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安全监管实施意见精选(九篇)

安全监管实施意见

第1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一、加强饲料、兽药监管

(一)严格行业准入,从源头上保障饲料、兽药安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严把准入关。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从今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我市将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重新进行资质审核,进一步加强饲料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饲料企业准入的门槛。鼓励和支持大中型饲料企业发展,限制和淘汰作坊式饲料生产,达不到饲料企业设立条件的不予审批,生产条件发生改变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注销企业生产资格。

严格监控非兽药GMP企业动态,制止、处罚其生产、经营行为。坚持对GMP企业派驻监督员及开展巡查工作,监督员每月到企业不低于两次,市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以此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着重规范企业标签、说明书、批记录等行为,督促其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销毁,并做出认真整改,依法处罚,结合上述工作开展对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继续开展全市饲料、兽药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按省局统筹的国家、省级专项抽检和执法抽检,完成2008年省局下达的抽检任务,规范饲料、兽药检测抽样行为,采取市局直接抽样和市局安排区县局间交叉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抽检样品准确、公正。

(三)深入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强化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一次“瘦肉精”集中监测,采用“瘦肉精”试纸对养殖小区、无公害基地、规模场(户)的生猪尿样进行快速检测。各区(县)今年至少开展两次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集中检查,市局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并组织区县开展交叉检查。

(四)进一步规范和整治饲料、兽药经营市场。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帐以及技术人员考核上岗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结合国家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以清查“瘦肉精”等禁药、假药、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为重点,区、县坚持一季度一次的集中清查,市级全年统一清查二次(5月、10月)。进一步完善兽药监管的长效机制,在自井、富顺、荣县的城区批发环节,四月前全部实施进货、销货、退货、销毁的台帐制度,乡镇在下半年全面实施。

各区(县)应积极探索和推行饲料、兽药连锁经营、相对集中经营和加入产业化合作模式经营等方式,形成区(县)建立相对集中经营区,市(县、区)乡建连锁店的经营体系,以此来保证对饲料、兽药市场的监管,确保安全优质饲料、兽药进入养殖千家万户。

(五)加大假冒伪劣饲料、兽药查处力度。

1、进一步加强对“舀舀药”和“代加工”行为的打击力度。“舀舀药”和“代加工”行为给畜产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各区县要依照《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坚决取缔,切实保障养殖业的安全生产和农民群众利益。

2、对国家和省级饲料、兽药抽检不合格企业,市局在要求区(县)局依法查处整改的同时,向企业所在区(县)政府通报。对生产、经营、使用饲料中检测出违禁药品和牛羊饲料中使用动物源性饲料的企业及养殖场(户),坚持“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和企业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同时将生产、经营企业列入全市重点监控名单,实行不少于半年期的跟踪监测。坚决纠正只查不处和以整改、检讨代替处罚或以罚代法等行为。对因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要抓好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按照《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农户、业主不使用禁药、假药、人药的意识,使之转化为自觉行动。对畜禽养殖小区、畜禽养殖“一村一品”村和适度规模养殖户及养殖场要依托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村畜牧专合组织,农村能人对畜禽养殖档案进行统一记录和管理,真正做到投入品的可追溯制度,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做好无公害基地(产品)的认定(证)和管理工作

把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及其产品认定(证)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继续抓好我市的18个畜产品和18个基地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鼓励有条件的业主积极申报无公害基地(产品),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按照全市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畜禽生产。

加强无公害基地长效管理。以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建立健全畜产品生产技术管理规范、动物疫病防制、饲料使用规范以及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机制。以质量监控执法为保证,抓好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和市场准入三个环节,进一步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无公害意识,确保无公害畜产品名副其实。各区(县)要对无公害基地和产品业主单位的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培训,对无公害基地和产品建设的经验进行交流和情况通报,对今年无公害畜产品发展情况进行一次统计。

三、努力打造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巩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市局下发的饲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的17个规范性文件,做好销售方面和畜禽生产的记录记载,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畜产品。

提高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要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将标准化工作推上新台阶,加强质量检测和监督;三是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从事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投入的积极性;四是加快畜产品安全方面的技术创新、抓好龙头企业的畜产品安全设施建设,购置畜产品安全风险分析的先进设备,加强管理;五是在每个环节增强畜产品安全风险控制意识,尤其是要做好关键点控制工作,把降低畜产品安全风险的措施落到实处。

第2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突出“夯基础、强队伍、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主题,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深化重点品种、区域和突出问题治理,切实排查和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学校食堂、提供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分级率100%,其他应量化分级餐饮单位年度量化分级率95%以上;A级餐饮单位数增长10%以上。

(二)各级自行开展餐饮食品抽检品种不少于3个,总抽检批次不少于所管辖餐饮单位数的30%。

(三)各级实施餐饮安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数不少于所管辖餐饮服务单位数的5%,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四)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整规任务,全年专项整规行动不少于3次。

(五)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全市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不少于30家,建设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

(六)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食物中毒人数除以辖区常住人口数)不高于万分之一,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始终保持监管主动地位。

1.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按照餐饮业态许可审查标准,强化许可分类审查审批,合理规划经营布局,完善配备安全实施,制定落实管理制度,为证后监管打好坚实工作基础。

2.深化专项治理。以学校食堂、提供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高风险单位为重点,围绕餐饮服务单位非法添加、群众反映突出、投诉举报频繁、监管实践典型问题等,加强与教育、旅游、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严防问题食品流入或产生在餐饮环节。

3.强化投诉处理。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规程,加强扎口管理和交办处理,强化对社会舆情的监测研判,及时核查、处置、反馈涉及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对立案查处案件的相关举报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4.完善监管制度。围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地方实际,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各项制度,着力构建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增强风险管理意识,着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5.完善量化管理。进一步发挥量化分级管理的抓手作用,实现量化分级与其他重点监管工作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倡导和推广“明厨亮灶”,全面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提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和管理水平。

6.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针对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定向抽样检验,切实提高抽样的靶向性和阳性率,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加大核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

7.强化稽查执法。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稽查执法力度,强化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中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能力。规范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集中力量办好案情复杂、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大案要案,发挥稽查执法办案对餐饮安全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8.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能力提升培训,夯实监管人员专业理论与监管实务基础,全面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前培训及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其守法诚信经营。

9.提升应急水平。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事故报告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切实防止事故的升级和蔓延,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强化全程控制管理,不断提升监管保障能力。

10.加强保障工作。加强重大活动信息归集和汇总分析,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和规模、供餐形式、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监管方式。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重大活动主办者和餐饮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力争实现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落实大型酒席申报制度,加强与卫生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业务指导工作。

11.推进信息建设。推广电子监管,电子索证索票等信息手段,在学校食堂、餐饮规模企业分层分级实施全程信息化监控,探索逐步实现产品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继续开展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通过业务分析通报、组织案卷评优、监督技能比赛、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共享信息资源,提升队伍技能,引导监管方向,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合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12.深化示范创建。加强与教育、旅游、商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量化分级管理,逐步增加A级餐饮单位数量,降低C级餐饮单位比例,推行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创建餐饮安全样板区域和示范单位,开展“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文明餐桌”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3.推进诚信建设。以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等级为基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结合实施“黑名单”制度,扩大量化分级管理的社会影响面,提升餐饮企业自律意识。

第3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于年月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是党和国家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制约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政策;是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在年月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了国务院《通知》各项工作要求,又体现了我们对现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与规律的深刻认识。《实施意见》提出的对策措施,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全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阐明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要求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事故易发、多发、频发以及重特大事故集中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通过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这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制定对策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因此,制定《实施意见》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抓手,是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根本,国家和省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须体现在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关键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严肃事故查处,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和宣传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因素还很多,主要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全面落实好《实施意见》的工作标准,就是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否得到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得到改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归根到底,就是要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贯彻《实施意见》,有利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五个方面指明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和对策措施。《实施意见》同国务院《通知》思路连贯、目标一致,提出的对策措施一脉相承。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将有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二、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专项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实施意见》作为我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共六个部分三十九条,涵盖贯彻落实《通知》总体要求、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管、科技进步、应急能力建设、双基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任务,既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又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和安全生产技术经济政策,具有丰富的内涵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是《实施意见》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对《通知》进行了细化。

二是《实施意见》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结合省政府60号令和61号令的要求,制定了切实措施,充实了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三是《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改、工信、财政、交通、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决定2011年在全省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专项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为此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方案》的修改完善意见并按要求及时反馈省局。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当前,我省正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但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设施设备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为全省“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方案》确定以煤矿、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8个行业(领域)为重点,提出了完善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基本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确定这一目标,比较切合我省实际,更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更有利于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指导和督促所有企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一定人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着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企业严禁超资质、超规模、超能力,赶工期、赶进度、赶速度组织生产,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4、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大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是实现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按规定缴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在地下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内大力推广“安全六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

5、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企业要把防范治理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快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深化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安全行政许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7、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工作。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严格的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强调了政府安全监管。《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对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出新的成效。

1、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推进、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强化源头管理,淘汰落后产能。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6号令),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监管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3、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县级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由市州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市州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由省安委会挂牌督办。

4、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要切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安全诚信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努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部署了阶段工作任务。《方案》要求紧紧围绕《通知》和《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部署,将专项活动分为宣贯培训、整改提升、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贯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三次督查,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三、真抓实干,确保《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与否,不仅关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更关系整个“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和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局。所以,我们要按照石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建中局长上午讲话中对全年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到实处,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四个到位”。

“四个结合”即:

一是把《实施意见》的宣贯与领会张德江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张德江副总理在月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了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理讲话是对国务院《通知》精神和要求的再宣传、再安排、再部署,给我们宣贯《实施意见》提供了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持,提出的目标更高,任务更细,措施更实,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宣贯《实施意见》与学理讲话有机结合起来,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二是把《实施意见》各项措施与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和相关部委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有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起来。国务院《通知》出台后,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近10个,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监管等行业领域的贯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也下发了本行业的配套文件,对本行业提出了有较强针对性的目标要求。虽然省上的《实施意见》经过系统梳理提出了39项目标,明确了全省安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其他部门的具体责任,但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各级各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注意将《实施意见》要求与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和其他部委的配套文件一同进行贯彻,确保条块结合,协调促进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共同提高。

三是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与省政府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规定宣贯相结合。《实施意见》紧扣“牢牢把握三个坚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核心,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提出了24条具体要求,要确保这些措施的落实,必须严格履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职责清晰,令行禁止,奖惩有据,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重视安全,追求安全,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营造良好的秩序体系。

四是将《实施意见》的贯彻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和两个《责任规定》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石省长提出“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安全保障”这一中心要求,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中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个到位”是:

第一是对《实施意见》宣传贯彻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多手段地开展对《实施意见》的宣传。要对各级政府分管同志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宣贯,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程度;加大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和企业中层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宣贯力度,确保《实施意见》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第一线职工的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催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是各项工作组织领导要到位。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入全年工作目标计划,保证相关工作资金、人员落实到位,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按照《方案》的要求,各市州要在年月日前将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上报省安委会备案。

第三是靠实责任要到位。《实施意见》提出的36项工作措施都明确了各部门牵头和分工负责的责任,其中24项工作任务由安监部门牵头,其余12项由环保、财政、交通运输、农牧、质监、工信等部门牵头或负责,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划定的职权范围,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各级安监部门作为主要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平台作用,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基础上,协调沟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其他部门要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行业特点,积极配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4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第二条: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委及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四条:建设项目设立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对周边设施、单位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安全方面的影响;建设项目周边设施、单位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设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审查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取得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报告应包括对安全环境的评估。

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出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监测和竣工验收,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八条:对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实行审查批准制度。投资建设单位在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立项前,应先行到市安监局进行项目安全审查。

市安监局接到审查申请后,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应的审查意见书。设立阶段,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设计阶段,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竣工验收阶段,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第九条: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投资建设单位要到市安监局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

市安监局接到备案申请后,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应的备案告知书。设立阶段,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备案告知书;竣工验收阶段,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告知书。

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需要报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安全设施设计由有关部门在审批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一并予以审查。

投资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需安监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参照本规定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市发改委、经信局等有关投资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监督管理规定。重点监管工业生产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市住建委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情况,把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列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合格的,不予施工许可,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先行到市安监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由投资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有关单位在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前,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市安监局验收合格的,不得组织总体竣工验收,投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三条: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审查或不按照安全设施审查意见审批建设的建设项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停止建设施工并限期整改,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包括: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统称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

第5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一、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健全监管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构。成立朱巷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杨修兵担任,副主任由黄永锋担任,成员由尹若昌、张圣云、任为树、梁勇、杨德高、徐立、彭红星、刘建平、甄锐、叶礼利、耿广江、王世华、李亮、杜和杰、徐革新、李仁才、耿言俊、高前、刘彪,各村委会主任组成,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黄永锋(兼任),副主任:任为树,成员:彭红星、胡军、倪蕾。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文件规定设立县朱巷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为独立二级机构并按照“2+X”的模式,不少于3人(即2名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做到“八有”,即有编制、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5万元并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配备办公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装备和设施,并达到国家、省、市安监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

3、完善村(居)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村民委员会要配备安全生产信息员,由各村民兵营长担任;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

(二)严格落实责任

1、明确各级职责。按照朱巷镇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各分管负责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主管的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考核和奖惩。按照与各村(居)委员、企事业单位鉴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镇对各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要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察,年终进行考核,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突发事故控制指标或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整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将镇区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明确网格安全责任人,规范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县安监部门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管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提请移送权,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由乡镇行驶,镇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认真完善基本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要求,认真完善以下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5.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管理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8.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1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基本台帐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下基本台账: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台帐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4.宣传教育培训台帐5.事故处理和应急关管理台帐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8.特种设有管理台帐9.工矿商贸企业台帐10.中心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基础台帐1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基础台帐12.危险(易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帐。

二、规范化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策划准备阶段(7月20—31日)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规范镇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制度和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第三阶段: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第6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关键词:安全监理;必要性;职责;检查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individual supervisory experience, and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ecurity situation and the need for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and implement a clear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summarize major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or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to work solely for this article mutual learningKey words: safety supervision; necessity; duties; inspection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04年2月1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施行,国家以行政法规条例规定,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在2008年11日6日重庆市建设委员并施行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现就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提出一些看法,以期与同行互相交流。

一、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建设工程领域目前仍然存在建设单位利用买方市场强势的地位,对工程进行压造价,不合理缩短建设周期。因工程造价低、工期短,施工单位为控制施工成本,抢工期,不重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盲目抢工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人员素质差是导致安全事故层出的直接原因。

现在实施的监理工程项目中,多数监理单位仍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而忽视了安全监理这块工作,只把安全监理放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小部分。多数监理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没有安全监理的检查记录资料和安全台帐,其工作只是由其他监理人员兼管。安全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安全监理没有专项收费的依据,其安全监理费用就没有来源。目前执行的监理规范,规范中对安全监理工作,没有详细规定,指导性较差,造成了目前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不强,安全监理性质不清楚、安全监理范围不够明确,使安全监理的执行更增加了难度。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必要性

“安全第一”充分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造成人员伤残重则造成人员死亡,给单位、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重大事故还会面对法律的制裁。而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中还有部分人会有一个误区,那就是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工作当成是一个孤立的工作,认为安全控制工作就是安全控制工作,把它放在其他工作的一个附带面。其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它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各个环节相辅相存密不可分。 三、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负责该工程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理书面资料按相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四、进行安全监理工作的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管理专业监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审查强制性条文在施工方案中的落实措施。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查情况后应及时向负责该工程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安全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负责相关结构安全等强制性条文和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的检查,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章施工行为提出整改。对于下达指令后,施工单位不积极整改,隐患不能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及时报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作好安全监理日记。

3、监理员负责对质量的巡查、检查、旁站的同时,负责对安全检查,对检查到违章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口头指令,并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监理检查可采用几种方法和措施。 1、资料性检查审核 (1)施工单位资质和管理层人员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审核; (2)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 (3)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检查、教育制度等。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应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

专业监理工程师看到和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章施工行为,采取口头指令、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在检查和验收监理工作时,对于具有危险、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工作面,监理先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对于不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危险源的,监理人员不进行验收检查。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一般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监理机构应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1)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2)每月评比检查;(3)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所有定期检查都开总结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 4、验收性检查(1) 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2)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

一般情况下,验收检查后都会有书面验收意见或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可以通过验收记录或验收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通畅的联系机制。在必要时真正使用好这条沟通渠道。

第7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关键词 安全监理 工作原则 实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什么是重中之重。如果由我来回答,那就是安全。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我国近年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非常重视,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监理单位应当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建筑行业中每天都必须面对的日常工作。不管是在三通一平施工准备阶段,还是在土方开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一直到最后的装饰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始终贯穿于建筑施工全过程。所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对于全体监理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都具有同样重要意义。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是一个合格工程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开展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施工工作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并完成合同要求,具体工作包括在遵守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对监理工作进行开展,以此来实现对工程投资、速度和质量的合理监控。由于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影响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效益,因此,保证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是不容忽视的。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建设工程监理机制能够打破传统的建筑管理模式,推动我国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工作的进行。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制度,能够将承包关系、委托服务关系和施工被建立关系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实现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二、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建筑施工过程复杂,涉及到的范围广大,考核指标繁多,但其中有两个实质性的内容,一个是质量,一个是安全。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实现项目的目标系统,监理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承包合同为依据,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属于管理工作范畴,在实施安全监理时,根据《安全条例》要求,需遵守“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的报”的工作原则。(5)对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的人、机、料、环、法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6)安全生产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监理人员发现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不准继续施工。必要时,发暂停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实施

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安全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工程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施工生产密切相关,为了真正能够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通过施工管理人员的贯彻才能成为有效的措施。

1.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条例》《若干意见》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2.监理单位要确立《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落实。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落实。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3)“三宝”“四口”防护情况检查落实。主要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4)施工临时用电检查落实。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3.严格审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危险项目、特殊作业的会审,提出安全管理修改意见或建议,使施工方案更合理、更科学、更便于可操作性。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基坑支护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方案;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应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规定;垂直运输机械的合格证和安全措施、安装拆除的方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等。

4.在审查开工报告前,监理认真审查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5.监理交底会及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监理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问题;充分利用监理例会,进行安全文件的学习、安全大检查动员安排、分析总结安全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分析各种危险源,加强事前预控,对安全工作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6.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1)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4)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5)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1)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2)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该注意留有监理工作的痕迹,审查、检查、验收、监督等各项工作在不同阶段,都要留下痕迹,既要有文字记载,同时还应注意收集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应附件。

结束语 工程项目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房建项目的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也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只有抢抓工程监理工作,才能保证施工质量,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的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春.浅议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J].山西建筑.2008.34(16)

[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10)

[3]黄锦荣.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NO22

[4]董明涛. 建设监理项目风险分析[D].华南理工大学,2012.

作者简介;

第8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局属各股站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xx〕3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罗府发〔20xx〕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农业安全事故,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生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1、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板报、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常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科技下乡”、“安全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镇、村、组,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操作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鼠药安全使用常识、沼气安全使用事项以及安全生产常识,不断警示和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农田作业拖拉机拓展;加强农资市场整顿,加强农资经营单位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农资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等品种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突出专项整治;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农资投诉举报体系,利用12316三农热线服务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作业拖拉机为重点,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和考试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已认定基地的生产控害,建好基地档案、严把生产控害关,实施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以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大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坚持以沼气国债项目实施为重点,每个项目村要确定一名技术员,指导群众安全规范使用沼气,督促镇、村对全县的沼气使用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及时维修,确保沼气安全使用。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

    各股站室要对本单位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摸清家底、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和安全检查等制度建设;加快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切实减少因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 产保障能力建设

    要进一步抓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扩面工作,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完善区域性检测体系,在农业基地、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置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等仪器设备,健全检测室管理制度。

   (六)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积极探索在重点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安全执法水平。

    四、进度安排

    我局“安全生产年”活动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各股站室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主要工作要在11月底以前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按照市、县《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二)深入实施阶段。各股站室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 重点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改提高阶段。各股站室要在深入实施、取得进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和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总结督查阶段。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撰写上报总结报告,探索农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站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9篇: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范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紧紧围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划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总体部署,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行业中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树立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有序、控制科学、防治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导,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程与人员防护措施到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

三、任务范围

今年在全市化工、建材、机械、医药、家具、制鞋六大行业全面推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重点在上报确定的85户(见附表)企业中开展创建工作,各区市县、经开区确定的创建企业创建成功要达90%以上。

四、创建标准

依据《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2),在六大行业重点是85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内容为: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公布、工作场所管理、劳动者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5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参加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可确定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份)

各区市县、XX经开区要组织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提高思想认识,掌握考核标准,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全面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2013年2月20日前,参加创建企业将《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当地区市县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审查。

2013年2月28日前,各区市县、XX经开区确定参加创建的企业名单,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

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创建考核标准,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全面进行整治,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全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确定参创企业-动员部署-企业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2013年8月底前,各参加创建企业对照考核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所在地安监局。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9月20日以前,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考核组,结合职业病危害治理验收工作,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定。总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的,可评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由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进行确认并颁发标志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企业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