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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乡村建设方案精选(九篇)

平安乡村建设方案

第1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利用2年半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装具、有目录”,实现“档案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手段先进、服务高效”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农村档案工作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档案、财政、民政、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档案局),由区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10月至年5月) 确定镇、乡为新农村建设档案规范管理试点乡镇,试点乡镇档案室须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各乡镇应确定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档案规范管理试点村(即15个村),试点村(居)档案室须达到规范化建档合格标准。 第二阶段(年7月至年12月) 充分发挥试点乡镇、村(居)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其他乡镇、村(居)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档案资源丰富、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利用高效,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业农村档案管理体系。 四、职责分工 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乡镇档案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村(居)档案室不少于10平方米”和“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尘)要求建立综合档案室,配齐工作用品;应将镇、村(居)级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认真履行乡镇档案工作职能,努力提高档案综合管理水平;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对村(居)档案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帮扶,使村(居)级档案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各村(居)应将档案工作列入公共事务管理范围,建立档案收集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村(居)委会应建立规范的档案室为村(居)级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安全保管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区档案局:应协助区民政局和新农办将档案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新农村档案建设任务量化标准;加强对乡镇、试点村(居)档案业务指导,按照国家档案局及省、市档案局关于新农村档案建设规范化要求,创新档案管理体制和机制,重点督促乡镇、村(居)级做好档案收集、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加强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区档案局每年要定期对乡镇、村(居)档案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进而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乡镇、村(居)档案工作队伍。 区民政局:统一部署,统一督查;加大村(居)级组织建设投入,对村(居)级档案工作建设方面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区新农办:应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服务等档案工作纳入对乡镇、村(居)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在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时,应统筹兼顾,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新农村建设档案试点村(居)给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意识,将档案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与建设内容,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巩固拓展工程,认真抓实抓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二要突出重点。要重点抓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林权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服务、劳动力培训、农村社会救助与保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进一步健全基层档案机构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档案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三要形成合力。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把握进度;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档案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乡镇、村(居)档案规范化管理;区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指导、帮助试点乡镇、村(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档案规范化管理新模式,务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保障,以强化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全面开展争创“全国平安县”活动,确保全乡社会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我乡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实现全面崛起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乡、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边界等一系列活动,来打造平安,实现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信任感、和谐感普遍提高。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达标数量比上一年增多,创建活动覆盖面增大,成效明显,平安各单位的达标率为100%,使我乡在打击犯罪、防控体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社会面控制、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公众安全感等方面工作有大幅提高。

1、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完善,突出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争不发生群体性进京赴省市上访事件。

2、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秩序稳定好转,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4、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明显提高。对敌斗争和反“”等组织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等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及时。

5、执政为民能力明显提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效率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和谐平安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是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也是各级党政班子的“一把手”工程。要实现全国平安乡的奋斗目标,必须党政齐抓、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各村、各部门要大力发扬“团结、诚信、拼博、争先”的精神,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要在和谐平安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为确保县实现“全国平安县”的目标,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争创全国平安县”工作指挥部。

职责:负责对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争创”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对督查情况定期在全乡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拖拉的给予严厉批评和处罚。

职责:负责对全乡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及时严厉的打击,对在“争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治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有效整治,保障“争创”工作顺利进行。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充分展现“严打”的声威,使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上升。

职责:负责制定“争创”工作宣传计划,组织各村、各部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人员交流、报纸、网络等现代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张旗鼓、深入广泛地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时跟踪报道“争创”工作的进程和取得的成绩,树立工作典型,营造“争创”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乡广大干群“爱家乡、爱”的热情,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到“争创”活动中来。

职责:组织各机关单位积极开展“争创”活动,负责落实完成“争创”方案中涉及民生的各种措施和工作;切实关注民生、解决民困、实现民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满意度;积极配合整治组、宣传组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争创全国平安县”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严打”长效机制。要坚持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建立社会治安形势评估预警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要充分配合政法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强大的铁拳。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健全处置的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处置、力量配置、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并解决好涉及民生的实事,在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重点解决农村路难走、饮水不卫生和群众看病难、上学难等实际困难;要着力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居民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房屋拆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要重点关心、帮扶零就业家庭、下岗工人、伤残人员家庭、无房户等困难群众。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交通要道、渡口码头、集贸市场和企业、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重点抓好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工作。四是加大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坚决清除滋生丑恶现象的土壤。五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子女等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社会人”、“两新组织”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责任制,发挥好政法部门和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两排”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县综治委的要求,从3月下旬到l0月,要大力开展排查调处矛盾和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行动,解决问题、条块联手互动、边排查边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严防进京赴省市群体上访现象发生,避免、重大恶性案件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地结合起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工作台帐,逐件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对重大矛盾纠纷要继续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备案销号工作制度。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初信初访首问责任制,要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结案率和当事人的稳定率。在五月份开展一次案件调处月活动,做到案结事了。要坚持开展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结合治安实际问题,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从四月份开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真抓实干、铁心硬手,坚决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期间全乡社会治安稳定。

(五)进一步完善公众安全感提升机制。公众安全感指数是衡量我乡平安建设成效的重要尺度,反映了各村、机关单位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提升公众安全感是实现争创“全国平安县”目标的关键。在政法部门做好打、防、管、治、建等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同时,还要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谐感。全乡广大干部一定要坚持以民为本、关注民生、解决民困,切实维持群众利益,在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谨慎进行风险评估,防止“政策一出台,矛盾跟上来”。要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踏踏实实地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创建平安活动和提升公众安全感纳入年度工作的总规划,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摒除“提升公众安会感是政法部门的差事、公安部门的职责”的错误认识。各村、乡直机关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舍得人力物力投入,积村主动地参与全乡平安创建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公众安全感得到全面提升。

(六)进一步完善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机制。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的先行者和保障者作用。要不断加强基层政法综合组织建设,我乡要整合人力资源,组建综治、司法、维稳、等多职能于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主管领导兼任中心主任,专管副书记任副主任,配备一名专干。改善各级综治办办公条件,开通综治信息网络系统。要加强以村级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调委会、群防群治队伍等基层综治组织机构建设。对既不能带领群众致富,又不能保一方平安的村级组织和那些甚至充当宗族房股势力代言人的“村官”,要坚决进行调整,确保基层村级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整个“创建“中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综治暨平安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进民企,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在全乡上下形成一套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能齐全、运转高效、全方位、多层次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工作,主动承担争创全国平安乡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检查力度,为争创“全国平安县”提供组织保证。

(七)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的舆论宣传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树立和宣传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为争创全国平安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全乡范围内工展一次“争创全国平安县”千人签名活动和如召开一次群众动员大会;组建群众入社区服务的治安志愿者队伍;工展“进千家门、知千家事、解千家困”和“爱我家乡、树我形象”活动。各村、机关各单位要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使平安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八)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乡、村两级要加大对平安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中,并根据各单位经济增长情况适时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额度,以保证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要按着上级文件精神,重点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办案经费和乡村综合治理干部岗位津贴待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实行多元化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行政府投入、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筹集和赞助的形式,多方筹集平安建设经费,按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在这次“争创”过程中,各地要根据“争创”工作的需要,帮助解决必需的“争创”经费,以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九)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奖惩考评机制。一是健全责任制。平安建设工作要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真正实现在工作中发展与稳定“两不误、两促进”。二是严格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按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各级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三是严格实行对平安建设工作检查督查制。乡综治委在制定《争创“全国平安县”实施方案》的同时,要将争创“全国平安县”任务分解到各村和乡直各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争创”督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全乡开展争创全国平安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预定今年6月份、11月份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乡13个村和乡直单位的平安建设及‘“争创”工作进行检查和视察。四要严格考核奖惩制。要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各村、乡直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要逐步完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机制。要将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各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列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村主要领导和乡综治委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乡综治委进行书面述职报告。对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乡前3名的村、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给予奖励,对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乡后三名的村、各机关单位坚决分别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为保证“争创”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确保“争创全国平安县”的目标实现,特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村、各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争创”工作,切实做到把这次“争创”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把能否实现这次“争创”目标放到能否继续确保我乡社会稳定、能否促进我乡经济快速发展、能否实施好民生工程、能否推进我乡和谐平安创建这个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争创”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各村、机关单位要按照乡“争创”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和《“争创”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狠抓落实。要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要舍得投入,真正树立起“花钱买平安”的意识,把钱用在刀刃上,真正使“争创”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第3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乡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xx乡是一个以汉族为主,回、藏、土等多个民族聚居的乡。全乡共有10个行政村,37个生产合作社,2331户10439人,其中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43%。全乡耕地面积43295亩,共有各类牲畜14276头(只、匹)。全乡经济纯收入2628.35万元,人均纯收入2517.82元。一、所做的主要工作,xx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按照“发展与稳定并重,平安与和谐并进”的思路,紧紧围绕“平安门源”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把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不断强化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在全乡范围内建立健全了“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做法可概括为“四个到位”、“四个结合”:(一)确保“四个到位”,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平安创建工作要求,我乡及时成立了西滩乡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平安创建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个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平安村社”、“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大道”、“平安寺院”、“平安企业”等六个专门创建领导小组,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既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确保了全乡平安创建工作“面上有人抓,点上有人管”。年初召开平安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平安创建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目标,乡与村、乡属单位签订《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还与各农户签订了《文明公约》和《平安家庭公约》。特别是按不同领域,分门别类,签订农村用电安全、农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防汛安全、防火安全、水利设施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了检查、监督、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社会治安及平安创建形势分析会议制度、述职制度和汇报请示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并坚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研究、及时解决,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评议会,由乡属单位和各村第一责任人向乡综治委述职并进行评议。落实了驻村特派员协调抓,派出所干警重点抓,司法助理员全面抓的机制。结合全乡“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全乡平安创建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合乡情的《西滩乡平安创建工作五年规划(—20xx年)》,——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在宣传工作上,我们采取分层推进、步步深入的宣传方式。一是在创建工作开始之初,首先组织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宣传骨干,全乡共培训宣传骨干52名,通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每村都培训了1—2名普法宣传员,成立了由3—5人组成的普法宣传小分队,分头包片进行宣传,并配合驻村特派员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法制讲座和法制辅导。二是组织驻村特派员、驻村乡干部等宣传骨干分赴各村,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召开座谈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在宣传对象上,除面向干部群众外,还加强了对宗教教职人员、寺管会成员、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及流动人口的专门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了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自护常识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各项工作,使群众受到了教育,进一步了解了平安创建工作的相关知识,调动了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想平安、家家保平安、村村创平安的浓厚氛围。——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构建全方位的防控网络一是建立了乡属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加强了值班守护力量,采取了安装摩托车防盗锁、车库内锁法等办法,形成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内部防控机制。二是加强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对十个村的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进行了整建,明确了职责,完善了治安联防等各项工作制度。全乡共划分村社治安联防小区37个,组建十户联防小组214个,确定中心户长214名,并组建了护草队11个75人,护秋队30个148人,田管队10个30人,治安巡逻队10个80人。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建“平安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坚实的群众基础。三是认真做好对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五种监管对象和违法青少年实行结对帮教,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人口进行普法学习,加强普法宣传与教育,同时,注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和社会救济工作。四是将《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做

 

好隐蔽战线工作。五是建立和完善了应急预案处置机制。根据需要,制定和完善了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防火、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成立了抢险应急分队,确保了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实行了乡领导干部联点包村工作制度,乡党委成员联系宗教寺院和宗教职业人员制度等,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具体工作到位,为平安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以村民自治推动平安创建。在全乡范围内深入推行民主法制化建设,乡、村两级都设立了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栏,成立了乡村两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选派驻村干部为村务公开督察员,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督察。对各村的重大村务、财务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预防不稳定因素产生,消除了干群矛盾,融洽了干群关系。二是加强来信来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了妥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乡上设立信访办公室,确定了乡信访接待员,并由乡党委成员随时接待来访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兼任本村信访接待员,负责本村的来信来访工作。我们切实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定和谐社会环境的大事来抓,对群众合情合理的要求,予以及时解决或回复,对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以理服人、化解矛盾。三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乡上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健全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一整套规章制度,确定了乡村人民调解员,明确了调解人员职责。在具体调解工作中,由乡村调解员与各驻村特派员共同进村入户,对矛盾纠纷集中进行排查调处,确保了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发挥,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无毒乡”创建活动。在集中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无毒单位”和“无毒村”,经过严格考评。全乡10个村均达到“无毒村”创建标准,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无毒乡”。五是全面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全乡各农户签订了《平安公约》,全面开展了平安家庭十星级竞赛评比活动,评出“十星级平安家庭户”2281户,占总户数的98.6%。(二)坚持“四个结合”,促进平安创建工作——将平安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宽平安建设的领域,注重将平安创建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大力倡导破除陈规陋习,提倡红白事简办新办。并加强道德教育,树立尊老爱幼、互敬互助的思想,使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得到遏制。二是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对村道路两旁乱占乱圈的围墙进行清理,整理清扫道路两边的死角垃圾,统一规划了厕所、草院、畜圈、畜棚建设,村庄脏乱差、人畜混居、道路不畅、绿化滞后的问题得到改观,三是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来促进稳定工作。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闲散劳力外出务工,争当新型农民,提高农民发家致富的积极性,改变闲散劳力特别是近几年初高中返乡青年无业可为、无事可做的现状。我们对全乡的588名返乡青年逐一登记造册,并确定了他们的技能培训趋向,以不同渠道帮助他们参加不同专业的技能培训,到目前,已有83名返乡青年参加了技能培训,拿到了证书,走上了工作岗位。——将平安创建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以开展“三级联创”、“党员责任岗”、“四培三带”、“文化中心户”、“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为全乡235名无职党员分别设置了“理论政策法律宣传学习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等职责岗,使无职党员充分发挥一技之长,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自觉带头维护社会治安,成为了平安创建的义务宣传员和治安协管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乡党委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大力倡导扶贫济困良好风尚,崖头村党员带头为本村特困群众张玉秀募捐医疗费1万余元。老龙湾、边么掌、崖头等村上岗党员主动帮助五保户、特困户、因灾倒塌房屋户拉运砂石、投工投劳,先后帮助2户五保户、7户特困户、8户因灾倒塌房屋群众重建了住房。以创建“文化中心户”、“五好文明家庭”为契机,在全乡营造了民族团结、邻里团结,尊老爱幼、互帮互助、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新风尚。——将平安创建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富裕与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最大愿望,致富与治安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因而,我们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活动和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了政府职能“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更加关注民生与和谐社会建设,加强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在村级财务支出、道路硬化、饮水入户等公益性建设中向群众的收费情况,特困户、五保户危房改造,受资助大学生的确定,合作医疗的报帐,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等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和“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并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使群众有了充分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各项工作透明度。至今未发生因政府行为“不到位”和“错位”而引起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现象,也未引发各类内部矛盾,确保了全乡公共安全,维护了一方平安。坚持经常性开展对弱势群体、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积极争取下,为因工致残的劳务工马继鸿从用工方甘肃省肃北县金庙沟煤矿业主手中追回伤残金9万元;为纳隆村因务工发生事故导致双目失明的梁俊龙追回伤残补偿金27万元,为在海南州兴海县赛什塘铜矿务工发生事故不幸身亡的纳隆村村民祁生虎追回赔偿金18.5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务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自治。依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村民自治管理,因地制宜地修订完善了各村《村规民约》,并以此来界定村里的大小事务,处理各类矛盾,奠定了全乡稳定、平安的基石。——将平安创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结合西滩乡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内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并坚持团结和稳定两手抓,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平安寺院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团结协作,通过“争创先进、弘扬先进”,“结对帮带、排忧解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及“五好五优、平安寺院建设”等主题活动的开展,维护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二、主要成效通过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全乡上下形成了创建平安的浓厚氛围,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全乡社会安定、经济稳步发展,呈现出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广大群众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建设新农村的喜人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截止目前,全乡刑事案件控制指标为?起,实际发生2起,比控制指标低100%;治安案件控制指标为?起,实际发生15起,比控制指标低?%。二是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2起,一是饮水问题。二是交通安全问题。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化解。一是自去年投资8000元,维修饮水管道500米,新建检查井3座。二是组织农用车车车主和三轮摩托车车主召开专题会议,与他们签订了禁止载客运营的责任书,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达到了“小纠纷不出社、一般纠纷不出村、矛盾从来不上交”的目标要求。三是村级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群防群治,全乡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四是实现了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无“黄赌毒”案件,无重新犯罪的创建目标。五是全乡10个村、4个寺院、2个企业、1个卫生院、2个单位、9个校园被命名为平安村(单位)、寺院,xx乡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平安乡镇”。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同志在全省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时召开我乡维稳工作动员会,对我乡维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维稳工作责任书,并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全面构建维稳和平安创建防控体系,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和妇女召开维稳工作座谈会,教育广大党员、妇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顶梁柱”和“主心骨”的作用,联名签订了维稳承诺书,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第4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本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城、城镇、独立工矿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农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旧场镇改造、林盘聚居点整治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全市农村地区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管理,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全市农村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市)县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乡)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村区域内规划建设实施社会监督。

第四条(管理原则)

农村地区规划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省地”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原则,满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技术导则》、《*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等技术标准。

第五条(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或镇(乡)政府对农村村民委员会或群众的举报均应按职责和法定程序查处。

第六条(项目业主)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聚集户数平坝地区50户以上、丘区和山区15户以上的农村居住区[点])建设的项目业主可以是项目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及其居住区建设的部门、机构、经济实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共同成立的合作组织。

第七条(实施方案编制)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业主会同项目所在镇(乡)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方案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原宅基地规模及复垦整理方案、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

第八条(实施方案审议)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业主报区(市)县政府审议。

第九条(项目选址)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实施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可行性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应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选址。

第十条(规划方案设计)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选址确定后,由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包括各项设施配套、建筑形态和户型以及立面效果图等)。

其他建设项目选址确定后,由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村民审议)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上报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规划审批公告)

县级规划管理部门组织对农村集中居住区(点)规划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符合镇(乡)总体规划或村规划的应及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要求或审查后要求方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应按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方案应重新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同意。

经批准的各种新农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当地村委会公告。

第十三条(用地许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业主持经审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意见书》。

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持经审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可行性方案等文件、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意见书》。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项目报建方式)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可按照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各分期工程可作为独立项目报建。社区内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独立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按相关规定单独报建。

第十五条(建筑设计审查和备案)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项目应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阶段)审查。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业主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向县级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性审查和备案。

三层以下的低层建筑,可按照建设规划选用经审定的农村住宅通用图、标准图,并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备案,应按《*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并联审查。

第十六条(施工许可)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建设项目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统规统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在办理了质量、安监备案后,项目业主持质量、安监备案表和《建设用地意见书》、《规划审查意见》等文件、材料向区(市)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原址自建”和“统规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业主应向镇(乡)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镇(乡)政府出具开工通知书,方可动工建设。镇(乡)政府可提请区(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对勘察、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或技术工匠)的资格和施工组织予以审查。

第十七条(质量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或工匠在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十八条(质量安全行政监督)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由批准开工的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由县级建设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统规自建”和“原址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镇(乡)政府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县级建设管理部门应指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管员,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监督。

第十九条(质量安全社会监督)

由镇(乡)政府牵头,建立村级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制度。农村村民委员会可在村组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农民为农村建设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受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进行巡查监督,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所委托的农村基层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完工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统规统建”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和单体建筑三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向区(市)县建设部门办理竣工备案。

“统规自建”和“原址自建”的农民建房工程及单体建筑三层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工程,由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需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的,应按《*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并联审查。

第二十一条(报建收费)

农民住宅和居住社区配套的设施建设项目,不得收取报建费。其他建设项目,业主应按当地的相关规定缴纳市政设施配套费。

第二十二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5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我区根据省、市委部署,全面启动“平安城市”建设活动,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大稳定、大平安格局,社会稳定形势趋好,没有出现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群体到区上访同比减少59.02,到市集体上访同比减少149,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案件反弹幅度下降30.5,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制定方案

区委于6月11日召开常委会议,专门讨论建设“平安城市”实施方案,研究“平安城市”创建工作。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城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委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城市实际,决定从20__年—20__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__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城市”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坚持统一领导步调一致、坚持依法治区依法办事、坚持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五项原则;确定了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明显下降、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的总体创建目标和分三步走的工作步聚(即20__年1月—6月动员部署、20__年7月—20__年12月整体推进,实现达标,20__年1—12月巩固提高);确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加大对敌斗争力度、严厉打击犯罪、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整治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八项工作重点,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思想,针对城市实际,把农村房屋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

二、明确目标

总体计划用三年时间开展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力争两年(20__年底)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具体计划:20__年1月—6月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深入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城市”活动;20__年7月—20__5年12月为整体推进阶段,实现“平安县(市区)”目标,具体是:20__年30的乡镇(街道)、30—5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社区(村)”的标准;20__年底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社区(村)达标,实现建设“平安城市”总体目标,使我区成为全市首批达标县(市、区);20__年1月—12月巩固提高,全面达标,100的社区(村)实现“平安社区(村)”标准,全面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全面实现“平安城市”目标。

三、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区委决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江鸣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汗明任副组长,人大、政协、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平安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从政法部门抽调3名干警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一是层层动员部署。6月21日全区建设“平安城市”动员大会之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都相继召开建设“平安城市”、“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的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创建工作,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目前,六个乡镇(街道)和部份区直部门已制定出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初步在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建设“平安城市”的共识和创建氛围。二是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居)进行宣传发动。区里组织挂点村(居)的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深入全区22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平安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在宣传发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镇相结合。深入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平安城市”的活动,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多形式宣传。利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黑板报、墙报、广播、挂 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建设“平安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据统计全区已召开各种动员会议50多场次,出各种板报宣传栏60多期,悬挂宣传标语12幅、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

3、抓好试点。区委、区政府决定北门街道、洋溪乡作为建设“平安城市”的试点乡(镇),并要求各个乡镇(街道)要抓好2—3个村(社区)的试点工作,并从最小的社会细胞“家庭”和最基层的社区(村)抓起,拟定在陈大镇抓建设“平安家庭”试点,在列东街道抓“平安社区试点”,以积“小安”为“大安”。积极探索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路子,摸索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建设“平安城市”的工作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少弯路。

第6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乡党委、政府清晰认识到发展与稳定要两手抓,把平安创建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研究讨论全乡平安创建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邓要伟为组长,以乡长、副书记李亚辉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和综治、司法、派出所、财政、机关单位、村、乡直部门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平安柏树”领导小组,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各村、机关单位也相应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平安创建工作机制。设立柏树乡平安创建办公室,指派专门人员统筹全乡平安创建工作。将平安创建工作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加大了宣传发动、完善技术视频监控等方面的投入,

二、落实措施、成效明显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矛盾排查调处报告制度。乡综治办每月召开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并及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二是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有一名县级领导接访,每周由一名领导值班,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案件。每天有一名信访干部在信访中心负责信访接待、登记、交办等事宜。三是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四是信访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五是信访矛盾形势分析评估制度。乡综治办坚持每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全乡信访矛盾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苗头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群众安居乐业,有力地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的和谐稳步发展。六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乡强化乡村二级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建立乡级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和村级人民调解员制度,在全乡范围内组建调解员其中乡矛调专家2名,村调解员13名,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每月上报制度、人民调解案件情况每月上报制度,规范统一人民调解案件网报制度。人民调解案件共6件,调处6件,调处成功6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

(二)严打整治,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开展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三打整治方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乡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银行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层层建立群防群治队伍。目前,由村民群众。志愿者组成的巡防队按照乡综治办的要求开展巡防工作,每天完善巡防日志。

(三)强化综治组织、制度建设,保柏树社会经济平安。乡党委、政府以完善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把平安建设与综治工作纳入任期目标,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列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工程,与经济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村居、单位以及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落实综治委会议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继续开展乡党政班子领导圩日接访活动,现场调处群众来访反映问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加强巡查,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积极推进阵地宣传。通过在乡镇建立宣传专版,在村建立宣传板报等通过阵地方式进行了宣传;二是突出重点坚持常态宣传。我们积极利用开展集体娱乐活动、街面LED、社会志愿者队伍及电话访问等方式广泛宣传;三是拓展渠道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媒体、互联、QQ微信平台多渠道宣传。

(五)坚决排查打击处置邪教组织和“无邪教”县创建工作。我们对打击处置邪教组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创建工作。组织派出所、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全乡范围开展处置邪教组织专项活动,对全乡各个行政村进行梳理排查,坚持原则,依法处置。上半年以来,我乡没有出现邪教组织的活动和窝点。

(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我们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

本”的方针,按照县政法委的要求,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络,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加强治安防范宣传。要求加强治安巡逻,组织好路边村民加强安全防范,同时要求村民以户为主,相互联系、相互照应,做好防范工作。二是积极协调法院和包村干部到村上了解民情,化解矛盾。上半年以来,我乡积极落实综治维稳各项措施,强化综治络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综治机构,整合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完善维稳机制,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七)突出抓好特殊利益群体的稳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问题和有影响的敏感性案件的稳控引导,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炒作。加强了定期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准确获取行动性、预警性情报信息,把特殊群体、宗教领域等作为维稳信息工作的重点,准确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不稳定信息,及时开展化解工作。特别是针对特殊利益群体继续抓好政策宣传解释、教育转化工作。上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一起进市、赴省上访事件。同时加强信息汇报交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八)全面深化网格管理。一是按照村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综合地理布局、人口分布、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设置格,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一个行政村有若干居民小组,按照每个居民小组为一网格进行精确划分。二是为每一个格配备一名格员,每一居民组组长为网格员。

(九)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在集市、居民集中居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宣传。组织各村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同时组织宣传人员利用赶集时间,在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布扫黑除恶工作重点以及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途径和渠道。同时强化法律知识的宣传,激发全乡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于举报各种犯罪行为。二是利用机关全体同志集中学习宣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悟,提高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定期收集整理组织、纪检、信访、土地村建设、交通、经管等部门提供的信访案件,从中查找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公安社会治安案件查找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机关包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实地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四是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工作小组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是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做好扫黑除恶整改工作,对照上级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村居班子建设。尤其是村级班子的治村治居能力建设,提高乡村两级组织战斗力,为创建“平安柏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7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关 键 词:城乡结合部建设

2010年2月,北京市正式启动50个重点村的建设改造。50个重点村聚集了120多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1.4万,流动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结构倒挂现象普遍存在。曾被形容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最突出,社会秩序最紊乱,利益诉求最复杂,城乡反差最明显”。经过两年建设改造,全市50个重点村旧村拆除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回迁安置楼正在按照动迁后两年回迁目标加紧施工,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集体产业规划发展,转移就业、社区建设、绿地回建等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城乡结合部面貌改变、产业转型、群众生活改善。

今年3月2日,北京市召开城乡结合部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宣布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50个重点村建设两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委书记刘淇在会上总结了两年来重点村建设五个特点。

动议:两年解决20年问题

在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矛盾最尖锐的结合部地区,“都市病”易患难治。早在2009年12月,北京市委常委会就专题研究城乡结合部问题,会议认为:城乡结合部是首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矛盾尖锐的地区,重点村是城乡结合部这些矛盾最尖锐的地区。会议决定:下决心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对这些区域整体建设改造城市化,使这里的群众全部妥善安置,外来人口合理安排,区域产业健康发展,绿色空间同步实现。之后再逐步拓展到全市227个村庄。此前,市委书记刘淇、市长郭金龙等多次深入流动人口聚居地调研,对此问题关注已久、深思已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年都有相关议案、提案提出。

思路: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

50个重点村的建设,北京市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思路,并且明确了“调、拆、建、转、管”的五大重点任务,集成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规划、立项、土地储备、拆迁等10类33项政策,诸多部门协作,提速行政效能,激发融资智慧。规划部门按照“一村(乡)一策”原则,编制了规划实施方案。各区研究制定了重点村建设实施方案,确立了土地储备、重点工程带动、产业园区带动、新城建设带动、执行绿隔政策等建设开发模式,平衡了建设资金,制定了倒排工期。

按照规划,50个重点村拆迁整理出来的45平方公里土地,7.8平方公里建回迁安置房,3.3平方公里建集体产业,13平方公里回建绿地,4平方公里建设公共基础设施,16.9平方公里用于平衡建设资金,完善城市功能。这确保了农民安置能上楼、农民长远生计有保证、城市长远发展目标能够实现。

但最大的难题是:建设改造钱从哪里来?经初步测算,完成50个重点村整体迁建,资金需求2321.1亿元。为此,北京采取了三种办法。

第8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2005年5月份,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关于建设“平安**”的决定》,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将我县建设成为政治环境稳定,治安环境良好,法制环境规范,发展环境优良的“平安**”目标,使我县成为全省最安全的县(区)之一。

为此,我乡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了“平安**”建设活动动员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计划通过三年时间的建设,构建严打整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情绪疏导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机制等工作体系,实现全乡各村(居)、机关单位全面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将我乡建设成为政治稳定、治安环境良好、法制环境规范、发展环境优良的“平安**”。

自我乡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来,在县综治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乡广大干群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乡党委]政府、乡综治委和基层综治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一年我多来的“平安**”建设活动取得明显。在“平安**”建设活动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活动,把它作为小康社会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工作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的和一票否决制,并把“平安**”建设纳入综治考核,与综治工作的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乡党政联席会议多次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乡党委、政府还多筹措资金,仅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就达2.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平安**”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乡综治委把“平安**”建设活动作为提升综治工作水平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组织、牵头、协调作用,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平安**”建设实施意见、考核表彰暂行办法和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多次召开“平安**”建设活动经济交流会。各村(居)、乡直机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细化工作要求,扎实深入推进创建活动。2005年底,经过检查、考评,全乡共有20个村(居)5个机关单位顺利通过“平安村(居)”、“平安单位”验收,带动了我乡整体平安创建工作。

二、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高度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351”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刑事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影响社会治安全局的多发性案件稳中有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我们加强“技防”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干部家中、乡镇所在地商业门点率先安装红外线防盗报警设备,提高盗窃案件防控能力。我们进一步完善专职巡防队建设,切实增强专职巡防队巡逻、防范能力。我们在仲兴街道、沱河街道等公共复杂场所,建立治安岗亭、报警点。我们在何圩、张巷、棠棣、沱南、中陈、张秦设立治安卡点,实施联勤布控。我们完善治安联防户长工作机制,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增强村民自防、自治能力。我们指导派出所科学确定巡区、巡段、巡逻时间、方式和路线。我们组织开展沿街单位、门面实施警民联防,形成社会面的专群防控合力,实现了社会面无打架斗殴、无盗窃抢劫、无流浪乞讨、无种种刑事案件发生的“四无”目标。我们在村级开展“小喇叭”活动坚持常年规范性巡逻。我们要求机关内部单位严格落实“四防”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我们按照县综治委的要求,建立刑事案件、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口、出租、“监外五种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五个治安信息资料库。我们还认真作好法制副校长的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为此,我们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治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承办人能部门共同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我们加强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乡调委会已以达到“四有六统一”的标准。我们进一步排查调处组织健全,各级调解工作规范,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我乡实行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活动,成立了“矛盾纠纷暨受理中心”,每天有一位班子成员、四名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访,行使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责任追究建议权,对各类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有效整合了上下级之间和社会各方面调处力量。我们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成立了“综治驻村巡回服务队”,按时到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各项维稳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实地、现场解决问题,及时发现和控制矛盾纠纷及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的目标。对于矛盾纠纷和问题,我人产还坚持定期排查、分级调处、信息报告、协调督办、领导包案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隐患问题档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调处、早化解。我们还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对做到早了解、早掌握、早预防、早控制。实现了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事件、刑事案件、群众性事件和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创建根基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在基层,关键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去年,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仲兴”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广泛开展基层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村(居)、单位的平安创建,最终达到全乡的平安创建目标。

目前,我乡基层综治组织健全,村(居)两委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普遍得到增强,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等综治队伍健全,群防群治形成网络,人员经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效果较好。

我乡“平安仲兴”整体建设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深切地感到,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和全乡5.3万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的任务仍还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及省、市、县政法综合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地区混乱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大力度,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平安仲兴”建设活动,努力把我乡建设成为全县最安全的乡镇之一,实现“政治稳定、治安环境良好、法制环境规范、发展环境优良”的“平安仲兴”建议目标。

第9篇:平安乡村建设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以建立规范化、广覆盖的农村食品监督网络为目标,结合农村实际,科学规划,努力建立起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有利于监管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依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平台,充分利用基层工商、卫生、农技、畜牧兽医、水利、综治、派出所等监督执法资源,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立起乡镇有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行政村有食品安全监督联络员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社会事业的副乡(镇)长任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成员由乡(镇)工商所、卫生院、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管站、学校、综治办以及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内设的社会事业办公室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担任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个行政村设一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卫生站站长或医生兼任。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工作办法,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聘请担任村级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有较全面的食品卫生知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

各乡(镇)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成立情况和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名单于9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决定精神和工作规划,制定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执法人员反映;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

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责是配合相关部门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收集上报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农村村民大型聚餐、食品卫生不安全隐患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可以接受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参与监督检查。

(四)落实保障经费。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转移支付中的卫生经费中列支,用于乡镇食品安全资料信息收集、食品安全检查、村级食品协管员培训以及召开相关会议等支出。

(五)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预防预警机制。对辖区内50人以上的聚餐,村协管员要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报告、登记、备案,村级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向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或所在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登记、备案,乡级协管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5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进行登记备案,每月进行现场指导监督,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对辖区内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受委托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指导,并上报有关信息。

(六)参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扭转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切实维护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8月至9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调查现有监管状况,召开试点动员工作会,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二)实施阶段:10月至12月,确立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确定网络监督人员,监管网络发挥作用。

(三)总结阶段:*年元月,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到位,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保障有力,要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构筑一张群众监督网,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的有效性。

(三)面向农村,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