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煤气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煤气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发〔2007〕16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我县自然条件复杂,干旱、滑坡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进入汛期雨季,极易出现河水陡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毁损道路,淹没矿井,雷击现象也多发,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危化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的任务异常艰巨。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防汛安全投入,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街镇乡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险路、险段的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等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交警、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道路交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

1.认真排查隐患。县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对境内的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要联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排查,重点排查县、乡道路,将塌方、水毁隐患和多雾路段登记造册,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各街镇乡和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管养职责,全面落实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整治和监控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制作相应的警示标志。

2.落实防范措施。国土、交通、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对恶劣气象的防范意识。交通部门和路权单位在道路设计施工中,要高度重视边坡的地质勘查,做好道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订有效的治理塌方和滑坡的方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详细查明公路沿线的危岩、不稳定斜坡等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预加固、截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3.加强路面监管。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恶劣气象制订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实施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

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在公众信息网上开通恶劣气象和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平台,将恶劣天气信息和地质灾害信息(包括具体方位、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及时上网。气象、国土、交通、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产路权单位、道路管养单位、运输企业等要建立定期上网查询制度,确保恶劣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到位。

4.制订工作预案。县政府将组织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制订和完善恶劣气象下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预案。预案要针对行政区域气象和地质特点,制定分级响应措施,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安全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多方面严格规定,重点落实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工作职责。路权单位要根据道路灾害隐患的具体情况,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管,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提高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处置能力。

(二)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街镇乡及交通部门要以提高船员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针对性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进一步健全防洪抢险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成功率。

(三)煤矿安全方面。汛期是煤矿事故多发季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发生。大到暴雨天气,井工开采矿山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严防淹井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配备专人,落实责任制,完善水文资料档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和汛期方案应急演练。

2.严防煤矿透水事故。各产煤乡镇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排除,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煤矿企业实施严管重罚。要建立预警强制撤退机制。县气象局要及时暴雨、雷电预警信息,煤管部门、乡镇收到气象部门的暴雨、雷电气象信息,要迅速通过电传、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达到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水害严重矿井、下山开采矿井,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各煤矿企业和当地政府要加强对煤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专人值守,严密监控,严防垮塌导致伤亡事故。

4.严禁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水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老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各产煤乡镇要组织煤矿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企业按照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组织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加强应急救援。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水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县煤矿救援队要对救护车辆、开关、电缆、排水管道、水泵等抢排水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备足各类零配件和易耗品,装备器材保持战备状态。

(四)抓好建筑防汛安全。各街镇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对人口密集地及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防汛安全。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落实雨季防雷击等措施,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特别要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学校、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材、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对重点隐患和高危部位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形成联动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街镇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汛期安全。各街镇乡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靠前指挥,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要层层建立“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落实到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控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全过程,要认真分析查找确保汛期安全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狠抓工作落实。对于,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防汛设备、材料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分工负责,严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对本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级有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街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监察和督查。

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制订检查督查方案,将汛期领导带队检查安排情况登记列表,于6月22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抄送县安监局。

第2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我受总理的委托,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请予审议。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2003年7月,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这项工作也十分重视和关心。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454名人大代表就制定《紧急状态法》等提出14件议案,之后,又有80多名人大代表就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出17件建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围绕“一案三制”(即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积极开展工作。首先,全面分析了我国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据统计,近年来,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巨大,年,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了4550亿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国公共安全还将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其次,认真总结我们党和政府多年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一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的经验;二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依靠三支队伍形成合力的经验(这三支队伍是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必要时也参加的骨干队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社会力量);三是抗击非典实践中形成的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归根结底依靠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的经验。第三,认真研究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广泛听取地区、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国务院办公厅聘请了20多位专家学者,各省、各部门也聘请了2000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组并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注重吸取各方面的研究成果。第四,依法制定。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注意做好与正在起草中、拟定于今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紧急状态法》的衔接。第五,吸收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在危机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

截至去年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包括总体预案,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合计106件。其中一些预案,如防汛抗旱、地震、核应急等预案是在原有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多数预案,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客观形势的要求新制定的。这些应急预案是在各部门上报的283件应急预案(草案)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筛选、整合后确定的,基本覆盖了我国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也已完成。许多市、区(县)也制定了应急预案。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各地区、各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在编制工作中认真探索、有所创新。同时,积极开展培训演练,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启用应急预案。预案的实施,在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底东南亚海啸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地震局、海洋局、气象局等部门对《风暴潮、海啸、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又进行了复核,使之更加完善。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六条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四是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们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将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并发的涉及多个部门的预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报国务院备案,主要由制定部门负责实施。地方应急预案包括省、市(地)、县(市)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应急预案,是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依据。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订。

4、总体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体系。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按照稳定、充实、加强、效能的原则,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国务院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国家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核应急、减灾委、抗震等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这些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运行机制。为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这里着重说明六点:(1)预防。常态下的管理、预防和非常态下的应急处置,是履行政府职能的两个重要方面。应急预案把“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作为一条重要工作原则,并对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预案演练,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开发的投入,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了明确规定。(2)预测与预警。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信息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国务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4)信息。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5)紧急状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职权决定;需要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决定或者由国务院依职权决定。(6)恢复与重建。总体预案规定,“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与评估。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下一步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下一步,需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抓好预防工作。着力落实各级行政责任制,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体制、机制、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常抓不懈、标本兼治,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2、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全国应急预案的框架体系虽已确立,但目前各地的预案编制工作进展并不平衡,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还很不完善,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尚未形成,亟需加强督促、指导,尤其要抓好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3、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救援体系(包括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抓紧应急专业队伍和统一接报、反应灵敏的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要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并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做好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要组织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各地区、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检验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5、抓好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保护的对象,又是应急处置工作中必须依靠的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如编印通俗读本,摄制影像资料,组织专家学者举办知识讲座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二、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去年10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3起特别重大煤矿安全事故,尤其是今年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损失惨重,教训深刻,我们心情十分沉痛和内疚。总理于2月23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采取更为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安全生产提出了许多好的议案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报告煤矿安全方面的情况。

(一)年全国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去年年初,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生产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点任务,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法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下达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量化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整顿小煤矿,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努力规范煤炭生产秩序;治理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整顿公路运输秩序,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十一次专项督查,促进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五是继续增加煤矿安全投入,2002年至年共安排5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同时,建立了煤矿企业安全费用强制性提取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在加强安全生产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37万起,死亡136755人,虽比上年分别减少15.5万起和315人,但事故总量仍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相继发生了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瓦斯爆炸(死亡148人)、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东方航空公司“11·21”空难(死亡55人)和今年“2·14”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瓦斯爆炸(死亡214人)等特别重大事故。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二)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占一次能源的70%左右,煤炭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煤矿是事故高发行业,煤矿安全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14起,其中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有7起。煤矿事故多发频发,是煤炭工业长期负重爬坡、近两年超常增长、多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的结果,也集中反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1、煤炭生产供不应求,煤矿超能力生产。年我国产煤19.5亿吨,比上年增产2.5亿吨,增长13.2%,仍然供不应求。由于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受利益驱动,煤矿开足马力生产,甚至超能力生产,这成为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最近出事故的三个煤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

2、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基础薄弱。煤炭行业多年来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很多。许多国有煤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已进入衰老期,其中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一些老矿井下使用的通风、提升运输和防爆电器等设备,不能确保安全。

3、我国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易发事故灾害。受资源等条件的限制,我国煤矿95%以上为井工矿,其中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一半左右,煤层有自然发火的矿井占50%以上。海州立井、陈家山矿和大平矿都是高瓦斯矿井。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内压力增大,瓦斯事故灾害危险性加大。

4、职工队伍素质下降,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目前在煤矿井下一线作业很多是农民工,小煤矿基本都是农民工,有的未经认真培训就下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近年来,煤矿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90%以上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煤矿技术人员“断代”、流失也很严重。由于煤矿工作苦脏累险而又收入不高,矿业院校和采矿专业招生不足,分配到煤矿的学生也留不住。

5、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一些煤炭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内部管理松弛,安全管理漏洞很多,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薄弱,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煤矿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不够。

煤矿事故多发,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技术攻关不到位,队伍培训不到位。必须从投入、技术、装备、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措施

各级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关爱职工生命的理念,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察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并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升格为总局,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同时,在总局内专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抓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提升国家监察的水平。二是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监管职责到位,哪一级政府管的煤矿,安全生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政府的责任;监督和管理工作失职,也要追究责任。三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所有煤矿都必须明确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一名行政副职主管安全工作,履行分管责任;明确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通风和防火、防瓦斯、防煤尘)工作负全责;坚持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四是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煤矿重大事故,都要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多渠道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国务院决定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重点用于瓦斯治理。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筹措资金,增加煤矿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监督企业履行投资主体责任,抓住当前煤矿效益好的时机,按规定提足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今年煤矿安全技改投资预计达到150亿元。同时,在煤矿和其它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建立起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机制。

3、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治理,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一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二是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监测系统的,没有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的,一律限期整改。三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四是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予以关闭。对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私自招工、非法生产。五是对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矿井及其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通知,对上述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还要推动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国家和地方都要制定煤层气综合开发规划。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4、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把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等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力争尽快取得突破。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力度。在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煤矿要全部安装。三是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发展矿业高等教育,扩大采矿工程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发展煤矿职业教育。四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在煤炭全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发挥煤矿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主人翁的监督作用。

5、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缓解煤炭供求矛盾和安全生产压力。一是搞好经济运行调节,继续努力缓解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环保型产业项目,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抑制煤炭需求过快增长。三是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

6、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国务院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各产煤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由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本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瓦斯治理督导组,进驻国有重点煤矿,实行重点监察、跟踪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同时,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会诊”,帮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井下带班作业、带班指挥,加强现场管理,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3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做好防范,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影响,确保经济稳正常发展和群众正常生活,实现今冬明春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电力通讯等稳定运行,煤、油、气供给充足,重要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到位、供应充足,各项防范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防范应对恶劣天气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经贸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副主任、民政局局长、经贸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县经贸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防范应对恶劣天气保障煤电油气及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做好与周边县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天气情况,统筹防范应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解决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开展应对工作;建立新闻制度,统一政府信息等。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本单位防范应对恶劣天气保障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的各方面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县经贸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并与县办工作相衔接,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天气信息,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有关防范应对工作。

负责衡全县电力、煤炭运行资源;组织开展电力需求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对全县煤、电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启动有关预案;下达调节电力运行的相关指令。

负责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及时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市场供应保障及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做好重要商品市场运行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供求和价格动态,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督促副食品生产基地和经营企业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副食品供应计划,加强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有效及时。

负责应急医药储备工作,根据县卫生局的调拨通知,及时向灾区调运必需医药用品。

负责协调综合运输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各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工作,加大应急物资的储备力度。

(二)县建设局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液化石油气的供应指标协调,满足居民用气需求。

(三)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我县省、县道路畅通;组织保障道路运输客、货运力;组织好道路工作等。

(四)县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五)县物价局负责加强市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

(六)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并及时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遇到低温、雨雪、大雾、道路结冰等影响交通运输的灾害性天气时,做好滚动预报、跟踪监测,并及时预警信息和预警信号;同时制作灾害性天气警报等重要天气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信保障工作,加强与电力、交通、油料供应部门的联系,协调电力部门保障重点通讯设施用电,做好应急通信车辆的调派和油料的储备。在发生恶劣天气时,及时启动通信应急预案,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抗灾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八)县新闻中心负责会同气象、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重大灾害性天气信息,为新闻媒体记者开展报道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县属新闻媒体作客观报道,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影响区域和范围,密切监视电力设施积雪覆冰情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防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制定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调度运行管理,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全面落实电力应急队伍、电力应急物资以及后勤等保障措施。参加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运力,保障运输,做好工作。

(十二)中石化森美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片区做好县内配置油品供应保障。

四、主要工作

(—)做好年工作

县经贸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周密安排,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年和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前做好客流和各种运力调查等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和调剂各种运力。要树立全局观念,完善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宣传报道,掌握动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做好煤炭供应与调运工作

县经贸局牵头相关单位做好煤炭调运工作。

1、抓好煤炭监测分析,建立重点用户日报制度,及时分析掌握煤炭运、需、存情况,把握煤炭流向,确保重点用户用煤需求。

2、强化煤炭调运。县经贸局负责联系县发改局和重点用煤企业,帮助用煤企业争取应急煤炭供应。

3、加强运输组织调度。交通部门要落实好运煤车运力。

(三)确保电力、通信正常运行

县经贸局、发改局共同协调落实具备发电能力的机组投入正常运行,保持我县有足够的电力供应能力;由县发改局、经贸局督促县供电公司加大重点输变电项目建设力度,做好电网重要“卡脖子”部位的建设;由县经贸局会同县供电公司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充分发挥水电蓄能的顶峰作用,加强供用电调度协调,提高发电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县经贸局负责全县有序用电方案和各级电网紧急限电序位等应急预案,根据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县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输、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走廊的巡查,对线路走廊重点巡查可能威胁电网安全的超高树木,并在林业、建设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输电线路走廊范围内的超高树木进行砍伐和清理,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线路覆冰的监测,及时排除险情,一旦发生设备和线路故障,要迅速开展抢修,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件的发生;加强电力应急队伍的建设、电力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电源的配备、电力应急通讯的建设等电力应急所需;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做好恶劣天气下电力负荷预测,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确保重要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

各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必要的自备应急电源,加强用户所属产权用电设施的维护和自备应急电源的安全使用管理,避免因电力供应中断而引发次生灾害。

县供电公司要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出现电力突发事件和异常事件,按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事件发生和处置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牵头做好防范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对相关物资、器材、应急通信车辆进行提前储备和部署,做好长断电、交通受阻等情况下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通信设施抗灾能力,尤其是要做好山区的通信保障工作;加大对室外通信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冰冻危及通信设施安全;保障各级应急信息报送的顺畅;同时,根据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保障成品油和燃气供应

县经贸局要加强对中石化森美()石油有限公司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片区的成品油购销存监测,掌握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及时采取调控措施,保证应急时的油品供应。

中石化森美()石油有限公司分公司、中石油分公司片区要切实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积极组织油源,合理安排库存,满足10天的成品油正常供应;加强二次配送,最大限度降低加油站可能发生间歇性脱销;确保重点用户、重点项目的油品供应。

县建设局要科学合理地调度用气,督促燃气企业做好运营安全供应,确保液化石油气库存量保障居民用气10天以上。

(五)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交通局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动员各方面人力和物资装备破冰,抢通受阻的公路。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县内主要道路的指挥疏导,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大动脉的畅通;加强对滞留车辆的疏散,及时处置和清理事故现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县交通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恶劣天气的道路运输预案,确保道路客货运畅通有序,避免旅客出现压站情况;加强期间旅客运输市场管理和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对普通公路养护管理,确保道路畅通,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县长运集团公司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恶劣天气运输方案,储备应急运力,提高应变能力,确保运输需求。

(六)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1、做好工业品应急保障。经贸局要开展对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区铲除冰冻装备、道路抢通装备、应急电源、生活类消费品等重点应急工业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建立应急物资档案和生产企业的联系制度,组织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工作。加强与其它兄弟县经贸部门之间的联系,出现应急情况,本地区难以协调解决,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支持,同时建立区域间应急工业品联动机制,就近、就急做好应急工业品保障。

2、做好电力物资保障。电力部门要做好抗冰灾电力物资保障工作,加强配电变压器、水泥杆、电力电缆、导线等电力抢修物资的储备,并确定主要供应生产企业,掌握企业生产、库存的情况,确保应急需要。

县经贸局要做好县级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调试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调得出、用得上。

3、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经贸局要加强对粮、油、肉、蛋、糖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产供销存等情况,加强监管,及时组织货源、增加有效供给。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和查处借机垄断货源、虚假宣传、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县物价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并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材料,加强价格监管,必要时依照《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实施价格干预等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4、做好药品保障。经贸局要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调运保障工作。发挥县级医药储备作用,做好应急药品储备,根据县卫生局的调拨通知,及时向灾区调运必需医药用品。

(七)加强宣传引导

县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并督促县新闻媒体加强与气象、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刊播气象信息、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管制措施等,并加大对防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应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能力。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本部门的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工作。

(二)完善各种预案。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各种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三)建立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到岗在位,坚持24小时值班,并确保通讯畅通。

第4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于雨季防汛应急演练的总结

汛期来临之际,我公司煤矿未雨绸缪,在抓好雨季防汛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的组织了此次应急抢险演练活动,为切实提高我矿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公司煤矿安全度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防大汛抗大灾的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此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6月15日,我公司煤矿模拟当日中午预计XX地区有特大暴雨的情况,矿防汛指挥部利用这一“时机”,组织矿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一次“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演练的内容:模拟XX地区当日中午有特大暴雨,造成我矿主、副斜井以及回风立井井口积水达到30mm深,洪水极有可能灌入井下的危险,将直接威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矿井的安全。

二、演练的目的:提高全矿职工的防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让抢险队伍和有关人员熟悉掌握“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演练步骤:当日值班调度员接到气象部门的紧急通知后,迅速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随即下达了启动应急预案的抢险命令,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50人抢险人员分五个小分队,每分队10人领上铁锹、编织袋、穿上雨衣、雨鞋到井口附近的沙场装沙,将装好的沙袋堆砌在井口,同时模拟降雨迅速猛增,安装两台潜水泵排水,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奋战,在三个井口建筑一米高一米宽的拦洪坝,有效地阻止

洪水的威胁,至此演练结束。

四、上级领导观摩指导及参加演练人员的情况

6月15日上午11时来我公司煤矿观摩和指导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的上级领导40多人,参加演练的人员共有100多人,其中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XX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亲临现场观摩指导,演练结束后,县安监局X局长,煤管局X局长分别就我公司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给与了点评,在肯定演练成绩的同时也给予提出了具体的不足,这对我公司煤矿下一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都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经过此次“实战”演练,我们全矿上下明显掌握了必要的防汛有关知识,对全矿职工起到了防大洪抗大灾的安全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锤炼提高了我抢险队伍及指挥部成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检验应急预案,完善机制,煅炼队伍,教育职工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通过演练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对确保我公司煤矿汛期安全度汛有重要性。通过演练也看到我公司煤矿在人员组织反应迅速,程序步骤的安排,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于下一步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针对发现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第5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虎林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虎林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虎林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故分级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现场指挥部

2.5 专家组

3.  预测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级别与、解除程序

3.4 分级响应及响应措施

3.5 终止程序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先期处置

4.3 指挥与协调

4.4 力量部署

4.5 应急联动

4.6 信息

4.7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与总结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救援装备保障

6.3 资金保障

6.4 通信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交通运输保障

6.8 治安保障

6.9 责任与奖惩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7.2 宣传

7.3 培训

7.4 预案制定与更新

7.5 预案生效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快速、准确、有效进行抢险救灾,确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制定本预案,并与《虎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

1.4 事故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将非煤矿山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一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二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三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四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作为非常设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大队、市总工会、供电公司、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和属地政府。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可调整增加其他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2)研究确定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处置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处置非煤矿山事故组织指挥、协调;

(5)负责做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物资调拨,并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支持部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7)当非煤矿山事故超出市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按程序及时向市政府请示,请求上级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支援。

 2.2 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主  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主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及业务科室人员。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执行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救援保障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3)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演练;

(5)负责应对非煤矿山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6)负责与专家组成员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7)负责提供事故现场相关技术资料;

(8)负责督导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抢险装备保养维护工作;

(9)负责协调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事故现场调查、等级确定、损失评估、灾情上报等工作;

(10)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由各成员单位组成。

(1)抢险救援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政府、事发企业等。

职责:负责抢救遇险人员、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2)医疗卫生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

职责: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实施现场紧急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现场急救和病人转运工作,负责后续救治。

(3)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警大队、属地公安派出所、事发企业等。

职责:负责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及时疏散与抢险救援无关人员;保证受灾企业和附近居民安全。

(4)基本生活与资金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属地乡镇政府、事发企业等。

职责:负责准备应急专项资金,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交警大队、属地乡镇政府等。

职责:负责组织救灾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送,保证交通畅通;恢复事故企业被损坏的道路等与交通有关的设施。

(6)基础设施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供电公司、属地乡镇政府、事发企业等。

职责:负责抢修涉及群众生活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抢修通讯设施,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和居民正常生活。

(7)宣传报道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等。

职责: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协调和指导,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新闻和报道工作。

(8)事故调查组

组长单位:由市政府授权确定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4 现场指挥部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派。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政府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责:

(1)迅速确定事故类型及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3)调集、组织、指挥有关抢险队伍实施排险抢救;

(4)指挥现场工作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根据事故情况,作出疏散周边人员的决定;

(6)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有关指示和决策;

(7)在事故抢险结束,经综合分析确认后,提出结束应急工作的建议;

(8)指导事故发生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及恢复生产工作。

2.5 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聘请矿山救援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动。

专家组职责:

(1)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况,对事故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法、救援措施、灾害损失、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建议;

(2)参加一般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制定事故抢险救援、现场人员及周边群众疏散避险具体方案和具体措施。

 3.  预测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1)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非煤矿山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全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措施、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数据库;

(3)市应急管理局建立重大隐患普查、登记、评估和管理制度,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4)市应急管理局要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数据库。

(5)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数据库,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非煤矿山企业要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出现危及安全生产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接报后市应急管理局应当迅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鸡西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市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分析、研究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确认可能发生非煤矿山事故的预警级别;市应急指挥部在确认可能引发非煤矿山事故后,及时提出相应预警建议,启动相应预案。根据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要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防止事故发生或者事态进一步扩大。事发单位第一时间组织事发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紧急撤离避险。

3.3 预警级别与、解除程序

根据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别重大(一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与事故分级相对应。

(1)一般级别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经政府批准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通过预警信息平台统一对外或者宣布解除;

(2)较大、重大或者特大事故预警信息,由鸡西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请鸡西市政府批准后,由鸡西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通过预警信息平台统一对外或者宣布解除。

市应急指挥部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事故发展态势,并根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预警解除,并将调整结果及时报告鸡西市政府总值班室。

 3.4 分级响应及响应措施

(1)蓝色、黄色预警后,市应急指挥部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做出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有关部门、企业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要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非煤矿山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非煤矿山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级别,定时向社会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2)橙色、红色预警后,市应急指挥部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

橙色预警响应: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各矿山救护队伍原地待命。责令其他应急救援与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运输、通信、供电等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及时向社会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通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非煤矿山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3.5 终止程序

预警信息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组对非煤矿山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引发非煤矿山事故因素基本消除或已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预警解除信息,同时终止各项预警行动和措施,恢复日常基本监测监控状态。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及时限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般或较大事故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政府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政府第一时间核实后,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鸡西市委办信息科和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应急处置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政府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和乡镇政府第一时间核实后,在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鸡西市委办信息科和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应急处置情况。

(2)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②发生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③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事故抢险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⑥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时间。

4.2 先期处置

(1)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属地乡镇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发生事故企业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就近、救急、高效”原则,立即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成员单位赶赴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援救工作,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2)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事发企业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 指挥与协调

(1)发生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由属地乡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全权负责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非煤矿山事故,由鸡西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处置,事发地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组织制定方案,全面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重大、特大非煤矿山事故,由省政府、国家应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市长、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各工作组开展人员和财产抢救、医疗救护、应急物资调拨等工作,确保事故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4 力量部署

全市非煤矿山抢险救援队伍以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各非煤矿山企业救护队伍为辅。

非煤矿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各应急救援(护)队伍直接由市应急指挥部调动。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鸡西市政府报告,请求协调其他矿山救援队伍支援。属地乡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有关单位要配合市应急指挥部调动。

4.5 应急联动

(1)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各成员单位的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人员队伍、应急装备和物资设备,在实施抢险救援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整合;

(3)各成员单位接到抢险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以工作组为单位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4.6 信息

(1)非煤矿山事故的信息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组织相关媒体,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相关信息。

(2)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指派人员到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

(3)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参与救援的成员单位和专家撰写新闻通稿及灾情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

(4)各单位在收集、整理、传递事故信息时,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误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信息。

4.7 应急结束

(1)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结束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后,做出同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决定;

(3)一般事故由市政府宣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较大事故由启动预案的鸡西市政府宣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省政府、国家应急部宣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4)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决定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成员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要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

(2)由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和属地乡镇政府协助事故企业共同做好职工和附近受灾居民的救济救助、安置、救助款物接受、发放等工作;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处置过程中征用的劳务、设施、设备进行补偿;对因参与事故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和抚恤;

(4)由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等部门、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清理、消毒等工作;

(5)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政府组织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鸡西市政府报告。受事故影响的乡镇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运输、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5.2 调查与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建议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市应急指挥部要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市消防救援大队是非煤矿山事故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专兼职矿山救护队伍;生产规模较小的非煤矿山企业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矿山救护队伍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6.2 救援装备保障

具有专业应急救援职能的成员单位应当掌握本专业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护队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当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协调调用企业或周边地区的可用设备。

6.3 资金保障

市政府应及时启用财政预备金,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事故救援发生的消耗、折损等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政府协调解决。

6.4 通信保障

市工信局协调各电信运营公司建立确保市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及现场各专业应急队伍间联络畅通。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建立、完善全市非煤矿山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掌握所有成员单位和本地或本领域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通信方式,建立联动机制。

6.5 物资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建立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6.6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要按照要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并拟定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6.7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协调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必要时开启高速公路收费站应急物资专用通道,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快速运送。

6.8 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参与做好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9 责任与奖惩

(1)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在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并报市应急管理局。

7.2 宣传

属地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素质,落实企业和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非煤矿山伤亡事故。要宣传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常识,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3 培训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业务知识培训;

(2)矿山救护队要开展日常战备训练和技能培训,确保救护队战斗力;

(3)非煤矿山企业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救援、自救与互救知识。

7.4 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经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要求,适时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报鸡西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修订本地和本部门应急预案。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第6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煤矿企业;防治水新问题;优化措施

随着现代煤矿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煤矿企业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矿井水害作为煤矿生产中重要危害之一,防治水工作就在煤矿企业生产中非常重要。随着我国对煤矿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煤矿开采越来越频繁,在煤矿水质灾害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危害更加大。

1、煤矿防治水面临的新问题

1.1煤矿井和工业场地的地表防治水

黄土侵蚀的地区的矿井,大部分处在山区沟谷的地带。在选择煤矿井的位置时,过去是采用最高洪水位的方法。因为过去发生过很多的矿井被水淹的事故,仔细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不合理的煤矿井的设计和不合理的矿井基础建设。在设计煤矿时,大多设计部门都是根据相关的地质报告设计的,根据其中的最高洪水位确定矿井的场地,以此为依据,而忽视了工业场地所在沟谷汇水后的汇水流量,这就给后来的煤矿开采留下了安全隐患。分析历史上这个地区煤矿水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忽视了地面场地的布置,在布置矿井时依然采用依据山势的方式,这种布置方式有利于保护山体,适当利用自然沟排水,就可以改变区域内的洪水泄流的方式。但是,近几年来煤矿企业大多数采用涵洞排水的方法,导致在降水量比较多的夏季,一旦有大量的洪水涌入,那么煤矿就会流进大量的泥沙和垃圾,造成涵洞的堵塞,不利于洪水的排泄,容易造成淹井事故。

1.2煤矿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地表汇水威胁

近几年煤矿过度开采,且在开采后损害了地表,造成地面的坍塌变形。随着国家对煤炭资源的利用率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开始加大开采煤矿资源的力度,但是现在的煤矿企业还是采用传统的回采工作面布置,这种开采方式不仅对环境的破坏大,而且资源回收率也极低。另外,过度开采后还会造成地表的下陷和地面出现裂缝,如果是在煤炭埋藏比较浅的地区,开采后造成的裂缝带和沟谷汇水地带沟通后,地表水顺着裂缝渗入矿井也会引发煤矿的水灾。

1.3 带压开采水害问题

下面以山西省的煤矿为例,带压开采是这个地区普遍面临的问题。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带压开采煤矿引发的水灾问题越来越严重。经反复调查研究,带压开采带来的问题主要由两个方面:①有些煤矿因为在开采前没有做好煤矿的水文地质的勘测工作,没有掌握煤矿开采区域和矿井的水文地质实际情况;②很多煤矿没有认识到带压开采的严重性,坚持在没有掌握煤矿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层构造的情况下就开始盲目的开采,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开采手段和勘测手段,所以防隔水煤柱的留设很不合理,也缺乏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煤矿内部承压水的水害事故频发。另外,部分的地区含有大量的石灰岩含水层,这个含水层的性质就是承压水较强,并且在局部地区,富水层比较强。但是煤矿开采人员经常忽视这个问题,因此常常导致部分的煤矿区在开采煤矿过程中,涌出大量的地下水,造成局部的矿井和煤矿工程被淹没,发生安全事故。

2、煤矿水灾的应对措施

2.1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治水的基础工作

煤矿企业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要,因此要加强责任意识,完善相关的责任体系。首先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养他们的水害防治意识,完善相关的责任体系,落实煤矿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说,要学会结合典型的水灾案例,做好防治水灾的工作。同时,要进行煤矿水灾的演练,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害防治的技能。

2.2整理地质水文资料,促进安全生产

煤矿企业的地质水文资料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很重要,因此,企业需要在煤矿生产前,制定科学的采掘计划。综合使用物探、钻探、化探的方法进行煤矿的探测。根据煤矿企业的地质水文资料,了解煤矿的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为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提供条件,防止水文地质灾害对煤矿的影响。只有对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合理安排采掘工作,才能有效预防煤矿水灾,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2.3 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水害防治的演习

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在煤矿企业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只有制定科学的应急方案,才能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同时,煤矿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状况,严格组织煤矿灾害演练,切实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在实战演练的过程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在演练结束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应该对这次活动作出评价,及时发现应急预案中的问题并进行改善。

2.4 加强雨季的防治水工作,提高煤矿的防治水能力

夏季雨水比较多,在煤矿生产中很容易发生矿井水灾,因此在夏季要特别加强煤矿生产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安全警惕性。煤矿企业要保持和气象部门,防汛部门的沟通交流,获取第一手的气象资料,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防汛的形势。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在全球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中也可以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对煤矿井所在范围的河流、沟渠和湖泊储水量的观测。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煤炭行业防治水工作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管理部门及煤炭企业的高度重视。为此,应该做好防治水的基础工作,实施有效的防治管理。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防治水的基础工作,整理地质水文资料,促进安全生产;制定应急预案,进行防治水害的演习;加强雨季的防治水工作,提高煤矿的防治水能力。

参考文献

[1]赵苏启.煤矿突水快速治理的配套技术[J],煤炭科学技术2011(12) 23-24

[2]付学敏.浅谈煤矿防治水综合措施的应用[J],科技信息 2012 (19)77-78

[3]杨泽伟.煤矿综合防治水患的研究及应用[J],中国减灾2010

第7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煤矿通风;井下事故;改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TD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煤矿开采过程中,况且通风条件不是很好,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这就导致了瓦斯等有毒气体难以挥发,煤矿工人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在煤矿事故中,瓦斯及火灾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同时也威胁着井下工人的生命和巷道工程质量,所以,改善煤矿通风条件是志在必行的。煤矿的通风条件能够有效的预防瓦斯、粉尘以及火灾,保障井下工人工作环境,达到安全生产。煤矿的管理者必须有责任的改善通风条件,让工人安全得到保障,能够安心的进行井下生产,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这样的改善生产条件能够提升煤矿的安全效益,让工人工作的条件变得更好。

一、煤矿通风的重要性

由于煤矿在开采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事故,对国家社会以及煤矿生产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并且也让工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容易造成工人死亡和与煤矿坍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行,人对生命的认识也重视,并且资源也被国家所整合,所以,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注重保障工人的最基本权利,让工人在良好工作环境下进行安心工作。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就必须要加强煤矿通风管理。工人在工作中,明确了解煤矿的安全性,就能够更加卖力为煤矿的工作生产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煤矿的管理层也需要认识到在当今社会以人为本政策的重要性,加强煤矿工人工作安全性。例如:在分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就可以知道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六最容易爆炸,并且氧气浓度得到百分之十二,有明火来引燃,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在普通煤矿中,肯定会达到瓦斯浓度,肯定也会有火源存在,这就极易导致引起瓦斯爆炸。

二、煤矿通风的安全评价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就需要对煤矿空气条件进行检测,让工人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对煤矿基础资料的检测,就是检测煤矿中瓦斯、空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保障煤矿的安全性,防止煤矿发生爆炸。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应当有工人代表在场,让工人代表将检测结果传达+要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要采取最有代表性的地点,能够反映出当前风的大部分情况。例如:在测试风时,要采取全面的测试,并且注重测试可能漏风的地方,保证数据的安全性。根据测试风的数据,可以将煤矿内的有毒气体进行散发,让有毒气体随着风带出煤矿,保证煤矿中的空气安全性。在进行对测试风进行评价的时候,要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如何创建通风系统,如何将有毒气体随着风而散发。在测试风的时候,还可以检测煤矿中的设备是否符合作业的最佳要求,有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的维修与更换,保证设备的稳定性。

三、煤矿通风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抗灾性原则。煤矿通风系统的构建主要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所以要将抗灾性原则放在煤矿通风系统构建原则的首位。煤矿的管理者需要为危险的出现设置一个安全有效的应急预案,一旦煤矿中有紧急情况出现,就需要采取这个预案进行防灾。在防灾的过程中,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工人的安全。通风系统的构建就是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让煤矿提升抗灾能力,保证煤矿的生产质量。

(二)整体性原则。煤矿通风系统的构建,需要将煤矿中的各个地方进行综合,建立一条合理有序的通风系统。让通风系统在煤矿中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让工人工作的放心。煤矿的管理层在进行煤矿通风系统构建的时候,需要对煤矿进行实地的考查,对煤矿的各个地方都了然于胸,这样才能构建最好的通风系统。煤矿通风系统按照整体性构建,能最大限度的确保煤矿通风系统的运转,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的安全开采。

(三)适应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就是煤矿的管理层在创设煤矿通风系统的时候,需要符合当前企业的发展情况,确保煤矿的通风系统就是为工人提供新鲜空气的。所以,需要对煤矿的整体运作情况进行研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风设备的调整,保证通风设备的使用率,同时保证下井工人的安全。工人在进行下井工作之前,应当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设备能够在自己下井之后,正常的运行,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四、煤矿通风系统的优化方法

(一)领导加强重视,完善管理制度。领导需要加强对通风系统构建的重视,重视煤矿工人的安全性,同时也要对下井的煤矿工人进行自救方法的传授。万一在煤矿中出现了问题,让煤矿工人能够运用合理的办法进行自救。企业也需要做好预防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这才是通风系统构建的最重要的目的。煤矿也需要构建一系列的应急预案,保证煤矿在出现危险的时候,有预案可以应急,并且也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

(二)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控制。煤矿通风系统也是有一个合理的运作量,需要对通风系统的运作量有一个明确的把握。根据当前煤矿的安全指标对通风设备进行完善,使通风系统一直处在能够承受的最大量之内,不让通风设备崩溃,保障煤矿内工作人员的安全。也需要建立一个合理安全控制系统,让通风系统能够有效的避免不良情况的发生,避免煤矿意外的出现,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减少煤矿井下事故的发生。在进行通风设备检查的时候,也需要对通风的环境进行检测,让煤矿的环境最适合工人的工作。并且工人在煤矿内进行工作的时候,要及时的对空气进行过滤,让下井的工作人员有良好的空气可以呼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对通风系统进行优化,使通风系统适应当前的煤矿生产情况,并且保证煤矿进行合理的运作。总之,优化煤矿的通风系统,能够最为有效的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能够保证工人的工作安全,保障煤矿始终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运作,提升煤矿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杨俊平.煤矿通风管理制度安全评价中层次分析法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5)

[2]马维忠.探讨煤矿通风安全评价及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6)

第8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越来越多,外包施工事故也呈多发态势。2009年至2013年9月,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11起重大事故,其中6起是外包施工事故。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对全国具有代表性的22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如下:内蒙古自治区70%以上的地下矿山使用外包队伍;浙江省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掘施工企业134家、从业人员约30万人,这些人员分布全国各地,以承包工程项目部的形式从事非煤矿山外包施工作业活动。工程外包已成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重要形式,随着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这些年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规范非煤矿山外包施工市场、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因非煤矿山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有法律法规缺乏明确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具体,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束性差;外包工程安全准入门槛低,承包工程总公司对其项目部监管不到位,承包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薄弱,承包施工队伍素质差,缺乏基本的技术支撑;政府监管方式缺乏科学性,安全监管部门对外包工程监管经验不足、执法依据不充分等等。

此外,由于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涉及范围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门规章难以解决包括非煤矿山采掘施工定额预算、用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量满足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6章,共44条。包括:总则、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发包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以及政府监督管理职责作明确规定。

《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在依法批准的矿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石油天然气企业以外包工程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作业或者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金属非金属矿山包括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石油天然气包括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在依法批准的矿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石油天然气开采期各阶段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

本条对不适用的方面也作了规定,即: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矿区范围外的交通建设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

立法基本原则

《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这是基于外包工程及其最终收益属于发包单位,那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安全投入,以及对承包单位相关条件的审查等事项,都必须由发包单位负责。作为总则规定,由发包单位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想贯穿整个《办法》中。同时,因工程施工的现场是承包单位作业场所,其从业人员、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等安全都应当由承包单位负责管理,因此,《办法》规定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目前,政府与企业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都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承包单位干好干坏区别不大,安全管理优劣缺乏评判标准,缺少信息沟通平台。为此,有必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通过建立全国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信息平台,将承包单位的业绩、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情况公布于众,奖优罚劣,引导优势企业不断壮大,淘汰一批落后企业,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办法》第二章对发包单位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对发包单位的基本要求、审查承包单位资格、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投入保障、监督和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发包单位基本要求。《办法》第六条规定,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是非煤矿山企业准入的基本门槛。所谓依法取证,是要求发包单位应当依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取证,若发包单位处于基建阶段,则不在此范围。

本条还规定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合同工期是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而约定的,擅自压缩工期会严重影响外包工程生产安全。这些年来,发生不少因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赶工期而导致事故的案例。为了保障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办法》对此作了特别强调。

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以及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技术管理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因体现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基本要件就是有关证照和资质,确保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相应施工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是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关键。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办法》第八条规定,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协议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包括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7项内容。虽然《安全生产法》在这方面有原则规定,但因规定不具体而使协议的约束性、有效性不够,不利于发包和承包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监管部门难以有效执法。同时,由于协议普遍存在内容针对性不强,特别是发包单位在签订协议上较为强势,甚至出现风险和事故后果由承包单位承担等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不公平条款,《办法》第八条不仅对协议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还为了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另行制定统一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文本格式。企业应在统一文本格式基础上,签订符合自身实际的补充条款。

发包单位负责安全投入保障。《办法》第九条规定,发包单位是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安全投入是保障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也是体现发包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件。因此,发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资金。同时,发包单位还负责对合同约定以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应当从合同价款以外的资金中予以保障。

发包单位的监督责任。《办法》第十条就石油天然气总发包单位、分项发包单位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其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监督责任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每半年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相关信息报告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石油天然气外包工程,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因分工不同以致施工作业的内容也不同,属于产业链的上下游不同生产阶段,在施工设备、技术与工艺等方面有较大差异,相对外包工程而言,承包单位比发包单位具有更多的技术优势;而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一般为缺乏非煤矿山建设或生产技术能力的投资方,在技术管理人员和设备设施的配备上十分有限,自身不具备采掘施工作业能力。由于上述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在履行具体的管理职责上存在局限性,《办法》只规定上述发包单位应当履行监督职责。

发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办法》第十一条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规定其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还规定了分项发包单位对其承包单位应当重点管理的内容,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特别是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应当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实行分项发包的,该分项发包单位在设备、工艺与技术、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应当具备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管理的能力;同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实施分项发包,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节约成本或是转嫁风险。为了保障外包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因转嫁风险而削弱相应的安全管理,本规定要求发包单位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分项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对承包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地下矿山的发包规定。《办法》第十二条对地下矿山的发包工作进行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对生产矿山的主要生产系统,如主通风、主提升、主供风等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不得实行分项发包。由于一个生产系统的承包单位数量越多,相互影响会越大,越不利于安全生产,因此,对承包单位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3家以内。而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是地下矿山中的关键环节,技术要求高,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大,其运行状况将影响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因此,不允许将其分项发包。但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实行总发包的情况除外。

第9篇:煤气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三维GIS; 煤矿开采; 应急事件

一 三维GIS技术概述

随着GIS(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三维GIS应用而生。GIS是由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不同的方法组成的系统,该系统设计来支持空间数据的采集、管理、处理、分析、建模和显示,以便解决负责的规划和管理问题。[4] 三维GIS技术是近些年随着三维建模技术和GIS迅速发展起来的新技术,是两者有机的结合。以往的GIS应用一般是2维或2.5维的,由于数据间没有三维拓扑关系,所以只能查看和浏览,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空间分析。而三维技术的出现为该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利用真三维技术可以实现精确定位、缓冲区分析和最优路径选择等功能。

目前国内外对三维GIS技术都有一定的研究,也有相关的专业软件出现,比如国外的ArcGIS、Skyline、WorldWind、Google Earth,国内的MapGIS、SuperMap、GeoStar等都有三维GIS功能模块。这些专业三维GIS软件为开发提供了快速开发应用软件的解决方案。

二 三维GIS在煤矿开采应急事件处理中的应用

我国是煤矿开采大国,截止2009年,全国煤炭查明资源储量为1.2×1012t,位居世界第三[3]。但与此同时,煤矿开采中的安全问题却始终令人担忧,由于我国95%的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5]。目前,煤矿开采仍然属于高危行业,如何提高安全系数,对煤矿开采中应急事件做出快速有效的处理,保障矿工从业人员的人员安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维GIS通过创建煤矿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建立三维立体模型,并且利用GIS的空间分析功能为煤矿开采应急事件快速及时的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与二维GIS相比,三维GIS能够更加逼真,以立体的效果展现井下结构,在实现解决方案的同时以可视化的形式展示救援和逃生等路线图。

1. 煤矿开采应急事件三维GIS功能

本三维GIS系统主要是为在煤矿开采中,仅限于井下,出现应急事件时,尽快掌握应急区域的地形结构,有全面的把握,充分利用周围的救援资源,并在有效的时间内做出响应。具体的功能如下:

(1) 井下通讯查找

通讯设备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井下与救援人员之间互动的最有效工具。利用菜单栏中的“井下通讯查找”,即可搜寻可用的通讯工具。该通讯工具既可以由救援人员实地搜救时使用,也可以由被困人员使用。

(2) 就近避难硐室

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矿工需要自救,沿路线出来,但是可能路线被塌陷、水或火等阻挡,或者是因为有毒气体无法前行,这时矿工可以躲进避难硐室。但状况混乱,可能一时无法找到避难硐室。这时,利用三维GIS菜单栏中的“就近避难硐室”功能,可以搜寻离矿工最近的避难硐室。

(3) 人员逃生路线

利用比较成熟的dijkstra最短路径算法,可以找到人员逃生的最短路径。并在三维模型上显示出来。该路径可由调度人员通过通讯设备告知被困人员,动态指挥人员按照路线撤离。当然,可以设置断点,重新计算,查找最短和最优的路径。

(4) 火灾应急预案

在火灾应急预案模块中,利用缓冲区分析会预测火灾蔓延过程,以及影响范围。对于火灾中生成的浓烟也会生成浓烟影响路径和非影响路径,因为很多火灾中因为浓烟缺氧而死的比例比火要大得多。根据火灾蔓延过程和程度制定抢救人、财、物力应急预案。

(5) 水灾应急预案

在水灾应急预案模块中,可以以三维可视化的形式查看水灾地周围的岩层信息,并根据水灾的不同原因,如地表水、地下水、突发山洪等不同层面的事件,制定相应的水灾应急预案。

(6) 塌陷应急预案

在塌陷应急预案模块中,塌陷区域前后对比,确定塌陷区域的损害面积和体积。并且利用地表计算网格点生成开采沉陷三维地图,能够直观、精确地反映出开采沉陷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并可以利用GIS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得到沉陷区任意位置的剖面图、沉陷区面积、沉陷区坡度分布图等信息[2]。

(7) 瓦斯应急预案

国有重点煤矿大多数属于瓦斯矿井,其中46%为高瓦斯矿井。[6]本系统在瓦斯应急预案模块中,通过整合与瓦斯相关的危险源、地质信息和救援设备等信息,并模拟瓦斯爆炸影响结果和救援方案。而且,还建立了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危险区域,将分析结果以报告的形式生成。

2. 煤矿开采应急事件三维GIS开发

本系统的开发步骤如下图所示:

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1) 开发软件的选择

本系统的空间数据库选用了ArcSDE,属性数据库选用了Access,建模软件用的是SketchUp,功能的实现选用的是ArcEngine和Visual Studio 2010,开发语言则是用的C#。

(2) 界面设计

界面是用户操作的窗口,是人机交互的接口,本系统界面的设计遵循以用户为主导的理念设计,上方是工具栏,左侧是图层,右侧主界面是显示框。如下图所示:

(3) 数据库设计

本系统所用到的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是为空间分析服务的,是SketchUp模型导入到ArcSDE中生成的,而属性数据库是为了查询服务的,是按照查询的需求设计的,由不同的表格组成。

(4) 模型的建立

在ArcGIS中加入数据, 使用Select Features 工具选择需要建模的二维GIS 数据,使用SketchUpESRI插件,利用SketchUpGIS Tool将所选择的二维数据批量的按高程转换为三维SKP数据格式在SketchUp环境中进行精细建模、 纹理映射等建模处理。[1]

(5) 功能模块的实现

在Visual Studio 2010中,先利用ArcEngine嵌入到Visual Studio中的三维控件设计界面,然后利用相关的函数将上一部分提到的各功能模块实现。之后,调试应用程序,测试无误。

三 结论与展望

三维GIS在煤矿开采应急事件处理方面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它能够快速有效地为应急事件提供分析结果和解决的方案。而且三维GIS的可视化效果要比二维GIS更逼真,模拟也更接近真实井下情况。

本系统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是随着煤矿开采的进行动态推进更改模型、将该三维GIS系统放到Web上供多人在线操作以及智能专家模拟。

[参考文献]

[1]单楠,况明生,李营刚 基于SketchUp和ArcGIS的三维GIS开发技术研究[J]. 铁路计算机应用,2009(4):3.

[2]范云峰,宋利利,鲍金红 GI在煤矿区塌陷监测中的应用研究[J]. 研究与探讨,2010,06:1.

[3]郭奉贤,煤矿开采[M].煤炭工业出版社,2011:1.

[4]黄杏元,马劲松 地理信息系统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