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内审计准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内部控制 审计准则
自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来,美国内部控制审计规范相继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和其他规模 企业 的内部控制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 指引》和 中国 注册会计师主持起草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配套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我国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的相关法规。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发展现状,以期对改进和规范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有所启示。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发展现状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
在安然以及世通的财务舞弊案相继发生后,美国内部核查体系的诸多缺陷立刻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 金融 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法案主要内容和意义有:要求建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并授权 SEC 对PCAOB 实施监督,加大了独立监管的力度;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规定不可同时提供的业务以及合伙人轮换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估和报告公司最近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加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强化财务披露义务,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加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的成本。
此外,404 条款还要求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对管理层的评估意见出具“证明”,也就是说,向股东和公众提供一个信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描述的独立理由。《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政府制定的涉及面最广、处罚措施最严厉的公司 法律 ,该法律的颁布旨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增加公司责任,为上市公司会计和审计的不适当行为规定更加严厉的处罚,同时保护投资者。
(二)第2号审计准则和第5号准则的颁布
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2004年6月美国PCAOB了第2号审计准则(AS NO.2)——《联系财务报表审计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该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进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同时实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并提出了综合审计的概念。 (三)美国第5号审计准则的重大变动
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准则(AS NO.3)首先指引审计师将注意力投向最重要的控制。该准则沿用了以往的由上至下(从财务报表和实体层面到流程层面)的审计方式并且强调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提出审计师从对公司的实质性漏洞风险进行评估开始,就应当不断的调整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重点放在风险最大的区域使审计更为有效,并显著增加发现曾被忽视的实质性漏洞的几率。另外,该审计准则修订了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的定义,用“合理可能性”替换“微小可能性”以改善对缺陷的评估以及重新确定了实质性漏洞的内涵,以避免公司和审计师在定义、讨论和确定那些不足以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产生影响的缺陷上花费过多时间。
在程序上,该准则删除了部分对内部控制审计而言不必要的程序,例如:删除了关于评价管理层自身评估流程的要求,以及删除了“每年的审计必须独立”这一要求,从而允许审计师使用一定量的循环测试来减少当年的审计工作。在适用范围上,第5号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较小规模的公司。准则改变了以往细节性的指导,采用原则性的语言要求审计师在决定如何应用准则前,考虑公司的具体事实和环境。这样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并保持了较低的成本。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第5号准则简化了陈述方式,对陈述报告进行了重组,以更好地反映内部控制审计流程并且可读性大大提高。
对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建设的启示
我国至今仍没有相关内部控制审计的法律规范,现行的规范体系是由各个政府职能机构和组织颁布的多条规定构成,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包括:2001 年10 月证监会的《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对内部控制评审提出的规定。而在其他规范中, 没有对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提出强制性规定。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协会于2002年2 月制定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性质、对象、标准、范围等许多 内容 ,但是与当前审计服务市场开展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以及 理论 界对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的认识存在不小差距。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 年6月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该准则基于COSO框架的评价 方法 , 从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和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活动的监督五个方面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但是诸多内容基本上是原则性的, 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最近几年,我国正加快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从规范制定层面 分析 (二)从准则执行层面分析
我国的内部设计控制规范并没有明确强调内部控制审计的不可缺失性,也没有具体地规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审计步骤和程序,在审计实务中,为了追求审计效率,我国审计职业界主要采取了两个方面的对策来减少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工作量:开发出一套了解内部控制和进行控制测试的程序表来,在审计工作中简单、消极地勾划表格;开始探索分析性程序,希望以某些关键指标、关联和趋势作为引导审计资源流向的标杆。当然,前者有助于逃避责任,后者有助于降低风险。但是总体上看,两者都对审计有效性存在极大的负面 影响 。
尽管我国已经初步确立了风险基础战略审计系统,并强调了内部控制对整体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影响,但是在实务中内部控制审计所受到的关注仍旧不足,没有强制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带来的直接后果往往是忽视某些重大错报风险,给整体审计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各类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三)从准则信息披露层面分析 不难看出, 目前 我国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等,对其他类型公司还没有强制性规定。由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不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所以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审计就缺乏必要的动力与强制性。由此可见,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披露的规范,通过更完善的制度约束审计师的行为,提出必要的审计步骤以指导内部控制审计的进行,对我国公司治理的意义重大,这不仅会促使各类公司提升自身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还能够让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形成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深度了解。
参考 文献 : 2毛敏.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最新发展及评价.生产力研究,2006(12)
3宋媛.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 企业 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启示.西南财经大学,2007(4)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影响;转型
伴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经济与市场联系日益密切。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各国逐渐提高了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度,内部审计的审计理念、审计内容等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内部审计工作亟需进行革新。为了有效的提高内部审计质量、规避内部审计风险,实现内部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新准则的推行,要求企业内审工作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与转型,这对内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1.内部审计概念
根据《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将内审概念定义为,对组织内部各类控制工作及业务进行独立性评价,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独立监督,并确定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与方针,业务活动是否实现了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否合理地利用了经济资源,通过一系列的审计工作加强企业经济管理。现阶段新的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重新进行了阐述,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兼具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咨询活动,主要通过系统性的方式方法,对组织内部的业务活动进行审查与评价,从而优化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内部审计准则的概念
所谓内部审计准则,主要指的是各级政府机关与各类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遵循的相关原则。内部审计准则是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工作质量,并推进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企业逐渐重视起了内部审计工作,这就对内部审计准则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地提升内部审计准则的科学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广泛吸纳了广大内部审计人员意见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内部审计的实际情况,于2014年对传统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内部审计准则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实务指南三部分组成。
二、我国内部审计开展现状与新内部审计准则实行的必要性
1.我国内部审计的开展现状
根据我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工作应在遵循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基础上,依照本单位与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围绕单位与部门的经济活动在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参与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独立行使内部审计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报告审批都是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领导直接做决定,内部审计人员则需要遵循领导的指示开展工作并报告工作。我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将我国企业与政府机关的内部审计部门定位于主要负责人领导,这种设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领导在认识上存在着差距,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不重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还有一些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后不久便被撤销、合并,或根本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这使得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目前的这种领导隶属模式越来越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独立性难以保证,经营者的主观意志会影响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内部审计工作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起不到审计监督的作用,限制了其控制和评价作用的发挥。
2.推行新内部审计准则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我们的内部审计准则必须要做出相应的改变和改动,内部审计的长期发展规划不是很长远,长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而且内部审计的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很多细节上还有许多要改善的地方,所以推行新内部审计准则是势在必行的首要任务。
三、新内部审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1.对内部审计准则内容的改变
新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在制度规划、文字表述等方面与国际接轨,首先内部审计定义修订得更加完善和科学。同时符合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新准则增加了内部审计的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内部审计的长远发展。把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起来,使内部工作计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2.对内部审计准则质量的保证
新内部审计把保证和提高审计质量作为制定准则的三个目的之一,彰显了内审质量的重要性。制定准则的依据有所改动。依据提高到《审计法》及《实施条件》的层面,彰显了《基本准则》的严谨,高端和大气。新内部审计强化了内审的客观性、从属性和服务型,并提出了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更加重视内部审计方法的科学性、现代性和规范性。
3.对内部审计的任务和人员的改变
新内部审计把内审的任务进一步扩大,“业务活动”不仅局限于“经营活动”,从而扩大了内审工作领域,还增加了“风险管理”的审计内容,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组织发展的需要,并对内部审准则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
四、新内部审计准则对企业内审工作的影响
新内部审计准则,对企业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同样也对企业内审工作造成了多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内审工作人员短时间内需掌握大量新内容
新内部审计准则的调整不仅仅涉及到部分内容的调整,甚至连根本性的职业道德原则也进行了调整,可以说是发生了根本性的调整。
(1)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对新的内部审计定义进行深刻理解,明确新内部审计定义对职能范围的拓展,深入分析内部审计工作在价值增值以及实现组织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将风险导向理念与相关准则进行结合,内部审计机构也应当以风险为基础,合理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2)新内部审计准则应当立足于现阶段内部审计实际发展情况,对准则内容进行合理化调整,从而提升内部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在调整过程中应当兼顾绩效审计准则的经济性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合理性,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证准则调整的科学性。
在对准则内容进行合理化调整的过程中,还应当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进行细化,删除实际内部审计工作中可操作性较低的内容。对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修订与更新,可以有效地推进我国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从而构建健全的完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并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内部审计风险。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结合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加大对新准则的宣传力度,不断促进新准则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新内部审计准则所调整的内容根据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理念,提升了准则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因此内审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自己与时俱进,掌握新内部审计准则的新内容、新原理,以确保自己更快地适应企业内审工作新要求,更好地融入到内审工作中。
2.加大了企业行业的信息指导
随着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不断进行着完善,我国会计行业的工作也不断依附于企业的内部协调以及管理进行着转变。随着我国企业经营情况的转变以及我国审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会计报表也不断进行着改变,不断进行着规范与完善。
3.强化了风险的审计概念
在新内部审计准则中,通过相应的导向作用,对于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易出现的经营风险进行着规避与监控,并着重针对现阶段我国企业日常的经营中,风险种类、风险控制措施以及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全面改善。从整体金融环境来讲,内部审计准则的变化对企业的风险预警工作可以产生相应的提示功能。现阶段内部审计工作中法律环境、监管力度等难以预测的影响因素越来越多,企业经营风险的预测也存在较大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出台的新内部审计准则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一系列的风险隐患进行有效预测,进而帮助企业强化管理措施,对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有效转移,降低不确定因素对企业发展的威胁。
五、新内部审计准则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与发展
针对新内部审计准则所带来的调整,企业内审单位及工作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及转型企业内审工作:
1.加强学习新内部审计准则,进一步提升内审技巧与方法
针对新内部审计准则所带来的新挑战,企业内审工作人员应该努力加强对新内部审计准则及其相关内容的学习掌握,提高企业内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内审工作人员重点把握新旧内部审计准则所存在的差异之处,并努力提升自身的内审技巧与具体方法,由账项审计人员提升为审计分析人员,以实现在审计技术上始终保持领先一步,以达到满足企业内审工作发展的需求,否则难以对企业的审计信息的真实公允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判断。
2.深入分析及掌握新、旧内部审计准则差异所在
企业内审工作人员应对新内部审计准则所对应的变化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掌握,并应用于企业实际内审工作中。新内部审计准则所带来的变化之处,不仅仅包括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内部审计范围、目标的变化,以及准则的适用范围的变化等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IIA在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中将内部审计界定为确认与咨询活动。内部审计的确认功能主要指的是通过监督检查对被审计事项进行鉴证,并在见证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而内部审计的咨询功能则是在确定功能的基础上开展的,是确认功能的升华。与传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职能的查错纠弊功能不同,新会计准则下的内部审计工作着重强调咨询功能带来的内部审计价值增值。随着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转型与发展,传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与评价职能无法全面地反映现阶段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因此借鉴IIA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新内部审计准则将监督职能、评价职能转换为确定职能与咨询职能,从而有效的扩大了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
(2)新的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的目标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内部审计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功能。并进一步确定了对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价值增值、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以及实现企业目标等方面的作用,从而有效地提升了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提升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影响力与层次。
(3)新的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进行了界定,将传统的企业经营活动审计转变为业务活动,将传统局限于以盈利组织为主的业务范围拓宽到了非盈利组织。同时新内部审计准则增加了对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对企业风险的关注度。
3.提升内审工作人员素质,强化内审管理
(1)提升内审工作人员素质,并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任何一企业内审管理控制制度均是以“人”为中心展开的,因此企业内审工作人员是内审管控制度得以有效落实的关键基础与保障,企业应该关注企业内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工作,特别是内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就是说,企业内审工作人员必须以新内部审计准则层面出发,突破以往的内审管控理念的约束,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促使企业内审管控制度得以高效执行。
(2)强化企业的内审管理工作。企业内审工作是企业审计进行内部管控的关键环节,是企业内控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该力争确保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并从本质上规避各种风险,完善管理制度。另外,设置企业内审管理部门时,应该确保内审部门管理职责清晰,并确保内审工作人员及管理机构的独立性,确保其应有的工作专业独立性,以便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企业信息平台的安全性建设。强大、完善的信息平台,可为企业内部审计管控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并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实际运营及销售数据。基于信息平台的数据分析与管理,可以有效地发现审计日常作业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有效地规避各种财务管控风险。另外,健全、完善的信息平台同样能够让那些想要盗取或者修改企业经营信息的不法分子失去了宝贵的良机,确保企业经营正常平稳开展。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准则的革新对企业内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在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层面,还是在加强企业各个管理部门协调作业层面,均要求企业内审工作人员保持更为谨慎的心态,要求企业管理人员给予更大的重视,更需要企业决策层给予强大的支持。企业内审工作人员更需要深入地分析与掌握新内部审计准则所存在的差异,掌握新的内审知识、工作技巧与方法,以更好地应对新内部审计准则下的内审工作需求,更好地推进企业内审工作开展,确保企业内审管理的高效性。
参考文献:
[1]吕文慧.新旧内部审计准则比较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3).
[2]姚小燕.内部审计新准则对央行内审工作的启示[J].青海金融,2014(9).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审计国际化
同时发行A股、B股的公司,除了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标准编制财务报告并经境内审计师审计外,同时要提供按国际会计准则标准编制并经国际审计师(以下称境外审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当一个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不同的审计师进行审计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同还是不同?又是什么因素影响审计师发表相同或不同的审计意见?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和讨论有利于加深对审计国际化影响因素的理解。
一、审计意见差异:一个分析框架
审计意见是审计师运用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客观、公允程度进行判断所做出的结论,审计意见是审计质量的外在表现,审计质量是审计意见的内在实质,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即影响审计意见。根据DeAnglo(1981)对审计质量的定义:审计质量是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公司舞弊的联合概率。发现客户违背会计准则的概率取决于审计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运用的审计程序和样本的选择等,报告客户的违规取决于审计师相对客户的独立性。我们可以把影响审计意见(审计质量)形成的因素分为两大类:(1)技术性因素。主要指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技术性规范和审计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它可以通过培训、制定审计准则等措施予以解决,也可以在全球范围进行协调和统一;(2)非技术性因素。主要指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监管制度的安排会影响审计师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意见的出具。
审计师根据公司对会计准则的遵循程度和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我们可以合理预期在遵循相同审计准则的情况下,如果基于不同的会计准则,审计意见可能不同,反之亦是。在审计准则、会计准则一致时,如果由不同的审计师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审计技术和审计程序对信息质量进行鉴别,在审计师专业技术能力存在质的差异时,审计师在主观上会对同一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做出不同的判断,出具不同的审计意见。但是如果审计师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存在质的差异的情况下,那么影响审计意见的因素就体现为审计师的独立性,即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安排。
Kida(1980)指出,审计师明显有能力辨别出接近财务困境的公司,但受到客户关系的影响而不会按照预测结果对客户公司的持续经营问题发表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意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判断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否客观公允的标准之一,如果审计师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投资者等信息用户将会对公司的劣质信息做出反应,对公司不利,所以公司重视审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但是公司同时也是审计师的衣食父母,如果审计师出具了公司不乐意接受的客观的审计意见就有可能失去客户,但顺从公司意愿出具不客观的审计意见,就可能因诉讼而发生赔偿。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审计师的行为有逐利性,是否出具应该出具的审计意见,在于公司对审计师的贿赂收益与预期因诉讼赔偿和丢失客户的损失之间的大小,贿赂收益主要由公司决定,因诉讼赔偿产生的损失由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决定。丢失客户的损失由审计师的声誉机制决定。
二、案例介绍
1.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
A公司创建于1985年,是一家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近两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按我国会计准则计算,2001年的净利润为-22.5亿元(-20.1亿元),每股净资产为-4.14元(-4.16元),净资产收益率为-399.10%(-366.09%);2002年,尽管盈利657.5万元(819.1亿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是亏损3477.1万元,每股净资产为-4.16元(-4.14元),净资产收益率也仅只有1.28%(1.64%)。采用Altman(1968)“Z”计分判定模型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破产危机)进行预测,2001年Z值为-23.78(-23.18),2002年Z值为-8.76(-7.41),根据判定标准Z值小于1.81,则企业存在很大破产风险,说明A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持续经营能力值得怀疑。
2.审计师审计意见和公司对持续经营问题的说明。
2001年境内审计师、境外审计师都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了A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二者一致认为A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值得怀疑,但具体出具何种审计意见上存在分歧(境内审计师出具的是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境外为拒绝表示意见);2002年,境外审计师,仍然就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出具了保留意见,而境内审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二者在是否需要披露持续经营问题上存在分歧。
2001年公司董事会报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M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2001年度公司巨额亏损主要是由于当年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计提了大量的坏帐及减值准备金所致。因第一大股东和T公司对本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的推进做出了承诺,特别是T公司于2002年3月正式购买本公司部分股权已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鉴于这些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实际重组工作已于期后全面展开,相信通过各方的积极努力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望在2002年度得以恢复。
2002年,针对境外审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报告也认为,由于2002年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尚未完成,还存在着巨额的债务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质疑,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香港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B股审计报告。对此,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公司的最大债权人T公司2002年3月正式加入本公司后,债务重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根据相关协议T公司将短期借款及其相关利息转为长期借款,随着债务重组的不断进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高。
从董事会的说明可以看出,A公司持续经营问题的解决依赖于与T公司的债务重组,但直到2002年底,债务重组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
三、审计意见差异的剖析
1.技术层面因素与审计意见差异。
境外审计师是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出具审计意见,境内审计师是根据我国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所出具审计意见。要考虑技术层面是否是引起审计意见差异的主要原因,必须分析3个方面:(1)审计准则对持续经营审计的规定;(2)会计准则;(3)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我国审计准则制定的指导原则是国际化。目前正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有关法律体系,其中包括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独立审计准则(李爽,2002)。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国际审计准则公告第23号——持续经营》和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的差异主要是:国际审计准则要求,一旦公司审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虑,就在审计意见中必须予以揭示,因此针对持续经营问题,国际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意见当中没有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类型;而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如果管理当局采取的改善计划能够消除注册会计师的疑虑且进行了充分披露,可以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在如何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续经营危机上,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尽管在表述上存在差异,但仔细分析我们发现,两者都是从财务、经营及其他3个方面来界定持续经营是否出现问题的。在A公司的问题上,我们依靠财务方面的特征,无论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还是我国审计准则,A公司均属于审计师要对持续经营予以关注的对象。
那么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同是否会导致审计判定差异呢?根据A公司的财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IAS下的财务指标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指标相差不大,净利润尽管在绝对数上有一定差异,但相对数较小,而且没有改变净利润的符号,这说明会计准则的差异不会导致审计师出具不同的审计意见。
技术层面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即境内外审计师是否能够判定公司存在持续经营危机。就2001年而言,境内外审计师都关注到公司的持续经营危机,并均在审计报告当中进行了披露,这说明境内外审计师在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续经营危机上不存在显著差异,两者的专业胜任能力至少在这方面是接近的。在2002年,由于董事会的说明中披露,同意境外审计师的就持续经营发表的保留意见,说明董事会自己承认了持续经营危机的存在,即使存在专业胜任能力差异,境内审计师也可以通过这个信息来调整自己的专业判断,所以,专业胜任能力不是产生意见差异的主要原因。
根据境内外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参照相应的审计准则,我们可以推断:(1)在2001年,境内审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且管理当局没有相应的改善措施,或虽有改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能够消除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疑虑,不过被审计单位已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而境外审计师认为审计范围受到重要限制,审计人员无法获得必要的审计证据;(2)2002年,境内审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但管理当局计划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并且这些措施能够消除注册会计师的疑虑。被审计单位已经作了充分披露;境外审计师认为,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不充分,被审计单位应该进行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但管理当局予以拒绝,仅凭现有的证据与措施不能判断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会计报表可能会误导投资者。
如果假定审计师是客观出具了审计意见,那么境内外审计师真正的分歧应该集中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是否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公司是否对持续经营进行了充分披露和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这些在客观上对境内外审计师不会有差别,正如前面提到的在专业胜任能力相差不大时,境内外审计师对这种客观上一致的披露在主观上的认识也不会出现质的差异。因此,不是由于境内外审计师在公司持续经营状况的披露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上的看法不同而导致了审计意见差异。
2.非技术层面因素与审计意见差异。
对审计意见差异的另外一个解释是非技术层面因素,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将影响到境内外审计师出具不同的审计意见。在分析框架中,我们提到,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通过影响审计师的利益函数来影响审计意见的出具。理论上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应当能够促使审计市场质量的提高,具体表现为审计服务提供方——会计师事务所——愿意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审计服务的需求方——直接表现为上市公司——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刘峰等,2002)。一个高质量的审计市场,在于通过监管制度安排为审计师、上市公司建立一个利益函数,以引导审计师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上市公司需求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审计师与公司意见不一致时,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二是迎合公司的要求,出具审计意见。审计师如果应公司的要求出具审计意见,那么,公司为了获得审计师的“合作”,将可能支付额外的贿赂,事务所获得贿赂收益;但审计师未客观出具审计意见,可能被查处,查处后,审计师将被罚款、暂停执业或吊销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事务所的直接损失,此外,如果审计师被查处,基于信誉受到影响,市场份额下降,还将导致间接损失。如果审计师坚持自己的观点,出具客观的审计意见,审计师将失去客户,审计师的正常收费(包括现在的和预期未来的审计收费的贴现值)就没有了,但声誉得到提高,增加事务所未来收益。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近乎为零,声誉机制几乎不起作用(刘峰、许菲,2002;刘峰等,2002),DeFond,Wong和Li(2000)的实证分析也表明,审计师会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因此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实行伴随了证券市场集中度的下降和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的规避。这说明境内审计师在坚持己见出具审计意见,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民事赔偿责任为零,声誉机制不起作用,使得事务所按照公司意见出具审计意见时,不但能够接受贿赂收益,而且面临损失的机会少。
我国针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指标,就A股而言,如:配股条件、ST和PT以及退市机制,均以境内审计师的A股财务报告为准,即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利益集中在A股财务报告上。基于这些利益所在,公司将愿意花费更大的代价贿赂境内审计师。所以境内审计师比境外审计师更倾向于接受贿赂,按公司意愿出具更轻微的审计意见。
在A公司问题上,技术性的差异不是导致审计意见差异的主要原因,那么这种非技术性的差异将可能是主要原因。在审计收费上我们得到一个旁证,一般来说,境外审计师的审计成本要高于境内审计师,境外审计师的审计收费按照国际标准收取,将高于境内审计师。但我们发现,在2001年,A公司分别向境内、外审计师支付33万元、27万元审计费用,2002年分别支付了33万元和23万元审计费用,连续2年境内审计师的收费均高于境外审计师,2002年居然高出10万元之巨,而恰好在2002年境内审计师为A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未对持续经营危机进行揭示。
四、若干启示和研究局限性
同时发行A股、B股的公司由境内外审计师进行审计,为分析不同审计师的行为特征提供了一个机会,尤其在A公司案例中,境内外审计师针对同一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事项出具不同的审计意见,消除了一些由于技术性规范差异所带来的影响。我们的分析发现,产生意见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安排,使同时发行A股、B股股票的公司的利益集中在A股财务报告上,使得公司更愿意贿赂A股审计师,现有的法律风险环境使得A股审计师有激励与公司合谋,出具公司期望的审计意见。
我国以国际审计准则为蓝本,不断制定和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这为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们看到,改进上市公司审计质量除了不断完善技术性规范外,更为重要的是改革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安排,尽快建立审计师的声誉机制。
我们的研究是针对B股市场的境外审计师分析的,但境外审计师在A股市场上将可能改变其行为特征,其与境内审计师所面临的情况是一样的,境外审计师的决策期望效用值与境内审计师相同,正如刘峰、许菲(2002)指出,五大一定会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调整其行为,从而达到相关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001年12月,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融资的,必须聘请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补充审计。这里隐含了两个假设,一是国内技术规范和国内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可能导致审计低质量,二是国际审计师更具独立性。而我们的分析认为更多的应该考虑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陈朝晖.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会计研究,1999,(7):15-22.
2.刘峰,许菲.风险导向型审计·法律风险·审计质量.会计研究,2002,(2):21-27.
3.刘峰,张立民,雷科多.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中天勤客户流向的案例分析.会计研究,2002,(12):22-27.
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内部审计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国家审计的基础”,因而追求增加组织价值的动机不强烈。随着内部审计准则等对高校内部审计职能定义的变化,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自身的定位也在变化,逐渐树立起增加组织价值目标。
1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演变
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2003年,第二阶段为2003―2009年,第三阶段为2009年至今。
11第一阶段(1990―2003年):高校内部审计职能为监督
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9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指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教育部门和单位加强财经监督和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在教育部门的主导下,各高校先后成立内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高校内部审计从一出生就认为是“国家审计的基础”。
1995年审计署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的定位是: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199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4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再次明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内部监督的活动。根据上述两个法令,各高校内部审计职能进一步明确为内部监督,审计的范围也限于审计本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12第二阶段(2003―2009年):高校内部审计职能为监督和评价
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署令第4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均将内部审计定位为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2004年修订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也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定位为独立监督和评价。据此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拓展为监督和评价,重点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
13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高校内部审计职能为确认、咨询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09年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吸收了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先进内容,强调了高校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2013年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活动,旨在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这与《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对高校内部审计的定义一脉相传。在此背景下,高校内审部门的职能应从“监督、评价”转变为“确认、咨询”,积极参与组织价值创造活动,实现内部审计目标――增加组织价值。
2高校内部审计在增加组织价值方面存在的不足
21相关理论研究尚不成熟
高校内部审计是我国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理论研究相对缺乏。理论界对内审增值的研究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增值实务迫切需要先进理论和实践成果作为行业发展的指导和借鉴。
22增值理念尚未得到重视
部分高校尤其是高职高专院校尚未认识到高校内部审计为组织增加价值的必要性,认为增加组织价值是企业内部审计才能实现的目标,对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定位仍然停留在监督和评价阶段,忽略了高校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3咨询职能发挥尚不充分
高校内部审计增值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履行咨询职能。然而,基于各种原因,绝大部分高校尚未充分提供咨询服务,仅有开展的咨询服务也多数限于提供补救类咨询服务,很少甚至没有开展评估类和协调类的咨询服务。
24社会价值增值贡献不足
由于高校审计人力资源紧张,固有的审计任务繁重等原因,高校内部审计较少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例如,高校很少对教育管理、科研项目、社会服务开展绩效审计;在开展年度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时,也很少对其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5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内审人员的素质是内部审计能为组织增加价值的必要保证。但是现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分析事物、解决问题、处理冲突等软技能有待提高,尤其在某些咨询项目中,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尤显不足,较难满足咨询客户的服务需求。
3高校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努力方向
高校内部审计要更好地实现增加组织价值这一目标,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供实现目标所需的必要保障。
31加强理论研究,树立科学理念
理论界和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相关研究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高校审计人员自身也应积极投身这一命题的理论研究之中。内审部门必须对所在环境和各方需求做充分的调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内审营销理念、价值增值理念,以增加组织价值为目标,以风险为导向,促进组织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这样内部审计才能在高校未来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32提高人员素质,加快职业化建设
内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审计等知识,还要熟悉和了解高校的教学规律、管理模式等知识;不仅要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还要具备创造能力和学习能力。因此要推行内部审计职业化管理,使内部审计人员适应增值审计的需要。高校要为内审部门挑选合格的负责人,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严格内审人员准入资格,配备与现代审计需求相适应的审计力量;提供后续教育培训条件,提高内审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改善审计队伍知识结构;建立适当的竞争机制,重视培养内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激发其工作潜能和创造力。
3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审计沟通
如果没有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高校审计就没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就很难实现增值目标;因此,内审部门和人员要善于宣传,使高校各级人员了解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自觉利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同时,内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要加强沟通,通过审计和沟通,使被审计单位认识到通过审计可以发现潜在的成本节约途径,有利于提高组织合法的经济租金创造力。
[关键词]内部审计 管理审计 开展
一、开展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1、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内部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型和发展的推动力
企业能否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持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取决于企业是否实施了战略管理以及实施的效果。内部审计制度的模式、性质、运行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现代企业管理的影响。因此,企业内部审计要满足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新经济环境、新机制和现代管理的需要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内部审计必须向战略管理审计转型和发展。
2、内部审计自身建设发展也需要向战略管理审计转型和发展
在现代经济背景下,战略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在企业中内部审计要想自身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就必须探索新的内部审计模式。因此,内部审计需要将工作的重心和理念放到企业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来,以及评价与反馈战略业绩。内部审计中开展管理审计,既是内部审计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必然趋势。
二、管理审计开展的可行性分析
1、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保障了战略管理审计的开展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基石之一,旨在改善企业经营和增加企业价值,是一项相对客观、独立的咨询和保证活动,主要是通过一套规范、系统的方法评价和提高内部控制、企业管理以及治理过程的有效性,以此来实现企业的目标。由此可见,内部审计不仅可以监管和评价治理的有效性而且还能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因此我们得出了第一个条件: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保障了战略管理审计的开展。
2、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实现企业目标的优势是开展战略管理审计的必要条件
在帮助实现企业目标方面内部审计具有独特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内部审计较之外部审计,更能从企业的实际和全局出发,通过审查、评价企业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据此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其次,内部审计评价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理论上来分析,企业虽然外聘审计师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但内部审计却具有外聘审计师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3、内部审计机构地位的提高在组织上保障了战略管理审计的开展
由于战略决策关系到企业治理层次,因此内部审计要评价、分析和监督企业的战略,就必须保证能在企业中处于较高层次。内部审计部门现在越来越多的直接向总裁或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般是由董事会所属的独立董事组成,更有甚者一些知名度较高的跨国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人员领导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这些人员一般是副总裁级的总审计师或首席审计官。另外,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提高使得在内部审计中战略管理审计的开展成为一种可能。
4、内部审计技术的发展是战略管理审计开展的技术支持
分析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找出相应的对策是战略管理最根本的着眼点。而目前在系统理论和战略管理理念基础上兴起的重大创新就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从企业的战略分析着手,其基本思路是“战略分析-经营环节分析-会计报表可能存在的舞弊与错误”,紧密联系企业战略风险与会计报表错报风险。实行这种审计方法,为在内部审计中战略管理审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内部审计在企业中开展管理审计的对策
1、建立管理审计准则体系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严谨的管理审计准则体系,对企业管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管理专家的意见在建立管理审计时,尤其是人本管理专家的意见,因为未来的竞争将是人才的竞争。笔者认为,应该将管理审计准则分为3部分:一是关于管理审计方面的通用准则;二是关于管理审计的具体准则,具体准则包含管理审计报告准则,管理审计作业准则;三是关于管理审计的评价准则,通过评价准则突出被审计单位各项资源有效利用比率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性。
2、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以审计署和中国内审协会颁布实施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为依据,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审计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减少审计中的随意性,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感。
3、提高内审队伍素质、加强专业培训
为了使广大内审人员能够尽快胜任管理审计工作,企业审计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此本文认为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修养水平,这包括定期进行管理审计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二是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审师、管理咨询师等资格考试,拓宽内审人员知识面及审计思路。三是要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采取以审代训、短期轮训和研讨会等形式。
4、选准审计重点
本文认为管理审计的重点内容应包括:企业预算管理的有效性,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经营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企业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性,企业业务范围的恰当性,外部环境因素等。
5、控制审计风险
一是从企业内控测评制度着手进行审计,以此来达到降低管理审计风险的目的。二是根据企业特点灵活运用审计方法,深入、透彻地审计委托者所关心的审计内容,促进企业节省开支增加收入。三是采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如因特网、计算机辅助审计可以极大地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事先拟订的计划,采取均匀分布方式来进行在审计周期内,这样便于较全面地发现问题,提出及时、有效的修改意见。
参考文献:
1.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是完善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需要。在人民银行现行管理模式中,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是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策层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内审部门则通过对风险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计评价,来改善风险管理机制及运行中不完善部分,促进其更好履行职能,实现人民银行的各项目标。
2.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是有效贯彻人总行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的迫切需要。人总行2006年5月25日以银发[2006]111号文件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该指引在第一章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机制和动态过程”。这也是内审部门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步骤和目标,因此,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是有效贯彻《指引》的迫切要求。
3.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是《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也是提高内审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有效途径。2005年新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所有内审机构(部门)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人民银行内审部门也不例外。在《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一第1号审计计划》中强调在设定审计计划时要综合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求和有效利用审计资源三个因素制定年度的风险导向审计计划,其原因就是:风险是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因此内部审计除关注组织的内外风险,强调预先对年度工作进行计划,并要求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考虑管理需求和相应的审计资源的分配。年度风险导向审计计划应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减少、规避、控制组织风险的重要措施。因此实施风险导向审计不仅是《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也是提高内审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有效途径。
4.风险点的排查与认定为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奠定了基础。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对重点岗位、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进行了排查,将人民银行易发案件分为三个大类即案件高发部位、多发部位和易发部位,将62个重点部位确定为风险点,并就其潜在风险、防范措施、责任主体及责任追究进行了系统分析。辖内各支行每年也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变化情况进行风险点再排查,排查的风险点更多达600多个。随着人民银行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新的风险点在不断出现,以风险引导审计方向,找出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控制,正是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内容。
5.审计风险的存在迫使内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审计质量,更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目前,欺诈和舞弊无法避免,内审人员受到蒙蔽而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是内部审计的最大职业风险。内审人员受自身素质、审计项目时间要求等限制,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部门)在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而作出不恰当审计结论,一旦因被审计单位(部门)出现风险,给人民银行带来损失,内审人员将负监督不力的责任。因此,内审人员的风险意识越来越强,需要一种新的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因此,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也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6.人民银行具有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宽松环境。随着人民银行信息平台的搭建,信息化透明度越来越高,内审人员根据规定在实施项目审计之前关注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已充分收集和掌握了被审计对象大量的信息资料,在审计计划阶段和执行控制测试阶段,不需要像社会审计事务所审计人员那样必须考虑审计成本,也不比过多考虑工作时间,因此具有实施的比较宽松的环境。
人民银行已经基本具备了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条件,但要使风险导向审计在人民银行得以顺利实施,还必须突破以下局限:
一是受缺少组织制度的限制。这是指人民银行目前尚没有专门负责收集各类信息资料的部门或人员。而充足的信息资料是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础,内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风险评估结果与实地审计测试结果出入大小取决于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料的多少,若不以组织制度形式要求辖内所有单位和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提供给内审部门,审前风险评估针对性就不强,分析也不全面,不仅达不到提高审计效率,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还有可能因审计主导方向选择错误加大审计风险。
二是受现行审计制度的限制。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允许审计人员在其认为能承受的风险水平下,省略部分常规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当前上级人民银行考核下级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在项目审计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了内审操作程序。这种过于注重审计程序形式完整性的审计思路和方法,势必制约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推行。因此,要推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制度必须要进行适当的改革。
三是受内审人员素质的限制。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实质性测试阶段,要运用分析性测试程序作为主要的获取审计证据的手段,必然要求内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内审人员需要根据已获得的被审计单位的信息资料,运用分析性测试程序,寻求信息(尤其是)数据间的内在关系来构建模型。目前人民银行的内审人员大多还不具备运用数学模型的能力,他们对风险的预测尤其是对有关信息、证据的判断多是凭工作经验做出的推理,具有较强的主观臆断性。
四是受审计程序软件的限制。西方发达国家几年前就已经具有大量运用分析性程序的有利条件,大量审计程序软件的开发和运用为审计人员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提供了条件。西方各国财务数据的电子化已经非常普遍,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可以直接对数据库进行加工分析,依据软件构建模型并由电脑自行检验和核对;而我国不具有财务数据库及软件构建模型,人民银行的数据库连接体系尚不完善,对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尚没有完整可行的软件程序,因此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受到了限制。
(一)内部审计定义的准则差异在内部审计目标方面,中外准则不存在差异,均以实现组织目标为己任。区别在于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定义较为全面的渗透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思想,即内部审计除改善内控和治理过程之外,还对风险管理产生影响,参与风险管理是内部审计职责之一。然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在定义中并没有涉及风险管理方面,目前我国内部审计领域关于风险导向思想的认识较IIA相比还存在差距,内审与风险管理的协同作用有待在内审定义中予以确认。
(二)审计计划的准则差异在审计计划方面,通过比较IIA《工作标准2000——内部审计活动管理》规定,和我国颁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十条规定,二者均在审计计划制订阶段体现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思想,奠定了风险因素在整个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但在多大程度上凸显风险导向的思想存在明显差异。IIA将风险作为制订审计计划唯一提到的计划基础,而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将组织风险和其他因素并列成为年度审计计划的考虑因素。此外,中外内部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计划中体现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思想部分的详尽程度也存在不同。IIA的几个相关实务公告对准则给出的大框架进行了补充完善,就这一方面而言比我国准则更为完整、详细、丰富。
(三)其他方面的准则差异在风险管理的准则上,中国起步虽然较晚,但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准则覆盖的范围与详细程度和国际基本没有重大差异,但在局部细节方面,比如在没有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中,内部审计应如何参与风险管理过程这一问题,IIA提供了解决思路,而我国准则并没有涉及。在管理层对风险的接受方面,国际准则中单独列示,而我国准则却没有关于管理层对风险接受的相关内容,更谈不上凸显风际导向内部审计的思想。
二、在我国推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实践的对策
(一)严格区分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职责范围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对于分别设立了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不能直接参与风险管理过程,两个部门的职能设置必须严格区分、不能有交叉,内部审计必须独立于风险管理过程之外。否则,一方面可能产生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若内部审计在事实上承担部分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在进行内部风险管理审计时,就可能出于对自身评价和自身工作的考虑,无法给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对于只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而没有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承担起风险管理的责任,识别、评估并应对风险,执行咨询职能,但不对该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审计。
(二)提高风险评估信息技术在识别风险之后进行风险评估,是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后续工作的基础,决定了风险应对方案与审计范围和资源分配的优先顺序。如何量化风险,是风险评估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阻碍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全面实施的影响因素之一。内部审计人员不管是对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评估报告出具审计意见,还是由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探析文/曲江玲本部门进行风险评估,都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熟练掌握风险评估技术。企业应针对自身业务特点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积极筹备建立风险评估管理系统,依据管理层偏好设立风险模型系数,多维度分析风险,实时监控重大风险,将经过内部审计部门认可的历史风险评估记录录入系统。遇到重大事项或者争议较大的事项时,可积极寻求外部专家工作。
关键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9-0129-02
一、现代民营企业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内部审计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中国民营企业进入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竞争和发展的新阶段,组建企业集团、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已成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新选择。同时,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监管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运营效率效果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增强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是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对民营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经营状况的有效性、投入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企业内控制度的科学性等进行审计评价,有助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评价公司经营业绩,有效监控日常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现实意义
1.树立审计权威提升审计效能的需要。审计质量的好坏,是衡量审计工作优劣的标准,不仅直接关系到审计职能实现的效果和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程度,而且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和高层领导的信任来维护自身信誉,树立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只有切实提高审计质量,才能适应形势需要,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审计效能,收获审计效益。
2.防范内控风险改善经营管理的需要。将审计质量标准分解到每个具体内审环节,便利审计人员进行自我控制。内部审计活动范围涉及企业内部多个层次和部位,通过加强质量控制,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风险管理漏洞及内部控制弱点,提出对应的审计建议并跟踪落实,既支持战略层做出科学决策,又合理保证执行层按预定(或调整)的方案组织实施,最终起到防范企业风险、改善经营状况的目的。
3.开展有效沟通提供服务平台的需要。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在做出决策后,希望得到职能部门和基层管理者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和效率、经营风险等方面客观、真实、可靠的实时信息,以便于强化后续管理和政策措施调整抉择。职能部门和基层管理者希望将某些问题和建议通过适当的中间平台进行反馈。此时的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相关流程的内部控制进行扩大测试来发现和验证问题性质,充当媒介,满足需求。
4.提升专业技能深化审计管理的需要。每一个审计项目,内部审计人员都应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审计质量控制和监督,实施既定的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证据充分支持审计评价结论和审计意见建议。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可以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累积知识,通过接受持续培训教育、定期问题研判、升级资格考评等形式来提升职业技能,推动审计管理水平上台阶。
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问题
1.审计质量标准制度缺乏,难以全面实施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对于审计质量而言,审计质量控制标准是前提,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是保障。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工作复核制度、审计质量考量制度、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审计责任追究制度是核心,但往往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或责任主体不明确,或没有追究制度,导致审计行为不规范,责任无法落实下去。
2.民企内审法规层级偏低,审计手段方法受到诸多限制。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虽然参照有关准则规定,建立了内部审计程序和操作办法,但没有形成统一的民营企业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相关法规层次不高,操作上缺乏权威性。有效审计手段不足,譬如对函证等审计方式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相当部分还停留在传统查账的基础上,审计手段落后、效率低下。
3.企业内部审计范围较窄,不能满足与时俱进要求。目前,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还停留在对财务收支的审计上,其目的是查错防弊,保证企业资产安全,督促受托责任人履行受托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要求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经营管理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上来,为控制内部审计质量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没有适时做出调整。
4.审计过程控制管理缺位,审计报告精确度备受质疑。由于缺乏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部分审计人员未按照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甚至出现“漏审”现象。现场审计信息反馈滞后,质量控制环节沟通不畅,不能及时准确把控现场审计。再者,不少审计项目系由1人完成,审计复核难以系统开展,多停留在问题定性和文句稽校上。
5.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无法适应内审工作需要。中国民营企业家族制管理盛行,部分审计人员不懂审计业务,有些审计人员来自财会部门或其他部门,导致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现代审计手段掌握不多,难以胜任内审工作。掌握现代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偏少,应对复杂审计能力较弱。
(二)成因
1.审计职能定位影响内审质量提升。大多数观点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服务三大职能。内审工作的定位对内审质量的影响体现在:定位于传统的“财务监督型”,内审缺乏应有的广度;定位于“管理咨询型”,受内审资源制约,内审缺少应有的高度。
2.现有法规和管理环境制约内审质量水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环境是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进行的内部机制,法规环境的变动将直接改变内审工作的根本依据和评价标准。内部审计管理环境发展相对滞后,内审机构缺少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
3.审计技术方法择用改变审计证据力度。审计内容的广泛和复杂,要求内审人员在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时,需要有正确的思维方法,同时还要借助职业判断,才能得出客观的审计结论。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充分运用现代经济统计技术和方法,以提高审计证据效用。计算机审计和联网审计技术等的出现,有助提升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4.审计人员素质结构指引内部审计评价。内审人员思想素质直接影响其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其业务素质直接影响职业敏感度和判断能力。内审队伍专业结构配置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缺乏工程(如产品、基建)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精通现代审计技术、具备综合分析能力的审计高级专门人才。
5.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管控审计报告效果。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一种有计划的审计内部控制监督活动。内部审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取决于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否得力,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保证内部审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和途径。通过对内部审计实施全过程、多方位的质量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形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并及时加以控制、减弱和消除。
三、提升民营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对策探究
1.合理选择内部审计组织模式。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应考虑组织性质和规模、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保持较高独立性。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其内部审计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但企业需配备内部审计主管。实行股份公司制的大中型民营企业,通过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和董事会进行监督审计;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审核职能执行部门的内控制度遵守情况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体系。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适应审计环境、具有可操作性、覆盖审计环节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要有工作机制做基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人员;明确落实岗位责任;要有监督机制做保障,包括审计业务控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要有程序机制做规范,考虑内部审计授权情况、人员素质结构、业务范围特点、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审计全过程控制管理。
3.着力优化内部审计流程管理。一是做好审前准备工作。采集、整理、分析数据,突出重点、搜集关键线索;审计方案目标、范围、内容明确,可操作性强。二是规范现场作业程序。注意取证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规性;记录审计线索,形成审计思路;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问题明确、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现场检查审计程序,核对取证数据,复核审计结论。三是把关审计报告质量。认真研究被审计部门意见,深入分析提炼审计结论;评价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4.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通过以审代训、参加资格考试、鼓励自修自学等途径通晓会计、税务、统计、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相关知识,提高审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更新内部审计专业知识,培养和树立其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参加专题研讨班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注重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鼓励内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磋心得、深入思考和研讨问题。
5.探索应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全方位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等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充分满足审计工作中对数据采集、计算、汇总、查询、判断和分析等要求;通过网络读取所需数据,实现远程实时审计,构建审计信息集约化管理的网络平台,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适应审计对象发展的新需求,灵活选用审计抽样技术,量化和控制抽样风险;以风险分析与控制为切入点,统筹运用各种测试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 赵光华,马日波.内审质量控制体系的构建[J].中国内部审计,2005,(4):16-17.
[2] 王侨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初探[J].中国内部审计,2008,(12):48-49.
内部审计主要服务于单位、部门内部,是企业为了加强经营管理的一种内部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主要是由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内部审计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十分重要,高效益的审计质量有利于企业减少运营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在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个过程中企业必须对质量控制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质量符合审计准则和制定的审计制度,从而为企业创造价值。
二、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现存的问题
(一)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有待提高
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大多企业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部门职权范围过于庞大缺乏独立性,审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也容易造成贪污和犯罪。甚至有一些中小企业,领导重视度不够,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由非专业人员担任,审计工作质量水平不高和审计有效性欠佳。另外,审计人员受制于领导者,他们的薪金、福利及去留等问题都由领导者决定。
(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
自1995年开始,我国先后颁发实行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涵盖了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及审计人员资格等方面。然而,由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和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企业目前的发展和未来规划。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内容做了进一步规定和努力,但依然存在缺陷,没有强制力。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审计规范和审计质量管理方法,更谈不上随着经济发展做出相应调整。由于审计质量标准的模糊,在内部审计出现问题时未能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制度未得到认真贯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更是泛泛而谈。这都将会削弱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致使审计行为的规范性下降,审计缺乏有效性。
(三)内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的内审计人员大多数对会计、财务管理、财政等一般财务审计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熟悉,但缺乏对现代管理理念,科学技术,金融等知识的综合学习和分析能力,知识结构单一。其次,有的未能熟悉和掌握已更新并与审计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计新动态,部分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再次,审计人员在宏观、现代审计以及创新等方面的意识相对薄弱;审计方法,审计方式较单一,对审计业务的综合分析能力不高。
(四)后续审计强度不够
后续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发出后的短时期内,继续跟踪监督检查被审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改正情况。审计质量优劣程度很大一部分受后续审计强度的影响,能否最终实现内部审计总体目标的关键在于后续审计环节。虽然随着企业精细化管理的推行和风险管控的加强,企业对后续审计的重视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目前已实现边审计边整改,但是力度不够,影响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因为法律效力弱,企业领导者重视度不够;缺乏时效性,审计重点不明,范围广;未考虑纠正过程的复杂性和被审计企业的业务安排和时间要求;落实审计建议所需要的期限和成本过高。
三、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对策
(一)严格坚守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审计责任体制
审计机构除独立设置外,还应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机构的权威性,避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审计人员应独立执业,审计时应当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此外,还应从我国企业的目前现状出发,借鉴国内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经验和教训,选择适合自身的内部审计模式,发挥高效益监督和促进发展作用。
(二)完善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管理制度体系
首先,明确内部审计准则和质量尺度,制定出具体的内部审计规范和操作指南,完善以审计考核、审计复核和审计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在实际审计操作中给审计人员提供指导性意见,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控, 细化审计审理的方法和步骤,实行审计质量控制全过程监控,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三)提高内审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首先审计从业人员应具有专业技能及专业素质,持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会计、内部审计知识,随着internet+的推广和应用,还需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次,重视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审计人员需不断的完善知识结构,与时具进,关注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走向,了解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和现代管理方式,广泛涉猎金融、管理、贸易、工程、法律等领域知识。最后,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依法文明审计,同时培养审计职业的怀疑态度、审计沟通协调技巧和方法、审计查证能力。
(四)加强后续审计管理和提高风险意识
提高企业对后续审计的重视度,强化后续审计管理,明确后续审计的规范、目标,确定后续审计范围,充分考虑改正措施的复杂性、时效性以及原有审计建议是否仍然可行,并对不可行的决定进行必要的修订;制定强有力的监督评估运作程序,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封闭式管理保障体系,落实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力,从根本上减少审计人员对财务资料的误报率;建立风险责任制度,实施风险管理模式;严格监督审计执行过程,减少人为的风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