省会城市的房地产行业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0%以上,个别甚至突破90%,这给其发展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如何化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保障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是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和特点

财务风险是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和预期的经营目标所发生的偏差,具体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等四项。其中,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的可变性;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率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无法销售产品并回收垫付本金的可能性;收益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而导致的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时间性、全面性、损益性、激励性等特征。其中,客观性是指财务风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经济事项;时间性是指财务风险的大小随着时间的延续而发展变化;全面性是指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并体现在多种财务关系上;损益性是指企业的风险越大则收益越高,风险越小则收益越低;而激励性是指由于风险普遍存在,为了持续经营,企业不得不面对与防范它,并想方设法降低风险的危害,从而引导企业自身主动地去完善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其财务风险同样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风险。现分述如下:

1.筹资风险的具体表现

(1)负债金额巨大

房地产开发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筹资金额巨大。西安的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初期阶段均以投入债务资金为主,自有资金相当低,而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自有资本,而大量的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近年来,西安房地产贷款增长率持续偏高。在所谓的高回报利益的驱动下,很多房地产企业盲目举债,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盲目再筹资

再筹资是房地产企业实现项目滚动开发最常使用的办法。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真正从现有的企业内部挖掘资金潜力,利用自己的积累资金和设法追回应收款项而取得资金来源,而是想方设法对外借款。在西安一些大型房地产集团,往往还会出现连锁筹资担保链,一旦“链”中的某一环断裂,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致命的威胁。它会导致原有的财务风险扩大化。

(3)利率与市场变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率和市场变动可能引起的房地产定价和定位的不准确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最为致命的不测风险。目前,国内与国际通货膨胀的预期比较明显。为了降低通货膨胀,我国中央银行2007年连续六次加息,而2008年的预期加息行为也比较显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一旦贷款利率发生增长变化,必然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从而抵减相应的预期收益。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房地产投资收益不足以抵消贷款利息,则房地产投资将无利可图。同时,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也成为影响企业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而价格和当地对该同类项目的供需情况是影响其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

2.项目投资的盲目性较大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只要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组织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再投入相应的资金,工程项目能够按期交工使用,就会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因此,不少房地产企业纷纷化费巨额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进行所谓的“圈地运动”。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征地的成本上、资金的运作方面、经济效益的回报率方面上做出细致的财务预算,那么企业就无法确立目标利润,更谈不上各项成本指标的测算及分解落实工作。这可能造成项目投资的盲目操作,从而加大项目投资的成本。

3.项目经营过程缺乏理财依据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企业,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忽视了财务部门的事中监督职能,没有发挥财务部门自身拥有的优势。在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过于简单、粗糙,没有针对自己企业的特点进行成本管理,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全过程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这导致成本管理工作与财务预算偏离差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4.没有正确处理消费与积累的关系

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基本上属于高利润行业。许多房地产企业在获得高额收益之后,大大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尤其是管理层的薪酬水平。但是,当前我国东部、南部的房地产企业大力进军西部。它们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技术设备,这对西部的房地产企业造成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如果西安的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好自身内部的消费与积累的关系,在分配环节耗费资金较多,必然给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5.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西安的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财权主要集中在关键人物手中。他们要么过于注重控制,要么疏于管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的工作仅仅局限在登记账簿的范围内,没有全面发挥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能。同时,财务人员的房地产专业知识缺乏,会计实务水平不高。

三、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应加强对其财务风险的动态管理。也就是说,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在筹资环节、投资环节、经营环节、利润分配环节,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其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全过程的预测和管理,以便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的范围内,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针对筹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

一般而言,随着负债比例的上升,企业的债务风险也会逐渐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利用本身的良好信用、土地使用权进行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另一方面,应把债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企业要安排适当的负债比例,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通过合理安排企业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关系,使它们达到理想组合。

(2)缩短预售时间,减少款项回收风险

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的二元性,因而房地产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较大。另外,房地产投资还涉及政策法规、金融动向、区域供求状况、需方消费倾向等各个方面,因而易受各因素变动影响,造成变现风险,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因此加强资金回收和集中管理尤为重要。如果能及时回收相应的款项,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公司的发展将是很大的资金支持。

(3)注重融资策略的创新

对于规模较大的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为了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应该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前提下,积极地、主动地探索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并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等途径,以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避免主要依靠银行举债来获得发展资金。只有通过多种途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开创广阔的天地。

(4)规范融资担保,控制债务风险

一般的房地产企业都有很多下属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时常发生。子公司合理有效地运用融资资金,是公司整体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母公司应在事先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全年融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子公司并列入考核指标。有权独立融资的子公司按照计划融资,必须先填写“融资担保审批表”,在上面注明贷款银行、金额、期限以及所贷资金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资金效益等,上报母公司确认后,再由母公司出面进行融资担保。经同意由母公司担保融资的子公司,还必须每月上报准确的融资情况报告,如需在核定的范围之外追加融资,仍需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5)建立西安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预警系统

所谓财务预警系统,就是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并向经营者示警,从而能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进行预测或预报的财务分析系统[3]。企业财务预警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进行。其中定性方法包括标准化调查法、“四阶段症状”分析法、管理评分法;而定量方法包括财务指标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Z计分模型、F分数模型。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预警系统。

2.针对投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房地产公司应通过事先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综合评估比较,对决策过程中选定的投资方案,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投资风险的预防与控制:(1)合理预期投资效益,加强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2)运用投资组合理论,合理进行投资组合;(3)采取风险回避措施,避免投资风险;(4)积极采取其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针对经营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做好房地产企业的全面预算

全面预算作为一种管理机制,目的之一是建立有效的预算系统。通过该系统,将非正常的经营活动控制在萌芽之中,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并通过滚动预算,不断通过实际与预算的比较以及两者差异的确定和分析,制定和采取调整经济活动的措施,对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揭示和预防。同时,全面预算体系还可以初步揭示企业下一步的预计经营情况,根据所反映出来的预算结果,预测其中的风险所在,以预先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规避与化解风险的目的。

(2)财务集中管理,规避财务风险

为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确保财务安全,西安房地产企业应在公司内实施财务集中控制,体现财务管理功能。如果公司分权过多,则会带来现实中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各成员单位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资金调度困难、资产调拨困难等,这会影响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集中而不能放开。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充分利用规模优势,规避财务风险。实行财务集中控制,有利于保证公司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减少人为控制现象发生,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3)委派财务主管,加强财会监督

对于西安的房地产集团企业而言,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可以由母公司挑选优秀财会人员经过理论培训和轮岗锻炼,以“双向选择”的形式,委派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同时赋予财务主管代表母公司行使监督职责的必要权限,根据母公司的要求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有权对可能导致损失、危害投资人、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财务收支行为实行否决。通过有效监督,化解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4)适时进行财务分析与监督

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西安房地产企业不但要做好投资回收衔接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而且要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方法研究。要对资金利用率、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费用支出等,进行财务指标分析。准确的财务预测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防范、抵御各种风险。

4.针对分配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应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作为分配决策的主要财务指标。由于现金流量反映出企业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现金收支状况,所以现金流量往往比利润更为重要。如果企业的利润在上升,现金净流量却在减少,这说明企业当年实际收益在下降;如果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同期利润总额,则意味着本期有不真实的或未到账的利润存在。在考虑上述主要因素的前提下,注重约束房地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过高的薪金报酬,以便为企业的发展积累较多的资金。

5.建立健全其他预防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1)进行市场调研,防范市场风险

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市场调研机构,经常派人进行市场调查,及时了解市场房地产的容量及波动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的优劣等,掌握房地产市场的第一手资料。企业除了关注目前的市场,还要着眼于市场的未来需求,认真调查市场容量和社会承受能力,以便为项目投资获取信息资料。

(2)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修养与提高

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房地产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财会人员的素质培养,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财务人员能较好地适应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强相关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此外,企业可以进行定期的考试、考核,引进竞争机制,为从整体上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应该主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及其财务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整个经营过程的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并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在企业的资金管理中,对所有的财务往来都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落实原因。

四、结束语

总之,由于房地产企业独特的经营特点,其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强化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研究,提高其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促进西安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姚杰:浅谈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05(15):125

[2]张彩霞: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法研究[J].西部财会,2007(9):40

第8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资本结构

改革开放以前,西安仅有十来家国营房地产企业,市政建设比较落后;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的房地产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截至2007年3月1日,西安房地产企业突破545家,而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把西安建设的更加宏伟壮观。但是,由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差、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因而总体上与国内其他省会城市的房地产行业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0%以上,个别甚至突破90%,这给其发展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如何化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保障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是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和特点

财务风险是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和预期的经营目标所发生的偏差,具体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等四项。其中,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的可变性;投资风险是指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率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无法销售产品并回收垫付本金的可能性;收益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而导致的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时间性、全面性、损益性、激励性等特征。其中,客观性是指财务风险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经济事项;时间性是指财务风险的大小随着时间的延续而发展变化;全面性是指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并体现在多种财务关系上;损益性是指企业的风险越大则收益越高,风险越小则收益越低;而激励性是指由于风险普遍存在,为了持续经营,企业不得不面对与防范它,并想方设法降低风险的危害,从而引导企业自身主动地去完善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其财务风险同样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收益分配风险,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风险。现分述如下:

1.筹资风险的具体表现

(1)负债金额巨大

房地产开发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筹资金额巨大。西安的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初期阶段均以投入债务资金为主,自有资金相当低,而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自有资本,而大量的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近年来,西安房地产贷款增长率持续偏高。在所谓的高回报利益的驱动下,很多房地产企业盲目举债,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盲目再筹资

再筹资是房地产企业实现项目滚动开发最常使用的办法。西安不少房地产企业没有真正从现有的企业内部挖掘资金潜力,利用自己的积累资金和设法追回应收款项而取得资金来源,而是想方设法对外借款。在西安一些大型房地产集团,往往还会出现连锁筹资担保链,一旦“链”中的某一环断裂,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致命的威胁。它会导致原有的财务风险扩大化。

(3)利率与市场变动

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率和市场变动可能引起的房地产定价和定位的不准确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最为致命的不测风险。目前,国内与国际通货膨胀的预期比较明显。为了降低通货膨胀,我国中央银行2007年连续六次加息,而2008年的预期加息行为也比较显著。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一旦贷款利率发生增长变化,必然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从而抵减相应的预期收益。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房地产投资收益不足以抵消贷款利息,则房地产投资将无利可图。同时,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也成为影响企业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而价格和当地对该同类项目的供需情况是影响其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

2.项目投资的盲目性较大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只要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组织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再投入相应的资金,工程项目能够按期交工使用,就会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因此,不少房地产企业纷纷化费巨额资金购置土地使用权,进行所谓的“圈地运动”。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征地的成本上、资金的运作方面、经济效益的回报率方面上做出细致的财务预算,那么企业就无法确立目标利润,更谈不上各项成本指标的测算及分解落实工作。这可能造成项目投资的盲目操作,从而加大项目投资的成本。

3.项目经营过程缺乏理财依据

西安的有些房地产企业,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忽视了财务部门的事中监督职能,没有发挥财务部门自身拥有的优势。在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过于简单、粗糙,没有针对自己企业的特点进行成本管理,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全过程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这导致成本管理工作与财务预算偏离差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4.没有正确处理消费与积累的关系

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基本上属于高利润行业。许多房地产企业在获得高额收益之后,大大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尤其是管理层的薪酬水平。但是,当前我国东部、南部的房地产企业大力进军西部。它们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技术设备,这对西部的房地产企业造成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如果西安的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好自身内部的消费与积累的关系,在分配环节耗费资金较多,必然给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5.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西安的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财权主要集中在关键人物手中。他们要么过于注重控制,要么疏于管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的工作仅仅局限在登记账簿的范围内,没有全面发挥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能。同时,财务人员的房地产专业知识缺乏,会计实务水平不高。

三、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应加强对其财务风险的动态管理。也就是说,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在筹资环节、投资环节、经营环节、利润分配环节,以及和财务风险相关的其他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其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全过程的预测和管理,以便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的范围内,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针对筹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风险

一般而言,随着负债比例的上升,企业的债务风险也会逐渐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来说,一方面可以利用本身的良好信用、土地使用权进行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另一方面,应把债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企业要安排适当的负债比例,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通过合理安排企业权益资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关系,使它们达到理想组合。

(2)缩短预售时间,减少款项回收风险

由于房地产具有投资品和消费品的二元性,因而房地产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较大。另外,房地产投资还涉及政策法规、金融动向、区域供求状况、需方消费倾向等各个方面,因而易受各因素变动影响,造成变现风险,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因此加强资金回收和集中管理尤为重要。如果能及时回收相应的款项,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公司的发展将是很大的资金支持。

(3)注重融资策略的创新

对于规模较大的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为了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应该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前提下,积极地、主动地探索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并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等途径,以取得广泛的资金来源,避免主要依靠银行举债来获得发展资金。只有通过多种途径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开创广阔的天地。

(4)规范融资担保,控制债务风险

一般的房地产企业都有很多下属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时常发生。子公司合理有效地运用融资资金,是公司整体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母公司应在事先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全年融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子公司并列入考核指标。有权独立融资的子公司按照计划融资,必须先填写“融资担保审批表”,在上面注明贷款银行、金额、期限以及所贷资金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资金效益等,上报母公司确认后,再由母公司出面进行融资担保。经同意由母公司担保融资的子公司,还必须每月上报准确的融资情况报告,如需在核定的范围之外追加融资,仍需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5)建立西安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预警系统

所谓财务预警系统,就是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并向经营者示警,从而能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进行预测或预报的财务分析系统[3]。企业财务预警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进行。其中定性方法包括标准化调查法、“四阶段症状”分析法、管理评分法;而定量方法包括财务指标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Z计分模型、F分数模型。西安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财务预警系统。

2.针对投资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房地产公司应通过事先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综合评估比较,对决策过程中选定的投资方案,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投资风险的预防与控制:(1)合理预期投资效益,加强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2)运用投资组合理论,合理进行投资组合;(3)采取风险回避措施,避免投资风险;(4)积极采取其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针对经营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1)做好房地产企业的全面预算

全面预算作为一种管理机制,目的之一是建立有效的预算系统。通过该系统,将非正常的经营活动控制在萌芽之中,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并通过滚动预算,不断通过实际与预算的比较以及两者差异的确定和分析,制定和采取调整经济活动的措施,对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揭示和预防。同时,全面预算体系还可以初步揭示企业下一步的预计经营情况,根据所反映出来的预算结果,预测其中的风险所在,以预先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规避与化解风险的目的。

(2)财务集中管理,规避财务风险

为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确保财务安全,西安房地产企业应在公司内实施财务集中控制,体现财务管理功能。如果公司分权过多,则会带来现实中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各成员单位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资金调度困难、资产调拨困难等,这会影响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集中而不能放开。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充分利用规模优势,规避财务风险。实行财务集中控制,有利于保证公司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减少人为控制现象发生,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3)委派财务主管,加强财会监督

对于西安的房地产集团企业而言,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可以由母公司挑选优秀财会人员经过理论培训和轮岗锻炼,以“双向选择”的形式,委派到下属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同时赋予财务主管代表母公司行使监督职责的必要权限,根据母公司的要求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有权对可能导致损失、危害投资人、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财务收支行为实行否决。通过有效监督,化解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4)适时进行财务分析与监督

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西安房地产企业不但要做好投资回收衔接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而且要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方法研究。要对资金利用率、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费用支出等,进行财务指标分析。准确的财务预测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防范、抵御各种风险。

4.针对分配环节的预防财务风险的策略

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而言,应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作为分配决策的主要财务指标。由于现金流量反映出企业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现金收支状况,所以现金流量往往比利润更为重要。如果企业的利润在上升,现金净流量却在减少,这说明企业当年实际收益在下降;如果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同期利润总额,则意味着本期有不真实的或未到账的利润存在。在考虑上述主要因素的前提下,注重约束房地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过高的薪金报酬,以便为企业的发展积累较多的资金。

5.建立健全其他预防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1)进行市场调研,防范市场风险

西安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市场调研机构,经常派人进行市场调查,及时了解市场房地产的容量及波动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的优劣等,掌握房地产市场的第一手资料。企业除了关注目前的市场,还要着眼于市场的未来需求,认真调查市场容量和社会承受能力,以便为项目投资获取信息资料。

(2)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素质的修养与提高

目前,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房地产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财会人员的素质培养,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财务人员能较好地适应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强相关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此外,企业可以进行定期的考试、考核,引进竞争机制,为从整体上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

对于西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应该主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及其财务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整个经营过程的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并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在企业的资金管理中,对所有的财务往来都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落实原因。

四、结束语

总之,由于房地产企业独特的经营特点,其财务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强化对西安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的研究,提高其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促进西安房地产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姚杰:浅谈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05(15):125

[2]张彩霞: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方法研究[J].西部财会,2007(9):40

第9篇: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稽核;内部控制

1 财务稽核的含义

放眼世界范围,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关于“稽核”二字的分析与论述,大多出现在我国的文献资料中。主要含义为“财务稽核是指由财务部门内部主体实施的监督活动”,与置身于企业财务系统之外的内部审计相比,财务稽核在作为企业有着其特殊的优势。中小企业财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财务稽核是财务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就是财务稽核工作的着力点,财务稽核核心是强化财务自律机制,属于财务部门的内部行为,目标在于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内外部监督检查。

财务稽核职能的定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企业外部监督不断强化,财政、审计、税务、价格等各类检查日趋频繁的现实条件下,公司内部最直接、最紧密、最有效的自我监督、自我诊断、自我规范的手段就是财务稽核,稽核工作是构筑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第一道防线;第二,财务稽核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过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工作环节,开展财务稽核是公司系统财务部门的自身行为,是保证财务安全的内在需求;第三,稽核工作首要的任务是要对财务工作负责,要站在财务人员自身立场上,来规避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工作经得起外部检查。

2 目前中小企业财务稽核存在的问题

2.1 稽核整改环节薄弱

在稽核工作的实施过后都会形成相应的稽核结论并产生书面的稽核报告,但对稽核工作而言更重要的是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和改进。目前中小企业对财务稽核结果的考核环节比较薄弱,稽核结果和整改措施的实施尚没有和被稽核单位的业绩直接挂钩。

2.2 复合型稽核人员不足

基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性较强,对稽核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员力量较弱,缺乏对基层运营成本管理的指导和控制。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在不断更新,公司的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具有深远的影响,高素质、复合型的稽核人员比较缺乏。

2.3 稽核方法单一

目前在各单位财务稽核的实践中,现场稽核,调阅有关账簿、报表、凭证的方法占据着财务稽核方式方法的主导地位,非现场稽核等其他的稽核方法采用的情况都很少,多样化的方法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推广。

2.4 独立性不够强

财务稽核最薄弱的方面就是独立性不够强,这恰恰是外部监督的最大优势。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审计,由于其独立性较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可能会发现财务部门人员自身不注意、不重视甚至是明知故犯的财务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检查结果或处理决定,稽核岗位要全面了解、总体把握,并充分利用这些外部监督检查资源,实事求是,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完善财务自律机制,确保财务安全。在此基础上,财务稽核工作要在拓展财务管理功能、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提升财务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探索。

3 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稽核流程的建议

3.1 程序控制

程序控制也称标准化控制。它是对重复出现的操作,按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规定其处理的标准化程序作为其行动的准则。财务稽核流程作为保障企业收入的关键流程,涉及多部门、多层级人员的操作,有必要实行程序控制,在企业内部对流程给予明确的定义,对流程涉及部门的职责给予准确的界定,将各部门各项业务处理过程,用文字说明的方式或用流程图的方式表示出来,以形成制度,颁发执行。

3.2 组织规划控制

组织规划控制是指对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控制。组织机构设置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把组织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分类或分解,以达到各部门各负其责、互相协调、互相制约和监督,从而有效地达成目标。在对财务稽核流程进行分析与设计时,首先考量财务稽核流程所涉及的各部门机构设置、职务分工是否合理,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企业内部不相容职务主要有: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财产保管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和审核监督职务。这五种职务间应实行如下分离:(1)授权批准职务与业务执行职务相分离,(2)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相分离。

3.3 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控制是指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和批准,这些人员就不允许接触这些业务,这一控制方式可以使每一个过程、环节责任、权利明确,使某些事件在发生时就得到了控制。财务稽核流程作为涉及企业收入与资金管理的关键流程,必须考量流程是否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

3.4 业务记录控制

业务记录控制是指在对经济业务进行一记录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以保证记录的真实、及时和正确。财务稽核流程涉及大量对收入数据填报、稽核、汇总等操作,必须考量在流程中是否有健全的业务记录控制。

3.5 财产安全控制

财产安全控制制度,是为了确保企业财产物资安全完整,所采用的各种方法和措施。财务稽核流程涉及有价通信卡、手机等贵重、易变现营运物资的管理与销售工作,因此必须考量流程中的财产安全控制制度。在财务稽核流程中,为了达到保护资产安全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限制接近。是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限制接近的对象包括现金、有价卡、手机等其他易变现资产。(2)记录保护。应对财务稽核流程中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尤其是申领单、出库单、入库单等资料)妥善保管,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性。对某些重要资料应留有后备记录,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在当前计算机条件下尤为重要。

3.6 人员素质控制

人员素质控制是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保证企业各级人员具有与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相适应的素质,从而保证业务工作的质量。财务稽核流程的顺利执行有赖于流程涉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在对财务稽核流程进行评价时,必须考量流程中是否对人员素质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结语: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中,财务稽核问题一直都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稽核应有的作用,这对于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资产价值形成,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只有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稽核水平,加强财务自律机制建设,实现从事后审计监督向事中过程控制的转变,努力防范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倪筱楠.企业财务系统论[j].天津财经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