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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精选(九篇)

公开信

第1篇:公开信范文

调查:信息公开

在开放的社会条件下,信息披露的渠道很多。面对谣言的盛传,需要畅通、透明、公开、权威的信息公众可以公共信息吗? 许多生活在北京、广州这样都市中的人,这个春天对手机的感情变得有些复杂: 闭门不出的时候,很多人都曾经感受过来自手机短信的温情问候和关怀;与鹅黄嫩绿的春风共舞的,还有来自手机的小道消息和荒诞不经的谣言,让人惊魂不定。 一个反复使用的口罩或许能遮掩部分恐惧,但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病毒的传播;面对谣言的盛传,需要畅通、透明、公开、权威的信息。 对恐慌传言的控制和引导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中政府的公信力对于恐慌传言的抑制有很大的作用。政府公信力强,政府的任何声音均会成为及时消除恐慌传言的镇静剂。反之,如果政府公信力不足,或者恰恰相反,人们对于政府的声音总是从相反的方面去猜测,则恐慌传言很难得到及时、有力的遏制,市场就会出现可怕的扭曲。 在开放的社会条件下,信息披露的渠道很多,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尤其是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国际国内的经验都证明,应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和客观的披露,比什么都重要。 周汉华教授认为,信息公开和知情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府有公开信息的义务,公众有了解信息的权利。信息公开条例对媒体没有特殊的规定。媒体是公众一个部分,是公众的代表。媒体同样享有公众的权利。 就此次非典疫情来说,一些地方传媒的教训是深刻而沉重的。当2月10日《羊城晚报》首次“广东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新闻时,已是传闻四起,“小道消息”接连不断。据广东媒体调查,此前市民有关非典的信息来源有80%是从手机短信、互联网和人们口头传播的。好在权威媒体迅速站到了“抗非”的前沿,用大量而准确的报道很快遏制了传闻和谣言,稳定了人心。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认为,现时传播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非正式传播渠道正大行其道。主流媒体的缺位势必导致小道消息的横行,从而加重社会的恐慌心理。喻国明强调,公众对于知情权的要求日益强烈,因为惟有知情才能为理提供依据。 “正餐没有,就要点心,即使不合法,也要先吃了再说。”毛寿龙教授认为,在一个信息迅速传播的社会,当信息掩盖成为不可能时,以政府为主体所进行的消息封锁只能带来恐慌。媒体是大众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若官方媒体未能及时占领,必然使“传闻”有机可乘。公共信息的公开有利于谣言的消退。在建立公共信息法制体系上,信息公布的主体、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公共信息法制一个全新课题 “其实,政府占有的公共信息法制问题,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不仅中国要面对,而且世界各国也同样要应对。”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行政法学家于安说。 1966年,美国颁布了《信息自由法》。这个法律带来了一个世界性的浪潮,知情权正式走上法律舞台。而类似这样的法律一是主要面对个人和公司;二是政府处理公众索取情报的问题。而非典的信息公开显然就是一个崭新的问题:它面对的是一般公众,甚至还有国际社会;再有,它是政府主动公布其占有的信息资源。 “并不是政府占有的所有公共信息资源都需要公布,也不是公布所有的公共信息都会对公众产生好处。”于安强调,“公共信息,无论是政府占有,还是个人掌握的,都是一种战略资源,应该纳入到法制轨道,综合考量个人权利与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现代国家安全理念已经超出了军事和国防的范畴,更囊括了人民身体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互联网络安全、生物物种安全、科学技术保密、矿产资源保护、国际贸易畅通、货币金融稳定、公众心理稳定等多个方面。国外的一些经验表明,这些衍生的国家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表面上可能是行业性或是地区性的,但它的作用力将会蔓延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地区,以致人人自危、社会动荡,影响国家安定的局面。 公共信息从内容上可以分为:政治信息、经济信息和包括公共卫生在内的社会信息。从产生的方式上,可以分为反映政务的公共信息和政府占有的公共信息。政府信息条例以及WTO要求的透明性原则,所指向的都是第一类信息。而这次非典,使得政府占有的公共信息能否以及如何和公众共享这个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传染病防治法是1989年制定的。非典,也让这个法律在疫情报告上的缺陷暴露无遗,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有:新的传染病的确认权力过于集中,远不能适应今天这个高度交往的社会形势;情报报告和公布确定及时、真实的原则,但缺乏一个严格的、科学的程序;还有就是1991年颁布的实施办法,强烈的部门立法的色彩,使得主管部门防治传染病的责任不明。 涉及公共卫生的信息,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健康、社会的生存和经济的发展,这类公共信息的公布必须有法可依。除此之外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都应该进入这个视野。于安建议,可以现行的统计法为基础,规范公共信息的获取、管理、公布和使用;也可以考虑在将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法中,将公开的信息分成政务信息和政府 占有的公共信息,统一规范,建立公共信息法制体系。 在建立公共信息法制体系上,信息公布的主体、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缺一不可。没有法律责任,不追究渎职,这个法律就会落空;没有程序,就无法操作,无法制约;不规定权限,就不能做好中央和地方、部门和部门间的分工。 现实在回答立法这个新问题的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 中国从横断面看,有那么多不同的区域、部门;从纵断面看,又有那么多的层次。每一个区域、部门或层次又都有自己的系统,不同系统里又有不同的层次。在这样一个超巨型的复杂系统内,发生信息扭曲的机会实在是太频繁了。漏掉的信息、迟到的信息和不准确的信息,这正是应付突发事态的机制中最薄弱的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在一个开放的、快速变化的信息社会,政府不能再像封闭的计划经济时期那样,遇到问题,总是先“内部消化”,再告之公众。这种“公共问题内部化”、“长官意志化”的思维,天然地将政府与公众隔离开来;而事实上,面对永远的变化,未知的复杂,政府的理性永远是有限的,完全没有必要“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没有人会因为突如其来的灾害责怪政府,但他们有权利要求实时的、真实的、透明的反映;从政府职能转变角度来看。最近若干年,政府职能开始逐渐从经济建设走向公共服务,比如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基础、建设政治文明等等。如果自此开始,政府能够实现进一步职能的转变,加强管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服务,让社会发展跟上经济发展,即使今后再有类似SARS的传染病发生,政府也可以应对自如。 有学者建议,还要建立多元的信息系统,确保多元信息过程的常规运作。因为突发事态本身带有基本的不确定性,很多迹象人们从未见过,至少大部分没有见过。像这次SARS,突发事态的不确定性、崭新性,以及它的急速性,它不会给人留下很多时间慢慢找出对付的办法。如果某地发生突发事态的信息很透明的话,其他地方就会很警觉、就可以更好地应对。所以,社会的信息系统应该是多元的。只有多元的信息过程,才能把信息扭曲的情形大大减少。 中央银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同样值得防治传染病流行监管机制参考。它应该相对独立于地方政府,以避免受到地方官员的政绩、偏见的影响和牵制。 建立民间资信系统,与政府资信系统相竞争,逐渐在竞争中建立起政府资信的权威性,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条件。政府资信的强大和自信必须建立在民间资信强大的基础上。非典有可能给经济带来短期损失,但如果带来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深层次变革效应,则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热点 “政府占有的非典信息是否公布,公布多少,现在看来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眼下要做的就是要建立这样的法律制度。”清华大学法学院于安教授告诉记者。 “非典有可能给经济带来短期损失,但如果带来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深层变革效应,则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毛寿龙教授说。 政府信息,可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政府信息该有个规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未出台,就已成广为关注的热点。 “疫情的,在防治传染病的大规模流行方面的作用不可小视。非典之所以从一个局部向全国扩散,应该说,与我们缺少一个科学、真实和快速的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有很大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组负责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周汉华说,SARS事件暴露出政府在应急系统的信息资源管理建设上重视不够。就政府机关普遍来说,可以说严重不足。比如,当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时,很多机关发现理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权力。向某些政府机关咨询同一个问题,你会发现在同一个办公室的不同工作人员会给你不同的答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经起草完毕,现在正处于征求各方意见的阶段。据了解,这部条例的研究和起草是从20xx年开始的,历时两年多,参加研究和起草工作的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相关单位二十多人,可以说集中了相关领域最主流的意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收费,只能收取预先确定标准的成本费用;通过公报等官方出版物或以放置在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的方式主动公开其信息,还必须通过互联网上的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正式决定是否公开的程序:政府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决定是否公开政府信息;办事指南与信息登记簿内容:政府机关向公众提供该机关的政府信息登记簿,包括每条信息的名称、索引、主题、基本内容。 “只要没有规定不得公开,那么,政府就有义务公开。”周汉华说,“政府信息公开中,如果了不真实的信息、阻碍信息的,就会构成渎职,信息公开条例对此作了规定。如果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构成国家赔偿,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表面看来,信息分享似乎弱化了国家的控制权,但它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实际上提高了国家的控制力。国家管理必须依靠人,但人(官员)与委托人(国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你无法完全有效监督各级官员。毛寿龙认为,纠正这一问题的根本之策就是信息分享,以公民的知情权制约官员的信息垄断行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事实上,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开始在一些地方成为现实:《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正式通过,有媒体称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第一部立法。从20xx年1月1日起,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政府信息,包括事权、财权、人事权,都在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上公开,以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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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公开信范文

一、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随着公共危机的频繁发生以及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进程的提速,各级政府已经发现并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由于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突来的状况很容易引起公众的恐慌,并使公众迫切的希望了解所发生的真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及时的将与危机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向公众,使公众最大限度地了解危机的真相,增加透明度,安定人心,从而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为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在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必将快速的采取应对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增强广大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与配合,使公众积极参与到公共危机的应对中,有利于将事态控制于有序的发展范围之内,从而提高政府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行政效率,密切政府和民众的联系,从而有利于政府树立一个积极、良好的形象,增强公信力。最后,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公共危机往往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公共危机时期是社会及公众心理混乱的时期,政府及时将危机发生、发展以及政府解决危机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可以消除恐慌,赢得公众的支持与理解,团结一心,共同应对危机。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及时化解公共危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我国关于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是近几年随着“非典”疫情的出现才兴起的。从2008年起,在雪灾、汶川地震等公共危机中,政府高效、及时的公布有关灾情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树起了一座里程碑。虽取得了不少成就,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公开意识较薄弱,公开不及时公共危机往往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危机中人们对信息的渴望更为迫切,因此第一时间公布信息非常重要。长久以来,传统社会中“官本位”等封建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政府部门长期奉行“暗箱操作”模式,天生就缺乏及时公开信息的内在动力[2]。而且,政府官员受制于“政绩观”和“面子工程”的影响,以及一些官员自身认识水平和思维模式的限制,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公开内容往往都是报喜不报忧,故意隐瞒重要的公共危机信息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在公共危机中,多数官员担心公开信息会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信息公开会使公共危机的影响范围扩大,处理不慎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的恐慌和混乱,也会使公众对他们的执政水平产生质疑,地方领导人就有可能被撤职并遭到公众指责。因此在发生公共危机时,地方官员所作的第一反应就是如何封锁消息,对负面信息设法“捂住”,不让上级和公众知道,自己处理、消化,企图把公共危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这种环境下,必然影响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

2.信息管理较落后,公开不全面危机信息管理是指政府运用计算机及各种信息技术,为保证危机信息合理、有序地被采集、传递、处理、和储存而采取的手段与方法,从而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3]。信息即信息公开,是信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准确的信息离不开及时充分的信息收集和准确有效的信息传递。目前我国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主要是上级领导下级,信息传递呈垂直式的纵向沟通。在公共危机中,由各级政府将危机信息先上报,然后再层层审批。然而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出于为本地区或部门利益的考虑,应该公开的信息不愿向上级报告或对社会公布。面对突然爆发的公共危机,许多官员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把危机信息当做负面消息进行封锁和隐瞒,从而导致上级和下级所掌握的信息不统一。从横向上来看,我国政府各部门间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不同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使信息在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布出现不对称的现象,而且各部门间缺乏沟通,所以同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布也比较混乱,因没有做好信息管理,而使已经掌握的信息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当公共危机发生时,这些问题导致信息资源的流动性、共享性差,最终影响危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法律法规不健全,公开无保障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我国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工作发展较为缓慢,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公共危机时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即使是关于常态下的政府信息公开,除了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他的只在一些部门法或其他法规中做了零散的规定。然而信息公开条例仍属于行政法规范畴,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地位[4]。而且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如《保密法》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上位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冲突的地方。由于缺乏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保障,紧急情况下行政越权和滥用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因此,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公开及内容,政府拥有很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这就使得在现实情况中,某些行政部门在突发公共危机时对于与危机相关的信息采取压制的不公开态度,严重影响到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5]。

4.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效率低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来看,主要分传统和现代两种。在报纸或期刊杂志上刊登危机信息、印制小册子、公告栏公布、会议通知以及利用电视和广播等都是传统形式;召开新闻会通过新闻发言人信息,以及通过互联网公开等,属于现代形式。目前我国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侧重于传统形式,现代形式并没有有效利用,信息在这些传统媒体方式中的流动呈现出很强的单向性。而且,一些行政机关和政府官员,受长久以来的观念影响,仍然习惯于通过开会、党报、电视台等“官方媒介”来承担公共危机信息公开的重任。对那些影响力日趋增大的“新兴媒介”,如网站、论坛、手机短信、微博等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关系协调力度和技术控制手段也比较薄弱[6]。政府网站更像是一种“形象工程”,许多网站公开的内容不全面,长期都不更新,甚至有的政府网站只是一个“空壳”,光从页面上看内容很丰富,点击时才发现存在大量的空链接,这样的网站,根本无法使公众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这样的公开方式,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

面对公共危机时,政府部门只有积极主动地把涉及危机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采用多种有效的信息方式,使权威的声音压过谣言的传播,才能稳定民心、凝聚民力,有效地化解危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树立现代公开行政理念,及时公开信息据统计,政府是社会中最大的信息拥有者,社会信息资源的80%以上都由政府掌握。在现代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已成为公众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尤其当发生公共危机时,公众的行为选择极易受政府的信息影响,客观上就需要政府及时向公众提供与危机相关的信息。因此,应对公共危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政府必须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树立信息公开的意识,高效率为公众提供服务,做服务型的政府。政府必须认识到信息公开不是一种恩赐,而是一种职责和义务[7]。政府官员要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和人民公仆意识,从根本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树立“民本位”的思想,坚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尊重民生,及时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实现。只有树立现代行政理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充分的向公众公开与公共危机相关的真实情况,才能使公众团结一心,有效的应对危机。

2.健全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公开信息公共危机中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信息,完善的信息管理对于正确应对公共危机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尚不完善,公共危机信息缺乏专门人员与机关,信息来源混乱,信息传递渠道的不顺畅,造成某些信息缺失或者某些信息重复公开,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信息资源。结合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等特点,我国公共危机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应设立一个权威的机构,负责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时、全面收集危机信息,并对它进行统计、研究,全面准确公开与危机相关的信息。专门的危机信息管理机构,可以畅通信息传递的渠道,使危机信息得到充分的共享和利用,有效提高政府危机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保障政府在突发公共危机时,可以快速的做出反应,及时的化解危机。危机信息管理机构也应遵循制度化规范,对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利用,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及时报告危机信息,如果有失职行为,瞒报漏报等现象,也应给予相应的处罚追究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3.完善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当今世界,建立公共危机中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已经成为现代民主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经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信息公开制度[8]。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过于泛泛,欠缺可操作性,在实践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法律比法规所能调整的范围更广,适用范围也更大,可以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完善其他配套的相关法律制度,把我国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化,尽可能扩大公众对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提高国家政治活动的透明度。有了法律的保障,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建立并完善的公共危机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4.变革信息公开方式,有效公开信息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拓宽多层次信息公开渠道创造了条件。为有效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公共危机应对工作的有效性,在公共危机的信息公开中,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公开信息,除电视、报纸等传统形式外,也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及时更新政府网站、通过微博网络平台等方式将公共危机的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会,使公众及时便捷的获取危机信息,平等地行使知情权。此外,还可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定期地政府信息,使公众更加通畅地与政府交流并共享政府信息,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总之,公共危机中各种信息流通渠道应相互补充,共同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促进危机的治理,从而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化建设进程。

第3篇:公开信范文

向公司公开的道歉信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智商一般,情商低下。我平时总是告诫自己,遇事要冷静,要按正常的途径处理问题,但一遇到某些事,便情绪激动、口无遮拦。

xx年12月公司考核小组对高桥支持组的工装和设备考核共计扣22分。

一副叠装模要求12月10日完成,因需部件车间帮助完成,至12月13日完工,晚了三天,而我17日才汇报完成任务,19日高桥公司领导王志伟在没有确认情况下,电话告知计划部无此叠装模,导致高桥支持组工装制作考核被扣9分。

设备因各种原因被扣13分(这设备考核所扣分,我认为有该扣和不该扣的)。其中对生技部要求设备原始维修记录上交这项扣4分,11月初通过电话与郑保伟协商,其含糊答应了。后在12月初时在高桥公司当面对我们的做法表示认可:你们高桥支持组还可以,受降那边我师傅真麻烦,他不配合,不肯上报设备维修记录。但12月的设备考核这样扣分导致高桥支持组全员被扣10%的奖金,我主观上认为郑主管对高桥支持组的设备考核问题上故意打了埋伏,因此非常气愤。

在得知这个考核结果后,当着设备主管郑保伟、高桥公司个别领导和几名组长说了如果不纠正这个错误的考核,我带头罢工。因情绪激动,这个话语中可能会带有煽动的气氛!

做为新恒力的一名基层干部,遇事不冷静,说气话,是素质差的表现,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今天特此写此信给全公司,以示道歉!并将此信一直保存,以提醒自己不再犯类似错误!

在此公开向公司道歉!并请公司原谅我的过错!

道歉员工:

20xx年x月x日

向公司公开的道歉信范文二

尊敬的单位领导:

在此我就自己当时一时冲动的行为向您提出辞职,让您伤心痛苦,让您倍感苦恼。为此,我决心向您递交这份道歉信,恳求您能够原谅我的冲动与不成熟。

总而言之,我这次冲动提出辞职的行为充分暴露出自己的任性、不成熟、不理智的错误特点。我没有一份踏实、稳妥的工作心态,对于工作上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压力,不能够很好地面对,以至于产生了烦躁情绪。正所谓 冲动就是魔鬼 ,冲动是愚蠢的,是非常要不得的。

现在,我已经深深地知道错了。为此,我向领导保证:从今往后,我一定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单位贡献力量,为单位创收发展而努力。

XXX

XXXX年XX月XX日

向公司公开的道歉信范文三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首先向各位诚挚的表示歉意,公司原定于本月15日发放5月份工资,但由于财务网银系统出问题,造成工资延迟发放,请大家谅解。

现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对于延发工资一事,公司深感歉意,在此特向全体员工致歉!

第4篇:公开信范文

义务献血表扬信可亲可敬的献血者:

有人说:感谢阳光和雨露,赐万物以生命;感谢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学会感激我们想增加一句:感谢全学院的无偿献血者,让人间充满了爱,让失血的生命重获生机!

5.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人员伤亡惨重,急需大量的血液。5月21日9点,由北师大珠海分校红十字会组织的爱心献血 感恩社会xx年无偿献血活动在图书馆前广场拉开序幕。来自法政学院各年级的同学积极自愿地参与了这次鲜血活动。

血液是宝贵的,更可贵的是关爱他人的博爱之心。法政学院的30名学子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行动不仅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而且弘扬了救死扶伤、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以真情奉献社会,以爱心温暖校园的崇高思想品德。你们献出的一份爱心,将使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温馨与和谐!义务献血表扬信范文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我们相信,全体师生都将以你们为榜样,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在四川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候,奉献我们的热血和爱心。

最后,真诚地感谢法政学院所有献血的和有心献血的同学们!祝愿你们今后身体健康,学业有成,为国家和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xxx学院

xxx年xx月xx日

学生献血表扬信亲爱的同学们:

20**年秋季学期,在学生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的大力支持下,红十字会学生分会于10月20日、12月15日举办了主题分别为第一次、愿望清单两次无偿献血活动。我院有64位学生参加了这次献血,在全校35个院系中,排名第一,其中本科生48位,研究生16位,而且生2第二党支部报名了集体献血,充分体现了清华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无偿献血是清华的优良传统,十多年来涌现出了不少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这也体现了清华学生的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

院研工组、学工组感谢全学院的无偿献血者,这不仅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而且弘扬了救死扶伤、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以真情奉献社会,以爱心温暖校园的崇高思想品德。

我们相信,全体师生都将以你们为榜样,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在需要我们的时候,奉献我们的热血和爱心。

最后,真诚地感谢所有献血的和有心献血的同学们!祝愿你们今后身体健康,学业有成,为国家和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xxx学校

xxx年xx月xx日

无偿献血表扬信在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所属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在有关人员的积极参与下,我所顺利完成了20**年度无偿献血任务。

今年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是李鹏跃、王维皓、翁小刚、顾雪竹四位同志。四位参加献血的同志表现非常出色,他们克服了工作任务重、天气寒冷、家人需要照顾等各种困难,主动报名参与无偿献血,热心支持所里的工作。李鹏跃老师、王维皓老师除了要完成自身承担的科研工作外,还分别负责我所公共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核磁的使用和管理等。为了保证所里有关科研仪器的正常使用,他们献血第二天就都返回工作岗位,坚持到岗服务。翁小刚、顾雪竹两位同志献血后也都没有很好休息,很快回到工作岗位,以保证所承担的工作顺利完成。

四位同志热心公益、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同时我们还要感谢献血同志所在研究中心及课题组。在大家的积极支持下,我所又一次顺利完成献血任务。在这里再次向所有给予我们支持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5篇:公开信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和“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重点,通过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的政务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重点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乡(镇)政务、有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和做好保增长、扩内需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原则。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依法行政。

2、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开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3、及时便民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统一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做到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在巩固市卫生局、西湖区政府、青山湖区京东镇等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成果基础上,2009年将建设一批市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实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各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务和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社会公示、听证、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二是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在上半年前设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完善平台功能。加大信息平台建设投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解决好平台因涵盖的单位多,并发信息数量较大,页面浏览速度缓慢等安全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安全、系统稳定运行、资源全面共享,提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三)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新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将农村基层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事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并全面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0月底

(四)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绘制运行流程图。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行政职权进行进一步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执法部门可结合行政执法职权的梳理、调整进行,对目录中每一项或每一类行政职权,要依照法定程序绘制运行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8月底

(五)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市、县区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2009年上半年,市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200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区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要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大提速,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三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把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第6篇:公开信范文

一、考核依据和原则

考核主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府号);考核按照平时工作情况与民意调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及驻区有关单位。

三、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四、考核程序、办法

考核实行量化,采取百分制加权计分法。日常工作情况占80%,民意调查情况占10%,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掌握的情况占10%。

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民意调查由区信息中心在区政务门户网站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民意调查栏目进行。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全区目标管理考评中政务公开考评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实际,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第7篇:公开信范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方式信息。一是选用信息化手段,在××市政府信息网上开设专栏进行;二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作人工答复;三是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相关县区、各工作部门进行查阅。至2009年6月底,全市10县、区56个单位(部门)共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市直2400条,占80%左右。

目前,全市纳入《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10个县(区)政府、56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中均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安排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局面,为全市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起步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同志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先后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年以来先后建立完善了:

1.××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4.《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

5.《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建立××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20*年以来,未受理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们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第8篇:公开信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心,全面贯彻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指示精神和市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抓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实施园林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公正办理。

三、工作机制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园林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总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由办公室归口组织;局人事科负责对新闻单位的信息公开;局绿化办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并会同监察室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各科室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渠道。

1、政府公报、其他出版物和新闻会。向市政府报送的园林信息,由市政府统一。

2、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3、机关办公地点提供的便民措施。

4、国际互联网站。通过园林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

5、市行政服务大厅,通过窗口公开审批项目和办理程序

6、其他便于公众获得信息的方式。如《依法行政手册》、执法听证会等。

7、通过窗口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三)信息公开的流程。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受,局办公室签转有关科室、局下属单位办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由局各科室或下属单位联系人负责整理,经检查校对,科室负责人审核签批后,将书面文本和电子文件一并送局办公室审核。

2、局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或局下属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内容,研究提出信息的方法和深度,附内容清样送局领导审批。有必要时,在送局领导审批前将资料内容提交相关科室会签。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在前要报市政府批准。

3、局领导审批通过后,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通过相应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4、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在信息产生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要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局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科室)要严格遵循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

(二)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信息收集、整理的工作量非常大,要充分估计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年度部门预算,保障投入。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

第9篇:公开信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年初,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以镇人大主席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年,我镇在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年在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共计24条。

3.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在“单位概况”中重点对基本情况和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进行了公开。二是在“工作动态”中就经济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面上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家电下乡”等惠农制度;三是在“公示公告”栏目中公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四是在“表格下载”中公开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申请表》和《生育服务证》等表。

(二)公开形式

我镇信息以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公开资料、公开栏、其他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区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三、搞好督查,狠抓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了“抓督查、重长效、打基础、化矛盾”的工作机制,健全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抓管,为全镇人民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有序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