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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精选(九篇)

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第1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当今世界,气候变化己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而人类活动对化石能源大量需求产生的二氧化碳是引发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自2003年英国政府率先提出建设“低碳社会”并力主发展低碳经济后,美国于2007年出台了《低碳经济法案》;日本2008年提出了新的防止全球变暖的“福田蓝图”;欧盟也于2008年形成了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框架;我国政府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国家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可以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引导和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必然选择。在致力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政策工具中,碳税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减排措施而被广泛采用。所谓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一种环境税。该税主要是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或碳排量课税以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减缓全球变暖,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1]。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最早可追溯至福利经济学家庇古(1962)提出的“庇古税”理论,即通过课税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该理论成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推行碳税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鲍莫尔和奥茨(1975)拓展了“庇古税”模型,提出了“环境标准—定价方法”,即政府首先设定一个环境质量标准,然后根据该标准将税率调整至最佳水平[2]。二十世纪末,伴随着对全球气候问题的研究,碳税政策研究真正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皮尔斯(1991)在对碳税的分析中正式提出了“双重红利”理论,认为通过征收碳税可以相应减少其他产生扭曲现象的税收收入,从而增加社会福利。第一份红利是环境质量的改善;第二份红利是其他税收产生的扭曲减少,从而对就业和投资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目前,在给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限定下,税率可能会逐渐升高进而引起剧烈的经济波动,而碳税收入的利用方式对碳税政策的最终经济影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3]。相对于国外学者的长期研究,我国学者对于碳税政策的研究起步较晚,而且主要集中在税制构建方面,对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碳税政策研究相对较少。在全球低碳发展的趋势下,如何有效设计我国的碳税政策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值得探讨。

二、低碳经济模式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低碳经济模式是与高碳经济模式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依靠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实施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以减缓气候变化,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4]。低碳经济模式的核心内容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创新,形成明确、稳定和长期的引导和激励机制,推动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和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通过调整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向高能低耗和低碳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型[5]。其实质是如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对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碳减排的国际政治压力较大,国内能源与环境问题突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意义重大。

(一)低碳经济模式可以减轻我国面临的碳减排的国际政治压力目前,我国碳排量仅次于美国,估计到2020年就会达到甚至超越美国的碳排水平。由于我国1998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将于2012年到期,尽管我国明确了“自愿承诺减排”对全球负责的原则,并且,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承诺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单位GDP碳排量减少40%-45%、非化石能源消耗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09年的9.9%提高到2020年的15%[6]。但在《京都议定书》到期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将会胁迫我国承担与发达国家同样的减排义务,这势必会阻碍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而减轻这种压力的途径就是谋求低碳发展,以便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二)低碳经济模式有助于我国开展能源外交,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能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能源安全问题是继军事安全、粮食安全和金融安全后的又一大安全问题。对于经济总量与能源消费同时高速增长的我国而言,未来发展必将面临能源短缺的局面。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能源供给的多元化,降低目前主要依赖煤炭等化石能源,且能源消费结构单一的潜在风险,提高我国应对能源危机的能力,确保国家的能源安全与稳定。

(三)低碳经济模式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高碳能源密集产业的拉动,以环境污染为代价。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通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可以合理持久地运用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物质和能源,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通过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利用能源,减少它们的消耗和污染物的产生,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改变。同时,低碳经济模式要求我国改变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一是通过发展低碳技术,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二是促使资源从能耗高的第二产业逐步转向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四)低碳经济模式有助于提升我国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社会对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从而形成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倒逼机制。我国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建设低碳经济,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将逐渐减少,环境质量将不断得到改善,从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碳税制度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有力政策

工具低碳经济模式是一种新兴经济发展模式,从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的实践看,各国政府主要采用碳税和碳交易两种制度安排促进低碳经济的实现。前者是由政府通过课税来确定碳排放活动的代价,政策依据是“庇古税”理论;后者则是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以1990年的碳排量为基准,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实现全球范围内碳减排的目的,政策依据为科斯定理。碳交易制度源于《京都议定书》设定的排放贸易、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三种碳排放“市场机制”。其中,排放贸易机制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减排“超额量”,主要采用现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联合履行机制是发达国家间通过项目合作将一些国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转让给其他国家,该交易机制与清洁交易机制一样,都采用期货交易方式。清洁发展机制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交易机制,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技术等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后,其减排量经过国际机构核证后,可用于抵减该国承诺的减排义务。三种机制都是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市场交易。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我国尚不能选用碳交易制度。首先,碳交易制度目前实行的配额减排量是以1990年的碳排放量为基准的,1990年的碳排放标准显然不能符合当今的减排要求。其次,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加剧了碳交易制度的操作难度,尽管长期内碳交易机制可以促进全球的碳减排,但就短期而言,碳税则更为有效[7]。再次,从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上讲,碳交易需要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我国的市场机制建设尚不能满足碳交易对市场条件的要求。碳税则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碳交易制度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较少的征管成本即可实现。政府通过碳税课征实现碳排放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达到有效治理碳排放问题的目的。而且,碳税的有效性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广泛验证。自芬兰于1990年开征碳税以来,瑞典、挪威、荷兰、丹麦、斯洛文尼亚、意大利、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开征了碳税。我国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部分“绿化”,在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上都具备了实施碳税的条件,可择机而动。四、我国碳税制度的改革思路设计碳税政策的关键是符合我国的国情,主要是通过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税基、减免税等税制要素的设计,构建一个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碳税制度。

(一)征税对象设计由于碳税是对排放二氧化碳的征收,因此,我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对象应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应确定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

(二)纳税人设计由于能源供应具有产业集聚性、垄断性、地域性,因此,碳税一般考虑在能源的生产环节征收。纳税对象和征收环节决定了我国碳税的纳税人主要是生产化石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对于进口化石能源的单位和个人同样也应设定为碳税纳税人,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生产或进口的化石燃料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分性质一律纳税。

(三)税基设计既然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课征的,那么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作为碳税的税基是再合适不过了,但是以实际碳排量为计税依据的难点在于如何测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因此,实践中更多地是采用二氧化碳的估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笔者认为税基的确定应同时考虑低减排成本和低征收成本,尽量做到综合成本的最小化,就目前而言,成本最小、最简便易行的就是以化石燃料的碳含量作为计税的依据。

第2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进行现代化建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平均每年保持8%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经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反思中国经济增长背后的动因,不难发现这种增长是以资源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与低效率,而且还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随着全球生态破坏日益加剧,大气中CO2等排放物增多,温室效应对人类的影响日趋严重,特别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已成为关注的焦点,而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之一。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正在逐步成为人类发展的责任和共识,如何实现碳减排也越来越被重视。因此,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碳排放的变化特征和影响因素,对科学制定碳减排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碳排放测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测算方法

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煤炭、石油、天然气的使用。本文参照各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表1),计算出中国代表性产业的二氧化碳的排量,据以观察国民经济增长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点产业。本文用于计算碳排量的公式为Et=δfEf+δmEm+δnEn ,其中,Et为碳排放量,δf为煤炭消耗的碳排放转换系数,Ef为煤炭消耗量;δm为石油消耗的碳排放转换系数,Em为石油消耗量;δn为天然气的碳排放转换系数,En为天然气消耗量。

表1 各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表

资料来源:根据徐国泉、汪刚等人的相关研究整理得出。

(二)数据来源

数据根据1994-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获取,代表性行业选取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贸易、餐饮业和其他产业。

三、中国碳排放变化特征分析

根据已给出的碳排放测算公式,测算1996-2011年中国碳排放总量的变化趋势。结果表明,1996年碳排放总量为467646.21万t,而2011年碳排放总量为852116.88万t,年均增速为4.12%,从总体上来看,碳排放量的年均增速呈阶段性上升趋势。

从中国碳排放量变化趋势( 图1) 中可以看出,1996-2011年碳排放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但不同阶段增速存在着一定差异,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变化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1996-2000年,不稳定快速增长期,年际增长率基本大于5%。这主要是由于步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煤炭等能源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建造现代工业的经验不足,政策制定频繁变化,导致碳排放不稳定增长。

第二个阶段为2001-2007年,缓慢增长期,年均增速低于3%。这主要是由于前一个时期盲目加快现代化进程,导致很多经济结构性问题凸显,受其影响,各个行业对能源的需求放缓,碳排放的增速放慢。

第三个阶段为2008-2011年,增速反弹回升期,年均增速介于2.5%-4.5%之间。这是由于国家调整了经济发展政策,解决了一些前期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经济增速回升,对能源的需求增加,碳排放稳定增加。

图1 中国碳排放总量及年均增速

四、中国碳排放总量影响因素分解

(一)研究方法

Kaya 碳排放恒等式是用数学分析方法将人类社会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与经济、政策和人口等因素建立起联系。该恒等式显示,碳排放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四个,分别是人口、生活水平、能源使用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具体公式为:

其中,P 、CI、EI、G、分别为人口规模因素、能源结构因素、能源效率因素、经济规模因素,C表示的是碳排放量,E为能源消耗总量,而GDP、P则为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口总量。为了便于分析,各产业间以产值代替规模,统一采用产值作为比较量。为了消除残差对于分析的影响,将该恒等式的残差部分去除。故将该恒等式变形为:

CIt:代表从T -1年到T年仅有单位能源消耗碳排放强度变化而其它因子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基年的排放量变化。

EIt:代表T- 1年到T年仅有能源效率发生改变而CI、G、P 均保持在T年水平条件下碳排放量的变化。

Gt:代表从T -1年到T年仅有经济规模变化而其它因子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基年的排放量变化。

Pt:代表从T -1年到T年仅有劳动力规模变化而其它因子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基年的排放量变化。

通过变形可以得到以下公式:

这是一种没有残差的分解方法,通过此方法可以得到:

(二)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以及搜集得来的数据,借助相关分析工具,得出中国各产业碳排放驱动分析结果如图2所示:

图2 基于Kaya恒等式的中国各产业碳排放影响因素分解结果

生产效率因素、结构因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碳排放量,尽管促进碳减排逐年增强,但是作用有限。1997-2011年相比基期,生产效率因素、结构因素分别累计贡献13.6% (217.54万t) 、43.9% (982.37万t)的碳减排。总体来看,碳减排的效果为:结构因素 生产效率因素。从图2波动下降的态势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有助于碳减排。随着劳动力规模的增大,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进而不利于实现规模经营,不利于碳减排,而经济发展则成为了碳排放增加的最主要因素。结果表明,1997-2011年相比基期,劳动力规模因素累计产生了34.4%(718.24万t) 的碳排放增量,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则贡献了127.6%(7358.74万t)的碳排放增量,因此,随着经济的增长以及劳动力的增加,碳排放会增加,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仍会成为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因素。

五、促进中国碳减排的政策建议

(一) 加快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碳减排

生产率提高在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可以促进碳减排,要使国家发展经济以及节能减排目标真正得以实现,提高生产率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应加大生产技术的改进,从而减少劳动力的投入,发展规模经济,同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高产出、低能耗的生产方式,达到碳减排的目的。

(二) 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产业碳排放

在确保经济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当前我国能源消耗仍以碳排放量大的能源种类如煤炭、石油为主,绿色能源如风能以及低耗能产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因此,我国经济在未来发展中应减少对高耗能产业以及高排放能源的依赖,适当向低耗能产业以及绿色能源扩展,尤其是环保产业,一方面发育水平较低,拥有广阔的开发潜力;另一方面还能起到增加碳汇、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减少资源高消耗、投入大的产品的制造,加大高生产率、低资源消耗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三) 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经济发展是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因素,因此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在发展思路上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 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加快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者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气候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 树立低碳经济意识,降低人均碳排放

第3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税;SWOT分析;和谐发展。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生态经济形态,是通过技术及制度的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人类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开征碳税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

一、碳税的理论基础。

碳税是指针对CO2排放所征收的一种税。实施碳税的目的一方面是通过影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与价格来减少社会对化石能源的消耗,进而减少CO2的排放;另一方面,征收碳税可以增加税收收入,获得用于发展低碳经济的资金。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认为要使环境外部成本内在化,需要政府采取税收或者补贴的形式来对市场进行干预,政府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收税,以税收的形式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将污染的成本加到产品的价格中,这就是著名的“庇古税”(PigovianTaxes)。

碳税实际就是一种庇古税,根据化石燃料中的碳含量或者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产品消费税。

二、国际实施碳税的经验。

目前已经开始征收碳税的有丹麦、芬兰、瑞典、荷兰、挪威和意大利等国家。为了减少CO2的排放量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芬兰1990年率先开始征收碳税,征收对象包括所有矿物燃料,并采取低税率(税率仅为1.62美元/吨)。在执行一段时期后发现CO2的减排效果并不佳。为了大幅度减少碳排放量,芬兰政府逐步提高了碳税税率。由最初的1.62美元/吨提高为26.15美元/吨。税率调整后,减排效果显著。经芬兰政府评估,在1990~1998年间,芬兰有效地抑制了约7%的CO2排放量。

瑞典于1991年对工业企业和私人家庭开始征收碳税,并采用高税率(税率为250瑞典克朗/吨)。之后考虑到对本国工业竞争力的保护,瑞典降低了工业企业的碳税税率(工业企业只需要交纳80瑞典克朗/吨。而部分高能耗工业行业,如采矿、制造业及纸浆和造纸行业则税费全免)。瑞典政府对了征收碳税效果的评估结论:CO2排放量90%的减少来源于碳税。

丹麦于1992年开始对私人家庭征收碳税,标准税率为13.4欧元/吨;于1993年开始对工业企业征收碳税。

最初工业企业碳税的征税率仅为私人家庭征收率的35%。随后在一些政要的要求下,提高了工业企业碳税税率。

但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丹麦政府对那些签订自愿协议的高耗能企业进行减免(签订自愿协议的耗能企业只需要支付0.4欧元/吨的碳税。那些没有签订自愿协议的企业需支付3.3欧元/吨)。评估表明,在实施碳税这些年间,丹麦减少3.8%的CO2排放量。

三、我国实施碳税的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

1.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对化石燃料征税的税种并不仅仅是碳税,还包括资源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种。征收碳税可以依靠现有的税收机构来实现,不需要设立新的机构。所以碳税的实施难度较小。

2.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开征碳税能有效推动化石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和其他高能耗能源的使用成本,导致其消费量下降,最终达到节能减排的作用;而且有利于鼓励企业探索和利用新能源,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技术,研究和使用节能减排技术(例如:碳回收技术等),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源消耗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新行业的发展(如清洁煤技术行业)。

3.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PPP原则),污染所引起的外部成本,有必要使其内部化,由污染者承担。实施碳税能够把能源耗费产生的环境成本内部化。

4.实施碳税可以增加税收收入,获得用于发展低碳经济的资金,用于重点行业的退税优惠与对低收入人群补助等方面;建立国家专项资金研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5.碳税制度是一种能够直接对CO2排放量进行定价的一种控制手段,所以实施碳税在遏制全球变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征收碳税实现能源节约和CO2减排,将促进我国“十二五规划”设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二)劣势(Weaknesses)。

由于实施碳税会涉及到很多方面,如工业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企业竞争力、产业结构的导向等。碳税的征收会提高企业的成本,因此会影响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由于我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工业技术基础较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碳税的开征会对我国企业竞争力产生显著影响。对于消费者收入的影响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相关研究表明征收碳税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更大。

征收碳税不仅在政治上执行难度大,同时也很难建立一个全球和谐统一的碳税标准。对于不同产业、不同企业,按统一税率征收碳税也会造成成本上升的幅度与税负负担的差异,还有部分企业担心碳税的征收会对其竞争力造成负面影响。实施碳税会降低私人的投资积极性,对经济增长产生抑制作用。

(三)机遇(Opportunities)。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我国是签约国之一。1997年缔约方在日本京都通过《京都议定书》,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类别、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时间表与额度等做出了量化规定。我国虽然没有承诺具体减排,但是作为世界CO2排放大国,限排和减排的国际压力与日俱增。既然减少使用碳基能源,减少碳排放是有益于人民和子孙后代的事业,也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自然应当主动出击。并且开征碳税在减缓国内生态环境压力的同时也有利于树立我国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四)威胁(Threats)。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实施碳税来实现CO2的减排,经济代价将会十分高昂。现在,我们还缺少合适的碳基燃料替代品,化石燃料仍然是人类生产发展的必需品。在缺少替代能源的情况下,单纯减排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德国《明镜》周刊指出530亿欧元仅能换来推迟地球变暖一小时。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的能源需求快速增长,导致CO2排放快速增加。加上我国落后产能较多,实施碳税将会使能源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并且使整个产业结构受到影响,进而使我国很大一部分国民生产总值受到碳税影响。

四、我国实施碳税的设计。

实施碳税政策在消减碳排放的同时,也必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因此,要使碳税征收达到理想效果,就必须在借鉴国外实施碳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把握时机逐步推进,灵活选择征税对象,设置体现差异的税率、合理选择征收环节并统筹考虑相关配套措施,最终设计合理的碳税制度。

(一)碳税税制要素的设计。

1.碳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生产、经营和生活等过程中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CO2,按规定征收碳税。我国碳税的有关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CO2的单位和个人。

2.由于CO2实际排放量的检测问题,在技术上不易操作,征管成本高。

而CO2排放量与所燃烧的化石能源之间有着严格的比例关系,且化石能源的使用数量易于确定,根据国外实施碳税经验以及我国国情,碳税计税依据应当选择CO2估算排放量。

3.现行消费税对成品油的征收在生产环节,资源税对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征收也是在生产环节。考虑我国具体国情,保障碳税的有效征收,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建议将碳税征税环节设在生产环节。

4.对税率制定的研究,一般应采用多种税率的碳税方案模拟,综合比较不同税率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最终选取适合的碳税税率。在碳税开征之初应实行低税率,以后逐步提高,采用分段累进税率,逐步调整到位,这样可以让企业和居民在承担较低税负的情况下及时调整能源消费行为;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征收高税率,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及个人免征碳税,鼓励使用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最终实现CO2减排的目的。

5.碳税的征收可能会给相关产业带来影响及产生社会公平问题。政府应当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减免与返还机制。一方面照顾能源密集型基础产业,尽可能减少实施碳税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为鼓励清洁能源的消费与技术进步,对于CO2排放量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应给予—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我国实情,从促进民生角度出发,对满足个人生活需求使用煤炭及天然气排放的CO2暂不征碳税。

(二)碳税收入的利用。

碳税收入的合理使用对碳税征收效果有着重要影响。对我国而言,开征碳税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企业节能和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达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因此,碳税收入具体使用内容和方式应为:一是用于重点企业的退税优惠与低收入群体的补助等方面;二是可以建立国家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工程项目,加强有关科学研究和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三是在具体使用方式上应采用财政贴息等间接优惠方式,较少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更好地发挥碳税作用。

(三)开征碳税的相关配套政策。

1.实施预告和渐进策略。采取国际惯例,引入碳税时先对企业进行预告,引入碳税后税率由低到高渐进,直至理想水平。这样有利于减缓碳税对企业的冲击,同时可以引导企业积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加强企业的统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配套能力。我国企业能源统计管理工作薄弱,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和实施碳税政策,应全面加强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建立准确可靠的申报与核实制度;同时加强税收人员的专业培训。

3.加强宣传工作。建立公众基础,唤醒公众的环保意识并与其建立良好的互动,从而推动碳税的实施;同时我国可在国际谈判中争取更大的主动权,有利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4.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披露碳税信息,采取在表内增加项目或增加附表(如碳税明细表)的形式,从而使财务报告从经济、环境、社会责任三个角度来揭示企业政策和经营活动,体现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程度。

第4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关键词:碳税;碳排放权交易;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21-03-03

在过去的几百年中,“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增长方式,一方面营造了如今发达国家的工业模式和现代化,另一方面给环境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创伤。之后,发达国家开始治理环境,发展中国家却由于薄弱的经济和落后的技术,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污染环境,延续了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老路。1997年12月,为了人类避免气候变暖的威胁,在日本京都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2009年12月7日,被誉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哥本哈根会议,共同商讨如何共担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2006年的《特恩斯报告》指出,若全球不对气候问题作出相应的对策,每年将造成GDP的5%~20%的损失[1]。

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政府可以运用相应的政策手段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减少碳排放。一是税收政策工具,征收碳税,碳减排补贴;二是市场调节的政策工具,碳排放权交易。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的两项最重要的减少碳排放的政策手段,如今已在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进行实施,发展中国家则大多考虑了碳税征收。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探索建立适合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深圳等7个城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除此以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对我国社会、经济等进行深入的研究,旨在探索建立合适的碳税制度。但在未确定我国政策之前,我国进行碳税征收与碳排放权交易之策略及方法与措施仍需要深入研究。

1 碳税

1.1 碳税机制 碳税是依据化石燃料燃烧后所产生的CO2排放而征收的一种产品消费税。征收碳税主要起到控制和激励两方面的作用[2]。一方面,碳税征收相当于提高了化石燃料的价格,有助于达到刺激减排的目标。另一方面,征收碳税激励使用化石燃料的企业和消费者转向发展低碳经济,节约能源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刺激技术创新。

碳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和消费者,根据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计税。碳税给予了企业和消费者较大的自由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能力进行碳减排。企业会寻找最低碳排放成本来使自己的利润达到最大化,从而刺激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1) (2)

图1 碳税的作用机制

图1(1)中,由MAC1曲线和MD曲线确定有效碳排放水平e所对应的边际成本t,企业所确定的碳排放量为e,企业的治理污染成本为a的面积,碳税成本为b+c的面积,根据上述所得企业治理成本为a+b+c的面积,使企业的治理成本达到最小值。图1(2)中,刺激企业进行技术设备的更新,来减少碳排放,边际治理成本MAC1下移转变为MAC2;再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先进的治理技术,相同的碳排放量所需的边际治理成本下降。假设企业在既定的碳税税率t下,企业所对应的边际治理成本也相应的为t,在此情况下,企业的碳排放量为e1;经过技术创新之后,碳排放量减至e2,碳排放成本为d+e+f,小于技术创新之前的碳排放成本[3]。由此可以看出,碳税对企业减排的激励效果,企业会自发地进行碳减排相关的技术创新。

1.2 国外碳税征收情况 目前,有许多国家实施或曾实施了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如芬兰、丹麦、荷兰、挪威、瑞典、德国和加拿大等国家。1990年,芬兰先建立一个完整的碳税政策来取代收入税和服务税;1991年,挪威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65%征收碳税;同年,瑞典开始征收碳税,在1987年至1994年期间,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600万t~800万t,同比下降整体的13%。1993年,丹麦开始征收碳税,主体为企业和家庭;1999年,德国开始征收碳税,对象为汽车燃料、天然气和电力,税收用于支付退休金;2008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成为全区率先征收碳税的北美城市[5]。

1.3 碳关税的影响 其一,贸易保护色彩明显。奥巴马上台后,美国将考虑向未加入碳排放体系的国家征收“边界调节税”,以保护自身商品的竞争性。其二,国家间利益较量加剧。一是增加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筹码。发达国家通过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已经逐步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毫无疑问,受碳关税影响最大的是发展中出口大国。舆论认为,美国提出碳关税反映了其在国内反击传统产业势力、国际上为气候谈判增加筹码以迫使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让步的气候变化战略。二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之策。联合国报告评价,碳税对二氧化碳减排起积极作用。三是转移国内减排成本。一些发达国家担心,先减排会导致本国企业竞争力受损,而高排放产业的重新分布会使发展中国家从中得益。如果能对发展中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相当于以关税方式让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并增强本国产品竞争力。

美欧开征碳关税,将增大我国减排压力,影响我国产业竞争力,可能成为我国商品出口的最大壁垒。碳关税的开征,也促进碳税的开展。

2 碳排放权交易

2.1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碳排放权交易是政府限定一个碳排放量的上限,根据这个上限额度,颁发碳排放许可证,碳排放权交易给企业保留了一定的自,一方面减少碳排放量,另一方面根据碳排放许可证的价格,进行购买碳排放许可,进一步选择自身的碳排放水平。

(1) (2)

图2 碳排放权交易的作用机制

图2(1)中,由MAC1曲线和MD曲线确定有效碳排放水平e所对应的边际成本t,企业所确定的碳排放量为e,企业的治理污染成本为a的面积,碳税成本为b+c的面积,根据上述所得企业治理成本为a+b+c的面积,使企业的治理成本达到最小值。图2(2)中,企业使用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从而使碳排放量减少,在恒定的碳排放量e的情况下,边际治理成本从t减少为t’,企业的碳排放成本为d+e+f,小于技术创新前的a+b+c,所以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具有激励作用。

从图1和图2看出,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是两种不同的手段,具有不同的影响结果,但共同的作用是减少碳排放,以及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2.2 碳排放权实施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成立于2005年,2008年进入第二阶段,从2013年1月1日起,进入其实施的第三阶段。作为第一次大规模的国际温室气体(GHG)的交易计划,欧盟ETS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保政策。迄今为止,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涵盖超过12,000,安装在27个欧盟国家的6个主要工业行业[6]。每个欧盟国家必须分区,其根据欧盟ETS和行业之间的国家排放预算以及其他经济领域内的所谓的国家分配计划(NAPS)。事实上,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性能可能是一个全球性的温室气体交易系统的关键:世界各地的环境政策制定者作为一个独特的机会以获得欧盟ETS以市场为基础的环保计划的设计和实施。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政策的针对性也解释了学术界可行的经验教训。

2012年9月,国家发改委确定于2013年在7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说,“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是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十三五”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7]。

3 综合分析

3.1 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分析 为了对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进行比较,将图1(2)与图2(2)放入同一个坐标中,如图3所示。

图3 技术创新后,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比较

技术创新后的边际治理成本曲线MAC2与边际损害曲线MD相交于C,此时为企业有效的碳排放水平及其成本价格,在碳税制度下,假定碳税税率仍为t1,那么企业边际治理成本仍为t1,那么P=t1与曲线MAC2相交于A(e2,t1);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假定碳排放量限额仍为e1保持没变,那么q=e1与MAC2相交于B(e1,t2)。假设在该碳减排机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碳税制度下的碳排放量高于有效率的碳排放量,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的碳排放量则低于有效率的碳排放量。在图3中,可以得出,碳税制度下企业的治理成本为Ot1Ae2的面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企业的治理成本为Ot2Be1的面积,显然可以得出Ot2Be1的面积小于(下转9页)(上接4页)Ot1Ae2的面积,也就是说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治理成本比碳税制度下的少,企业在技术创新后,碳排放权交易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3.2 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各项因素分析 实施成本,短期来看,碳税作为一种税种,可以直接加入国家既定的税收制度,选择环境税、能源税、消费税等税种的子税目,碳税的税基、税率、征税对象以及税收流,可以根据母税种来设定。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则需要一个完整的交易平台来支撑整个交易的过程,同时还需要相对应的配套机制来辅助碳排放权交易。从短期实施成本来看,碳税的成本较小。

长期来看,碳税制度具有稳定性和公平性。现实中,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收入水平不同,环境观念不同,对低碳的认识不同,则需要对各个地区设置不同的碳税税率。若使用统一的税率,则会导致各地的税收不均,政府的宏观调控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碳排放权交易则恰恰相反,政府仅需要确定一个碳排放额度,市场会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消费者和企业会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确定买入还是卖出碳排放权,从长期实施成本来看,碳排放权交易的成本较小。

社会成本,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的企业治理污染成本比碳税制度少,社会总生产成本也较少。但是,由于碳排放权交易是由市场控制,有着各种不确定的因素,这将会导致社会成本波动较大。碳税则具有税收的稳定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社会成本也相对稳定。

减排效果,碳排放权交易通过对碳排放的限额,来控制碳排放量。碳排放额度的设定对于很多国家来说都很难,难以准确限额。为了国家经济免受碳排放量减少的限制,往往超额设定额度,导致了碳排放量往往超出预估值。碳税制度,作为价格限制的一种手段,不同的税率导致不同的碳减排量,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了政府无法准确地制定税率来减少碳排放量。如今许多专家学者,利用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根据不同的环境情况,确定碳税税率和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碳税的缺陷。

激励效果,碳税对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计税,企业为了减少碳排放所造成的税收,自主进行技术创新,减少边际治理成本。碳税补贴和碳税转移支付,以及碳税税收会再投入到技术创新中,相应地增加了技术创新能力。碳排放权交易,大部分企业则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所需的碳排放量进行购买碳排放许可,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企业技术创新,但是激励效果往往没有碳税效果明显。

政治可行性,碳税依附于各大税种进行计税,一些专家学者认为,碳税作为一种累退性的税种,企业增加的税负将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社会上的低收入者将承受更大的压力,这种现象并不严重。由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企业不能任意的改变价格来转嫁自身的税负,碳税补贴政策也能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碳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基础为产权理论和科斯定理,温室气体的排放,往往难以确定产权归属。政府的碳排放额度分配往往有免费分配和拍卖分配,免费分配占极小的份额,并不能造成太大的影响;拍卖分配,则容易导致供给大于需求,使部分企业廉价收购许可证,在供给小于需求的情况,高价抛售,造成市场紊乱。相对于碳排放权交易,碳税制度则更容易控制和实施。就目前而言,发展中国家仍适合碳税制度,发达国家则适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参考文献

[1]Stern N.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The SternRevie[M].Cambridge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

[2]郎郑欣.碳税与碳税政策分析[J].林业经济,2012(1):35-38.

[3]邓磊.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作用比较研究[J].企业导报,2013(4):3-4.

[4]Wei Zhenxiang,Li Weijuan. The Impact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evying Carbon Tax in China under Low-carbon Economy[J].Energy Procedia,2011(5):1 968-1 973.

[5]杨丹辉,李伟.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与全球机制:文献综述[J].公共管理,2010(6):164-171.

第5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一、前言

低碳旅游指的是建立在低碳排放、高效收益、节能减排、降低污染基础上旅游模式,节能减排是该模式的核心要素,应通过提高旅游业管理力度,降低旅游污染排放,实现绿色旅游,为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保障。低碳旅游是一种基于资源保护的旅游理念,满足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和资源等方面的持续发展。本文以低碳旅游模式为出发点,探讨低碳旅游模式构建方法,提出不断发展低碳旅游的

路径。

二、以节能减排作为低碳旅游模式构建原则

低碳旅游模式的构建,应以资源节约为原则,将低碳贯穿于旅游中,包括旅游产品的开发、生产、建设及服务,都应突出资源节约、低碳环保的核心要素,细化到旅游中的吃、穿、住、购、游等方面,避免资源浪费,降低碳排放,以免旅游污染排放过多,影响生态环境平衡,与环境保护相互冲突。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先进的节能技术,如减排技术、降低碳排放的智能化技术以及有效的新能源技术等,由于技术更新速度较慢,先进技术较少,导致我国碳排放量居高不下,旅游业污染排放较严重。应针对该现象,对低碳技术进行创新、研发出符合低碳旅游需求的新型技术,并提高推广力度,扩大节能技术应用范围,一改以往高污染的局面,降低旅游业的碳排放量,减少旅游污染,实现低碳旅游,确保生态平衡,保护家园。低碳旅游应重视住宿、交通以及餐饮等方面的节能减排,并以此作为低碳旅游构建工作的重点,将节能减排理念贯穿于旅游中各个环节,落实节能减排,降低旅游住宿、交通以及餐饮等碳排放或其他污染排放。另外,在进行旅游规划时,应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提高旅游规划的信息化水平。如3S技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及时空分流导航技术等,将这几种技术进行集成,从而建构低碳旅游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低碳旅游进行深入研究,构建集监控、管理、信息为一体的低碳旅游管理平台,创新旅游业管理模式,从而降低旅游污染排放量,保护生态环境平衡,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提高旅游业管理

水平。

三、构建一个完善的低碳旅游体系

一个完善的低碳旅游体系,是构建低碳旅游模式的重要前提,因此,应在低碳旅游体系中贯彻低碳旅游理念,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制定低碳旅游实施策略,从而实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在进行低碳旅游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明确旅游者在这个过程中所肩负的职责及其需要为该体系构建付出的努力,明确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相互配合,共同构建低碳旅游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旅游碳排放,减少旅游污染,构建低碳旅游模式。首先,政府应彻底贯彻低碳策略,针对旅游污染,制定旅游碳排放标准,建立完善的旅游管理制度,加强旅游业管理,确保低碳旅游模式的有效实施。其次,地方政府应对当地的旅游现状进行分析和了解,针对旅游业中存在的碳排放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进一步降低旅游污染排放,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根据政府相关政策,提出低碳旅游实施方法,在各个相关部门中分配低碳旅游模式构建任务,监督任务落实情况,并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落实低碳旅游。最后,技术研发部门应提高研发力度,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提高我国节能技术的国际性,不断研发新的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并加大推广力度,确保节能减排技术的有效性。除此之外,旅游企业也应做好低碳环保工作,提倡节能减排,在旅游产品生产及旅游地建设过程中,降低碳排放量,尽量生产低碳旅游产品,降低高碳产品生产量。旅行社应做好旅游者的节能减排工作,向旅游者贯彻低碳旅游的概念,使其积极参与到低碳环保的过程中,约束自身行为,坚持低碳旅游方式,在购物、旅行、住宿以及饮食方面,做到节能减排,从而降低旅游业碳排放污染。应充分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主体作用,全面贯彻低碳旅游方针,实现旅游业的节能减排。

四、做好旅游规划化工作

旅游规划工作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合理开发旅游地区,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旅游节能。若旅游开发不合理,将会导致旅游污染增加,破坏环境生态平衡,浪费资源,危害性较大。因此,应重视旅游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旅游规划过程中,应坚持科学的规划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规划,并做好实地勘察和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掌握旅游地区的社会关注度、技术条件、经济水平以及环境资源等相关信息,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旅游开发的主要目标,设计旅游规划计划,根据旅游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规划方案,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过专家评估合格后,再进行审批。在旅游规划时,应注重时间和空间的动态性和静态性,对人流分布特点进行深入分析,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分析旅游景点人流聚集规律,并对景点游览线路进行优化,根据空间定理,对景点车辆和游客进行分流导航和合理调度,确保其分布均匀、活动有序。另外,还应对景点车辆和游客进行引导,提高旅游景点管理力度,避免旅游高峰期服务质量欠佳、游客拥挤、车辆堵塞等现象,导致景区安全隐患、碳排放上升、污染量增加等问题

出现。

五、降低旅游交通的碳排放量

相关调查表明,在旅游业中,交通碳排放量占污染排放的40%,航空运输低排放量最大,约占交通碳排放量的50%。随着家庭汽车的普及,交通气体排放量也越来越高,2012年的交通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2011年,增加了13%,旅游交通约占其中的25%,交通碳排放是气体排放的主要因素,旅游业构建地毯旅游模式,应做好交通碳排放控制工作,尽量降低交通碳排放量。因此,应对旅游交通进行合理规划,尽量降低交通资源耗损,实现旅游绿色交通。航空运输方面,应对技术进行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如燃料、电能、热能等资源,并根据旅客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航班,尽量避免供大于求的局面,减少一些旅客较少的航班飞行次数,提高航空运营的整体效率。另外,应向旅客推广长途汽车、火车、高铁等运行方式,提高运输效率,积极应用新型能源车、电动汽车、清洁能源汽车以及超级电容车等交通方式,降低旅游交通气体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在旅游景点内,应制定交通规则,禁止机动车进入景区内,并在景区中设置自行车租借点,推广自行车交通,或采用电瓶车及环保观光车等新型节能交通工具作为景区的主要交通工具。另外,还应在景区内设置徒步旅游、山水生态游等低碳交通设施,优化徒步旅游路线,鼓励旅客徒步浏览景区风景,或在景区内设置生态交通地点,乘坐公共交通,采用电动车或中巴等交通工作进行协助换乘,尽量降低旅游交通污染排放,做到绿色交通,减少旅游交通碳排放量,实现低碳旅游。

六、严格控制旅游餐饮住宿碳排放量

相关数据显示,在旅游行业中,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主要来自于旅游餐饮和旅游住宿,因此,应将旅游餐饮和住宿列为低碳旅游中的重点工作,严格控制旅游餐饮住宿碳排放量,降低旅游污染率。调查指出,餐饮消耗的能源相当于普通饭店营业额的五分之一,百分比约为20%,在星级饭店中,约占10%~15%。若饭店内设置中央空调,则该饭店的空调耗电量相当于总电量的一半或以上,照明耗电量高达30%,相当于城市居民用电的15倍左右。一些星级饭店的耗水量巨大,一间客房的平均日用水量就相当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的5倍左右。住宿在建筑方面消耗的能源量较大,且其用水、供热以及电器、照明和空调等能源耗损较多,且水资源和电资源利用时,未能充分使用生物能、风能、太阳能等能源,因此,能源耗损量难以降低。很多高级饭店和宾馆,强调奢侈和豪华风格,住宿耗能明显高于其他建筑。降低旅游住宿能源耗损量,是低碳旅游中的重要工作。我国星级宾馆平均一天消耗120万套一次性洗漱用品,总额约为22亿元,资源消耗量巨大,已经发展成一种资源浪费现象。因此,控制旅游住宿碳排放量,减少能源耗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在餐饮行业中宣传低碳理念,并针对能源浪费现象,展开一系列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以及节约能源等工作,并大力推广节水、节电等节能技术,推广智能控制和变频等先进技术,采用太阳能产品和节能灯,水资源循环利用,通过低压节电,降低用电量,减少旅游住宿餐饮碳排放量,加大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利用范围。在旅游住宿建设中,应尽量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延长建筑使用期限,提高建筑的利用率,对于一些可再生资源,应进行循环利用。在建筑设计中,应尽量加大建筑绿化面积,做好基础建设工作,采用环保型建筑材料,降低建筑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提倡环保旅游,鼓励游客自带沐浴露、洗发水、牙膏、牙刷等,减少宾馆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减低资源耗损,采用真正的低碳旅游

方式。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应以节能减排为原则,构建低碳旅游模式,建立完善的低碳旅游体系,做好旅游规划工作,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尽量降低旅游交通的污染排放量,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减少资源使用量,避免资源浪费现象。在旅游开发建设中,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发挥资源最大化效应。在旅游高峰期,应全面分析旅游客流量变化规律,优化旅游路线,提高旅游景点管理水平,避免人流量聚集增加旅游碳排放量,提高低碳旅游效应。另外,还应做好旅游餐饮和旅游住宿的碳排放控制管理工作,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降低旅游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彻底贯彻可持续发展

第6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交通产业是为社会交通运输需要而服务的产业,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在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未来的发展应该将不断改变自身产业结构,降低碳排放量,提高城市低碳交通发展水平等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在此思路下合理的制定发展战略目标。事实上,当前我国的人口数量庞大,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加,交通模式仍然是采取的传统的机非混行模式,机动车的燃料也较为单一,燃料的使用效率不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城市车辆拥堵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交通产业的低碳发展,也阻碍了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效率。基于此,笔者认为,目前交通产业应该将节能减排作为主要的发展战略手段,对产业的每个组成部分都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以最终实现全社会的低碳发展。主要包括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的配套设施、实现交通运输产业的高效运作、加强交通设备制造产业的节能减排管理等三方面内容。

2、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基本途径

2.1积极发展低碳燃料

目前机动车辆的燃料普遍使用汽油、柴油等高碳排放量的燃料,燃料结构较为单一,这是影响交通产业碳排放量的主要因素。为此在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下,交通产业首先应该从发展低碳燃料入手制定发展战略。目前可以用在交通行业的低碳燃料主要有乙醇、生物柴油、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等,这些燃料的含碳量较低,若能够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则势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碳排放量高的交通产业现状。虽然目前低碳燃料并未得到普及,应用范围也较小,但是其应用前景十分可观,需要我们进一步极大研究力度,开发并普及更多低碳燃料。

2.2提高车辆燃油的经济性

要实施这一战略,需要燃料和车辆结构两方面入手进行改进。一方面是要积极利用先进科技研发可再生燃料和低碳燃料。一方面要对车辆的传动装置和驱动系统进行有效改进,使其在运行中所受到的滚动阻力进一步减小,增大发动机的运行效率,提高燃油燃烧效率,从而实现低碳排放的效果。在当前零碳排放燃料还未全面推广的形势下,通过提高车辆燃油的经济性无疑是一条非常可行的发展途径。

2.3减少高碳强度的出行

目前我国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高碳强度的出行率较大,在此情况下是很难促进低碳排放目的的实现。为此应该采取减少高碳强度出行的战略措施。包括引导人们绿色出行,多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或以自行车、步行等慢速交通系统为出行方式。

2.4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战略是指从系统的角度出发,通过优化整个运输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达到减少能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排放。运输系统效率低的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因交通拥堵而导致的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并不是个小数目。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和拥堵缓解政策不仅可以达到减排的效果,而且可以节省巨额资金的投入。

2.5碳收费

为达到运输产业的减排,碳排放与碳交易的收费政策是必要的。增加整体碳经济的花费,通过碳排放与交易或是碳税,为消费者和商业减少C02排放提供经济刺激。碳收费的目的是在不影响生活质量和经济的前提下,减少运输部门碳排放。对价格政策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高碳出行替代选择的有效性,这些替代选择包括使用低碳燃料,购买燃油经济性更好的车辆,使用公共交通或城际铁路,远程办公,合乘,发展减少长距离出行紧凑用地模式。没有替代选择,消费者就不得不而对高消费或是降低生活质量。通过减少出行需求、鼓励低碳燃料和节能车辆的利用,碳排放收费政策影响上述所有战略。

2.6系统性

交通产业是一个系统,在整个社会实现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系统的观点要始终贯彻其中,各学科间研究和技术调度促进节能减排的最终实现。例如,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小汽车行驶每100km的耗油量下降了5000,但小汽车总量增加了几十倍,显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增加了许多倍。同样,轨道交通的建设成本巨大,运营时所有的设备都在运行,从此角度轨道交通本身是高碳排放,但它可以为社会服务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减少整个社会碳排放的角度看,它是环保经济、低碳排放的。新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但节能减排的效果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资金的投入。

3、结语

第7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关键词:碳税;碳交易;行政命令减排;cournot模型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但同时也是世界第一大减排国,2005—2010年中国减少碳排放达15亿吨。[1]中国的碳减排,目前主要是通过命令和控制模式的行政手段来实现的,[2]行政手段减排一般成本较高,灵活性较差,因此,政府越来越关注利用市场手段来减少碳排放,即征收碳税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09年9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了《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的报告,提出中国可以考虑在未来5年内开征碳税;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可以预见,行政命令减排、碳税、碳交易等方式将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会同时并存,因此对各种减排工具的深入分析比较是十分必要的。

一、文献述评

关于减排工具的比较,国外文献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方面。Montgomery(1972)研究指出,在各种减排方式中,排放权交易的成本最低,如果排放权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则市场能够实现竞争性均衡,此时整个污染控制区域可以实现总成本的最小化。[3]即在总量一定的条件下,排放权的最终配置与初始分配是互相独立的,政府无需知道各个污染源的成本函数,只需根据环境容量确定排污总量,市场最终能实现均衡。Stern(2007)指出,从减排的动态激励来看,排放权机制有效性更高。[4]Adly等(2009)认为,如果信息充分且不存在不确定性,那么两类工具(碳税和碳交易)的作用效果是完全一致的,无论是价格控制还是数量控制,都能实现企业总减排成本的最小化。但是,如果考虑到未来不确定性、税收扭曲和收入分配效应等问题,则两类工具的作用效果将不再一致。[5]Pizer(2003)[6]、Hoel and Karp(2002)[7]指出,如果减排的成本冲击持续下去,那么税收的福利效果将不再那么明显。而Karp and Zhang(2005)则指出,限额排放权交易体系能够更好地应对这些冲击。[8]Murray 等(2009)指出,如果允许实施排放权的储存或出借,那么限额交易体制的福利效果将优于碳税。[9]

2005年,随着欧盟范围内的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实施,学术界开始对各种减排手段的效率进行实证研究。Boehringer C. (2006)在局部均衡的框架下,对比了欧洲采用征收排放税和实行排放交易两种不同方式在控制污染排放时的潜在效率损失,结果证明,排放交易机制下企业的减排效率更高。[10]Barbarak K. (2006)利用2005年欧盟排放市场的交易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由于欧盟各成员国的实际排放量低于分配给他们的排放许可额度,从而造成了效率的缺失。[11]Karl et al.(2008)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存在的串通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和社会福利。[12]

国内的碳税和碳交易均处于摸索阶段,现有文献大多是对碳税和碳交易进行分别研究,鲜有成果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而且由于受到研究工具的局限,目前的研究更侧重于碳税。对于碳税,主要是利用CGE模型研究开征碳税对产业部门及整个宏观经济的影响;[13][14]模拟各种碳税返还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15]利用计量方法对开征碳税的区域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等[16]。对于碳交易,因为中国目前只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的一级市场,因此实证研究主要是围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展开的。[17][18]

综上所述,现有的国内文献缺乏对各种减排手段的比较研究,而国外文献大多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进行分析的,而实际上重点监管的产业大多都是不完全竞争甚至是寡头垄断的。因此,本文将借鉴Sartzetakis(2004)的模型框架[19],将产品市场和碳排放市场进行分割,产品市场设定为寡头垄断结构,碳排放市场设定为完全竞争结构,并且考虑不同厂商之间碳排放能力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碳税、碳交易、行政命令减排等三种减排手段进行比较,重点分析各种减排手段下的社会总产出、社会总福利、单个厂商的产出以及利润等。

二、模型建立及分析

为了简便起见,本文假设有2个寡头垄断厂商生产同类产品。

假设消费者效用函数形式为:U=aQ-12bQ2,则逆需求函数形式为:P=a-bQ,Q为社会总产出,Q=q1+q2,q1,q2分别为厂商1、2的产出,厂商的边际成本分别为C1,C2。碳排放的总量设定为,是由政府来控制的。

每个厂商的单位产量的碳排放系数为ρi(i=1,2)。在考虑到碳成本内化的情况下,每个厂商都会采取措施进行减排,每个厂商可以通过减少产量或者是在不降低产量的情况下通过缩减自身单位产量的碳排放(用zi表示)来达到减排的目的。总的减排量为Zi=zi·qi。按照Sartzetakis的定义,总的减排成本为Ai(zi,qi)=ei(zi·qi)2。其中ei(ei>0)表示减排技术的大小,当其他条件不变时,ei的值越大,表明减排成本越高,减排技术较差。

下面我们分别分析政府征收碳税、实行碳交易以及行政命令减排三种情形下的社会总产出、福利以及单个厂商的产出和利润。

(二)碳交易

这里所说的碳交易指的是碳配额交易,这种情形比较类似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在这种情形下,政府首先分配给厂商的碳排放额度分别为1和2,并且允许碳排放量自由在市场上交易。假设碳排放交易市场是供求平衡的,即碳的交易价格是市场出清价格,碳交易价格用μ来表示,μ是由 ∑(ρiqi-ziqi)=1+2决定的。此情形下,每个厂商的行为可以用如下的模型表述:

可见,厂商1、2的利润是各自碳排放量的初始分配量的函数,且由于初始分配量的存在,因此碳交易下厂商的利润要比碳税情形下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厂商将会更有动机参与碳交易市场。在碳交易情形下,厂商的利润是初始分配量的函数,因此争夺更多的初始分配额也成为厂商竞争的关键。

结论5:碳交易下的社会总产出、单个厂商的产出以及总福利都仅是碳排放总量的函数,与初始的碳分配量无关,并且三者都与碳税情形下相同。但是碳交易下单个厂商的利润是初始碳分配量的函数,由于碳初始分配量的存在,碳交易下的厂商会获得更高的利润,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厂商将更支持碳交易方式。

(三)政府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减排

政府为了控制碳排放总量,采用行政命令方式① ①这里的行政命令减排其实更类似于中国目前实施的强制性的配额分配。分配给厂商的碳排放额度分别为1和2,与碳交易不同的是政府不允许碳排放量进行市场交易,碳排放总量=1+2,因此,每个厂商的行为可以用如下的模型表述:

结论7:当μ>1,且ρ1-1>ρ2-2时,λ1+λ2>2t。表明若政府采用碳税、碳交易和行政命令方式达到的碳排放总量相同时,开征碳税和实行碳交易下的社会总产出要大于行政命令减排下的社会总产出和社会总福利。即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碳税和碳交易优于行政命令减排。

同理,利用引理2可得:

结论8:当μ>1,且ρ2-2>μ(ρ1-1)时,λ1+λ2

综上所述,碳交易、碳税和行政减排方式的选择,关键是要看厂商的相对减排能力(减排系数μ)以及初始分配量之间的关系。当μ>1, 即厂商2是相对减排高效率的,如果政府能够正确识别厂商减排的高低效率,给予减排高效率的企业以更大的减排任务,并且初始碳分配量能够符合ρ2-2ρ1-1>μ条件,那么行政减排的效果将是最优的。

三、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Sartzetakis(2004)的模型框架,引入了不同厂商碳排放系数的差异,对比分析了碳税、碳交易、行政命令减排情形下的社会总产出、社会总福利、单个厂商的产出以及利润等,得出的结论与启示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一般文献认为碳税是一种固定价格机制,在此机制下社会的碳排放总量难以确定。但是在短期,如果减排的压力较大,我们可以直接固定减排总量,碳税将成为减排总量的函数。碳税、碳交易、行政命令减排三种手段都将具有明确的减排目标,从而可以在同一框架下进行比较分析。

2.对碳排放总量征税必然会导致社会总产出的减少,但是单个厂商的产出未必一定减少。单个厂商的产出是否减少取决于厂商间的相对排放系数,当相对排放系数超过2后,排放系数低的厂商的产量和利润均会增加。因此,对于碳排放能力差异较大的行业开征碳税,那些控制排污能力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将面临更大的机遇,有利于这些企业做大做强。

3.若政府在碳税和碳交易情形下希望达到的碳排放量相同,那么碳排放量的交易价格与碳税税率也相同,并且碳交易价格仅与碳排放总量有关,而与初始的碳分配量无关。碳交易下的社会总产出、单个厂商的产出以及总福利都与碳税情形下相同,但是由于存在碳的初始分配量,碳交易下的厂商相较碳税情形下会获得更高的利润。从这一角度而言,碳交易优于碳税,厂商将会更支持碳交易方式。当然,由于厂商利润是各自碳排放量初始分配额的函数,因此,利用各种方法甚至包括贿赂等手段争夺初始分配额将是厂商竞争的关键。但是初始分配仅影响厂商的利润,并不影响社会总福利,我们可以借鉴Boehringer(2005)的方法① ①Boehringer(2005)在产品市场和排放权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利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比较了按照产量分配和按照排放量分配两种方案,结果表明按照产量分配更有效率[20]。,按照厂商的产量来分配排放量。但是分配方案一定要透明公开,这样才能保证厂商尽可能减少额外的交易成本。

4.减排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厂商的相对碳减排系数μ。当每个厂商的减排系数相同时,如果不考虑实际操作难度,行政减排与碳税、碳交易对社会总产出影响无差异;如果政府能够正确识别厂商的减排系数的高低,并且排放量的分配符合一定的条件时,行政减排将会成为最优的选择;如果政府无法正确识别厂商的减排系数的高低,或者识别有困难,开征碳税和建立碳交易将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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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关键字 建筑节能;低碳建筑;现状;策略

Abstract: in view of climate warm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eterioration brought pressure, concepts of the carbon cycle, with low carbon as the guidance, the development of circular economy brook no delay. But the building energy saving is an important mea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low carbon building.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concept of building energy saving and low carbon building, determin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analyzes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of building energy saving and low carbon building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Keywords building energy-saving; low carbon building; present situation;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U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哥本哈根会议后发展低碳经济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高度重视,我国甚至做出在2020年实现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2005年的40%到45%的承诺。目前建筑的碳排放已经基本接近碳排放总量的一半,那么发展低碳建筑刻不容缓,而建筑节能作为发展低碳建筑的重要手段必须得到确切的落实。

2建筑节能与低碳建筑的概念以及二者联系

2.1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就是为实现降低建筑的能源消耗,在建筑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遵循节能设计的标准而建造的建筑。

2.2低碳建筑

低碳建筑是指从建筑的设计、建造和后期使用的全程中通过减少高排碳能源的利用,并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达到减少碳排放目的的建筑。

2.3建筑节能与低碳建筑之间的关系

通过对建筑节能以及低碳建筑概念的介绍不难得出建筑节能是发展低碳建筑的重要手段。要做到减少碳排放最核心的手段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同时增加建筑的碳汇能力,吸收部分排放的CO2,力求做到CO2的吸收和排放的平衡。因而建筑技能与低碳建筑之间前者是实现后者的重要手段和组成部分。

从二者的理念上也有区别建筑节能具有前瞻性实质为减少的增加量,而低碳建筑的理念建立在对过去历史值的总结,实质为相对历史的减少。(如图2、3)

3我国建筑节能与低碳建筑发展现状

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当今日益恶劣的生态环境而开创的全球性经济模式,我国也做出大量的努力。政府已开始大力关注建筑从规划到报废整个生命周期的节能工作。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主要通过建筑技能来实现,最早在北方建立试点,之后在部分城市强制实行建筑节能。在2006年之后将节能实际的标准从50%提高到65%。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标准的明确也取得较为显著的进展。这些一系列的建筑节能工作都将推动低碳建筑发展,为发展低碳经济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我国的建筑节能与低碳建筑的发展水平距离发达国家依旧有较大的差距。第一,对于节能和低碳方面的政策和机制依然具有较为明显的滞后性。缺乏明确的评判能耗和碳排放的标准。第二,建筑开发商的低碳建筑依旧更多的停留在概念上,并未真正投入建设低碳建筑,同时在低碳建筑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技术上依旧难以支撑低碳建筑的建造。第三,人们对低碳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认识较为浅薄和片面,无法转变原本的粗放式生产模式,不利于低碳建筑的推广。

4我国建筑节能与低碳建筑的发展策略

我国人口众多,直接导致建筑面积过大。要推广低碳建筑首要任务就是减少高碳排放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针对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面对节能与广建筑面积之间矛盾,而非盲目跟风发达国家低碳建筑技术。

4.1完善“低碳”“节能”相关标准和体制

我国城镇化大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建筑面积剧增的压力,发展低碳建筑首先就要在建筑从设计要报废的整个过程中全面实行建筑节能,建立明确的节能减排标准,加强整个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做到有奖有惩,目标明确。

4.2改变建筑结构

我国建筑更多的是采用高碳排放的混凝土结构,而发达国家的建筑结构超过一半已经采用钢结构。钢结构相对于传统的混凝土结构具有全方位的优势。据统计,钢结构住宅的碳排放量为480kg/m2,混凝土结构的住宅建筑碳排放量为7406kg/m2,而二者的造价基本相同。同时钢结构比混凝土结构的使用空间利用多5%,并且钢结构自身具有材料轻,抗震能力强,可回收、可工业化批量等其他优势。在建筑的使用过程中由于采用节能设计,建筑的保温节能效果显著。

4.3大力推进低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减少碳排放,发展低碳建筑离不开科技的推动。建筑能耗在人类消耗能量中占的比重最高,而建筑能耗中日常生活用能占最大比重,其次是材料设备生产能耗。因此低碳技术的开发与运用最主要集中在能源和材料两个方面。

首先,要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开发新的能源取代高碳排放的石化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以及能量循环利用技术,通过新能源的使用减少碳排放量

其次,开发设计出新的低碳材料和节能设备,在保证节能和低排放的基础上,注重材料产业的优化,提高研发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4.4培养建筑节能和低碳建筑方面的专业人才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对于建筑节能和低碳建筑来说专业人才的作用更是不可替代,其中设计人才更是不可或缺。建筑设计人才的理念直接影响到建筑成品的结构和功能特点,专业的低碳建筑设计人才是决定建筑成品是否做到节能减排的关键。因此,培养专业的人才是推进低碳建筑的发展的源头。在人才的培养方面要融入建筑节能和低碳建筑的理念;在人才的考核上深入节能减排方面的考核内容。

4.5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

由于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为我们应当在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例如生态新城建立的代表马斯达尔,该城市在沙漠建立,定位目标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等对我国大部分城市借鉴来说具有较大的困难,但是马斯达尔在城市的能源、交通以及产业经济方面对于我们则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学习先进技术固然重要,因为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载体,但是对于国外节能减排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同样对于我们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4.6加强宣传教育,推进低碳理念的深入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促使社会大众深入了解“节能减排”的观念,促使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主动坐到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从而推动低碳建筑的发展。

5结语

建筑节能和低碳建筑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世界环境的大势所趋。低碳建筑和建筑节能能够有效缓解日益恶劣的气候环境带来的压力,同时对于建筑业来说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针对我国的国情和节能减排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实施,从而为整个世界的环境做出符合大国风范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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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房地产报.倡导建筑低碳,中国在行动[EB/OL].2010.3.9

第9篇: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范文

【关键词】低碳城市;建设;国际经验;借鉴

加快低碳城市建设,是顺应当今世界低碳经济发展潮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正确战略选择,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低碳城市的内涵及主要特征

所谓低碳城市,是指以低碳技术为核心,低碳产业和低碳消费为重点,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低碳城市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能源资源多样化。低碳城市是引领未来城市发展的新模式,其重点要开发能源高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替代新能源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和能源资源多样化,不断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消费结构。

2.生产消费低碳化。低碳城市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载体,通过加快低碳技术产业化和商业化,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低碳消费理念和低碳消费模式,培育和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鼓励和推行低碳消费,实现城市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化。

3.温室气体减量化。低碳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开发低碳技术,改造高碳产业,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构建低碳产业体系,推广低碳消费模式,进而全面控制和逐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大连低碳城市建设面临的问题和紧迫性

(一)面临的问题

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处于全国前列,先后获得”全国环保模范城”、”全球500佳”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称号。但是,与国内外发达城市相比,我市低碳城市建设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重化工业比重较大。大连市是我国重化工业基地。重化工业快速发展虽然对大连地区经济增长产生强劲拉动作用,同时也增大了能源消耗强度和温室气体排放量。

2.城市化进程加快。大连城市化速度在全国处于前列。在现有技术和能源消费结构下,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增大化石能源消耗强度和环境承载压力。

3.能源消费结构单一。大连市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有研究资料表明,每燃烧一吨煤会产生4.12吨二氧化碳气体,比石油和天然气每吨多30%和70%。

4.机动车保有量剧增。大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0多万辆,近年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势必增大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

5.城市建筑增速加快。大连市城市建筑增速加快。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表的一份报告透露,全球能源使用以及与此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有三分之一与建筑物耗能有关。

(二)建设低碳大连的紧迫性

1.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要求。大连市是化石能源(天然气、石油和煤炭等)极为匮乏、对外依赖度较高的城市。要实现能源可持续供给,不断增强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迫切要求加快低碳城市建设,大力开发能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替代新能源等低碳技术,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摆脱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

2.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大连市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比例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大,向外排放的温室气体量远远超出大气本身的自净能力。要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迫切要求加快低碳城市建设,逐步提高我市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切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断增进社会的和谐、文明和进步。

3.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大连市未来城市地位、产业发展空间、企业竞争和盈利能力,越来越取决于低碳技术创新能力、低碳产业产值占比、低碳产品出口与对外服务总额等。要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也迫切要求加快低碳城市建设,夯实低碳城市发展的技术和产业基础,变低碳技术优势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不断提高我市企业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国外低碳城市的探索与借鉴

(一)国外低碳城市的探索

1.伦敦

英国是最早提出“低碳”概念并积极倡导低碳经济的国家。2007年2月发表《今天行动,守候明天》,宣布到2025年将二氧化碳减排降至1990年的60%。

伦敦市低碳城市建设采取主要的措施有:

帮助企业减少碳排放。帮助企业提高减碳的意识,并提供改变措施的信息。鼓励所有企业的新投资都要向低碳一体化过渡。

绿色交通。通过引进碳价格制度,征收二氧化碳税,根据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向进入市中心的车辆征收费用等激励机制,降低地面交通运输的碳排放,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将伦敦打造成为欧洲电动汽车的首都。

绿色建筑。改善现有和新建建筑的能源效益。推行“绿色家居计划”,向伦敦市民提供家庭节能咨询服务;要求新发展计划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2.纽约

为了让纽约可持续发展,在2007年公布了《策划纽约》计划详情,并确定全球气候变化是纽约面临的一项重要的挑战,目标是到2030年,在2005年水平的基础上减少30%的温室气体排放。《策划纽约》针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的措施主要有:

成立“能源规划部”。该部门掌管本来分散于不同政策部门的能源工作,如能源需求管理、扩大清洁能源供应、推广节约能源等。

提高建筑物能效。制定更严格的建筑物能耗标准,如提出更严格的通风标准,推广水泥成分减少30%~40%的混凝土,以减少生产水泥时排放的二氧化碳。

增加清洁能源的供应。给予太阳能发电装置以税收优惠,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

3.东京

低碳东京的基本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资助私人企业减排。协助私人企业采取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行限额贸易系统为企业提供多种减排工具,成立基金资助中小企业采用节能技术。

家庭减排。在家庭部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以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照明及燃料开支,大力提倡使用节能灯照明,要求居民放弃浪费电力的钨丝灯泡,与家装公司合作,提醒客户在翻新住房时采取节能措施,加装隔热窗户。

建筑减排。减少由城市发展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新建设施需符合节能规定,要求新建建筑物的节能表现必须高于目前的法定标准。

(二)国际经验与借鉴

1.明确的纲领和行动计划

城市要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其中最关键是要有明确的纲领和行动计划,制定严格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和标准。伦敦发表《今天行动,守候明天》,宣布了《市长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纽约公布了《策划纽约》的计划详情,宣布《纽约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东京宣布《气候变化策略》,东京则坚决推行“世界最高水平的应对战略

2.全方位的规划设计

低碳城市有两层含义:第一,城市本身是低碳的,城市的规划、交通、建筑尽量朝低碳的方向发展,城市居民有很深的低碳理念;第二就是需要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因此,构建低碳城市,必须制定全方位的政策,重视产业结构的低碳化改造;倡导绿色建筑,设定节能标准,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通过定量分析,合理设计遮阳、建筑朝向、绿化带分布,控制热岛效应,实现最佳的自然通风效果;重视交通规划,降低交通过程的碳排放需要,在城市规划阶段采取预留公交、自行车空间,限制私家车的使用等措施;合理设计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减少碳排放。植树造林、增加碳汇更是城市实现低碳的有利条件。

3.量化的减排目标

有效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需要清晰的目标作为前提。世界很多城市都制定了明确的减排目标,哥本哈根宣布到2025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碳中性城市;东京的目标是以2000年为基准,到2020年减少25%的温室气体排放;伦敦决心到2025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60%的排放;纽约计划于2030年,在2005年的水平上减少30%的温室气体。只有制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减排目标,才能让公众有明确的预期和监督的措施是否有效。

4.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

低碳城市的启动和发展依赖于制度层面的变革,没有强有力的政策安排,没有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没有主要领域标杆性项目的示范,城市要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是不可能的。 建设低碳城市应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的作用,政府要承担统筹低碳经济发展的领导与管理功能,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以及搭建碳交易平台,营造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应该成为低碳产业和低碳产品的开发主体;社会、居民应该成为低碳消费和低碳生活的主体。

四、建设低碳大连的思考

(一)要研究制定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大连”的具体规划???????

低碳城市建设涉及经济、科技、规划、交通、建筑、消费等多个领域,政府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低碳城市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尽快建立政府低碳经济的领导机构,组织发改委、规划、财政、统计、建委、环保、科技、交通、城建等部门的力量开展专题研究,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低碳城市建设路线图,明确低碳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具体步骤和政策措施,并将其纳入“十二五”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低碳经济的具体目标融入到各项指标中去。

(二)要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构建低碳产业支撑体系

要适应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新趋势,逐步调整产业重型化趋势,大力发展核电及装备、风电、电子信息、风力发电机组、半导体照明、光伏产业、新材料、清洁能源、燃料电池、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新能源产业和低碳经济,培育壮大低碳经济集群,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要积极打造“低碳示范产业园”,以推动我市低碳经济的集聚,进一步带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如可依托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打造IT产业低碳示范产业园;可在瓦房店现有风电发展的基础上,打造风电产业示范园;利用先进节能技术,把产业园建设成集研发、试验、教育、示范、展示、生产、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低碳经济产业园。

(三)要强化金融理念,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低碳经济作为全球发展趋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潜力巨大,设立“碳交易所”,就占领了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目前北京、上海已成立碳交易所,天津、成都也正在积极打造碳交易所。我市作为东北亚经济发展的龙头,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也应积极谋划,争取建立东北地区的碳交易所。

建议应积极争取政策,将我市列入低碳金融城市试点,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绿色信贷,并通过创建碳交易所,开展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业务,开展与低碳排放有关的国际间合作,刺激公司客户开发低碳产品和技术的积极性,促进大连市经济结构和生活方式的低碳转型。

(四)要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大力发展低碳建筑

低碳建筑是低碳发展的突破口,推广低碳建筑是我市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推进建筑节能设计,尽可能实现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自然排水等设计理念;推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推广低碳建筑的分级认证制度;要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改进建筑业生产组织方式,提高低碳建筑的生产能力;要鼓励商场、写字楼、工厂等现有商业建筑有计划开展节能、保温技术改造,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营机构要制定和实施强制性节能措施。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应公开其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能源审计,推动大型建筑节能减排等。

(五)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打造居民的低碳生活

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城市轻轨和地铁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大力发展电动和混合动力公共交通工具,率先大规模使用清洁的低碳燃料及新型环保车辆,限制和减少小汽车的使用率。

要积极组织开展低碳经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形成低碳、环保、循环利用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创建低碳社会。 要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优先采购低碳、节能、环保办公设备和用品,制定办公资源使用定额标准,进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使我市尽快跻身国内外低碳城市建设的前列。

(六)要设立碳基金,加强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政府应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科技发展规划,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碳基金,把低碳科技支出作为财政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超收分配的重点,确保财政低碳科技创新投入的稳定增长。要完善鼓励低碳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将研发成果转化作为考核研发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进而调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低碳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并要密切跟踪国际低碳技术研发的前沿,加强国际间低碳技术的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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