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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交通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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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交通工作总结

第1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低碳生态规划;绿色建筑;指标体系

1 引言

“低碳生态城市”是当前城市发展的热门课题。“低碳(low carbon)”是一个外来词,即把降低碳排放作为城市建设的目标,作为一种节能概念,“低碳”对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引导作用值得提倡;而“生态”在中文语境中更能表达发展模式上的用意。中国传统语境下对于生态的理解与西方语境下生态的含义是有所差别的,我们强调的生态是指“生命所处的适当的生存状态”,是一种动态化的生命进步过程,强调“整体生存”,而小是纯粹的技术性概念。低碳生态规划将低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介,采用系统的思想来指导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提出宏观层而、战略层而的关键策略,在区域、城市或街区规划中通过整介土地、产业、交通、能源、资源、环境、社会等低碳生态策略,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

可以看出,低碳生态区规划和绿色建筑两个层而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也形成了各自的指标体系。但是,绿色建筑作为城市建设最基本的单元,无法与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以及低碳生态规划指标之间形成自接的对应关系。两套指标体系之间如何对接,如何在整个规划设计流程中得以落实,还是研究领域的一个空自点。本文从规划、设计、管理的角度进行探索,将绿色建筑与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目标相结介,将绿色建筑向更宏观的尺度延伸,与低碳生态规划指标体系相关联,建立基于低碳生态详细规划的绿色建筑指标体系。

2 基于低碳生态详细规划的绿色建筑指标体系制定的总体思路

2.1指标体系与低碳生态规划、绿色建筑的关系解析

低碳生态城市策略、详细规划板块和建筑设计板块的相互对应是紧密、小可分割的。比如,低碳生态城市策略在交通板块提倡大力发展非机动车交通,与详细规划板块的空间规划、交通组织和建筑设计板块的建筑、景观环境有密切联系,需要在规划层而采用小尺度街区计,创造人行、自行车出行友好的城市尺度,并保证公交站点覆盖率;在建筑层而,控制建筑到公交站点的距离,并提供舒适的非机动车通行环境,从而逐步落实低碳生态城市策略。低碳生态城市策略在绿化板块和建筑板块的理念,更加需要从详细规划的空间规划、交通组织、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而逐步向建筑设计的各方而落实。

2.2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

即以城市低碳发展为导向,建立“规划先导、指标控制、指标落实、指标验证”的分阶段指标管控机制,构建基于低碳生态详细规划的绿色建筑指标体系,使详细规划阶段和建筑设计阶段的各项指标相互关联,并能在规划审批环节落实,最后通过标识评价,保证规划策略落实和建筑设计实施。

3 基于低碳生态详细规划的绿色建筑指标体系

为实现绿色建筑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效益,不仅需要在建筑设计阶段实现“四节一环保”的具体目标,还需要在详细规划阶段为低碳生态城市策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单体绿色建筑的节能减排任务和目标分解工作,需要通过规划来总体协调,将原本分散在各板块中的指标建立起统一体系,并向更宏观的尺度延伸,通过与规划指标的对接,和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形成直接的对应关系,以实现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策略的结合。

根据规划与设计的可操作性和普适性,分别抽取详细规划阶段低碳生态设计和建筑设计阶段绿色设计中的关键性指标,构建从详细规划到单体设计的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控制体系,强化规划阶段与建筑设计阶段的联系,实现规划设计整体优化的要求。低碳生态规划指标体系从最初包括“产业类指标”在内的56项指标,通过以规划设计可操作性为原则进行反复梳理,剔除不符合控规特征的产业类指标以及绿色容积率、新能源汽车补给站点等不成熟指标,最终形成了包括空间规划、交通组织、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4大类20项指标的详细规划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通过与低碳生态规划理论体系相呼应,保证了低碳生态城市策略的量化与落实。

指标的监管体系以项目的基建流程为主线,有利于推进全过程实施。从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即控制性详细规划切入,在控规阶段落实具体绿色指标,结合管理流程,形成实施管理途径设计。在基本建设流程中,增加对应的实施流程,在对设计单位的管理方面,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严格要求:项目建议书中必须确定绿色建筑目标,列出绿色建筑增量成本估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提供绿色建筑的实施策略;方案设计必须包含绿色建筑专篇;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绿色建筑手段及技术、投资估算等,并填写集成表;施工图设计须注明对绿色建筑施工与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填写绿色建筑集成表;施工图设计审查需附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审查意见。将指标体系和各项绿色生态要求纳入设计流程,并在审批流程中设置节点控制,能保证低碳生态城市策略的具体实现。

4 结语

基于低碳生态详细规划的绿色建筑指标体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规划先行,将绿色建筑与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目标相结合建立了低碳生态详细规划阶段与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相衔接的指标体系。通过将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规划形成直接的对应关系,填补了规划理念到建筑落实之间的空白点。该指标体系集成各相关专业,能指导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低碳生态小镇、绿色建筑单体等各层面规划设计工作,也为世界城市推进低碳生态规划和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一套可落实的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 曾捷,曾宇,许荷,等.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介绍[J]. 城市发展研究,2011(第7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论文集).

[2] DB11/T 825-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 2011.

[3] 梁浩,龙惟定. 低碳社区建筑能源规划的目标设定[J]. 城市发展研究,2011(第7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论文集).

[4] 王光美. 城市化影响下北京植物多样性现状与保护对策研究[D]. 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植物研究所),2006.

第2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组成立了以课程与教学研究院的教师为主体,并有知名学科专家参与的研究团队;石景山区共有14所中小学作为项目实验校积极开展研究,实验校包括北京九中、北京市苹果园中学等8所中学,以及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小学、六一小学等6所小学。在专家的引领下,项目组立足课堂教学,关注教师成长过程,与教师一起探讨有关绿色课堂的理念及其在实践中的困惑,不断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项目管理与运作

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的工作团队包括管理组及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组在内共七个子项目组,项目组已建立起一套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

建立层层递进的高效管理模式

第一,建立良好的团队沟通机制。

绿色课堂改进组的沟通机制包括北师大项目组与石景山区团队的沟通、与绿色教育其他子项目组的沟通以及项目组内部的沟通。每学期初及学期末,项目组都会邀请石景山区教委、教育分院相关领导及北师大教育学部领导参加工作研讨会,与石景山区各学科教研员、北师大专家组共同进行总结和计划,至今已成功举办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研讨会6场。

课堂改进组非常重视子项目之间的经验交流,负责人梁威教授每月定期召集各学科组专家联席会议,分享经验;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每学期召开多次秘书工作会议,检查档案整理情况等。同时,课堂项目组也十分注重与教育学部其他项目组之间的交流,及时把握一些普遍出现的问题,各路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绿色教育的目标、绿色课堂的元素。

第二,建立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机制。

项目组配合每学期的工作研讨会,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总结机制。具体包括制作每月工作简报、每学期活动纪实及每学年年度工作报告等。项目组每学期初都会对三个学科六个子项目组进行新学年工作计划报告和新学期工作计划详表的汇总。工作计划是在北师大专家与石景山区教研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项目组通过实践摸索,逐步加入活动“针对问题和预期效果”及“活动后的反思”,以便项目组成员在活动实施后及时反思实际效果。

第三,完善秘书和档案管理机制。

秘书管理机制,是指6个学科组研究生秘书协助各学科组负责人,在管理组带领下充分发挥协助和沟通作用,通过亲身参与下校活动、听课研讨等,及时在各项目组专家及实验校之间上传下达。档案管理机制重在经验的及时总结,计划的及时实施和成果的及时展示。项目管理组统一了各学科组档案样式,定期检查档案整理工作。绿色课堂改进组现已形成档案18本,照片纪实集7册。各学科组通过整理档案的形式,汇总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活动纪要和工作总结,管理组统一管理档案,并把各组的活动汇编成每月工作简报,将大事记和工作反思汇编成册。完整的档案的整理全程记录了项目实施的点点滴滴,便于日后回顾和总结。

形成环环相扣的有效工作流程

第一,用数据说话,做好调研工作。在项目启动之初,石景山区教委与北师大项目组就达成共识,每轮活动实施之前,都要针对实验校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前期准备,主要是进行石景山区语、数、外课堂教学情况的现状调查。课堂改进项目各学科组的负责教师制订具体的调研计划,通过下校听课、与石景山教研员研讨等形式进行实地了解。

第二,研讨总体方案和计划。在调研的基础上,6个学科组分别制定自己的一套完整、独立的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形成定期与石景山区教研员、教师交流,制定学期计划、学年计划的良好机制。管理组作为组织协调者,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会定期召开绿色课堂改进项目工作研讨会,邀请石景山区教委及教育分院领导、北师大教育学部领导,与石景山区各学科教研员和北师大专家组共同研讨新学期工作计划。至今已成功举办项目研讨会6场。

第三,项目实施。绿色课堂改进项目的下校实施开始于2010年6月。项目组在两年的实施过程中,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研究形式和课题;在合作过程中,项目组专家也与石景山区教研员和实验校教师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此外,各学科组积极探索各种实施形式。如,中学语文组在前两年行动研究的基础上,将下阶段实施的着力点放在了备课组建设上;中学数学组通过不断沟通和调查,已初步形成“中学数学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并积极组织面向师生的专题讲座;中学英语组则通过行动研究,关注教师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全面提升;小学语文组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小学数学组举行特级教师讲座,并关注一线骨干教师的成长;小学英语组举办了高校学科专家讲座,同时注重优秀教师的成长和培养。

第四,总结、反思和再次调研。经过总结和反思,项目组通过每月专家联席会议研讨、每月汇编工作简报和每学期与石景山区团队共同研讨交流等形式,及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方案,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项目组的工作流程是一个环环相扣、循环发展的模式。总结出的改进方案及工作计划,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实地调研来论证和完善,从而进入下一阶段的研究工作。

项目举措及成效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课堂改进组在多方面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目标,项目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注课堂教学改进——打造绿色教育课堂

第一,开展课堂观察活动,为课堂改进研究打下基础。进入实验校常态课堂进行课堂观察是项目组活动的主要形式。如小学语文组在负责人易进教授的带领下,专家们在过去的两年里到6个实验校观察了40多节语文常态课,涵盖高、中、低各个年级,并在课后立即与教研员、实验校校长和教师进行座谈交流。这样的课堂观察结合及时的小范围研讨,针对性强,容易聚焦于学校的真实问题,为项目的深入研究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进行教学流程的设计,探索绿色课堂教学模式。项目组努力探索适合石景山区的一般性教学流程。许多学科组已形成了适合石景山的一般教学流程和教学策略,并通过书面成果或总结汇报的形成对绿色课堂的教学模式进行推广。

第三,打造精品课例,探索绿色课堂的元素。项目组为切实改进教学,打造优质课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与区教研员和实验校教师一起,反复钻研讨论,一起打磨精品课;进而通过公开展示课的形式进行交流和推广,力图展现绿色课堂的特色元素。在项目组专家引导下,各学科都已研磨出若干节精品课,使授课教师和观摩课堂的广大教师都得到了帮助和提升。

第四,进行课堂改进行动研究。项目组专家从项目启动伊始就鼓励各实验校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教师研究兴趣,确定自己的行动研究主题,充分利用教师的力量解决课堂如何改进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在6个实验校都已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行动研究主题。专家组还为每所实验校指定了研究生助理,协助教师与项目组专家及时沟通交流。这样的课堂改进行动研究充分发挥了教师在课堂改进中的作用,并使教师更加自主、理性地审视和改进课堂教学。

关注教师专业发展——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师资力量

第一,选择富有特色的研究课题,培养教师的科研能力。在各学科组专家的引领下,实验校教师依托自身学科特点和石景山区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的课题研究。如今,这些课题的研究已初见成效,并有成果陆续问世,各学科组现已发表书面成果16篇,另外有待发表成果6篇。通过实施课题研究、发表研究成果,教师的科研能力得到了切实提高。

第二,探索实效的教师研修模式,提高教师的团队合作意识。绿色课堂改进组在开展活动时,非常注意加强教师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教师在研究中形成了教研团队。如中学语文组形成了教师行动学习小组,建设高一语文备课组工程,探索符合石景山实际情况的语文教师研修模式;中学数学组通过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为数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教师合作的团队研修模式,完善了区域化教师发展的模式,对教师的影响力也更大。

第三,开展主题培训和专题讲座活动,开阔教师视野。项目组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培训活动和系列讲座活动,包括邀请项目组专家教授或特级教师进行讲座,邀请特级教师进行公开课演示,以及邀请新课标修订组成员讲解新课标基本理念等。其中,中学数学组除了安排面向教师的主题讲座外,还为高三年级的学生安排特级教师的讲座,开阔了学生的数学知识面。这些丰富多彩的培训和讲座,真正满足了实验校师生的需求,使教师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等各个方面得到了提升。

关注评价体系改革——打造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两年多的不断修订和检验,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已初步成形。项目组力图通过评价体系的改革,充分体现课堂改进的绿色元素,促使教师转变教学理念,确立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的制定为实验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提供了具体的参考依据,也使得绿色教育理念的落实具有了可操作性。

第一,研制、实施和修订各学科的绿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组在对师生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现在,各学科都已初步形成相应的绿色课堂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如中学数学组为制定指标,前期对实验校教师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小学语文组进行了教师教学现状和学生初始学情调查;小学数学组引导教师自下而上探索适合本校、本班学生特点的指标和改进途径等。

第3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绿色交通;交通规划;武清新城

Abstract: green traffic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traffic powerful hardware based on the meaning of green transportation, modes of transportation planning new town green qing were thought, from the urban spatial form and land use, implementation bus priority, perfecting the road network, strengthening the parking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planning measures put forward.

Keywords: green traffic; Traffic planning; Rare new town

1.绿色交通含义及发展内容

1.1绿色交通含义

绿色交通是在满足与时展相适应的生活质量、生产水平和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实现“低碳”、“节能”、“环保”和“高效率”的交通理念。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Chris Bradshaw提出的“绿色交通体系”,该体系将各类交通工具按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了优先级排序,依次为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共乘车、私人单乘小汽车。对于我国来说,可以分为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电车、地铁、轻轨、公共汽车)、共乘交通、出租车、私人机动车、货车与客运空运及摩托车。

绿色交通是通达有序、安全舒适及低能耗低污染三方面的完整统一结合。它强调的是城市交通的“绿色性”,即减轻交通拥挤、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合理利用资源。绿色交通同时又是一种协调的交通,即交通与环境、资源、社会、发展的协调。

1.2绿色交通发展内容

围绕绿色交通发展内涵,绿色交通的发展涉及政策引导、经济调节、公众参与、城市建设和科技应用等领域内容。就交通系统内部而言,绿色交通发展内容包括绿色交通政策和指引、交通设施的绿色化建设、交通工具的绿色化、交通出行方式的绿色化等方面,具体发展模式包括“减少私人机动化出行”、“引导公交+慢行的绿色出行方式”、“交通环境绿色化”以及“交通工具绿色化”四大方面。

2.武清新城绿色交通规划设想

2.1现状分析

武清新城位于天津市西北部,处于北京、天津规划的京津综合发展轴的中心位置,距北京市区71km,首都机场90km,规划首都第二机场50km,距天津市区13km,天津港71km,天津机场35km,东起京津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南至前进道,西至龙凤河故道,北邻龙凤河,规划总面积约86km2 。规划期末总人口约60万人。

目前, 京津冀区域客货交通运输量以及武清新城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使得途经武清新城的过境交通以及内部交通出行日益增加,但武清新城现有交通设施供应和交通管理水平还不能适应不断增强的交通需求,主要表现在:

1、新城缺少环线对过境交通进行疏解。武清区现状公路网基本以新城为核心向外辐射,放射线间缺少环线进行沟通,导致大量过境交通从新城内通过或进行方向转换。其中,京津公路从新、老城区之间通过,对两个城区之间的交通干扰尤为严重。

2. 公共交通体系结构单一、公交线路分布不均匀、站点服务率低、系统服务水平低,不能满足人们对出行质量的要求,从而滋生了大量电动三轮车载客,造成横穿马路、乱闯红灯、占压人行设施,影响了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3.居民出行正在向小汽车交通方向转变,小汽车数量不断增加,现有路网容量及交通设施无法承担由这一转变所带来的大规模机动车交通需求。

4.停车设施缺乏,乱停车现象严重。

2.2规划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的交通规划原则,一方面,要注重居民出行的舒适性、安全性和可达性,要充分考虑道路周围居民受到汽车尾气污染、噪声、振动的危害。另一方面,要从整体上对城市布局、土地利用、道路系统的合理性及其使用效率、资源投入和环境保护等进行一体化考虑。

2.3规划举措

2.3.1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

充分发挥京津城际铁路武清站对周边土地城市功能发展的带动力;提倡片区土地混合利用和宜人的生活、工作空间尺度,尽量减少跨片区的交通需求。

围绕京津城际铁路武清站,规划建设公路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和社会停车场,引入城市轨道交通,构建由铁路、公路、轨道、新城常规公交、出租车、小汽车、自行车、步行等多方式交通组成的一体化、综合型交通枢纽,并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实现城际、城市、新城3种不同层次交通的“无缝”衔接。

2.3.2推进合理的城市交通模式

通过对不同城市的交通调查显示,当新城交通出行时耗在30分钟之内(出行距离在6公里以内)时,多数出行者会选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当出行时耗超过30分钟时,出行者大多数采用私家车,少数采用公共交通方式。

武清新城用地布局规划充分利用水系、生态绿地和基础设施通廊形成的分隔,将远景新城分割为不同片区,每个片区规模在1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东西向片区间的最远距离达到15公里,南北向间距离为7公里。同时,根据不同的片区功能,在每个片区内设置相应的“核”,为整个片区服务,保持片区的相对独立性。

根据新城的空间距离、不同交通方式的出行服务范围和不同出行目的地的交通要求,针对新城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提出不同的交通选择模式。其中:

对外交通(城际、城市交通):强调高效和快捷,以轨道和机动车交通为主;

内部交通(新城交通):强调居民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片区间交通以公交和自行车交通为主,片区内部交通以自行车和步行交通为主。

2.3.3提高道路网建设的合理性

在道路网的规划设计中,首先要强调道路性质与周边用地的协调,不同性质用地决定了道路的不同功能,进而决定了道路的横断面构成和道路交通管理方案;其次,应注重道路的级配结构和连通关系,避免左转车辆严重阻碍对向直行车流以及直行车流妨碍右转车辆进入右转专用车道等现象。

在武清新城规划环路,科学合理疏导过境交通对武清新城的干扰。高速公路应该绕新城设置,但与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要很好地衔接,实现排除过境交通和方便进出城市的双重功能。

2.3.4强化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

提供必要的停车设施是改善交通秩序、提高交通设施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应根据规范要求和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建设必要的社会停车场。通过分析,设置适量的路边停车泊位。目前武清新城中信广场应结合路面停车的同时考虑地下停车。南东路西侧规划新区应进一步做好停车设施规划预留。

2.3.5改善现有交通管理体制

健全和完善交通法规,制订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交通控制管理水平,建立交通系统管理(T.S.M)系统;加快建设路外停车设施,建立停车场统一管理的机制;由固定勤务转向固游勤务相结合的路段管控;加大交通硬件设施的投入;逐步实施一些限制政策。

为了使城市交通管理具有科学依据,要做好城市总体层次和局部层次的交通组织规划,做好重点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与城市规划部门、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和运营部门共同研究和协作搞好城市交通。任何具体的交通问题都必须从全局出发进行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规划方案、工程方案和交通管理方案。

第4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读书会的安排,我代表省农场局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就我们学习十六大精神的体会,和如何贯彻十六大精神,积极推进我省绿色食品发展的初步打算向大家作一个汇报。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十六大召开后,我们迅速组织了认真的学习,并联系我局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十六大精神组织了深入的讨论。大家认为,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最根本的是要切实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题和灵魂,结合本单位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做到方向明确、目标一致、精力集中,把事业推向前进。当前作为我们局来说,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重点就是要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绿色浙江和省农业厅提出打造绿色浙江农业的大好机遇,积极推进我省绿色食品的加快发展。

今年,我们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市、县农业部门到外省学习考察、积极参与展览展销等营销活动、完善申报服务、加强宣传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绿色食品开发的工作力度。到11月底,我省已经有45家企业的粮油、茶叶、水果、水产品、加工食品等不同种类的72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标志,比去年底增加5倍。同时,还有50个产品已进入绿色食品申报认证程序,明年上半年全省绿色食品可望突破100个。我省绿色食品开发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好势头。“发展绿色食品符合农产品的发展方向,是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绿色食品将成为我国农产品扩大出口的一支新兴的主导力量,是积极应对入世挑战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定位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省绿色食品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从全国的情况看,到今年10月底,全国已经有1400多家企业开发了不同种类的绿色食品产品2791只,总产量超过了2000万吨,监测和保护了200多万公顷的农田、草场和水面,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年总产值达500亿元,产品出口创汇额超过2亿美元。而我省无论是绿色食品的品种、规模、生产总量,还是在农产品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都十分有限,发展速度已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通过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我们全局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也为我们明确了发展的方向,增强了做好绿色食品工作的信心。在积极做好加强宣传、扩大培训、优化服务等工作的同时,明年我们将根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要建设生态更优化、山川更秀美、环境更安全、经济更发达的“ 绿色浙江”的宏伟战略目标,和省农业厅打造绿色浙江农业的总体要求,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建设“绿色浙江”、打造绿色浙江农业的重要内容,坚持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为目的,加大绿色食品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根据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积极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逐步优化农产品结构,构筑和壮大绿色食品的产业化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编制《浙江省绿色食品区域发展规划》,加强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通过《浙江省绿色食品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我省绿色食品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措施、技术对策以及区域布局。确定各地发展绿色食品的主攻方向和主导产品,明确绿色食品开发的重点,促进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开发趋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目前此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

二、制定一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操作规程是绿色食品生产的技术依据和标准,是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生产操作规程还很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是空白。因此必须抓紧抓好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使绿色食品技术标准体系尽快得到完善。明年计划完成粮食、蔬菜、水产、茶叶、柑橘等5项与我省生态、地理条件相适应的生产操作规程的制订工作,以切实保证绿色食品的产品质量。

三、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市场。不久前在福州举办的第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上,我们组织了全省31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参展,与有关商家进行了广泛的接触,签订销售合同2800万元。最近我厅又邀请农业部中绿中心与丽水市、莲都区联合举办了我省首届绿色食品节,非常受消费者的欢迎,22个省、市、自治区的800多家企业参展,参展商品零售额3753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并在丽水建成了我省第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下一步,我们打算在因特网上建立浙江省绿色食品展示交易中心网站,结合建设绿色食品专门的展示交易中心,建立起绿色食品销售服务网络,实现绿色食品生产和市场、和消费者的对接,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交易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食品的消费需求。

四、建设一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示范企业。按照“有良好生态环境、有技术规程、有质量标准、有品牌和包装、有营销载体”的要求,搞好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发展一批绿色食品示范龙头企业。根据绿色食品发展的区域规划要求,按照绿色食品的技术规范,制订相应的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建设的指标体系,把基地建设与农业生态县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优质高效农业基地建设、出口创汇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浙江绿色农产品行动计划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配套实施,逐步推进,扩大规模。依托基地培育和扶持一批生产和销售龙头企业,逐步确立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按照“可学”、“可看”、“有规模”、“有效益”、“有特色”的要求,计划明年先行建立10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家绿色食品生产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带动全省绿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有信心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良好的学风和作风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的精神和当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快发展不动摇。努力开创我省绿色食品工作新局面。

第5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1.1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的组成及基本作用楼宇自控系统是整个智能绿色建筑系统中,管理设备最多、涉及内容丰富、系统复杂、涉及管理控制范围最广,是智能绿色建筑控制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绿色建筑的设备控制系统、消防报警控制系统和安防控制系统构成了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的三大子系统。其中,绿色建筑设备控制系统由智能楼宇机电设备控制系统、监控巡更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广播系统及车场管理系统所组成。智能绿色建筑中的楼宇自控系统有如下基本功能:

1)实时对智能绿色建筑各个子系统的重点设备节点进行监控,将较为分散的子系统集成起来,协同控制,并利用图形、文字等直观的方式将设备运行情况传送给管理员。

2)执行管理员控制指令,管理受控设备的运行。

3)动态反馈智能绿色建筑各设备子系统的状态信息,并形成记录报告。

4)对智能绿色建筑设备的数据自动记录,并为综合信息数据管理研判提供数据支持。

1.2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的系统结构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一般分为集散式和现场总线式两种结构形式。

1)集散式(DCS)。集散式,即集散控制系统的结构形式(DCS:DistributedControlSystem)是应用较为普及的一种自动化系统结构形式,具有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特点,通过两层网络的结构形式,可对三个层级的设备进行控制,它是伴随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出的一种控制理论和结构形式。集散式控制系统是通过对智能绿色建筑现场设备信号的采集、分析、控制等,来实现设备现场的控制过程。设备现场控制器由人机交互平台和控制处理中心两部分组成,计算机和操作台构成了人机交互平台,集散式控制系统通过控制处理中心实现系统的离线配置和在线监视及控制。集散式控制系统有较强的可靠性,当受控设备出现问题时,仍能独立运行和控制。随着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动化系统的快速发展,集散式控制系统已逐步被现场总线结构形式所取代。

2)现场总线式(FCS)。现场总线式,即现场总线控制系统结构形式(FCS:FidlebusControlSystem),智能绿色建筑中现场受控设备的仪器仪表、现场总线、控制计算机等三部分组成一个标准的现场总线式,其核心是现场总线控制技术。对于集散式系统来说,现场总线式具有实时、稳定、便捷、低廉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绿色建筑受控现场,弥补了集散式系统的不足,从信号、传输和标准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它是自动控制技术、仪器仪表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融合的结果;主流的楼宇自动化系统中一般都采用了这种结构形式。现场总线式控制系统已成为建筑智能化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传统集散式控制系统的替代,将成为第5代楼宇自控的结构形式。

2如何才能设计好智能绿色建筑中的楼宇自控系统

智能绿色建筑中的楼宇自控系统作用是对智能绿色建筑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智能绿色建筑的水、电、暖类机电设备涵盖内容杂,关联技术多,各专业既独立成系统,又有相互交叉,为此,造成了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才能设计出功能全面、管理便捷的楼宇自控系统,成为了设计师较为棘手的问题。

2.1熟练掌握智能绿色建筑国家规范和楼宇自控系统的综合知识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所涉及的设计规范和绿色建筑系统知识,是设计师进行系统设计的理论依据。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相关建筑标准是重要设计规范参考。此外,楼宇自控系统是智能绿色建筑中最复杂的系统之一,综合了各类智能绿色建筑设备,各专业知识以及相互发生关系的知识点和接口必须要掌握。只有这样,设计者才能在设计时做到游刃有余。2.2做好楼宇自控系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1)做好业主需求分析。楼宇自控系统最终是服务于建筑,不同的业主对于楼宇自控系统的理解以及功能定位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满足业主的使用需要至关重要。而且楼宇自控系统对于大部分业主显得过于专业,让一个非专业人士提供专业的智能绿色建筑需求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设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和业主方沟通,潜移默化的在智能绿色建筑、楼宇自控系统等基本建筑知识方面,对业主进行知识普及,确保沟通有力,提高设计前期落实业主需求的工作效率。

2)做好智能绿色建筑中可能应用的各类机电设备需求分析。在智能绿色建筑的各类机电设备中,空调、动力、照明、给排水设备等是主要机电设备,对此类设备的监控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进行楼宇自控系统设计时应充分理解水、电、暖通等专业的设计思路,这样才能清楚整个楼宇自控系统应包括哪些内容、达到何种深度、实现哪些功能等。

3)做好前期配合协调。智能绿色建筑中的楼宇自控系统所涉及的机电设备种类繁杂,因此在进行系统前期设计时,一定要与机电专业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详细了解专业需求及设备功能,并在设计前期就要明确控制设备的配电箱二次回路、设备接口等需求,并确认与其他专业的工作接口界面等。

2.3抓好后期楼宇自控系统深化设计的及时跟进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的设计随着工程项目建筑设计的进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设计人员要根据建筑、设备专业及其他因素的变化,对楼宇自控系统进行设计,尽可能的跟上业主的需求变化,最大限度的满足业主的功能要求。深化设计不仅在方案设计中应积极开展,而在后期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更应作为重点认真对待,使其系统的功能方案得到进一步延续和贯彻,从而确保整个智能绿色建筑中楼宇自控系统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3结语

第6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应用

绿色建筑与其他的建筑存在着许多的区别,所以,有些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的工程管理中是不适用的,需要对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进,进一步的加强项目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

一、绿色建筑项目的特征与意义

1绿色建筑项目的特征。绿色建筑的特征主要有:建筑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强调环境保护的原则;与传统的建筑的耗能相比,显著的降低了耗能标准;绿色建筑通常尊重本地的人文、自然、地理与气候特征,采用因地制宜的手段进行建筑,所以这种建筑模式是没有固定的规则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绿色建筑能够有效的利用当地的所有条件,并且将所有的条件进行连通。

2绿色建筑项目的意义。进行绿色建筑项目的意义在于下面几个方面:首先是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创造清新、舒适的环境,能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健康、舒适的运动环境。这在应对我国频繁出现的自然灾害与疾病威胁等方面都是有很大帮助的;其次是绿色建筑中处处都能够体现环保的理念,将环保的理念应用在建筑物的建筑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很大程度的保护环境、减少浪费、减轻生态压力节约资源,这在应对以往人们在建筑工程中造成的浪费资源和对环境造成的重大影响,是非常重要的途径;绿色建筑将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应用在建筑的所有过程中,充分的发挥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将建筑充分的和人与自然合理的链接起来,将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发挥到极致,最终实现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与企业经济三者的共同协调的发展。

二、绿色建筑项目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正在逐年的增加中,人们相当的热衷于绿色建筑的建造,这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在绿色建筑工程上投资。

(1)人们已经不再仅仅只对单个建筑物的质量进行关注,更多的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整个小区的环境中,在关注整个建筑物安全架构、建筑材料的耐久程度与价格的同时,还关注整个小区范围内的绿色建筑、植被种植以及空气质量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自我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的完善,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当中,例如原来没有的气、网、点滴等结构的需求现在也在日益的增加当中,还有人们对危害自身安全的因素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中。

(2)绿色施工材料的应用.开发商通过引入绿色健康的地毯、地板、建筑用砖、漆料等材料,并将其充分的应用到建筑的施工过程当中,方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处处感觉到绿色工程的存在。

(3)在施工过程中重视环境问题。当前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大量的噪音、粉尘与建筑垃圾,对环境和周围人群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且在施工的过程中通常不重视材料的应用,导致材料水电的浪费。

三、绿色建筑项目中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绿色建筑的建造需要从施工和设计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根据笔者的实践考察与参考相关的资料,得出我国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下面几种:

(1)CM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CM管理模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分为不同的形式,一般应用的只有CM管理模式和风险CM管理模式这两种。为了你能够满足客户在绿色等级方面的要求,开发商应该协调好成本、质量与工期等方面的因素,所以在这种绿色建筑项目的时候,应该采取CM管理模式。开发商通过对绿色要求进行专门的咨询,完成对绿色材料的分解周期的了解,当开发商对绿色建筑的了解不够的时候,应该把绿色建筑方面的工作交给CM经理,同时应该明确各个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方便以后的工作进行。

无论是应用CM管理模式还风险CM管理模式,CM经理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和帮助工作。当绿色建筑工程完结时,开发商可以应用自己和绿色咨询机构进行合同签订、通过CM经理和绿色咨询机构进行合同签订这两种方法,完成绿色咨询机构对绿色建筑方面的要求。无论是什么样的形式签订合同,绿色咨询的工作都需要完整健康的完成。

(2)EPC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设计―采购―建造管理模式简称EPC,这种模式根据承包合同岁制定的总价格或者是可变动价格方法,通过工程公司全权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经费、质量、进度以及管理等,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的完成工程,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促进设计―采购―建造各个阶段的互相融合,从而提高工程建筑效率,降低资金投入。这种管理模式的主要风险很大程度上市由承包商承担的,因此为了减少开发商和管理承包商两者的风险,绿色建筑项目一般在基础工程层面进行设计,承包商应该在主要建筑技术以及设备都确定的情况下承包。在工程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完全承包后,总工程承包商承担工程主体的设计,当然,在设计的过程中,总承包商也也可以将部分设计任务分担出去,,所有分担出去的设计任务的责任全部由总承包商独自承担,开发商和分包商不签订直接的合作协议。

(3)PMC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项目管理承包简称PMC,主要表现为将工程的整体计划、招标、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购买等所有方面统一的交予项目管理承包商。这种形式的管理模式将绿色建筑的所有项目以及管理等全权的交予了管理承包商,所以管理承包商就承担了负责了项目的管理和协商工作,绿色工程管理方面的质量、目的、成本等众多的方面都由项目管理商承担。这种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中往往具有一致性。PMC管理模式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开发商对绿色建筑的管理,一种就是开发商直接通过相应的渠道,寻找相关的绿色咨询机构进行管理,并且跟此咨询机构进行合同签订;第二种就是直接将责任全权的交予项目管理承包商。如果承包商具有绿色建筑方面的实力与材料,就可以完全的通过自己为绿色建筑的服务提供咨询,反之,则通过相关的绿色咨询机构来提供服务。无论这两者中的哪一个,PMC管理者在绿色建筑中的管理责任是不能够推脱的。

四、结语

绿色建筑项目是将生态环保应用在建筑业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其能够有效的降低建筑业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为我国的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方便。因此,在对绿色建筑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将绿色环保作为基础,合理的将目标的实现和工程进度、资金投入和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建造高质量、安全、环保等满足现代人要求的绿色建筑。

参考文献:

[1]薄卫彪,周明.常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绿色建筑项目中应用的研究[A].工程管理学报,2010(1);46-49.

第7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2016年9月22日是第十个世界无车日,为积极响应xx区2016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切实开展"关爱城市,绿色出行"的主题活动,进一步贯彻和落实《xx区2016"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在领导的重视下,迅速制定活动方案,并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组织落实任务分工,围绕"xxxx"主题开展了城市无车日的相关宣传活动,使无车日活动在我局能继续有效开展,并取得完满成功,现将此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

节能减排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目前,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已刻不容缓,开展城市无车日的活动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今年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优选公交、绿色出行"。通过开展"无车日"活动,将提升人们对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等健康出行方式的认识和关注;鼓励和倡导绿色出行,改变出行观念;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完善公交服务;构建绿色交通文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局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社会树立绿色理念,在此次活动中必须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加大宣传,才能提升人们认识和关注。

二、迅速制定方案 组织落实分工

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我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活动方案,使无车日活动可以顺利开展。

1、局领导根据《xx区2016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活动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文件精神,了解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对于促进和改善城市发展环境,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局领导带头在9月22日"无车日"活动中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并延伸到个人的日常生活。

2、在辖区内社区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倡议全体市民采用步行、骑车或乘公交车等绿色环保交通方式出行,培养绿色环保交通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8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城市交通规划;绿色交通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快速向城市集中,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强,使城市交通总量以2~3倍于人口增长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小轿车正迅速进入家庭,机动化水平快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对出行方便、快捷、舒适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个体机动化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交通问题。虽然目前各城市均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网扩容和道路面积增加速度很快,但道路供给和交通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严重。在机动车迅速增长的过程中,交通对环境的污染也在不断增加,并且逐步成为城市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污染源。

在此背景下,绿色交通规划方法应运而生,旨在改善城市交通的同时,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交通内涵

国内学者对绿色交通的含义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主要分两类:一类局限于运载工具、交通绿色技术及单纯扩大道路绿化面积的研究;另一类则将绿色交通概念扩展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外部系统。综合而言,绿色交通要求城市交通系统“通达、有序;安全、舒适;低能耗、低污染”,其具备以下特征:

运行高效――交通体系公共服务的高效率,满通的基本目的,即社会经济发展派生的人和物的移动,而非简单的交通工具的移动;

社会协和――交通体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保护社区传统;

环境友好――交通体系的污染排放在城市系统环境可接受幅度内,注重地方传统风貌以及历史文脉的延续与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协调;

资源节约――交通体系的资源消耗最终实现可持续的资源消耗指标。

绿色交通的保障前提有两大类:

在城市总体规划时考虑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以达到城市出行总量以及出行总消耗最小,并使得大规模使用绿色出行方式成为可能;

在交通模式结构形成之前,通过适当的政策倾斜与引导,可以引导人们选择绿色交通方式。

绿色交通实现手段有:减少个体机动车出行,提倡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

图1 交通工具绿色优先级排序

总之,绿色交通是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结合中国国情,蕴含中华文化的形象表述,是通往生态交通的必由之路、初级阶段。

二、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是实现绿色交通的首要保障,故有必要探讨其与交通之间的关系。

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经济过程。这种不可分割性体现在两个层次上:第一,土地是交通设施的载体,交通设施本身的建设离不开土地;第二,特定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会导致某种相应的交通模式,而交通建设带来的可达性提高和外部性利益又引导着土地利用的方向,体现出二者的高度关联性。特别是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在时间上的可分离性,为城市交通促进土地利用并引导城市发展提供了可能。

图2 交通与土地利用布局关系示意图

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相互关系如下:

1. 交通设施建设通过改变可达性和外部性利益而影响居民和企业的选址。

可达性会影响人们对居住地点的选择。

如果某一地区能够很方便地到达工作地点、商店、医院、教育设施和休闲场所等,则它对住宅开发就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人们也愿意到该地区居住。

可达性会影响工业选址。

工业企业大都喜欢选在高速公路、铁路货运站点等可达性较好的地区,这有利于其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

可达性能影响办公地点的选择。

对机场、快速轨道站、高速公路等地方具有较好可达性的区位能够吸引办公设施的开发。

可达性对零售企业的选址也具有较大的影响。

零售企业更愿意选在交通便利、顾客能方便到达的地方。所有这些可达性改善带来的影响,无论是增强了对居民的吸引力,还是增强了对工商企业、办公机构的吸引力,最终都会导致相应区域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升值。

2.交通影响居民和企业选址同时,也影响着土地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

3.土地利用影响客流分布和交通方式的选择。

4.土地利用状况推动城市交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东莞生态园绿色交通构建示例

1.交通发展目标

区域交通发展目标

立足于东莞市“四位一体”城市核心区发展定位,融入深莞惠一体化发展进程,逐步在生态园片区形成区域一体化的交通模式,创造便捷的外部交通条件。

助推片区交通网络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带动园区发展和产业功能布局优化,形成包括国家铁路、轨道交通、骨干道路网在内的多层次、多功能、协调综合的运输体系。

内部交通发展目标

以低碳绿色为指导,构筑舒适、安全的慢行交通系统,便利、环保的公共交通系统,注重交通与用地、环境相协调,从规划层面促进和引导市民低碳出行,实现交通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发挥生态园自然景观及产业特色,将园区打造成“绿色交通”典范片区。

图3 东莞生态园交通方式发展目标

2.交通发展模式

根据《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东莞生态园未来将呈现“以城市湿地为特色、发展现代高端产业及配套服务业的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示范园区”。园区具备生态休闲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两大特征,决定其整体出行需做到“内慢、外畅”。即要求园区内部交通“休闲”、“低碳”,外部交通则需“快捷”、“便利”,以强化与市区、松山湖产业园及周边各镇的交通联系。

未来在引导东莞生态园居民出行方式的选择上,不同片区的交通方式供给比重应不同。内部为绿地、水源等生态型用地,休闲、旅游交通吸引性强,应以慢行交通为主,公共交通(清洁能源车辆)为辅,并适度控制社会小汽车驶入本区域。外部则需强调出行的快捷性,客运交通构成中需保障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慢行交通为补充。

图4 东莞生态园交通发展模式示意图

此外,园区外部的高端产业与及配套服务业用地相邻,大部分处于慢行交通适用范围,职工上下班可选择非机动车及步行方式;未来受园区产业扶持政策、居住成本等多因素影响,可能有一部分从业人员选择于生态园协调区或者周边六镇上居住,这将产生公交、自行车通勤交通。

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为建立以步行、非机动车、公共交通为主的绿色交通体系提供了条件,本次综合交通规划把握此有利条件,实现园区经济发展、生态优化“双赢”,成为区域性和谐发展的典范。

3.交通发展策略

(1)整体策略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扩展轨道交通网络,推行公交主导机动化出行模式。

构筑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系统,加强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接驳。

从源头把控机动车出行规模,注重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

实行交通需求管理,适度控制小汽车在生态区范围的使用。

图5 生态园外部交通换乘内部交通示意图

(2)分区策略

根据片区发展阶段和特色不同,将生态园划分为两类片区,采取不同的交通发展策略。

① 生态休闲区

确立公交+慢行交通模式,保证慢通主体地位。

不鼓励社会小汽车驶入或停放,并限制货车通行。

于园区设置换乘枢纽、截流停车场等交通设施予保障。

打造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

② 产业及配套区

保证对外交通的快速、便捷。

保证客运机动化交通中的公交出行主体地位。

研究货运交通组织路线,保证物流畅通,减少环境影响。

图6 生态园交通策略分区图

第9篇:绿色交通工作总结范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12.9%,18%,13%和18.6%,超~完成节能减排预定目标任务,为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改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优化明显加快,能源消费增速放缓,资源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逐渐衰减。但必须清醒认识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

三、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发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主要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考核工作;国家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家海洋局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进一步推广云计算技术应用,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56%,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10万亿元,成为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发展海岛太阳能、海上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水电和天然气发电,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0%左右。(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管局、国家海洋局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等)

(七)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到2020年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推进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机场地面车辆“油改电”、新能源应用等绿色民航项目实施。推动铁路编组站制冷/供暖系统的节能和燃煤替代改造。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牵头单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管局、中国民航局、中直管理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商务部,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牵头单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牵头单位: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十二)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国家、省、地市分别对“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十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十三五”期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开展节能环保在线监测试点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十四)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重点地区,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气化工程,加快推进以气代煤。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结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的部分省市实施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在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加强我国境内重点跨国河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锅炉、造纸、印染、化工、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领域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管局、国家海洋局等)

(十五)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现有企业达标排放,研究制修订农药、制药、汽车、家具、印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排放标准,出台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控制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排放红黄牌制度。(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

(十六)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提高新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准,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种车辆与设备。2016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80万辆,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黄标车。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全面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煤炭、矿石封闭储存。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与国V标准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抓紧实施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Ⅵ)标准,2020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轨,柴油车、非道路移踊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均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车用汽柴油应加入符合要求的清净剂。修订《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商总局等)

(十七)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合理确定污水排放标准,加强运行监管,实现污水处理厂全面达标排放。加大对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力度,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注重污水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广垃圾分类和就近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制定散煤质量标准,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京津冀区域民用散煤清洁化利用问题,到2020年底前北方地区散煤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

(十八)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促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秸秆、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并给予合理补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率先实现东北黑土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到2020年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研究建立农药使用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逐级监督落实机制,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牵头单位: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综合性开发区、重化工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不同性质的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长江经济带超过90%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化工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

(二十)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选择5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布局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30%。(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参加单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民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

(二十一)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高值化水平。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太阳能光伏组件、碳纤维材料、生物基纤维、复合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加强再生资源规范管理,重点品种规范利用条件。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及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产品再制造。规范再制造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应用机制。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钢铁、冶金、化工、机械等生产制造企业合作,开展设备寿命评估与检测、清洗与强化延寿等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继续开展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到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产值达到1.5万亿元,再制造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

(二十二)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大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秆发电工程。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能源局等)

(二十三)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在地级及以上城市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建立重点品种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在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建设产业共生平台。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逐步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交易价格指数。支持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旧件回收、再制造、报废拆解等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高值废弃物在线回收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保监会等)

六、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二十四)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形成3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到202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二十五)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5.8亿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农村配套电网,加快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城市调峰站储气罐等基础工程,新增“煤改气”工程用气450亿立方米以上,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等)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生活污染减排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工程,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75%以上的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牵头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

(二十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京津冀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理、“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专项行动,建设100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50个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20个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量达到13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等)

七、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八)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启动“十三五”节能减排科技战略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节能减排科技资源集成和统筹部署,继续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加快高超超临界发电、低品位余热发电、小型燃气轮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细颗粒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垃圾渗滤液处理、多污染协同处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遴选一批节能减排协同效益突出、产业化前景好的先进技术,推广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

(二十九)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和城市,统筹整合钢铁、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

(三十)完善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技术评估体系和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绿色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机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科技企业和服务基地,建立一批节能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中心和交流转化平台,组建一批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基地(平台)等。继续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加快引进国外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国内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牵头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等)

八、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价格收费政策。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督促各地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研究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的行为。鼓励各地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研究扩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排污费征收范围。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推进开征环境保护税。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

(三十二)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补贴。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予以奖励。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修订完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的企业进口自用节能减排技术装备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牵头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等)

(三十三)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对于使用绿色信贷的项目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对银行机构实施绿色评级,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九、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三十四)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健全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选择若干地区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试点地区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发展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取消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制度,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以是否具备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资格限制企业开展业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机构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资产交易为特色的资产交易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创新投债贷结合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监会、证监会、中直管理局等)

(三十六)健全绿色标识认证体系。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完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绿色建材评价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修订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绿色景区等绿色服务评价办法,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评价。逐步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节能低碳环保标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标企业。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参加单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等)

(三十七)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研究制定第三方治理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加大财政对第三方治理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力度。鼓励各地积极设立第三方治理项目引导基金,解决第三方治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地方政府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以效付费机制。提升环境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营、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涌现出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三十八)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建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总结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经验,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

十、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三十九)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补充调整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重要污染源调查范围。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测,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警信息,及时提醒高预警等级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强化督促指导和帮扶。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建立地市报告、省级核查、国家审查的减排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重点减排工程调度管理,对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运行不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时预警。(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管局等)

(四十)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全国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各地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责任,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工程减排,实行分区分类差别化管理,科学确定减排指标,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的地区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等)

(四十一)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坚持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相结合,建立以环境质量考核为导向的减排考核制度。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实行问责,对未完成国家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对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目标均未完成的地区,暂停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停或减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必要时列入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对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落实国有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管局、国家海洋局等)

十一、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四十二)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加快修订完善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制修订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能源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开展节能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制修订环保产品、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评估、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等相关标准。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鼓励制定节能减排团体标准。(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管局、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四十三)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违法单位名单,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国家海洋局等)

(四十四)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建立节能服务和监管平台,加强政府管理和服漳芰建设。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加强工作力量。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健全环保监管体制,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试点,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自动在线监测工作。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出台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办法(细则)。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深入推进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开展计量检测、能效计量比对等节能服务活动,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能源消耗数据核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用能量和节能量审核方法、标准、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核查机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核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大数据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创新节能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展能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试点,促进用能单位经验分享。制定节能减排培训纲要,实施培训计划,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国管局、国家海洋局、中直管理局等)

十二、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四十五)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方便闲置旧物交换。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