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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精选(九篇)

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第1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加快建立我县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从现在起到年底,建立形成以县、乡镇(办事处、园区)、重大危险源企业为主的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着眼“布局合理、队伍健全、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救援高效”目标,以骨干队伍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县、乡镇(办事处、园区)、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一)加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主,进一步加大投入,配齐配强各类消防车辆和应急救援器材,尤其要配备与我县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应急堵漏器材,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对消防队员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类型的重大危险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

(二)加强园区(乡镇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济开发区依托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立2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庆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立1支冶金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城北工业园依托陆源化工有限公司,建立1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化工园依托嘉泰化学有限公司,建立1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办)也要依托辖区重点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办)的统一管理调度。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必须与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对因救援本企业所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四)加强县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从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中挑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县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企业发生事故时迅速调集专家,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依托化工有限公司建立1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咨询中心。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中枢环节,以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为重点,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组建全县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形成县、园区(乡镇办)、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尽快落实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车辆和装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发挥其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二)加强园区(乡镇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要求,各园区(乡镇办)要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全县重大危险源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设置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预案实践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力争年底前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一)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全面掌握各类应急预案、队伍和资源情况,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促进相关预案间的衔接。安全监管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部门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申报工作,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实行牌板化管理。预案中要明确规定遇到险情时,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各部门、企业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每年要组织一次针对较大以上事故特点的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分管行业(领域)主要特点和易发生事故环节的专业应急演练和综合性演练。企业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半年都要结合本企业特点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联络员会议、资源调动等工作制度,实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及有关应急措施备案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沟通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区域间协调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与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工作效率。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与地震、气象、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协调,有效防范和有力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储存,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非煤矿山、油气开采、冶金,使用锅炉、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等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预报预警工作,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同时,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不间断监控。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数据库,实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及有关应急措施备案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控,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要积极探索与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协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三)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程序。企业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在积极组织自救的同时,迅速拨打119和120,并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报告,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等部门报告,并迅速调集本辖区或园区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展开应急处置。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决定是否启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通知参与事故救援的相关单位。县政府领导和参与事故救援单位迅速赶赴现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开展。同时,对工作被动应付,贻误时机造成事故扩大的,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确定固定应急救援人员并足量储备应急物资。各部门要确定相对固定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并加强必要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县环保、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监测器材的配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应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外伤、中毒防治科室建设,配齐配足专业医生,储备足够数量的急救器材及药品。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要确保电力供应和应急通讯系统畅通。

六、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县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实施抢险救援;根据事故种类,迅速调集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抢险救援;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理措施;组织相关部门抢救遇难(害)人员和进行工程抢险;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和应急救援有关情况。

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组负责组织消防大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检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监测、处置事故造成的危害;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服务。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后勤保障组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供应、道路维修、人员撤离和疏散等保障,保证供电、通讯畅通。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信息的采集、,做好舆情工作。善后工作组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

第2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口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政文〔20*〕14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市政府的领导

和指挥下,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有效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城市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重大、特大事故为: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四)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五)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

(六)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七)重大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九)重特大二次环境污染事故;

(十)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

(十一)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急救援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有关部门建立严格的重特大事故(险情)防范和应急救援责任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对救援抢险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延误时机或不履行职责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及职责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市政府市长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总工会、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用事业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工业经济发展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火车站、文化局、电业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4321987。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旅游、林业、水务、铁路、文化、电业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三)各乡镇、办事处和驻项武警在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参加市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专业指挥部成员。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及分工

(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⒈启动、终止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

⒉按照《预案》程序,根据事故发展状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⒊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和《预案》实施进展情况,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⒋在本辖区紧急调用抢险救援所需要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场地和相关设施等,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必要时给予补偿。

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⒈传达总指挥部命令并监督执行。

⒉及时与专业指挥部和事故单位保持联系,掌握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适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⒊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⒋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⒈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⒉协调相关专业组的救援工作。

⒊事故对*边造成威胁时,组织协调人财物的疏散工作。

⒋检查和掌握事故现场的救援状况,适时与总指挥部联系。

⒌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⒍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专业指挥部指挥长职责。

⒈负责召集各专业组和抢险救援部门及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会议,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⒉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

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⒉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干警抢险、救助、侦察、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⒊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⒋市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察、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抢修设备。

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救护。

⒍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对泄露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助牵头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订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⒏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⒐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前提条件

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根椐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向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提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启动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人员伤亡多。

(二)险情重大、危及公共安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三)企业或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救援的。

预案的启动应遵循最小化启动和分级启动原则,即下一级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上一级预案。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的,一般不启动总体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乡镇(办事处)预案、市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预案、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先后顺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或市专业指挥部提出启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预案》全部启动须市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启动命令;部分启动预案,由市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启动命令。

(二)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可完成救援灭灾工作时,市相关部门专业指挥部按照命令,迅速启动专项预案,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在市相关部门专项预案无力完成救援工作时,可根据情况部分以至全部启动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启动命令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事故(险情)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市相关部门各专业指挥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情况,结合事故单位《预案》进行施救。必要时可将事故(险情)情况通报驻项武警,请求抢险救援。救援情况应及时报告*口市政府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应急救援的终止程序

事故(险情)被完全控制或灭灾结束,经事故现场指挥部确认后,由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人宣布《预案》终止,应急救援状况解除。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令由其人视情况适时宣布。

事故单位应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完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

复发生,并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章应急救援体系

一、构建企业、乡镇(办事处)、市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分级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即: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乡镇(办事处)应急救援预案、市应急救援预案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企业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即启动企业预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抢险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若需外援时,则请求当地乡镇(办事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施救。

(二)乡级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而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发生时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在同时有市相关专业指挥部实施救援时,现场指挥长由乡镇(办事处)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人担任。若乡镇(办事处)确定重大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三)市级应急救援预案。

市辖区域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需及时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市属企业或乡镇(办事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需启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请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启动市级预案施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预案第二章第一条第2款中《项城市应急处理专业指挥部设置表》内所列事故负责范围制定各自重特大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二、市有关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的编制

行业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图及安全通道示意图。

(二)应急救援组织、分工、职责、联系方式。

(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质装备保障、运输保障。

(四)事故应急启动和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五)事故报告和事故现场保护。

(六)企业预案应有事故预防措施,救援路线和外援方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物资

各乡镇、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情况,配备一定标准的必要的救援物资、设备和防护装备,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性能可靠安全。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二、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行业的企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在救援中,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下设的专业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辖区内的救援物质、救援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补偿。

三、应急救援经费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企业应纳入财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六章应急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险情)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内容为:

⒈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⒉事故(险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⒊事故(险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⒋事故(险情)的发展情况、波及范围及涉及的危险材料和数量。

⒌事故(险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⒍事故(险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⒎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⒏报告单位、报告人(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方式。

(二)有关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时间逐级上报。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交通局、卫生局、

建设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

局、火车站等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通告有关单位。

(四)总指挥部办公室或专业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并根据事故类别和伤亡程度,建议总指挥长启动《预案》命令,同时赶往事故现场。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程序和分工。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事故在向市下列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报告。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总工会向*口市总工会报告。

⒈道路交通和火灾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局。由市*局上报*口市*局。

⒉水上运输和公路工程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报*口市交通局。

⒊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上报*口市卫生局。

⒋重特大建筑施工和工程质量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

报告市政府、市建设委员会。由市建设委员会上报*口市建设委员会。

⒌其他重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各乡镇、办事处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

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⒉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⒊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

行调整、修订、补充。

⒋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⒌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边单位和人员安全和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⒍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⒎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⒏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⒐做好事故(险情)的信息工作。

⒑办理市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行。

⒈事故抢险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牵头单位即为组长单位)市政、供水、供电、通讯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抢险救护队和事故单位负责现场抢险、人员搜救、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项工作。

⒉治安管理组:市*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维持秩序、伤亡人员身份确认,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监控等工作。

⒊技术指导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组、事故单位、相关部门等,根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企业预案,负责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的制定,灾情分析监控和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工作。

⒋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组织急救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⒌后勤保障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应和运输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⒍善后处理组: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参加,负责接待、安抚伤亡家属及善后工作。

⒎信息新闻组: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工作。

⒏事故调查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纪检监察、总工会、检察院、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参加,按有关规定展开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章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是市政府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地和事故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单位所在地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业应在本《预案》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修订和完善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将预案和救援机构设置情况报市政府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意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掌握预案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适时进行演练并建立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切实保证施救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六)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均有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和接收伤员。

(七)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监控,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预案》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特大事故的;

(二)未及时到位,延误救援时机的;

(三)未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在抢险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四)阻挠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调用的;

(五)对事故受伤人员有意拖延或拒绝抢救医治的;

第3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近年来,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把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做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强化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保持了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局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有采石企业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去年9月份以来,由于全运会、国庆60周年、元旦、春节等大型活动或节日相继到来,多数采石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应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场每家均不少于1名专职应急救护员,并且都与市4支区域性的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合力量,成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

为提高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我们按照“布局合理、反应灵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在采石场数量相对集中的4个镇街,对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进行区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镇、柴胡店镇、南沙河镇、东沙河镇等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伍。救援队长由镇副安监中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自辖区内采石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救援装备予以登记造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救护队伍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各应急救护队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由救援队员及采石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通报相关事故案例,学习安全规程,开展巡回检查,协调救援演练,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签订协议,明确队企之间的救援关系。

为了激发救护队伍的积极性,我们按照“就近结对、有偿服务”的原则,积极敦促所有采石场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全部于与4支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家采石场也于今年与木石镇非煤矿山救护队签订了协议。各救护队根据每个采石场的规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采石场据实支付。

(三)跟踪指导,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结合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新办证工作,我们对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逐一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救援人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8月,被收录到《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

(四)未雨绸缪,搞好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

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认真组织,精心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专业人员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及时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则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报市安监局批准后,由采石场抓好落实。

(五)加强演练,提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

为督促采石场强化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们先后在木石镇、柴胡店镇、东沙河镇分别举办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做到了组织指挥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演练程序到位,全面检验了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检验了应急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护队的抢险救灾能力。

第4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5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300)

摘 要:近年,重特大恶性安全事件、现场操作事故等频频发生,实施运行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对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显得愈发重要,一个良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可以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事故预案应急救援工作,把“事后”的调查变为“事中”的应急处置,最终达到“事前”的预防。

关键词 :工程项目;应急管理;预案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8-0133-01

收稿日期:2015-02-20

作者简介: 张广梅(1981-),女,江苏南通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项目管理。

从公共社会学、公共安全管理角度来看,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1] 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一、基本定义

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四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二、建立制度

在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时,必须注意:(1)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2)应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3)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提高职工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4)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各单位及项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5)发生事故,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2] 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6)应急救援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三、实施运行

在针对项目实施运行应急预案时 ,要科学统筹、认真落实,建议:(1)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应建立各种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队等,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本项目各类重大事故的处置任务。(2)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信号规定(标准)。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特别是:1)项目必须针对危险目标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2)信号规定。对各种通讯工具、警报及事故信号,平时必须做出明确规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值班人员熟练掌握。(3)应急训练和演习。项目应急预案是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的具体行动方案。这就要求项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至少组织一次桌面演练和单项功能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4)紧急安全疏散及紧急避险。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 包括友邻单位人员) 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5)工程抢险抢修。有效的工程抢险抢修是控制事故、消灭事故的关键。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6)现场医疗救护。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特别是:1)各现场应建立抢救小组,小组成员都应学会心肺复苏术及一般急救技术。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2)如对于高处坠落、骨折人员不能随意搬动,要用担架、模板等搬运;对于气体中毒、窒息伤员,应尽快进行通风,让其呼吸新鲜空气;对发生化学中毒的病人,应在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立即转送急救医院。(7)社会支援。项目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四、结语

一个良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可以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事故预案应急救援工作,把“事后”的调查变为“事中”的应急处置,最终达到“事前”的预防。

参考文献:

[1] 侯琨.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应急管理能力评价研究[D]. 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9:23.

第6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一、存在问题

1、个别领导认识不足,缺乏应急救援意识。个别领导的危机意识不强,未能严格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地方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有的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也比较分散,存在多头指挥、功能单一、缺乏统筹的弊端,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差。

2、预案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或部门在应急救援问题上草率应付,责任心不强,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不完整或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虽然也制定了一整套事故应急预案,但只是挂在墙上或紧锁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内容之外,再也无人问津,更没有组织学习,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了“聋子的耳朵”,失去了实际作用。

3、人员配备差,安全投入不足。有的虽然已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但尚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虽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急救援人员素质低,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或救援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个体防护不足,难以适应应急救援特别是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4、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应急能力差。比较普遍的状况就是许多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和培训相对滞后,没有很好的对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宣传、教育和演练,其识灾、防灾和自救能力较差,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并且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连自救能力都不能保证,更不用说要配合专业救援人员共同抗灾。

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响了救援效果,而且还扩大和次生了事故。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1-8月全国发生了25起因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低、应急人员素质低、应急装备水平低、指挥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导致95人死亡。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险,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当,造成54名参加救援人员牺牲。

二、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这种问题,必须综合治理、辩证施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普及事故灾难预防救助知识,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编制科普读本、影像资料、典型案例分析和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要让他们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如重庆开县2003年“12・23”井喷事故,由于没有事故预案,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同地方政府衔接,老百姓又不了解事故的危害性,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2006年3月25日,井喷事故发生在同一地点、两口事故井相距不到10米、时间仅隔了两年多。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故,有了第一次教训,企业已制定并完善了井喷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和重庆市主要领导、中石油主要领导亲临指导,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经过7天的反复抢险施工,中石油“3・25”天然气井漏事故终于“堵漏压井”成功。4月1日,1万多名疏散的群众开始陆续回家,未造成人员伤亡。这充分说明对预案的宣传非常重要,尤其是化工企业的预案不要关起门来自己搞,还要搞好对外宣传,应该让周边群众知道的一定要公开。

2、强化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应急救援能力。首先要重视对应急管理人员尤其是救援指挥人员的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根据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确定最佳的应急策略,慎密周全,翔实具体,将可预见的危险和漏洞都解决和处理好,使预案更加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这要求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使预案编制者不仅具备全面的风险管理知识,而且掌握预案的制定方法;让救援指挥人员对预案的掌握理解、现场指挥和综合协调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将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使其切实掌握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其次要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训练。应急管理机构经常开展专业救援队伍训练,保证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体能、战斗意志和作风,明确各自的职责,熟悉潜在危险的性质、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装备的使用,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提高现场救援应变能力和救援水平。再次要分级分类开展应急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与本单位相关的应急知识融入新员工的“三级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保证相关的管理人员、职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一旦事故发生,知道谁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应急人员能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要强化对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让企业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学会自救和互救。

3、应急管理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级政府要依法组织制定和完善各专业性、地方性和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救援器械装备的配备,搞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事故灾难发生时,依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里组织开展有效救援。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同时,不能忽视社区应急救援建设,它也是国家应急救援体系中重要的一个部分。有关部门通过对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幸存人员统计表明,95%以上幸免于难的人不是靠专业队伍救援出来的,而是靠邻居施救或自救逃生的,由此看出,出现突发事故的第一时间,最能发挥作用的还是社区居民。

4、建立完善预案演练制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预案制定的是否可行要靠实践去检验,而实践最好的方法是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预案演练可在事故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检验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有利于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所以,演练一定要着眼于实战,符合实际,演练一次发现一次,经过演练评估,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装置、人员、生产条件等也是如此,随着它们的变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随时重新修订,有的企业经常忽视这一点,制定一次预案便一劳永逸,再也不完善不补充,发现的问题也不修改,久而久之应急预案便成了一堆废纸。许多事故教训也表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的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反之就将受到它的惩罚。

第7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xxx年应急救援工作以创建“安全生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指挥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作出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把应急救援工作推向新水平

为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使应急救援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各个矿长为成员的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确保了应急救援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建设

在完善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紧紧围绕我矿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制定了《矿井火灾应急预案》、《矿井水灾应急预案》、《矿井瓦斯爆炸应急预案》、《矿井煤尘爆炸应急预案》、《矿井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同时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救援管理快捷、高效的运转机制。

三、强化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救护队伍建设,成立了一支21人组成的快速反应、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有组织、有安排地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

四、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应急救援浓厚氛围

我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如“安全生产月”举办消防知识讲座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应急救援法律、法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救援常识进区队,形成全矿共同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

五、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我矿对应急救援队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应急常识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先后开展了防水、消防、防火、煤尘、瓦斯等知识,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同时积极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

六、认真做好风险排查工作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特点,矿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排了相关人员对本行业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到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调度室具体抓,排查有计划,检查结果有记录,隐患整改有方案,安全措施有保障,通过排查和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各类灾害和事故隐患。

七、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8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原则,对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县市区粮食局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制定粮食质量应急处置方案。坚持群防群控,坚持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科学技术,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市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2、成员单位:由市粮食局行管处、购销处、监督处、市粮食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处、市粮油质检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突发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4、负责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局行业处。主任陈益平、成员由行业处人员组成。

四、警告与预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告知、警告和严重警告

1、告知:发现企业存在有不安全行为或诱发不安全的倾向,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做好预防和防范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警告:发现企业对粮食监管工作存在不安全行为倾向的,对系统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有警示作用或影响较大的,及时给予警告,避免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重警告:出现有可能造成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对有关企业给予严重警告,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预警

1、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

2、某一企业单位的粮食质量安全投诉集中且问题较严重的;

3、被省、市级主要媒体曝光,问题较严重的;

对发生以上情况的,按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预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五、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

市局在粮食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粮食质量安全形势,对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县(市)区要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市局举报电话

(二)加强预警

1、加强日常监督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粮油食品、粮食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经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粮食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举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市局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告知、警告或严重警告,情况严重时,启动预警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3、应急准备和预防对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各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各单位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预防、处置及上报工作。

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

1、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视事故发生的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应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急预案指挥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指挥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响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发生情况果断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对重症患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封存造成事故发生的粮油或粮油食品,保护好现场。

3、市粮食局组织事发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指挥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根据相应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救援终结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有关单位要在市局或当地政府的指导下,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2、总结报告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七、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的监测、预测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事故发生后,视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利。凡因救援工作不利,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通信保障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应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九、新闻

粮食质量事故发生后,市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向社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信息。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系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粮食局粮食质量管理部门反应、举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反应、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责任的行为。

第9篇: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2021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的预防火灾应急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程序、职责和措施,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的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令,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应急方案。

第一条、突发性事件的内容

1、预防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近期主要是预防火灾安全;

2、预防疾病;

3、预防食物中毒;

4、突发性工伤事故。

第二条、突发性事件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现场抢救及护送转院等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灭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导、治安保卫、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4、行政部负责指挥、组织人员现场救火和事后现场保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件结果评估,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5、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

6、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负责按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实施生产、电器等设备的紧急停用及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7、xx、xx、xx、xxx为应急救援指定用车,在接到指挥部救援指令后,必须火速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第三条、应急保障措施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配备、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当前重点是要定期检查灭火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救援演习,提高员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确保公司各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依法支配、统筹、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资等资源;

5、灾害发生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实施救助,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报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伤害事件110。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1、日常管理、一般突发性事件由行政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协助;

2、发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

3、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救援行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都负有保护公司生产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损坏的义务,严禁任何人乱用和损坏安全设施。

第六条、各部门都应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积极组织、实施救助,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第八条、凡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甲肝、乙肝等)的员工,应及时治疗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