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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精选(九篇)

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

第1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房屋;面积;测量

在房地产盛行的时代,房屋面积的测量计算往往会引发矛盾和纠纷,大部分原因是建筑物或房屋能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问题, 有时涉及一层房屋, 有时涉及一幢房屋, 有时涉及一片房屋, 产生的经济纠纷数额比较大。因此提高房屋面积测量的准确性具有缓解矛盾,促和谐的重要意义。

1 房屋面积的测算标准

最初人们对房屋空间的最低标准是要求房屋内的净高不低于2.05m,层高为净高和楼板高度之和,当楼板厚度取 0.15m,层高就为2.20m。为了保证人民生活对基本活动空间的最低要求,以及保持对房屋最低层高要求和规定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最后仍统一采用层高不低于 2.20m 的标准,具有普遍的现实需求。当无法测量层高需要的净高时,净高不低于 2.05m 的标准也是适宜的。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人民的需求与法制观念的变化,以及人民以法律、法规、政策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加强,房屋面积的测算要符合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房屋面积的测算分为测算全面积、测算一半面积和不测算房屋面积三种,其具体执行情况应该按照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2000)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中第 3.1.1 款规定: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等测算。其中第 8.1.2 款规定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地下室、挑廊、室外楼梯、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第8.1.5 款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由套面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还包括电梯井、垃圾道、公共门厅和过道、楼梯间、变电室、值班警卫室、设备间、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如今人们在购房的时候更加关注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层次、层高,有的市民在购买后发现房子的实际面积与当时购房合同上注的面积,即与图纸上的了解不一致,于是产生了许多纠纷。一般多层住宅,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以及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人防工程、车棚、是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建筑物四周外墙的一半也作为分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参与分摊。

2 层高的参照面测量

2.1 楼面层高

层高是指一层房屋的高度,即房屋上下两层楼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垂直高度,包括楼板面至房屋顶平台面的高度,但不包括楼面或地面装饰层的厚度和房屋顶面或平台面隔热层的高度。例如塑胶地板、瓷砖、石材板料等块料面层的装饰厚度、用于装饰而铺设的木地板等。

2.2 结构层高

结构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结构层层面的垂直距离。房屋建成后房屋的各层结构已经被上层构造的层面覆盖,而且该结构层面的表面粗糙不平,因此结构层面的测量往往较为困难,不适用精密的测量。

2.3 中线层高

中线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层厚中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屋顶层、楼板层都可根据层的厚度找到层厚的中线尺寸。一般地面底层的中线位置很难找到,是不定值,于是一般不以中线尺寸来定义层高。

2.4 净高

净高指的是下层楼板面到上层楼板底面的高度,通常在室内就可直接量取。房屋层高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测量,净高这一概念的出现保证了人民最基本的活动空间,已经达成共识取代层高标准。实际上净高与层高之间只差一块楼板的厚度。净高的测量标准应该统一,一般现在我们采取的方法就是在实地进行采点测量,以三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层高实测结果,再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层高进行对照界定。

3 房屋层高测量

3.1 地面和楼面

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从房屋外墙(柱)室外地面(或散水)以上或窗台线以下外墙面上增加的表面层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开始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地面是建筑物内部和周围地表的铺筑层,也指楼层表面的铺筑层(楼面)。地面(楼面)通常由基层和面层两部分组成,基层通常包括结构层、找平层、垫层,有时也包括管道层。其中找平层和结构层是必不可少的,结构层面和找平层面都可以作为房屋测量的参照面。面层包括表层、结合层,直接承受化学和物理作用,并构成室内空间的表面形象。当建筑物直接使用找坡层或平层的时候,面层可使用木地板、大理石、瓷砖、花岗岩等,测量从平层到面层的高度是不合理的,因为木地板面层至基层面层( 找平层)的高度是不同的,应该以找平层作为测量参照面进行测量,而不能量至木地板面或其他装饰面。即选择楼面或地面的基层层面作为测量参照面,而不选择楼面或地面的面层层面。一般在外业测量时,无论是测量室内使用面积还是室外建筑面积,我们一般采取在距离地面1.00M左右的位置开始测量长度和宽度。

3.2 屋顶面

屋顶面由屋面和屋架、钢架、梁板支承结构等组成,也可由薄壳、网架、悬索等空间结构系统构成。是屋顶的面层, 是房屋最上部的结构, 房屋最上层起覆盖、防水、排水、保温、隔热等作用的围护结构,又称屋盖。屋面包括基层和面层。基层具有承托面层、起坡、传递荷载等作用,面层主要是进行防水、排水。建筑物必须具备有上盖并且结构牢固。除了没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没有上盖的架空通廊、挑台、天面上的天面就不用计算建筑物面积,但是遇到像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和天面上的泳池、花园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等是不计算面积的。

4 结束语

房屋面积的测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因此应该公正的计量房屋的面积,对房屋进行计量时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与房屋面积的相关法律还要不断的更新,以便人们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为房屋面积的公正计量提供更加可靠的法律保障和依据,只有房屋面积的计量公正了,测量房屋面积才有保证,其测量方法才能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滕桂兰,张鑫.小议房屋层高理论及测量方法[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0年05期

[2]付勃.对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工作的思考[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年34期

[3]郑瑞平,陈平,徐珉. 浅谈房屋建筑面积测量[J].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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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工业社会以来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建立了现代政府。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即政府代表行政权,议会代表立法权,法院代表司法权。这种制度反映在城市行政建筑物质空间形态上,则表现为将三个权力机关分设于不同建筑,又通过一定关系有机地联系为整体,从而体现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但又统一于国家利益之下的政治形式。市政体制,即城市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国家政体在城市的延伸。西方国家的市政体制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形式上具有多样性,有市议会制、议会市长制、市长议会制、市委员会制、市经理制等多种形式(表1)。城市行政建筑的物质空间呈现出与西方市政体制相适应的特征。城市行政建筑主要包括市政厅和在市政厅内部或周边布置的议会机构,不同性质的权力机构在空间上分设,又通过一系列的空间联系将其组合成整体。议会建筑作为合法集会场所,在民主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也占据着空间的主导地位。相对中国而言,西方由于地方社区自治成熟度较高、市场发达等原因,行政机构与部门数目比较少,城市行政建筑一般功能较简单,规模也不大。

2当代西方城市行政建筑发展的理论背景

2.1市民社会的复兴

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哈贝马斯认为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过程中,市民社会开始出现,即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分离的过程。市民社会与国家成为两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的实体性存在。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意见,并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通过社会活动来参与和影响国家的活动和政策的形成。现代西方国家繁复的科层统治造成了对市民社会的压制,尤其是20世纪中叶以来以凯恩斯主义为基础的政府干预模式出现,国家以不同形式、不同向度向市民社会渗透。人们开始重新诉诸于市民社会理论,试图对国家与社会间极度的紧张关系做出检讨、批判和调整,以求通过对市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国家与社会间应有的良性互动关系①。市民社会复兴意味着人类进入后国家主义时代,在这个时代中,非政府组织承担起重要的社会治理功能,用一种合作主义的治理模式取代以往“政府垄断”的单一治理②,这使得国家与市民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西方城市行政建筑复归其市民社会公共空间的本质成为潮流所在。

2.2政府改革运动的冲击

西方公共行政价值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即效率至上的传统时期,公平为主的新公共行政时期和市场化为主的新公共管理时期。20世纪以来随着西方国家及政府公共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管理公共活动职能的不断增强,国家及政府开始陷入了假公济私、以共谋私的公共性危机。20世纪80年代全球兴起了政府改革运动,即“重塑政府”、“再造公共部门”和“新公共行政”等。全球性政府改革运动反映出一个趋势,即公共活动的社会化,最终走向服务化,公民参与制度化和经常化。公共活动演变为公共服务,使公共服务成为公共活动的本质,广大民众可以公平、真实地分享公共活动所带来的利益。从本质上看,这是传统行政价值观的改变,其目的在于提高政府效率,为公众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政府由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角色的变化揭示了价值取向的转变。西方行政改革深刻影响着城市行政建筑的实践活动,从以往强调其精神功能与象征意义,转而重视其服务功能与城市公共空间属性,重视民主政治理念的表述,其物质空间形态更趋开放与透明。

3当代西方城市行政建筑发展的类型分析

西方国家城市化水平高,城镇体系是以大量独立的小城镇为基本单位。与当代中国城市行政建筑相比,西方国家的城市行政建筑具有突出的小城镇建筑特征,受到小城镇城市自治、公共财政的影响并表现出多元化特征。具有建立在民主与法治基础上的开放性与亲民性,立在私有制的公共财政模式基础上的务实性以及建立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与创新精神之上的多元化。一些典例包含了主流的设计思想,尤其是一些获得好评的建成项目,更是直接反映出了城市行政建筑设计理念的发展趋势。

3.1开放性与透明性

出于对以往沉闷的官僚机构和纪念碑式建筑的反思以及公众对于市政建筑功能的、情感的、象征性的呼唤,人们希望通过文化与政治活动创造出公共空间的场所感,表达更深层次的民主意图。社会公平与公民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人们努力在相对立而存在的国家、市民、社会三者之间寻求一种良性互动关系,这使得代表国家公共权力的行政建筑逐渐向自由、平等的特质回归,更加注重其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那就是空间的公共性与开放性。1968年建成的美国波士顿市政厅,建筑的上部是市政办公,下部是公众活动部分。建筑的结构逻辑性明确,内外空间相互融合、穿插,使建筑底层界面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公众可以自由出入,展示了政府的亲民姿态和工作的透明度,创造了亲切的城市空间氛围(图1)。又如美国芝加哥伊利诺伊州中心(1985年建成),建筑自下向上逐层后退以减少空间的压抑感,表现出对周围建筑的谦虚姿态。在半径为48.8m的圆形中庭内,各楼层的走廊、楼电梯一览无余。中庭直接与城市地下交通枢纽联系,将人流直接组织到城市交通网络之中,同时把城市人流引入建筑内部。该建筑的个性正是来自于其独特的交通处理方式和完全开放的内部空间环境(图2)。

3.2功能多元化

当代西方国家城市生活更趋多元化,城市行政建筑的实用功能越来越复杂,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了政府设施中市民空间的多样化倾向。近年来,供市民休闲的场所以及其它多功能与多用途的空间日益增加,并且这一部分市民空间还将继续扩大。多元化需求与多功能聚集可有效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并满足当代社会日益多元化、多方位的需求,具体表现为政府设施与其它设施的复合。除了行政管理功能和行政服务功能,城市行政中心还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图书馆、美术馆、剧院、咖啡厅、餐厅、展览馆等,通过设施间的相乘效应,加强设施所具有的吸引力。1988年建成的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政厅及歌剧院是一组功能复合的建筑群。市政厅在白天是城市的活动中心,而歌剧院则是夜晚城市的活动中心。功能的复合化提升了建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了建筑空间的活力(图3)。又如1995年建成的荷兰海牙市政厅,长达244m,宽72m,包括议会大厅、婚礼仪式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和咖啡厅,还有一个高达47m的玻璃大厅,是欧洲最大的室内广场,各种公众聚会的举行使这里总是充满生气(图4)。

3.3民族性与地域性

“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通过电子传媒,事件在全球变得无所不在,不是同时发生的事件也具有了共时性效果。与此同时,差异消失,结构解体等等,都对社会的自我感觉造成了重大后果。疆域的拓展是与具体角色的多样化、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以及生活设计的个人化同步进行的。丧失根基的同时,也出现了自我群体属性和出生的建构;与平等同时出现的是面对无法透视的复杂制度时权力的空缺。”③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文化趋同现象严重。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正逐渐被全球化浪潮吞噬。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行政建筑,有助于塑造民主政府的形象,让市民重新找回城市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这种思潮反映在实践中则出现了许多对地方文化进行有益探索的案例。由查尔斯•柯里亚设计的印度博帕尔邦议会中心(1996年建成),成功地将当地艺术和传统建筑形式结合在一座现代建筑之中。建筑平面采用了曼陀罗④的传统形式,九个分格定义出九个组成部分,整体通过圆形构图形成强烈的向心力。当地红色石材及手工陶瓦的运用更使得该建筑成为博帕尔市悠久文化传统的象征(图5)。另一个例子是1981年建成的日本名护市市政厅,由于当地气候炎热、潮湿、多雨,建筑通过变形天窗和花格窗来遮光,通过屋顶覆土隔热,通过风道来通风和散发热量等。采用通透的遮阳棚架联系东西两大建筑体量,各层北部均设有带遮阳棚架的平台(图6)。

3.4新旧建筑和谐共生

无论对于个体还是不同地域或民族文化而言,充分表达自身的文化价值观念,追求个性与独特性,都是一种最基本、最强烈的精神需求,也是每一种文化传统的基本权利与合法要求,更是其能够进入世界多元文化对话与交流的主体性必要条件。在全球化时代,保护传统建筑文化遗产已成为世界潮流,西方历史上的市政厅建筑大多具有很高的建筑质量与艺术水准,记载着城市的历史文化,因此具有较高的保护和再利用价值。让老建筑和谐地存留于当代城市环境之中,并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城市的文脉才得以延续。1998年建成的西班牙穆尔西亚市政厅,位于气势恢弘的贝鲁加大教堂的正对面,古老教堂纪念碑式立面主导并控制着整个广场空间。市政厅主入口被设置在侧面,而不是正对广场;建筑临近广场的界面向地下延伸了一层,以形成建筑与广场之间的缓冲区。新市政厅在新旧建筑之间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它既较好地展现了自己的存在,又没有对广场和大教堂构成压迫和威胁(图7)。又如1988年建成的加拿大纽卡斯尔市政厅,该建筑在原市政厅基础上加建而成。设计完全保留了旧建筑,保持了城市历史的延续性。新旧建筑之间是三层高的市民大厅,新市政厅巨大的曲面墙与市民大厅连接,这面墙是新市政厅的主要结构,也是空间标志,同时又为旧建筑提供了现代风格的背景。新建筑还在细节上尊重并效仿了旧建筑,如挑檐、窗户的大小、比例以及建筑材料等(图8)。

3.5绿色生态与节能环保

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迅猛发展,高度工业化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导致了全球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物种骤减、气候变暖等后果。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代城市与建筑发展的方向。生态设计趋向源于对环境的关注和资源的高效利用,具体表现为对自然的索取要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要小。建筑设计从以往以“功能——空间”为单一目标转变为以“功能——空间”和“环境——资源”并重的双重目标,而连接这两个目标依赖于不同的技术手段。如尽量采用无公害、无污染、可再生的建筑材料;进行能量循环途径的技术和措施的研究,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注重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与遮阳;为改善小气候采用多种绿化手段;为增强空间适应性采用大跨度轻型结构;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垃圾分类处理及充分利用建筑废弃物等。西方国家新近建成的一些行政办公建筑体现出了较强的生态设计理念。2002年建成的由福斯特设计的大伦敦市政厅大楼采用几何球体外形,建筑在获得最大容积的同时外表面积最小。建筑向南倾斜,上层楼板为下层空间挡光、遮阳,中庭周边的办公室可靠窗下的通风孔自然通风。建筑装配了集中环境调控系统,以减少机械能耗。该建筑的空调系统先用泵道抽取地下水,通过天花板下的梁进行冷却,从而避免了有噪音污染和不美观的屋顶冷却水装置,同使用一般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相比,机械能耗减少了3/4(图9)⑤。德国柏林新议会大厦(1999年建成)是福斯特的另一个作品。该建筑采用了混合式能源使用系统以及自然光照明和通风,从而减少了能源消耗,提高了能源效率,降低了建筑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建筑利用可再生植物油(相比矿物燃油减少了94%的CO2排放量)作为基本能源,建筑余热以热水形式储存于地下300m深的蓄水层;热水泵取到暖气系统内给建筑加温,还可驱动一个汲取式冷温机,产生的冷却水泵取到冷气系统内给建筑降温,或以冷水形式储存在地下。穹顶内光锥上的镜面反射板能够将自然光漫射入议事厅内,其上有太阳追踪装置以及可调节的遮阳系统,在提供充分、柔和的自然光照明的同时能防止太阳辐射增加室内热负荷(图10)。

第3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高层;火灾预防;疏散

中图分类号:TU191+.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2(C)-0208-01

高层建筑因其占地面积小、充分利用空间、能满足人们多功能使用的需要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同时也出现了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快、人员不易疏散、火灾扑救困难等新的问题。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应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火灾。

一、建筑物内部防火设计

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人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疏散到安全场所;其二是发生火灾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烟气和火势竖向蔓延快,增加了安全疏散的困难,而平时使用的电梯由于不防烟火和停电等原因停止使用;其三是人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而且在疏散过程中人往往具有一种恐惧心理,往往是向熟悉的路线疏散,向明亮的路线疏散,也增加了疏散的困难。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建筑自身防火能力。对于综合性的大型建筑,主要安全疏散设施是指疏散楼梯、公共走道和门;对于高层旅馆、饭店和写字楼,还有安全疏散辅助设施,如疏散阳台、缓解器、救生袋等,超高层建筑还有避难层或避难间等。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路线;合理布置环形、双向走道或无尽端房间的走道;合理布置疏散出口,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不出现倒塌破坏。

二、建筑避难层的合理设计

就高层公共建筑来说,人员众多,紧急疏散是个大问题。层数在25层以上的办公、旅馆等人员较多的高层公共建筑,均宜设置避难层,但为既基本满足安全疏散需要,又能节约投资,宜缩小设置范围。在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旅馆、办公楼和综合楼,应设置避难层。目前某些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个别少数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在50m左右。根据对消防队员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次数明显加快,不适应扑救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根据上述因素,自地面层起到10―15层设第一避难层。避难层的层数亦为10―15层。避难层的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与设置层结合,另一种是专用避难层。

三、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路线

对于综合性的大型建筑,主要安全疏散设施是指疏散楼梯、公共走道和门;对于高层旅馆、饭店和写字楼,还有安全疏散辅助设施,如疏散阳台、缓解器、救生袋等,超高层建筑还有避难层或避难间等。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为人们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对于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疏散时,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安全性高,即人们从着火房间或部位,跑到公共走道,再由公共走道到达疏散楼梯间,然后转向室外或其他安全处,一步比一步安全,不会产生“逆流”情况,这样的疏散路线即为安全疏散路线。在布置疏散路线时,既要力求简捷明了,便于寻找、辨别;又要不致因受某种阻碍反向而行,并要特别注意疏散楼梯的位置。

(一)布置疏散出口。在火灾时人们常常是冲向熟悉、习惯和明亮处的出口或楼梯疏散,若遇到烟火阻碍,就得掉头寻找出路,尤其是人在惊恐、失去理智控制的情况下,往往会追随他们盲目行动,如只有一个方向得疏散路线是极不安全的。在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最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避免把疏散走道布置成袋形,因为袋形走到的致命弱点时只有一个疏散方向,火灾时一旦出口被烟火堵住,其走道内的人员就很难安全脱险。在条件许可时,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尽量靠近外墙设置。(二)合理布置疏散楼梯。为保证在火灾时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对于旅馆、办公建筑、教学建筑、科研建筑、医院、商业建筑、邮政建筑、电力调度建筑、广播电视建筑、通廊式住宅等或其每个防火分区,应设有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疏散楼梯。在建筑物或其每个防火分区的走道端部或走道端部的附近,设置楼梯,形成不同方向的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但由于建筑物类型的不同,标准层面积和性质不同,不分清红皂白地一律要求高层建筑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双向安全出口,实际上对一些塔式建筑和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每个单元就有困难。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作了规定。(三)合理设置疏散门。建筑物底层公共疏散门各种高层建筑(如高层医院、旅馆、饭店、酒店楼、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科研楼、办公楼、住宅楼),有的安全出口与楼梯的数量与宽度相同。这对整个建筑物人员安全疏散式十分有利的,在设计中如遇到上层工作人数和底层工作人数基本相同的情况,可以仿效。

消防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着眼民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提高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作者单位: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公安消防大队

作者简介:陈璐,女,本科,防火参谋,就职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公安消防大队。

参考文献:

第4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新城市主义;理论;邻里;社区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1. 新城市主义的核心思想及主要观点

1.1 新城市主义的核心思想

新城市主义是针对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而提出来的一套改革与解决主张。由于是起源于建筑设计师群体,因而就决定了新城市主义的视角与基本思维逻辑:分析社会发展现实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与城市决策、规划、设计之间的联系,而后通过改进城市决策、规划、设计去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新城市主义的核心思想在于:①重视区域规划,强调从区域整体的高度来看待和解决问题;②倡导回归、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重塑多样性、人性化、社区感的城镇生活氛围;③尊重历史与自然,强调规划设计与自然、人文、历史环境的和谐性。相应的新城市主义的任务是:①修复大城市区域现存的市镇中心,恢复强化其核心作用;②整合重构松散的郊区使之成为真正的邻里社区及多样化的地区;③保护自然环境,珍存建筑遗产。新城市主义的最终目的是要消除扭转郊区化无序蔓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重建宜人的城市家园。

“新城市主义”的城镇和社区设计在本质上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和社区模式,其基本理念是从传统的城市规划和设计思想中发掘灵感,与现代生活特征相结合,以人们所钟爱的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社区来取代缺乏吸引力的郊区化模式。“新城市主义”设计的基本原则:一是可持续发展原则,二是多样性原则,三是以人为本原则,四是公平原则。

1.2 新城市主义的主要观点

针对美国郊区化无序蔓延的所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城市问题,新城市主义提出其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对策。

1、针对中心城区衰落,郊区化无限无序蔓延的问题,提出了重返城市核心区、旧城复兴、卫星城镇建设的策略,通过重构松散的郊区,进行再设计和填补性的开发,使之成为复合的社区。

2、针对郊区环境恶化,标准化开发建设使乡村景观和传统特色消失的问题,提出了保护自然环境,珍存建筑遗产的策略,通过借鉴二战前美国小城镇和城镇规划的优秀传统,塑造具有城镇生活氛围的紧凑型社区。

3、以小汽车为主导,通勤距离过长耗费人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加重了经济负担和大气污染,对小汽车的过度依赖使许多不能开车的人们(如老人和小孩)寸步难行。因此,“新城市主义”提倡促进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以不规则的格网状道路为骨架,以区域通站点为中心,以适宜的步行距离为半径的地域作为基本发展单元,减少车流量,增加社区的可步行性。

4、针对低密度扩散造成土地、能源等资源的大量浪费及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效率下降,“新城市主义”呼吁提高社区居住密度,发展紧凑型、高密度居住模式。

5、传统规划过于强调城市功能分区,造成传统社区与邻里关系弱化,社区关系淡漠,社会阶层的分化与隔离加剧以及社区犯罪率上升。“新城市主义”认为发展混合居住模式,设计适合各社会阶层的各种类型和价格的住宅,提倡具有居住、商业和就业、公共活动的混合型的邻里居住社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2.新城市主义理论的三个领域

新城市主义的规划设计原理反映在三个不同尺度的空间层次上:区域:大都市、城市和城镇;邻里、分区和交通走廊;街区,街道和建筑物。

2.1 区域:都市、城市和村镇

新城市主义十分重视区域规划,他们认为规划应超越行政边界的限制而将区域作为考虑的背景,许多与城市规划有关的问题只有上升到区域层面、制定出整体性策略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比较适宜可行的区域规划范围,是一个大城市区或是由几个毗邻大城市区联接而成的区域。区域内的城镇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综合发展战略才会全面繁荣。同时,每个城镇也必须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征与风格。城市开发应注重保护和强调这些特色。区域规划的目的是要保障和促进整个区域的经济活力、社会公平、环境健康。

在城市的规模的限定上,新城市主义认为任何城市和地区的成长发展都有一定的天然限制,城市的规模、选址应该充分考虑自然因素的制约,城市的成长发展不可能突破这一天然限定,否则将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活力的丧失和城市生态基区的急剧增大,最终导致整个地区的衰退。

在城市和郊区的关系以及城镇体系结构的构想上,新城市主义把区域中的城市和郊区及其自然环境看作一个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有机体,二者共生共荣,城市既要注重内部的更新、完善和有机组织,又要保持与郊区农田、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此外,“新城市主义”主张建立多中心的有机的城镇体系结构,不同的城镇之间则存在互补的关系。中心城市、普通城镇和郊区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城市生态体系。

关于城市和区域的发展模式,针对不同条件,新城市主义将城市和区域的发展模式主要总结为三种:填充式开发,主要指城市内部功能的自我完善;再开发,主要指城市内部功能的更新;新的成长区和卫星城,指新城建设。同时,新城市主义注重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建设,强调不论城市发展以何种模式进行,在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开发的品质而不是开发所处的位置和开发规模。

2.2 分区和交通走廊

邻里、分区和交通通廊,被认为是新城市空间的基本构成要素。它们形成清晰可辩的地域,从而鼓励民众为维护和发展这些重要因素负起责任。新城市主义所构筑的未来社区的理想模式是:紧凑的、功能混合的、适宜步行的邻里;位置和特征适宜的分区;能将自然环境和人造社区结合成一个可持续的有机整体的、功能化和艺术化的走廊。

1.邻里

新城市主义的核心是邻里规划,邻里应该是紧凑布局、步行空间友好及混和土地利用,拥有可供选择的多种交通系统、公共活动空间,清晰的边界以及多样性的住宅和公共设施;同时该邻里理念涵盖了区域规划、分区、街坊和建筑设计等城市开发的全过程。

新城市主义的邻里单元是一种限制在一定区域中和围绕着一个限定中心的城市化模式,20世纪30年代由佩里提出的“邻里单位”理论,被“新城市主义”予以发扬光大,并重新归纳了作为一个理想邻里的基本设计准则:

有一个邻里中心和一个明确的边界,每个邻里中心应该被公共空间所界定,并由地方性导向的市政和商业设施来带动;

最佳尺度是由中心到边界的距离为1/4英里;

各种功能活动达到一个均衡的混合――居住、购物、工作、就学、礼拜和娱乐;

将建筑和交通建构在一个由相互联系的街道组成的精密网络之上;

步行优先、公共空间优先,公共建筑安排在适当的位置。

2.分区

相对于邻里,分区曾被视作是功能专门化的地区,建立在高度由专业化必将带来高效率的观念基础之上。但随着信息革命和环境技术的发展,严格的功能分区思想已不再被尊为唯一经典,分区也允许多种功能活动来支持,分区的结构则是按照与邻里的结构相类似的方式组织;有清晰的边界和尺度,有具有明显特征的公共空间,有互相联系的环路服务行人,并通过公交系统与更大的区域发生联系。

3.走廊

走廊是以连续性为特征的城市要素,它被邻里单元和功能区所限定,向它们提供入口,可以是林荫大道、轨道交通线,河流或公园通道。走廊既是邻里与分区的联接体又是隔离体。在郊区模式中,走廊仅仅是保留在细分地块和商业中心之外无形的剩余空间;但新城市主义将其视作连续的具有视觉特征的城市元素,由与之相邻的分区和邻里所确定,并为他们提供进出路径。

2.3 街区、街道和建筑

新城市主义认为这一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也相当重要,因为这是新城市主义设计原则具体化的环节,也是一个相当具有挑战性的环节。城镇建筑和景观设计的主要任务是形成共享的街道和公众空间,营造出让人可以步行且乐意步行的环境,在重要地段,建设公共建筑和公共聚会场所,合理配置街道、广场,鼓励步行,加强人们的社区感和场所感。街道和建筑设计应当加强环境的安全性,不能牺牲开敞空间的可达性。其中,“人性化尺度”、“美感”、“安全”、“舒适”、“有情趣”是关键原则。新城市主义提出了一些设计建议:

街区的尺度控制在长600英尺(183米)、周长1800英尺(549米)范围以内;

街道不宜过宽,以便于步行者穿越。例如:干道宽度大约34英尺(10米),标准街道宽约24英尺(7米)等等;

道路两旁及道路中央设立绿化带,美化街道同时又收缩了道路视觉尺度,减少行人穿越街道时的心理压力;

人行道至少4-5英尺宽(1-2米);

中心商业街尽量为步行专用街;

减少地上大面积停车场,改用地下停车以及沿街边停车的方式;

留出足够多的建筑退后带,与人行道、沿街停车带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城市街边公共活动空间。并设计一些门廊、凉篷、露台、台阶、屋檐出挑等建筑细节,以提高街边公共活动空间品质;

建筑物应将正面、门、窗开在临街一面,而车库、垃圾桶必须安置在背街;

建筑物风格应与周边建筑语境相协调,尊重当地的文化与历史传统;

强化突出公共建筑物(学校、教堂、邮局、剧院、市镇厅、图书馆等)的景观价值与视觉地位,以公共建筑作为当地的地标性建筑。

3. 两种发展模式:TND 与TOD

新城市主义的基本思想是,把邻里作为居住区的基本单元,在区域的层面上,通过公共交通站点来组织社区,减少人们对小汽车的依赖,控制城市蔓延。在邻里的层面上,通过创造一种适合步行的环境,增加人们的交往机会,密切邻里关系,形成一种具有浓厚生活氛围的社区。它主要有两种模式:公共交通主导的发展单元(TOD)和新传统主义的邻里发展单元(TND)。TND 与TOD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TND偏重于城镇内部街坊社区层面,而TOD更偏重于整个大城市区域层面。在新城市主义的规划实践中,两者是嵌套在一起运作的,其共同之处则体现出了新城市主义规划设计的最基本特点:紧凑、适宜步行、功能复合、可支付性以及珍视环境。

3.1 公交引导发展模式TOD

由卡尔索普提出,公交引导发展模式是以轨道和公共交通网络引导和连接散布的开发地域,就是把城市活动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通过大运输公交系统连接,并且人们能够以便捷的步行到达这些站点,建立起一种和谐的交通运输和土地利用关系。公共交通主导的发展单元是以区域性公共交通站点为中心,以适宜的步行距离为半径的范围内,包含中高密度住宅及配套的公共用地、就业、商业和服务等内容的复合功能的社区。

这一发展模式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在邻里的层面上,注重营造复合功能的、适宜步行的社区,减少对于小汽车的依赖程度,同时达成良好的城镇生活氛围;在区域的层面上,引导空间开发采用TOD模式,沿区域性公交干线或者换乘方便的公交支线呈节点状布局,形成整体有序的网络状结构;同时结合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要求,各个TOD社区之间保留大量的绿化开敞的空间,设置城市增长界线,防止无节制的蔓延,平衡内城与郊区的发展要求。城镇TOD、邻里TOD和次级地区三者在功能的复合比例、与公交的关系和密度上均有所区别,但每一种类型本身都是混合住宅、就业和公共用地等多种功能的空间单元,TOD模式试图以此有效地达成复合功能的目的。

3.2 传统邻里发展模式TND

由新城市主义的代表人物DPZ夫妇提出的传统邻里发展模式(TraditionalNeighborhood development,TND)侧重于从城市设计的角度阐述,其主要内容涵盖了诸多方面,包括诸如社区规模半径约400m,街道间距是70―100m,邻里内有多类型的住宅以及居民土地使用的多样化,可满足居民不同的需求,通过网络状的道路系统使之沟通良好;邻里中心为公共空间,公建布置在人流集散地;住房的后巷作为邻里间的社交活动的场所等等。

参考文献

1.何可人译. 新城市主义. 建筑师,2003(3)。

2.刘昌寿,沈清基. “新城市主义”的思想内涵及其启示. 现代城市研究,2002(1)。

3.王慧. 新城市主义的理念与实践、理想与现实. 国外城市规划,2002(3)。

4.李杨. 对新城市主义思潮的认识与思考. 安徽建筑,2001(3)。

5.朱娟. 国内外“新城市主义”研究综述.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04(4)。

6.吴林海,刘荣增. 从“边缘城市主义”到“新城市主义”:价值理性的回归与启示.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2(1)。

7.秦臻,郑宙青. 城市主义与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住区规划研究. 华中建筑,2005(7)。

8.金勇. 新城市主义城市设计运作趋向研究. 规划师,2003(12)。

9.戴晓晖. 新城市主义的区域发展模式. 城市规划汇刊,2000(5)。

10.王琳,曹嵘,白光润. 新城市主义对我国郊区城市化的借鉴. 世界地理研究,2001(12)。

11.单皓. 美国新城市主义. 建筑师,2003(3)。

12.钟海燕. 论新城市主义与城市的和谐发展. 经济纵横,2006(5)。

作者简介

第5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城市公共空间;城市设计;广场;历史文脉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1.国内外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

“城市公共空间”这一概念很早就出现在国外城市研究中,开放性、市民参与是欧洲城市公共空间的主要特征。国内学者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也如火如荼。同济大学的余琪城市外部空间为研究对象,在生态文化的趋向指导下提出了具有新内涵的“现代城市开放空间系统”的概念,文章指出现代城市开放空间系统是城市地区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协调发展的空间基础[1]。学者赵秀敏、葛坚在对我国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中公众参与的现状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公众参与要转变思想观念,从组织机构和法律制度两方面建立实施公众参与的保障机制[2]。

综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城市公共空间在城市建设中举足轻重,它是市民进行互动交往的公共空间;是城市历史文脉的记录和传承者;也是城市地域文化集中展示的舞台。

2.20世纪西方空间发展史的启示

了解20世纪西方空间发展历程对我国现在的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有很好的借鉴。20世纪的城市空间几乎都与当时建筑界,景观界认同的功能主义运动有关,其盛行的作法是“一切从零开始”, “国际风格”盛行,不管是在苏丹的努比亚沙漠还是在加拿大的北方,建筑都是相同的。包豪斯学派,荷兰风格派,勒·柯布西耶领导的法国城市设计运动等都是功能主义运动思潮的产物。50年代年轻的第二代欧洲现代主义者试图重新定义城市空间的基本原则和表现形式。在美国的反现代主义言论中,影响最大的是罗伯特·文丘里,他认为现代主义运动所创造的大多数城市外部空间都是发散的,或是与外在环境隔绝的失落空间,“具有复杂性和矛盾性的建筑对城市整体具有一种特殊责任——其原理必定在或隐含在整体之中,它必须具体表达内在整合的复杂性,而不只是外在的肤浅的罗列。”文丘里认识到现代运动所创造的大多数城市外部空间都是发散的,或是与外在环境完全隔绝的失落空间。由路易斯·沙利文,约翰·鲁特等领导的芝加哥学派在美国现代塔楼建筑中引入了钢结构新技术并配合电梯使用,使得建筑得以不断增高,建筑高层化成为公众追捧的现代化象征,致使城市不再是空间的整合,而成为高层塔楼争奇斗艳的场所。在20世纪城市外部空间的发展历程中,设计师追求一种新时代精神,但却也抛弃了历史精华[3]。

米开朗琪罗设计的罗马坎皮多利奥广场是历史上杰出空间的典范,在建筑多样化,地形陡峭且形状不规则的地段也创造出了一个和谐的空间,改善立面,整理现状建筑并和新建筑之间的联系,他利用三角型地段的特点建立了一种“被动透视”的感觉,同时通过椭圆形铺地为广场建立了一个稳定的中心,椭圆形铺地很好的消除了建筑之间夹角而且在方向上形成张力,给广场带来了宁静感。

对历史典范的回顾揭示出成功的硬质空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三维立体构架;(2)二维平面形式;(3)空间中的实体布局。“三维立体构架”确定了空间的边界,围合的程度以及围合界面的特性,空间的穿透性,遮蔽性,开敞度以及表面装饰对空间的特质具有极大的影响。“二维平面形式”指的是地平面的处理和连接方式。“空间的实体”指的是提供气氛或视觉焦点上午雕塑,水景和树木等,是空间值得记忆的要素。最成功的城市空间范例都是由这三个概念有组织地充分混合而构成。

3.公共空间发展现状

3.1 硬质空间——以广场为例

硬质空间主要由人工界面围合,通常在功能上被用作社交活动的聚集。中国传统城市中广场的数量比较少,传统广场尺度和规模都较小,以自发形成为主,缺乏精心设计。

长沙市星沙通程广场位于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目前长沙市面积最大的城市广场。广场东、西、北三面临城市主干道,围合成矩形,广场的功能主要是为附近居民提供休闲游玩场所。星沙通程广场北侧的中央集会区正面面对政府大楼,边界处理采用硬质地面直接与道路连接;广场东侧采取绿篱的方法对广场与城市道路进行分割;南侧为四层高居民住宅楼,并且低矮杂乱的建筑未经植物掩映,暴露在使用者视线中,与广场现代风格极不协调。广场硬地铺装面积很大,没有荫蔽和挡风,故使用率很低,同时整个广场都缺乏开敞的草坪空间,没有为使用者提供休憩场所,生态效益不理想。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山水文化在广场小品设计中得到体现,以藤木植物为顶的座椅和以木板搭建的桥都颇具古风古韵。长沙市内还有芙蓉广场,风帆广场等各具特色的广场,总体来看这些广场的设计可圈可点,广场植物配置都很丰富,小品设施富有地方特色,但是空间形式过于单一,趋于同质化,空间尺度也欠缺把握,缺乏边界处理。

3.2 柔质空间

柔质空间指城市内外由自然环境主导的场所。城市柔质空间要充分考虑的要素是:空间尺度,历史文化风貌。我国传统的小城镇中有很好的空间尺度,例如乌镇,阳朔等,然而当今一些城市却忽视了以人为中心的空间尺度,通常建设的道路尺度都很大,造成沿街建筑显得低矮,与周边建筑体量,高度都不相称,使人感到空旷与冷漠。道路不适宜的拓宽,建筑不适宜的增高等一切盲目追求所谓的现代化的建设都有可能适得其反的形成“失落的空间”。历史文化风貌也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许多城市文化遗产丰富,在塑造城市公共空间中突出其地方特色的可识别性,不但能避免“千城一面”,而且能有效营造城市风貌特色。

4.结语

空间发展史告诉设计师一味的追求现代化会造成一些“失落空间”,建筑内的功能得到满足,建筑外的人与人交往的公共空间却遭到忽视,而那些注重三维空间层次,二维表面装饰以及空间中实体布局的设计则得以流芳百世。对城市中那些“失落空间”的改建比创建一个全新的空间更重要,那些存在于建筑,城市片区及邻里之间的残余空间将会随着土地和资源的不断稀缺成为令人期待的地产。

参考文献:

1.余琪.现代城市开放空间系统的建构[J].城市规划汇刊。1998(06)

2.赵秀敏、葛坚.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设计中的公众参与问题[J].城市规划,2004(01)

3.《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美)罗伯特·文丘里著,周卜颐译[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25-117

4.《寻找失落空间》(美)罗杰·特兰西特著 朱子瑜,张播等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56-109

第6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公共建筑施工监理;效益;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1 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质量监督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国内市场也一度低迷。为了拉动内需,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家每年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逐年增大,但建筑行业形势并没有得到有效改观,随着工程项目的增多,质量事故频发,豆腐渣工程没能得到完全杜绝,问题一再出现。不少建筑施工项目不能做到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工程多次转包,层层剥扣,资金流失现象严重,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唯利是图,不把质量安全问题当一回事,偷工减料的现象尤为严重。不少技术水平低下、综合素质低的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造成建筑施工的总体水平下降。质量监督体系不够健全,质量把关不严,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发挥质量监督应有的作用。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现象,对于一些违法违章事件的处罚的规定不够明确。在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往往会遇到一些“球”问题,即某些检验项目的实测值,正好等于或相当接近于规定的允许值,实际质量状况处于允许限度的边缘。受质检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限制有限,监督也容易流于形式。

1.2 监理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监理人员职业素养较低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自身管理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再加上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中的问题必然会不断出现,所以从事监理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工程经济或者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过硬,对工程建设能够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要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但是,有不少监理企业不愿意加大对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也没有做到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考核,所以使得建筑施工监理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1.3 缺乏完善的监理体系,监理制度

从国外的成熟经验来看,开展层级监督能够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但是就目前国内的形势来看,国内的建筑安全层级监督制度和体系还不够完善。没有做到以目前的政府行政层级为基础,涵盖整个建筑领域各项安全监管职能,所以使得整个安全层级监督体系的层级监督职能无法得以充分的实现,整个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

2 公共建筑施工监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2.1 加强公共建筑施工监理力度

目前国家、行业、地方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已经制订了一些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违规、违纪的处罚措施。在建设工程监理执业过程中确有部分监理企业(或个人)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但国家、地方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部门或监督部门对其处罚的力度不够或由于种种原因根本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从而使这部分监理企业或个人抱有侥幸心理。因此,国家、地方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部门或监督部门应加大对违规、违纪的处罚力度,力求清除扰乱建设工程监理正常运作秩序的根源。只有这样,建设工程监理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2.2 从监理企业自身管理入手,提高监理水平

从企业自身管理入手,提高管理质量。管理质量的预控管理质量是产品质量的根本保证,中小型企业常见的管理通病是人员过于“精干”,信息资源缺乏,信息传递接口缺陷(包括内部、外部)等,这就需要首先对企业的人员机构提出总的要求,按照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的组织,严格界定各自职能分工,处理好信息传递的接口,并按有关层次(如决策领导层、中级管理层、技术管理层)进行目标管理,这工作完成后,其他管理通病就迎刃而解,但应注意组织应随环境逐步深入化,并呈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使产品质量得到根本保证。

加强对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的培训,定时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培训,实时更新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职业素养,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让他们不断了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这样,以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且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隐患意识,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使他们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最后,还要加强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3 建立系统完善的监理系统和制度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下一层级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提高层级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下一层级部门的激励与约束,需要制定相对完整的、科学的、客观的层级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委托监督机构等三个层级的管理机构。

考虑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其负有的管理职能不同,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有所区别。因此,建筑安全层级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可在三个管理层次建立。通过对三个层次建筑安全管理机构法定职能的梳理,对每一层次的考核指标体系均设置三级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尽量统一,主要在指标权重上加以区别对待。这样就能保证公共建筑的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建筑施工监理过程中工作的可行性,使公共建筑施工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强化监测手段,杜绝打“球”的现象,保证施工质量。

结语

在国家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建筑施工监理这支新生力量为提高我国基本建设的管理水平,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造价)控制、安全(OHSE)控制”等方面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毕竟建筑施工监理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长,国家、行业、地方对监理执业的规范化管理不够完善,监理企业的数量增长较快,国家对监理人员执业的要求较高,监理企业人力资源不足,加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些不完善竞争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只有在不断地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才能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施工监理体系,以保证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第7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法律责任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高层建筑数量日益增多。高层建筑居住人数众多、疏散扑救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而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定,以致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火灾隐患较突出,火灾危险性较大。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和城市接连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2008年1月,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发生火灾,经济损失高达数亿元;2009年2月,中央电视台新址发生火灾,造成一名消防部队干部死亡,政治影响较为严重;2010年11月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发生火灾,造成58人当场死亡。这些火灾的发生,均暴露出在部门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以重庆市为例,截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有11381栋,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这些高层建筑在展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防控工作难度,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2008年重庆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中发现,全市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当时全市9801栋高层建筑中共有5711栋存在火灾隐患26798条,截至2009年底,仍有1586栋高层建筑存在4782条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7件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未销案。其中,建筑方面隐患512条,设施方面隐患3688条,管理方面隐患582条,分别占尚存隐患总数的10.7%、77.1%和12.2%。主要表现在室内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坏损现象较为严重,疏散通道堵塞,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以及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被占用等方面。

这些消防安全隐患,有的本身就是“先天性”的,主体不明确、整改经费无法落实、整改难度较大;有的隐患则是反复整治、反复出现。究其原因,这与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对其中的一些重要环节没有明确规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多产权高层建筑的责任主体、共用消防设施维修资金来源与使用、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等等。当前我国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方面的法律仅有公安部规章《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且均为20年前颁布的,带有极强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极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督促整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往往无法可依,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不断出现,增加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和火灾危险程度,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急需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因此,从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通过立法,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十分必要。

二、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体系

明确法律责任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基础,法律责任不清,将导致管理缺位、安全缺失。笔者认为应按照《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原则,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别从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以及高层建筑在使用、管理等具体环节方面进行责任的细化和明确,形成针对高层建筑管理的责任体系。

(一)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规定》应设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高层建筑管理中的职责。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应组织有关部门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应为火灾扑救提供消防装备保障;应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高层建筑历史遗留火灾隐患进行整治。

第8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通廊式高层住宅:消防疏散

中图分类号:TU241,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7-0189-02

1 定义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的定义是“由公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走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江苏省的标准、规范里,没有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的定义。

2 设计探讨

现设计有一栋33层高层住宅,拟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每层为9户设计,每户均为跃层,标准层平面详下图(图1,图2):

疏散设计问题1:本建筑的性质是塔式高层住宅还是通廊式高层住宅?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塔式高层住宅的定义是“由公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涉及到户数时,均按“每层不超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限制。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江苏省规》)中,“10层至18层的塔式住宅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每套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0.00m,应设一座通向屋顶的防烟楼梯间。

本栋建筑每层9户,虽然每户为上下跃层的两层空间,每2层是9户住户,由于每户跃层所在的搂层,住户没有向公共部位开门,因此我们认为,不符合塔式高层住宅的相关规定,只能按通廊式高层住宅设计。

疏散设计问题2:楼梯间的设置:可否设置剪刀楼梯间?

在《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的耐火性能,疏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提出楼梯间的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等因素确定。

在《高规》中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间。在《省规》中规定,塔式高层住宅宜设置两座独立疏散楼梯,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间。但均没有规定,通廊式高层建筑能否设置剪刀楼梯间?《高规》的条文解释中讲,通廊式住宅平面布置与一般内走道两边布置房间的办公楼相似,横向单元分割墙少,不如单元式住宅那样能有效阻止、控制火势蔓延。火灾范围大,不利于安全疏散,因此对通廊式住宅的要求严于单元式住宅。

通廊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要求要比塔式住宅、单元式住宅严格,则通廊式建筑一般情况下均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但是作为商品住宅,为减少公共面积,增加户型的得房率,需要尽量减少公摊面积,因此,我们认为,在满足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疏散距离以及户门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剪刀楼梯间,按两个安全出口考虑。

疏散设计问题3: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距离

在《高规》中,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按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考虑,疏散距离不超过20m。对于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直线距离,规定“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m。《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中没有对安全距离的相关条文。《江苏省规》中住宅中跃层套房所跨越的楼层不宜超过两层,每套户室从最远一点算起(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户门的距离不应超过20m。当超过20m时,跃层楼面应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门。

针对本栋建筑,我们理解,因为住宅规范和江苏省规范均没有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的相关规定,则本栋建筑应按《高规》中的规定执行,即户门到最近的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20m。而对于户内的疏散距离,因《高规》条文解释中对“其他房间”定义为“面积较小的一般房间”,而《江苏省规》中有住宅每套户室的明确的规定,应按《江苏省规》执行,即每套户室从最远一点算起(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户门的距离按20m控制

本栋建筑每套户室均设有人户花园,户门是按入户花园的门还是进入住户内部的防盗门,我们按进入住户内部的防盗门考虑,同时进行双控制,及户内20m内部疏散距离和户外20m的公共疏散距离,合计控制为40m,即从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的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40m(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疏散设计问题4:核心筒的开窗通风设计

在《江苏省规》中,剪刀楼梯间的两座楼梯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的条件下允许设置一个前室,同时可以设置剪刀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但合用前室应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3m2。

在本栋建筑住户入户层的核心筒中,如果设置“三合一”前室,对剪刀楼梯间分别加压送风,需要设置2个风井,但同时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需满足3m2,本建筑合用前室平面布置中,一侧设计有消防管和消防箱,无法开窗,另一侧外窗平面尺寸限制,无法满足外窗开启面积3m2的要求,此路不通。于是我们对剪刀楼梯间分别做前室,设置防烟楼梯间前室和防烟楼梯问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外窗可满足开启面积2m。。而对于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我们设计风井,进行加压送风,满足了合用前室的消防要求

而在住户跃层的核心筒中,住户不在公共楼层开门,核心筒可以封闭不进入,也可以减少公摊面积但是因中间户型只有一个卫生间,必须做明卫,向核心筒部位开窗,同时为了避免后期住户入住后,将公共部位化为私人空间,剪刀楼梯间还是均在公共部位开门,从而形成了开敞前室和合用前室的核心筒设计。

疏散设计问题5:建筑一层的疏散设计

本栋建筑的一层设计有配套公建的裙房,地下室设计为人防车库。因人防需要,地下室部分需要2部楼梯,加上地上的2部楼梯,一层的剪刀楼梯间需考虑4部楼梯的疏散问题。

在《高规》中规定,“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室的疏散设计中,其中1部楼梯疏散到一层,我们将大堂的一部分用防火墙分隔出来,作为疏散通道,直接通向室外。另1部楼梯疏散到一层,通过扩大的防烟前室,通向室外:同时满足《住宅建筑规范》中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应设置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的规定。

地上的剪刀楼梯间疏散到一层,其中1部剪刀楼梯,通过扩大的防烟前室,通向室外。而另一部剪刀楼梯间疏散到一层,需通过合用前室、扩大前室,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疏散到室外,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扩大前室的两个出口安全距离满足5m・针对本楼梯的疏散,本人还是存在很多疑问,如果这部楼梯在合用前室能直接通向室外而不是再通过另一个扩大的前室,规范上可能更合理一些,但因为平面布局的限制,只能借用另一个扩大前室的疏散口通向室外。

第9篇:高层公共建筑的定义范文

一、与公共建筑内部空间设计的互通

欧洲传统城市空间形态总能让人与建筑空间联系到一起,将公共广场称为“城市的客厅”便是最生动的比喻。城市的空间形态总是与构成它的建筑形式息息相关的,而它们的形成又离不开历史经济与文化的大背景。传统的城市空间与建筑形态是信息时代之前,工农业时代下的产物——那时的城市交通速度与广度、信息传播速度与范围都远不及信息时代的今天。工业化之前的欧洲传统城市中,人们喜欢更多地享受室外空间带来的体验,因为就那时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特点来看,在外部空间可以获得更多信息、文化、交流,甚至是冲突、矛盾,所以当时的公共建筑也就受上述原因及营造技术的影响,体量与空间有限,功能单一。那么就今天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情况来看,高速的信息流连接着城市每一个角落,室外空间品质的重要性的确有弱化的趋势,取而代之的是在建筑内部功能的高度复合以及由之引起的空间极大丰富。

一方面,从设计人员的角度来看,新阶段的一种设计手法发展趋势可大体归纳为:用一个平静的外表隐藏建筑内部各种功能的矛盾冲突,将功能与流线在建筑中复杂并置。但其不同于文丘里所推崇的充满复杂性与矛盾性的建筑之处,在于它的复杂多样性不是建筑某一种功能的几个方面,也不是追求建筑形态的多义,而是多种不同功能空间的并存;它的矛盾性不是某种功能空间内部的矛盾,而是各功能空间之间的矛盾;功能区之间的串联使人感到如同在店铺林立的商街中穿梭一般,而不是简单且机械地排列。例如,德国的里尔会展中心(图2)用一个水平向的组织方式,像串烧一样地把三个不同的功能区块组合在一起形成一座巨大的建筑。这三个功能区由北至南分别是音乐厅、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一般情况下它们都可以单独成为一个建筑,但是也可以模拟城市街道空间有机地将它们组织在同一个表皮下,每个功能区域既可以互不干涉独立运作,也可以相互穿行,甚至可以打开隔断使各个空间相互连通。不同的功能空间分区又拥有各自独立的表皮,音乐厅包裹在黑色混凝土墙内;会议中心拥有一个带玻璃的外廊;展览区则使用了波纹铝板。整个建筑功能混杂,却统一在一个巨大的椭圆形屋顶下,使这组既复杂又抽象的建筑功能空间很好地达到彼此间的动态平衡状态。

另一方面,从由流线出发的立体感官角度来看,人们沿街道行进过程中的视觉运动通常还是上上下下,伴随着行进方向的变化,使人产生一种动感,而每前进一程,三维空间形式的变化都会引发人们心理空间的变化:时而会在窄巷中感到压抑,时而又因来到教堂前庭或广场而感到豁然开朗。特别是在一些场所感最强烈的西欧城镇中,无论是外出办事行走在城市街道上的人,或是在盛装表演行列及军队游行队伍中行进的人,抑或是参加宗教游行随队体验过这种审美经验的人,都能从东拐西转的游行队伍中的其他人身上(仿佛从镜子当中一样)看到自身前进的形象——于是,这些活动的参与者同时又成了参观者。这是沿一条笔直的大道上游行所决不可能产生的感觉,也不是从单纯二维平面上的轴线视线分析可以得到解释的。由此,在讨论较具体的设计手法时,我们或许可以尝试在建筑的内部空间中将各层平面连续在一起,以构成一个连续的街道界面(图3)。使建筑各楼层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调地依靠楼梯间与电梯井进行转接,而是打破建筑平面尺寸的束缚,将其相互连接以延长空间感受,融汇成一条充满趣味的建筑内部“街道”。这条“街道”可以穿越建筑的各个功能,在塑造一个又一个流动空间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营造出一种漫步于城市中的感受,犹如“建筑”的功能用房就散落在“街道”的旁边,而不再是单一生硬的方盒子。公共空间也不再是房间以外的独立空间,或是从房间割裂出来的消极空间,而是可以有如欧洲的广场,在建筑的围合下,在街道的转折交叉处,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有明确边界的积极空间。

总而言之,这里提出的“城市之于建筑”的思想更多地是在设计中运用的一种理念,其关键点在于如何有机地控制建筑功能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如何在建筑空间中组织犹如城市街道一般生动的流线,而非建筑的形式和体量。因此,正如一座摩天楼可以是功能简单的住宅或办公楼建筑,一幢小屋也可以是充满复杂功能或流线的建筑。只能说,在体量巨大的建筑中,建筑师将有机会拥有更多的发挥余地,赋予城市空间设计理念于建筑单体空间设计,将其在建筑内部空间中显著地体现出来,而不应将这种思维仅仅局限于规模庞大的建筑组群空间设计。

二、建筑中的城市街道

下面主要选取国内外的两个实例,通过具体分析借以说明,希望能以小见大,探讨城市设计思想对于建筑设计的意义。

1柏林荷兰大使馆

荷兰建筑师库哈斯的柏林荷兰大使馆项目(图4)受前西柏林传统规划准则的限制,新建筑的设计一定要与基地附近19世纪风格的旧建筑有所呼应,而业主仍希望有一个风格独立的建筑。最终,库哈斯将其分成两部分,一个独立的立方体作为办公楼;另一个“L”形围墙状的建筑为大使馆人员的住宅,作为旧建筑街道界面的延续,补全了旧街区体块的空白。两个建筑之间围合出一个“L”形庭院,办公楼通过四座天桥与住宅楼进行联系。首先,在空间形态方面,荷兰大使馆独具魅力的办公楼内部空间使其完成了对柏林城市空间的延续。一条曲折迂回其间约200m长的建筑内部“街道”在这个小“城市”中,从底层一直延伸到楼顶,穿过门厅到图书馆,再到会议室,经过许多办公室,直至健身房,最后到达顶层的餐厅(图5)。其次,其内部自身不同功能空间的转接处理得非常巧妙,所有的功能房间都沿着“街道”的一侧或两侧有机地组织,每个楼层的平面都随“街道”的穿插以及错层的出现而不尽相同。房间也如同街道上功能不同、形态各异的建筑,只有街道是它们之间共同的联系,使得漫步于这条“街道”中的行者不经意间即可完成对整个建筑的体验。最后,在空间艺术的润色方面,这条在建筑中不断转折的“街道”带来了丰富的转角空间和休息平台,为办公楼创造了重要的交流活动空间。宛如中世纪西欧城镇中的人们走出房屋来到街道和广场上与他人交流一般,不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可以走出房间来到这条打破楼层阻隔的“街道”上,获得更多的交流。甚至在一些“地段”还可以发现使用对景手法的痕迹。例如在其中一段两边封闭“街道”中,向上望去,透过窗口和住宅楼的一个开口,可以意外地看到远处的柏林电视塔——犹如在密集的城市夹缝中抬头仰望到了教堂高耸的钟楼(图6)。通道在立面上切割出来的断面成为建筑立面上最具特色的景观。建筑内活跃的步行路线也成为城市街道在建筑内的意象延伸。

2HPP事务所中国国家大剧院竞赛方案

作为与城市联系紧密的大型复合建筑空间,在设计中还应充分重视与城市环境文脉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建筑内部公共空间本身便是城市环境文脉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内部空间与城市环境文脉的结合也有利于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存。针对于东西方城市文化的差异,在此借HPP事务所中国国家大剧院竞赛方案加以阐述(图7)。该竞赛方案将国家大剧院所有的组成部分布置在一个共同的、透明的、均匀分割的大屋顶下,使其以简洁的形式宁静地嵌入北京城市的肌理,能够有机地续写不断生长的城市形态。在大屋顶下,由轴线关系组织的歌剧院、戏剧院、音乐厅、小剧院以及其他功能部分共同形成一个对公众开放的文化广场,并与屋顶下的围合空间形成一个空间中的空间。建筑由两条贯穿的交通空间形成两条主轴线,在南北轴线上是主、次入口和一个贯穿各层的室内林荫大道,这是对周围城市空间的引申和延续。玻璃天顶下的敞厅,以绿化流水将各个功能分区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并创造了一个舒适惬意的休闲空间,为中国传统的城市街道空间作了新的解释。城市设计思想对建筑内部空间设计的借鉴,对于促进建筑与城市的综合互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设计的方式包括建筑公共空间对城市空间体系的完善以及融入城市空间体系。但是其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还有赖于遵循空间形态的连续性与一贯性,包括空间的连续、围合界面的连续以及环境配置的连续等。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组成部分,应该尽可能地实现城市空间的连续和沟通,才能更好地共同塑造完整、连续的城市公共环境。其次是使用者行为的连续性,在使用者由城市空间进入复合公共空间时,应能保持行为的连续性,不致让人感到空间和环境氛围的突变,才能更好地吸引城市人流的进入与停留,使建筑内部公共空间的社会效益得以更好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