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诊所医保规章制度精选(九篇)

诊所医保规章制度

第1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医疗保健服务是我军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质而又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对于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我部认真贯彻了上级关于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一系列指导精神,积极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任务。现将主要经验和做法报告如下。

1 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四种理念”,建立齐抓共管机制

我部始终把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当作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作为门诊部为学员服务的“龙头”,不断增强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保健康就是保战斗力,关心保健就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的理念。把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门诊部成立了干部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保健专家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了门诊部副主任专门负责,成员由机关干部,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制定了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计划和《开展优质保健服务活动方案》,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与服务措施,既分工明确,又整体配合,狠抓了责任的落实,全员牢固地树立了“规范服务、主动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的人性化服务新理念[1]。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强化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干部保健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了干部保健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质量建设,做好“三个确保”,夯实优质服务基础

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建设是提高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水平的基础,门诊部通过实施“三个确保”,做到了在发展中提高服务技能,在创新中转变服务模式,在深化服务中拓展保障内涵。

2.1 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门诊部从“依法保障”的高度着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中国人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规定》和《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管理细则》,严格贯彻执行《军队门诊部医疗工作规定》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制订了《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和《老干部医疗保健优质服务公约》,规范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彻底纠正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使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分析讲评制度和奖罚规定,定期对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进行分析讲评,提高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力地遏制了诊疗工作中的不良行为。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是现阶段保证军队人员享受应有医疗待遇和服务的基本制度,直接涉及广大指战员、老干部的切身利益。门诊部针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按照医改文件和总部关于加强医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门诊部的保健对象提供优质、舒适、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为调动大家的积极因素,我们在经费补贴、评功评奖、干部使用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确保了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制度的落实,促进了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顺利展开。 2.2确保服务措施优质规范 门诊部积极推行了“预防、医疗、保健”一体化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了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质量。一是完善保健服务措施。门诊部专门设立了高干诊室,优化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等各个服务环节和流程,优先安排诊疗,缩短候诊时间,减少审批环节。二是加强健康体检管理。每年定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体系单位进行年度健康体检,选派科室主任和副高以上职务人员组成体检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大力推广使用新版军队《干部体检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确保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附近体系单位的保健对象,安排来院门诊体检;派专家医疗队送医送药上门,及时地治疗了干部的疾病;对年老体弱的老首长安排住院体检。三是坚持挂钩帮带制度。门诊部与保健单位建立了挂钩帮带机制,由部领导轮流带队走访,及时了解干部的健康状况,不断完善防治保健措施,确保了医疗保健工作的连续性。每逢重大节假日,主任带科室领导坚持走访重点医疗保健单位和保健对象,防治疾病,征求意见,发放疾病自我保健手册,确保了医疗保健工作的主动性。加大了对保健单位的技术帮带和支持,促进了体系单位的业务技术建设,近年来举办保健知识讲座16次,赠送药品价值约2万余元。既提高了干部的自我保健意识,又提高了体系单位的本级保障能力。

2.3确保医疗质量优质高效 为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一是加强基础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门诊部专门安排了长达6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医疗法规学习、“三基”训练和医疗管理学习班,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三基”训练和严格管理、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三严”作风养成。完善落实医疗查房、三级检诊、病例讨论、术前讨论、疑难危重病人专家会诊等医疗规章制度和救治预案。加强医疗护理文书质量管理,成立了医疗质量专家督导组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二是坚持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3]。对保健对象由高年资医生接诊,医生从接诊到检查治疗负责到底,确保就诊的连续性和诊疗的准确性。三是坚持零待床率制度。只要病情需要,住院收治及时快速,使伤病员的病症能得到早期诊疗。四是坚持会诊制度。对于专科性较强和疑难危重的干部病员,及时请院内专家会诊,或派专人陪同去上级门诊部会诊,迅速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提高了疾病的治疗有效率。五是坚持重大医疗活动领导“三到场”制度。门诊部业务领导始终坚持对疑难危重病人会诊、抢救到场,大中手术术前讨论和手术到场,重要、特殊检查和治疗到场。对医疗抢救所需的药品、器材现场组织调配,对手术和检查中发生的意外和病情变化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置。

参考文献

[1] 郭雨禾,王世茹,拓永东. 干休所院前急救的组织管理与常见问题. 中华保健医学杂志,2011,13(3):261-263.

第2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摘要]医院是病人密集的场所,医院环境最容易被病源微生物污染,促发院内感染。院内感染已成为一个全球性医院人群健康的重要问题。口腔门诊是医院内感染的高发科室,由于口腔内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而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中又不可避免地接触患者的唾液、血液等口腔内分泌物,易造成诊室空气、环境及诊疗器械的污染。如果不重视消毒、灭菌、隔离工作,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很容易造成乙肝、丙肝,艾滋病,结核病等血源性和呼吸性疾病的传播,增加门诊患者医院感染的发病率。因此要加强医务人员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医务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及对院内感染的认识,加强对手带菌的预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措施预防院内感染。加强口腔科门诊的医院感染管理是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口腔门诊医源性感染管理

中图分类号:R78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1-0163-02

1加强医务人员意识及职业道德

医德与院内感染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防止院内感染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只有通过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职业道德,增强预防院内感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有效的降低院内感染率。

2加强医务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提高对院内感染的认识

制定学习计划,定期进行感染知识的学习,使医务人员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和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必须使医务人员,认识到预防院内感染的重要工作,视所有患者都为感染病例,并按感染病例进行处理,将危险因素降至最低。

3加强对手带菌的预防控制

患者的院内感染,通过医务人员、病人手带菌污染最为严重。除医护人员外,医院清洁卫生员由于要经常清理污物、医疗垃圾、手的污染更为重严重。接触传播是许多疾病重要的治病原因。手的污染常造成医院环境物品的污染,就要有效的控制预防手带菌。

4观念改变

口腔治疗中要解决部分医务人员传统观念,即认为口腔本身就是有菌器官,无需严格的无菌操作,操作过程中自我防护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概念不强,因此应加强对口腔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知识和自我防护的教育,引入标准预防概念,视口腔为感染源。接触病人诊疗时穿立领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面罩或眼镜。值得注意的是,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戴手套应和洗手相辅使用,每次诊疗前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均需洗手,严格遵循六步洗手法。有研究显示,虽然病人是感染的直接来源,但是造成医院感染扩散的途径则主要是医务人员的手,洗手是控制医院感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措施,用流动水冲洗、肥皂洗手,自然菌消除率达99.5%。

5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5.1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规要求,制定适合本医院口腔科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消毒隔离制度、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5.2 制定诊室保洁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可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严格分类,对于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棉球、纱布及各种敷料以及注射器、手套、帽子、口罩、一次性诊疗器械等,均按照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包装袋中,对于针头、探针等锐器需按损伤性废物放入防渗漏、耐刺的锐器盒内,在包装袋和锐器盒外应当有警示标识,并标明科室、日期、类别,对于特殊感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采用双包装袋双扎口。科室人员与专职回收人员严格交接登记手续后送焚烧站统一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5.3 制定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的各项操作程序

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凡接触患者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5.4 定期监测,规范化管理

口腔门诊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设立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加强对本科室医院感染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科-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三级医院感染监测网络。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口腔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标准-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责任管理体系。

总之,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和控制诊疗过程中交叉感染发生的核心,工作中严格执行现有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方案,加强口腔医务工作者的职业卫生习惯教育,增强行政部门的有效干预,可确保口腔医疗安全,降低医院感染因素。

第3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1.1急急诊患者发病急骤、来势凶险、时间性强,所以一切工作突出一个“急”字,要分秒必争、迅速处理。这决定急诊护士应有巨大的潜能,投入高速度、高效率的工作。

1.2忙急诊患者病情变化快,来诊时间、人数、病种及危重程度均很难预料,因此随机性大、可控性小。尤其遇有交通事故、集体急性中毒、传染病流行等,患者常集中就诊。所以急诊工作十分繁忙,要做到紧张而有秩序[1]。

1.3多学科性急诊患者病种复杂,疾病谱广,几乎涉及临床各科常需多科人员协作诊疗。因此要有高效能的指挥组织系统和协作制度。

1.4易感染性急诊患者因无选择性,常有传染患者,易造成交叉感染。因此,要特别注意无菌操作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5涉法及暴力事件多如服毒自杀、车祸、打架斗殴的刀伤等。因此,要遵守医疗法规及要有高度的自控力,防止发生医患冲突。

2急诊护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2.1承担急诊护理工作对病情紧急的患者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能得到及时诊治和处置。

2.2承担急救护理工作制定各种急诊抢救的实施方案。对急危重患者以及成批伤员,要上传下达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对急诊留观的重患者应及时配合医生以明确诊断,正确治疗,必要时给予监护。

2.3承担急诊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急诊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培训急诊护理人员的抢救水平,加速急诊护理人才的成长。

2.4开展急诊护理领域科研工作开展有关收集急症、危重症患者病情发生发展过程的第一手资料和护理方面的研究工作,从而可总结诊治、护理等方面的经验及规律,提高急诊护理质量;进一步找出问题,研究、分析急诊护理工作质量的检控。

3护士在急诊医疗中的多种角色

3.1护士是急诊医疗中的主力军护理工作是具体实施抢救和治疗方案的“主力军”。医师所制定的治疗和抢救方案固然起到决定性作用,但关键在于确切地执行所指定的方案。如对呼吸衰竭患者机械通气的抢救,就应严格地做好雾化、翻身拍背、吸痰、观察病情、无菌操作,如有一环失败,即前功尽弃。

3.2护士是急诊医疗中的先行官急诊护士也就是“一线人员”,在24h内与患者保持密切接触。患者一进急诊科,首先接诊分诊的是护土,是分诊护士把他们安置在抢救或诊治场所;危重患者进入抢救室,首先接诊的又是抢救护士,根据病情即作紧急处理;如患者留置在急诊科,又是护士进行巡回观察,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所以护士是首先接触患者、首先抢救患者、首先发现病情变化的“先行官”。

3.3护士是急诊工作的管理者为保证急诊工作的正常运转,护士负责管理全科的一切设施,负责医疗物品的领取,负责抢救仪器的管理,从而保障了医疗用品的供应,保障了抢救仪器的完好备用状态,保障了急诊工作的正常运转。

4急诊护理人员的基本素质

急诊护士是急救医疗的重要力量,是抢救、护理急症患者和危重患者的主要成员。因此,急诊护士素质和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急救工作的质量。对急诊科护理人员的工作要求是[2]:(1)急诊护士不仅要有熟练的护理技术,动作迅速,思维敏捷,身体好,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2)急诊护士必须具有各科急诊临床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和基本抢救技术。(3)掌握急诊分诊原则,鉴别分诊快而准,以缩短候诊、分诊和诊疗时间。(4)要熟练掌握抢救技术操作,掌握监护仪器、呼吸机、除颤器、输液泵的使用方法和管理技术。掌握心电图的操作和阅读,掌握气管插管、除颤及小伤口的清创缝合术。(5)熟练掌握常用急救药物的名称、剂量、药理作用、用法、禁忌证及注意事项等。(6)掌握急诊常用化验正常值及临床意义。(7)抢救患者时,按规定有权调度医院有关人员来急诊参加抢救。(8)急诊护士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作风严谨、语言精练贴切、能宽容患者并具有良好的自控力。超级秘书网

5急诊护理工作的制度和常规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各项工作制度、各岗位职责、抢救制度、差错事故防范制度、规范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护理人员职责明确、有章可循。(2)健全常见疾病抢救常规,如呼衰、心衰、脑出血、心跳骤停、心梗、休克、中毒等的抢救常规,使抢救工作规范化,护理人员配合程序化。(3)健全抢救护理常规,如CPCR、昏迷、出血、休克、气管插管、呼吸机、三腔双囊管等护理常规,使护理工作规范化,护理操作程序化。(4)建立急救物品的保障制度,要求急救药品、物品、器材齐备,性能良好,合格率100%。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3];无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消耗性物品要定位、定量、无过期。

【参考文献】

[1]范静.急诊科护理工作的特点与对策[J].实用医药杂志,2006,23(9):108621087.

第4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1加强法制学习。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医疗法律、法规是我们从事医疗工作的法律保障,医疗安全是衡量医疗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过去的医疗活动中,绝大多数医务人员只注重个人的医疗技术,对医疗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随着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这种观念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学习医疗业务的同时,必须加强医疗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医疗法律、法规,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熟记内容,领会精神,使之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成为医疗业务的尖子和懂医疗法律法规的多型人才。

2强化规章制度。增强遵章守制观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指出,在医疗活动中,凡违反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皆属医疗事故,且不再有技术和责任之分,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制度和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各项医疗操作,强化病案管理制度、危重病人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和术后记录制度、各种查对制度、消毒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尤以病案书写制度为其重要,它既是我们医疗工作、医疗制度、医疗质量的具体体现,又是强有力的法律证据。《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规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疗机构须交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住院记录、体温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注射用品、药品、液体、血液等实物,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由此可见,病案资料在医疗活动中是多么重要,我们必须按要求认真、及时、客观、真实、详细地将各种记录做好,最大限度地收集和保管好各种医疗证据。

3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加大质量监控力度

医疗法规及医疗制度是医疗工作的保证,医疗质量是医院永恒的主题,是医院生存发展、竞争的动力。医院首先要健全各级质量监控组织,制定好质量监控方案,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程质量监控,人人参与,将质量监控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是作好科室各种质控记录、分析、总结及整改措施,坚持好门诊急诊的首诊责任制,在病区的病历、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人会诊讨论、急危重病人会诊抢救、中大型手术术前讨论和新开展技术的讨论等方面把好关,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4加强医患交流。实行医患沟通制

在医疗活动中,病人有享有公正的医疗保健服务权、得到及时抢救权。知情同意权、了解医疗费用权、要求赔偿……等七种权利,我们就应当主动向患者或家属将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项目及结果、病情预后、药物副作用、化疗等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讲明,并进行必要的签字,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配合,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5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据有关资料报道,在医疗纠纷中,有30%是由于医德医风差,服务质量不好所致,所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是减少医疗事故的重要手段。我们应从一言一行做起,关心、同情、体贴病人,把”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落到实处,对诊断治疗病人做到检查、诊断、治疗及时,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热情、耐心回答病人提问,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即使发生医疗事故后,也能顺理解决。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技水平,造就高素质的医疗队伍,是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保证,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方法培养人才,鼓励自学、函授、自考,实行住院医师轮训、安排名老中医带教,委派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邀请上级专家教授讲学及指导业务等造就一批业务过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名医,以名医带动医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5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1.1加强医德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管理变化,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和预防口腔科院内感染的宣传教育,重点培训质控医生、质控护士及从事口腔科工作的医护人员,举办专题讲座和学习班,进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知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等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层次、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宣传口腔科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科室医护人员牢固树立起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思想,促进了科室全员自觉参加到感染管理工作中来。

1.2各项规章制度是实行科室管理的基础,是医务人员的行动规范与准则,为保证口腔科感染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且卓有成效,我科相继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口腔科感染管理监测制度、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口腔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口腔感染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必须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要做到一人一口杯一巾,每接触一个病人要更换手套并严格洗手。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制定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程序,根据口腔科易感因素如医源性传播途径、诊疗器械传播途径、诊疗环境传播途径等,要求必须配备足量的治疗器械,确保使用后的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及保养等环节的效果。

1.3制定保洁、医疗废物制度,要求治疗区内的各物体表面、墙体、治疗台面等每日做一次终末消毒,地面采用湿式清扫,每日1-2次。如被血液、体液污染,及时用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地或喷洒地面。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日两次。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执行分类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

1.4规范布局,按诊疗区、候诊区、器械清洗间、消毒间、无菌物品存放间设置。

1.5定期监测,每月对无菌物品、消毒剂、医务人员、空气进行生物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标准。

2体会

2.1口腔感染性疾病:随着口腔科卫生知识在社会人群的普及,口腔诊疗过程中危险因素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减少医疗纠纷,提供安全满意的就诊环境,加强管理力度,监督诊疗操作规程,是预防医院感染,确保就诊患者安全的重要保障。

2.2临床治疗过程中,根据口腔科专业特点和易感因素,在患者、医务人员、环境、消毒程序、器械设备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感染管理制度,切断潜在的口腔感染诱发因素,是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途径。

2.3口腔器械消毒问题,为了使器械达到消毒、灭菌要求,必须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备,严格规范口腔科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采用切实有效的消毒方法,减少外源性感染,这是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必不可缺的硬件条件。

2.4观念问题,首先要加强医院领导的重视,只有领导认识到口腔科医院感染的重要性,才会将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到保证医疗质量,加强职业道德的高度,才能使消毒设备、医疗器械、环境布局等方面得到落实。综上所述可见:(1)控制口腔感染,是一个连贯的、系统的、多方面参考的工作,尽管难度很大,但只要认真、负责、严谨地工作,就会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把口腔交叉感染的几率降到最低点。(2)控制好医务人员手的卫生是控制医院感染率的重要环节,而加强医务人员洗手管理是重要环节的措施之一。在临床工作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意识,加强对洗手重要性的认识,工作中养成戴手套或洗手的习惯,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从而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

几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口腔科感染管理的关键就是要使医护人中树立牢固的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环节的消毒、灭菌、隔离工作,使管理更科学、更规范,口腔感染管理才能取得优异成绩。

第6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急诊;护理风险;自我保护;认知

1急诊护理风险因素

1.1主观方面急诊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缺乏服务意识,工作中就会因责任心不足、不注意与患者家属的沟通方法产生护理风险[1]。

1.1.1专业知识技能因素急诊科是全院抢救任务最重的科室,各系统危急重患者皆有,所以对急诊护士的专业理论、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要求对各类患者必须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接诊、分诊、抢救;对各种抢救仪器操作娴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1.2语言沟通技巧因素急诊护理工作中的很多风险源于护患之间的沟通障碍,由于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缺乏主动服务意识,不注意沟通技巧,对患者家属不进行必要的解释或解释不耐心、言语生硬、回答简单、处事行为不当,即会导致患者家属误解,给护理工作埋下巨大风险隐患。

1.1.3责任法制意识因素急诊护理既是一项医疗活动,同时也是医院的服务窗口,病人发病急、病情重,病人家属通常感到恐惧和紧张,护理人员应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换位思考。如果此时护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服务不到位,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就会成为护理纠纷、医疗事故的直接风险因素,其风险程度也较严重。

1.2客观因素急诊护理风险除来自护士的主观因素外,还有来源于医院、科室领导管理和患者家属方面的因素。

1.2.1患者家属心理因素患者所患疾病的危险程度、复杂性以及医疗技术难度等客观因素,决定了医疗风险概率较高,因为患者家属对疾病的恐慌产生对医院设备及工作人员的苛刻要求,表现出一些过激言行,如不冷静的认真对待,是引起护理风险的导火线。

1.2.2医疗设备器械因素医疗设备器械不到位,直接影响医疗护理技术的有效发挥,而延误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此也是护理风险的危险因素之一。

1.2.3护理文件管理因素护理文件是后来工作的记录,是判断护理工作质量的标准,也是法律上落实医嘱情况的举证依据。如不遵守抢救记录的书写规定,未及时认真详细书写抢救过程,事后根据回忆记录,造成抢救记录书写不及时、不准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在证据提供方面就处于被动地位,也因此给护理带来巨大的风险。另外如果领导管理不得力,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也是护理风险的隐患。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措施

2.1强化技能培训法制意识提高护士法律观念,加强风险防范能力是杜绝护理纠纷的关键,而过硬的业务本领是干好护理工作的前提和核心,所以急诊护士应积极参加院、科组织举办的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医疗安全学习,同时理顺就诊环节,加强急诊理论学习,规范抢救技能服务,从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护理技能水平、以及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效降低护理风险指数。

2.2增强护患沟通服务意识护理工作是以人的健康为目的,实施更快、更有效、更舒服、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满足急诊病人的需要是现代急诊的服务模式[2]而急诊护士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病人和家属,为降低急诊护理风险,有必要提高护理风险防范意识和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采取恰当的沟通技巧,对患者家属的各类过激言行进行亲切、自然的耐心解释和回答。

2.3加强制度管理文书规范院、科领导应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尤为急诊风险管理制度、抢救制度、危重病人管理制度以及规范文书书写,急诊护士应认真执行。因为护理规章制度是护理工作的规范,也是护理质量的根本保障,而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是防范护理风险的保证。

通过对急诊护理风险因素的分析和采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措施,不仅能提高急诊护士的抢救技能和管理水平,还能增强法律常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大大降低急诊护理风险,提高急诊护理工作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第7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  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  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  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  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  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  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  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  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  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  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  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  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  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  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  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  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  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  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  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  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  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 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第8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为了解我省无证行医情况,根据《山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笔者于2009年9月对济南市、枣庄市、威海市、临沂市、菏泽市的无证行医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对济南市、枣庄市、威海市、临沂市、菏泽市以及所属的19个县(市、区)24个疾病控制机构进行了调查。

1.2调查方法采取现场调查的方法,按照调查方案,对疾病控制机构所设医疗门诊进行调查。

2结果

2.1无证行医机构分布情况本次调查24个疾病控制机构,共有医疗门诊、诊所15个。其中市级疾病控制机构5个,有门诊部2个,枣庄市、菏泽市各1个;县(市、区)级疾病控制机构19个,有门诊部7个、诊所6个,其中济南市2个、临沂市3个、枣庄市5个、菏泽市3个、威海市无。从开设医疗门诊的疾病控制机构的分布来看,县级疾病控制机构设立门诊部、诊所的比例高于市级疾病控制机构,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多于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

2.2开设诊疗科目情况调查的医疗门诊、诊所开设的诊疗科目所占比例较高的为内科53.3%、皮肤科40.0%、性病科占40.0%。无开展医疗美容科目的机构。在皮肤科、性病科、牙科、内科和肝病科目中均有未经核准擅自开展诊疗科目的机构。结果表明,诊疗科目设置与市场需求及利润空间有较大关系。

2.3依法执业情况调查的15家机构,未校验的机构有1家,占6.7%;未及时变更的机构1家,占6.7%。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疾病控制机构。执业人员应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人数为87人,实际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人数为86人,占98.9%。在持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中,异地执业人数为9人,占10.3%;跨专业执业人数为2人,占2.3%;跨类别执业人数为26人,占29.9%(公卫医师从事临床诊疗);无医师执业证书人数为1人,占1.1%。跨类别的执业人员均为公卫医师从事临床诊疗活动,此问题较为突出。

2.4出租外包科室情况出租(合作)科室的机构数为2家,占所设医疗门诊、诊所总数的13.3%。出租科目为皮肤病的2家、性病2家、牙科1家、肝病2家、其他2家。可以看出,出租外包科室的科目有5项,均集中于2家门诊,个案调查中,出租外包科室的门诊将内科、肝病科、皮肤科、性病科、牙科等全部出租外包经营。

3讨论

3.1存在的问题

3.1.1对疾病控制机构所设医疗门诊监督力度不够对疾病控制机构所设医疗门诊的监督力度较低。目前,我省有9个市未实行监督体制改革,疾病控制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仍合并办公,对疾病控制机构所设门诊的监督无实际意义,成为监督盲点;其次,对其他疾病控制机构医疗门诊的监督频次及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3.1.2疾病控制机构所设医疗门诊存在安全隐患开设的医疗门诊大部分以营利为目的。长期以来,政府对疾病控制机构,尤其是县(区、市)以下机构的投入明显不足,有的地方连职工工资都不能保障。开设的医疗门诊尽管核准为非营利机构,但主要目的还是以营利为目的,一是弥补财政投入不足,二是增加职工福利。

3.1.3疾病控制机构所设医疗门诊依法执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调查结果显示,15家医疗门诊普遍存在不规范执业现象,一是将科室出租外包,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二是未经核准擅自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三是执业人员跨专业、跨类别现象较普遍,在疾病控制机构医疗门诊的执业人员大部分为公共卫生人员,临床医师缺乏,造成执业人员的资质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诊疗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就医者的要求。

3.2建议及对策

3.2.1加大对疾病控制机构医疗门诊的监管力度长期以来,对疾病控制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注重于疾病控制的业务工作,忽视了对所设的门诊、诊所的监督管理。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应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一要严把准入关,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批和执业行为,坚决杜绝“乱审批、乱许可”,狠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人情关”、“利益关”,做到“三严”,即“审批严”、“执法严”和“处罚严”;二要把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监督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三要加强舆论监督,要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法律法规,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氛围。

3.2.2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1994年颁布实施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在日常的监督管理及本次调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遇到了一些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如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活动、出租承包科室等概念的内涵无明确界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对于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未按期校验、出租外包科室、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低,有的无处罚条款,达不到震慑效果;医师非注册地执业的现象较多,但《执业医师法》、《医师注册暂行办法》无医师多地点注册执业的规定,应尽快出台医师多地点执业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合理解决医师多地点执业问题。

3.2.3强化培训,提高执业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多年以来,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主要以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为主,忽视《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的学习与培训,有的执业人员甚至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都不清楚,根本谈不上依法执业的责任和意识,因此,应加大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执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健全考试考核措施,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行医和不规范执业的现象。

第9篇:诊所医保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急诊护理;风险;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R4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2-0213-01

在护理学科及其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今天,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成为各级医院的工作重点。作为医院抢救急病危患者的“窗口”,急症科具有病种复杂面广、来势急等特征,正因为此,使得急诊护理存在较大的风险。为逐步改善急救护理水平,提高急诊护理工作的安全系数及效率,我们就应认真分析各类护理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避免医疗护理事故及矛盾出现。

一 急诊科存在的护理风险分析

1.1 社会因素带来的风险:随着人们对健康要求的提高,患者越来越重视医疗环境、设备和医院的服务态度。他们对抢救和治疗的效果大幅增强,然而,其对医疗护理风险的了解却还远远不够。此外,当前许多医院的急诊科患者居多,而护理人员相对较少,医疗条件差,设备不全,药品准备不充分,等等严重的影响了护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导致医院技术力量薄弱,这些都加大了医疗纠纷的隐患,从而使医疗机构产生某种不良的看法,对医院护理人员不信任。

1.2 科室管理因素带来的风险: (1)规章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例如护理人员的职责、三查七对制度、交接制度、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急救设备的管理维护制度等等。由于这些制度的不完善,医疗人员不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对患者抢救不及时,从而导致医疗纠纷的出现。(2)抢救仪器利用度不高,例如,抢救仪器没有处于备用状态,这势必会影响急救人员的护理水平,同时还会出现许多的不安全因素,如抢救仪器缺乏专业人员的管理、非正常操作规章、设备出现故障等等。(3)没有规范的抢救记录。这主要表现在医疗人员只注重抢救,而没有及时的进行记录,导致对患者的抢救记录不全面,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抢救记录不能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

1.3 护理人员因素所致的风险:(1)近几年,急诊科护士都趋于年轻化,大部分护士急救经验不足,缺乏对病情的观察,操作技术也不够到位,也就无法正确的判断患者的病情,也有部分护士对患者缺乏耐心,不能细心解答患者的提问,导致了患者和家属的不满,从而出现纠纷。(2)护理人员因素,如操作规程所导致的风险。这是因为急诊中有一部分操作有护士来完成,如:护送危重患者外出检查、输液、配药、使用抢救仪器等,上述均为医疗护理中必不可少的措施,然而有时因护士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很可能会对患者带来严重的后果。(3)护理职业损害带来的风险。急诊患者在病情危急的情况下,急需得到救护,但医务人员在急救时不知道患者有没有患上肝炎等传染病,与患者接触时也没有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因此很可能会导致其自身感染,这也是一种主要的传播媒介[1]。(4) 护士心理损伤带来的风险。急诊科护士长时间都处在紧张、喧闹的环境下,在各类急救患者面前,他们的精神极度紧张,很容易出现厌倦心理;加上患者的素质、病种不同,面对护士,他们很可能变成施暴人群。

1.4 患者因素所致的风险:急诊患者起病较快、病情危急,通常都具有一定的突发性,且容易产生忧虑和恐慌心理;不同的患者,他们的基础健康质量及机体免疫力都会有所不同,疾病的发展、蔓延状况相对来说也更加复杂性;患者与护理人员未经常性接触,因此不能彻底掌握他们的病情,同一种疾病,其症状可能不同;而不同的疾病,却有可能出现同一种症状,这些对诊断与治疗疾病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护理工作需要在患者的配合与支持下才能有效开展,一旦患者出现了冒险心理、消极排斥的诊治态度等,都会相应地增加护理风险。

二 急诊护理中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2.1 制定突发时间应急预案:医院各部门应给与急诊工作人员、急诊科设一线、二线值班人员相应的支持,使其能全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待命和应急状态。一旦医院进入了大量的就诊患者,值班人员应即刻通报医务处,并快速启动医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为患者开展抢救与治疗。急诊科实施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如针对大批车祸患者、传染病患者、集体中毒患者应急预案等,能更好的协调医院各科室、员工一起,全身心抢救患者,从而降低护理风险的概率[2]。

2.2 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护士应努力学习法律意识,严格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做到知法、执法,要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章程,了解和掌握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要从自身的临床实践经验出发,逐步增强法制与证据意识,对任职工作树立起高度的责任心。

2.3 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第一、逐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这是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的基础,也是规范护理行为的重要保障。护士应做到纪律严明、在岗位上保持应急待命之状态,在护理操作中应按规定进行抢救。第二、应学会总结和借鉴护士长与护理业务骨干的先进经验,要从急诊科的工作状况出发,对科室中的常见护理风险,如心跳骤停、抢救仪器不完善等,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3]。第三、要从科室特点入手,采取切实可行的护理措施,针对护理过程中的某些高风险项目,如吸痰、洗胃等,应实现告知患者及其家属,要站在患者的角度上考虑,避免护理纠纷、投诉现象发生。

2.4 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护理工作质量:首先,应对护士开展基本业务培训。培训应涉及法律意识、沟通基准、急救措施等内容,要全面提升护士的服务、救护质量,并按期对护士的业务学习、护理查房情况进行考核,让他们了解各种病症的观察、护理要点及解决措施,从而有效降低护理纠纷的概率。其次,应对护士开展急救技能培训。要让他们了解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动静脉穿刺、简易呼吸器、心肺复苏术等急救措施,护士长还应带动年轻护士学习理论知识及技能训练,让他们了解如何使用急救药品、常用的药品剂量等知识。

三 结论

总之,急诊护理工作应以人本理念为指导,以病人为工作核心,认真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将社会、医学、心理等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急诊护理工作中。只有树立起强烈的责任与忧患意识,并掌握了护理理论知识及技能,才能有效减少护患纠纷,使护理服务质量真正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蒋进枝. 急诊护理隐患管理的应对措施[J]. 中国中医急症,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