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精选(九篇)

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

第1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末,Guthrie&Parker(1989)发现澳大利亚的Broken Hill Proprietary Company Ltd从1885年开始,已断断续续披露人力资源和社区贡献方面的信息。而与此相隔不久,美国钢铁公司从1905年开始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雇员住所、社区建设等相关社会责任信息(李正、向锐,2007)。从19世纪末到21世纪初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陆续有公司披露与社会责任有关的信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其社会责任报告以披露其相关信息。而毕马威针对财富500强中全球最大的250家公司(G250)和16个国家中排名前100位的公司(N100)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都单独了企业责任报告,比率由2002年的45%提高到2005年的52%。

自国家电网公司于2006年3月正式对外中央企业的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后,我国企业正式进入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新时期。随着深圳和上海两大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其上市公司提出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要求后,每年都有新的企业加入到披露的行列之中。但毕竟我国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起步较晚,企业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与质量都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例如,沈洪涛和金婷婷(2006)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数量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出台后有明显改善,但由于其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有较大的随意性,披露质量并未得到相应的提高。宋献中和龚明晓(2007)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年报中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和决策价值进行整体评价,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水平和决策价值较低。同时,也有学者专门就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及其评价进行了一些探索。钱美琴(2009)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龚明晓和周文华(2010)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构建出一个针对社会责任报告所披露信息的质量评价体系。但总体而言,目前尚无对社会责任信息质最特征的一个明确定论。本文以企业的各利益相关者为基础,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与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特征及披露时潜在的约束条件。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与财务会计信息

尽管社会责任信息与财务会计信息都是反映同一主体不同侧面的信息,其使用者都包括股东、债权人、政府、员工、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会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影响,但两者的不同之处也很明显。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及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反映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企业把过去一定时期内已从事过、正在从事的或计划在将来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公布出来就是向各利益相关者披露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综合国内外研究以及我国深沪两市颁布的《指引》与《通知》,社会责任信息基本包括六个方面:环境与能源、员工问题、社区与公益、客户与消费者、股东与债权人以及其他。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采取自愿披露的方式。在《指引》出台以前,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在财务报告中与会计信息一同披露,较为零散。之后,一些上市公司开始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以披露社会责任信息。随着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的不断鼓励与要求,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采用单独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信息。

(二)财务会计信息及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资源和经济资源索取权变动有关的交易、事项、环境的影响及其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通过特定的形式对外公布其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财务、现金、经营和公司治理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以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提供与投资、信贷及类似决策有用的信息。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以财务报告为载体,强制对外披露。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与财务会计信息的区别第一,内容不同。财务会计信息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一系列的经济管理情况,而社会责任信息则反映出企业秉持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具体的履费情况。第二,手段不同。相对于财务会计信息的强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目前乃是自愿披露。第三,规范不同。对于财务会计信息,有一系列的理论基础和概念框架作为支撑,有一套公认比较完善的质量特征予以规范。而社会责任信息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尚没有公认的质量特征及相关的评价体系。第四,形式不同。财务会计信息只能按照各国的公认会计原则通过财务报告进行披露。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形式呈现出多样化,虽然目前鼓励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报告予以披露,但仍有企业选择将信息分散在财务报告中,不采用报告的形式。第五,性质不同。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是定量信息,兼有定性信息,同时披露时系统有序,具备可比性。社会责任信息主要是定性信息,绝大部分是文字表述,少有定量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很大,即使是同一行业的企业也难以具备可比性。第六,公信力不同。年度财务报告都必须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方能对外报送,在得到第三方鉴证机构的独立审计后,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很高,公信力较强。目前社会责任信息尚无审计之说,同时,也很少有企业将其社会责任报告交由第三方进行鉴证(即使有第三方的鉴证,所谓的第三方也并不一定具备使人信服的独立立场),故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可信度不高,公信力不足。

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质量特征分析

为提供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运而生。决策有用的财务报告信息必须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可理解性等质量特征。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有别于财务会计信息。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财务会计信息的一些质量特征仍然可以借鉴为社会责任信息所用。

(一)相关性相关性通常是指与决策相关的特性。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2号(SFAC No.2)进一步指出,信息只有具备“导致差别”的能力,才能确定它与某一决策相关,即,信息必须帮助使用者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事件的结果做出预测,或能证实或改正先前的期望,从而才具备在决策中导致差别的能力。简单地说,当信息能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估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事件或者通过确证或纠正使用者过去的评价,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才具有相关性。对财务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如此定义也同样适用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如果社会责任信息无助于使用者进行决策,那么社会责任信息的存在就无甚意义了。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主要关注企业对自身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从一个侧面来帮助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股东和债权人关心企业能否确保自身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来保障股东得到公平待遇,是否有相对稳定的红利回报,企业的信用是否良

好,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等,由此来确证或改变其投资或信贷决策。雇员关心企业对员工的权益保障,如,企业是否尊重员工人格,是否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薪酬和考核制度以防拖欠工资等,由此来决定是否仍然继续与企业的合约。企业的信誉是否良好、能否诚实守信、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有无假冒伪劣产品等,这些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和供应商或客户的合作决策。企业是否制定相应的环保政策并在经营管理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执行,有无相关环保技术的支持,有无应急方案和补救措施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补助等决策,影响公众对企业的印象,而公众又包含潜在的投资者、雇员、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

因此,社会责任信息的相关性指企业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应当与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同时,相关性也应具备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等三个部分。及时性表现在信息失去作用前,应让使用者掌握企业社会责任履费情况。预测价值表现在信息有助于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如未来改进的方向或具体措施等。反馈价值表现在信息能使使用者证实企业过去的社会责任承诺,或者纠正使用者过去对企业的评价。

(二)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对象,即所表述的应是意欲表述的,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表述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避免倾向于预定的结果或某一特定利益集团的需要(葛家澍、林志军,2006)。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可靠性由三个部分组成:可验砸性、不偏不倚和如实反映。对于社会责任信息而言,可靠性这一特性也是必备的。

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所强调的可靠性从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予以规范,要求企业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如实反映。而社会责任信息绝大部分为定性信息,定量信息很少。因此,社会责任信息的可靠性应是指信息能客观真实、不偏不倚反映企业自身在社会责任方面所进行各种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避免倾向于强化信息使用者的印象而做出一定的偏颇,强调的主要是事项本身而非数据。

鉴于社会责任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的差别,其可靠性中应包含四个部分:不偏不倚、如实反映、内容完整和可验证性。不偏不倚反映了信息的中立性立场,企业在信息产生和传递中应当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避免为加强在利益相关者心中的印象或达到其他目的而有意曲解事实;叙述事实时尽量采用不带感彩的陈述性语言,避免误导性的陈述。如实反映表现为企业在信息产生时应当按实际发生的事项进行陈述,客观真实,不虚构事项,不歪曲事实;在信息对外传递时应措辞准确,避免含混不清。企业应当对自身的社会责任范畴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在信息中予以完整的反映,是为内容完整。这要求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作为与不作为都应该予以披露,不应有意或无意地有所遗漏,尤其是对不作为甚至是负面信息的遗漏。可验证性指信息应能够经得起外部的检验,即信息所提供的结果应能由相互独立的人员在采用相同方法条件下得出实质上一致的结论。

(三)可比性可比性包含了一致性(一贯性)。财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纵向可比性和横向可比性),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与不同企业在相同会计期间的信息可比。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指企业社会责任履费情况不但能与以前期间比较,也可以和其他企业进行比较,以便于企业内部寻找差距以及外部各方考核评价,进而支持其相关决策。信息没有可比性,便无法判断孰优孰劣,也就谈不上竞争与提高。但要使信息具备可比性则需要以会计准则及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和编制指南为前提,也需要企业在产生和传递信息时的积极配合。社会责任信息的纵向可比性是指因有一套统一编制指南使得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可以进行相同性质信息的比较,横向可比性是指同一时期不同企业之间性质相同的信息的比较。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社会责任的几个大类对于所有行业的企业都适用,但由于行业差距大,各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尽相同,履费的侧重点也明显不同。如,有色金属和化工行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与房地产行业不同,前者环保的重点在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废渣等)的排放、回收和循环利用等,而后者环保侧重于建筑的环保设计、物业的环保用材和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或安全有效处理等。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在各方面的比较均受到行业特色的约束。因此,社会责任信息的横向可比在现实情况下只能是同一行业的企业在相同期间进行同类信息的比较。

(四)可理解性与会计信息相同,社会责任信息的另一个基本质量特征是可理解性。当然,可理解性是在一定的前提假定之上的。所谓可理解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假定:第一,信息的使用者应当具有一定的有关企业及其经济活动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对信息中所出现的专业术语有一定程度和数量的了解。即对于社会责任信息,信息使用者本身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第二,就信息本身而言,应当用词准确、表述清晰,能为使用者所理解。信息的分类和描述越清楚、越简洁,就越容易使人理解。

根据以上分析,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特征的轮廓便清晰可见(见图1)。

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约束条件

与财务会计信息一样,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高低也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如培训员工、处理“三废”、向股东分红等都会导致企业流出货币资金;同时,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也会承担一定的成本,如信息产生和传递的费用、负面信息带来的损失等。但众多专家和学者认为,从长期来看,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可以向社会展示其对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视,向公众证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树立起企业品牌,构建良好的口碑和声誉。而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将为企业带来好的财务绩效,从而促使企业的发展进入到良性循环之中。故社会责任信息对外披露,将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只是这个经济效益是间接的,是以企业作为公民承担义务和社会责任理念的实施情况等从道德的角度来对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施加影响,从而增加其经济效益。

因此,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当通过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所获取的收益大于其耗费时,企业会主动披露,进而有动力提高披露信息的质量。但企业若要提高信息的质量,则需要拓宽信息的来源渠道,提高信息的加工和传递能力,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这无疑会增加信息的成本。如果提高信息的质量不能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则企业在成本条件约束下就会选择降低质量以避免不必要的亏损。

参考文献:

[1]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会计研究》2007年第7期。

[2]宋献中、龚明晓:《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与决策价值评价――上市公司会计年报的内容分析》,《会计研究》2007年第2期。

[3]沈洪涛、金婷婷:《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年第6期。

[4]龚明晓、周文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价体系的初步研究》,《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5]刘红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支出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第2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历史溯源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20世纪初,伴随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萌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开始出现。20世纪初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主要是在传统财务报告中对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叙述性披露。笔者把这一阶段称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初生时期。由于传统财务报告主要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并且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处于萌芽阶段,责任意识、披露欲望以及相关标准都严重缺乏,所以这个时期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三大突出特点:披露主要面向投资者;披露的企业较少;年报所承载的责任信息稀少,主要是通过报表附注的形式来披露。

20世纪80年代后期,很多企业在公开企业财务报告的同时,开始独立的环境报告。笔者将这个“环境报告”出现的时期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转折时期。这一时期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特点是:披露对象范围扩大,考虑到了除传统财务报告使用者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披露的企业明显增多;责任信息在新的载体――环境报告中得到宽泛的披露,但依附传统报表的披露模式仍然盛行;没有统一的编报指南。

进入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获得广大共识,试图全面反映企业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面业绩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始出现。2000年GRI了正式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提供了规范和标准。笔者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出现和快速发展的时期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繁荣时期,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面向利益相关者进行多层次披露;大多数企业积极报告;报告的篇幅和信息量急剧增加,部分企业的报告篇幅达百页之多;依附传统报表的披露模式大幅减少但仍然存在。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定义与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公开的、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描述企业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状况与活动的报告,起源于企业环境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发展相比,披露企业非财务业绩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历史较短。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多西方国家的公司开始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我国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则在2000年才得以出炉。但近年来,随着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除了另外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有困难的情况下对传统的财务报表加以适当的修正和补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基本都采取单独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

中国石油作为“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中的明星企业公民,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方面都表现卓越。因此,本文选取中国石油的相关报告作为案例,对企业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和独立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的区别和衔接进行分析。

二、企业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区别与衔接

(一)一般比较 一般而言,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不同的编报载体,披露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即分别披露传统会计信息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二者存在不同的特点(见表1)。但是由于社会责任报告是对财务报告中社会责任信息的补充,延展和解释、说明,特别是社会责任报告中的定量信息基本上是以财务报告中的数字为基础,所以二者作为信息载体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存在不可忽视的衔接(见表2),充分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二)中国石油2008年年报与社会责任报告比较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公司所属石化行业是全球环境敏感性行业。中国石油关于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始于其1996年的财务运营年报,报告主要披露了公司关于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信息。1999年开始,公司在财务运营年报中逐渐增加关于员工和社会公益方面的信息。2005年,公司第一次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加大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量。2007年2月,中国石油首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中国石油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离散的分布于其各个项目中(见表3),这些信息包含了关于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但披露很不全面,信息量非常有限。

2008年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是自其2006年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后的第三份报告,包括了8大部分,分别是:总经理致辞、关于我们、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正文部分、展望2009、社会评价。2008年报告增加了“数字2008”这一部分,以大量的数字信息总结了2008年公司为担负社会责任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体现了责任信息披露的清晰性和可信度。由于2008年发生汶川大地震,报告开辟了救灾专题。同时,作为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细述了对绿色奥运的支持和贡献。

(1)年报与社会责任报告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详细程度。从篇幅和字数上看,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含量明显低于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总共62页,详细叙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突出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按照社会责任信息内容要求,年报中的责任信息详细程度和完整性都大打折扣。2008年中国石油年报仅用246个字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做出了说明。而其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则以2页不少于1700字的篇幅和字数,同时借助图表,披露了公司的概况、战略目标、管理理念、责任理念及可持续发展模式等。

第二,系统性。年报中的责任信息除了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数字信息外,大部分散落在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治理、业绩回顾、财务状况讨论与分析等非会计信息部分,没有系统而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社会责任状况。而中国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划分为结构清晰的8大部分,层次分明的传递了完整的社会责任信息。

第三,可读性。相比之下,中国石油2008年年报披露的责任信息可读性不高,主要从以下方面分析:第一,文字风格。年报以投资者和债权人等相对专业的信息使用者为对象,披露的责任信息内容用词比较专业,容易让人产生晦涩的印象。而社会责任报告需求者属于更加大众化的利益相关者,一般是杂志式报告,文字简单通俗、易于理解。第二,传递方式。因为年报要遵循严格的编制和表述标准,因此除了部分数字信息运用表格形式,没有其他更多样化的表达形式。而社会责任报告则运用更多的图片、表格等图示传递信息,使报告内容更直观、生动,增强读者的阅读兴趣,提高了可读性。2008年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包含了43张彩色图片和17个表格及柱状图。第三、案例陈述。2008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引入9个实例,增强报告可读性,使其更具有可信度。第四,印象管理。根据孙蔓莉的研究,年报中存在印象管理行为,以使信息使用者对公司产生良好的印象。年度报告属于强制性披露报告,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经过独立审计,对印象管理行为有一定的遏制。而作为自愿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因为监控力度相对薄弱,更容易操控语言信息的表述方式,使印象管理痕迹更多。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中将取得的责任成果大多数归因于企业本身,以期加强读者对其企业公民形象的认同。从心理学范畴讲,经过修饰的、偏向表述优良业绩的语言信息更吸引读者。

第四,相关性。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比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更详细,是对年报中责任信息的补充和进一步说明,包含的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更多,并能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对责任信息的需求。所以,与年报相比,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责任信息相关性较高。

第五,信息需求者。两者的服务对象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但主要服务对象不同。财务报告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其中投资者是财务报告的首要使用者;社会责任报告的服务对象是范围更广泛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战略合作伙伴、政府、员工、社区、客户、供应商、非政府组织等。大多数企业在确定社会责任报告的框架时都会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

第六,信息来源和编制人员。财务报告一般由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独立完成,其中责任信息主要来自会计系统的日常账簿资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一个综合性报告,包含许多无法由企业财务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信息来自于公司各个方面,需要一个跨部门的小组共同配合来完成报告的编制任务。

(2)年报与社会责任报告的衔接。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责任报告中的信息是对年报中责任信息的重要补充和说明。因为财务报告信息供给量十分有限,给用户留下了许多“未知信息带”,而社会责任报告能够提供财务报告所欠缺的重要信息,如企业材料、能源等的取得和利用情况,客户健康和安全,对员工的培训以及雇员流动情况等,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对企业前景做出知情而合理的判断。

第二,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相互配合。社会责任报告以年报中的会计数字信息为基础,并与年报中的非会计信息保持一直,体现信息的可比性,即年报为社会责任报告提供财务信息支撑。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些数据,如,企业创造和分配的直接经济价值,要以审核过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内部管理账目为依据。

第三,审计要求。年报的会计报表数据涵盖了大量的社会责任数字信息,如资产负债表中的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等环境资产数据以及应交税费等与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有关的数据。但是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分布在非财务信息部分。根据《基本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财务报表,不包括非财务信息在内。而社会责任报告属于自愿性披露报告,对其审计方面没有正规的强制性要求。所以,不管是年报中的大部分责任信息还是社会责任报告中的信息,都缺乏严格而正式的审计监督。

第四,对责任信息质量的要求一致。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而对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原则有:平衡性、可比性、准确性、时效性、清晰性和可靠性。可见,财务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对披露的信息都强调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

四、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的社会责任信息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重叠之处大概有10%左右(谢良安,2006)。对于两者,主要出现了“融合论”和“独立论”两种看法。 “融合论”强调二者的联系,认为应该将二者融合在一起,编制成一份报告。 “独立论”强调二者的区别,认为应该将二者各自单独编制。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是多种多样的, 既有财务方面的, 也有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分别单独编制更为合理。

(二)相关建议综合上述分析,笔者就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提出以下建议:

其一,信息披露要面向利益相关者。信息使用者更愿意通过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获取社会责任信息。因为与年报相比,它直观、便捷,信息相对详细,文字通俗,更加易于理解。所以,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要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提高信息质量,通过清晰、完整、生动的表述,加强责任报告的可读性。

其二,保留必要的重复内容。社会责任报告是对年报中责任信息的细化和延展,有必要且必须保留年报中关于公司简介、公司治理、业务回顾几方面的部分内容,使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有源可循。并且对年报中会计数据的引用要客观真实,使两个报告之间保持可比性。这也充分体现了二者的联系。

其三,制定企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准则。财务报告的编报以强制性的法规――作为依据和参考,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会计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其内容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程度高。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国内外出现了多个版本的规范(SA800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但是还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同的准则。而这些企业社会责任规范的权威性无法与会计准则相比,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遵循和遵循的方式。所以,需要多方合作,参考财务报告准则的成功做法,制定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企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准则,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蒋顺才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孙蔓莉:《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印象管理》,《会计研究》2004年第3期。

[3]谢良安:《论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关系》,《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年第5期。

[4]黎精明:《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9期。

第3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信息披露(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制度是各国证券法规的重要内容。传统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要求公司披露财务方面的信息,其主要载体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作为全球正在兴起的一种企业哲学伦理学,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企业活动对社会影响的日益深入,以及不断高涨的社会责任运动,要求公司扩大其披露范围特别是披露其政策和经营活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使社会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企业必须对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进行披露,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并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国家政府及会计职业团体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和实践,其中,尤以英、美、法等发达国家实施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较为健全。本文拟围绕英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进行探讨,并期望其从中借鉴经验,以完善我国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

一、基于OFR揭示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一)英国OFR起源 “经营与财务评述”(Operating and Financial Review,简称OFR)是英国企业年度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美国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anagement’s Discussion and Analysis,简称MD&A)。英国OFR揭示的历史很短,它是以ASB于1993年公开发表的非强制性意见稿《经营与财务述评》(以下简称为OFR意见稿)为开端的。OFR也被称为“会计陈述”(accounting narrative)。它被作为一项重要的财务报告手段被提出。OFR是从经理人视角阐述的有关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态的分析说明,被人们普遍认为是一种有关财务报告的“补充揭示手段”。OFR意见稿的形成是受到1992年公开发表的《凯德贝里报告》(the Cadbury Report)的启发后与当时英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相协调的产物。1992年的《凯德贝里报告》制定了上市公司应遵循的最佳惯例规范(Code of Best Practice,简称CBP),在其《报告与控制》(Reporting and Control)4―1中,有条款列明“董事会的义务是谋求公司财务状况的平衡,并提供容易理解的评价信息”,该条款表明,财务报表是依靠有质量的企业业绩和对未来预测的信息加以支持的,董事会有必要提交报告,以使人们能够适时地把握客观事实。而《凯德贝里报告》公开发表的背景,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至90年代初企业出现了大量而连续的破产,同时,经营者造假受到了社会的广泛批评。从其产生的背景来看,《凯德贝里报告》的出发点是要尽可能解决当时会计处理技术与方法存在过多选择性的问题。该报告要求改善和扩大陈述的信息,并特别强调要将不断满足股东或投资者的要求作为董事会的财务报告责任。《凯德贝里报告》通过与当时的公司治理状况相联系,促进了人们对财务报告制度可信性的认可,ASB将所主导的OFR揭示从另一方面进行了强有力支持,这一点在当时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CSR问题并非当时关心的话题,在后来出台的相关规定中,CSR问题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二)OFR揭示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2005年,ASB正式颁布了报告准则(ReportingStandard-1,简称RSl),规定从2005年之后开始的财年实行OFR的法定披露。OFR要求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目标、实现这些目标的战略、成功应用这些战略的可能性以及经营管理中用来衡量业绩的关键指标进行讨论和分析并予以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好地进行决策。RS1出台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如何编制OFR做出具体的规定,要求公司根据业务规模的大小和复杂性,提供综合的信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估公司采用的战略以及成功应用这些战略的可能性。RS1给出了OFR中应作披露的各项要点的框架,其中必须披露的内容包括:对业务、目标和战略的描述;对目前的业绩和未来业务发展的分析;现有的资源、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对财务状况的分析包括现在和未来的会计政策、资本结构、财务政策、现金流和流动性相关方面进行讨论;其他内容有:雇员、环境问题、社会和社区问题、公司供应链上的劳动力和原材料供应等因素、股份的发放和回购等。从以上披露要点可以看到,OFR在披露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有所突破,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同时列示以及社会、环境信息的披露无疑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广度,而围绕企业目标和战略的信息披露则加大了信息披露的深度。揭示要点的第5点正包含了CSR的相关信息,由此可以看出,OFR已成为人们在年报中获取CSR评价信息的主要渠道。OFR作为典型的补充信息,就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方面的某种主要特征进行了客观且总括的揭示,而现阶段将这些信息全部计入财务报表的表内是不太适宜的,因此可以通过创新的方式或者开辟试验性的信息提供场所来加以解决。近年来,从OFR原有的财务报表补充功能(解释功能)出发实施重点转移,要求提供那些不符合会计确认或计量要求的非财务信息以及包含未来导向信息的陈述信息在内的总括数据库。为了将有关创造未来收益及现金流量的业绩动因之类的信息转换到信息使用者公平拥有的平台,有必要加强公开揭示规范的制定。显然,OFR揭示规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应当指出的是,CSR相关事项的揭示,需要遵循重要性的判断,并参照股东整体的利益,并限定在“认为必要的范围”之内。其实质是因为CSR的相关问题会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创造能力的评价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的范围内,局限在风险信息揭示方面是恰当的。2007年ASB出版了《2006年英国上市公司陈述报告回顾》(ARenew of Narrative Reporting by UK Listed Companies in 2006),该报告检测了公司采用陈述报告的深度以及对法律规定的遵循情况。结果显示,许多公司披露了大量的雇员和环境问题的信息,但很少有公司披露这些政策成功施行的程度。几乎没有公司披露与公司有合同协议的重要客户或供应商的信息。这表明,OFR的推行对加强公司的CSR理念有很强的推进作用,但在信息披露的深度及具体要求上ASB还应给出更为明晰的指南或强制规范。

二、英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国家有关法律的规范 (1)《年金法》的相关规定。1995年颁布的英国《年金法》(PensionsAct)将CSR问题作为影响投资决策

的重要因素。其观点是,若企业能够改善社会和环境状况,就可以消除长期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年金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在投资政策中表明投资的选择、持有、转让是否已对相关的社会、环境、道德问题(social,Environmental and Ethical issues,简称SEE)进行考虑”,并明确提出了社会责任投资(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简称SRI)的概念,将SRI定义为“金融机构及基金组织应向那些经营业绩好,能履行社会责任,或者能够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投资。”SRI与CSR关系到投资者的基本投资战略。对于那些以长期资产运作为导向的机构投资者来讲,若企业符合资金运作规则,并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助于减少风险,提升企业的长期价值。《年金法》的这种观点也推动了CSR报告模式的发展,在英国保险业协会(Association of British Insurers)的报告《面向社会责任的投资:风险与机会》(Investingin SocialResponsibility-RiskandOpportunities)中明确提出:“必须提高收益的质量,只有那些有效管理CSR风险的企业,才能够较好地防范大幅度的收益波动行为”。企业应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对有关CSR的信息加以揭示,包括:定期说明SEE问题的重要性;依据对SEE事项的灵活处理创造企业价值提升的机会,并识别、判断涉及企业短期的、长期的与价值相关的SEE事项的重要风险;结合对上述风险的判断,提供各种有关SEE事项的信息;在进行重要的风险管理上对有效的系统加以适当的确认与定位,以确保业绩管理系统和报酬激励组合系统的完整和有效。此外。在年度报告中还应当揭示有关SEE事项的方针、程序以及评价方法。作为受托者主体的企业,考虑投资过程中的SEE事项是有必要的。CSR报告必须兼顾揭示财务与非财务风险有关的绿色报告,而SEE事项有关风险的有效管理则以获得企业财务上的长期收益为前提。相关的要求对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无疑是有利的。(2)《公司法》(2006)的基本要求。2006年修订的《公司法》(Companies Act2006)提供了最新的规范框架以反映现代企业环境。它非常注重相关利益者的价值,认为董事为了相关利益者更倾向可持续发展,因而会在更宽泛的问题上给予适当关注――如环境和雇员问题等。该法第172条第1款规定:“公司董事必须以一种善意的相信为了其全体成员利益而促进公司成功的方式行事,并在如此行事时,已经考虑了:任何决策从长远来看可能的后果;公司雇员的利益;发展与供应商、顾客及其他方的商业关系的必要性;公司的运作对社区及环境的影响;通过高标准的商业行为来维持声誉的愿望;在公司成员之间公平行事的必要。”根据2006年《公司法》的规定,除小公司外,所有公司必须拟定一份《企业评论》(Business Review)作为董事年度报告的一部分。从2007年12月起,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环境、雇员、社会社区问题的信息。这将会提高报告述评的质量,促进企业负责任的商业行为,同时没有给企业给予过多压力。

(二)相关会计职业组织的积极推进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最大及最有影响力的专业会计师组织之一。ACCA在其全球范围的活动和发展过程中积极地促进商业环境的逐步完善和行业规范的建立,鼓励企业建立全面的报告体系,使其政策、实践和业绩更加透明化,强调可持续地发展,关注环境与商业发展的关系。ACCA对于那些报告和披露环境、社会或全面可持续发展信息的组织给予认可,鼓励他们建立报告体系,对企业透明度的问题给予足够的认识:公众想了解的不只限于企业业绩的盈亏问题,他们更希望企业披露其管理模式、活动和肩负的角色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实质影响。因此,ACCA鼓励企业在经营中提高透明度,从而更好地担负起其社会责任,达到企业自身和社会整体的可持续性发展。ACCA首次于1990年在英国设立环境报告奖(ACCA Awards for Environmental Reporting),并在其后将该奖推广至全球,先后登陆欧洲、非洲、北美,加拿大及亚太地区。由于财务报告实践中的变化,其现被称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奖(ACCA Awards for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该奖项旨在奖励那些在透明度、环境、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报告上表现卓越的公司。设立该奖的目的旨在鉴别并奖励那些在沟通公司绩效方面的创新尝试,但ACCA并不对绩效本身做出评价。ACCA在英国设立可持续报告奖的目的是:承认这些报告的组织及其披露的环境、社会或全部可持续发展信息;鼓励企业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报告;增进对公司信息透明度的认识。可持续发展报告奖评价标准的核心内容是:完整性、可信性及沟通性。获奖者表示,通过强调这些关键要素,公司在报告过程中所披露的信息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从根本上讲,ACCA的奖励有助于商业经营活动中可持续发展和实务得到进一步加强。ACCA可持续发展报告奖设立以来,诸多很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了这一奖项的角逐。该奖项评委会每年从中挑选出最优秀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并颁奖,如2007年英国电讯(BritishTeleeom,BT)获得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奖的第一名,联合利华(Unilever)则获得第二名。众多企业的积极参与说明可持续发展报告如果应用得妥当,非财务报告同样可以帮助企业抑制弱点、规避道德风险。但是,前面要走的路还很长,应该有更多的企业认识到提高透明度和报告其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对企业自身的意义。

三、英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我国的启示

(一)强化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从相关媒体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进入21世纪,全球社会责任报告出现了迅猛增加的势头,其中占主导地位的环境报告已迅速让位于更为全面反映公司与社会关系以及公司相关利益者管理业绩的公司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全球企业目前共17766份CSR报告,其中英国企业共2594份,占全部报告数量的14:60%;中国大陆企业共32份,仅占全部报告数量的0.18%,而最早的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是由中国石油在2002年的《2001年度健康、安全和环境报告》,可见我国CSR报告距离英国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尽管我国CSR信息披露才刚刚起步,其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将是非常迅速的。Logsdon和LeweHyn(2000)回顾环境报告的发展历程时说道: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报告是一个激进和不现实的想法;到了80年代,环境污染严重的公司开始尝试内部的环境审计;到了90年代,环境的计量变得很常见,公司开始支持自愿对外披露环境报告的行动。可以预期,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公司

对外报告将经历从财务报告向社会责任报告转变的新变革。随着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深入和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社会责任报告和其他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也将成为更多公司的选择。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构建有待完善 英国在《年金法》、《公司法》等中对社会责任信息都有所规范,而目前我国对于CSR的信息披露缺乏相关的立法予以规定。2005年我国新修定《公司法》的第5条首次提出了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概念,但如何督促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公司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公司法》、《证券法》中涉及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拟)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很少涉及非财务信息即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我国有关CSR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主要见于中国证监会所颁布的有关招股说明书、年报等的编写指引中。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其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并对其社会责任信息予以披露。但是该指引属于行业自律性质,并非对所有公司构成强制性的法律义务。因此,我国应在《公司法》、《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企业除披露其财务经营方面的信息外,还应披露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通过立法规定强制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十分必要。

第4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关键词:社会责任 鉴证报告 鉴证标准 鉴证程序

近几年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持续增多,部分企业选择了独立第三方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鉴证。主要目的在于:缓解利益相关方对于报告内容的质疑,增强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增强利益相关方的信任,以帮助企业更好的改进。根据毕马威(KPMG)2011年企业责任报告全球调查显示:有46%的G250(全球财富500强企业的前250家)和38%的N100(不同地区、国家中的100强企业)选择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鉴证。在我国,对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活动也正在发展,共有47家企业披露了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报告(不包括第三方评论、相关方证言、专家评价或评级等非正式鉴证报告)。本文通过对鉴证报告内容进行分析,以了解目前的鉴证现状,并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一、社会责任鉴证报告内容的分析

(一)鉴证者与被鉴证单位

1.鉴证者及其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1)鉴证者。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简称GRI)在其分析报告中将鉴证者归纳了十类:“四大”、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认证机构、一般的咨询机构、专门的咨询机构、独立的顾问机构、个人、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最主要的三类:“四大”、认证机构和专门的咨询机构,其2007年的市场份额依次为40%、25%和24%,共占据89%的市场。毕马威(KPMG)2011年企业责任报告全球调查显示,有70%以上的G250和接近65%的N100企业选择由大型的会计机构进行鉴证。从我国企业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情况来看,认证机构在鉴证报告的提供者中居于主导地位。据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的数据,认证机构共出具了30份鉴证报告,占总数的55%,在份额上遥遥领先。有8家企业披露了分别由认证机构和行业协会出具的鉴证报告,这些企业同时拥有两份鉴证报告。

(2)独立性和胜任能力。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鉴证的机构应是被鉴证单位以外的第三方,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的胜任能力。除毕马威和普华永道之外,其他机构都在鉴证报告中说明了自己的独立性。劳式、纺织工业联合会、必维、通用公证行这些机构的鉴证报告提到了胜任能力的问题,它们一般用“独立性、公正性和能力声明”或者“独立性和能力声明”对独立性和胜任能力集中阐述。

2.被鉴证单位。有47家企业聘请第三方对其出具的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鉴证。从行业分布来看,有16家制造业企业,14家金融保险业,能源业与交通运输业分别位列第三和第四。在制造业中,以纺织企业最多,纺织服装业已成为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最多的细分行业。这47家企业中的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并且规模都较大。

(二)鉴证标准

我国没有专用的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标准,一般是采用国际标准,常用的有:国际审计准则与验证委员会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准则》(ISAE 3000)、社会与伦理责任协会的《AA 1000审验标准》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等。ISAE 3000是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于2003年制定的,是国际会计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主要依据。具体来看,依据ISAE 3000进行鉴证的比例自2005以来由G250样本的24%提高到2010年的62%,由N100样本的14%升到54%,上升幅度较大。《AA 1000审验标准(2003)》(AA 1000AS)是进行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的专门标准,明确针对可持续发展审验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使用,旨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绩效和报告的可信度和质量;《AA 1000审验标准(2008)》是AA 1000审验标准的第二版,它为可持续审验提供了一个严格的框架,同时又为其适应不同的组织机构环境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目前较多使用的是2006年版,简称G3)是世界范围内广为使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用于指导公司编制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以披露非财务绩效,让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对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影响。G3是欧洲公司最广泛认可的社会责任报告指南,它在全球的接受度也在逐渐提升。

从55份鉴证报告来看,采用最多的标准(这里指主要标准)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制订的《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CSR-VRAI)和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CSR-GATES:2008),共有18份,占总数的33%;其次是ISAE 3000,共有13份,占比24%,这些鉴证报告主要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在对某些企业的鉴证中也采用了此标准;但该机构大部分的鉴证工作遵循自定的鉴证标准,即必维验证管理程序,共有13份,占24%;随后是GRI的G3指南和AA 1000AS,均占14%左右。在鉴证市场份额中占比不多的我国本土事务所遵循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共4份,占比7%;挪威船级社(DNV)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审验规章占比很少,仅有2份报告。和前几年的鉴证报告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以前往往采用单一的鉴证标准,但目前更多的鉴证工作是同时参照几个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报告的有效性和可信度,增强利益相关方的信任。

(三)鉴证程序

鉴证工作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对社会责任政策的落实机制进行抽样评估,访谈鉴证现场与报告编制有关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了解报告编制过程,评价信息收集和管理系统的科学性;抽取关键指标进行分析性复核,评审书面证据的可靠性,对数据信息进行抽样鉴证等。所有这些程序可分为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的鉴证机构没有访谈外部利益相关方,这一点在部分报告的鉴证局限性中作了说明。

(四)保证程度与结论表述

鉴证是旨在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保证业务,但是仅有占总数一半左右的鉴证报告说明了保证程度,合理保证的报告有11份,有限保证的报告15份,有3份报告形容其程度为“中度保证”,未提及的是行业协会和部分认证机构所提供的鉴证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不同于财务报告信息,其中定性信息和叙述性信息偏多。另外社会责任报告鉴证领域在很多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目前没有统一的、强制性的鉴证标准,所以为社会责任报告使用者提供很高的保证程度是较困难的,有限保证可能更具有客观性,也较为符合鉴证活动本身的谨慎性。

鉴证意见的表述方法通常可以分为两类:积极表述和消极表述。在这55份报告中,积极表述结论的报告共有36份,约占65%。一般表述为:所披露的信息是可靠且客观的,没有发现重大系统性或实质性错误或者社会责任报告符合某标准的要求。消极表述的鉴证报告共19份,占比35%,大多见诸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限保证的鉴证报告,还有少部分来自于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劳式质量认证公司和莱茵技术监督服务公司,大多表述为: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选定的2011年度关键数据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未能符合列示于报告中的编报基础。

(五)鉴证报告中的其他要素

从内容来看,所有的鉴证报告均明确了鉴证范围。有25份鉴证报告明确了报告的收件人,占45%,但对象却不尽相同。收件人为“公司”、“全体股东”的各有1份,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11份报告说明收件人为公司董事会,并做出说明:“我们的工作仅限于就上述约定事项向董事会进行汇报,而非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我们所实施的工作、出具的报告或做出的结论对除董事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明确报告收件人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的鉴证报告有12份,采用的是“致……公司利益相关者”或者“报告旨在告知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可由利益相关方使用”这种表述。

由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四大”和我国本土事务所)出具的15份鉴证报告都阐明了管理层和鉴证服务提供方的责任,这样既有助于增强被鉴证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同时也合理确认了鉴证机构的责任,在规范其行为的同时可以降低公众对鉴证工作的期望差距。

二、几点思考

(一)聘请第三方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独立鉴证的企业偏少

我国的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活动正在发展之中,整体情况较前几年有进步,但是鉴证报告的数量仍旧偏少,所以社会责任报告虽然数量很多,但其质量却也无从考究。毕马威(KPMG)的2011年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显示,采用第三方鉴证的企业比例为46%,我国企业的这一比例与全球水平相差甚远。此外,就被鉴证单位的行业分布比例来看,我国的金融保险业位居前位,这一点与国外情况相同;国外的化工制药、石油开采企业在被鉴证单位群体中也占有很大比例,可能是因为这类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更易受到社会关注,而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更能提高公众对其的认可度,但是我国这类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鲜有经过第三方鉴证。

(二)鉴证报告的鉴证程序、格式和内容有很大区别

部分认证机构和行业协会的鉴证工作虽然遵循了一定的鉴证标准,但鉴证程序较为随意和空泛,有的报告甚至直接附上结论,未对鉴证程序作任何说明,也即对鉴证证据的获取过程未做出表述。报告内容尚不够统一和规范,影响了报告的可比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鉴证报告在格式和内容上更显规范,但其市场份额并不高,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在社会责任报告鉴证领域继续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其在鉴证方面丰富的经验和条理化的程序开展工作,这对于社会鉴证业务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益处。有些行业的特定数据可能超出注册会计师的能力范围,必要时可以借助专家的工作来完善鉴证工作。

(三)社会责任鉴证报告的可信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对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必不可少,但大多数的鉴证机构在这一方面还有所欠缺,应该访谈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外部利益相关者,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和感受,以此作为出具鉴证结论的依据之一。此外,从2011年社会责任鉴证报告来看,结论均为无保留意见。值得注意的是,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将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共同披露的报告,信息的不实达到什么程度时会影响意见的类型,重要性的标准该如何确定,这些问题目前在我国没有明确规范,不同的鉴证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但他们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说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可比性和报告的可信度。

参考文献:

1.沈洪涛,秦信任.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与注册会计师新业务拓展[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12).

第5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关键词】 “十二五”规划; 社会责任会计; 政策建议

一、引言

回顾过去,大连湾漏油事故、上海静安居民楼大火等事件暴露了中国现阶段存在巨大的社会、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隐患。现实不断呼唤全社会承担责任,包括企业、政府和全体公民。在此背景下,“十二五”规划的出台,预示着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求企业在更高水平上明确自身社会责任。企业利用社会责任会计的手段,提升综合业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无疑对社会和自身都有重要意义。

文章从“十二五”规划重点内容展开,探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和运用的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十二五”期间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责任会计在内容、计量、披露及审验标准方面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十二五”规划与企业社会责任

(一)利益相关者角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点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始于20世纪30年代AdolfA.Berle与E.Merrick Dodd两位教授著名的“哈佛论战”。目前,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已得到普遍认同。20世纪80年代中期,利益相关者理论依托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又对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传统观点提出了严峻挑战,并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界定奠定了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要满足股东的利益诉求,也要顾及利益相关者(债权人、消费者、雇工、环保、社区等),还要谋求企业和社会、环境等的和谐发展。Carrol(1979)指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责任两个概念的等同性,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但其存在难以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责任划分明确界限的问题。清华大学于增彪教授(2010)在此基础上引入新的分析维度:利益相关者维度。他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实就是利益相关者实现利益均衡的过程,因此界定对各方的责任也就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企业社会责任类型和利益相关者两个维度所构成的矩阵形成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更具体的概念框架,比如企业具有使股东获得盈利的经济责任,具有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向客户提品或服务的法律责任,还包括在满足法律最低要求之外向雇员提供福利或培训的道德责任,以及在法律和社会道德要求之外自动履行环境保护的慈善责任。同时,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类型交错配置可以形成多项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二)“十二五”规划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

“十二五”规划可以归纳为以下主要内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借鉴两种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可以将“十二五”规划落实到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中来。具体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是企业对股东的经济责任,而且是对环境保护的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推进农业现代化包含经济责任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则是企业对雇员的道德责任,同时也包括长远的经济责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则强调对股东的经济责任、对社会的法律责任,依此类推等等。

对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界定是社会责任会计能够在“十二五”期间发挥反映、监督以及决策参考职能的前提。但现阶段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多方面改进,这就要求我们理性认识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及其运用。

三、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进展分析

既然企业社会责任有了具体的对象内容,从而社会责任会计在“十二五”规划中就能够对企业行为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表现有效发挥衡量和检验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还不尽成熟,主要以借鉴国际及西方国家的理论体系和标准为主,如GRI―G3标准、SAI的SA8000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适用于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体系和应用标准亟待建立。下面简要介绍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框架体系理论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框架体系的研究国内外探讨的比较完善,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简述。

一是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和内容。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是由美国会计学家David F.Linowes首先提出的,他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等社会公共部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的会计分支,此定义奠定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内容的基本框架。葛家澍(2001)则对社会责任会计作出简明扼要的定义:“社会责任会计是把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与成就通过一定的会计方法加以衡量和报告。”可见,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都是将会计、社会责任、社会效果几个关键词串联。

二是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和基本假设。宋献中(1997)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基本目标是提高社会效益;具体目标是提供社会责任信息。大部分学者也都同意此观点。而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假设的探讨,除货币计量假设需要添加新的内容以外,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都能适用于社会责任会计。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时代性、综合性的特点。

三是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与披露。关于社会责任会计要素的计量目前主要是采用财务会计的传统计量方法。当今学术界提出的其他计量设想大多具有超前性,不具可操作性。而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披露则可从披露方式和披露原则来探讨。目前西方国家主要采用文字叙述披露模式、依附传统报告的披露模式和编制独立社会责任报表的披露模式,其模式经历了简单到丰富、模糊到清晰的发展过程。

(二)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和应用研究的不足

首先,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内容的离散型、广泛性、社会责任要素的计量难题,使得社会责任会计无论在理论还是实务中都遭遇了极大的瓶颈。其次,我国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不高,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够重视,市场效果也不够明显。再次,现有的社会责任报告具有如下特点:定性描述多,定量数据少;总结过去居多,预测未来效益少;自我评价好,他方鉴证少。当前必须解决三个问题,社会责任会计才能取得突破性的发展:一是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二是全面、准确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三是规范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标准和审验标准。三项发展齐头并进,方能发挥社会责任会计在“十二五”期间的决策参考和指导作用。

四、“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责任会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五”规划彰显了政府的决心: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提高经济动力活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行产业升级;加快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减少能耗,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十二五”规划要求企业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们既要利用社会责任会计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又要认识到其不足并加以改进。对社会责任会计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有以下几个设想:

(一)以企业为主体,规范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十二五”规划有利于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内容。要研究的工作包括:第一,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性质、分布特点等制定行业内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比如说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分类标准,或者资源型行业、新能源行业、公用事业部门分类参考,同时保持小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区分。第二,明确规范所有企业所共有的社会责任内容,比如捐赠、推动社区发展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等公益事业。第三,根据利益相关者对象的不同,将所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进行“对象化”,这样的分类清晰且企业之间具有可比性。

(二)丰富手段,准确核算社会责任指标

第一,加强部门协作。针对难以货币化且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环境和社会指标的核算,要加强财务会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从定量或者定性的角度有效反映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第二,尽可能多地将反映社会责任事项的指标纳入会计核算系统。在2006年的新准则中,环保与产品质量方面社会事项指标得以体现。比如,因环保法律、合同、环境污染整治等事项引起的企业应负担的环保义务(含法定义务、推定义务等)在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要求作为或有负债予以核算并在报表中反映;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要求对矿区的废弃处置义务确定为预计负债,反映了企业对环境维护的法定义务;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储量披露、公益性生物资产单独归类,反映出企业所负的环境资源的受托责任。同时,审计准则中对财务报表审计时环境事项的特殊考虑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探索对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事项进行指标化的技术,从而真正进入社会责任会计的“数字化”时代。

(三)规范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方式和披露原则

当前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方式规范不统一、信息可比性差以及自愿披露程度低。“十二五”期间,从披露方式来看,首先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划分企业类型:中小型企业自身限制条件多、社会影响力程度不高,所以宜采取以非会计基础型为主、会计基础型为辅的信息披露模式,具体方法包括在传统会计报表中单列少量的社会责任会计项目、采用会计报表附注形式披露、使用附表的形式对外提供环境报告、人力资源报告等专门的报告;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则宜采取以会计基础型为主、非会计基础型为辅的信息披露模式,具体包括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责任利润表、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和增值表的形式。从披露原则来看,则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当积极推动企业服务社会的力量,利用税收、奖罚机制等措施强制和鼓励企业编制基于统一社会责任标准的社会责任报告。

(四)建立统一的审验标准、引入第三方机制

目前企业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主要以国家政策、行业标准或指南等为标准进行披露,报告信息缺乏可比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事实上,在充分披露和可靠计量验证的基础上,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绩效进行公正的评价是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可靠程度高、相关性强、可比性高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将在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因此,建立统一的审验标准,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制,保证信息的有用性将是社会责任会计在发展道路上不可逾越的阶段。这就需要政府、会计界、企业的通力合作,规范第三方审验标准及程序,构建客观、权威、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数据库系统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权威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十二五”规划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于增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会计的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10(7):34-36.

[2] 刘尚林,公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选择[J].财会月刊,2009(12):84-85.

[3] 耿建新,张以宽.论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现状与未来[J].中国总会计师,2010(5):41-42.

第6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摘要】通过统计分析,笔者发现新疆上市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披露数量偏少,二是披露内容不均衡,三是披露质量不高。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规不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薄弱及监督机制不健全。在此基础上,本文从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提出了改善建议,以促进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有效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关键词 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策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新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CGL1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研究”(项目编号:050214C13);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新疆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涵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3TD002)。

【作者简介】韩金红,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

一、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偏少

目前,新疆上市企业总计38家,尽管2008~2012年这5年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逐步增加,但总体来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相对较少。笔者通过统计分析发现,2008年新疆仅有3家上市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增至4家,2010年、2011年分别增至7家、12家,尽管这3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逐步增加,但社会责任报告总体比例仍然较低,最高仅占上市企业总数的31.58%。2012年,有12家上市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数量与2011年持平。同时,我们还发现,2008~2012年的5年间,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频率有所差异,5年来只有1家企业能持续5年社会责任报告,这期间过2次、3次、4次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分别有5家、5家和2家,总计有24家上市企业从未过社会责任报告,占新疆上市企业总数的64.86%,这再次说明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偏少,多数企业并不能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为详细了解未社会责任报告的24家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笔者仔细研读了这24家上市企业2012年的年报,对年报中社会责任相关内容的披露程度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有37.50%的公司在年报中没有关于社会责任相关内容的披露,有20.83%的公司在年报中仅做了简短披露,只有37.50%的企业详细披露了关于社会责任的内容。

(二)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均衡笔者通过仔细研读新疆上市企业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发现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均衡,大部分社会责任报告对环境、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这5个方面进行了实质性的披露,却很少涉及债权人和供应商的信息。我们对于样本报告的社区类、环境类、股东类、员工类和客户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做进一步分析:未披露相关内容得0分,粗略披露定性描述得1分,详细披露定性数据得2分,简单披露定量数据得3分。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尽管所有企业对上述5个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都进行了披露,但并不均衡,平均得分最高的是“员工”,为2.83 分,其次为“环境”和“社会”,分别为2.42、2.17分,客户相关信息披露得分最低,为1.75分,大部分公司对此方面仅做了简单的陈述,尤其是消费者权益部分,较少有公司披露。

(三)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1.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喜不报忧”的现象比较突出。12个上市企业中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定量信息少、定性描述多。部分社会责任报告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充斥着各种口号式的内容,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缺乏深度,仅侧重于描述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但没有披露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实际取得的效果。

3.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可靠性存在缺陷。截至目前,新疆上市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没有一家经过第三方审验。

二、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完善

对于上市企业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早期的规定多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这些法规只是从不同主体出发规定企业应对这些主体的权益加以保护,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披露要求涉及很少,法律条文都相对零散,而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直到2006年深交所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才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虽然之后陆续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编制和评价提供了依据,但编制指南只是为广大的中国企业提供社会责任报告编写的依据,不是法律法规,没有法律效力。综上所述,我国并没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及其信息披露的专项立法,现有法律、法规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定缺乏操作的细则和实施的标准,还没有形成一个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给实施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行为。

(二) 上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意识不高

1.新疆上市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内容认识不统一,缺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新疆部分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解狭隘,他们认为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就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部范畴,而保护环境、慈善捐款等是政府的职责,与企业无关,对此他们漠不关心,更没有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

2.新疆上市企业对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新疆部分上市企业并没有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比如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对环境保护、慈善公益责任的履行及相关信息披露可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最终可提升企业价值。

(三)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督机制不完善

1.在宣传及推进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方面,当地政府的引导及监督作用发挥不足。新疆政府对于企业合法纳税等社会责任方面履行状况监督较好,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督导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加上理论研究的滞后、国家政策的不完善,导致当地政府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引导作用发挥有限。

2.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督不力。目前,新疆民间自发性监督组织数量非常少,同时,社会各类民间非政府组织社会活动的推动作用明显不足,导致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力量有限,社会公众监督的整体影响力薄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督促进作用不明显。

综上所述,当地政府及社会对与上市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较少、质量不高。

三、加强新疆上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建议

(一) 完善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法律法规

要加强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必须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奠定法律基础。

1.国家应当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及时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后果。

2.国家应当在《劳动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分别规定本领域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履行方式、信息披露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3.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配套实施细则,在立法过程中,采用指导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员工责任及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以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

(二) 强化新疆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

1.政府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企业培训等方式增强新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有效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时,这对企业价值的提升及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各级政府可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有意识地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3.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情况,形成全社会重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社会氛围,为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4.将社会责任的观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成为企业的价值理念和长期信仰,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三) 完善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督机制

完善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督机制,是促进新疆企业积极、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保障。

1.政府应设立监督机构,对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可比性等进行审查监督。同时,监管机构应与企业保持较高的独立性,以确保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审查监督结果的可靠性。

2.要建立社会责任审计制度,监督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相关信息披露质量有赖于严格的约束机制。目前社会责任审计缺乏,因此可借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将社会责任审计融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以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3.严格执法,对于不能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新疆上市企业,要进行严厉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促使新疆上市企业积极、有效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参考文献

[1] 李正,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07,(7).

[2] 张兆国,梁志钢,尹开国.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2).

[3] 王青云,王建玲.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研究——基于沪市2008~2009 年年报的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12,(3).

[4] 翟华云,刑丽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研究[J].中国民族大学学报,2012,(1).

第7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相应的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就业、产品质量等各种问题。尤其是近年来国家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注重自然环境和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就显得尤其突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受到了广泛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作为向利益相关者传递信息的重要途径,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银行正在走向国际化、商业化和现代化。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如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损害部分相关者的利益,既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也不利于整个和谐社会的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高于一般企业,担负着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他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因此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文献回顾

(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常勋(1990)在《国际会计学》中提出社会责任会计的内容应该包括商业道德。阳秋林(2005)认为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该包括: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对社会福利的贡献、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以及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孔晓婷、沈辉(2006)、阎丽恩(2009)认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该披露的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人力资源开发情况、参与公益事业活动的情况。李丰团(201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社会责任会计要素信息(财务信息)和社会责任绩效信息(非财务信息)两个方面。

(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李皎予、宋献中(1989)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分为三种:简单模式,主要包括叙述性反映、在现有报表中添加新项目和附注;中级模式,主要包括污染报告、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和环境交易报告;高级模式,主要包括社会收益表、社会经济营运表、综合社会效益――成本模型、增值表和社会资产负债表。郭黎、霍建伟(2001)认为,一些非货币性的信息主要采用文字说明的叙述报告形式,货币性信息则可以采用以下四种形式来报告:在现有财务报表中增加反应社会责任的新项目、编制社会收益表、编制经济营运表、编制社会资产负债表。黎精明(2004)提倡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并举,并尽可能的采用会计方法进行披露,仿照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报表,科目设置尽可能与传统会计科目相对应。时薛原(2008)、林松池(2010)则认为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分别采用不同的报告方式:中小型企业可以采用叙述性披露模式、大型企业可以在传统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社会责任项目或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上市公司则应当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信息不全面

根据2009年1月1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应至少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方面的内容,这为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及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提供了行业参照标准。通过阅读各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我们发现其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与该指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经济方面,报告中鲜少提及银行如何规范经营行为,更没有提到银行自身在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方面所做的努力等。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该指引并不是强制性的规范,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根据自身情况有所侧重的披露,因此导致了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全面。

(二)披露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国际准则《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质量具有平衡性原则,即正面和负面的业绩都要反映。但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只介绍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和取得的成绩,并没有披露企业行为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如频频发生的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事件。这种行为使得社会责任报告仅仅成为企业的宣传工具,与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初衷相背离,被美化的报告在可信度方面大打折扣。

(三)披露的信息缺乏可比性

我国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没有强制性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披露信息时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因而其可比性也比较差。一方面体现在横向可比方面,各国有商业银行业务侧重点不同,的社会责任报告所涵盖的内容也有所差别;另一方面体现在纵向可比方面,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连贯性没有年度财务报告强,有些持续性行为上年披露了下年却不见踪影,使得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得连续有用的信息。

(四)披露信息的实用性较低

我国目前关于量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研究还比较少,计量方式没有可靠的标准,使得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是非会计基础型,各国有商业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均采用大篇幅的文字描述,有些甚至还存在“空喊口号”的嫌疑,只简单描述了自身的原则和努力方向,而缺乏具体行为的描述。另外各国有商业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都缺乏定量的数据统计及分析,如银行内部纵向与上期的对比分析、横向和其他优秀银行的对比分析等。这使得利益相关者很难清晰直观的了解各银行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改进情况,以及其与行业标杆的差距,所以披露的信息很难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实用性较低。

四、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需要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依靠银行自身、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合作努力才能做到。

(一)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建设

1.增加管理层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

管理层作为企业战略的执行者,其行为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而意识决定行为,只有管理层具备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才能从上到下的改变整个企业的意识,形成一致的价值理念,并将社会责任思想落实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统计和相关内部考核体系。

2.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财务工作人员作为财务数据的直接加工者,对财务信息的披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人员素质与社会责任会计不匹配也是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发展过程中急需改进的地方。要准确计量和披露有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就要求财务工作人员必须改变社会责任观念、加强对社会责任会计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相应的知识结构,以适应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要。所以要不断加强财务工作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知识能力素质两方面的学习。

(二)完善政府监督体系

1.规范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由于没有相关规定而具有自主选择性,造成披露的一般都是对自身有利的信息,一般各银行间的信息不可比,同时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披露的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实用性不高。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建立适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指南,用于规范国内上市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提高其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

2.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审计制度

独立的外部审计是传统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有效保证,我国目前的审计制度主要是针对年度报表,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审计制度,这对监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是非常不利的,同时也不能保障企业真实公允地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得信息可信度降低。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构建出一套具有银行业特色和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审计标准。同时,为了配合该标准,政府部门还需要注意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信息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审计能力。

3.加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目前并没有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定专门的法规,国有商业银行只是出于自觉和经济利益的考虑才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一旦经济利益与承担社会责任发生冲突,国有商业银行很可能不承担或者敷衍的承担社会责任,相应的也不愿收集和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所以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还是需要政府强制实施。

(三)提高社会的推动作用

1.提高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人们在行动上没有真正的实施起来,国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的不足与其利益相关者缺乏社会责任维权意识有直接关系。因此,增加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他们对社会责任会计需求是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一条重要途径。

2.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第三方审计

为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质量,建立有效的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监察体系势在必行。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分为: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因此加强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审计是必不可少的。我国可以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体系,并引入相关社会组织审计作为补充。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新兴领域,具有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相对较为缺乏,因此,注册会计师协会必须注重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拔,加强注册会计师业务水平的培训,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业务的水平。

第8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关键词:体裁分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领导致辞;语步;体裁结构潜势

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8-0222-02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的是企业将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方式方法,其经营活动对经济、环境、社会等领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取得的成绩及不足等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的方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载体,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重要桥梁。尽管各个企业所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和模式不尽相同,但是,通常都含有高层领导致辞这一部分。高层领导致辞,既可以来自董事长,也可以来自首席执行官,或是由两者联合发表。高层领导致辞,作为整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开篇部分,对整个报告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

本文运用Bhatia的体裁分析理论和Hasan的结构潜势理论,对10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领导致辞进行了体裁分析,以期发现这种体裁是如何通过结构的安排实现其交际目的的,从而为更好地撰写此类文本提供参考。

一、 理论框架

(一)体裁

对于体裁的概念,众说纷纭,秦秀白(1997)曾撰文介绍了国外体裁研究的两个主要学派,即以Swales 和 Bhatia为代表的斯威尔学派(the Swalesian School)以及以Martin为代表的澳大利亚学派(the Australian School)。

Swales(1990)认为,体裁是交际事件(communicative events),在此交际事件中,文化成员有着共同的交际目的。Bhatia (1993) 把体裁的定义进一步概括为:“体裁是一种可辨认的交际事件,其特点是具有能被特定的职业或学术社团成员确认和理解的一整套交际目的。”Bhatia (1993)还认为,这种交际事件通常具有鲜明的内部结构和高度约定俗成的惯例,社团内的人通常在体裁规定的框架内传递个人意图或交际目的。Martin(1984)则把体裁定义为“同一文化背景成员参与的阶段性,目的性的行为”。基于以上几种定义,我们可以发现,体裁有如下特征:

1.交际目的是决定体裁的根本要素,它决定了某种体裁的存在,并影响着语篇的内容和风格的选择。

2.体裁都有常规性和制约性,而且有重复性和习惯性。体裁是为其使用者所共同遵守的、程式化的社会交往工具,其基本原则是不能随意更改的。

3.体裁是分步骤的,是一种具有可辨认步骤的交际过程。

4.同一体裁的语篇之间存在着差异性。由于文化因素或语篇变量的不同,同一体裁的语篇可以存在多方面的差异,但仍具有相同的目的。

(二)体裁分析

体裁分析,不是对语篇的语言特征进行简单的描述,而是着重于描述更高层次的、宏观的语篇结构,并探究语篇是如何通过语篇建构实现其交际目的的。因此,体裁分析的根本宗旨是研究语篇的交际目的和语言使用策略。

作为语篇分析的一个新的分支,体裁分析不仅局限于文学领域,近年来,许多学者也利用这一理论对非文学语篇进行了体裁分析。如,Swales对社会科学类论文前言部分的体裁分析和Bhatia对促销信和英文求职信的体裁分析等。

(三)体裁结构潜势

Hasan(1989)指出,“体裁结构潜势(generic structural potential)是一个体裁中所有可能的语篇结构和语篇模式”。也就是说,体裁结构潜势是对多个个体语篇高度概括的、具有规律性的抽象模式。体裁结构潜势不仅能够反映出一种体裁中的必要成分(obligatory elements)和可选成分(optional elements),还能反映出各种成分之间的顺序(sequencing)及再现(iteration)等特点。

二、 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领导致辞的体裁分析

本文参考2011年财富500强企业名单,从中随机选取了10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基于语步的概念对其中的领导致辞部分进行分析,找出了其有的语步规律,并对其体裁结构潜势进行了归纳。

(一)交际目的分析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交际目的是决定体裁的根本要素。因此,本文先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领导致辞的交际目的进行了分析。领导致辞,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开篇部分,不仅体现了一个领导人的个人魅力,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信息,以期在利益相关者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经过分析,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领导致辞的交际目的主要有两方面:

1.提供信息。领导致辞,作为整个报告的浓缩,可以使不同的阅读者通过阅读这一部分迅速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2.树立形象。领导致辞,可以增加整个报告的可信度,同时通过总结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贡献,为最终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起到促进作用。

(二)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领导致辞的体裁分析

根据Bhatia的语步分析法,笔者分别对10篇中英文语料进行了分析,按照每个语步都有明确的目的和为实现各自功能的原则进行了语步划分,发现了此体裁中常见的语步:

1.External Environment (EE),外部环境。该语步主要用来描述企业发展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大环境,交代了企业发展的外部商业背景,它能帮助读者迅速获取概括性信息。例如,2010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宝钢新一轮规划的启动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

2.Establishing Credentials (EC),建立资质证明。该语步通过回顾企业历史,阐述企业在该行业或社会中的作用以及简要评价上年的主要业务的方式,树立企业的地位。例如,201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 730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42亿元,完成钢产量4 450万吨;连续第七年进入世界500强,名列第276位,并再度被《财富》杂志评选为“全球最受尊敬企业。”

3.Values and Beliefs (VB),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该语步阐述了企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和价值观。例如,经营业绩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我们一向坚持的原则。

4.CSR Performance (CP),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该语步用来描述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获得的奖项。例如,2010年,我国遭受了西南干旱、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灾害,东风公司积极组织了捐款捐物活动,倾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

5.Expressing Gratitude (EG),致谢。这一语步用以表达对利益相关者这一年来支持的感谢。例如,在此,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股东、客户和社会各界对交通银行的支持,也衷心感谢全行员工卓有成效的工作。

6.Outlook for Future (OF),对未来的展望。这一语步主要介绍企业对下一年的展望,有无新举措或新计划,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公司的前景如何。例如,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新的事业计划全面启动的第一年。公司将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围绕打造“国内最强、国际一流”汽车制造商目标,加快和谐东风建设。同时,将继续践行我们的社会责任理念,用实际行动实现我们对社会的责任承诺。

7.Soliciting Feedbacks (SF),邀请意见反馈。通过礼貌的邀请读者给以反馈,可以给读者留下友好和真诚的印象,对于企业形象的树立有积极作用。例如,同时也希望各界朋友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基于以上对各个语步的理解和定义,笔者对10篇中文语料的语步分析结果汇总如下:

+表示该语步在该语篇中出现

Swales (1990)指出,在某一体裁里,有些语步是必需的,有些是可选的,各语步之间的顺序可能固定,也可能很灵活,某一语步可能嵌于另一语步之中,某些语步也可循环出现。根据上表可知,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领导致辞中,语步OF(对未来的展望)、CP(企业社会责任表现)、EC(建立资质证明)、EE(外部环境)出现的频率很高,因此,为必要语步。而VB(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EG(致谢)、SF (邀请意见反馈)出现的频率较低,属于可选语步。根据Hasan的体裁结构潜势理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领导致辞的体裁结构潜势可归纳如下:

{[EE〈EC]} (VB) (EG) [CP〈OF] 〈(SF)

其中,( )里的成分是可选成分,其余均为必要成分;〈 表示其两边的成分的位置固定,不能随意变换顺序;[ ]表示顺序限定;{ }表示括号内的顺序可以重复。 即:EE与EC作为必要成分,其出现的位置是固定的,一般出现在篇首,且EC经常用在EE之后,两者结合在一起使用,并且EE,EC这一顺序可以重复出现,但都出现VB之前;VB,EG作为可选成分,出现的顺序比较灵活;CP,OF作为必要成分,一般出现在篇尾,且CP通常出现在OF之前。CP可以说是对整个语篇至关重要的部分,它是整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核心部分,也是领导致辞中必不可少的语步。统计结果显示,90%的中文语料都包含了此语步。OF也相当重要,对于坚定读者的信心,在读者中树立正面积极的形象有推动作用。SF作为可选部分,一般出现在语篇最后,有助于树立企业不断追求进步的积极形象。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领导致辞在体裁结构上有了一定认识。但是,应该明确的是,体裁分析的目的在于发现模式而不是设定模式。领导致辞这一文体的写作也因人而异。因此,笔者对该体裁的探讨只是给撰文者提供一些指导性的建议,但是,建议在撰写该文本时,最好能包括上文中所提到的必要语步。另外,由于所选的语料数量有限,在分析结果上可能会存在偏差,希望以后的研究中能通过扩大语料数量来完善分析结果。

参考文献:

[1] Bhatia,V. K. Analyzing Genre. Language Use in Professional Settings [M]. London/ New York: Longman,1993.

[2] Hasan,R. The Structure of a Text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3] Martin,J.R. Language,Register and Genre,in E. Christie (ed.),Children writing: reader [M]. Geelong,Vic: Deakin University Press,1984.

第9篇:简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范文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理论研究;实务操作

1.绪言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主要是指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应为和不应为的责任为中心所开展的会计活动。具体而言是指企业主要运用会计所特有的理论以及方法,同时借助经济学、社会学甚至是伦理学和其他的一些学科的研究成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加以反映和控制,然后再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衡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社会性活动及其产生的成果,从而指导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与社会利益相一致,从而使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能够协调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与以经济责任为中心的传统会计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它的的根本性特征主要是将企业的反映与控制的内容从狭义的经济责任扩展到具有一定广泛意义的社会责任。

2.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披露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起步时间比较晚,无论是关于理论的研究还是实务的操作都处于起步阶段,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的报表都将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相关指标单独的反映出来,而关于如何确认和计量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也没有既定的章法可以遵循。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在披露过程中还存在有不少的问题,相关的负责人要认识到这些问题的所在,积极的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问题,保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过程的完善性。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不足,披露标准不统一

首先,绝大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非常的不完整,据有关的资料统计,我国企业对于与人事安排、员工福利等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履行信息的反应非常迟钝,很少有企业能将与自身发展相关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而又准确的披露,即使是一些上市公司也没有在年报中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披露,一些已经披露的社会信息,也主要是叙述和说明为主,缺乏相关的以货币计量表述的财务数据,有的只是简单的对税金问题提供了一些会计数据,对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的捐献以及污染治理的支出也只是进行了一些定量数据的简单化的披露。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会计人员对于一些已经发生的社会责任事项没有较为明确的记账金额,这也是实施社会责任会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2.2 披露的内容不够详细

我们从欧洲财经会计联合会在上个世纪末期发表的一个专门的研究报告可以得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反应的内容主要应该包括:企业的雇佣标准、员工工作的条件、员工的健康与安全问题、员工的教育与培训问题、劳资关系问题、工资与福利问题、环境影响问题以及企业与外部集团的关系问题等。根据这个报告我们可以推算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的开发以及资源的具体使用状况;二是员工的福利状况;三是企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的主要表现;四是企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五是企业的经营成果以及相关成果的分配情况;六是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的开展情况。笔者根据长期的调查,得到的实际情况却是,只有非常少的企业在会计责任信息报告中披露了一些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而且即使有这方面信息的披露,也不能做到对履行社会责任信息的详尽的披露。绝大多数的企业的会计信息没有反映对未来可发生的环境问题的说明,其披露的信息的实用性也比较低。[1]

2.3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缺乏独立报告的动机

很多企业对于自身发生的社会责任项目,并没有在核算过程中列示出相应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绝大多数企业只是将该项目归入到了某一个传统的会计科目之内,譬如说将企业与环境罚款相关的支出列入到了“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之中,而对于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赞助和捐赠也列入了“营业外支出”的科目之内,这就给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混乱,也会将营业外支出的信息的真实情况大打折扣。再比如说,将很多企业环保机构规定的必须要缴纳的排污费,直接列入了企业的管理费用之中,而为了承担社会责任而进行的新设备的投资以及固定资产的购买与建设,都列入了一般性的固定资产来进行支出性的管理,对于一些矿产资源产品的生产企业来讲,他们所缴纳的矿产资源的占用和补偿费,竟然通过提成或者摊销的方式计入了企业营运期间的各种费用中,这些处理方法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但是相应的社会责任项目表现的却不够明确,信息参考者没有办法从会计报表中观察的出来。除过这些方面之外,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很多企业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独立操作的意识,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我国会计信息披露起步时间较晚,之前没有企业独立编制责任报告的先例;其次是由于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需要考虑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很多因素,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效益,绝大多数企业都不愿意单独的进行社会责任会计的披露。

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