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医保服务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第1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对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在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定点范围、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及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自付比例等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及基层医疗服务,既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轻了参保人员费用负担,又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和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基本原则

(一)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是当前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网络的健全和运行机制的转换,将对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功能发挥产生重要的影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医疗保险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的作用,促进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形成,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便捷、经济的服务优势,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城镇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同步推进的工作方针,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研究完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坚持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合理确定医疗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医疗服务,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坚持严格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优化对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服务;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配套实施,鼓励探索创新。

二、积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范围

(三)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积极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范围。允许各类为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门诊部、诊所、医务所(室)等机构)申请医疗保险定点服务。

(四)在坚持医疗机构定点资格条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点资格条件。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技术人员和设施配置基本标准,严格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内部运行,有明确的基本医疗服务和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掌握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具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要求的基本条件等。

(五)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定点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供参保人员选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根据参保人员选择意向确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同步审查,均符合条件的要同步纳入定点。对由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继续定点。

三、切实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

(六)要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根据物价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进行逐项审定,明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家庭病床建床标准及管理规范,制定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明确家庭病床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参保人员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符合出入院标准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七)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公平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向辖区居民提供的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预防保健、建立健康档案以及慢性病和精神病社区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其中按规定应免费提供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四、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的引导措施

(八)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要有1-2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可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定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直接与社区医师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管理办法。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允许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买非处方药和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购药。

(九)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可探索按病种确定定额标准,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的费用结算办法。

五、加强医疗保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

第2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河南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

2010年以来,河南省选择宜阳、息县、武陟等县级医院,开展支付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医疗质量基本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优化了医疗费用结构,药占比明显降低,医疗费用补偿比明显高于全省县级医疗机构平均水平[4]。

(一)建立新的医疗服务责任体系

因专业分工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委托关系问题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广泛存在[5]。为此,河南省在支付制度改革进程中,借用委托理论的核心思想,依据各相关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职责和掌握、获取信息的优势,重新厘清了政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患者四方责任主体之间的委托和职责关系(见图1)。1.政府部门。“坚持公益性改革主线,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目标,决定了政府部门在维护居民健康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其根本宗旨是通过协调各相关责任主体的关系,满足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6]。结合这一特点,河南省在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将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界定为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利益协调人,医疗卫生政策、标准的制定者和居民健康的保障人。2.医保经办机构。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购买人的地位逐步确立,主要代表政府部门和患者为居民购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既是政府和居民的人,又是医疗服务机构的委托人,具有双重委托责任,除了管理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外,还要承担与医疗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医疗服务质量标准、资金支付与管理办法、医疗服务考核与监管等职责。3.医疗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和内部监管等,为居民提供规定数量且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4.患者。患者处于整个医疗服务责任体系的核心地位,既是健康的委托人,又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最终享有人。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新的责任体系中强调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获得有质量保障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建立核心购买机制

新的医疗服务责任体系要发挥作用,有赖于内在运行机制的科学设计。在厘清各方职责关系的基础上,河南省探索建立了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购买机制,包括质量保障机制、价格谈判机制、绩效支付机制、综合监管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机制(见图2)。1.质量保障机制(1)质量标准的制订。按循证医学的实施理念,河南省组织省级专家开发了《农村常见百病诊疗规范》,并指导项目县成立医疗技术专家,共同讨论、制订适合县域实际的本土化临床路径,提交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修订完善,经县合管办和省级医疗技术专家审定后开展实施。定点医院充分参与临床路径制定过程,保证了临床路径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与传统意义的临床路径不同,河南省创造性提出了一个病种三套路径的改革思路,即根据患者实际患病情况,按病情严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等情况,分别制定出每个病种的A、B、C三级临床路径,A组为基本诊疗组,B组为复合诊疗组、C组为特殊诊疗组,确保了单病种患者的全覆盖[7]。为便于医护人员规范操作,同时让患者获得充分的参与权和知情权,除了制订医师版临床路径质量标准外,还分别制订了护理版和患者版临床路径质量标准。(2)质量标准的执行与控制。为确保医护人员严格遵循质量标准执行,按医疗服务质量全程管理的理念,在临床路径的纳入、退出或跳转以及出院审核等方面制订了严格的控制标准。经诊断符合A组的病人由当班医生直接纳入;符合B组的病人经科内会诊后,由科主任审核确定;符合C组的病人,经院内或院外会诊后,由业务院长决定,并报县合管办审核备案。对路径之间的跳转,须由上一级医师赋权后方可执行,完成所有标准化操作后才能出院,确保为患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适宜的诊疗服务。此外,依据疾病发病规律和大数法则,从总体上设定纳入A组、B组和C组的控制比例,纳入A组的病例比例平均控制在70%以上,纳入B组的病例比例平均控制在20%以下,纳入C组的病例比例平均控制在10%以下。2.价格谈判机制(1)价格形成。组织同级试点医疗机构按过去3年单病种的发病情况,在综合考虑临床路径质量标准、现行收费水平和物价变动的基础上,分别测算各病种A组、B组和C组的定额付费标准,并征求各方意见以及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同级医疗机构比较,确定最终的价格水平。(2)价格谈判。县农合办组织医疗专家根据确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成本测算结果,与试点医疗机构就临床路径下具体服务项目和A、B、C各组付费标准、控制比例等内容进行多轮谈判,最后确定各病种的具体临床服务规范和服务价格,共同签署服务合同。3.绩效支付机制(1)资金支付管理。按病种分组管理的理念,结合医疗机构往年疾病病例诊治情况,以及A组、B组和C组控制比例,总体测算年度资金需求量,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签定管理合同,按“预付+按季度考核后继付”的资金管理模式支付医保基金。一般按合同约定,年初先预付30%~50%,以减轻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的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结余分配。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同时,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4.综合监管机制(1)制订监管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医疗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和患者体验等重点监管内容后,利用关键绩效指标法,筛选确定监测指标,形成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标准体系。(2)开展多主体监管。河南省在支付制度改革实践过程中,创新性提出了以同业监管为主体,第三方监督、需方评价、行政问责四位一体的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同业监管包括内部同业监管和外部同业监管,内部同业监管主要指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首席质控员”制度,形成医院对科室、科室对医生、上级医生对主管医生的三级医疗质量审核系统,将质量审核控制权交给医疗机构;外部同业监管主要指保险经办机构按合同约定,通过聘请或购买咨询服务,以合同形式成立相对稳定的独立专家组,对定点机构开展定期质量审核与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相挂钩。第三方监督是直接对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的改革实施监督组织,遵循“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支付审核等实行全程监督,其主要特点在于监督者独立于利益之外,在制度上保证了监督的公正性。需方评价主要是以定期抽查的形式,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收费、质量的满意度,用以评价医疗机构改革成效。行政问责主要指建立问责制度,明确问责条件、程序、处罚措施,强化问责约束力,包括单位法人对分管领导问责、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负责人问责、科室负责人对主要责任人问责等。5.信息化管理机制河南省首次尝试利用计算机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将诊疗过程、支付系统与计算机程序相结合,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了解各个科室、医生的诊疗行为,包括增减的诊疗项目、用药和诊断结果等,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同时设置了抽查、审核、通报、公示等功能,对医生行为的监管由传统的事后转为事前和事中,保证了医疗质量安全,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

二、对医疗服务管理方行为的影响

(一)对医保行为的影响

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医保经办机构由原来的被动买单人转变为医疗服务的战略购买者,代表政府和患者实现对医疗服务的主动、有效购买,其目标由原来单纯以控费为主向控费和提高质量转变。通过调研访谈发现,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行为发生了明显变化。1.监管方式的变化(1)由外部非专业监管向专业化监管转变。医保经办机构由于受专业条件限制,靠自身力量很难对医疗机构实施专业性监管。因此,在监管方式上,河南省探索将监管的责任下放到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自律性作用,实现监管端口前移,提高监管效率。(2)由全面普查式监管向重点抽样式监管转变。以往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往往采取全面普查的方式,工作量大且繁琐。改革后,医保经办机构只需抽点病例即可,将监管重点更多地放在纳入B组、C组患者病例,降低监管工作量。(3)由传统纸质监管向信息化监管转变。当前,河南宜阳、息县等医疗机构开发试行了电子病例管理信息系统,将开发的病种临床路径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从信息系统上能清晰地看到每名患者、每名医生的路径执行情况,实现了医疗质量的信息化监管。尤其是息县,在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搭建了医疗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各层级管理人员可根据监管的需要,通过在线信息系统看到每个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执行情况,还可在线对每名医生诊疗规范性、用药合理性等进行适时监控,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规范了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诊疗行为。(4)由传统监管向购买监管转变。为提高监管质量和效果,宜阳等试点县试行了购买监管的理念,由医保经办机构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监管的目的、任务、内容、形式及结果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专业化监管服务。(5)由后付制资金管理模式向预付制转变。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年初签定的服务合同,通过预付+继付的形式支付医疗服务机构资金,有效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2.监管内容的变化(1)监管标准更加规范。以往的监管更多依靠监管人员的执业经验,虽有服务质量标准,但大多难以落实,且难以量化和考核,导致监管的主观性较大。而目前,针对每个患者都有明确规范的诊疗路径,监管人员只需按既定的服务标准逐项核实即可,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监管方向发生改变。在按项目付费方式下,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受利益驱使,往往会催生过度医疗。而在定额付费方式下,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自身利益考虑,会千方百计减少服务项目,以获取更多的医疗服务结余,从而容易导致服务不足即服务缩水现象。支付方式的转变,使监管的重点由过度医疗向服务缩水转变。(3)监管重点更加突出。由于每种疾病都有A、B、C三套临床路径,且A组和B组临床路径都是定额付费,只有C组临床路径是按实际费用结算,因此,对医保经办机构而言,对纳入A组、B组临床路径的监管应更多地关注诊疗项目增减、路径跳转等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而对纳入C组临床路径的监管,应更多地考虑纳入标准和服务项目是否符合诊疗规范。3.监管结果的变化(1)转变了医保经办机构的角色定位。通过对成本测算、价格谈判、服务购买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增强了医保经办机构作为购买方的话语权。以往医保经办机构只有事后监管权和资金审核支付权,对医疗服务过程的主动参与较少,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经办机构战略购买者的角色逐步确立,成为真正的居民健康人,通过与医疗机构进行谈判协商和服务监管,确保为居民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医疗服务。(2)增强了基金管理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以往医保基金之所以结余较多,是因为对未来基金运行的不可预知。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基本可以测算未来一段时间的基金需要量,从而对基金进行很好的调配,增强了基金管理的主动性和预见性。(3)提高了监管效率。与以往相比,监管工作量大大降低,特别是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以来,监管人员可以在线调取医疗机构每个科室、每名医生对任何一个患者的诊疗情况,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对医疗行为的影响

增加了责任主体之间的沟通(1)更加重视与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协商。随着医保经办机构战略购买者地位的逐步形成以及以结果为导向的监管方式的确立,直接影响着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医疗服务机构越来越重视与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和协商,协商重点主要涉及病种质量标准、价格谈判、监管指标、支付方式等方面。(2)更加重视患者沟通和患者满意。支付方式改革后,试点医疗机构开发了患者版临床路径,向患者详细说明诊疗服务项目、程序及费用情况等,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对医生行为也起到监管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风险,患者知情权得到体现,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2.规范了医院内部运营管理(1)建立了分层分级管理体系。通过医疗责任的逐级下放,实现医院对科室、科室对医生的分层分级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内部医疗质量的监管和结余分配两个方面,有利于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和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2)制订了本土化临床路径。当前,传统临床路径管理普遍存在着路径依从性差和符合度低的问题,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即使制订临床路径,医护人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很少遵从,还是凭借经验操作。河南省在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医护人员的操作习惯,在遵循循证理念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各科室人员自己制订临床路径,经上级专家审核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路径实施的依从性。调研发现,河南宜阳县医院临床路径执行的总体符合度在85%以上。(3)实现了诊疗行为的信息化监管。试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反映,将临床路径纳入计算机管理以来,对临床路径的依从性大幅提高,诊疗的随意性也得到了控制,过度医疗和服务缩水现象得到了有效遏止。(4)实现了服务结余的自主化分配。参照医保经办机构对医院“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医疗机构内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分配政策,鼓励科室医护人员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并将结余部分在医院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医护人员之间按比例分成。访谈发现,患者纳入临床路径较多的科室,医护人员收入明显提高,有效调动了医护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讨论

河南省支付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建立了新的医疗服务责任体系,二是设计了关系医保、医疗两大责任主体核心利益的购买机制,从而有效调动了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一)对改善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启示

关于功能定位。在新的医疗服务责任体系中,医保经办机构要转变原有的功能定位,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作为参保者的人,核心职责是为患者购买有价值的医疗服务,特别是要化被动支付为主动购买,全程参与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制订、价格谈判、医疗质量监管和费用控制等关键医疗服务环节,从事后监管向事前和事中监管转变,真正实现医疗服务的主动、有效购买。2.关于监管方式。医保经办机构要充分发挥资金管理优势,扬长避短,把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的医疗服务通过自律性监管(同业监管)、购买监管及第三方监管等形式委托给专业机构和人员管理,清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管理风险;集中力量做好政策协调、方案制订和资金支付管理工作,从而提升宏观管理水平。3.关于基金支付。医保基金是一个“蓄水池”,会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攀升而逐年增加。如果采用后付制形式,在造成医保基金大量沉淀的同时,会增加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经济负担。因此,必须转变付费机制,采用预付制和提款报账相结合的形式,才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医疗机构和患者经济压力。4.关于激励措施。当前,经济激励仍是有效的激励手段之一。作为医保基金的管理者,必须加强资金的支付与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支付的杠杆作用,通过资金支付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服务行为,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适宜、价廉和有质量保证的医疗服务。

(二)对加强医院内部运营管理的启示

第3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社会的主题。医疗保险与医院如何做到持续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

我们是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洛阳市首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执行医保制度,加大医保考核力度,为参保病人创造了较好的就医环境,取得了两个效益的双丰收。

1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管理考核机制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把“三个目录,医疗服务协议”整合到考核奖惩办法中。定点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者,直接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制度的成败。为此,我们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1)把做好医疗保险工作作为加强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建章立制,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主动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调查、检查、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要求,设置医疗保险科,配置医疗保险专管人员。同时建立起医疗保险内部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明确各临床科室的质量考评标准。

(3)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在医院醒目位置张贴医保病人就诊须知和医保相关政策,使参保人员明白如何就医,同时,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的培训,明确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让参保人员了解医保政策和就医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医保工作,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4)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方便参保者就医,设立导医人员和咨询台,设置医保病人投诉箱和医德医风举报电话,对违犯制度人员按规章制度处理。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转变医保管理理念

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医保收入在医院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我中心树立“一切为了病人”的办院宗旨,转变经营管理理念,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我们的目标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病人的信赖。

(1)严格执行“三个目录”,管住支付范围,坚持用药与疾病、剂量与用量、用量与金额三个相符,坚决杜绝目录以外药品以药换药或费用转嫁的情况发生。

(2)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依照《服务协议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院长业务查房制度、夜间查房制度、会议制度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等,对医保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快解决;严格执行转诊制度,本院可以治疗的病人决不外转,否则追究责任。

(3)简化就诊手续,方便广大参保病人,对符合住院标准的医保病人,为了减少病人家属的麻烦,简化住院手续,有护士长负责确定身份,证、卡齐全,有病房当班护士帮助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对符合出院标准的决不延续住院时间,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4)改善服务态度 营造良好就医条件。要求全院职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用良好的医德医风塑造医院形象,提高病人的满意度,以优质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参保病人来我中心就医,使医院的社会信誉不断提高。门诊大楼的改造装修,新病房大楼启用,进一步改善了医院的硬件服务设施,为广大参保病人提供了温馨、舒适、方便、安全的就医环境。

(5)严格执行《服务协议书》。加强病历自查,从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方面,加强病历自查工作,努力降低缺医嘱、缺报告单、出院带药超品种、超范围等常见错误的发生。我们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实行定额结算,严格按照《服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不超定额标准,不增加参保病人的个人负担。

(6)保持网络畅通,及时向社保局传递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等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保管理部门,使社保机构对住院病人、疾病诊疗项目、药品的价格、病人住院时间、床位日等情况,随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是医保与医院共谋和谐发展的关键性举措

医疗服务是直接为人提供躯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以病人为中心”顺应“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符合现代医学模式由生物学的医学模式向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市场需要。

(1)认真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及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利用中心简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文件向全院职工宣传“以病人为中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宣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开展 “患者选择医生”活动,充分尊重病人就医的选择权,是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调整医患关系的重大举措。实行“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让患者享有充分的医疗费用知情权,以规范的收费行为增加透明度,遏制医疗收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实行病人随访制度,做好病人对医护人员满意度的调查,使医务人员自觉地“以病人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潜能,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功能服务为整体服务。特别是为患者解决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等方面的问题。

(4)注重改善医患关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必须提高医护人员自身的心理素质,培养其积极向上,情绪稳定的良好的心境,能经常设身处地的为病人着想。只有医务人员真正关心患者的疾苦,真正了解患者的心情,才能从他们的言谈、动作、眼神和表情中了解到他们的所需,及时给他们提供服务,才会使患者感到被理解和舒适。医务人员必须掌握与患者心理沟通的技巧和方法,研究各种疾病的心理特征和同一疾病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的心理变化,同时要学会耐心听取患者及家属的倾诉,使患者尽情地疏泄他们的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只有这样才能全面了解病人的情况,为病人提供正确有效的诊疗服务。

第4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管理型医疗;保健组织;基层医疗照护医生;按人收费

一、管理型医疗的涵义

管理型医疗保险计划简称管理型医疗,指的是一种把医疗服务的筹资和与提供结合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险系统。综合来说,管理型医疗包含了两种涵义:首先,它是一种特定目的的组织或称管理型医疗组织(Managed Care Organization,MCO);其次,这种组织采用多样化的管理医疗技术来降低提供医疗服务成本并提高服务质量,为参保者提供财务上的便利和医疗保健的各种服务。

二、管理型医疗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医疗保险市场中的活动主体有三方面:医疗保险的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方和医疗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方,也是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医疗保险本质上属于“第三方”付费的保险,由于医疗服务的高度专业性容易引发对医疗费用的不当使用,对于医疗费用的控制必须从供给方即医疗服务提供机构或医生,以及需求方即参保人或患者双向着手。管理型医疗的费用控制特色则体现在对医疗服务提供方,从不同层面进行精确而有系统的管理,包括对医生的筛选,对医院的选择与合同条件,对基础医疗照护医生与专科医生的付费方式等。除此之外,管理型医疗组织对于医疗过程有相当程度的专业知识,借由利用管理及病案管理等机制来管理医生对于病患所使用的医疗程序。以下具体说明各种控制机制。

(一)看门人制度

管理型医疗组织为参保人选择一位基层医疗照护医生,基层医疗照护医生作为第一线把关者,对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并协调参保人所需之所有医疗照护服务。医生通常会采用护理执业人员或助手来提供综合性的病案管理,包括:电话咨询、药方记录与血压监测等服务。看门人制度强调预防性医疗、定期性身体检查以及其他基层医疗照护服务,病患如果需要专科治疗,需经过基层医疗照护医生转介才会得到二级医疗服务,例如诊断性化验、专科医生的咨询、入院许可。善于控制费用的看门人会受到奖励,管理型医疗组织也会为其配给更多患者。

(二)对医生的管理机制

1、甄选医生。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对管理型医疗组织控制费用和扩大市场份额是具关键性的。管理型医疗组织对医生的甄选主要方法包括,对行医资格的审查、对从业行为的调查、对不良行医史的调查及设定对医生明确的要求与期望。

2、对医生付费方式。在管理型医疗中对医疗服务提供机构的支付方式控制是节约费用的一个重要方式。支付方式通常运用风险分摊和节省费用的奖励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机构重视控制成本。有些管理型医疗计划对医生发给薪金作为报酬另外提供激励工资或奖金。基层医疗照护医生的薪金受到服务质量、医疗服务的使用以及营利目标是否完成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服务水平与其他医生或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相比较的结果也将直接影响他们的薪金。除薪金之外,对基层医疗照护医生常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两种:按人收费(Capitation)与按服务项目付费(Fee For Service)。(1)按人收费。按人收费是根据参保人数每人每月的服务预先付款。基层医疗照护医生每个人每个月收到等额的款项,不管参保人是否接受服务,也不论所接受的服务有多么昂贵。按人收费的优点是这种制度让医院或医生对医疗费用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因而医院与医生会主动控制医疗服务的利用率。其次是按人收费是固定的,管理型医疗组织容易预测费用支出总量,也比较容易执行而且行政成本相对其他付费方式如按服务项目付费较低,因此参保人的保费可以较为降低。对医生而言按人收费的最大优点是财务上可以确保通畅的现金流入,不论所提供的服务是哪些,而且按人收费是预先付款的。当一位医生有效率的管理病案以及直接照护患者时,按人收费的利润可能超过按服务项目付费。按人收费最常见的问题是由于参保人数过少导致不可预测的服务风险。在基层医疗照护医生参与管理型医疗组织的初期参保人数过少的问题更为严重。有些管理型医疗组织会让医生加入的前六个月或是挂号患者不足50名之前,以按服务项目付费给付医生。也有管理型医疗组织给予按人收费,但是同时保证基层医疗照护医生在在前六个月会收到固定费用。(2)按服务项目付费。管理型医疗组织使用按服务项目付费给付的原因之一是医生比较愿意接受按服务项目付费,在管理型医疗组织发展的初期需要吸引医生来签约,因而使用按项目付费。其次是在管理型医疗渗透率较高的地方,通常会以按人收费来支付基层医疗照护医生。按服务项目付费的主要优点是可以细分项目,避免虚报的问题。细分项目要求医生对概括性的单一费用开立个别的费用账单,因此管理型医疗组织可以清楚了解医生所使用的诊疗过程与支出是否合理。

在管理型医疗计划中使用按服务项目付费会有两大问题。一是医生可能执行比实际需要更多的诊疗程序或安排患者过度频繁的回诊,由于通常患者对医生的建议不会提出异议,医生则借此收较多的费用。二是虚报,医生使用给付较低的诊疗程序但报销给付较多的病例,例如单项检查变成全套的身体检查。管理型医疗的理赔部门与数据分析部门负责监督这些问题,除了察看与审查医生报销的纪录,将报销不当的费用剔除之外,第二个方法是将理赔系统自动化,区隔出所提供的服务与诊疗的临床理由之间有严重不符的理赔。

(三)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制

1、选择医院。管理型医疗组织能够成功运行,重要的环节之一是选择适当的医院并与其签约加入医疗服务网络。管理型医疗保险组织在一个地区发展时间较久且拥有大量参保人数,在选择医院的协商过程中越占优势。如果管理型医疗保险组织限制只有少数医院能参与医疗保险网络,由于潜在参保人通常以医院数目来决定是否要加入这个管理型医疗组织,在市场上可能不利于竞争。一般而言,管理型医疗组织会尽可能选择声誉卓著的医疗机构合作。

2、对医疗机构付费方式。管理型医疗组织根据医院的服务项目及双方谈判利益有多项付费方式,说明如下:(1)按病种预付。按病种预付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方法,美国有许多既定的分类表可供管理型医疗组织参考而根据公定费率来与医院协商按病种预付的付款机制。按病种预付的特点是医院必须分担医疗费用的风险,因此医院主动控管费用,真正成为管理型医疗组织的伙伴。(2)按人收费。按人收费是以每人每月为基础来对医院支付固定一笔费用以承担某一特定参保人的所有住院开销。按人收费对管理型医疗保险组织的优点是支出费用容易预估,也避免住院费用超支的风险。缺点是即使管理型医疗组织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利用管理也得不到任何结余。(3)罚金及保留款项。管理型医疗组织可能和医院协商,使医院自己进行所有利用管理的功能,针对病患的平均住院日数及平均入院率设定目标。但是预先将给付医院的部份款项保留起来,或是额外增加一个红利基金。只要达成或超越利用的目标,医院就能收到保留款项或是红利,反之就会被扣掉保留款或收不到额外红利。

(四)利用管理

管理型医疗组织运用利用管理来监督及控管医疗服务的使用情况,特别是住院费用通常相当昂贵。病患所得到的医疗服务必须符合:针对特定病情且经过专家评量确有医疗必要性;在维持满意的品质标准之下所可以获得最低廉的成本的服务项目;随时审核医疗程序与病患病情的变化以便在必要时修正医疗治疗程序。最常见的利用管理方法如下:

1、病案管理。病案管理在病患发生比较严重或复杂的医疗问题而且需要各种长期的医疗及社会服务时具有重要性。这些病患可能需要频繁的专科与大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型医疗组织会让专业病案管理人员来协调及监督后续医疗服务。

2、利用检查。利用检查是评量服务适当性的一种方式,主要目的在于避免提供诊疗或医疗服务时,存在太多人为差异性以致各个医生或医院的费用无法有效控制。利用检查会评估每一个病例并决定最适当的服务项目与提供服务的环境、最有效的医疗服务方法、以及规划后续医疗服务。利用检查可分成前赡性、同步性与回溯性三种。

三、构建中国式管理型医疗启动医疗保险费用之管理机制

近年来,有许多文献探讨在中国实施管理型医疗模式,解决医疗费用增长的问题。各地也有区域性的试点计划,并取得部分成功经验。本文探究管理型医疗的本质与控制费用的机制,认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付费上,管理型医疗组织必须要整合所有团体的财务奖励与目标。运用不同方法支付医生可以达到管理型医疗组织所要求的目标,但是须要配合其他方法如利用管理、签订合同,维持与医院的良好关系以及专业管理人员。其中按人收费以及绩效为准的按服务收费,能够比传统的按服务收费更为有效率。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型医疗,目前仍然有相当的障碍,本文也建议需要相关配套,从法规、人才及数据三方面着手。

(一)法规

为了构建合适发展管理型医疗的相关法律,可以考量下列各点:

1、法律规范应该包括鼓励各人和雇主参保的优惠条件,例如雇主参保可以相当保费的部份享受税负减免,个人参保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或者无力负担的个人由各级政府给筹资予适当补贴。

2、给予商业保险公司明确法律地位,参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参股合资,以及合同关系。相对的医疗服务机构也有适当法律地位合法的参与保险公司对于住院管理与医疗费用控制活动。

3、从财务上修订制度,使保险公司支付医疗服务机构的收入合法化。

(二)培育医疗保险人才

美国的大型管理型医疗组织会设置专职部门负责管理医疗机构,拥有对医疗服务,医疗行政与医疗费用具有专业知识的各级人员。此外,还有独立评鉴单位进行对管理型医疗组织的定期考查,以确定所提供的医疗保健计划维持一定水平与服务质量令参保人满意。在中国实行管理型医疗模式,必须积极培养相关医疗保险人才,商业保险公司内部将需要大量既懂得保险也了解医疗管理的专业员工,同时累积知识并与不断传承经验,建立起知识管理的功能。

(三)建立数据库

大陆幅员广阔,各省人口数据与医疗数据集中互通将有助于发展管理型医疗所需的经验数据。在建立整体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角色和定位可从直接举办,扶持社会主办,激励市场运作。政府宜定位在扶持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激励诱因以及作为公正监督人的角色,来促使管理型医疗发展。

参考文献:

1、Peter R.Kongstvedt,Essentials of Managed Health Care[M].Jones and Bartlett Publishers,2003.

2、张朝凯.美国医疗体制的现况与展望[M].宏欣出版社,2006.

3、李军山,江可申.医疗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及其规避策略[J].金融与经济,2007(5).

4、许谨良.保险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5、沈婷.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借鉴管理型医疗保险初探[J].上海保险,2006(7).

第5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规范医疗保险管理,社保经办部门先后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措施,逐步完善了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山东省“三个目录”,实行住院登记管理,平均统筹金考核,门诊慢性病费用实行总额预付管理,实行医疗保险卡持卡结算,实现了投保、缴费、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结算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系统,提高了医疗保险管理效率。鉴于近年来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医疗费用的不断增长,经过周密测算,进一步提高了住院统筹比例和年度住院累计限额,减轻了参保职工医疗负担。为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必须要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科学论证医疗保险费用收支,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患者要求用好药。患者在治疗时,医疗服务的作用对象是宝贵的身体,医疗服务消费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更改性和不可逆转性;在接受治疗服务时谁也不敢拿自己的身体“试药”,无论治疗结果是好是坏,都要自己承担,因此在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式时往往不能理性对待治疗质量与医疗服务,患者在寻医用药上具有“求快、求稳、求好”的心态,尤其是在一些严重的病症上选择高级别医疗机构、进口药等,很多患者更是想办法去统筹地区以外去治疗,这意味着较高的医疗费用或者是支付一部分不必要的医疗费。二是医疗服务机构的误导。患者治疗时,医师在治疗时普遍将病情严重化,这样治疗效果好是医疗水平高,效果不好是患者病情重,致使患者提高医疗消费期望值,加大医疗费用支出。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疾病研究水平的提高使得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费用开支逐步增大;而且人均寿命的延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加大了社会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医疗服务机构利益诉求增加了医疗保险压力。医疗服务机构往往为了本身利益诉求提供过度服务。过度服务医疗服务主体在给患者提供医疗诊治过程中提供超出实际治疗需要的服务,只要表现为大处方、不必要的检查、药物滥用等。造成医疗过度服务的原因有:一是医疗机构“谨慎治疗”增加了医疗成本。医疗服务行业的高危险性和现代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使得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时采取谨慎态度,为规避风险,倾向于采用保守性治疗,向患者提供更多更好更昂贵的治疗方案,提供实际上没有太大帮助的医疗服务,例如常规性检查,促使医疗成本增加。二是医疗服务机构利益与患者医疗消费增长有正相关关系。患者用好药,享受高消费护理条件为医院的利益获得提供了条件,这种“互惠互利”促进了医患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加剧了医疗基金支付压力。医疗保险违规现象加剧了医疗保险风险。部分医院和患为了自身利益违规治疗、带药等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医疗基金管理风险。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下,持卡住院结算、刷卡门诊买药为参保人员就诊提供了方便,也给予了部分患者冒名顶替住院、冒卡拿药的机会,再者由于医院与社保机构结算的复杂性,个别医院有伪造住院率等情况的发生,使医疗保险基金有违规支出的现象,导致了统筹医疗基金的损失。

合理有效管理医疗保险的对策

第6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实施国家九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年新增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各级财政保证所需经费,覆盖全体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督导和检查。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整合市级妇幼保健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整合全市医学科研资源,搭建国内外合作平台,加强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联合攻关。加强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微生物学、环境与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学科建设,大力培养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公共卫生技术人才。研制和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完善技术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继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血液质量控制,完善临床用血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探索开展气象公共卫生研究与服务。

(三)加强慢性非污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开展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探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主要慢性病早期筛查和病人社区综合管理。健全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和信息制度。

(四)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保健和干预技术。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儿童综合发育干预、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遗传代谢病等本市罕见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和管理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开展儿童精神卫生需求评估。

(五)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实行“医教结合”探索“一校一医”工作模式。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和服务。加强因病缺勤缺课演讲,完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以技术贮藏为基础。建立实验室及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配备相应设备和试剂,加强人员培养和科学研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侦检和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能培训。以应急处置为重点,根据应急处置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加强“120119110应急系统的联动,构建立体式、跨区域、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应急医疗救治系统。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和专科急救中心的建设。

(七)努力提升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完善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规范。建立公共卫生监督的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平台,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污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平安保证相关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网络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配备食品药品相关监督设备和快速检测装备。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高风险食品的溯源系统,健全药品平安实时监控系统。建立食品平安风险评估中心,发挥好食品药品平安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平安监管,提高食品平安水平。

(八)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进一步发挥工伤平安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作用,搞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救治。探索采取商业平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投保,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保证水平。

(九)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以建设健康乡村为平台。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市民的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围绕控油、控盐、控烟、控体重、适量运动、合理用药和控制抗生素滥用等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并面向全市居民家庭免费发放相关实用健康工具。居(村)委会推广建立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企事业单位探索和推广职工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全市培育1万名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志愿组织者,每年组织20万名人群参与健康自我管理活动。

(十)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布置。2011年起依照常住人口规范,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规范应高于50元。切实保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二、实现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证制度全覆盖

(一)完善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整合本市多类型的医疗平安制度。将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安全,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体系,缩小不同人群待遇差异,形成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安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安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证制度。2012年,基本医疗保证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证水平。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城乡之间的医保待遇差距。逐步形成合理的医保待遇梯度。逐步调整各类制度的医保支付比例,适度提高市民基本医疗保证水平。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逾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归并人群分类,调整依照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方法,缩小待遇差异。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参保人员综合减负办法。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年全面落实区县级统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逐步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安全的人均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和50%政策范围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落实新农合大病减贫补助政策,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相应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筹资水平接轨。完善新农合“以奖代补”财政投入方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证水平。

(三)完善医疗平安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支付方式。探索研究支持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方法。根据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调整,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探索单病种管理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使用监管。

(四)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证计划。依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原则。建立多层次、多元投入的老年护理保证计划。积极研究制订老年护理保证筹资、支付、运行、服务、评估等政策。

(五)发展补充医疗保证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证制度。鼓励商业平安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平安产品。促进补充医疗平安机构、商业平安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探索直接结算,简化理赔手续。

(六)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本市基本医疗安全、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综合帮扶工作的衔接。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简化医疗救助审批顺序,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实施事后医疗救助向事中、事前救助转移。试点开展取消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病种限制;住院救助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门诊救助。针对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制定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切实缓解其实际困难。

三、为居民提供平安有效、公平可及、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一)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立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实际情况,增加381种社区基本用药。2011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依照国家要求,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

(二)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证体系。将基本药物统一纳入市级药品集中招标推销体系。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核查档案。开展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工艺核查,严格执行GMP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严格执行GSP有关规定。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追溯管理。探索药品“监督检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抽验模式,发挥抽验的最大效能。完善药物贮藏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将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本市各类基本医疗平安药品目录。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培训和考核。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演讲与监测,健全药品平安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提高市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水平,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利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制定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全市医疗资源布局。实施郊区三级医院建设“5+3+1工程,即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和原南汇地区各引进一所三级医院,积极支持崇明县、奉贤区、青浦区中心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迁建金山医院,使郊区各区县都拥有至少一所三级综合医院。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

(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完善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优化老年护理服务资源。整合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局部二级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现有医疗资源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增加家庭病床,鼓励居家护理。探索建立老年护理分级管理模式,制定老年护理服务规范、老年护理机构出入院规范和第三方评估方法。加强康复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人才培养,推进局部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市级层面重点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区县级层面完成18个区县的精神卫生中心规范化改造,加强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大力发展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进一步完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相关政策,逐步给予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技术质量利息优势明显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应的医保定点待遇。

(三)健全中医服务体系。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整合市和区县两级中医医疗、教育、科研资源,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研究型中医医院部市共建项目。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新建隶属三级中医院的中医门诊部,加强政府举办的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实施中医坐堂诊所项目计划。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传承,建设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中医临床优势专科、推广应用中医诊疗适宜技术。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培育中医药高级领军人才,开设高级西医师“西学中”研修班,实施优秀中青年和“杏林新星”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国际规范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建设,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护理、中药药剂质量控制相关规范。

(四)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鼓励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医疗资源。本市选择23个区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探索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医疗联合体实施“统一运行管理、统一医保预付、统一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推进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为市民提供全程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市民可选择现有的就医方式,也可选择医疗联合体签约就医,选择与医疗联合体签约就医的可享受就医服务优惠政策。

五、探索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

(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围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引导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社区。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立。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全科团队服务模式。针对社区各类人群加强社区三级预防,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形成更为紧密的服务关系。引导本市居民与社区家庭医生自愿签约首诊;探索依照服务人口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投入、医保定点资格、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空虚农村基层医师队伍,通过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下派至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根据乡村医生承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补助。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监管,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和绩效评估,完善预算调整机制和预决算审核制度。

(三)完善医保总额预付方法。合理确定各区县的医保预付额度。适度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明确医保总额预付制度下的医疗机构相关财务管理操作规定。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出资人代表行使公立医院所有权,推进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对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部市共建,市政府分别与卫生部、总后勤部共建卫生部在沪部管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加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二)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资产监管、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利息核算与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大型综合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剥离“院中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方法和形式。建立以岗位责任、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和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推进公立医院弥补机制改革。以公益性为导向。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弥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所需资金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接受能力逐年统筹布置。依照服务本钱,保证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给予专项补助。探索对中医院、污染病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机构实行分类管理的方法,政府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规范和贷款行为。

(四)推进公立医院监管机制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规模,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实施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完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和监督机制。实施医疗平安监督管理方法,完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监管。探索实行医保诚信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契约化管理。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的公立医院评价制度。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不时深化医保和医疗联动改革。形成医疗机构积极主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内在动力,保证患者合理的医疗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推销力度。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将医药费用控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体系和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加强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减轻病人负担。

(六)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保证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风,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保证医务人员合理的收入待遇,探索建立医务人员收入的合理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作负荷,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疏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完善医疗执业安全,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平安和医疗责任险,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治理“医闹”行为。

七、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依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一管理、规范培训”原则。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师队伍。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原则上设置在本市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少数可设置在具有显著专科优势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市卫生部门要根据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全市培训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和每个培训基地招录住院医师的数量。从2010年起,每年完成2000名左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全部集中在经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其他医疗机构不再承担住院医师培训职能。各级医疗机构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住院医师培训对象工资待遇参照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待遇,并依法参与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规定的社会保证,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将全科医师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提高全科医师培养的比重,加强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全科医师定向委托培养方式,形成一支“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全科医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队伍培养。实施新一轮医学学科建设计划。争取进入部级临床医学中心行列,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探索建设若干个转化医学中心和市级临床研究基地。构建医学科学研究平台,优化完善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市中医药研究院、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市食品药品平安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转化形成适宜技术、降低医疗费用为导向,加强联合科技攻关,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推进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一流医学专家队伍,培育德才兼备的医学专家后备队伍。探索建立食品平安监管部门与高校食品平安监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速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不时完善食品平安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加强院前急救人员培养,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

八、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

(一)建设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依照国家公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为本市常住居民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内容的电子健康档案,为来沪就诊的外地患者建立电子医疗服务记录。加强居民健康信息和患者就医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平安和规范使用。

(二)建设覆盖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以政务外网为主要依托。市级平台为全市范围跨区县、跨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共享协同提供支撑服务,医联平台为市级医院之间以及市级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区县平台为区县内部以及与本区县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提供支撑服务。

(三)促进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和利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逐步形成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模式,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交换共享,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医疗,提高检验检查、专病诊治等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健康信息网,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制度的运作以及临床用药的使用分析和监管提供平台支撑和信息服务。

九、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

(一)推进国际医学园建设。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医学园。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以先进医疗器械制造业和现代医疗服务业为核心。启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引进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发挥本市临床医学中心的作用,建设一批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创新建设机制,由社会资金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院以品牌、人员、技术等要素参与,发展高端医疗服务。

(二)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和社会办医。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办医。建立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供给短缺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以高端技术或高端服务为特色的医疗机构。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业。发展与国际医疗平安接轨、符合国际医疗服务惯例的涉外医疗服务。培养涉外医师和护士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涉外医疗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医疗旅游、健康管理、高端医疗、中医药保健养生、康复护理服务、整形美容等服务业态的发展。

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等政策,四)完善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定本市现代医疗服务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及可继续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积极探索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发明有利于人才流动的宽松政策环境。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商业平安公司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探索商业平安公司直接投资、参股医疗机构。培育并发挥好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其承担起行业自律、协调、服务和管理功能。

十、切实解决居民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加强医院门诊力量配置。加强普通门诊专家把关和指导。根据居民需求,局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设双休日门诊。推行门诊预约诊疗,提供网站、电话、现场等多种预约途径,逐步提高门诊预约率。试点开展专家门诊实名制挂号。推行门诊“一站式付费”和医保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减少病人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提供网上查询检验检查演讲服务,减少患者就医往返次数。推广整合门诊,加强专科协作,方便居民就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医疗机构。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临时服药的慢病患者,应当开具24周处方用量。对局部临床必需的贵重药品,以集中定点的方式保证供应。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各级医疗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与科室或医生经济创收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负责对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进行认定,认定结果记入责任医生的执业档案,并与个人职称晋升和执业资格挂钩。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加强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范多种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设立违规医疗服务行为联合投诉电话,加大卫生、医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三)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资料的使用。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资料应当事先告知。并进入医院的财务账目。明确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人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并实行严格考核。定期公示医疗机构自费项目的费用情况,鼓励居民举报医院违规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行为。适度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用资料报销范围,逐步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且无替代品的局部药品或医用资料纳入报销范围。

(四)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市、区县两级医疗急救中心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推进急救站规范化建设。提高随车急救医师保证待遇,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解决随车急救人员数量缺乏的问题。规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坚持“绿色通道”疏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必需确保核定的留观床位数量,加强急诊人员配备,提高收治急诊病人的能力,救护车到达后及时接车救治,确保救护车快速离院。落实就近急诊原则,一般疾病依照就近原则,送往设有急诊的距离最近的医院,各接诊医院必需落实首诊负责制。

十一、落实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改革。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应参照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模式,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探索成立统筹协调本市卫生与健康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方法。加强医改监测评价,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效果惠及全体居民。

(二)加强财力保证。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转变投入机制,完善弥补方法,依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切实保证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7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1.德国。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目前,德国医疗保险结算,门诊采用总额预算下的点数法,本质上属于总额预算下的按项目付费的一种特殊形式。点数实际上是采用相对价值的概念确定的一种收费标准,每个门诊服务项目的点数由联邦医保基金协会与医师协会协商谈判确定。目前采取总额预算下的混合支付办法,包括按服务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和特殊服务项目定额付费三种方式。住院费用采取按床日付费制度,1995年后实行总额预算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的组合。对药品费用的结算,按药品目录和药品参考价,实行总额预算的风险分担办法,超出15%的医师必须接受专门审核并负赔偿责任,超出25%的医师将自动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仔细研究德国的办法,给我们的启示是,每种支付方式都有优缺点,关键是针对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寻求相适应的支付方式,实现多元化组合,并根据实际不断调整完善,不断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2.美国。目前,美国流行按疾病类型来预付费用,即DRGs方式,是将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ICD-9)中所列的疾病诊断名称分成467组,利用医院费用资料,算出每组疾病的标准费用,将此标准费用预先支付给医院。这一体系为467诊断相关组设立城市医院与农村医院两个不同的预付率。如果医院的成本高于政府支付的固定费率,医院则营利,否则就亏损。为此,各医院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亏损,如加强内部会计预算管理,提高医护人员费用意识,促使医生采用更具成本效益的诊疗模式等。美国模式的启示是,该模式与其国体、政体及文化相关,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还伴随着许多人没有医疗保险,应汲取其教训。

二、主要付费方式简介

1.按项目结算。是一种最古老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被普遍使用。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按服务项目的价格计算费用,然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向病人或医院提供费用补偿。按项目付费下,所偿付的费用数额取决于各服务项目的单价及实际服务量。其优点是符合市场常规,操作直观,易于理解和掌握;能够调动医生积极性,有利于医学科技进步;鼓励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容易令参保人员满意;经办机构易于获得大量医疗和管理信息。缺点是容易刺激过度医疗和大型检查,费用难以控制;需要进行逐项审核,工作量大。管理重点是严格管理,放大扣款。

2.按病种结算。指将疾病诊断作为确定付费标准的标识,把医疗机构对每个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作为一个产出,对疾病诊断下的整体产出确定一个统一的费用支付标准。适用于诊断简单明了的疾病种类。优点是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院加强成本核算;促进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缺点在于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容易造成诱导住院、分解住院、推诿重症病人及诊断升级。

3.按人头结算。指医保经办机构同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生协商并签订合同,按照在一定时期内确定的额度及其服务的参保人员数量支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生负责向服务人群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适用于基层卫生社区健全和服务对象明确的地区。优点是可刺激医疗机构通过降低成本扩大收益,促进疾病预防;定额支付、基金安全有保障、操作简单、易于管理。缺点是容易造成推诿病人、服务不足、服务质量下降。因此,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参保人员定期重选定点医疗机构来减少负面影响。

4.总额预付。指由医保经办机构单方面或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来确定医疗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医疗服务费用的总额预算,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并相对自主地确定预算款的使用。这种付费方式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量有高度的控制权。优点是基金支付可控,防止基金风险,并可避免其他付费方式存在的弊端。缺点是要求管理者要有高超的管理艺术,可能诱导医疗机构不合理减少医疗服务,弱化市场作用,影响医疗机构运行效率。短期内,医疗机构可能会限制收治病人及控制成本,但从长期看,医疗机构又会有所收敛,以期获得下一年度的预付额度。

5.按服务单元结算。指将医疗机构提供一系列医疗服务按一个特定的参数划分为若干服务单元,如一个门诊人次、一个住院人次或一个住院床日等,然后根据预算额度参考往年资料和其他影响因素,确定每一个服务单元的费用支付标准,按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单元数量进行付费。该办法往往用于门诊定额付费和住院定额付费。6.包干使用。指按照预算额度确定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在规定时间按照签约人数一次性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个人,定额包干使用。

7.其他付费方式。如DRGs付费等。

三、总额控制下的费用结算

1.建立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医保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强化支出预算,并将基金预算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相结合。

2.合理确定定额指标。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医保年度基金预算为基础,在扣除一次性预缴、异地就医、离休人员和定点零售药店等费用,并综合考虑各类支出风险的情况下,统筹考虑物价水平、GDP增速等因素,确定医保基金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目标。

3.细化分解总额控制指标。以近三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情况和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为基础,将年度总额控制目标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类别、服务范围、有效服务量以及承担的首诊、转诊任务等因素,并区分门诊、住院等费用细化落实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指标要向基层倾斜,以适应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支持合理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4.费用拨付、结算与指标调整。医保经办机构要将总额控制指标与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相结合,预留10%左右的质量保证金和适当年终清算调剂金后,将总额控制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正常运行。对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协议按时足额拨付;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可暂缓拨付,到年终清算时再审核拨付。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总额控制指标设定资金,按协议约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以缓解其资金运转压力。对在改革过程中医疗机构有效工作量或费用构成等发生较大变动的,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在年中对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做到科学管理。

5.注重沟通与协商。经办机构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实施总额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有效沟通协商的机制,在分解总额控制目标时,应广泛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代表的意见。

6.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结余资金与超支费用的分担比例,以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对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建立费用超支主要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分担,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合理奖励定点医疗机构的机制。对超过总额的医疗机构,应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促其改进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可视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超支部分给予补偿。

7.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要在全面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不断提高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

四、当前形势下的定点医院监管

(一)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1.细化定点服务协议,突出协议的效能。要将总额控制管理内容纳入定点服务协议,并根据总额控制管理要求调整完善协议内容。要针对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逐步将次均费用、复诊率、住院率、人次人头比、参保人员负担水平、转诊转院率、大型检查阳性率、抗生素使用比例、手术率、择期手术率、重症病人比例等,纳入定点服务协议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管理。

2.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稽查,节假日坚持稽查。稽查时要做到“三看”“五问”“三对照”。“三看”即看病员、看证件、看病历,“五问”即问姓名、问年龄、问单位、问病情、问医疗服务,“三对照”即对照病历、对照年龄、对照性别。稽查结束后还要写出稽查报告,作为对“两定”进行处理的依据,也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建立定点医院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少、配合好的医院,提高预付资金比例和标准,解决医院周围资金问题,还可减少病历抽审数量,简化费用审核程序。

4.建立定点医院退出制度。对反复出现严重违规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定点医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取消其定点资格,若干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建立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在日常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要多向专家请教,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避免与医疗机构发生冲突。6.建立药品和项目的最高限价制度。医保经办机构作为“第三方付费”的主体,要发挥好制约监督作用,可对临床常用药品及高价值医用材料进行最高限价,有效控制高回扣药品的使用。如南阳对30多种常用药品实行最高限价,奥扎格雷价格为14.7~58元不等,限使用28元以下的;生脉针价格区间3.5~50元,限使用15元以下的;还对50多种医用材料进行限价。7.建立集团购买及谈判制度。利用集团购买的优势,指定透析和肾移植病人的门诊治疗由一家定点医院治疗,价格马上大幅下降。公务员健康体检通过团购谈判,500元的常规体检价格降为150元。

(二)明确医疗监管重点

1.严格部门入院标准。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收治参保人员,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违规者视情节核减住院人次。

2.合理计算住院人次。住院24小时以内者,不计入住院人次;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者,不计入住院人次,若发生抢救费用,按急诊抢救报销;跨年度住院者,按1/2住院人次计算。

3.严禁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和分解住院。虚假住院是指挂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医疗文书的行为。分解住院是指人为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两次或多次的行为。挂床住院是指住院病人不在院且无合理原因。

4.严禁串换上传。串换上传是指信息系统上传的药品或诊疗项目与实际不符的行为。违规者给予2~5倍罚款。5.严禁诱导住院。诱导住院是指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违规者视情节核减住院人次。

6.严格限制外购药。必需外购药品的,应经审批;符合程序的外购药品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纳入该院统筹应支付总额。

7.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转诊率不得超过正常就诊人次数的比率,被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认定为违规转院者,按规定核减年度住院人次,或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拒付。

8.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要学会利用先进网络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医疗动态,及时对重要指标进行纵向、横向统计分析,做到精确管理,并对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进行满意度调查。经常性对病人进行医院服务质量调查,掌握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付费方式改革不得牺牲群众利益,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调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注意用具体数据进行管理要每月统计各医院各科室医疗费用情况,还要了解全国全省的统计数据。对各医院进行纵向比较,对同级同类医院进行横向比较,从比较中发现问题,从而指导管理和协商谈判。根据医院人均费用执行情况和不同医院相同科室人均医疗费的对比分析,确定病历送审要求。对管理好的医院实行病历免审、少审,并减少查房次数。对管理差的医院以及人均费用偏高的科室实行病历全审、严审,并加大查房力度和密度。全年平衡结算后,对管理好、不超过协议定额及人均费用显着下降的医院,在进行年度考核和返还质量保证金时予以倾斜,并实行总额预付,帮助医院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对定额指标超标高出定额的医院及时通报提醒;对连续居高不下的医院,召集院长、主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和各科室主任参加专门座谈会,向其通报全国人均、本地同级或高一级别医院的纵向、横向比较,帮助他们找原因、定措施。通过座谈交流,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定额目标的落实。

(四)善于用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熟练运用《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还要学会运用卫生部门的行业规范来进行监管。例如《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裸支架比例不得低于临床应用冠状动脉支架总数的20%,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植入支架数超过3个,须经本机构心脏外科医师会诊同意后方可实施。我们经办机构完全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病历审核,要求医院予以落实,从而保障患者利益和基金合理使用。

五、管理成效

1.医院踊跃参加改革试点。新的付费方式办法出台后,因后付制改为预付制解决了医院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也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引导收入与服务挂钩,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按项目付费刺激医疗费用快速上涨问题。以治好病和患者的满意度为主要考核体系建立的奖惩机制得到定点医院的支持,南阳市九家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定额预付管理协议”。

第8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可以看成是医疗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深入剖析了我国医疗保险现存的问题,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的风险管理方法,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构想,即以政府委托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管理式医疗组织者,通过买入社区医疗服务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建立社会保障部门、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投保人三方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模式。

医疗保险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各国都在为寻求一种适合本国国情、高效公平的医疗保险模式而努力。我国居民对医疗保险的关注程度远大于对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的关注。如何有效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使最大范围的人群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管理式医疗(managed care)由于其在节省医疗费用和提高医疗质量方面的成效,已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一种医疗保险发展方向[1]。我国对管理式医疗仅停留在介绍阶段,张笑天[2]、杨新民[3]、黄炜[4]等较全面介绍了美国特有的这种医疗保险模式,蓝宇曦[5]指出引入管理式医疗存在制度,岳公正[6]分析了现阶段中国管理式医疗保险的结构性特征,但管理式医疗在我国系统性应用却缺乏相关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本文将在深入剖析我国医疗保险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的风险管理模式,提出全民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构想。

一、 美国管理式医疗及其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和大部分商业保险也都采用了这种模式。管理式医疗是指利用一定的组织和形式,由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提供服务的医疗保险形式。管理式医疗的提供者既可以是专业性的医疗保险公司,也可以是民间非营利性团体,还可以是医院组织和医生组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健康维持组织(HMO)、优先服务提供者组织(PPO)和服务点计划(POS)[7]。管理式医疗的基本特征是:医疗保险机构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通过签约等形式,形成一个相对密切合作的服务网络;保险机构以收取的保费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相对固定的医疗费(定额付费);医疗服务供给者收取预定费用向参保人提供一套包括从预防保健到临床治疗的综合性的、连续的服务;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处接受服务时享受优惠。

管理式医疗在美国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直受到来自各方,特别是医疗界的批评和抵制,但最终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其独特的风险管理模式逐渐为医疗保险各方所认可和接受,成为世界医疗保险的发展方向。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的目的就是为防范自己由于承担了对投保人的责任之后而产生的风险,因此,美国的管理式医疗是围绕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而展开的。保险公司收取了投保人的保费,承担了投保人生病的风险,也就相当于保险人向投保人卖出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事先确定的低价获得全套医疗服务。为规避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与一批医生和医院签约,建立一个医疗网络。保险公司每年投入一项固定的费用来维持这个网络的运行,就等于保险人支付医疗网络维持费而购买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固定的价格从这个医疗网络得到医治。保险公司通过买入医疗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了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这里医院和医生都成了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金融工具[8]。组建专业保险公司,建立医疗网络,与一批医生签约的管理式医疗运作模式实质上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期权运作模式,管理式医疗可以看成是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模式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而著称。医疗服务市场是由医疗服务提供者控制的卖方市场,除非医疗服务者主动参与,其他手段对这一市场的控制和管理都是有限的。管理式医疗的实质是通过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积极主动干预医疗行为,达到降低费用支出的目的[9]。其核心方法是将传统的按服务项目收费改为按“人头付费”,即由保险公司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定额付费。当医生按服务项目收费时,医生倾向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当医生收到的是一项固定费用时,医生就会倾向于减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据美国卫生部公布的数据,采用管理式医疗的健康维持组织(HMO)比传统按项目付费的医疗保险至少要节约30%的费用。同时保险公司也不用逐项详细审核医疗服务账单,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的功效。

按“人头付费”,改变了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局外人的被动局面,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来控制医疗费用的总支出,并以此强迫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经济风险,自觉规范自己的行医行为。另外,按“人头付费”在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笔相对稳定并可预见的周转资金的同时,也将这部分医疗保险经费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医院和医生,调动他们精打细算、合理使用医疗保险资金的积极性,既能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管理式医疗按“人头付费”原则,充分调动了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有限的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保险方实现费用控制,买方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供方获得应有利益的多赢效果。

二、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的现状

目前,国家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掀起社会各界对医疗改革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课题组发表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和印度穷人必须承担85%的医疗费用,其中大部分来自不必要或不正确的检查或药品,因为医院只能通过变相增加检查费和药费来养活自己[6]。由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对确定患者所患疾病有绝对权威,对实施具体治疗方案有绝对的决定权,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成为当前制约医疗保险发展的“瓶颈”。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9篇:医保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保支付方式 医院财务管理 管理建议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步伐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的资金管理能力越来越强,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推动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使医保支付方式由单一走向复杂组合。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对医院财务管理产生不同的影响,而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则产生重大影响。医保支付与结算过程直接影响病人、医院及医保经办机构的利益,为了保证医院的利益与复合医保支付的推广运用,需要加强复合医保支付下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复合医保支付体系概述

(一)医保支付方式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目前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很多,主要有按照服务项目付费、按照患者的病种付费、医保预付试点、按照床位以及时间付费、总额预算付费以及限额预算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第三方医保支付结算中心机构为患者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医疗费用,提高医保费用在医院总收入中的占有率。第三方医疗保险付费方式还能够起到遏制医院费用增长的作用,使医院承担的经济风险增大。医保支付方式的不断转变,有效地提高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并规范了医院管理工作,为患者就医治病提供优质服务及就医保障。

(二)不同医保支付方式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

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对医院财务管理、费用控制以及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度也不一样。总额预算付费方式能够有效地规范医院管理工作,医疗费用得到明显地控制,减少了管理成本,并提高了患者就医水平,避免了资源浪费,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水平,保证了医院服务质量。另外,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控制医疗总费用,实现收支平衡,但会导致医院财务管理难度加大,无法有效推广运用新技术项目,使医院还承担不确定的效益风险。限额与定额预算方式增大了医院统筹医院资金支出的压力,加大了医院财务管理的风险。尽管定额支付方式限制了医院主动控制意识的作用,但其能够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和病案管理质量,使医院收费公正、合理。定额预算方式是基于项目收费进行的,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预算偏离成本现象,加大医院管理难度的同时还影响医院的收入。按照服务项目付费方式的实施前提是医院服务项目价格合理公正,这才能使医院与医疗机构更大程度地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平衡医院医疗资源消耗与服务项目收费之间的关系,便于医院收支管理,同时也方便新技术服务项目的推广,但会导致医疗医患双方产生紧张的关系,若医院服务项目相当多的话,医保经办机构的审核工程则非常繁重,并且导致医院与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成本过高。另外,医疗保险预付费用管理方式可以降低医保定点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成本,保证控制医疗费用效果,增强医疗服务的专业性与自主性,但同时会抑制医院及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的积极主动性,反而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

综上,任何一种医保支付方式都是有利有弊的,并不是适用所有的患者情况。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不断改进与完善,医保支付方式由单一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渐向复杂组合的医保支付方式过渡,这也是医保支付方式的未来发展趋势。

三、复合支付体系下医院财务管理建议

(一)遵循医保支付政策,医院提高医保费用管理意识

医保支付政策是由政府财政支持的,政策的执行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的相互配合,医院应自觉主动的在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下加强医保费用管理意识,重视并加强医保费用支付与结算的工作管理,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真心实意地为病人考虑,保障患者的利益。

(二)将医保管理纳入医院内部管理评估考核激助机制中

医院的内部管理评估考核激助机制能够有效监督检查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发现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奖励医院管理中先进的工作与人员,调动医院医疗工作管理的积极主动性。医院内部管理评估考核激助机制要求控制医院收入的结构,将医疗服务质量、医保质量等与医生收入挂钩,并纳入医保管理、药品资源耗费等指标;还要求医院加大奖惩与扣罚力度,通过考核评估机制,奖励医保费用控制好的医生,处罚医保费用超支的医生,这有利于调动医生对医保费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扣罚做法可以使医生认识到医保费用控制的重要性,进而完善医生自身医保费用控制的工作。

(三)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保证服务项目定额付费的效果,需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医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工具化平台来监控服务项目。定额付费项目方式可以根据病人患病的病种设置标准临床路径,并通过该路径与相关工具来校对实际疾病治疗路径,检查路径是否偏离,项目收费是否不合理。另外,建立病情偏离分级审批制定,方便医生检查病情治疗路径以及纠正偏离,更有效地治疗疾病。而医院聘用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分析定额付费服务项目的费用,并反馈结果给临床,这有利于实现定额付费服务项目与病情的统一,保证医保费用控制的质量效果,方便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完善,进而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四)医院应加强采购管理与成本核算

医院管理成本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和物资成本,物资消耗严重则医保支付的效果就差。加强医院物资的采购管理,采购质优价廉的药品及其他物品,实现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另外,采用记帐、定额或定率的消耗方式来核算物资消耗,进而控制好物资消耗的成本。医院应加强与医药产品物价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价格与成本联动机制,确定医院服务项目的合理价格,控制服务项目、病种等医疗资源消耗,加强成本核算工作,进而保障按照病种、服务项目等医保支付方式的制定与应用。

(五)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医保支付与结算方式、价格政策等谈判机制

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费用控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医保支付方式的管理效果,医院应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调动医院协商谈判中的积极性,摆正对医保费用控制的态度,尽可能地降低医保支付方式对医院的负面影响;协商制定价格结算方式与疾病分类体系,协商确定临床路径及其定价方法,从而实现保证医疗质量与控制医疗费用的目标,保障病人、医院以及医保经办机构的利益;还协商好医保资金分配以及信息公开的方式,便于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开与透明和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协商医保预付费管理中的预付费额度,缩小资金成本,提高医院资金周转率,从而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管理;还要协商定额结算中超支与节约的处理方法,切实保障医院的合理利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对医院财务管理产生不同的影响,为了保证医保支付方式的效果,医院应在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下,提高医保费用控制管理意识,加强医院采购与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在内的医院内部评估考核激励机制,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医院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这有利于确保病人、医院以及医保经办机构的利益,使医院财务管理更加合理,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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