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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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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

第1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尊敬的党组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每一名共产党人都必须认真作答的重大考题。这场大考内容深邃,函盖面广,作为一名在基层 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我们该做些什么,不仅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三中全会报告,而且在基层工作中,在农村建设中,做好绿字 文章,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生活模式,打造绿色乡村,多为农村的绿色做贡献。

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绿色发展是十八大精神的题中之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愿望的科学发展之路。我们大学生村官作为 农村基层干部中最年轻的,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工作,创造生态文明同发展,让乡村成为最绿的,做好绿色定位。加大通道和环村绿化带建 设,围绕“路修到那里,绿化就跟到那里”的思路,展现一个绿色的、朝气蓬勃的新乡村。

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面貌提升让农村大变样,一定要让乡村持久美丽,长效美丽。问题的关键还是在广大群众的思想意识,我们常说没有落后的 群众,只有不会干工作的干部。我们基层干部一定想尽一切办法,充分运用好村中的“大喇叭”、宣传条幅、黑板报等载体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好村民肯谈会、夜访 农家等基层制度深入群众进行讲解。作为大学生村官要去跟农村老干部、老党员多交流学习,共同创造绿色乡村。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模式。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到农村,在乡村倡导低碳生活,无烟生产。在社会上、在群众中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模式,自觉养 成健康环保的生活习惯,宁可不要税收,宁可不要GDP,也要天蓝地绿的生存环境。作为大学生村官,要立足自己所负责的村子,协助村两委班子根据实际情况, 找到适合自己村子发展的绿色道路,植树造林,切实打造乡村的绿色环绕。

汇报人:

第2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一季度:市级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四边三化”行动年度推进计划,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主要项目和工作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在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四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四边三化”年度推进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市重点开展“四边”洁化专项行动,清除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可视范围内各类垃圾,基本消除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开工建设60%以上绿化工程;完成河道整治15.05公里;完成“四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1个;培育3个以上景区“三化”工作试点。二季度:开展“四边”洁化检查、暗访、督导,巩固洁化专项行动成果。重点完成中心城区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向外200米范围内(包括建筑控制区)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完成90%以上绿化工作任务,新建森林通道460公里以上,绿化面积7500亩以上;完成河道整治35.5公里;完成“四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2个;推进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三化”工作。三季度:继续开展“四边”洁化检查、暗访、督导,完善洁化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全市和三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组织对各县区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检查,初步建立市、县区两级长效管理机制;完成河道整治61.25公里;完成“四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3个;深入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三化”工作。四季度:全面完成全市“四边三化”行动年度推进计划目标任务,组织对县区、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迎接省对我市“四边三化”工作年度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以“一种三清”为重点,依法彻底整治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重要道路沿线环境,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三化”工作。清理公路沿线垃圾。清除国省道公路、县乡重要道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治非法废品收购点,编制实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消除建筑控制区内外的各类垃圾,提高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程度,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清理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彻底拆除或清除国省道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广场、废旧品回收站(点)等场所整治到位;清洁或粉刷保留的建筑和沿线建筑物立面,提高公路沿线环境的美化程度。清理违法和无序非公路标志标牌。着力整治各类非法户外广告,制定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等长效管理机制。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沿线未经许可设置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拆除;对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责令产权单位立即拆除;对经许可设置的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尽快修复;已到许可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延续许可;尚未广告的,责令产权单位公益广告;整治期间严格依法办理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许可,严格控制新增数量,原则上不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经整治,拆除广告总量的50%以上,其中高速公路6月底前完成、普通国省道12月底前完成。完善提升公路沿线绿化。结合国省道改建、边坡复绿和补植及高速公路星级文明服务区创建等工作,重点改善申嘉湖高速栅栏内绿化现状,对104国道、318国道、06省道、09省道、11省道以及湖薛线、滨湖大道、梅灵路、长洪公路等国省道、一般公路沿线缺株断档的林带林网进行补植,实现沿线宜林地段绿化覆盖率达到95%,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5米以上,形成隔离栅内与隔离栅外建筑控制区内两条层次分明、有序结合的绿化带。完成G50沪渝高速与G104京福线段示范路段的创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农办、市贸粮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

(二)推进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改善铁路沿线及车站环境卫生。加强铁路防护栅栏内外的垃圾清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建立健全保洁制度。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区内禁堆垃圾及污染物。加强市境内沿线工区环境和站容站貌整治,加强车站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专业管理,及时捡拾清扫车站垃圾并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做到站台和站前广场无垃圾、污垢、口香糖、烟头、水渍等。完善提升铁路沿线绿化。消除宣杭线林带断档缺口,平均单侧宽度达到10米以上,对宽度不达标宜林区段进行绿化补植。完成高速铁路绿化8公里、绿化面积255亩,普通铁路绿化补植面积16.2亩。完成宁杭高铁绿化,平均单侧绿化宽度15米以上。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绿化种植维护责任网络,分项划分责任公里,实行责任公里负责制。坚持种养结合,实现铁路沿线常青有花、整齐美观、林带不断、以林护路的目标,形成风景优美、绿树成荫的绿色长廊。依法打非治违。以打击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的行为为重点,加强打非治违。依法处置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清除铁路线路两侧、车站周围安全保护范围内非法建造危险品生产、加工、存储、销售场所,杜绝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品或进行爆破作业。依法处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及修建其他影响或者危害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等各种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铁办)责任单位:德清县政府、长兴县政府、吴兴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铁路有关单位

(三)推进河边洁化绿化美化。深入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加大河道保洁力度。通过人工和配备机械化设备相结合,对河道和堤防进行清理和保洁,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定时定点清理和收运,实现河道保洁范围内“无杂草、无垃圾、无漂浮物、堤岸整洁”的目标,完成河道保洁522公里。提高保洁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人员、经费,定期对河道洁化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巩固提升保洁成效。加大河道整治力度。通过水系沟通、河道清淤、岸坡整治、堤防加固等治理措施,完成河道整治86.5公里,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加强对西苕溪安吉段等河段采砂的监督,加大对非法采砂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完善提升河道沿线绿化。重点做好梅湖线、余英溪、浒溪、长兴港、长湖申等航道的绿化工作。南浔区、安吉县分类重点推进一般河道两侧绿化工作,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完成主要河道绿化32.3公里、绿化面积699亩,其他河道绿化168公里、绿化面积2287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农办、市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港航局

(四)推进山边洁化绿化美化。集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点治理位于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废弃矿山,完成“四边”区域10个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其余7个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产矿山三化水平。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平台,对山边可视范围内生产矿山的废弃剥离物、办公区及生活区设备设施的乱堆乱放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对矿山生产区的粉尘易发区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升矿山洁化水平;对山边可视范围内的临时边坡要求及时治理,终了边坡及时复绿;对堆土场、办公区及生活区适当绿化,提升矿山绿化、美化水平。严格新设立经营性矿山。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和采矿权设置方案要求新设置矿山,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1000米内可视范围,除因工程施工需新设立采矿权和探矿权转采矿权外,原则上不得再新设立露天开采的采矿权,地下开采的采矿权需先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才允许设置,把有绿色矿山建设经验作为准入条件。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考核办法、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和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铁路、航道两侧3000米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性矿山,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完成县级以上绿色矿山创建5个,应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50%,最大限度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四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矿治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五)推进景区洁化绿化美化。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乡旅十景)为重点,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整体环境面貌和品质。全面整治景区环境。坚持A级景区标准,大力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卫生秩序管理,督促景区做到区域内无乱堆、乱放、乱建、乱摆,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确保游览场地清洁、美观。加强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空气质量清新、无噪声污染源、地表水清洁无污染。做好景区环境治理,重点加强景区对外交通道路沿线破损山体修复、广告路牌规范、道路洁化绿化美化工作,提升通景道路沿线景观形象。做好景区周边村庄垃圾清运、房屋立面整治等,全面改善景区周边环境面貌。做好景区周边河湖水面漂浮物清理、保洁、生态护岸、河岸绿化等工作,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推进景区提升改造。大力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的提档升级,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通往景区道路的路面、旅游标志等。督导景区保持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住宿、餐饮、娱乐等公共服务区域的各项设施设备外观完整、功能完好,垃圾箱(桶)、果皮箱等污物收集设备外观整洁、造型美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规范设置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做到设计精美、特色突出、种类齐全。合理设置道路指示标牌,危险路段和复杂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和信息提示牌,规范停车场停车线、停车分区和回车线设置,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强化景区综合管理。完善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集聚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督促和引导景区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标准,巩固提升景区环境、卫生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景区环境卫生保洁、景区自然生态环境维护、景区基础设施更新完善等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景区环境整洁优美、景区设施规范齐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

(六)推进城乡区域洁化绿化美化。以建设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完善规划、加强管理、提升水平为重点,推进城乡“四边三化”工作。完善实施有关规划。各县区结合城市化发展推进的实际,着眼统筹城乡发展,完成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并严格按照规划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认真实施乡镇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突出抓好中心村建设规划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加强城乡区域洁化。加强城区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提升清扫保洁质量,生活垃圾及粪便全部密闭储存清运,日产日清,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本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加强村域内(尤其是原乡政府所在村和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村)保洁工作,村域内无成堆垃圾,路边无明显零星垃圾,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无垃圾。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县处理的模式,生活垃圾全部密闭储存清运,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无垃圾飘扬、污水洒漏现象;各类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房、箱、桶内垃圾不外溢。加强乡村道路环卫清扫保洁,乡村道路实行专人保洁,健全保洁制度。加强扬尘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规范化建设,加大道路二次扬尘治理力度。提升城乡绿化美化。加强高速公路入城口的绿化建设和穿城铁路、高架两侧的防护绿带建设,加大对南高速口、北高速口、环渚高速互通及东门入城口连接城区道路的绿化整治和养护管理,美化城市环境。积极推广两侧建构筑物、屋顶、墙面、立交等立体绿化,大力推广应用乡土植物,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努力打造“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国省道公路、铁路沿线为重点,深入推进沿线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大力种植乔木和乡土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交通沿线村庄绿化格局。加强交通沿线村庄立面整治和景观设计,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美化景观。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保障措施

强化考核指导。把“四边三化”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综合考核,纳入县区、部门生态市建设考核。各县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实行定期检查督办通报制度,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督促,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开展“四边三化”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各责任单位要抓好督查落实。

第3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决策部署为指导,践行群众工作法,切实发动群众,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新模式,把公共空间治理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与建设“强富美高”新的切入点。加快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五改善”工作,确保在促进全镇农村公共资源保值增值、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上实现新突破。

二、总体目标

按照“经济增收、环境美化、群众共享”为目标,以村(居)级为责任主体,对所有涉农行政村(居)所在村庄,2020年8月31日前,各村居本着就地取材、量力而行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做好空间环境改善工作,确保村部所在村庄“五改善”率达100%。

三、治理重点

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五改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改善村庄出入口空间

1、改善要求

突出乡村风情、乡村风貌,按自然宜人的原则,提升村庄出入口形象,形成鲜明独特的村庄标识。有条件的村居,可利用原有历史构筑物,通过植物绿化、小品配景等方式对出入口进行改善。

2、改善情况

目前、村、应、孙庄村已建有鲜明独特的村庄标识,、虽建有村庄标识,未形成本村居特色。、、、、未建有村庄标识。

3、改善措施

(1)对应、村地标附近进行绿化、美化,展现更具独特的村庄标识,按计划7月底完成对所有村居村部村庄出入口空间改善工作。

(2)、、是典型的,利用渔业工具等设计具有村居特色的文化,、、、根据村居特色设计标志,做到一村一貌,一村一品,计划7月中旬完成对全镇村庄出入口空间的改善工作。

(二)改善农民户外活动空间

1、改善要求

利用清理整治出的村庄内部空间,结合集中居住点,建设农民户外活动场所。可通过建设广场、配套椅凳、适度栽植绿化等,改善农民户外活动场所环境。

2、改善情况

目前14个村居,都提供户外休息活动场所,质态较好的村居有村、、、、、。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涉及面较广。

3、改善措施

(1)对质态好的活动场所,增加群众所需的椅凳配套、休闲娱乐设施等。

(2)对质态较差的场所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三)改善公共服务空间

1、改善要求

围绕村民需求,利用整治出的空间资源,在村庄内合理配置公共停车点、健身器材和其他设施,让群众共享公共空间治理成果。

2、改善情况

目前镇已有11个村居对整治出的空间资源进行整理,增加基础设施、配套健身器材等,让群众共享公共空间。、未能充分利用已收回的公共空间资源,完成对公共服务空间的改善工作。

3、改善措施

、采购健身器材,建设健身场所,真正让群众共享公共空间治理成果。计划7月底完成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四)改善村内道路水体空间

1、改善要求

清理整治道路水体周边有碍观瞻的破败建筑,以乡土树种为主,完善行道绿化、水岸绿化,提升庄台风貌。

2、改善情况

对各村居涉及到的、、枯死树木进行补植。、、、省道连接线、31条一事一议道路、43条村道路边种植花草,清理路肩,道路环境整治等。

流域性河道徐洪河,乡级河道60条,进行两侧改善,清理河道杂物、树木补植7000余株。

3、改善措施

(1)清理乱耕乱种、违法搭建、非法搭接路口、非交通标志和广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

(2)路肩土覆土到位,根据自然条件种植适宜的花草和苗木;

(3)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占道经营、非法地镑等占道现象;

(4)清理河道垃圾、杂草、边坡种植;

(五)改善庭院内外空间

1、改善要求

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动群众,利用家前屋后空间资源,栽植经济林果、乡土树种,美化绿化庭院空间,实现庭院经济和景观效果相得益彰。

2、改善情况

全镇14个村居均已结合人情减负完成对村规民约的制定,庭院内外按“五美”、“四化”进行打造,庭院经济不明显。

3、改善措施

(1)以点带面,分步完善。每个村居以1个自然村庄或小区为重点根据标准分类开展创建工作,镇村两级组织评选星级“五美家庭”进行表彰,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先行、先点后面,并逐步推广至全镇;

(2)稳步推进,观摩评比。村居要常态化开展观摩评选活动,镇五大行动办公室以周为单位组织观摩评比推进庭院环境治理行动,每周每村抽取10户评比,周一通报;

(3)多方联动,公示挂牌。各村居通过支部微信群、党员活动日、党群议事会、党群面对面、三务公开栏公开庭院建设情况,让“五美庭院”有荣誉、差乱庭院有鞭策。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督查推进机制。

镇五大行动办公室会同督查室形成长效督查机制,通过对各牵头部门、各村居进行督查检查,对“五改善”常态保持、推动情况,每周一进行通报,综合评比后三名的村居、单位上台表态发言,颁蜗牛奖。

第4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村能源

    1、农村沼气建设

    2004年,省政府已是连续二年、市政府已是连续四年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心工程"。按照玉农发〔2004〕46号《玉溪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4年农村能源建设计划的通知》,今年全市的沼气池建设任务是30000口。截止11月30日,全市共新建沼气池29460口,占计划任务数的98.2%,其中达到"三配套"的有27799口,占计划任务数的92.66%。各县区的完成情况为:澄江完成"三配套"沼气池1553口,占计划任务的103.53%,新平完成5872口,占101.24%,元江完成4014口,占100.35%,华宁完成6089口,占99.82%,红塔区完成1465口,占97.67%,易门完成3371口,占84.28%,峨山完成1980口,占79.2%,江川完成3011口,占75.28%,通海完成444口,占74%。预计到年底,各县区皆能够圆满地完成计划任务。截止2004年10月,全市有8个乡镇,116个村委会,1413个村民小组实现沼气化。截止11月底,市财政共投入沼气建设资金1260万元。详见附表1。

     2004年,农村沼气建设迎来了又一个发展机遇,今年中央安排10亿元国债资金,启动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这个项目涉及全国24个省的540个县。我市易门、江川、华宁、元江、峨山、新平6个县争取到这一项目,占全省23个县的四分之一多,内容为每个项目县建设3000口"一池三改"沼气池。该项目从11月启动实施,目前,已按规定完成对沼气建设物资的招投标工作。

     2、山区改灶工作

    2004年,省能源站下达我市的山区改灶任务为2000眼,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完成3745眼,占计划任务数187.25%,各县区皆超额完成任务。

     3、太阳能热水器推广

    全年计划数为8000M2,截止10月30日,共推广3411户,共计10939 M2,占计划数136.74%。

     4、沼液浸种

    2004年,有58450户农户应用了沼液浸种技术,推广面积达8948公倾。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2004年,农村面源污染在停顿了1年多后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日本协力银行贷款的抚仙湖治理工程项目中,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已作为重要治理工程经国家发改委立项,项目总投资为30923.6万元人民币。除此以外,《抚仙湖径流区澄江代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星云湖径流区双桥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市计委批复立项,进入初设阶段,每个村市级投资200万元;《东风水库径流区大矣资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与《2004~2006年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治理实施方案》一起被列入市计委2005年建设计划。

     (三)农业环保

    今年我市农业环保工作的重点有3个方面,一是组织好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工作;二是完成好农业部第一批农业类野生植物保护品种:元江普通野生稻原生境地的保护区建设工作;三是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此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如下:

    1、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截止11月30日,全市共有3家企业3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32家企业的49个产品取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家家企业取得无公害产地认证,其中2004年新认证的有23家,已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认证任务(10家)。目前,玉溪市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目前,在办理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有10家,产品有14个(已全部通过环评);在办理无公害认证的企业有10家,产品有11个。我市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涉及米、面、油、肉、蛋、菜、果、糖、酱菜等各类产品,总产量达12万吨,总产值达3.5亿元。

    2、元江普通野生稻原生境地保护区建设。2003年10月,根据农业部农办科〔2003〕53号《关于印发<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江县普通野生稻列为农业部第一批野生类植物保护品种。按照《云南省元江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元江野生稻保护项目协调会议纪要》,该项目于今年4月开始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为70万元。目前资金到位35万元,完成的工程项目为核心区土地征用(2.678亩),核心区、缓冲区生物围栏(一层铁丝网,1253米;两层龙舌兰,1907米),保护区大门建设等。

    3、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建设。建设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全面开展检测,是我市农业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站在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支持下,培训人员2名,经考核合格,取得了省站授予的"玉溪市农业环境监测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牌子,并开始着手配备与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大型仪器设备相应的农残分析前处理仪器设备,依托省站强大的仪器,整合资源,为我市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与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

     二、经验与体会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目标明确。玉溪市党委、政府、业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沼气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提出?quot;山区农村沼气化,坝区农村燃气化"的农村能源发展方针,计划到2010年建设30万口沼气池,实现全市宜建池农户沼气化,认识统一、认识到位。在思想和行动上让我市的沼气建设步伐始终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加大扶持,争项目、争资金,促发展。今年,在市级财政收支紧缺的情况下,市政府将沼气池建设任务增加到30000口,拿出1800万资金,每口补600元,保障我市沼气池建设的进程。市农业局作为沼气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将沼气建设作为农业局重要工作来抓紧抓落实,积极抓住机遇,争取中央建设项目。在全省申报成功的23个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中,我市占了6个,易门、江川、华宁、元江、峨山、新平成为首批"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每个项目县取得了300万元的国债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玉溪市的沼气建设。

   

    (三)搞好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今年3月,我市在对全市农村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玉溪市2004-2010年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其中对沼气池建设作出了详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到2010年完成30万口沼气池建设,使农村宜建池户全部建池,让三分之二的农户用上清洁能源--沼气。在农村沼气池建设中,我们坚持六个结合:一是与乡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二是与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旧村改造相结合。三是与改厩、改水、改厨、改厕、农村初级卫生达标相结合。四是与发展生态农业相结合。五是与加快畜牧业发展和适用科技措施推广相结合。六是与"三湖一库"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相结合,达到既解决农村生活用能,又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农村文明建设的综合治理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农村沼气建池方针,集中人、财、物力,以实现沼气化村为目标,逐村逐乡地连片建池,充分发挥沼气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

   

     (四)加强宣传,搞好协调。2004年,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沼气建设的氛围,让沼气建设做到家喻户晓。并继续组建沼气建设指导组,协助各县区开展沼气池建设。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促进沼气发展。今年我们与市妇联和团市委合作,在全市各县区各分别建设9个沼气村。玉溪市的沼气建设已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注重质量,不断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为了确保沼气池质量,保障广大农户的利益,弘扬"民心工程",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按国标《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3)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范》(CB/T4752-2003)施工,严把建池质量关,并严格按《户用沼气也质量检查验收规范》(CB/T4751-2003)进行试压验收,做到不试压不验收、不产气不交付使用,对因施工质量和物质质量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一方面认真抓好沼气建池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施工技术水平,提升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实行沼气建设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2月起,市农业局制定和下发了"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中推行沼气生产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在全省第一家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对沼气建设行为作出强制性规定。四是在沼气建设中坚持沼气池、猪厩、厕所、"三位一体"同步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标准规范,达不到"三配套"的不予验收。

     (六) 强化服务,建管并重,发挥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为保证已建沼气池正常使用,发挥综合效益,我们十分注重建池后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坚持沼气池、畜厩、厕所"三配套"建设,保证沼气池有充足的发酵原料,达到较好的产气效果;同时,严把各类沼气建设物资进货关,沼气建设所需的各类管线、灯具、模具、灶具统一由能源部门组织供应,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发现质量问题的无条件更换和修理。避免因发酵原料不足和建池物资引起的"质量"问题。二是制定了沼气池巡回检查制度,除对一些农户反映的问题安排人员检查外,每年安排1-2名人员对建设规模较大村寨进行巡回探访,了解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对实现沼气化和沼气普及率较高的村组,把安全使用沼气、沼气池的管理维护、科学养猪、综合利用等实用知识培训到农户,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效益,实现能流物流的良性循环和转换,促进了"猪-沼-粮"、"猪-沼-菜"、"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的发展。

     (七)以奖代补,鼓励企业认证绿色食品与无公害农产品。2003年12月,为鼓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分担申报企业的申报负担,由农业局、市产业办代表市政府对14家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进行了表彰,每家绿色食品企业奖励5万元,每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奖励2万元。今年初,在农业产业化资金中,预留了55万元资金,继续对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进行奖励。该扶持政策极大的鼓舞了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的申报积极性,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成为全省申请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最多的地州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沼气建设工作经费不足。每年建设30000万口沼气池,工作量较大,农村能源建设部门任务与责任巨大,随着沼气建设向边远山区发展,各项支出都在增加,而农村能源部门工作经费没有增加,严重地制约了沼气池的推广工作。今年市县两级为申报农村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付出了较大的人力与财力,项目报下来了,但却没有相应的前期工作经费,损失巨大,严重影响了农村能源部门的工作,影响了今后的申报积极性。建议市县两级财政追加农村能源建设部门的工作经费,追加国债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经费。

    (二)各县区、乡镇、村社发展仍然不平衡。农村沼气建设"民心工程"已连续实施了四年,累计建池11.5万口,在全市已有8个乡镇、116个村委会实现沼气化,但依然有个别县、乡、村存在认识不到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沼气建设启动晚,年底赶任务,工作被动,差距明显。

    (三)沼气池后续管理工作依然滞后。目前,农村沼气建设已深入到广大乡村,点多面广。我市自1997年市财政停止了沼气池维护经费(0.5元/口)后,由于现有的聘用建池技术人员实行的是计件(建池)工资,建池时为降底农户建池成本,也未在建池费用中预留有维护费用,各基层农村能源建设部门缺乏专门的维护经费,要在所有建设区全面开展并做好后续管理维护工作,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的现象。建议市财政每年按全市沼气池保有量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沼气池的后续管理经费。

    (四)安全故事时有发生

由于管理、使用、维护的知识和技能不到位,造成今年出现死亡5人的事故,玉溪市沼气建设发展至今,已死亡23人。

    (五)沼气综合利用率低。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是沼气的生命所在,可以有效地延伸沼气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到今年底,玉溪市沼气池保有量将达到14.5万口,沼气池建设已遍布全市各个乡村,但广大建池农户缺乏综合利用方面的知识,沼气综合利用工作发展滞后。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户培训,由农村能源部门组织,对农业生产骨干开展沼液浸种、沼液喂猪、沼液养鱼、沼液叶面施肥、沼液(喷施)防治病虫害、沼气保鲜、沼气保温、沼气灯光诱虫等适用科技的培训。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和生态家园(庭园生态)建设给予扶持。

    (六)缺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经费。我站承担着玉溪市绿色食品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咨询、考查、指导、申报管理、材料初审及采样、送样等工作,办理过程中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两年来,此项工作成效显著,企业满意度较高,但我站却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严重地影响了认证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2004年工作安排:

    (一)沼气建设。计划任务数30000口,其中完成2004年国债沼气建设项目18000口,"八个一"工程涉及的116个贫困村建池8500口,一般地区3500口。具体计划见附表2。在国债项目、"八个一"沼气建设项目实施中,要特别注意补助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但禁止出现国债资金、"八个一"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财政一般补助资金(600元)双重和多重享受的情况发生。

    (二)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好2005年澄江、红塔区、通海三县区的国债沼气建设项目县的申报工作,力争立项。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认真做好《抚仙湖径流区澄江代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星云湖径流区双桥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东风水库径流区大矣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根据项目的批复和要求,组织和实施好治理工程。

    (四)绿色认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和完成好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的考察、申报管理、培训和材料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把好申报企业整改关和材料的审核关,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2005年的目标为认证20家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

    (五)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按照项目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继续建设和完善元江野生稻原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地保护和管理运行体系和制度,切实保护好野生稻这一珍稀植物。

    (六)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按照省站要求改造实验室,配置与省站仪器设备与分析方法对应的前处理仪器设备,尽早开展起农产品农残定量分析工作。

附:1、二00三年沼气池建设进度统计表

第5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关键词】 绿色发展 理念 大美南阳 考核 法治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南阳市六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绿色引领,建设既丽且康、民富文昌的大美南阳。充分发挥南阳大山水、大生态、大空间、大文化的优势,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实现经济富庶美、城乡协调美、环境友好美、向善思进人文美。报告以“绿色引领”为主题,赋予“大美南阳”以新的内涵,从经济富庶美、城乡协调美、环境友好美、向善思进人文美统揽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和措施高度统一,方式方法非常具体,让人眼前一亮、为之一振。市六次党代会报告关于“大美南阳”建设的表述,第一次给我们回答了建设“大美南阳”的内容是什么,实现“大美南阳”的路径是什么,准确地阐述了“大美南阳”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为我们展现了南阳未来的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非常令人期盼和倾心向往。报告主要从四个层面阐明了“大美南阳”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使大美南阳建设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扩展。

第一、从经济发展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彰显经济富庶美。“美”的目标是:以供给冉峁剐愿母镂主线,努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高成长服务业大市、现代农业大市。

第二、从城乡建设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建设现代山水田园城镇体系,彰显城乡协调美。“美”的目标是:尊重城镇发展规律,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绿色打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三、从生态建设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彰显环境友好美。“美”的目标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厚植绿色优势,推动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

第四、精神文明建设层面上讲,报告提出“美”的表现是: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彰显向善思进人文美。“美”的目标是:南阳有五千年文明史、两千七百年建城史,要深入挖掘丰富的历史文化宝库,推动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让博大厚重的历史文化焕发时代光彩,让大美南阳更加耀眼夺目。

一、在思想上,秉承“绿色发展”理念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新理念、新发展既是新一轮的机遇,也是新一轮的竞赛。谁在这一轮竞赛中表现优秀,谁就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胜出。徘徊于粗放、不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再大、再著名的城市都必将衰落。有没有用绿色理念洗礼头脑,有没有用绿色理念来占领、掌握和充实我们的发展价值观,是我们能不能在绿色发展竞赛中胜出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规划的五大理念之一,就是把“绿色发展”从过去常规手段的环境治理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是一种新的治国理政理念。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彰显环境友好美的目标。我们在持续保护好南水北调“水龙头”水质,建设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关键时期,将绿色发展作为引导发展、推动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遵循,用绿色发展理念“绿心绿脑绿髓”。我们在要在价值观、发展理念直至灵魂深处,将绿色发展作为引导发展、推动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遵循,用绿色发展理念“绿心绿脑绿髓” 。就是要把绿色的理念内化为人们的绿色素养,外化为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企业的绿色产业、绿色产品,政府部门的绿色管理、绿色治理方式;要不仅体现在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转变上、落实在企业的绿色转型上,更要内化在每个公民的行为范式中,用绿色发展厚植美丽家园,把政绩融在清水里、丰碑刻在青山上。

二、在保障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在立法上,加强地方立法,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建议利用地方立法权尽早出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在法规中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把原则性的内容具体化,把模糊性的规定标准化,一方面可以让企业、社会公众掌握标准,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执法单位用“法无授权不作为”来推卸执法责任。在执法上,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题,要采取多途径予以解决。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区域合作。建议检察机关牵头,监察局、法制办配合,由发改委、环保、国土、农业、水利、住建、林业、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组成,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出现的问题,形成联合执法强大合力;二是细化执法标准,减少执法混乱;三是增加编制,引进人才,扩大执法队伍;四是加大财政投入,购买执法设备,提高执法装备水平;五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各个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六是加强监督,排除人为干扰。六是强化环保部门的职责和能力。建立健全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举报制度;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在司法上,加强“两法”衔接,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一是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要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要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要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要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要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联系,通过出台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举行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等,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情况;要进一步明确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法律责任。对于拒不移交的,可向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人员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刑事责任;要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防止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情形。三是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向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 衔接工作快速发展。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是司法体制上要有突破。

三、在考核上,完善奖惩机制

一要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在绩效考评中的比重。河南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了27项指标,其中10项为资源环境指标,并且这10项全部是约束性指标,这是一个重要的导向。建议学习贵阳经验,将各县区划分为近郊、平原、丘陵、山区、园区阻类地区进行差异化考核,将最高权重提高到30%,以更好地发挥“绿色指棒”作用。二要加大追责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南阳市环境保护综合目标考评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议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部、检察院参加、从举报记录查起,从执法记录查起,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要建立村级负责人和公益林护林员责任追责机制。对默许、纵容、包庇造成环境损害的,要从严追责,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这是执法最基础最基本的工作。三要建立奖励机制。建议学习四川省绵阳市和贵州省贵阳市的经验,拿出专项资金,设立绩效奖励,激励干部职工。四要探索建立离任环境审计制度,并与绩效奖励挂钩。实行年度考评计奖,离任审计兑付。

四、在宣传上,加强法治教育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依法推进“大美南阳”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建议在市委党校主体班设立生态文明法治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宣传、谁主管谁宣传”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I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进行负面典型警示教育;要与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结合,开展生态文明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活动。三是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市县两级财政要舍得拿出奖励资金,制定简便有效的兑现办法,鼓励公众检举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以公众参与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四是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社会组织没有编制限制,成员来自各行各业,热心环保事业,对环境污染案件信息源广、灵敏度高,对违法追诉能力强,只要引导好,就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五是加强基层社会单元的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

五、在“四美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1. 经济富庶美”建设方面,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更加突出先进制造业主导地位

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南阳行动,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做优做强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绿色食品三个千亿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

(2)超常规发展高成长服务业

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需求升级趋势,以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为载体,推动生产业高端化、生活业精细化。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努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发展物流产业,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打响“‘宛’若仙境、颐养天堂”旅游品牌,建设国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3)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以集约、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大农业做成大特色,把大特色做成大产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使现代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和支撑。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有机农业力争突破100万亩。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4)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加快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强化“三专”推进,建成郑万高速铁路、蒙华煤运通道,建设西十、栾西、周南、鲁唐、桐邓等7条高速公路和丹江口水库环库公路等,全面提升南阳交通优势。建成煤电运一体化、天池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成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

2. 在“城乡协调美”建设方面,建设现代山水田园城镇体系

(1)强化规划引领

按照“一主一副两轴四极五城多点”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规划。强化中心城区主导地位,加快推进“一心六组团”发展,支持邓州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宁西、焦柳铁路和二广、沪陕高速“双十字”城镇隆起带。把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推进“多规合一”。

(2)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两度两力”

围绕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持续推进以产立城、以水兴城、以文塑城、以绿靓城,扎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着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和宜居度、承载力和辐射力。

(3)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坚持把强县与富民统一起来、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培育发展充满活力、特色化、专业化的县域经济,力争唐河、新野、西峡进入全省20强,镇平、淅川、方城、内乡进入全省30强。

(4)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七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 在“环境友好美”建设方面,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

(1)构建和谐共生的功能区系统

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障区、农业主产区、核心引领区、支撑协作区,按照功能分区有序引导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促进城镇建设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坚守1490万亩耕地红线、1630万亩林地绿线、400万亩水域湿地蓝线,适当增加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生态空间,做到生态优先、动态维护、有序发展。

(2)构筑生态安全体系

持续开展大造林和大绿化,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美丽宜居环境。

(3)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区、资源再利用产业基地和静脉产业园。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推广绿色节能技术,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4. 在“向善思进人文美”建设方面,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1)增强文化竞争力

树牢文化自信,加强传承创新,突出汉文化主基调,彰显楚文化风韵,打造好武侯祠、医圣祠、汉画馆、张衡博物馆等文化地标,赓续南阳文脉。重点抓好卧龙岗、张仲景中医药、镇平玉雕、赊店商埠、内乡县衙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以上,加快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2)凝聚正能量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南阳作家群创作更多优秀文化产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小康”。传承崇文厚德的优良家风,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南阳。大力弘扬躬耕精神、忧乐精神等南阳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营养、提升修养;大力弘扬移民精神、农运会精神、“编外雷锋团”精神,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南阳人物等评选表彰活动,让“南阳好人多、人人学雷锋”蔚然成风。

第6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一、*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生态市建设良好氛围

1、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市建设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年6月1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我市的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6月2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的生态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提出了宝贵建议。为促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5月17—19日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深入单县、东明县、郓城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市政府。调研报告肯定了我市生态市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并对问题的解决、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市生态办就生态市建设工作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由各县区生态办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了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今后工作的思路等。各县区政府在财政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高薪聘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为本县区编制高水平、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生态县(区)规划,目前我市除东明县外其余八县区已完成了生态县(区)建设规划论证工作。年底,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专门就*年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及*年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

2、加强业务培训。为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教育培训工作,推动生态市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加快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生态办组织我市各县区生态办有关人员参加了省生态办举办的生态省建设培训班。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省建设,生态省建设规划与具体工作要求,生态省建设中的法律法规,生态监察,生态保护等知识进行了业务培训。此外我市还专门组织了一次由各县区生态办工作人员参加的生态市建设业务培训,对我市的生态建设重点工作、规划的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生态建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了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重点。

3、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突出了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性;仅市生态办今年一年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发表有关生态市建设情况的稿件就50余篇;在菏泽环保网站上开设了生态建设专栏;定期在《菏泽日报》上发表有关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文章。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从部门领导到普通群众,对生态市建设工作的认识都有了新的提高。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发展新路子。我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着力健全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在工业方面,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大力发展低消耗、无污染或少污染、高产出、循环型的产业和产品,目前我市已有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也脱颖而出,东明石化集团、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等一批代表菏泽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水平的企业参加了首届省建设节约型社会成果展。在农业方面,我市牡丹区、鄄城、郓城、单县、曹县先后承担了国家、省级生态农业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示范区研究开发出的以沼气为纽带的平原农林牧复合生态模式、节水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生态种植等生态农业模式,为我市生态农业建设提供了经验和支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推动为主导,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发展特色品牌农业,加快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年有13家企业,20个产品,85万亩生产基地通过国家无公害食品认证;有2家企业,11个产品,60万亩生产基地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有1家企业,1个产品,40亩基地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一是提高秸秆利用率,全面提高秸秆还田水平,大力推行秸秆过腹还田,利用秸秆大力发展食用菌。二是大力发展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三是大力推行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四是积极倡导农民大力发展庭院生态经济。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进程,使秸秆利用率比达到92%,每亩土地增施有机肥3.5立方,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2、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进一步改观。一是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引黄供水、绿化、节能、节水、利废和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等工作的实施,大力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市污水处理工程当前日处理污水5万吨,满负荷运转率达到62.5%,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八县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营,使城区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计划*年底前建成。市垃圾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引黄供水工程土建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绿化赵王河公园面积90公顷,布置绿化树种200余种;沿环城公园护城河两岸兴建绿地生态系统75公顷;城市绿地建设方面,自2003年以来,共兴建24块街头绿地,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42公顷。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情况,新型墙材生产使用自2003年以来,节约土地2439亩,节约能源9.16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废物88.7万吨。二是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加强点源治理。按照南水北调工程的要求,我们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淘汰了一批生产工艺落后,未建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限期治理了一批重点水污染企业,对重点河流断面和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加大了一些企业的结构调整。经过努力,在*年旱情较严重,雨水稀少的情况下,三条主要河流东鱼河、万福河、洙赵新河出境断面COD分别为36.2、39.1、55.9毫克/升。三是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城区空气污染防治。了《关于菏泽城区实施“蓝天工程”的通告》,取缔城区所有1吨以下燃煤锅炉、小窑炉,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要求有关燃煤电厂上马脱硫设施。*年菏泽城区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91.5%,比去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四是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加大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力度,新铺设供、排水管网,完善道路绿化配套工程,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及管理,拆除违法建筑等一系列措施,城市环境得到较大改观。

3、加大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发展生态林业,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一是加强煤矿开采区的环境保护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市六对矿井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环保监管,市环保局、市煤炭管理局联合组织人员对煤矿开采区的建设情况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对煤矿开采区的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进行监管,计划下一步将组织编制生态恢复规划,早动手、高起点、严要求的做好煤炭开发区的生态恢复,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年我市重点开展了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检查、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清理排查和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清理等三项检查工作,对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停产整顿;不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法追缴,并处以罚款;对非法转让探矿权的违法行业逐个排查,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的,按照法定权限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持证开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没有发现越权发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等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共查出年检不合格勘查项目2个,均为没有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无证采矿企业3个,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例,全部及时进行了处理,无证开采企业已责令停产,并予以处罚。18个“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砖瓦窑厂和资源枯竭的16个砖瓦窑厂全部关停。制订了《菏泽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我市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认真实施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年,全市仅新增开采项目1个,即巨野煤田赵楼煤矿,符合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所有勘查、开采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采矿许可证。针对当前耕地保护的新形势,近年来,我市相继对部分粘土资源枯竭的砖瓦窑厂进行关闭,并实施复垦整理。引导农民群众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引导砖瓦企业逐步向黄河滩区转移,利用黄河落淤烧制砖瓦。针对巨野山石资源已近枯竭的现况,对山石开采进行了整顿,并制订了开采计划,实行有计划的限量开采。目前我市开采的砖瓦粘土和普通建筑石材,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了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对辖区内所有采矿企业进行了检查,矿山企业年检率达100%,勘查、采矿项目持证率达到了100%。四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施《菏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实施了《菏泽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新办矿山一律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投产矿产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开发、保护和治理的统一规划,同步实施。认真开展巨野金山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在保护区内杜绝了一切采矿企业,完成了保护区附近矿山企业的改造,有效防止了对保护区的破坏和污染,维护了保护区的完整性。五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及“四荒”开发力度。*年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40公顷,减少土壤流失量55.2万吨,共建成基本农田1589.2公顷,水保林593公顷,经济林230公顷,建塘坝池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1座,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公顷。针对全市“四荒”面积大,成因复杂、水土流失严重的特点,我市因势利导、因地制宜,采取了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灵活的综合开发治理形式。目前,全市已完成的治理面积12475.4公顷,其中*年治理面积423公顷。本年度治理废旧坑塘18个,治理面积450公顷。六是积极开展生态林业建设。为全力打造平原生态森林城市,唱响林产品品牌,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林业的建设,今年全市共完成绿色通道工程800多公里,丰产林基地15万亩,启动了村镇绿化示范工程,营造高标准农田林网70多万亩,完成了36公里长的环城生态林带,极大的改善了城区生态环境。目前我市有林地面积450万亩,已经显现出良好的生态效益。

4、全面开展生态社会建设,积极培育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环境优美乡镇,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树生态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观,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市建设的顺利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市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4个,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22个,省市级环境友好型企业14家,省市级绿色社区16个,省市级绿色学校30个。生态示范系列工作的开展,使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从点到面,从城市到乡村,得到全面的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为生态市建设建立有效保障机制

1、落实责任,层层推进,从区域上实现以城为主向城乡联动的转变。我市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龙头带动作用,以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建设为载体,认真抓好乡镇和农村生态系统的建设,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城为主向城乡联动的转变。一是明确了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目标。全面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按照每个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质量,分类指导,每年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乡镇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先进带动落后,要求在2020年以前,所有乡镇要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指标。*年我市已有17个乡镇申报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由省局对申报材料及现场进行了核查,待正式命名。二是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市文明办、农业局、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意见》(菏文明办[*]6号),对全市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创建工作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所在乡镇推荐,县区文明办、农业局、环保局初审,市文明办、农业局、环保局审核,*年命名市级文明生态村290个。三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四四四一”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四清”工作基本完成,初步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四改”工作进展顺利,大力实施改厕、改灶、“村村通工程”,目前农村改厕完成3万多个,改灶近3000户,建沼气池2000多个,绝大多数农村通上了柏油路,60%以上的试点村已通自来水;各级把“四学”作为提高农民素质的根本措施来抓,多次举办培训学习班;“规划”工作稳妥展开,《菏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农村经济村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环境保护五个专题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四是开展我市生态功能区调研。因我市是平原地区,地形单一,缺乏珍稀自然资源,我们在立足本市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市一些具备特殊生态功能的区域进行了专门调研,如郓城县的宋江湖,是八百里梁山水泊遗水,环境优美,在此栖息了许多野生动植物,有的还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类;单县的浮岗水库容积达1亿方,是丰富的水源涵养地。在对这些具有特殊生态功能区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做好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2、建章立制,强化考核,为生态市建设建立有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定期向市生态办汇报工作情况。推行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代表性地选择40名义务监督员,参与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定期检查考核《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落实情况,增强生态市创建工作的动力和压力。三是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在市区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扩大生态宣传,培育生态文化。印发了《菏泽环保》、《菏泽市民环保手册》及一些环保常识传单,免费送到市民手中,在《菏泽日报》中开辟环境保护专栏,参与菏泽电视台环保栏目的制作,促进全社会生态理念培养,自觉的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3、狠抓整治,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经常性的开展对环境保护及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检查,一旦发现生态破坏事件,立即进行处理,决不姑息。仅*年以来就开展了七次全市范围内的大检查,另外还不定期的开展暗查活动,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市政府下文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还没有把生态市建设工作自觉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缺乏“份内”意识和积极主动的协作精神,认为生态市建设只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全民生态观念淡薄,没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的局面。二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仍存在着不协调。我市经济落后,目前急需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力度非常大,有些乡镇领导及单位尚且没有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起来,重发展轻保护,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三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我市工业化程度相对滞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生产方式和工艺较落后,科技含量低,产业链条短,造成资源的过度浪费及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循环经济进展缓慢。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五是缺乏专项资金支持与专业人才支撑。六是生态市建设基础设施还不健全,环境监察及监测力量薄弱。

三、*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我市已制定了生态市建设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计划,计划用明年一年的时间完成从各级政府领导到企业法人的轮训,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争取通过宣传活动,让生态市建设与生态保护观念家喻户晓,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生态市建设工作。

2、进一步完善监管与考核体系。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与环保义务监督员会议;在重点保护区树立标牌,加强监管,防止生态环境破坏;按照生态目标责任书对责任单位及县区经常性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对各县区、乡镇的年终考核时,把生态市建设市县区长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有关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干扰生态市建设,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3、加快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小城镇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特殊区域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如煤矿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等。

4、强化生态市建设各项工程。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按照《菏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与目标责任书要求实施各生态建设工程,确保按要求完成。

5、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环保、监察、工商、质检、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6、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培养生态市建设科研人才,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大投入,做好生态市建设各项重点工程;完善环境监测监理设备,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控检测水平,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制定、完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处理各类生态破坏事故。

四、工作建议

1、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指导、学习与交流,学习先进市的经验及一些重点生态工程,如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建设,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等方面的经验,促进本地的生态市建设工作。

2、加大对重点生态市建设工程的支持。通过政策上的倾斜,资金上的扶持和技术上的帮助,加快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

第7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省、市卫生村(镇)为重点,以优化人居生活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责任单位和村、组、户三级环境治理工作职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消灭可视范围内的垃圾,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工程大行动,彻底清除镇区、村庄、路旁、河边、塘渠、屋边、山边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玻璃容器集中处理。有效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养、绿化乱毁等“五乱”现象,促进城乡“卫生状况改观,镇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居民素质提升”。

实施原则

(一)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村组(社区)为本辖区环境治理工程的负责主体。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抓好本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卫生村规民约和五包责任状;在镇区以社区为单位制定文明市民公约和五包责任状。注重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村组(社区)生活卫生行为。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当前,各单位、村和社区要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落后村组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实行各个突破,拓展延伸,以凉伞坪村的凉伞坪组、大奎上村的山背组、大奎上社区为典型示范点,按照“五化”(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序化)要求,带动其他村村支书所在村庄或村委会所在地的村庄全面铺开,其余村庄要求在可视范围内不能看见成堆垃圾,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三)分级与分类的原则。根据路边村、边远村、城乡结合部的不同情况,全镇分三种类别(具体见附表1)进行实施:第一类为示范点,必须严格按照“五化”要求落实;第二类为重点组,要求做到干净、整洁,杂物堆放合理,垃圾实行初步分类;第三类为一般组,要求做到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可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可视范围内不见垃圾。

(四)有奖与有偿的原则。镇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的方式,根据三种不同类别和投入情况,分别给予25%—15%­—10%不等资金配套。镇政府成立督查领导小组,每个月对全镇所有村组(社区)进行督查和卫生文明户评比。以村(社区)为单位,可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垃圾清理实施有偿服务。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6日—4月10日)。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工会、团委、妇联、学校等团体组织要充分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墙报、发送宣传资料和开展“小手拉大手、致全镇人民公开信”的形式,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社区)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城乡环境治理工程动员大会,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从皆知,迅速掀起城乡环境治理的工作热潮。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4月31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在辖区可视范围内开展全方位的环境治理。有条件的村组要迅速组建保洁队伍,确保环境卫生治理长效化,同时要完善日常的环卫设施和农村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垃圾清理、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回填、垃圾焚烧、垃圾清运成套机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沿X045线和国际狩猎场公路两边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各村必须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5月1日—7月31日)。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突出抓好保洁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村(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意识教育,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风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开展卫生户、文明户评比活动,注重整治和常抓不懈相结合,确保工作常态化。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阶段(4月1日—12月31日)。镇政府将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加大对村组(社区)的督查考核力度。每月、每季度定时不定期到村组(社区)进行督查、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实行全镇通报,以此表彰先进,促进后进,逐步形成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雷翔耀为组长的镇城乡环境治理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智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相应成立城乡环境治理组织机构,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单位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建立完整的工作机制,各组以党小组为班底,成立理事会,确保治理行动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加强正面引导,创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的范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占年终绩效考核30分,平时工作占2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各村、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评比、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点评,考核结果实行每季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并将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各村、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排名前两名的,分别给予每季度2000元和1200元的奖励;排名后两名的,则给予1000元和600元的处罚;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将给予组织谈话并全镇通报;年终平均分低于80分且排名倒数第一、二的村和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具体工作措施

(一)推行五项工作,改善乡村环境

1.全面开展垃圾清理工作。坚持厨房垃圾和白色垃圾不出户,将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减量、分散处理。厨余垃圾分户堆肥回填,成立4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具体见附表2),统一回收可回收资源,有毒有害垃圾实行集中处理,白色垃圾采取环保焚烧。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垃圾总量。

2.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积极推广卫生厕所,新建房屋统一按照“厕所清洁、粪池不渗、密闭有盖、三格化无害处理”的要求修建。加强对农村畜禽饮水污染的防治。

3.加强村级规划建设管理。凉伞坪村、大奎上村和三口洞村要在6月完成规划编制,太坪头、铁甲坪村、上更村和栗木水村和小坌村在12月份月完成规划编制,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规划覆盖面,规范农户建房。

4.开展河道治理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自筹,广泛开展山塘清淤、沟渠疏浚和河道清理行动,清除河道沟渠内垃圾、淤泥与杂草,做到“岸洁水清”。

5.推行村庄绿化和植树工作。组织农户对村、组道路进行绿化;鼓励农户加大庭院绿化力度,推进“拆旧建绿”活动,引导农户拆除危旧闲置的杂屋、厕所、圈舍用于绿化,打造优美环境。

(二)加强五项管理,规范镇区秩序

1.实施金太阳工程,抓好路灯亮化管理。加强对镇区大街小巷的曰常巡查和维护,确保路灯亮化率保持在98%以上,鼓励有条件的村、组自筹资金安装路灯。

2.加强“五小”行业管理。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和要求,加强对镇区内“五小”门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全镇的“五小”门店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所有建筑工地、店面装修、居民建房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作业,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整齐,严禁建筑材料占道放置,严禁无卫生防护措施的渣土运输车辆经过镇区,镇区红、白喜事鞭炮燃放须到规定垃圾桶进行燃放。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组织镇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拆除擅自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残缺破损和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及时加固修复破损残缺的危旧广告牌。

4、加强摩托车管理。镇区机动车在划线区域内有序停放。摩托车必须停放在人行道上,摩托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头盔。

部门职责

(一)镇爱卫办:全面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统筹协调城乡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并做好各责任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城乡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和帮助解决各村(社区)、单位在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养殖场违法用地行为开展国土执法。及时有效跟踪监督农村旧房改造,房屋建设,防止改变原址,扩大面积,少批多建,低层高建等问题的发生;负责授权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杜绝随意乱丢、乱堆建筑垃圾及除“四害”工作,加强对农民建房的监督指导,引导村民按区政府指定的外观设计方案建房。

(三)镇供电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杜绝偷电和私拉电线行为,规范电线的外观布置。

(四)镇派出所: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秩序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杜绝超载和车辆乱停乱放,对不配合行为给予打击。

(五)镇林业站:制定全镇绿化方案,指导各村、各单位搞好绿化。负责公路、河道沿线绿化工程。完成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指标。全面指导全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对老百姓在室外乱堆乱放林木进行规劝和打击。

(六)镇卫生院:负责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抓好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工作,开展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保证足够时间和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以提高村(居)民的卫生意识。做好卫生防疫和各医疗点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

(七)镇学校:负责全镇中小学生卫生,并通过学生、教师进行文明、卫生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有益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清洁活动。组织学生在镇区和常住地经常性卫生打扫,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讲文明、懂礼仪、爱卫生的好习惯。

(八)镇团委:负责加大对全镇青少年的城乡环境整治教育工作力度,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活动。

(九)镇妇联:负责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全镇妇女自觉投入到城乡环境治理活动中来。定期开展卫生整治“双学双比”活动。

(十)镇党委办:负责对全镇党员的宣传教育培训,促使全镇党员成为城乡环境治理的领头雁和生力军,抓好基层党员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分类定级管理。

(十一)镇纪委:负责对全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行政效能等督导检查和考评工作。

(十二)镇财政所:负责区、镇关于城乡环境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为城乡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十三)镇规划建设办: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搞好村庄规划,促使农民依法依规建房,从根本上扭转乡镇规划编制严重滞后的被动局面,加大开展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查违工作,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筑物产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十四)镇动物防疫站:负责组织开展畜、禽、鱼疫病防治工作和搞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对重大动物疫情组织扑疫,负责全镇“菜蓝子”工程中肉、禽、蛋、奶、鱼的基地建设,督促畜禽养殖场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协助做好病死畜禽的处置工作,防止污染,防止病毒传染。

(十五)镇农业服务站:负责农业生产、农业开发,防止农业等方面的农业垃圾,农业污染综合治理和控制农村灭鼠工作。

(十六)国际狩猎场:负责狩猎场及其周边的环境治理,加大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力度,做文明游客。重点做好廖家组至狩猎场公路路面及沿线卫生清扫。

第8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推动定边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更大程度惠及人民群众生态红利。根据《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暂行)》、《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区一高地”战略,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承和发扬“榆林治沙精神”,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加居民绿色福利和生态红利为核心,以实施重点林业工程、繁荣生态文化为重点任务,把定边建设成具有区域特色、生态宜居的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2021-2022年,深入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扎实开展“创森”四大体系建设,大力营造生态结构稳定的森林斑块和森林生态走廊,进一步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到2022年末,形成基本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较大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m2以上。城区乔木种植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水岸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郊区森林自然度达0.5以上。全面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建成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通过省林业局验收,获批“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三、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森林网络

1. 县域森林覆盖率达30%以上,且分布均匀,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县域指标。(责任单位:林业局)

2.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 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城区绿地建设乔木种植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的6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城市集中供水区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责任单位:水利局)

8. 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责任单位:林业局)

9. 县域内公路、铁路、河流、湖泊、水库及城区骨干道路等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灌、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责任单位: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防护绿化隔离林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污染等效果显著。(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气象局)

11. 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县域内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一定规模的片林或环城(镇)林带。(责任单位:林业局)

13. 近五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3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14. 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县域面积的0.5%以上,农田林网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林业局)

15. 在建筑物墙面、立交桥等适宜进行垂直绿化的空间积极推进立体绿化。(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森林健康

16. 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县域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责任单位: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 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自然度达到0.5以上。(责任单位:林业局)

18. 森林树种丰富多样,以乔木为主,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树种搭配,针叶、阔叶混交,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责任单位: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 自然保护区、重要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以及动物栖息地环境得到合理保护,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责任单位:林业局)

20. 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各类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1. 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做到全树冠移植,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并保护好原有大树,采取扩盘、松绑、去电线、补水肥等措施进行复壮。(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2. 绿地和各类裸露地表覆盖措施到位,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新建森林公园等公共休闲绿地硬化面积比例小于20%。(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3. 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近两年没有发生严重滥捕乱猎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滥砍乱伐林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毁林、重大森林火灾等案件。(责任单位:林业局)

24. 林地和道路两侧林木周边没有建筑或生活垃圾,森林卫生状况良好。

(三)林业经济

25. 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好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森林旅游收入逐年增加。(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林业局)

26. 建立多处林木种苗、花卉、经济林果、用材林、林下种养殖等特色生态产业基地,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群众增收和国土增绿相协调,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本地绿化苗圃培育的优良乡土绿化苗木基本能满足森林城市建设需要。(责任单位:林业局)

27. 森林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在沙漠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场所,游憩道路两侧树木应悬挂植物分类标牌。建成一处森林体验基地。(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科协)

28. 每年举办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责任单位:科协、林业局)

29. 公众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统计局、林业局)

30、尊重乡风民俗,保护具有传统文化的林木和林地,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并按照城市所处的不同地带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城乡绿化。(责任单位:林业局)

31. 选择经济价值高、景观效果好、地方特色鲜明的树种,对乡村周围及乡村庭院、道路、水岸和游憩场所进行绿化,充分发挥森林和树木的多种功能。(责任单位:林业局)

32.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建立各类纪念林基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林业局)

33. 鼓励企业、公民积极参与造林增汇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公民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充分发挥森林城市在低碳城市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责任单位:林业局)

34. 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小区、单位要尽可能拆墙透绿,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的建设成果。(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四)创森管理

35.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森林城市建设,创建组织机构健全,指导思想明确,政策措施有力。(责任单位:创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6. 科学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留足绿化空间,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相关规划相衔接,通过政府审议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考核办、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

37. 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把森林城市作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乡村绿化在内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管护费用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38. 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贯彻,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责任单位:司法局、林业局)

39. 森林城市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制订了包括森林经营、管护、更新和监测等技术手册,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责任单位: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 森林城市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森林城市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信息化管理,森林资源基本信息及管理、监测资料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创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林业局)

    四、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具体建设内容是:加快马莲滩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开工;开工建设野生丁香自然保护建设;城区道路绿化建设7公里;新建公园广场10个;对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其他道路进行绿化,绿化里程100公里;绿化美化村庄40个;按计划完成各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每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0万亩以上;完善巩固提升沙化封禁保护区建设;发展经济林产业基地2000亩;新建苗木基地3000亩;发展林下经济1000亩以上;采油区生态综合治理2个;能源林建设面积3万亩;绿色示范企业建设2个。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教,生态科普培训;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五、实施步骤

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将创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创建申报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

按照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和量化打分,达到申报标准后,高规格、高起点、高质量做好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创建要求上报县政府申请创森文件、县政府创森工作报告、县林业局创森指标自查报告。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3年8月)

1. 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完成重点区域绿化任务,着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提高森林覆盖率,确保全县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森林覆盖率、城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和集中居住村庄林木绿化率、道路林木绿化率、防护隔离林带建设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创森”推进会和现场会,各责任单位确立专人负责“创森”工作,尤其是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承担主要自查指标的部门。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创森工作小组,切实做好“创森”工作。县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和考核办要做好“创森”协调和跟踪督查、考核评比和整改提高等工作,抓好“创森”活动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3. 全方位、多视角做好创森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2月)

1. 邀请第三方对照实施方案及评价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完成各项工程资料、考核资料、创建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包括:县政府申请文件、县政府创森工作报告、县政府规划实施报告、县林业局创森指标自查报告、第三方指标评估报告、创森典型照片、专题片等。

2.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迎接省林业厅评审组考核验收。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2027年1月)

按照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评价标准及实施方案,提升巩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成立“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玉祥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乔治浩    县政府副县长

董建勋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治安    林业局局长

韩义国    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万光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雷睿翔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白  萍    科协主席

杨  帆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杨卫东    财政局局长

蒋登峰    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高如鹏    环保局局长

李小涛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军    水利局局长

罗志刚    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  诚    交通运输局局长

屈彦智    工业商贸局局长

魏岳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廷奎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李  剑    民政局局长

刘相东    统计局局长

张国智    定边街道办主任

高  敏    安边镇镇长

张明强    白泥井镇镇长

贺海洋    白湾子镇镇长

钟学强    贺圈镇镇长

李光平    砖井镇镇长

李阳阳    盐场堡镇镇长

刘  洋    红柳沟镇镇长

赵利军    姬塬镇镇长

赵彦宾    郝滩镇镇长

葛昊明    堆子梁镇镇长

薛志有    新安边镇镇长

尚宝山    杨井镇镇长

夏  渊    油房庄乡乡长

孟巧丽    冯地坑镇镇长

白  桦    石洞沟镇镇长

屈文飞    学庄乡乡长

艾  飞    樊学镇镇长

王  永    张崾先镇镇长

赵永东    纪畔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业务办公室两个工作机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韩义国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负责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及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创森信息,报道创森工作进展。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业务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赵治安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定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起草年度工作任务及分解方案;负责组织落实创森工作项目计划,确保各项目标按计划完成;负责对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监督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创森工作有关的会议、培训、调研、评审、评估和业务检查;负责收集创森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信息沟通反馈。

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部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重点工程的实施,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考核办要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安排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实施;财政局负责各级财政资金的落实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配套资金,搞好工程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任务落实

加大公共财政对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县政府要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有一定的增幅,确保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林地资源,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开发政策,吸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业主投资省级森林城市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产业园、生态观光园、生态文化创意园和人居森林社区。通过对城中村农民的集中安置,将置换土地部分收益用于绿化建设和惠民产业发展。

(三)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将所承担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具体单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创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该实施方案编制本辖区的创建方案,将年度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包抓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的进度统计和督导检查,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对在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创建进程的,要实行问责机制。

(四)强化工程质量,确保创建成效

实行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要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严把设计和施工关。各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文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工程所需材料,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绝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建设;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县政府组织牵头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对达到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和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拨付剩余工程款;对达不到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单独组织竣工验收;落实管护责任。对于建成的项目,各乡镇要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各项管护措施和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五)加强舆论宣传,做到全民动员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定边城市综合竞争力、将定边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生态宜居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通过举办知识大赛、生态文化创意大赛、森林旅游文化节、田园花海旅游观光节、盐湖鸟类湿地拍摄大赛,利用户外广告牌、出租车和公交车、电子显示屏等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促使广大市民形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共识,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第9篇:绿色乡村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符合我乡实际的惩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各村反腐倡廉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对廉情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提醒、爱护和保护基层干部,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对象。全乡30个行政村。

(二)实施主体。对各村的廉情收集、分析、测评、反馈与运用等工作由花坦乡村级廉情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乡纪委和乡机关下属相关办公室提供情况。

三、内容与方法

(一)廉情内容

本着易于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可操作性强、直观性强的原则,结合村级实际,确定监测内容,共包括廉洁自律、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六方面。实行常态监测,定期评估,按季排名,并公示预警。

1、廉洁自律。包括涉及党组织或党员案件、党组织或党员违法违纪案件有否发生,有发生时是否主动配合上级处置;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执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如何;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如婚丧、年节等过程中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如何。此项工作相关信息由乡纪委负责提供并打建议分。

2、民主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如何,包括相关工作、重要事项或涉村居、村民长远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有否按职责范围区别,分由支委会、“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具体事项包括党员发展、救灾救济物资分配等方面。此项工作相关信息通过专项检查或群众反映获取,由乡纪委和乡组织办联合负责提供并打建议分。

3、财务管理。包括是否按要求及时向乡中心报账;票据采用是否规范正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真实;财务收支规定环节、财务监督小组监签、联审联签要求等是否执行到位。此项工作相关信息由乡村账中心负责提供并打建议分。

4、工程建设。包括工程建设组织招投标,其中投资额三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纳入乡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与否;组织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程序执行、落实到位与否;标后管理到位与否。此项工作相关信息由乡招投标中心负责提供并打建议分。

5、村务公开。包括公开的时间是否按规定做到及时;公开的方式、地点是否按要求做到;公开的内容是否按规定做到全面;内容的详尽程度、易懂程度是否为群众接受。此项工作相关信息由乡民政办负责提供并打建议分。

6、村务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发挥作用是否正常,包括对村级组织正常履职的配合支持如何;对村集体经济运行特别是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如何;对村级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土地山场开发、救灾救济物资安排、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事务的介入监督力度如何;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联系如何。此项工作相关信息由乡农办负责牵头民政办、中心、招投标中心等联合提供并打建议分。

(二)收集渠道

(1)建立廉情信息直报点。在各村设立廉情信息直报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直报点工作,向乡纪委直报本村廉情信息。乡廉情预警信息直报点设在乡纪委,廉情信息员填报《村级廉情信息季报表》时片长和驻村干部联署签字。

(2)聘请村级廉情信息员和观察员。廉情信息员原则上由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也可由老人协会会长、村民代表等担任。廉情信息员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填报《村级直报点廉情信息季报表》(见附件1)交乡纪委,原则上实行“一季一报”制度,重点村可实行“一月一报”。村级廉情观察员可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农村工作经验和较高威望的国家公职退休人员、乡驻村干部、农村指导员、退职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担任(村两委成员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观察员负责填报《村级廉情观察报告单》(见附件2)交乡纪委,原则上实行“一季一报”制度,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快速报告。

(三)廉情反馈与运用

1、评定廉情等级。每季对照相关评估标准,统一采用“廉情指数”形式,分A、B、C、D四个等级确定监测结果,并依次采用绿、蓝、黄、红等四色以示预警。测评采用百分制,围绕六方面监测内容,综合评分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廉情指数为A级(绿色预警);分值在80-89分的廉情指数为B级(蓝色预警);分值在61-79分的廉情指数为C级(黄色预警);分值在60分(含)以下的,廉情指数为D级(红色预警)。

2、廉情预警动态显示。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廉情信息进行实时收集,综合分析,并定期评分、排名和确定廉情等级,于次季10日前将各村上季度廉情监测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以直观的方式动态显示,及时提出预警信息,曝光薄弱环节,明确改进重点,跟踪整改情况。

3、预警结果运用。对确定为B、C、D级预警的村,分别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即对照B、C、D三个等级,对相关村两委负责人分别通过温言提醒、警示谈话和诫免谈话等措施,促使其继续完善或限期整改,同时,预警情况与村级集体资金拨付、以及年终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等挂钩,规定:凡得C、D级的村,次季其集体资金拨付暂停(乡纪委提供考核结果给乡财务室和村帐乡中心执行),直至整改到位为止;对应B、C、D三级分别扣减年终考核分1分、3分和8分;一年之内累计被评为C级4次(含)以上或D级2次(含)以上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村干部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暂缓下年内村集体建设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两委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方案(试行)》精神,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