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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制度全文(5篇)

绿色税收制度

第1篇:绿色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绿色财政;财政税收

1节约型社会的基本概念及意义

节约型社会通常指在社会生活与生产的过程中,通过政府政策干预、科学技术支持、群众思想教育等方式,提升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可持续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促进低碳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具有诸多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3方面。(1)促进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尽管我国自然资源的总体储备量巨大,但面对大量的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却始终较低。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自然资源逐渐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降低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消耗速度,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及循环使用率是我国经济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2)在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低碳环保已经成为时代的发展主题,实现对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成为全人类的共识。节约型社会理念的提出符合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不仅能提升社会群众的资源节约意识,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准不仅包括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文化实力,还包括国家的能源储备含量。因此,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有利于降低我国的能源损耗程度,并通过开发新能源等方式增加我国的能源储备量[1]。

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与作用

绿色财政税收的基本含义是指财政部门通过税收手段实现社会经济的节约、高效、绿色发展,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自然环境、促进资源高效利用,进而实现国家及社会的良好发展。我国目前的财政税收体系较为传统,在实行过程中难以有效实现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经常会出现资源过度开发、能源浪费等现象,与节约型社会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而绿色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能够更好地约束各行各业,使人们从根本上树立环保意识,进而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3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对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也不断完善。但由于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在我国实行较晚,同时受自然资源、国家发展情况、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人口数量等因素的影响,绿色财税体制在建设和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2]。

3.1节约资源的意识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在建设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节约意识不强,社会也未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氛围,限制了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首先,大部分社会群众对节约型社会缺乏科学的认知,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缺少足够的环境保护及能源节约措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部分企业利用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法律空缺,私自大规模开采资源以及排放污染物,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3.2绿色财政税收的政策体系不健全

由于我国绿色财政税收体系建立的时间尚短,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税收制度不合理、税收标准不统一、政策制度不科学等问题,限制了绿色财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现有的绿色税收政策更多针对大型企业,对中小型高能耗企业以及家用电气设备的约束力度不足,甚至部分地区尚未出台相关对策。

3.3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不明显

我国绿色财政税收体系奖罚制度不完善,导致其实际激励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对于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限制了绿色财税体系的有效实施。首先,财税体系对于企业、个人的环境破坏以及浪费资源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严格,导致大部分企业对处罚不以为意。其次,对节能技术研发及使用的优惠政策较少,很难有效促进相关科研机构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企业对节能产品的选用,导致企业更愿意选择高收益且高能耗的设备。

4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优化策略

4.1加强政府的指导干预作用

财政税收体系的建立是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方式,绿色财税体系的建立也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地方政府要秉承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理念,结合地方发展形势,制定科学合理的绿色财政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好地方财政长期发展的格局,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4.2积极支持创新和推广节约技术

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创新节能技术的支持,只有企业逐渐采用更加节能环保的方式进行生产,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财税。目前,国外企业更加注重节能产品的研发与利用,通过创新技术,提升能源的利用率,将污染程度降到最低。例如研发新型水资源再利用设备,通过回收过滤等方式,有效去除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后再进行排放,降低水污染的程度。

4.3创新绿色财政税收管理措施

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完善离不开创新型的财政税收管理方式,地方财政部门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绿色税收管理方案,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以及自然环境保护情况,完善具有当地特色的税收管理方案。例如对于沿海城市,税收管理部门可以加大对海水排污单位的税收力度,如果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不合标准,需要支付额外的税收;如果企业严格遵守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其税务。这种奖罚分明的税收方式不仅可以对企业起到严格的监督作用,还能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推动企业朝着绿色环保的方向转型。财政部门通过采取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的税收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区域性绿色财税体系的发展。

5结束语

近年来,世界各地自然灾害频发,地球生态受到了严重破坏,保护环境已经逐渐成为各行各业的共识。我国近年来也采取了多种方式推广节能与环保,节约型社会理念的提出就反映了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因此,财政部门要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为指导,推动绿色财政税收体系的建设,进而实现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快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王福祥.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中国新通信,2019,21(20):239.

第2篇:绿色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发展

1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

(1)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向着绿色化方向发展所提出的一项国家性政策,该政策旨在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运用,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而制定的一项政策,对企业从事该目录中所规定的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实行相应的免税政策,以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国家政策。

(2)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现状。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关注环保问题,并且也意识到维护环境生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革新,其中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6个税种都与生态环境相关,但直到2009年,我国才正式提出绿色财政税收的政策,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目前,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消费税,这些税种及税收条款的设置,对企业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削减作用,但是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绿化度仍然不高,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也没有覆盖到我国各个方面,尤其在个人方面,因此我国的绿色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2绿色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税收政策有待完善。我国的税收种类不少,但是具有针对性的财政税政策或收制度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这将对我国财政税收工作造成阻碍。税收制度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税收的设置、标准、可靠性三个方面。税收设置过于死板,不会根据国民经济和经济周期的变动进行合适的调整;税收标准不统一,导致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税收可靠性不稳定、企业缴税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影响我财政税收的效率。

(2)财政税收政策透明度低。我国的绿色财政税中,存在较为随意的现象,法律对于绿色财政税收制度未能起到保护作用,也未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引发了资源市场的倾斜势态,从而无法体现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重要性,漏税偷税的的现象还有发生。

(3)公民、企业意识亟需提高。在构建节约型社会时,还需要采取措施协调各个政策和绿色财税政策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采取方法来强化资源管理能力,以便能够有效提升在资源上的利用率。首先我国国民教育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在环保意识方面还比较薄弱,公众对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关注度不够,没有相应的宣传和制约。(4)财政激励鞭策作用有限。近年来,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虽然在不断地隐恶扬善,对绿色税收政策的投入也在不断地加大,但财政激励鞭策效果不明显。同样的排污惩处标准,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排污情况处罚力度较低;但对于落后乡村地区的小企业来说,惩处力度偏大。所以存在不均衡制约,很难起到威慑作用。并且现阶段所采取的激励措施相对有限,难以进一步的发挥财政激励作用。

3关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改善建议

(1)调整和完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目前的财税发展情况,需要不断完善财政税收政策。要想有效发挥出绿色财税本身所具有的作用,应增加在环保和资源节约上的财政投入力度,以此来健全绿色财税正而出,并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第一,对现有税目进行拓宽,增收草地、淡水、森林、动物、山丘等的资源税,杜绝资源的滥用。第二,可以对部分资源税率进行调整,可针对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恢复的耗费情况调整相应税率。

(2)财政税收政策公开化。首先,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税务监督体系,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作用,确保时效、完整和真实。其次,政府应严格执行法律的监管作用,避免企业在税务问题上出现漏水偷税的情况。最后,政府应加强对企业财政税收的管理,定期检查,并要求企业公开环境资源消耗的成本及后期治理环境成本,对于环境资源的消耗所产生的税务数据。

(3)让绿色环保意识深入人心。首先要提高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认识,以及积极引导环境资源与人类社会的舆论作用。其次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让公众参与到法律监督中来,一方面可以约束企业排污超标、偷税漏税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强公众对绿色财政税收的理解。

(4)加大力度发挥财政激励鞭策作用。第一,加大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优惠政策,可以采用调整相关税种的征收、税率的改制等方式,促进各单位对财政税收的积极性。第二,要积极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企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政府可以实行以资鼓励政策,推动企业引进或投入国外先进环保技术;予以税收政策的优惠,鼓励企业积极转型,投向绿色环保生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绿色可持续存在严峻的矛盾,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新能源、促进清洁生产问题迫在眉睫。需要社会各方的不断努力,让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向善发展,让我国绿色经济向好跟进。

参考文献

[1]曾艳.王俊祎.关于节约型社会下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开展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33(07):124-125.

[2]杨光.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纳税,2019,13(02):31+34.

[3]丘爱春.试论基于节约型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9(01).

[4]邢莉莉.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策略[J].科技经济导刊,2019(31).

第3篇:绿色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绿色理念;财政税收政策;优化策略

当今世界,环境污染、气候变暖、能源紧张的问题愈演愈烈,对人类社会长远发展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运用财政税收政策提高绿色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起到重要的作用,使我们充分认识到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高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绿色技术创新和生态环境改善。

一、绿色经济的提出

绿色经济就是以重视环境保护为主,减少环境污染,减少自然资源、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避免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造成大量物质浪费。绿色经济更加凸显“绿色环保”,强调绿色产品以及绿色工艺和技术的发展应用,积极建立以绿色市场,促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强调绿色生产方式的全新绿色经济,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紧密结合,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最早出现在在2008年10月《联合国环境署发起的绿色经济和绿色新政倡议》,明确指出绿色经济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经济绿化并不是负增长,而是增长动力。我国2009年提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对科学发展观作出了重要补充,将绿色经济发展纳入法律条文之中。尽管当前对绿色经济的发展与建设还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但可以明确的是绿色经济可以将环境资源纳入生产过程,充分体现自然资源的整体价值,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可以整合绿色生产方法带入到生产、交换、分配的流程之中。

二、绿色经济财政税收现状

(一)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主要内涵绿色经济发展遵循客观规律,依然受到市场机制调节,难免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当环境资源开发成本没有纳入到私人成本中,造成市场调节信号失真,环境保护所产生的外部效益被他人无偿享用而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外部理论条件,要想解决外部问题,政策干预。政策干预能够有效解决市场环境资源配置失灵的问题,这就是绿色经济政策,绿色经济政策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固化外部收入或补偿外部成本,促进市场主体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减轻外部负担,合理配置环境资源。绿色财税政策最重要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确保绿色资源得到合理运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稳定可持续。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国家根据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制定的政策,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相应的免税优待,推动我国环保事业大力发展。

(二)国外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现状根据国外实践经验,大多数国家都能够运用政策工具推动绿色发展,财政税收政策对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欧洲的奥地利和德国最先开始在绿色货币改革中,奥地利于1991年导入了硫税,每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11.9万吨。德国于1998年制定了“绿色计划”,将工业经济和金融投资的生态税导入到产品税制中。法国于2000年对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生活垃圾、废油等征税,有效减少空气污染和垃圾的数量,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美国于2003年了“能源税收激励法案”,激发了人们的环境保护热情,给利用再生能源的企业提供了退税。日本政府更加强调了绿色财政的巩固,针对关于环境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费用1/2左右的补贴。韩国则为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减免税收。

(三)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现状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关心环境问题,意识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994年中国实现税制改革,使用船舶税金、耕地占用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涉及到环保因素的税种可以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09年,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正式开始。目前,中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维护上。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进行了有效遏制,但我国当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水平依然不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对绿色发展认知不够充分,过度强调GDP的主要作用,缺乏系统的绿色经济建设体系,对绿色发展的财政投入不够,资金投入存在零散化、效果差的问题。现行税制可行性不高,没有从绿色的角度考虑,与国际通行绿色财税制度存较大差异。

三、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税收政策有待完善尽管我国的税收种类多样,但缺乏针对性的财税政策,导致绿色财税制度体系没有形成,给财税工作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税收制度不健全,无法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周期变动的影响进行合理调整。税收标准不够统一,税收工作开展时还存不公平的现象。

(二)财政税收政策透明度低我国财政税收依然表现过于随意,法律法规没有对财政税收政策管理提供应有的保护作用,无法发挥强制作用,这样就造成资源市场的倾斜式分布,无法体现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重要性。

(三)公民企业绿色环保意识不高建设节约型社会时,如果单靠财政税收进行调节,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而如果加大公民和企业的参与力度,能够有效提高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但我国目前环保意识还比较弱,公民对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关注度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宣传效果。

(四)财政激励鞭策作用有限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尽管不断发展,投入力度不断增加,但是财政激励政策效果不明显。对大型企业限制和处罚力度比较小,对落后偏远地区的处罚力度比较大,很难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导致财政税收政策无法发挥应有的效果。

四、绿色理念下财政税收政策优化的策略

(一)完善绿色财政政策为了能够增强绿色财政政策作用,充分推动绿色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一套覆盖环境资源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确保经济增长与环境统一有机结合。绿色GDP能够将经济活动中的环境生产成本扣除,体现出国民经济总值。随着能源危机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挑战不断增加。构建绿色GDP核算体系有助于扭转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模式,转变为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新型模式,为实现十二五规划提供重要的发展基础。制定绿色资源价格,建立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领导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绿色补贴政策,补贴作为非常有效的财政手段被各国广泛应用,绿色补贴就是政府对市场企业的重要激励手段,对市场主体开展绿色补贴活动,可以兼顾公平发展效率,能够扩大宣传推广力度。过去我国并没有对环境资源保护与绿色补贴相挂钩,甚至起到了副作用。要尽量完善补贴政策,优化绿色补贴领域措施,加强对绿色补贴的引导与鼓励,积极开发绿色产品,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鼓励绿色消费,确保消费者自身能够完善公共财政投入生态保护的机制,健全生态保护政策,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转移支付的总体规模,建立多层生态补偿体系。要加强对生态脆弱性和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支援,加强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出。积极使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完善绿色补贴措施,加大有助于环境发展的外部活动的补贴力度,让更多的市场主体都能够感受到政府的优惠力度。加强政府的绿色购买。政府绿色购买是指政府部门购买和使用绿色认证产品。绿色购买可以直接反映政府介入社会经济的规模和深度,体现政府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能力,推进企业的绿色发展。在我国政府采购的基础上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与环保部联合制定环境保护清单,为政府采购提供参考依据。加强采购流程、法律监督、采购价格等方面手段,制定、改进绿色购买方法,明确购买清单,扩大绿色购买范围,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绿色购买,制定符合目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认证体系,对企业认证实现统一管理。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完善绿色采购机制,重点解决绿色产品价格竞争的主要问题,积极采取适当的补贴方式加以解决。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最主要的策略就是根据环境破坏所产生环境利益进行的一种补偿。生态环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发挥政府的主导优势。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补偿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文件资料转移能力。

(二)构建绿色税收体系税收作为一种调节自然资源政策最有效的工具,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政策优势。例如,开征环境保护税、绿色税能够对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固体废弃物征税进行严格管理。碳税是独立税的一种,本质上是环境税,不能把碳排放作为污染物来明确。总结起来,环境税以“谁污染谁纳税”为原则,制定环境污染和社会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环境资源进行合理调控,既可以有效减少资源浪费的情况,又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工程之中。开征环境税是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改善我国社会环境的重要选择,环境税,发展,还要对现有实现税收绿化,结合中国新税制改革,将现有环境影响因素纳入税收体系,增强现行税收绿化水平。实施绿色税收,全面研究税收的税率、税收机制,充分保护环境而不影响可持续发展。还应该对现有的税收体系重点从资源消费等方面予以解决。加快资源改革力度,做到既保护环境又不影响可持续发展,还应该对现有税收体系绿化进行分析,尽量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重复征税。不要过高估计环境税,这样有效保证企业发展水平。对企业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政府可以实施奖励政策,推动企业引进或投入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给予税收政策优惠,鼓励企业积极转换,投资绿色生态生产。

五、结语

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还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和冲突,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重点致力于新能源的开发和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与此要积极加强财政•税收政策的优化。要加强绿色财政税收优化,调整相关税收税率的修改方式,促进企业对财政税收的积极性,进一步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用于企业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进行适当的税收减免,鼓励税收政策的发展,促进企业积极转型,最终实现产业升级。

参考文献

[1]闫伟.基于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优化策略[J].经济管理文摘,2019(16).

[2]邢莉莉.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策略[J].科技经济导刊,2019(31).

[3]杨光.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纳税,2019(2).

第4篇:绿色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短期经济利益

1前言

“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实现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改变粗放的、传统的、耗能高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合理应用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积极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概述

2.1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内涵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指为了实现绿色经济良好发展,最大程度提升资源利用质量而提出的税收政策。它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支持,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而且是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从绿色财税政策的起源来看,它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最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我国绿色财税政策起步较晚,从开始的成形到最后的成熟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尽管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尚不完善,但是在实现向集约化方向转变、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运用意义

长期的经济发展不仅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且也导致资源危机发生。要想有效应对资源危机,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社会、生态、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从理论上讲,绿色财税政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有效地补充和完善了现有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法律政策体系的完善性。在现实意义方面,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可以有效规范、指导、激励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1]具体而言,在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竞争变得日益激烈,企业和个人等主体为了提高自己的短期经济利益,很容易出现一些盲目行为,包括破坏自然环境、无节制开发资源、严重浪费资源等。这些行为不仅会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而且会严重破坏公共利益,不利于最大程度提升综合效益。一方面,合理实施绿色财税政策,可以有效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企业利用财税杠杆造成资源浪费,达到最大程度提升综合效益的目的;另一方面,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发挥着积极的激励作用,可以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和节能技术发展水平。比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对研发和购买节能设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支持,鼓励企业高度重视绿色经济发展,优化和完善产业结构,实现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比,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手段过于单一,政策宏观调控力度有限。面对严重的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现阶段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无法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不健全、惩罚力度严重不足等是当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3.1收费政策缺乏合理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排污收费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首先,征收排污费的依据落后、陈旧。经济发展带来了多元化的污染,但是在收费中仍然使用单因子收费方式,这种收费方式不仅没有减少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反而为企业规避高额收费提供了一条途径。现阶段,国家采用多因子收费,可以有效遏制企业过度排污行为的产生。其次,采集难度较大。与环境税不同,排污税费没有相关税法的保障,强制性较差。排污收费征收方式刚性较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保资金的筹集。由于收费主体缺乏统一性,收费程序无法实现专业化,这大大增加了排污收费成本。最后,实施超额征收制度。由于收费成本较高,具有较强的随意性,企业会想尽办法达到少交费用的目的,忽视治污成本,这不仅不能充分发挥收费激励的作用,而且会增加成本。

3.2政府投入严重不足

节能减排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是重要产业之一。现阶段,我国单独的节能发展资金相对较少,对节能减排产业的投入相对较少,无法为节能减排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除此之外,政府投入的范围仅仅局限于生产领域、研发领域,没有涉及节能产品销售、回收等方面。

3.3缺乏专门的主体税种

在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中,与节能减排相关的税种很多,但这些税种只是间接地为生产活动节省了税收。在交易行为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空白,税收在促进资源节约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较小。[2]同时,在零乱税种分布中没有制定健全的、绿色财政税收体系,这便无法形成节能环保的专用税源,阻碍了税收政策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积极发挥。

3.4税制缺乏健全性和完善性

在我国现有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中,不仅包括资源税,还包括具有环保性能的税种,这些税种分散性强、数额较小,不利于扩大税种的作用范围,无法形成完善的激励制度。在征收资源税的过程中,以自用数量或销售数量作为重要依据,导致企业不需要对没有销售的或者自用的资源付出税费,最终将出现资源浪费和无序应用的现象。除此之外,资源税过低,不利于充分发挥资源税的积极调节作用,削弱了资源税的保护功能。

4绿色财政税收政策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4.1思想认识方面

脱离于计划经济体制后,政府公共管理无法建立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管理方法,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政府公共管理方式、理念等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很多人并没有正确认知环境保护与人类生存发展间的关系,也没有形成良好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资源意识,错误地认为自然资源是用之不竭的。为此在具体生产经营中会忽视全过程控制工作,不能从根源上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能源消耗量,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环保政策的执行。[3]此外,人们将节能作为弥补资源短缺的手段,没有明确认识到能源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4.2体制与权责关系方面

4.2.1财税体制缺乏完善性。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会导致地方财力不足问题的发生,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地方大型工业项目税收,存在过度追求经济增长的现象。[4]在大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思想的影响下,地方经济发展无法顺应国家产业调整和发展方向,会审批通过一些能耗高、污染高的项目,进而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4.2.2环保权责关系不明确。中央、企业、政府之间的环保权责不明确,各责任主体无法明确界定环保权利。一方面,政府没有退出生产经营决策领域。另一方面,企业不愿意根据相关原则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同时,站在资金投入的角度来看,国家和政府仍然是投资主体,并且在资金结构分布等方面缺乏合理性。4.2.3相关政策的应用效果较低。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较低,使用的财政税收方式过于单一,严重缺乏弹性。在财政支出方面,除了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科研项目和科技研发外,没有实施其他政策手段。[5]在税收政策方面,将环境保护政策、资金可持续利用等政策混合在一起,仅仅采用单一的税收减免措施,没有使用延期纳税、投资抵免等手段。受粗放式行政管理模式的影响,财税政策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应用仅仅跟随其他政策,当其他政策实施需要政府支持时才会附带财税政策。

5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运用措施

5.1调整和完善现有的资源税

资源税是调节极差收入的重要税种之一,但是现有的资源税种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产生的作用并不大,为了改变这一形势,要适当调整税种与税率。首先,拓展现有的税种,针对动物资源、森林资源、淡水资源等征收资源税,从而有效抑制资源浪费行为的发生。在征收资源税过程中,要重点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掌握资源开采技术以及具体的技术管理能力,以此为基础设置合理的征税政策。其次,有效调整部分资源税率,从总体上来看我国资源税率较低,在资源税税率中并没有有效融入恢复成本、资源稀缺性等因素。[6]资源税单位税额的设计要站在单方面考虑有效调节极差收入,同时充分考虑资源不同的开采条件,以及对能源节约带来的影响,从以往的从量征收转变为从价征收。具体来讲,对各类不可再生资源实行复合征税方式,在销售环节和开采环节实行差别征税,前期实行从量征税,后期实施从价征收,从而充分发挥资源税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积极作用。最后,合理调整优化计税依据,将资源销售量计税改为生产开采总量计税,从而避免出现资源大量、无序开采与浪费现象。

5.2改革和优化排污收费制度,积极实施费改税

实现排污企业外部成本合法化和内部化,积极改革现行排污费制度,有效推行排污税制,将原有的收费转变为征税,让企业认识到自身对污染付费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从而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在开征环境污染税的过程中,由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管理,避免机构重叠,增加管理成本。[7]现阶段,我国水污染问题和大气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为此要针对这两种污染排放征收污染排放税,并且在完成征税后,要取消针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收费,从而防止出现税负过重的问题。

5.3提升绿色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性

在完善现有的税收制度过程中,要积极引入和应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对生态环境的补偿和优化作用。[8]政府部门要落实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后退税、减税、免税等方式,实现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保护有效开展。同时要积极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针对环保投资企业设置相对应的退税政策,针对企业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资源实施减免税收政策,对于企业引进和应用的绿色技术实施优惠政策,并允许绿色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的实施。通过实施相应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绿色产业投资力度,转变和完善发展模式,从而促进我国资源环境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5.4高度重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提升税制效率和重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对提升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完善性有直接影响。[9]在优化环境税制时,调整和升级产业结构是重要方法之一,也是实现环境保护的必要手段。特别是积极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和环保产业,不仅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可以利用资源,实现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目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保产业较为落后,为此要积极扶持和引导环保产业,从整体上提升环保产业水平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5.5有效补充现有的税种条款

虽然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可以为解决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持,但是要想真正控制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行为,就需要严格执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10]为此,未来政府部门要以现有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为基础,在短时间内制定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明确执行各种税种的执行标准、执行过程、执行责任,并严格惩罚偷税漏税行为,真正实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体系化、正规化和法律化,从而有效杜绝漏缴税款问题的发生。

6结论

第5篇:绿色税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节约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结构性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以高消耗、粗放式管理作为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在自然对立面的战略部署会因高强度开发导致经济发展模式与环境的适配性不足,将对生态环境带来巨大损害。对此,合理运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化、生态化、绿色化、节约化发展的核心。

一、节约型社会及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概念与意义

(一)节约型社会

节约型社会是我国基础性方针之一。首先,节约型社会强调社会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科学手段,减少资源浪费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其次,应实现生产生活与科技发展的适配,结合科学技术健全管理体系,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损伤[1]。生产、生活及资源流通过程中均以减少损耗为基础,可减轻社会生产运作对环境的影响。节约型理念是国家对社会生产提出的一项公共政策,通过落实公共政策来提升社会资源利用率,不断优化经济建设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发展。从整体分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所谓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国家政府宏观层面对社会经济做出的调控手段,可推动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有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本质上讲,节约型社会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将保护环境作为税收机制建构标准,形成绿色生态化税收结构,基于政府与社会部门引导促进社会各类企业向绿色化转型,发展绿色生产技术,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可分为四类:其一,国家政府根据社会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估各类产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程度,将其作为税收征收阈值,税率高低与污染物排量呈正比关系。其二,相对消费者而言,需要使用有害物排放面积广的有害材料,导致国家政府无法从本质上杜绝此类资源流通,因此需对消费者征税,以此控制有害物排放总量。例如对汽油征税,可增加新能源汽车总量,以此减少尾气排放,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其三,针对其他税收政策,可抽离与环境相关的元素,将其作为税率定制标志。针对可节约能源或减少损耗的设备及生产方法基于制定标准,颁布折旧或降低税率的政策来鼓励此类企业发展或沿用技能生产手段[2]。

二、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收费政策不合理

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与社会发展进程相比存在一定滞后性。首先征收排污费的依据较为落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加剧了环境污染程度,同时污染类型更加多元,但收费标准仍沿用单因子收费或无法匹配社会的多元污染类型。此类收费方式无法发挥刺激企业治理污染的作用,无法遏制企业污染行为。其次,财政税征收难度较大,由于污染排放和环境税存在差异,同时没有健全的法律保护,强制性不足[3]。所以排污收费征收方法不具备刚性,导致征收难度较大,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考虑到收税主体差异,收费人员及程序均不具备专业化发展水平。其三,财政税收标准较低,废弃、废水排污量与当展不匹配,对于控制污染缺乏刺激作用。其四,尚未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考虑收费成本较高且随意性较强的问题,各类企业对待环境污染收费与日常收费项目相同,存在贿赂情况,对治污成本本身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无法推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发展。

(二)政府投入不足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节能减排不仅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础,更是国民健康生活的保障。节能减排作为动态发展的模糊概念,需作为基础性产业[4]。国家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多依托管理及政策引导,以此提高企业环保意识,降低能耗量,实现原料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良性循环。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单独的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对于节能减排产业投入集中体现在技术改造及技术研发,即重点关注企业的向前发展,未注重企业发展后带来的不良后果。若想推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发展,需关注节能减排项目。除此之外,政府部门直接集中在研发与生产领域,享受、使用、回收等环节尚未涉猎或涉及较浅。

(三)税费类型针对性不足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和节能减排相关的税费为消费税、资源税及增值税,此类税费多针对生产行为的节约,尚未涉及环保意识的普及与宣传,属于意味着我国税费政策以间接性节约为基础。考虑目前交易行为及区域协调政策的制定与研究较为浅显的问题,税收政策在引导资源节约上的力度较差,无法与其余相关政策协同进行。由于我国强调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税费运用方法理应革新,但由于我国缺少对污染、破坏环境等行为的约束,同时不具备针对性税收政策,导致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宏观层面预估良好,在实际推行中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对于凌乱的税种分布尚未构建绿色税收体系,严重影响税收资源和环境污染管理力度,由于税费类型针对性不足,导致政策执行阶段获取的节能效益波动性较大,同时弱化后的税收政策在节能层面作用不足。比如,企业所得税相关条例中仅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进行生产税收优惠。当面对外资企业几乎没有专项环保条款。随着经济一体化大力推进,我国作为庞大的经济体,必然与各类企业密切合作,意味着海量外资企业涌入中国,外资企业带来污染叠加效应将进一步加剧国内污染,必将导致我国企业面对环境为主的经济态势处于弱势地位[5-6]。

(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不健全

我国目前的绿色税种涉及环境与资源两类问题,包括城镇土地资源、使用税、城市维建税等。从整体分析,税种类型分散,并且政策供给的额度较小,促使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理论的执行效果与现实出入较大,并且执行力度无法保证,没有健全的激励制度。根据我国资源税执行状况,盐类资源税费征收范围窄,只包括资源占用税[7]。由于我国资源短缺情况明显,并且资源利用率较低,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明显,既不利于资源过度开采,反而起到反作用,加大非税资源掠夺性开采风险。由于资源税征收以销售总量及自用总量为核定标准,促使企业运行中对于不用于销售或自用的资源存在盲目开发的现象,后果是资源大量堆积,造成无端浪费。除此之外,资源税单位税额较低,严重减弱资源税调控作用,弱化资源税保护效果。目前,我国消费税将鞭炮、汽油等项目纳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众消费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但尚未对无铅汽油和有铅汽油进行区别,同时白色污染制品虽制定相关征税政策,但落实效果不理想[8]。

(五)税收优惠设计不合理

我国当前节能减排措施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减免税费和免收税费两类,行动措施十分单一,针对性与灵活性不足。国内企业节能减排优惠政策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无法增加环保税收的灵活性,针对折旧、再投资退税、烟气纳税等内容尚未普及。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税收优惠政策,重新梳理税收条款,并制定阶段性目标,以此提出税收收入占比。目前,我国政府对外资企业仍有少量优惠政策,例如为国外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及防治环境污染等方面提供了技术转让费扶持,针对优惠政策可给予免税帮持。但我国对国内企业通用的优惠政策尚不健全,有一定的发展空间[9]。

三、基于节约型视角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发展路径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构建及发展应向消费者靠拢,实现供给侧与终端受众的有效衔接[10]。从行政手段专项经济政策调控,理论视角分析,节约型社会对税收制度的要求偏重税费制度与支出结构两方面,其对经济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依托可持续发展理念,优化我国经济结构。结合我国国情分析,财政税收政策包括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两个类型,处于零散布局状态,即“查缺补漏”,前瞻性不足。应统筹管辖,减少能源消费、废物排放,逐步建设节约型社会。

(一)重构税费体系,注重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建立

由政府部门引领,理清资源节约与税费、税种的关系。与此同时,应协调好财政政策和各类政策的关系,将提高资源利用率及财政政策适配性作为政策优化初始考量。由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发展与建构是一项长期工作,应做好长久布局与长远规划,各部门之间应协调配合。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应具有一定发展约束,让其与法规相配合[11]。由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本身就是法律的集中体现,让其与法律适配可提高政策执行的刚性。从立法角度综合运用及体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价值及实施意图,以此发挥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为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可结合政策与行政成分推动技术手段的生态化发展,提高产品市场份额的市场拉动,推动节能减排事业的稳定发展。除此之外,政府部门需担任带头人,针对机关内建筑、招聘、采暖、制冷等进行节能改造,联合各项节能项目,加大研究力度,宣传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价值与实施意义。

(二)辨明财权与事权的关系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是财权与事权的关系尚不明确。各地方政府需对管辖区域的环境问题进行监管,由中央政府划定环境职责,逐步履行区域性及国际性的公约环境条件。搭建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财政支出与收入条例,将其作为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建立的标准。具体实施时,以地方财政为核心,考虑地域实际情况,中央政府从宏观视角对地域环保基建提供帮扶,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拨款数额。政府部门需关注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同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排污收费、生态补偿收费都需由中央部门经手实现地方税费共享[1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阶段需明确分工。推行统筹管理机制,税务部门负责建立环境税收政策,并依照运行情况动态优化,构建以解决资源为核心的生态化税收政策。国家发改委负责评估政策的环境效益,制定相应的配套条款,将企业环境管理内化吸收,环保总局以环境治理为核心,让其与经济政策适配,由地方政府落实相关条例,理顺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执行链条。

(三)健全绿色财政政策

1.强化政府的绿色财政职能财政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一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顺应我国现代化发展的主导政策。公共财政预算作为国家政府促进节能减排事业发展的重要参量,需健全财政支出制度,实现与环保工作的融合,纳入公共统筹管理。政府部门需建立预算中心,并列示环保财政支出明细,提高环保事业综合投入,具体实施包括如下几点:(1)建立节能支出科目,增加环保费支出考虑到政府重视及支出资源解决与环保工作,应增加地方政府环保支出的刚性,以硬性标准为执行迁移,在确保制度高于财政总收入增长率基础上,促进绿色财政政策与时展的适配。目前,我国财政政策列出防污染及生态保护等条例,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13]。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中应具备全局观念,针对东部经济发达且污染严重的省份,可在一定程度上压缩生产建设资金。针对经济不发达的区域,可在制定污染治理工作的同时拨专款扶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考虑我国现有预算支出结构,已经设置了环保支出科目,但未发挥该科目的节能效果。从本质上讲,公共政策预算改革的核心,预算资金具有公共性与政策性两大特点。介于节能减排具有鲜明的公益性特征,归类于公共范畴。所以,公共预算设立节能科目具备显著的公益性,这与我国可持续发展观相匹配。面对国家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外加必要的预算结构调整,国内财政常规性预算已经具备了十分可靠的财力基础。对此,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应注重:其一,研发节能技术,为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扫平障碍,落实终端改革。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是国家的重要组成,科研过程中应明确绿色发展标准,辅助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其二,推广与应用节能技术,政策作为节能技术推广与应用的终端组织,发挥协调与稳定的作用,因此政府预算需安排必要资金促进节能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其三,落实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使政策从不同角度基于资金扶持。(2)健全政策间转移支付制度国家政府之间的转移制度是政策执行阶段的重点,是我国政府应对市场经济形势的主流措施。具体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两类。分类税费制度是我国政府对地域经济差异制定的针对性条款。中央政府下达的财政税收政策经省级政府分担后,可平衡上级政策财力,多采用表1方法,执行模式为转移支付,见表一。考虑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一的问题,各区域财力差距较大。首先,为缩小区域财政差距,政府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应建立重要地方节能专项拨款,需做到如下几点:其一,中央政府节能专项拨款主要面向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及节能大省,杜绝平均分配。其二,节能专项拨款需以适配、合理、透明为原则,避免暗箱操作。其三,应专款专用,严厉打击专款滥用[14]。2.实行财政优惠信贷政策国家政府下达绿色财政指令后,社会各类企业开始执行清洁生产工作,以此提高资源利用率。政府部分开展财政信贷政策,打破环保融资局限,依托财政融资杠杆原理筹集更多可用于环保的资金,在良性循环辅助下增强信贷融资支持力度,为环保市场融资创造先行条件。首先,政策性银行应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等方式对企业资金进行支持。其次,国家需加快环境保护绿色银行可行性论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清洁生产及环保信贷资金落实问题。

(四)建设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政策

首先,应改革资源税,构建节约型和谐社会。资源作为关键,进一步改革资源税,健全环境资源税。以自然资源为基础,根据社会发展进程和人们日常生活习性设计针对性税收政策,发挥税收多维调节功能[15]。为发挥资源税功能,应以自然资源利用情况为指标,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在现有资源税政策基础上,新增保护及开发可利用资源的税种。与此同时,优化增值税结构,将单一高效作为设计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税率档次及优惠。从该角度分析,增值税不可过多地为环保设计优惠。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应做到如下几方面调整:其一,开发及利用重大高新技术节能设备及产品。其二,对个别节能效果明显的产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及产业结构优化。

(五)健全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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