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全民健身概念精选(九篇)

全民健身概念

第1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特有民族大学生自我概念水平团体心理辅导1问题的提出

世代聚居于云南的特有少数民族所处地域相对封闭,经济发展滞后,教育落后,发展任务艰巨,迫切需要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心理素质是人才培养的着力点,健康的心理是特有民族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积极、客观的自我概念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内外研究发现个体自我概念的特定方面与其心理健康水平显著相关。自我概念是个人对自己所有方面的知觉,它涉及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不仅为个体提供自我认同感和连续感,使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富有意义和价值,而且在面临重要任务时能够调节、维持有意义的行为。自我概念的发展标志着个体社会性的发展和人格的健全程度。众多研究表明,大学生的自我概念与主观幸福感、防御方式、应对方式、问题的解决、自我同一性的发展等心理健康因素均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培养积极自我概念有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心理素质的增强。

鉴于此,本研究以培养特有民族学生积极自我概念为目的,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模式,强调参与式教育,结合民族文化内容对云南农业大学特有民族本科在校生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形成客观的自我评价、健康的自我形象、积极悦纳自我,使他们的心理素质和综合能力有所提升,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有部分学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头人,促进本地区民族事业的发展。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云南农业大学涉农专业的特有民族学生中随机选取37人,其中男生20名,女生17名。所有被试总体特征为云南特有的人口在10万人以下少数民族(包括布朗、怒、佤、傈僳、景颇、拉祜、普米、基诺族等),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明显心理障碍,有提高自我概念期望,愿意并能够坚持为期一年的团体心理辅导培训。

2.2研究工具:采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SCS)、自尊量表(SES),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前后分别施测。

2.2.1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ennessee Self-Concept Scale,TSCS)

用于评估青少年的自我概念。该量表由70个条目组成,包含自我概念2个维度和综合状况共10个因子,即结构维度:自我认同、自我满意、自我行动;内容维度:生理自我、道德自我、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综合状况:自我总分与自我批评。前9个因子得分越高,自我概念越积极,而自我批评得分越高,自我概念越消极。

2.2.2自尊量表(self—esteem scale,SES)

设计用于评估个体关于自我价值和自我接纳的总体感受,是对自己积极或消极感受的直接评估。量表由10个条目组成,四级评分,总分10~40分,分值越高,自尊程度越高。

2.3研究方法:由心理学、管理学、民族学等专业的教师负责,以参与式教学模式为主,运用角色扮演、个人分享、热身运动、参与式讨论、分组讨论、角色扮演、行为训练等团体心理辅导技术进行培训,开展了自我再认、重识民族、情绪管理、澄清价值观、人际能力训练、民族特色、压力应对、职业心理准备、自我重塑等九个内容的培训,每周培训一次,每次2~3小时,持续一年。活动过程除了采取量表评估结果外、还使用小组分享、课外作业、主观评估等过程性评估方法。全部数据采用SPSS19.0处理。

3研究结果

3.1团体咨询前后自我概念的变化

3.1.1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

从表1来看,参加了团体心理辅导后,特有民族学生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各因子得分及总分都有所提高,其中,自我批评、自我认同、自我满意因子分培训前后差异非常显著,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及总体自我概念辅导前后得分差异均达到显著水平,生理自我、道德自我、自我行动因子等分培训比培训前有所提高,但差异不显著。

3.1.2自尊量表

从表2来看,特有民族学生参加团体心理辅导后,较团体辅导前自尊总分显著提高。

3.2主观评价

主观评估表明,参加团体辅导后特有民族学生在悦纳自我、接纳他人、口头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自我评价都显著提高。

分享和总结中,特有民族学生对此次团体心理辅导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许多同学写道“我对自己重新有了认识”“我更相信自己”“我为我的民族而骄傲”“我更加快乐”“我更加了解自己”。

4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的特有民族学生自我概念水平和自尊水平显著提高,在自我觉知的社会、家庭、心理层面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自我满意感增强,自我否定减少,自我接纳程度提升,自我价值感增强,总体自我概念更加积极。从主观评估结果来看,大部分学生认为团体心理辅导对提升其心理能力、准确定位自身非常有帮助,基本实现预期目标。说明此次团体辅导有效地提高特有民族学生的自我概念水平。

本次研究认为,结合民族特色,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技术的模式对培养特有民族学生积极的自我概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团体心理辅导通过交流、互动、体验、分享和反思等方式,使成员能够有效地表达自我,获得他人的心理支持,满足大学生被接纳和归属的需要,促进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特有民族学生的身心发展既与其他一般大学生有共同的规律,又受其民族地域、文化的影响,呈现出一些特殊性,因此,团体心理辅导时要充分考虑特有民族学生的民族背景,营造民族文化氛围,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积极参与培训;加入展现民族风采的活动,激发其民族自豪感;培养其文化理解,形成多元文化观念,在热爱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以积极的心态学习和理解主流文化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

在研究中,我们也得到一些启发和思考。首先,结合民族文化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改变特有民族学生自我概念的效果是否具有长期性,不同民族的大学生之间在自我概念改变过程中是否具有独特性。另外,此次研究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能否应用于更多的民族学生团体,扩大受益面,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金盛华.自我概念年及其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33(1).

[2]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338.

[3]杨昭宁,孔祥军.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14(1):80-82.

[4]孔祥军.大学生自我概念与防御方式的相关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6,14(1):61-62.

[5]刘兴华,孟长治,陈文君.大学生觉知与自我概念、应对方式关系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1,19(1):98-101.

[6]李瑾,单小黑,卢雪.开封市中学生自我概念发展与应对方式关系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16(11):1243-1245.

[7]凌辉,张建人,黄续,熊恋.大学生自我同一性与自我概念的关系研究[J].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2011,19(1).

第2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共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国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逐步确立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研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提出要“构建起面向大众的多元的体育服务系统和利于‘奥运争光’的竞技体育体系”。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2006年《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明确政府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基本责任,强化政府的政策规划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体育事业的积极性”,“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的职能”。尽管我国体育部门及学界尚未正式使用公共体育服务这一概念,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以及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探索必然要求对公共体育服务概念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

一、公共体育服务的概念

公共体育服务的上位概念是公共体育。尽管我国官方及学界很少单独使用“公共体育”这一概念,但“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公共体育产品”等概念却被广泛使用。“公共体育”一直是我国体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将体育与科、教、文、卫并称五大事业,实际上就是将体育视为公共体育的一种形式(有学者也将这种体育活动称为公共体育事务)。

符合公共体育特征的体育有竞技体育中的“奥运争光”部分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有群众体育中的社区体育和职工体育等部分。此外,体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等也可归于公共体育范畴。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体育运动,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对国家和社会而言,参与体育的过程具有提高劳动生产率,消除和宣泄不良的社会情绪,沟通人际关系,凝聚社会各群体的作用。因此,公共体育(确切地说,是一部分体育,而非全部)可以被视为一项公共事业。公共体育的这种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现代社会将公共体育视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可见,在我国,任何公民均有享受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平等的体育运动权利。细究其理,公民享受的这种“东西”实质上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问题――公共体育服务。

对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开发离不开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所谓公共服务是指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

根据公共服务的概念,我们可以顺乎逻辑地导出公共体育服务的定义,即: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体育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这样的认识不仅可以避免其他定义中的种种不足,同时又可以对公共服务的理论给予合乎逻辑地解释。

我们认为公共性、公益性是公共体育服务的根本属性,是贯穿公共体育服务的一条主线,它既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

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

从公共体育服务的概念出发,结合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具有以下4个基本特点:(1)需求导向性。以公共体育需求为导向,公共体育服务的投入、运行和管理均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体育需求为终极目标;(2)公共性。强调公平与均等,要保证使人人享受到基本的体育权利,人人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3)“人本”性。强调以人为本,要满足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与体育的需求;(4)多样性。强调全面,要为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

所以,只有通过合法和有效的公民参与,才能使公共体育服务人员充分有效及时地洞悉公众的利益要求,进而最终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目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沟通本来就是广开言路,增强公民的话语权,是公民积极参与政府决策的有效途径;公民也借此表达自身利益需求和意愿,也充分体现了公共政策以实现和维护社会民主为其价值取向。

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国在北京奥运会后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首次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的专门规范,反映了国家对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和增进人民体质健康的高度重视与关怀,表现出国家推进以全民健身为代表的公共体育服务所进行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

2010年3月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体育方面与《条例》的实施形成了紧密的呼应,明确要求“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将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作为政府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尤其是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及提出的“三大理念”(“科技奥运”理念惠及全民健身活动,“人文奥运”理念关注全民健身活动,“绿色奥运”理念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刻地影响着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使人们对全民健身运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健身活动设施的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既起到了宣传全民健身效应,对青少年具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扩大了全民健身运动的规模。

通过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分析研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优化公共体育服务。

1.宏观措施。政府完善市场立法,保障市场秩序,有效发挥各种主体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划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运作的界限,明确政府、市场的有效空间,从而约束公共体育服务市场的边界;改变政府和市场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角色,政府承担公共体育服务安排者的角色;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促进市场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者。

2.微观措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引进市场供给方式的优先次序为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政府采购、凭单制、内部市场。排名靠前者优先引进。

3.大型体育设施中加大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方式的引进,防范项目运作中的风险。

4.加大公共体育服务政府采购的力度,变政府生产供给为政府采购供给模式。

5.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凭单制,促进区域内体育设施服务社区居民。

6.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内部市场管理,改善公共体育部门间的关系。

7.针对规模巨大、同时内部复杂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倡导引进内部市场管理方式,有效发挥系统内和各种主体的作用,实现系统内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关系的变革。

三、结 语

公共体育服务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全面推进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各级地方党政领导也自然应该积极主动顺应中央政府和时代的要求,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体育事业的投入的同时,为了有助于向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要有意识地吸纳公众的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公民参与的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和规定,为公民提供一个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

参考文献:

肖林鹏,李宗浩,杨晓晨. 公共体育服务概念及其理论分析[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22

(2)97--101.

第3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医事法相关概念的来源

“医事法”是源自于日本和台湾的概念,但对于其内涵与外延,国内在将这个概念引进时从来都没有界定过,甚至成为一个比较含糊和暧昧的概念;从现阶段来看,学界对于医事法的使用非常混乱[6]。在日本,医疗相关的法律被概括的称为“医疗事务法”,以最具代表性的植木哲教授所著《医疗法律学》、《医疗纠纷预防法—医疗事务法律》等书为例。这些著作集中在以医疗纠纷处理和调整为核心的法律上,阐述了医疗法律学研究综合性医疗事务法。由此可见,日本学者论述的医疗事务法主要指调整由医疗行为所引起的医疗纠纷法律关系,其内涵和外延就是调整医疗行为相关法律关系的医疗法(medicallaw)。台湾学者中对医事法著述颇丰的黄丁全先生在其《医事法》一书认为卫生法学已不能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必将为医事法学所取代并成为医事法学的一部分。但通读其《医事法》全书,全篇涉及医疗行为、医患关系、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医疗责任的体例和内容,完全以医疗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理论为核心,并未涉及卫生法与医事法的内涵与外延的详细论述,也属于设定概念而非解析概念的就事论事模式。由此可见,从日本和台湾所舶来之医事法,无非是以调整医疗行为所涉及事务的法律关系为核心和内容。我国医事法学者因此而主张的医事法概念,不过是医疗行为事务法或医疗事务法的简称而已,以此内涵和外延想要统括整个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律似有欠妥之处。

医事法与卫生法之概念比较

医事法与卫生法概念比较的核心是医学与卫生的词义区别事实上国内现有的法学理论并没有从内涵和外延上对医事法与卫生法做过深入的比较研究,要么就认为二者是同意词,要么就武断地认为医事法取代卫生法是世界潮流、必然趋势,甚至实在无法区分时还使用了一些含混不清、大包大揽的医疗卫生法、医药卫生法、医事卫生法等称谓。在理论界定缺乏的情况下要区分医事法与卫生法,只好从“医事”与“卫生”的词义范畴的界定出发。但医事法和卫生法是两个语义相近的词汇,无论侧重如何或采用什么名称,两者共同关心的问题都是“生命和健康”问题,其核心都涉及到公民健康权益的实现,存在着关联和交叉是理所当然,在使用什么名称上更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种习惯。如医事法是源自于日本、台湾对医疗事务法律的称呼,我国大陆原本并没有使用该概念而习惯性称为卫生法。当然,我国对卫生法的传统理解更多是指卫生事务的行政管理,也曾狭隘地将卫生法理解为卫生行政法。但“医事”一词的内涵和外延也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宽泛,如果仍坚持与“医疗事务相关的法律”,似乎就很难涵盖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法律领域。事实上,医事法理论在我国的发展中有一个概念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医学法学。“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同疾病作斗争的一门科学体系,医学法是有关医学方面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医学法学是研究医学法制建设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7]。由此可知,医学法作为有关医学方面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内涵就是调整所有医学事务的法律总和。并且,世界医学法学协会(WorldAssociatianforMedicallaw)迄今已召开了十八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已成为具有权威性的国际学术会议。鉴于医疗法与医学法具有相同的词源内涵Medicallaw,故此从医疗事务上升为医学事务,把医学法作为医事法概念的前身,即医事法无非是医学事务法的总称,这样能否拓展出比医疗事务法能涵括更宽范围的法学范畴呢?面对当前医药卫生领域众多混乱的概念和理论使用、众多具有相同体例和内容的医事法和卫生法教材,通过医学法学的概念启示将医事与卫生之争还原为医学事务与卫生事务的比较,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医学与卫生的词义比较。医学与卫生的词义比较医学往往可分为传统医学(中医学、印度医学等)和现代医学(西医学),所谓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之分只不过是针对人体的诊治行为学科的不同,即医疗行为实施模式的不同而已。就是所谓的社会医学也主要研究社会因素和健康之间相互作用及其规律,以制定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和增进人体的身心健康。因此,医学事务的范畴局限于医疗行为实施模式的各个领域范畴,旨在保护和增进人体的健康状况而非营造一种保障人类健康的生存大环境,其行为模式基本上属于微观层面的具体医疗(技术)行为范畴。由此可见,关乎人体健康的医学事务领域与医疗事务的领域是基本一致的(当然医学事务还包括医学教育、科研等超出医疗事务的范畴),以保护人体健康权益实现为内容的医学事务法律与其他国家有关医疗事务法的界定并无出入,都可统称为医事法。卫生一词最早见诸《庄子•庚桑楚》中“卫生之经”的记述,后晋代李颐在《庄子集解》中把“卫生”理解为“防卫其生,令合其道也”。宋代的王雱在《南华真经新传•庚桑楚篇》中指出:“卫生者,卫全其生也,能卫全其生则生所以常存,故曰卫生之经也”。初版于上世纪20年代的《中国医学大辞典》把“卫生”解释为“防卫其生命也”,表明“卫生”的涵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千年未有明显变化。如今《辞海》对“卫生”的解释是: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要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和社会的措施。将传统和现代的观点结合起来看,“卫生”的完整内涵应是“为保卫生命而创设的保护身体健康之措施”。如此看来,卫生既包括了微观的医学措施,着眼于医疗技术活动以增进和保护人体健康;也包括了宏观的生产、生活等各种社会措施,从生命安全的高度广泛采用各种措施去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实现。因此,卫生的内涵显然大于医学,医学事务包涵于卫生事务之中。但如果仅以词义的比较就得出卫生法是比医事法更大的范畴,这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针对医事法学者们的立论依据作深入研究才能令人信服。其实,无论确立那一个词汇作为本领域的基本概念,其决定性的标准在于:(1)其是否最完整地覆盖了医药卫生全域的法律范畴并最全面、有效地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实现?(2)其是否能与国际接轨并符合法律实务的发展趋势?

从医事法到卫生法的理性回归,是保障健康权益实现的内在要求和法律实务发展的历史趋势

第4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1、关于“社区体育”与“社会体育”术语的选择

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体育”这一术语在我国体育界始为流传,而此前只有“群众体育”或“大众体育”的说法;与此同时,“社区体育”也作为一个专门用语陆续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出现。但观其基本含义又彼此雷同。论文百事通显得当前术语混乱,似有秘要加以澄清与正名。

根据术语与概念的关系,以及确定术语必须科学、准确、符合逻辑并力求与国际用语相一致的基本要求,“社会体育”的提法,显然不妥。其一,“社会体育”概念太大,从字面上看,它应包括所有的“体育”,而其本意则是指“体育”中的一个局部或一个分支。这里关键在于“社会”一词的冠用。一般说来,“社会”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就构成为所谓社会。”显然,用“社会”冠于“体育”,即“社会体育”作为标志“体育”中某个局部的专门用语,是不确切的,极易使人们在局部和整体上概念不清、思想模糊。事实上表现在对“社会体育”的界定与解释,也不能自然其说。例如在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材》(1995年3月第一版)中就这样写道:“社会体育是公民自愿参加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社会体育的对象是全体国民,社会体育的范围涉及整个社会,是学校体育、部队体育和竞技体育以外的那样一个广阔的领域。”从中不难看出,“对象”不清,“范围”不定。就所指“对象”而言,又是“公民”,又是“国民”,殊不如“公民”与“国民”并非同一概念。若以“公民”为对象,自然不包括年满18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和婴幼儿在?龋喝粢?“国民”为对象当然又该包括在内。且以“国民”为对象,又怎能除去学校的师生、部队的官兵和竞技运动中的运动员、教练员。就其“范围”而言,既是“涉及整个社会”,又怎能丢掉学校、部队不管。显然是多处漏洞、自相矛盾;不符合逻辑、不准确、更不科学。其二,从分类与划分角度看,在关于“社会体育”的论述中,所例举的“学校体育”、“部队体育”、“竞技体育”以及“社会体育”等四个术语,如果将其视为我国体育(总)的各个分支(或局部)的标志,其确定依据并不同一,既以“范围”,又以“目的”,严格说来很不科学严谨,同时反映对体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体育是人类针对自身,以其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谋求健美乐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理当作用于全社会每一个人的一生,而在人生的一生中,就其主要活动场所而言,则是家庭、学校和社区。因此按体育实施的范围划分,即是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这是合符逻辑的,也是顺理成章的。诚然,人们会在家庭或学校或社区当中活动;家庭、学校、社区当中的体育信息也会彼此交流与沟通,但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则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主要对象,这正是它们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彼此区别的具体体现。至于部队官兵,为了健、美、乐,同样可以借用体育与所在社区发生联系,与民同炼同乐,只是体育在部队则更多的表现为它是提高部队官兵军事素质的重要手段。由此不难作结,“社区体育”这一术语的确定,较之“社会体育”的说法,更显得科学合理,符合逻辑,反映了体育实践的客观规律。

2、社区体育的意义及特点

2.1社区体育的意义

社区体育主要是指成年人针对自身,以其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获得健美乐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体格健美与快乐幸福的生活。成年人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中流砥柱,其身心健美、快乐幸福的生活与健康长寿,又直接关系到国家或民族的社会稳定与繁荣昌盛,因而也必然成为一个国家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民族文明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深入持久地开展社区体育实践,必然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影响。概括说来,社区体育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直接作用。

1、能有效地帮助人们健身,促使体格健壮,体态优美,形成并保持各种良好的身体技能,增强体力;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利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里。

2、能有效地促进人们健心,调节与消除各种不良情绪,促进人际交往。增进彼此了解与友谊,使人们精神更美好,生活更快乐。

3、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高人们体育文化素质,利于移风易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2社区体育的特点

1、健美性与娱乐性

社区体育的主要对象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当运动员,也不是为了促进自身的生长发育。成年人进行体育的目的,则是在其生长发育基本完成,已经定型成年的基础上,为了健身健康;为了形体美、姿态美、动作美;为了图快活,概括地说,就是为了“健、美、乐”。事实上,考察成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时的动机亦不难发现,或为了强身健体;或为了美形、美姿、美态、美化动作;或为了玩一玩,图个心情舒畅、精神愉悦。有时动机单一,有时多位一体,相得益彰,完全由具体的人,具体的内容与形式,具体的特定环境来决定。换言之,离开了上述动机与目的,成年人一般是不会过问体育的。这就决定了社区体育必须具有健美性与娱乐性特点,并以此区别于其它社区文化现象,决定其独特的社会地位。

2、自控性与个人针对性

社区体育的实践活动,是成年人在其业余时间,自愿自觉、主动坚持经常的基础上展开的。由于社区所辖成年人中,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体质健康、个人需求、业余时间以及所处的地位、社会环境等均存着异,给杜区体育实践中集体性活动的组织与实践带来极大困难。因此社区成年人以其身体运动实现“健、美、乐”目标,则主要表现为针对个人体质、健康、需求、心情、兴趣爱好及特长等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内容与形式,在允许的时间与环境条件下的自我调控。换言之,虽然成年人所处的社区也不时组织开展一些集体性体育活动,激发人们的兴趣与热情,交流体育信息,推动社区体育工作开展,显得很有必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绝大多数的成年人,“健、美、乐”目标的实现,则主要不是依靠他人控制(即他控性),而是靠自己针对自己的自我调节与控制来实现。

第5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关键词〕“德育教育”;伪概念;泛滥;文化生态

〔中图分类号〕G4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0)03-000?-0?

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但是,德育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外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日趋复杂,给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带来了诸多困惑和挑战。而来自教育、心理等研究、管理领域的混乱信息,及一些明显错误的概念和术语,给实践一线的教育工作者平添了不少误导和烦恼。教育界自身对这些错误概念的反应缺少起码的敏感、自省和抵制,德育文化生态中的不和谐、不健康因素在不断累积,不能不令人担忧。

一、“德育教育”明显是一个伪概念,经不起学术上的推敲

“德育”和“教育”是两个独立的、逻辑严密并彼此联系、广被认可的学术概念,而“德育教育”乃是一个学术逻辑混乱、内涵不清、词义重叠的伪概念。在《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等典籍中,均无“德育教育”词条。我们通过对“德育”、“教育”两个概念内涵的理解,更能清楚地发现“德育教育” 概念的虚假性。

德育,顾名思义,就是道德教育,或者是品德教育,也可泛指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在“德育”这个概念,已经包含了“德”和“育”两个方面,德为道德、品德,育指教育、培育或养育。德育是基于品德的教育活动,其逻辑性并不复杂。较早期的《辞海》如此解释“德育”:“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即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最新的《现代汉语词典》如此解释“德育”概念:“名词,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最新的《新华词典》对“德育”的解释是:“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总称。也特指道德教育”。

教育,是有计划地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称,其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诸多部分。较早版本的《辞海》对“教育”的解释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目的要求,系统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施以影响,使他们获得和养成为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服务的知识、技能、品德和世界观的过程。”。《新华词典》对“教育”的解释有两个含义:“1.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的正规教育,也包括社会上一切含有教育因素的活动,如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2.使明白道理。”

通过上述权威典籍对“教育”和“德育”两个概念的解释,可以看到,教育和德育是总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教育包含着德育,德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德育教育”概念,就形成了“德育”教育的错误结果,其缺陷就凸现了。犹如“黄豆豆”、“好人人”一样,部分与整体并列,“德育教育”是一个逻辑上完全不能成立的伪概念。通过其英文翻译“moral education and education”,我们更能发现“德育教育”伪概念的明显错误。正确的概念称谓应该是道德教育或者德育,决不是所谓的“德育教育”。

二、“德育教育”伪概念泛滥已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德育教育”伪概念正普遍被我国官员、学者、教师使用,其泛滥已演化成几乎“正常”的德育文化生态,这反而是很不正常的。笔者以“德育教育”为关键词,在谷歌引擎搜索中,发现了603000个所谓符合查询要求的结果(截止到2009年2月5日);在百度引擎搜索中,0.001秒之内找到相关网页约1,380,000篇(截止到2009年2月9日),“德育教育”伪概念充斥在众多文章的标题和内容中,后果严重。下面一些现象是“德育教育”伪概念泛滥的典型代表:

1.国家政府的文件中居然使用了“德育教育”伪概念

新华社2008年6月22日公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文。但在中央印发的文件中,却出现了“德育教育”的概念表述。在第二部分“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第三小标题“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部分,文件指出:“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

2.国家教育部部长数次引用“德育教育”伪概念

在《教育部长周济:儒学是德育教育一部分》的文章中,“德育教育”提法出现了至少四次,比如:标题“教育部长周济:儒学是德育教育一部分”,“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国教育部长周济16日在十七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时肯定:儒学等一些‘传统的好的方面’是德育教育一部分”,“儒学等一些传统的好的方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教育,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引领风尚,也是德育教育中的很重要的部分”,“周济强调,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就是要使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整个教育的最重要的工作。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要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实际,使他们真心实意地能理解、能学习、能提高。”

3.不少学者在文章中以“德育教育”为文章标题和关键词

不少学者在文章标题和内容中,把“德育教育”作为一个学术词汇使用。比如,学者于晓冬在核心期刊 ISSN : 1007-9106(2006)08-0158-03《社科纵横》(2006年 第21卷第08期)中,发表了以《德育教育与以人为本》为题目的文章。该文章的关键词分别是: “德育教育, 以人为本, 人的全面发展”。 还比如,在杨金娥、 蒋红剑《新时期大学生德育教育应加强以人为本的德育观》文章,和朱小玲《音乐教育要确立“以人为本”的德育教育理念》文章中,均使用了“德育教育”的伪概念。

4.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使用“德育教育”伪概念[1]

中国人大网 (npc.省略 )2009年1月12日,以“唐世礼: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为标题,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署名李杰的文章指出:“青少年中相当一部分缺少自强自立精神、艰苦奋斗精神,缺乏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这种情况应引起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

KI概念知识元库居然给“德育教育”所谓合理的学术解释和分析

CNKI概念知识元库是我国知识界公认的权威性很强的文献搜索信息中心,代表了当今我国科技文化教育发展的水平。但其不仅认可“德育教育”这个明显错误的概念,还给出了“德育教育”的中英文对照、概念解释和示意图。CNKI概念知识元库给出的“德育教育”英文对照为:diathesis education; the ethical training within the moral education。其给出的“德育教育”中文学术文献解释是:“1.从狭义上来讲,德育教育就是指道德教育,也是人们常说的品德教育,广义的德育教育的内容是指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同时,CNKI还给出了我国近些年来与所谓“德育教育”概念相关文献总量年度变化规律图。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德育教育”伪概念的泛滥程度,是德育文化生态意义上的一种讽刺。

三、育德于心,在增强自身文化性和学术性过程中使德育逐渐走出“德育教育”等伪概念泛滥所造成的窘境

大行其道的“德育教育”伪概念,把德育与教育并列,这种画蛇添足、自相矛盾的表述方式,使人觉得“德育”概念不完整,德育并不是教育。如果按照“德育教育”伪概念进行推演,“智育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心育教育”等也可成立。实际上,这些称谓均不能成立。德育非纯粹意义上的科学。虽不能过分强调德育的科学性,但面对德育问题,我们应具备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如果连基本的概念问题都搞不清楚,何谈德育的实效性?健康的德育文化生态氛围该如何营造?

“德育教育”伪概念及其反映出的现实问题,应引起我们的警惕。首都师范大学蓝维教授曾经指出:“一些错误的德育概念正在影响我们正常的工作,这反映出我们的德育工作作风和研究作风缺少必要的严谨性。经常被使用的‘德育教育’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错误概念。德育是教育的一部分,是教育的重要内容,德育是基于道德品质的教育。德育与教育并列使用,是一种常识性错误,逻辑混乱。在德育工作中,我们应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蓝维教授在与笔者的交流中指出,一些错误概念其实经不起推敲,关键是我们要有科学的态度。

学术属性发展乏力、文化底蕴缺失以及伦理自主性的不足,是导致德育窘境的重要原因。以“德育教育”为典型代表的错误概念及其折射出的文化生态,已深深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学习,干扰了德育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走出这种窘境,建设健康的德育文化生态环境。

1.端正态度,倡导科学精神,树立科学的德育发展观。只有端正德育态度,才能走出错误概念带来的阴影。“德育教育”伪概念的泛滥,值得每一个德育工作者思索。为什么错误如此明显的伪概念,在现实德育生活中使用的频率如此之高呢?就像外国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衣》中讲述的离奇情节一样,人人都清晰地看到了皇帝的肉身,却纷纷高喊:“如此美丽的衣服!”现实德育生活中不时弥漫的粗糙马虎、哗众取宠、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等不良习气,是“德育教育”等伪概念泛滥的真正原因。德育是引导孩子做人学善的伟大事业,犹如眼睛中容不得沙子一样,德育工作中容不得任何虚假。树立科学精神,培养求真务实作风,是德育健康发展的前提。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在讲述科学家成功的秘诀时说:“许多人以为决定科学家成功的秘诀是智慧,他们都错了,其实是人的品格。”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培育自己科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品格,这是消除错误概念影响、营造健康德育文化生态的前提。

2.强化自我反思意识和自我批评精神。多反思自己、多欣赏别人,尤其是多欣赏学生,是建设健康的德育文化生态的重要内容。自我反思意识和自我批评精神,不仅是一种人生境界和生活态度,也是一个人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一个人只有从自己的失败和教训中,才能发现成功的阶梯。而不进行反思和自我批评,怎么会发现自己的问题呢?著名民族企业海尔已成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国际化企业,连续6年居“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榜首。其成功秘诀在哪里?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指出:“就是永远能够自我否定,越成功就越要‘自以为非’,而不是‘自以为是’” 。德育工作者是一面镜子,要学会多照照自己;德育工作者是一支蜡烛,在照亮别人时,也要照亮自己身边存在的阴影。“德育教育”这个错误概念,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学术尚不严谨、自我反思意识尚有欠缺的现实德育文化生态氛围。

3.营造健康的学术批判氛围,开展积极的学术批评。正常的学术批评是学术健康发展的动力,更是营造健康德育文化生态的重要途径。学术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发展的方针。德育研究,也需要积极、健康、友好的学术批评氛围。理性而友好的学术批评,是一个人责任感、诚信度的表达。人云亦云不可取,盲目的人云吾非也不健康。应以求真为目的,在科学态度之下开展积极的学术批评。“德育教育”等伪概念的泛滥,说明我们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学术批评氛围,德育文化尚不能及时过滤掉那些似是而非的虚假信息和错误价值。健康的德育文化生态要求我们,不管发现谁有明显的学术瑕疵,应该及时进行友好的批评和帮助。

4.把求善、求真与求美结合起来。真善美是建设健康德育文化生态的目标。教育家陶行知曾指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说:“请把美德交给孩子们吧。因为最终决定一个人幸福的是美德,而不是金钱和地位。”德育是求善的事业,也是求真的事业。要把美德的种子播入青少年的心田,也要把求真的精神植入青少年的大脑。求善是求真的目标,求真是求善的前提。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德育发展的美好境界。求善,就是培养好人和高尚的共和国公民,这是德育属性的本质,偏离这个宗旨,德育就失去了其本义。求真,就是追求真理,发现真知和规律;就是去除虚假、浮夸,追求实实在在的、理性的、严谨的德育生活;就是在严峻的挑战面前不退缩,创新思路,科学发展,营造健康的德育文化生态,把求善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5.育德于心,德育要从心理学发展中汲取更多营养,不断增强自身的学术性、文化性和伦理自主性。德育深受复杂外部环境和自身欲望的影响。但德育几乎没有自己独特的学科背景,它以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等为基础,是综合性的应用学科。无论是瑞士心理学家、儿童发生认识论创始人让・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还是美国发展心理学家、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创始人柯尔伯格(L.Kohlberg,1927―1987),抑或是创造了“认同危机”(identity crisis)词汇的德国发展心理学家爱利克・埃里克森(Erik Homburger Erikson,1902-1994),均从心理学视角审视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发展。现代积极心理学大师、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EP Seligman 1942- ),提出了美德伦理学的概念,他强调,心理学要致力于培养青少年的美德和积极心理品质。这说明,心理学正在与伦理学、德育结合。作为德育工作者,更应该提升自己的学术境界和伦理自主性。否则,类似“德育教育”这样的“反德育”问题仍将长期存在。育德于心,不仅指品德培育要发自人的内心,还指德育要从心理学切入,德育要与心理学有效结合。

参考文献:

[1]《辞海》(试行本)第7分册“文化教育”第2页,中华书局辞海编辑所修订、出版,1961年11月第一版.

[2]《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284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8年4月出版.

[3]《新华词典》第186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修订版,2008年4月出版.

[4]《辞海》(试行本)第7分册“文化教育”第4页.

[5]《新华词典》第493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修订版,2008年4月出版.

[6]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06月23日08:04?.

[7]新华网记者吴晶、顾瑞珍,news.省略/newscenter/2007-10/17.

[8]scholar.省略.

[9]《考试周刊》2007年 第32期.

[10]《中国西部科技》2007年 第11期.

[11]谢湘:《过去已经过去,未来任重道远》,《环球人物》(2008年10月(下)第52页.

第6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关键词:哲学思考;发展的认识论;多视角

体育的概念是对体育进行理性思维的基础,是构筑体育理论大厦的基石,体育的概念有其历史性和时代性。研究体育的概念不仅有利于深刻地认识体育及其本质,而且可以促进体育理论的发展和丰富体育概念的内涵,从而提高体育的社会地位。本文通过对体育概念的历史回顾和体育本质的哲学思考,为回答“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1、体育的产生及其各发展阶段的特征

1.1体育的产生

体育作为一种人类的活动现象,在人们将之定义为“体育”之前就已经存在。在原始社会,人类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如祭祀、舞蹈等)表达对自然现象的崇拜,从而使自己或部落成员更好地生活,这些活动形式就形成了“最初”的体育。因此,生产劳动是体育产生的唯一源泉。

1.2体育的发展阶段划分及其特征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体育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时期的体育――原始社会的体育。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健身性、平等性和直接功利性。

第二阶段:独立形态的体育――私有制时期的体育。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阶级性、教育性、竞技性、娱乐性和健身性。

第三阶段:现代体育。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兴起、发展,体育形成了自身的科学体系。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体育主要关注于民族和国家的声望与地位,这与现代主义追求的民族、国家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各国争相发挥体育的政治、经济功能,使体育为国家、民族利益服务。于是,一方面是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的高度繁荣,而另一方面与普通大众息息相关的大众体育却滞后于前者的发展,个体的体育活动、对体育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被弱化。

第四阶段:后现代体育。后现代体育是“后现代主义”泛文化思潮影响下产物。这一时期体育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提出“以人为本”的体育观,逐渐弱化体育的政治、经济、民族等宏大主题对体育的束缚,转而关注个体的体育活动,通过改进体育的工作观念,促进个人全面发展,使体育进一步为增进个体的身心健康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从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发展和享受。

2、体育概念的沿革

事物的概念就是对该事物最简洁、最浓缩本质的集中体现。而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它产生、发展和不断演变的历史,科学的迅速发展必然伴随着许多新名词的诞生和原有概念的变化,体育也不例外。下面我们对中国理论界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进行综述。我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近代的25年里,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具有代表性的有:

1980年,胡晓风先生在《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寓教育于运动之中的社会现象,是通过运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将体育定义为:体育是身体教育的或体质教育的简称,指的是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增强体质的知识、技能和运用这些知识、技能实际锻炼身体的过程。《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表述:体育以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为主要任务的教育,通过参加各项活动来实现,指体育运动。1982年7月25日至8月2日在烟台召开了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会议的重点是研讨“体育理论”,对体育的概念问题的统一认识进行审议,但未得出一个统一的概念,然而会后在全国的体育理论界中形成了一个“共识”――体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体育包括:身体教育、身体锻炼、竞技体育、休闲体育等内容。这些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及有关的理论书籍、教材中就有所体现。

这一阶段的体育概念重点强调了体育的教育功能,对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它把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教育中争得一席之地,对“”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但把体育只当作是体质教育是不全面的。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具有代表性的有:

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中写到:在中国,体育的广义含义与体育运动相同,包括身体教育(狭义的体育)、竞技体育、身体锻炼三个方面。身体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相结合成为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促进身体全面发展、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坚强意志的一个教育过程;竞技体育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和不断提高个人、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及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能,以取得优异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身体锻炼指以健身、医疗卫生、娱乐、休息为目的的身体活动;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在《体育概论》中将体育定义为:体育(广义的体育亦称体育运动)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它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其发展受一定的政治、经济的制约,也为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服务,其包括体育(狭义)、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同年3月,在第三次印刷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理论》中对体育的定义与上相同。

这一阶段,随着人们对体育认识的不断深入,体育概念的内涵在不断的扩大,从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到体育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这三个概念中比较突出的一点是中国的“大体育观”概念已经确立,即体育包括狭义的体育、竞技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并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是这种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的批评:“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地割裂,歪曲了他们之间的联系”。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具有代表的有:

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概论》中的定义: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毛鹏先生认为:体育是从身心发展出发,以身体活动为内容进行的教育活动;《韦氏大词典》对体育的定义是:体育是教育的一个方面,它采用身体活动和有关经验从心理上、体力上、道德上、精神上、社会上来使个人充分发展,使他成为国家和世界的一个有用公民。我国学者李农在他的《从教育的“人化”看体育概念》一文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复

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以身体与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展、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的一种社会活动。1999年,韩丹在《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中表述:学校体育就是在叫做学校的社会组织里,由体育教师按照教学计划,依照教材按课时规定对所有学生进行的体育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活动。社会体育是指学校之外所有社会成员以增进健康为主要目的体育活动,这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结构的社会事项。竞技体育是指为培养优秀运动人才,创造优异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其更本任务是为国争光;2004年,熊斗寅在《体育概念的整体性与本土化思考》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它以身体和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和技能提高等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和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与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意识的社会文化活动。

这一阶段,对体育的定义突出“以人为本”的体育观,它将体育归人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不仅肯定了人的个体发展,而且肯定了社会对人的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同时还注重了健全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

通过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出: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识在逐渐加深,因此体育的概念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地扩大,从体育的娱乐性到教育的组成部分再到文化的一部分;研究体育的视角也逐渐地扩大,从体育的生物学、教育学角度到心理学、社会学再到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三者的结合;人们不仅注意到体育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注意到体育内部各组织部分之间的研究。

笔者认为,确定体育的概念要考虑以下因素:①概念建立在历史学的基础上,②概念与人类和社会的发展相一致,③概念高度概括本门学科的文化、行为特征,④概念有明确的目的性。体育的概念是人们对体育的认识,它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而决不是一个僵化的,从古代到近代以至未来都一成不变的概念。因此,我们在认识体育的概念时应该运用“发展”的认识论。

中国伟大的领袖、现代历史巨人给体育留下了两句言简意赅流传深广的名言:“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前一句属自然科学视界,而后一句则切近现代人文主义的精灵。我们在考察体育的概念时,应该坚持发展的观点,具体的、历史的看待体育。在理解什么是体育时,既要看到他的强身性、游戏性和娱乐性,又要看到他的教育性、规则性、竞争性,同时又要坚持人文主义的原则,从人出发,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体育的终极目的。

3、体育本质的哲学思考

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形态,一种文化实践(同人类通过劳动改造和创造环境一样)在不断地改造和创造着环境――人类自我的个体生理、心理环境和社会群体的生理、心理环境,其意义和价值在于维系人类的健康,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的物质上的、精神上的需要、享受和发展。

体育的本质是体育本身固有的、具有稳定性的、决定体育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属性。讨论体育的本质,只有上升到哲学层面才能够真正准确地把握其本质,通过哲学思考,概括体育的共同属性,从而真正揭示体育的本质。有关本质问题的探讨,现在哲学界比较流行的两种观点: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下面从这两种哲学的观点来看体育的本质。

3.1从哲学的“本质主义观”看体育的本质

哲学的“本质主义观”也称“本质先于实在论”,即现象和本质的划分。哲学家认为我们感知到的多种多样的事物只不过是“现象”,存在于现象背后的统一的普遍的“真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在本质主义看来,现象背后的实体是客观存在的,但在构建理论体系时,这种作为本质的实体是一种设定、一种预设,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形而上学的方法论把事物之间看成是截然分开、彼此互不联系的孤立部分,只见部分不见整体,看不见个别事物间的联系;在事物之间的异同关系上,认为同是绝对的同,异是绝对的异,看不到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辩证关系。

本质主义的哲学观在看待体育的本质时运用的是“经验归纳法”,它从研究现有的体育事例中总结出体育现象的共同性,将体育的本质归纳为:体育无论是对身体的教育还是通过身体的教育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体现了体育的共同点――“身体性”特征,所以将体育的“身体性”看作是体育的本质。

本质主义哲学观的缺陷:从“存在”人手,研究体育本质问题,把体育的存在看作是现象背后某种静止的、孤立的绝对实在,不用思维的辩证法正确处理体育存在的相对与绝对、个别与一般的矛盾,因此在理论上陷入二元分裂的处境;同时,本质主义哲学观最终必然把存在归结为存在物,而把“人”的存在忽略。我们将“本质主义哲学观”给出的体育本质进行探讨:首先,它强调了体育的“身体性”,即“身体”的本质,而把“心”的智力性活动从理论上排除在体育之外,这与体育的实践发生了矛盾;其次,它把“身体性”这种实体看作是决定性的东西,把人的主体性活动和意义给抹杀,而体育从产生时起就是人的活动,是人参与其中的活动,没有人就无所谓“体育”。

3.2从哲学的“反本质主义观”看体育的本质

哲学的“反本质主义观”指的就是主张放弃内在与外在、事物的核心与其他边缘领域之间的区别以及本质与现象区别的做法。它从根本上否定本质与现象的区别――即根本上不存在我们所说的“现象”与“本质”。反本质主义者认为,可以吸取“解释学”的方法来“建构”体育的本质问题。“解释学”表示的是这样一种愿望,“由认识论的撤除所留下的文化空间将不被填充”,即解释学不是取代现存“范式”的另一种“范式”,而是一个为实现“无范式”而进行的“解构”工作本身的名字,它意味着如果本质主义的哲学任务强调“研究”,解释学则提出了“对话”的概念。现代解释学主要观点是强调对象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因此,就“体育”而言,它不再存在现象和本质,看到的就是体育,不管是“身体性”特征的,还是“智力性”特征的,只要在“对话”的基础上,双方都承认这是体育就可以。反本质主义观消解了体育本质的存在,将体育现象和本质合为一体。主体(人)和个体(体育)的存在,无论是认知的主体还是认知对象都内在地嵌于历史性中。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同样也反对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但反对的目的在于建构,在于使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为中介”,甚至“亦此亦彼”,而不是一句“本质主义”就宣判了传统理论的死刑。在笔者看来,其实这种反本质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恰恰也是一种本质主义。

通过两种不同的哲学观对于体育本质的不同理解,我们究竟如何看待“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呢?即使我们不能对它下一个恰当的定义,那么应该如何进行对体育的认识呢?不同体育研究领域的人对体育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笔者认为在看待体育的本质时,可以采取“解释学”的方法。站在“对话”的平台上,改变双方的观点,从而形成一个共同的理解,达成一种“共识”。这是一种从统一性走向差异性,从中心性走向边缘性,从一元性走向多元性的一种方法。在回答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时,我们不是要将一种观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而是用这种“平台基础上”的多样性、多视角的理解方式来看待体育的本质,这对于体育的发展而言是有利的。

4、启示

第7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1.体育的产生及其各发展阶段的特征

1.1体育的产生

体育作为一种人类的活动现象,在人们将之定义为“体育”之前就已经存在。在原始社会,人类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如祭祀、舞蹈等)表达对自然现象的崇拜,从而使自己或部落成员更好地生活,这些活动形式就形成了“最初”的体育。

1.2体育的发展阶段划分及其特征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体育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萌芽时期的体育———原始社会的体育。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健身性、平等性和直接功利性。第二阶段:独立形态的体育———私有制时期的体育。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阶级性、教育性、竞技性、娱乐性和健身性。第三阶段:现代体育。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兴起、发展,体育形成了自身的科学体系。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体育主要关注民族和国家的声望与地位,这与现代主义追求的民族、国家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各国争相发挥体育的政治、经济功能,使体育为国家、民族利益服务。于是,一方面促进了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的高度繁荣,而另一方面与普通大众息息相关的大众体育却滞后于前者的发展,个体的体育活动、对体育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被弱化。第四阶段:后现代体育。后现代体育是“后现代主义”泛文化思潮影响下的产物。这一时期体育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提出“以人为本”的体育观,逐渐弱化体育的政治、经济、民族等宏大主题对体育的束缚,转而关注个体的体育活动,通过改进体育的工作观念,促进个人全面发展,使体育进一步为增进个体的身心健康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

2.体育概念的沿革

事物的概念就是对该事物最简洁、最浓缩本质的集中体现。而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它产生、发展和不断演变的历史,科学的迅速发展必然伴随着许多新名词的诞生和原有概念的变化,体育也不例外。我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近期的25年里,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80年,胡晓风先生在《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寓教育于运动之中的社会现象,是通过运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将体育定义为:体育是身体教育的或体质教育的简称,指的是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增强体质的知识、技能和运用这些知识、技能实际锻炼身体的过程。《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表述“体育”:

①以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为主要任务的教育,通过参加各项活动来实现。

②指体育运动。1982年7月25日至8月2日在烟台召开了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会议的重点是研讨“体育理论”,对体育的概念问题的统一认识进行审议,但未得出一个统一的概念,然而会后在全国的体育理论界中形成了一个“共识”———体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体育包括:身体教育、身体锻炼、竞技体育、休闲体育等内容。这些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及有关的理论书籍、教材中就有所体现。第一阶段的体育概念重点强调了体育的教育功能,对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它把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教育中争得一席之地,对“”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把体育只当作是体质教育是不全面的。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中写到:在中国,体育的广义含义与体育运动相同,包括身体教育(狭义的体育)、竞技体育、身体锻炼三个方面。身体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相结合成为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促进身体全面发展、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坚强意志的一个教育过程;竞技体育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和不断提高个人、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及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能,以取得优异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身体锻炼指以健身、医疗卫生、娱乐、休息为目的的身体活动。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在《体育概论》中将体育定义为:体育(广义的体育亦称体育运动)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它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其发展受一定的政治、经济的制约,也为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服务,其包括体育(狭义)、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第二阶段,随着人们对体育认识的不断深入,体育概念的内涵在不断地扩大,从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到体育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这三个概念中比较突出的一点是中国的“大体育观”概念已经确立,即体育包括狭义的体育、竞技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并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是这种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的批评“: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地割裂,歪曲了他们之间的联系。”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概论》中的定义: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毛鹏先生认为:体育是从身心发展出发,以身体活动为内容进行的教育活动。《韦氏大词典》对体育的定义是:体育是教育的一个方面,它采用身体活动和有关经验从心理上、体力上、道德上、精神上、社会上来使个人充分发展,使他成为国家和世界的一个有用公民。我国学者李农在他的《从教育的“人化”看体育概念》一文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以身体与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展、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的一种社会活动。1999年,韩丹在《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中表述:学校体育就是在叫做学校的社会组织里,由体育教师按照教学计划,依照教材按课时规定对所有学生进行的体育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活动。社会体育是指学校之外所有社会成员以增进健康为主要目的的体育活动,这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结构的社会事项。竞技体育是指为培养优秀运动人才,创造优异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其根本任务是为国争光。2004年,熊斗寅在《体育概念的整体性与本土化思考》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它以身体和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和技能提高等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和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与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意识的社会文化活动。第三阶段,对体育的定义突出“以人为本”的体育观,它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不仅肯定了人的个体发展,而且肯定了社会对人的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同时还注重了健全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通过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出: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识在逐渐加深,因此体育的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地扩大,从体育的娱乐性到教育的组成部分再到文化的一部分;研究体育的视角也逐渐地扩大,从体育的生物学、教育学角度到心理学、社会学再到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三者的结合;人们不仅注意到体育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注意到体育内部各组织部分之间的研究。

笔者认为,确定体育的概念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概念建立在历史学的基础上;

②概念与人类和社会的发展相一致;

③概念高度概括本门学科的文化、行为特征;

④概念有明确的目的性。体育的概念是人们对体育的认识,它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而决不是一个僵化的,从古代到近代以至未来都一成不变的概念。因此,我们在认识体育的概念时应该运用“发展”的认识论。中国伟大的领袖、现代历史巨人给体育留下了两句言简意赅流传深广的名言:“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前一句属自然科学视界,而后一句则切近现代人文主义的精灵。我们在考察体育的概念时,应该坚持发展的观点,具体地、历史地看待体育。在理解什么是体育时,既要看到他的强身性、游戏性和娱乐性,又要看到他的教育性、规则性、竞争性,同时又要坚持人文主义的原则,从人出发,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体育的终极目的。

3.体育本质的哲学思考

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形态,一种文化实践(同人类通过劳动改造和创造环境一样)在不断地改造和创造着环境———人类自我的个体生理、心理环境和社会群体的生理、心理环境,其意义和价值在于维系人类的健康,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的物质上的、精神上的需要、享受和发展。体育的本质是体育本身固有的、具有稳定性的、决定体育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属性。讨论体育的本质,只有上升到哲学层面才能够真正准确地把握其本质,通过哲学思考,概括体育的共同属性,从而真正揭示体育的本质。有关本质问题的探讨,现在哲学界比较流行的有两种观点: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下面从这两种哲学的观点来看体育的本质。

3.1从哲学的“本质主义观”看体育的本质

哲学的“本质主义观”也称“本质先于实在论”,即现象和本质的划分。哲学家认为我们感知到的多种多样的事物只不过是“现象”,存在于现象背后的统一的普遍的“真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在本质主义看来,现象背后的实体是客观存在的,但在构建理论体系时,这种作为本质的实体是一种设定、一种预设,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形而上学的方法论把事物之间看成是截然分开、彼此互不联系的孤立部分,只见部分不见整体,看不见个别事物间的联系;在事物之间的异同关系上,认为同是绝对的同,异是绝对的异,看不到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辩证关系。本质主义的哲学观在看待体育的本质时运用的是“经验归纳法”,它从研究现有的体育事例中总结出体育现象的共同性,将体育的本质归纳为:体育无论是对身体的教育还是通过身体的教育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体现了体育的共同点———“身体性”特征,所以将体育的“身体性”看作是体育的本质。本质主义哲学观的缺陷:从“存在”入手,研究体育本质问题,把体育的存在看作是现象背后某种静止的、孤立的绝对实在,不用思维的辩证法正确处理体育存在的相对与绝对、个别与一般的矛盾,因此在理论上陷入二元分裂的处境;同时,本质主义哲学观最终必然把存在归结为存在物,而把“人”的存在忽略。我们对“本质主义哲学观”给出的体育本质进行探讨:首先,它强调了体育的“身体性”,即“身体”的本质,而把“心”的智力性活动从理论上排除在体育之外,这与体育的实践发生了矛盾;其次,它把“身体性”这种实体看作是决定性的东西,把人的主体性活动和意义给抹杀,而体育从产生时起就是人的活动,是人参与其中的活动,没有人就无所谓“体育”。

3.2从哲学的“反本质主义观”看体育的本质

哲学的“反本质主义观”指的就是主张放弃内在与外在、事物的核心与其他边缘领域之间的区别以及本质与现象区别的做法。它从根本上否定本质与现象的区别———即根本上不存在我们所说的“现象”与“本质”。反本质主义者认为,可以吸取“解释学”的方法来“建构”体育的本质问题。“解释学”表示的是这样一种愿望,“由认识论的撤除所留下的文化空间将不被填充”,即解释学不是取代现存“范式”的另一种“范式”,而是一个为实现“无范式”而进行的“解构”工作本身的名字,它意味着如果本质主义的哲学任务强调“研究”,解释学则提出了“对话”的概念。现代解释学主要观点是强调对象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因此,就“体育”而言,它不再存在现象和本质,看到的就是体育,不管是“身体性”特征的,还是“智力性”特征的,只要在“对话”的基础上,双方都承认这是体育就可以。反本质主义观消解了体育本质的存在,将体育现象和本质合为一体。主体(人)和个体(体育)的存在,无论是认知的主体还是认知对象都内在地嵌于历史性中。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同样也反对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但反对的目的在于建构,在于使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为中介”,甚至“亦此亦彼”,而不是一句“本质主义”就宣判了传统理论的死刑。在笔者看来,其实这种反本质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恰恰也是一种本质主义。通过两种不同的哲学观对于体育本质的不同理解,我们究竟如何看待“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呢?即使我们不能对它下一个恰当的定义,那么应该如何进行对体育的认识呢?不同体育研究领域的人对体育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笔者认为在看待体育的本质时,可以采取“解释学”的方法,站在“对话”的平台上,改变双方的观点,从而形成一个共同的理解,达成一种“共识”。这是一种从统一性走向差异性,从中心性走向边缘性,从一元性走向多元性的一种方法。在回答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时,我们不是要将一种观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而是用这种“平台基础上”的多样性、多视角的理解方式来看待体育的本质,这对于体育的发展是有利的。

4.启示

第8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隆冬时节,寒意袭人。记者来到首都体育学院,就全民健身的现状与问题拜访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院长李相如教授。

李相如先给记者扫盲:体育运动包括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群众体育、社会体育和全民健身是不同的概念。群众体育是大概念,包括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和军事体育。社会体育是群众体育的一部分,是狭义的群众体育。全民健身是中国视野下的体育概念,特指全民的健身活动,即通过体育锻炼达到增强所有人群身体素质的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比较接近群众体育,不同于社会体育。平时常谈的社会体育,其实更多的是指全民健身。”

有喜有忧 全民健身发展有硬伤

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群众体育得到了长足发展,梳理社会体育的发展脉络,李相如说:“总体上,以2008年奥运会为新的起点,我国的社会体育发展迅速。”

首先,政策层面越来越重视群众体育和社会体育的发展。2008年奥运会竞技体育达到高峰,此后社会体育发展较快,战略布局逐渐向群众体育和社会体育倾斜。从2010年开始,随着新一轮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出台,掀起新的全民健身热潮。

其次,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人口、健身路径长足发展。目前,参与全民健身的群众达到总人口的30%。2002年人均体育场地设施只有0.05平米,2012年已接近1.2平米。为解决体育场地设施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要的问题,有效提高现有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率,国家正在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大中小学体育场馆的开放。

第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发展迅猛。据官方统计,现在,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已接近120万人。

第四,人均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5岁增长到今天的75岁。

第五,群众的健身意识不断增强。

李相如说:“虽然取得长足进步和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全民健身最大的硬伤是体育法律、法规不健全。1g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已远远滞后于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不能保障老百姓的体育健身权益,更不能保证提供公平的体育健身服务。只有在修订《体育法》的过程中,把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的内涵和要求放进去,才能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健身权益。从法律角度来讲,全民健身的顶层设计严重滞后,至今迟迟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所以,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的发展急需从政府和民间角度强烈呼吁,尽快修订《体育法》,使之适合当今体育事业发展的服务需求。”

另一个硬伤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立速度缓慢。李相如指出,“近年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一直处在探讨的过程中,需要尽快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国家近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产业的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服务的规定》,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政府要适当放权,要转变思想,将群众体育放到社会,让第三方来做。”此外,政府放权后,健身产业能否有人来接,能否接得上,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虽然步入市场经济,但全民健身仍由政府主管,多年来没有建设好全民健身的土壤,导致第三方基础薄弱。这需要有一段培育的时间,在政策法规方面,为第三方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更多的保证。如果这方面建设不好,势必导致第三方不敢接、不会接、不能接。

李相如说,制约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发展的因素,还有群众科学健身意识不强,以及国民体育基本知识启蒙不足。中国老百姓的养生意识很强,也很普遍,但健身意识和观念却很弱,政府工作做得不够,国民体育基本知识的启蒙远未完成。老百姓的体育基本素养,譬如体育规则、体育文化、健身方式、科学健身基本规律、健身基本常识还很欠缺。这些基本素养在青少年时代的体育课上就应该完成培养。运动锻炼先要热身,活动结束后要做整理运动,很多人健身时不知道穿专门的运动服装,这看似简单,其实是缺少体育运动基本常识与基本素养的培育。

时代呼唤 开展全民健身刻不容缓

李相如认为,应尽快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健康有序地发展。

首先,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提高认识。李相如说,“全民健身事业的推进,应通过政府、民间、社会的力量,呼吁尽快将《体育法》作为人大法律修订项目。这不是体育部门自己的事情,它涉及13亿人健身权益和健康素质的保证。建设健康的中国,全民健身、群众体育怎能短缺?”

其次,尽快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落地。李相如认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对于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应尽快找懂行的专家和学者来制定和推进,不要等到百分之百完成,而应在探索实施中不断完善。

再者,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改造和配建。李相如总结道,“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更新理念和思路。国家体育总局要争取发改委、财政部的支持,推动每个县、每个区都有一个体育场的建设,配建露天游泳池”。

盘活全民健身这盘棋,政府是中心。李相如认为,政府一方面要放权,一方面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领社会力量帮助、扶持全民健身第三方机构迅速建立起来。李相如说:“社会体育指导员统计数字看着很大,真正在一线具体指导的人员并不多。要让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多地走向民间,服务于民,给他们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物质保证。另外,要加大对老百姓体育科学和健身知识的普及和引导。体育总局要与电视台沟通合作,利用体育公益金组成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多做健身普及培训的电视节目。”

李相如说,在全民健身的项目设置上,以前存在一些误区,总认为开发越多越好,其实项目过多会广而不精,应当挖掘既能继承传统文化,又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项目,并根据地方特点和个人自身特点来选项。一个地区除了推广一个主流项目,还可以有其他项目来补充,健身项目最好能坚持10年甚至50年以上,形成浓厚的群体氛围和优势项目。

第9篇:全民健身概念范文

关键词:脑瘫 父母 健康概念 健康促进生活方式 问卷调查

Parents of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health concepts and health promotion lifestyle correlation study

Chen Qimei Guo Junmei Han Xiaohong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parents of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health concepts and health promotion lifestyle status,analysis of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m.Methods:Using the general health questionnaire,the concept of scale and the health promoting lifestyle profile as a tool for study of 178 cases of cerebral palsy children conducted a questionnaire survey,measurement data were compared with t test,classification data groups were compared using X2.Results:Cerebral palsy children health concepts and health promotion lifestyle score of 103.22 (25.38) VS 57.62 (18.69),are of low level,between two positively correlated (r = 0.47,p Keywords:Cerebral palsy Parents The concept of health Health promotion lifestyle Questionnaire survey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3-0002-02

促进生活方式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高压氧科接受治疗的脑瘫患儿的父母178例作为调查对象,本研究中脑瘫诊断标准符合1988年全国脑瘫座谈会标准[2]。

1.2 方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涉及研究对象的一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就业、医保、居住情况、胎次、妊娠方式、是否足月产等共19个项目。

第二部分健康概念:使用黄毓华授权的“健康概念量表”为研究工具[1],包括临床性、角色功能性、调适性及安宁幸福性4个构面,共26个条目。问卷采用正面描述,问题选项由“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共6个选项,得分为1~6分,总分范围为26~156分,分值越高表示对健康概念的理解越好。

第三部分健康促进生活方式:采用台湾长庚技术学院护理研究所陈美燕所长授权使用的健康促进生活方式量表[3]。该量表有6个分量表,分别为营养行为量表、健康责任行为量表、自我表现实现行为量表、社会支持行为量表、运动行为量表和压力处理行为量表,共40个条目。

1.3 数据处理。将所得调查问卷用EpiData3.1软件整理录入数据,进行逻辑核查,确保数据录入的正确性。使用SAS 8.2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见表1。

2.2 健康概念与健康促进生活方式之关系。见表2。

3 讨论

3.1 本次调查的一般情况。近年来健康专业人员及行为科学家们大量探讨了民众健康促进行为的重要性。本研究结果显示:脑瘫组父母的年龄偏小、学历偏低、就业较少、患儿为第一胎较少、足月产较少。分析原因有两种:第一是脑瘫患儿的黄金治疗时间是0~6月,所以两岁以内来做高压氧治疗的患儿比较集中一些,因此父母的年龄偏年轻。加之脑瘫患儿病程长,总就医时间长,且费用高,大部分需要自费,因此高学历,有固定收入工作的父母都要上班赚钱,孩子由爷爷、奶奶或保姆带来治病,因此调查时就漏掉了这群人;第二是脑瘫是一种严重的新生婴儿期障碍,由于脑组织受到损害或发育缺陷,肌肉控制失调,从而引起身体运动困难,同时可能伴有智力、视力、语言、情感、学习障碍等问题。该病不但严重影响儿童自身的生存和生活质量,而且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本次调查还显示,脑瘫患儿为早产儿较多,这与文献和教科书反应一致。

3.2 健康概念与健康促进生活方式的相关性分析。从本研究结果显示,脑瘫患儿父母在健康概念总量表得分与健康促进生活方式总量表得分比较均呈正相关(r=0.47,p

参考文献

[1] 黄毓华,邱启润.高雄地区大学生健康促进生活方式之预测因子.中华卫志,1997,16(1),24-35

[2] 林庆.2004年全国小儿脑性瘫痪专题研讨会纪要.中华儿科杂志,2005,43(4):261-262

[3] 陈美燕,廖张京棣.桃园地区护理学生与护理人员执行健康促进的生活方式之初步探讨.护理研究,1995,3(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