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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摘要】随着我国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并以相对独立的保险体系而存在,其运作模式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改革的进程,关系到人民的健康保障。本文旨在回顾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及相关法律的颁布施行,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较以前有了很大改观,许多方面得到不断完善。我浙江省温州市自2000年10月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经过八年的努力,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一是建立了温州市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二是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三是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为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对本地区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回顾及今后发展趋势作出如下报告:

1基本情况

我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工作按照省、市的政策要求,围绕扩面、基金管理、医保稽核等重点工作,以构建和谐医保、服务参保人员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医保经办工作平稳进行。自2000年10月至2008年6月底,市区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总收入287496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13615万元,利息收入8603万元,一次性预缴收入164174万元,财政补贴1104万元。至2008年6月底,市区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总支出131775万元。平均每年增幅35.48%。至2008年6月底,市区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55721万元,其中一次性缴费结余122660万元,占结余总额的78.8%,实际结余33061万元,占结余总额的21.2%。统筹基金实际累计结余金额33061万元,人均累计结余金额810元,按08年上半年月平均支出为3823万元,基金的备付能力为9个月。

2具体做法

为确保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工作平稳运行,我地区按照省、市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具体可归纳为五点:即查、促、筹、审、包。查:即做好基线调查。促:即制度保障,督促落实。筹:即筹集医疗的运转基金。审:加强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工作。包:加强医疗费包干制。

3取得的成效

3.1参保积极,运行机制平稳:①经过八年的历程探索出有效的筹资体制和办法,扩大了医疗制度的基层覆盖面,截止2008年6月底,参保人数为409496人,其中退休107313人,离休1401人,二等乙级伤残108人。平均每年增幅12.46%。②经办机构全面启动,展开医疗基金审核工作,对各级医院进行网络互联,随时掌握参保病人就诊、用药、监控基金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3.2医疗费负担减轻:我们对2007年温州市区医保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进行了分析,参保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自己负担比例大幅度降低,医保使病人真正享受到参保带来的益处。

3.3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至2008年6月底,市区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总支出131775万元。平均每年增幅35.48%。为保证基金运作安全,①各部门不定期对医疗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年终对该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②对医疗基金建立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切实堵绝了基金的抽逃、挪用和挤占。每日核定支出金额,按出具的报表,直接拨付定点医疗机构,真正做到了“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③严格审核参保人员的病历、用药范围、费用清单及病人真实身份等,严防医保基金的冒领虚报,有效防止资金的低效使用。

4存在问题及建议

4.1结算方法单一:目前我市除精神病按病种付费外,其余医保结算都是按项目付费,过度医疗现象普遍存在。下阶段,我们应做好医疗费用分析工作,研究探索新的结算方式,适时推进按病种付费、定额包干、总量控制等结算方式,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

4.2拟设置专职稽核科,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稽核管理人员是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安全网的“守护神”,要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稽核管理队伍。可实现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库的网络对接,直接在网上办理审核手续,简化中间环节,防止违规操作。

4.3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网络建设: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人员是我们医保管理工作的“候补队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力量可以弥补医保管理机构的稽核管理力量的不足,可以在医保经办机构、医院、医务人员、参保人员之间起到桥梁的作用,是医疗服务管理的延伸和补充。

5发展趋势

5.1医疗基金管理需要广泛参与:目前医疗制度是政府主导型,政府不仅管规划、管融资,还直接管操作、同时监督。这在试点的初期可能难以避免,但是,如果不从现在开始就重视参保人员民主参与的问题,不注意将参保人员参与决策和监督作为试点的重要方向,那么,新型医疗制度即使设计管理得再好也难持续。

5.2医疗保障问题需要照顾到流动人口:每年都有大批的青壮劳力流动在我市打工。流动人口正处在一个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由于没有正式户口,他们没资格参加城市医疗保险,而改革医疗制度会要求他们返回原住地看病,或者如果他们在务工城市看病,他们只能享受医疗较低的费用报销比例。若想要充分发挥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确保医疗能够跟随参保户迁移而流动显得尤为重要。

第2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医保监管 现状分析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257-02

医疗保险是针对全社会成员的健康需求所设定的保障制度,以改善社会群体的健康状况、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物质补助、政策优惠等满足群众健康问题的需求。我国医疗保险经历了多年发展已经初具雏形,但多年的实践表明医保控费是全世界的共同难题,如何控制医保费用在合理区间,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性是医保监管的核心。

温州市苍南县地处浙南沿海,全县人口133万,该县1999年开始实施公费医疗改革,2004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15年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为11.3万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8万人。作为人口大县,该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开始时间较早,对该县的医疗监管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对解决浙江省乃至全国医保监管问题具有典型意义。

一、苍南县医保工作现状

1.参保情况。目前,苍南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实行县级统筹,医疗险种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2600元,缴费比例11%,每人每月缴纳291元,其中单位负担9%,每人每月234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80元,个人缴纳200元。截止2015年12月,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为1133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人数26185人),享受待遇人数73346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80066人,享受待遇人数675919人。

2.就医情况。全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207家及定点药店34家,日均就医人次达22000余人数,日均交易金额320余万元。苍南县于2012年4月1日开通实施医保“一卡通”工程,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进行跨统筹区的实时刷卡就医。2014年12月实现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市“一卡通”实时刷卡就医。全县119万参保人员均可在全市338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实时刷卡就医,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经纳入全省“一卡通”异地就医平台,已实现参保人员跨地市实时刷卡就医。

3.医保基金运行情况。2015年基本医疗基金总收入40853.31万元,总支出31461.5万元,本年结余9391.81万元,累计结余64405.44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80066人,享受待遇人数675919人,2015年合作医疗基金总收入73852.78万元,总支出84124.77万元,本年结余-10271.99万元,累计结余9199.25万元。2015年该县医保基金费用总支出达11.5亿。据统计,近几年该县通过医保系统结算的基金,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情况,2013年、2014年、2015年医保费用年增长率分别达31%、23%和20%,使全县医保基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二、医保基金面临巨大压力的原因

1.事业发展带来医保基金快速增长的压力。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员不断增加,医保基金压力随之加大。医疗机构不断增加,方便快捷的全市联网刷卡结算的实施,释放了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增加了医保基金的压力。

2.医疗监管工作不到位。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手段落后,导致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治疗、乱开大处方、虚假住院现象的发生,甚至出现医院与参保人员串通开具假住院证明,让医疗保险替他们出钱,加重了医保基金的压力。

3.医保工作信息管理水平较低。虽然一些定点医疗对医保网络管理有一定投入,但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各医院普遍缺乏医保业务的统计分析,未能为医保工作提供宏观与微观数据支持。

4.医保会计核算方法对医保监管作用的局限性。当前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联系紧密,能客观真实地记录现金流量,反映医疗保险基金实际。但是以此为基础的医保会计核算也存在一些缺陷,难以准确反映当期损益。首先收付实现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仅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的进出情况核算基金收入、支出,无法反映基金收支和当期损益的全貌;收入只核算实际缴纳数额,不核算欠缴数,单从账面上看,无法获取应收未收基金的信息,难以保证应收尽收;医疗保险基金形成的隐性资产和隐性负债不能在会计账簿和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增加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其次,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揭示医疗保险基金的真实信息。如支出只反映实际付款支出,不包括已发生未结算及已结算但未付款的支出,这种核算方式会导致低估当期支出,虚增可供支配的医疗保险基金,无法准确评估当期结余,既造成信息误导,影响基金收支的真实性,同时也给人为调节收支留下了操作空间。

三、强化医保监管的策略建议

1.启动医保反欺诈“亮剑“行动。近年来,医保欺诈案件时有发生,严重破坏全省医疗保险管理秩序,造成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必须加大稽核力度及全民监管力度,使骗保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2013年,全省76个统筹区日常稽核发现的医保违规案件达2000余件。2015年5月,浙江省启动了专项行动,各地共突击检查了3000多家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确定违规行为500多起,追回基金或罚款金额近千万元。省人社厅通报了20多家违规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人社部门也将15起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加快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围绕浙江省人社厅提出“阳光医保,规范医疗、控费控药“的目标要求,整合现有医保系统监管功能,借助科技、创新手段,全面加强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通过对医疗服务行为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处理的全程监控,实现监管方法精细化、监管手段智能化、监管渠道多样化、监管效果社会化。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软件开发和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温州市统一建立,温州市于2014年投入建设资金1094万元,展开了对阳光监管平台(包括一个库、三个系统、一个平台、涉及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医保费用智能审核、就诊信息事前提示和事中控制、中药饮片专项治理、诊间结算、按病种付费和定点单位第三方审核等七大模块)的全面建设。该县投入建设资金为118.93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县市端网络设备、本地数据库、服务器的架设,同时完成该县的医疗结算系统与阳光医保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开发,提升了该县医保监管水平。

3.加强付费方式改革。遵循社会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为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断改变对医院的付费方式,对参保人的支付方式采取了起付线、共同付费和封顶线等方式。对服务提供方的支付包括按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方式。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趋势是“总额预付”的基础上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单元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的有机结合。

4.加快医保管理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加强各系统间的信息联动,实现经办管理一体化,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完善阳光医保系统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大对业务数据资源的分析和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经办稽核、基金监管、分析决策的能力。提高医保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医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提高医保财务人员的素质。加强对财务人员医保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严谨的财务工作作风,自觉维护财务法律法规,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为医保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6.深化医疗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办医,增加街道、乡镇医院的技术和设备,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靠深化改革,为医保监管不断完善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

7.发挥医疗机构职能,巩固医保制度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三个当事主体,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实现是根本目标。医疗卫生机构应在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创造有利于自身运转的医保制度环境,实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为医改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相关制度,遵循职业道德,强化医疗卫生单位的自律,提高公信力,努力树立让医保机构、参保人员放心信任的形象。医疗机构要提供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认真细致地研究、分析、为相关部门制定医保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各医保制度之间的互动,统一主要支付方式和标准。要整合资源,减少医疗机构管理成本,给予医疗机构一个统一的医疗政策、市场环境,有利于医疗机构集中精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更好、更优的服务,从而实现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宗旨。总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改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医疗机构作为医疗保险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其健康发展是医保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应积极参与医保改革,为医改目标的实现作贡献。

参考文献:

[1] 孟庆跃.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费用控制的影响分析[J].卫生经济研究,2002(9)

[2] 李曼妮.对医院医保结算方式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8(29)

[3] 杨万霞.对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及管理现状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7)

[4] 李婷.应收医疗款中有关医保业务的核算与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1(10)

第3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总额控制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二坚持年中考核、激励约束、风险共担。建立合理适度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超预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合理分担。

总额预算是国际上非常成熟的付费方式。总额预算的环境门槛较低,宏观控制力强,可以较好改善微观管理效率,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我院是全省AAA级医保定点肿瘤专科医院,从2013年实施医保总额付费控制以来,我院医保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现将我们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之下的医院医保管理情况分析如下:

一、总额付费后我院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1、我院的资金运行压力得到明显缓解

总额预算优化了结算方式,采取按月结算和年终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将总额控制指标按月分解,每月30 日前,中区直医保每月按定额、南市医保中心按上月参保人员实际发生费用的90% 拨付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切实做到结算及时,以缓解我院的资金运行压力,为我院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和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供资金支持。

2、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逐步下降

2012中区直医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10.25%,实施总额控制后,2013年中区直医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9.36%,2014年中区直医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2.29%。

2012南宁市医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28.75%,实施总额控制后,2013年南宁市医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18.49%,2014年南宁市医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2.39%。

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医疗费用的增长趋于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统筹基金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3、我院的控费意识逐渐增强

实施总额控制后,我院积极实现了由要我控费到我要控费的转变,逐步建立健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管理机制。我院医保部门根据中区直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指标和要求,对医疗费用进行动态监控,每月进行动态分析,指导临床使用进度,同时又保证了医疗工作的有序、高质推进。每月出版医保专栏。经努力,2014年度区直医保职工付费指标累计使用38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7万元,指标使用余额39万元。指标使用控制优秀,使用率为98.98%。2014年度南宁市医保付费指标累计使用70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81万元,指标使用余额276万。指标使用控制优秀,使用率为96.23%。

4、参保人员住院个人负担明显减轻

既往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做法得到有效控制,医保目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所占比例明显增加,职工个人支付费用更趋合理,报销比例稳步提高。截至到2015年上半年,我院与中区直医保、南宁市医保的系统全部完成了动态库的对接,实现了实时结账出院,参保人员不用再垫付30%的预付金,可享受直接结账出院。

二、在实行总额付费制度后,我们的医保管理也面临的挑战

医疗保险中心的结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但也存在某些定额标准过低,超过定额部分费用往往需要医院承担的问题。某些情况下影响了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因为这些新技术方法的开展可能会导致费用的增加,而医院必须考虑在为患者治好病的同时不能超出定额标准,从而给医院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医院要发展,必须在保证符合医保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增加医院的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外,临床医师逐年增加,新近医师对医保政策理解不到位,出现一些违规行为。

三、对以上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医院医保管理部门采取的对策

1、极转变医院管理经营理念

积极探索与医保总额付费制度相适应的的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医院信息化网络管理,协调医疗诊疗工作,用药、结算等关键环节,制作医保保健科简报,定期总结参保人员门诊就诊人数、住院人数、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住院次均统筹费用、病人满意率、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指标,加强对医院各临床医技部门服务质量和业务数量考核,及时发现、反馈、监督不合理、违反医保管理的医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对医务工作人员的医保政策培训

通过定期举办医保相关知识、政策的培训学习班,编制各种医保政策手册、医保宣传栏等形式向全院职工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从而使医院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更好的依照医保政策规定进行本职工作。

3、强化医保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健全医保管理制度

加大医务、财务、药剂等多个涉及医保工作部门的医保工作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及审核力度,促使医院各个相关部门重视医保管理工作,使其相互协调,避免医院内出现多收费、漏收费及乱收费现象。加强监管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使用,检查确定这些项目使用后是否与患者签订了协议。

4、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的联系,减少不合理医保拒付

第4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建立有xx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成为20xx年社保工作的最大亮点

根据国务院和xx省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意见,我局把推进全民医疗保险作为20xx年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保障范围方面,制定并一系列配套办法,在巩固少儿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将户籍非从业居民、在内地没有参保的随迁老人、残疾人、离休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等特殊人群纳入医疗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并强力促进全民医疗保障扩面工作。

在保障水平方面,在对原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整合完善的基础上,于3月实施《xx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调整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层次,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了政府补贴制度,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险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向全民医疗保障、从治疗疾病向健康保健迈进。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全民医疗保障基本框架,构建了城镇职工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及大病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至12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1.3万人,列全国大中城市榜首。xx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被xx市发改局评为改革创新一等奖。中央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在新医改系列宣传中对此做了专题报道,这是全国唯一以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障为专题的报道。

(二)全面落实民生净福利指标,各项社会保险指标出现历史性突破

20xx年我市社会保险多项指标出现历史性突破,10月份各险种参保人数均达到高峰。但10月后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工伤、医疗和养老参保人数有了不同程度的回落。至12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1.67万,同比增长9.7%;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32万,同比增长

44.5%;办理失业保险人数达到205.12万,同比增长14.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8万人,同比增长2.1%;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831.31万,同比增长10.2%,(其中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8.44万人,同比增长4.2%;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1.15万人,同比增长14.5%;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参保51.71万人)。

全年各项社保基金收入283.62亿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2.7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6.8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3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4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7亿元,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亿元,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0亿元,地方补充医疗基金收入4.20亿元,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8亿元,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85亿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1.37亿元。使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此外,全年还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98

亿元。

(三)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参保****益得到切实保障

至12月底,我市各项社保基金待遇支出总额为92.7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58.07亿元(含退转保19.02亿元、105.74万人),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9.76亿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99亿元,失业保险待遇支出8702.1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24亿元。

至12月底,全市享受离退休待遇14.21万人,企业正常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3288.55元。核发失业保险金10.95万人次,1至12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1533万元。为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门诊服务2486.07万人次,住院服务19.82万人次,门诊特检9.15万人次,现金报销4.13万人次。完成工伤认定5.18万人,依法补偿工伤事故4.41人次,至12月底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申请人数978人次,医疗费用报销金额765.5万元。各项社保待遇审核发放程序规范,准确率和效率提高,发放及时,确保了参保人的利益。

(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养老保险方面,严格落实各项养老待遇调整政策,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1月,根据劳社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在春节前按时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了12.66万名退休人员手中。10月,按照市委常务会要求,对全市深户13.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加发了生活补助,月人均增加约300元,获得退休人员的好评。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城市化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均达到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省级示范点“建设进展顺利。1~12月,全市共采集指纹1.14万人次,采集率为99.3%;验证指纹12.29万人,验证率

98.1%。截止12月底,在全市495个街道、社区服务网点安装了指纹验证系统,协助生存认证人数5.04万人。纳入规范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2万多人,其中申请移交的企业344家,涉及退休人员3222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1.32万人,共筹集退管活动经费2250万元;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6778人。

医疗保险方面,调整了全市各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偿付标准,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59%调整到72%,进一步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法,扩大了单病种结算。新增定点医疗机构113家(其中广州5家),定点零售药店436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达到1428家,实现了广州定点医院医疗保障记账、市内非结算医院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障记账、抗排斥药和化疗药品定点供应并记账,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就医。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和监管继续得到加强。查处违规扣款716.85万元,暂停6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记账资格,扣回各项违规金额和需支付的违约金共计459.2万元。

工伤保险方面,着力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展能一体化的工伤保险体系。从2月1日起实施《xx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总体降低企业的缴费水平,用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抓好工伤预防。严格执行“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伤事故与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制度“,对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进行奖励表彰,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率明显降低,在工伤参保人数增长的情况下,事故申报、工伤认定、补偿人数均同比下降。将工伤康复与职业康复结合起来,制定了《xx市工伤康复管理措施》,已上报市人民政府通过并将于20xx年施行,全市工伤定点医疗单位增至82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

12家。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建设,使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队伍专业化、鉴定依据标准化、鉴定结论客观化。成立了我市第一届劳动能力鉴定学者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学者队伍、鉴定取证、鉴定医院的科学管理,率先建立和推行鉴定学者“鉴定差错函告制“,劳动能力鉴定公信力与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至12月底,共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23万宗,复审鉴定800宗,同比下降24.45%,总维持率99.67%。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合法化问题基本解决。

失业保险方面,加大对困难失业员工的帮扶力度,缓解物价上涨和金融危机对失业员工的压力。从7月份开始,失业救济金标准提高到680元/月,比上年提高了32

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失业员工了解更多失业优惠政策;对困难失业家庭以较高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对1325名困难失业员工进行了家访和慰问;提高失业员工医疗保障,失业人员除了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就近在绑定的社康中心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帮扶失业员工再就业,20xx年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失业员工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项目共计3491万元。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失业员工共发放一次性失业救济金63人,金额74.76万元。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方面,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对编外人员参保进行规范清理,参与增加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健全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审核制度,修改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制定了《xx市聘任制公务员年金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刑满释放后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18个政策文件。配合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工作,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七项配套改革“和转企事业单位的遗留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做好维稳工作。

少儿医疗保障和统筹医疗方面:业务规程日趋完善,科学监管初见成效,费用结算准确及时,到12月31日,全市参加少儿医疗保障和统筹医疗共51.71万人,其中参加少儿医疗保障46万人,超过了预定的参保40万人的目标,统筹医疗总人数为4.6万人。少儿医疗保障全市住院总人数为19744人,发生费用6452万元,记帐费用3983万元,共有24094人次享受了少儿医疗保险待遇。提供市属统筹医疗服务约人次20万人。

企业年金方面,继续做好审核企业年金方案与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的备案和移交期间的代办工作,确保年金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平稳移交。截至12月31日,应移交的企业年金总资产达到29.41亿元,参加人员约6.9万人,新增企业年金基金3.19亿元,支付企业年金待遇8205万元,办理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人员共计1723人,年金资产总收益

1.404亿元,资产收益率达4.91%,实现净收益1686万元。

我局多管齐下,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平稳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加强社保基金规范管理。制定实施了《工伤保险案件调查取证费使用管理措施》等多项规范性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在全系统开展了社会保险业务交叉检查、社保基金自查自纠,通过检查找出漏洞,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加强教育,落实责任。二是加强社保基金科学管理,做好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对基金进行科学理财,20xx年社保基金决算报告获xx省社保局授予唯一的优秀奖。强化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对基金监管有力,接受并通过了省厅、市审计、财政局和市人大等各级部门的审计监督。三是继续推进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模式改革,合理调整设置岗位,调配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计划,差不多完成了工伤、养老、失业、征收、机关、统筹业务的一级核算和统一结算工作,新的财务系统已正式启动运行。四是加强基金财务基础性工作。

完成了医疗保障个人账号补记利息工作和养老、住房个人账号计息利息调整业务,清理了工伤保险专项固定资产,开展了退保“网上结算“模式试点,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行退保网上结算模式。五是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和历史投资的清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调研有新进展,初步形成了明晰社保基金产权关系、建立相互制衡的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形成运行顺畅的社保基金运营机制的xx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实施方案。社保基金历史投资清收工作取得实效,至12月底共回收资金3802.5万元

(其中社保基金3736.5万元),商业银行1000万股份被拍卖案顺利解决,对其他资产也制定了处置方案并继续跟踪。

20xx年,全市社保系统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市劳动保障局相关决策部署,先后开展了解放思想推动社保工作上新台阶活动、四查四整顿治理工作、整顿治理干部思想作风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这一系列活动中,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圆满完成了各阶段任务。为切实推进各项活动,我局各级单位和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人员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确保活动实效。我局围绕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的各个环节,将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改善民生、夯实基层、转变作风作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会和讨论会,下发学习文集,设立学习专栏,写好心得体会,办好简报信息,特别通过“五个一天““五个一次“等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度明显提升,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为促进社保工作新一轮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x分局配合区委区政府主动开展构建社会保障平台的重点工作,对实现民生净福利指标和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起到重大作用。xx分局主动协调辖区公安、街道、社区等部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及时准确获取了未参保居民资料,为实现全民医疗保障打下坚实基础。xx分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行简易工伤案件一条龙处理办法,对一般简易工伤案件从申报工伤认定到补偿结案当场办结,方便了群众办事。盐田分局根据物流货运行业特点以及20xx年工伤事故发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保宣传和服务,力促物流货运行业司机参保。宝安分局三大创新举措取得实效,创新服务举措,推行“网上退保“;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工伤认定登记备案制度“;创新工作思路,解决农城化人员及其股份合作公司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龙岗分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区

第5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模式

一、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

(1)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营的管理。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将地级以上行政区设为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单位内,实行统一的管理政策、统一对医疗基金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日常的工作中,具体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制订、解释,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拨付等,地方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医疗保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我国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保障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筹集。这种筹集方式不但实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效率,还达到了社会同舟共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了我们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或上一年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收缴基本的医疗保险费用来用作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的基金。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财产,主要用于门诊医疗服务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服务,个人账户用完后,全部自负。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和门急诊大病医疗服务,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4)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的总体趋势。近些年来,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是快速的,保险层次多元化,结算方式多样化。例如,城镇职工医保已实现从住院医疗到门诊统筹开放;浙江省从2012年开始通过“省一卡通”平台建设,已实现省级联网结算;付费方式从“按服务收费”的方式向“按病种付费”的方式转变;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方式从“预留保证金”方式向“总额预算控制”方式转变。今年,医疗保险如何实现全国“医保联网”也在两会中被当作关注的焦点,相信是不久的未来发展的总趋势。

二、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导向,造成效率低下,公平性差。国家在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改革时,对医疗卫生事业定位不准确,忽视其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各级政府在医疗保险基金上,对自己的来源、流向的方式及数量缺乏相应的明确的规定,造成权责没有明显的界限,在管理上比较混乱。

(2)企业改革后的工资制度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产生阻碍。首先,筹资的公平性比较差。基金数额是根据工资数额的多少来确定的,工资多的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而医疗支出的负担却越小。其次,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的性质种类很多,所以职工的实际工资数不容易确定,这不但给医疗保障的征缴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还容易出现参保单位隐瞒职工一部分工资的情况。由于很多小企业发展并不是很稳定,所以容易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不稳定。

(3)在基金运用方面,缺乏对医、患、保三方的有效约束。由于我国医疗保险机构按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付费,医生很容易决定患者使用哪些医疗服务项目,使得医疗服务机构出于主动地位,容易造成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三、对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模式改革的建议

(1)对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方式进行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方式的改革,我们要遵循保障基本、建立机制、加强管理、因地制宜等基本原则。要以建立完善基金预算管理为基础。根据基金收支预算进行总额控制,各个地区的不同医疗机构要根据自己的类别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的方法,及时准确的对各种费用进行总结汇报。对于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要积极对以按照人头进行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进行探索。根据各地区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付费标准。

(2)医疗信息平台的建设。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医疗信息的共享创造了很好的技术平台。虽然现在很多医院都经过一系列的数据积累,但其在格式上却有些差别。要想建立一个可以全国共享的医疗信息平台,就应该首先确定一个统一的全国标准,让各地的医疗机构都按照这个统一的标准进行数据的录入,为医疗信息的共享进一步创造一个可行性条件。

(3)医疗保障监督与监控的加强。医疗保障监督与监控的加强,除了要加大立法制度,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还要实行一些加强医疗保障监督与管理的措施,例如,对医疗保险的结算实时进行监控,使患者的就医过程实现“半透明”化。进行宣传教育,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的和谐相处。

(4)加强政府在我国职工医疗保险中的责任。政府不但应该明确各方的关系、责任和义务,规范各方的行为,还应该加强对医疗保障事业财力方面的支持。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全体居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健全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的运用,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序运行,使我国的医疗保险事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5)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首先应该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使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社会医疗保障中来。其次应该通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引导,使其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障中来,从而不断拓展缴费的层面。

(6)不断完善对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的设计。应该在遵循现有的制度下,使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互取长补短,降低医疗风险。在个人账户方面,要尽量扩大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不断完善个人账户的功能。在统筹基金方面,需要我们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提高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

第6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规范引导、协调发展、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在全州范围内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州级统筹(以下简称“州级统筹”),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抵御疾病的风险能力和健康水平,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求,实现州级统筹“五个统一”,即:政策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风险共担的原则,统一本统筹地区(州、市、县、行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标准、基金征缴和调剂使用、待遇支付标准及服务标准。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统一政策,基金分级筹集,统一管理和使用。统筹范围包括、市,、、县,、、行委。

四、基金筹集和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依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政〔〕1号)和大额医疗补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规定执行。

(一)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按60%缴费;超过上年度本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

1、基本医疗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费。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年800元缴费。

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参照上年度离休人员人均支出费用核定和缴纳。(依据政〔〕1号)

2、大额补助标准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由个人按每人每年90元缴纳。(依据政办〔〕115号)

3、公务员补助标准(含事业单位)

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由机关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和5%分别缴纳。(依据政〔〕144号、州政府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和政劳社〔〕161号)

(二)基金筹集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基金、大额补助基金、公务员补助基金三部分组成,各市、县、行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自然年度统一征缴后,上解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2、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各市、县、行委经办机构上解至州城镇职工医保专户。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需调整时,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基金管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州为单位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市、县、行委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上缴职工医保基金,统一管理、单独列帐、单独核算,实行报账制。

2、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设立基金专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设立基金支出专账,按项列支,专项使用,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

3、基金使用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向上级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核无误后,再提交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下级经办机构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4、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原劳动保障厅制定下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五、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范围以住院医药费用为主,适当补助门诊医药费用。参保人员在保险年度内且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药品及诊疗项目符合基本药品目录、诊疗目录的费用纳入补助范围。超出城镇职工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费用,以及在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

1、门诊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一般门诊的医疗费用,超支自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基金也可用于支付统筹医疗基金报销时个人自负部分的支出。

个人账户基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结余基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工作调动,个人账户结余随之转移。无继承人的个人账户结余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年龄段,以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35岁以下按0.5%,36岁至45岁按1.5%,46岁以上按2.5%,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400元划入。

2、住院医药费用

住院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费用,实行起付线、补助比例、封顶线控制。

起付线:省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700元、第二次450元、第三次以上350元;州级(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600元、第二次340元、第三次以上300元;县级(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500元、第二次280元、第三次以上220元。住院医药费用补助时,起付线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补助比例:住院医药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在职职工个人负担9%,退休人员个人负担7%;6万元至9万元,在职职工个人负担8%,退休人员个人负担6%;9万元至10万元,在职职工个人负担7%,退休人员个人负担5%;

封顶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医疗费用累计为10万元。

3、大额医药费用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为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的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20%,大病医疗补助基金支付80%。

4、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含事业单位)

公务员医疗补助4%:按照应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以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退休金4%比例,全部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公务员医疗补助5%:按照应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以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退休金5%的比例缴纳,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主要用于支付:(1)公务员每人每年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里支付;(2)特殊病种门诊费的医疗补助在《州关于特殊病种门诊费在统筹基金报销试行办法》(政劳人〔〕94号)规定的基础上,符合特殊病种目录中(一)、(二)、(三)种疾病门诊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再补助费10%,最高支付限额加至8000元;符合特殊病种目录中(四)、(五)种疾病门诊医疗费,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再补助费10%,最高支付限额加至2500元;(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住院医疗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含起付线、完全自费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55%。(4)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用,在本年度内出现缺口不足支付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

(三)补助方式

在本统筹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制。参保人员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本及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后,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只收取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编制汇总报表向各市、县、行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统一支付,各市、县、行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申请后定期结算。

在本统筹区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参保人员个人垫付结算。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按照就诊医疗机构规定自行付款结算后,持有关凭据资料(收据、出院证、医药费用明细清单、转院手续等)到所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支付。

六、医疗服务管理

按照资源共享、分级利用、加强管理、强化考核的要求,实行全州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统一管理,执行统一支付标准,统一考核办法。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市、县、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便捷、优质、低廉的原则,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审批确定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二)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作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门诊就诊为参保职工所在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就诊首诊为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病情,确需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及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说明理由、病种,经办机构批准并出具转诊证明。康复期的病人应及时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和管理。各市、县、行委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医药费用控制的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单病种费用控制、抗生素药物常规监测和超常规预警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业务协作关系。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职工医保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用高值耗材目录,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实行公示、承诺和告知制度,限定单次门诊费用,控制医药费用,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七、信息网络管理

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全州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统一应用软件,实现全州政策统一和待遇统一,做到监督、管理、服务相一致,逐步实现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的目标。

八、机构管理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县、行委、乡(镇)级经办机构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九、工作要求

州级统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州委、州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有效实施,确保管理到位、操作规范、基金安全、群众满意。

第7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保险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初制定的一二五工作目标(一个确保、两个重点、五个建立即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抓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扩面工作这两个重点;建立社会保险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等

(一)社保扩面情况:

1、养老保险:1-5月份,全县企业新增参保人员650人,其中首次参保523人;减少196人,其中退休88人;外地转入6人。净增454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0.8%,到5月底,全县企业共参保人数12875人,其中在职10343人,离退休2532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67人,其中首次参保12人;减少64人,其中退休33人。到5月底,共参保人员8541人,其中在职6917人,离退休1624人。

2、医疗保险:1-5月份,全县新参保人数28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40%,到5月底全县共参加医疗保险人员14448人,其中在职参保11112人,退休人员参保3336人。

3、工伤保险:至5月底全县工伤参保人数9572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1-5月份):

1、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2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61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770万元的58.5%;支出基金121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122万元),当年结余410万元,累计结余2200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0.43个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21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21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016万元的40.4%;支出基金126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218万元),当年结余-42万元,累计结余1029万元。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共发生利息收入0万元,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0万元,退保金12万元),当年结余-12万元,累计结余28万元。

3、后备基金(地方养老保险金)

发生利息收入0万元,支出7万元,当年结余-7万元,累计结余1206万元。

4、基本医疗保险

共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1万元(其中统筹保险费收入356万元),支出基金52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39万元),当年结余2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17万元,个人帐户结余-95万元(主要支付05年度的医疗费用)),累计结余230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113万元),个人帐户结余187万元。

5、工伤保险

共收取工伤保险费20万元,支出基金1万元,当年结余19万元,累计结余161万元。

6、特殊人员医疗保险

该险种包括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副县以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特殊照顾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伤残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等。

1-5月份共收取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基金100万元,支出基金56万元,当年结余44万元,累计结余71万元。

7、大病救助医疗保险

共收取大病救助医疗保险19万元,支出基金29万元,当年结余-10万元,累计结余220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

共收取公务员医疗补助86万元,支出基金90万元,当年结余-4万元,累计结余68万元。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共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282万元,支出97万元,当年结余185万元,累计结余477万元。

到目前为止,总累计结余资金7760万元。

二、主要采取工作措施:

(一)、加大确保力度,巩固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

全面推进养老保险费全收全支,是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2006年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发放上来。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数据库资料,规范业务流程,规范稽核办法,规范发放职责。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化发放基础,上半年,全县继续巩固社保机构直接发放、银行和邮寄等多种社会化发放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上半年还及时落实增资政策,按照泰人劳社〔2006〕2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准备,认真细致做好这次增资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专职人员加班加点,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为离退休人员办理正常增资,仅一个星期时间,己为全县4640名符合条件增资的离退休人员人平月增资50元,增资额达28万多元,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错一分,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标、增资工作按时发放到位,保证了国家政策落实到每个离退休职工身上。

(二)、维护职工权益,狠抓扩面续保不放松

社保经办机构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对那些己参保的企业,主动介入做工作,确认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记录和个人缴费年限。首先做好离退休人员测算剥离工作,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解决离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问题。同时,做好内退、下岗、买断职工的续保工作,解决好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参保职工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的问题。上半年还完成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工作,完善了社会保险数据库。通过全体干部的全面宣传和动员,到5月底,全县续保人数40人。

(三)、开展专项稽核,防止虚报冒领

一是做好200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人员的核对工作,向所有参保企业下发了通知,对企业自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严格实行“三对照”,即将企业职工工资花名册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核定表进行核对,查企业所有职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有无漏保或隐瞒职工人数的现象;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年报表,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实际收入与申报缴费工资进行核对,查是否有少、漏报和隐瞒上报缴费工资总额的行为;将企业离退休人数与社保机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对,查有无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同医疗科到各定点机构检查53次。查处5起违规医疗案件,追回医保基金2万元,审核扣除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127627.50元。四是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发、换证工作和供养人员健康申报稽核工作,共稽核供养人员260人,已做认证172人,死亡5人,从2006.4起暂停发放供养人员95人(7人在2006年之前已暂停),月暂停发放金额20675元。配合养老保险科做好退休人员因死亡未报多领养老金16人次,共计23165元。

(四)、医疗保险顺利开展。一是重抓医疗费用审核。认真审核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报销,组织人员到相关医疗单位去进行查实医药费用,避免了不合理的报销,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公平、合理使用,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参保患者住院费用能够及时报销。1-5月份,共结算报销住院费用400人次。二是加强对三家医院、三家中心卫生院和六家定点药店进行的用药审核和拔付业务审核,审核人次63734。三是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工作。到5月底,全县共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97390人,共结算报销住院费用605人次,送报494.425万元,实报25万元,核减金额397万元。

(五)、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工作

按照省下发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基础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全县下大气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社会化服务、内部管理等六大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联系,达到基金收支存运转通畅的目标。二是加强了各种台帐的管理,做好基金财务对帐日清月结。三是做好了与地税的核定,对帐衔接工作,实现了企业主动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主动到地税部门缴费的良性运转。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五是进一步理顺社保机构与财政、监察、审计、银行、税务部门的业务关系,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六个环节的衔接和资金的畅通运转。六是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理解和支持,合理合法地解决了本机构的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基础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对参保单位的帐、表、卡、册的管理,上半年个人帐户分配率、记入率、对帐率均达到100%。

(六)、开展文明创建,提高整体素质

抓住社保办理服务大厅建成投入使用这一契机,按照三优文明窗口标准,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窗动,不断完善服务大厅前台窗口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全体工作人员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社会保险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改善发展环境、改进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树立社会保险部门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良好形象,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机关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半年来,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扩面工作进展不快;全县社区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网络建设尚待开拓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尽快加以解决。下半年,各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继续努力,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着重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重点即抓住扩面工作的重点。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做好养扩面工作。重点抓好改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的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工作。做好失业人员断保职工的续保工作,以扩面促征缴;充分发挥《泰顺县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的优势,不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大力开拓新的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增强社会保障的支撑能力。

第8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国发〔20*〕20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二、任务目标和原则

(二)任务目标:20*年10月在3个地市启动试点,20*年增加3个至4个试点城市,有条件的县(市)开始启动试点,力争到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省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要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多方筹集、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完善管理办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城镇居民提供方便的医疗保险服务。

(三)试点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医疗保险费由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统筹层次原则上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一致,居民参保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石油、铁路等行业企业职工家属中非从业居民要逐步向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暂时自行管理,做好所辖区域内的非从业职工家属的参保工作。同时,各地要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工作。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四)参保范围。有城镇户籍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按原来的保障办法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比较健全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统筹。城镇暂住人口的参保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五)筹资水平。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家庭和财政负担能力,认真测算,合理确定具体的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分成年人、未成年人两个标准。成年居民缴费每人每年按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筹集,未成年人每人每年按不低于90元的标准筹集。各地还要建立连续缴费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定年限的居民,可适当采取提高封顶线标准或适当降低起付线标准等办法,积极鼓励城镇居民及时参保并能够连续缴费。

(六)缴费和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已实行职工家属医疗保险的行业企业,要继续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家属给予补助,其他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也要给予适当补助。企业为职工家庭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可享受国家出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试点城市参保的一般居民按人均不低于60元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年起每年对参保居民按每人20元给予补助,省财政每人每年按20元给予补助,市(含县、区)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20元。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按人均75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省、市(含县、区)财政分别按每人2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按不低于各试点市县人均筹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由省民政厅另行制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按试点市县人均筹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每年每人50元给予补助,市(含县、区)财政兜底安排其余部分所需补助资金。对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帮助特殊困难居民通过医疗救助解决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

(七)基金的筹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地区政府组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街道、社区承担宣传和登记参保工作。在校学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各类参保城镇居民家庭缴费资金统一存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划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八)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各地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其中,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应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总额的50%以上,计算方法尽量做到简单易懂,操作方便。各地要考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适宜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九)组织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现有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建立医疗保险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咨询组织,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切实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加强统计分析,建立激励机制,整合管理体制,不断增强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各级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十)基金管理。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试点城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对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服务管理。各地要制定适合城镇居民特点,符合当地实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要在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增加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目录不能自行减少,可调整乙类目录的自付比例,儿童用药待国家调整后,按新目录执行。要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一种或几种等结算办法为主,其他计算办法为辅的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

(十二)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整合、提升、拓宽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加强社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参保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要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五、深化相关改革

(十三)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大病统筹问题;继续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各统筹地区可逐步建立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城镇居民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按规定比例给予偿付。

(十四)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参保居民分级医疗的办法。

(十五)建立*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各试点城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

(十六)选择确定试点城市。经认真审核,综合评价,并报经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审批,确定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为我省20*年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要报省联席会议批准,并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申报扩大试点的城市,要于申请正式实施试点年份的前一年11月底前,将申报文件和拟实施的方案以当地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联席会议审批。拟申请试点的县(市)要经过地市级政府统一上报,暂未确定试点的城市要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数据统计和调查测算等有关工作,为启动试点做好准备。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卫生、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物价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及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卫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民政部门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参保和医疗救助工作,同时负责做好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医疗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物价部门要做好各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以及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调查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各自职能做好有关工作,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八)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试点目标和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本行政区域的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和机制。已经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第9篇:医保基金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技术手段;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效率

一、当前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自从我国医疗保险政策启动和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一直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致力于维护基金安全,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上到中央下到各个地区,社会保障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建立各级基金监督办公室,实现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全面监管,以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为工作目标及指导思想,逐渐形成了由内至外的监督考核体制。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参保人员的不断增加,医疗保险基金规模逐渐扩大,涉及金额也有大幅提高,这就直接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难度提高,而当前面临的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机构及药店不规范问题。当前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中,影响监管力度及监管效率的主要原因就是定点医院或药店存在违法操作的问题,一些医疗机构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或者医院内的一些工作人员、药品销售者为了谋取私利,在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购买医疗用品时,加大了处方开药量,增加不必要的检查等方式,还有一些医院可以通过使用挂床住院,药品串换等恶劣手段,谋取保险基金,这些行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造成极大威胁,同时也会增加参保人员经济负担。(二)参保人员存在违规使用医疗保险问题。为骗取医保,一些参保人员存在违规使用医疗保险的行为,例如亲友以参保人名义冒名住院接受治疗,或者通过联合医院的一些医生制造假凭证医疗文书等不良手段骗取医疗保险金等。此类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当使用。(三)医保相关经办机构自身违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由于人员较少,负责的时期较多,责任较大,还有一些医保经办单位内部管理审核制度不够完善,让心怀不轨的工作人员有机可乘,存在一些贪污或者挪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还有一些不法之徒通过更改就医报销待遇等途径从中谋取利益,这也就导致医疗保险基金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四)其他利益单位联合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员进行违规操作。当前,联手违规现象也较为常见,例如一些民营医院,在成为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之后,存在通过门诊部给就医的参保患者开处方,记账后取药的违法行为。另外,医院也可能通过给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进行记账,从中谋取医保住院统筹金,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

二、如何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效率优化基金使用

为了更好的提高医疗保险监管效率,必须结合我国社会保险法要求,并将各项工作实施到位。医疗保险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想提高监管效率,就需要相关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持久性,坚定信心,转变工作思路。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工作重点应该从预防基金违法支出转变成为通过使用数据分析的方式,结合医保基金相关政策和规定,从而更加科学的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保证参保人员的权益,减少个人医疗经济负担。(一)以社会保险法作为依据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政策及法规。将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进行完善,以其为依据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利用我国相关法律作为依据,使用法律作为技术手段,提高医疗基金监管效率,规范医疗机构、经办单位以及参保人员的行医就医行为,避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社会保险法是指导各级医疗及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制定出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的最好依据,同时为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通过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并制定出反欺诈医保基金规定,制定出更为实用的相关管理程序。(二)不断改进监管方式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由于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情况受到人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在实施监督工作过程中,仅凭短期监管情况作为调研依据显然不够合理,无法得到科学依据,没有办法让监管人员看到实际问题和具体情况,导致监管工作困难重重。所以,相关管理部门需要采取长期监督作为依据,制定长期计划,重点关注监管工作情况。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能够更好的发现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也能加强监管工作的威慑力,提高管理者的权利职责,更加科学的总结出实践经验,进一步指导监管工作的进行,保证医疗保险基金能够发挥合力作用。同时,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机构还应实行互相监管的策略,上下级互相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下级部门应做到亲临现场进行审核了解。(三)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相关环节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审核。为更好的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效率,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就必须在管理和检查方面紧盯资金的统筹、管理和资金主要支出点等方面。资金筹集阶段需要重点审核缴费单位情况,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是否符合我国相关规定,其缴纳项目是否符合标准,金额是否准确,缴纳是否及时等,对漏缴、少缴、不缴或者转移隐瞒资金情况等行为严肃处理。针对基金的资金管理方面,以资金管理模式作为依据,对财务部门加强检查和审核,对经办单位的制度健全性进行审核。同时,还应注意支付程序及管理方式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洞,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做好专款专用,严格惩处非法挪用、占用和贪污等违法行为。在资金支出方面,也需要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对各种医疗机构认真审查,特别是一些大额医疗费用,严格审查患者住院时的病例实际情况,使用的处方药情况,对诊疗费用清单及医疗文书进行审核。对挂床住院、乱开大处方、串换药品、分解住院、搭车开药等情况严厉禁止,减少基金的不良支出。对于异地住院患者情况应加强检查力度,转外就医的患者也应经过审核批准并出具相关证明和质量情况病情书后才能进行转移。对慢性特殊疾病患者进行审查需要进行病情审核,经过鉴定后才能享受特殊疾病待遇资格。严格审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